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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会计法学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一、科研选题不当的主要表现
1.选题偏大且重复。相关学术刊物上的会计法学科研论文,绝大多数选题不具体、不明确。近几年来,选择热门会计法学问题进行研究的人较多,如关于会计法律责任方面的问题,但大多数仅围绕会计法律责任的内涵、类别及其构成要件等方面进行论述,缺乏新意。
2.研究深度不够。会计法学科研是一项与会计法制建设实践紧密结合的活动。从近几年来看,应用性问题研究所占的比例较大,但多数成果水平不高,转化率更低,选题中忽视对重大现实问题的综合探讨与研究;而基础性问题探讨又落后于会计法制建设实践的需要,使得应用性问题的探讨与研究缺乏后劲,缺乏强有力的基础理论支持。例如,“会计执法监督”、“会计执法保障”等应用性强、价值大的会计法学应用性问题很少见到,即使有也难于在实践中操作,理论深度不够,而“会计法基本原则”、“会计法学与会计学的内在联系”、“会计立法中如何处理会计技术问题”等基础性问题几乎无人探讨,直接制约着我国会计法制建设水平。
3.简单移植、生硬照搬其他学科的较多。移植是会计法学研究的重要方法之一。但近几年,对其他学科的理论与方法未结合会计法学特点加以改造而进行简单移植的现象比较普遍,很难发挥相应理论与方法在会计法学研究中的真正科学价值与意义。
4.描述性研究多,因果性研究和预测性研究少。任何一门学科就其发展历程而言,均存在诞生、发展、成熟等几个阶段。描述性研究是一门学科在诞生初期的研究方法。目前,中国会计法学正处在发展阶段,其研究方法应由描述性研究向分析性研究过渡。但从已发表的论文来看,较多描述会计法学领域中的有关现状问题,而较少分析有关各种会计法学现象的关系、影响因素、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等方面的问题,使得会计法学研究难以发挥其解释与预测的功能,缺乏对功能或机制的深入分析,妨碍了研究水平的提高。
二、改进的对策
1.从思想观念上重视科研选题。在会计法学科研中,发现并选择具有意义的会计法学问题至关重要。一般来说,如果选择和确定的是会计法学学科发展和突破的前沿,则表明其是高起点、高水平的研究;如果是重复他人的研究,则整个研究工作也就没有多大的价值。
2.努力培养研究人员的科学素养。①培养创新精神与敏锐的洞察力。日常工作中要养成善于观察、善于捕捉各种新事物的习惯,尤其是不为常人所注意的偶然现象,作为发现和提出会计法学问题的前提和基础。②勤于思考,提高自己的想像创造力。直觉和想像是会计法学科研选题中主要的思维品质,而想像创造力在很大程度上是后天获得的,因此会计法学研究者要注重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③注意积累相关和必要的会计法学研究背景知识。在会计法学研究中,研究人员必须具备深厚的法学、会计学理论知识,同时必须具备必要的经济学、哲学、逻辑学、管理学等方面的知识。这些知识不是一朝一夕得来的,需经过研究人员的长期积累。
3.遵循科学选题准则。会计法学科研选题应遵循以下几个重要的科学准则。
(1)创新性准则。创新性准则是指对所选择的会计法学科研问题应在借鉴前人成果的基础上,能提出新的见解,导出新的结论。会计法学科研选题的创新程度必须成为衡量其研究成果质量与水平的主要评价标准。只有这样,才能有所发现,得出新的结论,真正体现会计法学研究的价值。为贯彻这一原则,应深刻理解创新概念,建立创新的体制,营造创新的文化,提高创新的能力。
(2)价值性准则。价值性准则包含两层意义:一是选取的会计法学科研题目要满足会计法制建设实践的需要;二是选取的会计法学科研题目要满足会计法学研究自身发展的理论需要。就现代会计法学而言,还存在许多急待解决的实际问题和急需研究的重大理论问题。对于这些问题,会计法学研究者必须根据自己的研究能力及客观条件,选择最有价值的研究课题。
(3)可行性准则。一是从会计法学科研题目本身来说,必须有一定的事实根据和科学依据;二是从会计法学研究者来说,必须具备本学科相当的科学知识、研究能力和工作经验,并熟练掌握与运用有关研究方法、研究工具;三是从客观条件来说,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料、设备、时间、经费、辅助力量、适宜的社会背景条件等。
(4)效益性准则。效益性准则就是在既定的人、财、物条件下和单位时间内,充分考虑会计法学科研题目的效益。具体地说,会计法学科研题目的选择要求投资少、见效快,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显著。在目前会计法学科学研究经费不足而又急需展开会计法学科研的情况下,尤其要遵循效益性准则。
4.规范选题程序。从整个会计法学科研选题过程看,它包括查询信息资料、科研题目系统化、初步确定题目和题目论证四个步骤。
(1)查询信息资料。在会计法学理论学习与会计法制建设实践中发现相关问题后,必须查询有关会计法学问题的信息资料,以全面认识和了解该会计法学问题。通过查询相关会计法学问题的信息资料,主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①该问题的科学背景怎样,前人是否研究过。②如果该问题被研究过,取得过哪些成果,存在的主要矛盾(问题)是什么。③如果该问题没有被研究过,那么围绕该问题进行的类似研究取得过哪些成果。查询信息资料是选择会计法学研究题目时比较艰苦又特别重要的工作。
(2)科研题目系统化。在广泛查询信息资料的基础上,即可进入会计法学科研题目系统化阶段。此阶段主要是在研究方法论及系统思想指导下,初步理顺和具体解决会计法学科研选题中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①确定研究目标。研究目标是研究目的与任务的具体化,习惯的做法是用一句话来陈述会计法学科研的总目标。②确定研究对象。研究对象的选择不仅影响到会计法学科研之具体研究方法的选择与应用,而且对研究结果与结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也具有影响。在确定研究对象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要根据会计法学科研具体目标来选择会计法学科研的研究对象;要明确会计法学科研之研究对象的空间(地域)范围、时间范围和条件范围;要考虑会计法学科研的可行性及研究对象的数量。③确定研究方法。研究方法的选择与具体研究目标相联系,同时还受到研究总体的性质、特点、数量等因素的制约。因而,采用哪一种或哪几种基本研究方法,要在选题阶段作出系统的考虑。
关键词:会计信息;失真;法律问题
中图分类号:F27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1-0177-02
会计信息失真是一个国际性、历史性的问题,一直是世界会计学、法学界研究的重点课题,也一直是世界各国政府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然而,时至今日,各种各样的会计信息失真事件仍然困扰着世界各国。目前之所以没有在会计信息失真的研究与治理方面取得实质的进展,其中的重要原因在于没有将会计信息失真进行恰当的分类,以及立法的不足,从而无法采取相应的措施分别予以治理。
会计信息是会计规则执行人根据一定的会计规则而生产出来的。若信息是失真的,那它必然与会计信息生产的某个或整个环节相关。高质量会计规则是产生高质量会计信息的基础,因此,会计信息失真首先与会计规则的质量相关。当然,即使会计规则质量再高,也只有得到执行才能产生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故会计信息失真又与会计规则的执行紧密相关。总的来看,会计规则没有得到有效执行,无外乎以下两种情形:一是会计规则执行人故意违背会计规则;二是会计执行人由于客观上的原因在会计规则的执行上存在偏差。据此,笔者将会计信息失真分为规则性失真、违规性失真和行为性失真。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
1.会计信息规则性失真
会计信息规则性失真之所以客观存在,其原因就在于会计规则制定者将自生自发的会计域秩序转变为会计规则的过程中存在偏差。这种偏差主要是由知识的相对性和人的有限认知理性所造成的。具体地说:会计域秩序是利益相关者以其所投资的资源为依据而进行的利益冲突与协调的结果,它是一种自生自发的秩序,而会计规则是以会计域秩序为基础的人为制造的秩序。因此,按照会计规则产生的出来会计信息是否具有真实性的特征,就应以它与会计域秩序的一致性为标准。然而,不同时期和不同范围内的利益相关者存在差异,这两方面因素便决定会计秩序会因环境的主体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具有相对性,这也是会计规则被限定在相对一定时期里实行的原因所在。因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一个动态过程。若要消除会计规则制定中存在的偏差,制定者不仅必须完全把握会计域秩序,而且必须能够运用会计、法律知识真实地予以表达。但是,对于一个人或一个制定机构来说,他(它)无法完全满足这两方面的要求,人们不仅不可能具备尚未在现实中存在的知识,而且也不可能同时具备所有与此相关的已经在现实中存在的会计和法律知识,因此,会计信息规则性失真是客观存在的,是我们无法回避的重要问题。
2.会计信息违规性失真
会计信息违规性失真的存在由来已久。由于会计信息不仅是利益相关者进行利益分配的依据,同时也是其他利益相关者考核经营者管理业绩的依据。从这个角度讲,经营者必然存在违背已有会计规则披露虚假会计信息的强烈动机,这种动机便决定了会计信息违规性失真的存在。再者,审计之所以能够产生并得到不断发展,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会计信息违规性失真的存在。也就是说,如果不存在违规性失真,审计就不会产生,更不用说发展。
3.会计信息行为性失真
会计规则能否产生真实的会计信息,不仅取决于会计规则与会计域秩序的一致性以及会计规则执行人对会计规则执行的主观动机,而且还取决于会计规则执行人的具体执行行为,即会计规则执行人是否能够完全正确地对会计规则进行实施。这就对会计信息的直接生产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然而,纵观我国现状,实在让人担忧,会计队伍不能依法建设,部分行政主管部门、大型企业的法人认人唯亲,违规使用财务人员,违法任命会计机构负责人。这就必然存在一些不能很好理解会计规则的执行人,而会计事项的处理则是会计规则执行人根据会计规则的基本要求而运用专业判断来实现的。这就必然存在错误判断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同样决定了会计信息行为性失真的存在。
二、当前我国存在的几点会计法律问题
1.现行有关会计信息失真的法律责任不完善
现行法规中重视行政及刑事的处罚,轻视民事处罚。我国的经济体制原从计划经济中脱胎而来,现有的法规还是体现了较多的计划经济色彩,即往往比较重视行政及刑事的法律处罚,而轻视民事法律关系的调节。例如,在《证券法》中,用了很大篇幅描述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仅在第161、202以及207条中简单地提及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责任人应承担赔偿民事责任,至于什么是虚假会计信息,如何认定虚假会计信息,如何处理这一民事责任,几乎没有涉及,这就给具体的司法判决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即使在《会计法》中也是只字不提会计问题的民事责任问题。类似的问题,也反映在《公司法》等其他有关的经济法规中。
2.缺乏对虚假会计信息具体认定的法律规定
