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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郭昭第《审美形态学》将现实美、感觉美和艺术美作为审美形态分别置于人类审美活动的前审美、审美和后审美三个阶段,并对其审美性质。类型特征、创造法则和基本范式进行了全面、深入和系统的阐述,成功修正、整合和超越了传统美学本质论、学科论和形态论乃至审美形态学理论构想,创造性的构建了真正具有全方位视野和完整体系的审美形态学理论。
郭昭第《审美形态学》(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年版)将人类审美活动划分为前审美、审美和后审美三个阶段,并将现实美、感觉美和艺术美作为审美形态分别置于相应审美阶段进行研究,对传统美学数千年来看似无法统一的或强调现实美、或重视感觉美、或关注艺术美的片面本质论、学科论、形态论,乃至审美形态学理论构想进行了成功修正、整合和超越,并在此基础上创造性地建构了审美形态学的完整理论体系。
一、对传统美学本质论的修正、整合与超越
古今中外的许多思想家和美学家关于美的本质论仅强调审美活动某一阶段的审美形态,却忽略了其他审美形态,明显存在片面性。或如毕达哥拉斯、亚里士多德、车尔尼雪夫斯基、蔡仪等仅关注前审美阶段的现实美,认为美是事物的客观属性;或如伊壁鸿鲁学派、休漠、柏克、康德、杜威、桑塔亚那,乃至吕荧等仅关注审美阶段的感觉美,基本上主张美是心灵活动,是愉快;或如狄德罗、黑格尔、朱光潜等仅关注后审美阶段的艺术美,强调美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尤其主观的客观化。wWW.133229.CoM所谓美的本质的界定,必须涵盖前审美阶段的现实美、审美阶段的感觉美和后审美阶段的艺术美等所有审美形态,否则就是不全面的。但是任何一种针对某阶段审美形态,却忽略其历史发展的界定,同样是不科学的。而且,任何对具有普遍意义的本质属性和规律的抽象和界定其实都不可能是毫无遗漏的,甚至往往以漏失更具有真理意义的本质规律为代价。因为人们总是对已经引起注意的因素进行了概括,却不可避免地忽略了同样有理由成为本质规律但是没有被人们注意到的那些因素。所谓对具有普遍意义的一般规律的抽象常常很大程度上是以牺牲对具体、鲜活和复杂的形态特征的描述为代价的,而对形态特征的牺牲同样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其作为真理存在的可能。对最具有普遍意义的美的本质的抽象几乎是不可能的,或者是空洞而没有意义的。因为事实上不存在可以涵盖所有审美形态的概念,任何概念所能涵盖的只能是具体的暂时的审美形态,而不是具有普遍性和永恒性的审美形态乃至审美本质。
郭昭第《审美形态学》对传统美学本质论所进行的修正和整合,不是从最普遍意义上重新获得一定貌似新颖实则仍然不免偏颇和肤浅的本质论,而是创造性地将审美活动划分为三个阶段,将各个不同审美阶段的审美形态都作为界定对象,使传统美学数千年来看似无法统一的片面本质论在具体审美形态的描述中获得真理性地位。这就是该著作超越传统美学的一个主要体现。正如他所说:“坚持概念性与非概念性的有机统一,放弃对具有普遍性和永恒性的审美形态乃至审美本质的界定而寻求对具有具体性和暂时性的审美形态的描述,是我们所谓审美形态学的一个基本思路。”虽然这种具体描述也非无所遗漏,但相对于最为普遍意义的抽象来说毕竟漏失得少些。
二、对传统美学学科论的修正、整合与超越
传统美学学科论,或如柏拉图、蔡仪和洪毅然强调对美本身尤其现实美的研究,认为美学是研究美的性质和规律的科学,是美的哲学。或如鲍姆嘉通、桑塔亚那、高尔泰,甚至李泽厚等强调对审美心理、审美经验和审美意识等感觉美的研究,认为美学是研究审美的性质和规律的科学。或如谢林、黑格尔、朱光潜等强调对艺术美的研究,认为美学是研究艺术美的性质和规律的科学。以上三种学科论由于强调某一审美形态而忽略其他,明显存在片面性,但最受忽略的是现实美中的自然美。因休漠、鲍姆嘉通、黑格尔和桑塔亚那等对感觉美和艺术美的片面强调,最终使现实美尤其自然美逐渐被贬斥或遗忘。虽然西方现代美学尤其是英美肯定美学已经对黑格尔等否定自然美的学科论有一定程度反拨,但在我国仍有许多人将美学限定为美感学或艺术学。近年来兴起的生态美学虽有所反拨,却因忽视和贬抑感觉美和艺术美而陷人另一片面性之中。
真正全面、完整的美学体系应该对包括现实美、感觉美和艺术美在内的人类审美活动各个阶段的一切审美形态进行整体观照、动态把握和历时性研究。有些著作或教材虽然注意到整体观照,但多停留在基于逻辑关系的共时性研究和静态阐述层面。郭昭第《审美形态学》将人类审美活动划分为前审美、审美和后审美三个阶段,并将三种审美形态分别放置于人类审美活动的相应阶段中进行历时性研究和动态描述,不仅成功修正和整合了传统美学学科论的片面性,而且超越了传统美学的共时性研究和静态阐述的理论模式,在重视历时性研究与动态描述的基础上,达到了宏观的历时性研究和动态描述与微观的共时性研究和静态描述的有机统一,实现了审美形态学体系宏观结构与微观结构的历时性与共时性、动态性与静态性、历史性与逻辑性的统一。
三、对传统美学形态论尤其审美形态学的修正、整合与超越
传统美学形态论比较集中地体现于审美形态学理论构想之中,只是这一构想明显存在片面性。在国外,虽然雷蒙德《艺术形式的起源》(1892年)、帕克《艺术分析》(1926年)和门罗《走向科学的美学》(1956年)早已提出了审美形态学的学科概念,但是他们明显受到艺术核心论的影响,如门罗主张根据研究范围将美学分为审美形态学、审美心理学和审美价值学,仅仅将“对形式和风格进行的描述性分析被称为‘艺术形态学’或‘审美形态学,”他所谓审美形态学其实仅是艺术形态学:在国内,叶朗虽然不满门罗的界定,将审美形态学与审美艺术学、审美心理学、审美社会学等平列,将诸如优美、崇高、悲剧、滑稽和喜剧、荒诞、中和等审美范畴作为审美形态,但是他所谓“审美形态学是考察人类审美活动在不同历史阶段和不同文化圈中,如何凝结成代表文化大风格的审美范畴形态,它们如何影响人们的审美观念与艺术创造,以及它们自身又如何发展演变的一门美学分支学科”的阐述,仍未彻底摆脱艺术范畴的制约,充其量不过是审美范畴学或文化风格学。至于李泽厚界定为“审美能力(趣味、观念、理想)的形态学”,将审美形态分为“悦耳悦目”、“悦心悦意”和“悦志悦神”闭,其所谓审美形态学只是审美能力形态学或审美感觉形态学。这些美学家力图在更大视野对审美形态学研究对象和学科性质进行界定的理论构想,无一例外地暴露出缺乏整体把握审美形态和彻底整合传统美学片面形态论的能力的缺憾。
还须重构当代艺术“人文追思”之进路,重构现代性之权利、责任、国家、道德形而上学之要素及其张力性关联层面上的当代艺术反思之进路。
狐狸,抑或刺猬?
自上世纪70年代末至今,艺术批评在中国当代艺术的起兴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就当代艺术批评本身而言,三十年来的变化也足以建构一部中国当代艺术思想史。然而,寻绎这期间的变化,我们也不难发现,三十年来的中国当代艺术批评与当代艺术本身一样,事实上也是一个社会科学化的过程,或者说,是一个去艺术化、去人文化的过程。盖今日之所谓当代艺术批评,毋宁说是去人文化的当代艺术批评。诚如施特劳斯(Leo Strauss)所说的,近代以来,哲学就被政治化了。我想,中国当代艺术批评的变化又何尝不是如此呢?!自然,这在某种意义上也反证了,当代艺术批评的主流是后殖民批判、后现代解构、社会学分析、政治学辨理等诸如此类的、在作者看来是属于“亚人类价值观”的批评话语,有的甚至沦为更浅层次的新闻式写作。在这一去人文化的过程当中,人文价值维度上的反思与批判自然地被沦为另类,甚至是另类中的另类。
继2007年出版《历史与逻辑―作为逻辑历史学的宗教哲学》、《人文学的文化逻辑―形上、宗教、艺术、美学之比较》之后,近日,查常平先生又推出新著《当代艺术的人文追思(1997-2007)》,上、下两卷,洋洋60余万字,囊括了他十余年来(如从附录算起,应该是二十余年)所撰写的当代艺术批评和研究。按他的说法,前者是他学术志业的诉求,后者则应该是他事业的实践理路。因此,如果真要对查常平的当代艺术观念有一个清晰的认知的话,我想有必要四卷本整体来读,这样或许能够更深刻地理解其近二十年的思考过程。只有在这个基础上,也才有可能对其作出更为恰切的判断。准确地说,前者为后者奠定了一个基本的学术背景和价值支撑。
然而,这个时代的反讽就在于,当批评家不缺乏学理支撑的时候,其批评实践却越来越不学理。反观今日之当代艺术批评界,有几人还在或能持守一种学理意义上的批评?!不过,在为数不多的学理型批评家中,也似乎存在着以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所谓的狐狸与刺猬之分。伯林说:“希腊诗人阿基洛科斯存世的断简残篇里,有此一句:‘狐狸多知,而刺猬有一大知’。”在他看来,莎士比亚属于前者,但丁属于后者;希罗多德、亚里士多德、蒙田属于前者,柏拉图、黑格尔、尼采属于后者。按照这一划分,笔者认为,如果说李公明、彭德属于前者的话,那么沈语冰、查常平则属于后者。就像沈语冰常常围绕在罗杰・弗莱(Roger Fry)、格林伯格(Clement Greenberg)周围一样,查常平也始终离不开耶稣、《圣经》,正是这种坚持、甚至偏执,建构了他们的批评实践及其价值诉求。尽管,这一刺猬的天性使其在付诸于当代艺术批评的实践、特别是在对于图像、文本的解释和穿透中,与他者拉开了距离,但也正是这一天性,有时反而成为其批评及其有效性的局限所在。
从主体启蒙到人文迷思:回到虚无主义
尽管,查常平先生将文本的时间界定为1997―2007年这一时段,但从其附录中的《艺术的本质论纲》(1987)和《庄子学派的前先验艺术观》(1990)两文可以看出,其实,他关于人文的“追思”应该最早回到80年代。从1987年到2007年,其诉求和反思的脉路实际上是很清晰的。正如他自己在“后记”中所说的:“尽管我在1987年就写作了本书中受进化论思想影响的‘艺术的本质论纲’,尽管我的硕士论文以‘庄子学派的前先验艺术观’为题。直到2000年初提出‘感性文化批评范式’,即‘基于作品而不限于作品、通过作品而不背离作品、为了作品而不媚于艺术家’的人文批评观,我从学理上才发现了艺术批评的内在理据。”
基于这一脉路,我试图打破他文本中固有的框架和结构展开分析。在我看来,尽管从上卷“俗世的和世俗的”到下卷“生态与场景”,这一框架的建构不乏现实的针对性,看上去也更像是一个批判与建设并行的过程,但是这样一个结构及其主题却仅局限在1997年-2007年。当我们将其追溯到其早期的研究时,发现这一框架无法涵括他80年代的思考。而在我看来,无论是80年代的“艺术的本质论纲”,还是90年代的“庄子学派的前先验艺术论”与后期的神学与形而上学的人文诉求有着内在的连续性。因此,笔者宁肯将其置于一个现代性反思的线性维度上展开讨论。正是在这样一个维度上,三个不同时期的主张被有效地串联起来。这不仅对于80年代以来的中国当代艺术批评,即使对于作者自身的思想理路,也无疑是一次清理和反省的尝试,尽管这个尝试或许仅只是一种误读,尽管这种尝试或许仅只是笔者自己的尝试。但也正是因此,笔者斗胆建议阅读本书时,不妨从下卷的“附录”读起。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作者所谓的“内在理据”归根还是建立在现代性反思这一前提或背景下的。从“艺术的本质论纲”到“庄子学派的前先验艺术观”,直至神学和形而上学的人文诉求,事实上是一个从现代性启蒙到虚无的后现代,直至以重构现代的过程。“艺术的本质论纲”主要受马克思、黑格尔、康德及尼采的影响,“庄子学派的前先验艺术观”主要是针对庄子本体论的反思和对其虚无观的清理,到“神学背景下的现代重构”这一阶段,显然是受基督教神学思想的影响,但是其中不可避免地隐含着庄子、尼采及黑格尔、马克思、康德的痕迹。事实上,作者在对于庄子的解释中,已经或明或暗地预示了回到现代的可能。(这一点,笔者在下面会作进一步解释。)毋庸置疑的是,至此这里呈现的已然是一个以神学为主导的形上诉求的背景下,“耶稣vs尼采”及“信仰(形上)vs权利(个体)vs责任(公共)”的新困境。在我看来,与其说作者诉诸于人文的追思,不如说是陷入了对现实的一种人文迷思。
在《艺术的本质论纲》中,作者提出艺术创作如何建构主体人格或个体意志。在他看来,“人是一种虚无的存在,因此人要创造自己的生存根据”。而艺术正是这一创造的途径之一。“主体是客体的主体,客体是主体的客体”,作者的这一论设显然是建立在主客二分的现代性启蒙的背景之下。在这样一个价值相对主义的背景下,其试图通过个体意志的凸现将人从肉身现实拯救出来。问题就在于,这样一个拯救并没有超越价值相对主义,也就是说,他依然囿于主客二分的框架之内。在我看来,之所以他无法超越价值相对主义,原因就在于其强调的主体人格或个体意志本身是以价值相对主义为目的,或者说,主体性的解放并非是对二元论的超越,而是以二元论为目的。因此,尽管个体意志的凸显看上去更像是尼采式的反启蒙、反相对主义批判,但在这里却恰恰相反,其非但没有反启蒙,反而以康德意义上的启蒙为旨归。这意味着,从一开始,作者便处于这样一个内在的悖论和张力中。事实上,借此回看整个80年代文艺思潮,又何尝不是在这种“反现代性的现代性”或“反启蒙的启蒙”中展开的呢?
