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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新闻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20 16:16:31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法制新闻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法制新闻论文

篇(1)

考察这两家报纸网站的表现,是为了明确在有限的财力及人力条件下,怎么因地制宜地办好网站。本文的总体思路是:要成为有影响的法制门户网站,取一个好名字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提高自己整合的技巧,不在无关专业的内容上浪费精力。具体来说,就是要用人无我有的独特信息扩大影响,以自己的创意将别人的资源进行重组,花大力气建设网站的论坛,在自己的弱项上缺席。

思路一:设计一个简单、贴切、符合国际习惯的域名

域名的作用就像是一个人的名字,虽然只是个符号,但绝对不能太拗口、太生僻。贴切、简单、上口、好记应当是它的标准。有报纸背景的法制专业网站涉及因素较多,其网站域名既要和报名相关,又不能太长,还要符合国际惯例。

现在《法制日报》的网站为.cn,这和报纸的英文名称Legal Daily完全一致。但这个名称作为域名来讲,稍嫌复杂,不容易被记住。

1999年创建的《检察日报》的网站在2000年1月1日改版时,就有了超越报纸电子版的想法,因此网站被命名为“正义网”。“正义网”以“网上法制资讯总汇”为发展目标,而法律本身又有代表正义与公平的含义,因此中文“正义网”名称还是可圈可点的。但其域名.cn却变成了检察日报四个字拼音声母的简单集合,与报纸所用的英文名称Procuratorial Daily毫无关联。这样一来,网站的中文域名与英文域名之间、网站英文域名与母报英文名称之间缺乏联系,容易导致某种混乱。

2003年7月正式开通的“中国经济网”在开通之初,就考虑到了这一点。中国经济网也是《经济日报》网络版的延续,但考虑到这个网站的定位为中国经济新闻的门户网站,它的域名并没有使用报纸的英文名称Economic Daily,而只取了中国经济这两个英文单词的首字母ce,将域名设计为。这种设计符合国际习惯,且简单,让人过目不忘,体现了设计人员为网民着想、简化上网过程的服务意识。

思路二:巧妙整合各类资源,在内容上创出独家特色

网络时代,内容为王。网站只有在内容上胜人一筹,才能吸引更多的眼球,才能获得足够的人气,才能不断扩大自己的影响。在信息共享成为普遍追求和可能的今天,如何通过资源整合,使自己的内容与众不同,将是包括法律类网站在内的所有网站面临的重大课题。从正义网和法制日报网站的情况来看,在这方面还是可以大有作为的。

创造性地使用自己的资源

正义网和法制日报网络版都有其所依托的报社。经过十年以上的运转,报社已经拥有了遍布全国的专业采编人员,并且与法律业界人士、学者建立了稳定的联系。这些都是网站发展的先天优势。网站把报纸刊登的稿件拿来使用虽然容易,但对网民来讲,在网站上阅读重复的信息可能还不如去看报纸。因此,网站一定要将原来的信息放大,把它“加细、加宽、加长”。具体做法是:先要确定一条新闻的关注度。如果有很多人点击,就可以考虑约请新闻的作者、报纸评论员、法学专家、业内相关人士发表意见,策划成新的专题,造成对一个事件的报道声势。因为《检察日报》的报道“除了以检察工作为轴心报道检察工作的信息外,还将触角延伸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①,是“立足检察、面向社会”,“就检察说社会,就社会说检察”;而《法制日报》的定位也是要“力图成为民主法制的信息总汇,综合治理的舆论导向,市场经济的法律顾问,普法教育的生动教材”,所以这种做法并不是打算超越报纸的报道范围。

以“专”为目的,借用别家资源发展自己

法制专业网站必须在内容中强调“专”。网站的“专”指的是专业的内容、专业的人参与、有权威的说法。网站提高专业品格,需要在法制新闻事件与法律业界人士、法学专家的结合点上花功夫。把这个结合点做得别出心裁,让它成为法律界人士、法学专家、关心法制新闻的人的兴趣点。而网民中如果包括许多高端的业界人士和专家,这本身就是网站专业品格的一种保证。

