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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法治工作总结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一、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1、送法进乡村
(1)、1月23日,区委、区政府组织司法局、文化局、科信局、卫生局、计生局开展迎新春“五下乡”活动。此次活动,区司法局选派了优秀的法律工作者为扎龙村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做到送法到村,送法到户,向村民发放了与农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100问,并积极解答农民提出的有关土地承包、房屋宅基地等法律问题。
(2)、5月7日,**交警大队的民警在扎龙乡扎龙村举办了一次交通安全宣传大集。他们通过展示交通宣传图版、现场讲解交通安全知识、收看交通事故案例光盘、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等形式,使村民懂得遵守交通安全法与迎奥运展示鹤城农民守法、懂法的重要性。
(3)、区司法局还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过年的有利时机,开展“四个一”活动。首先发放了“致进城返乡农民的一封信”,向他们有关他们身边的宣传法律法规,引导他们不断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同时还发出问卷调查100余份,通过问卷调查,使我们掌握了我区外出农民工的基本情况,还了解到他们遇到的法律问题,以便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2、送法进社区
(1)、3月13日,依法治区办在龙华街道举办了第一期普法骨干培训班。这次培训班主要学习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及《“五五”普法干部读本》。为“五五”普法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4月30日,区司法局局长尹延群同志又为龙华街道中东社区100多居民做了题为“为什么学法,怎样学法,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的好公民”的辅导讲座,进一步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
(3)、5月12日,针对我区全面展开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区委、区政府于召开了以棚户区改造为主题的预防职务犯罪报告会,邀请市检察院检察长纪少全同志做了题为《锤炼人生当好公仆》的报告,用典型案例对做人、做事、做官以及人生、人情进行了独到的讲解和剖析。为全体干部职工打了“预防针”,坚决避免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发生职务犯罪现象。
另外,我们还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之中,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还为所有动迁居民提供全面优质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为区委、区政府排忧解难,当好法律顾问,为全区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保驾护航。
(4)、6月4日,黑龙江天扩律师事务所与东湖街道东湖社区、通南社区、八里社区、自建一社区、自建二社区现场签订“法律服务进社区”协议,使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有了法律保障。
“法律读书角”是东湖街道“法律进社区”的宣传阵地,是为了丰富东湖街道社区读书社的图书内容,是东湖“社区读书社”的再丰富和再发展,“市民大课堂”是东湖“社区读书社向”进一步向社区居民普及法律知识的立体延伸,极大地增强了东湖街道居民知法、懂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6月4日和10月9日,黑龙江天扩律师事务所主任田园分别到东湖街道“市民大课堂”和北居宅街道“市民大讲堂”送去“百姓身边的法律”,深受市民欢迎。
(5)、9月26日,在光荣街道开展的“法律广场”活动中,**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光荣街道8个社区签订了“法律援助工作室共建协议书”。让法律援助工作的“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使社区居民可以足不出社区即能享有便利的法律服务,弱势群体也能及时得到法律援
3、送法进学校
(1)、3月26日,为了在学生中普及交通安全知识,维护平安**,龙华办事处聘请**交警支队的交警丛瑞同志到和平小学校为孩子们讲解交通安全知识,使孩子从小就树立了交通安全意识,160余名学生受到了教育。
(2)、5月27日,北居宅街道邀请**区消防科的杨帆同志到**区第二小学校讲解《消防法》的有关知识,受教育师生200余人,通过这次法制宣传,增强了师生的安全意识。
(3)、9月1日,**公安分局深入开展了以“法律法规进校园”为主题的法律宣传系列活动。26名校外法制辅导员结合日常工作中有关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例,多层面多角度向学生宣讲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通过设置宣传图标、分发宣传单、赠送《青少年常用法律汇编》等形式,进一步强化了法律宣传效果。开学期间,分局共在学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17场,教育学生6000余人,向学生发送法律宣传单2400余份,赠送各种法律书籍370余本,法律宣传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共2页,当前第1页1
二、开展了《律师法》宣传
2009年我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全区经济建设,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和促进和谐**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制宣传作用,较好地完成了2009年普法依法治区工作,为创建“平安鹤城”和“和谐**”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现将2009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1、送法进乡村
(1)、1月23日,区委、区政府组织司法局、文化局、科信局、卫生局、计生局开展迎新春“五下乡”活动。此次活动,区司法局选派了优秀的法律工作者为扎龙村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做到送法到村,送法到户,向村民发放了与农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100问,并积极解答农民提出的有关土地承包、房屋宅基地等法律问题。
