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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契约说
从总体上看,德国倾向于将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问题纳入专家责任的范畴进行研究,大体形成了以契约说为主体、侵权理论为补充的理论体系。在以德国法院为中心的司法实践活动中,形成了以下四种不同的观点:
1.默示的信息提供契约理论。
这种观点认为,尽管注册会计师未受第三人的直接委托,也可以间接推断注册会计师与第三人缔结了默示的信息提供契约。其成立要件包括:第一,信息对受领者有重大意义,受领者意图将信息作为实质性决定的基础;第二,信息提供者认识信息所具有的意义以及将之作为受领者决定的基础这一事实;第三,信息提供者具有该信息的专门知识,并受特别委托提供信息且对信息提供有利害关系。
2.具保护第三人效力契约说。
这种观点认为,具保护第三人效力的契约,不是指契约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对契约债务人有给付请求权,而是指第三人基于诚实信用的要求被纳入保护领域。例如,基于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之间的契约,会计师事务所甲向相对人B提供了不实信息,该信息经B传给第三人C,C因信赖该信息而遭受损失。尽管甲与C之间没有直接的契约关系,甲对第三人C无注意义务,但可以理解为甲不仅向B、同时也向C提供信息服务,应负不实信息所产生损害的赔偿责任。
3.契约缔结上的过失。
这种观点认为,第三人基于对专家提供的信息的信赖并据此进行投资等经济活动,如果因此遭受了损失,专家应对其承担契约缔结上的过失责任。
4.违反良俗的侵权行为责任。
这种观点是基于德国《民法》第826条的规定:“以违反善良风俗的方式故意对他人施加损害的人,对他人负有损害赔偿的责任。”尽管在侵权行为的成立上要求有故意,但从效果上来看,若专业机构因重大过失违反业务上的注意义务向第三人提供了不实信息,或者认识到不实信息使第三人有遭受损害的可能性而仍予以许可,即解释为故意。根据这种观点,会计师事务所在提供不实信息时,理应认识到有可能使潜在的第三人遭受损失而仍然散布该信息时,应界定为违反良俗,基于这种行为即可确定专业机构的民事责任。
二、侵权说
在英国、美国,传统上倾向于采用侵权理论,即认为第三人与注册会计师(英国称特许会计师)之间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契约关系。虽然第三人对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具有合理的可预见性,但在注册会计师出具相关审计报告时,第三人是不确定的,因此注册会计师提供不实信息违反的是法定义务,只能依据侵权行为来提出赔偿。在具体做法上,英国和美国又有所不同。
在英国,长期以来,法院均认为特许会计师只与公司及其所有者具有合作关系,因而特许会计师只对公司及其股东承担法律责任,而对任何第三人不负法律责任。直到1963年,发生黑德利。伯恩公司诉赫勒和帕特纳斯公司案件时,英国最高法院才开始确立对第三人损失的赔偿机制,认为第三人因信赖特许会计师的意见而遭受损失,即使与后者没有合同关系,后者也应该承担职业过失责任,但没有明确规定适用于特许会计师承担的责任。1972年,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专门了一个关于职业责任的法律原则的声明,指出特许会计师在下列情况下要对第三人的损失承担责任:①在已知或必然预见到第三人将依赖财务报告时,为客户编制报表或签发审计报告;②对客户信用的高低、客户的履约能力等情况做出保证,或者给予其他形式的证明。20世纪80年代以后,英国最高法院将对第三人的范围扩展为可以合理预见到的第三人。不过,特许会计师对第三人承担责任只有在特许会计师存在重大过失时才适用。
在美国侵权法中,注册会计师责任与医师、建筑师、律师责任一并称为职业责任。当他们未能履行该领域合理的专业注意义务和达到该领域合理的技术标准时,即可能被认定为失职,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美国普通法中,1931年的厄特雷马尔斯案确立了一项原则:只有报表的主要受益人,即注册会计师于审计前已经确知其姓名的报表主要使用者,才有权请求赔偿。在该案后,随着专家责任意识的增强、责任保险的推广,将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的责任划分为普通过失、重大过失与欺诈,对第三人范围的规定也有所不同。在普通过失的责任条件下,第三人被分为两类:一类是少数类,即注册会计师能够预见到这类人员信赖审计报告;另一类是多数类,即注册会计师无法预见到的第三人。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只对能够预见到的将信赖审计报告的少数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如注册会计师知道公司打算利用审计报告取得银行贷款,但银行名称尚未确定,以后贷款给公司的银行即可向注册会计师主张普通过失的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若有欺诈或重大过失行为,应对所有可能使用报表的第三人负责。所谓重大过失,是指连起码的职业谨慎都不保持,对业务或事务不加考虑,满不在乎。所谓欺诈,是指违背法律责任或未尽需要特别履行的合同义务。
三、职业(独立)责任说
法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既不主张侵权行为责任的法理,也不主张契约责任的法理,而是主张职业责任的法理,追究验资机构的民事责任,将专家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界定为基于职业责任而自动产生的第三种责任。由于业务的特殊性,专家在从事专业性活动时应当对委托人和第三人承担职业上的注意义务,如果其在从业过程中未履行这种注意义务,即可能对遭受损失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法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在任职期间因工作疏忽或判断错误导致第三人遭受损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注册会计师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条件是:发生错误;导致第三人遭受损失;错误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注册会计师发生错误的情形为:对账簿和单据查证不足;对管理当局提供的有关资料查证不足;对股东间平等原则的遵循情况查证不足;在特殊报告中出现错误;未能向股东大会揭示违规行为和报表数据不准确的情况;由于账簿和单据不足,未能发现虚假的股息分红;未注意到法令的改变。上述错误导致第三人遭受的损失应是确定的,既包括精神上的损失,也包括物质上的损失。注册会计师委托的助手或合作者所犯的错误,如导致第三人遭受损失,也要由注册会计师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可追诉到导致第三人遭受损失后的三年内。至于有效契约存在与否,专家与契约相对方的关系如何,以及与第三人的关系如何,一概不论。
日本在立法以及理论探讨中,对包括注册会计师在内的专家的民事责任犹为重视,日本商法典多处规定了对第三人的保护义务。同时,日本理论界对专家责任的探讨亦给予了充分的重视,并致力于专家责任的系统性研究。从总体上来看,日本倾向于主张利用侵权法来解决专家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并主张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办法来解决受害人因为知识不足、信息不足而产生的举证方面的难题。在这个方面,我国台湾地区大体上持相同的主张。
四、对我国的启示
笔者认为,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采用侵权说较为合理,理由如下:
1.会计师事务所与第三人之间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契约,没有建立直接的法律关系。
虽然对于注册会计师而言,使用审计信息的第三人存在合理的可预见性,但该第三人毕竟是不确定的,这与契约责任发生在特定当事人之间的观念不吻合。另外,我国的契约观念远没有德国发达,运用德国所坚持的契约责任没有合适的土壤。况且,除一些特别立法(如保险法)外,我国民法和合同法并没有承认对第三人的契约责任。因此,德国的做法目前在我国不太适用。
2.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起步较晚,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不充分。
若采用法国的独立责任的做法,必然会导致针对注册会计师的滥诉和第三人的道德风险。近几年来,国内掀起了一股针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诉讼潮。当涉及经济债务纠纷时,无论是由于市场经营风险产生的,还是由于审计失败产生的,原告都会首先复查公司的审计报告,只要发现审计报告的结果与事实有出入,就立即将会计师事务所列为被告。甚至在有的案件中,出现了将会计师事务所列为第17被告的情形。同时,也产生了会计师事务所与法律规定之间的“猫鼠游戏”。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躲避责任,经常改换门庭,以不同的名称出现。在公众的心目中,会计师事务所是协助作假、扰乱经济秩序的罪魁祸首。这一点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是灾难性的打击。
以“降本增效”为核心的增值型内部审计模式,就是通过内部审计职能的发挥,塑造“三位一体”的内部审计软环境,以不断创新的内部审计产品为载体,帮助业务部门做好内部控制的优化和提升,同时通过搭建“平衡计分卡”增值型内部审计绩效评价体系,达成相互促进的良好业审关系,实现降本增效,最终达到为企业增加价值的目的。
(一)打造“三位一体”的内部审计软环境是前提。
审计环境,是指能够影响审计产生、存在和发展的一切内外部因素的总和,是影响审计机构完成其自身职能的一切内外部条件的集合。和谐审计环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审计部门在企业经济运行和发展的框架安排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具有独特的职能作用;二是内部审计的职能得到其他部门的认同,并与其他部门或个人形成良好的相互依存关系,达到让全社会更加理解审计、相信审计、支持和配合审计的目的。广州移动为打造良好的内部审计软环境,主要着眼于领导重视、被审计单位欢迎、人才胜任三个方面的改善。具体而言,在领导层面,成立了审计委员会,召开定期会议,获得与管理层直接对话的机会,提高受重视程度;在服务层面,开发了审计课程体系,送课上门,提高各级人员的风险应对意识和内控管理能力;在人才胜任上,搭建了审计人才的双向流动通道。
(二)创新内部审计产品输出,提高内部审计成果的质量是核心。