然而,在《庄子学派的前先验艺术观》中,作者明确是为本体论意义上的庄子,即其此岸的、肉身的虚无世界赋予一个具有超越性的形而上背景,而这只有通过艺术才能实现。所谓“庄子之前先验艺术论”,事实上就是先验地将庄子艺术化,而非世俗化。作者指出,庄学的前先验艺术论表现在:(1)形而下的理想世界;所谓的理想世界,是指其价值取向形而上的领域。(2)以此岸为归宿的理想世界。作者认为,“只有在精神的彼岸王国中,理想世界才能全面地展开自己,向人类交出它的本来面目”。尽管如此,事实上作者并没有指向彼岸世界,并没有超越此岸世界,所谓的超越还是建立在肉身的自足性上。根本意义上,并没有实现对于庄学本体论的超越,诚如他所说的:“庄学把人理解为物质性、自然性的肉体生命的存在”,“在庄学思想中,惟有人的生理感官的畅达、人的肉体生命的存在是第一性的,没有什么比‘养生’、‘达生’更有价值。人生就在于使自然的肉体生命从这个世界上消逝,人存在的理想只是使人的肉体不要不自然地受到损害”。“庄学不是在社会、人间世界设定它的理想人生,而是付诸天地日月、自然的原初世界”。
基于此,作者提出以“通向道之路”实现对现存世界及道之虚无本体的超越。他认为,“如果庄学研究仅仅限于道本身而不注意它同世界的关联,这对阐释庄学毫无所益。”于是,在超越“道之虚无本体”的实践中,他选择了“无边的书写”这一方式。殊不知,所谓的“无边的书写”本身就是一种虚无主义的叙述范式,而且,无边的书写最终即便指向“彼岸”,也是一个“无的世界”。所谓“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察古人之全,称神明之容”(《庄子・天下》),即“在彼岸设定无、在此岸认定万友的本性自足,在这个前提下生起一个本能共在的大同世界,一个周梦蝶、蝶梦周的物化世界”。从这个意义上说,其本身也并没有超越“道之虚无本体”。当然,在作者看来,庄学本身就是将“虚无作为人生的最高境界”。所谓“人生的理想”,也仅只限于“此岸的伊甸园”,其最终还是超越不了世俗。
对此,作者并非没有反省,在文章结尾“关于庄学的前先验艺术观的转换”中,指出上述庄学之前先验艺术观是一种“不成熟的感性文化观,必须在转换中进一步追求完善”。为此他提出须从原生命情感转向人类学的生命情感,从原始的象征性语言转向人类学不朽的象征。而这也潜在地成为其后来转向神学、形而上学的预示。
绕着了么大一个弯子,至此才回到了本书的主体部分,即1997-2007年期间,作者关于当代艺术的人文追诉。当然,这一思考和实践本身主要取决于他的神学和形而上学背景。笔者不想对此作过多的分析阐释,因为作者在书中不仅通过个案研究,且通过“理论预设”、“展览扫描”、“文本辩难”等,已经做了详尽的分析。所以,笔者就其中所隐含的“耶稣vs尼采”及“信仰(形上)vs权利(个体)vs责任(公共)”的张力关系及其困境做一铺陈和解释。
从“艺术的本质论纲”到神学和形而上学诉求,主体及其意志的肯定贯穿着这样一个叙述过程。特别是在神学和形而上学背景下这一意志的凸显,无形中建构了“耶稣vs尼采”这一张力关系。一方面,他试图将艺术家在创作中的主体性释放出来,另一方面,在这一释放中他又试图通过形而上诉求,使这一主体性本身超越凡常的肉身经验。正如他在解释余志强、刘建华、何力平三位艺术家的作品时,将其界定为:“灵的异化:人与自身”。他不仅将人从物质的异化中彻底解放出来,且通过形上的精神关照,使其回到人之为人的本原所在,即作为一个精神性的主体存在。在这里,他反而化解了与主体意志之间可能的张力,使其成为相辅相成的统一关系。当然,这其中也隐含着一种危险,即主体意志被信仰化,直至最终演变为惟意志主义者,直至又回到世俗的肉身层面及虚无主义困境。他说:“艺术家的书写,最终都会呈现为以文化生命体为在场方式的史性文本。……个体生命的自由意志在选择和他同心的文本,反之,一切独立性的史性文本,也天然地取舍着他们的接受者。”这是他所谓的“感性文化批评”的恰契表征。不过在我看来,这一批评范式的危机亦在于其可能回到庄子之“无边的书写”。
书中不少篇章皆诉诸于“权利(个体)vs责任(公共)”这一张力关系。当然,张力之所以为张力,恰恰在于其最终推进了权责对应的有效实践。从这个意义上,尽管我们常常为其之间的冲突所困惑,但困惑本身并不乏积极意义。按照作者的界定,“公共艺术这种艺术形态,在图式语言上必须是个人性的,在观念语言上需要指向一种公共性的精神主题”。这意味着,二者的冲突最终落脚在图式语言和观念语言之间。这充分体现在他对于邓乐、朱成作品的解释中。比如在解读邓乐《工业时代》时,他尤其强调了“精神生命与文化生命中的历史记忆”,他试图将人从机体中摆脱出来,而使生命的本源性得以有效的释放,他也试图将人类的内在质素从“光点图式”的社会记忆中一一揭示出来,并以此追问:“难道工业文明本身,最终都无法摆脱使人类互相疏离的命运吗?那些从前生产、操纵这些机器的人而今隐身何处?那些过去由意识形态煽动的亢奋的生命激情为什么无法持久?它们今天转向了哪里?”在有关工业文明及其社会记忆的追问中,更不乏他在对当下物质主义的诘难:“单向度的肉身需要,促动着大众传媒生产出更多的关于肉体生命如何生存延续的信息;相反,以肉身为价值取向的传媒文化又激发起当代人单向度的肉身需要。”
事实上,这里面的冲突与张力归根体现在关于现代社会的认知中,一方面作者诉诸于个体意志的解放,诉诸于个体权利的建构,另一方面却又为现代社会,亦即个体性社会所带来的疏离感及单向度危机所焦虑;一方面警醒于集体或共同体对于个体性可能的瓦解,另一方面却又对现代工业文明发展带来的生态破坏而予以批判;一方面为消费社会带来的物质主义困惑,另一方面却又为个体私权的诉求而焦虑;……在这一张力场中,其宗教、信仰及精神层面上的追问不仅被化解在个体意志的诉求中,同时也试图诉诸于对于现代性危机的制约。如果二者之间有一种倾斜的可能的话,(其实我们也不难发现)作者实则更为警惕的是对于主体精神的压抑或束缚,而非或极少个体意志的弥散可能导致的虚无主义。如果这一判断成立的话,那么,神学意义上的形而上诉求事实上早已失落于这一巨大的张力场中。
可见,不论是形上与个体之间,还是形上与公共之间或个体与公共之间,虽然三者之间始终是一种张力关系,但事实上,这一张力关系并不确定,也并不清晰。这种含混性使得作者所谓的“人文追思”更像是一种迷思,而且归根关乎人文的形上或信仰被消解在个体性对于公共性的逐步消解中。表面看上去,形上的人文诉求是将当代艺术置于艺术的自主性场域中,但也同时将其可能独立于公共场域中。由是,人文诉求的两面性被化约为单一的个体意志的解放功能,从而弱化、甚至失却了对于其本身应然的反省。
虚无背后:去道德化与去国家化
至此,我不由地觉得,即便是后来作者在人文的追诉中赋予了神学和形而上学背景,也未能超越庄子“无边的书写”,其所持守的依然是庄子的虚无观。正如前面所言,这样一种自觉又非自觉的坚持隐含的实是作者对于当代艺术之为艺术的自主性场域的辩护。从这个意义上,这样一种虚无主义似乎也无可厚非。但问题在于,当代艺术本然的去艺术化和非艺术化决定了其自主性场域已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艺术所能界定的,毋宁说,这样一个自主性场域本身就是一个去艺术化的场域。这便使我们不得不质疑:作者的人文追诉及其虚无主义立场的正当性基础何在?
从80年代《艺术的本质论纲》到90年代初的《庄子学派的前先验艺术观》,直至后期神学与形而上学的人文追诉,在这样一个理路中,虚无主义几乎贯穿始终,而背后隐含着的是:去道德化和去国家化。
80年代尽管深受黑格尔、康德的影响,但最终还是屈服于尼采的惟意志论;90年代关于庄子学派本体论的反思与批判,尽管也在追求超越,但是其所谓的此岸的超越最终又回到世俗的肉身,因此这一超越归根意在个体的解放,而非真的精神超越;神学与形而上学的人文诉求也试图超越世俗意义上的个体性,但现代性危机导致的个体与公共之间的巨大张力,使其非但没有实现个体性的精神超越,反而推进了现代性危机及其虚无主义。因此,作者诉诸于康德的主客二元主义,而忽略了其道德形而上学;作者试图究明庄子之“前先验艺术观”,而忽略了庄子之“后验伦理学”;作者竭力诉诸于宗教对于个体性的超越,但忽视了对已经去道德化的现代个体的道德重塑。换言之,正是去道德化,使形而上的人文诉求与个体意志或主体精神更为暧昧地结合在一起,从而失却了其中应然的张力。于是,信仰在此针对的不是对个体意志的有限抑制,而是将其从权力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甚或说,将个体意志本身作为一种宗教和信仰来视之,从而又回到了虚无主义。
回过头看,什么才是今日之人之为人之根本?到底是意志,还是道德呢?显然,作者放弃了道德,回避了伦理,而倾心于个人的意志,诉诸于主体的解放。于是,作者用以主导的不仅没有对意志本身形成制约,反而促进了意志的释放。在此,这一已然不是韦伯意义上的宗教伦理。或者说,这是一个去伦理化的宗教,一个去道德化的宗教,一个反韦伯的韦伯宗教伦理。事实上,即便是建立在对于当代艺术自主性场域坚守的基础之上,这也是极其危险的。
在作者看来,所有有关国家、民族、民族国家、本土化、国家化等都归结为“亚人类价值观”,而当代艺术应以人类共同的价值诉求为终极目的。因此,他始终诉诸于一种普适意义上的人类共同体的建构。特别是对于当代水墨关于本土性、民族性的界定,他始终保持着质疑和批判态度。或者说,他根本就不认同“本土化/国家化”这样一种划分。他说:“如果我们将本土化的东西理解为积淀在其上的文化传统,那么,立足于本土的艺术家在国家化的活动中不是只有走向分裂么?因为,要坚守自己的本土性,就得放弃人类性的文化高度。”这一“文化高度”恰恰是他追诉的终极目标。当然,在这一“文化高度”之下,有关国家、民族、民族国家这些亚人类价值观自然是必须超越、甚至放弃的对象。
事实上,作者关于艺术的虚无主义主张、人类共同体的想象与去国家化是内在一致的。只有在去国家化的前提下,个体意志的彻底解放才有可能,普适意义上的人类价值共同体才可能得以建构。毫无疑问,这一去国家化主张还是建立在作者关于当代艺术之自主性场域的辩护前提下的。问题是,个体意志的解放又如何能够回避现实的国家意识?所谓的人类价值共同体的建构又如何可能?巴别塔坍塌之后,文明之间能否实现真正的通约?在我看来,这样一个价值共同体的建构本身就是一个乌托邦的想象。毋宁说,它是一种现实避世主义的表征。
这样一种绝对的普遍主义观念潜在地消解了与之相对的特殊主义或个体主义。而艺术之为艺术又恰恰是建立在特殊主义前提下的。因此,我们固然可以认为,所谓的特殊体现在艺术的语言图式,而对于其观念图式而言,则须回到普遍的人类价值层面上。可我们又如何能够回避基于自我认同前提下的特殊价值观?又如何能够回避当下这样一个“诸神冲突”、价值僭政的现代世界,而实现普遍的人类价值认同?在这一前提下,如果艺术仅只停留在对一种大人类灵魂的关怀和想象的话,其现实针对性及其有效性又是如何实现的呢?何况,这样一种“普遍/特殊”的设定本来就是基于两个不同的层面,即“艺术―社会、政治”。设若我们将艺术本身从现实社会政治中抽离出来时,这样一种普遍主义或许具有实现的可能,但是抽空了现实背景的当代艺术又有什么意义呢?
