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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电子监管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23 15:14:00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药品电子监管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药品电子监管论文

篇(1)

病人可以根据初诊意见,在网上检索有关该病的科普知识,最好能检索到相关科研论文。请注意,必须是发表于正规医学专业期刊的科研论文,如中华医学会下属的系列专业期刊。通常,能够在高质量专业杂志上发表相关疾病研究论文的医院、科室和个人,对该病有较丰富的临床诊治经验,但需要仔细甄别某些伪装成“论文”的虚假广告类信息。

其次,找到医院官方网站

在确定了就诊医院以后,大家可以登录就诊医院的官方网站(记住是“官方网站”,而不是“冒牌网站”),从医院的介绍和专科、专家的介绍中,选择合适的专家。目前,在百度、360等搜索页面,通常会在官方网站旁边注明 “官网”字样。

第三,争取与专家直接沟通

如果有可能,病人可以在就医前先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专家取得联系。通常,从专家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中可以查到其电子邮箱地址,从医院、科室的官方网页上也可以查到医院和科室的电子邮箱地址。部分专家还开通了微博、博客,乃至个人公众微信号,病人可以利用这些新媒体工具,在就诊前与专家进行简单的交流。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泌尿外科朱同玉教授个人微博和个人微信公众号

第四,阅读官方知识和资讯

现在很多公立医院都开设了官方微信和官方微博,每天都会一些医院的新闻、科普文章,还会介绍医院的挂号、预约、就诊流程等实用信息。部分医院还推出了自己的手机客户端,如北京协和医院,上海的瑞金医院、中山医院、华山医院、第一人民医院,杭州的浙江大学第一医院,武汉的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等,都推出了自己医院的手机APP,病人通过下载APP并注册后,就可以实现线上预约挂号、查询化验单,十分方便。

上海瑞金医院移动助医系统

北京协和医院手机APP

第五,借助可靠的导医和科普平台

从可信的导医网站和权威医学科普平台获取科学、有指导性的就医信息。诸如,为病人提供医生信息检索和诊前、诊后咨询的好大夫网站,由中国医师协会华医学科普分会开设的“中华医学科普”微信公众平台,以及一直活跃在医学科普领域、多年来编发了很多优秀医学科普文章,且一直免费为读者提供导医、咨询服务的《大众医学》杂志及其所属的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网站等平台,都是值得信赖的“就医参谋”。

第六,理性认识医学的局限性

目前,许多疾病病因不明,许多疾病发病机制不清,许多疾病缺乏早期敏感、特异的诊断手段,许多疾病缺乏有效的治疗方法,许多慢性疾病病人的器官损害是不可逆的,许多疾病目前无法被治愈。以恶性肿瘤为例,如果病情较重、发现较晚,甚至已经发生全身转移,目前是无法治愈的。很多肿瘤病人及其家属因为求医心切,轻信那些随处可见的小广告,盲目尝试号称几个疗程能治愈癌症的所谓的高科技药品、高科技疗法、祖传秘方等,结果可想而知。

第七,识别虚假医疗广告和骗子“医生“

篇(2)

[论文摘要]宜兴市零售药店同时兼营医疗器械,在经营医疗器械方面,存在有证无经营活动、超范围经营等问题,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从业人员法规和业务知识较差,医疗器械品种繁多且不断调整,法规不配套;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主要为加强培训,帮扶企业确立质量控制意识,优化资源,实现科学监管。

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宜兴市零售药店经营企业的发展经历了从无序到有序、从少到多的过程,政府对药械的监管力度也不断加强,为确保药械产品的安全有效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和政府监督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药品零售企业在兼营医疗器械方面也逐渐暴露出存在的问题。目前宜兴市有兼营医疗器械的零售药店125家,这些药店经营医疗器械的范围为二类医疗器械:基础外科手术器械、普通诊察器械、中医器械、电子压力测量装置、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避孕器械;经营医疗器械品种数为5到550个之间,品种数在20个以下的有57家药店,各药店销售医疗器械金额在100元~110万元之间。06年125家药店医疗器械销总额近240万元,而药品销售总额近4000万元,医疗器械占药品销售的比例为6%。

1 存在问题

1.1 有证无经营活动

医疗器械经营属于专项前置审批,也就是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必须先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后,才能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零售药店为了吸引顾客,留住顾客,抱着宁有不缺的心理,领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资质,但是是否真正经营,以后看情况再说;有的企业不知道自己该经营哪些范围,经营的品种也仅是一类医疗器械,导致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滞留在一部分零售药店中,审批数量和实际经营数量不相符。

1.2 超范围经营

由于这些零售药店许可证范围为基础外科手术器械、普通诊察器械、中医器械、电子压力测量装置、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避孕器械,而目前市场上的个别贴膏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且市场需求良好,但不在上述范围之中,导致部分零售药店在利益的驱动下超范围经营该品种。

1.3 随意变更有关人员、地址

药店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等关键岗位人员随意增加或变动,却不到药监部门履行相应增加或变更手续,造成企业实际人员配备与申办许可证时的人员档案严重不符,由于这部分药店负责医疗器械质量工作的均由药师担任,在06年中,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有45家,同时办理医疗器械许可证变更手续的仅5家,另有40家药店未及时办理医疗器械方面的变更手续。

1.4 台帐不全,档案不真实

零售药店购进医疗器械不做记录,或是没有专门的记录台帐,与药品混记,不能及时有效收集供应单位的资料,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不能正确审核,对医疗器械缺乏有效管理。

2 问题形成的原因

上述问题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企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业务水平偏低

医疗器械品种繁多,从一根棉签、一块纱布到大型的CT全部属于医疗器械,品种繁多的医疗器械,需要企业人员掌握不同的专业知识。企业开办时,依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的有关规定,对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有学历和专业的要求,但对企业其他人员无强制要求,而企业质量管理人员不一定是企业的实际营销人员,并且经常性不在职在岗,且其他人员素质较低,对医疗器械知识掌握甚少,经营品种少的单位,平时基本无销售活动,或是仅销售一类医疗器械。

