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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戏曲文化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戏曲茶楼在性质上属于茶楼或茶馆的一种类型,它是把民间的戏曲文化与茶文化结合起来,让客人在饮茶的同时欣赏戏曲表演,在中国已有上千年的历史了,但也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早在宋代,民间艺术就进入了茶馆,有艺人、艺伎在茶馆吹拉弹唱,地方戏曲也常在那里表演。清代中叶以后,说唱艺术已经成为茶馆的一项主营业务。但是在这一时期,此类茶馆的主营业务依然是饮茶,只收茶和茶点的钱,戏曲虽然在茶馆兴盛,但也不过是其附庸之物。二十世纪上半叶,戏曲和茶馆的关系发生了变化,一些茶园、茶馆成了戏园的代名词,是人们丰富自身精神生活的重要场所。当时有许多名伶在茶馆献艺,吸引了众多茶客和票友,如在当时作为河南省会的开封市,就有着许多茶园以戏曲表演为主。此时这些茶馆的主营业务已经不再是茶,而是戏曲大餐了。当代,“戏曲茶楼”或“戏曲茶馆”已经成为一个专有名词,一目了然地揭示出这一类型的茶馆是以戏曲表演为主体、饮茶为辅助的。茶客来到戏曲茶楼不为饮茶,不为谈事,只是为了在此听上几段自己喜爱的戏曲。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物质生活丰富之余,必定会寻求精神家园的满足。戏曲作为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生活积淀,在民间拥有着一大批忠实的观众。在河南本土,无论在乡村还是在城市,都常常能听到一些戏迷饶有兴致地在农家小院或者公园唱着戏曲,且周围必定会有许多人观看聆听。这也就说明了传统地方戏曲不仅在农村而且在城市依然有强大的市场。然而,城市不比农村可以接连好几天在一个空旷的地方搭台唱大戏,加之其是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生活节奏较快,故居住在城市的戏迷们需要一个固定的场所来观看戏曲表演。所以,20世纪90年代之后,大大小小的戏曲茶楼、茶座便如雨后春笋般在中国的城市中应运而生,满足了城市居民精神生活的需要,开辟了戏曲传播的一个重要渠道,而郑州市作为河南这一戏曲大省的省会当然不会例外。郑州市与河南乃至全国其他城市的相比,拥有着得天独厚的地域优势和戏曲资源优势,因此也是河南省最适合开设戏曲茶楼的城市。首先,郑州市作为河南省的省会,处于中原的核心地带,凝聚了中原的文化底蕴和人文精神,最能代表河南的形象。其次,郑州市拥有丰富的剧种,数十种河南地方戏、豫剧的五大流派及其几大调都在郑州汇聚,是名副其实的“戏曲大码头”。再次,郑州市是河南省剧团和专业演员最多的城市,它拥有省市级豫剧团和曲剧团共七个,公立的戏曲学校两个,专业戏曲演员众多。最后,郑州是全国重要的交通枢纽中心之一,拥有四通八达的交通,也是旅客们的集散地和中转站,方便吸引热爱河南地方戏曲的外地人来到郑州感受本地的戏曲文化,加之郑州本地也有众多戏曲爱好者,使得郑州戏曲茶楼有着相对庞大的受众群体和市场潜力,这一点也是众多优势中最为重要的。据调查所知,郑州市第一家戏曲茶楼于1993年由一位台湾同胞开设于二七广场附近的大同宾馆,虽然只存在了短短的几个月,但它标志着郑州市的戏曲茶楼进入了开始阶段。上世纪末至本世纪初之间的七八年时间是郑州市戏曲茶楼最为兴盛的时期,先后有近百家戏曲茶楼在郑州市开设,而在2000年时,曾有五十多家并存。然而近几年戏曲茶楼却趋于平淡,不少茶楼关门歇业,还有一些在继续维持,但也只是惨淡经营,形式不容乐观。即便如此,我们也应该看到郑州的戏曲茶楼有着令人欣慰的发展前景。因为戏曲茶楼已经在郑州市扎根并形成一定的规模,成为展示河南戏曲文化一个重要的窗口,具有坚韧的生命力。据统计,目前郑州现存的戏曲茶楼有三十家左右。其中高档的约有十家,主要分布在管城区、金水区和二七区的繁华地段;中低档的在十五家左右,主要分布在中原区和惠济区这些离市中心较远的区域。高档和中低档戏曲茶楼在受众群体、内外部设置、演员、演出形态、消费形式、消费程度等方面都存在着差异。总体来说:高档的戏曲茶楼定位较高,茶客的经济实力较强,所以要选择繁华地段,打造优雅环境,这必然也导致其成为高消费场所,进而对演员的个人素养和唱功也会有较高要求,而中低档的与高档的相比就有着较大反差。郑州市戏曲茶楼主要的营业时间是晚上,而白天则处于歇业状态,这是因为戏曲茶楼作为一种富有地方文化特色的休闲娱乐场所,可以使白天忙碌的茶客们晚饭后在此得以缓解、释放。
二、郑州市戏曲茶楼的存在价值
郑州的戏曲茶楼“像郑州这个城市一样,喜行不于色,藏民而不显于市”,是河南戏曲文化的独特景观之一。河南本土戏曲在这里上演,使郑州有了自己的特色,而这一切都体现在它的优点和价值上。
第一,与剧场相比,其演出形式比较自由、灵活。剧场演出的局限性在于它并不是每天都有演出,而且每次演出的是一个固定的、完整的剧目,时间较长。这就要求观众等到演出的那一天方可观看,且每次只能看一个剧目,观众一旦到了剧场没有选择演员、剧目的权力,只能听从剧团的安排。而戏曲茶楼在演出形态和演出方式上与剧场有着较大不同。戏曲茶楼作为一种商业气息浓厚、面向市场的文化产业,满足客人需求是其最大的服务宗旨。所以,在这里茶客有自由选择的权力。他们根据点戏单点某几位演员的某几出戏,茶楼就会及时进行演出,其随机性、灵活性比较大。在这里观众每天可以在此听到几十个乃至上百个戏曲片段和各种剧种,这也正是戏曲茶楼十几年来依然坚挺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二,丰富了当下的娱乐形式,既拉近了演员与观众的关系,也给戏迷提供了一个展示的舞台。河南地方戏曲是世世代代河南人民审美心理沉淀的结晶,在中老年人群中依然备受欢迎,所以郑州市戏曲茶楼的存在正为中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和文化娱乐提供了一个得天独厚的场所。郑州的戏曲茶楼不讲求气派豪华,而是追求简单大方。茶楼的空间面积一般都不大,可容纳五十至一百人。在内部布局上,前面有一个古雅明亮的戏台,旁边坐着乐队,后面摆放十几张简单的桌椅,使客人感受到场面的温馨,近距离的观看自己喜爱的戏曲。有的演员还会走进观众与其攀谈,使得演员和观众没有在剧场时的距离感,侧面上再次加深了戏曲与民众之间的关系,真正做到了地方戏曲来源于民间以还原于民间。一些茶客本身就是戏迷,他们有时也会按捺不住,主动上台献唱,乐队也会予以伴奏,而茶楼是不会像茶客收取伴奏的费用,只要茶客高兴就好。
第三,为专业剧团演员和业余演员提供了收入来源,改善了许多演员的生活,也有利于提高演员们的演唱水平和综合素质。近两年来,河南政府出资扶持本地专业剧团发展,开展了“送戏下乡”的活动,专业演员也因此有了固定的收入。可是前些年,戏曲因受到现代流行娱乐形式的强烈冲击,一直处于一蹶不振的状态。无论是专业剧团还是业余剧团,其演出都极少有观众,许多县、市级的中小剧团因没有经费扶持,没有收入来源,演员长时间发不出工资,最终纷纷解散,其演员也失去了生活保障。而郑州的戏曲茶楼吸纳了这批演员,给这些从剧团走出的演员提供了收入来源。因为面向市场,所以必定会有竞争,这就使得演员们不断学习、锻炼、创新,以提高自己的唱功及综合素质。演员是戏曲表演的重要载体,也是重要传承者,所以,演员的综合素养得到提高,对弘扬、革新中原戏曲同样有着重大意义。
第四,代替剧场或剧院成为外来人士欣赏河南戏曲文化的一个重要窗口。豫剧在全国是第一大地方剧种,南到台湾,西到,全国十几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都有专业的豫剧剧团,无疑是河南地方戏曲的骄傲,也是河南文化的重要特色。戏歌《烩面好吃豫剧好听》开头就有这样一句词:“没看过豫剧你不能算到过河南,没吃过烩面你不能算来过中原。”在现今旅游业兴盛的形势下,拥有着豫剧和烩面两大最具河南地方色彩的旅游资源的郑州,对外来游客具备着一定的吸引力。由于当今剧场经济发展不景气以及其定时定场的局限性,已经不能及时、全面地为外来游客提供精彩的演出了,而戏曲茶楼以其独特的戏曲文化、资源优势和自由性,恰好弥补了这个缺失。来河南旅游的人们,为了欣赏最精湛的豫剧,感受河南地方戏曲的魅力,最好的选择场所就是郑州的戏曲茶楼。第五,有利于借助戏曲向大众传播重情重义、惩恶扬善的传统价值观念和历史文化常识。俗语有云:“黄土厚,黄土黄,黄土里长出了梆子腔。”中原戏曲诞生于民间,散发着浓郁的泥土气息,其对现实生活的观照和所蕴含的惩恶扬善的教化思想,都典型地体现着中原民众的审美心理和群体性格。河南戏曲无论是传统戏还是新编古装戏,都以历史题材居多。而这些脍炙人口的戏曲在郑州市的戏曲茶楼长期上演,使人听后酣畅淋漓,有着自己的善恶评判,同时也有利于普及历史知识。
[关键词]清代 《红楼梦》 接受史 女性
[中图分类号]I207.4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09)08-0135-08
一、前言
“接受”(reception)、“接受美学”(aesthetics of reception)或“接受史”(the history of literary recep-tion)的概念与方法,自上世纪80年代初起便在包括大陆与台湾在内的中文学术界广泛流行。此概念虽然是舶来品,但中国古代却不乏相类的现象。张隆溪在《文艺研究》1983年第4期发表的论文《诗无达诂》便将“诗无达诂”与“接受美学”对等起来。事实上,钱锺书的《谈艺录》补订本(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也就是将“诗无达诂”与“接受美学”互为阐释。因此,“接受”(包括“接受美学”或“接受史”――下同)的概念与方法,很快就被运用于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之中,海峡两岸红学界运用此类概念进行研究的著述亦日见增多。
清代主流社会对《红楼梦》的接受(下文简称为“红楼接受”)几乎是与《红楼梦》的面世同时进行;而清代女性对《红楼梦》的接受亦是随之而来。毋庸讳言,跟清代主流(男性)社会相比较,清代女性的红楼接受现象毕竟没那么显著,基本上是集中体现在红楼题咏方面,其他如红楼绘画、续书、戏曲,目前所存者甚为少见。尽管如此,红楼接受在清代女性社会与文学创作中所产生的影响却是不可忽视的。然而,或许因清代女性的红楼接受现象不够显著,学术界的相关研究也一直颇为不活跃,直到上世纪90年代之后,海峡两岸红学界才不约而同对这一领域展开讨论。大体上说,有关讨论除了涵盖面较广泛的专论外,亦集中在题咏、绘画、续书、戏曲四个方面。据此,本文择其间有代表性者(史料及具特殊意义的论著不受此时间限制)进行评述,并由此对若干议题作进一步申论。
二、清代女性红楼接受专论
所谓“专论”,指从较宽泛的角度,对清代女性的红楼接受现象进行专门探讨的论文。这类专门讨论清代女性红楼接受的论文颇为匮乏,大抵只有如下几篇。
吴静盈的《清代闺阁红学初探――以西林春、周绮为对象》(台北《文与哲》第6期[2005年])认为,在红学世界里,以“闺阁”身份体验红楼精神并诉诸笔墨者自当不少。因此,该文从闺阁的角度出发。择取西林春与周绮二才女为对象,探讨清代闺秀的阅读反应。结果显示,作为满清贵族的西林春远比身为汉人文士妻的周绮有更多发挥的空间及女性意识。但同具才女特质的她们,在阅读红楼之后,均以其纤敏的心思与审美的眼光缔造出迥异于传统文士的闺阁红学。吴艳玲的《清后期女性文学创作题材与(红楼梦)的影响》(北京《红楼梦学刊》2006年第5辑)则认为,清后期之所以成为女性文学史上小说、戏曲和诗词创作的丰收期,与《红楼梦》丰富的文本内容有莫大关联。受到《红楼梦》创作原则的影响,顾春等女性小说家把艺术创作的镜头对准了自己身边的世界;吴兰征等女性戏曲家把艺术描写的重心转入到对人物内心世界的描摹;在《红楼梦》诗性文本及其带有浓厚女性意识诗词的影响下,清后期女性诗词的创作在题材开掘上也取得了诸多进展。詹颂的《论清代女性的(红楼梦)评论》(北京《红楼梦学刊》2006年第6辑)专注于对清代女性题咏《红楼梦》的诗词作品、讨论《红楼梦》的书启,以及《红楼梦》续书所作的序等进行研究,探讨女性评红活动的特征及其所论析的问题,并进而指出清代女性的《红楼梦》评论是女性文学批评的新创获。刘舒曼的《应是