内部审计部门在很多企业得不到重视的根本原因,是内部审计没有拿得出手的成果。因此,提高内部审计地位,得到企业高层的重视,就是要创新内部审计活动,打造高价值的内部审计产品,不断提高内部审计成果的质量。广州移动内部审计部门在实践活动中,按照上述思路,对审计产品进行了多维度的划分。在传统的监督评价职能下,注重于强化监督减少损失,为企业增值,打造了工程结算审计、成本结算支付审计、采购审计、SOX审计等一系列审计产品。在咨询服务职能下,注重于改善管理增加效率,打造了流程审计、产品审计、效益审计、整改跟踪等一系列审计产品。通过不同审计产品的生产,为组织贡献价值。
(三)构建与增值型内部审计战略要求相匹配的“平衡计分卡”绩效评价体系是保障。
只有建立一套与战略目标相匹配的考核评价体系才能有效的保障战略目标的落地。对于增值型内部审计而言,需要对增值型内部审计的过程以及对组织价值增加的各个方面纳入绩效评价,这就需要配套的建立一套新型的增值型内部审计绩效评价体系。广州移动在增值型内部审计实践过程中,创造性的将视为“加强企业战略执行力的最有效的战略管理工具”的平衡计分卡引入到增值型内部审计的绩效评价中。在应用过程中,对平衡计分卡的四个维度进行了微调,分别是财务、客户、流程协作、人员,在每一个维度下,对具体的评价内容作了进一步的细化。
二、广州移动以“降本增效”为核心的增值型内部审计模式的具体实践。
(一)“三位一体”的内部审计软环境建设思路
塑造有利于以“降本增效”为核心的增值型内部审计战略的落实,就是要形成领导重视、业务单位欢迎、人才胜任的“三位一体”的内部审计软环境。
⒈领导重视:内部审计只有得到高层重视和认可,才能在资源倾斜、审计业务实施、审计问题整改方面给予支持。
广州移动设立了由公司管理层及中层领导组成的审计委员会,每两个月组织一次审计委员会专题会议,专门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汇报,了解近期审计发现及整改优化的成果,需要公司领导层关注点风险点,以及需要公司领导层重点推动的事项。
⒉部门欢迎:要站在被审计方的角度去创新内部审计的做法,营造业审和谐氛围。
广州移动内审部基于多年内部审计经验积累,开发了面向不同层次员工的审计课程体系,如面向经理人员的《经理人员必备审计及风险防控知识》,通过送课上门的方式,帮助被审计方提升内部控制的能力,风险应对的水平。从而构建了和谐的业审关系。
⒊人才胜任:审计人才任何时候都是第一位的。
广州移动采取的做法是打通内部审计人才与专业部门人才的双向流动通道。一是吸引各专业部门具有扎实专业背景的人才加入内审团队,二是将内部审计人才同时看作专业部门的储备人才,在紧急情况下可顶替到一线冲锋。这样既能打造复合型的审计人才,又能拓宽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发展路径,同时进一步促进了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的提升。
(二)增值型内部审计产品输出
审计产品输出必须关注两个方面内容,第一是审计形式或者类型,第二是审计内容。无论是审计形式还是审计内容的创新,都能为组织带来价值增值。一般而言,审计形式包括:专项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持续审计、常态化审计、咨询式审计、审计培训等。审计内容也基本上也包括了收入审计、采购审计、合同审计、产品审计等。下面结合具体的审计案例,对部分比较典型的增值型审计产品的实施情况做具体的阐述。
⒈结算审计。
一是建设项目审计,广州移动在这项工作中一年为公司节省投资1500多万元;二是大额成本结算审计,这是广州移动近几年探索出来的一种以常态化形式实施的新型审计产品,近三年通过开展酬金结算审计累计追回或扣回多结算酬金500多万元。结算审计为公司挽回了大量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了为组织增加价值的目的。
⒉持续审计。
持续审计是近年来业界探索较多的一种审计形式,主要通过系统的方式,对重大风险点进行持续的监督审计。广州移动在持续审计方面边探索边实施,根据上级公司安排,上线了持续审计系统,对社会渠道养卡、有价卡管理、集团客户管理、SOX控制点等四个方面的重点风险点进行持续性监控,能够第一时间发现风险,在最短的时间内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优化,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效益。
⒊咨询式审计。
就是要站在审计的立场,满足业务部门对审计及内控方面的咨询需求,或者在常规审计过程中,对流程、协作、业务提出战略、策略方面的意见并得到被审计单位高度认可的和采纳。广州移动搭建起了“电话-邮箱”的审计咨询双通道。对于工作中存在较大内控难点、疑点的问题可通过指定邮箱提交咨询。
⒋流程审计。
与流程咨询、流程诊断有些类似,要站在组织发展的角度提出促进效率提升、降低运作风险的全局性建议。这一类项目一旦取得成果,就能切实提升组织的管理水平,带动组织运营管理的整体提升,给组织带来长期的效益。广州移动针对基站建设及维护、工程物资管理等方面的流程开展了专项审计,通过深入的流程穿越、样本测试、数据分析、现场盘点,发现了流程设计和执行中存在重大缺陷及漏洞,比如基站长年处于建设状态未投产,但照常支付租金,工程物资领用出库之后无法跟踪管理,部分合作单位现有库存物资远远少于理论上应剩余的物资。针对上述流程审计的重大缺陷,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推动,建立了基站建设管控制度,重新梳理修订了工程物资全流程管理制度,建立了工程物资领用出库的跟踪管理系统,既实现了流程整体运作的顺畅性,又为公司节省了近千万元的基站租赁成本,保护了几十亿的外领工程物资。该流程审计项目取得良好的效益,为组织带来价值增值。
(三)“平衡计分卡”绩效评价体系
“平衡计分卡”绩效评价体系主要围绕财务、内部审计客户、内部审计人员、组织流程协作四个维度搭建,并在此体系下确定了四类14项具体的绩效考核指标。
⒈财务维度。
不用过于纠结审计发现的数量,审计发现涉及到的一般性违规金额大小,而是重点衡量通过审计所带来的企业“降本增效”的具体财务效果。具体考核指标包括造价审计审减金额、挽回直接损失金额、降低潜在损失金额、年内效益增加估算金额等4项。
⒉内部审计客户维度。
内部审计的客户就是组织领导层、组织内部各部门。内部审计是否为组织增值,自己说了不算,客户说了才算。基于上述思路,确定了领导层满意度、内部部门满意度、内部审计需求满足程度等3项考核指标。
⒊内部审计人员维度。
传统审计向增值型内部审计专项的过程中,最大的瓶颈是内部审计人员的匮乏。在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素质方面,除了前文提到的业审人才双向流动计划外,更需要从内部挖潜,通过考核引导,促进内部审计现有从业人员的学习成长以及审计胜任能力的提升。具体考核指标有审计人员专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审计人员对新发生风险的敏感性和适应性等3项。
⒋组织流程协作维度。
从组织真实的价值贡献来说,除了财务上的体现外,就体现在队内流程效率提升上。内部审计一方面要去改善审计环境,另一方面及时发现流程漏洞、控制过度等问题,并提出提升流程运作效率的具体建议。相对应的考核指标有审计成果对审计委员会通报内容的贡献度、审计培训课程及授课贡献度、流程优化后时限提升效果、流程优化后效率或效益的提升等4项。
三、总结及下一步探索计划。
一、理论背景及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发展的新趋势和新要求
(一)银行治理结构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银行治理结构备受国外理论界的关注。20世纪90年生的巴林银行破产案、日本银行破产案、亚洲金融风暴等事件使人们认识到银行健康持续经营的重要性,也认识到强化银行治理结构的必要性。1999年9月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巴塞尔委员会”)的《加强银行机构的公司治理》,将商业银行治理结构问题推到了从未有过的历史高度。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可以促进银行稳健经营,降低金融风险,这一点已得到全球理论界和金融界的共识。
公司治理的一般架构是建立在因分散的所有权结构而引致的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的基础上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经理人员的机会主义行为及其他问题,以实现公司价值(尤其是股东财富)的最大化(注:由商业银行的特殊性所决定,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目标除了公司价值的最大化之外,还应包括商业银行本身的安全与稳健)(李维安、曹廷求,2003)。完整的公司治理体系包括以董事会建设为核心的内部治理机制和以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并购市场、经理市场为主要内容的外部治理机制。商业银行作为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其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和治理框架符合企业公司治理的一般性。良好的内部治理机制和外部治理机制对于包括银行在内的公司制企业都很重要,但是和一般公司不同,银行治理结构更加强调银行内部治理,如银行的战略目标和价值取向,银行的平衡制约机制、责任机制等。原因在于:
(1)根据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原理,银行业市场结构普遍处于不完全竞争甚至寡头垄断的格局,产品市场(即银行提供给客户的金融产品及服务的市场)的竞争机制不能起到外部治理机制的基础性作用;
(2)商业银行独特的资本结构使得债权约束作为外部治理机制中的重要一环对银行的作用甚微;
(3)银行并购成本的巨大限制了并购机制这种外部治理机制的作用;
(4)由商业银行的特殊地位及银行危机的“传染性”和巨大破坏性所决定的商业银行严格的外部监管制度,在相当时期内是一个确定的外生变量,使得商业银行自身无法突破这种外部政策和法规来进行经营和管理创新。
因此,外部治理机制在商业银行治理体系中不能发挥主要作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改革中应更注重由内向外,完善内部治理机制(曹幸仁、赵新杰,2004)。而内部审计制度就是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一个重要的制度安排。在《加强银行机构的公司治理》这一指导性文件中,巴塞尔委员会从银行战略目标和价值理念、责权划分、董事会职责和管理者的相互关系、内控系统、薪酬制度和信息透明度等方面阐述了一个有效的银行治理结构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特征,其别指出“要认识到内部审计提供的重要的审计功能,并有效地利用”;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成员SnsanS.Bies强调银行治理结构的关键是建立内部有效的审计程序和内部控制程序,严格的会计、审计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是建立有效市场的核心。可见,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的重要控制和监督力量,而公司治理则为内部审计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控制环境和制度基础。