“诸神共舞”,抑或“诸神之争”?
悉心的读者也许会发现,在上面的叙述中,我已暗地将“追思”置换为“追诉”。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我看来作者并没有对于人文或人文性、人文主义本身及其在现实语境中的意义作出反思。如果按照作者的界定,所谓的“人文追思”应涵括着对于人文本身的现实反思和检省。问题也恰恰在此。
诚如施特劳斯所说的,海德格尔试图回到前苏格拉底时期的诗学路径,展开对现代性的反思与批判,但结果这一诗学立场非但不具有批判效力,反而推进了现代性及其虚无主义。就此,甘阳认为:“如果说海德格尔用诗歌的语言暗示了一个似乎‘诸神共舞’的美妙的‘前苏格拉底诗意世界’,那么不如说韦伯的‘诸神冲突’(或‘诸神之争’)的世界才是‘前苏格拉底时代’的世界。” 我想,查常平先生真正试图建构的人类价值共同体正是这样一个海德格尔“诸神共舞”的美妙世界,而非韦伯“诸神冲突”的灰暗世界。我也没有料到,读完文本的第一感觉却是一个活生生的“尼采”,尽管作者始终没有离开《圣经》,没有离开耶稣。这也似乎告诉我们,宗教拯救不了当代艺术,尼采也拯救不了这个现实世界。
因此,我们有必要追问:我们今天到底身处于一个怎样的现实世界?什么才是我们时代的真问题?
在我看来,与其说韦伯的“诸神之争”指向“前苏格拉底时代”的世界,毋宁说直接表征了现实现代性世界。从这个意义上说,韦伯并非意在回到这一同样是“诸神之争”的世界,韦伯之所以悲观是因为他从来就没有指出应该回到哪里,或应该走向哪里,而仅只是深刻地洞识到现代世界的暴力、冲突灾难及其虚无主义困境。海格格尔同样不乏对于现代性危机的洞见,但是他与马克思颇为相似,他们都没有韦伯那么悲观,而是坚持一种乐观的态度。殊不知,这样一种乐观并没有有效针对现代性危机,反而推进了这一危机本身。这意味着,“诸神共舞”的世界固然诗意,固然美妙,但并不现实,甚至更加危险。反之,“诸神冲突”的世界固然灰暗,但很现实。正是在这样一个现实认知的前提下,我们才有超越“诸神之争”及其虚无主义的可能。
在这样一个“诸神之争”的世界,如何超越虚无主义无疑是我们时代的根本问题。然而,作者的人文迷思非但没有超越虚无主义,反而极大限度地拥抱了这一虚无主义。我们姑且可以认为这是建立在当代艺术之自主性的前提下的思考与实践,我们姑且认为这是对一种人类普适意义上的共同价值观的关照和反省,但是当我们更加深刻而清醒地对现实世界有一个认知的时候,我们还会选择什么样的观念和艺术呢?“诸神共舞”的美妙世界能否超越“诸神之争”的现代世界呢?何况,即使能够超越,这样一个想象中的乌托邦是否真能实现呢?如果不能实现,是否意味着根本就没有超越这一残酷现实的可能呢?
当然不是。
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文追思”这一进路本身固然值得肯定,但是作者的“人文追思”并没有完全形成对于当代艺术批评之社会科学化趋势及现代性危机的批判效力和切实制衡,反而陷入了虚无主义的真空当中。或许,这一虚无主义本身就是作者最终所建构的“艺术批评的内在理据”。
[关键词] 表现主义;形式差异;艺术抽象;模仿
一、引言
抽象思辩属于纯理论形态的思维,又称科学思维或科学方法。它从艺术或哲学原理出发,运用概念进行抽象化,对艺术作整体性观照,是一种逻辑推理过程和抽象概括方式。把这一科学思维方法移植于文学翻译活动中,理解它担负着认识原文艺术和传达原文艺术的双重功用,把原文的形式,通过译者的理解、艺术再现,产生一个独特的审美艺术世界,对原文形式进行抽象表现,使原文内容形式得到艺术抽象的提升。
二、文学翻译的形式模仿
20世纪的哲学转向,意味着哲学从以“我思”为中心的认识论转向了以语言为中心的存在论。提出了对传统认识论主客关系解构的必要性,存在论讨论了“存在物与存在的差异”这一前所未有的问题。存在论认为,语言是让存在到场显现的唯一途径。存在论对认识论传统的形而上学解构。提出的“存在论差异”原则,为文学翻译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新视野。
在西方艺术理论史上,亚里士多德是第一个较为全面阐述艺术本质理论的人。亚里士多德的诗学理论认为艺术就是现实的模仿,艺术形式是艺术的整体存在,它是艺术确定自身的标志,是决定艺术成为艺术的先决条件。
文学创造的对象是生活,是我们周围的世界;而翻译创造的对象是原文文本,其创造自由度是非常有限的。翻译创造的自由度发挥不能超越原文文本的意义规定性,文学创造可以说是模仿世界,翻译创造只能是模仿原文文本,意义只囿于原文意义描述。
原文与译文的内容都是以其某种形式而存在,形式即差异,差异即本质。各种艺术不同的差别主要不在于模仿,而在于形式之间的差异性。双语的形式差异性是绝对的,形式共性方式相对的。按照亚里士多德的形式本体论,艺术的整体形式决定了艺术的本质属性。为此,库恩作出了这样的解释:诗的两个起因之一是最低程度的模仿,即艺术的灵魂——内容;起因之二是最高程度的模仿,即从一个整体的本质引出的感受—形式。
由于世界上语言表达思维各异,形成了翻译中寻求目的语与原语形式与内容转换的矛盾。以英语和汉语为例,英语重形合,汉语重意合。前者意义是靠语调及逻辑关系连词来区别。后者意义是靠四声和语内逻辑关系来区别。这就很大程度上阻碍这两种语言之间的形式对译。
下面以唐句为例来说形式转换问题。
杨柳青青江水平,闻郎江上唱歌声。
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
——刘禹锡《竹枝词》
原文中“晴”是一语双关,利用同音异义的手法。但译文中没能把“晴”和“情”同音译出,只是利用fair 和foul的近音(near sound)来译出。译文难以完整两现原文。除失去原文的形式意义外,还有诗歌中的格律与音韵问题。在韵角的分布上,英汉两种语言相当不一致。用汉语的音顿(sound group)来替代英语中的音步(foot)。译文失去了原文的形式意义。译文以一种有异于原文的艺术形式出现,这也正是艺术创作所追求的目的。艺术创作的否定性拒绝了同一逻辑性,而转向模仿逻辑。
三、表现性形式——抽象
在文学翻译的研究中,艺术抽象是翻译效果的核心问题之一,翻译主体对原文文本的反映,不是概念的判断,而是对形象的理解。构建翻译艺术世界,是一种对原文艺术对象抽象理解的艺术,从原文到译文,是一个从“对象化”到“形式化”,从“形式化”到“抽象化”的过程,是一种艺术抽象提升的创造过程。文学翻译应解译为,是对原文艺术符号进行艺术抽象的产物。
艺术作为表现人类情感的表现性形式,它与人类情感具有相同或相似的逻辑形式,这就使艺术符号具有了其他人类文化符号所不具备的表现功能。把握情感的逻辑形式是抽象的,艺术抽象绝对离不开具体事物和形式。艺术抽象对具体感性材料的抽象过程,就是对感性材料重新构形的过程,使抽象对象的表现性形式突现出来。
文学翻译的研究如何借鉴艺术符号研究理论,是翻译活动值的思考的问题。翻译主体从一个具体的材料去抽象,用表现性形式把内容抽象出来。翻译抽象的内容是原文思想,译文的内容应是原文内容抽象的产物。双语在同一形象上的感知与联系存在差异,在翻译中很容易形成形象意义的损失或歪曲,译者只有通过抽象描述手法对原文意义进行解释,才能从新的译文形式中给译文带来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如“but if such has the power,I am he. ”英语形象意义是“排除如存在这种能力的人,世上只有我”,译者面对双语形式、文化、形象等方面的差异,只有对原文意义进行抽象处理,才有可能展现原文的意蕴。
四、结语
译文中原文形式的消解,也并不是对其内容的机械对等复制。文字作为艺术符号其能指与所指是相互对应的,并以一定逻辑关系而存在。译文用语言符号通过原文形式对内容进行逻辑结构的抽象。最终达到了对原文形式的抽象。译文的逻辑形式与译者的“表现性”是同一性的。表达的就是译者主体对原文形式与内容的理解、想象及情感。译文的语言符号所创造的就是抽象出了原文内容情感的逻辑形式。
参考文献:
[1]李明生,《亚里士多德的艺术本质论》社会科学研究,1998.2,129-134
[2]李敏 ,《文学翻译的存在与困惑》 重庆工学院学报,2005.09
基金项目:此论文为2009年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课题编号YY0909。(一定注明)。
作者简介:于无声(1978—),男,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研究方向:高校外语教学。
论文摘要:本研究通过问卷调查,收集具有代表性的资料,对其进行科学测评与理性分析,从而总结出高职艺术生心理行为特征与家庭教育方式的关系,为培养具有较高人格修养和实践能力的艺术人才提供保证,为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及文化艺术管理部门提供参考,从而更好地推动高职艺术教育的良性发展。
艺术高职院校大学生是当代大学生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由于受艺术专业特点影响,他们又具有较强的独立性与特殊性。已有的研究成果对此关注很少,缺乏有针对性的实证研究。艺术高职生需要真正地被认识、理解和尊重,从而找到更加适合其身心和谐成长的教育方式,使其最终成为社会需要的、综合素质过硬的优秀艺术人才。
个体社会化的重要场所是家庭,个体的社会价值观念和社会化目标首先是从家庭中获得的,而自尊是社会化的重要方面,应对能力是个体社会适应性和社会技能发展的重要指标。因此,家庭教育方式对个体的自尊发展和应对能力具有显著影响,它不仅影响着个体自尊的总体水平,而且影响着个体解决问题的能力。
国内外研究者从家庭系统内外的诸多因素,较全面地探究家庭教育方式对子女心理健康的影响。对于自尊,国外学者提出了本质论,认为自尊是人们在应对生活基本挑战时的自信体验和坚信自己拥有幸福生活权力的意志。国内学者认为自尊即自我价值感。对于应对能力,研究者认为个体的应对水平不同,相应的应激反应水平则不同,从而对心理健康的影响也不同。
高职艺术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是其步入社会的准备,良好的自尊水平和出色的应对能力是其顺利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的基础。众所周知,科学的家庭教育对子女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家庭教育方式与高职艺术生心理行为方式的关系如何,家庭教育方式对艺术生心理行为方式产生怎样的影响,高职艺术生与普通大学生相比具有哪些复杂性与特殊性,这是本研究首要解决的问题。
在已有的调查结果中,普通大学生群体中存在相当程度的假性自尊,高职艺术生群体虽具有特殊性,但也不乏假性自尊的存在。精神分析心理学家荣格曾说过,艺术者具有多重人格气质和倾向,每个从事艺术创作的人都是相互矛盾的各种自然倾向的综合。作为高职艺术院校大学生,他们正是由于多重人格倾向的丰富多彩,才使灵感永不枯竭、常变常新。这种多重人格特征因素对于高职艺术生的应对能力必然会产生一定的影响。高职艺术生不同的家庭背景,家庭经济状况以及父母的职业、文化程度等多种因素必然会对其心理行为特征产生影响。
本研究以河北艺术职业学院600名在校大学生为研究对象,通过问卷调查法收集数据,通过数据分析,总结出高职艺术生的心理行为特征与家庭教育方式的关系,从而进行应用对策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教育措施,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提出科学的建议,为高校学生管理部门、文化艺术管理部门提供有价值的参考。结合教育方式预测应付方式的复回归分析可以得出在教育方式、自尊和应付方式三者之间,自尊起中介作用,父母的情感温暖、理解可以通过自尊对艺术生成熟型应付方式产生影响,父亲的过度保护和母亲拒绝否认亦可以通过自尊来影响艺术生不成熟应付方式的应用。因此,改善艺术类大学生父母教育观念,增加积极教育方式的使用,有利于真正提高艺术类大学生的自尊水平,从而促进其良好应付能力的形成,身心健康的发展,为我国文化艺术发展提供强大的、高素质的、“德艺双馨”的后备人才。
通过本次的调查研究,可以发现艺术生的自尊水平虽然较高,但一定程度上存在假性自尊问题,艺术生面对问题时应付方式是灵活的,但在应付方式的选择中与他们的多重人格有关。由此可见,对于教育工作者有必要针对这些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使艺术生的自尊水平真正的提高,应付能力真正成熟起来。因此,应从家庭、学校、社会三个方面入手形成全方位的心理健康教育网络。