尽管在《证券法》、《公司法》以及相关的法规中,已经规定了出具虚假会计信息的有关人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对于如何认定虚假合计信息,往往规定得过于原则与抽象,这就给司法实践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第一,由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及有关的司法部门一般都是非专业人士,一旦因会计信息问题引起法律冲突,在认定某项会计信息是否虚假时,如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司法部门往往以最为简便的方法来判定,这就是以事实作为标准。有关这方面的经验教训,已大量发生在与验资有关的民事纠纷中。
第二,即使法律上已认定一项会计信息是虚假的,但如何来界定这项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是故意还是过失,又是一个法律难题。因为区分故意与过失,在对虚假会计信息的责任人员量刑时,是非常重要的。前者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且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后者还要在分清程度不同的情况下,确定不同的民事责任。但是,要界定产生虚假会计信息是故意还是过失,即使是专业人士,有时也是难以胜任的。
第三,也就是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是:虽然确认了某项会计信息是虚假会计信息,并已认定了虚假会计信息的责任人员,但如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应赔偿哪项经济损失,在法律上仍是一个非常模糊的问题。目前司法界对于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是以验资金额的不实部分作为赔偿金额,而不是以会计信息使用者使用该虚假会计信息实际受到损失的金额为依据。然而这一规定,并不适用于所有与虚假会计信息有关的法律冲突。如上海贝龄微电子公司的盈利预测报告中,由于有关部门的过失,使得每股盈利0.39元误登为0.43元,若按照司法解释中的有关赔偿要求,注册会计师每股仅需赔偿0.04元,这对损失了成千上万元的投资者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3.关于虚假会计信息法律责任分担问题
由于虚假会计信息会带来严重的社会经济后果,因此,对制造与公布虚假会计信息的责任人员追究法律责任,特别是民事赔偿责任是理所当然的。然而,一项虚假会计信息的披露,从原始凭证开始、直至报表的公布,中间有着非常多的环节,如何确定这些不同环节的法律责任,也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
在现有的《公司法》、《证券法》中,都强调了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公司管理部门与财务主管要承担法律责任,而《注册会计师法》第42条也强调注册会计师因过失要对虚假会计信息承担责任。同时,有关法规也规定了监管部门的失职亦应承担责任。但是,对同一案件的虚假会计信息责任究竟如何分担,从未在任何的法规中予以规定。这样,在司法实践中,当一项虚假会计信息涉及到多个环节时,司法部门只能采用“非理性无限连带责任”的判例原则,即谁最有能力承担经济赔偿,就由谁来承担责任,这也就是所谓的“深口袋理论”。这一理论的贯彻,从表面上来看起到了符合平衡社会机制的作用,但实际上由于责任与权利不相配比,这种处罚不当已产生了一些不良后果。这样,就变相地鼓励那些经济承担能力较差的人员去制造虚假会计信息,而将责任转移到有经济承担能力的这一方。
三、解决我国会计法律问题的几点思考
1.改变我国现行的司法体系,将审计机构的管理部门,独立于政府序列
长期以来,我国审计监督的主体受被监督的客体所领导,使得其无法客观、公正、独立地行使监督职能。这一现象如得不到扭转,要想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是十分困难的。
2.借鉴国际法务会计经验,开展我国会计法律问题的规范理论研究
针对普遍存在的会计实务中的法律问题,以会计与法律相结合的一门边缘学科应运而生,这就是被称为“法务会计”的一个新会计分支。作为一种学科,它主要处理财务事实与企业违法问题的关系,并运用于法律上的鉴定。欧美各国会计界已开始对法务会计开展了广泛研究,有关这方面的论文与专著亦层出不穷,世界著名的会计师事务所也对这一问题予以特别的关注,不仅纷纷成立了科研小组,而且还专门设置了法务会计部门,以应付社会的需要。
3.确立以民事责任为主法律责任体系
[论文摘 要]经济法是应用型本科高校非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基础课程,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中占有重要地位。文章针对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对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改革的若干建议。
在我国,应用型本科教育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转变应运而生。为培养出适合社会与市场需要的应用型本科人才, 在专业方面下功夫必不可少, 而其中作为向专业方向发展的专业基础课的地位也是至关重要, 在学生知识能力构建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目前,专业基础课已成为制约专业延伸、发展的瓶颈。如何推动专业基础课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改革,已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
经济法课程作为高校的专业基础课, 面向除法学专业以外的大多数专业本科生开设,是经济学、管理学以及工学等专业的必修课。由于经济法课程的实用性,各高校尤其是应用型本科高校非常重视经济法的教学工作,在教材编写和教师培养上都给予了大力的支持。但不容否认的是,在经济法的教学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需要我们改进,以适应应用型本科人才的培养。
一、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教学定位不准确,内容欠缺针对性
在应用型本科高校,开设经济法课程的专业很多,比如国际贸易类、工商管理类、财务管理类、金融类等。不同专业的学生对经济法知识的需要有所侧重,更不同于法学专业的本科学生。而目前,一些高校在经济法的教学名称和内容设置上与一般的法学本科专业相近似,即使有所改动,也只是法学专业课程的压缩版。在教学实践中,教师也容易忽略不同专业学生的差异性,对不同专业学生讲授相同的内容,忽视学生的需求,导致教学效果不佳。
(二)教材选用不合理,缺乏专业适用性
目前,市面上出版的经济法教材版本繁多,但很多都缺乏专业适用性。比如,有的教材只是对现行法律条文的罗列,缺少对法律条文的分析和应用;有的教材涉及面过广,重点不突出;有的教材只是纯理论分析,缺少相应案例。而教师在选用教材的时候也不够慎重,不同专业往往选用同一种教材,在教学的过程中又往往按照自己的讲义进行授课,导致教材成为摆设,学生缺少课下进行预习和复习的范本。
(三)教学方法欠缺灵活性,考核方式陈旧
目前,高校传统的经济法教学多以讲授为主,教师往往只注重对法律条文的解释,而在教学方法上也不重视案例教学和多媒体教学。经济法的教学内容丰富但抽象,理论性强但又需要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如果只是采取传统的教学模式和方法,很难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与此同时,学生也只是被动地接受,为了完成任务或修满学分,很难真正地参与到经济法的教学活动中来。
另外,经济法的考核方式也较为陈旧,多以试卷为主,题型稳定。而学生往往为了得高分,只是在备考时对所学内容进行强化记忆,不利于思维的开拓,很难达到期待的教学效果。
(四)教学对象的法律基础知识薄弱
法学专业的经济法课程一般在高年级开始,学生在学习过法理学、民商法、刑法、经济法等课程后才能学习经济法课程。但非法学专业的经济法课程一般在第三、第四学期,甚至在第一学期开设。许多学生在学习经济法之前都没有学习过基础的法律知识,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花大量的时间去解释法的基本知识、法律术语,加大了教师的教学难度,而学生在学起来也较为吃力。
二、对经济法教学改革的思考
(一)根据专业需要,调整教学内容
经济法课程涉及内容众多,教师在有限的学时内不可能将全部知识一一讲解,因此可以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有选择有侧重地进行介绍。针对不同的专业,结合其专业特色选取不同的章节进行重点讲解。例如,对于财务会计类学生,可以重点讲解《会计法》、《税法》,并可以和会计师等考试相结合;对于市场营销专业学生,可以重点讲解《合同法》、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对于人力资源专业学生,可以侧重讲解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对于工商管理专业的学生,可以侧重讲解《公司法》等商主体方面的法律法规。这样,在同一结构体系下与不同专业结合并有所侧重,使基础课融入到整个专业知识体系中,才能更好地体现因材施教的教学方向,有利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二)合理选择教材,凸显专业适用性
教材对于大学教学至关重要。教材的选择:一要有利于教师授课;二要可供学生自学。目前,经济法的教材很多,有适用于法学专业学生的教材,有专门为财经、管理类学生编写的教材,还有适合各种资格考试的辅导用书。因此,教师在选择教材的时候要多比较,针对不同的专业特点,选择不同的教材。同时,在进行选择时还要关注教材的质量。一是要选择最新的经济法教材,能及时反映我国新颁布或修改的法律法规。二是在选择的内容上,对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要选取实际应用型的教材,特别是有大量典型案例支撑的教材。这样才会有利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增强他们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教材选择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课程改革的成功与否。
(三)改良教学方法,改革考试方式
教学方法的改革是整个教学改革的关键环节,传统的教学方法以讲授法为主,而在经济法的教学过程中,要尝试将多种教学方法灵活结合。针对应用型高校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可以重点采用以下方法:
1.案例法
案例法是国外较为流行的教学方法,可以变注重知识为注重能力, 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与实践能力。经济法是一门理论性、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对非法学专业学生,如果只是单纯地分析法理、罗列法条,学生会觉得难以理解且枯燥无味。因此,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切勿照本宣科,使学生丧失对本门课程的兴趣。在教学的过程中,要引入大量的案例,对现实问题进行讨论和分析,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案例教学法中,案例的选择也十分关键。教师要选择有针对性、代表性、启发性的案例,确保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2.课堂讨论法