上述论文,大抵以“接受”(过程与方式)为聚焦,以文化/历史为探讨场域,将红学研究与性别研究勾连起来。在清代女性红楼接受研究普遍不受重视的情形下,这些论文对清代女性红楼接受与诠释的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弥足珍贵;其学术贡献甚为值得肯定,亦相当具有参考价值。然而,关于清代女性红楼接受的历史、时代乃至性别的深层意涵,仍有进一步发掘的空间。而关于清代女性红楼接受在整个红学研究史中的定位,这些论文亦尚未能给予明确阐述。
三、清代女性红楼题咏之研究
作为一种传统的鉴赏和批评形式,红楼题咏几乎是伴随着《红楼梦》的面世而出现。题咏者上至达官贵人,下至三教九流,几乎包括了社会各阶级,阶层的人。所题咏/评论者,既有《红楼梦》的题旨,更有《红楼梦》中众多的人物(尤其是女性)形象,亦不乏关涉章法技巧乃至索隐考证的范畴。这些题咏之作,可说是诗词形式的咏红专论,反映出读者,批评者的思想意识与批评旨趣,从而亦能由此考察特定时期社会大众对《红楼梦》所持的态度和见解;另一方面,历来众多的题咏作品也是研究红楼接受众多现象的重要资料。《红楼梦》的题咏之多,亦为其他古典小说所望尘莫及。一粟编《红楼梦卷》(台北:里仁书局1981年版)所收录的乾隆末年至民国初年题咏之作就有70余人,约上千首。如果把有关《红楼梦》的续书、戏曲、专书、诗词等的卷首题词,以及追和《红楼梦》原作的诗词包括在内,其数字更可翻几倍。由此可见人们以谈红品红为雅韵的风气及盛况。
然而,历来对红楼题咏进行专题研究的论述并不多,尤其是在对红学流派作划分时,往往不将“题咏”视为其中一“派”。近年来,却出现一些学者对红楼题咏进行深入探讨,并尝试将之归类为红学中一派。如赵建忠的《题咏派红学的缘起、衍化及价值新估》(南京《明清小说研究》2005年第3期)、《早期题咏派作品涉及的红学文献及相关资料的辨析》(丹东《辽东学院学报》第9卷第1期[2007年])
二文,着意为红学“题咏派”正名,强调题咏派在红学研究史中的重要作用与意义,因此对早期题咏派的作品进行颇为严谨、细致且深入的梳理辨析工作。这对读者/研究者在了解、掌握咏红诗对《红楼梦》接受的时代、历史及文化的背景与意义,有相当大的帮助。
清代女性的红楼题咏颇盛,在现有资料中可知的题咏者有范淑、熊琏、宋鸣琼、张问端、丁采芝、钱守璞、郑兰孙、吴藻、沈善宝、金逸、孙采芙、胡慧珠、胡瑞珠、赵智珠、孙荪意、汪淑娟、归真道人、张秀端、周绮、王猗琴、王素琴、莫惟贤、李娱、扈斯哈里氏、胡寿萱、姜云裳、徐畹兰、刘玉华、徐意、王纫佩、吴兰征等,其所题咏、评论者,既有《红楼梦》的题旨及书中众多人物(尤其是女性)形象,还更涉足绘画、戏曲等红楼接受现象的范畴。尽管如此,有关清代女性题咏的相关研究却甚为缺乏,尤其是聚焦于清代女性题咏的专题论述,仅有如下二文。
傅天所撰《咏红诗略谈》虽谓“略谈”,却颇为精详,全文长达57页,以“上”、“中”、“下”分载于三辑《红楼梦学刊》(1995年第3辑、1996年第3辑、2003年第4辑)。作者将这类题咏红楼的诗。归于“旧红学”范畴的“题咏派”。认为以诗歌形式论《红楼梦》,是红学史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作者对清中叶至民国初的红楼题咏诗进行了颇为全面的钩沉梳爬并论述分析。难能可贵的是,作者在《咏红诗略谈》[下],以11页的篇幅,论析了自乾嘉至光绪年间的女性诗人的咏红诗。这篇长文,无疑为清代女性红楼接受研究提供了十分珍贵的参考资料,虽然有关清代女性诗人咏红诗的部分因史料严重匮乏而论述较为简略,但也仍能给人以诸多重要的启发。邓丹的《新发现的吴兰征12首咏红诗》(北京《红楼梦学刊》2008年第1辑)着重介绍新发现的清代红楼戏女作家吴兰征的12首咏红诗,认为这些写于程高本《红楼梦》问世不久的诗作,除了对小说原著主要人物评论外,还对原著的创作意旨进行思考,是早期闺阁红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有助于对吴氏红楼戏《绛蘅秋》的理解与评价。
上述论文基本上皆着眼于对咏红诗文本的内容分析,未能在社会、文化,乃至性别等意义上进行更为深入的发掘与论述。
四、清代女性红楼绘画之研究
乾隆末年所面世的《红楼梦》程甲本与程乙本便已配有较为粗糙的插图,稍后面世的几种评点本也多配有类似的插图,尤其是道光十二年(1832)刊出的王雪香评本《红楼梦》的插图更有64幅之多。这些《红楼梦》绘画,与《红楼梦》原著的文字相对,可视为是对《红楼梦》原著的接受。它们既保留了对原著的忠实摹写,亦体现为对其情节、乃至题旨的二度创作。于是,其本身与原著构成了一种对话关系,丰富、加深了对原著的理解,成为红学(尤其是红楼接受)研究中极为重要的形象化资料。
王月华的《清代红楼梦绣像研究》(台南:成功大学历史语言研究所1991年硕士论文)、周伟平的《论改琦(红楼梦图咏)》(舟山《浙江海洋学院学报》第25卷第2期[2008年])、林佳幸的《改琦(红楼梦图咏)之研究》(台北:台湾师范大学美术学系2004年硕士论文)、黄美惠的《(红楼梦)绣像图咏》[上下](台北《中国语文》2006年3月[585期],4月[586期])、张雯的《清代杨柳青(红楼梦)年画对原著的“误读”与“再诠释”》(北京《荣宝斋》2007年第2期)、葛英颖的《孙温绘全本(红楼梦)与同类绘本的比较研究》(长春《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第20卷第2期[2008年])等论述,或探讨历史流变,或比较价值影响,或分析艺术成就,皆对清代《红楼梦》图像研究有不同程度的不可忽视的贡献。然而。这些著述对于清代女性的绘画却未曾论及。
虽然清代女性的红楼绘图不多,但亦有不可忽视者。如徐宝篆(1810-1885)的《红楼梦人物画》册页32幅。徐宝篆,字湘君,号湘雯、武原女史。善绘仕女,衣褶发饰,精细绝伦,作《红楼梦人物画》,将《红楼梦》中贾宝玉及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30多位女性人物入画。其夫李修易亦善画,工山水,间为宝篆所画美人像补景,为合锦图。其受业女弟子黄钰亦有作《红楼梦画册》12幅。
关于徐宝篆及其红楼绘图,红学界尚未能给予充分重视,至今大概只有近30年前徐恭时《湘云犹是醉憨眠――记清代女画家徐湘雯(红楼梦人物画)》(北京《红楼梦研究集刊》第4辑[1980年])为专题讨论。但因徐文篇幅有限(约3000字),且不少篇幅用于介绍发现该画的过程,对徐宝篆及其画本身的介绍及分析颇为不足。因此,对于徐宝篆及其红楼绘图的思考与研究应仍有进一步开拓之可能及必要,特别是其红楼绘图与《红楼梦》文本的关系、在清代《红楼梦》绘图史及清代女性对红楼梦的接受史等方面更值得关注。
王树村的《民间珍品――图说红楼梦》(台北:东大图书公司1996年版)一书,不仅汇集了大量清代(为主)至民国的红楼绘图,还在“序”及“绪言”部分对红楼绘图的历史、种类、特色、意义、价值等进行了颇为全面且深入的论析。全书主体分为“民间年画”、“诗笺、笺谱”、“彩线刺绣”、“灯屏、窗画”、“绣像画谱”、“连环画册”等六部分,每一部分前面都有较详尽的说明介绍,而每一帧画图也都有简略的解说。因此,这部著作是我们在研究清代红楼绘图与女性红楼接受关系时所不可或缺的参考数据。其中“红楼梦十二金钗”、“黛玉葬花”、“宝钗扑蝶”、“媳姬将军”、“牡丹亭艳曲警芳心”等绘图可与女性的红楼题咏互为发明,浣香女史的“巧姐纺绩”更是难得一见的女性红楼绘图佳作。
五、清代女性红楼续书之研究
目前红学界的主流意见,基本认同《红楼梦》后四十回非曹雪芹原作而是续作。所谓“续作”,事实上就是一种对原作的接受而产生的再度创作。换言之,红楼续书是红楼接受的特殊形式,也是文本形态上最接近“原产品”的“新产品”。《红楼梦》问世后的二百年间所产生的续书数量惊人,尤以嘉庆初年至光绪二年(1796-1876)的12种续书最为引人瞩目。因此,清代红楼接受研究中,红楼续书始终是热点之一。然而,清代女性的红楼续书颇为匮乏,现今存书者大致只有顾太清的《红楼梦影》。或许正是如此,尽管近年来女性研究兴起,海峡两岸的红学界对清代女性的红楼续书现象并未能给予重视,有关论述并不多见。
张菊玲的《中国第一位女小说家西林太清的(红楼梦影)》(北京《民族文学研究》1997年第2期)是较早探讨清代女性红楼续书的论文。该文从太清好友沈善宝的序人手分析,认为太清的续书创作是为了打破以往续书与原作本意相悖而失败的窘境,然而太清秉持着传统伦理道德思想进行创作。以大团圆心理续编情节,最终仍难以跟原著相提并论。沈序期许《红楼梦影》将与《红楼梦》并传不朽的愿望并不能实现。但作者也认为《红楼梦影》的语言精炼纯熟,与原著相差无几,确实如沈序所称赞的“诸人口吻神情,揣摩酷肖”、“接续前书,毫无痕迹”。詹颂的《女性的诠释与重构:太清(红楼梦影)论》(北京《红楼梦学刊》2006年第1辑)注意到顾太清将小说定位于现实生活,她的女性生活经验与上层
社会的阅历,使她在续写《红楼梦》的闺阁生活与大家族日常生活时得心应手;并论及《红楼梦影》一书对照原作来看,实为作者顾太清以己意对曹雪芹原著的诠释与重构。这样一种诠释与重构集中表现在对贾府命运的安排与人物关系、个性的改造与重塑上。马靖妮的《浅析(红楼梦影)的价值》(北京《民族文学研究》2007年第2期)着意分析《红楼梦影》所反映的社会学及民俗学价值。认为与原作相比较,该小说既有旗人小说的特点,又不失京味小说的风格;从特定的角度反映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以及民俗世情,同时也开辟了红学研究、晚清小说研究以及满族文学研究的新领域。指出顾太清以女性作家独特的视角续写《红楼梦》,在晚清小说史乃至清代文学史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价值。吴宇娟的《走出传统的典范――晚清女作家小说女性蜕变的历程》(台中《东海中文学报》2007年第19期)以顾太清的《红楼梦影》、王妙如的《女狱花》、邵振华的《侠义佳人》为研究基底,探讨晚清女性蜕变的历程,彰显晚清女性从传统定位到重塑形象的转化过程。作者认为顾太清是一位汉化极深的满州贵族妇女,在描绘《红楼梦影》的女性形象时,都是以贤妻良母为塑造的蓝图。这些叙述无非说明她们适合家庭、适合成为丈夫的贤内助。作者指出,太清对于文本中已婚妇女的期待,定位在附合传统家庭内妻子/主妇/2亲的要求,以作为男权/父权的替补角色,继而延续男主女从的认知。女性在太清笔下,只能体现家庭功能,而缺乏自我价值与社会效能。
上述四文以女性红楼接受者尤其是顾太清的《红楼梦影》为聚焦点之一,较为深刻地探讨了顾太清在对《红楼梦》的接受以及创作《红楼梦影》的诸多主客观因素。但对于当时整个女性文坛以及顾太清与其他女游的情形,尤其是这些情形对《红楼梦影》创作的影响关系,仍嫌论述不足。在女性红楼续书资料严重匮乏的情形下,十多年前赵建忠发表的《新发现的铁峰夫人续书
由于《红楼梦》问世后所产生的续书数量惊人,(男性)主流红楼续书研究尽管皆颇为全面而有系统,却极少能聚焦于顾太清的《红楼梦影》上。既然清代女性创作红楼续书仅此一人,那么是否更应突出其重要性呢?与男性作者的续书关切的焦点是否不同?叙事技巧是否有所区别?此外,小说是叙事文类,比较抒情传统的诗作更有论述性的可能,那么女性是否能藉由红楼续书更好地阐述自己的生命情怀?或者诠释自己对《红楼梦》原著的见解?这些问题的进一步探究,或许会有别具意义的研究成果。
六、清代女性红楼戏曲之研究
所谓红楼戏曲指改编自《红楼梦》有关的戏曲及曲艺,包括传奇、杂剧以及其他类型的曲艺。最早的一出红楼戏,当为乾隆五十七年(1792)仲振奎(1749-1811)的《葬花》。从此以降的二百余年,红楼戏曲层出不穷,其剧种之多在古典文学作品中可谓首屈一指。红楼戏曲在保留原著神韵的基础上,发挥了戏曲特有的长处,同时也不同程度改变了原著的某些美学特征与表现风格,而原著的美学特征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戏曲固有的美学观念。历来红楼戏曲甚为学者所重视,上世纪20年代起就开始有学者研究红楼戏,据胡淳艳《八十年来“红楼戏”研究述评》(北京《红楼梦学刊》2006年第4辑)介绍,近年来,红楼戏(尤其是清代红楼戏)研究更得到多元化的持续发展。然而,聚焦于清代女性红楼戏的研究却甚为少见。