2.2 企业法律观念淡薄,片面追逐经济利益

企业比较重视经济利益,不重视学习法规,违反法规的事件时有发生,根本原因是企业负责人普遍对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知识知之甚少,学习法规的自觉性不强,同时,企业规模小、生存条件差,为了在竞争中获取最大利益,故意避开规定,弄虚作假,违规经营。例如有的企业明知自己已超范围经营,却抱着侥幸心里,不去药监部门做变更增项申请,有的企业地址、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已经变更,而不去药监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2.3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不断调整,监管法规不太健全

医疗器械产品种类繁多,品种复杂,科技含量较高。一方面,随着经济和科学的发展,不断出现新的产品;另一方面,目前现行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也在市场反馈信息中不断调整,许多产品是否属于医疗器械,以及属于医疗器械中哪个类别经常发生变化;其三,医疗器械实行三级注册制度,相同的产品在不同的地区可能出现不同的注册类别;其四,国家明确了一部分不需要领取许可证即可经营的医疗器械品种。因此,某些品种是否划归医疗器械管理,处于不确定状态,今天属于医疗器械,明天可能不属于医疗器械,这也是造成超范围经营现象的一个客观原因。并且,我国对医疗器械的监管起步晚,法律法规还不太健全,对某些情况没有具体规定,如许可证上规定的经营方式划分不明确,零售之间可以相互购进,质量负责人不在职在岗、记录不真实等情形未作出明确的规定,有的法规条文缺乏具体可操作性,由于法规在这些方面没有相应的措施,监管人员只能是口头说服,缺乏实际效力。

零售药店兼营医疗器械出现这些问题的危害是严重的,既浪费了大量的监管资源,也不能对企业信息进行有效控制,企业也容易出现违规现象,造成群众使用医疗器械方面存在安全隐患。

3 解决问题的对策

3.1 加大法规的培训力度,提高企业的守法意识

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网上公示、现场检查等方式,促使零售药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熟悉医疗器械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制意识,自觉做到依法经营,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不仅要重视岗前培训,还强调日常管理中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相关人员的法规意识和相关专业知识技能,通过报纸、药讯以问答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器械法律法规,为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

3.2 调整准入标准,加强日常监督

目前,《江苏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在人员、机构与培训,经营场所与储存条件,管理制度与记录,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档案方面做了具体的规定,06年度,我市也出台了相应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定,细化操作,从根本上使医疗器械的质量控制方面有了新的突破,作为监管部门要正确理解准入标准的内涵,一方面帮助企业达到并完善标准,另一方面,在加强日常监管上下功夫,使我们的验收标准贯穿于企业运行的全过程,与此同时,制订医疗器械规范化制度和各类表格,作为企业参考使用。随着医疗器械经营逐步实施GSP工作,以药品GSP管理经验为基础,加强企业管理,强化企业确立“质量控制”的思想意识,进一步健全经营企业的质量保障体系。

篇(3)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职能和任务要求,其依法出具的检验报告书必须科学、真实、准确,而决定实验室检测/校准的正确性和可靠性的因素有很多,包括人员、设施和环境条件、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确认、设备、测量的溯源性、抽样、检测和校准物品的处置等各个方面,其中第一要素为人员的科学管理,要求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必须拥有一支各类专业人才齐全、技术全面、能快速应对食品药品突发安全事件的精英队伍。如何科学管理和规范建设这支队伍是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面临的一项重要问题。加强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档案的管理,是实施人力资源技术信息储备和人才发展战略的基础。人员技术档案是全面反映人力资源整体情况,充分发掘人力资源的基础,现就专业人员技术档案的管理作以探讨。

一、做好专业人员技术档案管理的作用

1.满足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事业发展的要求。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要求也愈来愈高。做好专业人员技术档案工作,能便于领导及时了解和掌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队伍各类专业人员现有的状况,为合理使用、培养和开发利用各类专业急需人才,提高专业人员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专业人员快速应对和处理各种饮食用药安全突发事件能力,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2.满足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人才管理要求。专业人员技术档案能够完整地记载各类专业人员的资历、能力、业绩和专业技术水平。管理并运用好专业人员技术档案,能为各项科技工作招聘、人才交流、推荐科技人才、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聘、人力资源储备提供详实、可靠的材料依据。

3.满足社会服务的需求。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和科学研究工作中,各省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必须按照相关准则和法规,建立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对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与管理,确保出具的检测数据准确、可靠,满足服务社会的需求。

4.满足实验室认可/认证工作的要求。《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要求:“实验室管理者应确保所有操作专门设备、从事检测和/或校准、评价结果、签署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的人员的能力。当使用在培员工时,应对其安排适当的监督。对从事特定工作的人员,应按要求根据相应的教育、培训、经验和/或可证明的技能进行资格确认”。“实验室应保留所有技术人员(包括签约人员)的相关授权、能力、教育和专业资格、培训、技能和经验的记录,并包含授权和/或能力确认的日期。这些信息应易于获取。”所以,完善的、行之有效的专业人员技术档案管理程序,也是满足质量管理体系及实验室认可/认证工作要求的重要条件之一。

二、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与技术档案材料分类

省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以食品、药学(含中药学)专业人员为主,同时应有医疗、生物、药物制剂、分析化学、生物医学工程、计算机、档案管理、图书情报、会计、法律等各类专业人员,以确保各学科互为补充,合理配置。

省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档案应全面、客观、真实,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基础材料。主要包括专业人员履历表、学历和学业证书(含毕业、结业、修业、肄业)及后继学历证书;各种专业技能考试、考核合格证、资格证;参加各种科技研讨会、专业技术会议、出国考察、进修学习、短期培训;继续教育及能反映专业人员个人资历和技能水平的各种材料。

2.任职资格材料。主要包括专业人员历次任职资格评审表、任职资格证书、任职聘书及检定员证、操作员证、上岗证、上机证、内审员证、监督员证、审核员证、评审员证等相关的任职证书。

3.科研技术成果材料。主要包括反映专业人员业绩的专业工作总结、技术报告;发表的学术论文、论著;主持或参与各项科研课题鉴定证书、获奖证明、证书及完成者证书;发明创造专利证书及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