(二)银行治理对商业银行内审工作的新要求
2003年4月29日,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Baselll)(以下简称“巴塞尔ll”)第三次征求意见稿,要求各国银行监管机构和商业银行在2003年7月31日前提出修改意见。中国银监会2003年5月份以第二号公告的形式,就巴塞尔ll公开征求中国银行业的意见。巴塞尔委员会的代表已表示,第三次征求意见稿基本上接近最终稿,委员会的目标仍然是在2004年第4季度完成新协议,并于2006年底在全球范围内推广使用巴塞尔ll,取代现行的1988年的资本充足率协定,成为指导各国银行业监管的新核心原则。可以预见,巴塞尔ll框架的形成与实施必将对全球银行业监管产生深远的影响。
巴塞尔ll在原来的基础上将最低资本要求、资本充足性的监管约束和市场约束结合在一起,构成了三大支柱,更加强调银行自身的内部风险控制和管理,同时对银行风险也做了重新划分。巴塞尔ll的第一个目标就是鼓励银行改进其风险衡量和管理技术。为鼓励银行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程序,巴塞尔ll将提供直接的经济激励,鼓励银行采用更加精确的风险衡量技术和更为复杂的控制这些风险暴露的方法手段。风险管理必须建立在一个强大的公司治理基础之上,因此在巴塞尔ll中明确强调了良好公司治理的重要性。这些规定包括:要求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了解其银行面临风险的性质和水平,确定银行对这些风险的可容忍程度,确保组织建立强大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并保证他们自身能够不断地、恰当地获知所承担的风险。这些规定促进了良好的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首先,巴塞尔ll对操作风险暴露提出了明确的资本要求,在确立一个清晰的、全面的和整体的风险观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有理由相信,如果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对银行面临风险的种类和范围有一个更好的了解,那么他们就能够在企业战略层面和业务层面做出更加正确的决策。其次,巴塞尔ll提出了收集、分析和报告风险数据的严格的操作标准,通过提高收集和解释数据的门槛,期望改进内部报告的质量、有效性和次数。要使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在恰当的时间获得正确的信息,以便于他们了解业务的性质。鉴于此,巴塞尔ll再次强调了独立评估和审计的重要性。
如上所述,巴塞尔ll的规定和精神对内部审计工作是一种新的激励,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要求内审工作应符合新时期的经济特点,通过独立、客观的保证与咨询活动,通过系统地、规范地评价银行的治理、风险管理与控制过程,通过为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提供有价值的经营管理信息,间接地为银行增加价值,发挥内部审计的应有作用。我国是国际清算银行成员国,实施巴塞尔ll是各成员国的应尽义务。银监会用这一标准监管国内的各类商业银行是迟早的要求,因此,分析研究巴塞尔资本协议变化趋势,及早针对巴塞尔ll框架采取措施,才能使我国银行业的风险监管适应国际金融业风险管理发展和我国金融市场平稳发展的需要。
(三)西方商业银行现代内部审计理念及演变趋势
正确认识内部审计及其职能,建立适当的内部审计理念,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内部审计在银行治理结构中的作用。关于内部审计的职能,英国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研究历史上的三大里程碑,即卡德伯利报告、哈姆佩尔报告以及作为综合准则指南的特恩布尔报告对内部审计的阐述,反映了西方内部审计职能的角色由监督者逐步向控制者转变的轨迹(见表1)。
表1英国公司治理的三大研究报告有关内部审计的主要观点
时间
报告
有关内部审计的主要观点
1992卡德伯利报告
内部审计是对外部审计的补充,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对关键控制和程序进行监督是良好公司实务的组成部分,这种日常监督也是公司内部控制整体中的一部分,它有利于保持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内部控制代表董事会对任何有舞弊可疑性的行为执行调查,为保证其地位的独立性,应使内部审计负责人与审计委员会主席的沟通畅通无阻。
1998哈姆佩尔报告没有必要对内部审计做出严格的规定,但董事会应经常考虑,是否需要建立独立内部审计机构。
1999特恩布尔报告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需要对风险和控制给出客观的保证和建议,一个有效的内部审计部门(或独立第三方)则可以提供这种保证和建议,内部审计亦可以在诸如健康和安全、管制和法律遵守及环境等问题提供保证和建议。内部审计师的主要作用是“确证和建议”,而不再是以往的“监督和复核。”
巴塞尔委员会于2001年8月了一份报告《银行内部审计和监管当局与审计师的关系》(以下简称“内审报告”)。该报告阐述了银行组织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要求所有银行建立一个常设的独立的内部审计职能部门,并提出了内部审计指导原则。根据巴塞尔委员会内审报告,内部审计的范围一般包括:检查和评价内部控制系统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审查风险管理程序和风险评价方法的应用和有效性;审查和管理财务信息系统,包括电子信息系统和电子银行服务;审查会计记录和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审查保护资产的方法;审查银行与风险估计相关的资本评估系统;审查已经建立的系统是否遵循法律和监管要求、行为准则和政策、程序的执行情况;评价经营活动的效益和效率;测试交易和特定内部控制程序的功能;测试监管报告的可靠性和时效性;执行特别调查等(注:为了调查内部审计指导原则在全球银行业的认可程度和实际执行情况,巴塞尔委员会会计特别小组于2001~2002年期间,对比利时、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卢森堡、荷兰、西班牙、瑞典、瑞士以及美国的银行监管当局和71家样本银行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在实际工作中,样本国家银行内部审计的范围基本上是与内部审计师协会关于内部审计的定义和巴塞尔委员会内审报告的要求相一致的)。
内部审计从财务型审计转向增值型审计是整个西方商业银行现代内部审计理念的最显著特点,而这又恰恰是建立在内部审计目标和职责的准确定位基础上的。科学的目标定位和职责分工,保证了内部审计部门能够适应形势的变化和管理当局的新要求。传统内部审计的目标是查错防弊,发挥保护性制约性作用,因而其工作重点放在财务审计上;而以查错防弊为重点的内部审计既不能直接协助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竞争能力,又容易导致内审部门重视了细枝末节,忽略了主要风险,而且还代替管理层履行了其应当履行的职责。因此,西方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部门目前很少开展诸如财务收支审计、雇员欺诈行为调查之类的制约性审计,而是将工作重点致力于改进管理效率、增加企业利润等建设性审计上(注:在安然和世通事件发生后,美国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又重新加强了对报表的关注)。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国际银行内部审计理念明显出现了一些新趋势和新特点,如图1所示。
图1西方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演变趋势(略)
二、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现状及制约因素
(一)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现状
我国现有的内审工作机制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建立起来的,采用的是既受企业主要领导的管理,又接受国家审计机关指导监督的模式,是一种双重领导模式。在实际工作中,国家审计机关往往对内审进行较多的业务管理,使商业银行内审主要代表国家审计机关对企业进行财务审计,很少开展经济效益审计和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决策。可以说,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正处于“财务型审计”阶段,大多数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主要是一种“警察”型的内审理念,认为内部审计作用就是监督和评价,内部审计部门仅仅是一个监督部门,审计方式主要是查错找弊,纠正违规。从实际效果看,这种审计理念指导下的审计活动发挥作用的层次、领域、深度等都有明显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审计价值未能得到重视和挖掘,内部审计的地位难以真正确立。我国银行一般观念认为,审计作为服务部门并不能创造价值和利润,对于内部审计在银行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未能充分挖掘审计在规避风险、转移风险和控制风险中的价值,未能重视和发挥内审为银行“增加价值”的作用。虽然有些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机构已经建立了相对独立和垂直管理的组织机构,但总行审计部门不像国外商业银行的审计委员会那样直接对董事会负责,而只是一个职能部门,其没有直接参与监督管理应有的地位。
2.内部审计目标以查错纠弊为主,满足于真实性、遵循性等基础要求,审计职能未能全面发挥。银行内部审计人员应是经营和管理的顾问,而不是单纯的监督者。而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主要是证实各种报表、数据的真实性,检查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审计人员往往把精力主要集中在经营活动事后的检查上,而对事前分析和事中监控重视不够,内部审计对增强银行风险控制能力作用十分有限。