赵青的《吴兰征及其(绛蘅秋)探微》(上海《中文自学指导》2006年第3期)即是少有的聚焦于清代女性红楼戏研究的论文。该文当是改编自作者的硕士论文《清代(红楼梦)戏曲探析》(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6年硕士论文)第七章。该文指出,吴兰征是众多红楼戏署名作者中唯一的女性,她以独特的女性视角来解读《红楼梦》并融注到她的《绛蘅秋》创作中。作者认为,吴兰征创作《绛蘅秋》的动机,首先是对他人已有的相关作品不满意而力求独出机杼;其次更重要的是为了自述情怀。《绛蘅秋》继承了《红楼梦》的主旨――言情记恨,这是吴兰征对《红楼梦》的理解与感受。
不同程度涉及清代女性红楼戏研究的论文还有:邓丹的《三位清代女剧作家生平资料新证》(北京《中国戏剧学院学报》第28卷第3期[2007年])介绍清代女剧作家张令仪、王筠与吴兰征。其中介绍吴兰征时,作者运用新发现的吴兰征《零香集》(与《绛蘅秋》同时付梓)中吴兰征本人的诗词杂著作品,以及所附大量亲朋师友的评语与悼念文字,对吴兰征的生平事迹作出更为深入翔实的判析与研究。徐文凯的《论(红楼梦)的戏曲改编》(北京《红楼梦学刊》2006年第2辑)指出红楼戏的改编多以宝黛故事为主,对于原著各回情节关目的选择呈现出惊人的重迭。作者特别指出,清代才女吴兰征的《绛蘅秋》写才女黛玉时辞采清丽婉约,写浪子纨绔时本色活泼,在红楼戏中亦属佳作。
此外,叶长海的《明清戏曲与女性角色》(上海《戏剧艺术》1994年第4期)、李祥林的《作家性别与戏曲创作》(南京《艺术百家》2003年第2期)、郭梅的《中国古代女曲家批评实践述评》(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闺阁中多有解人”――(牡丹亭)与明清女读者》(温州《温州大学学报》第21卷第4期[2008年])等论文,关于红楼戏曲与清代女性相互关系的多方面讨论,尤其是其中涉及吴兰征的部分,对清代女性红楼戏研究亦颇有参考价值。
七、有关清代女性红楼接受背景的研究
有的论文,虽然不是对清代女性红楼接受现象作专门讨论,但却在社会、家庭、文化以及性别等角度,为清代女性红楼接受研究开拓了更为广阔的视野。
严明的《红楼梦与清代女性文化》(台北:洪叶文化事业有限公司2003年版)一书,从清初女性的家庭生活及文化这一社会层面,对《红楼梦》的人物与情节,从性别文学的角度加以重新审视,着重探讨作者的女性观,并由各个角度分析小说与清代女性文化的密切关系。杨平平的《父权社会下的女儿国――(红楼梦)女性研究》(彰化:彰化师范大学国文学系2005年硕士论文),探究了《红楼梦》女性人物婚恋冲突的成因,考察女性人物间的互动关系,以了解清代社会妇女的内心世界,期盼能由此反省性别的迷思,打破女性立场的局限,厘清自我的概念与价值;作者并说明该文的写作目的即是想借着探讨《红楼梦》的女性人物,来引发社会大众对于女性心理、女性地位、女性困境的进一步认识与正视,并进而共同思考及改善这些一向被父权社会所忽视的女性议题。吴丽卿的硕士论文《(红楼梦)的女性认同》(台中:东海大学中国文学研究所2005年硕士论文),前两章以历史研究法对《红楼梦》作外缘的研究,包括整理二百年来《红楼梦》主题思想研究的发展、对《红楼梦》两性观的解读争议,以及论述《红楼梦》创作的时代氛围――包括明清时代的妇女地位与生活、明清的社会思潮、明清时代的妇女
解放思潮,以了解《红楼梦》产生的外缘条件。这样的讨论,显然对清代女性红楼接受研究大有帮助。欧丽娟的《“冷香丸”新解――兼论(红楼梦)中之女性成长与二元衬补之思考模式》(台北《台大中文学报》第16期[2002年]),通过对宝钗之居处蘅芜苑以砖瓦之平坚冷硬、山石之封围掩蔽、香草之冷花累实等特殊的安排,将其成长过程中,由淘气遂欲之童年面临失真人礼、化性起伪的转变加以形象化,进而透过书中李纨、黛玉的模拟,隐喻女性成长过程中必然而普遍的经历。再加上脂批点出冷香丸源自太虚幻境,因而与“千红一窟”等名物具有孪生关系的“冷香丸”同样也体现出女性悲剧的象征意义。
上述四篇论著基本上是以“女性主义”的观点,从较为宽泛的视野来整理、诠释、分析《红楼梦》对女性认同的态度、对不同女性形象的刻画、对传统女性悲惨处境的同情、对女性全方位的肯定与赞扬以及对清代女性世界的深刻影响等等。
虽然以上论著与“接受”的关系不那么密切,但却在关乎性别观念上从不同方面给我们颇有意义的启发,一方面,我们不宜简单化地将《红楼梦》定位为反对男权、张扬女权的著作;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承认《红楼梦》是倾注全力地表现对女性处于父权社会中痛苦生活的同情,以及对女性高度的尊重与认同。这不免进一步令我们深思,《红楼梦》在清代女性之间既然流传极广,甚至可以断定女性一直是其积极的阅读者,那么《红楼梦》与清代女性究竟呈何种关系?或许我们可以将之推想为“互文性”关系,即《红楼梦》破除向来历史都是以男性为书写中心的观点,塑造了各式各样的女性形象,这些女性形象应是在现实生活中的女性基础上形塑而成;清代女性嗜读《红楼梦》,又反映了女性对该书的强烈接受。由此可见二者的互文关系。相信若要研究明清女性文学的思想意蕴和美学价值,《红楼梦》是不可忽视的重要课题。当然,这些论著所讨论的范围,基本上还是囿于《红楼梦》文本自身,对清代女性红楼接受研究虽然有所启示,但直接的帮助毕竟有限。
八、清代女性红楼接受研究的若干议题
由上评述可见,近年来海峡两岸红学界大致上都能较为自如地将“接受”、“性别”、“互文”等当代西方理论方法运用于清代女性红楼接受研究。相比之下,台湾地区红学界关于清代女性红楼接受的研究较为冷落,学者的参与远不及大陆地区。而且,大陆地区红学界的研究更多呈现为当论与传统国学相结合的势态,加上掌握较为丰富多样的相关史料,所得出的研究成果也更显丰硕、翔实而深厚。
尽管如此,从整体上看,海峡两岸的清代女性红楼接受研究仍然处于边缘化状态,仍留有极大的发展空间。而且,如前所述,清代女性红楼接受最突出的现象是题咏,其他如绘画、戏曲、小说的接受则几乎呈孤案现象。但清代女性的红楼题咏,往往辐射,涵盖/指涉了绘画、戏曲、小说的接受领域。因此。对清代女性红楼接受现象的研究,应以题咏为主要的观照界面,结合其他现象进行互动探讨。另外,与主流(男性)社会的红楼接受相比较,清代女性的红楼接受在文化、家庭、性别等方面所体现的特质/因素或许会更为明显且复杂。因此,有关研究也应该更多结合这些特质/因素,并且适当运用接受理论、性别理论、互文性批评、跨文化研究等方法进行。具体的研究议题,可从如下几个方面展开进一步思考。
(一)清代女性红楼题咏的分类及其所透视的文化意涵
清代女性红楼题咏所运用的文类,包括诗、词、曲、赋、赞等;所观照的范畴,既有《红楼梦》的题旨,亦有《红楼梦》中众多的人物(尤其是女性)形象,还不乏关涉章法技巧乃至索隐考证等;所指涉的文本类型,包括《红楼梦》的原著、续书、戏剧、绘画等。通过上述文本资料与文学现象的梳爬、归纳及分析,可考察清代中晚期女性的历史传统、社会习俗、文学修养、美学意趣乃至文化积淀,并可从中透视《红楼梦》及其接受现象与女性社会演变发展的互动作用及影响关系。与其他文艺形式(如绘画、戏曲)的结合,是清代女性红楼题咏的一个重要特征,因此,在探讨红楼题咏时,既要注意其自身的特色、意义与价值,也要注意它与其他艺术形式结合所产生的更为广泛且丰富的文化意涵。
(二)红楼题咏:女性与男性的视角
红楼题咏者上至缙绅纨绔、红楼粉黛,下至草野寒衣、青楼烟花,几乎包括了社会上各个阶级和阶层的人。不同阶级或阶层者,其视角的差异应在情理之中,然而从男女性别分际而言,亦当有不一样的视角并从而体现对《红楼梦》不尽相同的理解与认识。再者,清代女性的红楼接受与主流(男性)社会的红楼接受密切相关,无论是理解、诠释、批评、乃至再度创作,皆可在不同程度上与主流(男性)社会的红楼接受形成对话互动关系。而现实生活中,清代女性的《红楼梦》题咏又往往是与家人、友人(其中不泛男性)相配合而作。因此,对清代女性的红楼题咏,既要关注题咏者/作品/现象本身,也要关注其与他人/群体/现象的互动关系;既要关注女性之间的互动,更要关注女性与男性之间的互动。关注女性之间的互动,固然可了解清代女性对《红楼梦》的接受现象及其发展,从中探究清代女性围绕着《红楼梦》接受所发生的文学交游与创作;关注女性与男性之间的互动,则可在更为宽泛的文化场域,探究边缘的女性与主流的文士关涉红楼接受的文学交游与创作。
(三)清代女性的红楼绘画与题咏
今存清代才女徐宝篆《红楼梦人物画》册页32幅,为红学界所看重。其受业女弟子黄钰亦曾摹改琦《红楼梦画册》12幅。对读者而言,这些红楼人物画并非是单一的存在,因小说人物的绘画与其原作有很强的关连性,它对原作起着画龙点睛的作用;对绘者而言,红楼绘图又有其独立性,因作品包含着画家的独到见解。红楼绘图通过画面增强故事的感染力,使作品的内容更能直观地、形象地向读者反映、传递信息,所起的作用是文字远不能代替的。清代女性对红楼绘画的题咏也颇为普遍,是清代女性红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这些题咏,亦可在文字,意象的层面“还原”红楼画的气韵风貌。《红楼梦》绘画(及其题咏),与《红楼梦》原著的文字相对,可视为是对《红楼梦》原著的接受者。它们既保留了对原著的忠实摹写,亦体现出对其情节、乃至题旨二度创作之处。于是,其本身与原著构成了一种对话关系,丰富、加深了对原著的理解。其中或许不乏表现出对原著种种的“误读”,然而这些“误读”,既可能是由于使用“图像”与“文字”两种不同媒介所造成的,更有可能由于创作视角与立场的差异造成。无论如何,皆可视为是接受者对原著的一种“再诠释”。而《红楼梦》原著一红楼绘画一红楼绘画的题咏,又形成一组多重接受对话关系,须细心比对辨析相互间的差异及其意义所在。
(四)清代女性红楼戏曲的文化学考察
清代女性红楼戏曲的文化学考察至少可从两方面展开:1、红楼戏的改编。清代女性的红楼戏曲创作,现存只有吴兰征根据《红楼梦》改编的传奇戏《绛蘅秋》。2、清代女性对红楼戏的题咏颇为兴盛。通过这些题咏可探讨清代女性的戏曲审美观念,并以此帮助我们进一步了解清代女性对《红楼梦》戏曲的接受、理解与诠释,并进而从更为宽泛的社会文化层面,探讨清中晚期女性的日常生活、心态、习
俗、交游等。清代女性红楼戏改编的匮乏与红楼戏题咏的兴盛形成鲜明的反差对比,说明清代女性在文本书写类型的掌握与运用上,明显体现出娴于抒情文类而疏于叙事文类的传统滞后现象(相比较男性社会小说与戏曲类已有较大发展而言)。这两方面的表现,恰恰表明清代女性的红楼戏曲接受跟主流(男性)社会的红楼戏曲接受――包括剧本创作、舞台艺术、红楼戏题咏等在内的全方位、系统化大为不同,呈现为明显的弱势与失衡。
(五)红楼续书:清代女性的接受立场
据史料所载,铁峰夫人的《红楼觉梦》、彭宝姑的《续红楼梦》、绮云女史的《三妇艳》、顾太清的《红楼梦影》皆为清代女性的红楼续书。然而,现今仅存的清代女性红楼续书惟有顾太清的《红楼梦影》。有异于众多男性文人的续书,顾太清的《红楼梦影》可视为清代女性现实生活的自我写照,显见《红楼梦》中人物的生活方式已经渗透进清代女性的日常生活中。或可反过来看,顾太清的诗词创作及其生活经历,与《红楼梦影》所形成的互文关系,是男性作者所无法拥有的。围绕着这些女性的红楼续书的创作过程及其反应,亦可以从不同角度探视《红楼梦》对清代女性生活及人生所产生的深刻影响。顾太清的《红楼梦影》不免给当今学界留下更多悬念,诸如:作为女性作者,与男性作者续书的接受立场及关切焦点是否不同?叙事技巧是否有所区别?作为仅存的女性红楼续书,顾太清《红楼梦影》的重要性以及价值/缺陷、成就,失误何在?此外,它跟清代主流(男性)社会的红楼续书有何关系?在清代红楼续书史乃至整个清代红楼接受史中的作用与地位是什么?这些都是有待深入探讨的问题。
(六)清代女性红楼接受文本的互文现象及其文化意义