4.考核材料。主要指每年度对专业人员进行考核的考核登记表。内容包括:本人述职;培训进修学习情况;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情况;完成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创造发明及成果情况;工作失误、失职情况等。

5.其他材料。指专业人员参加各种专业学会、学术团体的聘书、聘任证及各类荣誉证书等。每一卷技术档案应具备的基本信息有:档案号、姓名、科室、最高学历、毕业时间、第一学历、毕业时间、第二学历、毕业时间、工作时间、职称、任职时间。论文信息管理:档案号、题名、出版时间、责任者、级别、(标有ISSN或CN)收录、数量、归档时间。论著信息管理:档案号、书名、出版项、出版时间、科室、主编副主编、编委、编者一、编者二、编者三、数量、归档时间。参加科研工作情况信息管理:档案号、项目名称、合同编号、课题来源、类别、经费、研究起止时间、承担单位、负责人、参加者名次、归档时间。科研课题完成情况信息管理:档案号、课题名称、研究起止时间、鉴定时间、鉴定单位、证书编号、科室、负责人、参加者名次、归档时间。获奖情况信息管理:档案号、获奖名称(科技成果、医疗成果、优秀论文、专利证书、荣誉证书)、授奖单位、授奖时间、级别(国家、省、部、市)、证书号、归档时间。学术会议情况信息管理:档案号、会议内容、参加地点、会议时间、主办单位、科室、参加者、归档时间。培训、进修情况信息管理:档案号、起止时间、专业内容、进修单位、参加者、培训鉴定归档时间。学术职务情况信息管理:档案号、学术团体、职务、任职时间、聘任单位、科室、受聘者、归档时间等。

三、专业人员技术档案材料的收集管理

1.实施“一人一档”。为便于档案管理,了解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背景及岗位变动情况,需要建立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内的每人一套的技术档案。

2.将文件的收集贯穿到日常工作中。业务报告、年终工作总结,国内外各种刊物发表或会议交流的论文等材料,医学科技成果,都属于收集的范围,应该随时注意收集;还可以制定规章制度,规定外出人员学习结束后及时向培训管理部门上交培训资料,由培训归口管理部门再向人员技术档案管理部门移交等。

3.把好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材料关。技术人员档案大部分是技术职称评聘过程中形成的,评聘工作为个人技术能力和业绩的集中展示提供了机会,它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技术人员在专业技术工作中的经历、品德、业务专长、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所以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定和技术职务聘任时同步收集材料,大量的专业技术证明材料可以通过这一渠道来收集。

4.在完整收集各类资料的基础上,档案管理人员逐人、逐项进行整理、编目、著录,整理完毕的技术档案材料,存放档案盒归档。有条件的机构,在保存文本技术档案的同时,还可以将计算机技术应用于档案管理,采用电子表格录入,将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档案的全部信息建立关联,集中表达在一个窗中的各页面内,直观地展示个人的基本信息、技g信息,专业人员可以通过内部局域网点击查阅本人的技术档案材料,最终达到技术档案管理自动化的目标。

5.对每个专业技术人员收集的论文、成果等个人技术材料,要建立严格的登记手续,同时,对散失在外没有登记的文件材料,各有关科室要集中收到档案室进行统一管理,避免遗漏,定期收集。要做好这方面的收集工作,还需要各部门之间通力合作,共同完成。

篇(4)

以加强护士队伍素质建设为核心,以抓专科、重培训为重点,强化专业内涵,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深化优质护理服务内涵,为患者提供安全、专业、全程、优质的护理服务,提升患者对护理服务的满意度,提高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二、总体目标:

1、护理管理组织体系健全,质控小组职责明确,落实到位,护理管理模式更加合理、规范、完善。

2、护理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护理行为科学规范。

3、护理安全得到保障,护理质量持续改进。

4、护理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改进、重新修订各班职责及日程周程,患者直接护理服务时间增加。

5、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持续深化,护理服务内涵质量进一步提升,科室护理品牌服务更加体现专业特色。

6、护理人员业务技能水平加强,综合素质得到提升,护理科研及创新能力提高。

7、建设专科护理团队,提升专科护理水平。

三、具体目标:

1、住院患者目标满意度95,满意率95%。

2、患者入院护理评估率100%。

3、健康教育覆盖率达100%,病人知晓率95%。

4、基础护理达标率100%。

5、护理人员培训覆盖率100%。

6、护理人员三基考核平均80分(合格分80分)。

7、护理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率100%。

8、护理文书书写合格率90%(合格分80分)。

9、抢救药品、物品完好率100%。

10、常规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

11、洗手正确率95%。

12、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不断深化护理内涵,确保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在各护理单元全面开展,开展率达到100%。

四、护理管理

1、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促进护理质量提高。用多渠道形式向护理人员讲解有关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思路及发展趋势,统一思想,充分人事改革的必要性,消除不满情绪和抵触心理。以改革为契机,使全院护理人员既有紧迫感,又有危机感;即树立竞争意识,又增强服务意识和质量意识,优化护理队伍,促进护理质量提高。

2、加强护士长目标管理考核,日常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科室护理质量与护士长考评挂钩等管理指标。增强护士长经营管理意识,改变科室收入结构,护士长应对科室物资成本核算工作进行进行认真、准确的统计,使科室的成本即合理又科学,即低耗又有效,即减少病人负担又增加社会效益。

3、促进护士长间及科室间的学习交流,每季组织护理质量交叉大检查,每季度召开1次护士长工作经验交流会,借鉴提高护理管理水平。

4、第一季度组织一期护士长及护理骨干参加的管理知识培训班,不断提高护士长的管理能力及管理水平,提升护理骨干的整体配合意识。

5、通过多种形式提高护士长自身业务素质(外出培训、自学、护理查房等),带动全院各科室专科业务水平的提高。

6、对全院护士实行分层级管理(培训及使用),按护士能力分层次排班,按岗施薪,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7、实施人性化管理。建立全院QQ护士群、定期召开护士长、护士交流会、节假日组织护士进行活动、发放小礼品,从多方面关爱护士,增强护士群体的归属感、认同感与凝聚力。

