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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21 17:11:01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农业产业化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农业产业化论文

篇(1)

关键词:西部地区生态农业产业化优势劣势

前言

生态农业是在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思想的指导下,按照生态系统内物质循环和能量转化规律建立起来的综合生产结构,是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三者相结合的农业生产方式,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成功模式。而生态农业产业化是一种生态经济优化的农业产业化体系,是在生态农业规模细小化、技术支持系统不过硬、社会化服务体系薄弱等问题导致生态农业功能逐渐减弱的背景下提出的生态农业高效经营模式,生态农业产业化是生态农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近些年,我国西部地区的生态农业建设虽然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着过分依赖传统技术、规模狭小和封闭经营等弊病,尚未摆脱自给自足的传统农业特征。鉴于此,西部生态农业必须走一条独具特色的生态农业产业化之路,这是转型期西部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

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具有规模优势、市场优势、生产经营优势、风险共担优势和教育优势,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产业化对于西部地区来说,可以使西部农业摆脱传统农业的束缚,发挥出整体协调、循环再生、自适应和科技驱动的作用。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西部地区发展生态农业产业化所面临的条件是有喜有忧。

西部地区生态农业产业化的优势

(一)为发展特优农产品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

西部地区土地广阔,人均耕地、林地、牧草占有量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4倍、1.9倍和3.6倍;未利用土地占全国未利用土地总面积的86.7%,可利用的耕地中中低产田占有较大比重,草场的载畜量也较低。可见,西部地区仍有提高生产能力的潜力。西北地区是我国降水量最少的地区之一,水资源严重紧缺已成为制约西北地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通过推广应用一些常规的节水技术,改变大水灌溉的粗放用水方式,必将在较大程度上实现节水的生产潜力。

此外,西部地区复杂的生态环境还造就了丰富多样的生物资源,我国11个物种丰富、特有物种数量多的陆地生物多样性关键区,有6个在西部,2个在中、西部接壤处。这无疑为发展特色农业提供了丰富多样的后备资源,从而使西部地区的生态农业不仅自身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而且通过选择适当的生态农业产业化模式可以实现其他农业开发的潜力。

(二)为生产无公害或绿色农产品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随着科技和工业的高速发展,农业采用工厂化生产,破坏了农业生产的自然规律,造成不同程度的农业污染。耕作大量施用化肥、农药,不仅引起湖泊、水库的富营养化以及地下水污染,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而且使粮食、蔬菜、水果和其他农副产品中有毒成分增多,影响食品安全。西部地区由于农业的低水平循环,限制了许多现代物质生产要素的大量投入,这虽然严重影响了农业发展水平的提高,却在某种程度上为西部地区走生态农业产业化之路创造了条件。此外,对西部地区而言,发展传统农业产品如粮食等已无任何优势可言,只有发展独具特色的绿色食品参与市场竞争,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农民才有出路,农业才能发展,农村生态环境才能得到有效改善。因此,西部地区应抓住市场机遇,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走生态农业产业化之路。

(三)为发展生态农业产业化提供有力保障

西部地区的生态农业在覆盖范围上已由点向面的方向转变,在单元规模上由以户、村、乡为单位向着区域发展方向转变,在思想认识上开始实现由科研示范向着企业化发展转变。所以说,西部地区已经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生态农业建设经验,而且还具备了许多开发绿色农产品及高科技生物产品的技术和方法,这些都为西部地区发展生态农业产业化提供有力保障。

(四)特色农业产业展露优势

一直以来,特色农业都是西部农业发展的重点。西部地区依据当地丰富的物种资源和气候资源,遵循“发挥自己的优势,做出自己的特色”的原则,围绕棉花、糖料、烟叶、水果、肉类、奶类、花卉、中药材等优势资源,积极发展了诸多特色农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并建立了各类农产品生产基地,逐渐形成了以特色农业产业为重点的区域布局。例如,内蒙古的乳品加工、新疆的番茄加工等。目前,这些农产品加工业大多数已形成一定的规模,经济实力较强,辐射范围较大,在区域内起着“龙头”作用。例如,陕西省的果业产业化发展就为当地农民纯收入的提高做出巨大的贡献。

(五)经营组织结构趋于合理

西部农业产业化的健康发展,不仅体现在它所能带来的经济效益,而且体现在农业产业化组织结构的不断优化和完善。据农业部最新统计,2005年,全国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总数达9.4万个,比2000年增长了41.6%,东中西部地区产业化经营组织的分布差距逐步缩小。东部地区4.3万个,占41.6%,中部地区2.9万个,占45.2%,西部地区2.2万个,占23.6%,与2000年相比,中西部比重增加了3个百分点。

(六)为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提供政策支持

随着我国加入WTO,面对更为广阔的国际市场空间,充分发挥比较优势,依托更多的资源发展生态农业和特色农业,实现产业一体化经营,提高特色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成为农业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农业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由数量增长型转向质量效益型,由大宗农产品的数量保障转向满足多层次需求的质量保障,开始摆脱粮食长期短缺的压力。

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又进一步为西部地区生态农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西部地区应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坚持朝着生态化、产业化的方向发展,走生态农业产业化之路。西部地区应不断拓展多层次需求的新市场空间,不失时机地发展生态农业,走生态农业产业化之路,促进当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西部地区生态农业产业化的劣势

(一)生态环境脆弱且趋于恶化

西部地区大部分为干旱、高寒和沙漠化、石漠化地区,自然条件差,生态环境脆弱。从西北地区来看,降水少,蒸发大,高原戈壁的荒漠生态系统、草原生态系统等本身就很脆弱,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加之水资源的短缺和时空分布差异大等众多因素的影响,这种不稳定就会强烈地影响到生态系统的发展方向。绿洲农业作为西北农业的主要特色,在新疆的吐哈盆地、甘肃的河西走廊及沿黄灌区等地区都获得了良好的发展。但上述地区在西北不但所占面积比重太小,而且受沙漠化的威胁日益严重。从总体上来看,西北地区农业实质上是一种缺水性的弱质农业,长期的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已成为制约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要障碍。

(二)农业经济基础薄弱且组织结构不合理

长期以来,由于受自然环境不稳定、生态脆弱、社会历史的承袭性、人口素质低下以及深居内陆的封闭区位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加之国家优惠政策的不到位,致使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农业经济基础十分薄弱。据统计,2005年,全国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为39450.9亿元,西部为8123.37亿元,仅占20.59%。东部约为西部的2倍多。同时,西部地区所有制结构不合理、产业结构单一、产业组织发育水平低等问题日益凸现,在很大程度上导致西部地区发展生态农业产业化的先天条件不足。

从产业结构来看,长期以来,由于受农业生产水平低而不稳、农业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农民思想意识落后,西部地区农业产业结构单一、产业内比例失调,区域资源优势未能得到充分发挥,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西部地区特色农产品产业化经营的发展。

(三)劳动力素质结构偏低

农业人口总量下降、人口素质不断提高是实现生态农业持续发展的前提。如果劳动力素质不能得到提高,构建生态农业产业化的艰难度将会倍增。然而,从现阶段来看,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较低,劳动技能差,已经成为制约西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主要“瓶颈”。西部地区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综合素质低下,使其向非农产业的转移进程中障碍重重,只能在低层次产业中形成过渡性就业竞争,这样就造成了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出现结构性失衡,严重影响了西部生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四)经济发展与科技水平落后

技术进步是农业发展的主要动力,要实现生态农业产业化战略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将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有机地结合起来,就必须以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为前提。农业技术的不断进步有赖于农业技术创新、农业技术措施的适用度及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农业技术的转化。然而,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生态环境恶化、社会发育程度不高等诸多因素的制约,西部地区农村科技资源十分稀缺,农业科技服务的组织机构也不健全,科技进步对西部农业发展的推动作用还不显著。

(五)市场机制不完善且开放程度低

农业产业化发展是开发农业新产品的动力,而开发新产品的能力主要体现在市场竞争力上。显而易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西部地区的市场化进程明显地滞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尤其是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西部地区的市场化水平还只是处于初期阶段。由于西部地区有着较为浓重的公有制偏好,因此,广大地区实际上形成了一种传统经济体制与农业小生产方式结合在一起,排斥市场化因素的强大力量。这样一来,便制约了生态农业产业化所依存的市场机制的完善,使其作用空间狭小,作用力薄弱。