(2)、5月7日,**交警大队的民警在扎龙乡扎龙村举办了一次交通安全宣传大集。他们通过展示交通宣传图版、现场讲解交通安全知识、收看交通事故案例光盘、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等形式,使村民懂得遵守交通安全法与迎奥运展示鹤城农民守法、懂法
的重要性。
(3)、区司法局还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过年的有利时机,开展“四个一”活动。首先发放了“致进城返乡农民的一封信”,向他们有关他们身边的宣传法律法规,引导他们不断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同时还发出问卷调查100余份,通过问卷调查,使我们掌握了我区外出农民工的基本情况,还了解到他们遇到的法律问题,以便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2、送法进社区
(1)、3月13日,依法治区办在龙华街道举办了第一期普法骨干培训班。这次培训班主要学习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及《“五五”普法干部读本》。为“五五”普法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4月30日,区司法局局长尹延群同志又为龙华街道中东社区100多居民做了题为“为什么学法,怎样学法,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的好公民”的辅导讲座,进一步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
(3)、5月12日,针对我区全面展开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区委、区政府于召开了以棚户区改造为主题的预防职务犯罪报告会,邀请市检察院检察长纪少全同志做了题为《锤炼人生当好公仆》的报告,用典型案例对做人、做事、做官以及人生、人情进行了独到的讲解和剖析。为全体干部职工打了“预防针”,坚决避免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发生职务犯罪现象。
另外,我们还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之中,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还为所有动迁居民提供全面优质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为区委、区政府排忧解难,当好法律顾问,为全区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保驾护航。
(4)、6月4日,黑龙江天扩律师事务所与东湖街道东湖社区、通南社区、八里社区、自建一社区、自建二社区现场签订“法律服务进社区”协议,使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有了法律保障。
“法律读书角”是东湖街道“法律进社区”的宣传阵地,是为了丰富东湖街道社区读书社的图书内容,是东湖“社区读书社”的再丰富和再发展,“市民大课堂”是东湖“社区读书社向”进一步向社区居民普及法律知识的立体延伸,极大地增强了东湖街道居民知法、懂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6月4日和10月9日,黑龙江天扩律师事务所主任田园分别到东湖街道“市民大课堂”和北居宅街道“市民大讲堂”送去“百姓身边的法律”,深受市民欢迎。
(5)、9月26日,在光荣街道开展的“法律广场”活动中,**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光荣街道8个社区签订了“法律援助工作室共建协议书”。让法律援助工作的“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使社区居民可以足不出社区即能享有便利的法律服务,弱势群体也能及时得到法律援
3、送法进学校
(1)、3月26日,为了在学生中普及交通安全知识,维护平安**,龙华办事处聘请**交警支队的交警丛瑞同志到和平小学校为孩子们讲解交通安全知识,使孩子从小就树立了交通安全意识,160余名学生受到了教育。
(2)、5月27日,北居宅街道邀请**区消防科的杨帆同志到**区第二小学校讲解《消防法》的有关知识,受教育师生200余人,通过这次法制宣传,增强了师生的安全意识。
一、依法治县的情况
(一)强化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为了更好地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营造全民学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和安全意识,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截止目前,我局共组织和参与了9次宣传活动,出动工作人员59人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550份。以现场设置食品药品知识咨询台、食品药品宣传资料发放等,为群众解答相关食品药品知识,宣传相关食品药品法律法规,采取多种形式,深入乡镇、学校、寺庙、结对亲戚等中去广泛开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广大群众依法维权和监督意识,营造全社会参与监督食品药品安全和全民学法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推进,将依法治县工作与食药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深化开展“亮剑行动”“医疗器械五整治”、“肉制品检查”“农牧区五小场所整治”、“小餐饮服务标准化建设”、“四打击四规范”等专项行动,联合食安委成员单位,积极开展肉制品、卤制品、瘦肉精等专项检查,使食品药品市场得到大力整顿和规范,将依法治县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在餐饮服务安全监管中依托日常监管,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原则,抓住重点品种、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重要时段,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边整治边规范,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全县餐饮服务单位摸底调查,实时掌握了监管对象信息,依托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加大了对我县餐饮单位及学校食堂的监管,对经营单位卫生状况、索证索票、添加剂使用情况、健康证是否齐全、食品加工操作等环节都实现了常态化监管,向他们宣传了《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开展了全县中小学春季、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16家学校和幼儿园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召开专题会议向学校负责人、学校食堂负责人宣讲《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三是完成重大活动期间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在“两会”、中考等重大活动期间,我局与承担餐饮服务接待单位签订《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责任书》做到保障前有方案,保障中全程监管,保障后有总结的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机制,确保了我县重大活动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维护我县餐饮经营正常秩序。