一、家庭教育方面
艺术生的家庭条件往往比较优越,家长为子女提供了很好的物质基础,但由于工作繁忙,缺乏与子女的日常交流沟通。而学艺术的孩子,由于长期从事表演活动,使得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了表演性的人格特点。总是力求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示出来, 对于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和挫折避而不谈,使得一些心理问题不易被发现。因此家长应加强与子女的情感交流,以理性的态度来对待子女的教育问题,学会接纳子女不同的思想、情感和价值观,对错误的认识和行为给予耐心地引导,并以善意和令人舒心的方式表达出来;在对子女进行约束的同时,让子女有表现自我的自由,培养子女善于协商的处事态度;在家庭中让子女获得足够的安全感,使其充分感受到父母对自己的正面支持,从而增强他们对自己的认可程度,认为自己有能力去解决问题,自己有价值,这样他们即使遭遇失败也会充满自信,从而建立稳定的自我价值,形成较高的自尊水平和较强的应付能力。
二、学校教育方面
(一)建立心理咨询室
心理咨询的重要功能是帮助学生找到解除烦恼的金钥匙,使其心态保持平稳。要想做好艺术生心理咨询工作,首先,要与学生进行“心灵交换”,要获得学生的充分信任,让他们愿意向你敞开心扉,进行交流沟通。其次,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找出有心理障碍或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重点的辅导和监护。最后,每天用固定的时间,采取多样的交流方式,如:设立心理信箱,开通心理热线电话,借助互联网开展网络心理咨询等,为不愿面对面交流的学生解决心理问题。
(二)在艺术院校开展心理活动课
艺术生天性活泼好动,理论化的心理教育课程往往不能够引起他们足够的兴趣,因此具有实际训练操作性质的心理活动课是在艺术生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最为有效的方法。活动内容包括角色扮演、相互询问、人际交往训练等,通过这种体验式的教学方法,使学生掌握一些转移情绪、发泄愤怒、宣泄痛苦、克服自卑、树立自信的心理调节手段,从而全面提高他们的心理素质,充分开发他们的潜能,培养他们乐观、向上的积极心理品质,促进他们人格的健全发展。
(三)提高专业教师的心理教育素质
由于艺术院校多是采取“一对一”专门授课或是小班上课的专业授课模式,所以艺术院校大学生往往与专业教师的关系非常密切,专业教师在他们心目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在艺术院校中专业教师的素质水平对艺术生的影响非常大。作为专业教师,首先要树立积极的学生观,相信自己的学生有巨大的潜力可挖掘;其次要尊重和爱护学生,关注学生的专业成长,相信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最后,还要自觉培养自己良好的个性,以良好的人格来影响学生,使学生能够从容地面对生活。
(四)创建具有艺术特色的校园文化。
每一所艺术院校的成长都会伴随着一代又一代人的精神追求和文化成就,而这些都是无形的财富。因此,在艺术院校有必要开展“校训”“校歌”“校史”教育。通过对学校名师、名学生的真实事迹的宣传, 突出追求“真、善、美”的艺术精神和学校精神,净化学生的灵魂,在学生中形成追求高尚道德品质和艺术真谛的风尚,使艺术生在校园中充分感受到浓郁的艺术气息,从而很好地传承优秀的艺术文化。
三、社会教育作用
艺术是人类宝贵的精神食粮。自古以来,艺术就具有社会教化功能。孔于说“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巴尔扎克说“艺术乃德行的宝库”。艺术可以陶冶性情、涵养人格、建没道德风尚。在当今社会的艺术生活和艺术活动中,由于利益驱动的影响,那些被大众所推崇的艺术家们,往往一首歌出场费要10万元、一幅画售价在20万元、一笔设计业务要50万元……,这些社会现象和现实问题,强烈地刺激着艺术类学生的神经。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艺术大学生的金钱观、物欲观被进行了不正确的强化。因此,净化艺术市场,发扬民族优秀传统艺术精神,为艺术大学生步入社会,创造良好的艺术氛围,是全社会值得关注的一个问题。
参考文献
[1]谈文娟.父母教养方式与大学生自信水平、应对方式的相关
研究[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09,25(4).
[2]李丽,陈庆良,洪明.大学生心理健康及父母教养方式相关
研究[J].贵州师范大学学报,2002,20(4).
[论文关键词]进化论;文学达尔文主义;文学批评
20世纪后期日益明显的重要学术趋势是从学科界限分明的文学研究发展为跨学科的文学研究,即对于文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相互关系的研究。为人类意识形态之一的文学并不是孤立的存在,作家的创作活动,文学的发展历程,文学研究的进行,都与人类知识活动的其他领域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为了更好地把握文学,跨学科文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在“科际整合”(interdisciplinary)的研究中,文学与科学的关系成为学者们瞩目的焦点。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形态,文学注重创作与欣赏的过程,在方法上主要诉诸于想象和虚构;而科学则具有中立、客观、以事实(而不是主观意识)为根据等含义,是一种工具理性,主要采用实证主义的方法,且更注重成果。由于拥有各自的领域和功能,文学与科学的关系貌似遥远,但是作为构成人类文明有机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的联系是不容切断的。在文学发展漫长的历史中,科学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对文学观念、创作手段及研究视阈都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其中生物科学中的达尔文主义即进化论学说便是一例。
一、达尔文主义对于文学创作的影响
英国生物学家C.R.达尔文于l9世纪中叶创立了以自然选择为中心的生物进化理论,即通常所指的进化论。他运用大量地质学、古生物学、比较解剖学、胚胎学等方面的材料,令人信服地证明了现存多种多样的生物是由原始的共同祖先逐渐演化而来的,揭示了自然选择是生物进化的主要动因,从而使进化论真正成为科学。
英国生物学家A.R.华莱士与达尔文同时提出了类似思想,并于1889年第一次把达尔文的学说称为“达尔文主义”。
达尔文主义冲破了支配生物学的“上帝创世说”的精神枷锁,彻底地击毁了科学思想界中的宗教统治,开辟了自然科学历史上的一个新纪元。进化论的影响又远远超越了生物科学本身,它把人们对世界的认识从神创论和形而上学的束缚中解脱出来,突破了宗教神学宇宙观的禁锢,是人类思想史上的伟大革命,具有巨大的哲学意义。它用自然选择的进化学说合理地说明生物的多样性和适应性,从而有力地打击了唯心主义的特创论和目的论利用生物的多样性和适应性长期宣扬的上帝有目的地创造生物的观点,这是唯物主义世界观的伟大胜利。
马克思、恩格斯高度评价达尔文的进化论,并把它引为自己学说的自然史基础。唯心主义者则试图利用达尔文主义宣扬他们的哲学思想和社会政治观点,产生了社会达尔文主义、庸俗进化论等流派。围绕达尔文主义所展开的哲学斗争,一直延续至今。因此达尔文主义的重要历史意义不仅在于它推动了自然科学的进步,而且对于人文科学及社会科学的发展均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达尔文在其著作《物种起源》和《人类由来》中明确地把人类纳入生物系统中,将人类视为生物进化链中的一环,这一观点的产生随即撼动文学世界。许多作家将进化论的观点融入到自己的创作中,产生了大量的自然主义作品。法国自然主义作家左拉是第一个把人类当作动物(而不是像动物那样)来对待的现代作家。在左拉看来,人即是动物,或善或恶由环境而定;动物性是人类的基本特性。此种人类兽性观就是19世纪达尔文主义影响下欧洲普遍的人性观念的反映。在《人兽》及《戴营丝·拉甘》两部小说中,左拉试图把当代科学融进文学,将达尔文的生物中心主义和机能主义浑然渗透于其中。
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的重要代表托马斯·哈代对达尔文主义也做出了积极的反应,并把它运用于自己的文学创作中。正如聂珍钊教授所评述的:“哈代的进化论思想并非表现在个别作品里,而是渗透在他的全部创作中。从小说到诗歌,哈代似乎都尽力按照进化的学说进行构思和思考。哈代以生物进化的科学思想为观察点,运用全新的世界观、生命观、宇宙观和方法论描绘和强调社会进化的规律”,对于达尔文主义的中心理论——“生存竞争、适者生存”这一自然法则进行了翔实的文学阐述。
最早将进化论思想与文学创作契合的形式是左拉的自然主义创作,它虽始于欧洲,却在遥远的大西洋彼岸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讲,美国是欧洲文化的传承者、发扬者。自然主义文学贯穿于整个20世纪的美国大众意识之中。威廉·迪安·豪威尔斯、哈姆林·加兰、斯蒂芬·克莱恩、弗兰克·诺里斯、杰克·伦敦以及西奥多·德莱赛,这一连串闪光的名字给世界带来极目绚烂的作品:《一个孩子的城镇》、《破碎的偶像》、《红色英勇勋章》、《凡陀弗与兽性》、《马丁·伊登》,《嘉莉妹妹》以及《美国悲剧》,其中很多都是描写生存的小说,表达了作家们对于达尔文主义的理解。此后,在美国现代派作家多斯·帕索斯、黑色幽默作家冯尼格特以及后现代作家德里罗的著作里也都继续传承这种“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生物学理念。除小说之外,达尔文主义也同样活跃在美国戏剧舞台上:尤金·奥尼尔的《琼斯皇》、《毛猿》,田纳西·威廉斯的《玻璃动物园》、《欲望号街车》,亚瑟·米勒的《推销员之死》以及萨姆·谢泼德的家庭悲剧三部曲《饥饿阶级的诅咒》、《被埋葬的孩子》和《真正的西部》,达尔文的进化论思想在不同程度及不同角度上都得以体现。
西方众多的文学创作者通过这些传世佳作对现实生活进行文学阐释,进而印证了达尔文主义的正确性。他们重塑文学观念、聚焦新的“真实”,记录下社会价值观从理想化和人文化到物质化和工具化的变迁,揭示出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心理本质,即生产欲望和消费欲望的社会化过程,再现人们的情感行为和物欲追求一体化的动物本性。
中国的现代文学也同样深受达尔文“进化论”的巨大影响。1897年,严复翻译出版了赫胥黎全面阐述达尔文学说的《天演论》,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论观念引入中国思想界,唤醒了国人救亡图存的民族意识,给中国带来了全新的文学观,推动了五四的文学革命。当时最有影响和代表性的三种刊物《新青年》、《新潮》和《少年中国》都大力宣传“文学进化”的观点,为五四新文学奠定了人道主义的科学根基,成为一代文人学者进行文学创作和研究的主导观念,也成为中国现代文学中新的小说、诗歌、戏剧类型得以产生的一个理论前提。如果没有进化论的影响,中国现代文学也许就会是另一种局面。达尔文主义对于文学的影响不仅表现在文学创作方面,它也为文学批评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
二、达尔文主义对文学批评的影响