8、加强护士工作站管理,进一步推进电子病历工作,取消不必要的护理文书书写,实现把护士还给病人这一主导思想。

9、针对医院各科室特色,设立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成立专科护理小组,如:老年病护理小组、危重病护理小组、糖尿病护理小组、静脉留置针护理小组、压疮护理小组、康复治疗护理小组、各种管路护理小组、气道护理小组,相关科室作为院内专科护士培养基地,并利用专科优势做好院内护理会诊,提升专科内涵建设。

10、依照我院《区镇一体化护理实施方案》,今年继续认真落实护理人员下基层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我区基层护理工作,提升基层护理质量。

五、护理质量

1、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护理行为。按照等级医院评审标准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护理制度、质量标准、应急预案、工作流程等,并组织全院护士认真学习落实。

2、加强对各项护理规章制度的落实。

(1)将新增、修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紧急预案、护理常规等纳入三基培训安排,分层次按阶段组织实施,使护理人员及时掌握护理工作的新要求、新标准,并按规范落实。

(2)护理部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各种质控活动,并利用查房、考核等机会发现制度落实过程中存在问题,及时召开护士长质控会议,讨论、分析问题的根源,提出合理可行的指导性建议,促进各项规章制度的切实落实。

(4)完善护士工作站系统的管理,实现护理质控的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3、进一步规范护理交接班工作。

(1)严格落实危重病人床头交接班制度。

(2)实施护理交接班规范化、标准化,做到五看五查。即看交班本、医嘱单、体温单、护理记录单、交接班记事本;查新入院、术前准备及术后护理、危重、瘫痪/大小便失禁、特殊治疗/检查前后病人各项处置是否稳妥、及时、齐全。

(3)进一步落实重点人群、重点环节及重点时间段的交接,如手术、转科、病危、病重、节假日患者的交接工作。

4、规范护理文书的书写,提高护理文书书写质量。

(1)护士长认真学习护理部下发的电子护理文书书写规范、流程和质量标准。护士长及质控护士加强检查,确保出科每份护理文书均符合要求。

(2)科室制定本科常见疾病护理计划及常用术语电子模版,交护理部审核,以保证护理文书的书写质量。

(3)积极参加护理部组织的关于电子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培训,提高护理人员书写电子护理文书的能力。

5、创新查房形式,提高查房效果。

(1)借鉴医生业务查房模式,开展责任护士??责任组长??护士长三级护理业务查房。一级查房:责任护士每天对所负责病人按护理程序进行查房。二级查房:责任组长每日对本组新入院患者、危重及重点患者进行查房。三基查房:护士长每天对新入危重病人、重点病人等进行查房,评价护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对疑难护理问题进行指导、解答。

(2)针对各护理单元的特点,选择典型的有代表性的护理病例,每季度组织一次护理查房,各科室每月安排一次专科查房。

6、强化床边护理工作制。

(1)将护理工作重心前移至患者床旁,切实做好对患者的全面、准确评估,病情观察,健康宣教,康复指导,心理护理等工作,更好地和谐护患关系,提高工作质量。

(2)以过细、过精、过严的严谨态度抓好每项护理工作的全程质量管理,即基础质量、环节质量、终末质量,其中环节质量是重点。护理部将深入科室规范各环节管理。

7、改革护理质量考核方式。改变原来按工作内容的条块式考核为按岗位职责的全面考核,真正落实责任护士对患者全程、连续的服务。

8、做好病区的物品、陪人及卫生管理工作。

六、护理安全

1、护理部做好宏观管理,补充完善护理安全管理措施,抓好各层护理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工作,继续落实护士长夜查房制度和节前安全大检查和节中巡查制度。

2、做好微观管理。坚持毒麻药品、抢救药品、用物班班交接,抢救仪器保持功能状态,保持抢救物品良好率达100%。抓好护理人员的环节监控,病人的环节监控,时间的环节监控和护理操作的环节监控。

3、完善对压疮患者的管理。对压疮高危人群,及时评估,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压疮发生;对带入压疮、发生的压疮,及时上报护理部,请相关科室会诊,做好压疮处理,促进愈合。并做好全院护理人员压疮防治知识的培训工作。

3、加强护理信息化建设中的安全管理。

(1)信息化工作站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停电、数据丢失、网络瘫痪等意外情况,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上报信息科、护士长、科主任、护理部,并按规范执行。日常加强相关知识培训。

(2)不断强化信息化使用中的安全意识,注意保护个人登录密码,并定期更换,使用后及时关闭;每个人使用自己帐号密码进行工作,防范可能引发的护患纠纷。

4、加强护理安全的质量管理。

(1)重点人员的环节监控:实习护士、1年内护士、有负性情绪的护士加强管理,做到重点交待、重点跟班,保证各项处置准确到位。

(2)患者的环节监控:新入院、新转入、急危重患者、有发生医疗纠纷潜在危险的患者要重点监控及检查,以保障患者安全,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

(3)时间的环节监控:节假日、双休日、午间、工作繁忙、终夜班间、交接班时均要加强监督,保障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4)护理操作的环节监控:输液、输血、注射、各种过敏试验、侵入性操作等要作为护理质控的重点监控内容加强监管及指导,高风险及侵入性操作,要加强风险告知,低年资护士操作时必须有高年资护士在床边指导,保证操作的规范和安全。

5、通过多种形式,强化健康教育效果。对手术、特殊检查、服用特殊药品、使用特殊仪器等的患者,在做好相关宣教的同时,将宣教内容制作成卡片的形式,发放给患者,提高患者对宣教内容的依从性。对沟通交流能力差的患者或家属,反复宣教,不断强化。我说给你听,你说给我听;我做给你看,你做给我看,直到掌握。

6、进一步加强护理不良事件的管理。

(1)强化对护理人员的风险意识教育与培训力度。及时通报护理不良事件,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分析、讨论,提高护理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预警能力及自我防护意识。