二是加大了对食品流通和生产主体的监管力度。切实按照省州局部署,开展了以食用油、乳制品、调味品、酒类、鲜活水产品、保健食品为重点的食品安全亮剑行动,组织开展食品标签标识、儿童食品、学生营养餐、大桶水等专项整治,加大了对食品流通和生产加工主体的日常监管力度,要求各经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台账与相关台账的上墙公示工作,并向他们发放了《法治建设学法活动法律法规汇编》一书。4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了企业诚信经营责任书,对生产产品的外包装标识标签进行了检查,对2家标识标签不合格的企业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
三是加大对保化品经营市场的监管。开展了全县保化品经营主体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健全了基本档案和监管数据,并督促经营单位完善相关台账,进一步规范管理、完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日常监管计划和有效的监管措施,明确工作目标,按照网格化监管的要求,把监管对象划分区域、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力求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开展了以减肥、辅助降血糖血脂、鱼肝油、美白祛斑霜、无中文标识标签的保化品等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并积极利用政务网、手机等平台,及时消费提示和预警,推动社会共治格局。
四是狠抓药品、药械安全整治,规范市场秩序。一是集中开展了“医疗器械五整治”、“打击非法行医”、药品“亮剑行动”、定制式义齿、含品和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购销管理、破壁灵芝孢子粉产品等专项检查,以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单位索证索票情况、是否存在使用假劣药品、药械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过期失效药品情况等为监管重点,进一步规范了我县药品、药械经营秩序。二是进一步巩固了2013年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建立健全了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对2013年开通运行的药品电子监管使用平台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三是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明确专人负责adr监测上报工作,切实加强了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的监测和报告,截至目前,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4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6例。
(三)专项检查出成效,监督管理两不误
2014年上半年,我局切实履行监管新职能,同时结合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多次联合相关成员单位,深入我县城区、乡镇餐饮、流通环节、保化品、药品药械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监管工作。开展的食品药品保化品监管环节“亮剑行动”、“农牧区五小场所整治”酒类专项检查、医疗器械五整治、打击非法行医、学生营养餐、婴幼儿配方奶粉、定制式义齿、四打击四规范等专项检查取得了一定的实效,进一步肃清了各个监管领域和环节的安全隐患,并进一步加大了信息公开的力度,及时相关食品药品安全预警提示信息,引进社会监督管理机制,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共治格局,确保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截止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82人次,执法车辆22台次,检查相关经营单位和企业939家次,共没收总价值6533.7元的过期食品、饮品;价值1000余元的过期药品;总价值72338元的以假充真酒类;价值1028元的超保质期化妆品。监督检查过程中立案18起(食品流通环节15起(其中酒类4起)、餐饮环节2起、药品1起),结案17起,其中餐饮2起、流通环节14起,药品1起,共计罚款6.7858万元,其中流通环节6.2万元、餐饮环节0.4万元、药品环节0.1858万元。相较于2013年,我局进一步加大了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依法治县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局认真开展了今年的相关工作,但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一是还需进一步提高对依法治县工作的认识。有的干部职工对依法治县工作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没有理解透彻,存在对工作一知半解的情况,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二是学法还需进一步深入。工作力度还不够,学法活动形式单一,仅靠每周五的集中学习时间开展学习,对学习的知识巩固的不够好,还没有把学法工作摆到重要位置。
三是普法宣传面不够广,尤其是面向农牧民群众宣传的少,深入基层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次数还需要增加。
四是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普法手段还需进一步创新。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机制。
年初我局制定了《XX年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全局上下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从自身做起,不断提高认识,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领导机制,严密工作制度。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股室负责人何志良、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协调、督促“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做到工作职责明确,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并将法治建设列入局务重要议事日程,在抓好组织保障、基础性创建工作的同时,逐渐把工作重点转向强化措施,落实制度和求实效上来,对照创建“法治创建”标准,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在本局得到落实。