在西方文学史上,文学研究大致经过这样几个阶段:在17世纪以前,文学研究主要采用古典主义一人文主义的模式,研究者把古典作品作为衡量一切文学作品的尺度,凡事成功地模仿古人的都是上乘之作,凡破坏传统,不模仿古人的均被视为劣品。18、19世纪,由于自然科学中新思想、新方法的影响,文学研究转向了历史主义一实证主义的模式。这种研究对作家的生平传略、思想发展过分偏重,对于作品的处理也比较机械。第一次大战后,文学研究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历史主义一实证主义的模式被美学一形式主义的模式所取代。研究者认为,作品本身是一个自足的、封闭的系统,文学研究的根本是对作品在内的各种因素作审美的剖析和判断。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批评界开始重视读者的参与作用,将读者对作品的理解、反应,阅读过程对创作过程的积极干预,以及产生各种不同反应的社会的、历史的和个人的原因纳入其研究范围。此后,文学评论界更是空前活跃,产生大量“离经叛道”的文学批评理论。美国著名学者布赖恩·博伊德(BrianBoyd)和著有《达尔文进化心理学、文学理论与文学批评》一文的美国学者约瑟夫·加洛(JosephCarrol1)以及《特洛伊的掠夺——重读伊利亚特》一书的作者乔纳森·高舍尔(JonathanGottschal1)于20世纪90年代提出文学达尔文主义,即将生物学中探寻生物体的发展模式运用于探寻文学作品中人类行为的内部机制,将达尔文主义与文学批评研究相结合形成文学达尔文主义。
首先,对于文学存在的目的,文学达尔文主义本着科学实用论的观点做出论述:第一,随着人类进化,智商日益增高,对于未知世界探索的猎奇心理日益增强,需要文学作品为人类插上想象的翅膀。某种程度上讲,是文学作品满足了人类早期的精神追求。第二,文学作品为人类构设了训练“适者”去“生存”的场景,从而使人类获得了难能可贵的经验。第三,文学作品能够满足作家创作时的性幻想,是作家想取悦一位或多名假想中心怡悦异性的手段。第四,文学作品是文化整合的工具。进化心理学家认为,随着文学作品的广泛传播,人们的心理呈现出趋同之势,形成“基因一文化共同一进化”(gene—cultureeo—evolution)的文化大同局面,从而进一步促进人类社会共同繁荣发展。第五,文学作品始于宗教,并最终归于宗教,是人类精神领域永恒的慰藉。第六,文学作品中丰富辞藻的绚烂魅力使得它成为人类愉悦身心的法宝。
其次,对于文本的分析评论,文学达尔文主义则立足于生物进化论的科学观点进行解读。传统文学理论通常把文本视为在某种特定社会环境中的产物,而解构主义的创始人雅克·德里达则更为极端地认为,文学作品只不过是各种文本的交相印证,他曾指出:“文本外无他物”。因此,在文学达尔文主义者眼中,传统的文学批评研究不外乎在文本中寻找某种研究者所青睐的理论印记罢了。例如,受弗洛伊德主义影响的人,读小说是为了找出小孩想与双亲的暗示;而者要寻找的肯定是经济与阶级的冲突。对此,文学达尔文主义者强调指出传统文学批评深受人的动机与认知偏见的影响,他们强烈呼吁文学批评中人性本质论的必要性,他们相信,文学所反映的是自然选择下的普世人性本质,因而,不能探微而要跳出文本,要从动物性的择偶、遗传基因、血亲关系及适境生存等角度来对文本进行宏观解读,要去分析人类各种行为的根本动因。
在解读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最受欢迎的一部小说《傲慢与偏见》时,文学达尔文主义者不去考虑辞藻的优美、情节的曲折及艺术手法的巧妙等细节因素,而是更注重在阅读中去检验特定文化生态下形成的基本生物倾向。小说以“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开篇,以“班纳特太太两个最值得疼爱的女儿出嫁的那一天,正是她做母亲的生平最高兴的一天”结束删,通篇无人能摆脱择偶及遗传基因等一系列生物问题。高贵而浪漫的伊丽莎自·班纳特(ElizabethBennett)与达西(Darcy)的结合便是以社交的优雅隐藏生殖需求:她一定要找到有权势的配偶以保证她繁衍后代;而他一定要找到年轻貌美的配偶以使得他的基因良性遗传,这便是人类择偶的生物进化标准。尽管在奥斯丁的描述中班纳特太太总是傻乎乎的(invariablysilly),但是文学达尔文主义者却认为,她想方设法要把女儿嫁出去的根本原因是要完成她的生物进化使命——遗传基因。只有她的女儿出嫁、生子,她的基因能得以延续,而基因延续则是一切生物体的终极本能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生物意义上的)人类将不惜付出任何代价。对此,英国伟大的生物学家荷尔登(J.B.S.Haldane)曾做出这样的评述:我可不愿为救一个兄弟而牺牲生命,但如果换成两个兄弟,或是八个表兄弟我便死而无憾了。
当我们耳边再一次响起哈姆雷特的踌躇话语“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时,我们头脑中对于“这个问题”的理解是:或许寻求复仇的机会还不够成熟?或许俄狄浦斯情结使他犹豫再三?又或许是丹麦王子自身赢弱的性格缺陷使之裹足不前?然而,文学达尔文主义者则将其犹豫不决的原因归咎于个人既得利益与基因延续的生物利益之间的矛盾:是要杀死自己的叔父进而继承王位呢(既得利益)?或让母亲与叔父的后代——同母异父的兄弟继承并延续他3/8的基因(生物利益)呢?我们姑且不谈这种解释的合理性尚有几分,但文学达尔文主义为文本分析提供了新的模式却是不争的事实。
文学达尔文主义总是选择通过生物学而不是政治学或记号语言学的理念来研究文学,以自然法则为最高指导原则,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作为理论基石去解读文学作品,将文本中的人类一切行为内在动因归结为三点:后代的繁衍、资源的获取、竞争与合作。
我不知道现代的学科系统是否也像电脑的界面一样,变幻无穷。有些评论家用“寓言的机器”描述寓言叙述的多向性,把玩着语义。不过,任何一个寓言的界面呈现,极易成为文本的想象游戏。当中世纪但丁的地狱之行进入现代电脑的编码程序中,其途径经过在线数据库,得到的却是一张神秘的魔法般的空间图像。
美术理论,顾名思义,是对美术之理(或曰道)的思考与论述。道,既是规律又是途径,涉及本质问题,是通向形而上的思辨之途——以“道”为题,必然进入哲学的发问与解答。故理论一词,往往追究本质,探讨美术的发生意义以及内容与形式的审美关系,探讨造型艺术自身构成的诸种要素及组合规律。在人文社会学科中,美术理论与美学最易接近,甚至被认为是美学的分支,似乎等同艺术哲学(英文ART就是指视觉的造型艺术,即我们所谓的“美术”)。当人们企图用“艺术哲学”这一学科概念代替“美术理论”时,是否表明他们就是站在哲学的立场研究造型艺术呢?
美学,德文Asthetik,最初叫“感性认识的科学”,(注:此为德国鲍姆加登在MeditationesPhilosophicae(“哲学的沉思”,1735)文中所提出的学科概念,词源来自希腊文αíσCησíS(感觉、知觉);1750年,又著附图一书。1742年,Metaphysica(《形而上学》,第二版)一书亦如是说("scientiasensitivecognoscendi"——感官鉴别的科学),至1757年第4版时,改称“美的科学”。参见[日]竹内敏雄主编《美学百科辞典》,池学镇译,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16页。)研究感性认识的规律。“美学”成为一个学科的概念,本身就表明一种学术意向——将一个哲学的认识论问题提升到科学层面上。稍后,康德就反对这种做法,认为将人们的感性判断纳入理性原理之中,并探讨其所谓科学的规则是一种错误的希望,它只能在“先验感性论”中得以保留。(注:康德以“统觉之先验统一”的原理,否认表象在经验直观中的必然联系,而认为“表象之相互关系,实由于直观综合中统觉之必然的统一”。见[德]康德《纯粹理性批判》,蓝公式译,商务书馆,1960年3月版,第105-106页。)但在20世纪初,康德的意见在东方没有引起太多的注意,那时“科学主义”正风靡东亚,尤其是日本和中国。日人以汉名“美学”对译德文Asthetik,并在1907年以前传入中国。(注:1907年10月创刊的《震旦学报》第1期“美学”栏目,刊载侯毅译的《近世美学》([日]高山林次郎著)。)时至1918年,北京美术学校创办,即在高等部中国画和西洋画两科设置“美学及美术史”公共课程,美术史分设中国绘画史和西洋绘画史,“美学”课程实为美术史学概论,近似美术理论。(注:《北京美术学校学则》(教育部指令,1918年7月5日),教育部总务厅文书科编《教育法规汇编》,1919年5月。参见章咸、张援编《中国近现代艺术教育法规汇编》(1840-1949),教育科学出版社,1997年7月版,第121-127页。)
若回溯中国美术理论的传统,始终未曾进入哲学内部,与其建立系统的联系(哲学或文学理论向美术理论渗透,是单向度的外部关系),更无“科学”一说。古代中国,具备理论形态的造型艺术,主要是画论与书论(雕塑业和建筑业,其理论多在技术规范,尽管亦有审美的文化的诸种意识贯注其中,但未形成自上而下的理论体系)。古代中国的画论与书论自六朝后历代不断,前后相系,是专论,号称“画学”、“书学”,或“画论”、“书论”。以“理论”的性质而言,是密切联系创作实践的一种阐释体系,不是纯粹形而上的思辨体系。因为是阐释,一明源流,二重事理,三言观念,四讲品位,史论评三者共为一个理论整体,且与创作实践形成辩证的互动关系,这是中国古代美术理论的系统定位。
美术学是20世纪初出现的一个新学科概念,意味着“美术”研究将成为一门独立的知识系统。但国人最初使用“美术学”,着眼点却在美术史学。1907年,国粹派的刊物《国粹学报》第26期“美术篇”栏目,发表刘师培的文章《古今画学变迁论》;第30-31期连载刘师培《中国美术学变迁论》(未完稿);第31期还刊登刘师培《论美术援地区而论》一文。(注:参见《国粹学报》第26期(第2年第1号)、第30-31期(第3年第5-6号),上海国粹学报馆,1907年3月4日、6月30日、7月29日。)这是由传统“画学”、“书学”概念转向“美术学”概念之最早例证。刘师培所用“美术学”,就是美术史研究,或称美术史学。这是当时的风气,受西学影响,对各种对象的研究,均以“学”名冠之(含有科学的名义)。所以,刘师培的“美术学”概念,并不是将传统的中国美术理论整体提升到学科层面上,而仅仅将中国美术史作为一门学科独立出来。若认真考究,中国人“理论”的概念弹性很大,可指称某种学问或学说,也可指称某种学科或某一领域相对于实践的知识部分。中国古代的美术理论多归学理研究一类,与创作实践相关。所谓相关,一及创作实践,二级欣赏与批评实践,故其技法原理、创作观念及评判标准等,都在此列。究尽中国画学,古时品评议论及理法文章,均属“理论”。1937年,于安澜将中国古代绘画典籍分三,先后编辑出版《画论丛刊》、《画品丛刊》和《画史丛刊》,其“论”、专指“画法画理”,而欣赏与接受理论,则以“品第鉴别”之类单列。1942年,沈子丞编《历代论画名著汇编》,将理法著作与品评著作一并收入。这是在现代学科意义上,对中国古代绘画理论第一次系统的知识整理。
不过,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作为一门独立的现代学科建制的还是美术史学(在中央美术学院设立美术史系),它基本沿用历史学的学科规范。美术理论因无学科建制,相关研究人员分散在普通高校哲学系、艺术系,或美术学院的理论教研室、美术研究所等单位,——作为纯粹思辨形态的造型艺术理论,往往进入哲学或美学系统;而作为一般造型技艺理论或与本体形态相关的阐释理论,往往以课程的方式出现在专门的美术院校。1978年后,在专业美术院校和艺术研究院设立了“美术历史与理论”的学科名称(简称“美术史论”),至此,美术理论才进入学科建设的门槛。
“美术历史与理论”正式改称“美术学”是1990年的事(这里无意将两者等同,但二者之间的关系尚待讨论),而将“美术学”确定为“二级”或“三级”学科,则到了1992年(注:199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业目录调整会议决定,将“美术历史与理论”改称“美术学”,并向全国正式颁布。1992年11月,国家技术监督局《学科代码表》,“美术学”以二级学科的名义出现,包括理论研究和创作研究等下属三级学科,原“美术历史与理论”亦以“美术学(三级学科)名之,但内涵有变。)。二级学科的“美术学”,基本上包含原先术科的“美术”系列,从术科到学科,意味着增强学术含量,全面提升学术品质。原先依附创作实践的美术理论同样提升到“学科”层面,而且和美术史学合并成为三级学科的“美术学”。在二级学科的大系统内,美术理论和创作实践还是一个整体,只是更强调了美术的本体性研究和学科独立性,强调理论和实践的相互促进关系,促使技艺性学科在建制上不断完善。同时,作为三级学科的“美术学”,在概念的内涵上,绝不等同于刘师培时代的“美术学”(注:参见邓福星《关于美术学及其它》,《美术观察》1998年第1期,第55页。),在学术立场上,重新确立了中国美术理论“史论评”三位一体的传统。由此,美术理论亦开始以学科的名义真正进入学术系统,但问题也接踵而来:其学科性质如何?学科规范何在?学术阈场如何界定?
