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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机制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21 17:09:30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市场机制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市场机制论文

篇(1)

摘要:1998年我国开始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来,在拉动经济增长方面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其风险也逐渐凸现出来。在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的同时,应积极有效地防范财政政策的风险:一是在积极财政政策目标上要从片面追求年度经济增长转移到确保国民经济可持续上来;二是对财政政策工具的运用必须注意协调配合,同时要注意财政政策与其他经济政策及经济制度的密切配合,并处理好财政政策与市场机制作用的关系。

一、积极财政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深层次原因分析

1997年7月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严重打击和损害了亚洲各国经济,对我国的经济也造成了严重的外部冲击。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政府采取了对内启动内需、对外扩大出口的宏观政策组合,消除外部冲击可能带来的各种连锁反应,积极财政政策是其中最重要并且最有效的政策手段之一。

但是,从当时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看,这些政策的出台还有着更深层次的背景。首先,我国宏观经济的态势已由供给短缺转化为生产的全面过剩;由通胀转变为通缩。其次。我国经济发展的目标已由实现传统的工业化转换为实现工业化和信息化的双重目标;由追求以人均GDP增长为主要标志的经济增长转变到追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由强调效率优先的市场化改革转变为同样重视社会保障和公平。再次,我国已经进入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重视法治和规则,提升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改善经济增长的效益和质量是新阶段提出的新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客观上就要求我国的财政体制和收支结构进行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和更有效率的改革,以实现经济体制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因此,积极的财政政策不能简单看作是一项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它更是一项结构性的财政政策。

二、积极财政政策的内涵

积极财政政策首先是一项应急措施,是为了化解外部冲击,扩大内需和支持出口,确保经济增长的短期扩张性措施:但是,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从一开始,就不仅是一项短期扩张性措施,而是包括了更多和更重要的中长期内容;它不仅是一项总量政策,同时又是一项结构性政策。

(一)积极财政政策是扩张性政策和结构性政策的组合

在规范的经济理论中,有几点是既定的:一是给定了比较完善规范的市场经济体制;二是结构和技术问题只在中长期才发生变化。在这些条件下,以解决总有效需求不足为目标的扩张性财政政策,主要是通过增加财政支出或减税等,来刺激需求并带动整个经济增长。

因此,从中国实际出发来界定积极财政政策的内涵,就不能把它简单看作是规范济理论中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其作用也不是简单地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通过扩张或紧缩性财政政策来刺激有效需求。要真正使财政政策有效,就必须有结构性政策的配合。

(二)积极财政政策包含公共财政的体制改革

在一般意义上,财政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对宏观经济调节的职能。即反周期政策。这种政策只能在短期内使用,而且受财政纪律和政策规则的约束。二是提供公共产品的职能,即提供市场不能提供或提供数量不足的公共品和准公共品。三是社会公平职能。通过财政转移性支付、收入再分配等政策手段来调节地区和个人的收入差距。四是激励和引导职能。通过财政支出和税制激励调节微观主体(企业)的行为,从而引导经济资源配置的方向及效率。

三、积极财政政策的性质和特点

(一)政策的阶段性

积极的财政政策,是在当前我国出现了需求不足,投资、出口和经济增长乏力。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加剧等特殊情况下,在政策环境允许的限度内,所采取的一种阶段性或暂时性的适度扩张政策。

(二)政策的定向性

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在政府职能转变尚未完全到位,企业机制转换也尚未完成。体制性和结构性矛盾依然十分突出等情况下,不宜也不能实行全面扩张的财政政策,而只能实施既有利于增加投资、开拓市场、扩大内需,又有利于调整和优化结构,促进体制改革深化的财政政策,即应该实行定向性的财政政策。

(三)政策的复合性

扩大内需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因此,积极财政政策的运用,就其自身而言,没有局限于扩大财政对基础设施投资这一个方面,而是以扩大需求为主旨,注重多项政策手段的综合运用,体现了政策复合性。

四、积极财政政策的财政风险

(一)几年来积极财政政策导致赤字率和债务率不断增加。我国几年来连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导致各项反映财政状况指标呈现逐渐恶化的趋势,赤字率(财政赤字占GDP比重)已经由1997年的1.18%上升到2002年的3.03%:债务率(国债余额占GDP比重)由1997年的8.16%上升到2002年的18.2%。

