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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伦理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20 16:19:13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经济伦理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经济伦理论文

篇(1)

一、信息伦理的内容构成

1.存在基础

信息伦理的存在基础,首先来源于信息活动的伦理需求。需求产生创造的动力,经济活动和精神活动无不如此。近三十年来,由于计算机特别是网络活动的日益频繁,伦理规范的需求随之产生。先是网络问题频频发生,一是信息使用的不平等。网络建设力图平民化、普及化,但还是难以做到最终平等,而一旦“信息高速公路”变成某些人的“高速信息私路”,那么对其他信息使用者肯定是不道德的。二是道德冷漠。信息的生产责任淡薄,垃圾信息大量产生,浪费网络资源;信息使用者有偿意识淡薄,极力免费使用有偿信息,损害商业秩序。三是人际情感疏远。人机交往频繁,导致人际接触减少,从而疏远了人际感情联系。四是道德冲突。信息的生产、传播超越物理空间,导致民族国家伦理冲突。五是信息污染、信息欺诈问题严重,个人的隐私和身心健康受到侵犯。这只是网络活动一个方面的问题,在更广泛的信息活动中,问题同样大量产生并存在着。由于这些问题的大量产生和普遍存在,人们迫切需要建立一种伦理秩序,以解决存在的问题和抑制这类问题的发生,这样就使信息伦理有了最初的存在基础。

2.本体定性

信息伦理的本体定性,也就是信息伦理本质的规定性。这就引出两个问题,一是信息伦理是什么?二是信息伦理学研究什么?前者回答信息伦理的内涵问题,是信息伦理的本体定性;后者解决信息伦理的外延问题,是信息伦理在理论上的深化与升华。关于信息伦理的本体定性,吕耀怀指出:“信息伦理又称信息道德,它是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信息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1]这里,主张用伦理调整信息关系,意在强调伦理与法律的区别,即不靠法律强制而是依靠舆论的力量,来维持信息关系的平衡。关于信息伦理学的研究对象,沙勇忠指出:“信息伦理学的本质是一门综合性和应用性的伦理学,是一门以信息伦理为研究对象,探讨信息伦理的生成、本质、功能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2]信息伦理学以信息伦理为研究对象,这没有什么疑问。论者又进一步指出,它是一门综合性和应用性的学科,这至少抓住了信息伦理学的一个重要本质,即它是一个新兴的交叉学科,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

3.实践价值

信息伦理学是一门实践哲学,这应该是没有什么疑问的问题。在更广泛意义上说,伦理学就是实践哲学。信息伦理学是在伦理学基础上成长起来的哲学,自然它也是实践哲学的一种。就信息伦理来说,一方面它是从信息活动的实践中产生的,是信息实践活动需要信息伦理规范调整,信息伦理应运而生;另一方面,信息伦理对信息实践活动具有规范和指导作用,同时它本身也要经受实践的检验,实现自身不断强化,以发挥更大的作用。这说明信息伦理具有很大的实践价值,实践也是她自身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4.发展前景

信息伦理无论是作为一个新兴学科,还是作为一个实践哲学范畴,都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一是发达国家和地区正在或准备进入信息社会,信息活动正在开始或可能成为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主要经济活动。美国和欧洲的发达国家,信息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占有越来越大的份额,甚至成了支柱产业。美国首富比尔・盖茨作为成功人士,他就是靠信息产业的发展创造了微软帝国。那些发达国家和地区,正在把传统制造业向境外转移,而用信息业来填补制造业留下的空白。二是新兴的工业化国家和地区成功经验表明,信息产业的支撑不可忽略。韩国、新加坡和中国的香港、台湾,在经济的崛起过程中,信息产业都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三是发展中国家在进行新兴的工业化过程中,信息产业的贡献率也越来越大。如今在我国的工业化建设中,信息化建设是同步进行的。四是信息产业是一个十分宽泛的产业集群,它不仅包括信息通讯、网络等新兴迅速崛起的行业,而且还包括报刊、出版、电视、广告等传统行业,所有这些行业的发展都可看作是信息产业的壮大。五是传统产业的发展进步,也离不开信息业的支持和帮助。所有这一切表明,信息产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这同时标志着信息伦理也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经济运行需要合适的规则来规范,信息伦理就是信息经济的合适的规则。

二、信息伦理的结构构成

1.理论构建

信息伦理的表现形式首先是理论形态,它是由计算机伦理学起步的。20世纪70年代,美国教授W.曼首先发明并使用了“计算机伦理学”这个术语。他认为,应该在计算机应用领域引进伦理学,解决在生产、传递和使用计算机所出现的伦理问题。1985年,J.H.穆尔在《元哲学》发表《什么是计算机伦理学?》论文,对计算机技术运用中发生的一些“专业性的伦理学问题”进行了探讨。同年,德国的信息科学家拉菲尔・卡普罗教授发表题为《信息科学的道德问题》的论文,提出了“信息科学伦理学”“交流伦理学”等概念,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探讨了信息伦理学的问题,包括信息研究、信息科学教育、信息工作领域中的伦理问题。他将信息伦理学的研究放在科学、技术、经济和社会知识等背景下进行。他认为任何伦理理论都是对人的自由反映,通信与信息领域的伦理也是如此。1986年,美国管理信息科学专家R.O.梅森提出信息时代有4个主要伦理议题:信息隐私权(Privacy)、信息准确性(Accuracy)、信息产权(Property)、信息资源存取权(Accessibility),通常被称为PAPA议题。20世纪90年代,“信息伦理学”术语出现。1991年,D.福勒和G.帕拉迪斯共同出版《信息系统中的伦理学》专著。1995年,斯皮内洛出版了《信息技术的伦理方面》专著。两部专著的中心论点仍然是伦理学与信息技术之间的紧密联系,将视点置于信息技术的伦理方面。90年代中后期,将信息技术和信息伦理紧密结合在一起的研究方向发生了变化,信息伦理学研究发生了本质变化。1996年,英国学者R.西蒙和美国学者W.B.特立尔共同发表《信息伦理学:第二代》的论文,认为计算机伦理学是第一代信息伦理学,其所研究的范围有限,研究的深度不够,只是对计算机现象的解释,缺乏全面的伦理学理论,对于信息技术和信息系统有关伦理问题和社会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缺乏深层次的研究和认识。1999年,拉菲尔・卡普罗教授《数字图书馆的伦理学方面》,对信息时生巨大变化的图书馆方面产生的伦理问题加以分析和论述。2000年,他又论述数字时代的图书馆的伦理问题,指出:“作为一种描述性的理论,信息伦理学揭示了一种权力结构。这种权力结构对不同文化和不同时代的信息观念和传统观念的态度产生影响。作为一种不受约束的理论,信息伦理学开创了对道德态度和道德传统的批判。”随后,他又发表题为《21世纪信息社会的伦理学挑战》论文,专门论述信息社会的伦理问题,特别讨论了网络环境提出的信息伦理问题。他将信息伦理学从计算机伦理学中区分出来,强调的是信息伦理学,而不是计算机伦理学。我国的信息伦理学研究起步较晚,但最近几年发展很快,2002年以来,我国陆续出版了多部信息伦理学专著。从1998年至2004年,信息伦理学论文已达218篇。

2.行业规约

行业规约是信息伦理又一个外在表现形式。美国计算机伦理协会的10条戒律,为其成员规定了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具体内容是:你不应用计算机去伤害别人;你不应干扰别人的计算机工作;你不应窥探别人的文件;你不应用计算机进行偷窃;你不应用计算机作伪证;你不应使用或拷贝没有付钱的软件;你不应未经许可使用别人的计算机资源;你不应盗用别人的智力成果;你应该考虑你所编的程序的社会后果;你应该以深思熟虑和慎重的方式来使用计算机。

美国计算机协会还希望其成员支持下列一般的伦理道德和职业行为规范:为社会和人类作出贡献;避免伤害他人;要诚实可靠;要公正并且不采取歧视;尊重包括版权和专利在内的财产权;尊重知识产权;尊重他人的隐私;保守秘密。

有些机构还明确划定了被禁止的网络违规行为,如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大学网络伦理协会指出了6种网络不道德行为表现:有意地造成网络交通混乱或擅自闯入网络及其相联的系统;商业性或欺骗性地利用大学计算机资源;偷窃资料、设备或智力成果;未经许可而接近他人的文件;在公共用户场合作出引起混乱或造成破坏的行动;伪造电子邮件信息。

1996年2月,日本电子网络集团(Electronic Network Consortium)了《网络服务伦理通用指南》,旨在促进国内网络服务健康发展,避免毁誉、诽谤及与公共秩序、伦理道德有关的问题的发生。[3]

2002年3月,中国互联网协会制定并且正式实施《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2002年11月,《中国图书馆职业道德准则(试行)》开始实施。

