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2 17: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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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传播学基础理论;主体哲学;主客体协调;社会学理论;文化理论
传播理论集中体现了现代知识的综合,这种综合体现在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交叉和开放性上。传播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既可以指狭义的创新和发展(指传播理论自身),也可以指广义的创新和发展(指影响到传播理论体系的建立),由于学术界对后一个问题论述不多,本文主要论述影响传播理论的基础理论的创新和发展。
本文谈到的基础理论主要分为哲学问题、社会学问题、文化问题等3个方面,这3个方面不同程度涉及到传播理论。理论界选择什么样的基础理论,传播理论相应地就会带什么样的印记。就目前有影响的传播理论来看,主体哲学(对哲学的基本问题偏于主观的理解)及相应的社会学理论和文化理论的影响更大。今天,审视传播理论的基础理论,使传播理论建立在可靠的根基之上,继而创新和发展传播理论,是传播学界面临的一项基本任务。
一、影响传播理论的几种主体哲学
在当代,哲学思想对传播理论的影响通常是通过社会学为中介的,我们在评判一种社会理论时,总是在评判一种哲学思想。为了叙述的便利,我们首先分析影响到社会理论的哲学思想,然后分析其相应的社会理论和文化观。众所周知,主体哲学在西方哲学中更为典型和明确,在西方思想史上有其长久的历史背景。自文艺复兴以后,绝大多数哲学流派都是以主体意识的第一性作为理论的起点。在20世纪,从柏格森的直觉主义到解释理论,从精神分析到现象学,从存在主义到“法兰克福”学派,主体第一性的观念以各种体系表现出来:心灵、心理、直觉、精神、体验、理性观念、人道主义等等,它们都指代一个实体——主体,是主体赋予了人类存在的价值和意义。这种信念在现象学哲学、解释学哲学和“法兰克福”学派中得到了集中的体现,它们在社会——文化理论中有着广泛的影响,它们也通过社会——文化这个中介间接地影响到传播理论。至今,我们在一些基本问题上的争论仍是这些方面的延伸。
我们首先来看现象学,胡塞尔提出现象学的观念并发展了现象学的方法,现象学哲学有一套较为完整的认识论,以现象学为框架的社会学也多以此为根据发展了意向理论及价值理论。现象学的基本任务是以直觉达到人类理性的深刻基础,这一任务的前提是直觉是一切知识的合理根源,一切在初始状态的直觉中呈现的事物将会完全地如其所呈现自身的那样被接受。这个假设中,主体的理性被赋予了不可动摇的地位,直觉是我们接受事物的外在方式,最后还会有一先验的自我来保证直觉的可靠。为了达到本质的直观,他提出了“现象学的还源”,简单地讲,这一命题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历史的加括弧:即把我们的各种信念(不论是经验的概括还是各种现实的信念)全部悬置起来,并不对它们作是非的判断。2.存在的加括弧:放弃一切有关存在的判断,因为哲学的认识是对本质的认识,而对现实存在的判断则非本质,所以,对存在的判断也应中止。3.先验的还原:这种还原使我们从此验的自我走向先验的纯粹自我,这是世界上一切意义被建立起来的基础。胡塞尔晚期则将自我纯粹意识视为最终的绝对领域,即它的存在不需要任何实在为前提。纯粹意识的地位确立后,即可以解释经验世界,如果人们在经验的世界找到共同之处,那么,这是因为他们在意向性上是一致的。
正是这种主体哲学的框架和意向性理论,影响到后来的现象学社会学的发展,舍勒提出的价值哲学、舒茨的意义理论都与现象学有着密切联系。现象学对现代微观社会学的影响也是多方面的,只要我们看一下戏剧理论(戈夫曼),本土方法理论(加芬克尔),交换理论(雷克斯)及冲突理论(霍克斯),无不带有意向性理论的影子,无论是日常的自我还是掩盖了意图的自我,都可以在现象学纯粹那里找到最后根源。
舒茨的现象学社会学将胡塞尔的现象学观念扩大到社会领域,认为对社会活动的理解取决于主体间的一致,意义在于主体赋予对象的过程上,社会互动之所以可能,也是由于主体间的一致性。和一些其他的微观社会学理论相似,现象社会学也是以个体为基本的考察单位,尽管这些理论以互动来解释社会系统,但它们几乎都忽视了社会制度对个体的制约。从理论上讲,社会结构的形成总是离不开个体及集体的参与,但社会制度形成稳定状态后,它总是从语言到思想、从法律到伦理、从制度到信念各个方面来制约个体。主体既参与了社会制度的形成,同时,又是社会制度的产物,个体的动机和行为往往是制度化的结果。离开了社会结构和制度,很难解释一些行为和动机的原因,这也是微观社会学理论普遍的局限所在。
一些其他的微观社会学理论如符号互动论等也都是以个体为根基来解释社会,个体往往成为不受社会制度制约的个体,微观理论的共性表现在它们几乎都在表述主体哲学的一些基本主张。
解释学也存在着类似的理论。解释的根基建立在个体的体验和理解之上,为了说明解释是普遍有效的,就要说明解释在主体间是一致的,为了说明主体间的一致还要找到更基础的东西。当代的伽达默尔是用语言来解释主体间的一致,语言既是解释学的根基,也是对世界的体验,其核心观念是人类以语言的方式拥有世界。用委婉的体验解释世界无疑要比现象学更少地依赖于主体,但体验的背后又隐含着原来的主体。
解释学赋予了个体极大的心理自由,个人的体验成为分享共同意义的重要方式,特别是对解读精神性文本来讲,由于时间的差别,也由于解读者所处社会历史背景的条件,解读者不可能得到文本的原始意义,解读总是充满了个体的理解,因而文本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在所难免,这种多样性和差异性也是合理的。显然,在文本和读者的关系上,解释学以牺牲文本来迎合读者,其相对主义的结局不可避免。
“法兰克福”学派发展了一套批判理论,批判理论旨在批判当代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和思想体系。从认识论上看,批判理论主要对实证主义提出了批判。批判理论的核心是人与自然的对立,精神与物质的对立。批判理论认为当代资本主义矛盾可以从近代的启蒙找到根源,启蒙精神在改变自然时从认识理性中发展了极度的工具理性,科学技术也是工具理论的集中体现,当世界都变成可度量的对象时,人也变成了被奴役的对象。在当代,启蒙精神变成一种操纵意识,这又是通过大众文化来实现的,大众文化造就了文化产品的单一化和标准化,文化工业代表了这种单一化和标准化。简而言之,“文化工业”已成为当代一种新的社会控制形式。
纵观以上几种哲学思想,无论他们看待世界的方式有多么不同,确定主体意识优于并高于所有一切,是他们哲学推论的前提。正因为存在着主体意识与外在世界的对立,他们的结论几乎都包含了事实与价值的对立,世界与心灵的对立,以致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对立,在更极端的态度上往往以牺牲认识的理性法则来换取意识的自由。我们在伽达默尔及“法兰克福”学派特别是胡塞尔那里,可以看到精神世界的无限膨胀,科学涉及到的物理世界往往被看成对意识自由是一个极大的妨碍,甚至对意识自由是有害的。主体哲学很少考虑这样的问题:即主体——客体二元对立的框架中,主体的推论是否包含了局限和偏见的问题。绝大多数的主体哲学将理性看成是自明的,客体就是呈现为主体推论的结果,这个假定预设了主体不会出现任何偏差。而事实上无论在哪种意义上,这种假设都是不可能的,特别是近代科学的发展,越来越明确地认识到主体意识不可避免地会包含着局限。思想史的发展能清楚地说明这一点,人类对世界的认识在未能把握其本质前,总是以主体的图式看待世界的,以人的特性解释世界注定会产生拟人化的过程,这个过程也不可避免地暗含了人类中心论的思想,主体哲学就是按这种推论极端发展的结果。主体哲学是在人类中心论和拟人论的框架下来看待人与世界的,这样,对世界的认识总是折射出主体的意图和限度,世界的存在往往被看作人类中心的象征。换言之,它没有实体性的地位,它的性质全靠主体意识的解释。这种认识世界的方式不仅存在于西方古典哲学中,也存在于其他民族的哲学中。当人类不能分离出单独的客体时,除了用人这个尺度解释外别无其他方式,这也不难理解为何主体哲学一直是哲学史中最有影响的理论。
认识到人类中心论及主体意识的局限是近代科学理论的成果,这个开端就是哥白尼的天文学革命,在他的日心说中,太阳是宇宙的中心,地球自转并和其他行星围绕太阳公转。与地心说相比,这是一幅全新的世界图像。这里,不论是地球还是人类,都不具有特殊目的和意义,相反,他们(它们)只是宇宙系统的一部分,这种理论最早喻示了人类从中心到系统的变化。
在以后达尔文的理论中,也提供了反对人类中心论的又一种理论。按照其理论,人是生物连续进化的一个环节,人也像其他生物一样组成了一个系列。这里,人不具有特殊的意义及目的,这种理论也排除了神学理论的创世说。达尔文理论与哥白尼理论在反对人类中心论上是一致的。这两种理论都说明了人既不是世界的创造者,也不是世界的目的。此外,当代量子力学也提供了背离人类中心论的理论。这里,主体哲学与人类中心论有着天然的联系,正因为它假定了人是世界的终极目的,因而,它无法解释真正的客观世界,也不可能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科学理论,而科学理论总是呈现出反拟人化的结果。
现代科学理论的发展过程越来越趋向将人视为无数系统中的一部分,人类既不是世界的创造者也不是世界的目的。如果这样看待人类,人类中心论的思想是值得怀疑的,主体哲学的观念也是值得怀疑的。
二、建立主、客体相协调的理论
就认识论来看,主体哲学代表了解释世界的一个方向。除主体哲学以外,一些哲学家力图使主客体协调起来,这种努力在近代开始显示出积极的成果,超越主体哲学的有效途径在于恰当地说明主客体的关系。对马克思来讲,解决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问题首先是实践的问题,因为实践包含了将两者统一起来的可能,思维的观念只能在实践中加以验证:“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与其他哲学的根本区别,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提到了实践对人与世界的双重作用:在实践中,自然成了人化的自然,人通过实践也在改变自身的特性,五官感觉的形成是以往全部世界历史的产物。实践的观点说明,主、客体本性的确定是从对方的作用中获得的。
