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投稿指导 期刊服务 文秘服务 出版社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首页 > 精品范文 > 电话通信技术论文

电话通信技术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20 16:18:12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电话通信技术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电话通信技术论文

篇(1)

    【论文摘要】电话通信作为主要的通信技术,目前得到人们的广泛应用,在社会发展过程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电话通信技术的要求也逐渐提高,比如信号的稳定性,通话质量要求的提升,以及数据量的不断增加,都使得电话通信技术的发展面临重大挑战。计算机网络电话通信技术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改善了电话通信技术的效果,促进了电话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本文就点算计网络电话通信系统的电话终端进行探究,指出了网络电话通信技术设计思路以及电话终端实现方法。

    计算机网络电话通信技术,是传统电话通信技术的革新和延续,即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信号的传输和接收,较传统电话通信来说,计算机网络电话通信技术的信息传播速度更快,数据量传输量更大。网络资源利用率也大大提高,具有非常大的使用价值和推广空间,目前,计算机网络电话通信技术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欢迎。

    1计算机网络电话通信系统的设计思路

    计算机网络电话通信技术,是借助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的一种新型信号信号传播模式。通过USB接口,将电话电话终端与网络设备相连接,并在电话终端连接上用户电话,实现网络语音及数据的接收和传播,最终实现网络电话通信功能。一般来说,电话终端设备由脉冲脉冲编码调制(PCM)技术实现,所谓脉冲编码调制(PCM)技术,就是一种能够模拟通信信号的数字化变化方式,相较于其他信号通信技术而言,脉冲编码调制(PCM)技术的信道利用率更高、数据损失更小、通信效果也更好,是一种较为理想的调制技术。

    为实现电话终端的PCM码流,往往需要借助USB数据接口,能够有效将计算机设备同电话终端进行连接,实现通话信号的告诉传输,从而快速传递到计算机节点当中。USB接口的有效利用,实现了计算机外设同计算机设备的有效连接,实现了将计算机外的数据信息有效的导入计算机网络当中,从而解决了传输问题,确保了计算机网络电话通信技术的有效实现,USB技术同PCM技术的有效结合,促进了计算机网络电话通信技术的有效实现。

    1.1电话终端的硬件实现

    计算机网络电话通信技术,需要电话终端硬件来实现最后的数据解码和通话活动,电话终端硬件是计算机网络电话通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1.2单片机控制电路

    单片机控制电路是计算机网络电话通信系统中电话终端硬件的一部分,是电话终端设备的电路核心,主要由存储电路、CPU、输入接口以及输出接口电路四部分组成,单片机控制电路实现了对电话信号控制音的发生,实现电话信号的输送,并能够对DTMF的双音多频进行有效的控制,从而完成对电路的接受,并能够有效控制USB接口,读取用户在电路中的通话状态,以及对系统参数的读取。

    1.3用户电路

    用户电路,是一种厚膜集成电路,由MITEL工作研制,能够为用户提供稳定的26mA恒流馈电,用以验证网络电话用户的电话使用状态、电话的拨号脉冲等等数据,从而确保网络电话的正常使用效果。用户电路是确保网络电话终端通过效果的重要组成单元,目前能够有效支持2-4线的交换,属于计算机网络电话系统的基础模拟接口。

    1.4编解码电路

    编解码电路也是计算机网络电话通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PCM编解码电路是该电路系统中的重要功能单元,该系统主要组成单元有数据接收滤波器、数据发送滤波器、基准电压源、输入电路、输出电路、逻辑控制单元以及PCM编解码电路等等,用以对数据信号的编解码,确保网络通信信号的有效性。

    1.5电话终端的软件实现

    电话终端数据通信的实现,不光需要硬件的支持,同样需要软件的支持,终端软件功能的实现,才能够使终端硬件发挥应有的作用,从而达到信息的传输、信号的编解码,最终实现计算机网络电话通信系统的正常运作。

    2终端主程序

    网络电话终端的出程序,主要工作目标是实现计算机电话通信系统的初始化,包括了单片机定时器、时钟。USB等设备的复位即初始化,对于网络电话终端的使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般来说,网络电话主程序软件应用过程中,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在程序中设置队列性任务表,按照先后顺序履行相关工作任务要求。电话终端主程序其实一种无限循环的数据查询系统,不断更新和制定查询任务表内容,并获知需要处理的相关任务,并以此进行相关任务的实现。在主程序运行过程中检测到了需要执行的相关任务,就会根据程序中已经安排好的子程序序列,进行任务工作的处理和解决,逐一进行任务标准的处理。主程序主要采用“先进先出”的工作原理,如果任务的子程序到最后的工作单元,并实行重复循环。

    2.1中断服务程序

    中断服务程序,就是实现信号传输的开启和关闭,一般采用的是计数的形式,其定时器由0开始,最大值为65535,并且以16.384Mhz的脉冲进行计数,持续时间约为4ms,如果电话终端设备采用AMBE芯片,则每个接收即发送数据包的周期更变为20ms;当终端服务程序的计数达到5120次之后,就能够实现20ms的数据终端,完成数据包的接收机发送工作。

    2.2任务子程序

    任务子程序,主要负责对电话终端设备的摘机及断机实现判断,根据用户的主叫和被叫等不同信号接收形式,完成相应的操作及工作的执行。当电话终端设备处于主叫摘机状态时,电话终端设备将会向AMBE程序发送拨号音控制数据;当电话终端设备处于摘机状态时,子程序将会向USB接口发送被叫的应答信号,从而判断电话终端的相关状态。

    2.3电话终端设备的工作过程

    当通话数据传输到电话终端设备时,用户做出摘机动作,然后USB接口就会向计算机网络传输摘机信号,同时,计算机电话通信网络就会向主叫发送拨号音,并做出信息传输反应,使用户电话重点设备接收数据信号并进行语音通话。当网络电话系统呼叫本电话终端的相关用户时,计算机网络技术就会直接做出内部处理,接通被叫用户;如果呼叫的是其他其他电话终端的用户,则计算机网络电话通信系统就会直接栓送被叫用户号码,并等待对方的应答。当USB接口发回信息表明用户电话终端被叫忙信号时,计算机网络电话系统机会发送语音提示信息告知用户被叫用户繁忙并发送忙音。

    如果是外部用户对本网络电话终端用户进行呼叫时,USB接口接收到被叫信号后就会进行数据解码,并进行合理的分析如果用户繁忙,USB接口就会向计算机网络电话通信系统反馈相关信息,并向呼叫用户反馈机主繁忙的信息,并发出电话忙音。如果机主处于离开状态,即用户闲时,USB接口就会向向用户发出相关提示信息,以及用户振铃提示,以提示用户进行电话信息的接收。当被叫用户听到振铃并做出摘机反应后,USB接口就会向计算机网络电话通信系统反馈相关信息,并随机开展数据信息的传送,网络电话终端就会开启语音传送功能。

    3总结

    计算机网络电话通信技术应用,是传统电话通信技术的一种革新和延续,能够有效提高电话数据的传输效率和传输速度,使电话通讯信号更加清晰,是未来电话通信技术的发展发展方向。在计算机哦电话通信系统当中,电话终端无需购买其他电话网络设备,经过USB接口同计算机设备向连接,很有效避免了繁琐的电话线路,使电话通信技术设备的成本大大降低,优化了计算机网络的使用效率,对于社会发展以及社会效益的增长都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重视对计算机网络电话通信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以先进的网络电话通信技术来逐渐替代传统电话通信技术,确保电话传输系统的稳定性,从而促进网络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董磊.论网络电话类证据.中国政法大学, 2011

    郭峰江.网络电话服务质量保证机制的研究.华中科技大学,2011

    李正贤.韩国网络电话进入中国的营销战略研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9

    邓勇全. PC-PC的IP电话(网络电话)设计.华中师范大学,2009

篇(2)

[论文摘要]本论文讨论计算机网络数据交换技术的发展历程,阐述数据交换每个发展阶段的技术特点。着重对分组交换技术进行分析论述。

交换设备是人类信息交互中的重要实施,在相互通信中起着立交桥的作用。交换技术的发展总是依赖于人类的信息需求、传送信息的格式和技术,以及控制技术的发展而螺旋型发展。从电话交换一直到当今数据交换、综合业务数字交换,交换技术经历了人工交换到自动交换的过程。人们对可视电话、可视图文、图象通信和多媒体等宽带业务的需求,也将大大地推动异步传输技术(ATM)和同步数字系列技术(SDH)及宽带用户接入网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广泛应用。

从交换技术的发展历史看,数据交换经历了电路交换、报文交换、分组交换和综合业务数字交换的发展过程。

一、电路交换

自1876年美国贝尔发明电话以来,随着社会需求的增长和通信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电路交换技术从最初的人工接续方式,经历了机电与电子式自动交换、存储程序控制的模拟和数字交换、第三方可编程交换等技术的变革,当前正在发展中的融合多媒体格式相互通信的软交换技术。

随着电子技术,尤其是半导体技术的迅速发展,人们在交换机内引入电子技术,这类交换机称作电子交换机。最初是在交换机的控制部分引入电子技术,话路部分仍采用机械接点,出现了“半电子交换机”、“准电子交换机”。只有在微电子技术和数字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以后,才开始了全电子交换机的迅速发展。