清代女性有关《红楼梦》的题咏、绘画、戏曲、续书,事实上就是红楼接受的“后文本”。诸种“后文本”之间及其与“前文本”(《红楼梦》)之间,莫不存在着种种错综复杂的关系。换言之,《红楼梦》及其接受史中所呈现的种种文本,无疑就体现着相当明显的文本互涉现象。《红楼梦》及其相关的接受与诠释性的文本同一切文本一样,都存在着文本与前文本、乃至与非文学文本等各自不同的互文关系。清代女性有关红楼题咏、绘画、戏曲、续书等,不仅体现红楼接受的文学/学术意义,还更体现了当下现实的社会文化意义。换言之,清代女性的红楼接受广泛影响/参与了当时女性社会文化各方面的建构、变化与发展。从接受,接受史,接受美学的角度切入,当能发掘出清代女性社会文化更深层的内涵、价值及意义。因此,上述诸多接受文本的互文关系及其中多重的互动对话关系(原著一接受一生活一社会一文化),应置于较为宽泛的文化背景之下,与文学艺术、地域/地缘、家庭/家族、妇女教育、社会风俗等诸多方面联系,进行诸类文本互动交集的分析,从而更为深入探究清代女性对于《红楼梦》接受的全景式表现及其历史流变与当下现实交互的文化意义。
关键词:戏曲剧种;剧种研究;剧种意识;地方戏
中图分类号:J809.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3)11-0065-05
一、关于“戏曲剧种”
剧种,既指戏剧种类,包括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乃至电影、电视等,也专指戏曲种类,包括京剧、昆曲、豫剧、粤剧等。一般所谈剧种,多指后者,为了明晰和强调,有时也称“戏曲剧种”。
在20世纪前半叶,“剧种”一词已见使用,洪深《抗战十年来中国的戏剧运动与教育》一书有言:“就在那年的年尾(按即1937年12月31日),‘中华全国戏剧界抗敌协会’成立于汉口……参加者包括一切‘剧种’——话剧之外,有文明戏、平剧、楚剧、汉剧、陕西梆子、山西梆子、河南梆子、滇戏、桂戏、粤剧、磞磞,以及杂剧(如京音大鼓、梨花大鼓、相声、金钱板、戏法、武术)等。”洪文中的“剧种”包括我们今天所说的话剧(话剧、文明戏)、戏曲(平剧等)、曲艺杂技等(杂剧),此处的“剧种”是“戏剧”种类意义上的,而且是一个比较大的“戏剧”概念。“剧种”一词,在20世纪前半叶使用并不普遍,“戏剧”或“戏曲”的种类自然是常常涉及的,但这一时期的戏剧、戏曲的分类比较驳杂,并往往与“地方剧”、“地方戏”、“农民剧”等概念结合起来,显得更为错综。如佟晶心的《八百年来地方剧的鸟瞰》一文,从“俗的方面”梳理了宋以来八百年的地方剧,其“地方剧”不仅包括清代以来的秦腔、梆子腔等,而且包括了明代的余姚腔、海盐腔等,甚至“俗化”的宋元杂剧、院本也本是要探讨的。其“地方剧”中的“地方”,既有地理意义上的标示,也有俗文化意义上的凸显。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剧种”一词开始广为使用和传播,并更主要地与“戏曲”一词相连,而多指“戏曲种类”了。蒋星煜在华东文化部戏曲改进处研究室工作时,编辑《戏曲报》并负责“剧种介绍”专栏,或为“剧种”使用的先声。如蒋星煜说:“剧种一词,是否始于《戏曲报》,也有可能,但难以肯定。这一名词由于《戏曲报》一直使用,影响日益广泛,则是毫无疑问的。”专栏中的文章后来出版成书,名为《华东地方戏曲介绍》,并再增为五册的《华东戏曲剧种介绍》,影响深远。1951年5月5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戏曲改革工作的指示》(即 “五五指示”)中也提到了“剧种”一词。1951年5月7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重视戏曲改革工作》,对“剧种”作了更多的解释:“由于中国历史悠久,国土广大,戏曲种类极为丰富多样,全国大小剧种约在百种左右,各种地方戏都带有各地方的语言、音乐和风俗的特点,千百年来全国各地人民的创造,大大丰富了中国民族的戏剧遗产。”受此影响,“剧种”概念被戏曲工作者和研究者频繁使用,“剧种”的观念深入人心,剧种识别、判定的标准“语言、音乐和风俗”也在20世纪的后半叶渐成主流的理念。另, 与“剧种”提法相伴随,“五五指示”中提到的“地方戏”的说法亦逐渐固定,多指京、昆之外的戏曲剧种。
本文所题“戏曲剧种”,是以“戏曲”种类为本位的,等同于“戏曲种类”之义。行文中则据上下文情况会使用“剧种”、“戏曲剧种”、“戏曲种类”等不同表述。
二、20世纪前半叶的“戏曲剧种”研究
在20世纪的早期,报刊上已出现不少谈论戏曲剧种的文章,如瀛仙《楚曲之产著及流传》(1912年)、扬铎《汉剧丛谈》(1912年)、真如《粤剧之因革》(1914年)、王梦生《梨园佳话》(1914年)、剑秋《昆剧衰微史》(1916年)、听梨外史《秦腔杂话》(1919年)、王培义《豫剧通论》(1924年)等。其中扬铎的《汉剧丛谈》、王梦生的《梨园佳话》值得重视。《汉剧丛谈》一书(1915年出版成书)对汉剧的价值、历史、地点、派别、脚色、演员、化妆、唱腔、乐队、剧作等作了系统的讨论,可谓20世纪以来首部较为专门和系统的剧种研究论著;《梨园佳话》(1915年出版成书)分“总论”、“诸剧精华”、“群伶概略”几部分对皮黄剧种的历史沿革、主要剧作、著名演员等作了丰富的论述,书中有一节曰“戏为专门之科学”,可见作者是把皮黄之学作专门学问来探究的,这在早期的戏曲剧种研究中并不多见。上述著作虽为剧种研究之先声,但对剧种研究来说,真正的学术影响和导范却始自王国维、吴梅、齐如山等人。
王国维并没有戏曲剧种研究之专作,但王氏《宋元戏曲考》(1913年)开创的中国戏剧研究的现代学术之路对戏曲剧种研究的导引却是极为重要的——“尽管他的视野范围主要在宋元,但对20世纪戏曲研究的辐射是全方位的”。戏曲史述对明清时代声腔、剧种的吸纳,不能不说是戏曲剧种研究重要的开端之一。正是受王国维《宋元戏曲考》的影响,戏曲史的撰述逐步拓展疆域,日人青木正儿撰写《中国近世戏曲史》(1930年),首次把昆曲和花部诸腔纳入戏曲史著,并激发了不少国内戏曲史研究者对此一领域的探究。如卢冀野《中国戏剧概论》(1934年)专列“乱弹之纷起”一章,并言:“中国戏剧史之写作……近代的,自然是要数王静庵先生的《宋元戏曲史》了。我们就以局部来说,在中国一部专门论元杂剧、或明传奇或皮黄戏,或这二十年话剧运动的书籍,都还没有,这是很可耻的事。譬如从昆腔变到皮黄的这一节,还要日本青木正儿先生来考证。”佟晶心撰写的《八百年来地方剧的鸟瞰》(1934年)一文也提及:“本篇的发端是因为看到了日本中国剧研究者青木正儿先生的《中国近代戏曲史》(按即《中国近世戏曲史》)的清之花部而发生的许多感想。”后来的戏曲史的撰述,一般都将明清戏曲声腔、剧种的变迁纳入其中,有的史述更进一步对某些剧种的历史变迁单独讨论。如出版于1938年的徐慕云《中国戏剧史》卷二为秦腔、昆曲等“各地、各类剧曲”分列专节单独讨论,其中对汉剧、越剧、川剧、越剧、山西梆子、河南梆子的讨论,在之前的戏曲通史著作中是不曾见的。直到20世纪的五六十年代,周贻白的戏剧史写作仍在积极尝试把近代地方剧种纳入其中,如陈平原所说:“《中国戏剧史讲座》第10讲‘京剧及各地方剧种’中,提及近代汪笑侬的‘改良新剧’,虽篇幅很小,但颇有新意。1979年作为遗著刊行的《中国戏曲史发展纲要》,除了‘花雅两部的分野’(第23章)、‘四大徽班与皮黄’(第24章)、‘京剧与各地方剧种’(第25章)等章很有特色,最精彩的还属第26章‘前后的各地方戏曲’。这一部分论述,属于作者首创,格外值得关注。”作为学科重要标志,在20世纪“文学史”观念影响下的“戏曲史”撰述,一直积极吸纳和完善中国戏曲的历史版图和叙述模式,戏曲剧种“进入”以及以何种方式“进入”并有哪些剧种“进入”戏曲史述,可谓对20世纪戏曲剧种研究的重要考察方式之一,值得我们关注。
吴梅是20世纪戏曲研究的另一巨擘,他集前代曲学之大成,被称为“古代曲学的殿军”。吴梅制曲、度曲、谈曲、藏曲等,其研究之著如《顾曲麈谈》(1914年)、《中国戏曲概论》(1926年)等均以对曲本体的关注为核心,而具体的曲学实践则是围绕昆曲这一戏曲种类展开的,吴新雷评价道:“吴梅的成就是多方面的,他不仅是昆曲史家,也是昆曲作家和理论家。他的治学特点立足于昆曲,是综合艺术,所以他力求理论联系实际,做到昆曲文学和舞台演唱的结合,编剧创作与音律声腔的沟通,全方位地建立了昆剧戏曲学的体系。”对后世的昆曲研究,吴梅作了极好的示范,他的曲学在学府师生、戏班演员、社集曲友间薪火相传,影响之深广无可替代。后世昆曲剧种的研究成果斐然,对20世纪戏曲学科多方面的贡献,少有其他剧种比拟,不能不说吴梅“存其道”以“求其通”之力。
如果说王国维树立的史著典范对戏曲剧种史述大开“方便之门”,吴梅存留的曲学本体促成了“昆剧戏曲学的体系”,那齐如山对戏曲舞台的全面“透视”则使京剧这一戏曲种类“立体显影”。齐如山主要的剧学著作是写作并出版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中国剧之组织》、《京剧之变迁》、《脚色名词考》、《国剧身段谱》、《上下场》、《脸谱》、《戏班》、《行头盔头》、《国剧简要图案》等,赴台后另有《国剧艺术汇考》、《五十年来底国剧》等。齐如山所言的“国剧”并非专指京剧,却是以京剧为样本的,如《中国剧之组织》一书,“此编所云中国剧,大致以北京现风行皮黄为本位”。从齐如山二三十年代的系列剧学之书名,已可见其涉猎之专,其专又是以对“老脚”的大量访谈而得,对齐如山之“专”,刘半农曾这样谈:“齐先生注意于技术上的记载……穷年累月的做去,比到以往或现在的所谓谈剧家的轻描淡写的工作,情形大不相同了。”剧种研究往往是对一个剧种全方位的梳理和探究,尤其舞台层面,举凡唱作念打舞,前台后台,均需研究。齐如山的研究不但关注舞台的艺术层面,而且对舞台的社会层面也有多方的研究与实践。后来的剧种研究在对舞台的关注方面多重艺术层面,而忽略社会层面,对一个剧种的研究来说,立体性尚有欠缺,这是值得我们重视的。
随着“”的影响日渐深入,知识分子眼光开始向下,“国故”也渐受重视,“托体稍卑”的戏曲“小道”得以重获重视,研究风气逐渐形成。从20世纪二十年代末开始到整个三十年代,戏曲研究出现了一个“黄金时代”,戏曲剧种研究涌现出许多重要的论著,如欧阳予倩《二黄考》(《小说月报》,1927年)、周锦涛《三十年来越剧之变迁》(《戏剧月刊》,1928年)、马彦祥《秦腔考》(《燕京学报》,1932年)、周明泰《道咸以来梨园系年小录》(商务印书馆,1932年)、刘守鹤《昆曲史初稿》和《昆曲的宫调解放》(《剧学月刊》,1933年)、王芷章《腔调考原》(双肇楼图书部,1934年)、黄芝冈《花鼓探原》(《太白》,1935年)、杜颖陶《西皮考》(《北平世界日报戏曲音乐》,1935年)、张四维《谈滇戏》(《剧学月刊》,1935年)、雪依《三十五年前粤剧班底的组织》(《剧学月刊》,1935年)、佟晶心《通俗的戏曲》(第一部分谈蹦蹦戏,《剧学月刊》,1935年)、陆树枏《昆曲史略》(《江苏研究》,1937年)、邹少和《豫剧考略》(开封新豫印刷所,1937年)等。这一局面一直延续到四十年代,代表性论著有麦啸霞《广东戏剧史略》(《广东文物》,1940年)、焦菊隐《桂剧之整理与改进》(《建设研究》,1940年)、徐嘉瑞《云南农村戏曲史》(云南大学,1943年)、陈志良《论沪剧的成长》(《大公报》,1946年)、阎金谔《川剧序论》(文通书局,1947年)等。这些论著涉及京剧、昆曲、秦腔、花鼓戏、滇剧、粤剧、评剧、豫剧、川剧等重要戏曲种类,或关注一个区域总的剧种面貌,或集中梳理某一具体剧种,或勾勒发展变迁,或辨析腔调源流,或关注剧种整体,或侧重剧种细部,或主考辨,或擅概论,皆为各自剧种研究史上不可忽视的重要论著。
三四十年代的戏曲剧种研究在“地方”、“全国”、“民众”、“民族”等话语的映衬下,逐渐有一种明显的“剧种”意识浮现出来。如在是否承认“地方剧”具有“地方”差异方面,焦菊隐不承认存在“地方剧”之“地方差异”。他说:“从表面上,我们中国剧分为若干地方戏。实则一经仔细研究,就可以知道,严格讲来,地方戏剧并不存在。”马彦祥则认为:“我们研究旧剧,只有从各种比较原始的地方剧入手,予以比较分析,才能看出其发展的过程,演变的痕迹。如果以皮簧剧为唯一对象,则无异缘木求鱼,坐井观天,不但所见不广,而且有许多问题是决无从解释说明的。”可见他的研究是从对差异的比较出发的,强调差异。本文在此想指出一点,不论是否承认差异,双方共享一个前提,即潜在的民族国家共同体观念。即便不认可地方差异,但要促成一个“中国未来的剧乐”,却必须从一个个的“剧种”出发,这从另一个方向上,凸显了“剧种”意识。本文开篇曾引洪深一文,有一处值得注意,洪深在剧种二字上加了引号并强调以“一切”,援引此段引文后另一句话“可算是真正全国性的”可知,洪深的“剧种”概念背后也衬托了一种民族国家的观念。“剧种”作为对一个“整体”的“部分”的强调,正说明“整体”的凸显。1949年人民共和国成立,“剧种”大发展的时代就正式来临了。