在20世纪,思考主、客体的关系仍是思想界面临的主要议题,皮亚杰从自然科学的角度提出了认识的发生问题,再次涉及到主、客体的关系。传统认识论大多在两种态度上摇摆:一种是经验主义,往往将认识看成信息来源于客体,主体只能受教于客体;另一方面,先验论和天赋论则认为主体一开始就有内部生成的结构,然后这些结构加诸于客体。这两种理论涉及的都是在高度成熟阶段上的认识,而没有涉及认识的起源,认识的起源要比这两种理论设想复杂得多。皮亚杰根据心理研究的成果,证明了认识既不起因于一个有自我意识的主体,也不是起因于一个业已形成的客体,而是起因于主、客体的中途,它同时包含着主体又包含着客体,这样,充分考虑到联系主、客体的中介就十分必要。皮亚杰作了这样的设想:“如果从一开始就既不存在一个认识论意义上的主体,也不存在作为客体而存在的客体,又不存在固定不变的中介物,那么关于认识的头一个问题就将是关于这些中介物的建构问题:这些中介物从作为身体本身和外界事物之间的接触点开始,循着由外部和内部所给予的两个相互补充的方向发展,对主客体的任何妥当的详细说明正是依赖与中介物的这种双重的逐步建构。”
认识的过程事实上也就是一个建构过程,它从感知运动阶段经前运算阶段、具体运算阶段到形式运算阶段,才能达到通常意义上的认识。认识图式的发展是主客体之间的同化和顺应,相互协调的结果,经同化、顺应的平衡作用,使主体的认识图式逐步接近客体的结构。
在建构的过程中,我们很难看到有一个本质不变的客体,也很难看到有一个本质不变的主体,顺应说明了主体会在对环境的适应中造成认识图式的改变;同化说明了主体对环境的过滤和改变,使之符合主体的认识图式。建构就体现了相互制约、相互转化的过程,认识的过程就是从简单低级的结构向复杂高级的结构不断过渡,这也是一个永无终结的过程,客体意味着主体所能达到的极限。
皮亚杰的理论建立在大量心理学及生物学的实验基础上,因而,它代表了解释认识形成及发展的科学解释方向。它的要点仍是沟通主客体的中介,在中介的关系中说明主客体。如果将这个中介与马克思的实践联系起来,它们的近似就在于从联系主客体的结构模式上解释主客体。
除了皮亚杰发生认识论以外,语言哲学关于语言对世界的组织成形作用也作了出色的论述,这一理论涉及到的指称问题、真理问题、意义问题及言语行为对我们理解语言与认识、语言与主体及语言与社会有积极的启发作用。
此外,值得提到的还有结构主义,结构主义建立在严格的理论法则之上,它以语言模式为出发点,突出强调了结构和系统的观念。结构的观念表明了它对表层对象背后共时的关心;系统的观念表明了它试图通过关系的模式来解释对象,和语言哲学一样,它也是通过观众形态来说明主体的。就此来看,以上几种有影响的哲学与主体哲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当传播体系建立在主体哲学之上时,我们很难察觉主体哲学的局限,这种局限势必通过其社会学理论内化于传播理论之中。毋宁说,主体哲学的蓝本和传播理论的摹本存在着一种对应关系,主体哲学对心灵的能动作用的强调会贯穿于传播理论中。同样,它的局限(没有看到认识总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也内涵在传播理论之中。因而,借鉴科学的认识论建构主、客体的关系,使传播理论建立在可靠的哲学的社会学根基之上,是传播学界需要思考的问题。
以上我们曾对主体哲学与微观社会学的关系作过分析,确实,微观社会学对主体的动机、行为、意义是主体间的互动曾作过详细分析。然而,微观传播学理论几乎都没有考虑到既定的社会结构对主体动机和行为的作用和影响,没有考虑到社会结构与动机的辩证关系,因而无法说明动机和行为的真正动因,最终使陈述的理论趋于表层化。显然,问题的真正源头在于如何看待行动和结构、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这是一个如何从社会学的角度理解主、客体的问题。
目前,大家经常谈到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该理论的核心问题就是结构与主体的关系问题,与微观社会学理论不同的是结构化理论力图在更客观的立场使结构与主体协调起来。
传统宏观社会学偏于社会结构和社会制度对个体的塑造上,而大多数微观社会学理论将注意力集中在个体和行动的意义的理解上,吉登斯提出了将两者协调的结构化理论。结构化的核心旨在说明社会结构既是通过人类的行动建构起来,也是行动得以建构的条件和中介,即结构与主体存在着一种二重化的过程,结构并不是外在于主体的活动,而是通过主体的特定活动而构成;社会系统的结构性特征,既是其不断组织的实践的条件,又是这些实践的结果,结构不应简单看作对主体的外在制约,它既有制约性同时又赋予行动者以主动性。这样,结构和主体存在着一种生产和再生产的方式,对结构和主体的妥当说明,需依靠对它们二重化关系的说明。
鉴于目前传播理论更多地依靠微观社会学来维系,清醒地看到微观社会学的不足,并从社会学层面考虑结构与主体的协调关系也是传播学界不容忽视的问题。
主客体的关系也涉及到如何看待文化,一个多世纪以来,文化研究一直是全球性关切的问题。通常大家谈到有影响的几种理论大多集中在社会学和文化人类学两个领域。
社会学中占主流地位的理论是价值论,其理论源头可以追溯到韦伯及狄尔泰,用价值解释文化的各种理论几乎都将文化视为对象满足主体需要的一种活动。现象学、解释学、“法兰克福”学派及大多数实用主义理论都代表了这个方向。它们的共性是:都给予了主体以至高无上的地位,无论是生命、体验、理解、自由或人与社会、精神与物质的对立,都要根据主体意识来评判,文化几乎没有自己的实体地位,文化的存在完全要看主体间的解释。本来,用价值解释文化并不是没有说服力,问题在于对主体的极端信赖除了走向自我中心论以外别无选择,此外,价值论的解释还面临着文化相对主义的危险,事实上,这两个方面的危险也是价值论所无法克服的问题。
大家都知道,人文科学的研究区别于自然科学除了对象不同外,还在于研究者适度的介入是可行的。但研究者介入到什么程度则是价值论和解释学所无法回答的问题。以此为框架,总是面临着解释过度的问题,而解释学通常也把解释的多元化视为合理的。这样,在价值论和解释学的背后,我们看到的仍是主体哲学的主张。
在“法兰克福”学派那里,主体与世界的对立变成为精神与“物化”的严重对立,工具理性的扩张必然在制度上、精神上对人进行新的操纵,文化的单一性及庸俗性不可避免。所以,由于工具理性的极度扩张,人类未来的文明也是暗淡的。
该学派的许多主张都建立在主、客体的对立上,为了维护主体的至上性,不得不排斥非主体的存在。“法兰克福”由于把个体与社会看作完全都是对抗性关系,现代工业文明在“法兰克福”学派那里被看作是一种倒退,与之相关的是工业社会及科技进步造就的大众文化根本不具有以往精英文化的单纯和高贵。“法兰克福”学派从主、客体的对立进而过渡到人与社会的对立,再过渡到文化的对立有其内在的必然性。这样,我们除了看到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的对立外,我们根本看不到它们是如何协调在一起的。
纵观以上几种有影响的文化理论,几乎都是从主体来解释文化,其结果要么是价值涵盖了一切,要么是文化存在着对立。因而,超越主体哲学的局限就是一个关键的问题。
大家知道,近几十年来,结构主义提出了一套与主体哲学截然不同的理论,包括其文化理论(主要集中在文化人类学),其核心是以语言模式来看待社会系统,进而解释主体在社会中的作用和地位。从结构主义的影响来看,它提供的超越主体哲学的途径和方式是可行的。
结构主义主要关心文化的共时性问题,莱维——斯特劳斯集中表述了结构主义的文化观,即文化不仅是共时的问题,也可以通过能指和所指的关系加以说明。文化人类学家经常可以看到大量重复出现的文化形态,是什么决定了它会重复出现?如果人类没有普遍共同的心智,这一问题也就不可能产生,是各个文化外观形态的差异重要还是内在的共同模式重要,两种不同的选择会有不同的答案。
按照这种方式来理解文化,各种文化现象就不难解释了。无论文化人类学提供多么不同的文化差异,但共时态的文化是存在的,因为像亲族系统、婚姻系统、神话系统、图腾系统反复出现在不同民族的文化中,这恰好证明了各民族具有构造文化的共同能力。它通过转换系统,成为我们可以看到的各种具体文化形式,而共时模式为这些形式找到了答案。考察各种具体文化的差异不是人类学的任务,人类学要探讨决定文化现象的深层内容——人类共同的心智。
共同的心智,在他那里也就是无意识问题,它不是与意识相对立的下意识或潜意识的概念,毋宁说它是人类先天的一种构造功能。它普遍地存在于各民族中,因而是普遍的理智功能,正是它的存在,可以解释各种文化的普遍共时。
结构主义的重要代表福柯在思想史领域提供了一种非主体解释思想的方式,福柯对思想史的分析集中在权力对知识的形成上,换言之,社会的知识型总是体现了权力的支配,主体正是在各种制度性场址的权力关系中生成的。
如果主体总由其他因素所决定,那么,确定的主体是不存在的。毋宁说主体总是由特定的知识型所决定,《词与物》表明了知识型如何决定着主体。按着结构主义的解释,它会引出许多被忽视的结论:如果文化不存在着高低之分,发达和落后之分,那么,各种文化之间的比较只能得到现象的差异,追问这种差异是没有意义的,我们很想知道热衷于中西方文化比较的研究究竟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如果文化现象的差异只是表层问题,那么中西方文化在心智的创造上具有的共同性不更重要吗?难道它们不都是共同心智的结果吗?如果表层的背后确实存在着普遍的东西,揭示这些普遍性正是文化研究要回答的。知识型理论也使我们看到了思想的另一个方面:我们认为许多不可动摇的观念其实是用某种占主导地位的信念所支配的,主体不仅无法意识到这一点,在大多数情况下反而在强化这种信念。事实上,能超越既定知识型的人少之又少,我们通常表述的知识大多数情况下是某一社会占主导地位的知识而已。
综上所述,建立主、客体协调的认识论是社会人文科学的可靠前提,它影响到在什么样的方式上看待社会理论和文化理论,客观的社会理论直接关系到传播理论的根基问题:个体既是社会制度的结果,又参与了社会制度的形成,这样,两者存在着密切的对应关系。同样,非主体解释的文化理论旨在说明文化共时模式的存在,表层文化现象的对立和无序并不反映内在层次的共同模式,如果我们做深层分析,各种文化可以找到普遍的共性。
三、结语