课堂讨论是师生进行沟通的有效方法, 每一次课,可以选取一个当前与经济法有关的热点问题,组织学生进行分组讨论,并让每组同学推荐代表将讨论结果进行总结汇报。在这一环节,让学生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帮助学生提高其表达能力和思辨能力。在组织讨论的过程中,要引导学生充分感知教材,丰富学生的直观经验和感性认识, 启发学生对材料进行比较、分析和概括。最后,还要注重组织和引导学生对问题的分析和总结,使学生的讨论有始有终。另外,也可以让学生自己选择感兴趣的案例进行讨论分析。作为大学教师,除了给学生讲授理论知识外,还要培养学生的研究兴趣和学习能力,启发他们延伸和加强课堂学习的内容。课堂讨论可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动性。
3.多媒体教学法
目前,在各高校多媒体设备已经普及,教师在教学中应积极使用现代化教学设备,充分利用网络技术等新型教学手段,将有关经济法的典型案例以视频等多种形式直观地传递给学生。这样,不仅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还能活跃课堂气氛,增强教学效果。
同时,还可以对经济法课程的考核方式进行一定的改革,加大实践环节在期末分数中所占的比例,使学生在课堂讨论和实践操作中的表现在期末成绩中都有所体现。
(四)调整教学计划,适应非法学专业学生
对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开设经济法课程之前要先开设法律基础课程。最好在高年级进行开设,如大三的第一学期、第二学期。高年级的学生理解能力较强,学习目的也较为明确。另外,针对对不同专业、不同的教学对象开设的学时也应有所区别,如对经济管理类的的学生可开设54学时课时,对工学类专业的学生可开设36学时课时。教师针对不同的授课时数和内容,可灵活把握,张弛有度。
[参考文献]
[1]王玉华.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0(2).
[2]黄勇,王刻铭.经管类本科专业经济法教学质量探析[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
[3] 彭金冶.高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j].继续教育研究,2009(9).
[4]张新莉.立足于财经类专业职业能力培养的经济法实训教学[j].中国成人教育,2009(16).
1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问题分析
从培养既要懂经济又要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的角度看,目前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高校在教学内容、教学计划的安排、教学方法和考核制度等方面都存在不少问题,有待改进。
1•1经济法课程中的内容重复高
对于不同专业的学生,教师在授课教程中应该区分不同的授课对象因材施教,即使使用相同的教材,也应把握好不同的侧重点。而在教学实际中,教师往往忽视了这一点,相同的教案轮流适用于不同专业的学生,忽视了不同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层次性。
1•2教学计划与实际脱节
经济法的教学内容离不开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而目前高校都已经把法律基础课程作为公共基础课,一般在一年级下学期开设。它对日后学生学习和理解经济法课程有很大的帮助,这两门课程应该有一个很好的衔接。而经济法课程作为专业基础课一般在三年级开设,时间至少间隔一年,这无形中破坏了这两门课程的承继性、关联性,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感到前后照应不上。
1•3教学方法比较陈旧
经济法作为一门实用性很强的法律课程,以往主要单靠教师一味地说教来讲解,即灌输式、保姆式的教学方法,容易养成学生学习上依赖教师的心理和思想懒惰的习惯,必须进行改革。所以在讲授经济法课程中,教师方面需要用大量的案例作为辅助来帮助学生理解法律条文,调动其学习兴趣。另外,我们还应该积极探索其他新的教学方法,比如组织模拟法庭,通过控辩双方的辩论,锻炼学生对法律条文的实际运用能力。
1•4考核方法有待合理化
经济法课程在许多高校属于考查课,一些教师认为考查课可以降低标准,写篇论文或留些作业题就可以结课。其实不然,考核也是一种培养学生个人能力的有效途径。在这个环节应给予足够重视,这也是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例如:闭卷考试可以加强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记忆,写论文可以多查资料,扩大知识面。为了督促学生学好经济法课程,教师应该综合运用多种考核方式,以促进学生知识的掌握及能力的培养。
2对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认识与思考
2•1教学内容因专业而异
经济法课程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在教学中不可能将全部的条文一一介绍清楚,因此教师必须针对不同专业学生的特点,有选择、有重点的加以介绍。对于工商管理类学生应重点介绍各类市场主体、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对于经济管理类学生应重点介绍《公司法》、《会计法》等方面的法律。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不断地探索、不断地改革教学方法,对每一章节的内容都要进行精心的设计与安排,以提高教学质量。
2•2教学计划的安排要合理
法律基础课程的开设为学生学习经济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所以经济法课程应开在法律基础课后,但不能间隔时间太长。此外对不同专业和不同的教学对象应开设不同学时数的经济法课程,如对经济类专业的学生应开设54学时左右课时;对非经济类专业的学生可开设36学时左右课时。
2•3教材选取要倾向学生能否使用优秀教材直接影响教学质量,“先进性”和“适用性”是教材选择的基本原则。“先进性”是指教材内容要具有时代特色,能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新知识、新成果,正确阐述本学科的科学理论知识,反映其相互联系及发展规律,既要有突出的学术特色,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适用性”指选用的教材要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取材合适,深度适宜,分量恰当,符合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对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
2•4课堂教学要注重案例教学经济法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课程,单纯的法律条文十分枯燥,但结合适量的案例会使教学内容丰富且生动,因此,案例教学是经济法教学的一大特色。从周围的实际生活、书刊报道中或“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典型案例中选取,在讲授完经济法理论部分后,结合所讲内容,可以采用留思考题或课堂讨论的方式进行案例分析,最后由教师进行总结讲评,由学生撰写案例分析报告。案例教学可以帮助学生加深对所学法律条文的理解掌握,激发学习热情。
2•5完善和提高教学质量
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以多媒体教室为载体,变黑板教学为CAI课件教学,可以实现现代教育技术与现代化教育设施有机结合,在教师的主导作用下,使课堂教学变得生动形象、易于接受。经济法教材中几乎每一章都有几个案例需要分析,案例文字较多,在黑板上书写浪费大量时间,而采用CAI课件教学可节省黑板上写板书的时间,有利于开展案例教学。CAI课件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保证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加大课堂上传授的知识量和信息量,增长学生的知识,开拓学生的视野。
2•6采取考核多种方式
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应结合各章节的内容给学生布置思考题或作业题,组织学生针对一些热点问题开展讨论,并围绕讨论题让学生写出专题论文。这样做可以调动学生查阅资料和思考问题的积极性、主动性及潜在的学习能力,增强对经济法的掌握和应用。学期期末的考核或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以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为主;或抽签口试、抽签笔试,可使学生将学习的知识全面掌握,融会贯通;或出综合性论文题目,督促学生多查资料,深刻领会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3对经济法教材建设的几点建议
教材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教育思想、教育观念的变革。教材编写要能反映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变革。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在编写经济法教材时,笔者提出了以下建议,期望与众多同行学者交流。
3•1树精品意识,创名牌教材
目前经济法教材存在的问题之一是数量很多,但精品很少。笔者认为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1)参与编写教材的学者态度要严谨。教材毕竟是教学工具,是学生吸收知识的最主要的途径。在学生眼里,教材往往都是神圣的,他们认为只有正确的、精华的东西才会编写到教材中,尤其对于本科生,他们接触法学知识不久,还未能对相关的法学知识有一个系统的甄别,更是对教材有着一种特别的迷信。因此学者必须持有一种负责任的态度,严肃对待出版教材这件事。另外,教材的主编、出版社也要起到统筹审核的作用,尤其要注意前后内容的衔接,避免内容上出现矛盾。
(2)提高出版门槛。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新闻出版总署印发了《2010年新闻出版总署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任务分解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加强质量监管,改进出版工作。要求努力提高教材教辅质量,推动出版单位精心选题、精心策划,努力提高教材教辅出版质量。对于此问题,笔者认为,首先,对参与编写教材的学者应当设定一个基本的标准,如职称要求、学术研究要求等;其次,出版社不能单纯地考虑经济利益,要充分考虑本出版社的社会声誉,努力建设精品出版社、名牌出版社,严格把好出版关。