(六)资金投入不足且资本吸引力匮乏

西部地区的农业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整体效益仍然不高。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西部地区经济基础薄弱,自我积累能力较差,从而导致资金投入不足;另一方面是西部地区恶劣的生态环境和封闭的经济区位,致使外部投资环境较差,农业对资本的吸引力匮乏。目前,西部农业投资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企业资金不足,财政资金困难,个人拥有的资金也十分缺乏,农业信贷资金所占比重较小。资金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西部生态农业产业化过程中起着“催化剂”的作用,那么,资金供给不足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模和速度。因此,要保证西部生态农业产业化的健康发展,必须建立一个包括财政、金融等在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支持体系,加大对生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支持力度,最大限度地满足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资金需求。

参考文献:

1.牛叔文.西北地区荒漠化环境演变及生态农业建设模式[M].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2001

2.李春燕.论发展生态农业是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途径[J].2006.6

篇(2)

1.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出现的形式也多种多样。

据调查,截至2010年底,全国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总数达31万个,比2006年增长132.2%;带动农户4亿户,户均增收3900多元。2010年,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0万多亿元,净利润6700多亿元,当然这些农业产业化组织模式中居于首位的是龙头企业带动型,截至2010年底所占比例也是最大占41%,合作组织带动型约占33%,专业市场带动型约占12%,其他类型约占14%。由此可见,目前由龙头企业带动农产品的生产是中国农业产业化主要的组织方式。

2.农业产业化发展很快,但地域发展不平衡,存在一定的差异。

20世纪90年代初、中期,中国各省区先后实施了农业产业化战略,而东北地区推行农业产业化稍晚于南方沿海及山东,河南等省份,因此与南方发达省份相比,东北地区农业产业化起步较晚,水平还很低。其中最主要的表现为龙头企业少(据统计,中国有60%以上的龙头企业分布在东部,仅有10%以下的龙头企业分布在中西部),农产品加工层次低,产业化运行机制不健全,可以看出,农业产业化组织对经济发达地区经济发达地区的拉动作用比经济欠发达地区大。

二、中国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1.龙头企业规模小,虽然近年来中国龙头企业数量增加了不少,但规模大、竞争力强、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企业不多。

但是相对于发达国家,中国的农业产业化组织数目仍相对较少,且多数龙头企业规模小。据统计,各类龙头企业近9万家,其中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近6万家,过亿元的达8000多家。多数企业规模较小,且主要从事从产品粗加工。而农业生产力方式需要转变,农业的产业结构也需要调整,中国农产品的价值链需要上移,这些都离不开技术。但现在中国的科技部门大多涉及制造业和服务业多,对农业领域涉及得甚少,农业的教育和科研和农业的生产也没有形成有效地结合。现有农业的高校毕业生进入农业就业的比例也很低,农业科技知识力量缺乏。农民盼望科技,却不懂如何通过市场机制获取科技,这是农业产业化迈不开步伐的重要影响因素。

2.契约关系的保障效应低下。

主要表现在农户和企业间的非对等的关系。首先是由于企业所拥有的完善的组织机构、治理结构、营销系统,决定了它处于优势地位;而大多数农户经营规模小且高度分散缺乏相应的组织支撑,资金、技术力量薄弱。因此在订立契约时农户往往是出于劣势地位。其次由于公司和农户间的目标利益不同可能导致的契约执行过程中的败德问题。企业的目的在于降低原材料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而对农户来说,他们在意的是农产品自身的销售是否能收回成本,增加收入。因此,当公司出现经营困难的状况,或者合同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很多时,他们就会根据自己的目标利益把自己生产的农产品卖给其他公司。以上所述的违约情况相当普遍,这样必然影响到农业产业化的顺利进行,是当前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健全和完善中国农业产业化的政策建议

1.大力加强龙头企业建设。

搞好龙头企业建设,能带动多种农副产品的开发。具体做法有:

(1)发展一些机制好、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利用龙头企业额的规模优势加快技术改造,增强实力,使其能够发展成为大型龙头企业集团。

(2)将重点放在农产品价值链的提升上,选择附加值高的产品提高龙头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3)利用现有的农业教育和科研院校联合创办高科技示范农业园,兴办农业基地,进行专业生产合作。

(4)加快龙头企业的科技进步,与有关科研、教学单位共建开发区,应用现代科学技术装备企业。

2.大力发展科学技术,促进农业产业化创新提升。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创新推动农业产业化提升,从而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因此要带动农业产业化的创新升级应该着重于三个方面。

(1)要加快科技体制改革,使科技力量在农业产业化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在新品种开发、引进、培育中发挥龙头作用,在农业产业化中发挥纽带服务作用。

(2)搞好农民科技培训,建立灵活高效实用的培训体系,巩固完善培训网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民的科技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其科技文化素质和致富本领,使农民能在产业化链条中使得科技服务充分发挥驱动作用。

(3)技术创新应该是以节约资源、提高效率为导向的。集约利用自然资源、科技资源和经济资源,保障农业生产可持续性,促进农业生态持续协调发展。

3.利用契约来完善现有的制度安排。

(1)降低交易成本。

充分运用好股份合作制的经营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股份合作制是一种将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紧密结合的组织形式。是农户入股龙头企业或者与企业一起组建合作制企业,将龙头企业与农户以资产为纽带联结起来,使双方收益趋于一致,就可以大大减少农业产业化运作中的运行成本,此外,可以加大合作社的资本积累和培养大户,且保护资产价值的相对稳定。

(2)增强公司和农户的资产专用性投资,稳定契约。

篇(3)

(一)龙头企业实施安全低碳技术与管理的成本收益

对于龙头企业,实施安全低碳技术需要提高农产品的加工标准化程度,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在产品的包装、运输中,需要采用合理的技术、安全卫生的包装材料,以保证流通环节的产品质量安全。对于产品定价,还需要进行市场调研,了解消费者能接受的价格水平,以合理定价。技术上的规范与质量管理均需要投入成本,而产品竞争力与良好的社会声誉则会给企业带来收益。

(二)政府加强安全低碳监管的成本收益

目前这种污染环境的“化学农业”难以在短期内有效改善,“低碳化”的整体规模也很难迅速扩大。究其原因,主要是农户与龙头企业面对“安全低碳农业”缺乏积极性,低碳技术需要的大量投入阻碍了其产业化发展。保证投资和融资,确定农产品的“低碳”标准立法,建立有效的预警、监督与惩罚机制,这些都需要政府的大量投入。但是,“低碳农业”有效运行之后,政府的整体成本会显著下降,运行效率会更高。

(三)消费者选用安全低碳产品的成本收益

显而易见,安全低碳农产品的投入成本高,其定价相应也高。消费者会在“安全低碳”与价格之间进行权衡。高价格的安全低碳产品会让消费者更放心,但会损失消费者的一部分经济利益。但大多数时候,消费者不得不选择生活中的某些必需品,即便知道存在劣质危害,这使得一些生产者去冒险违法生产劣质不合格的产品,这一问题成为当前关注的热点。

二、农业产业化的主要利益相关者行动策略博弈分析

(一)政府与农户之间低碳博弈分析

在目前我国农价稳定的政策环境下,农户采用高碳技术得到的收益很高,例如化肥等的施用,少量的投入即可以带来大量的产出。而采用低碳技术,虽然一方面农产品最终收获的价格较高,这个价格高于采用高碳技术农产品的价格,另一方面采用低碳技术的投入成本也可能较低,但是采用低碳技术所对应的农产品产量也很低,例如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等。综合分析考虑,采用低碳技术的收益相应是较低的。因此,在这种情形下,基地农户不愿意采用低碳技术,这形成了一种均衡。打破这一均衡的方法是引入政府对农户采用低碳技术的财政补贴。一方面,对采用低碳技术和生产方式的农户、采用低碳生产资料的农户给予财政补贴,或者对提供低碳技术的科技服务企业给予补贴,以便降低采用低碳技术的成本,提高采用低碳技术农产品的收益;另一方面,对采用高碳技术的农产品予以处罚性的政策和法律,例如征收碳税、环境治理费用等等。在政府财政补贴的参与下,农户采用高碳技术的相应成本增加,采用低碳技术的相应成本减少。导致的结果是农户会选择采用低碳技术,这就因此打破了原有均衡,形成了新的均衡。