1 9 4 6年第一台电子计算机的诞生,对交换技术的发展起了巨大的影响。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脉冲编码调制(PCM)技术成功地应用在通信传输系统中,对通话质量和节约线路设备成本都产生了很大好处。随着数字通信与P C M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于是产生了将P C M信息直接交换的思想,各国开始研制程控数字交换机。1970年法国首先在拉尼翁(Lanion)成功地开通了世界上第一台程控数字交换系统,标志着交换技术从传统的模拟交换进入到了数字交换时代。程控数字交换技术采用PCM数字传输和数字交换,非常适合信息数字化应用,除应用于普通电话通信以外,并且为开通用户电报、数据传送等非话业务提供了有利条件。目前在电信网中使用的电路交换机全部为程控数字交换机,可向用户提供电路方式的固定电话业务、移动电话业务和窄带ISDN业务。

二、报文交换

报文交换方式的数据传输单位是报文,报文就是站点一次性要发送的数据块,其长度不限且可变。当一个站要发送报文时,它将一个目的地址附加到报文上,网络节点根据报文上的目的地址信息,把报文发送到下一个节点,一直逐个节点地转送到目的节点。

每个节点在收到整个报文并检查无误后,就暂存这个报文,然后利用路由信息找出下一个节点的地址,再把整个报文传送给下一个节点。因此,端与端之间无需先通过呼叫建立连接。报文在每个节点的延迟时间,等于接收报文所需的时间加上向下一个节点转发所需的排队延迟时间之和。

三、分组交换

分组交换是交换技术发展的重要成果,代表着网络未来演进的方向。分组交换方式兼有报文交换和线路交换的优点。分组交换技术使用统计复用,与电路交换相比大大提高了带宽利用率。这要求在交换节点使用存储转发,从而导致掉队现象的发生。因此,分组交换全引入不固定的延迟的概念。分组交换网络主要有面向连接和无连接两种方式.分组网络包含3个功能面,分别是数据面、控制面和管理面。数据面负责分组转发,因此需要高性能的实现。目前主要的分组交换网包括面向连接的X.25、帧中继、ATM、MPLS以及无连接的以太网、CP/IP网络。

分组交换网有两种主要的形式:面向连接和无连接。对于分组交换技术来说,面向连接的网络与电路交换类似,也需要通过连接建立过程在交换机中分配资源;但由于它采用统计复用,所分配的资源是用逻辑标号来表示的。自分组交换技术出现以来,已经有多种分组交换网投人运行。电信领域最早提出的是X.2 5网络,但由于它协议复杂,速度有限,逐渐被性能更好的网络如帧中继代替。帧中继网络可以认为是X.2 5的改进版本,它简化了协议以提高处理效率。

计算机领域的一个侧重点是局域网,即小范围、小规模的网络,用于互连办公室内的计算机。目前以太网已成为占统治地位的局域网技术。

在2 0世纪9 0年代中后期,因特网获得较大发展,规模持续扩大,对核心路由器吞吐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由于路由器对I P分组进行转发时路由表的查找比较复杂,转发速度受到很大限制。前面指出,面向连接网络使用逻辑子信道标号进行转发表查找,速度是很快的。人们结合ATM技术在这方面的优点,提出将核心网络改为使用类似于A T M的交换机,而只在边缘网络使用路由器的I P交换技术,最终发展为多协议标记交换(MPlS)。然而,在随后的几年中,提出了多种实用的高速路由查找方法,使其不再成为瓶颈。此时,MPLS最大的优点就是流量工程(Tramc En小needng)能力,即人为控制分组流向。但是由于目前高速路由器还能够很好地工作,MPLS技术并没有被广泛使用。

四、综合业务数字交换

综合业务数字网是集语音、数据、图文传真、可视电话等各种业务为一体的网络,适用于不同的带宽要求和多样的业务要求。异步传输模式ATM(Asynchronous Transfer Mode)就是用于宽带综合业务数字网的一种交换技术。A T M是在分组交换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使用固定长度分组,并使用空闲信元来填充信道,从而使信道被等长的时间小段。由于光纤通信提供了低误码率的传输通道,因而流量控制和差错控制便可移到用户终端,网络只负责信息的交换和传送,从而使传输时延减小。所以A T M适用于高速数据交换业务。

随着通信技术和通信业务需求的发展,迫使电信网络必须向宽带综合业务数字网(B—ISDN)方向发展。这要求通信网络和交换设备既要容纳非实时的数据业务,又要容纳实时性的电话和电视信号业务,还要考虑到满足突发性强、瞬时业务量大的要求,提高通信效率和经济性。在这样的通信业务条件下,传统的电路交换和分组交换都不能够胜任。电路交换的主要缺点是信道带宽(速率)分配缺乏灵活性,以及在处理突发业务情况下效率低。而分组交换则由于处理操作带来的时延而不适宜于实时通信。因此,在研究新的传送模式时需要找出两全的办法,既能达到网络资源的充分利用,又能使各种通信业务获得高质量的传送水平。这种新的传送模式就是后来出现的“异步转移模式”(ATM)。

A T M是在光纤大容量传输媒体的环境中分组交换技术的新发展。在大量使用光缆之前,数字通信网中的中继线路是最紧张也是质量最差的资源,提高线路利用率和减少误码是最着重考虑的事情。光缆的大量使用不仅大大增加了通信能力,而且也大大提高了传输质量。这使得人们逐渐倾向于宁可牺牲部分线路利用率来减少节点的处理负担。

与此同时,人类对于通信带宽的需求日益增加。特别是传送图像信息和海量数据,已经使人们对于数据通信的速率由过去的几千比特/秒增加到几兆比特/秒。这样,节点的处理能力成了数据通信网中的“瓶颈”。A T M对于节点处理能力的要求远低于分组转送方式,更能适应现代的这种环境。

A T M方式中,采用了分组交换中的虚电路形式,同时在呼叫建立过程中向网络提出传输所希望使用的资源,网络根据当前的状态决定是否接受这个呼叫。可以说,A T M方式既兼顾了网络运营效率,又能够满足接入网络的连接进行快速数据传送的需要。

五、计算机网络数据交换技术发展的展望

近年来。以Internet为代表的新技术革命正在深刻地改变着传统的电信观念和体系架构,并且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人们的日常生活、学习工作已经离不开网络,这导致了人类社会对网络业务需求急剧增长,并且对网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提供话音、数据、视频业务,也要同时支持实时多媒体流的传送,并且要求网络具有更高的安全性、可靠性和高性能。下一代网络应是—个能够屏蔽底层通信基础设施多样性,并能提供一个统一开放的、可伸缩的、安全稳定和高性能的融合服务平台,能够支持快速灵活地开发、集成、定制和部署新的网络业务。

下一代网络将是—一个以软交换为核心、光网络为基础、分组型传送技术的开放式的融合网。软交换的出现,可通过一个融合的网络为用户同时提供话音、数据和多媒体业务,实现国际电联提出的“通过互联互通的电信网、计算机网和电视网等网路资源的无缝融合,构成一个具有统一接入和应用界面的高效率网路,使人类能在任何时间和地点,以一种可以接受的费用和质量,安全的享受多种方式的信息应用”的目标。

参考文献

[1]金惠文 陈建亚 纪 红 冯春燕:现代交换原理.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5

篇(3)

关键词:光纤通信;系统故障;信息传输;故障分析;通信技术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TN913文章编号:1009-2374(2016)12-0057-02

1光纤通信系统概述

光纤通信系统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一个电气公司通过一组光纤通信实验成功研制出了光纤通信系统,系统中使用的光源为半导体激光器,传输介质应用的是多模光纤,实验以后,光纤系统传输速率达到了33.647Mbit/s,传输距离达到了150km,这在光纤通信领域是一场变革与突破。

光纤通信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现代化信息传输媒介,在现代化电网发展与进步当中,光纤通信系统起到的作用非常大。系统中的光纤实际上就是指光导纤维,而通信的实现则要借助光导作用载波,光导纤维是通信传输介质,功能是实现对信息的收集与传输。过去传统通信系统使用的是铜导线,这种金属导线传输效率低、损耗率高、电磁感应强烈,在使用过程中不是非常灵活、持久,而人们真正需要的是传输效率高、能够广泛应用到图像通信或者是数字传输方式中的通信传输系统,光纤通信能够满足人们这种需求,成为对话业务、数字化通信不可缺少的媒介。

光纤通信系统的基本构成:(1)光发信机。在光纤通信系统中,组成部件非常多,每一个部件都要发挥自身功能才能保持整体通信系统平稳运行,其中光发信机能够实现电、光的相互转换,是一种光端机。这一光端机的构成有光源、驱动器、调制器等,功能是对电端机端口发出的信号调制,这一信号能对光源产生大量光波,对信号调制实际上就是对光波调制的过程。完成光波调制以后,要将光信号耦合到光缆设备中进行传输,其中使用较多的就是电端机,是一个常规的电子通信设备,对信息传输起到了支持作用;(2)光收信机。系统中还有一个重要组成就是光收信机,其是一种能够对光、进行转换的光端机设备,主要作用就是将收集来的光纤或者是光缆信号传输到检测器中参与转换,最终变为电信号,然后将这些电信号逐步放大,放大的程度是满足电平要求,再将其输送到点端机内,完成信号的接收光纤或光缆。