3.审计理论和技术方法落后单一,审计内容陈旧,审计报告缺乏参考价值。我国商业银行内审工作正处于改革发展阶段,主要采用以查错纠弊为主的真实性审计和以对照制度检查为主的合规性审计方法,审计人员大多沿用传统的审计理论和模式,以账项为基础,围绕报表、账簿、凭证、规章制度开展查账、算账、找问题、提建议、写报告等,审计报告内容越来越模式化,审计建议的“含金量”不高,难以提出具有重要价值的审计信息。
(二)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制约因素
当前,制约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作用发挥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由于良好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这个大前提没有解决,以致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不强,权威不高。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都在内部设置了与其他业务部门平行的内审机构,直接归行内领导分管并向其负责报告工作。内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的各种利益(包括经济利益与非经济利益)有着密切的联系,对所在单位有较多的依附。这样的内审组织体制往往因单位领导干预、利益关系制约和人际关系影响,致使内审机构及其人员不能客观、真实、公正、全面、深入地开展工作,其独立性较差,缺乏权威性,所做出的内审意见和处理决定也因这种管理体制上的影响而得不到有效的贯彻执行。虽然我国银行的内部审计体制近年进行了一些改革,但仍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独立。
2.指导思想不明确,致使内部审计工作易于进入误区。长期以来,商业银行部分内审人员对审计工作指导思想认识简单和片面,认为内审工作只是“装样子,给外审看的”,对内部各项业务审计只采取“应付”和“无所谓”的态度,造成内审工作只是务虚。一是在具体审计过程中,对政策界限把握模糊,不能真正行使保驾护航角色,而且行使查处力度不大,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未进行严肃处理;二是不具备超前意识,缺乏主观能动性,不能够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对新生事物不能及时接受,形成思想停滞的不良局面;三是不能够快速找准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定位点,难以发挥内审为银行“增加价值”的作用。
3.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资源不足,使得内部审计工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突出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缺少普遍适用的专业实务标准和审计条例;二是内部审计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我国商业银行原来的内部审计人员大多从会计、出纳、储蓄岗位调入,专业比较单一,其中熟悉计算机技术和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更少,不能满足需要,特别是在收集信息、检查、评价和交流方面的能力,不能适应银行业务活动日益增加的技术复杂程度和内部审计部门需要承担的繁重任务,难以应对审计环境变化的挑战。
三、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制度和模式的创新
如前所述,西方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演变趋势是由财务型审计向增值型审计发展。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也应创新,要以增值型审计为发展目标,以适应巴塞尔ll对内审的要求以及建设现代银行制度和市场化公司治理机制、加强银行经营管理的需要,实现内审在银行公司治理中的增值作用。
(一)我国商业银行创新内审制度和模式的意义
1.有利于我国商业银行尽快与国际商业银行的惯例接轨。纵观国际上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无不具有一个相对独立、较高权威、强有力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加入WTO后,市场竞争更加规范也更加激烈。商业银行作为市场竞争的主体,欲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务必要加强企业管理,特别是随着2006年我国入世承诺期结束的临近,各级商业银行为了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提升核心竞争力,关键就是要建立健全银行公司治理,而强化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管理与控制、发挥内审增值作用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2.有利于加强商业银行内部营运资金管理。风险和收益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面临的最主要问题,高风险高收益、低风险低收益,商业银行要取得高收益,就必须面对高风险,而能否承担高风险则取决于风险管理能力。巴塞尔ll的核心内容是全面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即准确地识别、计量和控制风险,反映了当今世界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和监管理念与实践,风险管理在商业银行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因此,开展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增值型审计,是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内在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和促进商业银行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
3.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的经济效益。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促使银行向管理要效益。世界上先进的现代内部审计——增值型审计,主要是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各方面的政策、规定的完善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包括预测与决策、计划与组织、协调与调整、拓展与创新、监督与考核等多项内容,并针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具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目的是确保利润的最大化,使商业银行的资源得到最经济和最高效使用。因此,内部增值型审计对于商业银行降低成本、挖掘内部潜力、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内审制度和模式创新的具体实现途径
由上可知,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是商业银行改革和发展取得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是整个商业银行工作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对商业银行各项业务正常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商业银行业务逐步向多功能、立体化方向发展,传统业务、新兴业务齐驱并进,内部审计的范围不断扩大,需要审计的工作量不断增加,审计质量要求更高。因此,必须创新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制度和模式,其具体实现途径如下:
1.通过创新内审理念,提升商业银行内审价值。应当在有关法律中对内部审计进行明确规定,使人们对公司治理的关注从治理结构上升到公司治理的实质内容,认识到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的重要措施,使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得到银行应有的重视,使内部审计的效用得以充分发挥,使内部审计参与到公司治理中,帮助银行改进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内部控制的改善,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外部审计师一起构成有效公司治理的四大基石之一。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作为置身银行内部的一个部门,有着外部监管和审计无法替代的优势,既可对银行各项经济活动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面审查,又可对有关问题进行经常、连续、系统深入的了解,从而为银行提供有价值的经营管理信息,帮助银行实现增值目标;同时,内部审计还可以通过完善自身管理机制,更新审计手段等改革措施,提高审计质量,节减审计成本,为银行增加价值。因此,传统的银行内审理念已不能完全满足银行经营管理的需要,应与时俱进,创新内审理念,树立由“财务型审计”向“增值型审计”转变的观念,内审工作的重点应逐步由合规、真实性审计向效益、风险性审计发展,在原来财务收支审计纠错防弊的同时,应更加侧重于经营管理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由原来事后审计变为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全方位、多层次的动态审计,将内部审计渗透到商业银行管理的全过程。充分认识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程序中的评价和改进作用,实现内部审计的增值目标。具体来说:
(1)内部审计部门可以通过对银行风险管理过程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估和报告,帮助银行管理者发现并评价重要的风险因素,指出其控制缺陷,并提出改进意见,提供风险管理的有效方法和控制措施,帮助银行改进风险管理与控制体系,规避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损失,从而为银行增加价值(注:如德国联邦银行监管当局明确要求,内部审计部门一旦发现风险高的业务领域时,应及时反馈给董事会;新产品在正式推向市场前,必须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用,由内审部门对业务流程及风险因素评估以后报董事会,并经全体董事会成员同意后方可投入市场)。