(二)政府与龙头企业之间低碳博弈分析

对于龙头企业来说,在目前农产品价格较稳定的背景下,龙头企业采用技术化的生产方式、“化学农业”等得到的收益很高,其付出的相应成本则很低。目前发生的很多食品安全事件,其主要原因是生产加工者的生产成本低,其收益远大于成本。生产加工者通过使用农药、添加剂等改善了产品的外观和产量,降低了生产成本,结果却得到了更高的效用,于是很多生产加工者甘冒风险。若龙头企业提供低劣产品,这种行为会对消费者产生负外部性,这种负外部性会影响社会稳定、增加政府监管成本。龙头企业若没有采取安全低碳技术及管理,最终提供给消费者的产品就存在质量安全问题,对消费者及政府的利益都会有损害。虽然采用低碳技术得到的价格可能高,但是一方面采用低碳技术的产出很低,另一方面采用低碳技术本身需要成本,例如循环经济中的人工成本、农家肥等等。综合分析,龙头企业采用低碳技术的收益很低,因此龙头企业不愿意采用低碳技术。为打破这种均衡,需要政府一方面对采用低碳技术和生产方式的龙头企业、采用低碳生产资料的龙头企业给予财政补贴,或者对提供低碳技术的科技服务企业予以补贴,以便降低龙头企业采用低碳技术的成本,提高因采用低碳技术的收益。另一方面,需要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质量监管制度等政策制度。惩罚性赔偿制度是指法院判决侵权行为人应承担的赔偿额高于其侵权行为引发的实际损害额的一种民事赔偿制度。惩罚性赔偿制度则会使这些生产加工者在其原有成本的基础上,考虑惩罚性赔偿所带来的额外成本风险,因此,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这种行为。质量监管制度也是如此,质量监管制度的推行会促使龙头企业严格按标准进行生产、检验、包装、运输和贮存,进而产品质量得到保证,也给龙头企业带来了额外的成本。惩罚性赔偿制度、质量监管制度等政策制度的推行,都使得龙头企业采用高碳技术的相应成本增加,使龙头企业充分考虑成本收益,放弃使用高碳技术,选择采用低碳技术,因此打破了原有均衡,形成新的均衡。

(三)龙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低碳博弈分析

在农业产业化利益相关者之间:一方面,若龙头企业向消费者提供低劣产品,使消费者的相关权益受到损害,即这种行为会对消费者产生负外部性。若龙头企业没有采取安全低碳技术及管理,最终提供给消费者的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对消费者的利益会有损害。另一方面,如果龙头企业采用安全低碳技术,生产出来的产品价格高、产量少。结果导致龙头企业不愿意采用安全低碳技术,即使采用安全低碳技术,因为低碳产品成本价格高,虽然低碳产品质量可靠,但是考虑到价格因素,消费者对高价格安全低碳产品的购买量也很少,这形成了一种均衡。打破这种不利均衡,需要政府的参与,需要对采用低碳技术和生产方式的龙头企业予以补贴,才可能使采用低碳技术的产品降价、消费者愿意购买;或者对采用低碳生产资料的龙头企业予以财政补贴,给提供低碳技术的科技服务企业予以财政支持,以便降低采用低碳技术的成本,提高采用低碳技术的收益;或者对购买和使用低碳农产品的消费者予以补贴,降低因购买低碳技术产品的成本。另一方面,政府官员问责制度、社会责任监管制度的建立等,都有利于打破原有的不利均衡。政府官员问责制度有助于减少和抑制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的行为,减少带来的相应损失,也有利于明确相应的责任主体;严格按标准进行生产、检验、包装、运输和贮存,产品质量就可以得到保证,这有利于提高竞争力,保护人身安全、生态环境以及合理利用资源,也有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社会责任监管制度的推行,意味着除政府外,社会公众的参与对龙头企业采用低碳技术成本收益的影响。因采用低碳技术对龙头企业社会声誉信誉、媒体社会形象、以及企业品牌价格等都会带来影响。总体上,会使龙头企业采用高碳技术的社会成本增加,采用低碳技术的社会成本减少。在此基础上,龙头企业进行选择时会充分考虑社会责任带来的成本收益。综上,在政府财政补贴和社会监管的参与下,龙头企业采用高碳技术的相应成本增加,采用低碳技术的相应成本减少;消费者购买低碳产品的成本减少。这会使得龙头企业愿意选择采用低碳技术,消费者愿意购买低碳技术产品,因此打破了原有均衡,形成了新的均衡。

三、政策建议

1.政府应对农户采用低碳技术进行财政补贴。

对采用低碳技术和生产方式的农户、采用低碳生产资料的农户给予财政补贴,或对提供低碳技术的科技服务企业给予补贴,以降低采用低碳技术的成本,提高采用低碳技术农产品的收益;对采用高碳技术的农产品予以处罚性的政策和法律,例如征收碳税、环境治理费用等。使农户在政府财政补贴的参与下采用高碳技术的相应成本增加,采用低碳技术的相应成本减少,让农户选择采用安全低碳技术。

2.应建立一个能够促使龙头企业选用安全低碳技术的激励约束机制、风险机制、合同机制、责任机制和声誉机制等机制的制度安排

促使龙头企业在充分考虑其成本收益的基础上,选择实施安全低碳技术。对采用低碳技术和生产方式的龙头企业、采用低碳生产资料的龙头企业给予财政补贴,或对提供低碳技术的科技服务企业予以补贴,以便降低龙头企业采用低碳技术的成本,提高因采用低碳技术的收益。推行惩罚性赔偿制度、质量监管制度等政策制度,让龙头企业通过惩罚性赔偿等制度充分考虑法律成本,使其不采用安全低碳技术和管理的成本上升、收益下降、风险提高,采用安全低碳技术和管理的成本下降、收益提高。使龙头企业采用高碳技术的相应成本增加,让其放弃使用高碳技术,选择采用低碳技术。

3.对采用低碳技术和生产方式的龙头企业予以补贴

使采用低碳技术的产品降价、消费者愿意购买;或对采用低碳生产资料的龙头企业予以财政补贴,给提供低碳技术的科技服务企业予以财政支持,以便降低采用低碳技术的成本,提高采用低碳技术的收益;或对购买和使用低碳农产品的消费者予以补贴,降低因购买低碳技术产品的成本。使龙头企业在政府财政补贴和社会监管的参与下采用高碳技术的相应成本增加,采用低碳技术的相应成本减少;消费者购买低碳产品的成本减少。最终让龙头企业愿意选择采用低碳技术,消费者愿意购买低碳技术产品。

4.政府应给予充分的支持。

篇(4)

1.1云南农业科技水平稳步提升云南省高稳产农田达3800万亩,农作物综合机械水平达1亿亩。建立了元谋无公害特色蔬菜、思茅茶叶、大理野生食用菌等6个国家级加工示范基地,还有丘北辣椒系列产品加工基地等6个国家农业产业化创业基地。云南农业科技成果有935项获省部级以上奖励,云南省农业植物新品种累计申请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247个,获得授权74件,居全国第11位。拥有嵩明县、宣威市、砚山县3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有昆明国家生物产业基地、云南红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石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国家级科技平台和农业科技园。科技机构渐成体系,云南省拥有农业研究机构55个,农业研究机构科技活动人员数3598人。云南高等院校内设了科研机构,如在云南农业大学建立了生物多样性国家工程中心、高原特色农业协同中心等。

1.2龙头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云南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龙头企业将许多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直接运用于生产加工过程,直接推广到户,覆盖从技术设备、良种供应、种养管理到产品收购、加工、储运和销售全过程,大大缩短了科学技术的推广周期,开发出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的农产品。