3.学科结构

建立完善的学科结构,也是信息伦理成熟与否的外在标志。程现昆指出,信息伦理在我国尚未引起广泛关注。其根据是1992年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在这一文件中,有两处可以列入信息伦理学,但没有列入。一处是“信息科学与系统科学”,列有7个一级学科、18个二级学科,未列入信息伦理学;一处是“哲学”的二级学科“伦理学”,列有8个二级学科,也未列入信息伦理学。由此,程现昆认为,“十几年以前,信息伦理学尚未引起中国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出现这种情况也在情理之中。现在,我们有必要将伦理考量的视域由信息技术拓展到信息社会的整个社会信息活动,以此来形成信息伦理的学科追求,并以此作为把握信息伦理学的学科性质以及构建学科体系的基础与前提。”程现昆进一步认为,“信息伦理学是植根于信息实践活动,在信息与伦理双重视域及其背景学科的交叉结合中,研究现实社会的信息道德问题的一门边缘学科或交叉学科。”[4]

程现昆的研究对我们有很大的启示,但有两处值得商榷,第一处他说“将伦理考量的视域由信息技术拓展到信息社会的整个社会信息活动”,笔者认为应删去“信息社会的”这一限定语,理由在于一是信息社会在我国尚未到来,而是“整个社会信息活动”内涵很大,既包括信息社会的信息活动,也包括非信息社会的信息活动,这样再用“信息社会”加以限定不仅没有意义,而且还影响信息概念的准确表达。第二处,信息伦理学的学科结构图中,上部的三个层次排列不准确,第一层次“信息哲学”,第二层次“理论信息伦理学”,第三层次“应用信息伦理学”,将理论与应用(实践)看成母子关系,不够严谨科学。

4.社会影响

信息伦理是社会伦理的一种表现形式,不仅仅是学者们纸上谈兵,因而社会影响对它来说特别重要,甚至是决定它生死存亡的重要因素。社会伦理是什么?是可以在社会上普遍应用的伦理。信息伦理也要在社会上普遍应用,所以要注意其社会影响研究。事实上,信息伦理是在社会上受到普遍而深刻关注的伦理。首先,信息伦理受国际社会的关注。信息伦理的产生和发展从一开始就带有浓厚的国际色彩。信息伦理学的许多会议和活动都具有国际性。其中,最重要的国际会议当属1997年、1998年和2000年召开的第一、二、三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信息伦理学国际大会。这三次国际大会的规模逐渐扩大。第二届国际大会建立了世界范围内的信息伦理学虚拟论坛。这个论坛由来自德国的R.库勒恩教授主持,共召开了两轮讨论会。第一轮讨论会的主题是:(1)信息伦理学的概念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作用;(2)信息伦理学的社会与政治方面,包括信息富有与信息贫穷、作为公有和私有商品的信息;(3)全球信息市场的伦理方面,包括信息的可行性、所有权和合法性,网络的隐私、秘密、安全,仇恨和暴力。第二轮讨论会的主题是隐私、信息鸿沟、科学与教育、信息市场和公众的作用。大会提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应做的8项工作。第三届国际大会将会场分别设在亚洲、非洲、欧洲和美洲的不同国家和地区,使更多的学者能够参与,参与者和论文数量之多远远超过了前两次。各大洲的会议分别提出了代表各自利益的信息伦理学建议和宣言。与会者提交的论文反映了各地信息伦理学的最新研究成果和水平,更代表了世界范围内信息伦理学的理论进展。这次国际大会总的精神是强调公平、公正地进入信息社会。大会探讨了新的信息环境下信息伦理问题的解决方法。与此同时,在与信息技术、计算机、伦理学(特别是应用伦理学)、网络及法律有关的各种国际会议也安排了信息伦理学的内容,由此可见信息伦理学在国际学术活动中占据的地位和所取得的成果。其次,信息伦理在我国也得到关注,特别是最近几年,我国对信息伦理的重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其主要表现在于一是积极参与国际合作。2000年10月,我国在北京承办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亚太地区信息伦理研讨会。二是积极进行理论译介和理论研究。国家、地方、大学和有关单位近年来资助了多个信息伦理研究项目。三是积极制定和践行信息伦理行业规约。四是积极进行信息法律和信息伦理的对接。从已有的相关法律法规看,我国已经部分实现了信息伦理的法制化,对信息伦理的成长和发育无疑具有重大推动意义。

参考文献:

[1]吕耀怀.构建数字化生存的伦理空间.光明日报,2000-08-01.

[2]沙勇忠.信息伦理论纲.情报科学,1998,(11).

篇(2)

    [ 论文 关键词]行政伦理思想;儒道墨法; 历史 发端;理论内核

    [论文摘要]

    20世纪70年代,行政伦理作为一门系统的学科在西方才得以诞生,但行政伦理思想在

    3.墨子:墨家行政伦理思想的发端。墨家的行政伦理思想,由战国初期墨翟创立,代表着小私有劳动者和平民的利益,曾盛行一时,拥有与儒家并称“显学”的光环。墨子先学习儒家之学,而后创立墨家,以“兼爱”为核心,建立了涵盖 政治 、 经济 、伦理与 哲学 四位一体的思想体系,其中包含着一系列诸如“非攻”、“尚同”、“尚贤”、“贵义”、“贵利”等具有行政军事思想、行政组织思想和行政人事思想的诸多内容。墨家的思想蕴含着大量的传统行政伦理的原则与规范,如在人事管理上,墨家宣扬“以尚贤为政”的举贤观念,明确“以德就列”的用人标准,规定了“自上而下”的选拔方法和“听其言,迹其行,察其所能而慎予官”的录用程序。经“巨子掌权”、“相谓别墨”、“墨离为三”等三个时期的分化,“墨家后学”继承与 发展 了墨子的学说,并在认识论、逻辑学、 自然 科学 等领域也颇有建树。由于阶级斗争加剧,小生产者阶层的分化瓦解,以及墨学自身空想性与脱离现实的不足性,墨学逐渐退出了 历史 舞台,以致“其学几绝,其书仅有”。然而,随着历史的演进,墨家诸多思想精华被整合到儒家、法家等学派之中,彰显其不朽的思想价值。“虽然,墨学的繁衍传承没有像其他诸子学说那样的款款绵延,但是,这并不妨碍其时代价值的展现,其‘墨子精神’依然在不同时代显示出其独特的魅力,无论何时,墨学总有许多的东西需要我们去探究,也总能发掘出许多新的理论点”。所以,先秦墨家思想必然成为追溯

篇(3)

乔治爱德华摩尔(1873-1958)的伦理学思想主要体现在他1903 年出版的《伦理学原理》当中。摩尔伦理思想体系中有三个方面的观点对凯恩斯的影响较大。

1. 传统功利主义的逻辑谬误

对于伦理学,摩尔提出了两个根本性的问题,即:什么是善?我们应该怎么办?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是所有伦理学研究的根本。对于第一个问题,摩尔认为善是单纯的,独立的,不可分析和推理的。传统的功利主义试图将善定义为快乐,没有认识到善本身的内涵,没有区为善与善的事物,将作为目的的善与作为手段的善混为一谈,导致了逻辑上谬误,这就是自然主义的谬误。摩尔还认为,传统功利主义不仅存在着逻辑上的自然主义的谬误,其论证过程也存在着逻辑缺陷。

2. 遵守传统道德和经验概率论

伦理学的第二个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办?这是伦理学的实践问题。对于这一问题的回答,摩尔借用了经验主义的结果论。摩尔认为,探究我们应采取哪种行为,或者哪种行为是正当的,就是探究某行动和某行为将产生哪种效果,如果不利用因果归纳,任何一个伦理学上的问题都不能予以解答。行为的正当与否取决于该行为所导致的结果,正当的行为应当比其他行为能够产生更多的善。摩尔指出,人类所有的行为都应当围绕着如何最大化善而进行,但由于人类知识的有限性,我们不能对当前行为所导致的结果有全面的预期,我们不能期望发现什么是在已知条件下可能最好的选择,而只能发现在极少数几种选择中,哪一个比其余的好一些。因此,人们有必要遵守一些传统的道德规范和伦理法则,如汝勿说谎,汝勿杀人等。这些道德规范和伦理法则可以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一般性的指导,而且遵守这些规范和法则的行为所导致的结果往往比不遵守要好。其他诸如尊重个人财产权、勤勉、节欲、守信等,这些道德规范不仅其本身是善的,而且也是最大化善的手段。