(2)内部审计部门可以通过评价银行内部控制状况,衡量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程度和有效性,寻找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向银行管理层和相关部门提出强化内部控制建设的措施,以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从而为银行增加价值。
(3)内部审计人员以其公认的道德操守和良好的职业技术,通过对银行治理程序的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等做出结论,并提请银行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遵守法律、法规、道德和社会责任,推进银行依法管理经营,帮助银行完成各项治理目标,从而实现“增加价值”。内部审计部门还通过定期评价银行的道德氛围及其战略、战术、信息流通和为了实现期望的遵纪守法水平而采取的其他过程的有效性,披露银行内部违反道德规范、政策和其他不正当行为的嫌疑,规避道德和法律风险,从而为银行增加价值。
2.通过创新内审体制,为银行增加价值。内部审计隶属于谁,即受谁的领导,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内部审计组织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一般地说,内部审计所隶属的层次越高,其权威性和独立性就越强,反之就越低。西方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主要有受董事会(或监事会)领导或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领导等形式。近几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也进行了内部审计体制改革的探索,应当肯定,改革的方向与目标是正确的,都有利于提高内审部门的独立性与权威性;但是,大多数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仍然是在行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并直接对行长负责,形式上处于较高地位,但实际上陷入了自己监督自己的怪圈,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究其主要原因是良好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这个大前提没有解决。因此,必须按照良好有效公司治理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改革我国银行现有的内审体制。应当在商业银行中成立名副其实的能真正发挥其应有职能的董事会。在董事会设立之后,还应当改变内审部门的负责对象,使内审部门直接向董事会而不向总行行长负责(注:美国花旗银行、美洲银行和纽约银行等国际著名银行都是采取这种模式,这些银行的内审部门甚至不向行长提供内审报告)。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在董事会中设立常设机构——审计委员会,来代表董事会履行相关的职能。将内审部门的人事与财务管理权全部赋予董事会或它的审计委员会。在机构设置上,应全面上收各分支行设置内审机构的权力,将目前“金字塔”型的内审体系向“倒金字塔”型转变,总行内审机构阵容强大,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按业务品种或分布区域划分设立或交叉运用业务与区域两种模式设立,下设机构直接向总部内审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总行以下的分支行一律不设内审机构,采取派出制或出于成本效益因素考虑可实行“内审外包”。这种内审体制模式实现了内部审计的全行统一垂直管理,提高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权威性和科学性,有利于内审部门从全行角度恰当确定审计范围、重点、时间和频率,更有效、更合理地支配内审资源。
3.通过创新内审方法和手段,为银行增加价值。银行是高风险的行业,外部监管、经营环节对银行强化风险防范,提高内控能力提出了全新的、更高的要求。入世后,我国的金融业将融入国际金融体系,将面临更大的风险。这就迫切要求商业银行重视审计风险防范的研究,更新审计理念,增强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
(1)将风险导向审计引入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领域,提升审计质量。风险审计是现代审计方法的最新发展,在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领域的运用,不仅可以有效地控制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增强内控能力,而且能够用来控制、降低审计风险。通过对商业银行管理行为、资产风险的分析和评价,全面把握被审主体的风险状况,并找出高风险的领域,在此基础上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频率,以便集中力量对高风险领域进行控制和管理,帮助和促进商业银行各级管理层提高管理水平,做到科学决策,有效地进行风险控制和管理。
(2)全面开展增值型审计,需要更新审计手段。近几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电子信息技术应用水平迅速提高,电子银行业务也迅速发展,网上银行业务交易量逐年增加,信息科技和电子银行方面的风险控制越来越突出。因为信息科技和电子银行方面的风险是系统风险,一旦出现问题将造成全局性的影响,对一个银行的商誉和形象都将带来极大损害,所以世界各国商业银行都十分重视信息科技和电子银行风险的控制,相应地,电子银行审计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巴塞尔委员会专门制定了电子银行风险管理原则,包括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监控、安全控制、法律和信誉风险三个方面。因此,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手段要向电子化、网络化、实时化和规范化转变。充分利用电子计算机、网络、信息等现代技术手段,替代原先传统的手工操作办法,加快内部网络建设,逐步建立内部审计资料库,积极探索利用计算机进行审计的途径。通过对内部审计手段的改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内部审计功效,保证审计增值目标的实现。
4.通过创新内审资源,为银行增加价值。
(1)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银行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和审计条例。通过审计标准和条例来保证内部审计部门在银行中的地位和权威。实务标准可参照国际内部审计师学会《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由中国金融稽核监督研究会等行业协会来制定;审计条例应由各银行制定。巴塞尔委员会要求,一部审计条例至少要包括:内部审计职能的目标和范围;内部审计部门在组织中的地位、权力和责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审计条例应当由内部审计部门起草,定期审查。它应当得到高级管理层的同意,随后得到作为监管作用一部分的董事会的确认。在审计条例中,银行高级管理层给予内部审计部门建议权,授权其直接与任何员工进行接触和交流,检查银行的任何一项活动或一个实体,接触银行的任何记录、资料或数据,包括管理信息和所有协商和决策机构的会议记录。
(2)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内审人员素质。在西方发达国家,内部审计已走上了职业化道路,其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往往由具有职业资格的内部注册审计师来执行,这些人员既来自于组织内部,也可能来自于组织外部。在我国,近年来开始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考试。虽然各商业银行目前并没有把取得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作为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必要条件,但囿于提高素质的需要和新形势的要求,无论是内部审计管理部门还是审计人员都应对这样的资格考试日益重视并积极地参与。随着内部审计在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审计部门不仅需要财务会计专家,还需要大量具备经济学和企业管理学知识的专家,包括内部控制专家、风险管理专家、公司治理专家和信息系统审计专家。因此,必须通过各种途径,比如后续教育、业务培训等措施,提高银行审计整体队伍和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水平,这样才能为公司治理提供源源不断的符合要求的监督控制资源。通过建立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内部审计队伍,提高内部审计质量,以保证审计增值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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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要求总体上见《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周志》中的"哈尔滨工业
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设计(论文)要求",但在写作目的,选题等方面,应符合以下要求
:
〖BT1〗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
1.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理论知识的能力,探讨会计,财务管理前沿理论问题;
2.运用所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提高学生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出并
解决财务,会计实务中存在的问题;
4.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思想和业务素质.