1.3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云南省逐步建立起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构建起省、州、县三级农业部门运作体系,拥有各类信息服务机构155个,工作人员735人、农村信息员3685人。建成覆盖全省乡村的云南农业信息网、云南农业技术推广网等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平台,金农工程“、三电合一”等项目扎实推进,发挥出了巨大的作用。云南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迅速,2013年12月12日,云南省与阿里巴巴集团合力推进的淘宝特色中国云南馆在“双十二”试运营,云南馆销售定单数超过4万单,总销售金额达到200多万元人民币。

1.4境外农业合作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云南省农业科学院与东南亚各国开展农业科技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在老挺、柬埔寨、缅甸等国建立了农业示范园、境外动物疫情监测站,开展如“老北农业示范中心”、“越中农业科技示范园”“、农业科技友谊示范园”等项目。云南省培育的杂交水稻、陆稻、杂交小麦等品种已被周边国家引进、示范和大面积推广,推动云南乃至中国农业先进技术、良种、农资和农产品“走出去”,提高农业科技的创新能力。

2云南农业科技发展存在的问题

2.1科技经费投入不足云南农业科技资金投入不足,从农业科技研发、推广应用到产业转化,经费保障不足,严重阻碍科技兴农技术进步。发达国家农业科技投资占农业总产值比重为5%,发展中国家为0.67%,中国平均为0.27%,云南省农业科技投入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为0.15%,远远落后于其他省市,大部分科研推广机构出现“牌子空了”、“队伍散了”,农技服务职能空洞化的状况。云南涉农企业对于农业科技研发的经费投入有限,自主研发创新能力不足,产品加工增值低,而个人科研投资几乎是看不见的。由于科研经费的不足,导致云南农业科技试验及示范工作难以开展,造成新品种和新技术的推广慢。也导致云南农业科研设施建设落后,新仪器设备缺乏,影响科技工作水平的提高。

2.2农业科技人员缺乏一是涉农科技人员不足。截至2012年底,全省有农业科技人才约1600人,农技推广人才约4.5万人。平均每万亩耕地有农业科研人才0.23人,技术推广人才6.54人。农村实用人才、农技推广人才和农业科研人才等农业农村人才不足,农技推广人员待遇太低,不愿深入到农业生产一线中去,导致了农业科技创新动力的严重不足。二是农业人才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知识老化,熟悉传统农业技能占大部分,熟悉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新技术的少。全国农技推广人员本科学历不到10%,推广人员中具有对口专业学历的不到55%,云南专业技术人员青黄不接、人员老化现象尤为突出。三是一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中的农民带头人大多数综合素质不高,仍以当地的“土专家”,农民特派员为主,懂技术人才缺乏,制约了科技推广的创新和发展。

2.3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目前科技进步对农业产业化的贡献率水平不高,科技参与产业链发展的范围较小,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2012年云南农业科技贡献率为50%,农业综合机械化率为3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云南省绝大多数农产品以初级产品为主,农产品深加工转化率只有31%,深加工比例不到5%。农技推广的“最后一公里”存在困难,大量科技成果未能及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造成农业科技资源的严重浪费。农民是农业技术应用的使用者,但云南农村农民科技意识淡薄,对于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吸收、利用、消化的能力不足。此外,科技服务组织与农户之间关系不密切,科技服务组织不了解农户和农村对于科技的需求,导致一部分科学研究缺乏实际应用价值,降低了科技成果的转化率。

2.4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不健全农业科技与生产脱节的现象突出。云南农业科技推广体系行政色彩较浓,以政府基层农技推广部门为主,政府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业科技龙头企业之间相对独立,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合作。云南农业科技研究多集中在产中环节研究,产前、产后技术力量薄弱,尤其产前的良种良苗、产中的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生产、产后的农产品的加工和综合利用、保鲜技术等的研发和利用十分薄弱。科研体系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现象也存在。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负责科研成果的转化、推广,农业科研部门负责农业科学的研究,造成农业技术与科技成果之间分离。同时,许多部门对农业的科研项目进行立项和管理,带来较多的低水平的重复研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少。

3促进云南农业科技发展的对策

3.1提升农业科学技术水平构建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体系和推广应用平台,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优良品种的选育、示范,推广高效栽培和养殖关键技术、设施农业、节水灌溉技术、病虫害预防与控制技术。加大无公害生产技术的推广,保证农产品良好品质。加强配方施肥、动植物疫病综合防治等农业综合配套技术推广,加大重大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区和示范场。不仅要开发、引进和推广降耗增效和优化农产品品质的技术,还要加大农产品加工保鲜储运、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

3.2创新农业科技研发与推广体系积极构建以龙头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密切结合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鼓励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攻关,采用一流的设备,改进加工生产工艺,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支持龙头企业购买科研院所的最新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推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积极扶持科技型龙头企业的发展,提高科技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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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看我们周围的世界,细心的人们会发现:尽管我们只需要最终的消费品,可只有很少的人在直接生产它们,而更多的人,都在做着生产前的准备工作,并为此不惜花费大量的时间。试想一下,如果原始人想吃鱼,可以跳进水里,直接用手去抓,对他们来说,这是最有实质性意义的行为。可后来人类进化了,在捕鱼之前,先要织网和造船,要织网、造船,就得事先制造织网和造船的工具。鱼打得多了,就晾晒起来,吃干鱼、熏鱼。到现在,人们用鱼制成的各种食品,不计其数,甚至还把鱼皮做成服装,把鱼骨制成药品。最初一个简单的用手抓鱼的行为,被无限的“复杂化”了。对此,你可以做多种解释,但无论怎么说,总归就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往生产链条上不断增加了新的环节,用萨缪尔森教授的话来说,这叫生产的“迂回性”。生产的迂回,带给我们的是经济的富足和繁荣。

我们常说,农业是个弱质产业。旱了不行,涝了不行,虫灾病灾也不行,这是自然风险。好不容易遇上个好年景,却不一定能赶上好行情,这是市场风险。自然风险是老天爷的事,我们暂且按下不议。要说市场风险,各种产品都免不了,但农产品风险尤其大,因为它的需求较稳定,往往受价格的影响。比如小麦1块钱1斤,你能吃两个馒头,等降到5毛钱1斤,你也不会撑破肚皮去吃三个。用经济学的术语来说,这叫需求弹性小。一旦供给增加,需求保持相对稳定,价格自然会下跌不止。可延长了产业链,情况就大不一样了。比如用粮食做饲料,用饲料养螃蟹,需求弹性就大多了。螃蟹丰产,价格当然还会下跌,可价格一跌会刺激需求,反过来又会稳住价格。这样一来,市场风险无疑会小一些。社会越发展,人均粮食消费量越大,但直接消费的粮食会减少。20世纪60年代,守着一碗青菜汤,你可能要吃下三碗白米饭。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平常的日子,餐桌上都有蛋有肉,高兴了再喝上两瓶啤酒,米饭吃的就少多了。

但是,肉、蛋、啤酒都得用粮食去转化,而且得用更多的粮食去转化。所以,农产品的链条必须向这里延伸,否则,就越来越没有市场。这可不是件可为可不为的事情,而是必须要走的一步。何况这还有利于克服农业的“弱质”。

篇(6)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分包,投包,农业政策

农业产业化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农业体制的创新和生产经营方式的变革,是在巩固的基础上,把小生产变为大生产,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企业化经营的有效途径,也是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力措施;扶持、引导扩大农民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走农业产化之路,是当前农村工作重中之重。

一、关于农业产业化经营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开发为基础,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主导产品,按照产、供、销,种、养、加,贸、工、农,农、科、教一体化经营的原则,把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各个环节结成统一的利益共同体。在实现形式上表现为生产的专业化,布局的区域化,服务的社会化,管理的企业化。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本质特征是:以市场机制组织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使三者之间由原来的单纯买卖关系变为以利益为纽带,以契约的方式结成利益共同体,形成促进农业发展的新机制,实现利益一体化。