(二)欧盟《马约》确定的赤字率和债务率标准不是公认的国际警戒线。赤字率和债务率并不是判断财政风险的唯一标准,要结合具体国情主要是经济增长和利息支出进行综合考虑。

篇(2)

[关键词] 电子政务; 信息; 资源共享; 区域性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20. 041

[中图分类号] D6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2)20- 0069- 03

我国学者对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研究比较具体,涉及管理、技术、法制、文献处理等多个领域,起步虽晚但发展势头很好,有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涉及了政府信息资源共享问题,所得出的相关结论,所形成的相关研究成果,对解决政府信息资源共享问题确实具有重要价值。本文就我国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研究主题及其发展趋势做出一些分析。

1 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理论研究主题分析

1.1 从电子政务的概念、定位、目标、运营理念、发展战略、实施策略、借鉴的经验等方面来进行的研究

国家信息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研究中心编著的《电子政务总体设计与技术实现》一书,是国家“十五”科技攻关重大项目成果,从技术角度讲解电子政务及其实现的专著。本书详细地阐述了电子政务工程的先进解决方案、关键技术、技术难点和前瞻技术,其中“电子政务”的定义在学术界得到广泛认可。2007年,刘寅斌在其论文《基于信息资源共享的地方政府电子政务项目管理体系的研究》中从项目规划、项目立项、项目建设、项目验收、项目运维等方面,对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项目管理体系加以分析和研究[1]。2007年,徐春艳《国内外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建设对比研究》对比英、美、法、加拿大等国家政府网站建设中取得的显著成就,作为我国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建设的借鉴经验[2]。

1.2 从信息技术的角度对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进行研究

2007年,宁连举在其论文《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的博弈分析》中依托博弈论重点剖析了“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系统”中政府机构内部(Intra G-G)、有上下级关系的政府机构之间(Extra G-G)、平级政府机构之间(Extra G-G)的信息资源共享问题,探讨在“无形手”的控制下Intra G-G、Extra G-G(有上下级关系或平级)之间信息资源的流动的有效性,以及影响信息资源共享的关键环节,最后根据博弈分析结果,提出了促进Intra G-G、Extra G-G(平级或有上下级关系)之间信息资源共享问题的“一个基础、两大保障、三项举措”3个层次系统性改进方案[3]。2007年,罗卫在其论文《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分析与设计》中结合我国目前有关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初期实践,按平台项目建设的战略架构、可行性分析、需求分析和系统设计的流程构建共享平台的体系结构[4]。2010年,陈昊炜在其论文《省级电子政务专网建设关键技术应用研究》中构建省级电子政务专网网络结构平台和应用支撑平台建设模型,重点研究省级政务专网两大平台建设和安全技术[5]。

2 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方面研究主题分析

2.1 从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问题、保障、解决方案角度来分析

2005年,钟瑛在其论文《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运行瓶颈及其化解》中认为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包含了信息、信息流动、相关的权力和利益等3个要素。分析三要素之间的价值平衡关系,对共享机制运行瓶颈进行深层的解读[6]。2006年,周伟在其论文《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保障研究》中通过协调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在政府各职能部门、企业、公众之间的分布分析,提出使信息资源布局应更加合理,才能提高用户信息满足度,使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发挥效用最大[7]。2010年,赵凯微《我国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分析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建设过程表现出的“重建设轻应用”的现象,提出引入市场机制,建立统一的共享标准,建立绩效评估机制的观点[8]。

2.2 从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模式和机制的角度进行研究

2008年,董海欣在其论文《电子政务环境下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模式与运行机制研究》中深入分析研究了政府信息资源生态环境、共享模式和运行机制,提出区级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障碍和解决方案[9]。2008年,赵劲松在其论文《我国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研究》中从经济学和机制研究的角度来探讨信息资源共享的规律,分析我国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的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对于信息资源的极大浪费,给出多项建议[10]。2009年,张珊在其论文《武汉城市圈电子政务发展模式研究》中对武汉城市圈电子政务的现状进行分析,研究其政务模式、业务模式,对网站功能设计进行研究,提出移动电子政务的建设为补充的观点[11]。

2.3 从信息资源共享经济学的角度来进行分析

2008年,熊先兰在其论文《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中的市场机制运用与优化》中对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中的市场机制运用与优化进行探讨,分析其作为一种准公共物品所具有的主要特性,以及其产生的经济效率[12]。联合国经济与社会事务部高级顾问周宏仁博士每年都会在《网络与信息》杂志上发表《电子政务全球透视与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报告。分析电子政务的形成与发展,从空间的广度和时间的跨度这两个视角来进行研究。用普遍联系和全面性方法论,将电子政务发展与整个社会系统相关联,预测电子政务演化规律及未来发展趋势。