〖BT1〗二,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
1.论文选题应尽量理论结合实际,达到能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会计实践中的问题;
2.应注意选题的创新性,题目应尽量避免与往届重复;
3.选题的难易程度,工作量应适当,避免过于简单,达不到本科毕业论文要求的工作量;
也尽量避免难度过大,影响完成质量;更应避免选题面过宽,过大,无法纵深探讨.
以下论文写作方向和题目,可供大家在选题时参考:
1.标准成本法在企业中的应用研究
2.目标成本法在企业中的应用研究
3.责任会计在企业中的应用研究
4.作业成本法在企业中的应用
5.企业成本控制体系的建立
6.企业责任成本管理问题研究
7.企业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8.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研究
9.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问题的实证研究
10.激励股票期权理论及应用研究
11.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行为与动机
12.资产减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3.企业重组的会计问题研究
14.上市公司会计报表信息质量管理
15.企业兼并中的财务分析与财务决策
16.企业财务控制机制研究
17.企业激励机制的建立
18.企业并购的会计处理方法研究
19.企业存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资本结构理论与应用研究
21.优化企业资本结构的实证研究
22.激励和约束机制在企业成本控制中的应用
23.集权式财务管理体制在企业中的应用
24.分权式财务管理体制在企业中的应用
25.会计准则的国际比较
26.企业财务网络化管理研究
27.企业成本核算系统设计
28.计算机辅助教学系统设计
29.会计会计报表系统设计
30.计算机会计学中总账的设计分析
31.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
32.独立审计质量控制
33.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管理
34.企业内部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5.独立审计风险的实证分析
36.审计风险及防范的实证研究
37.网络经济条件下的审计模式研究
38.电子商务下的审计风险及控制
39.人力资源会计研究
40.环境会计理论研究
41.债转股问题及对策研究
42.风险投资问题研究
43.商业银行贷款资产管理
44.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研究
45.企业质量成本管理研究
46.集团公司内部审计问题探讨
47.企业对外投资财务控制研究
48.企业生产环节财务控制研究
关键词:内审作用,风险,控制
内部审计的作用
内部审计是组织机构内部所建立的服务于该组织的一个独立职能部门,通过对组织内部各种业务和控制进行独立的审查和评价,来确定其是否遵循了公认的方针和程序、是否符合既定标准 、是否有效的和经济地使用了资源、是否正在实现组织目标,并据此对所审查的活动向成员提供分析、评价、建议和咨询,帮助他们更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换句话说,内部审计是对内部控制实施的“再控制”。其作用在于:
(一)提高企业财务会计和其他经营管理信息的正确性与可靠性。
加强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管理的重心在决策,科学的决策则离不开正确、可靠的信息。通过内审,就能在很大程度上防范错误和舞弊,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二)能够有效的促使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贯彻落实与执行。
健全的内审制度,可以对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岗位、人员及各流转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及时发现诸如贪污、盗窃、浪费乱挤乱摊成本和偷税漏税等不法行为,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三)保护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财产物资是企业从事正常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物资条件,如果内部控制不严密,不相容职务未分开,就往往会造成企业财产物质的大量流失,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通过内部审计,能够发现内部控制系统的缺陷,进而提出可行的建议,弥补内部控制的缺陷,达到保护财产物质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的目的。
(四)能够促使企业工作效率的提高和目标的实现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科学合理的组织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前提,健全的内审制度对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显得尤为重要。
二、内部审计风险形成的原因
(一)内部审计机构的相对独立性较弱
内部审计机构是单位内设机构,在本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本单位实现经营目标服务。因此,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不如外部审计,在审计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本单位的利益限制。内部审计的组织形式也反映出其独立性的弱化:有的单位把审计机构设在财会部门中;有的把审计机构和监察部门合并在一起;有的单位由分管钱财物资及账目的人员兼任审计岗;有的单位领导既领导财会工作,又领导审计工作。因此,企业的内部审计很难站在客观、公允的立场上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特别是当面对领导参与或法人违规时,内部审计往往无能为力。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企业的内审部门,如若服从于一把领导的意志,不能对企业的财务进行有效监控,不能做出真实、客观的评价,而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就会埋下巨大的隐患。论文格式,内审作用。独立性是审计工作的灵魂。不能有效保证审计机构和人员在组织上的独立性及其在业务工作中的自主性和权威性,就不能保证审计质量和规避审计风险。
(二)内部审计对象的多元化
随着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内部审计的对象也多元化 ,审计对象逐步发展为企业集团、股份公司和连锁经营店,企业内部机构层次增加,所进行的交易日趋复杂;被审单位与集团公司是母子公司或联营公司的关系,在兼并和收购、改制和改组、联合和剥离及分拆中,给内部审计带来了更多的困难,审计风险也随之增加。
(三)内部审计内容的复杂性
由于审计对象的多元化,单位和集团公司改制和改组,内部审计的内容从传统的财务审计发展为效益审计、工程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决策审计、风险审计、投资审计等,这对内部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计人员作出正确结论的难度也就越大,审计风险随之增大
(四)内部审计法规不健全,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内部审计法律依据不充分、不健全,或出现空白,使得内审人员在进行审计时,只有依据经验和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结论的权威性,因而增大了审计风险。同时,目前我国内部审计人员整体水平不高,综合素质较低,识别风险、判断正误的能力较差;有些人员职业道德欠佳,不能经受各方面的诱惑;内审人员普遍缺乏计算机审计技能,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这将给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信誉带来负面影响,从而导致审计风险的出现。