近50年来,人类的知识积累发生了惊人的变化,以往许多被认为是经典的理论和命题,现在被看作是有条件的和相对的,知识的不断综合和更新要求我们的思维与时代保持同步,特别是像传播学这种新型的综合性学科,如何使其理论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是不容回避的问题。
近代科学反复证明了这样的事实:一门学科的成熟与否,在于其基础理论的成熟与否,而不在于其表象形态的丰富,这一道理同样适用于传播理论,相对于传播理论的应用理论来讲,其基础理论的研究就更为重要。
目前,传播学界对狭义的传播理论讨论较多,而对广义的传播理论讨论不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对传播理论的深化理解。如果我们仅仅讨论狭义的传播理论,我们只能得到一个相对封闭的解释体系。问题在于对传播理论基本观念的讨论常常会将问题引向更基本的问题,例如,信息问题、语言符号问题、意义问题、传播的存在及目的等等。对任何一个问题完整的回答都会涉及到人的问题,涉及到人对世界的理解,涉及到人与社会的关系,这些问题都属基础理论的范畴。这样,借鉴基础理论的成果,无疑会强化传播理论的解释力,使狭义的传播理论更为健全。
本文谈到的传播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论述的。以上谈到的三个方面直接关系到我们建立什么样的传播理论。主体哲学曾在哲学史上产生过长期影响,而现代科学的发展愈发证明了其内在的局限性,我们只有从主、客体相协调的途径上来看待主体意识时,我们才能更好理解主体意识,我们只有恰当地说明了主体,我们才能恰当地理解人与社会的关系,才能恰当地说明文化的本质特征。这既是我们探讨广义传播理论的目的所在,也是我们探讨传播理论创新与发展的核心所在。
注释:
[关键词]新闻传播;博士生教育;目标定位;教育模式;高等教育
博士生教育是当代国际上公认的正规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博士生教育的质量和数量是衡量一个国家高等教育发达程度和文化科学发展水平及其潜力的一个重要标志;它不仅关涉一个国家人才培养的整体质量,而且影响到一个国家科学创新能力的储备与民族文化的传承,以及与之相关的学术声誉与民族形象。
我国新闻传播学科的博士生教育始于1985年。该年,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开始招收第一批新闻学博士生。直到上个世纪末,我国先后有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传媒大学、武汉大学等四所高校和中国社科院拥有新闻传播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共设置了新闻学博士学位授予点5个、传播学博士学位授予点3个。在这15年间,我国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一直在稳步发展,培养了一批活跃在新闻传播学术界的出色人才,产生了一批优秀的学术成果,同时也积累了一定的新闻传播顶尖人才的培养经验。进入新世纪后,在全国高校新闻传播教育快速发展、且重点建设研究型新闻传播学教育体系的要求在许多高校日益高涨的形势下,经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新闻传播学科评议组的两次评审,又先后有清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北京大学、四川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暨南大学、浙江大学、上海大学、厦门大学和政治学院等十所高校获得了新闻传播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新增设新闻学博士学位授予点6个,传播学博士学位授予点7个。应该说,经过这两次评审,我国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有了一次整体规模的推进,打造了一个更宽广的高层次新闻传播人才的培养平台,形成了竞争与合作的整体态势;对于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来说,这可谓是一次大的“跃进”。
然而,毋庸置疑的是,量的增长、规模的扩大并不必然带来新闻传播博士生教育质的提升。尤其是在今天全国高校新闻传播教育整体规模迅速扩张的背景下,更应该冷静地对其最高阶段博士生教育进行审慎规划、科学布局和系统建构,将其作为一个关系新闻传播学长远发展的大计,进行具有战略性和基于科学发展观的探讨。
一、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的20来年历史与其他学科相比时间并不长,因此,一直是处于摸索和尝试阶段;加之近些年来,随着教育环境的急剧变化以及教育目标及体系的不断调整,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在发展的同时,也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首先,对博士生教育的目标定位不够明确。如前所述,博士生教育是正规高校教育的最高层次。这一层次的教育是将一个学科的知识体系与学科方法进行综合性地传授和深入地积淀,并培养学生站在学科前沿和尖端,通过具有创新性和开拓性的研究以产生具有学术性和实践性的成果的过程。这一具有普遍性的指导原则,应用于不同学科,就需要针对本学科发展的要求和现状,对自身的目标定位作出准确而清晰的界定。众所周知,相对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新闻传播学科有着自身的“独特性”;它深深植根于人类对新闻传播业的需要和理解之中[1];它既融合其他学科的知识和理论,又与实践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也正因为这一“独特性”,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在开创时,还曾一度被认为没有必要,也被质疑到底要培养什么样的人才。这正说明了中国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面临的定位问题。传统上认为,博士学位是精英性、研究性学位,是为从事学术工作或一些领域的应用研究工作做准备的。然而多年来,有为数不少的新闻传播学博士实际上主要从事一般的教学工作和新闻传播实务工作,而在自己的专业方面做的研究工作并不多。特别是近些年来,随着众多业界人士纷纷攻读博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传统目的(为研究进行训练)和实际用途日渐分离,已是不争的事实。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究竟应该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的专业化究竟如何体现?新闻传播学博士生的社会美誉度怎样?如何将博士生教育与新闻传播界的整体发展相联系?对这些问题,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理应作出系统的、建制化的回答。
第二,博士生教育模式尚不够清晰和稳定。与博士生培养目标定位的不确定相应的是,新闻传播学的博士生的培养模式还缺乏科学和深入的界定。目前一些新闻传播院校的博士生培养方案基本上沿袭其他学科的模式,缺少对新闻传播学科特点,以及学科需要掌握的知识及方法的全面探讨,因此难以制定出针对自己学科特点的人才培养方案。如博士生的入学门槛应该如何设定,是重在考察其学识和科研能力,还是重在考察其一般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准?博士生学习期间应该掌握什么样的知识体系和方法论,应该开设哪些必需的课程?博士生的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怎样衔接?博士生教育应该采取欧洲式的教授与学生一对一式的传授方式,还是采取像美国博士生培养中的集体培养方式,或者采取其他科学有效的方式?博士生要不要实行淘汰制,如何淘汰?在明晰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模式时,对这些问题必须作出科学的回应。但遗憾的是,由于经验的不足,认识上的错位,加之我国教育制度安排上的原因,致使一些高校的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模式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随意性和不规范的现象。比如,一些很有科研素养和潜质的考生,仅仅因为“英语差分”便被拒之博士候选人门外。再如,有的院校对博士生教育规定课程的学习重视不够,课程如何设置、教师如何教、学生如何学,都无“一定之规”,结果课程学习往往未能达到帮助学生获得从事研究工作、准备学位论文所必需的宽广深厚的学科知识基础的效果。还有,博士学位论文开题之前的资格考试或综合性考试应该如何“把好关”,有的院校也无明确的要求和规则,结果造成在培养过程中对博士生的学习效果和质量缺乏“刚性”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博士生只要进了“门”一般都能拿到博士学位。
第三,一定程度的浮躁之风对博士生教育造成不良影响。这一方面表现在近些年随着招生规模急剧扩张,师生比例失调,师少生多,导师投入到每个学生身上的时间和精力减少,学术互动和交流受到影响,博士生教育的质量呈现出下滑之趋。另一方面表现在培养目标上,不是注重鼓励博士生具有扎实深厚的理论功底、宽广的学术视野和熟练到位的研究方法,而是以数量等硬指标为指针,使得学生在学习期间将凑足文章的发表数当作主要学习内容。再一方面还表现在博士学位论文的把关上不严,由于每年毕业生数量增加,在开题、答辩等环节,对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有所下降;加之学风不正,道德失范,致使弄虚作假,剽窃等现象在博士学位论文中也时有发生。