二、依法行政,深入推行政务公开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对科技局年度工作任务、目标、机关职能、工作职责、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及申报程序等进行了全面公开,采取了在科技局科技信息网站和县政府网百件实事网上办上等形式向全社会公开。
三、深入普法,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1、通过科技信息网站、举办专题讲座、知识培训班、组织法律知识竞赛、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引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内容丰富的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扎实有效地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工作,促进我县科技事业的不断向前发展。
我局高度重视集中开展依法治州宣传月活动,并将此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部署了商务依法治州宣传月活动,明确具体工作人员负责落实相关工作,推进宣传月活动有序开展,确保依法治州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
二、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
围绕州集中开展依法治州宣传月活动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学习宣传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通过局网网站加大《省依法治省纲要》学习宣传力度,公布与商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商务领域依法行政,营造学习宣传氛围;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纲要》、《宪法》以及商务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与“走基层”活动相接合,深入“挂包帮”联系村,扎实开展与农牧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活动。
三、开展“依法治州宣传月”活动
(一)传达学习依法治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2月17日,局党组书记、局长组织传达了省依法治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2月20日,局务会再次组织学习了《省依法治省纲要》、《州依法治州实施意见》,并对全州商务系统贯彻省委、州委重大部署作出了安排,要求全系统认真传达学习省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州推进依法依法治州工作会议精神。一是要认真学习,全面把握《纲要》、《意见》精神,要把学习《纲要》、《意见》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二是要突出重点,深刻领会“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六字方针,要提高认识,针对《纲要》、《意见》对商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目标开展学习。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制定商务执法工作目标责任制,抓好责任延伸,制定领导干部、职工的学法制度以及学法检查、监督、考核等措施规定,确保各个层面的学法用法活动向纵深开展,使商务执法工作从部署安排、开展落实、检查督促到总结考核逐步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良性运行机制。四是根据会议精神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商务法律工作的重点,切实把商务法律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努力提升全局全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五是要履职尽责、加强监管,要把深入贯彻《纲要》、《意见》精神与商务工作相结合,认真组织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市场健康有秩开展。六是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带头维护法律权威,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制保障,努力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二)法治学习专栏。在本单位网站开设“法治商务建设”专栏,大力宣传《省依法治省刚要》,《州依法治州实施意见》等相关内容,为推进依法治州和法治商务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收看刘书记法治讲座。3月27日,组织全局职工认真收看了刘作明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若干问题”,以实际行动抓好学习贯彻落实,推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及时召开了专题会,对组织领导、工作步骤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成立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台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宣传工作的副台长担任,成员由台总编室、采访部、专题部负责人组成。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宣传形式多样,活动扎实有效
在依法治县宣传月活动期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宣传优势,在自办节目中以新闻、专题、标语、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
1、在《新闻》中播出我县开展依法治县相关活动的动态新闻,全方位、多视角地宣传我县的依法治县工作举措、成效,并对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事例进行跟踪报道。
2、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积极性,推进全县法治进程,每周制作播出1期以“六五普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栏目《法治九寨》。该栏目包括《法学名家讲座》、《普法短剧》、《普法文艺》三个版块,以理论与实际案例相结合的形式,对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和分析,让观众朋友在轻松愉悦中接受法制教育。