3. 伦理学体系的构建与方法

在新伦理学体系的构建方面,摩尔认为全部的伦理学问题可以概括为三类:(1)研究什么是善的伦理学本原问题;(2) 研究哪些事物就其本身为善的伦理学理论问题;(3) 研究怎样才能达到善的实践伦理学问题。第一类问题的研究依靠人的直觉,是伦理学的本原问题;第二类问题涉及价值判断,即判断哪些事物是内在善或是目的善,哪些事物只是工具善或手段善第三类问题是寻找我们应当怎么办?的具体答案,摩尔论证了经验主义结果论的科学性和遵守传统道德的必要性。在涉及伦理学的研究方法时,摩尔指出,功利主义等自然主义谬误的伦理学,它们倾向于将伦理学看成是一门经验科学或者实证科学,因为它的各项结论全都能够运用经验观察和归纳法来予以建立。

二、摩尔伦理思想对凯恩斯经济理论的影响

摩尔的《伦理学原理》一经出版,就在剑桥大学的秘密学社布鲁姆斯伯里(Broomsbury)和信使学社(Apostle Society)引起了热烈的讨论,里根(Regan)和利维(Levy)的研究充分证实了这一点。他们指出,摩尔被称为布鲁姆斯伯里的先知,对青年的凯恩斯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凯恩斯在1938 年回忆到:对我们这些在1903 年很活跃的人来说,摩尔的影响完全取代了麦克塔格特、迪金森和罗素。他的影响不仅仅是压倒性的,而且是与斯特雷奇常说的令人沮丧相对立的另一个极端。这一切是多么令人兴奋啊,这是又一次文艺复兴的开始,是一个新的人间天堂,我们正是这新的天命的预言者,我们什么都不怕。在凯恩斯看来,摩尔的著作比《新约全书》和柏拉图更胜一筹,因为它从不耽于空想。它传达出了摩尔的思想中的美感,他的见识的纯粹和饱含激情,他的从不空想和从不斧凿,这些都让凯恩斯着迷,他觉得没有理由放弃《伦理学原理》中那些基本的直觉。

正像斯基德尔斯基指出的,对于摩尔的伦理学,凯恩斯终身奉为圭臬。那么,摩尔的伦理思想对凯恩斯经济理论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那些方面呢?

1. 经济行为的动机不是功利主义计算

凯恩斯在其回忆录中写道,我的写作受到了来自摩尔的《伦理学原理》和罗素的《数学原理》两方面影响,这使我们大大前进了一步。因为我们已把享乐主义抛出窗外,又放弃了摩尔那些很成问题的利益计算,从而回到现实中来,因此,我们成了这一代人中最早,也许是唯一摆脱了边沁传统的人,实际上,把经济标准奉为圭臬的边沁的功利主义计算在破坏着大众的理想。显然,摩尔对功利主义的批判使凯恩斯摆脱了功利主义的束缚,也使凯恩斯对以功利主义为基础的古典经济学理论产生了怀疑。理解凯恩斯对功利主义的背离是理解凯恩斯经济学理论的关键。首先,在微观经济理论上,凯恩斯没有将局部均衡的效用最大化作为经济行为的动机。比如在分析储蓄时,他认为人们进行储蓄可能有八种动机:防范未然、有远见、谨慎、追求进步、寻求独立、事业心、自豪感、贪财;在分析消费行为时他又指出有六种动机:享乐、短视、慷慨、不谨慎、虚荣、奢侈;在分析流动性偏好时他总结出四种动机:收入动机、业务动机、谨慎动机和投机动机。

由此可见,凯恩斯的微观分析并没有将功利主义的效用最大化,或是快乐最大化作为经济行为的唯一动机,而是更加注重其他各种非功利动机对经济行为的影响,这使得凯恩斯的微观经济理论更加切合实际。其次,在宏观经济理论上,凯恩斯也没有将一般均衡作为其经济理论的分析目标。新古典经济学的一般均衡状态是功利主义效用最大化分析的最终目标。但凯恩斯并不承认这种市场全部出清的一般均衡状态存在的可能性,因为工资刚性和流动性偏好的存在,市场总是存在着有效需求不足的。尽管凯恩斯经济学中的确存在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均衡分析,使得帕延金等经济学家一度认为,《通论》是瓦尔拉斯一般均衡理论的第一次实际应用。但对这一观点,贝特曼给予了坚决的否定,他说:就算凯恩斯在《通论》中有均衡分析,但这种均衡并不是建立在功利主义上的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应当说,正是凯恩斯认识到了功利分析的不现实性,认识到了均衡分析的局限性,才着手创作《通论》,以便对传统经济理论提出修改。

2. 经济理论可以不受传统观念和传统道德的约束

作为教条主义的坚决反对者,凯恩斯似乎不愿意全盘接受摩尔的观点。他说:我接受了摩尔的信仰,又拒斥了他的道德信条。实际上,在我看来,他的信仰最大的优点之一,就是使道德信条成为不必要的东西信仰指向人本身以及终极目标,而道德不过指向外物与中介。如果将这里的信仰理解为作为目的的善终极目标,道德是作为手段的善外物与中介。那么,作为实用主义者的凯恩斯,在目的和中介间权衡时,必然会为了目的而适当地放弃中介,认为传统道德只是不必要的东西。正如凯恩斯自己的宣言:我们完全否认个人有遵循普遍原则的义务,我们主张根据事情的是非曲直加以实事求是地分析。智慧,经验和自制力正可以胜任这一切。

这是我们信仰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毫不动摇地维护着它,我们拒斥那些传统的道德,保守的观念和陈腐的智慧,我们不承认有什么道德义务或内在约束,也不准备顺从或遵守什么,在天堂面前,我们自己对自己进行审判。凯恩斯将保守观念和传统道德视为陈腐的智慧,凯恩斯的经济理论和经济政策都实现了对这些陈腐的智慧的背离。首先,在《通论》的开篇,凯恩斯就对以马歇尔、庇古和埃奇沃思为代表的古典学派宣战,他指出:我要进行争辩,说明古典学派的假设条件只能用于特殊情况,而不适用于一般通常情况,如果我们企图把古典理论应用于来自经验中的事实的话,它的教言会把人们引入歧途,而且会导致灾难性的后果。事实上,凯恩斯的理论,尤其是他的就业理论、利息理论和货币理论实现了对古典理论的全面背离,使得传统以萨伊定律为理论前提的均衡就业理论,均衡利息理论和货币数量论不再有效。其次,凯恩斯的经济政策也实现了对传统道德的背离。在凯恩斯看来,解决失业和促进经济增长是经济理论的目标,而节俭的美德和对个人财产权的尊重只是中介和外物,是不必要的东西。

3. 直觉概率论与长期经济的不稳定性

凯恩斯不仅反对遵守传统道德,也反对为传统道德辩护的经验概率论。为了反驳经验概率论,凯恩斯在1904 年就著有《伦理学与行为的关系》的论文,并于1921 年出版了他唯一的伦理学专著《论概率》。在该著作中,凯恩斯借用了摩尔的手法创造了他的直觉概率论。凯恩斯认为,概率不是由经验获得的,而是一种和善一样的抽象的、不可分析的事物,是一种人们直觉上,或心理上自明的概念。他说道,对概率进行准确定义是不可能的,除非能在一定的理性信念基础上确定概率关系的可靠程度,试图通过简单的概念来分析繁杂的概率关系是不可能的。概率既然不能准确定义,那么就只能依靠直觉进行感知。凯恩斯指出:如果我说行为A 发生的概率大于行为B,我并不是断言A 一定会比B 发生的几率高,而是说我对A 发生几率高于B有更多的证据,这种证据可以是经验,也可以是理性的分析,还可以是直觉。在凯恩斯看来,概率只是人们预期的数字反映,概率本质上是主观的判断。客观经验可以为主观概率提供参考,但由于经济现实的不断变化,经济现实在空间上不存在同质性,在时间上不存在重复性,因此经验概率在逻辑上存在不可靠性。在20 世纪80 年代,当宏观经济学转向不确定性和理性预期的研究时,凯恩斯关于概率的论述一度成为研究的焦点。凯恩斯的直觉概率论对他的经济理论产生了明确的影响,这一点集中反映在《通论》的第十二章当中。

在这一章中,凯恩斯详细考察了资本的长期预期状态,他认为在对未来的收益进行估计时,人们主要依据的是信心状态和人的本能,这也是造成经济波动的根本原因。对于经验知识,凯恩斯认为是极端靠不住的对于统计学的数学期望值,他驳斥道,从哲学的观点来看,这一数据并不是唯一正确的,因为,我们现在所知的事实并不构成充分的根据来计算出正确的数学期望值。同时,对直觉概率论的信奉使得凯恩斯形成了长期经济不稳定的观点。在凯恩斯1937 年反对其批评者的论文当中,凯恩斯进一步强调这一观点,他说:确信无疑的是,市场的投资总额无时不发生剧烈的波动,因为它所依赖了两个因素(预期的利息率和预期的资本收益率)都没有稳定的基础,且两者的波动也不存在着相互抵消的倾向。