2光纤通信系统常见的故障

核动力院在过去几年一直使用光纤通信技术,但因为光纤系统内部构成元件与设备增多,在相互交织、运行当中产生各种故障也是不可避免的。

2.1光端机模块的损坏

光端机模块一旦出现损毁将使系统功能无法发挥,会大大减弱光传输效率,导致光信息传输失败。

2.2通信控制板故障

通信控制板故障也较为常见,一旦发生将造成数据配置的不及时,容易出现数据配置错误。

2.3单盘故障

系统单盘主要由线路板、2M板、主控制器等构成,如果某一个元件出现故障或者是周围温度、湿度的变化,将使板子运行受到极大影响。

2.4电源系统故障

电源系统中起重要作用的是光端机的电源传输端,一旦这一部件出现中断或者损坏,将造成光端机电源中断,出现停电现象,更会引发整个通信系统的运行中断情况。

2.5尾部纤维、法兰故障

尾部纤维故障主要是由尾纤断裂、尾纤弯曲、尾纤半径小等因素造成,而法兰故障则主要因盘线接头破损或者有灰尘进入导致堵塞造成的,这一故障发生将造成光路运行的不稳定。

3光纤通信系统常见故障判断方法

光纤通信系统常见故障判断的基本方法如下:

3.1故障段落的判断方法

如果是系统故障,可以通过对系统的监控方式,将大段落的数字段判断出来,也可以使用终端设备对中继段做出判断,使用PCD终端机是常见方法,通过对检测仪器的分析判断出光缆线路是否存在运行异常的情况。

3.2误码故障判断法

先利用段落故障判断法,将数字段辨别出来,再按照系统分类对故障做出判断。使用光端机设备或者PCD、测试仪器判断出是否有中继码故障,并查看是否有故障盘,可以通过更换备用盘方式解决故障,如果故障依然存在,可以对电源或者是电源运行环境进行检查,更要检查接头是否牢固、尾纤是否运行正常。如果光缆损耗加大,将产生大量的误码,这一故障判断方法是利用时域反射仪(OTDR)搜索故障点,并针对故障进行修复。此外,尾纤的盘绕方式不正确也将使挤压作用增强,这时可以更换一个新的尾纤,按照正常程序重新使其恢复。

3.3复用设备

利用专门的测试仪器与警示装置对故障的指示,能够找到故障具体发生在哪个盘,如果换盘以后故障依然存在,则要对电压、复用设备之间的连接进行检查,查看电缆是否运行良好。

3.4接收光功率偏低的判断方法

如果放光盘设置出现了“发光状态”的警示,表示测试通过,如果测试没有通过,则可以对尾纤、接头、功率、电源等进行检查。

4光纤通信系统常见故障处理方法

针对光纤通信系统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找到故障处理方法,使系统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是确保信息传输高效、安全、持续的关键。故障处理过程中最重要的是要先找到故障部位,针对故障部位的特点、功能等进行维修。例如,在光端机出现故障时,可以使用OTDR或者功率计、光源等工具进行维修。下面将列举核动力院光纤通信系统常见故障分析故障处理方法:

4.1故障1

2014年3月我院1#点和2#点之间光缆由于野蛮施工、违规施工导致光缆挖断,造成两地之间的迂回通信不通,光纤系统内部线路连接不良,导致通讯瘫痪,为各项工作造成严重阻碍,通过及时排查抢修恢复通讯。通信维护人员在现场使用OTDR设备,使用这一设备的目的是针对故障发出警告,将警告传递到站点位置处,对光缆的运行情况进行测试;在测试过程中,发现某个段位出现了连接中断,在应用OTDR设备对故障设备进行测试时,要始终确保设备之间具有一个断点,如果不能保证有断点,则要对OTDR对端的ODF对端光纤进行断开处理,不能直接对已经损坏的设备,例如光板等进行测试,不按照规范标准测试,将造成对端光设备光接口板的损坏。断点的熔接可以使用光纤熔接机操作,现场的维修人员要及时将告警发出,针对告警的站点将光功率计算出来,计算能够接收的最大光功率,如果光功率接收顺畅,则表示光路维修以后告警将会消失,表示故障完全被消除。

4.2故障2

与新基地有关通信故障处理方法为:2014年8月三号楼B座突然出现大面积配线电缆故障,现场的维修人员通过排查发现是电缆接续出现密封不良导致。特别说明:故障维修时考虑到安全性、保密性,我院新基地从院通讯机房到用户端依旧采用电缆的通讯方式,未实施三网合一,互联网和电话网分信息中心和保障与服务中心通讯科两个部门独立运行,实行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出于保密要求互联网又分为外网和内网,故每年雨季新基地通讯故障相对较多,给维修工作带来极大不便。通过对上述故障维修案例可以发现,在对故障进行维修前,要先对故障出现时的状态有所了解,比如告警信息等,再结合具体信息对相关部件进行检查,通常按照故障状态、形态或者光端自带指示灯对故障因素进行分析,再使用光端机设备进行信息发射,查看发射模块是否有异常,在确保没有异常情况以后,对数据参数配置的合理性进行检查。

4.3故障3

核动力院家属区通信故障及处理过程为:核动力院对院内的通信网进行全面整修、布设,在2015年院通讯内网割接成FTTN后,我院家属区相对出现不规律的电话通讯故障,如出现停电导致故障、通信中断故障、通信堵塞等,将这些内网进行割线以后这些故障全部消除,布设了新的系统,运行更加稳定、可靠。

5结语

本文主要对光纤通信技术发展历程进行了介绍,并列举了核动力院几种常见的故障形式,针对这些故障提出了几点解决对策,可见光纤通信系统是信息高速传输的重要媒介,对于社会发展与进步有着重要作用,不断加强对故障的处理,能够提高光纤通信系统的运行效率,推动光纤通信技术的稳定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吴秋迅.光纤CATV通信系统线路故障定位困难的原因及解决方案[J].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14(3).

[2]朱华托.浅谈电力系统中SDH光纤通信设备的故障处理以及维护[J].中国新通信,2014,(18).

[3]梁华,高玉春,张涛,等.CINRAD/CC型雷达数据传输系统故障分析与改进方案[J].气象科技,2013,41(3).

[4]郭伟.电力系统中SDH光纤通信设备的维护及故障处理[J].硅谷,2011,(19).

[5]张晓虹,蒋雄伟,王振华,等.分布式光纤温度传感器在交联聚乙烯绝缘地下电缆故障检测中的应用[J].电网技术,2011,23(12).

篇(4)

摘 要:文章论述了智能建筑的含义、建筑智能化各系统功能及设计要点,指出智能建筑不能与建筑智能化系统混为一谈,智能建筑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智能化系统的简单罗列。

正 文: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建筑技术也在日新月异地变化,自前些年智能建筑的概念提出以后,在国内可以说名声四起,诸如智能家居、3A、5A级楼宇等广告词也随处可见,但真正能称为智能建筑的却是凤毛麟角,往往造成投资浪废,又没达到投资目的,仅仅起到广告作用,这是十分可惜的。

什么是智能化建筑?在中国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中的定义如下:“它是以建筑为平台,兼备建筑设备、办公自动化及通信网络系统,集结构、系统、服务、管理及它们之间的最优化组合,向人们提供一个安全、高效、舒适、便利的建筑环境。”由此可见,提供安全、高效、舒适、便利的建筑环境的建筑才能称之为智能建筑。但此定义还忽视了一点,“节能环保”。论文作者认为,为达到上述目的做成的耗能建筑也不能称其为智能建筑。由于该标准忽视了节能环保方面的问题,其代表能耗的供电标准“甲级标准(办公室)宜按60vA/m2以上考虑”;“乙级标准(办公室)宜按45vA/m2以上考虑”;“丙级标准(办公室)宜按30vA/m2以上考虑”,暂且不说智能建筑标准分级的合理性,智能建筑的标准越高耗能越多,显然是不科学、不经济的。当然,标准越高,系统越多,这些系统俗称弱电系统,耗电很小,利用这些系统去合理控制楼字设备就可以达到节能目的。

另外,此标准罗列了建筑智能化系统的各子系统,没有强调其他专业的协调配合,这样就很容易引起这样的误解,有了这些系统就是智能建筑,有了哪些系统就是甲级智能建筑、有了哪些系统就是乙级智能建筑等等。

因此我们应明确智能建筑的含义。建筑智能化系统是智能建筑中应用的电信息系统,包括通信网络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等系统以及智能化集成系统。智能化系统是智能建筑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智能化建筑是将建筑、通信、计算机网络和监控等各方面的先进技术相互融合、集成为最优化的整体,具有工程投资合理、设备高度自控、信息管理科学、服务优质高效、使用灵活方便和环境安全舒适等特点,能够适应信息化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化新型建筑,在国内有些场合把智能化建筑统称为“智能大 厦”。智能化建筑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化工程,建筑、结构、水、采暖与通风、电气等专业构成有机整体,犹如人的身体,只有各个器官协调作业,才能表现为健康状态。智能建筑的“智能”,也就是要建筑像人一样,能“知冷知热”,自动调节空气、水、阳光照射等,创造既节能又安全、健康、舒适的环境。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人们的工作效率。

因此,智能建筑设计标准并不是仅仅涉及一个弱电专业,要由各专业相互配合,智能建筑是多学科、多技术系统的综合体,不根据最终的效果,仅仅根据智能化系统的多少或功能的多少分出个甲、乙、丙等级来是不合理的,也不利于指导设计、节约投资,往往还造成相互攀比,系统不与建筑规模及建筑形式相匹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综上所述,智能化系统是智能建筑的必要条件,可见智能化系统在智能建筑中站着举足轻重的位置。下面简介介绍一下智能化系统部分子系统的组成及主要功能。