3、与县农水局合作,开办《水土保持宣传专栏》,与县财政局合作,开办《财税宣传专栏》。
半年来,我们认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基础性工作,坚持矛盾纠纷的调处与预防双管齐下,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发挥了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人民调解网络不断健全。在区交通事故调处中心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成立医患纠纷调解小组,进一步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调解组织网络,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人民调解知晓率不断提高。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月系列活动,共举办大型广场活动4场,发放各类宣传材料近3000份;坚持将法制宣传教育与人民调解工作相结合,以普法促调解,在调解中普法,起到了调解纠纷一小件,普法教育一大片的良好效果。调解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十佳人民调解案例”、“十佳人民调解能手”评选活动等,不断提高基层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扎实有效。上半年以来,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2件,调解成功210件,调解成功率99.1%,其中调处重大疑难纠纷有医患纠纷10件,征地拆迁纠纷7件,赔偿纠纷8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0件约273人次,防止群众性械斗1件40人次,全区没有发生因调解不及时而发生的民转刑案件。
(二)发挥了普法宣传的预防性作用。上半年来,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党委统一领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突出重点,全力实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五项制度,建立并实行农村基层干部法制教育轮训制度,及时调整法制村长(主任)、法制副校长队伍,注重发挥了老干部普法宣传队的作用。在乡镇、村(居)设立工作联系点,通过普法联络员了解情况,改进普法工作。完善了面向社会、覆盖全区的法制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法制新闻工作者、法制文艺队伍、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和以法律服务人员为主的法律咨询队伍。逐步建立了普法教育的“阵地化”和经费保障的“社会化”运作机制。注重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努力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使普法教育形成整体推进的合力。半年来,我们深入扎实开展“两节”农民工法制宣传、三八妇女维权周、学雷锋律师走基层、清明防火宣传、综治宣传月和“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等主题活动。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的紧密结合,进一步推进了“法治”、“法治乡镇”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发挥了法律服务的引导作用。为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今年以来,全局建立了“民情家访”制度,组织干警、法律服务人员深入乡村倾听群众诉求,摸清社情民意,宣传引导群众,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通过开展民情家访活动,全局司法行政干警共收集到群众反映的各种诉求和矛盾纠纷计332件,经过梳理,当时就予以调处了的有295件,带回分流办理的有37件,现已办理完结并予以答复的有28件,尚有9件正在办理之中,但一时难以办结,对这9件一时办结不了的,我们定期向群众通报办理进展情况。对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紧跟大局,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一是服务重点项目到一线。区公证处密切配合三江开发征地拆迁工作,抽调精干人员,深入“京福高铁”、“龟峰大道”、“德上高速”等重点建设项目现场办公,依法维护拆迁双方的合法权益,为解决拆迁难点提供法律支持。二是服务社区企业到一线。区、赣胜两家法律服务所与灵溪村、鑫新有限公司开展结对服务,通过设立法律服务联系点、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起草或审查各种规章制度和法律文书、以及为村(居)中年老体弱、残疾人等行动不便的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上门服务等活动,不断丰富法律服务所与社区企业对接的形式与途径,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三是服务保障民生到一线。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拓宽法律援助申请和受理渠道、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等措施不断扩大法律援助惠及面。同时通过各种宣传活动,深入街道、社区中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援助在群众尤其是在困难群体中的知晓率。
自我加压,努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推行“一村(社区)一顾问”制度。聘请政法干警法制村长(主任)担任法律服务顾问深入村委(社区),解答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为村民自治、依法管理提供便捷高效的便民法律服务。建立此项制度以来,聘请顾问98人,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98件,成功390件,成功率达97.9%。推行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制度。及时调整47名法制副校长深入学校上法制课,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最大限度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共开展法制宣传教育117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465份,受教育人数达2359人次。推行干部直接联系制度。结合区委实施的基层党建网格化管理,把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划分为五大片区来管理。实行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片区、一般干部包村联户制度,明确职责任务,细化联系措施,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目前,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联系群众66户,印制《民情联系卡》132张,建立《民情登记卡》198份。