篇(3)

论文关键词:经济体制,地方政府,职能转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产业结构日趋合理,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尤其是地方政府的财力有了显著的增长,近地方政府已经成为目前经济运行中一支重要的经济力量。但是,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体制还在进一步改革的过程中,市场机制、竞争机制等还不健全,产业结构、经济结构、经济增长方式尚欠合理,这都严重影响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使地方政府成为各种利益关系冲突和矛盾的焦点。这就迫切要求地方政府加快实现职能的转变。

一、地方政府职能转变面临的困境

(一)地方政府越位严重

现阶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受到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和部门利益的驱动,地方政府往往以“全能者”的身份出现在市场经济中毕业论文题目,超越自身权限,涉足市场、企业和社会组织的自主权力范围,管了许多不该管,而且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比如,在渐进的机构改革中,地方政府重点进行了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探索了企业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途径,撤销了一些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增强了企业的活力与竞争力。但是,由于国有资产监管机制尚未完善,政府仍然承担着国有资产管理者的重要角色,这就决定了政府对国有企业进行一定程度的直接控制,地方政府经济调节这只“看得见的手”在取得一定效果以后,在某些地区、某些领域至今仍然伸得过长。表现在不该由政府管的事情政府插手,如地方政府和企业一起争上市,争竞争性投资项目,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与人事管理。地方政府直接介入企业管理,与市场经济所需要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主体资格要求相违背,直接损害了企业利益。

(二)市场监管职能实施不合理

地方政府的职能在于制定公平竞争的游戏规则,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从地方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分析,一些地方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还很弱。在地方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如何实现对本地区的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督和管理,对垄断行业如何限制,对市场环境如何构建,对产权如何界定和保护等等一系列问题都不是十分的明晰,因而常常造成地方政府市场监管职能实施不当。具体表现有:地方保护、政策歧视、监管不力、权力滥用等。这些都影响了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三)社会管理职能定位模糊

从地方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来分析,由于人们是在政治统治职能的层面上来展开对社会管理职能的认识的,因此常常将社会管理职能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混同起来毕业论文题目,忽略了社会管理中的公事事业管理这一重要内容论文范文。一些地方政府社会管理的方式还处于短期性、被动性的“拾遗补漏”阶段。地方政府社会管理职能中的危机管理意识和能力都比较薄弱,许多地方政府还未建立起来以政府为主导的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地方政府和社会对公共危机的控制能力还较低.例如政府职能界定不清,定位不准、社会管理组织不发达,体制不顺、管理机制不畅,手段落后等。另外,生产、交通、卫生和食品等公共安全越来越成为广大社会成员的基本公共需求,需要逐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四)服务职能不强

从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来分析,一些地方政府对本地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远远不能满足公共需求。这一点在西部地区的地方政府和层级较低的地方政府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基层社会基础薄弱,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长期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广大农村的文化教育、合作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长期以来得不到重视,影响了农村的发展。

二、经济体制转轨条件下我国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对策

(一)转变地方政府执政观念

转变地方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首先转变地方政府的执政理念。执政理念的转变,能够增强地方政府转变职能的内在动力。在中国这样有着集权政治、计划经济、一元文化等传统文化思想深刻影响的国度,官本位、政府本位、权力本位的传统管制型政府执政理念根深蒂固,而公民本位、社会本位、权利本位的服务型政府执政理念刚刚形成,明显处于弱势。所以转变执政理念,成为转变地方政府职能的首要问题。因此,地方政府必须树立起以下五种执政理念:一是“以民为本”的服务理念。地方政府是为公民及其他社会主体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必须树立“以民为本,顾客至上”的执政理念。二是有限行政理念。政府不是全能的,政府的能力、权力都是有限的,地方政府在管理中也会出现失灵现象。必须转变政府神圣化、万能化的观念,改变事无巨细、政府统揽的局面,不做越位、越权的事情,政府不应管的事情要还权于民、还政于民。三是依法行政理念。依法行政是政府执政理念的核心毕业论文题目,是政府行政运作的一项基本原则。四是责任政府理念。要构造和完善包括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公仆责任在内的行政责任制度,以确保各级地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对百姓负责、对社会负责。五是诚信行政理念。一个高效、廉洁的政府是老百姓满意的政府,是老百姓心目中形象极佳的政府。这就需要政府不断强化行政道德以提升其公信力。