1 通信网络系统(CNS)

通信网络系统是楼内的语音、数据、图像传输的基础,同时与外部通信网络(如公用电话网PSTN、综合业务数字网、计算机互联网Internet、数字通信网及卫星通信网等)相联,确保信息相通。在以前也称为通信自动化系统(CAS)(Communication Automation System)。主要包括:

1.1 电话通信系统

建筑或建筑群内的固定电话通信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规模、使用属性以及公用网的具体情况,可选择接入远端模块局或采用虚拟交换、自设独立的数字程控用户交换机(PABX)或综合业务程控用户交换机(ISPBX),并应与公用电话交换网连接。

1.2 计算机网络系统

智能建筑本地网络的安全,应根据实际需要分别在通信子网和高层或应用系统中采取措施。计算机网络系统应为管理与维护提供相应的网络管理系统,并应提供高密度的网络端口,满足用户容量分批增加的需求。

1.3 卫星通信系统

可设置多个端站和设备机房或预留天线安装位置和设备机房位置,供用户接受和传输数据和语音业务。

1.4 有线电视系统

卫星电视与有线电视系统设计应遵循全面规划和分步实施原则,设计应全面、周到、注意预留到位并有充分余量,以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系统设计应提出系统近期的实施方案、中期及远期的扩容和发展规划。同时,应充分考虑建筑智能系统所涉及的各个子系统的信息共享,确保卫星电视与有线电视传播系统总体结构的先进性、合理性、兼容性和可扩展性,可以集成不同厂商不同类型的先进产品,使整个卫星电视与有线电视系统可以随着技术发展和进步可得到充实和提高。

1.5 无线通信系统

建筑物由于屏蔽效应出现移动通信盲区时,设置移动通信中继收发通信设备。

1.6 公共广播系统

公共广播系统的类别应根据建筑规模、使用性质和功能要求确定。公共广播系统一般可分为:业务性广播系统、服务性广播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系统。

系统设计应具有背景音乐广播、公共广播和应急广播功能,应用于各种公共建筑。平时可播放背景音乐,业务广播和商业信息,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兼作应急事故广播使用,指挥大厦内的人员安全疏散。主机应采用矩阵结构,能够将任意音源播放到任意分区,能够对报警楼层及其联动报警分区进行任意组合设置。扬声器的分布以走道、电梯前室等公共区域为原则,在办公室设置扬声器,同设置音量控制器。背景音乐系统应具有消防强切功能。

1.7 会议系统

会议系统应是音频系统(电声、建声)、视频系统(投影、摄像、录制)等多系统的综合设计,所选用的音频、视频设备、计算机等的网络传输、语音与数字设备接口、终端等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规范。会议系统应实现计算机语音、文字、图形、图像、自动监管、多媒体实时同步网络传输、系统控制一体化功能。

1.8 同声传译系统

(1)同声传译一般可设有(3+1)或(4+1)种语种,国际会议可设有(6+1)或(8+1)种语种;

(2)同声传译传输方式可采用有线同声传译和无线同声传译;

(3)会议室译员间的位置应设置在主席台对面或主席台的两侧(或二层较高位置),应使译员能观察到发言者的口型。

(4)译员间的大小可参照国际IS02603推荐的尺寸高2.3m、宽2.5m、深2.4m设计。

2 办公自动化系统(OAS)

办公自动化系统是应用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多媒体技术和行为科学等先进技术,使人们的部分办公业务借助于各种办公设备,并由这些办公设备与办公人员构成服务于某种办公目标的人机信息系统。主要包括:

2.1 物业管理运营系统

物业管理运营子系统应以高效便捷的方式来协调用户、物业管理人员、物业服务人员三者之间的关系应能实现对投入使用的建筑物、附属配套设施、设备生产及场地、用户、服务、各类资料及各项费用以经营目标方式进行管理,同时对建筑的环境、清洁绿化、安全保卫、租赁业务、建筑物内各类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实一体化的专业管理。

2.2 办公管理系统

办公管理子系统应能在日常办公中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协助管理人员对办公事务过程中大量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统计,协助领导对各项工作的分析、决策提供公文管理、会务管理、档案管理、电子账号、人员管理、领导活动安排、突发事件处理、书面意见处理等功能,应能实现电子公告、规章制度、公用电话等公共服务功能。

2.3 信息采集系统

信息采集子系统应具有物业信息服务、新闻、科技、金融信息服务、用户个体服务、文化娱乐且务、生活保障服务等功能以及电子显示屏信息另查询功能。

2.4 网终管理系统

网络管理子系统应配置适宜、使用方便,为计算机网络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监控提供有力的保障。

2.5 智能卡管理系统

智能卡管理子系统应能对各种功能的智能卡实现统一的管理,如身份识别、员工考勤、车辆停泊、持卡消费、门禁等,并进行各类计费管理。

3 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BAS)

将建筑物或建筑群内的电力、照明、空调、给排水,防灾、保安、车库等设备或系统,以集中监视、控制和售理为目的,构成综合系统。根据功能的不同,可分为捆个子系统。

楼宇自控系统设计通常包括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电梯系统及保安监控系统等子系统。

楼宇自控系统设计以降低大楼能源消耗、节省大楼营运成本的目的。设计的关键是系统应用稳定可靠,发生故障概率降到最低可能限度,同时,应能提供精确的、量化的控制模式,为大楼能源控制提供可靠保证。

楼宇自控系统设计前要认真阅读暖通专业和电气专业图纸,给出楼宇自控系统控制点表,同时应提醒业主所购的受控电气设备必须具备二次控制回路或者BA接口,否则BA系统是无法进行有效控制。在设计中,对于数量较多、位置分散的送排风系统、给排水系统,根据设备布局情况,划分区域配置DDC,尽可能分散设置独立之控制,以减少信号线敷设量,提高可靠性,并保证同一设备的监控点分布在同一DDC中。

4 防火自动化系统FAS

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设计要求,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范的规定。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按消防部门要求独立运行。可将火灾报警器输出的报警信号传送给建筑物设备监控系统或智能化集成系统的监控中心,但楼宇自控系统对消防系统只可监视不应进行控制。对于空调、风机、配电等平时由建筑物设备监控系统控制的设备,火警时应受消防系统控制,应确保火警控制的优先功能。

5 保安自动化系统SAS

设计应根据被保护对象的风险等级确定相应的防范级别,满足整体纵深防护和局部纵深防护的设计要求,以达到所要求的安全防范水平。

5.l 入侵报警系统

根据各类建筑安全防范部位的具体要求和环境条件,应分别或综合设置周界防护、建筑物内区域或空间防护、重点实物目标防护系统。

5.2 配电视监控系统。

根据各类建筑物安全技术防范管理的需要,电视监控系统应对现场情况进行有效的监视和记录,并可提供对各类报警信号及时、迅速和可靠的复核手段。

5.3 出入口控制系统

智能建筑的主要出入口、通道、财务室总出纳、金库、重要办公室等处设置出入口控制装置。出入口控制系统由出入口对象(人、物)识别装置、出人口信息处理、控制、通信装置和出入口控制执行机构等三部分组成。

5.4 巡更系统

巡更点应设在主要出入口、主要通道、紧急出入口和各主要部门。安防人员的巡查报告方式可以采用在线瞳离线方式。对实时性要求高的项目应采用在线方式。

5.5停车场管理系统

在停车场的人口区应设置出票机或读卡器,并应在汽车库(场)的出口区设置验票机或读卡器。此外,还可以提供车位引导系统,用来显示剩余车位的数量及区域。

除此之外,综合布线系统是建筑物或建筑群内部之间的传输网络。它能使建筑物或建筑群内部的语音、数据通信设备、信息交换设备、建筑物物业管理及建筑物自动化管理设备等系统之间彼此相联,也能使建筑物内通信网络设备与外部的通信网络相联,是为上述系统提供物理通路。建筑智能化集成系统是将建筑物内不同功能的智能化子系统在物理上、逻辑上和功能上有机连接起来,在开放标准的硬件和软件平台上,实现各有关系统之间可相互操作和资源共享,形成一个综合化的管理系统。

智能化系统内容丰富、种类繁多,每个智能建筑要把所有系统都包罗进去是不可能的,因此设计时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建设总投资、管理要求等综合考虑,确定与建筑物功能相适应的建筑智能化系统中各子系统的设计标准,应侧重各子系统的有机结合,注重智能化系统集成,强调综合性、统一性和各子系统的关联性,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使传统的智能化子系统互联、互通、互操作,达到资源共享、功能得以提升和降低成本的目的。

参考文献:

1.陈保代.《智能建筑与城市信息》.2010 第9期.

2.中国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7).

3.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BJ01-615-2003).