如果说,美术理论进入艺术理论系统或美学系统,还有既成的规范(西方的)可以遵循,但到了“美术学”的新建系统,所有的一切必须重新链接,重新规范,重新定位。
高等院校专业教学课程的设置是学科最明显的标识。在美术学院,除了美术史外,有关的理论课程为艺术概论、透视学、解剖学、色彩学等,均作为专业基础理论的共同课,这种状况几十年不变。作为学科的基本理论,我们主要关注“概论”。早期的《美术概论》,有黄忏华的著述(1927年,参照日人及欧洲人的著作),20世纪50年代则搬用苏联教材(如涅陀希文著的《艺术概论》),事隔二十多年,又出几本国人编写的《艺术概论》,特别是80年代初文化部组织编著的《艺术概论》,几乎是通用教材。直至1994年,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理论教研室才编写出一本《美术概论》。一门学科,如果连“概论”的课程都不完备,还能说些什么?
概论者,一为基本原理的阐述,二是历论的通诠,三是基本范畴的解说,藉此进入历史文本研究。如果我们研究历代的美术理论,关注的不会是概论,而是时论。无论中西,真正能体现彼时彼地他者理论观和价值观的,不在概论而在时论。概论是总结,时论是现状研究,关注时下美术现象,以既定价值标准,审视与评判美术实践之主体与客体及其相互关系。因此,时论既是批评文本,又是历史文本,在历史片断中直接传达创作观念与审美意识。事实上,在美术理论的发展历史中,概论之寂寂与时论之煌煌,对比极为鲜明。无怪乎,中国文学理论史,常冠名以“中国文学批评中”或“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注:参见陈钟凡《中国文学批评史》,1927年版;郭绍虞《中国古典文学理论批评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62年版(1979年12月新版,名为《中国文学批评史》。);敏泽《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5月版。)。批评,是西方的概念,与中国传统的艺术理论(如文论、画论、乐论等)并不相符。理论不等于批评。若论中国的美术批评,与其说它接近理论,毋宁说它接近品鉴。中国古代的品鉴就是一种时论,是理论最直接的应用与表述,其方式可点评可议论,可指正可判断或褒贬、品第。
二、学科概念
常言,美术理论是一门研究与考察美术活动和美术现象,探求其规律的人文学科,是一个关于美术的知识系统。研究者必须将他对美术现象的感受与体察之经验转化成理智的(intellectual)形式,将它整理成首尾一贯的合理体系,它才能成为一种知识。我国美术理论界目前又有多少首尾一贯的知识系统?
我们可以对美术理论进行整体描述,但总是模糊的。一个成熟的学科,必须要有相对明确的研究对象,要有相对固定的学术规范,在高校还要有相应的教学实体,包括教材。中国的美术理论的学科建设问题,长期以来有教学和研究实体,却无教材无规范(技法理论除外),且研究领域涣散,一直无法走上正常的学科建设轨道。如果检测近20年来我国所有美术理论研究方向的硕士或博士论文,你会得出什么结论?你能看到一个学科的外轮廓么?不可能。众多选题中,既有美学问题研究,也有形式本体问题研究、形态研究、批评研究、心理学研究等,还有一些跨学科的边缘性的研究选题。我们什么时候能从边缘地带划出一道清晰的学科界限?或在学科内部建立一道学术底线?解决这个问题,似乎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系统性处理,即将现有的各种知识系统化,寻找各个知识系统(小系统,模式块)间的相互链接。链接的情况还得进一步处理,分析其知识导向与基本局性,才有可能在学科图表上显示其内在的与外在的各种关系。
不可否认,理论学科的研究对象比历史学复杂,可是否研究对象自身的复杂性就造成美术理论研究的不确定性?科学研究的意义就是将复杂的问题有序化。一个系统的学科会建立自身的研究基点,确立基本范畴,建构一系列的学科概念。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界一再提倡美术本体研究,可为什么还是一再徘徊在学科边缘而无法进入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似乎学派还不是问题的关键,每一学科都存在不同学派不同学说,但都不会影响其学科的整体规范,不会淡化以至解构学科特征,至少在某一时期如此。每一学科也都会出现新兴的交叉学科,都会模糊、淡化甚至重复学科的研究对象,同样也不会改变本学科艺术质。美术理论为什么会存在这么一个学科概念,却无明确的学科定位和学科规范呢?因为历来中国美术理论就缺乏一个大的系统建构。
当我对自己所接触的知识进行整理时,发现中国历史上所谓“美术理论”,都只是一个个“知识点”,缺乏系统性,没有自己的学科归宿,或者说缺乏一个系统网络接纳这些知识。追求系统知识,并非就是“唯科学主义”。科学,包含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也关系到人文学科(humanities)。显然,美术理论属于人文学科,研究重点在于人的情感、人格尊严及其自我实现的内在需要——注重人的精神性、个体性和审美价值观,是关于美术现象的整体价值评述。但是,美术理论也涉及到人与对象物,人或对象物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需要观察、统计与逻辑推理,这就涉及到“科学”,涉及到观察与理论的关系问题。中国历代的美术理论,几乎都是品评赏鉴,或者说都在某种价值预制的前提下进行的理论评判(即“你能观察到什么,说明你拥有什么样的理论”)。在许多情况下,理论先于观察,有时则交替进行,先发现而后评价(不过是既定理论体系的补充、拓展与完善),一个总结性的评价将现象定性定位,构成知识点,随后便发生转移。以价值观为基点的系统性理论建构,应有一个时间维度。但我们又无法辨别当一个系统理论出现时,是否标志着一个时期的开始抑或完结?譬如,我们该如何评价顾恺之的“形神论”与谢赫的“六法论”?顾恺之是历史的决结,而谢赫是新时期的开端?我以为,无论何者,都只是一个“知识点”的问题,未成体系。理论体系与时期并无绝对的必然的对应关系。一种理论体系可以概括一个时期的实践状况,也可以跨越几个时期,而一个时期也可能出现几个不同的理论体系。我们只能根据理论表述自身的性质决定体系的存在。文化系统比较好确认,它有一个相对固定的时间轴和区域空间的标定。美术也一样,作为人类造型的活动和现象,也从属于各个不同的文化系统,而研究这些活动和现象的美术理论,也必须成为一个自在的体系,并在不同体系之间建立对话和交流的关系。
在“美术学”、“美术理论”等学科概念上,中国和日本的学术界有着比较接近的看法。
可以对证以下两个文本:
(1)《中国大百科全书》美术卷中的“美术理论”词条,总定义是:“关于美术实践的科学总结。”后分两种含义:一是广义,泛指史、论、评三者:二是狭义,专指基础理论。以学科的概念论,当属狭义。美术理论学科的研究对象是:所有的美术现象自身(包括创作、欣赏、作品和作者)、美术与社会外部的关系、美术理论自身;其任务是:原理研究、技法研究、史学理论研究等。最后,串讲了中外美术理论的发展源流,比较两者间的形态和功用,结论:“由于美术实践的多元性、多层次性和复杂性,并且总是在不断地发展,所以,美术理论不应该也不可能是独尊一说和凝固不变的。”(注:《中国大百科全书,美术》,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第524页。)
(2)日本学者竹内敏雄主编《美学百科辞典》,其“美术学”词条言其概念相当于“艺术学”(德文Kunstwissenschaft,英文Scienceofart,法文Sciencedeart),表示很多含义。德文Kunst指造型艺术,日文无对应词,故以“美术学”相译。——“美术学泛称造型艺术的学问研究”,这是广义,其下属“体系美术学”和“美术史”两种。什么是“体系美术学”?“即研讨一般造型艺术的本质和意义,阐明造型艺术各领域的特征、界限、相互关系等”,且“关于美术史的原理论和方法论及风格论跟体系研究颇有直接联系”(注:[日]竹内敏雄,前引书,第197页。),最后,又特别说明“狭义上则除了美术史,专指体系研究”。
【正 文】
一
关于温克尔曼艺术史学思想的认识论背景,国内的研究一直以来都比较强调从莱布尼兹、沃尔夫到鲍姆加登的德国理性主义哲学传统的影响。(注:见邵大箴,《温克尔曼及其美学思想》,载《希腊人的艺术》,(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页5—6。) 但是,西方研究温克尔曼的专家阿历克斯·波茨(Alex Potts)则认为,温克尔曼关于文化和历史的认识并不像是歌德、施莱格尔和黑格尔那样的德国唯心论者或浪漫主义者,倒是更接近于卢梭、伏尔泰和孟德斯鸠。(注:See Alex Potts, Flesh and the Ideal, ( New Haven and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94) , p. 24. ) 看来,在这个问题上还有必要继续作一番研讨。
我们都知道,尽管温克尔曼在1738年进入曾是沃尔夫的讲坛所在地的哈雷大学学习神学,而且他还听过沃尔夫的学生、美学的创始人鲍姆加登的课,(注:鲍姆加登于1737—1740年间在哈雷大学任教。) 但是他对鲍氏的哲学很是不以为然。(注:见[德]西海·贝格瑙,《论德国古典美学》,张玉能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页6。) 通观温克尔曼的著作,我们也会发现,尽管温克尔曼是在德国的学术中心哈雷大学接受了正规的神学教育,他也熟知莱布尼兹、沃尔夫一派的哲学理论,但是温克尔曼的著作中并体现不出德国哲学家擅长的形而上思考的特点。显然,从温克尔曼对待鲍姆加登的态度来说,他可能在他的著作中有意避免给人以鲍姆加登式的印象。然而,德国的理性主义传统对于温克尔曼艺术史学思想的形成所具有的潜在而深刻的影响却是不能因为作者的主观姿态而否定掉的。温克尔曼史学思想中的一些具体的问题——作为体系的艺术史、自由与艺术的繁荣、关于理想的美——事实上都与他之前的理性主义者的哲学思考有着密切的联系。温克尔曼把艺术史作为一个“体系”去进行思考首先就得益于他在德国所接受的哲学训练,这种探索体系形式的理论训练先是由莱布尼兹灌输到了德国哲学中,继而在沃尔夫那里得到了强调,最终影响到了整个德国古典哲学的进程。而英、法的哲学在笛卡尔之后对于庞大哲学体系的建构则基本上持着一种排斥的态度。(注:关于德国哲学在体系思维上的训练及其与英、法哲学的区别的论述参见[德]E. 卡西勒,《启蒙哲学》,顾伟铭等译,(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6),页326—327。) 正是因为温克尔曼接受了这样一种训练,我们便不难理解,为什么不是已经在研究上走在前面的英法古物研究专家,而是德国人温克尔曼发明了现代的、综合的艺术史学科。在讨论自由与艺术繁荣之间的关系时,温克尔曼把“自由”这一基本的原则当作一个对于艺术之繁荣来说必须事先存在的理由,这本身就是一种理性主义的思维方式。在“美”的问题上,温克尔曼根据他对希腊艺术的研究勾画了一个理想的美——“高贵的单纯,静穆的伟大”,正是因为它的高高在上、超凡绝伦,因此一些学者把温克尔曼称作是新柏拉图主义者。(注:“美”的性质在温克尔曼思想的研究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学者意见不一。克罗齐、韦勒克、贡布里希、朱光潜都把温克尔曼看作是新柏拉图主义者,而文杜里则对此予以否认,黑格尔也把温克尔曼归为从经验的角度研究美的学者之列。相关论述见:[意]贝内戴托·克罗齐,《作为表现的科学和一般语言学的美学的历史》,王天清译、袁华清校,(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页105;见[美]雷纳·韦勒克,《近代文学批评史》(第一卷),杨凯身、杨自武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页199;Gombrish, Ernst, Ideas of Progress and Their Impact on Art, Ⅰ. From Classicism to Primitivism; Ⅱ. From Romanticism to Modernism. New York, Cooper Union( The Mary Duck Biddle Lectures) , 1971;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上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页118,鉴于朱光潜受克罗齐影响之深,有理由认为他的这一看法来自于克罗齐;[意]L. 文杜里,《西方艺术批评史》,迟轲译,(海口:海南人民出版社,1987),页126;[德]黑格尔,《美学》(第一卷),朱光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页19。本文同意文杜里和黑格尔的见解。) 然而,无论说温克尔曼的美是来自于夏夫兹伯里这个赞成理性主义的英国的新柏拉图主义者,还是说它来自于莱布尼兹对于“美”的理解,在我看来都只是看到了温克尔曼关于美的论述的一些表面的问题。恰恰是温克尔曼的这两位前辈在模仿普罗提诺,而温克尔曼则是通过分析、归纳和总结,使理想的美从具体的材料中生发了出来,也就是说,他把理性主义者的论述用经验主义的方式颠倒过来了。