(二)重新构建政府与企业、市场及社会公众的关系

政府与企业、市场、社会的关系是地方政府职能中的核心问题,是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载体,所以必须重新确立好政府与这三者的关系,才能顺利实现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而转变地方政府职能,建立起为企业、市场和社会服务的新体制,是建立服务型政府的根本所在。地方政府必须实现由全能政府、万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克服越位、纠正错位、弥补缺位,把工作重点切实转移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上来,突出其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为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目标,必须妥善处理以下三个方面的关系:地方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方面,政府要把自主经营权利真正交给企业,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建立地方政府为企业服务的新体制;地方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方面,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建立面向市场、以市场为导向的政府。一个完备的市场机制和一个有效的政府都是经济发展的推动力,二者缺一不可;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方面,政府要注重社会潜能,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把不该管、做不了、做不好的事情转交给各种社会中介组织,建立地方政府与社会共同治理的新模式。

(三)加快政治体制变革和创新

首先,要加快地方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科学界定行政审批范围,减少审批项目,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方式和程序,取消不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审批事项毕业论文题目,取消可由市场自行调节、社会自我管理的审批事项,取消部门自设的审批事项。着力在推进依法行政、清廉为政、民主施政、科学理政四个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使各级政府在继续履行好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更加注重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在加强和改革政府管理的同时更加注重建设服务型政府;其次,建立公共财政体制。要调整公共支出的范围,提高公共服务支出的总量与比例。把生产投资型财政转变为公共服务型财政,财政支出要以人为本,普遍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社会保障水平,将财政支出的重点转向公共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公共安全和公共基础设施等方面;要制定公共服务的最低标准,保证低收入群体能够获得最基本的公共服务论文范文。同时,要通过体制创新,提高政府对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对地方政府应当提供的“公共物品”包括公共安全、国民教育、社会救助、公益事业、环境保护、市政建设等的体制进行创新,逐步从由政府提供向鼓励包括非政府组织在内的民间共同提供公共产品发展;再次,要完善地方政府绩效评价和监督机制。必须尽快废止以GDP 为取向的业绩评价体系,纠正那种见物不见人的片面发展观,整合现行考核办法,建立社会性评价机制,确立多重社会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目标管理(MBO)、全面质量管理(TOM)等手段进行绩效管理,吸纳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参与评议和考核,对地方政府业绩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奖优罚劣,促进政府绩效的提高,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促进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与此同时,要完善对地方政府行为的监督机制。

(四)加快行政法制建设

依法行政是推动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有力手段。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各项措施,需要运用法律手段加以保障;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成果毕业论文题目,则需要上升为法律才能得以确认和巩固。因此,只有加强行政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才能大大提高行政效率,切实转变地方政府的职能。主要应做几方面的工作:一是牢固树立行政法治意识。意识指导行动,行动受制于意识。没有行政法治意识,就不可能依法行政;二是完善法律体系。实现依法治国,坚持依法行政,必须加快立法步伐,改变某些领域无法可依或有法难依的状况。要对那些过时的、相互间存在相冲突、相抵触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清理;三是理顺现行行政执法体制。理顺现行行政执法体制,按照条块结合、适当分权、便于执法、讲求实效的原则,走综合执法之路;四是完善依法行政的监督机制。完善依法行政的法律监督机制,是实现依法行政的根本保障。

转变地方政府职能是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是一个常新的研究课题。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模式将更加明确和具体,那就是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由人治政府向法治政府转变、由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转变、由封闭政府向透明政府转变、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由低效政府向高效政府转变、由失信政府向信用政府转变、由传统政府向电子政府转变。实现以上这些转变,需要长期艰苦的努力。

[参考文献]

[1]于鑫,张子礼.论和谐社会视野下的政府职能转变[J]. 山东理工大学学报,2006,07.

[2]陶学荣,陶睿.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M].人民出版社,2006.

[3]谢宝富.当代中国政府体制论略[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4]周平.当代中国地方政府[M].人民出版社,2007.

[5]王阳.转型时期地方政府定位[M].人民出版社,2005.

[6]何强,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动力机制与路径[J].黑龙江社会科学,2008,01.