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服务理念,以创建“便民服务示范窗口”为目标,组织引导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从自己做起、从岗位做起、从窗口做起,深入开展便民服务示范行动。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质量监督机制,力争把每个案件办成“群众满意案”、“政府放心案”。实行法律援助“点援制”,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根据援助案件的基本情况以及受援人的要求,积极引导受援人选择合适的援助律师。采取受援人填写《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反馈表》、电话回访当事人、工作人员旁听庭审、重点案件专人追踪等方式,对援助人员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及受援群众满意率。开展多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印发活动宣传资料,编制法律援助联系卡,并充分利用节假日上街、下乡、进社区、进工地开展法律咨询,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介,进行法律援助知识的普及宣传和典型案例报道,增强困难群众自我维权,依法维权意识。上半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128件。
三、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得到进一步拓展
上半年,我们在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区实际,创新各种有效管理方式,确保实现良好的工作成效。
努力提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质量。一是以安全为基础,加强排查与稳控。对辖区内所有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全面排查,切实摸清重点必控人员、下落不明人员、人户分离人员的实际居住、就业等情况,并建立有效的联系反馈机制,在第一时间掌握他们的动态情况。二是以管理为抓手,强化管控措施。加强与刑释解教人员的接触和面谈,力争在刑释解教人员走出监所的第一时间建立帮教关系,从源头上减少下落不明。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人员及时进行跟踪帮教管控,一经发现有重新违法犯罪苗头,及时制止。三是以回归为目的,促进刑释解教人员融入社会。积极协调劳动、民政等单位开辟就业、低保等绿色通道,跨前一步预防解决“后遗症”问题。同时,指导各司法所推进过渡性安置基地的规范化建设,接纳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同时,积极开展“送法律”、“送技术”、“送项目”、“送温暖”、“送保障”“五送”活动,确保回归人员生活有保障,就业有门路,思想有转化,帮教有成果。上半年接收刑释解教人员40名,无一例重新犯罪,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严格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建立会商机制,部署工作。区社区矫正办公室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形势分析会,通报交流阶段性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部署安排下一阶段工作,着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是实施训诫机制,明确规定。每月在第一个工作日,联合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职能科室对新纳入矫正对象和监管责任人开展有关矫正纪律、监管和训诫等方面的谈话,进一步使矫正对象明确权利义务和监管规定。三是推行核查机制,落实措施。各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每半月对辖区内矫正对象及法律文书衔接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共同制定相应措施,确保各种法律文书不断档、不遗漏。四是严格排查机制,消除隐患。重点排查因情绪不稳、流动性大等原因,可能产生重新犯罪倾向的矫正对象,并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做到逐一走访和谈心谈话工作,制定预案,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及时处置,做到将各种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五是强化管控机制,掌握动态。按照每名社区矫正人员监督考察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监护人配置率达到100%的要求,强化对矫正人员的监管,确保“周闻其声月见其人”,全面掌握其动态。上半年共接受矫正人员4名。
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打造和谐、创业、宜居新”的目标,提出了“当好政府助手,做好村委帮手,服务民生,满意群众”的目标要求。
一是主动作为,进一步发挥司法所长的工作积极性。去年以来,在全区范围内公开招考了2名司法所长,又在乡镇(街道)换届中落实了7名具有丰富乡镇工作经验的司法所长,均明确为副科级领导,并积极与所在乡镇(街道)沟通衔接,所有司法所长均按乡镇(街道)党政班子领导的条件,参与党政分工,享受班子待遇,极大的调动和发挥了司法所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与乡镇(街道)工作有机衔接,良性互动。
二是服务群众,切实蹲守到村、触点到组、沟通到户。各基层司法所工作联系前移,人员调配前靠,村委有调委会,村(居)小组有调解员,中心户有联络员,遇有纠纷,调解员入户,调委会上门,司法所指导参与,亲友协同劝解,形成强大的调解合力。茅家岭棚户区改造中,遇有一加工厂占用村集体土地纠纷,茅家岭司法所和村调委会工作前移,告知利益、利害关系,化解矛盾,妥善拆迁,使项目建设和群众利益合法双赢;水南司法所引导一对有着25年婚姻生活的夫妻走进卫视《金牌调解》演播室,通过主持人章亭和金牌调解员胡剑云循序渐进的引导和问答,把隐藏在内心深处的委屈和想法全部和盘托出,赢得夫妻双双把家还。