三、20世纪后半叶的“戏曲剧种”研究
1951年的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五五指示”指出:“中国戏曲种类极为丰富,应普遍地加以采用、改造与发展,鼓励各种戏曲形式的自由竞赛,促成戏曲艺术的‘百花齐放’。”第二年,第一届全国戏曲观摩演出大会即召开,全国共有包括京剧、昆曲、越剧等在内的23个剧种的37个剧团、1600多名演职员、82个剧目参加,前所未有。大会分设的调查研究组在欧阳予倩组织领导下于1956年出版了《中国戏曲研究资料初辑》一书,由他和周贻白、黄芝冈、杜颖陶分别撰写了《京戏一知谈》、《谈汉剧》、《论长沙湘戏的流变》、《试谈粤剧》、《谈楚剧》、《闽剧》、《滇剧》等文,篇篇皆是剧种研究力作。此书有两个特点:一是借着观摩大会采访了各剧种艺人,从而方便侧重于联系“各剧种的表演和音乐来进行研究”;二是将“许多不同的剧种拿来互相比较”,并可以“和朋友讨论”共同研究。前一点我们可以看到齐如山的方法的回响,后一点则是国家体制下的便利,属于新的变化。
在全国的第一届戏曲观摩演出大会召开之后,各区、各省的戏曲观摩演出大会也相继召开,如1954年华东区戏曲观摩演出大会、1955年浙江省戏曲观摩演出大会等。对地方戏曲剧种剧目的整理工作也逐步展开,自1958年始,中国戏剧家协会主持编选《中国地方戏曲集成》,按省分卷,到1963年时,共出版了14个省市自治区的121个剧种的剧目。各大区、各省也在五六十年代相继整理出版了当地剧种的传统剧目汇编,如《华东地方戏曲丛刊》、《河南地方戏曲汇编》、《浙江戏曲传统剧目汇编》、《安徽省传统剧目汇编》、《陕西传统剧目汇编》、《湖南戏曲传统剧本》、《福建戏曲传统剧目选编》、《广西戏曲传统剧目汇编》等。《京剧丛刊》(中国戏曲研究院,1953年开始)、《京剧汇编》(北京市戏曲编辑委员会,1957年开始)、《古本戏曲丛刊》(商务,1954年开始)、《六十种曲》(文学古籍刊行社,1955年)等大型典籍的刊行对京剧、昆曲的研究也有重要的助力。与此相应,剧种研究的论著纷纷问世,如黄芝冈《从秧歌到地方戏》(中华书局,1951年)、周贻白《湘剧漫谈》(中华书局,1952年)、《华东地方戏曲介绍》(新文艺,1952年)、《华东戏曲剧种介绍》(新文艺,1955年)、席明真《川剧浅谈》(重庆人民,1955年)、马紫晨《河南梆子概述》(湖北人民,1955年)、王铁夫《东北二人转研究》(辽宁人民,1956年)、戴旦等《滇剧初探》(云南人民,1957年)、李啸仓《赣剧诸腔调的来源与演变》(《戏曲研究》,1957年)、赵景深《戏曲笔谈》(收有谈昆剧、苏剧、绍剧、婺剧之文,上海古籍,1962年)等。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是剧种研究史另一个“井喷”时期,“剧种”观念至此正式建立。这一阶段大量运用的田野调查方法已成今日剧种研究的基本方法,各地出现的人才队伍一直发挥影响到八九十年代,尤其搜集的大量资料至今都是剧种研究最坚实的基础;但是,远离剧种本体的大量“精华糟粕”论、“取用”论削损了对各具历史内涵的剧种文化的深入探讨,剧种研究“百花齐放”,却更多表现为“均质化”。
历经磨难,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剧种研究重获活力,五六十年代积累的学术力量得以再次勃发,其余势直至九十年代。这一阶段最值得重视的是,“中国民族民间文艺十大集成志书”特别是《中国戏曲志》的编撰与出版,第一次将全国394个剧种全面系统地记录、考证、述论,“剧种”研究可谓顶峰。与此相应,各地也编写了各自的剧种志及戏曲志,剧种志如《湖南地方剧种志》(湖南文艺,1992年)、《上海昆剧志》(上海文化,1998年)等,各地戏曲志如《中国戏曲志·河南卷》编委会组织的《博爱县戏曲志》(1988年)、《鄢陵县戏曲志》(1989年)、《获嘉县戏曲志》(1989年)、《偃师县戏曲志》(1991年)等。剧种研究前所未有的细化,还可在各地政协系统编辑的“文史资料”辑刊中显示出来。横向谈剧种的,如汉剧在各地的流播与活动,在福建《诏安文史资料》、湖北《嘉鱼文史资料》、四川《涪陵文史资料选辑》、云南《天柱文史资料》、湖南《汉寿文史资料》、广东《广东文史资料》中皆有相关介绍和论述。纵向谈剧种的,省的,如《河北戏曲历史发展概述》(马龙文,《河北文史资料》第34辑,1990年);市的,如《大同戏曲史初探》(高岩,《大同文史资料》第9辑,1984年);县的,如《马山县戏曲小史》(零锡耿,广西《马山文史资料》第2辑,1987年);村的,如《堤东村戏史》(焦水科,河南《巩县文史资料》第8辑,1983年)。
与戏曲志编撰出版大致同时,各种剧种研究资料集得到整理,如《粤剧研究资料选》(广东省戏剧研究室编,《广东戏剧资料汇编》之一,1983年)、《秦腔研究论著选》(陕西省艺术研究所编,陕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豫剧源流考论》(韩德英、赵再生选编,中国民族音乐集成河南省编辑办公室印行,1985年)、《西安戏曲史料集》(西安戏曲志编辑委员会编,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89年)。这一阶段,一方面,五六十年代“剧种概述”式的研究继续延续,如《福建戏曲剧种》(中国剧协福建分会、福建戏曲研究所,1981年)、李赵璧、纪根垠《山东地方戏曲剧种史料汇编》(山东教育,1983年)、《山西戏曲剧种概说》(山西人民,1984年)、江苏省文化局剧目工作室《江苏剧种》(1984年)。另一方面,随着研究的深入,各地开始组织较为深入的学术研讨会,许多刊物开辟了专题研究,这些成果陆续出版,如《高腔学术讨论文集》(文化艺术,1983年)、《徽调、皮簧学术讨论会论文集》(1983年)、《梆子声腔剧种学术讨论会文集》(山西人民,1984年)、《梆子声腔剧种讨论文集》(三秦,1989年)、《争取京剧艺术的繁荣——纪念徽班进京200周年振兴京剧学术讨论会文集》(中国戏剧,1992年)、《艺术研究资料》第六辑“越剧革新学术讨论会论文专辑”(1983年)、《重新走向辉煌——越剧改革五十周年论文集》(中国戏剧,1994年)、《吉剧艺术》(第一辑,文化艺术,1982年;第二辑,文化艺术,1989年)、《京剧史研究》(学林,1985年)、《艺术研究》“龙江剧专辑”(黑龙江艺术研究所,1985年第4期)等。
剧种通史、断代史、专门史和系统专著随着戏曲学科的细化和学者多年积累逐渐问世,如陆萼庭《昆剧演出史稿》(上海文艺,1980年)、胡沙《评剧简史》(中国戏剧,1982年)、马龙文等《河北梆子简史》(中国戏剧,1982年)、嵊县文化局越剧发展史编写组《早期越剧发展史》(浙江人民,1983年)、李忠奇等《老调简史》(中国戏剧,1985年)、焦文彬等《秦腔史稿》(陕西人民,1987年)、纪根垠《柳子戏简史》(中国戏剧,1988年)、赖伯疆等《粤剧史》(中国戏剧,1988年)、胡忌等《昆剧发展史》(中国戏剧,1989年)、洛地《戏曲与浙江》(浙江人民,1991年)、行乐贤等《蒲剧简史》(中国戏剧,1993年)、邓运佳《中国川剧通史》(四川大学,1993年)、吴捷秋《梨园戏艺术史论》(中国戏剧,1996年)、陈耕等《歌仔戏史》(光明日报,1997年)、北京和上海两市艺术研究所编《中国京剧史》(中国戏剧,1999年)、刘沪生等《京剧厉家班史》(北京图书馆,1999年)及陆洪非《黄梅戏源流》(安徽文艺,1985年)、王俊等《湖北戏曲声腔剧种研究》(中国戏剧,1996年)、刘文峰《山陕商人与梆子戏》(文化艺术,1996年)、郭精锐《车王府曲本与京剧的形成》(汕头大学,1999年)、叶大兵《瓯剧史研究》(中国戏剧,2000年)等。
尝试使学科知识稳定、标准和普及化的辞典、手册等也多有出版,如《川剧词典》(胡度等,中国戏剧,1987年)、《中国梆子戏剧目大辞典》(五省戏研所合编,山西人民,1991年)、《中国戏曲剧种大辞典》(《中国戏曲剧种大辞典》编委会,上海辞书,1995年)、《中国豫剧大词典》(马紫晨,中州古籍,1998年)、《秦腔辞典》(王正强主编,敦煌文艺,1999年)、《京剧知识手册》(吴同宾,天津教育,1995年)。
剧种理论和研究的专门探讨也出现了,如余从《戏曲声腔剧种研究》(人民音乐,1990年)、王永健《关于建立“昆剧学”的断想》(《艺术百家》,1988年第4期)、刘厚生《抓紧戏曲剧种史的编写和研究》和《剧种论略》(《刘厚生戏曲长短文》,中国戏剧,1996年)、刘斯奇《关于新兴剧种的历史反思——以黔剧为例》(《戏曲研究》第39辑,1991年)等。
2013年度文化部艺术科学研究项目《我国网络影视评论舆论场研究》课题负责人,先后在《电视研究》《中国电视》《中国青年研究》《现代传播》《现代视听》《文化产业导刊》等学术期刊20余篇,论文《近年我国电视广告经营管理模式的改革创新》获中国广播电视协会2006年度广播电视征文三等奖。多次参与、国家广电总局、文化部、中央电视台、北京市宣传文化系统关于文化政策、影视业发展的专题调研。参与著述有《制播体制改革与中国电视业的发展》《中国电视广告经营模式创新研究》《中央电视台发展史(1958~2008年)》《传承文明、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中央电视台》《网络经济》《改革中国电视》。其中,《公民文化权益实现对策研究》被评为“北京市第六届优秀调查研究成果三等奖”。目前主要从事传媒产业、公共文化服务、影视艺术的课题研究和科研管理工作。
锐意进取,科研不断
采访前,蒋淑媛正在和同事研讨课题,看得出来,她思维敏捷,做事干练。时光回到1996年,蒋淑媛来到北京,在北京广播学院(现为中国传媒大学)攻读广播电视艺术学研究生。1999年,她秉承着对文化艺术的热爱,选择留在北京市艺术研究所从事研究工作。那时候的北京市艺术研究所还没并入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是一个独立的研究机构,研究的内容以北京的传统文化、戏曲艺术为主。这其实和研究所的历史渊源有关,其前身是1952年成立的北京市文化局戏曲编导委员会,1962年改名为北京市戏曲研究所。改革开放以后,为了不断扩大艺术研究领域,1989年更名为北京市艺术研究所。
从研究所名称的更迭我们就能看出,研究所研究的范围在一点一点地扩大。进入21世纪后,文化在国家实力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北京作为首都,文化建设更是如火如荼。演艺市场的繁荣、文化体制改革、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等一系列时代的命题摆在了她的面前。因此,蒋淑媛对北京市文化建设中的多个领域都进行了探索,舞台剧目制作人制的研究、北京市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的考察、群众文化人才培训需求的调研、电视业制播分离体制的探索、电视广告经营模式的变革、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评估的持续跟踪等一系列课题的完成,促使她对北京市的文化建设更加了解,也更加热爱,使得她在工作的历练下不断成长、不断成熟。
也正是研究工作本身的要求,一个研究人员必须不断充电和学习。2006年,蒋淑媛继续深造,在传媒大学攻读了博士学位。同时期,北京市艺术研究所并入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随着时间的流逝,2008年12月,蒋淑媛作为学院的骨干,作为北京市组织部第一批“京郊人才行”的专家,被北京市文化局派往门头沟文委挂职锻炼一年,任主任助理。这期间,配合门头沟区文委进行区域文化的课题研究,比较有代表性的是门头沟戏曲市场的调查和门头沟创意文化产业的报告。2010年,研究所搬进北京戏校,并改名为艺术研究中心。蒋淑媛挂职结束,回来后开始负责研究中心的科研管理工作。
硕果累累的艺术研究中心
记者:刚开始负责研究中心的管理工作,会遇到哪些问题?