[7]刘飞,王彦东.浅析地方政府职能转变与区域协调发展[J].青年科学,2009,09.

[8]白鸽.关于中国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思考[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08.

篇(4)

论文关键词 汇率波动 汇率政策 均衡汇率 汇率制度

一、从担心汇率波动的风险转向充分利用汇率变化带来的好处

长期以来,我国主要是强调汇率波动的风险,事实上,汇率水平波动一方面是会产生风险,但另一方面又有可能带来收益。从市场经济的角度看,汇率变动本质上是价格变动,汇率波动的好处在于能向国内外传递最真实的市场供求信号,使得各国市场主体能进行正确的经济计算并根据自身的比较优势做出最佳决策来实现资源合理配置。而且,汇率波动形成的风险刚好有利于形成市场的激励、约束和惩罚机制,而激励、约束和惩罚机制刚好就是市场机制的精髓所在。

二、人民币的汇率政策应该从偏向对国内生产者的保护转向同时强调对消费者的保护

我国还一直从保护国内生产者的角度去确定人民币的汇率水平,这意味着我国更多的是将汇率当作一种政策工具,甚至当作保护某些利益集团的政策工具,而没有更多的把人民币汇率视为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后的价格。

从提高经济的效率和社会的福利的角度来看,资源是否配置到了具有最高价值的用途从根本上说是取决于消费者的评价的,因此,政府应该去保护的是消费者,而不是生产者,生产者应该让他们去自由竞争。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汇率政策才真正利于刺激一国生产力的提高和增强一国的供给弹性,从而增进一国的福利水平。如果过于去强调保护生产者,就会使生产者缺乏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的激励,反而不会利于一国竞争力及生产效率的提高。

三、人民币的汇率政策应从注重扩大就业转向注重创造有利经济环境

扩大国内就业事实上也是人民币汇率政策的一个目标,从短期看这是可行的,但从长期看,这一目标却是难以持续的。这是因为:从全球来看,由于各国经济相互依存,因此,一国不可能长期无限制的维持对外贸易巨额顺差。这一点可根据开放经济条件下的国民收入恒等式加以说明:

Y(国民收入)=C(消费)+I(投资)+X(出口)-M(进口)

全球所有国家是不可能长期维持净出口顺差的。一国长期维持贸易顺差就等于是不要对外贸易,因为这样会使外国无法通过出口获得外汇购买本国的产品。这意味着,一国不可能通过长期保持净出口顺差来解决本国就业问题。作为一个大国,中国的就业必须主要依靠内部需求的推动才行。实际上,为了扩大就业而鼓励出口的政策也可能因压抑了内需从而对国内就业的扩大起到抑制作用,所以试图靠汇率政策来解决就业问题实际上是一种职能的错配。

四、从注重人民币均衡汇率的计算转向基于创造能形成均衡汇率的市场机制

均衡汇率从来就是市场经济的概念。一国没有自己理顺的功能,没有实现供求均衡的市场机制,就没有具有真正意义上的外汇市场,无论采用多先进的计算方法,建立多复杂的数学模型都不可能计算出能使市场真正出清供求的均衡汇率。均衡汇率是在市场机制的条件下,由试图在更大范围内追求更高收益或更大效用的市场主体进行外汇买卖交易行为而形成的,是使外汇供求达到平衡的价格。可见,均衡汇率并不是通过数学模型事先计算出来的,而是由市场决定的,而且随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变化,数学模型只能是对由市场决定的均衡汇率进行“描述”或者“估计”。

篇(5)

消费者的权利可以划分为两种。一种以安全权为中心的一般权利,其依据在于生存权,包括安全权、受尊重权、质询权、求偿权、环境权和结社权属于民事权利,不具有制约、限制垄断者的垄断行为的作用。另一种是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包括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实质是消费者的自由权。它们具有反垄断法上的意义。消费者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除了具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作用外,还可以制约、限制垄断者通过限制竞争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妨害市场竞争,维护竞争机制。

1.知情权

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为了保障消费者行使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规定了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知情权的目的是使消费者得到充分信息。经营者对商品或服务拥有完全的信息,而消费者并不具备各个经营者提供物品和服务的价格、质量、特性、效能等方面的充分知识,而且一般来说,与经营者相比,消费者获得的信息比较少。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不能达到消费者效用最大化。所以,通过赋予消费者知情权、对经营者课以提供适当信息的义务,以便消费者行使选择权,否则信息不对称会导致市场失灵,使市场机制难以有效发挥机能。