篇(5)

论文摘要:日本加入WTO后,电信产业规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并积累了成功经验。当前,我国电信产业的改革和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研究和借鉴日本电信产业规制改革的经验,对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电信产业规制体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应尽快出台电信法,建立新型独立的电信产业规制机构,引入信息产业基金和建立普遍服务基金,适当地运用不对称规制和综合运用技术、经济、法律等多重手段加强互联互通的监管。

在经济发展和信息化的推动下,日本的电信产业发展迅猛,拥有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电信市场和世界电信业排名第一的日本电报电话公司(NTT)。在发达国家中,日本的电信产业是发展最好的,这与其电信规制改革所取得的进展密不可分。日本电信业经过一系列的改革和发展,不仅强化了其国内竞争态势、增强了其国际竞争力,而且保护了日本消费者利益。通过法律、经济、技术等多种手段和方法,其日本电信产业规制逐步走向成熟和完善。当前,我国电信产业的改革和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研究和借鉴日本电信产业规制改革的经验,对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电信产业规制体系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日本电信业规制主要特征

纵观日本电信规制改革的发展历程,大体上可分为四个阶段:政府垄断和严格管制阶段、民营化和开放市场阶段、重组NTT和放松市场管制阶段以及现代的日本电信规制阶段。日本电信规制改革的每一步都是伴随着法律的改进而进行的,日本政府始终本着壮大民族电信企业、增强电信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通过引入新的不对称管制政策、建立电信争端解决委员会、发展批发电信服务、确保普遍服务的提供等一系列的规制改革措施,奠定了日本作为世界电信强国之一的规制基础。日本电信产业规制的主要特征有:

(一)分类管制

日本在电信管制上最突出的特点是对电信运营商根据其是否拥有通信设施进行分类管制,自己建有通信设施提供电信业务的经营者为第一类电信运营商;其他的运营商是第二类电信运营商。

在电信运营商市场准入管制政策上,日本政府对第一类电信运营商采取了许可制度,而对第二类电信运营商则采取了较为宽松的政策(登记和通报制),从而有效地避免了非效率的市场进入。同时,随着电信技术的进步和电信与计算机、CATV技术的融合,以往的电信业务分类变得越来越模糊,新的分类越来越难以建立。这种分类规制的优点是避免了按电信业务进行分类管制所带来的矛盾,比美国按基本业务、高级业务对运营商进行分类管制更具有前瞻性。一些国家和地区如韩国、台湾等均采取了日本的管制模式。当然,任何一种模式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日本管制模式的不足之处表现在:(1)这种分类管制排除了第一类电信运营商通过租用其他第一类电信运营商的网络经营业务的可能,对新进入者不能不说是一种拓展市场的障碍;(2)无论新老运营商,只要属于第一类的运营商,在市场进入、退出和资费上都采用相同的管制,不利于竞争者的成长。但遗憾的是日本政府虽然在法律上避免了按电信业务分类带来的缺陷,但在事实上仍执行了按电信业务分类开放市场的政策,使改革应有的效果打了折扣。

(二)建立以NTT为主导和多家运营商相互竞争的市场结构

日本电信规制最终是以防止竞争非效率为宗旨的。日本电信业在引入竞争后,NTT作为特殊的公司在《NTT法》的约束下运行,但政府通过规制制度的设计从侧面来保护NTT的主导运营商的地位和利益,使NTT开展有效率的经营。这种制度的设计直到1997年日本签订WTO基础电信协议承诺开放市场之后才被打破。正因为日本的这种制度设计才造就了世界上最强的电信企业NTT。但是,从另一方面看,日本政府也通过不对称规制和相关的资费管制,寻求新老运营商间利益的平衡,使新的电信运营商也得到快速发展,日本电信运营商从1995年到2001年间就净增了1170家。这种以NTT为主导和多家运营商相互竞争的市场结构关系可以轻易的避免日本电信业出现恶性竞争和过度竞争。

(三)电信运营商预选系统(“MYLINE”)

在没有引入电信运营商预选系统之前,电信用户要想选用NTT以外的电信运营商的话,必须先拨打运营商进入识别码才能接受该运营商提供的服务,这样使用起来比较麻烦,也不利于促进运营商间的公平竞争。到2001年5月,正式引入了电信运营商预选系统。只要你在该系统中注册了你所选择的电话公司,就能自动地去选择你已注册的运营商。即使你注册了A运营商,你仍然可以通过先拨打你想选择的其它运营商的接入识别码以选择该运营商提供的服务。并且如果你的电话装有一个特殊功能装置(LCR)①的话,你的电话将会自动的选择费用最低的电话公司,即使你注册了另一家运营商。该措施的优点表现在:(1)有利于运营商间公平、良性的竞争;(2)实现消费者福利的最大化;(3)降低了政府对互联互通管制的难度,管制成本在长期来看是下降的。

(四)资费规制

日本电信资费规制的法律是《电信事业法》,对不同类型的运营商施行不同的管制政策。1998年以前,第一类运营商的资费设定必须得到邮政省的许可才能实施。1998年5月修改电信事业法之后,对电信资费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对第一类运营商引入了新的资费体系:(1)改许可制为通报制。当制定或修正电信服务用户资费时,第一类电信运营商变更其资费之前应事先通报邮电省,且应在新资费生效前一星期让消费大众知道。运营商通报邮电省的项目包括:新资费计划、实施日期、资费变更的理由以及应用范围及期限(若有限制时)。(2)保留邮政省命令改变资费的权利。当遇到以下情况时,邮政省有权命令运营商改变资费:如资费的计算方法不适当也不清楚;资费设定对某些特别群体有不公平的优待或歧视的现象;现行的资费设定可能引起运营商间不正当的竞争并且被认为是极为不合理、损害用户利益的。(3)引入收集意见和建议的机制。终端用户和竞争供应商可以就服务收费、服务条件或其他的事项向邮政省提出意见和建议。(4)引入价格上限管制。为了保证消费者利益,促进电信服务供应商在本地市场上就电话、IS-DN和出租指定线路及通信设施规定标准的收费指数,实行价格上限管制,引入了“资费指数”的管制方法。通过这一系列的资费改革,日本电信资费得到了大幅度的降低。

(五)电信事业争端解决委员会

随着电信规制的放松和竞争的加剧,电信运营商间互联互通的争端在不断增加,便出现了快速有效的解决这些争端的强烈需要,最终在2001年6月,通过了建立电信事业争端解决委员会的法案。2001年11月30日,日本电信事业争端解决委员会正式成立,该委员会是一个独立于总务省(掌管许可和批准权)的部门,由5位委员组成,委员们由总务省任命并经参众两院同意,秘书处对委员会负责并协助委员会实施行动。该委员会的运作包括:(1)协调和仲裁。(2)咨询和报告。总务省在作出管理决定时,该委员提供咨询并阐述事态向总务省呈送报告。(3)建议。该委员会根据解决争端而获得的信息可向总务省提出建立新的竞争规则的建议。该委员会的成立有利于缓解政府、运营商和消费者三者两两间的矛盾和冲突,维护竞争秩序;更有利于电信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六)电信风险事业基金

1998年5月,日本建立了电信风险事业基金,基金来自公共和私人两个部门,主要目的是为新进入者提供资金帮助、提升公共服务、并充分利用私人资金资源。为了向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提供资金支持,当时日本的电信改进组织(TelecommunicationAdvancement Organization in Japan即TAO)向该基金投资了10亿日圆,帮助该基金为进行领先技术的创新研究和开发的企业提供风险资金,为通信广播事业的高度化提供财力支撑。但是获得该基金资助的企业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之一:(1)企业必须是新建立的;(2)从建立到现在5年内拥有10亿日圆左右的资本(第一类电信运营商则必须拥有15亿日圆左右的资本)。只有满足这两个条件之一,新的企业才能获得来自这项资金的投资,且每个企业的投资的上限是2亿日圆或不超过总资本的30%。通过该基金的实施,日本迅速地培养了较多的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促进经营效率的提高。

(七)普遍服务规制

早在1994年日本就成立了一个专门的小组,研究多媒体时代普遍服务的费率问题,并于1996年提出了终期报告。报告提出了在多媒体时代用普遍服务基金制度支撑普遍服务。终期报告将普遍服务分为两大类:多媒体接入服务和多媒体服务。前者涵盖了宽带网业务和网络功能服务。接入业务由电话运营商提供,其它普遍服务和多媒体业务分类包括多项应用服务,如远程医疗、远程教育,许多地区已将这些列入地区信息计划中。传统的做法是:政府的各个部门提出他们的信息计划与其它部门竞争,他们向地方政府展示他们的总体计划。地方政府如果获得成功,中央政府会肯定其做法,并减低税收,给予低息贷款以建设电信基础设施。在2002年3月,总务省(MPHPT)向电信委员会提交了一份关于引入普遍服务基金的内阁法案,适用该项法案的电信服务范围包括固定电话、公用电话和紧急消息。通过对不经济的业务的交叉补贴来实施,通过获利领域来补偿不获利的领域,以保证亏损的部分能够获得补贴。该基金机制在2002年6月有效实施。

二、对我国电信规制改革的几点思考

当前,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我国电信产业正在下大力进行规制改革,上述日本电信产业规制改革的情况无疑为我们提供了最好的借鉴。下面结合我国国情,对我国电信产业规制改革提出以下设想和建议。