(2)加强患者安全告知工作,重视日常督导、检查、反馈。

7、加强医院感染控制措施的落实,尤其是对重点科室进一步加强监管,如:手术室、消毒供应中心、产房、ICU、新生儿病房、血液透析室等。

8、加强对实习生及新进人员等高风险人群的管理。

9、进一步规范病区各类警示标识的管理。对高危药品、跌倒高危人群、特殊用药、膀胱冲洗、肠内营养、试敏阳性及特殊感染患者做好标识。

10、每月召开护理安全小结会一次,每季度对全院护理不良事件进行汇总、分析、反馈、总结。

七、护理服务

1、巩固优质护理服务成果,深入开展责任制整体护理。责任护士为患者提供从住院到出院健康教育、治疗处置、康复指导、心理护理、生活护理等连续、全程、全面的服务的同时,还要对病人的情况做到六知道,即病人姓名、诊断、病情、治疗、护理及心理状况;要了解病人各项主要检查阳性指征及临床意义;指导病情观察的要点;掌握病人各项治疗及护理措施;掌握病人用药目的、药物的主要作用及用药注意事项;了解病人病情变化及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

2、加强护理文化建设。鼓励护士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充分发觉护理人员的特长、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等,提升护理人员的人文修养,在我院站护理园地内,上传我院护理动态,传递学习资料,发挥空间优势,丰富护士的学习工作生活,打造一支自信乐观、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护理团队。

4、强化患者首诊负责制。护理人员要以热情、主动的态度耐心、细致的解答患者提出的每一个问题,做好相关护理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尤其是首诊接诊的护理人员。

5、倡导无铃声换液。护理人员要加强巡回,走在红灯呼叫前及时为患者更换液体,减轻频繁响铃产生的噪音,为患者提供一个安静的治疗环境。

6、开展贴心服务。通过对病情危重、气管切开等不能讲话但意识清醒的患者,制作贴心小转盘;科室为无陪护患者订餐,免费提供一次性纸杯,出院后电话回访,开展节日问候、生日祝福等,增进与患者的沟通,满足患者的需求,进一步和谐护患关系。

7、采取多种形式,激发护理人员的工作激情。对每季度患者评出的最满意护士,及年终评选出的优秀护士,进行表扬与奖励,激发护理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增加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护理服务水平。

8、加强对导医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彰显医院文化、树立品牌形象。

八、三基培训与考核

1、根据护士岗位分级情况,护理部、科室制订出各级各类护理人员分级培训目标与考核办法,对护理人员实施分层级培训和考核,做到按级上岗,按岗施薪。

2、护理部、科室每月各组织1?2次业务学习,要有课件内容。

3、操作培训:基础、专科操作培训,每月各1次,年安排12次,科室每月考核1次,护理部每季度考核1次。

4、各科室根据专科特点,制定本科室培训计划,并以月安排的形式落实,护士长每月对安排内容进行培训、考核,要求人人过关。

5、将纠错法应用于低年资护士培训。首先,由培训老师演示正确的操作标准和规范。其次,有意识的模仿临床工作中常出现的错误操作、不正确的沟通方式等,演示后由护理人员纠错,同时护理人员相互纠错,通过讨论分析,培训老师补充、指导,加深护理人员的理解和掌握,从而提高培训效果。

6、科室间护士长相应交流进行技术学习,规范专科护理操作,提高专科技能水平。

7、组织护士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护理专题讲座及相关科室科内讲课,新进人员必须每次参加,其余人员全年参加次数80%。

8、鼓励护理人员积极参加24小时医学频道,使参学率达到100%以上。

九、教学、科研工作

1、要求具有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负责实习生的带教工作,定期召开教学双向反馈会,听取带教老师及实习生的意见及建议,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2、各科护士长为总带教老师,重视带教工作,经常检查带教老师的带教态度、责任心及业务水平,安排小讲课,了解实习计划的完成情况,做好出科理论及操作考核,做好转科前的实习鉴定书写工作。

3、护理部做好实习生的岗前培训工作,不定期下科室检查带教质量,每届实习生实习结束前,组织进行一次优秀带教老师评选活动。

4、增强科研意识,鼓励护理创新。积极开展护理小发明、小创新等活动,好的发明创新在全院进行分享、交流。

5、鼓励护士撰写论文,年内发表护理论文1-2篇。

十、其他方面安排:

1、庆祝5.12国际护士节,举办护理操作技能竞赛,积极参与市、区两级节日庆祝活动。

2、拟于第二季度举办1次护理文书规范化书写展评工作,进一步提高护理文书书写内涵。

篇(5)

关键词:虚假广告;广告审查;违法广告;广告审查制度;广告法律法规

随着我国广告业的迅猛发展,广告与人们的生活的关系日益密切。但就在广告在给人们提供便利的同时,广告业的“病毒”虚假广告也开始大肆的“攻城略地”,充斥于我们生活中的各个角落。它们凭借着各种各样的语言、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徘徊在车站、商场、报纸、电视、互联网甚至手机软件中,它们对人们的影响范围越来越大了。这些虚假广告给广大的消费者造成了极大的恶劣影响,甚至会因为消费者相信虚假广告的虚假宣传而造成其自身财产的损失甚至对健康产生危害。但当下的广告法律体系不够完善,法律规定缺乏统一性、协调性、专门性致使广告法律法规与地方部门规定不断产生冲突;广告责任不明确,产生违法虚假广告时往往不了了之或惩罚过轻,这让许多广告经营者干预铤而走险;法律没有与时俱进,到目前还在使用1994年通过的广告法,使广告审查与监管从根本上无法真正实现。