消费者的知情权应当包括两方面内容:(1)要求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2)消费者有权询问、了解商品或服务的具体情况。我国法律在第二方面的规定内容空洞,有待充实。消费者知情权的目的是使消费者得到充分信息,以便消费者能够按照个人意愿和需要进行选择。

2.选择权

选择权是指消费者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竞争法中的消费者利益主要是指消费者选择商品和自主交易的权利”,实质上表现为选择权。例如地域卡特尔提供分割市场或采购渠道手段使参加卡特尔的成员在其各自地域内享受垄断地位,剥夺消费者或用户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如拒绝交易、搭售等可能会直接限制消费者的购买渠道,也可能会妨碍竞争者进入相关市场,限制消费者的选择权。控制企业合并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市场上有多个竞争者,最终还是给消费者更多选择的机会。

以卡特尔为例。无论是价格卡特尔,还是数量卡特尔和地域卡特尔,都会产生如下危害:掠夺消费者剩余,减少社会福利。因为“如果一种产品的生产商联合抬高价格,消费者就得多付款,这就使社会收入个公平地从消费者手中转向生产者的手中,成为他们的垄断利润。不仅如此,产品不合理地抬价后,有些消费者本来可以消费得起的商品因为价格过高,消费者不得不放弃他们的消费打算。这部分损害虽然没有流向生产商,但是因为减少了社会消费,也会成为社会的净损失。”然而,如果除垄断者的产品外还存在消费者比较满意的替代品,有足够多的厂商相互竞争,不同品牌相互之间替代性相当强,消费者可以在很多方面有差异的竞争性产品中挑选,从而避免这方面的损失。消费者可能会选择替代品的行为对垄断者形成有利的制约,垄断者不敢滥用垄断势力。

3.公平交易权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根据欧共体条约第82条(c)的规定,一个占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如果对于相同的交易采取不同的交易条件,由此使某些交易对手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这种行为即歧视行为,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在实践中,最严重的歧视行为是价格歧视,即“卖方对购买相同等级、相同质量货物的买方要求支付不同的价格,或者买方对于提供相同等级、相同质量货物的卖方支付不同的价格,从而使相同产品的卖方因销售价格不同或者买方因进货价格不同而获得不同的交易机会,直接影响到他们之间的公平竞争。而且,同一产品的不同批发价直接影响到零售价,不同的零售价则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利益。因此,价格歧视行为不仅影响市场竞争,而且还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歧视虽然主要是垄断者针对交易对手的垄断行为,但最终会使消费者对同样的商品支付不同的价款,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对消费者的合法的歧视行为或差别待遇的前提条件是,消费者存在着选择自由,即市场上存在着替代品或有效竞争。

4.自由权

根据私法自治原则,占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有权通过签订合同,决定与某个消费者进行交易,或不与某个消费者进行交易,或对不同的消费者实施差别待遇。在这里,私法自治的前提条件是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替代品,经营者之间还存在着竞争。为保障消费者的自由权,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当规定消费者有权获得经营者已有的、可供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凡是经营者投放市场的商品或服务,只要消费者接受经营者提出的条件而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经营者不得拒绝提供。与知情权一样,这也是消费者行使选择权的基础。

侵犯自由权的典型情形是索取垄断高价。按照欧共体条约第82条(a)的规定,索取垄断高价是指一个占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直接或间接地实行不公平的购买或销售价格。厂商利润最大化的条件是产品的边际利益等于边际成本,而垄断者为了攫取垄断利润,在高于边际成本的水平上定价,掠夺消费者剩余,进而造成社会福利损失。“竞争法的理论认为,垄断者或者占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凭借其市场优势,非常可能向市场提供比其实际可能生产的数量少得多的产品,而且与此相适应,索要与其生产成本相比不合理的高价。因此,反垄断法在这里的任务就是要求这些企业的产品或者服务的价格保持在与市场竞争条件下相适应的水平,目的是维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利益。”

侵犯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实质是侵犯消费者的自由。消费者的自由权被侵犯的结果是消费者效用被垄断者掠夺,造成价值损失,减少社会福利。