第四,博士生教育缺乏学术创新性和创造性。博士生教育的价值在于培养具有创造性的人才,产生具有创造性的智力成果。因此,检验博士生教育成效的主要标准,应该体现在博士学位论文的水平上。学位论文是博士生教育计划的核心要素,必须是进行创造性的研究,以对学科的建设与发展有独特的贡献。然而,实事求是地说,目前有些高校对此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和高度的重视。其具体表现是:一些博士论文的选题或过于陈旧,或过于空泛,或流于琐碎,或流于炒作,而不能把握当前学术前沿,参与学术对话;一些博士论文的前期资料积累不够扎实,因此不能针对最具价值的切入点进行广泛而深入地探讨,论述流于粗放;一些博士生对所需了解的相关领域的知识涉猎不广,基础不牢,因此在论文撰写过程中常常捉襟见肘,理论和方法运用不能做到娴熟有秩;一些博士生在批判性、创造性等方面的训练不够,造成思想的力度和对相关问题的挖掘和解决不力。这些都造成了一些论文成为资料的简单梳理,即使有的选题具有新意,但由于研究功力不足,无法创造出具有创新性和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的几点建议
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存在的上述问题,有的是由于新闻传播学科发展历史较短,对学科规律和博士生教育规律相结合的一些根本性问题缺乏系统深入地全面整合和思考所致,有的是教育制度设计上的欠缺造成的,也有的是由于社会和教育所面临的大环境的冲击所导致。因此,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些问题,要使得我国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得以可持续发展,为社会输送真正优秀的高层次人才,新闻传播学教育自身应积极借鉴国内外博士生教育的经验,针对新闻传播学的学科特点和中国新闻传播学教育的特殊规律,结合人才需求与社会实际,整合教育资源,走出一条真正合乎科学的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之路。
第一,科学界定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的内涵。大学的“教育理念是人们对大学精神、性质、功能和使命的基本认识,是对大学与外部世界诸元素之间关系的规定;它是大学内容管理及运转的理性认识基础”。[2]大学的新闻传播教育作为一项专业性的教育,理应如台湾著名新闻传播教育家郑贞铭所言,“在技术学习之外,更要探讨理论、从事研究,以期建立一套严谨的理论体系,才能在高等学术殿堂中树立起应有的地位”。[3]为此,对于新闻传播学科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既要注重对其学术视野宽广度的拓展,又要使其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既要使其具有较深厚的学养造诣,又要让其关注学科前沿和现实的新闻传播实践,注意研究解决理论与实践问题,具有很强的科学研究能力。这种人才应是其他学科培养不出来的,在学术素养和科研上有自己的特色和专长。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的目标与方向,理应琐定在培养这样的专业人才上,即着力为高校和科研机构造就优秀学者。
为了提高新闻传播学博士生的学术素养与科研能力,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必须科学规划博士生的课程学习,并加强对其在阅读、读书笔记、专题讨论、研究方法等方面的训练和提高。近些年来,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在博士生教育上,十分注重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该院的博士生课程一般分为两类,即知识类课程与研究类课程。前者以专业知识的系统掌握和融会贯通为目的,既有广度,又有深度,并有相关研究成果的最新信息;课上还提供详细的阅读书目,要求博士生写读书报告,培养其欣赏和批判专业学术著作的能力。后者的目的是通过边学边做(研究),以培养和训练博士生从事研究和写作的综合能力;在课上,博士生们围绕一个专题进行思考、讨论、做研究。这样,不仅训练、提高博士生的研究和写作能力,更重要的是营造了一个现实的专业研究者的工作环境,教会博士生如何进行批判性的思考,如何遵循学术规范,如何使用各种研究资源,如何设计研究题目,如何解读原始资料,如何回应他人的批评和建议。这种训练实际上是一个铸造学术文化或学术习性的过程。
此外,为了提高新闻传播学博士生的学术素养与科研能力,还应制定相应的培养模式,对思想道德教育、课程设置、综合考试内容和方式、论文开题时间和形式、博士论文的学术规范等,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符合自身特点的方案,并严格实施。
第二,控制规模,严进严出,打造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的品牌效应。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的平台随着多家高校新闻传播院系的加入而变得更加宽广了,这同时也意味着博士生的数量和规模必将比以前有较大的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更应该注重维护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的质量,共同为提高教育成效、培养顶尖人才而努力。针对目前社会上对新闻传播学博士生还缺乏广泛的认可和美誉,新闻传播学博士生的整体效应发挥尚未达到理想的程度,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在博士生的招生、培养、资格考核、学位论文答辩以及学位授予上,比较注意通过制度建设,严把质量关。一是控制招生规模。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现有博士生导师15人,每年报考博士生人数达到三四百人之多,但招生人数一直控制在30人左右,平均每位博导招收2人。二是提高博士候选人门槛。这主要是借助资格考核(综合考试)和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两个环节,实施筛选、淘汰,以保证德才兼备的合格人才进入到博士候选人行列。三是严格规范学位论文的答辩和学位授予。
这主要通过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校内外专家的集体评审以及学位公示等举措,保证每个博士学位获得者都是符合标准的优秀人才。近些年来,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每年只有不到十位博士生获得博士学位,占当年招生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
第三,重视博士生导师及指导团队的综合素质要求和能力考核,确保博士生教育师资队伍的素质及其指导教育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博士生导师及其指导团队在招生、培养学生及博士论文答辩等方面较其他层次的教育具有更大的权限,因此要重视博士生导师人选的遴选,重视其“人格”塑造和“师德垂范”;同时要引导、促进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生课程教学、科学研究、论文把关等方面加大指导力度,鼓励导师与学生经常交流、沟通。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对博士生导师所进行的遴选和考核,就包括着学术水平、道德素养、敬业态度、组织能力以及待人处事等方面的内容。与此同时,还十分注重将学生的成才与导师的责任感、信誉、综合素养联系起来,注重维护导师职责的神圣性和荣誉感。
第四,实行差异化竞争与合作,实现博士生教育的多元化。在博大精深且具备批判精神、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整体素质要求下,各院校新闻传播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应彰显自己的特色,根据自己的学科优势和特色侧重培养博士生,使其成为该领域和方向的顶尖人才,从而促进人才与学科前沿接轨。这不仅要体现在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和创新性上,而且应系统地体现在博士生培养的各个环节上。目前与其他人文社会学科相比,新闻传播学的整体发展水平并不高,高质量学术研究成果、学养深厚的优秀人才并不充裕,因此博士生教育更应成为促进新闻传播学科发展和高层次专业化人才辈出的舞台。
第五,确保博士生教育的经费投入,开拓多元化经费筹措渠道。要发展就要有投入,博士生教育要加大经费投入,尤其是在学术研究上以及优秀人才与成果的奖励上,更应有足够的经费支撑。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实现,高等教育的资助渠道必将越来越多样化,对此,我们要注意积极争取,大力开拓、吸纳。近年来,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除了通过课题申报,争取政府和学校拨款外,还十分注意与相关传媒、产业合作,拓展经费来源。目前,全院博导的科研经费年均人平在8万元以上。
总之,在今天新的人文社会科学革命和大众化高等教育的时代,为了使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发展成为一种培养有创造力的优秀学者的有效途径,应着力注重完善其基本结构,扩展其必需的学科知识,力求教学质量优秀和研究设施、成果先进,从而便于其在规模增加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并完善有自身特色的多样化、高质量的学术体系。
参考文献:
[1]单波.反思新闻教育[J].新闻与传播研究,1998(4).