(3)树立创新意识。21世纪是创新的世纪,如果教材编写没有特色、没有创新,那么它就不会得到学生的认可和社会的承认。笔者认为,要想在这方面有所突破,起到引领我国经济法教材建设和教材改革的潮流和方向的作用,在编写经济法教材时,必须实现教材内容和体系的创新。要注意使教材的内容和编写方式尽可能地和经济法学理论以及社会的司法实践状况相适应,要有明显的时代气息。
3•2教材侧重点要有差异
【关键词】会计理论;教学与研讨;内容;结构;研究
大学教育的使命是文化传授、专业教学、进行科学研究和培养未来的科学研究人员(奥尔特加·加塞特,2001)。为了完成这一使命,在教学过程中,必须做到既注重对在校博士、硕士和本科生进行系统的专业基础教育与专业技能训练,根据不同层次学生的特点与来源结构,强化对其进行基本理论教育以扩大专业知识面,提高其专业理论素养,为将来从事研究工作打下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
一、我国现行会计理论课程的教学层次划分
会计理论是运用一定逻辑形式对会计实践行为的本质及其演变与发展规律进行研究后所形成的系统、全面的理性认识。它是会计专业学生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的重要构成部分。因此,它在整个会计专业教育体系(主要是研究生教育)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一点已经得到学界的共识(葛家澍,1998)。
据了解,在国外大学会计专业教育体系中,为了提高学生的专业理论素养在国内各会计院校的本科、硕士和博士三个阶段专业教育的课程设置体系内,均设置了会计理论类课程。尽管其课程叫法各异,但内容上却大同小异。而在教学要求上,却存在明显的差异。本科生教育中,一般均设为选修课(大多数列为必选课,少数列为任选课),课程名称为《会计理论》、《会计理论专题》或者《现代会计理论》,教学时数为30学时左右;硕士生教育中,则均列为学位课程且属于专业基础课,课程名称一般称为《会计基本理论研究》,安排在入学后的第一学期,教学时数为40学时左右;博士研究生教育中,有的学校是将其设为学位课程,有的则设为考查课,课程名称有的称《高级会计理论研究》,有的则称为《会计理论发展与学术流派》等,教学时间有的放在第二学期,有的放在第三学期,教学时数一般为60学时左右。由此可见,不论是哪个层次,会计理论课程均属于教学计划体系中的重要课程之一。
二、现行主要会计理论类书籍的内容结构分析
尽管学者们普遍认为对会计专业的学生应当加强其专业理论素养的教育,但是在如何安排会计理论课程内容以及如何组织教学内容上,国内外学者却持有不同的看法,由此就形成了具有不同特色的教材内容体系。国内市场上较早的会计理论教材当推已故著名会计学家、中国人民大学阎达五(1985)教授应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邀请,为适应会计专业教学需要而编写的《会计理论专题》一书。目前,国内市场上流行的可作为会计理论课程教学用的教材与理论论著共有20多本,较有影响的有16本,它们大致可以分为本科生教材、硕士生教材和社会性理论读物三种类型。
第一,本科层次教材。它们可分为两种形式:一是从引进原版教材或者翻译的本科教材,主要有3本。即埃尔登.S.亨德里克森(1982所著《会计理论》;哈利.J.渥克、迈克尔.G.特尔尼(1997)所著《会计理论》;洛斯德、克拉克和卡西(2001)所著《财务会计理论与分析》。二是国内有关学者组织编写的本科教材,主要有5本。即魏明海、龚凯颂等(2001)编的《会计理论》;卢永华(2000)主编的《广义会计理论》;于玉林、田昆儒(2000)编著的《会计基础理论概述》,梁毅刚等(2002)编的《会计理论专题研究》,张白玲(1998)主编的《会计基本理论》。
第二,硕士研究生层次教材。它们可分为两种形式:一是翻译的教材,主要有2本。即威廉姆.R.司可特(1999)所著的《财务会计理论》和阿迈德·贝克奥伊(2000)所著的《会计理论》。二是国内有关学者组织编写的研究生教材,主要有3本。即汤云为与钱逢胜(1997)所著的《会计理论》;葛家澍与林志军(2001)所著的《现代西方会计理论》;于玉林与李端生(2001)主编的《会计基础理论研究》。
第三,理论读物性质的论著。影响较大的有4本,即葛家澍与刘峰(1998)所著《会计大典——会计理论》,陈今池(1998)编著的《现代会计理论》,阎德玉(2002)主编的《会计理论比较与评析》和葛家澍与刘峰(2003)所著《会计理论》。各层次教材的主要内容可比较分析如下:
(一)本科层次教材的结构与内容
1.国外本科层次会计理论教材的结构与内容。主要有三本:
(1)美国华盛顿州立大学企业管理学教授埃尔登·S·亨德里克森(EldonS.Hendriksen)于1965年所著的《会计理论》(AccountingTheory,1982年原版)。该书被称为美国第一本有关会计理论的教科书,由作者分别于1970年、1977年、1982年和1992年进行了4次修订(第5版系与他人合作),它在很长时间内是美国会计教育界专门论述会计理论的唯一教科书。该书于1987年经王澹如等翻译并由立信会计用品社出版,由18章组成,主要内容包括:会计理论的研究法(定义、层次、归纳、演绎、其他方法);1959年以前会计理论的历史发展(起源、借贷记账理论、17~18世纪的会计思想、19~20世纪初的会计思想、1930年以前的会计思想、20世纪20年代的会计实务);1959年以来会计理论的发展(AICPA、FASB、SEC、成本会计准则委员会CASB、AAA、NAA、CIA、ICAEW、ASB、IFAC、IASC等其他会计团体对会计准则发展的贡献);会计概念、计量和会计理论的机制(会计理论的概念、性质、体系、环境假设、目标、计量);财务陈报的收益概念;收入与费用、利得与损失;财务陈报与物价变动;现金与资金流转;资产及其计量;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存货;厂场与设备、购置的和租赁的;折旧;无形资产、非流动资产及递延费用;负债及其权益;业益;股东权益的变动;财务报表上的揭示。
(2)哈利·I.渥克(HarryI.Wolk)、迈克尔·G.特尔尼(MichaelG.Tearney)著《会计理论》(AccountingTheory,引进1997年原版)。该书由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年出版,其主要内容由19章构成:会计理论绪论;会计理论与会计研究;会计组织的结构与发展(1930年前、1930~1956年、1946~1959年、1959~现在);财务报告规则的经济分析;假定、原则与概念;会计目标;FASB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存货与应收账款会计信息的用途;会计信息的披露形式;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物价变动会计;所得税会计;石油与天然气会计;养老金会计;租赁会计;对外投资权益;国际会计难题(外币交易、国家比较、国际协调)。
(3)R.G.斯洛德(RichaedW.Schroeder)、M.W.克拉克(Myrtlew.Clark)和J.M.卡西(JackM.Cathey)著《财务会计理论与分析》(FinancialAccountingTheoryandAnalysis,引进2001年原版)。该书由中信出版社2002年正式出版,其主要内容由15章构成:会计理论的发展;会计信息运用的研究方法与理论;收益概念;财务报表:损益表;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与现金流量表;国际会计;营运资金;长期资产:厂场、设备;长期资产:投资与无形资产;长期负债;所得税会计;租赁会计;养老金会计;并购会计;财务报表的揭示要求与伦理责任。
2.国内本科层次会计理论教材的结构与内容。目前,国内已经出版本科层次的会计理论教材较多,但若从其内容组合上分析,大致可以分为五种形式:
(1)会计理论教材,包括财务会计与成本管理会计两个部分。譬如,由中山大学魏明海、龚凯颂等编的“高等学校本科会计学专业教材”——《会计理论》一书,该书由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年出版,并被国内多所院校指定为硕士生层次会计理论研究的参考教材。全书共组合为11章,主要内容包括:会计理论概述(涵义、功能、体系、发展);现代会计理论的研究方法(理论种类、传统方法、创新方法);公认会计原则(产生、发展、类型、特点、制订、评价);财务会计概念结构(概述、目标、质量特征、要素、确认与计量);收益确认与计量理论;资产计价理论;财务报告理论(体系、基本报表、表外披露、未来发展);有效资本市场与会计信息含量(实证理论内容);契约关系与经理会计行为(实证理论内容);成本计算与控制理论(成本计算、成本控制);管理会计理论(框架、原理、新领域)。
(2)会计理论教材包括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与审计三个部分。譬如,由厦门大学卢永华主编的“21世纪课程教材”——《广义会计理论》,由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年出版,该书涉及财务会计理论(7章)、管理会计理论(3章)与审计理论(3章)三个大的部分。财务会计理论主要包含财务会计理论概述(作用、环境、研究方法)、会计理论发展简史(中国、西方、发展的启示)、财务会计理论体系(西方的概念结构、中国的理论体系、比较)、财务会计假设与财务会计的目标(假设、原则、目标)、会计确认与计量的基本理论、财务报告理论(财务报告、历史演变、未来展望)和会计规范理论(基本理论、法规、职业道德、证券市场会计规范、中国现状)共7章。管理会计理论主要包含管理会计基本理论(发展、基本理论、相关学科、前沿领域)、中西管理会计理论比较和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理论比较3章。审计理论主要包含审计基本理论(定义、环境、目标、证据、判断、准则)、中西审计理论比较与广义会计理论结构3章。
(3)会计理论教材包括基础性理论专题。譬如,由天津财经大学于玉林、田昆儒编著,并由立信会计出版社2000年出版的《会计基础理论概述》。该书主要涉及会计理论的形成(会计环境、性质)、会计理论的特征与体系、现代会计的形成及其特征、会计系统、会计目标、会计职能、会计信息、会计核算理论体系、会计管理理论体系、会计预测、会计决策、财务计划(预算)、会计控制、会计检查、会计考核、会计分析、大会计科学在发展和会计理论的发展在于创新等18章。
(4)会计理论教材以财务会计理论为主,兼顾其他会计理论的内容。譬如,由石家庄经济学院梁毅刚等编的《会计理论专题研究》一书,由中国物价出版社2002年出版,设有会计及会计理论(涵义、研究方法)、会计理论的演变(古代、近代、现代)、会计理论的结构(目标、假设、质量特征)、会计确认、会计计量、资产及其计价原理、负债的确认与计量、所有者权益的确认与计量、收益、收入与费用、利得与损失的确认与计量、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会计准则基本问题研究、会计准则的体系与结构、我国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制定、统一会计制度研究、会计准则(制度)的国际协调与国家特色、内部会计控制研究、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人力资源会计研究、环境会计问题研究、实证会计研究等20章。另外还有附录,含会计学家、专业团体、重要文献等。
(5)会计理论教材以财务会计理论为主,适当涉及其他会计理论的内容。譬如,由集美大学张白玲主编、并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年出版的《会计基本理论》一书,就设有绪论(会计理论性质、研究方法与历史发展)、会计基础理论(理论体系、本质、目标、假设、职能)、会计要素理论(六大要素)、会计确认与计量理论、资产计价理论、会计规范理论(概念、原则)、财务报告理论(目标、质量特征、基本报表、其他报告)、物价变动会计理论、会计环境理论(会计环境、会计模式)、会计理论的新领域(金融工具会计、环境会计、增值会计)等10章。