二、基本权利的性质与功能

1.消费者的权利是法定权利

消费者的权利是法定权利,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剥夺消费者权利的法律行为无效。作为法定权利,其内容是由规定的,对其进行限制的法律行为也是无效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名、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作为法定权利,其内容由法律直接规定。与物权法定原则不同的是,消费者在消费合同中可以创设新的权利类型,但其有效的前提条件是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的强制或禁止性规定或公序良俗原则。2.侵犯消费者的基本权利适用本身违法原则

侵犯消费者的基本权利适用本身违法原则。如果通过一个合同侵犯了消费者的基本权利——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适用本身违法原则。各国反垄断法都规定,为获取超额垄断利润而进行的共谋定价一律被禁止。侵犯选择权、自主交易权的目的都是为了获取垄断利润。

三、基本权利的功能

1.维护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

反垄断法的功能是维护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有效发挥其优化配置资源的功能,提高社会总体福利,保护公共利益。提高消费者福利是维护市场机制有效运转的手段和必要条件。

反垄断法的任务是维护市场机制,因为市场机制可以优化配置国民经济的资源,从而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利益。保护企业的利益和消费者的利益是维护市场机制或提高效率的手段。当然,维护市场机制是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前提,因为“只有当市场上存在竞争,企业能够灵活地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情况,即根据需求者的愿望配置资金和生产资料,社会生产资源才能实现优化配置。”保护消费者的权利,必须维护市场机制和自由竞争。

2.私法自治的工具

私法自治产生垄断,垄断危害私法自治,打破垄断有利于保障私法自治,促进自由竞争。“《禁止垄断法》的保护法益,是作为公益的自由竞争经济秩序,而这种法益只要由《禁止垄断法》加以维护和促进,消费者就有了选择商品和服务的自由。这种自由正是《禁止垄断法》给予消费者的自由。”

自由权、选择权是私法自治的内容和体现。如果消费者能够充分地行使自由权、选择权,对经营者的垄断行为进行制约,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保证市场机制正常地发挥功能,从而无需国家干预。国家干预是私法自治的补充、辅助手段。

反垄断法保护自由竞争,自由竞争是私法自治的前提,所以私法自治不能危害自由竞争。

3.为权利而斗争

法律赋予消费者权利不仅体现了保护弱者的社会思想,更是活生生的力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仅体现了国家权力的作用,行使基本权利制约垄断行为更要靠所有消费者的努力。行使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不仅是消费者对自己的义务,是对国家社会的义务,是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垄断法而斗争。

基本权利是一般民事权利的保障。如果消费者不能行使或充分行使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权可能就会受到侵害,所以基本权利发挥着保障基本人权的功能。

参考文献:

[1]王晓晔:《欧共体竞争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

[2]王晓晔:《企业合并中的反垄断问题》.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

篇(6)

常务会议提出,要以研发中介、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等领域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精准发力,深化改革,坚持市场导向,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壮大。会议提出的五项“精准发力”环节较为具体。

在强化市场机制方面,提出要有序放开市场准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支持合伙制、有限合伙制科技服务企业发展。要积极推进重点实验室、大型科技仪器中心等公共技术平台建设,向社会开放服务。

在政府投入方面,则提出要加大财税支持,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要改革创新投融资体制,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体系,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公共科技服务发展。

此外,还提出要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强化国际交流合作。让科技服务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提供支撑。

上述关键环节,有四项着眼通过市场机制和政府作为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国际上发表的科技论文总数世界第二,但是被引用的次数并不高。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产业科技发展研究所所长刘峰认为,中国科研转化过程中存在产权问题,是成果转化率低下的又一原因。

会议强调的合伙制和公共技术平台开放,均是目前科技产权领域的焦点问题。各界亦多有呼吁放开对科技服务业发展过程中的种种限制,“目前收益分配问题也降低了这个产业的发展速度。科技服务业依赖于高校、研究院的研究员,现在的收益分配却还是按事业单位的办法,打消了研究员的积极性。”他说。

目前大量的科研成果束之高阁,另一方面,大量企业缺乏先进适用技术的支撑。究其原因,与创新成果转化和市场服务意识不足,国内产学研合作协作不够等有关。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助理夏杰长认为,服务业要素的供给和市场需求都存在被压抑现象。“服务业发展关键是打破垄断,完善规制。”他说。

数据显示,随着国家大力实施简政放权,实施工商注册登记等改革,上半年,服务业新增企业数量达到129.06万户,占新登记企业总数的78.1%。这释放出服务业正在加快发展的信号。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来有为预测,服务业已经成为中国国民经济的最大产业和吸纳就业的第一主体。“十二五”服务业发展目标是47%,这一目标在今年就可以实现。