(五)内部审计方法滞后,质量控制制度不完善
我国内审方法仍以账项基础审计方法为主,主要审计目的是“查错防弊”,内审人员风险观念淡薄,审计风险控制因素考虑较少,更谈不上运用最新的以风险导向为核心的审计方法来防范和化解风险。论文格式,内审作用。内部审计中抽样技术虽已被广泛应用,但是内审人员在运用这一技术时,基本上全凭审计人员的主观标准和经验来确定样本规模和评价样本结果,这种判断抽样极易遗漏重要事项,形成审计风险。论文格式,内审作用。
同时,目前许多企业内部审计制度不完善,如审计机构缺少事前的审计计划、事中的审计程序和报告期的审计复核;审计工作底稿不完整,一般仅记录审计问题事项,而未记录审计人员认为正确的审计事项,使得审计复核、审计质量控制无从入手;审计报告以协调关系为出发点,以肯定工作成绩为基调,问题定性模棱两可。这都使内部审计质量得不到保证,更谈不上防范风险。
三、内部审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一)理顺内审管理体制
企业在设置内审机构时应坚持两条原则:一是独立性原则。这是设立内部审计组织机构最重要的原则。在这个原则指导下,内审组织机构在组织人员、工作和经费等方面应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股东、总经理、其他职能部门和个人的干预,以体现审计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在《内部审计实务准则》的一开始就强调:内部审计师“必须独立于他们所审核的活动”,“独立性可使内部审计师提出公正的不偏不倚的鉴证和评价,这对于正确的审计工作实施是必不可少的”,而这一点,是“要通过组织状况和客观性来获得的”。二是权威性原则。这是内审工作充分发挥作用的另一个关键因素。主要体现在内审组织机构的地位和设置层次上。内审组织机构的组织地位和设置层次越高,权威性越大,内审的作用就发挥得越充分。实践表明,内审的组织地位和作用的发挥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作用的扩大为内部审计赢得较高的组织地位创造了机会;另一方面,组织地位的提高,独立性增强又为内部审计人员卓有成效地履行其职责,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提供了条件。另外,内部审计机构要有一定的处罚权,这样才能充分体现内部审计的权威性。
(二)提高内审人员素质
内部审计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是高层次、综合性的经济监督,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具有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严谨的工作作风和高度的责任心;必须具有扎实的会计、审计理论知识和审计技能,具有敏锐的分析能力和准确的判断能力,具有较强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具备经营管理知识,通晓财政经济法规,还要对本部门、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及技术方法有一定了解。加强内审行业的队伍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专业审计人才是推动我国内部审计事业发展的当务之急,也是防范审计风险的最有效措施。论文格式,内审作用。首先,必须改变目前的用人机制,选派那些具备相应的技术资格和业务能力的人员充实内审队伍;其次,培养内审人员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廉洁奉公的职业道德;再次,要加强对内审人员的后续教育,以适应不断发展的新形势的需要。
(三)改进内部审计方法
在审计方法上采用以风险为导向的风险基础审计模式。风险基础审计是将审计风险观念全面应用于审计过程的一种审计模式,它通过对审计风险进行系统的分析和评价,来确定审计风险是否可以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它主要运用分析性复核的方法,不仅对客户的控制风险进行评价,同时更要对产生风险的各个要素进行分析和评价,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范围和重点。这样就使审计风险与整个审计过程密切联系起来,以风险的分析与控制为出发点,以保证审计质量为前提,统筹运用符合性测试、实质性测试、分析性检查等方法,综合各种审计证据,以控制审计风险。近年来,风险基础审计在世界各国已广泛应用,其原因就在于它从审计准备阶段开始就考虑审计风险。我国内部审计也应尽快实现向这种审计模式的过渡,以提高审计质量。论文格式,内审作用。论文格式,内审作用。
(四)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快内审法规建设
建立良好的内部运行机制,完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是控制风险的有力保证。各内审机构应在综合考虑业务规模和范围、组织形式、分支机构设置及区域分布、成本与效益原则、人员素质及构成等其他影响控制政策和程序因素的基础上,建立有效的内部运行机制和质量控制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应从全面质量管理和单个项目质量管理两个方面构建。全面质量管理应着重从职业道德原则、专业胜任能力、工作委派、分级督导制度和对全面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的执行情况的监控等方面入手建立控制程序,以保证审计质量,把风险水平降低到可接受水平。单个项目质量管理应重点建立主审负责、审计底稿三级复核、审计部门主管巡视、审计项目质量考核等方面的制度,以把好每个审计项目的质量和风险关。同时,我国应抓紧制定、颁布内部审计法规和内部审计业务准则,以统一内部审计执业规范,降低审计风险。
总之,要想充分的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就要重视审计监督,提高内审的地位,制定严格的制度,加强对审计决定的跟踪。
主要参考文献:
徐丽《如何发挥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的作用》,《审计理论与实践》,2003年第11期
《现行审计管理制度与执法监督》,辽宁电子出版社,2003年10月出版
关键词:审计意见 审计结论 合规审计意见 合理保证意见 有限保证意见
一、引言
任何审计业务都需要将审计结果传递给利益相关者,审计意见就是审计师传递审计结果的方式。合规审计关注特定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合约,审计意见就是相符程度的专家判断,没有审计意见,合规审计结果也就难以传递给利益相关者,进而也就难以为利益相关者提供决策相关信息,合规审计终极目标也难以达成。所以,从某种意义来说,合规审计意见是合规审计的核心构件之一。
尽管合规审计意见在合规审计中有重要地位,但是,现有相关研究文献却很少,少量文献涉及到合规审计意见与审计主题、审计取证模式、审计法律责任及审计期望差的关系。虽然围绕审计意见有很多的研究文献,这些研究对人们认知合规审计意见有一定的借鉴价值,然而,合规审计的审计主题是相关行为,其审计目标、审计重要性、审计风险、审计取证等诸多方面都有自己的特征,所以,合规审计意见更具有自己的个性,需要系统化的深入研究。本文拟从基础性视角来研究合规审计意见,提出一个合规审计意见的逻辑框架,涉及五个基本问题:合规审计意见类型,合规审计意见与合规审计取证模式的关系,合规审计意见与合规审计重要性的关系,合规审计意见与合规审计风险的关系,合规审计意见与合规审计期望差的关系。
二、文献综述