3.港台本科生层次的会计理论教材。笔者于2001年、2003年访问台湾有关大学期间,曾与相关院校会计理论课程的专业进行过交流,并多次访问有关院校的网站,发现台湾高校会计专业本科生层次的会计理论课程基本上与美国的内容一致。
(二)研究生层次教材的结构与内容
1.国外研究生层次会计理论教材的结构与内容。目前,翻译成中文并在国内影响比较大的教材主要有两本:
(1)《财务会计理论》(FinancialAccountingTheory)。该书由加拿大滑铁卢大学著名的会计学教授威廉姆·R·司可脱(WilliamR.Scott)所著,它是作者以多年讲授财务会计理论课程的讲义为基础而形成的一本专著,主要是以20世纪60年代末期以来美国会计理论界用实证研究方法研究会计问题所形成的理论结论为基础而编成的一本论著,于1999年出版。该书于2000年由陈汉文组织翻译并由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据了解其现被国内多所院校指定为硕士生层次会计理论研究的参考教材。全书共组合为四个部分计13章,主要内容包括:绪论;理想环境中的会计;财务报告的决策有用性;有效证券市场;决策有用性的信息观;决策有用性的计量观;经济后果;实证会计理论;冲突的分析;管理人员报酬;盈余管理;准则制定:理论问题;准则制定:一种政治问题。
(2)《会计理论》(AccountingTheory)。该书由美国芝加哥伊利若斯大学阿迈德·里亚希—贝克奥伊(AhmedRiahi-Belkaoui)著,它是贝克奥伊的代表作之一。初版于1981年出版,先后修订了3次,在我国有两个翻译的版本。1981年的第2版由杨进等译,并由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由九章组成。其2000年的第4版由钱逢胜等译,并由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现被国内多所院校指定为硕士生层次会计理论研究的参考教材。全书共组合为四个部分计16章,主要内容包括:会计的历史和发展;会计的性质与用途;构建会计理论的传统方法;构建会计理论的规范方法;财务会计和报告的概念框架;会计理论的结构;会计中的公允、披露及未来趋势;会计的研究视角;会计:一门多重范式的学科;事项法与行为法;预测方法与实证方法;现时价值会计;一般物价水平会计;各种资产计价和收益模式;当代会计职业的背景;国际会计。
2.国内研究生层次的会计理论教材(3本)。影响比较大的主要有两类:
(1)包容了西方会计理论教科书的基本内容。主要有两本:一是汤云为、钱逢胜著的《会计理论》。该书由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年出版,其基本体系与埃尔登·S·亨德里克森的《会计理论》接近。全书共组合为18章,主要内容包括:会计理论及其研究方法(定义、方法、分类、检验);会计与会计理论的历史发展(古代、近代、现代);会计规范和对会计原则的探索;财务会计的理论结构(构成、使用者、目标、质量特征、要素、假设、确认与计量);现金流量与资金流量;财务报表中的收益概念;收入和费用、利得和损失;资产及其计量;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存货;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负债及其计量;所有者权益及其计量;物价变动会计的理论与实务;现时价值会计;实证会计。
二是葛家澍、林志军著的“会计研究生系列教材”——《现代西方会计理论》。该书由厦门大学出版社2001年出版,是1991年版《现代西方财务会计理论》的改进版,2003年被教育部列作研究生推荐教材。该书的体系较具代表性,被国内多所院校指定为硕士生层次会计理论研究的参考教材。全书共组合为16章,主要内容包括:现代会计的演变(19世纪前会计发展、19~20世纪初的会计;发展、20世纪30年代以来的会计发展);财务会计理论及其研究方法(性质、研究方法论、理论验证);美国的公认会计原则(产生、发展、组织、假设、原则、准则的制订);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性质、发展、财务报告目标、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财务报表要素、财务报表确认与计量);实证会计理论(发展、基础概念、结论、评析);会计计量理论(涵义、特点、属性、单位、模式);资产及其计价原理(涵义、性质、分类、目的、基础);流动资产及其计价;长期资产与无形资产及其计价;负债及其确认与计量;业益及其确认与计量;收益概念与收益确定;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涵义、性质、内容、基本报表、其他手段);现金与现金流量表;物价变动与物价变动会计;国际会计协调等。
(2)包容了会计理论的主要基本问题。典型的有于玉林、李端生主编的“高等院校会计硕士研究生系列教材”——《会计基础理论研究》,该书由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出版,也被国内多所院校指定为硕士生层次会计理论研究的参考教材。全书共组合为15章,主要内容包括:会计理论的形成;会计发展的动因;会计基础理论;会计理论体系;会计学;会计定位;会计结构;会计目标;会计行为规范;会计现代化;会计模式;会计方法;会计中国特色;会计国际协调;会计学发展趋势等。
(三)一般读物型会计理论论著的结构与内容
1.专著性的会计理论读物。影响较大的是葛家澍、刘峰著的《会计大典——会计理论》一书,该书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年出版,被国内多所院校指定为研究生层次会计理论研究的参考读物。全书的1998年版共组合为18章,主要内容包括:会计理论的涵义(概念、作用、内容、结构);会计理论的演变(复式簿记时期、产业革命时期、探索、体系形成);会计研究的不同方法与流派(方法论、归纳会计学派、演绎会计学派、实证会计学派、其他流派);会计的定义及争论(西方、我国);会计的基本假设;财务会计的概念结构(概述、发展、产生背景、现状分析);财务会计的目标与信息质量;会计确认的理论研究;资产计价与收益决定(计量原理与模式);我国会计理论研究的发展与评价;会计准则的性质;会计准则的国际化研究;我国会计准则制定的若干问题研究;现行财务报表的体系分析;财务报表体系的改进与未来(现行体系、美国的改进、英国的改进、IASC的改进、未来发展)。
2.普及性的会计理论读物。影响较大的是陈今池编著的《现代会计理论》,该书由立信会计出版社1998年纳入“立信会计丛书”出版。此前该书曾先后以《西方现代会计理论》(1988版)和《现代会计理论概论》(1992版)出版两次,该书也被国内多所院校指定为硕士生层次及本科生层次会计理论课程的参考读物。全书的1998年版共组合为18章与一个附录部分,主要内容包括:绪论(会计职能与范围、会计理论性质、研究方法);会计理论的历史发展(理论起源、发展停滞、近代会计理论发展、现代会计理论发展);会计理论的结构与内容(基本结构、目标、假设、概念、原则);传统会计的特点和报表结构;主要会计报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收益的计量;收入确认与费用配比;资产计价;流动资产;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负债与业主产权;物价变动会计的理论基础;一般物价变动水平会计;现时成本会计;变现价值会计;人力资源会计;社会责任会计;国际会计;附录:会计学家、专业团体、重要文献等。
3.专论性的会计理论读物。影响较大的有阎德玉主编的《会计理论比较与评析》。该书由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2年出版,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专业近年(2002~2005)来本科阶段《会计理论专题》课程的参考教材与研究生教学参考资料。该书共设15章,其主要内容包括:会计理论研究导论(概念、功能、内容、发展、体系);财务会计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会计的定义、性质、对象、资金、职能、目标);我国会计理论研究的概况、特点与趋势(计划经济时期、体制转轨时期、市场经济体制时期、特点、趋势);会计与经济效益;会计模式理论(概述、世界会计模式、中国会计模式);会计准则产生与发展研究(美国、中国、IASC、各国发展);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的比较研究(机构、人员、程序、范围);会计准则的性质、结构与内容;会计确认与计量理论研究;财务报表理论研究(概述、产生与发展、资产负债表、收益表、现金流量表、增值表、现行矛盾);我国会计改革和理论与实践;我国会计管理体制改革研究(企业会计、政府会计);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研究(概述、会计法、统一会计制度、其他相关法规);我国加入WTO后会计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会计环境、规范体系、服务行业、会计人员、会计教育);知识经济与会计。除此之外,其他有影响的论著主要有:孙芳城等著《比较财务会计学》(2001),李孝林等著《会计基本理论比较》(2002)以及阎德玉等(1992)著《现代会计理论研究》等,但在内容结构上大同小异。
(四)现有会计理论教材及论著结构的基本特点
上述16本会计理论教材或者理论读物,在内容设计上既有个性的设计,也有共性的内容。个性内容:主要体现在对每个专题内容的组织上,不同层次的教材以及不同作者的偏好,因此就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内容结构体系。共性内容则可以划分为会计理论及研究方法问题、会计理论及历史发展问题、基础性会计理论问题、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理论问题、财务报告理论问题、会计准则及规范体系建设理论问题、特殊业务会计专门理论问题、会计领域其他专题理论问题、管理会计理论问题和审计理论问题等十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个别教材还设有附录。笔者通过对其所涉及会计理论基本内容的统计与分析,归纳得出以下基本结论:
1.会计理论基础知识及研究方法问题,共有15本涉及。其主要内容包括:会计理论基础知识(涵义、性质、功能、范围、内容、体系、种类、层次、发展、作用、环境、特征等);会计理论的研究方法(研究视角、研究方法论、定义、种类、传统方法、规范方法、创新方法、研究方法的历史发展、检验、事项法与行为法,预测方法与实证方法等);会计理论研究的学术派别(归纳会计学派、演绎会计学派、实证会计学派、其他流派)。
2.会计理论及历史发展问题,共有14本涉及。其主要内容包括:理想环境中的会计;现代会计的形成、演变及其特征(19世纪前会计发展、19~20世纪初的会计发展、20世纪30年代以来的会计发展);西方会计理论的发展与演变(会计理论起源,古代会计理论,近代会计理论——借贷记账理论、17~18世纪产业革命时期的会计理论、19~20世纪初的会计理论,现代会计理论发展——1930年以前的会计思想、20世纪30年代后的会计实务与会计理论、1959年以前会计理论的历史发展、20世纪60年代以后的会计理论);会计组织的结构与发展(1930年前、1930
~1956年、1946~1959年、1959~现在,AICPA、FASB、SEC、成本会计准则委员会CASB、AAA、NAA、CIA、ICAEW、ASB、IFAC、IASC等);中国会计理论研究的发展概况、特点与趋势(计划经济时期、体制转轨时期、市场经济体制时期);会计理论的未来发展(动因、创新、趋势、大会计科学)。