蒋淑媛:你提的这个问题特别好。因为我负责研究中心工作时还比较年轻,研究中心的老同志很多,他们都有自己的研究方向。这样一来,如何组织、调动起大家很好地相互协作,完成某个研究课题,就成了管理工作中的一个挑战。
记者:您当时是如何应对这个挑战的?
蒋淑媛:首先态度上得尊重老同志,这是要秉承的。其次,工作的事我还是要求很严格的,都要按照规章制度去办。不过,有时候管理也要因人而异,比如我们有个老同志是研究人类学的,虽然和研究中心的研究方向不同,但他已经研究了很多年,研究成果也很棒,你去强扭他的方向是不可能的。而对于年轻人来说,他们则会更多地和我一起承担研究中心的研究任务。
记者:请问研究所并入北戏后做了哪些方面的研究工作?
蒋淑媛:并入学院以后,学院会给我们一些需要研究的内容,同时研究所传统的研究课题我们还在继续。
这其中包括将学院珍贵的艺术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2012年,我们重点对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版的500多套戏曲出版物进行了扫描和条目录入,大约30万页。同时,我们对1952~1982年我院毕业生的图片资料进行了整体梳理。
研究中心还有一个项目是制作、出版《北京文化艺术年鉴》和《艺术志》的相关工作。为此,我们每年都要向各区县文委征集资料,通过召开内部研讨会、审稿会,多次编辑、校对,最终完成了9大部类的编辑、统稿工作。同时,按照北京史志办的要求,完成《艺术志》的撰写工作。
此外,研究中心的另一项工作是关于《传统京剧剧本汇编》的相关工作。这项工作的历史十分久远,远在1952年戏曲编导委员会成立的时候,就组织了专家和工作人员就京剧的手抄剧本进行了整理。在上世纪80年代,研究所出版过一套京剧剧本汇编的书籍。近两年,我们又对《传统京剧剧本汇编》进行了再版,并且在原有内容的基础上进行了扩充,增加了《施公案》《昭代箫韶》等内容。经过对1300个手抄剧本的选择、录入和编辑,共整理了60多万字的稿件。
另外,研究中心很好地完成了学院系列出版物《博艺》的出版工作。我们按照学院要求,就不同专题的《博艺》专辑推行了项目制管理模式,由原来集体分工合作改为责任编辑统筹,然后由编辑部主任、部门主任、院领导审定的流程。在策划内容上,与学院各部系紧密合作,积极为学院老师提供支持和平台。这一项目在实际运作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博艺》的内容非常广泛,大多是综合性的专业论文的合辑,同时也有舞蹈专辑、音乐专辑、京剧专辑等分门类的专辑。另外,为了庆祝学院成立60周年,我们也通过《博艺》这个平台,汇集了学院优秀毕业生、行业内专家对于学院建设、教学体会的思考,也很具有纪念意义。
记者:请谈谈关于学院教研方面,研究中心做了哪些工作?
蒋淑媛:研究中心在教研这方面还是做了很多工作的。比如参与了《中华美德故事》剧本的策划会,并组织人员参与了相关创作工作。
还有,协助院里申报2014年教研课题《李文敏教学研讨文集》和《京剧武生行当教学研讨文集》,积极参与了前期筹备工作。除此之外,我们还配合各院系,完成了《戏曲系列教材》的编辑、审稿工作。
论文摘要用豫剧动画的形式传录中原文化,是对戏曲的一种延展。这种现代化的传媒技术应成为对传统民间艺术进行宣传推广的创新手段。戏曲动画最大限度地扩展了动画艺术在21世纪数字时代的实践,其交互性、文化性和娱乐性的特点,创造着人与传统文化、人与戏曲艺术的新关系与新环境,也带来了新的创作方式和艺术语言。
“每一种艺术形式的产生必然会经历一个由实用到审美,以劳动为前提的发展过程,这似乎是每一种艺术形式的必由之路。”随着戏曲动画的发展普及,在这个新的艺术平台之上,其特有的艺术形式与表现语言也将会丰满成熟。现在,如何进一步分析这种表现形式的艺术性,争取在设计创作中得以理性的认识,亦成为一个需要关注与研究的问题。
而戏曲本身就是一门比较深奥的艺术,有很多的程式,戏曲动画能够把戏曲本身的艺术性表现出来已经很难,要在动作、唱腔上表现出原本的风格和特色,进而溶入动画的影视元素。
1、豫尉形式戏曲动画对中原文化的传承
河南是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悠远灿烂的历史文化不仅造就了众多的物质文化遗迹,同样也孕育了丰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美术、音乐、舞蹈、戏曲、杂技、文学、社火等民间文化艺术,都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
据刘景亮在《相国寺民众娱乐调查》中记载,豫剧是由唱“三截棍”演变而来的。而“三截棍”是旧社会演唱者沿街乞讨的一种艺术化形式。最能贴近和表现中原人民的生活、情感和命运。而之后的“三下乡”(罗戏、卷戏、梆子戏的合成)也体现出中原人民喜欢热闹、渴望热烈的人生本性。作为河南民间文化的重要组成的豫剧,有豫剧、曲剧、越调等20多个剧种在不同的舞台上传播着中原文化艺术的魅力。
在豫剧中有许多剧目都是以现实为依据,对中原人民的生活和中原文化进行的记录。比如陈方千导演的《背靴访帅》是描写北宋年间辽寇犯边杨延昭挂帅出征的故事。著名表演艺术家马金凤的豫剧《花枪缘》则是描写聚散离合的情感故事。在语言、习惯、以及民俗风貌上忠于历史,再现了中原人民的文化风情。而现代戏曲《程婴救孤》、戏曲电视剧《村宫李天成》等剧目,所表现的主人公伸张正义、舍己救人、杀身取义、一心为公的情操品格,已经成为一种传统美德和优秀的文化积淀根植于中原。
对于非物质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在每一个国家都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河南乃至中国因为民间文化丰富(河南有“全国民间艺术之乡”16个,“河南省民间艺术之乡”69个)。反而对于民间文化传承不够重视。相比较韩国政府在民间文化保护的方面很值得借鉴。韩国有一个无形文化财产厅,专门管理无形财产。比如韩国流传的说唱、假面舞、摔跤、拳击、韩氏艺术、官延御膳等等,对于这些艺术编号管理,用师徒相传的方式把文化保存下来。
用豫剧动画的形式传录中原文化,是对戏曲的一种延展。这种现代化的传媒技术应成为对传统民间艺术进行宣传推广的创新手段。相声、东北二人转通过动画形式的传播是豫剧动画片的借鉴对象。单纯的豫剧演出受到时间、空间的限制较多,普及力度不够,而动画形式的豫剧,则可以通过网络直接下载收看或通过电视观看。
目前,以豫剧为题材的动画片主要以FLASH为主,以直接运用豫剧选段搭配动画画面的形式表现,有《朝阳沟》、《七品芝麻官》等。在“中国戏曲经典原创动画”工程中,入选的有豫剧动画《花木兰》等。豫剧动画在形式上还比较单一,有待于探讨和实验更多新的形式来丰富和规模化。
2、品牌节目《梨园春》对豫剧发展的影响
在社会娱乐多元化的形势下,中国戏曲文化的发展是不容乐观的。但是相对于其它剧种来讲,豫剧的发展和传播则一直在比较良好的状态下,其主要原因是河南卫视以弘扬戏曲文化为目的锻造的一档娱乐品牌节目《梨园春》。《梨园春》从1994年开播至今,连续13年卫冕河南电视台收视率冠军,已是河南的文化品牌。它最大限度的扩大了豫剧在河南、在中国甚至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力,对保护和传承中原文化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重视娱乐性和群众性,有相关数据表明,《梨园春》的收视率高达35.7%。近500人现场直播,10多万的戏迷参与,1000余位擂主成为家喻户晓的戏曲明星。这种高度群众性的戏曲节目,有强大的辐射作用,其目的并不是直接引导群众去了解历史,得到教化。而是通过参与使观众爱上豫剧这个艺术门类,自发的去了解它。弘扬它。其实溯源戏曲的历史从最初开始,就很重视娱乐。豫剧并不是高雅艺术,而是一种文化形式,不能脱离群众和生活。而以动画的形式来表示豫剧,与《梨园春》相同。要重视其娱乐性,以动画特有的诙谐风格吸引更多的年轻人关注戏曲,了解戏曲。
其次,网络发展可以加大戏曲娱乐节目和戏曲动画的参与性。从市场的角度来看必须首先搞清楚这个产品的使用价值是什么?我国长期的“文化载道”的传统娱乐性渐渐被从艺术的本性中排挤出去,以至于人们一提起娱乐性总是要条件反射的加上一句“寓教于乐”的高帽,似乎谈戏曲的娱乐性是对艺术的大不敬。
3、FLASH豫剧动画《朝阳沟》的研究和分析
戏曲与动画存在着很多共性,但是关于“戏曲动画”的概念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界定。因为作为动画片的一种新的形式,“戏曲动画”目前还在尝试的阶段。
然而,具有虚拟性、程式化特点的中国戏曲是否适合做成动漫,传统戏曲对今天的青少年还有没有吸引力等一系列问题成为业界争论的焦点,也是戏曲动漫能否成功的关键。
《朝阳沟》在中国现代戏的历史上所具有的独特的品位和地位是无可争辩和替代。该剧由河南豫剧院三团在1958年5月19日首演于郑州,剧中王银环是城里的高中毕业生。时值“”的,她响应党的号召积极下乡务农,随既是同学又是未婚夫的拴保踏入朝阳沟。在劳动中,银环遇到困难,遭社员嘲笑,刺伤自尊,竞萌生逃走之念,终在大家的帮助下幡然悔悟的故事。
FLASLH动画《朝阳沟》,片长4分20秒,是《朝阳沟》的选段,是《梨园春》戏曲FLASH动画作品征集活动中的一个作品。作品选用了《朝阳沟》的一段比较典型的快节奏选段亲家母对唱,设计了六个主要的动画形象。人物造型特点不够突出,仅从服饰和发型来区别人物之间的关系。例如图中的两个老太太的形象就非常类似。大头娃娃的扮相是那个时期的娱乐元素。
场景设计非常有中国中原农村的特色。一望无际的平原,绿色的麦苗,简单而实用的室内陈设,出现了架子车和缸,以及长条板凳,都是五十年代的风格,色调以灰色为主,比较干净。
这个片子比较特色的设计在于配器的处理,在配器响起时画面切换为公公和男子在配乐的场面,这样的切换与人的观看习惯比较相似,一般人的视觉在没有物象的情况下,关注点会转移到听觉。这个配器画面,其实是一个转场,有可以起到调节画面的作用,可以使时空关系变的分明。
在拖音的问题上,比如“农业科学家”这一句,采取的是合唱,“家”字的拖音是用颤的动作来表现的。然后转到配器画面,同样三个配器的人做出符合乐器演奏时的摆动动作,转场比较流畅,这一点比较值得借鉴。
结语
论文摘要: 本文以学界对大理地区白族传统音乐的研究成果为对象,通过对现有研究成果的综述,为今后对该地区白族音乐的研究方向理清思路。
一、研究现状
大理是以白族为主的多民族聚居区。白族传统音乐种类最为繁多,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大致可以归纳为白族民歌、白族曲艺音乐、白族戏曲音乐、白族器乐音乐、白族歌舞音乐、宗教音乐等六大类。①下面笔者分别对这六类音乐艺术的研究现状进行综述。
1.白族民歌
有关大理白族民歌的作品集、论文等,成果丰富、异彩纷呈。主要有:专着《大理白族民歌概述》②、《白族音乐志》③等,论文《白族民间叙事歌的艺术特色》④、《从文化人类学视野看白族民歌》⑤等,这些专着或学术论文⑥的出版及发表,对于白族民歌的保护与传承无疑是非常重要的。
2.白族曲艺音乐
白族最有代表性的曲艺音乐是大本曲。关于白族大本曲的研究,主要有以下成果: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收集、整理、编写的《大本曲音乐》(禾雨编)、《白族大本曲音乐》⑦、《学术史视界中的白族大本曲》⑧等⑨。另外,有关白族大本曲的保护和传承⑩的课题正在研究过程中,笔者也将密切关注其阶段性的富有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
3.白族戏曲音乐
白族古典戏曲名为吹吹腔,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期吹吹腔改称白剧。白剧是在白族吹吹腔、大本曲两种声腔系统基础上综合发展而成的地方戏剧。在学术界的研究颇有成果,据笔者目前所见资料,有《白族吹吹腔音乐概述》{11}、《白族吹吹腔唱腔初探》{12}、《白剧音乐的回顾与思考》{13}、《论白族白剧音乐的形成和发展》{14}等文{15}可见。
4.白族器乐音乐
白族最有代表性的民间乐器当数龙头三弦和唢呐。对于白族代表乐器的研究,目前成果还是比较丰富的,如:《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民间器乐概述》{16}、《白族唢呐与白族民俗活动》{17}、《白族八角鼓的演变》{18}等{19},这些论文的发表,使学界对于白族乐器及器乐的了解更加深入。
5.白族歌舞音乐
对于白族歌舞音乐的保护与传承,在学术界的关注主要有:《简论白族霸王鞭舞》{20}、《云南白族“霸王鞭舞”传承现状调查及保护建议》{21}、《白族霸王鞭舞的文化透析》{22}等{23}。
6.宗教音乐
过去大多数白族人信仰佛教,同时也奉祀“本主”(即历史人物和民间传说故事中的英雄)。与佛教(包括道教、儒教)活动有关的音乐有“洞经音乐”,在本主节活动中主要是邀请白族民间曲艺艺人弹唱大本曲。