具体方式包括:建立网站自己的学术阵地或与其他专业网站建立链接。目前,正义网主页左下方列出了一大堆法律学人及其论著,服务板块中还有“法学论文资料大全”。但这些内容完全是独立成篇的,与最新、最重要的法制新闻事件没有紧密的关联,虽然不排除一些对某个专家感兴趣的网民上去点击,但对更大部分的网民却缺乏吸引力。法制日报的网站似乎也不太看重自己网站的专业性,没有设置与法律学术相关的频道。

在网站的页面上直接与权威法学网站建立链接,是让专业资源最大化的一个有效办法。如被很多民法学专家认可的、隶属于中国人民大学的“中国民商法律网”就可以成为被链接的一个网站。当然,具体与哪些网站建立关系,需要网站负责人和法律界的权威人士共同商讨,在高效、不重复、全面的标准下,让其他专业网站成为自己弱项的补充者。

还有一个办法是高效地使用从其他媒体摘编的新闻信息。现在,一般的网站都是通过与其他媒体签订对摘协议,然后把别人的新闻信息在注明新闻来源后粘贴到自己的页面上。法制日报网站中,“法制博览”就是从中国青年报、新华网、人民网、新华社、京华时报、北京晨报等其他媒体摘编的新闻。法制专业网站的新闻摘编绝不应当是简单的复制和粘贴,必须细心去发现那些与法制相关、完全符合法制网站自身定位的内容,这样得来的信息才能够真正地“为我所用”。

以重组信息创“独家”

迄今为止,网站并没有自己的新闻采编权,而只是“经批准可以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登载新闻,是指通过互联网和转载新闻”。②因而,这里所指的“独家”,并非采访或刊发的独家,而依然是通过对媒体信息的引伸、改换角度的第一手报道。

不过,这种“独创”内容对网站的编辑人员要求较高。要求他们不仅要懂新闻,还要通法律,要求他们能够在众多的新闻事件中,首先要发现“法制”的线索,并用自己的判断力证明:这个线索能够成为另一个新闻的由头。比如,近几年“传媒与法律”的关系问题,就可以成为法制专业网站创建独家特色时的一个内容。近阶段,新闻媒体侵权的案件、网上侵权案件已经成为法律人和新闻人共同的关注点。而且,由于这类案件没有先例可循,理论界也没有形成定论,这类话题就可能吸引包括律师、被告或是原告的兴趣。网站可以设置一个长期的专题板块,把每次发生的新闻官司源源不断地放进来,并请专家针对事件发表最新的研究成果,把讨论引向深入。相信这样的内容一定会让媒体人、法律人锁定这个网站,因为到目前为止,即便是传媒领域里很有名气的“中国新闻传播学评论”(.cn)也没有开设专门的“新闻官司”频道。

思路三:建立动态的法制专业网站

网络作为媒介,其特别之处是多媒体、互动性。与一张静态的报纸相比,这是网站自己天生的长处。如果有足够的资金和带宽,法制专业网站上应当有广播、电视法制栏目的链接,提供音频、视频报道。即便不具备这些硬性的条件,专业法制网站依然可以让自己有“动的表示”:通过与广播、电视法制栏目的有效链接,让自己与“动的媒体”建立联系;通过网络论坛,让网络主办者与网民互动。

网络是可以听、可以看的多媒体,它还可以说,可以非线性地重复,方便地下载、保存,这一点又强于广播、电视。虽然由于各种原因,一家网站不能收录所有的广播、电视媒体的法制节目,但有目的、有选择地做几个链接还是完全可行的。比如,在设计相关话题的时候,可以选择电台、电视台相似的节目,有的放矢地完成有效链接。这种与其他媒体横向沟通的做法,体现了为网民着想的一种服务意识,而且也可能给网站带来意外的收获。

在法制日报的网站上,“影视中心”频道是主页上的一个亮点。这个频道的设置,表明网站人员有了与广电媒体联合的意识。这个频道内有看法、12.4热线、有法天天说、法治时空、直击现场、现在开庭六个子栏目。但是打开一看,没有“影”也没有“视”,仅有一个电视栏目《法制播报》的栏目介绍(全国普法办主办,法制日报社影视中心承办的法制电视栏目)和在新浪上的链接。这点虚拟的亮色最终还是倚重了别人。