3.基础性会计理论问题,共有15本涉及。其主要内容包括:会计理论的结构与要素(概念、假设、目标、原则、程序与方法、狭义与广义的结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概述、产生背景、发展、现状分析、性质、目标、会计信息使用者、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财务报表基本要素、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我国传统的会计基础理论(西方及中国对会计的定义、会计系统、会计目标、会计职能、会计属性、会计对象、会计信息、会计核算理论体系、会计管理理论体系、会计预测、会计决策、财务计划与预算、会计控制、会计检查、会计考核、会计分析、六大会计要素理论、会计学、会计定位、会计结构);中国的理论体系及与西方的比较。
4.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理论问题,共有13本涉及。其主要内容包括:会计确认理论(涵义、特点、标准、原则);会计计量理论(涵义、特点、属性、单位、模式);资产及其计价理论(涵义、性质、分类、目的、基础),负债的确认与计量,所有者权益的确认与计量,收益概念、计量原理与确认模式,收入与费用、利得与损失的确认与计量;现金流量与资金流转。
5.财务报告理论问题。共有12本涉及,其主要内容包括: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涵义、性质、内容、其他手段、揭示要求与伦理责任、财务报告的决策有用性);财务报告基本理论(概述、产生与发展、财务报告、目标、质量特征、历史演变、现行体系结构);基本财务报表的理论(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增值表、其他报表、表外披露);现行财务报表的体系(现行体系、现行矛盾、美国的改进、英国的改进、IASC的改进、未来发展)。
6.会计准则及会计规范体系建设理论问题,共有9本涉及。其主要内容包括:会计准则基本问题研究(概念、性质、内容、体系、结构);美国的公认会计原则(产生、发展、组织、类型、内容、结构特点、制订、评价);会计准则产生与发展(美国、中国、IASC、各国发展);会计准则制订的相关问题(我国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制定、统一会计制度研究、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与国家特色等,制定的经济后果与政治后果);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的比较研究(机构、人员、程序、范围);会计规范理论(概念、原则、基本理论、会计法规、职业道德、证券市场会计规范、会计行为规范、中国研究现状);我国会计法规体系(概述、会计法、统一会计制度、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其他相关法规)。
7.特殊业务会计专门性理论问题,只有2本涉及。其主要内容包括:所得税会计,石油与天然气会计,租赁会计,养老金会计和并购会计。
8.会计领域其他专题性理论问题,共有12本涉及。其主要内容包括:会计:一门多重范式的学科,当代会计职业的背景;有效资本市场与会计信息含量,契约关系与经理会计行为,有效证券市场,决策有用性的信息观与计量观,冲突的分析,管理人员报酬,盈余管理,会计中的公允、披露及未来趋势;实证会计研究及理论(发展、基础概念、结论、评析);物价变动会计(物价变动与物价变动会计、物价变动会计的理论基础、一般物价水平会计、现时成本会计,变现价值会计),国际会计(外币交易、国家比较、国际协调),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人力资源会计,环境会计,增值会计,社会责任会计;会计环境理论,会计模式理论(概述、世界会计模式、中国会计模式),会计方法,会计现代化,会计与经济效益,会计中国特色与国际会计协调;我国会计管理体制改革(企业会计、政府会计),我国加入WTO后会计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会计环境、规范体系、服务行业、会计人员、会计教育),知识经济与会计。
9.管理会计理论问题,有2本涉及。其主要内容包括:成本计算与控制理论(成本计算、成本控制),管理会计理论(框架、原理、新领域);管理会计基本理论(发展、基本理论、相关学科、前沿领域);中西管理会计理论比较;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理论比较。
10.审计理论问题,有1本涉及。审计基本理论(定义、环境、目标、证据、判断、准则);中西审计理论比较等。
此外,还有两本设有附录,其主要内容包括会计学家、专业团体、重要文献等。
三、不同层次会计理论课程的教学重点与内容设计
(一)不同层次会计理论课程的重点内容
综上分析可见,会计理论所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因此,学生需要在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三个不同的阶段不断地学习与研讨。但是应当如何区分与协调不同层次的重点内容,以减少重复并提高教学效果,则需要专门研究如下问题。首先,是不同层次的会计理论课程应当讲到什么程度?本科、硕士、博士课程各自所涉及的范围应有多大?内容应有多深?知识面多广?深度如何把握?其次,教材内容如何组织?涉及的机构、组织、规范、杂志、学人、文献和观点如何组合?是否只讲西方财务会计理论?是否只讲实证会计理论方面的研究成果?中国会计理论的发展是否需要讲?第三,教学方式如何组织?是否只让学生分组讨论已经形成的论文即可?在这个课程中是否需要系统介绍某些知识?可否用一定量的知识供给来刺激学生的兴趣与需求……笔者认为,其主要区别在于不同层次学生学习会计理论的广度、深度与对研究方法论的掌握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在涉及的范围上,需要适当宽泛而不宜过于狭窄,不宜让学生只了解以某一方法所形成的研究成果,应当考虑会计理论的点(专业)—线(发展线索)—面(知识)。在内容上也需要兼顾相关内容,如会计发展的主要线索、会计理论发展的主要线索、会计思想发展的主要线索、会计法制规范发展的主要线索和会计研究方法发展的主要线索等。
因此,不同层次会计理论课程教学的重点即需要针对不同层次而适当体现差别。本科生会计理论课程的教学重点应当是以丰富学生会计理论的知识点为基础来了解会计理论的基本结构,以拓展其会计理论方面的知识面及应用会计理论解释、评价和指导会计实务能力。在“点”的明确要求下,教学中需要兼顾中西方的会计理论专业知识点。硕士研究生会计理论课程的教学重点应当是注重理解与掌握基本会计理论的线索,在“线”的要清楚要求,以充分认识中国会计理论发展的历史地位为基础,以西方会计理论特别是以美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理论研讨为核心向外延伸,同时需要兼顾中西方的会计理论问题并体现一定的深度与广度。博士研究生会计理论研讨的重点,要放在广博的知识掌握与会计理论研究方法论的有效运用上,即在“面”要广博的要求下,应当以研读经典文献、研讨名家思想、把握中西方会计理论流派的发展脉络为基础,以了解学科交叉与渗透发展动向为基础,以具备一定会计理论研究创新思维和认识为目标,故需要广涉中西方的会计理论文献并独立进行分析、梳理与加工。
(二)不同层次会计理论课程教学内容的具体设计
1.本科阶段《会计理论专题》课程教学的基本内容设计。本科阶段《会计理论专题》课程的教学重点,主要是对前几学期所学会计主干专业课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理论问题进行比较系统的梳理,以加深学生对会计专业方法的认识与理解,并有助于其在未来的会计专业实践中运用。与此同时,还应当向学生适当介绍有关会计理论发展的知识,以拓宽其专业理论的知识面。因此,在内容的组合上,就要以帮助学生形成对主要会计理论(特别是财务会计理论)的系统认识为主线,以帮助学生对前导会计课程所学专业方法的理解掌握与融会贯通为重点,注意培养学生总结问题、分析问题与初步表达学术研究成果的能力。此外,在教学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本科毕业生已不满足于本科层次的知识学习,而积极投身于“考研”的队伍中。由于目前研究生学历教育层次规模的急剧扩张,而教学资源的增长相对滞后,若把会计理论课程完全置于研究生教育阶段,也会使研究生教育压力过重,故可以考虑把一些相关专业基础课程的内容划入前一教学阶段,以减轻研究生教育的压力。以此认识为基础,可以考虑将教学重点放在以下四个主要方面:一是中西方会计及其理论发展的基本知识。主要是介绍会计及其理论有关发展阶段的特点、成就、重要学者与重要文献等方面的知识,在范围上要兼顾中外,以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同时,适当介绍会计科学发展新领域的知识,如相关新学科的简介等。二是财务会计的基本理论知识。主要涉及财务会计业务处理过程及其所涉及专业问题的基本理论知识,如会计系统的结构与运行、会计准则、会计要素确认与计量的原则与方法、财务报告的结构与编制等方面的理论要点,并注重与前导主干课程教学内容的对接。三是我国会计改革的相关理论知识。主要是结合中国会计改革的现实,介绍会计管理体制、会计监管、会计规范体系建设等专题性问题的研究成果。四是会计科学理论研究与学术规范的基本知识。主要介绍会计理论研究的基本步骤、基本学术规范与论文结构要素等专业论文写作方面的基本知识,并适当进行论文写作的初步训练与指导,以便为学生顺利完成学位论文打下基础。另外,还有其他相关会计理论知识。
【关键词】贷款损失;税收;制度完善
一、我国贷款损失税收法律制度的现状
为了适应国内和国际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变化,我国的贷款损失税收制度一直以来也在不断的进行调整,目前我国贷款损失税收制度的规定主要散见于一些规范性文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贷款损失的认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首次将贷款损失从以往的坏账损失中分列出来单独明确,同时还明确将应收账款和预付款分为贷款类和非贷款类,同时,该通知还明确列举了十一种具体确认贷款损失的条件,并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作为兜底条款写入,这也为以后财政税务部门应对经济生活中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做好政策上的准备。
(二)我国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的具体方法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实行的都是与贷款分类相适应的五级分类计提法,近年来,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我国少数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始与国际接轨,采取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下面对两种计提方法进行具体分析:
1、五级分类计提法