关键词:英国 新闻传播学 教育 现状
英国作为主要的西方主要发达国家之一,是现代高等教育发源地之一,新闻学起步较早,在新闻传播学教育方面具有十分突出的优势,值得我们进行学习、研究与借鉴。
一、中国新闻传播学发展趋势。
随着新闻装备、人们思想观念、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不断提高,新闻传播学得以飞速发展,并呈现出一些新的趋势与特点。
(一)、新闻学与传播学的相互交叉融合。传统的新闻学研究突出实用性质,淡化理论性。传播学被引入新闻学界以后,新闻学研究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研究领域,它包括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多种传播媒体或形态,而且涉及了大量的非新闻类的媒体传播的内容。这种融合不仅是原来两个学科的融合,而且与传媒活动相关的各个学科的研究成果,也越来越多地被运用到新闻传播学的基础理论研究中。这就要求必须创新现有的课程设置以及教材内容的划分方式,重新构建一种适合新的环境条件的新闻传播理论。
(二)、新闻传播学的研究领域正在不断扩张。近年来,中国的传媒处于大整合的时期,传播业急速膨胀,传媒每日每时与社会发生互动,矛盾冲突的频率上升,新闻官司增加,社会对传媒职业道德不规范的指责增多。因此,传媒业自身的法治建设和职业行为的规范化,越来越成为学界关注的问题。传媒经营、新闻法治与职业道德成为新闻传播学研究的新领域。
(三)、新闻传播学的内涵不断拓展。20世纪90 年代以后,中国广播电视特别是电视的发展速度和规模空前。从行政、综合市场、专业市场三个角度看中国电视产业的市场格局,中国电视产业呈现三大发展趋势:政府导向让位于市场导向;民营电视业将成为市场上的一支重要力量;电视资源要素的流通和集中同时进行,形成区域性传播中心。
二、英国新闻传播学教育发展历史渊源。
英国作为主要的西方发达国家之一,在近现代新闻传媒的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新闻传播学教育源远流长。
(一)、英国新闻传播学教育起步较早。
英国最早的日报《每日新闻》创办于1702年,是世界上较早采用双面印刷并分栏、较早形成近代日报形式的报纸;1851 年出现在伦敦的路透社,是世界上首批诞生的新闻通讯社之一;1922 年以民营形式组建的英国广播公司于1927 年改组为公立(BBC)以来,已成为西方最大的公共广播电视机构;1 936 英国广播公司(BBC)建立的电视台是世界上第一座电视台,英国的新闻传播教育也伴随着新闻媒介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在英国人的观念中,掌握实际本领的最好办法就是实践,从实际接触中学习其中的技巧,新闻传播教育也不例外。这种理念影响着早期的英国新闻传播学教育,奠定了英国新闻传播学的地位。
(二)、传播学发展先于新闻学。英国的传播学出现在新闻学之前。早在上世纪30年代,一些社会科学家便开始对媒体效果研究产生兴趣,传播研究与传媒研究院系应运而生。西方新闻学的研究领域很早就不再局限于传统的传播学,范围更加宽泛,设计大量的非新闻类的媒体传播内容,以及广告研究,公共关系研究,媒体经营研究等。在英国传媒教育领域颇具盛名的城市大学新闻系被规划入该校的艺术学院,而另一所著名的维斯敏斯特大学新闻和大众传播却在同一个学院,还有一些院校的传播学被划入英语学院和商学院。
(三)、新闻学专业研究生教育起始较晚。在新闻与传播学教育方面,伦敦大学曾率先开设新闻学专业本科教育(非学位教育);最早开设新闻学专业研究生教育的是卡迪夫(Cardiff)大学,于1971 年开始进行新闻学专业研究生教育;伦敦城市大学于1976 年开始辨新闻学专业研究生教育;但本科学位教育是在20 世纪90 年代初开始的。英国的新闻与(大众)传播学教育、媒介教育起始较晚,但英国以其悠久的历史和文化,具有自己特色的大学教育传统和发达的传媒业等基础,在新闻与传播教育/媒介教育与研究中形成了自己独有的特点。 [ ]
三、英国新闻传播学教育现状。
英国高校的新闻与传播学教育,尤其是研究生层面的教育,新闻学教育与传播学教育区别较明显,而且整个学科领域的教育总体上也形成了几种不同类型的学位点,而各校又自有其特色。
(一)、
新闻传播学强调专业实践性。从新闻学与传播学教育的区别角度来讲,英国新闻学教育领域的学位点,虽然提供宽厚的理论框架,但更加突出的是强化专业新闻实践。无论是伦敦大学戈德斯密斯学院媒介与传播系研究生教育中按媒介及其实务细分的专业方向设置,还是威斯敏斯特大学媒介、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划分较宽的专业方向设置,均要求学生深入某种媒介领域进行大量练习。而传播学领域的研究生课程设置,则侧重于传播学、文化学和相关学科的理论视角、争议点、研究方法等,以便为研究生选择课题进行研究,奠定宽广的理论基础。
(二)、新闻传播学教学要求严格。关于整个学科领域形成不同类型的学位点,英国高校的新闻与传播学科的研究生教育,不仅有欧美较为常见的研究型、课程(教学)型之分,而且还有研究与课程(教学)型,而且对课程学习的数量要求非常高。就“Research Degrees”来说,不但该专业的博士学位点在时间分配上以研究为主,并对开题报告、研究项目和博士学位论文有严格的要求,要求博士论文达到8~10 万,并强调博士论文对于专业的独创性贡献,而且该专业的哲学硕士点(A 型)也要求学生聚焦于选定的研究领域并撰写4 万词的学位论文。而该专业属于教学型(“TaughtProgrammes”)的硕士学位点,则要求研究生修满4 门课,撰写1 万词的学位论文。
(三)、社会科学特征明显。英国站在社会科学的视点上研究新闻和传播活动的规律,表现出较强的社会科学特点。从理论课授课内容也可以看出其较强的社会科学特点,比如《新闻理论》,涉及战争与新闻、新闻业市场结构与新闻实践、新闻从业者为谁而工作、新闻与政治、国际新闻流与通讯社等专题。与英国相比,中国的新闻与传播学教育尤其是新闻学教育表现出较强的人文学科特点,新闻学更多地“体现出政治与文学杂揉的特点”,“更具人文学科的特点”。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这种新闻学教育视角与社会对新闻人才的需要基本合拍。
但是,“当新闻活动越来越表现为一种文化消费活动时,以社会科学的态度对待新闻学已是一种必然选择。”站在社会科学的视点上把握新闻传播活动的规律,可以让新闻学教育更贴近现实操作。
(四)、学校教育国际化特色突出。此类学校师资构成较为国际化,不少教师来自国外;其学生结构更呈现出国际化特征,约50%的研究生是外国留学生。这种师、生构成的国际化特点带来的文化间的相互融合,一方面增加了彼此间了解不同文化的机会,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国际化视野,以及对于新闻与传播学领域的重要概念的多元文化理解;但同时也因不同文化背景的学生带着其对一些重要概念的不同理解在一起学习而给教学带来一定的困难。社会传播现象和传播学科的跨学科性质,在当今时代传媒的传播活动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这种跨学科、个性特色突出的专业方向,有利于培养宽口径、复合型的传媒人才,也有利于对于传媒实践的深刻理解。
四、结束语。
英国新闻传播学教育发展历史源远流长,新闻传播学强调专业实践性、新闻传播学教学要求严格、社会科学特征明显、学校教育国际化特色突出等,英国新闻传播学教育特点,抓住了新闻传播学教育的精髓,对我国新闻传播学教育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hi138/Com]
参考文献
[1]Garnham Nicholas,Capitalism and Communication:Global Culture and the Economicsof Information London 1990.