(一)电信法须尽快谨慎出台

如上所述,日本每一步电信改革都是依据法律进行,并根据时展、技术进步和WTO的规则及经济全球化的要求,先后对其法律作过多次修改和完善,为电信成功改革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相比之下,我国的电信发展长期以来都是在一些所谓的“条例”、“规定”、“办法”等指导和约束下进行,缺乏法律的有效性,目前已日渐暴露其缺陷。例如,中国联通在发展初期,其赖以生存的资金来源是一种叫做“中中外”的融资方式,即联通的一个分公司和一个国外的投资方(一般也是电信公司)组建一个合资企业,该合资企业(主要是外方)建网和购买设备,然后再租给联通公司。这种“中中外”是中国联通赖以跟中国电信竞争的主要融资策略。然而,在1998年下半年,信息产业部却命令,禁止中国联通同国外投资者继续签订“中中外”模式的建设合同,原因是违反“外国公司不能直接投资中国电信业”的政策。虽然以后信息产业部采取了一些补偿措施,但是,却不得不引起人们对法律的思考。诸多学者认为在当今情势下,应尽快出台一部电信法。笔者也认为,电信法的出台刻不容缓,但鉴于我国刚刚加入WTO,对WTO的法制观念还不太适应;加之国际风云变幻,技术日新月异,“三网融合”迫在眉睫以及机构改革必须齐头并进等一系列重大现实问题摆在我们面前,致使我国的立法工作面临巨大的挑战。所以,我们又必须认真地研究中国国情,充分地借鉴国际上其它国家法律的经验与教训,谨慎地、具有前瞻性地制定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电信法。否则,仓促出台电信法也将影响我国电信产业的健康发展,贻害无穷。

(二)建立新型、独立的电信产业规制机构,并将规制制度的设计与行业监管职能进行分离

由于信息技术高速发展,有线电视网、互联网、电话通信网的融合,使建立新的管制机构和设立其新的管制职能成为必要。融合后的新机构要将电信、广播电视和互联网及计算机业务统一纳入监管范围,实行统一监管。日本的总务省就将有线电视网、固定电话网和互联网以及广播电视和移动通信统一纳入其管制之下,对号码资源和频谱资源等实行统一的分配和管理,大大提高了监管的效率,促进了信息通信技术的高速发展。我们认为,目前我国也有必要建立起新型、独立的电信产业规制机构,如同某些学者所建议的,可以把它叫做信息通信监管委员会,并通过法律予以授权,保证其足够的权威性。需要强调的是,必须将规制制度的设计与行业监管职能进行分离。正如乔治·施蒂格勒(George Stigler)的俘获理论所说明的那样,规制职能与行业监管职能的分离有利于消除企业对管制机构的俘获。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世界上很多国家(包括日本)在完成私有化(或民营化)后,也相应地对规制制度的设计和行业监管职能进行分离,以加强他们对电信行业的监管。从而一方面使规制制度的设计者能够超脱于监管机构和运营企业的利益,从国家利益和公众福利的角度来制订电信政策,保证公平和有效竞争;另一方面使规制机构能专心制订合适的规制来贯彻电信产业政策,提供自由化及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利益和保护网络安全,合理分配与管理通信资源,保证普遍服务等。此外,还应当建立起对信息通信监管委员会进行监督的机制,即必须将其置于人大及社会的监督之下,接受司法部门的独立审查。对非常事件、重大决策要举行公开的特别听证会,公平、公开和公正地运作,并且要将这些监督、审查行为制度化、定期化和公开化。 转贴于

(三)引入信息产业基金和建立普遍服务基金

按照正在讨论中的《产业投资基金试点管理办法》的定义,产业投资基金是指直接投资于产业,特别是主要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目前我国正在筹备的产业基金有由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支持筹备发起的内地最大的房地产业基金,这一基金预计今年完成。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渠道,在电信产业发展中(特别是加入WTO后)引入信息产业基金,有利于改善我国电信产业过于单一和集中的融资结构,弥补我国电信产业投资资金的不足,同时也有利于引入新的电信运营商,促进竞争,增强我国电信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日本在1998年就引入了电信风险事业基金以募集资金支持其电信产业的发展。但是,电信产业基金只是一种有效的融资方式,它比较适用于发达地区电信产业的发展,而当我们向农村和边远地区提供电信服务时,便应设立普遍服务基金,这也是世界大多数发达国家解决其落后地区和边远地区发展电信产业困难的有效方式。一方面,WTO透明度原则要求必须将企业内部交叉补贴的“暗补”转变为企业外部的“明补”;另一方面,我国电信市场竞争格局的形成和竞争程度的加剧,“零利润”或者“负利润”的投资就会出现市场的“盲区”,出现电信服务的真空地带。所有这些都迫切需要建立通过向电信企业征收税收和国家财政拨款形成的普遍服务基金,以弥补市场的“失灵”。世界上主要的发达国家,也包括日本在内,都是采用普遍服务基金制度,并且认为对普遍服务提供者给予适当的补偿是最直接、最有效的一种模式,其可操作性也相对较强。在我国当前电信产业发展不平衡和技术落后的情况下,建立普遍服务基金制度有利于我国电信产业普遍服务的提供。

(四)适当地运用不对称规制

不对称规制政策是一项旨在保护新进入的弱小竞争者的有效政策,许多率先进行电信改革的国家广泛采用了这一政策(包括日本)。我国电信业改革中也有不同程度的运用,包括分拆主导运营商的市场、限制其经营范围、强制其无条件或有条件地与新运营商互联互通,给予新进入者资费优惠等等。但因缺乏整体、系统的设计和法律效力,效果很不理想,出现了诸如价格战、联而不通、通而不畅等一系列不正常现象。加之中国电信南北分拆后其一家独大的情况已一去不返,而且随着我国WTO基础电信协议的逐步兑现,新的市场进入者主要是外商投资企业,继续不对称规制的模式不利于我国电信产业的发展,因此要求废除不对称规制、建立对称规制的呼声日渐高涨。但是,鉴于我国目前电信产业的现状,适当的不对称规制还是非常有必要的。首先,尽管不对称规制有这样那样的负面效应,但在中国电信产业从垄断走向竞争的改革过程中,它确实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其次,尽管电信运营商之间的价格战在全国各地有燃起之势,但是价格战的根源并不是“不对称规制”。以移动通信市场为例,中国联通能够凭借资费上的优势吸引大量的新用户,但是在移动通信市场上,中国移动依然占据着70%的市场份额。中国移动要主动燃起价格战,其损失要高于中国联通,这恰恰是不对称规制给中国联通带来的好处,否则,中国联通将很难在价格战中生存下去。再次,在固定通信市场上,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在各自的地盘上仍占据着绝对的支配地位,双方融入对方区域竞争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从这个角度看,中国电信规制从“不对称规制”转向“对称规制”将是一个有序的渐进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最后,虽然不对称规制仅仅是电信市场改革初期的一项政策,但是只有在市场已经开放、竞争局面走向成熟的情况下,它才能被对称规制所取代。总而言之,在我国目前市场还不完全开放、竞争还不充分、各种机制还未完善的情况下,适当地运用不对称规制,是有利于我国电信产业的发展的。

(五)综合运用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手段加强互联互通监管

前几年,因为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存在的互补性,互联互通问题并不十分严重。但是,随着中国电信的南北分拆、电信改革的不断深化,互联互通逐渐成为我国“监管心中永远的痛”,砍断电缆、联而不通、通而不畅之类的怪现象屡见不鲜、屡禁不止,严重地阻碍着我国电信产业的健康发展,极大地损害了我国消费者利益。其中首要的问题是网间资费结算的标准过低,损害了电信运营商主动互联互通的积极性,从而采取“小灵通”甚至比“小灵通”还要“灵通”的招数;其次,法律的苍白无力甚至缺位,导致了运营商之间互联互通极大的“随意性”和对肇事者过分的纵容;再次,缺乏对互联互通设置人为阻碍进行监控的技术手段。因此,要改变我国目前互联互通现状,必须将技术的、经济的和法律的手段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才能全面加强对其的监管力度。在这方面,一是要从法律的高度明确运营商之间互联互通所应尽的义务以及违法的严重后果,并建立有效的处罚机制,加大对肇事者的处罚力度;二是要以经济杠杆调节为主,建立以成本为基础的公正、合理、公平的互联互通结算体系,调整网间结算标准,理顺结算关系,变互联互通的“被动”为“主动”;三是要建设网间通信质量监控系统、加强网间质量的监测,增强监管部门的调查取证能力。

参考文献:

[1]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Policy in Japan[Z]. AnnualReport 2002, Ministry of Public Management, Home Affairs,Posts and Telecommunications.

[2]Posts and Telecommunications in Japan[Z]. Annual Report2001, Ministry of Public Management, Home Affairs, Postsand Telecommunications.

[3]White Paper[Z]. Communications in Japan 1999, Ministry ofposts and telecommunications Japan.

[4]Manual for Market Entry into Japanese TelecommunicationsBusiness[Z]. Ministry of Public Management, Home Affairs,Posts and Telecommunications. Japan,March 2002.

[5]黄海波.电信管制:从监督垄断到鼓励竞争[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6]王红梅.电信全球竞争[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0.

[7]顾建清.日本电信服务业的改革及对我国启示[J].北京:审计与经济研究,2002,(1):04.