五级分类计提法是以对贷款资产进行分类为基础的。它是由银行内部人员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与财务状况来判断贷款质量,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然后根据贷款的不同类别对应的比例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现行的规定是除正常贷款外,后四类贷款依次按照2%、25%、50%和100%的比例计提,其中次级类和可疑类贷款的计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动20%。
2、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
新会计准则规定了与国际接轨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目前已有部分上市银行采取该种方法进行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是将贷款的账面价值减记至根据未来现金流量预计的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贷款损失拨备,计入当期损益[1]。根据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在对贷款质量进行评估时,应考虑借款人的获利能力,根据借款人以及经济环境等未来变化因素,以及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对贷款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计算出贷款现值。
(三)贷款损失税前扣除的审批
根据《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贷款损失的税前扣除需要经过税务机关的审批。该办法还对各级税务机关的审批权限作了规定,反映到贷款损失的扣除方面,主要内容为:因国务院相关决定事项而导致的贷款损失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具体的审批事项后,由各省省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其他原因导致的贷款损失则由银行所在地的省级税务机关按损失金额、证据涉及地区等因素划分审批权限。
(四)贷款损失的税前扣除比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当期允许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度为期末允许计提准备金资产余额的1%与上期末已在税前扣除的准备金余额之差。
另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中规定金融机构对农业和中小企业发放的贷款按风险程度划分后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可以在税前扣除,上述贷款按风险程度分为关注类贷款、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这四类,相应的准备金计提比例分别为2%、25%、50%和100%,同时贷款损失不足冲减准备金的部分经审批后可以在税前扣除。
(五)对收回已扣除贷款损失的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已经扣除的资产损失,在以后纳税年度全部或者部分收回时,其收回部分应当作为收入计入收回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故银行在以后年度收回己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时,必须将其纳入收回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我国贷款损失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从总体上看,制度设计偏离税收中性原则
我国目前的商业银行贷款损失税收制度中实行的是核销法与一般准备金法相结合的方法。根据一般准备金法,在计算允许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时只考虑贷款资产的数量而不考虑贷款资产所包含的风险程度,这就导致允许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无法与实际的不良贷款相匹配,无法真实的反应信贷风险。因此,从理论上来说,一般准备金是不符合税收中性的。[2]而核销法的运用会诸如核销标准、核销程序、产权关系、司法效率以及会计审计制度等方面的影响。因此在实践中,核销法也偏离了税收中性原则。
(二)从法制方面看,相关法律规范不完善。
一方面,我国目前的关于商业银行贷款损失税收制度的规定分散于企业所得税法统领下的各种国家财政税务部门的通知和办法之中,显得比较混乱。另一方面,这些规范性文件层级较低、统计和规范口径存在差异,相互之间缺乏沟通协调、具体运用混乱。大部分相关的规定都是以“通知”的形式的,而且每一个通知就会有一个新的规定,而且,部分政策的有效时间还有限定,往往旧政策的执行期限已经结束,新的相关规定还没有及时出台,政策缺乏稳定性与连贯性。同时,金融法规与会计法规、税务法规统计与规范的口径不同,银行需为应对不同的管理部门做不同的安排,使商业银行在实际操作中成本加大。
(三)从具体制度上看,相关制度设计有待完善
1.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税前扣除比例过低
根据财税〔2009〕64号文件,允许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度不得超过允许计提准备金贷款资产的l%,而银行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将贷款资产划分为五大类,并对应这五大类贷款资产计提相应的损失准备金,具体比例为:正常类贷款为l%、关注类贷款为2%、次级类贷款为25%、可疑类贷款为50%、损失类贷款为 100%,其中次级类贷款和可疑类贷款资产的准备金计提比率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再上下浮动20%。这部分准备金可以作为费用列支。由此看出,税法规定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扣除比例明显低于银行根据风险程度划分计提的准备金的比例。
2.贷款损失的认定与核销标准过于严格
我国贷款损失的认定方法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实际。财税[2009]57号文件中列举了十二种可以确认贷款损失发生的情况,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确认贷款损失时银行往往必须提供很多法律方面的证据和证明,由于法律的程序性,银行在获得这些证明时,往往需要巨大的时间和成本,导致贷款损失不能及时在税前扣除。另一方面,《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 规定了企业实际发生的贷款损失应该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这样一来也加大了银行的成本。
3.贷款损失的确认与核销不及时
其实这正是由于贷款损失的认定与核销标准过于严格导致的。贷款损失的确认与核销不及时,导致会计和税收在将贷款损失作为费用处理时存在时间上的差异,直接造成银行因而被提早征税;但是又由于递延税资产(主要由上述贷款损失准备引起)转回的不充分,这种时间性的差异变成了永久性差异,使得提早征税变成了过度征税。
三、我国贷款损失税收制度的完善
根据上文的分析,我国现行的贷款损失税收制度还存在着不足,一定程度上侵占了银行的利益,阻碍了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思考完善。
(一)完善贷款损失税收法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专门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损失税收处理办法》,在该办法中规定贷款资产的范围、贷款损失的认定条件、贷款损失的税前扣除审批程序、准予计提准备金的贷款资产的范围、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额度及其计算方法,收回已扣除贷款损失的处理等相关问题。同时,取消对上述政策执行期限的限制,使政策在时间上具有连续性,减少纳税人的不确定性预期。
(二)贷款损失税收具体法律制度的完善
1.完善贷款损失认定制度
首先,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损失税收处理办法》的基础上简化贷款损失的认定标准,赋予银行一定的自。其次,明确贷款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认定口径。目前的各个政策文件对贷款损失的认定标准不一,有必要进行统一和规范。
2.完善贷款损失税收处理法律制度
首先,维持现行的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扣除方式,但要对扣除比例进行改革。在扣除比例的确定上,体现差异化原则,具体制度安排为: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具有经济和政治上的双重优势,贷款资产的质量均较高,而且化解不良贷款的能力很强,故可以规定其贷款损失税前扣除的比例仍然为l%;考虑到股份制商业银行对繁荣我国金融市场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贡献,以及他们自身承担风险的能力,可以提高这些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的比例,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税前扣除比例则应该高于上述两类银行,以鼓励这些金融机构为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服务。
其次,对部分特定性质和用途的贷款损失施行特定准备金法,为将来我国银行贷款损失税收制度施行特定准备金法提供可供参考的经验。这些“特殊贷款”的范围可以扩大到包括“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个人助学贷款、扶贫贷款、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等在内所有关乎国计民生的贷款。这种制度安排既能引导信贷资金的合理流动,还能提高财政支出(税收支出)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
再次,最终建立特定准备金制度。由于中国人民银行早在2001年就了《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所以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资产己经全部实行五级分类制度,这就为特定准备金制度的建立在财务会计制度上打下了良好而坚实的基础,一旦条件成熟我国的银行贷款损失制度就可以施行特定准备金法。
最后,在制定贷款损失政策时主要应该本着缩小税法与会计制度差异,调和不同利益相关者矛盾的原则,对贷款资产的范围进行科学、合理、实际的界定,对贷款损失的认定条件和扣除的审批程序做到细致而又不繁琐,精确而又不苛刻,实现既矫正了市场失灵而有不伤及资源配置效率的目标。
参考文献:
[1]赵纶.我国商业银行贷款损失拨备计提研究[D].复旦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4页.