1.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最初的新闻传播学研究仅局限于个别学者,而且是零星的、述评式的。研究者当中,业界、学界平分秋色,各擅所长。卢惠民发表在《新闻研究资料》1990年第2期上的《漫步新闻书林——1979至1988年新闻学书籍出版评述》是较早的研究文章。作者将1979年到1988年10年间我国公开和内部出版发行的近千种新闻类图书分为新闻基础理论等10大类,在肯定新闻史和新闻理论研究比较扎实的同时,也指出了新闻出版作品过热、重复出版、抄袭作品冒头等问题,并分析了原因。曹鹏也是较早涉足这一领域的学者。他先后在中华传媒网(1997年)与《新闻出版报》(1998年)连载过“报业书话”,多达20余篇,这是国内最早系列评介新闻专业图书的文章。此外,2000年前后他在《新闻三昧》《新闻实践》与《新闻记者》都发表过长文,重点评介媒介经济学专著。在整个20世纪八九十年代,由于新闻传播学图书出版数量并不大,因此研究仅限于个别学者,没有太多人关注。进入21世纪以来,研究的重要性开始显现,相应成果也明显增多。
陈力丹和童兵是较为系统研究新闻传播学图书出版的学者。陈力丹于2002年、2003年发表了《中国新闻传播学出版概述》同题文章,在对上一年度的新闻传播学图书出版总体评价后,再对主要著作进行点评。自2006年起,他每年出版一本《解析中国新闻传播学》,内容涉及新闻传播学图书出版,如《解析中国新闻传播学2009》,其中有一节内容为《回归新闻学本体——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新闻理论教材结构的变化》。自2006年开始,复旦大学出版社每年推出一部由童兵主编的《中国新闻传播学研究最新报告》,该报告梳理和评介该年度的新闻传播学科研究概况和成果,包括这一年的研究重点与热点、主要研究领域、重要代表性论文及观点、重要学术会议和公开出版的著作及教材等。这些述评既有利于梳理新闻传播学发展的脉络,又对读者起到了导读作用。近年的一些研究者不再局限于整体述评,注意从不同视角切入,分门别类、多角度进行分析,这有益于研究的深入。如王彤、陈贝贝分析了传媒类图书的特点,认为各出版社定位的相似性导致了传媒类图书市场不仅存在数量上的短缺,而且存在结构性短缺,敏锐地指出“传媒类图书成长期更可以体现出出版社对传媒类图书品质的敏感度和品位的把握度,甚至是对战略智慧的考验。此时,出版社对市场的细分、对目标市场的选择和定位就显得至关重要”。张涛甫、章永宏则指出新闻传播学著作的出版繁荣主要表现为中低端市场的繁荣,尤其在教材出版领域呈恶性竞争之势。韩隽通过对国外新闻传播学教材的使用,同时比照国内同学科教材的内容、风格、定位以及总体理念,归纳了国外新闻传播学教材的形态机理特点。刘鸿英则通过对中美两国新闻学/传播学权威教材内容的比较和分析,指出我国高校新闻传播教学和教材存在的不足及改进的建议。
2.研究方法从定性研究走向定性定量研究相结合20世纪90年代之前少有的运用统计学方法进行定量分析的学术研究,越来越受到重视。如许欣根据文献计量学原理,对中国大陆传播学专著出版数量、主题内容、译著、译著国别、合著率、核心著者、多产出版社等进行了分析研究,力求发现中国大陆20余年来传播学研究的一般状况和特点,同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殷琦根据计量经济学原理对2002~2006年国内出版的译著进行文献检索与统计分析,描述了译著的总体概况,并归纳与分析了译著的研究主题与研究方法,以期展现在此5年内我国译著的导入情况,以及导入过程中所反映出的我国学者的研究取向与研究视野。钱玲飞、孙辉对CSSCI中新闻传播学论文引用图书的出版社进行统计,列出被引次数前100名的出版社,将这些出版社按综合出版社、大学出版社、人民出版社、专业出版社、教育出版社、地方和机构出版社以及其他出版社7类进行分析,得出对新闻传播学最有学术影响力的出版社主要是综合类出版社和大学出版社的结论;对新闻传播学引用次数排名前10位的出版社进行分析,得出人民出版社和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单本被引最多的结论。将被引次数排名前20位的出版社列为核心出版社,并对其特点进行分析。苏新宁(2011)对CSSCI中2000~2007年新闻传播学论文引用图书情况进行统计,选出本学科中被引次数相对较多的197种图书。该研究对于分析新闻传播学图书学术影响力很有帮助。
3.新闻传播学说史研究与图书出版研究互相借鉴学说史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对学术著作出版的研究,通过学说史又可以了解到代表性著作的出版,以及重要作者在学说发展史中的地位和贡献。但图书出版研究不同于学说史,二者价值评判标准不尽一致。最根本的一点是,学说史是以学术为本位,出版研究则是以读者为本位。另外,出版研究具有更多元的视角,如影响出版的各项政策、阅读心理等各种因素,出版机构与读者研究等。新闻传播学说史的研究目前已经较为充分,专著主要有徐培汀的《中国新闻传播学说史》(2006),丁淦林、商娜红的《聚焦与扫描:20世纪中国新闻学与传播学研究》(2005),谢鼎新的《中国当代新闻学研究的演变——学术环境与思路的考察》(2007),童兵的《中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1978~2008)》(2008),王怡红、胡翼青的《中国传播学30年(1978~2008)》(2010)等。我们从这些著作可以了解到新闻传播学专著和教材出版的大致情况。其中徐培汀的著作不仅对新闻传播代表作进行了比较客观的点评,也对作者作了较为详细的介绍。谢鼎新的著作重点在新闻学研究演变的路径,其中关于“研究主体的构成与研究风格”类似于作者研究,用实务派和学院派对学者进行归类,还分析了研究主体风格与地域文化的关系、新闻学研究人员构成的代际关系等。这些内容令人耳目一新,也说明从出版学角度研究学说史可以拓宽视野,使研究更加深入。
此外,书目研究较为充分,如1988年新华出版社出版、由林德海主编的《中国新闻学书目大全》,收录了从1903年至1987年我国出版的新闻学书目1900多种。2008年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由周伟民主编的《中国新闻传播学图书精介》,更是收录新闻传播类图书近5000种,上自1903年我国首部新闻学著作,下迄2005年百年间有关新闻传播类图书,主要包括专著、教材、论文集、译作、工具书等。自1982年始历年出版的《中国新闻年鉴》也辟有新书简介专栏,提供上一年出版的新闻传播类书目,并对部分重点图书做选介。书目研究对于梳理新闻传播学图书出版大有裨益。清代学者王鸣盛在其所著《十七史商榷》卷一的第一条就标明说:“目录之学,学中第一紧要事,必从此问途,方能得其门而入。”在卷七《汉书叙例》条中又重申其义说:“凡读书最切要者,目录之学。目录明,方可读书,不明终是乱读。”
二、我国新闻传播学图书出版研究不足分析
新闻传播学图书出版研究成果显著,不足也很明显。其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缺乏系统性新闻传播学图书出版已有上百年的历史,尤其是近10多年相关著作呈现激增局面,但该领域的图书出版尚未被当作出版专史予以全面梳理,因此从已有的研究著作中看不出新闻传播学图书出版在出版史当中的地位和作用,亦很难发现新闻传播学图书出版的规律。总体上看,对图书内容评介的多,对出版与社会文化及阅读心理研究的少;对作者评介的多,对出版机构、编辑和读者研究的少。在文学、社会学等领域,研究该学科出版专史的博士论文或专著已有不少,而新闻传播学作为一级学科,图书出版有上百年的历史,理当有系统全面的研究著作。
2.缺乏足够的理论支撑,研究方法单一新闻传播学图书出版研究有必要引入出版传播学、社会心理学、文化史等理论,才能把新闻传播学图书出版纳入历史文明进程中进行考察,重点关注出版传播系统的整体性、出版与社会环境、传播要素间的关联性,并把握好图书传播的个性和特征,这样的研究才能具有足够的深度和广度。如张仲民从文化史的视角,结合既有的中国近代书籍史研究成果,挖掘了大量清末报纸杂志中的书籍史资料,特别是广告资料,对以前研究中注意不够的清末出版的“卫生”书籍——主要是生理卫生书籍、生殖医学书籍进行了考察,发现这些书籍的广告及其内容大多将其与身体、种族和国家建立了关系,透过这种修辞策略,它们获得了出版和应该被阅读的合法性。此外,研究方法有待改进。虽然近年来引入了传播统计学的方法,但仍显得单一,尤其是业界、学界缺乏交流,结论自然片面。如对出版社、图书和作者影响力的分析,基本上是借助CSSCI,对论文引用图书进行统计分析,选出被引次数较多的图书,分析其学术影响力。这种分析得出的结论虽然有一定的说服力,但要更加客观、全面,还需要运用问卷调查、访谈法、比较研究等多种方法,以反映该领域出版的全貌,得出更加令人信服的结论。