对于温克尔曼来说,经验主义的影响确乎更大。经验主义在当时整个德国的文艺理论界也是占优势的。18世纪初的德国思想对于温克尔曼的确没有那么大的吸引力,因为当时的德国学术比起英、法两国的学术来说实在是太薄弱了。(注:关于德国启蒙运动的一般状况参见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上卷),页279—282。) 对于当时的德国思想界来说,更多的影响来自于英、法。当法国的启蒙思想家们在进行“古今之争”的时候,德国人考虑的问题却不是古今的优劣,而是他们的文艺是应该借鉴法国还是英国,足见当时的德国知识界在其文化上的不自信。以高特雪特委代表的莱比锡派与以波特玛和布莱丁格为代表的屈黎西派之争,本质上是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之争在德国的延续,其结果则是以经验主义的胜利告终。(注:参见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上卷),页282—286;以及[英]鲍桑葵,《美学史》,张今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页211—281。) 法国的启蒙思想对于德国的启蒙运动当然是具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注:在这个问题上,德国的思想家当然不是完全被动的接收,这与其注重形而上思考的根深蒂固的传统有着内在的联系。参见[英]柏林,《休谟和德国反理性主义的起源》,载《反潮流:观念史论文集》,冯克利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2),页193—224。) 而在哲学史上,18世纪的法国启蒙思想家事实上也更多地受到了英国经验主义哲学的影响。根据罗素的分析,造成这种影响的原因,除了英国优越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吸引,一个重要的因素是,牛顿对于宇宙演化的解释超越了笛卡尔使得人心偏向了洛克,洛克哲学在英法的胜利主要应该归功于牛顿的威望,而把英国以洛克为代表的经验主义哲学传到法国去的主要人物正是伏尔泰。(注:见[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马元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页175。)
1726—1729年,伏尔泰流亡英国三年,在后来的著作中,他曾写道:“尤其在哲学方面,英国人是其他民族的导师。”(注:见[法]伏尔泰,《路易十四时代》,吴模信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页496。) 在自然科学方面,伏尔泰成为牛顿的信徒;在历史学的领域,他则创立了一种以《风俗论》(1756)为代表的新的方法论方案,也就是一种新的历史哲学。卡西勒指出,这种方案就是不让历史写作单纯的依赖哲学或者神学的建构力量,而是试图直接从生动丰富的历史细节中引出新的哲学问题。(注:见[德]卡西勒,《启蒙哲学》,页195。) 伏尔泰的兴趣不在于事件的前后相继,而在于文明的进步和它的诸因素内在的关系。伏尔泰抱怨历史知识较之自然知识而言处于支离破碎的状态。历史也应当能够类似于牛顿的科学,能把事实还原为定律。他打破了以前的历史以《圣经》作为基本的叙述结构的局面,而是要模仿牛顿的力学从最基本的历史材料出发建构新的历史模型。这个历史模型把人类的历史从神学的救赎史拉回到了世俗的世界,试图通过对人生活的环境气候、民族、风俗等人类生活各个方面的考察勾画一个世俗的人类文明史。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卡尔·洛维特把从鲍胥埃的《世界通史》(1681)到《风俗论》的转变称作是发生在17世纪末18世纪初欧洲精神史上危机的标志。(注:见[德]卡尔·洛维特,《世界历史与救赎历史》,李秋零、田薇译,(北京: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页121。) 卡西勒对伏尔泰历史编纂观作了精到的分析,他认为伏尔泰并不否认理性作为一种人类先天的禀赋的存在,他的做法是通过一种新的历史模型使得理性能够在经验中显现、并能为自身所理解,也就是说在伏尔泰那里唯有分析的、经验的历史才能够充分地展现理性的发展。(注:[德]E. 卡西勒,《启蒙哲学》,页213—214。) 而伏尔泰是温克尔曼艺术史学思想的一个重要的前导,熟悉伏尔泰的温克尔曼显然受到了前者的启发。事实上,温克尔曼的《古代艺术史》也表现出了与伏尔泰的历史逻辑相似的一面,尽管他深受德国理性主义哲学训练,却也用一种经验的方式去进行艺术史研究。
二
前述的认识论背景对于温克尔曼的艺术史“体系”构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古代艺术史》绪言中,温克尔曼说:
“我所着手写作的古代艺术史不仅仅是一部重要事件的编年史,也不仅仅是要说明在那些年代里发生了些什么变化。我是在一种更宽泛的意义上使用‘历史’这个词,这种意义就是它在希腊语中所具有的含义;而且我的目的是试图提出一种体系。在第一部分中——关于古代国家之艺术的论述——涉及到每个单独国家的艺术时我已经力图实施这个构想,这一点在论述希腊艺术时尤为显著。……”(注:Johann Joachim Winckelmann, The History of Ancient Art, p. 107. )
这一段话的重要性在于,温克尔曼提出了他的艺术史不是一部罗列事件的编年史,而是“提出一种体系”。把艺术史作为一种体系去研究,也就是说要用一种体系性的思维去构架艺术史写作的结构,这无疑是温克尔曼的一个创造性的贡献。
“体系”显然不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涉及到图像、风格、文献材料的考据等一般的艺术史方法,它首先是一个哲学概念,一个重要的认识论问题。西方现代哲学史上,从莱布尼兹开始,德国的古典哲学大家们多倾其一生,努力构建自己的哲学体系,像康德、谢林、黑格尔这样的形而上学哲学家也被称作“体系哲学家”。海德格尔在对谢林关于人类自由的本质论述的相关研究中曾用相当的篇幅讨论过“体系”的概念及其历史,特别是“体系”在近代的形成史。我认为,这一渊博而又深刻的论述对于我们理解温克尔曼的艺术史“体系”是很有帮助的,这一论述不只对谢林有效,因为体系的观念是近代哲学思维逻辑的一个基本的“语境”,所以我想首先简要地引述一下海德格尔的研究。(注:相关的论述参见[德]马丁·海德格尔,《谢林论人类自由的本质》,薛华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页40-65。)
海德格尔首先考察了何谓“体系”?“体系”来自于希腊语συνιστημι,意为“我来安排”,他有两个意义的指向:其一是内在的、给事情提供其根据与支点的结构;其二是外在的随意的堆积框架。后来“体系”这个词逐渐被使用于认识领域,由于其本来所具有的两种意义指向,从而使得人们一方面创造真正的哲学体系,另一方面也把一些随感堆砌起来,以“体系”的名义招摇。海德格尔简要地考察了古代和中世纪的哲学。他认为,西方哲学的开端,也就是古希腊,如像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人并不“具有”哲学“体系”,但这并不妨碍他们的伟大。在中世纪,像托马斯阿奎那的著名的《神学大全》也不算是体系,其概念十分的混乱,就连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也不及,更不用说是和像黑格尔、谢林那样的真正的体系相比,因而中世纪的各种神学“大全”不算“体系”,而是神学的教科书。接着,海德格尔对于“体系”的概念进行了集中的论述,他反对把“体系”当成是对现有的教学材料进行的划分排列,指出:“体系一般地首先并非是、也并非仅仅是给现有知识材料以一种次序,以期适当传达知识,反之体系是可知东西本身的内在安排,是给其以论证性的形态和展示,更真切地说,体系是对存在东西在其存在性内结构与衔合的合知识性的安排。”(注:相关的论述参见[德]马丁·海德格尔,《谢林论人类自由的本质》,薛华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页45。) 在海德格尔看来,真正的“体系”是在近代,也就是17、18世纪形成的,因为直到近代“体系”才具备了其形成所必需的条件,其中首要的就是数学的理性体系在人类思维中占据优势统治地位。在进行了以上论述之后,海德格尔指出,在从17—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思想变迁的过程中,“体系”是“整个哲学的主导词语”。(注:相关的论述参见[德]马丁·海德格尔,《谢林论人类自由的本质》,薛华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页55。)
从海德格尔的论述中,我们可以抽出一条最为核心的理念,即“体系”必须是某种理论内在的结构秩序。然而,海德格尔的论述是着重于德国的唯心论哲学传统。前文中,我强调了温克尔曼与经验主义的关系,那么,是否能够找到一个接近海德格尔所谓“体系”概念的实质,而与温克尔曼的联系又更为直接的论述呢?狄德罗主编的《百科全书》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提示,其中对“体系”一词有专门的词条解释,解释者正是那位伟大的启蒙思想的代表人物伏尔泰。伏尔泰说,“所谓体系,无非是一种艺术或科学中的不同因素按照一定秩序的组合,这种秩序使他们彼此相互依存;从其原始因素可以导致并说明其最终因素。那些用以解释其他因素的,称为原则,而原则的数量愈少,体系就愈完善,最好是减少到只有一个原则……在所有的体系中也只有一个首要的原则,而构成体系的各个因素都依存于它。”(注:伏尔泰释《体系》,见[法]丹妮·狄德罗,《百科全书》(选译本),梁从诫译自[美]斯·坚吉尔的英译本,(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2),页349—350。) 伏尔泰认为在哲学家的著作中有三类原则,他们形成了三个类型的体系:第一类原则是一般的或抽象的原理,涉及此种原则的体系被称为“抽象体系”;第二类原则是一些假设,以此作为基础的体系称为假说;第三类原则是由事实所构成的,这些事实,是在实验中收集到并经过考察和鉴别的。伏尔泰认为“真正的体系是在最后一类原则上建立起来的;只有它们才有资格被称之为体系。”(注:伏尔泰释《体系》,见[法]丹妮·狄德罗,《百科全书》(选译本),页350。) 而且,真正的体系要以事实为基础,它要求有大量的观察,以使人有可能掌握各种想象之间的内在联系。伏尔泰坚信“没有任何一种科学或艺术是根本不能建立任何体系的。”(注:伏尔泰释《体系》,见[法]丹妮·狄德罗,《百科全书》(选译本),页353。)
伏尔泰的解释使我们意识到,“体系”的问题在17、18世纪是欧洲哲学的一个重要问题。阿历克斯·波茨说:“为了认知人类文化和社会某些关键层面的经验的多样性而精心构建一个体系是启蒙运动的一个中心课题。”(注:See Alex Potts, Flesh and the Ideal, p. 33. )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把温克尔曼与孟德斯鸠和卢梭相联系。的确,有许多思想家在他们的著作中都提到了“体系”,但是这些“体系”的概念和取向都是有区别的,并不像阿历克斯·波茨说得那么简单。从伏尔泰对于“体系”的解释看,“体系”的概念以及人们对于体系思维的认识在当时并不是唯一的,因而不能用一种笼统的趋势概括它在当时的发展和影响。卡西勒曾指出,当时的英、法正流行着一股反体系的潮流,对温克尔曼具有重要影响的夏夫兹伯里甚至说“体系是把人变成傻瓜的办法”。(注:转引自[德]卡西勒,《启蒙哲学》,页327。) 孔迪亚克在1759年发表了《论体系》一书,他强烈地主张在物理学中消灭“体系癖”,而17世纪那些伟大的形而上学大厦正是从这种“体系癖”中产生的。孔迪亚克反对任何基于表面的“物性”的一般的、任意的解释,而是主张必须直接对现象进行观察,通过对现象的经验性质的联系作出清楚的规定。接着,把牛顿奉为经典的伏尔泰也用这种理想向笛卡尔的物理学发难。(注:转引自[德]卡西勒,《启蒙哲学》,页51。) 伏尔泰在解释“体系”的词条时,实际上也就包含着反对以前的理性主义者主要通过演绎的方法所建立的形而上学体系,主张一种基于现象的观察建立的经验的体系的思考。按照伏尔泰的设想,关于艺术的研究显然也应该能够建立一个体系。这个“体系”当然应该是一个“真正的体系”,也就是基于观察的、由事实建立的体系。温克尔曼在大家都在反对“体系”的时候却提出了要建立一个艺术史的“体系”,不管它是什么样的“体系”,这首先应该说是莱布尼兹灌注到德国哲学中“体系精神”的一种根深蒂固的反应。当然,深受英、法经验主义哲学影响的温克尔曼不会把这个“体系”建构成“抽象的体系”,而是伏尔泰所说的那种新的经验的“体系”。