从制订战略性政策的角度来认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内涵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推进农业运行的全过程,其中除农业产品市场化外,特别重要的是作为农业生产资料的土地和技术的市场化;二是推进农业运行的高度化。一方面是将传统的低级产业一一粮食种植业降低比重,通过发展其它种植业,用农业结构调整的方式,促进农业高度化发展;另一方面是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使农业向第二产业延伸提高其附加值,再则是提高农业生产的技术含量和水平,使大工业技术和"实验室"技术能普遍而有效地运用于农业生产的全过程.三是实现农业运行的有序化,不但使农业生产各部门要有组织性地进行局部的分工与协作,而且还要实现全社会范围内农业资源的有序和有效配置。

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农业从传统的产品生产演进到商品生产,农业商品化、市场化经营明显区别于计划经济时期的产品农业。基于这一认识上的转变,将为政府制定和实施农业政策注入新的内容。如何实现农业增产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实现农民增收才是我们工作的中心。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农产品市场已经实现了"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农产品短缺的历史将一去不复返。过去一提到农业往往意味着农业生产以产出为首要目标,现在所说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首先必须认识"经营"农业的真实含义,即搞农业生产要与赚钱挂钩;农业不再是过去的"从田头到地头"只求产出不求收益的统购统销的模式,而是要使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一直延伸到"餐桌",让农业经营者利用市场机制获得和投资其它产业-样的平均利润。农业不仅包括传统的种植业,也涵盖畜牧和水产养殖业的向产前和产后的延伸。在产业化经营农业的观念下,过去单个的某一种农产品都形成了一个产业链或产业体系,整个农业将呈现为众多的各具特色的"链条型经济"格局。积极探索种、养、加相结合,农、工、商综合经营,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方式,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从根本上提升农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竟争力,实现农业的深度和广度发展,是制订和实施农业产业政策基本点。

"经营"农业还体现人们对农业的需求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们在对农业产品的质量和多样化提出新要求的同时,也要求农业功能的多元化,出现了"生态环保农业","旅游观光和休闲农业"等新的内容,这就要求农业生产者要实现质的飞跃,不仅要懂得农业生产的"田间管理"而且还要懂得农业的经营管理,要树立竞争意识和品牌经营意识,讲究市场营销策略,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要借用工商企业管理的理念,用工商企业的经营之道去经营农业生产,推进农业的企业化建设。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另一种含义是对农业再生产过程的整合,它包括相关各经济利益主体的明确分工和利益的合理分享,这是"利益共同体"的内在要求,最终能使各相关的利益主体都得到保障的同时实现降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市场成本。目前,农业产业经营实现形式是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实行基地化,集约化生产,这种模式是由具体的农产品生产引发和拓展而成的。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基本上属于这个层次,虽然已取得了初步的成绩,但仍属于起步阶段。"公司十农户","订单农业"多受制于市场开发不力,流通渠道不畅及信用关系脆弱等因素的影响,农民时有增产不增收的现象,靠"田头摆卖",小商小贩式地"惨淡经营"。因此,寻找农户小规模经营与社会化大市场对接的有效途径,通过生产要素的合理流转和配置及在产业链上的分工与合作,将各经济主体的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转化市场风险,提高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应成为我国政府农业工作的基本出发点。

农业产业化经营呼唤政府职能的转变,因而对政府指导和管理农业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在农业产业化经营条件下主要是通过相关政府和法律为各参与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从制订政策的角度来把握,一是要发挥农民主体精神和首创精神,遵重农民意志,不搞硬性搭配,不搞一刀切,实行自愿、自觉的原则,以典型示范引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农民调整生产要素结构和产品结构,提高农业效益。二是要加大各级政府农业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定位的改革力度,从创造"产业化"农业和"经营"农业的良好环境出发,切实转变工作思路,为农业产业化发展保驾护航。三是要重视农业产业化经营人才培养。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农业生产产品化的观念使农业商业化经营未能获得全社会认同,农业经营管理人才奇缺。因此,要十分注重发现、培养农业经营人才,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积极引导具有市场开拓能力人才投身农业产业化经营。

二、关于农业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没有土地规模经营,就没有高效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这是国内外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朴素而宝贵的经验。农业产业化作为我国农业市场取向改革的继续和延伸,必然要求引入新的市场关系。作为生产要素之一的土地市场建设尤其为首,因此,必须加快培育农村土地市场,实现农地流转的市场化。目前我国土地经营大都停留在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的"分包"这一层次上,土地经营规模狭小,地块零散,调整频繁,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没有形成,极大地阻滞了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另外,个体农民无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进行农业技术改造,集体组织的弱化难于将分散的劳动集中起来,削弱了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的后劲。这种分散经营的结果还会引致土地低效率利用,同时也无法满足"大农业"所要求实行机械化,规模化生产的条件。笔者认为:制订相关并实

施有关政策,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通过土地入股的方式实现分散的土地使用权再次集中,把土地资源的配置问题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问题结合起来,促进农业土地资源向优势产业和优势龙头企业转移是当务之急,是我国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所面临问题的关键性工作。

前提下,平均分包形成的土地使用格局已不能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大市场的要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的稀缺性进一步提高,土地经营格局的相对凝固化使想多耕地的人不能多耕,不想耕地的人又不能不耕;耕地的人不愿增加对土地的投入,不想耕地的人又不愿放弃所承包的土地。这样就不利于土地向农业龙头企业集中,不利于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也不利于农业劳动力进一步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平均分包土地只能解决农民基本生活条件问题,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来说存在明显缺陷:(一)、农业粗放经营,规模过小。(二)、出现农户兼业或弃耕现象,土地丢荒,降低土地效率。(三)、国家集体因发展和建设需要征用农村土地十分困难,不利于农村城市化规划与发展,妨碍农村小城镇建设。(四)、土地开发和流转过程中经济利益分配不公。(五)、因征地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民的生活难以保障。为此,把解决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承包权问题作为突破口,改"均田制"为"投包制",实现土地经营从"公平"到"效率"的飞跃,是新时期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结点"。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基本设想是:在不改变原土地所有制的前提下将土地折价入股,农户土地经营权转换为土地收益权,土地经营从实物形态转换为价值形态,使土地收益和分配股份化,从而保证了农民承包土地的收益。,通过股份合作社(村、镇集体经济实体、农业公司)土地所有权的入股,把所有权同处分权分离开来,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不变,土地处分权在股份合作社里,收益权在农户手中,实现土地"三权"分离,这样使土地可以在股份合作社或更大的范围内集中、流动和合理规划使用,实现更大规模,更高起点上配置土地资源。农业也就能够由粗放经营走向集约经营,由小生产转向大市场。

目前,我国正积极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大力发展"三高"农业,逐步形成开发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农业商品基地,对增加土地效益,实现农业专业化生产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农业基地化、专业化生产并非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终结,它仅仅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前端,是初级阶段。从土地使用权结构上来看,"基地化"生产,是以农户分散生产为特征的,是在有限的土地上集中了大量的农户进行同一品种、类型的农业产品生产。这种以分散农户做主体的生产模式,必然不能适应灵活地变换农产品种的生产。由于分散经营的模式自身存在不能适应市场变化的缺陷,农户的利益只能命系于目前单一市场功能的"龙头企业",而这种带有明显"中介"性质的组织和农户之间并未能达成"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共识,脆弱的信用关系常常因为市场价格变化的不利影响而相互毁约,使处于相对弱势的农户利益得不到保障。