3.概念不明,分类不清,评判标准不一新闻传播学图书在人文社科类图书中,虽然占的比重不大,但相对杂乱。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还是因为新闻传播学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加之作者学科背景复杂,又有学院派与实务派的分野,研究者的立场、视角,研究的对象以及采用的文本等具有多样性,因此图书的学术性与非学术性、专业与非专业、理论型与实务型之间的界限模糊不清,因此新闻传播学图书归类成为一大难题。我们从历年的《中国新闻年鉴》新书介绍栏目,以及周伟明主编的《中国新闻传播学图书精介》等书可以看出种类的庞杂性。没有哪个学科面临如此“光怪陆离”的局面。严格地讲,《中国新闻传播学图书精介》收录的近5000种图书,相当一部分因为缺乏学术性,或过于偏重资料性和应用性,不能算作“新闻传播学图书”,书名冠之以“中国新闻传播类图书精介”较为恰当。正因为界限混乱、模糊,研究文章中有“新闻图书”“传媒类图书”“新闻传播图书”等多种叫法,实际上这些概念是有差别的。像媒介观察、采编心得、媒体企业或人物实录之类作品,属于传媒类图书,但不是新闻传播学图书。如肖克•罗斯著《默多克传:一个王国的诞生》、袁友兴著《报业风云:南方都市报经营实录》等。有些新闻业务和媒介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图书既是传媒类图书,也可归属新闻传播学著作,二者有交叉重合之处。如杰克•卡彭著《美联社新闻写作指南》、约翰•V•帕夫利克著《新闻业与新媒介》等。虽然新闻传播学图书归类十分困难,但作出相对合理的界定是有必要的,否则“放进篮子都是菜”,只会加剧混乱。如果没有区分,在价值评判上就只能执行人文社科学术出版的一致标准,而忽视新闻传播学科及传媒研究的特殊性。如谈到新闻传播学研究失范的问题时,“缺乏规范的注释、引文”常为人所诟病。但如果它是偏重实务的传媒类或新闻类图书,没有注释也未尝不可——暨大新闻学院院长、南方报业集团原董事长范以锦根据实战经验写的《南方报业战略》,深圳大学特聘教授、原《深圳日报》总编辑辜晓进通过现场采访写的《走进美国大报》等书,全书未见一个注释,但都很有分量,且不失严谨。所以,新闻传播类论文或图书要根据内容和作者背景予以细分,执行不同的评判标准,否则不仅影响到图书的价值评判,也影响到学术评判和作者评价。
三、结语
2010年初,李红艳的著作《乡村传播学》顺利出版,这不仅成为国内第一本系统论述乡村传播学理论的著作,同时也给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占中国大半的乡村地区和广大农民将不再是中国传播学的盲点。
为了进一步推动传播学在中国的本土化进程,李红艳不仅在实名博客中分享了乡村传播学的相关论文和随笔,而且早在2008年5月就创建了中国乡村传播网。
目前,李红艳及其团队研究的乡村传播不止是研究大众传播媒介对于乡村社会的影响,也涉及人际的传播和交流——包括乡村社会内的人际交流和乡村城市之间的交流,这也部分打破了传播学研究局限在大众传播媒介上的局面。
在中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导致了城市和乡村地区的巨大文化差异。信息的不对称、知沟的扩大、文化心理的偏见等“传播断裂”的现象显然不利于农村地区的发展。
作为一门偏重于应用的社会科学,传播学诞生晚(20世纪中期),传入中国更晚(20世纪80年代)。国内学界在引进、消化的成长过程中,一直在寻找本土化的切入机会和应用模式,但大多忽略了农村地区的传播形态。因此,传播学的发展一直以城市为中心,广大的农村地区长期处于边缘地带。
事实上,乡村传播研究在20世纪20、30年代的美国就已经得到重视,他们的研究主要是集中在如何将新技术、新产品在乡村社会中加以普及。随着美国社会形态的转变,城乡之间的差异已经不再是社会的主流话题,因此,乡村传播研究的现实意义便逐步减退,研究本身也终从热点归于平淡。
李红艳认为,对于美国社会而言,其实用性和经验性的特征,使得关于乡村传播的研究主要侧重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上,毕竟这是在短时期就可以见效的,而文化概念、人的意识、价值观等则需要漫长的过程。
谈及国外乡村传播学研究对构建中国乡村传播学的借鉴意义,李红艳表示,一些研究成果在中国的现实中也很实用,如农业推广体系和诸多我们认为可以促进农村发展的工作持续地进行中,这些都是自 然而然的发展中的现象,与政府行为体制、政策机制和学者的现实关怀相关联。但同时,我们的社会形态有自己独特的地方,借鉴毕竟只是借鉴,本土化的民情、乡情和人情还需要细细研究,不能把他们的研究结论完全套用,或者是用来解释现实中诸多乡村社会的现象。
在李红艳看来,虽然我们拥有正在蓬勃中的中国乡村社会学研究、正在上升中的农村发展管理学研究等,关于乡村社会的研究中心和前沿性的报告日益增多,甚至关于“新”乡土中国的话题也把我们引向中国乡村社会变迁之路上,传播的概念似乎并未被遗忘,但遗憾的是,它只是进入了日常的话语习惯中。
1994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兼媒体实验室主任、《连线》杂志专栏作家尼葛洛庞帝的《数字化生存》一书在美国出版,他在书中将数字化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他认为,如果说物质世界的基本粒子是“原子”的话,那么进入数字化新时代后,从某种意义上说,构成世界的基本粒子就是“比特”(bit,binarydigit的缩写)。“,作为信息的DNA正迅速取代原子而成为人类社会的基本要素”。1998年1月31日,美国前副总统戈尔首次提出并系统阐述了“数字地球”这个新概念。
1999年1月号的《ComPuterworld))刊登了微软毕业论文董事长比尔.盖茨访问记,使用的标题便是《未来走向纯数字化》。比尔.盖茨预言:“随着硬件、软件的进步,一切的一切都将数字化。我相信,今后10年图书、音乐和照片都将走向纯数字化,从作者到读者都将采用数字化方式。”数字技术在信息处理和传送方面的巨大优势使得它和新闻传播的结合变得顺理成章。传统媒体的数字化和新型网络媒体的出现,完全改变了传统的新闻传播模式,对社会的各个领域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尽管尼葛洛庞帝将“比特”褒扬得近乎无所不能的观点受到一些人的批评,尽管“数字化将决定我们生存”的论断也受到广泛质疑,但几乎所有的人都无法回避眼前的事实:数字技术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尤其是新闻传播领域。因此,探讨数字技术对新闻传播的影响非常必要。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外这方面的研究进行得比较早,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便有社会学家和技术专家开始研究这一问题,并取得了一些成果。主要有:美国学者丹尼尔·贝尔的《后工业社会的来临》、阿尔温·托夫勒的《第三次浪潮》和《未来的冲击》、约翰·奈斯比特的《大趋势—改变我们生活的十个新方向》等。这些著作对数字技术的应用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并给未来的信息社会勾勒了一个大致的轮廓。由于当时数字技术毕业论文的发展还处在初期阶段,这些著作对数字技术在新闻传播中的运用问题,涉及甚少。直到1994年,尼葛洛庞帝的《数字化生存》才明确地提出了“媒体世界改头换面”的说法,并且在书中提到了数字电视、多媒体、虚拟现实等概念。