4. 经济学本质上是道德科学

摩尔对伦理学体系的划分也为凯恩斯提出经济学是一门道德科学奠定了基础。凯恩斯指出,经济学研究的对象是人的经济行为,而作为社会向善论者,每个人的行为正当与否就取决于其行为是否能够促进社会善或福利的增加。从这一角度来看,经济学就是属于实践伦理学的一个分枝,其研究的内容就是分析何种经济行为能够产生最大的社会福利,因此,经济学本质上是道德科学。在凯恩斯1938 年批判罗宾斯《经济科学的性质与意义》的文章中,凯恩斯就重申道:我再一次郑重的强调我的观点,即经济学是一门道德科学,我曾说过,它是研究人类内省和价值判断的,现在我认为还要将人类心理的动机、预期和不确定性加入其中。我们必须对经济学将事物看成是不变且单一的观点表示坚决反对。

在这里,凯恩斯将人类的内省和价值判断而非传统的财富或效用最大化作为经济学的研究核心,并明确了经济学价值判断的重要性,否定了经济学寻求价值中立的假设。根据戴维斯的研究,凯恩斯将经济学视为道德科学这一想法源于摩尔的伦理学,凯恩斯在其1904 年的论文《伦理学与行为的关系》中就已经说明了这一点,即人的行为只受自身经验反思和价值判断的影响,与其他因素并无多大关联。凯恩斯将经济学视为道德科学这一主张,使经济学与伦理学的结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并对西方经济学产生了三个方面的重要影响。首先,凯恩斯的经济分析更加强调人的本能和情感,而将人的理性放到了次要的地位。凯恩斯指出:我们的大多数决策很可能源于动物的本能,推动社会的车轮运行的正是我们内在的进行活动的冲动,而我们的理智则在我们能力所及的范围内,以动机而论,我们的理智却往往退回到依赖于我们的兴致、感情和机缘的地步。其次,凯恩斯反对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尤其是数学方法在经济学中的过度应用。凯恩斯承继了马歇尔的观点,相信数学在检验思想时是有用的,但决不能用来思考问题。同时,凯恩斯终生对建立在脆弱逻辑基础上的相关系数采取保留的态度。再次,凯恩斯坚信经济学和道德科学一样,直觉在经济学推理中有重要的作用,经济学家的直觉应当和艺术家的直觉一样受到尊重,将经济学看作是一门艺术,也一直是凯恩斯经济理论的独特之处。

三、对凯恩斯学用摩尔伦理思想的评价

摩尔作为剑桥大学的伦理学家,他的伦理学思想对剑桥学派的经济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这一点在凯恩斯身上表现得非常明显,因为青年时期的凯恩斯也是剑桥学派的学者之一。凯恩斯将摩尔的伦理思想娴熟地运用到经济学的研究之中,成为凯恩斯经济理论创新的一大亮点。首先,摩尔对传统功利主义的批判,引发了凯恩斯对建立在传统功利主义基础上的古典经济学的批判。其次,凯恩斯部分拒绝了摩尔的伦理学思想,接受了摩尔的信仰而拒斥了传统理论。凯恩斯认为经济学的理论研究没有遵循传统理论的必要,经济政策也不必遵循传统道德的约束,经济学家应当根据经济现实的是非曲直加以实事求是地分析,用自己的智慧和经验做出的判断,这为凯恩斯创造新经济理论提供了伦理支撑。再次,摩尔关于行为伦理学的界定,使得凯恩斯将经济学作为道德科学,强调经济学对于人的内省和价值判断的重要性,注重经济学对人类行为的内在动机分析,这使得凯恩斯发现了经济学的三大心理定律,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了《通论》的理论体系。由此可见,摩尔的伦理思想对凯恩斯的经济理论的确有较大的影响。

然而,我们在肯定凯恩斯受摩尔伦理思想的启发和影响,由此为自己的经济学革新提供伦理支持的同时,也应当认识到建立在摩尔伦理思想基础上的凯恩斯经济理论的时代局限性。20 世纪初,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引起了西方社会对资本主义制度合理性的大反思,人们逐渐认识到以功利主义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并不能实现蜜蜂的寓言所描绘的繁荣景象,资本家极端的功利主义计算侵害了社会利益,导致了财富分配不均,阶级矛盾日益恶化。此时,凯恩斯对于功利主义的批判有利于缓解资本主义内部危机,有利于创造出新的经济理论,这是凯恩斯经济理论的价值所在。

篇(4)

[论文摘要]在当前物质财富迅猛增长的同时,也伴随着人文精神衰微的时代困惑。新时期推进和谐社会建设,需要以人文价值的生态文化理念贯通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共生互动、自我生长的过程,进行“伦理—经济生态”、“伦理—社会生态”的人文建构,使“义—利”相融、“德—得”相通,确立伦理—经济—社会三位一体的有机人文精神系统。

现代社会发展和繁荣的背后潜隐并伴随着“经济发展一元论”的价值陷阱(单纯追求经济高增长的指标,人居环境、精神文化生活等社会事业发展却相对滞后,“一条腿长,一条腿短”)

,同时,也遇到了“小康难题”(虽然当前全面小康建设进程加快,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面临着农民增收困难、社会事业发展滞后、资源环境压力加重、区域差距拉大等难题)。为此,在新时期,应有效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在理论研究中,经济、社会与伦理似乎是难以并存与同一的不同文化因子,是物质现实世界与精神超越世界的不同文化体现,然而,现代文明发展的基本趋势却是伦理、经济与社会共生互动并日益复归于其生态本性,这不仅是学术研究中的理论突破,同时也是现代文明困境的实践超越。“伦理”作为人类生命与生活的智慧结晶,是人文精神生态的内在依据和有机文化构成。“生态”不仅是“生物的居留场所”和“生命的存在状态”,更是一种“生存姿态”和“生活样态”,以“伦理—生态”的文化理念渗透贯通于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共生互动、自我生长过程,应当进行“伦理—经济生态”、“伦理—社会生态”的人文建构,确立伦理—经济—社会三位一体的有机人文生态系统,从而对有效抵制单纯重经济增长、科技进步,轻德性塑造、价值提升的现代文明的旧的发展模式、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社会和谐的人文价值底蕴

“冲突”与“和谐”的对立与角逐,自有人类历史以来便一直潜在或自在地存在着,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整部人类文明史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乃至人与自身相抗争的历史,同时也是消除“冲突”、追逐“和谐”的奋斗史。然而,无论如何,“和谐”,并且惟有“和谐”才是生态伦理精神或者生态社会的价值“基地”与价值“目标”。

“和谐社会”并非传统社会中原生自发的和谐有序,而是历经前现代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后加以反思并内化的社会全面发展的和谐,是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和谐,是整个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一体化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是社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同进步所构建的伦理秩序,因而,社会和谐所衍生的应当是一种公平正义、互惠互利、安定有序的自得完满境界,从而体现出对人的价值和人格的尊重。

社会和谐内蕴着与生俱来的人文价值底蕴。“人文”是一种无限可能的意义世界生成,是对自我的不断创造、突破、超越与提升,是超越于“实然”以达“应然”的价值体系的无限赋予过程,人文价值的现实体现过程实际上是伦理的实行过程,“是通过伦理化对人的动物本性和世俗生活引导、提升的过程,也是人的社会生活秩序和个体生命秩序建构的过程。”[1]是对实体性自由的境界提升;“人文精神”则是伴随着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兴起的人文主义思潮而勃发的时代精神气质,狭义的人文精神主要是为挣脱宗教神学禁欲主义羁绊而崇仰人的主体价值能动性、凸现主体人性并追求自由幸福的实现的人文关照,而今天崇尚的人文精神则是广义层面上的价值理想和文化精神,以主体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人生幸福的实现为终极依托,在真、善、美的精神境界层面提升人性,尊重人的价值与尊严,是个性的充分展现和潜在能力的充分发掘,在对现实物质世界超越与提升的基础上赋予人类以生存意义指向和生活价值旨归,是整体人类前途和命运的终极价值的理想关怀。

中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人文价值发展后劲不足的态势,经济发展与人文价值的矛盾构成中国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瓶颈”地带,单纯的经济增长指标极有可能使整个社会流于“片面发展观”的缺陷而遭遇严峻的“发展”难题,所以,重建整个社会的价值生态体系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和谐社会建设根本上应当是人文价值理念指导下的“伦理—经济生态”、“伦理—社会生态”的合理价值建构模式,是在伦理—经济—社会系统整合的有机生态体系中理解、确证并建构的一种自我生长、共生互动、良性循环并具有旺盛生命力的社会合理持续存在状态。

二、“义—利”相融的“伦理—经济生态”