和我国中西部地区相比,广东顺德、南海、东莞等农业产业化发展程度要高一个层次。这里"农田基础设施的建设较好"、"农业科技投入较大"、"农村信息网建设较快"等。但笔者认为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他们敢于大胆革除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旧的土地管理体制,建立了加速土地使用权有偿流转的机制,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顺德、南海在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建设中走在全国的最前头,早在1993年便开始了以土地使用权为中心的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这项改革在保证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的前提下,改变土地分散经营的格局,从整体上对土地资源进行综合规划和利用,促进土地的合理流转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并通过向村民配置股权,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换为土地收益权,进一步明确了农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地位,明确了产权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保障了村民承包经营土地的收益权。目前他们在进行"固化资产"改革,就是将村里集体资产、土地量化成为若干股,其中20%为集体股,80%为个人股。集体股所得红利用于村里公益事业各项集体福利,个人股按联产承包责任制或现在可以入股的人数平均分配,股份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流通、转让。土地管理权归村、镇股份合作社,股份持有人有投包土地使用权的优先权……。他们改革的成功之处在于:(一)、实现了土地资源的重组。由于农户土地经营权由分散承包向投标集中招包方式转变,承包期内农田基本建设投入有了保障,大规模利用土地成为可能,建设农田"园林化、布局区域化、作业机械化、农艺规范化、经营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管理科学化"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便有了条件。(二)、由土地资源的重组引发劳动力资源重组。因为推行股份合作制后,保障了农民对土地的收益权,使土地的承包权与经营权从原来不可分割关系转变为可分离关系,为部分有资金有门路的农民放弃对土地的"依恋"提供了条件。他们从被"束缚"的状态中解放出来,一心一意从事第二、三产业,加快了农村过剩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实现了劳动力资源的优化组合。(三)、一部分有技术专长的农民(当地农民、外地农民和外商等)通过投标获得了发展规模农业和"三高"农业所需的"大土地",使"龙头企业"的成长、发育有了根基。因为建立在土地规模经营基础上的龙头企业(即拥有自有土地使用权、拥有自有生产基地的大型农业经营者)才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力军,一句话,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最终需要"大农场"的建设来奠基。(四)、实行土地"三权分离",改变了原来因人均分包土地,使土地难于集中规划和合理利用的状况,为土地集中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创造了条件,加快了农村城市化进程。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基本上没有形成,从全国范围来看,土地在农户之间的调整大都采用行政方式为主。土地作为农业生产中不可替代的生产要素,如果不能实现流转的市场化,那么农业产业化经营必定是残缺不全的。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农村土地市场化问题的研究,发挥政府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在充分照顾我国农民各方面利益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农业土地使用权流转政策,用市场化的理念实现土地资源向大型龙头企业、农业公司集中,进而实现农业土地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三、关于龙头企业培育与建设

培育经济实力较强、具有健全销售渠道和较强农产品深加工能力,与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的农业龙头企业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中,龙头企业担负着开拓市场、技术创新、引导和组织基地化生产与农户经营的重任,是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重要力量。

"公司十农户"的经营模式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中,按照"一体化"农业的要求,全面重新配置资源,形成一大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装备水平高、经济实力雄厚、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使其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中占有相当份额,形成农业主导产业和产业开发体系,使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在农业增加值中的比重有较大提高,带动更多的农户和生产基地,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目前,在未能形成大规模、集约化农业生产的情况下,把龙头加工、流通企业建设好不惜为明智之举。农户可根据加工企业对农副产品原料的需求状况来调整自己的种养结构,将自己的生产进程变成产业链上的一个有机环节。这样,通过龙头企业的组织与带动,使众多的分散经营的小农户逐步走向专业化生产,从而在一定的经济区域内形成了规模化经营。大力发展加工型龙头企业,使更多的农产品在深加工中成倍增值,改变我国农产品加工能力不足,包装落后,销售渠道不畅状况具有积极意义。据了解,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大都在农业产值的三倍以上,而我国还不到80%。发达国家农产品的加工程度-般都在9O%以上,我国只有2O%一3O%。因此,必须把培育龙头加工企业作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关键工作来抓。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我国农业生产应选择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方向,构建拥有自有农业生产基地的"大农场"才是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程度的根本出路。目前,由于我国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带动力弱,普遍存在组织程度低,产品流通渠道不畅等问题。尤其是企业与农户各个环节的联结上没有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稳定机制,影响了农户追求产业化规模经营发展的动力。因此,政府农业工作机构如何转变职能,创造条件,加快龙头企业尤其是具备市场开拓能力的大型企业建设和规范显得特别重要。

目前,我国沿海地区外商投资经营的农业开发企业正发挥着重要的带动和龙头作用,这也是我国龙头企业建设的重要力量。我国政府应充分认识并制订实施优惠政策,大力引进国际先进农业企业管理人才和吸收先进管理技术。学习外商兴办农业企业的管理经验,积极推行农业企业化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外商资汛灵活、渠道畅通的优势,,拓宽销售渠道,拓展国内外市场,解决农民"卖难"问题。同时要突破引进外资只兴办工商实业的传统观念,大力倡导引进外商兴办农业。

培育龙头企业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真正将农业产业化模式与市场机制结合起来,我国政府农业工作重心应放在支持、引导、协调、规范和服务上。实施政策的着力点应放在为农业发展提供诸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技术服务,金融、信息服务等"公共产品"上。特别应避免培育龙头企业时政府农业机构具体介入,因为那样做将违背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要做到"四自主"的最基本原则。各级政府应清醒地认识到,市场机制的诱导才是企业真正成长、壮大之道。出台引导、扶持政策为的是鼓励农业生产的组织创新和技术创新,使之不断提高和改善农业经济效益,而不是因政策的实施或因政府的硬性捏合,象设立政府工作机关那样"人为造就"龙头企业,最终造成农业"龙头企业"的建设和培育对政府的严重依赖,削弱农业的组织创新能力,并让政府财政背上包袱。

四、关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必然涉及到土地使用结构调整和农产品结构调整。这是农产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的结果。目前,我国农业经济所面临的市场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方面,表现为农产品的供需状况已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急剧转变。从市场需求的变化来看,在解决了温饱和进入了小康阶段后,在食品需求当中,增长最快的不是作为原料的初级农产品,而是经过多次加工具有较高附加值的农副产品,消费者的食品支出中归初级农产品生产者的份额日益下降。相反,对肉、禽、蛋、鱼和蔬菜、瓜果类副食品的需求明显增加。市场需求的变化方向已通过市场价格机制明确指示农户缩减或淘汰目前已不受欢迎的传统作物和品种,特别是质量低劣的品种,而开发和扩大具有市场潜力的新兴作物或新产品种植成为农业企业家能否在农产品市场中获利的关键。另一方面,农业生产成本发生也发生了变化,农业劳动力机会成本的上升,诱发农业工资的攀升,随着耕作方式的改变,种植业更多地依赖化肥、农药和农膜等现代物质的投入,由于这些投入品的价格不断上升,使种植业在农业产业结构中处在最不利的地位,粮食作物中的一些传统品种,尽管受到强有力的行政干预,种植面积仍然大幅度减少,农户们只好被动地应付那种"用最好的土地来生产最不值钱的东西"的政策。与此同时,新的、比较优势产生,使一大批新兴品种和优质品种的开发和引进,农产品结构正在广大农村发生深刻变化,再考虑到"入世"将带来农产品市场的整体开放,有理由认为,这种市场格局的深刻变化将导致全国性农业基本矛盾的尖锐化。调整农业产业和产品结构正好是这一市场格局变化内在要求。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归根结底是实现在新的市场格局中的农业效益和体现农业结构变化中的比较优势。所以,从制定政策的思路上考虑,为保持农业生产的持续增长,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就必须把发展效益农业作为农业生产产业化经营的一项基本政策来实施。因为效益农业的实质是农民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农业,因而必然是以市场为导向的农业,农业生产产业化的变革充分显示了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显示了效益农业与农业现代化的高度一致性,这启示着我们必须为农业的政策环境的进一步改善作出努力。因此,各级政府要从提高我国农业整体效益的要求出发,制订切合实际的可操作性的政策,鼓励农户对农业结构作深刻的调整。我国目前调整农业结构最大的困难是在对用地结构的调整政策的理解和运用上,系列农业政策中对区域性粮食自给或基本自给目标的追求造成我国农业产出结构调整的范围和灵活性受到限制。如何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政策适应当前农村市场经济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又一重大课题。超级秘书网:

主要参考文献

1、广东南海市农村改革试验区资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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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业产业化,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分包,投包,农业政策。

农业产业化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农业体制的创新和生产经营方式的变革,是在巩固的基础上,把小生产变为大生产,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企业化经营的有效途径,也是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力措施;扶持、引导扩大农民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走农业产化之路,是当前农村工作重中之重。