这一占比变化也有制造业增速放缓、服务业增速相对提升的原因。

国家统计局数字显示,“十一五”的服务业发展目标并未完成。2010年服务业比重仅仅为43%,未达到43.3%的目标。个别年份,比如在2007年还出现了服务业比重下降的

情况。

2011年全国服务业比重为43.1%,比上一年仅仅增加了0.1个百分点。进入2012年以后,服务业比重提升较快。

篇(7)

1.资产减值为盈余管理提供了空间 

企业为了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它们就会采取盈余管理的行为,以此向社会投资者展现企业的良好经营数据信息。虽然我国会计准则对资产减值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但是目前会计准则仍然允许企业进行一定的盈余管理:首先企业资产减值迹象的认定存在主观性。我国相关会计准则等明确规定了企业资产减值的迹象说明,但是毕竟对企业资产减值的描述与认定是依靠会计人员的判断,因此当企业出现资产减值迹象时,企业管理者可以要求相关人员对出现的资产减值迹象不做处理,以此保持企业理想的盈余情况;其次信息不对等给盈余管理留下了一定的空间。在资产市场中,由于社会投资者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等,因此导致企业往往会利用信息不对等因素对某些会计信息进行隐藏和掩盖,以此实现自己的目的。 

2.盈余管理推动了资产减值的发展与完善 

我国资产减值理论发展起步相对比较晚,从1992年资产减值制度的建立到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我国资产减值的理论与制度在不断地完善与发展,尤其是新的会计准则对理论上遏制企业运营资产减值准备操作利润的行为,使得我国资产减值会计越来越完善,因此盈余管理与资产减值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关系。 

二、企业通过资产减值操作利润的动因 

盈余管理主要是企业管理者在不违背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在会计核算以及其它会计事项的评估上,进行利润调节实现对自己有利的结果。良性的盈余管理能够起到促进企业发展的目的,而恶性的盈余管理则会给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影响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通过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分析,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盈余管理对企业的利润进行调整,以此达到自己的私有目的。恶性盈余管理的主要手段就是企业通过资产减值准备对企业的利润进行操纵。 

根据相关文献研究,企业通过资产减值操作利润的动因主 

要是: 

1.融资动机 

随着企业之间的不断竞争,如何获得更多的融资是企业在市场生存中首先要考虑的问题,而外界对企业进行融资的前提就是要分析企业的盈利水平,因此企业为了获得外界投资者的关注,并且取得他们的融资支持,企业就会采取资产减值的方式提虚高企业的利润,让外界认为企业的盈利水平比较高。比如企业针对债务性融资,企业就会采取比较谨慎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以防止资产规模缩水和经营利益出现较大的波动。 

2.绩效业绩粉饰 

绩效动机主要是企业为了美化自己的经营数据而采取虚假采取信息的动机。绩效动机是企业通过资产减值进行利润操纵的主要原因,以上市公司为例,上市公司为了得到配股增资的目的,上市公司为了满足“上市公司超过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最近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的要求,上市公司就会采取利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手段调节企业的利润。另外当上市公司连续三年出现亏损之后,其就会面临被取消上市资格的风险,因此上市公司为了保留上市资格,它们就会采取资产减值准备实现亏损转换。 

3.夸大损失的动机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面临经营亏损的现象出现,而一旦出现经营亏损,尤其是当出现因为经营管理者的错误行为而导致企业亏损之后,企业管理者就会采取资产减值的方式实现对企业亏损的说明,以此将自己的行为脱离出来。企业为了实现自己的私有目的,比如私营企业为了少缴税,他们就会采取资产减值的方式,降低企业的盈利,鼓励夸大企业的损失,实现企业管理者的私有利益。 

三、规范企业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对策 

1.完善资产市场机制 

随着企业间竞争的不断加剧,企业资产价值的确定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市场价格体系,因此需要建立完善的资产市场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准确的反映出企业资产的公允价值,保证企业资产发生减值时能够及时计提减值准备,并且为资产减值准备提供具有的数额参考,所以我国要建立完善的资产市场机制,一方面我国政府部门要发挥监督职能,积极利用监督职能对企业的资产价值进行确认。另一方面也要建立完善的资产评估体系,通过对资产的科学评估,降低企业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以此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