对于大理“洞经音乐”的调查与研究,主要有《大理洞经音乐》{24}、《古乐遗韵——云南大理洞经音乐文化揭秘》{25}、《剑川洞经音乐调查》{26}、《略谈白族洞经音乐的继承与发展》{27}等{28}。其它关于白族宗教音乐研究的成果还有:《白族本主祭祀活动中的音乐文化》{29}、《民间仪式中的女性角色、音乐行为及其象征意义——以中国白族“祭本主”仪式音乐为例》{30}等{31}。这些研究对于大理白族的宗教音乐的保护与传承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二、成果综述
纵观上述的研究成果,笔者认为,存在如下特点:
1.对于白族传统音乐本体研究的成果不足
所谓音乐本体,即指音乐的旋律、曲调、和声、曲式等。在现有研究成果中,这方面的问题非常突出。较多的研究满足于对白族传统音乐中某类音乐或某地区的音乐作泛泛的介绍或基础性的资料梳理工作,没有典型曲例,更没有音乐分析。如果我们对于一些正在面临消失的传统音乐文化的研究始终深入不到音乐本身,不研究音乐,只介绍大概情况,只满足于音乐形态的最表层描述,那么对于该种音乐文化被保护和传承的价值及作用就微乎其微了。
2.对于白族传统音乐的史料发掘及研究的成果不足
黄翔鹏先生说过:“传统是一条河流。”历史音乐学与民族音乐学的研究在早些年就已经有了不少学术交叉后取得的丰硕成果。但是目前对白族传统音乐的研究对于其历史发展问题关注得非常少,或者说,有关其历史发展的情况多数人云亦云,真正下功夫花时间研究史料的人少之又少。当然,民族音乐学有其自身的研究对象及特点,但是,如果能意识到这方面的研究可以更完善,相信会对白族传统音乐的研究带来新的思路。
3.对于白族传统音乐的田野调查的“体验性”和“叙事性”研究的成果缺失
目前的民族音乐学对于田野调查的理解,早已不再满足于把“田野”仅仅当作资料收集的场所,而更多的是描述研究者在田野作业中对于“共时”现状描述的“平面史叙述模式”的反省,即追求一种跨文化的理解,希望田野调查后的研究具有更多“体验性”和“叙事性”的表述。这种新的民族音乐学的研究方法或称观念,在目前的对于白族传统音乐的研究中显然还没有体现出来,这就为我们以后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角度。
4.对于白族传统音乐目前的发展现状研究的成果不足
白族传统音乐和其他的民族音乐一样,在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正在经历着从音乐思维方式、传承方式、表达方式和音乐制度、活动场合、传播要求等的具体行为方式和文化方式的改变。那么,都发生了哪些改变,发生这些改变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我们又该如何面对这些改变?笔者认为,这些问题都是值得学界关注和研究的。甚至还可以由此引申出,我们在当地的中小学及高校的音乐教育中,对白族传统音乐的保护和传承做了哪些具体工作,又有哪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以上种种,都应该纳入到我们的研究视野中来。
三、结语
结合白族音乐研究这二十多年的回顾来看,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是白族音乐的探索期,八十年代为白族音乐研究的起步阶段,九十年代是白族音乐研究走向成熟的阶段,二十一世纪以来则是白族音乐研究方法多元化的阶段。这一学术研究上的特征也是与整个现代民族音乐学在中国所经历的发展阶段是一致的”。{32}二十多年来,正是有了我们许许多多前辈学者数十年如一日地为云南大理地区白族传统音乐的挖掘、抢救及理论建设、含辛茹苦、忘我耕耘,才奠定了今日坚实的工作基础。同时,当我们为目前已取得的成果而兴高采烈时,也应关注到这样的现状:不少珍贵的音乐遗产正随着其赖以生存的文化土壤的改变和一些老艺人的逝去而佚失,因此,我们对民族音乐包括白族音乐的考察、采集、整理、保护等工作远未结束。笔者深信,在扎实的田野工作的基础上,白族传统音乐的研究工作会与中国其他少数民族传统音乐的研究一样,将迎来硕果累累的明天。
注释:
①杨秀,赵全胜。对少数民族地区高校引入本土民族民间音乐教学内容的思考——以大理白族民间音乐引入高校课堂为例[J].人民音乐,2008.
②李晴海.大理白族民歌概述[J].民族音乐,1987,4.
③伍国栋.白族音乐志[M].云南人民出版社,1991.
④赵全胜.白族民间叙事歌的艺术特色[J].音乐探索,2006,3.
⑤冯洋.从文化人类学视野看白族民歌[J].2008年人文社会科学专辑,第34卷.
⑥关于大理白族民歌的研究成果还有:
李晴海.大理白族民歌概述[J].民族音乐,1987,4.
段寿桃.白族打歌及其他[M].云南民族出版社,1994.
张文,陈瑞鸿主编.石宝山传统白曲集锦[M].云南民族出版社,2005.
赵宽仁.白族的音乐[J].人民音乐,1961,11.
李晴海.西山白族风情与“西山白族调”[J].音乐初探,1985,2.
饶峻妮,饶峻姝.略论大理白族情歌中的白由超越性[J].大理学院学报,2009,5.
赵怀仁.论白族民歌曲调的忧伤色彩[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社版),2007.
杨秀.大理白族原生态民歌的音乐特性[J].民族音乐,2008,3.
⑦大理市文联等编.白族大本曲音乐[M].云南民族出版社,1986,4.
主持人简介:周秦,江苏苏州人。幼承家学,通韵律,工诗文,擅恹笛度曲。1982年毕业于江苏师院中文系,师从钱仲联先生治明清文学,为入室弟子。1989年主持昆曲艺术本科班教务。2001年出任中国昆曲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广泛联络海内外专家学者,筹办并主持中国昆曲国际学术研讨会,编辑出版《中国昆曲论坛》。2003年,应白先勇先生之请担任青春版《牡丹亭》首席唱念指导,复与曾永义先生合作编演《梁祝》《孟姜女》《李香君》《杨妃梦》。多次赴台北、香港等地及日本、韩国、美国等国讲学教习,推动昆曲在海内外的传承弘扬。2004年获苏州市政府颁发的“昆曲评弹传承荣誉奖”,2009年获国家文化部授予“昆曲优秀理论研究人员”荣誉称号。现任苏州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昆曲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中国昆曲论坛》主编,中国昆剧古琴研究会副会长。主要著作有《寸心书屋曲谱》《苏州昆曲》《昆戏集存》等,目前主持的重大科研项目有“中国昆曲音乐研究”、“苏州大学白先勇昆曲传承计划”等。
主持人话语:作为一种成熟完美的综合性艺术,昆曲艺术的遗产价值体现在极其广泛的文化领域中。它代表着中国古典戏曲艺术曾经达到的最高成就,并在世界文化总格局中占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一席。明证之一便是2001年5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世界不同地区的首批19个文化社区和文化表现形式以人类口述与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称号,中国昆曲(KunquOpera 0f China)赫然名列其中,它是得到由18名专家组成的国际评审委员会全票通过的4项代表作之一。
“入遗”十年以来,伴随着昆曲存活环境和发展态势的长足改善,昆曲正日益成为文化学者和高校师生关注的热点,与昆曲有关的科研日益繁荣。2001年12月,苏州市人民政府与苏州大学共建中国昆曲研究中心。自2003年以来,中心已在国家文化部的指导下实施五届中国昆曲国际学术研讨会,编出《中国昆曲论坛》8辑。2005年8月,经国家昆曲艺术抢救、保护和扶持,领导小组确定中心为“国家昆曲遗产保护研究中心”并正式授牌。2009年6月,中国昆曲研究中心经国家文化部授予“为昆曲艺术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荣誉称号并受到隆重表彰。
为纪念昆曲“入遗”10周年,2011年5月间中心在昆曲发源地――昆山千灯召开第二届国际高校师生昆曲研讨会。来自海内外36所高校的百余名教授、研究生应邀与会,提交并宣读了65篇论文,内容覆盖昆曲史论、传奇文学、声腔音乐、场上表演、剧本翻译以及昆曲艺术的教育传承、昆曲文物的保护修复等广泛领域。本期专栏选刊千灯研讨会发表的部分论文。其中陈学凯教授从遗产守护、文化自信的高度对昆曲的历史文化内涵重新加以认识阐发,将昆曲传承的意义归纳为“既可以被看成是一个中华文脉继承延续的工程,又可以被看成是一个为中华文明在现代的崛起,做一种基础的扩展、强化、巩固与铺垫的工程”,进而就昆曲的传承发展提出了具有前瞻性的见解。周秦教授带领他的科研团队,通过为时五年的深入调研,基本理清了昆曲艺术的场上遗存现状,并以苏州昆剧院为基地,实施“苏州大学白先勇昆曲传承计划”,初步建立起一个高校与剧团合作互动的工作平台,藉此“为昆曲遗产的保护传承积累经验,并产生实在的推动促进作用”。随着对外开放和国力的增强,中华传统文化得到越来越多海外学者的关注和认同,近年常有外国名校博士研究生选择与昆曲有关的课题作为学位论文题目,并来到中国进修。美国耶鲁大学博士研究生Kevin Schoenberger采用国内学术界尚不太熟知的“混音文化”理论,分析研究明代戏曲家徐渭的杂剧《歌代啸》。立意新奇,方法独特,启人深思,颇值得一读。
摘要:昆曲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在于它的历史与艺术文化价值,而守护昆曲的历史与艺术文化价值。则是守护昆曲遗产的核心任务。昆曲是中国戏曲发展史上一个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是中华民族最古雅久远、积淀深厚、且包含有大量中国古代各种文化艺术信息的重要载体。昆曲深厚的文化内涵,悠久古雅的艺术气质,唯美精致的艺术表现手法,能够感召与震撼人们心灵与情绪的艺术境界,是昆曲自身文化自信的具体体现。从昆曲本身所具备的深厚艺术与历史文化底蕴来看,我们完全有理由满怀这样的文化自信。昆曲的发展与创新必须以自我为中心,以充分彰显昆曲的文化自信。只有坚持自己的文化特色,彰显自己的文化自信,昆曲未来的任何创新与发展都不会失去其本真,昆曲才有大好的希望和前途。
关键词:昆曲;历史文化;文化自信
作者简介:陈学凯(1954―),男,陕西西安人,西安交通大学历史文化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哲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
中图分类号:I207.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403(2012)01-0136-05 收稿日期:2011-10-15
保护昆曲首先是对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坚持与守护,其作用是维护人类文化多样性与多元性,以保障人类文明的可持续发展。这是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基本精神,并为世人所认同。除此之外,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更为重要的还是昆曲作为中华民族最古雅久远、积淀深厚、且包含有大量中国古代各种文化艺术信息的载体的重要性,尚没有得到充分的认识;对于其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的挖掘整理,也还远远不够;对于什么才是保护、传承昆曲的的最佳途径,尚存在诸多认识上的分歧。
昆曲是中国戏曲发展史上一个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昆曲的出现虽然可以追溯到早期的元明之际,但是,戏曲的产生显然要早于这个时期,因为昆曲作为最精粹的戏曲艺术是戏曲成熟后的产物,在此之前的元杂剧就已相当成熟。昆曲是元杂剧的发展者与继承者,是高则诚、施解元“易北为南”的结果,也是魏良辅、梁辰鱼雅化昆山腔的结果。昆曲所达到的艺术高度是中国戏曲经历漫长的历史形成的,因此,认识昆曲的文化价值也应从中国戏曲的源头开始。
王国维在其《宋元戏曲史》中说:“歌舞之兴,其始于古之巫乎?巫之兴也,盖在上古之世。”“是古代之巫,实以歌舞为职,以乐人神者也。商人好鬼,故伊尹独有巫风之戒。及周公之礼,礼秩百神,而定其祀典,官有常职,礼有常数,乐有常节,古之巫风稍杀。然其余习,犹有存者:方相氏之驱疫也,大腊之索万物也,皆是物也。”戏曲史家徐幕云先生则认为:被称为“优伶”的古代艺人,“优字始见于春秋之世;而‘伶’字则自黄帝时代。考‘伶伦’为黄帝乐官。”‘乐虽始于黄帝,至舜乃益备。史称舜作五弦之琴,又孑L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韶,舜乐也。”徐幕云的“优伶”说似乎将戏曲的源头推到了传说的黄帝时代。而穆凡中先生的《勾栏瓦舍》一书则认为:“百戏起于秦汉,两晋隋唐也很盛行。”
王国维、徐幕云和穆凡中在戏曲的历史渊源问题上,看法存在着一些差异,这只能说明中国戏曲文化的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具有深厚难测的不同时代的不同文化内涵,对它的研究,存在着认识和观点上的多样性分歧则是必然的。