20世纪末,日本、英国、美国等数字技术发展较快的国家,开始出现了一批研究新兴网络媒体的研究成果,主要有:桑野幸德的《数字革命新时代》、冈特利特的《网络研究:数字化时代媒介研究的重新定向》和泰普斯科特的《数字化成长:网络世代的崛起》等。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我国的相关研究进展缓慢。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我国数字化进程的逐步推进,以及国外相关学术著作陆续翻译出版(如上文提到过的《数字化生存》、《第三次浪潮》和((2.0版数字化时代的生活设计》等),国内一些学者开始涉足这一研究领域,并取得了较大的研究成绩。这主要表现在:1、相关著作和论文不断涌现。张咏华曾对((新闻与传播研究》、《国际新闻界》和《新闻大学》上1996年至20世纪末刊载的论文内容进行分析,发现涉及传媒技术分析的文章总体呈增长趋势,均是从以往的个位数百分比增长到2570以上。在由新浪网、浙江在线和浙江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联合创办的网络平台《中国新闻传播学评论》上,刊登了大量与此相关的研究文章。2、我国新闻传播学界举行的大型学术会议宣读的论文中,有关新闻传播新技术研究的论文比重大幅度上升。2007年12月15日,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举办了主题为“数字化背景下的媒介变革”研讨会。这次研讨会研讨的毕业论文中心问题就是数字技术对媒体的影响,与会专家研讨了数字媒介的最新发展趋势、人们使用新媒介的行为和特征,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种问题。3、国家社科基金对此领域也非常关注。1996年以来几乎每年都有相关课题立项,如1996年项目《多媒体技术与新闻传播》、1998项目《网络传播新发展及其对策(研究报告)》、《新闻传播手段的数字化:现状透析与发展预测》,2000年设立的8个项目(包括《互联网对信息传播和人们精神文化生活的影响研究》等)。
国内相关研究中,较有影响的著作有:孟群的《电视数字制作技术》、张丽和孟群合著的《电视新闻编辑与数字制作》、吴廷俊的《科技发展与传播革命》、阂大洪的《传播科技纵横》和《数字传媒概要》等。另有学术论文如:王忠岩的《数字时代的影像叙事空间》、张慧的《数字技术对电影的影响及其反思》、刘梅的《数字技术与知识类电视节目》等。
三、研究目的和价值:
组织传播于20世纪80年代被引入我国。然而,在传播学逐步成为显学的今天,我国的组织传播研究仍然处于低迷阶段。以传播学经典的四大分支学科为关键词,分别检索中国学术期刊网和维普期刊网,可以发现,组织传播的研究文献远远少于大众传播和人际传播(见表1)。
回顾我国20多年组织传播的研究历程,我们大致经历了引进、形成和初步发展等三个不同阶段。
1988年至1999年为我国组织传播的引进期。以林瑞基在《深圳大学学报》发表的《组织传播及其效果》(1988)为标志,我国大陆第一次出现了“组织传播”这一研究概念。在这之前,组织传播仅在我国台湾地区传播学界产生影响。第一本组织传播著作是林瑞基于1991年在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组织传播》。可惜的是,在此之后就很少看到林瑞基组织传播的研究文献发表。这一时期比较有影响的论文还有彭凤仪的《论组织与组织传播》(1996),魏永征的《关于组织传播》(1997)等。与西方发展脉络相似的是,我国最早关注组织传播的并非传播学界的专家,而是管理学科、新闻学科的学者,他们发表的基本上是一些学科介绍性的文章。这些文章通过对国外研究成果的转述,阐述了组织传播研究的重要意义和现实价值。此时的组织传播研究尚处于学术启蒙阶段。
2000年至2004年为我国组织传播的初步形成期。这阶段的重要成果是,华夏出版社出版了美国著名传播学者凯瑟琳・米勒的《组织传播》(2000),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了丹尼斯・K・姆贝的《组织中的传播和权力:话语、意识形态和统治》(2000),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了教军章与刘双合著的《组织传播》(2000),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了张国才的《组织传播理论与实务》(2002),这些著作的出版对组织传播研究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这一阶段的研究文献主要有:《组织传播的研究模式及思考》(黄孝俊,2001),《组织传播中的“事件驱动”开发》(舒咏平,2003),《论组织传播的意义》(顾孝华,2003),《组织传播学的界定及其意义》(胡河宁,2004)《组织传播学的发展状况与体系构建》(胡河宁,2004),《诚信:组织管理与传播的伦理智慧》(胡河宁,2004),《组织传播两岸发展状况的比较研究》(胡河宁,2004)等等。
这个阶段除了文献发表数量上升之外,还表现在学者们的研究旨趣大多集中在对“组织传播”学术领域的界定、研究模式的探究、研究意义的深入思考、学科体系模式构建方面。学者们基本摆脱了早期对国外组织传播研究成果的简单转述,期望通过界定组织传播与管理学、公共关系学和组织行为学之间既联系又区别的关系,厘清组织传播在我国发展的脉络和方向,实现组织传播研究领域的一种突破。
2005年至今为我国组织传播的初步发展期。这期间数量增长趋势明显,共有35篇文献。这些论文试图在强调本土化意识的同时,也开始考虑研究范式的创新,以及体现学者个人的研究旨趣。如胡河宁的《组织意象图式中的组织传播隐喻》(2005)和《组织传播符号的伦理意蕴》(2006),从哲学、符号学视角出发,运用文化阐释的研究范式,诠释组织中隐喻和符号对组织经验的共享与意义建构,透过对组织传播本质的诠释,深入探讨了传播对于组织的不可或缺性。《组织传播研究的方法与视角》(2007)和《组织传播研究的学术路径》(2007)这两篇文章则通过对组织传播国内发展的深度思考,在分析研究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对组织传播研究的建议。曾耀农、肖乃涛的《组织传播的审美特征》(2006)、刘京林的《论组织传播和人际传播的中介作用-兼介维果茨基的社会文化历史理论》(2007)等论文,通过言说分析的研究方法,为组织传播注入了活力。
这阶段的著作有科学出版社出版的《组织传播》(胡河宁,2006),这是我国第一部研究生使用的组织传播教材,作者在构建组织传播理论新体系的途径中进行了创新性的尝试。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的《组织传播论》(顾孝华,2007),探讨了组织传播的若干理论问题,回顾了组织传播思想的演变过程,重点讨论了组织内部的下行、上行和非正式传播的特点。
组织传播从本质上说,是一个理论和实务相结合的研究领域。因此,2005年之后应用型论文的大幅增长亦是此种趋势的有力佐证。一些学者从技术层面入手,探讨新科技影响下的组织传播建设。如顾伟泉的《网络环境下高校组织传播系统的构建》(2005)、《基于网络推拉技术模式的图书馆组织传播系统》(2005),程士安课题组的《数字化时代组织传播的新特征》(2007),王晨的《组织传播的新媒介技术运行分析》(2006)等都是结合了最新的数字科技,研究技术构建对组织传播的影响和促进。
在研究对象方面,不少文献将组织传播研究放到了具体的组织中,通过对各类社会组织传播行为实践活动的诠释,表现出组织传播的研究有了更多的针对性和应用价值。如刘海波、陈晓霞的《试论学校教育的组织传播属性》(2006)、涂刚的《组织传播与班级管理》(2006)、周云倩的《组织传播视阈下的企业内刊现象》(2007)等等。复旦大学的谢静在《今传媒》杂志连续发表了《组织的决策过程与信息的传播和解释》(2007)、《组织传播与危机的预防和应对》(2007)等四篇文献,刘京林发表了《开放系统、负熵与界限沟通者》(2006)等论文,都是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分析解读,探讨在组织管理中信息沟通与传递,决策制定与修正等组织信息传播方式、方法、途径等,这些应用性研究文献缩短了“理论”与“实践”的距离,更加贴近了鲜活的组织传播实际。
通过对组织传播研究发展历程的简单回顾,可以看到,随着各类组织对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影响日益深刻,学者们对组织传播的认识也在不断更新。作为20世纪发展起来的社会科学探索的一个特殊领域,组织传播理论经历了自然人、经济人、社会人、文化人等不同研究范式的发展历程,现在已经发展到了21世纪信息社会的传播人范式阶段。组织传播也越来越为我国学者们所认识和关注,其学科发展脉络已渐然成形。然而,从总体上说,组织传播研究在我国仍然处于落后与徘徊状态。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我国组织传播研究还缺少能够致力于组织传播研究的专业力量,研究者普遍受到非专业背景与多学科知识结构等问题的困扰,学科建设目前还存在的许多空白导致众多理论问题模糊不清。与西方国家的组织传播研究相比较,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我国组织传播研究仍然是块有待耕耘的处女地,发展之途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