[2]杨奕淼.我国商业银行贷款损失税收政策研究[D].厦门大学2006年硕士学位论文,第22页.
作者简介:
关键词:会计学;教育目标分层;专业特色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36-0253-02
一、新时期会计环境的变化
信息时代的到来,标志着以知识为基础的社会已经开始影响我们的各个方面,它使我们所面临的会计环境至少会有以下变化:
1.随着会计职能的拓展,未来的会计人员不仅是会计信息的提供者,更是会计信息的使用者。现代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未来的经济决策人员将会有很大部分是由既懂管理又懂会计知识的人员组成,会计人员参与经济决策所需的综合知识和素质,依附于会计专业的综合知识、创新能力和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
2.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高层次、国际型会计人才的巨大缺口已经成为威胁中国企业走向世界的最大的不利因素。目前中国的实际情况是拥有一支1 200万人的会计大军,可这些会计人员的特点是数量多、平均水平不高。据财政部统计结果显示,在现存的会计人员中,受过中等以上专业训练的人不足一半,受过高等本科会计教育的人不足3%。一方面是应用型高端会计人才在中国内地的匮乏,另一方面则是低层次会计从业者的泛滥。
显然,目前的这种会计人员结构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根本不可能的,大力发展大学教育,提高培养质量是摆在中国高等会计教育面前的首要任务。
二、中国高校会计教育目标分层设计
1.高职教育处于中国高等会计教育体系的基础层。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应立足当地民营中小企业培养第一线的制造类服务业高技能会计专门人才。其培养目标应是“一个面向、一个加强、两个突出”,即面向民营中小企业会计管理类岗位,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突出会计职业核心能力,突出会计实践能力。毕业生应具备会计核算、税务与纳税筹划、内部稽核、财务管理等四方面职业能力,当然其核心能力应是会计核算。
2.本科教育是中国高等会计教育中的核心层。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目标的定位应该是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应用型本科创新人才,是以解决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一线的现场问题为主的职业性工程师,课程设置与教学环节主要围绕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准备展开,不仅强调对科学和技术等基础理论的学习,更强调对于通向未来职业和行业的相关技能的训练。本科阶段,会计学专业应用型创新人才的培养同样遵循专业学习与职业准备的导向。
3.研究生教育是中国高等会计教育中的发展层。研究生教育又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两个层次。硕士研究生教育应区分应用型教育和研究型教育两种类型。博士研究生教育应以培养研究型人才为主要目标。
三、突出中国地质大学会计专业特色的基本思路
(一)调整培养目标
作为综合院校中的财会专业,如何贯彻学校倡导的“特色+精品”的办学理念,如何形成自己的办学特点,培养出有特色的财会人才,从而在众多院校的财会专业中占有一席之地,任务是非常艰巨的。中国地质大学1997年起招收会计本科生,2000年设立会计学硕士点并开始招生,2011年经批准招收MPAcc(会计专业硕士)
针对会计教育目标分层的需求,中国地质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提出了“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掌握会计学、管理学、经济学和法律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会计实务、财务管理以及初中级学校的会计专业教学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会计人才”的目标。在中国经济体制和会计管理体制发生重大变更的今天,继续按行业设置会计专业显然不合时宜,它不利于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和培养提高学生的业务能力及市场应变能力。从近几年会计专业教育发展趋势看,分行业设置的会计专业已逐步被不分行业设置的大会计专业所取代。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高校设置的大会计专业,只注重培养一般企事业单位的会计人才,并没有把注册会计师人才的教育培养摆到应有的位置。近几年,为了加快注册会计师人才的培养,在部分高校设置了注册会计师专业。我们认为,在会计专业之外,另设注册会计师专业,只是一种过渡办法,不利于高校实施素质教育和通才教育,而应该拓宽现有大会计专业的口径,把培养未来的注册会计师作为会计专业的培养目标之一,使所有会计专业的学生都能接受注册会计师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训练。
中国地质大学会计学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能胜任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会计、审计工作的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的会计学教学与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中国地质大学会计专业硕士(MPAcc)教育旨在培养复合型、实践型、创新型和具有国际化视野的高层次会计人才,掌握坚实的会计、审计基础理论,掌握会计科学研究方法,具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独立进行会计、审计及财务管理等学科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以下重点介绍我校会计专业应用型本科人才的培养理念。
(二)完善课程设置,改革教学方案,培养复合应用型财务会计人才
1.课程设置方面。课程体系是教育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的具体体现,课程体系是否科学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高校专业教育的水平和发展趋势,为了使我校会计专业为社会输送更多的高素质会计专业人才(包括注册会计师人才),我们为会计专业设置了以下几方面的课程:(1)基础课程,这部分课程主要有以下几类:1)经济管理类课程,包括政治经济学、宏观和微观经济学、管理学等课程,其目的在于使学生了解一般经济规律和经济知识;2)法学类课程,包括法律基础、经济法、税法、国际商法等课程,目的在于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增强遵守财经法纪的自觉性;3)语文类课程,包括大学语文、外语、经济应用文写作等课程,目的是使学生具备较强的阅读理解和写作表达能力;4)工程技术类课程,包括机械工程基础、电子计算机基础与应用、工艺流程等课程,目的是使学生了解和掌握企业工艺生产过程和有关的应用技术;5)数学和方法论课程,包括哲学、逻辑学、高等数学等课程,目的在于训练学生逻辑思维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其中,外语和计算机课程的课时应占相当的比重,使学生打下坚实的外语基础和计算机应用基础。(2)专业课程,这部分课程主要包括:基础会计、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审计、财务软件、国际会计、资产评估以及会计法律规范和职业道德等课程,其目的是使学生熟练掌握较系统全面的会计审计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3)相关课程,这部分课程主要包括:税收、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学、市场学、公共关系学、商务谈判学等课程,其目的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提高适应市场经济变化的应变能力。
2.教学内容方面。(1)根据国家会计方针政策的颁布与实施,随时调整会计专业教材,以反映本学科最新的科研成果和发展变化;对注册会计师方向的学生,使用注册会计师考试指定用书,包括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经济法、税法等课程,同时为学生指定一些理论性较强的参考书,如中国人民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的会计专业系列教材。(2)探索实施双语教学的方式,使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核算与交流方法。
主要课程为三门专业主干课: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和审计。采用国外原版教材,同时与国内相关教材配合使用。
(三)构筑人才培养高地,强化会计专业实践教学环节
1.完善校内的手工模拟实验环境。会计专业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在每门专业课程结束后,为了使学生很好地掌握所学内容,已建成会计模拟实验室,方便各门专业主干课的需要,针对本门课程所讲述的主要内容为学生开设模拟实验。
2.建立企业实习基地,开展校外实习。通过校外实习,让学生有机会到实际工作中去演练,对于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是非常有帮助的。在实际的工作环境中,不仅可以使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得到检验,而且有助于进一步帮助学生对会计工作的整体环境和整个工作过程有一个更为深刻的印象。我们在会计专业三年级夏季小学期安排了会计专业实习,校外实习可以由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也可以由学校组织进行统一的校外实习。
3.聘请有多年实践经验的高级会计师到学校做报告和讲座。分别在会计专业二三年级夏季小学期开设了会计职业认识、会计职业素质培养的实践必修课程。通过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国有企业财务经理、事业单位财务处负责人、审计署有关领导等来校为学生作报告、座谈等形式,把他们工作实际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传授给学生和教师,在一定程度上也带动了校内会计教师素质的提高。
今后的任务是如何使这项工作长期化、系统化。以财务软件课程为例,我们准备与财务软件公司合作,由财务软件公司的资深项目经理和工程师定期来校讲座,并向我校提供其最新的软件产品,一方面学生受益,掌握了最新的产品技术,另一方面财务软件公司也为其产品作了潜在的和直接的宣传。
综上所述,在传统教育模式下培养出来的会计专业的学生,是难以适应和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会计人员的素质与能力要求的。要改变这种状况,我校的会计专业教育就必须从培养目标、教育方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改革。只有深化我校会计专业教育改革,坚持“特色+精品”的办学理念,才能使我校培养出更多高素质的会计人才。
参考文献:
[1] 胜.会计教育目标分层与我校会计学特色专业建设[C]//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2011年年会暨第四届会计学
院院长(系主任)论坛论文集,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