由于温克尔曼本人并没有对他的“体系”的概念作出说明,阿历克斯·波茨在研究温克尔曼的艺术史的“体系”概念及其理论结构时采用的方法是通过把《古代艺术史》“体系”与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和卢梭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中的“体系”原则相类比得出结论。(注:See Alex Potts, Flesh and the Ideal, pp. 41-46. ) 本文在讨论“体系”的概念时没有按照他的方法,而是从海德格尔和伏尔泰的相关论述中抽象出来的,可以作为阿历克斯·波茨的相关论述的补充。涉及到温克尔曼的“体系”的逻辑方法问题,阿历克斯·波茨认为:“温克尔曼的体系既是一个从那些作为自明真理的原则中推衍出来的概念结构,又是一个从实物证据中归纳出来的分类框架,这些实物证据联系于置于思考之下的现象,在他那里也就是古代艺术。”(注:Ibid. p. 33. ) 进而,他又对这一论点作了发挥,认为温克尔曼的体系尽管建立在一些基本的原则之上,却不能被完全认作是来自于先验原则的推演。他认为这个体系乃是为了认知经验的材料而组成的“假设的结构”(hypothetical constructs)。单是推演或归纳性的论述都不可能证明这个体系的任何一个方面,只能把二者结合起来才能做到。(注:Ibid. p. 41. ) 本文在前面说过,温克尔曼的思想从大处说乃是受到了在他之前的理性主义哲学和经验主义哲学的综合影响。理性主义注重演绎,经验主义注重归纳,在他的“体系”中,无疑也反映了这种影响。但阿历克斯·波茨的这种表述过于折中,而且从基本的原则往下推演逻辑方式涉及到温克尔曼的“美”和新柏拉图主义的问题。温克尔曼的“美”和“自由”并不是阿历克斯·波茨所说的“先验的原则”(priori principles),(注:Ibid. p. 41. ) 这些原则是可以“经验”的,而且在古希腊是已经“经验”过的,只不过对于当时来说像是一种“先于当下经验”的存在罢了。我赞成关于“体系”是一种思维综合的表述,但不是一种折中。我不否认这些原则在温克尔曼的脑子里先是作为一种预设的结构存在的问题,但我认为温克尔曼的这个“体系”中的原则都是由经验建构起来的,他以具体的艺术作品和史料为基础对古代遗留下来的艺术作品进行了仔细的考察和鉴别,其“体系”不是“抽象体系”,也不是假说,完全可以把他归入伏尔泰所谓的“真正的体系”。
三
温克尔曼的“体系”涉及到基本的原则、操作性的历史学方法以及具体的论证过程。古代艺术发展的基本规律、自由与艺术的繁荣之间的关系以及理想的美等问题都是构成温克尔曼的“体系”的基本原则;《古代艺术史》中比较初级的风格分析、题材与历史、神话之间的关系问题的分析、辨别真伪的分析等问题都是具体的、操作性的历史学方法;涉及到具体艺术作品、碑铭的论证则更多。我们可以把后两者全部归入到一般经验的领域,而组成“体系”的基本原则却是由这些最基本的经验论证所支撑的。作为思想范式的研究,我们只研究温克尔曼的《古代艺术史》中那些最基本的原则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
首先是古代艺术的发展规律问题,也就是温克尔曼的历史叙事。这一叙事也就是古代艺术的兴衰模式,他说《古代艺术史》的目的“是要说明艺术的起源、发展、变化和衰落,以及不同的国家、时代和艺术家所具有的不同的风格,而且要尽可能地从现存的最古老的遗迹开始全面考察。”(注:Johann Joachim Winckelmann, The History of Ancient Art, vol. 2, p. 107. ) 他像以前的人一样,把艺术比作人和植物的自然生老的过程。但是,在温克尔曼那里艺术并非如瓦萨里所言来自于上帝的创造,他认为艺术以一种最为简单的形式出现,在所有孕育它的民族中以相同的形式起源,却没有证据表明艺术到底最早起源于哪一个国家和民族。(注:Ibid. p. 133-34. ) 表面上看起来,温克尔曼关于艺术发展过程的描绘在他那个时代几乎是陈词滥调,因为把历史的发展比作人或者植物的荣衰早已经不是新鲜事了,但是在温克尔曼的表述下面却是不平凡的发现。首先,尽管温克尔曼继承了瓦萨里的艺术进步论,(注:See Gombrich, ' The Renaissance Conception of Artistic Progress and its Consequence' , in Norm and Form: Studies in the Art of the Renaissance, ( London: Phaidon Press, 1985) , p1. ) 但是他在解释艺术的起源和发展时却已经不像瓦萨里那样套用《圣经》的历史序列了。(注:见[意]瓦萨里,《意大利艺苑名人传》,中译本《中世纪的反叛》卷,刘耀春译,(武汉:湖北美术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2003),页21—23。) 他摆脱了一般的历史循环论,(注:德国学者汉斯·贝尔廷将温克尔曼与瓦萨里相比,认为温克尔曼的艺术史观仍然是循环论的模式,而阿历克斯·波茨则认为,比之一般的艺术史循环论,温克尔曼的艺术史体系是一个例外。我认为,不能通过《名人传》和《古代艺术史》的简单比较就得出温克尔曼的艺术史观是循环论的结论。《古代艺术史》写的只是“古代”,而《名人传》则一直写到瓦萨里的时代,后者是能够全面反映作者史观的,而前者只是古代艺术的历史序列,不构成作者完整的历史观。温克尔曼对于当代艺术要朝着古典的“美”前进的观点是深信不疑的,他并没有讨论新的历史循环。启蒙的时代是历史进步论的时代,温克尔曼也是进步论的,只不过他的历史进步的目标是“好古”的罢了。关于贝尔廷和阿历克斯·波茨的观点,参见《艺术史终结了吗?关于当代艺术史和当代艺术史学的反思》,载《艺术史终结了吗?当代西方艺术史哲学文选》,常宁生编译,(长沙:湖南美术出版社,1999),页295—298和Flesh and the Ideal, p. 39. ) 而把艺术的进程重新确定为对至高无上的理想的“美”的追寻。无疑,在启蒙思想的影响下,温克尔曼跳出了瓦萨里无法逾越的属于中世纪的“上帝之城”。其次,他给整个古代世界的艺术发展勾画了一个合理的图景,这个图景也就是一个描述古代艺术的通史的结构。正是在这个通史的结构中,希腊真正成为古代艺术的典范,成为古代世界最为辉煌的缩影。哈斯克尔所说,“温克尔曼最重要且持久的贡献是为包括埃及人和伊特鲁斯坎人在内的整个古代艺术——主要是雕塑——制造了一个完整、综合而且清晰的年代学框架。”(注:Haskell, Francis and Penny, Nicholas, Taste and the Antique, ( New Haven and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1) , p. 101. ) 温克尔曼不仅给古希腊勾画了艺术的兴衰,而且给整个他所了解的古代世界,在各个民族之间建立了一个关于艺术兴衰的参照体系,轴心是古代希腊的艺术,这是一个大跨度的人类精神实践的历史综合。他说,直到希腊人去发现之前,埃及人和波斯人的艺术如同一棵没人知道它的好,却被悉心照料的树木;伊特鲁斯坎人的艺术是湍急的溪流;而希腊人的艺术则像是一条穿越富饶峡谷的弯曲的河流,清澈的河水充满河道却不泛滥。(注:Johann Joachim Winckelmann, The History of Ancient Art, vol. 2, p. 133-134. ) 这一点对于他以后的西方艺术史的价值描述有着决定性的影响。第三,他还给当时并不为人所了解的古希腊艺术勾画了一个历史的发展轮廓,把古希腊的艺术分成了四个时期:第一种风格从远古到菲迪亚斯为止,相当于政治上希伯战争之前的时间,风格以直线和僵直的造型为特点,被称为“远古风格”。第二种风格延续到普拉克希特列斯、留西波斯和阿匹列斯,政治上相当于雅典自由城邦极盛的时期,风格是崇高的、多棱角的,被称为“崇高风格”;第三种风格随着上述三人学派的衰落而衰亡,政治上一直延续到亚历山大时期,风格是雅致的、波浪形的;此后就是衰落时期了,风格以模仿为主。(注:[德]温克尔曼,《论希腊人的艺术》,载《希腊人的艺术》,页173-201。) 以前的法国古物学家也想构建一个希腊艺术史,但是只有温克尔曼给希腊艺术拿出了一个合情合理的年代学框架,从而描绘了希腊艺术发展的历史序列,这个历史序列也就是希腊艺术风格演变的序列。这个风格序列的不平凡之处就在于:它是从具体的艺术作品出发,通过对风格的历史分析从而达到对古代艺术的认知。
温克尔曼的艺术史“体系”的第二个方面就是把艺术作为社会的一个分支看待,把研究艺术与研究特定国家或民族的气候、政治条件乃至整个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结合起来。这种方法的来源,我们在关于背景的分析中讨论过了:它来源于近代形成的因果的解释模式,伏尔泰和孟德斯鸠的历史学方法对于温克尔曼具有重要的影响。但是,温克尔曼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把这种方法成功地运用于艺术研究。文杜里曾这样评价温克尔曼:“在他之前,人们以介绍的形式所做的艺术论文中,曾描写过著名艺术家的生活。只是在生活描述的过程里反映出某种评论观点,却被人们看作是论文中提出的艺术规则。温克尔曼把这一整套系统都推翻了,他在欣赏作品时试图从中发现能使他作出某种判断的因素;或者更确切地说,他认为自己的看法与富于‘美的风格’的希腊艺术家所具有的特殊魅力是一致的。也就是说,他认为艺术是与他所处的那个历史时期相一致的。自然,这样做的结果,使他所研究的艺术作品失去了个性,而成了某种类型。因此,温克尔曼开拓的道路偏离历史和美学的标杆。但同时,他在这条道路上却有相当的收获。他把‘艺术家生活’置之脑后,而创造了‘艺术历史’的一种类型。并用后者作为他于1764年出版的关于古代艺术一书的题目。这是头一次有人采用‘艺术的历史’作为书的名称。”(注:[意]L. 文杜里,《西方艺术批评史》,页126。) 对此,柯林伍德也谈到:“他设想出一种深邃的创造性的观念,即有着一种艺术史存在的这一观念,这决不能和艺术家们的传记混为一谈:它是艺术自身的历史,通过前后相继的艺术家们的作品在不断发展着,而他们却对任何这样的发展都没有意识的察觉。就这种概念来说,艺术家仅只是艺术发展中某一特殊阶段的一种无意识的工具而已。”(注:[英]柯林武德,《历史的观念》,何兆武、张文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页140,注释1。) 的确,把“体系”性的思维方式纳入到艺术史的研究中,就使艺术史与更为广阔的社会存在发生了密切的关系。如果我们通过瓦萨里的方式了解艺术史,我们需要首先靠近艺术家,知人论世,通过一个个“真实”的生命认识艺术,艺术通过个人与社会发生关系,艺术的价值和成就在很大的程度上是由艺术家个人的神话造就的。也就是说,艺术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存在,只是根植于一个特定的人类群体——艺术家。温克尔曼通过一种整体性的体系思维让我们认识到,艺术不是一部分人的神话,它的产生根植于社会的固有结构。这样的一种叙述方式使得关于艺术的知识就不再是一部分人创造、一部分人把玩的学问,而是具有了一种民主的、人本的价值。通过艺术史,我们可以研究普遍的人性,透视人类生存和创造的本质。这样,艺术史作为一门人文学科的价值就会渐渐被人们所承认。从这个意义上讲,温克尔曼可以被毫无疑义的归入帕诺夫斯基所讲的人文主义传统。(注:[美]E. 帕诺夫斯基,《作为人文主义一门学科的艺术史》,载《视觉艺术的含义》,傅志强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页1-30;另外,关于温克尔曼于人文主义传统之间的关系可参见[英]阿伦?布洛克,《西方人文主义传统》,董乐山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页10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