(一)虚假广告的定义及特性

我国国家工商总局早在1993年的《关于认定和处理虚假广告问题的批复》中就有规定:“关于虚假广告的认定,一般从两个方面认定:第一是广告所宣传的产品或服务是否客观,真实;第二,广告宣传的产品或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和服务能达到的标准,效用,所使用的注册商标,获奖情况,以及产品企业或服务提供单位等)是否真实,若与事实不符均为虚假广告。”而且于1995年实施的《广告法》的第三条和第四条也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广告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而且在具体的法律法规也有类似模糊的定义。法律法规的模糊性导致了虚假广告缺乏约束、缺乏管理。但是虽然虚假广告没有明确的定义但是其特性也是很明显的。第一,虚假广告具有违法性,其违反了我国的《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且违背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社会具有一定的危害性。第二,内容的不真实性,因为虚假广告本身是虚假的,所以其他广告内容也存在大量与产品实际不相符合的内容。第三,手段具有欺骗性,虚假广告采用虚构是事实,故意误导消费者产生错误的想法而购买其宣传的产品或服务。第四,主体的复杂性,虚假广告的主体可能是广告主,也可能是广告经营者或广告者。综上所述,根据虚假广告的特性还是比较容易能分辨出来的。

(二)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繁荣发展以及各种数字媒体的不断更新,虚假广告的触手也不断向这些媒体蔓延,无论是传统的户外媒体、电视媒体,还是最近新兴的互联网媒体、手机媒体,全部皆为虚假广告的目标媒体。下文将对一些存在于一些典型媒体的虚假广告进行论述。

1.对电视广告进行法律修订

目前,我国电视广告充斥着大量虚假内容,大多数都是以次充好、以劣充优的虚假信息,但是其中还不乏大量关于药品和保健品的可能导致消费者身体造成严重隐患和危害的虚假广告。究其原因主要还是电视广告存在着法律空白,执法部门无法可依,缺乏有效的审批机制,事后查处不力,违法成本低并且违法代价小。

依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广告主应该对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审核责任,而电视媒介则只承担验证有关证明文件的责任。换句话说,只有电视媒介只有在明知道是虚假广告还要播出的时候才承担法律责任,但是现实中很难界定知道或不知道,所以这条法律规定执行起来有很大的漏洞。所以,我们应该在修改现行《广告法》时把这句模糊的规定改为只要媒介了虚假广告,都要承担相关的责任。如果虚假广告对消费者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或者身体上的损害应该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并在法律中明确提高“准入门槛”并且明确执行行政问责制。

2.对网络广告进行法律修订

互联网作为新兴的第四媒体,已经从测试阶段慢慢走向了成熟阶段,而且互联网的广告已经得到了社会上广泛的认可,可以说已经走进了千家万户。但是互联网作为一张没有边界的“网”,相对其他媒体来说,可谓是“零门槛”“低投入”“高覆盖”。而且由于在1993年制定广告法时,没有预见到互联网的发展能像今天一样迅猛。因此对于互联网广告的管理只能按照为数不多的暂行办法来处理,这样的宽松处理使得互联网上虚假广告屡见不鲜。

从国际上看,欧美国家和地区结合互联网广告的特点,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其中很多规范互联网广告的措施值得我们学习。如:欧盟制定的《电子商务法》对电子邮件广告规定了“自由退出”的原则,简单说就是可以E-mall广告,但是收信者可以加以拒绝。在德国,《电子信息通讯法》明确了电子通讯方面的框架,对定企业在网上做广告必须标明企业的登记号、增值税号、地址等重要信息,而且还要标注广告的制造商以及避免所有有争议的内容等。我们可以借鉴上述国外经验来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上的广告行为,实现网络广告的真实性与可信性。

(三)对于广告审查制度

所谓广告审查制度,是指广告审查机关在广告交付设计、制作、和前,对广告主的主体资格、广告的内容和和表现形式、有关证明文件或材料的审查,并出具与审查结果和审查意见相应的证明文件的一种广告管理制度。广告审查制度是广告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现实情况中广告经营单位不仅仅是广告者,也是广告审查者,其受到利益的驱使,往往放宽广告的审查力度,甚至放弃对广告的审查的业务,这也是虚假广告蒙混过关的一个重要的入口,所以一个独立的广告审查机关的出现迫在眉睫。

独立的广告审查机构是指广告审查工作应该具有相对的独立性,面对当下广告审查体制缺乏权威性,所以新组建的广告审查机构应该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消费者协会抽出人员来组成。而且政府还要立法来确定这个独立的广告审查机构的地位,划定该部门的责任与业务。最后为防止非专业管理专业人士还要在一定比例上给改组织增加经济、广告、法律等相关专业人才,这样才能把广告审查的作用发挥到最大。

总之,虚假广告无论是给广告市场还是消费者带来的危害都是极大的,所以建立一个更加完整的广告管理制度来打击虚假广告是十分重要的,这种经济体制必将有利于建立一个公平的广告市场,和谐的消费市场,以及稳定的经济环境。

参考文献:

[1]吕蓉,广告法律法规第二版,复旦大学出版社

[2]杜伟,防治虚假广告的几个法律问题,兰州大学学报地第33卷第1期

[3]黄婧,探寻虚假广告法律规制的完善路径,法治与社会2011·11(上)

篇(6)

一、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沿革

准确地说,中国电子商务萌芽于1990年。该年起,国家计委、科委将EDI列入八五国家科技攻关项目,该项目被运作到国家外贸、中国外运海运/空运、中国化工、石油、橡胶贸易等多个领域,EDI叩开了中国电子商务神秘之门。迄至1997年,中国电子商务起步并投入实际运用阶段。1993年成立国务院付总理为主席的国民经济信息化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相继组织了金关、金卡、金税等三金工程,取得了重大进展。1994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电子部、全球信息基础设施委员会(GIIC)共同组织北京电子商务际论坛,来自美、英、法、德、日本、澳大利亚,埃及加拿大等国700人参加。1994年10月亚太地区电子商务研讨会在京召开,使电子商务概念开始在我国传播。1995年,中国互联网开始商业化。互联网公司(ISP、.COM公司)开始兴起.1996年1月成立国务院国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副总理任组长,20多个部委参加,统一领导组织我国信息化建设。1996年,全桥网与因特网正式开通。1997年,信息办组织有关部门起草编制我国信息化规划,1997年4月在深圳召开全国信息化工作会议,各省市地区相继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省开始制订本省包含电子商务在内的信息化建设规划。1997年,广告主开始使用网络广告。1997年4月以来,中国商品订货系统(CGOS)开始运行。EDI迈出了中国电子商务第一步,同时它也是国际通行B2B模式的最原始模式。在此基础上,中国电子商务得以取得长足进步及发展。