“互动”是网络虚拟社区的最大特点。网站的者和网民共同经营的BBS、论坛等都属于网络社区。“社区带给网民的不是简单的人与内容的关系,而是人与人的关系。即它会带来较为稳定的人际关系圈子。因此,社区对于培养网民对网站的依赖性是非常有益的,它是维系网民长期注意力的一种有效途径。”③正义网的负责人认为,网站应当是“新闻与评论并重,而评论更应当被高看一格”。因此,正义网主页将原来的“观点”频道改为“法治评论”,并分成“今日评谈、话说廉正、理性法制、经法研判、国际观察、街谈巷议、人生感悟、新闻看点”等八个子栏目。他们希望这个频道和论坛一起,网聚包括报纸评论员、法学专家、新闻当事人、普通网民的观点。即便这样有可能造成“鸡一嘴,鸭一嘴”的初期混乱,也强过条理分明但冷冷清清的论坛。因为,网站的当务之急就是聚集人气。但是,这样理想的框架在目前还缺乏足够的参与者,论坛和法治评论的内容仍然由网站绝对主导。试分析其原因,可能在于网站缺乏一些有效的引导,没有能够设计出更加符合民意、民心的话题。

法制日报网站主页的左侧,在“热点”新闻的下方有“网友评论”;右侧底端有“新闻会客厅”。应当说,将这两块内容放在这么重要的位置,表明了网站希望与网友形成互动的强烈意愿,符合“最大、最活跃、最权威的法制门户网站”的发展定位。但实际情况是,网友评论因为紧跟在“热点”后,效果还不错;但“新闻会客厅”里内容单薄,并且基本都是高端人物的文章。其实,只有发言人来自于多层面和多领域,才可能有思想与观点的碰撞,形成探讨的空间。法制日报网站虽然这两个部分都有,但他们彼此间却缺少真正的“互动”。

思路四:适度的缺席

新闻专业网站是“有大事发生时,我在场”,要求对新闻作出全面和快速的反应。比如,北京时间2003年3月20日上午10时30分,美对伊拉克战争爆发。10时33分,新华社驻巴格达记者贾迈勒就向全世界发出第一条英文快讯;10时34分,新华网就在全球互联网上第一个播报了这条消息。但法制新闻网站不必依此惯例,因为专业媒体本身就不同于综合类的新闻媒体。它需要的是专,在专的基础之上的广泛和深入。

当然,如果有多余的力气,这块内容也可以涉及。但要看是不是能够把这部分突发的重大新闻事件做得比别的网站好。如果不能,不如放弃或转换角度。一般的重大新闻要不要在法制网站上有所体现,似乎应当视网站的能力来定。2004年9月3日23时17分,正义网在其主页左边的“二十四小时滚动新闻”中,挂上了一条来源于新华网的消息:“所有人质已撤离学校,250名受伤人质中有180名儿童”。类似这种突发新闻,网民最直接的反应是点击那些发展相对成熟的新浪网、新华网或是人民网等综合性新闻网站,法制专业网站在页面上单独挂这么一条,可能意义不大。但是,如果网站能够发现重大新闻中的法律报道点,快速组织专家围绕与反恐相关的法律做一期专题或是直播,则是完全可行的。专业网站不是负责报道一切,而是要时刻记得做好只有自己才能做好的事。

适度的缺席还体现在网站的服务上。

网络媒介极强的分类能力使得“服务”成了网站必不可少的内容。在某些商业网站中,服务的种类被细分得淋漓尽致,比如手机、二手货、黄页、星座、高尔夫等。细分可以使“人以类聚”,是获得广告商的一个好办法。不过,法制专业网站并不是要以全取胜,它的服务更应体现在专业的法律法规检索、法律服务、法律热点在线问答、法律援助等方面。

法制日报网站上的服务有信息检索、法律服务频道、法律法规。其中,法律法规直接链接到了中国普法网网页上。法律服务里包括律师事务所的名单、法律援助机构的名单、公证处名单以及一些案例和对一些常见问题的回复。但细看下来,这些内容做得比较“死”,而且没有开设网上帮助热线和在线问答,因而服务更像是一个摆设,很难让网民有“被服务”的感觉。

正义网的主页下方,有一个正义服务板块,包括网上举报、正义法律咨询服务、聘请律师服务、检察网络建站服务以及国际国内航班查询、全国列车时刻查询、24小时天气预报、每日股市快讯及每日外汇牌价等,体现了网站想尽量多地满足网民各方面需求的意识。但实际上,正义网目前仅有15个工作人员,内容做多了势必造成力量的分散,这对于法制专业网站发展的大目标而言,似乎有些得不偿失。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新闻系教师、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博士研究生)