中国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伦理冲动力与经济冲动力之间的紧张与游移态势,而伦理与经济的关系在伦理视域中主要体现为义、利关系。利益需要必然导致谋利的冲动,然而,和谐社会的经济建设决不是谋利本能的纯粹释放,谋利的努力应当具有价值理性的合理因子,使经济冲动成为造福社会的力量,实现义利互动。归依于社会生活秩序与个体生命秩序中的社会主体,在物质欲望冲突与矛盾过程中彰显社会“应然”的价值理念,是“义”的社会诉求。然而,经济发展最深层的根源是趋“利”的行为倾向,“义”的可贵之处恰恰在于对“利”的超越与提升,从而高扬人的生命价值与尊严。所以,义利关系的调节是伦理与经济关系调整的反映,伦理既是对人的生物本能的超越以及对过度的自然物质欲望的扬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人的生命价值尊严与生活目的意义的肯定与提升,伦理—经济的生态基础恰恰存在于人的自然本性与超越本性的和谐中,是人对自身经济行为的合理性的价值追求。“如果没有欲望及其冲突,伦理、道德就会失去其存在的根源;如果没有伦理道德的超越,没有在道德的运作中对人的自然欲望的超越,经济也就失去了其人文意义。‘义’来源于‘利’又与‘利’相对立,二者的紧张与和谐构成伦理精神的内在矛盾运动。”[2]所以,伦理—经济关系的生态整合点是“义—利”相融,伦理与经济的辩证互动构筑起了一种合理的伦理精神生态,即“伦理—经济生态”。

(一)“利”的突显与传统家族血缘伦理模式转换

美国著名学者弗兰西斯福山在其《信任——社会道德与繁荣的创造》一书中指出,中国绝大多数企业之所以不能快速发展,原因在于中国的私人企业难以摆脱家族主义的阴影,华人企业是“两头大,中间小”的马鞍型组织,国有企业和传统的家族企业作为主要的实力框架占据两头,民营企业占据中间地带,后者缘于中国传统的家族血缘伦理不轻易相信外人的倾向而力量薄弱,“在传统中国社会里,信任家庭以外的人或赋予其责任无疑是一种弱点,这在自给自足的农家里尤其明显。”[3]104从而不能将管理制度化,并且遗产的均分继承制影响财产的相对集中,制约企业的发展规模。中国社会普遍存在这种传统的家族血缘伦理情结,家国一体、由家及国是中华民族走向文明的特殊道路,“血缘”作为家的灵魂,是由家及国的出发点,更是中国人独特的“人化”起点以及安身立命的基地,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取向;“家”作为中国传统文化最深层的社会根基,既是个体生命活动的归依,又是道德人格塑造的母体,根深蒂固的家族血缘伦理情结最终跨越了基本的人际关系界限,逐渐包容涵括并渗透影响一切社会伦理关系、政治关系以及经济关系。

中国区域经济发展存在“马鞍型”现象,近年来,中国经济发展成绩的取得与改革开放30年来所构筑起来的乡镇企业模型、民营企业模型以及外向型经济模型密不可分,特别是最为普遍的家族企业模型,然而,家族血缘伦理情结使得传统家族企业发展缺乏创造力和发展魄力,企业发展固守着传统的家族观念,信任只存在于家族内部,对一切“外人”始终保持着极度的警惕和高度的戒备心,由此,企业的运作便囿于自我狭窄的小圈子,难以形成制度性的人才和技术创新体系,难以吸纳社会精英管理创新人才,难以构筑赶超型的企业内部竞争推动机制,也缺乏舆论大众的有效监督约束机制。此外,家族企业财产的均分继承制使得企业资产难以积累和积聚,极大地制约了家族企业的规模效应,难以形成国际市场竞争力。因而,“马鞍型”企业模式下的经济运作因传统家族血缘伦理的渗透因子而存在规模弱小和竞争力匮乏的弊端。新时期超越“经济发展”难题和“小康难题”,唯有实现传统家族血缘伦理的转换,诉诸社会信用和公民社会的竞争推动机制,从而推动国内企业组织模型的机制转换,形成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中国企业品牌,实现新世纪又一个跨越式发展。

(二)“义”的回归与社会资本积聚

弗兰西斯福山认为:“未来两、三代间中国大陆的平均国民所得达到目前台湾和香港的水准时,最大的问题才会冒出来。”[3]358这个充满警醒意味的“最大的问题”便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社会资本的严重匮乏。“福山预言”在分析英、美、法、德、意以及亚洲各国文化传统及经济特色的前提下,在总结发达国家现代化道路上的经验教训基础上,明确提出后发国家若以经济的单一片面增长作为现代化的唯一指数势必抛开对社会资本的倚重,而后者却往往是现代化成功的生死攸关的因素。

在福山那里,“社会资本”被界定为一个社会的成员相互信任、以组织形式进行合作的能力。美国、德国和日本以超越家族关系的“社会资本”为主,陌生人能够在共同的组织模型中彼此信任、相互协作,因而能够建立起大规模的现代化企业模式。相反,像法国、意大利、中国台湾和香港,其“社会资本”仍旧囿于传统的家族血缘,信任限于家庭内部成员之间,根深蒂固的血缘纽带造就的是缺乏市场竞争力的单个家族的小规模的企业模式。“社会资本”的获取要求社会成员普遍具有诚信可靠、踏实忠诚的美德,而纵观中国传统家族企业经济的发展,因局限于传统家族血缘伦理,当面向社会市场时就会存在社会资本脆弱甚至贬值的趋向,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经济信用危机,而这无形当中又降低了企业组织效率并提高了企业经营成本。“社会资本”是建构在普遍道德责任意识基础上的“人文精神”,社会资本的匮乏必定带来企业与社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以及企业内部的社会资源成本、社会风气成本和经济监督成本的无谓增加,实际上,这是一种人文价值和伦理精神的匮乏,所以,社会资本的积聚与“义”的回归成为弥补经济发展弊端的有效途径。

如何弥补经济信用的缺憾,及时在“小康”目标实现的过程中积聚“社会资本”,实现伦理与经济的辩证互动,成为当前亟须解决的问题。首先,需要政府管理部门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并强化法律监督机制和惩戒机制,抵制欺诈失信的市场行为,在全社会营造公正、公平、公开的制度环境氛围,引导市场行为主体明礼诚信、懂法守法、有序竞争;其次,由于传统家族血缘伦理的渗透,“社会资本”的积累和积聚面临“中空”地带,一端是强大的政府组织,另一端是原子化的个体与众多单个的家庭,中间层面空场缺位,缺乏相互信任的组织社群,无形中缩小了社会人文资本产生的空间,如此,就需要建立形式多样的沟通、协调型的社区、社团以及工会组织,培养团结、协作意识,形成互信的社会氛围,逐步克服传统狭隘的家族血缘伦理局限,积聚“社会资本”;再次,通过加强社会道德教育的形式,以一种潜移默化的方式重塑个体、集体及相互之间的诚信、公正、平等、合作、创新的德性精神,培养普遍的社会公德,超越家族意识,克服当前社会资本闲置、分散、封闭的局限。

三、“德—得”相通的“伦理—社会生态”

人文价值理念作为文化存在形态,在中国区域经济目标实施过程中不仅体现为伦理与经济达至的有机生态,同时还表现为社会伦理实体存在形态的精神价值模塑,即“伦理—社会生态”。在社会共同体的具体运作中,存在“德”与“得”的矛盾,即世俗世界与意义世界、“德”的世界与“得”的世界的冲突与对立,正确处理“得”与“德”的关系,实现“德—得”相通,不仅是伦理—社会关系的生态互动点,同时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永恒主题。“德”不仅是社会伦理与个体道德内在的道德自我建构过程,即潜在形态的“德性”,同时也是社会的道德文化品质与个体的道德行为品质,即自在形态的“品德”,内在的“德性”与“品德”的外推,必定彰显为个体与社会的道德行为,即自为形态的“德行”。“德”内在于“得”,“得”为“德”存在的内在依据,“德”的使命是透过价值的努力扬弃“得”的矛盾,从而提升“得”、升华“得”,以“德”获“得”,在“德”与“得”的辩证互动中,构建“伦理—社会生态”。

(一)“家庭—市民社会—国家”的“德—得”逻辑

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一书中,把意志自由的理念赋予人的精神自由生长的三个阶段,即抽象法、道德、伦理,三者分别位居于抽象自由、主观自由以及主观自由与客观自由相统一的辩证复归的生长层面,只有达到伦理阶段才是客观精神的生态境界,而伦理主要落实为三种社会伦理实体,即:自然社会(家庭)、市民社会与政治社会(国家)。新时期中国要实现经济、文化发展基础上的社会跨越式发展,有必要探寻三种伦理实体的“德—得”逻辑。