自1998年3月我国第一笔互联网网上交易成功起,中国电子商务B2B上演第,B2B迎来RN(BOSETTANET)新标准。1998年7月,中国商品交易市场正式宣告成立,被称为永不闭幕的广交会。中国商品现货交易市场,是我国第一家现货电子交易市场,1999年现货电子市场电子交易额当年达到2000亿人民币。中国银行与电信数据信局合作在湖南进行中国银行电子商务试点,推出我国第一套基于SET的电子商务系统。1998年10月,国家经贸委与信息产业部联合宣布启动以电子贸易为主要内容的金贸工程,它是一项推广网络化应用、开发电子商务在经贸流通领域的大型应用试点工程.。1998年首都、上海等城市启动电子商务工程,开展电子商场、电子商厦及电子商城的试点,开展网上购物与网上交易,建立金融与非金融论证中心,和有关标准、法规,为今后开展电子商务打下基础。目前,我国电子商务尚处起步阶段或初始阶段。医药电子商务网于98年投入运营,医疗卫生行业1万个企事业单位联网,能提供上千种中西药品信息。全国库存商品调节网络、全国建筑在线、房地产网上促销,都已正式开通。1999年3月8848等B2C网站正式开通,网上购物进入实际应用阶段。自此,中国电子商务逐渐以从传统产业B2B为主体。电子商务服务商(dotcom公司)正在从虚幻、风险资本市场转向现实市场需求的变化,与有商务传统企业结合,同时开始出现一些较为成功、开始赢利的电子商务应用。RN作为B2B新标准,在解决方案提供商(SP)和应用上一片空白,其特点仅在于对一些大企业如外资巨头IBM、INTEL、NOKIA、DELL的中国据点、甲骨文、苏宁、福特等大型企业提供便利,而对于一些中小企业,却受莫能助。此外,创建于九十年代而至今仍然盛行的阿里巴巴、淘宝、易趣等,实质上都采用RN模式。虽然在2004年底,阿里巴巴为应付日益严重的“网络信用缺失”这一长期未解决的老大难问题而推出了“支付宝”模式,由于其程式复杂,手续繁多,担保第三方又没有多大资信力和社会可信度,尽管已有一些人通过“支付宝”进行了交易,但毕竟未能占交易双方的主流,本质上并没有解决网络“信用危机”,“货款安全”问题仍然是电子商务交易双方主要担心的问题。

不过,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国电子商务第三次革命的战火,是由金银岛来点燃的。这个搭载国家“十五”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专题“硬信用”FC(ForceCredit)平台的全新电子商务运营模式,让我们看到了中国电子商务的春天。金银岛采用对买卖双方实行“货到付款和款到发货”的全程双向保全机制,交易货款由中国银行监管,交易纠纷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开创了“金银岛—金融机构—仲裁机构”三方共同缔造的“金三角”商业新模式,这正是“硬信用”含义的集中体现,促使电子商务成为真正的商务和交易。购买者款到银行处即前期冻结,卖方可以看到货款,但仅是货币的数字信息,只有在卖方把货送到购买者手中后才可以解冻提款。而对购买者而言,款打出后如果对方货未到,所拨款项将自动退回,如果货到签单后想当“老赖”也不成,因为钱已在银行被冻结。该运作模式保障了买卖双方地位绝对平等,保证了每单业务绝对真实,没有任何人为干预,全程确保买卖双方货款安全,杜绝了交易风险,透明实在,安全放心,同时还为老板们省时省钱省心。它从根本上杜绝了交易过程风险,彻底解决了中国商业信用严重缺失问题,达到了把传统业务放在“硬信用”平台上交易比传统交易更安全的突破性进展。分析人士指出,金银岛硬信用模式是中国电子商务B2B最安全、最值得信用的电子商务运作模式,它改变了传统“网上看,网下购”的运模式,实现了中国电子商务“纯网络”模式的落地,客观上为第三代电子商务树立了新标准。

二、历代电子商务的优缺点分析

我们知道,EDI是中国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第一步,它对于中国电子商务的起步及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是,由于EDI原始而僵化,EDI专线费用昂贵,对数据量的要求也足够大,一般企业根本不敢问津,再加上它一直没有完善的内容和规范体制,只能承载一些与定单有关的数据,而像物流类的数据项却有待开发,这使其使用功能大为局限。因此,EDIK只能是中国电子商务起步阶段的一个替代品,开创的仅是中国的准电子商务时代,随着中国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EDI被挤出中国电子商务B2B模式行列是再自然不过的了。然而,时至今日,一些企业仍对EDI爱不释手,津津乐道,这是非常严峻的现实,它可能导致企业与时代进步严重脱节,给企业发展甚至生存带来严重隐患和危机。某位国外知名工程师称:“企业需求提高下的技术进步、概念进步是不可逆转的潮流,但愿中国企业能从EDI的过渡角色中清醒过来。”

比较而言,B2B第中的RN标准,比起EDI又是很大一个进步。它依托一些大客户品牌和信誉,进行大量产品的信息和新品促销,为供应商(SP)提供了一个电子商务信息平台,但是,由于缺少网络信用体系,货款安全问题仍然无从根本解决,许多购买者仍然停留在“网上看,网上买”的旧有模式上,这与中国延续数千年的传统营销体系本质上没有多大变化,消费者同样受着各级营销渠道的盘剥,供应商同样要承担强大的营销网络的众多分销成本。虽然有一些商品可以通过网络技术实现购买,但它依然不能改变促销信息的“传声筒”本质,而且不难看出,在交易双方中,RN标准主要以供应商(SP)为主要营运客户,它所涉及的消费者,实际上是建立在“虚拟消费者”基础之上,消费者的数量与访问量是不能匹配的。更为重要的是,它没有解决也不可能解决现代电子商务所迫切需要解决的“货款安全”问题,“支付宝”推出后也同样如此。

三、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方向

篇(7)