国内外关于民间审计意见的研究文献很多,研究主题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审计意见影响因素(Jeter、Shaw,1995;Mutchler、Hopwood、McKeown,1997;Martin,2000;Reynolds、Francis,2001;Ireland,2003;廖义刚,2007;曹琼,2014);二是审计意见决策过程和预测(Dopuch、Holthausen、Leftwich,1987;Bell、Tabor,1991;Asare,1992;Rau、Moser,1999;Arnlodetal,2001;Tucker、Matsumura、Subramanyam,2003);三是审计意见信息含量及经济后果(Elliott,1982;Bailey,1982;Doddetal,1984;Mutcher,1985;Dopuch、Holthausen、Leftwich,1986;Fargher、Wilkins,1998;Willenborg、McKeown,2001;李增泉,1999;陈梅花,2001;李东平、黄德华、王振林,2001;杨臻黛,2007)。还有少量文献以民间审计为背景,研究审计重要性与审计意见的关系(李歆、邱瑾,2008;赵海侠,2010;蒋义宏,2005)、风险导向对审计意见的影响(蒋义宏,2005)。上述这些研究以民间审计机构从事的财务信息审计为背景,所谓的审计意见主要关于财务信息公允性的意见。
以政府审计和内部审计为背景直接研究审计意见的文献很少,现有的少量文献并没有区分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主要研究如何实施审计意见或审计建议(孙宁,2001;马玉,2004;从华,2011;刘惠萍,2016)。
也有少量文献研究审计意见类型与审计法律责任的关系(郑石桥,2015)、审计意见类型与审计期望差的关系(郑石桥,2015)、审计意见类型与审计取证模式的关系(郑石桥,2015)、审计主题与审计意见类型的关系(郑石桥、张道潘,2016)。
上述这些文献对合规审计意见研究具有良好的借鉴价值,然而,未发现直接研究合规审计意见的文献,由于合规审计以特定行为作为审计主题,其审计意见有独特的一些个性,需要系统化的研究,本文拟研究其基础性的问题――合规审计意见的逻辑框架。
三、合规审计意见:逻辑框架
对于合规审计意见可以从不同的视角来研究,本文从基础性视角来研究,拟提出一个合规审计意见的逻辑框架,涉及五个基本问题。
(一)合规审计意见类型
合规审计的直接目标是寻找偏差行为,也就是判断相关行为与既定标准之间的相符程度,合规审计意见就是对相符程度的表述。从合规审计实施角度来说,合规审计可以区分为单位层级、项目层级和特定行为层级,这里的项目是独立运作,具有独立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合约的事项,很显然,单位层级分解为项目层级,而项目层级则分解为特定行为层级。从逻辑上来说,审计师可以就上述三个层级发表意见,但是,通常情况下,主要是对项目层级发表审计意见,有些情形下,也要求就单位层级发表审计意见。无论就何层级发表审计意见,我们将其发表意见的对象称为审计总体,这个总体是由许多具有共性属性的个体组成的,在许多情形下,合规审计只是对审计总体中的部分个体实施了审计,我们称其为审计样本。
一般来说,审计意见分为合理保证审计意见和有限保证审计意见两种类型,合规审计也是如此,合理保证审计意见是根据审计样本推断审计总体,是对审计总体的行为偏差状况发表审计意见;而有限保证审计意见只是报告审计发表,所以,实质上是报告了对审计样本的发现,并没有根据审计样本推断审计总体。无论是合理保证审计意见,还是有限保证审计意见,都有多种类型。下面,我们分别阐述。
1.合规审计意见:合理保证审计意见。由于合规审计总体的行为偏差程度不同,合理保证审计意见区分为无保留意见和非无保留意见,二者各自又有多种具体类型。
合审计由于其审计主题不同,其审计核心要件方面有其个性,忽视这些个性的存在,将导致合规审计效率效果存在问题。不少的审计机构在合规审计实务中并未意识到合规审计的个性,因而,这些机构开展的合规审计实务存在较大的改进空间,本文提出的合规审计意见逻辑框架为这种改进提供了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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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博士生论文答辩、逐行逐句批改论文……会议室里,三十多名嘉宾目不转睛地看着大屏幕,眼角挂着温暖的微笑。
他是我国会计学界的一代宗师,提出的受托责任思想、会计控制系统论、差异无序和不连锁观点、提高经济效益思想以及对中国会计现代化建设与发展的研究,至今仍是业界深入讨论和研究的课题。
他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做学术报告,至少要提前一星期准备,再把讲稿背下来;写文章前,要列出参考书单,扎实看完看懂,再表达成自己的想法,为学生言传身教,严格要求又爱护有加。
他学贯中西、通古察今,指出“天下未乱计先乱,天下欲治计乃治”,常开列史学、古文字学、古汉语的书单,叮嘱学生“这些都能给做人和治学打好底子”。
他敢为人先、勇于创新,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初,首先提出高校会计教学的改革方案,将建国以来沿袭前苏联“老三门”的课程模式转化为财务、管理、电算化会计和审计学的新课程体系,还按照洋为中用的精神,大胆采用英文教材进行研究生教育。
他刚直不阿、忧国忧民,“常忍不住捅出其他人不敢说的话”,在上世纪50年代奋笔疾书“万言书”,向直陈当时党政工作和经济发展中的偏差和失误。
他履遭坎坷艰辛,始终乐观豁达、坚韧不拔,因“万言书”被错划,直到1980年恢复教学科研工作,在23年的劳作与批判中,坚信“假不覆真”。
他于己一生节俭,身后不建坟墓,在晚年时却拿出自己的所有积蓄,再发动子女,攒足10万元,资助贫困学生。
他淡泊名利、两袖清风,外出上课讲学不要报酬、不接受馈赠吃请、不接受旅游招待,还坚决要求将捐款成立的基金会定名为“勤诚助学”,而不是自己的名字。
他留下大量鸿文佳作,对现代和当代众多重大会计、审计问题进行实事求是和预见性的精辟分析。
在座的嘉宾均为当今会计、审计界造诣颇丰的专家学者,他们是师从杨先生的学生和曾经请教于他的同行。
“刚进学校时,看见一位老先生围着操场慢跑,最后一圈‘哒哒哒’,一定会听到突然变得急促的脚步声,那是他在发力冲刺。”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廖洪说,“听人们告诉我,这就是还没有摘帽的杨时展,天天傍晚要跑满6圈。”
“研究生阶段杨先生让我往当时即将重建的审计专业发展。结束后,国家重建审计系统,他力主培养更多的青年学者,推荐我为审计系统选拔的干部上课培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张龙平说,“为了鼓励时年仅28岁的我,杨先生为我打头阵。那是一次近百人的大课,他一气讲了两个小时,先介绍审计的基本概况和作用,再隆重推出我讲解其后的主要内容。杨先生那时70多岁,前一个小时,老人家坚持站着讲课,后一个小时体力不支才不得不坐下。”
“他总是站在自家的小阳台上,为学生修改论文。”会计学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会计学院教授郭道扬说,“看完后放一个星期,拿出来批改,再放上一个星期,批改第二次,文章结尾和段落旁满是观后感和修改意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院长罗飞,杨时展先生的第一名博士生。他动情地说:“先生给我批改过的作业、论文有几大叠,还有列出的书单,我一直当作文物一样珍藏。”“他任武汉市政协委员时年事已高,去政协开会坐公交,从不让学校为他派车。学生们担心他年事已高出行不便,他还要求我们出门办事尽量乘公交,不要浪费。”
“在母校时师从杨先生,毕业后至浙江任教。杨先生数次去信,让我继续攻读博士。因工作繁忙,一时犹豫不决。”浙江财经学院会计学院院长汪祥耀教授说,“杨先生再次写信,并特意强调坚持深造定会受益终身,让我最终下定决心。”
“毕业论文答辩前,他重病在身,病榻上仍然坚持看我的毕业论文,密密麻麻的批语中,好多字迹已是颤颤巍巍。答辩时,杨先生已去世,看着老师修改的论文,百感交集。”
原国家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办特派员、原武汉市审计局局长余秉立说:“二十多年前的审计系统还是一片空白,我们经常邀请杨先生去上课,他每次执意不要讲课费,在我们的再三要求下,才答应接受一次工作便餐。还有同行拿着自己的书稿向杨先生请教,相当部分之前素未谋面,他不论亲疏来者不拒。自己的学术、教学工作已经非常繁忙,就利用出差途中的空隙阅读批改,一页不漏,出差回来后准时将修改稿交给请托人,而他认为做这些纯属举手之劳。”
“杨先生离开我们10年了,可他的教诲言犹在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汤湘希教授说,“多年来无论在办公室还是在教室讲课,我总是保持着领带加衬衣的正式着装习惯,就是受老师的影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博士生导师许家林教授曾在本科求学阶段,聆听杨先生为会计专业本科生所作的一次全国影响极大的专题学术报告――“现代会计向传统会计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