黑格尔在辩证法中分析认为,家庭是自然的伦理实体,是“直接的和自然的伦理精神”,是“神圣性和义务的渊源”,“作为精神的直接实体性的家庭,以爱为其规定,而爱是精神对自身统一的感觉。”[4]175“爱”的本质是“意识到我和别一个人的统一,使我不专为自己而孤立起来”,“但爱是感觉,即具有自然形式的伦理”[4]175。因此,家庭是以爱和感觉为基础的自我与他人相统一的伦理精神,是“直接的和自然的”和谐再现,我在他人身上找到自己,得到他人承认,反之亦如此,这便是家庭的主观性方面;但同时,家庭以财产等外在的定在确证自己的存在,这是家庭存在的客观方面,于是,家庭由主观的爱与客观的经济归属确证其伦理的存在,其中,“爱”是家庭维系的根基和纽带,而客观的财产契约关系并非家庭的本质确证。因此,在自然的伦理实体“家庭”内部,伦理精神是自然统一的。

市民社会在黑格尔的体系中被界定为“差别的阶段”,是“结合在家庭的统一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从概念中分离出来而成为独立的实在性”[4]195,通过社会教育的环节,家庭中的子女长大并逐渐脱离家庭融入社会,在社会中依靠社会契约建立组织关系,逐渐具备自身独立的法律人格,成为自由的定在。随着家庭的解体,便出现众多个别性的人和多样性的个别需要,市民社会由不同的需要构成的需要的体系来建构,从而成为个人利益的战场,即面“得”而居。这种状态极易剥去温情脉脉的面纱而再现一种自然本能的状态,于是,市场经济运作下的社会实体成为硬性契约中的枢纽,利益至上的理念引导又容易造成对自身责任和义务的忽视乃至道德的缺位,所以需要法律、警察、同业公会与私法的约束。实际上,市民社会殊性与普遍性是并行不悖的,个人要获取自身利益实现自身目的,必须以其他人或整体的存在为生存与发展的依托,在“普遍”中获得真实,“我在促进我的目的的同时,也促进了普遍物,而普遍物反过来又促进了我的目的”[4]199,个体与整体的共生发展构成市民社会存在的前提。所以,“得”的满足不仅应当透过他人和共同体的中介,而且要透过“德”的努力,努力建构“德—得”相通的逻辑进路。

家庭和市民社会在伦理阶段继续向前提升,便到了国家阶段,“国家又是它们的内在目的,国家的力量在于它的普遍的最终目的和个人的特殊利益的统一,即个人对国家尽多少义务,同时也就享有多少权利。”[4]261国家作为最高的伦理实体,融特殊与普遍、权利与义务为一体,个体作为社会公民在为社会尽义务的同时,他自身的人身、财产、福利以及作为实体性的本质得到了保护和满足,在为国家伦理实体尽义务的过程中再现了自身的生命和生活的价值,在融入实体中体会到归依的幸福,从而达到个体至高境界的自由,实现“德”与“得”的辩证为一。因此,作为价值理想,“德—得”相通的价值原理及其价值合理性历经家庭—市民社会—国家伦理实体的自然演进,最后必须透过政治的努力,在政治社会(国家)中才能够获得现实性,彰显伦理—社会关系的生态合理性。

(二)“德—得”相通的伦理精神与实践落实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初期,整个社会在发展经济、开拓市场的理念指导下形成了注重自然科学知识的教育模式,从而导致了自然科学兴盛、人文主义德性教育备受冷落,整体社会陷入经济发展“一元论”的泥沼。因此,实现“德—得”相通与生态互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

“德—得”相通的伦理精神在逻辑演化的理路中具有深厚的结构性内涵。首先,“得”必须“德”,“德”是“得”的价值前提和原则规范,以“德”谋“得”是基础性的理论前提;其次,“德”必然“得”,坚定的道德价值信念应当成为市场经济运作的实践依据,从而正相契合了中国传统思想的“善恶因果律”;再次,“德”就是“得”,“得”就是“德”,这种德得观,与“利在义中”、“义中有利”的价值取向实现了内在的统一与一致。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时代背景下,应当对接社会伦理道德的“教育—管理—实践”的生态链条,实现“德”与“得”的生态互动与价值整合。道德理论教育必须与道德管理相结合,这是内在自律意识与外在他律约束共生互动理念的体现。道德管理的滞后性势必削弱道德教育的成效,要科学合理地落实道德教育的成果,形成守信、团结、文明的社会氛围,就应当重视道德约束管理的环节,采用行政、经济、法律的手段对违反道德的行为进行制约规避。同时,道德教育与道德管理的合理运作,最终要透过思想的熏陶渗透落实于普通大众的道德实践,实现道德的“教育—管理—实践”的生态链条的合理对接。

[参考文献]

[1]樊浩.中国伦理精神的现代建构[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7:295.

[2]樊浩.伦理精神的价值生态[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242\|243.

篇(5)

关键词: 自然价值 GDP主义 低碳经济

“自然价值”是为了应对生态危机而提出的新经济学念。20世纪中叶,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短缺成为威胁人类生存的全球性问题。在思考这个问题时,学术界提出“自然价值”的概念,并试图以它为基础建构一种新的经济学。

一、现代经济学否认自然价值

虽然东西方现代经济学的出发点不一样.但都认为自然资源是没有经济价值的。这是现代生态问题和社会问题产生的一个理论根源。西方社会认为,自然资源是无限的,人类对它的使用非常方便.唾手可得.几乎不用费什么力气,因而是没有经济价值的.它的使用不计入成本、无须付费。东方社会则依据自然资源不是人类劳动的产品,认为它作为未经劳动作用的天然存在物,是没有经济价值的,它的使用同样可以不计入成本、无须付费。因此,东西方社会的经济活动.都认为自然资源没有经济价值,人们对它的使用时大自然的恩赐.自然资源作为大自然的“赠品”,对它的使用从来都是不用付费的。

依据这种理论,社会物质生产采用一种简便的生产方式。它的模式是:“资源—产品—废物”。这是一种线性非循环的生产方式.以排放大量废物为特征。据有关资料显示,投入生产过程的资源只有约10%转变为产品,其余90%都作为废物排放掉了。因为它的前提示“自然资源没有价值,对它的消耗可以不计入成本,无须付费”。在否认自然价值的前提下,采用最简便、排放大量废物的生产工艺,这是现代生态危机的直接根源。

在人类经济活动中,由于认为自然资源没有经济价值,把它作为大自然的赠品,你可以开发利用,我也可以开发利用,实际上是你可以掠夺,我也可以掠夺.都无须付出代价,结果鼓励了资源的掠夺、浪费和滥用,从而导致资源枯竭和破坏,资源短缺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严重因素。哈丁把这种现象称为“公有的悲剧。他形象地把地球比作公有草地,大家竞相在这里放牧,为了增加自己畜产品的收入,都拼命增加牛羊的头数,但是所有的人都不对恢复草地进行投资,由于长期的过度放牧,最后完全毁了这块草地。这是公有草地的悲剧。

这足否认自然价值的悲剧。

二、关于“自然价值”问题的思考

为了避免这一悲剧,学术界开始了关于自然界经济价值问题的思考,认为需要肯定自然价值.为自然资源消耗制定价格,实行付费使用自然资源的经济政策。

英国皇家学会会员、经济学家阿伦•康特尔认为,自然资源有经济价值,“必须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给资源制定价格,以便限制消费和给予保护”。

美国学者安德森发表《改善环境的经济动力》(1977)一书认为,需要为资源制定价格,在经济系统中的市场功能正常运行时,每种资源应用的价格等于生产该种资源所消耗的资源的价值。

贾里尼在《关于财富和福利的对话》(1980)一书中,主张把海里的鱼的总量作为经济价值来计算。他认为,自然价值是“天赋遗产”,因为财富和福利是由自然的天赋遗产与人类努力的结合组成的。

美国学者克鲁蒂拉《自然环境经济学》(1975)一书中,把资源价值分为商品性资源价值和舒适性资源价值。

美国学者罗伯特•雷佩托发表《自然资源同样是生产性资产》(1989)一文,认为自然资源是经济资产,即生产性资产,它的价值不在于投资成本,而在于其所能产生的潜在收入。

美国学者罗尔斯顿在《生态伦理学是否存在?》(1975)一文中,提出生命和自然界是有价值的,包括它的外在价值和内在价值,人们要尊重生命和自然界,对生命和自然界讲道德。此后他发表一系列论文和著作,论证了自然价值是环境伦理学的理论基础。

中国学术界也大体同时展开有关自然界经济价值问题的讨论。笔者在《生态学中的价值概念》(1987)一文中,主张把“价值”和“功利”概念引入生态学的研究和实践,确认生命和自然界有经济价值,对自然资源和环境质量的消耗进行经济计算,并出版了《自然价值论》一书(2003)。

三、“自然价值”至今没有被现代主流经济学认可

篇(6)