【摘要】本文从保险公司角度出发,针对商业医疗保险费用虚增,医疗机构、出险人、保险人三者基于各自利益,在出险人诊疗过程中产生过度行为。保险公司对三者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与此同时,政府应规范保险法律环境,建立保险监管部门,共同有效防治医疗保险费用过度产生。

【关键词】医疗保险费用 过度诊疗 健康数据库系统

商业医疗保险是医疗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国家鼓励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商业医疗保险。它是由保险公司经营的,赢利性的医疗保障。投保人依一定数额交纳保险金,遇到重大疾病时,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并不冲突。国家的医保能给人们实际的报销比例是35%―65%之间,差不多还有一半的医疗费用要个人承担,而商业医疗保险就是对医保剩余的部分进行赔付。现代居住环境的日益恶劣,人们对于自身健康的重视,基于今后医疗支出的谨慎考虑,缴纳商业医疗保险的费用可以接纳。各方面因素,人们愿意投入一定费用,用于商业医疗保险。

在商业医疗保险中,主要涉及三方当事人:保险公司、医疗服务提供机构(简称医疗机构)、保险主体(即保险事故发生的出险人,患者)。三方当事人之间主要存在两种关系:一种是医患关系,保险主体发生医疗保险责任事件时,在医疗机构就诊,医疗机构根据出险人的疾病或事故情况进行临床医疗诊断,采取相应治疗技术,收取各项诊疗费用、药品费用、住院服务费用等等。第二种是保险关系,保险主体根据自身情况(包括身体健康状况、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购买情况、个人需求等)购买商业医疗保险险种,保险公司对保险主体发生保险承保范围内的事故进行责任赔偿,具体赔偿范围根据险种来确定,必需的诊疗费用、药品费用、住院服务费用是在其赔偿范围内的。第二种保险关系衍生出了保险人与保险主体之间的关系。保险人为了与保险主体之间建立良好的个人关系,拓展今后的保险业务范围,有时会利用自己的专业保险知识帮助其获取更多的保险赔偿。在商业医疗保险中,产生过度医疗愿望的主体主要是医疗机构和出险人本人。

1.从医疗机构来说,对于出险人病情或事故的医疗诊断,应采取何种医疗技术、药品、服务,具有完全的信息优势。医疗机构基于利益驱动,存在提供过量诊疗的倾向,还可能诱导出险人产生额外需求的动机。

2.从出险人自身来说,希望通过医疗机构得到身体康复的目的,也会希望对于非保险责任事故范围内的身体其他疾病进行便利治疗。

因此,在治疗期间,基于共同的利益,医疗机构和出险人相互配合。出险人要求医疗机构所提供费用尽可能压缩自负部分,对可通过医疗保险补偿部分则不会进行限制;相应地,医疗机构只要实现治疗目的,更倾向采取过度诊疗的做法,从而获取在医疗保险中的最大利润。医疗机构采取过度医疗,从医疗保险中所获得的费用,其实是对社会财富的一种转移,把保险赔偿费用从社会资产中转移到医疗机构内部。

本文主要研究当医疗机构、保险主体、保险人为各自利益目的,产生默契,互相配合,在诊疗过程中,采取过度的医疗诊治措施,开出过量的诊疗药品,提供过度的医疗服务,从而导致医疗费用虚增,商业医疗保险赔偿虚增的做法下,保险公司如何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控。

1.从保险主体方面进行防控。一是建立保险主体的健康数据库资料。在保险主体购买医疗保险时,保险公司会要求其进行健康检查。保险公司对经查核后的检查结果应以数据的形式建立个人健康数据库。二是及时核查出险人的保险责任事故。当保险主体一旦出险,应及时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及时出险,对出险人的事故情况进行具体了解。三是聘请专业人士对出险人的事故情况进行合理有效的医疗诊断,并善意告知出险人。此外,根据出险人入险时建立的个人健康数据,较为清晰的分开保险责任事故和非保U责任事故的界限。出险人若是要求医疗机构对其采取便利治疗,保险公司不负担除保险责任事故以外的费用赔偿。

2.从医疗机构方面进行防控。一是建立与各医疗机构的稳定联系,包括与医疗机构沟通、与医生沟通,及时准确了解医疗机构对出险人提供的诊疗技术、药品、服务是否得当。另一方面,与医疗机构一起,实现出险人的健康数据资料共享。出险人入险时建立的个人健康资料,在现在“互联网+”的时代,保险公司可尝试投资开发这一方面的数据库资源。这样,医疗机构既能对出险人的健康数据溯源了解,节约某些身体检查的时间和费用,更快做出正确的诊疗判断;保险公司也能通过数据库资料随时查核医疗机构的诊疗进度和做法,调控医疗保险费用。

3.加强对保险人的内部管理。保险人是保险公司的内部员工,他的薪酬奖励很大一部分来自个人的保险业绩。保险公司进行有效的内部管理、培训,应树立保险人正确的工作价值观,要求保险人认知与投保人的共同保险欺诈行为是短利行为,应基于工作的长远发展,做好与投保人的沟通工作,引导投保人采取正确合理的诊疗措施。保险公司应建立科学的奖惩制度,把医疗保险是否存在过度诊疗纳入对保险人的综合评定项目中。对保险人与投保人的沟通引导工作开展得好的情况予以奖励;与投保人存在恶意勾结事实的,应根据惩罚制度进行处理。

医疗保险费用的控制离不开政府的力量。

国家应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险法律环境,并做好机构建设。医疗保险目的是让公民享有必要的医疗服务,而不至于承受过重的家庭经济负担。保险的初衷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医疗机构、出险人、保险人因其自身的利益驱动,相互配合采取过度医疗诊治,从中获得不当得利,显然违背保险产生的初衷。我国应向其他先进国家学习,以立法的形式,建立健全关于保险诈欺等法律制度,加强防控医疗保险乃至其他险别的欺诈行为。

此外,国家还可成立由保险、医疗等行业专家,类似保监会、审计局等职能的组织,对于医疗机构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监查。发现过度医疗属实的医疗机构,要求限期改正;对其负责人采取问责制,从而促使医疗机构内部建立过度医疗查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