篇(6)

关键词:视频法庭、视频法庭系统、法官审案视频室、远程审案平台

什么是司法腐败?腐败是指“滥用公共权力以谋取私人的利益”。这里,腐败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利用公共权力或职权;二是非法或不正当地牟取私利。把这两层含义适用和限定在法院的审判领域和检察院的检察领域就形成司法腐败。即司法腐败是司法人员或司法机构利用司法权谋求私利的行为。在中国走向法治国家的过程中,司法腐败已经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一个问题。目前我国司法腐败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四大类:一是贪赃枉法,索贿受贿,暗中收取好处费保护非法经营活动等,当事人、律师与法官相互串通进行权钱交易,又称办“金钱案”;二是徇私舞弊,办“人情案”“关系案”;三是滥用司法权进行创收活动,包括乱收费、乱罚款、乱拉赞助,经商办企业,搞有偿服务和变相收费,如法院办律师事务所等;四是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为了保护本地利益而不惜枉法裁判、公然偏袒本地当事人或有意刁难甚至阻挠外地司法机关执行判决等。如果说司法腐败的前两种形式在世界各国尚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的话,后两种形式则是中国转型期特有的司法腐败形式。WWw.lw881.com司法腐败的问题一天不解决,反腐败就是一句空话。司法腐败不仅侵犯了普通公民的合法权益,严重危害党和国家的形象,而且更加影响法院、检察院和法官、检察官的公众形象。对怎样防治腐败特别是“司法腐败”是众所纷纭,各有所长。这篇论文从另一角度,通过对“司法腐败”根源性的解析,将现代科技和通信技术融合到审判过程中,从技术角度出发,建立一个平台,来论证“司法腐败”防治思路和看法。

一、 司法腐败根源的解析

20世纪末,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人,人们已经意识到司法腐败是所有腐败中最大的腐败,为一切社会腐败的“保护神”。在我国大多数腐败是由于权力者的权力过于膨胀,缺少制约机制,缺乏有效监督,存在那些希望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不当利益的群体,权利被这些人滥用所致。虽然,有时候某些腐败不是因为权力者自身的内在腐败,而是权力者的权力被其他腐败了的权力所左右或架空,使得该权力无法正常行使去制约其他权力的腐败,无法实现设置该权力的预期作用,而其他腐败了的权力通过控制该权力者使被控制的权力也卷入腐败旋涡,从而形成“权利腐败的循环”。而这一切一切的“权利腐败的循环”,大都应归结于希望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不当利益的群体的存在,是他们为了获得不当利益,想法去接近权力使其腐败从而达到自身目的,同时也就形成——腐败。当然,我们也承认在不少的腐败中也不乏那些权力者因自身原因和贪心而主动的腐败。而且,当前的司法队伍中确实存在少数自身腐败了的法官,利用审判权以权谋私主动索贿。然而我们透过表象看实质,在被确认明显的不公正裁判中,绝大多数都是由于司法权被其他各种权力关系所控制,司法者无法自主地决定案件结果所致,况且即便是那些少数自身腐败了的法官当初他们是如何进入司法队伍的?恐怕也不是司法机关所能决定的。所以在很多情况下,所谓的“司法腐败”,有时并非真正是司法的腐败,而是司法的无奈,是司法不独立的后果,也可以说,正是因为司法不独立才成为很多“司法腐败”表象的内在根源。在司法不独立、司法权被其他各种权力网所控制的时候,说“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倒是“抬举”司法机关了。当司法机关在权力配置上没有获得“最后防线”性质,并可独立行使其权力的时候,在责任承担上却被认为其腐败是“最大的腐败”,这对司法机关本身也显不公平。在此情况下,杜绝“司法腐败”也决非司法机关自身完全做得到的。所以,已有学者提出“权力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权力在哪里最集中,哪里的腐败就是最大的腐败。司法权设置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作为“最后防线”去制约那些更容易集中、膨胀的权力,而这种“最后防线”功能的发挥是以司法独立为前提的。但是在我国司法权又是国家权力中最弱小的,极易受到其他权力的制约,当司法的独立性动摇或丧失时,制约者也就反被制约了,司法权也就无法摆脱那些更容易集中、膨胀的权力的控制,使那些更容易集中、膨胀的权力变得更容易腐败,而且这种腐败有时可通过司法裁判的形式转嫁为“司法腐败”。

在我国,历史上就没有强调司法独立的传统,目前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状况也不理想,但司法独立是现代法制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国际社会评判法治程度的重要标准。在我国日趋融入经济全球化浪潮的今天,实现真正的司法独立是我国体制改革的一项目标。虽然实现这一目标必须立足国情,循序渐进,道路也注定曲折不平,但司法独立的大方向是不能动摇的,不能再背道而驰。本人并非要推崇西方的“三权分立”制,我国的司法权仍然有必要接受党的领导和来自人大的监督。当前司法体制和队伍确实存在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司法机关的“内功”还不是很过硬,而且我国现阶段的任务是尽可能将各种力量团结到党的周围,以统一的意志和行动把经济建设和综合国力搞上去。如果像西方搞“三权分立”,势必导致各种权力的互相挚肘,其成本就我国现实情况是花不起的。

所以,本人认为根据目前我国的现实情况,要防范“司法腐败”可以利用现代科技和通信技术,把他们融合到审判过程中,从技术角度出发,建立这样一个平台——远程审案平台即视频法庭系统,去阻断司法权力者与地方权力者及希望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不当利益的群体的直接接触,从而防治“司法腐败”。这样的思路或方案,50年前是天方夜谈,即使是10年前也是可欲不可求,不仅成本高而且操作性差;而现在(21世纪),这一思路或方案确是可以实现,不仅成本低,技术成熟,操作性强,而且这种技术在其他领域已经得到广泛应用。采用这样的平台审案,不但可以实现司法权的相对独立(相对地方政权),而且可以阻断司法权力者与行贿群体的直接接触,提高司法效率,同时也有利于党和国家对司法权的统一领导和监督。

二,远程审案平台—视频法庭系统

(一)什么是视频法庭系统

我这里所设想的视频法庭系统,实际上是借鉴目前世界上技术成熟,应用范围已相当广泛的“视频会议系统”。那什么是视频法庭系统?设想一个问题:如果有那么一天,党和政府下决心要采取用阻断审判人员和当事人的庭外接触和避免审判过程受地方行政权力的干扰的方式来防治“司法腐败”,合议庭组成人员将采取随即抽取,异地审案的方式。那么,各地的法官们将是接到通知,匆匆收拾行囊,花上一大笔钱,在飞机、火车或汽车上呆上十几小时,去审一到两天的案。换来的只能是高成本,低效率和满身的疲劳-----。

如何快速、高效、经济地解决,合议庭组成人员随即抽取,异地审案这一问题?在过去不可能,而现在答案就是——使用视频法庭系统。只需审案的每个法庭安装一套视频终端,接上电视机、摄像头、麦克风等附件,再接入相应的宽带网络如ip、isdn、e1/t1等,即可实现视频、音频、数据的实时传送,从而做到法官、检察官、律师、被告、当事人天涯共一庭的梦想。随着现代视频压缩技术,尤其是宽带网络的日益完善和发展,实时视频通讯已成为宽带网络中除电视、数据之外的第三大服务内容。

如果有这么一套视频系统,那么全国各地的法官只需坐在当地的法官审案视频室即可审理全国各地的案件。全国各地的法庭审理现场也可根据需要,将审理现场实时的传到相关的监督机构,便于实时监督。这种不受地域限制、建立在宽带网络基础上的双向、多点、实时的视音频交互系统就是我所设想的远程审案平台—视频法庭系统。

(二)采用远程审案平台—视频法庭系统的优势

1可以阻断审判人员与行贿群体及裙带关系的直接接触

现实生活中人们都生活在亲朋好友、利益、权利等相互混杂的社会里,法官也不例外。在我国法制社会还未健全的国度里,司法体制和队伍确实存在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司法机关的“内功”还不是很过硬,法官们难免会经常遇到亲情、友情、利益、权利等与法律发生冲突的时候,法官们要从中作出选择是很难的。而采用视频法庭系统却可以阻断法官与行贿群体及裙带关系的直接接触。该系统里的法官是由国家统一的机构,按照高要求、高标准选的,审理个案的法官是随机选择的,审案是异地远程审案。这就从形式和实质上阻断了审案法官与行贿群体及裙带关系的直接接触,最起码在时空上给这种接触设置了一道难以逾越的屏障。

2能够避免法官在审案过程中过多地受地方行政权力的干扰

司法权设置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作为“最后防线”去制约那些更容易集中、膨胀的权力,而这种“最后防线”功能的发挥是以司法独立为前提的。但是,在我国司法权又是国家权力中最弱小的,极易受到其他权力的制约,而当司法的独立性动摇或丧失时,那么制约者也就反被制约了,司法权也就无法摆脱那些更容易集中、膨胀的权力的控制,使那些更容易集中、膨胀的权力变得更容易腐败,而且这种腐败有时可通过司法裁判的形式转嫁为“司法腐败”。而当法官手中的权力被其他腐败了的权力所左右或架空时,司法权力就变得太弱小了。这些其他腐败了的更容易集中、膨胀的权力往往就来自法官们生活工作的地方行政权力。以我国现在的体制,要做到司法独立避免行政权力的干扰(特别是地方行政权力的干扰)任重而道远,而采用远程审案平台—视频法庭系统,则可以做到司法权相对于地方行政权力的独立,从而避免法官审案过多地受地方行政权力的干扰。

3远程审案平台—视频法庭系统成本低效率高

要做到阻断法官与行贿群体及裙带关系的直接接触,避免法官在审案过程中过多地受地方行政权力的干扰,无论是采取当事人将就法官,还是法官将就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法官到第三地去参加案件审理,这无疑会大大增加当事人和司法机关的成本,而且也是很不现实的。然而,远程审案平台—视频法庭系统却能轻易地做到这一点。在这个系统中,无论是法官还是当事人都可以把在路途上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对案件的研究和审理上,做到即节省时间费用又提高了效率。