(一)关于制度德育的内涵

“制度德育”的概念是杜时忠于2002年在《制度德性与制度德育》一文中正式提出的,他基于对学校德育问题的思考,认为“制度德性比个人德性更具普遍性,制度德性是个体德性的基础和前提”[1],“德育制度建设比榜样示范更重要”[2],因此,主张通过道德的制度来培养道德的个人。后有学者直接将“通过道德的制度来培育道德的个人”作为“制度德育”的定义,并认为制度德育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制度德育是重视参与性的德育;第二,制度德育是重视制度正义的德育;第三,制度德育是以制度正义为前提条件的;第四,制度德育是重视正当程序的德育;第五,制度德育是凸显德育批判功能的德育。[3]有学者还将制度德育的涵义概括为“制度是德育的资源;德育是制度性的育人活动,以制度规约德育的实施;制度具有道德教化价值,以制度德性养成个人德性”[4]。还有的学者运用属加种差定义法为制度德育下定义。他认为制度德育的邻近属概念为“德育”,即一种培养德性的活动;种差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制度规约下进行德育,二是制度德性转化为个人德性的过程。因此,“制度德育”是运用制度以及在制度所规约的环境中进行的德性培养的活动。[5]

(二)制度德育的理论基础

任何一个学术概念的出现总是以相关的理论作为基础的。同样,制度德育作为德育理论研究的新范畴,其形成也应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归纳其得以成立的理论基础主要有制度伦理学、人学、德育社会学和人的德性形成规律。制度伦理学认为,制度因内蕴一定时代的伦理道德精神,渗透着道德价值的善恶判断,对人们的价值选择和价值取向有着重要的价值导向作用。而学校制度作为具体的制度,同样内含着一定时代的教育伦理精神而具有道德教化价值。[4]的人学理论是关于人的存在和发展的学说,它认为“人的发展是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和根本目的”。而制度是人的本质的凝结,与人的发展具有密切的关联性,能否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制度合理与否的最高标准[6]。“制度是人的价值存在”,“德育制度是为了实现德育目标———发展人的德的”,“促进人的德性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德育制度的根本价值”[17]。从德育社会学的角度看,德育总是在一定制度所规约的环境下进行的,一定的学校制度规范、引导着德育,德育是一种制度性的学校教育活动。[4]从人的德性形成理论的视角看,制度是个体道德品质发展的重要因素。从发生学的角度看,“人的德性形成规律,即他律-自律-自觉的发展过程。”[8]因此,德育应以此为依据,以他律作为德育的逻辑起点,他律性阶段的德育应体现强制性和引导性。

(三)制度的德育价值研究

已有研究中,学者们认为制度的德育资源主要包括价值资源和经济资源。一方面,制度是德育的环境支持,社会制度、学校制度和学校德育制度都是德育的价值资源。其一,社会制度的伦理精神影响着德育的环境;其二,学校制度为学校德育提供道德风尚的支持;其三,学校德育制度为德育的开展构建和谐的教育往环境[9]。另一方面,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进行分析,制度对于降低德育的“交易费用”、规限德育的公益性以及支持德育变革具有重要价值意义。合理的制度对于德育是一种“经济学”意义上的资源,能支持学校德育的变革与发展[10]。杜时忠教授则从学校制度的角度具体地阐述“制度是教育资源”[11]。首先,学校制度为学生提出了明确的行为规范要求,成为学生道德知识的重要来源。其次,学校制度为学生规定了特定的价值导向,隐性影响学生的道德养成。再次,学校制度为学生建构合理、有序的学校环境,保护学生的健康成长。

(四)制度德育的实现方式研究

制度德育何以实现,制度何以育德,这是制度德育理论的探讨的重点之一。有些学者借鉴玛丽•道格拉斯关于制度思维的观点来探讨制度是如何作用于德育的。他们认为制度有自己的思维方式,而且这种思维可以进入人的思维,在一定的情况下可以代替人的思维。制度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影响人的行为:一种是直接的方式,即通过调节人的行为来影响人的观念,即把社会核心价值观以强制性的条例、规定、规则的形式确定下来,以此来规范和指引人的行为;另一种是间接的方式,即通过制度中蕴含的伦理精神和价值意义来影响人的观念,引导人将这些伦理精神和价值意义内化,进而对自己的行为加以自律。这两种方式相辅相成、互相协调,共同引导着人的行为朝积极方向发展。[12]杜时忠则从制度德育这一理论如何真正实现的宏观角度来谈的,他认为制度育德的实现有三步曲:首先,在观念上,要认识到制度的育人作用,承认正制度的育德功能;第二步,实现学校教育制度改造,即对现行学校制度进行批判性审视,建构公平正义、民主平等、自由发展的学校教育制度;第三步,把有形的具体的学校制度化为学校生活方式,通过学校制度生活来培养学生品德。[11]

(五)制度德育的机制研究

制度德育的机制问题仍处于初步探索阶段,目前就只有两篇硕士论文对其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即武汉理工大学卢楠楠的《制度德育》和上海师范大学尹黎的《制度德育的机制研究》。卢楠楠认为“制度德育机制是指制度德育运行过程中各构成要素由于某种机理形成的因果联系和运转方式。它要研究制度德育运行过程中的各个侧面和层次的整体性的功能及其规律,包括其运行所依据的原理和原则,运行过程的状况即运行中各个部分之间的交互作用以及和制度德育系统之外的其他系统之间的交互作用等等。”[8]同时指出目标性、规律性、整合性和能动性是制度德育机制的主要特征。而尹黎认为制度德育机制的结构包括预期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认同机制四个方面,通过深化制度德育的理念、优化制度的道德建设、发挥制度教化的功效、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重视制度环境的建设等可以优化我国制度德育机制。[5]

二、制度德育的实践研究

已有的实践研究主要集中于对学校制度、学校德育制度的德性方面的考察。1.对学校德育制度的现状调查。如刘超良的《学校德育制度现状的调查分析》[13]和蔡佳辰的《我国学校德育制度问题反思与探讨》[14]都是从制度的制定、执行和实效等方面剖析了目前我国学校德育制度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成因分析,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2.对学校制度的德性考察。刘任丰的硕士论文《学校制度的道德审视及其改造》与博士论文《学校制度的个案研究》都是基于对学校制度的实地考察来寻求学校制度的德性变革。其硕士论文是通过深入某中学,对其学校制度进行了道德审视,分析了学校制度在其制定、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而分析了学校制度缺陷对德育的负面影响,据此为学校制度德性的改造提出合理化建议。[15]其博士论文则进一步采用质的研究方法,深入到一所民办中学进行实地考察,从制度的角度来思考学校德育问题,揭示学校制度的状况,分析学校制度的过程、机制及其对学校德育的影响,为人们反思当前学校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改造学校制度以便更好地发挥其德育功能提供有价值的启示。[16]此外,还有学者通过深入实体学校进行调研,观察实际的学校制度生活,发现当前的学校制度生活存在主体的单极化、空间的边界扩展、目的的工具化以及调控因素的疲软等异化问题,然后寻找其背后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学校制度生活的重建策略。[17]

三、对已有研究的述评及展望

从上述已有的研究成果可看,制度德育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研究数量总体不多、注重理论的探索以及实践研究不足。

(一)制度德育研究总体不足

制度德育研究从提出到今天已有十多年,然而从发表的文献篇数上看,相对过少,一共55篇。但值得一提的是,制度德育的研究从提出至今从未间断过,且近年的数量有明显增加趋势(如下图所示)。可见,制度德育研究已逐渐引起关注,“逐步得到了教育理论界同仁的认同与共鸣”[18]。

(二)注重理论探索

从上述制度德育的研究成果来看,已有的研究明显注重理论构建,着重对制度与德育的关系、制度德育的内涵、制度的德育价值以及制度德育何以实现等问题的分析,集中于对制度德育的必要性、可成立性以及可行性的探讨。但这些问题也只是从道德哲学和制度伦理学的角度作了初步的探讨,缺乏系统的社会历史考察。此外,制度于学校德育的作用,已有的研究主要以学校德育制度为研究视角,对于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法律制度以及学校内其他各种制度形式对学校德育的作用涉及不多,且个体道德形成的社会机制和心理机制及其受制度影响及影响程度的研究尚未起步,亟待加强。

(三)实践研究严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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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综合医学模式的演变,医疗矛盾逐步由“技术型”向“服务型”转化,许多新的医学伦理问题应运而生,医学伦理学越来越受到各国医学教育界的关注。

【Abstract】Synthesizes the medicine pattern along with the biomedicine pattern to the biological-psychology-society the evolution, the medical service is contradictory gradually by “the technology” to “the service” the transformation, many new medicine ethics question arises at the historic moment, medicine ethics more and more receives the various countries’ medicine educational circles the attention.