一、关于农业产业化经营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开发为基础,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主导产品,按照产、供、销,种、养、加,贸、工、农,农、科、教一体化经营的原则,把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各个环节结成统一的利益共同体。在实现形式上表现为生产的专业化,布局的区域化,服务的社会化,管理的企业化。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本质特征是:以市场机制组织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使三者之间由原来的单纯买卖关系变为以利益为纽带,以契约的方式结成利益共同体,形成促进农业发展的新机制,实现利益一体化。

从制订战略性政策的角度来认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内涵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推进农业运行的全过程,其中除农业产品市场化外,特别重要的是作为农业生产资料的土地和技术的市场化;二是推进农业运行的高度化。一方面是将传统的低级产业一一粮食种植业降低比重,通过发展其它种植业,用农业结构调整的方式,促进农业高度化发展;另一方面是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使农业向第二产业延伸提高其附加值,再则是提高农业生产的技术含量和水平,使大工业技术和"实验室"技术能普遍而有效地运用于农业生产的全过程.三是实现农业运行的有序化,不但使农业生产各部门要有组织性地进行局部的分工与协作,而且还要实现全社会范围内农业资源的有序和有效配置。

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农业从传统的产品生产演进到商品生产,农业商品化、市场化经营明显区别于计划经济时期的产品农业。基于这一认识上的转变,将为政府制定和实施农业政策注入新的内容。如何实现农业增产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实现农民增收才是我们工作的中心。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农产品市场已经实现了"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农产品短缺的历史将一去不复返。过去一提到农业往往意味着农业生产以产出为首要目标,现在所说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首先必须认识"经营"农业的真实含义,即搞农业生产要与赚钱挂钩;农业不再是过去的"从田头到地头"只求产出不求收益的统购统销的模式,而是要使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一直延伸到"餐桌",让农业经营者利用市场机制获得和投资其它产业-样的平均利润。农业不仅包括传统的种植业,也涵盖畜牧和水产养殖业的向产前和产后的延伸。在产业化经营农业的观念下,过去单个的某一种农产品都形成了一个产业链或产业体系,整个农业将呈现为众多的各具特色的"链条型经济"格局。积极探索种、养、加相结合,农、工、商综合经营,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方式,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从根本上提升农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竟争力,实现农业的深度和广度发展,是制订和实施农业产业政策基本点。

"经营"农业还体现人们对农业的需求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们在对农业产品的质量和多样化提出新要求的同时,也要求农业功能的多元化,出现了"生态环保农业","旅游观光和休闲农业"等新的内容,这就要求农业生产者要实现质的飞跃,不仅要懂得农业生产的"田间管理"而且还要懂得农业的经营管理,要树立竞争意识和品牌经营意识,讲究市场营销策略,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要借用工商企业管理的理念,用工商企业的经营之道去经营农业生产,推进农业的企业化建设。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另一种含义是对农业再生产过程的整合,它包括相关各经济利益主体的明确分工和利益的合理分享,这是"利益共同体"的内在要求,最终能使各相关的利益主体都得到保障的同时实现降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市场成本。目前,农业产业经营实现形式是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实行基地化,集约化生产,这种模式是由具体的农产品生产引发和拓展而成的。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基本上属于这个层次,虽然已取得了初步的成绩,但仍属于起步阶段。"公司十农户","订单农业"多受制于市场开发不力,流通渠道不畅及信用关系脆弱等因素的影响,农民时有增产不增收的现象,靠"田头摆卖",小商小贩式地"惨淡经营"。因此,寻找农户小规模经营与社会化大市场对接的有效途径,通过生产要素的合理流转和配置及在产业链上的分工与合作,将各经济主体的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转化市场风险,提高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应成为我国政府农业工作的基本出发点。

农业产业化经营呼唤政府职能的转变,因而对政府指导和管理农业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在农业产业化经营条件下主要是通过相关政府和法律为各参与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从制订政策的角度来把握,一是要发挥农民主体精神和首创精神,遵重农民意志,不搞硬性搭配,不搞一刀切,实行自愿、自觉的原则,以典型示范引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农民调整生产要素结构和产品结构,提高农业效益。二是要加大各级政府农业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定位的改革力度,从创造"产业化"农业和"经营"农业的良好环境出发,切实转变工作思路,为农业产业化发展保驾护航。三是要重视农业产业化经营人才培养。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农业生产产品化的观念使农业商业化经营未能获得全社会认同,农业经营管理人才奇缺。因此,要十分注重发现、培养农业经营人才,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积极引导具有市场开拓能力人才投身农业产业化经营。

二、关于农业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没有土地规模经营,就没有高效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这是国内外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朴素而宝贵的经验。农业产业化作为我国农业市场取向改革的继续和延伸,必然要求引入新的市场关系。作为生产要素之一的土地市场建设尤其为首,因此,必须加快培育农村土地市场,实现农地流转的市场化。目前我国土地经营大都停留在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的"分包"这一层次上,土地经营规模狭小,地块零散,调整频繁,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没有形成,极大地阻滞了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另外,个体农民无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进行农业技术改造,集体组织的弱化难于将分散的劳动集中起来,削弱了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的后劲。这种分散经营的结果还会引致土地低效率利用,同时也无法满足"大农业"所要求实行机械化,规模化生产的条件。笔者认为:制订相关并实施有关政策,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通过土地入股的方式实现分散的土地使用权再次集中,把土地资源的配置问题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问题结合起来,促进农业土地资源向优势产业和优势龙头企业转移是当务之急,是我国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所面临问题的关键性工作。

前提下,平均分包形成的土地使用格局已不能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大市场的要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的稀缺性进一步提高,土地经营格局的相对凝固化使想多耕地的人不能多耕,不想耕地的人又不能不耕;耕地的人不愿增加对土地的投入,不想耕地的人又不愿放弃所承包的土地。这样就不利于土地向农业龙头企业集中,不利于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也不利于农业劳动力进一步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平均分包土地只能解决农民基本生活条件问题,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来说存在明显缺陷:(一)、农业粗放经营,规模过小。(二)、出现农户兼业或弃耕现象,土地丢荒,降低土地效率。(三)、国家集体因发展和建设需要征用农村土地十分困难,不利于农村城市化规划与发展,妨碍农村小城镇建设。(四)、土地开发和流转过程中经济利益分配不公。(五)、因征地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民的生活难以保障。为此,把解决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承包权问题作为突破口,改"均田制"为"投包制",实现土地经营从"公平"到"效率"的飞跃,是新时期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结点"。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基本设想是:在不改变原土地所有制的前提下将土地折价入股,农户土地经营权转换为土地收益权,土地经营从实物形态转换为价值形态,使土地收益和分配股份化,从而保证了农民承包土地的收益。,通过股份合作社(村、镇集体经济实体、农业公司)土地所有权的入股,把所有权同处分权分离开来,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不变,土地处分权在股份合作社里,收益权在农户手中,实现土地"三权"分离,这样使土地可以在股份合作社或更大的范围内集中、流动和合理规划使用,实现更大规模,更高起点上配置土地资源。农业也就能够由粗放经营走向集约经营,由小生产转向大市场。

目前,我国正积极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大力发展"三高"农业,逐步形成开发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农业商品基地,对增加土地效益,实现农业专业化生产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农业基地化、专业化生产并非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终结,它仅仅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前端,是初级阶段。从土地使用权结构上来看,"基地化"生产,是以农户分散生产为特征的,是在有限的土地上集中了大量的农户进行同一品种、类型的农业产品生产。这种以分散农户做主体的生产模式,必然不能适应灵活地变换农产品种的生产。由于分散经营的模式自身存在不能适应市场变化的缺陷,农户的利益只能命系于目前单一市场功能的"龙头企业",而这种带有明显"中介"性质的组织和农户之间并未能达成"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共识,脆弱的信用关系常常因为市场价格变化的不利影响而相互毁约,使处于相对弱势的农户利益得不到保障。