(三)远程审案平台—视频法庭系统的组成

远程审案平台—视频法庭系统的设想是由:全国法官库、全国实时视频法庭和法官审案视频室(法官异地审案时用)、全国各地法院、全国法官库管理机构四部分组成。

1全国法官库

在这里全国法官库设想为,由国家指定(或委托)的全国法官库管理机构(如:最高人民法院),依据法官法和法官的执业道德标准及业务标准,在全国范围内选拔业务水平高、执业道德、办案经验都非常优秀的老中青结合的法官组成;该法官库的法官由国家指定的机构负责管理、组织、调配。法官审案,不提前介入,由管理机构在开庭前统一随机安排。

2全国视频法庭和法官审案视频室

在计算机、网络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人们相互在千里之外“面对面”的交流已不在是梦想。视频会议系统就是支持人们远距离进行实时信息交流、开展协同工作的成熟的应用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实时传输视频与音频信息,使协作成员可以远距离进行直观、真实的视音频交流。另一方面,利用多媒体技术的支持,视频会议系统可以帮助使用者对工作中各种信息进行处理,如共享数据、共享应用程序等,从而构造出一个多人共享的工作空间。远程审案平台—视频法庭系统就是基于这样的一种现代化的审案系统,它不仅可以把不同地点任一法庭实时的现场场景和语音互连起来,同时也可以向法官、书记员、检察官、律师、当事人等提供分享听觉和视觉的空间,使法官、书记员、检察官、律师、当事人等有如“面对面”交谈的感觉。目前这种视频系统的应用已经越来越广泛(如:现时网吧中的qq聊天,e话通聊天等等),同时对其视频音频质量、数据共享、灵活性以及易用性、可靠性和易管理性的要求也越来越完善和严格。视频法庭和法官审案视频室的组成也非常简单,它由两个平台组成:全国法官库管理机构服务器平台和全国实时视频法庭和法官审案视频室(法官异地审案时用) 客户端平台。

(1)全国法官库管理机构服务器平台服务器平台根据系统的应用规模和需求不同,可部署一台或多台服务器来承担全国范围内的视频法庭和法官审案视频室的服务端应用。视频法庭和法官审案视频室服务器的系统根据需求配置。

(2)全国实时视频法庭和法官审案视频室(法官异地审案时用) 客户端平台

客户端平台,各地法院视频法庭和法官审案视频室(可先在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可运行ie等浏览器工具以web的方式访问视频法庭服务器来实现网络视频审理案件,并可自动下载程序插件、自动辨识并升级版本。全国各地基层法院,中院,高院的视频法庭和法官审案视频室作为客户端配备网络设施:摄象头、扬声器,传声器和显示器等。

3全国各地法院

目前全国各地的基层法院、中院、高院等仍然保留现状,他们负责除审理案件外的,对当地(即管辖地)的民事、刑事、经济等案进行立案、必要的证据调取、开庭前的准备、维持法庭次序等基础工作。其管理模式和经费开支来源均可以保留现状。

4全国法官库管理机构

该机构应该是一个非常超脱的机构,可以是只对全国的权力机关—人大负责,负责对全国法官库中的法官进行管理(如:人事、工资待遇等),而全国法官库中的法官也只对全国法官库管理机构负责。

(四)远程审案平台—视频法庭系统的应用

我们设想这样一个件案。在甲地发生一起刑事案件,当地公安机关迅速立案进行侦查,律师也依法提前介入;由于该案在当地涉及面很广,在侦查过程中出现了当地的行政权力的干预和一些行贿受贿和不公正的现象,该案经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到了法院,当地法院经过初步审查后将案件资料通过视频法庭系统传输到法官库管理机构,该机构经过复审后,确定开庭时间通知当地法院并于开庭前一天从法官库中随机抽取了乙地法官-1、丙地法官-2、丁地法官-3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并指定1为审判长,2、3为审判员;到开庭当天,该案书记员、公诉人、辩护律师按时到达当地的视频法庭,被告也被法警带到了当地视频法庭;法官1、2、3也按时到达乙地、丙地和丁地的法官视频室,书记员打开视频法庭系统,法庭的正上方宽大的显示器上法官1、2、3端坐在上;与此同时,在乙地、丙地、丁地三地的法官视频室里,显示器上出现甲地视频法庭的现场画面。书记员宣布开庭,一切都象真实的法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陈述,公诉人举证,被告辩护人质证----,这一切的一切不仅有书记员的记录,同时还有视频法庭系统的现场录音录象;辩论结束,双方作最后的陈述,审判长宣布休庭,审判长打开合议系统法官1、2、3和书记员开始对本案合议,最后宣判或定期宣判。这一切都显得非常的真实和公正,公诉人依法指控,用事实证据说话,辩护人依法辩护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

再设想,在甲地有一民事纠纷,原告方为弱势群体,原告方因为被侵权而将被告方告上法庭,甲地法院在将案件材料通过视频法庭系统传给法官库管理机构后,法官库管理机构确定开庭时间,在开庭前利用系统随机选择了乙、丙、丁三地的法官组成合议庭。到了开庭日原告、被告双方及其人按时来到当地法院视频法庭,乙、丙、丁三地法官也按时来到当地的法官审案视频室,一切都显得那么的自然,书记员宣布开庭,原、被告双方在审判法官的主持下,依次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无论你是强势还是弱势,无论你在当地有多大的关系网一切都无法施展,双方都在平等的条件下论辩,法官都表现的非常的超脱。

上述情景,在视频法庭系统实现的社会将是非常的自然。前面已述,司法权设置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作为“最后防线”去制约那些容易集中、膨胀的权力,视频法庭系统使其变得非常的自然。而这种“最后防线”功能的 发挥将使我国的防治腐败的斗争走向良性循环,百姓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好的保护,社会将显得更加的公平和公正,腐败行为将受到有效遏止。

三、司法腐败的综合防治

司法腐败的防治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无论是从制度上、体制上还是从技术上都不能将其孤立起来,而应将他们结合起来,发挥他们各自的长处,在现实的司法腐败防治中结合实际共同并举,方可达到良好的防治司法腐败的效果。另外我们的司法系统还应该加强自身“内功”的提炼,完善内部监督奖惩制度、改革现有体制中不合理的制度、加强外部监督、摆脱外界金权控制、加强司法队伍建设。

1.健全司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奖惩机制改革不合理的制度

在司法系统内部,除严格执行诉讼法中有关审判监督程序和法院、检察院组织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相关法律法规对司法人员的职责和禁止性规定(如法官法第30条中列出的13种禁止性行为)以及刑法中有关针对司法犯罪行为的规定外,我认为还应逐步制订并保证实行一些具体的监督奖惩制度,如错案追究的具体细则、定期法官错案公示制度等等。取消审前先向上级法院请示的“先定后判”的作法和司法机关审理涉及本地的案件须先经党政机关同意等违反法治原则的作法。进一步完善办案人员与当事人的隔离制(办案人员不得一人单独与当事人接触,或在另一方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与一方当事人接触)、改革现行陪审制,建立专家陪审制,实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等。

2.加强外部监督

防治腐败,监督手段特别是外部监督非常重要,在最高法院设立法官惩戒委员会;制定法官道德法;设立办案人员违法投诉 中心、举报中心;设立案件质量评查制;聘请廉政监督员;设立廉政执法监督咨询委员会;实行院长接待日;重点岗位人员轮换制;宏扬和发展媒体舆论对司法的监督等等。

上述这些制度与措施包括本文论述的视频法庭系统的推行,对于防腐倡廉,促进司法公正,可以起一定作用。但是关键在实行,不要虚设。制度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以及利弊,都只能在实践中才得到检验。

3.摆脱外界金权控制

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除了司法体制上的原因外,司法机关与司法人员受制于外来的权力与金钱的控制、影响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我们可以要求司法人员在金、权面前“威武不屈,贫贱不移”,但道德的要求不能代替物质的抗力。现行体制中,司法机关的财政开支,仰仗于政府的钱袋,就难以抵制行政权的干扰。司法机关的经费短缺,司法人员的待遇菲薄,就不能不受“利益驱动”去自行“创收”,以致卖法换钱,腐败由之丛生。救治之道,在于给司法机关“进补”:一是改变司法经费依附行政机关的体制,实行司法经费由国家财政单列;一是较大幅度增加司法机关的经费和法官、检察官薪金,使司法机关不要靠“创收”来弥补开支,加强司法机关的“硬件”建设;使司法人员不必羡慕社会上的“大款”,而能在社会地位与生活待遇和职业保障上“养尊处优”,提高其对职业的珍惜感、荣誉感与敬业精神。与此相适应,要大大提高司法机关与司法人员特别是法官和检察官的权威地位,排除外来权力(政治权力以及金钱权力等等)的干扰。法院和法官、检察院和检察官既掌握国家与社会各种纠纷的最终裁判权和司法检察权,又是社会公正、公道的最后一道防线,理应享有令人敬服的权威和信誉。这有赖于法院和法官、检察院和检察官的自律与自重,也要求国家与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4.加强司法队伍建设

司法机关的权威与司法公正,直接有赖于司法人员的素质。所以,应该加强司法队伍的建设,对法官、检察官的选拔应严格按照法官法和检察官法的要求来办,确实做到高标准,高要求;进一步完善司法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此外还应注意后续人才的培养,如在高校法学教育中就注重素质教育,不但要着重法律专业知识的训练,而且要注意对未来的法官、检察官,还有律师的司法道德品质、政治操守培养与教育。

云南东方神律师事务所

徐小洪

通信地:云南省水富县建行

联系电话:013578082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