三是创新机制,形成调解与预防的网络化格局。在全区范围内,调整选调98名政法干警担任法制村长(主任),深入到村(社区)解答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为村(居)民自治、依法管理,提供便捷高效法律服务,上半年,法制村长(主任)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8起,调成95起,成功率达97.9%。结合中小学校园及周边整治,深入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与辖区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办等联调协防,形成网络化预防和调处矛盾机制,真正将矛盾和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一线,赢得了群众的信任。
五、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半年来,我们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中心,大力提升队伍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提升队伍思想政治素养。召开动员大会,对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有计划地学习《民法》、《民诉法》,促进司法行政干警理论和业务水平再上新台阶。组织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结合法律“六进”、司法惠民工程等活动,开展“深入基层、大走访”等为民服务活动。认真组织“大讨论、大实践”,查摆思想工作差距、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人人参与进来、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加强工作督促检查,强化分类指导,统筹兼顾,把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组织集中整治活动,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局机关及其所属法律服务机构和全体工作人员是集中整治范围。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上的“假、浮、蛮”问题;着力解决为政不廉的“私、奢、贪”问题;着力解决行政审批中的低效率问题;着力解决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乱作为问题。切实做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实现“两结合、两促进”的效果。同时,加强了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工作、落实责任分工,确保集中整治活动的顺利进行。
一是加强领导。积极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结合__区建设一流法治城区重点工作及科技创新工作实际,采取各项措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努力推进建设法治政府。
二是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法律专业素养。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全局上下严格守法,工作中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尊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得到有效提高。
三是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聘请专门的法律顾问,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把关。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学习提升能力,打造高素质具有法治思维的科技人才队伍。
一是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和监督。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统一审查、统一编号、统一有效期、统一、统一备案、统一查询的规定,进一步推动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所有规范性文件前都通过__政府在线、区科技创新网等渠道向公众征求意见,接受公众监督。2015年,我局牵头制定了《__市__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__府〔2015〕35号)、《__市__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__府〔2015〕36号)两份文件。
二是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区法制办要求,坚持立改废并举,定期对我局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定期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清理存在交叉、重叠、冲突、缺漏等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制度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和有效性。2015年,我局未清理相关规范性文件。
一是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制度。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事项,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保障公众参与。涉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提交相关专家进行论证,由专家提出论证意见。科技创新局在全市率先建立科技项目评审工作监督机制,防范科技发展资金使用风险。
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定并严格执行科技创新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定,做出重大行政决策之前,严格按要求先提交局务会审议,保证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
三是建立重大决策事项档案管理制度。对重大决策的决策事项立项、决策主体、决策内容、决策程序记录、决策决定、实施主体及合法性审查意见等材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一是全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根据“三定”方案和有关法规,明确责任主体、职权内容和法律依据,全面梳理承担的对服务对象行使的职权,以及内部人、财、物管理等职权,撤销违规自设的职权。规范权力运行流程,编制行政权责清单、党务权责清单,针对每一项职权,兼顾分权制约和提高效率,规范和优化权力运行程序,绘制《工作流程》,明确办事主体、程序期限和监督方式等。公开《职权目录》和《工作流程》,将我局承担的对服务对象行使的职权的目录及相应的工作流程,在政务网站公开。对权责清单执行情况向相关部门、服务对象征求意见进行评议,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