和我国中西部地区相比,广东顺德、南海、东莞等农业产业化发展程度要高一个层次。这里"农田基础设施的建设较好"、"农业科技投入较大"、"农村信息网建设较快"等。但笔者认为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他们敢于大胆革除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旧的土地管理体制,建立了加速土地使用权有偿流转的机制,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顺德、南海在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建设中走在全国的最前头,早在1993年便开始了以土地使用权为中心的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这项改革在保证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的前提下,改变土地分散经营的格局,从整体上对土地资源进行综合规划和利用,促进土地的合理流转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并通过向村民配置股权,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换为土地收益权,进一步明确了农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地位,明确了产权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保障了村民承包经营土地的收益权。目前他们在进行"固化资产"改革,就是将村里集体资产、土地量化成为若干股,其中20%为集体股,80%为个人股。集体股所得红利用于村里公益事业各项集体福利,个人股按联产承包责任制或现在可以入股的人数平均分配,股份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流通、转让。土地管理权归村、镇股份合作社,股份持有人有投包土地使用权的优先权……。他们改革的成功之处在于:(一)、实现了土地资源的重组。由于农户土地经营权由分散承包向投标集中招包方式转变,承包期内农田基本建设投入有了保障,大规模利用土地成为可能,建设农田"园林化、布局区域化、作业机械化、农艺规范化、经营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管理科学化"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便有了条件。(二)、由土地资源的重组引发劳动力资源重组。因为推行股份合作制后,保障了农民对土地的收益权,使土地的承包权与经营权从原来不可分割关系转变为可分离关系,为部分有资金有门路的农民放弃对土地的"依恋"提供了条件。他们从被"束缚"的状态中解放出来,一心一意从事第二、三产业,加快了农村过剩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实现了劳动力资源的优化组合。(三)、一部分有技术专长的农民(当地农民、外地农民和外商等)通过投标获得了发展规模农业和"三高"农业所需的"大土地",使"龙头企业"的成长、发育有了根基。因为建立在土地规模经营基础上的龙头企业(即拥有自有土地使用权、拥有自有生产基地的大型农业经营者)才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力军,一句话,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最终需要"大农场"的建设来奠基。(四)、实行土地"三权分离",改变了原来因人均分包土地,使土地难于集中规划和合理利用的状况,为土地集中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创造了条件,加快了农村城市化进程。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基本上没有形成,从全国范围来看,土地在农户之间的调整大都采用行政方式为主。土地作为农业生产中不可替代的生产要素,如果不能实现流转的市场化,那么农业产业化经营必定是残缺不全的。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农村土地市场化问题的研究,发挥政府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在充分照顾我国农民各方面利益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农业土地使用权流转政策,用市场化的理念实现土地资源向大型龙头企业、农业公司集中,进而实现农业土地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三、关于龙头企业培育与建设

培育经济实力较强、具有健全销售渠道和较强农产品深加工能力,与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的农业龙头企业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中,龙头企业担负着开拓市场、技术创新、引导和组织基地化生产与农户经营的重任,是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重要力量。

"公司十农户"的经营模式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中,按照"一体化"农业的要求,全面重新配置资源,形成一大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装备水平高、经济实力雄厚、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使其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中占有相当份额,形成农业主导产业和产业开发体系,使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在农业增加值中的比重有较大提高,带动更多的农户和生产基地,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目前,在未能形成大规模、集约化农业生产的情况下,把龙头加工、流通企业建设好不惜为明智之举。农户可根据加工企业对农副产品原料的需求状况来调整自己的种养结构,将自己的生产进程变成产业链上的一个有机环节。这样,通过龙头企业的组织与带动,使众多的分散经营的小农户逐步走向专业化生产,从而在一定的经济区域内形成了规模化经营。大力发展加工型龙头企业,使更多的农产品在深加工中成倍增值,改变我国农产品加工能力不足,包装落后,销售渠道不畅状况具有积极意义。据了解,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大都在农业产值的三倍以上,而我国还不到80%。发达国家农产品的加工程度-般都在9O%以上,我国只有2O%一3O%。因此,必须把培育龙头加工企业作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关键工作来抓。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我国农业生产应选择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方向,构建拥有自有农业生产基地的"大农场"才是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程度的根本出路。目前,由于我国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带动力弱,普遍存在组织程度低,产品流通渠道不畅等问题。尤其是企业与农户各个环节的联结上没有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稳定机制,影响了农户追求产业化规模经营发展的动力。因此,政府农业工作机构如何转变职能,创造条件,加快龙头企业尤其是具备市场开拓能力的大型企业建设和规范显得特别重要。

目前,我国沿海地区外商投资经营的农业开发企业正发挥着重要的带动和龙头作用,这也是我国龙头企业建设的重要力量。我国政府应充分认识并制订实施优惠政策,大力引进国际先进农业企业管理人才和吸收先进管理技术。学习外商兴办农业企业的管理经验,积极推行农业企业化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外商资汛灵活、渠道畅通的优势,,拓宽销售渠道,拓展国内外市场,解决农民"卖难"问题。同时要突破引进外资只兴办工商实业的传统观念,大力倡导引进外商兴办农业。

培育龙头企业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真正将农业产业化模式与市场机制结合起来,我国政府农业工作重心应放在支持、引导、协调、规范和服务上。实施政策的着力点应放在为农业发展提供诸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技术服务,金融、信息服务等"公共产品"上。特别应避免培育龙头企业时政府农业机构具体介入,因为那样做将违背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要做到"四自主"的最基本原则。各级政府应清醒地认识到,市场机制的诱导才是企业真正成长、壮大之道。出台引导、扶持政策为的是鼓励农业生产的组织创新和技术创新,使之不断提高和改善农业经济效益,而不是因政策的实施或因政府的硬性捏合,象设立政府工作机关那样"人为造就"龙头企业,最终造成农业"龙头企业"的建设和培育对政府的严重依赖,削弱农业的组织创新能力,并让政府财政背上包袱。

四、关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必然涉及到土地使用结构调整和农产品结构调整。这是农产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的结果。目前,我国农业经济所面临的市场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方面,表现为农产品的供需状况已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急剧转变。从市场需求的变化来看,在解决了温饱和进入了小康阶段后,在食品需求当中,增长最快的不是作为原料的初级农产品,而是经过多次加工具有较高附加值的农副产品,消费者的食品支出中归初级农产品生产者的份额日益下降。相反,对肉、禽、蛋、鱼和蔬菜、瓜果类副食品的需求明显增加。市场需求的变化方向已通过市场价格机制明确指示农户缩减或淘汰目前已不受欢迎的传统作物和品种,特别是质量低劣的品种,而开发和扩大具有市场潜力的新兴作物或新产品种植成为农业企业家能否在农产品市场中获利的关键。另一方面,农业生产成本发生也发生了变化,农业劳动力机会成本的上升,诱发农业工资的攀升,随着耕作方式的改变,种植业更多地依赖化肥、农药和农膜等现代物质的投入,由于这些投入品的价格不断上升,使种植业在农业产业结构中处在最不利的地位,粮食作物中的一些传统品种,尽管受到强有力的行政干预,种植面积仍然大幅度减少,农户们只好被动地应付那种"用最好的土地来生产最不值钱的东西"的政策。与此同时,新的、比较优势产生,使一大批新兴品种和优质品种的开发和引进,农产品结构正在广大农村发生深刻变化,再考虑到"入世"将带来农产品市场的整体开放,有理由认为,这种市场格局的深刻变化将导致全国性农业基本矛盾的尖锐化。调整农业产业和产品结构正好是这一市场格局变化内在要求。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归根结底是实现在新的市场格局中的农业效益和体现农业结构变化中的比较优势。所以,从制定政策的思路上考虑,为保持农业生产的持续增长,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就必须把发展效益农业作为农业生产产业化经营的一项基本政策来实施。因为效益农业的实质是农民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农业,因而必然是以市场为导向的农业,农业生产产业化的变革充分显示了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显示了效益农业与农业现代化的高度一致性,这启示着我们必须为农业的政策环境的进一步改善作出努力。因此,各级政府要从提高我国农业整体效益的要求出发,制订切合实际的可操作性的政策,鼓励农户对农业结构作深刻的调整。我国目前调整农业结构最大的困难是在对用地结构的调整政策的理解和运用上,系列农业政策中对区域性粮食自给或基本自给目标的追求造成我国农业产出结构调整的范围和灵活性受到限制。如何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政策适应当前农村市场经济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又一重大课题。

主要参考文献

1、广东南海市农村改革试验区资料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