从中国戏曲史的角度来看,元明之际钟灵蕴秀的昆曲的出现不是一个偶然的现象,而是数千年戏曲文化发展与积累的必然结果。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说,昆曲是从上古到元明这数千年来,戏曲文化演变发展而逐渐形成的一枝艺术奇葩,也是中国古典戏曲艺术所能达到的最后一座高峰。而昆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意义就在于此。因此,昆曲的研究必须从戏曲的源头开始,这不仅是为了搞清昆曲之前戏曲演变发展的源与流的问题,更关键的还是要通过它们来认识昆曲背后所存在的深厚历史文化价值,进而才能够树立起支撑昆曲不断走向未来的源源不绝的文化自信。
站在这个角度上来看,昆曲的保护与传承不仅是为了延续我们民族的文脉,其重要的意义还在于我们今天以及我们的子孙后代,能够不断地从昆曲中汲取中国古典文化思想之伟力,古典艺术精神之气质,古典艺术技巧之神韵,并在此基础上创造出人类历史上更伟大的文化艺术成就。因此,昆曲守护与传承的作用和意义,既可以被看成是一个中华文脉继承延续的工程,又可以被看成是一个为中华文明在现代的崛起,做一种基础的扩展、强化、巩固与铺垫的工程。以昆曲本身所具备的深厚历史文化底蕴来看,我们是完全有理由对她满怀这样的文化自信的。
对昆曲的文化自信,也就是对数千年来中国传统文化的自信。我们拥有这种文化自信的理由源于昆曲悠久的历史,唯美、隽永、深厚的艺术魅力,因此,我们有必要永远珍重、保持这一份文化自信。文化自信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就是一种“持志”精神,一种对我们钟爱的文化的淡定和自守。刘熙载在其《古桐书屋六种・持志塾言・叙》中说:“孟子始言‘持志’,志之赖於持也久矣。持之义不一端,大要维持之欲其正也,操持之欲其久也。持之之方亦不一端,大要善其志之所以养也,慎其志之所以发也。每念古人之学,无不以此为兢兢,而即可准此以见吾人之失。”“持志”是一种文化艺术能够永续传承的精神基础,也是我们今天守护昆曲这一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必备的精神意志与思想认识。
刘熙载认为“持志”的首要问题是“欲其正”。所谓“欲其正”就是要永远秉承守护一种艺术文化的正统和正宗地位,保持其正确的前进方向,而且要从始至终都毫不动摇。而难就难在能够使它久而不失,持之以恒地传承与延续。“持志”的方法同样也是要发扬其优长才可以保障其久而不失,只有充分发挥其文化艺术之优长,养其正气,慎其志趣,兢兢业业,才可以守之不失,才可以充分地张扬一种艺术传统自身所具有的文化自信和艺术魅力。
昆曲作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它毕竟不同于其它一般的文化遗产,它之所以能够在我国首批人类非物质文化代表作的评比中脱颖而出,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昆曲深厚的文化内涵,悠久古雅的艺术气质,唯美精致的艺术表现手法,能够感召与震撼人们心灵与情绪的思想艺术境界。从这个方面看,昆曲的唯美精神,昆曲的艺术魅力,就是她自身的文化自信的具体体现。所以,我们今天要守护昆曲,就必须坚持对昆曲的这份文化自信。
昆曲的美学思想和美学价值,是在中国文明历史发展与演进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她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沃土之中,中华民族悠久灿烂的传统文化既是昆曲艺术的源泉,又是昆曲赖以延续与传承的文化基础。同时,昆曲又是中国古代非物质文明的一座高峰,她把中国古代诸多的艺术形式和艺术内容,汇集综合于一身,尽显中国传统艺术文化的博大与精深。
以昆曲的音乐声腔为例,它的曲牌体的音乐结构,上承古代庙堂与宫廷音乐的余绪,还包括唐宋大曲以及宋词、元曲、诸宫调、唱赚、民歌、甚至于玄妙的宗教音乐在内。昆曲汇集了我国古代音乐的精华,是我国古代数千年优秀音乐的大宝库,是真正融合了百代之优长的华夏之音,是名副其实的雅乐正声。因此,从音乐文化的视角来看,昆曲相对于当今时代任何一种中外的音乐文化,包括中国其他所有的戏曲声腔在内,就其音乐文化内容的丰富与精美而言,无与伦比。昆曲以她的音乐文化之深厚、久远,以她的音乐文化蕴藏之丰富多样而冠盖群乐。我们应该看到,这是昆曲在音乐文化中最为重要的文化自信之所在。
昆曲是“百戏之祖”,中国后来兴起的京剧和许多地方戏曲剧种,都曾经以它为师。正如许多学者指出的那样,昆曲与京剧的区别绝对不像其它地方戏和京剧的区别那么简单,昆曲与京剧和其他地方戏的区别并不仅仅停留在剧本、唱腔、调式这些方面。最为重要的是,昆曲是我国古典音乐和古典词曲的活化石,因而,昆曲所拥有的文化底蕴与文化价值是其它任何剧种都无法比拟的。以昆曲的曲牌为例,它承袭了唐诗、宋词、元曲的艺术传统。因为曲牌和词牌有着一定的渊源关系,在艺术形式上具有严格的要求和规律。昆曲曲牌在格律上,要求曲有定拍,拍有定句,句有定字,字有定声。京剧与地方戏则以板腔体为其声腔特征,板腔体的音乐结构与曲牌体的音乐结构之间的差异是巨大的,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因为板腔体是由民间音乐乱弹发展而来,它是地方戏的显著特征。诚如傅谨先生所指出的那样:“严格地说,除了昆曲以外,其他所有剧种包括京剧在内都只能称为‘地方戏’,因为除昆曲之外的所有剧种,都是基于某种地方趣味发展而来的。更局限地说,京剧几乎在所有方面都与昆曲构成鲜明的对峙――就其艺术上的地域特色而言,京剧无疑更接近于北方而不是江南,它在音乐声腔体系上,是梆子乱弹系统在其流变过程中不断与各地的方言土语相结合而衍生出的地方声腔中的一种,由源于湖广、安徽加上北京本地的诸多地方声腔发展演变而来,既为特定地域的民众所喜爱,同时也充分体现着这一特定地区的美学趣味。”
而昆曲却不同,它是数千年来士大夫知识分子所创造积累的戏曲雅文化,并成为跨越所有时代的中国文化的形象代表,是我们民族精神高端和艺术高端在文化艺术领域里的绽放与显现,也是中国传统优秀艺术的一个总汇集。因而,昆曲在与任何中外戏曲剧种相比较和相对垒的过程中,都应该拥有充分的文化自信才是正确的,而这一切都是由昆曲自身深厚的历史文化背景所决定的。
我们认为,昆曲的文化自信是历史赋予的,是中华数千年文学艺术的积累赋予的,她不是任何人可以随意改变和杜撰的一种艺术。作为拥有深厚文化积淀的戏曲经典,她能够继续存在于今天,本身就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作为中国文化的经典,她更无需改变自己,也无需为了适应现状而模仿别人。这就是经典存在的价值和经典存在的意义,也是我们守护文化遗产的基本态度。因为昆曲是今天的中国人传承中华文明、延续中华文明的一个重要的立足之点。所以,对于原汁原昧的昆曲的坚持守护与永续传承,已不仅仅是一种文化自信的问题,而是关系到真正的中华文化能否得以继续生存,以及她的未来命运将会如何的重要问题。
我们坚信昆曲的传承,必须首先树立起对昆曲的文化自信,并通过这种文化自信以达到繁荣与复兴昆曲的目的。而如何提升人们对昆曲的文
化自信,坚守这份文化自信,以及永久延续这份文化自信,则是我们需要进一步深入研讨的问题。
首先,我们必须对昆曲抱有坚定的文化认同感和自豪感。
这就是说昆曲的文化自信是需要我们自己去努力寻找与实践的,只有我们不断地去努力展示与充分地实践,才不会使昆曲的文化自信成为一句空洞的口号。老子说:“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强行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老子・三十三章》)昆曲的守护与传承只能是有志者的理想和事业,只有把昆曲看成是自己理想和终生事业的人,才适合于这一项工作。老子的“不失其所者久”就是指一种内在的自信力,有了这种内在的自信力量,方能走向久远。亦如孔子所言:“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论语・里仁篇》)
同时,昆曲的文化自信不是一种外在的期待,或者完全依靠外在的恩赐,而是一种自我的不懈努力与追求,这是我们永久保持对昆曲文化自信的必由之路。这就需要我们在两个方面不断地继续努力:一是昆曲的理论研究要更加深入,对昆曲的文化内涵的挖掘与探讨应更加注重;二是演艺方面应不断地汲取这些理论研究成果,将其转化为真正的舞台实践,并传播给戏曲的广大受众,使之成为中国传统文化艺术成长繁荣的一个重要基础。
其次是守护昆曲的艺术理念和固有程式。
昆曲的艺术理念和固有程式,是昆曲区别于其它戏曲剧种的本质之所在,是昆曲的内在规律的外在展现,也是昆曲艺术安身立命的基本条件,它是不容我们作任何背弃与改变的。守护昆曲的艺术理念和固有程式,是保持昆曲的文化自信,维持昆曲生命永续存在的大前提。亦如明代学人屠隆在其《梁伯龙鹿城集序》中所说的那样,“草木之华必归之根本,文章之极必要诸人品。”背弃了根本,丢掉了人品和灵魂,不仅是文化自信的丧失,实则是对昆曲的根本放弃。守护昆曲的艺术理念和固有程式,是对昆曲艺术信念的坚持,是对原有程式的维护,而这一切都需要有一种文化自信才能坚定起来并自持下去。
我们所说的文化自信,一言以蔽之,就是对民族数千年来优秀文化遗产的珍视与崇敬。亦如孔子在对待三代传统时的态度一样,坚持“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篇》)孔子决心守护周公之道统,并声言“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窃比于我老彭。”(《论语・述而篇》)孔子的伟大与不凡即体现在这里,那就是他的“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的精神,孔子最终以三代传统的不朽而成就了自己的不朽。孔子不是企图通过舍弃和贬低传统来张扬自己,孔子的圣智是基于对民族优秀传统的敬畏,对民族优秀文化的崇拜,对传承华夏道统的历史使命感,而不是为了一己之私。因此,孔子的人品是尊贵的,孔子的文化品位是高尚的。孔子之所以伟大,正在于此。
其三,昆曲的文化自信在于充分展现自己的艺术理念与原则。
明代昆曲曲师钮少雅在其《南曲九宫正始・凡例》中说:“大凡章句几何,句字几何,长短多寡,原有定额,岂容出入?自作者信心信口,而字句厄矣。自优人冥趋冥行,而字句亦厄矣。试就《琵琶》一记,夫句何可妄增也?南吕宫【红衲袄】末煞,妄增一句,不几为同宫之【青衲袄】乎!夫句何可妄减也?南吕调【擎梧桐】末煞,妄减一句,不几为同调之【芙蓉花】乎!夫字何可妄增也?仙吕宫【解三酲】第四句下截妄增一字,不几为南吕宫之【针线箱】乎?夫字何可妄减也?正宫【普天乐】第一句上截妄减一字,不几为双调之【步步娇】乎!”钮少雅还指出:“凡歌曲必先正其文句,而又合调依腔,方为正体。”钮少雅以一个昆曲艺术家的眼光与立场,不仅坚守了昆曲的艺术理念与原则,亦在于通过理论影响和昌明自己的思想主张,来充分地展现与强调昆曲的艺术理念和原则。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强化昆曲艺术的本真,从而坚定人们对昆曲的文化自信,达到永续传承昆曲艺术精髓的目的。
其四,昆曲的发展创新必须以我为中心方能彰显其文化自信。
任何文化艺术的生命延续都必须关注发展与创新的问题,昆曲亦不能例外。尤其是在飞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中,讨论这一问题更显得至关重要。因为守护文化遗产与发展创新之间,有时的确是存在着一些尖锐的矛盾与对立。至于古老典雅的昆曲应该不应该有所创新,我们的回答应该是肯定的。问题的关键是昆曲应该在什么样的情况和条件下,才可以畅言发展和创新的问题,因为创新与发展不是一个可以不可以的问题,而是一个在哪一种成熟的条件下才可以进行的问题。我以为在目前的情况下,特别是在昆曲作为文化遗产还处于频临消亡的低潮时期,是不宜提倡发展创新的。因为它会干扰文化遗产的抢救与挖掘工作,而削弱和分散本来就非常稀有的昆曲的人力和财力资源。应该说在当前的形势下,积极地保护,倾尽全力地坚守,只争朝夕地抢救、挖掘与传承才是当务之急。等到昆曲步入了繁荣甚至于异常火热的时代氛围时,等到我们对昆曲的认识和把握到达了一定的高度和深度时,创新必然会在内部发生,而且会自然天成,合情合理,没有做作,到那时更无需我们刻意去提倡创新了。
另外一个重要问题是,昆曲能否借鉴不同文化和不同时代的艺术元素,来装扮、修饰、美化自身?我们认为:凡是人类所创造的文化艺术都有着某些共同的规律性,艺术文化尽管不可同类,但其内在的精神总有相通的地方,从这个意义上讲不同艺术文化之间,是可以相互学习与借鉴的。问题是它们能否在恰当的时间与恰当的地点上,找到一种自然的交集,而且这种自然的交集又能为昆曲的发展和创新预留多大的空间,我们能否做到既无不及,又无太过,使不同艺术形式之间的嫁接融合达到一种天衣无缝、恰到好处的水平。
但有一点是必须确定的,那就是昆曲的发展与创新必须以自我为中心,以充分地彰显人们对昆曲的文化自信。只有坚持自己的文化特色,张扬自己的文化自信,丰富自己的文化内涵,昆曲未来的任何创新与发展都会不失去本真,那么昆曲才有大好的前途和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