【Key words】Medicine ethics; Education; Present situation; Countermeasure

随着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综合医学模式的演变,医疗矛盾逐步由“技术型”向“服务型”转化,许多新的医学伦理问题应运而生,医学伦理学越来越受到各国医学教育界的关注。

1 医学伦理学教学现状

1.1 我们不能不清醒地认识到,与世界上很多国家相比较,我们的医学伦理教育从内容到形式,从理论到实践都存在着许多问题与不足。目前,在美国、法国、英国、日本等国家已经进行了多年系统稳定的医学伦理学教学。在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各年级医学生中均开设医学伦理学课程,并进行跨学科教学。教学基本上围绕当前医学领域的重点热点伦理问题进行,如医学实践中知情同意、人体实验、脑死亡、稀有资源分配等。哈佛大学医学院对医学伦理学采取以问题为基础进行跨学科的教学方法,组织学生对医学伦理问题从不同角度、不同学科进行研究和探讨,并邀请不同学科的专家参加,例如邀请临床医学专家、基础医学专家、社会学家、哲学家、心理学家、行为科学家等[1]。

我国则多以开设医学伦理学课堂教学为主,进行其他教学模式的学校还很少,教学模式还有待完善。仅在少数医学院校的医学伦理学教学中,采取了对重点热点问题进行讨论,课题调研的形式。比如哈尔滨医科大学,其在上世纪末已经开始采取这种课题调研讨论的教学形式,取得了一定的教学效果[2]。但是目前国内对这些模式还缺乏系统的研究,也没有很好的推广。

1.2 对医学伦理学重要性的认识不足。

医学伦理学在医学教育中的地位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才导致目前我国医学院校医学伦理学课时严重偏少的现状。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大部分医学院校在第五学期开设医学伦理学或在政治课中开设医德课,总课时约为30学时,不及美国、日本等国家同类课程学时总数的1/5。在如此有限的时间内,不大可能指望学生对医德范畴、医德规范等有较为系统的了解,更谈不上为他们提供将理论付诸实践的机会了。

2002年2月,国际医学教育学会公布了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最低基本要求,包括医学教育的7个基本方面:职业价值、态度、行为和伦理,医学科学基础知识,临床技能,沟通技能,群体健康和卫生系统,信息管理,批判性思维和研究。[3]这一标准阐述了医学院校毕业生必须具备的一系列基础核心能力,从中可以看到,医学伦理学和医德教育在医学生综合素质中占有重要地位。

1.3 授课形式单调是我国医学伦理学教学中亟待改革的又一弊端。

目前医学伦理学教学中通行的是单纯由教师讲授的方法。限于学时,教师较少考虑,也无从考虑实际效果。这种“布道式”的教学方式,很难引起学生对医学伦理学的兴趣,更不用说掌握指导他们终身职业生涯的伦理准则与规范了。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美国医学院该门课程的教学形式显得生动活泼。其中最常见的是各种形式的讨论和以病例为基础的教学模式。日本的医学伦理学课程则主要由相关临床教研室的教授主讲及让学生参加病区实习的形式来予以实施,注重培养学生判断医疗实践中发生伦理问题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加拿大的医学伦理学课程大多采用案例教学法和以问题为基础的教学方法。

1.4 如何让医学伦理学的教学内容更系统、更稳定、更具时代性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医学伦理教育的教学内容也同样受到了严峻的挑战。众所周知,任何一种道德理论或伦理学说,都是有其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背景。随着经济改革在我国城乡相继取得巨大成功,人们开始对医疗卫生保健行业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新的医学模式要求医务人员不仅应具备精湛的医术,而且要求他们能自觉尊重生命价值,在努力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的同时,还要深谙伦理学、心理学等人文科学知识。所以原有的教学内容自然跟不上时代的需要,而即使是已经更

新的教材内容,也会因为目前新的伦理学问题的层出不穷而同样有了时代的局限性。传统的医学伦理学考核形式,主要以考场笔试(闭卷或开卷)以及论文撰写常见。前者强调的是书本理论知识的检测,特别是闭卷形式。开卷形式虽然有一定的开放,但总之都是以理论知识考核为主,与传统课堂授课形式相适合。这种考核方式容易流于形式,不能真正考查到学生学习医学伦理学课程后的思想观念以及伦理决策能力上的变化,也不能真正鼓励学生学习医学伦理学的主动性。后者虽强调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有助于学生自我能力的培养,相比较应该是一种进步。但是仍然还有不足之处:没有贴近临床和实践,学生的任务仅仅是在完成论文,所以相关材料可以不必从实践中获得,减少了伦理学的实践机会;论文撰写相对简单,教师的指导成分相对较少,实用性不足。因为以上这些因素,所以目前的医学伦理学考核方式难以引起学生学习的兴趣和迫切感,那么进行医学伦理学考核制度的改革就更加势在必行。

2 医学伦理学教学的对策

2.1 加强国际合作,提高中国医学伦理学的教学水平。医学伦理学的发展和医学科学的发展密不可分,一种新的医学科技的发展,必然引起相应的伦理学的方法论等多种角度,深入研究高等学校教学方法,使我们的教学在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启迪学生创造性思维以及培养学生表达思想、交流观点的能力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4]。此外,对学生的成绩考核,要考虑改变以理论考试为主的形式,积极尝试多种考核方式,使考试内容注重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分析一些具体问题。

2.2 创新教学内容。

自1982年以来,我国高等和中等医学院校和医疗部门陆续开设了医学伦理学课程,从事医学伦理学教育和研究工作,先后编写了许多版本的医学伦理学教材。这些教材的出现,对于医学伦理学的教学研究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21世纪是生命与健康科学发展的世纪,因此医学伦理学内容体系“应以义务论为主线,将价值论、公益论贯穿其中,既反映传统医德精华,又突出生命与健康主要内容,并包括哲学、伦理学、心理学、社会学、美学等相关学科进行理论与实践的论证。既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又能帮助医学生和医务工作者解决在学习和医疗实践中的各种伦理问题。其具体内容应突出科学性、系统性、规范性和实践性的统一”。[5]

2.3 改革教学方式。

教师讲授不应该是医学伦理课唯一的教学方式。我们应该借鉴国外一些比较好的教学方法,依据我国的国情和目前医德医风的现状,摸索出有自己特色的教学模式。在方法上,我们应改单调乏味的说教为多种形式并举。可以尝试用师生对话、小组讨论、专题讨论的形式。在医学伦理学教学过程中,“应特别重视选择与应用正反典型事例进行伦理分析,这对于帮助医学生和医务工作者加深对医疗实践中所遇到的伦理纷争的理解,提高医学行为分析判断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实践证明,这种教学方法效果好,深受大家欢迎”。[6]同时还“应重视对启发式、讲授法、多媒体教学法、考评法等方法的应用,不断提高医学伦理学教育教学质量”。

2.4 加强师资培养,提高教学水平。

为解决师资队伍发展滞后的现状,首先,应尽快成立医学伦理学教研室,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的、专兼结合的教学队伍。其办法:一是建立专门教学研究机构,配备专门从事医学伦理学教育的人员,尤其重视选拔有培养前途的硕士生、博士生。二是以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教育委员会名义举办全国性医学伦理学师资培训班和专题研讨班,2004年8月在广州举办的全国医学伦理学教育培训班,受到有关部门和与会者的好评。同时,各省市医学伦理学会也应定期召开医学伦理学教育会,不断培养医学伦理学队伍,还应选派有培养前途的年轻教师出国作访问学者进修学习,从而达到提高医学伦理学师资队伍素质的目的。

2.5 完善并规范人文教育体制。目前我国医学伦理学教育体制不够完善,同时还尚无相应的规范。

全国仅有医学伦理学会及教育等专业委员会,而各省市没有相应的专门机构,也缺乏统一和明确的要求。虽然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在课程建设上把医学伦理学列入教育计划,但全国医药院校缺乏统一的安排。有的院校成立了医学伦理学教研室,但大多数院校是在社科部或德育教研室中成立一个小组,教材不够统一,教育与研究相脱节等。我们认为,必须制定统一的计划和提出明确的要求,“把医学伦理学作为整个医学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教育卫生主管部门的议事日程,列入教育计划,作为必修课程开设,作为精品课程和重点学科来建设”。[7]同时要大力开展医学伦理学的教育研究,定期召开地区和全国性医学伦理学教育研究会,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依靠全体医学伦理学教育工作者和理论界、医学界的同仁,共同为建设符合国情的医学伦理学理论及教育体系而努力。

参考文献

1 伍天章.以教学内容改革为突破口,加强医学伦理学教材建设.中国医学伦理学[J]2001,(1)34~35

2 曾钊新、李建华.道德心理学[M].长沙:中南大学出版社2002,134

3 伍天章.以教学内容改革为突破口,加强医学伦理学教材建设.中国医学伦理学[J] 2001,(1)34~35

4 李传俊、李本富.医学伦理学案例教学的实践与评价.医学教育[J]1995,(2)9~11

5 张金忠.关于医学伦理学教学方法、效果的讨论.中国医学伦理学[J]1999,(3)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