注释:

①万春主编:《检察新闻十三讲》第11页,中国检察出版社

篇(2)

伦理学论文1900字(一):融媒体时代“辫子新闻”真实性的伦理学考察探析论文

摘要:在互联网兴起之前,传统媒体是主要的消息生产者与者。但进入融媒体时代后,信息源与新闻观点开始成倍递增,许多公共事件或新闻故事均呈现出“辫子新闻”的特征,由传统媒体、自媒体和社会性媒体共同编织。三方共同对事件进行报道,一方面拓展了新闻事件的厂度与深度,形成了观点与意见的叠加与共振效应,另一方面,过于庞杂的信息量,也会让新闻事件陷入虚虚实实的叙事迷雾中。为此,如何让“辫子新闻”的产生与传播更具规范性,并严格遵循新闻真实性的伦理原则,已然成为融媒体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

关键词:融媒体;真实性;“辫子新闻”;考察

一、“辫子新闻”的缺陷

今天的融媒体呈现出一种矛盾性:既大又小,既真又假。首先大规模的主流媒介公司继续存在,而且只增不减。但不计其数的个人自媒体与社会陛媒体,又频频在新闻阵地上不断发力,甚至将自己打造成了更为抢眼也更具存在感的信息传播者。且相对于传统媒介,这些自媒体与社会性媒体在对“辫子新闻”的参与与传播上,由于不受时间、空间与体制的限制,更能及时有效地发挥传播的巨大功能与潜力,以最快的速度对突发事件进行报道与传播。

许多新闻發布者没有经过专业素养的培养,对传播内容的选取相对盲目、主观,甚至是偏见。同时,有些自媒体人出于“制造话题,引发关注”的企图,也很少会从价值角度去对报道的内容进行评估与取舍,因而存在着非常严重的来自真实性层面的缺陷。而且,这些内容空洞、观点偏激的话题性新闻一经产生,就会以转载、转发等方式快速进行片面化传播,极大地挑战了传统新闻媒体人所禀持的真实性与准确性的专业操守。

而且,越来越多的媒介公司与知名门户网站,也正在向不聚合类平台转型,并将自身的聚焦点放在为用户提供信息、交换和共享的场所上,由此催生了大量杂合着流言、事实、猜想的信息内容,严重影响了受众的认知与判断。

二、“辫子新闻”的反思

“辫子新闻”虽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与缺陷,但依然没有改变其作为新闻的本质,也必须要遵从最基本的行业准则。不实的内容和偏颇的观念,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众的认知与行为。

毕竟人们都是通过所有个人接触范围内的资讯,去了解这个世界和社会正在发生着的时化与未来趋势,从而为自己的即将要做的决定选择正确的方法与路径。如果信息失真,不能客观反映事物的本源与真象,就会让人们的思想与行为发生偏差和错误。

三、“辫子新闻”的规范化路径

(一)政府法制层面的治理

由于受质疑的“辫子新闻”越来越多,负面影响也在不断扩大,我国不得不针对互联网的新闻传播开展了大规模的治理行为,严惩了为谋私利、枉顾正义的信息传播者,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知名的法规,但鉴于融媒体时代的良莠不齐的特殊属性,既不能一概而论地予以否定,但也仍然需要跟进“辫子新闻”传播的现实问题,继续完善和加强法律化的规范治理。

(二)主流媒体的论证与引导

虽然自媒体的风头正盛,但传统媒体在民众中的公信力与影响力还是毋庸置疑的,只要能对一个事件或现象剥茧抽丝地进行客观深入的报道,并充分发挥出专业记者对专业媒体人对于新闻事件和社会问题客观、公正的还原能力,就此形成两个--观点与境界不同,但又相互论证、竞争的舆论模式,在这个过程中,广大的人民群众既是旁观者,又是参与者,同时还是评判者。相信这种互动越深入,越能引导民众对新闻真实性伦理的认知与接受。

(三)公民素养的培育与提升

著名的传播学者克罗斯曾经提出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认为谣言的产生很大程度上受制于事件的重要性、模棱两可的程度与公众判断能力的对比,直观地反映出了批判能力在甄别真假信息时的关键作用。

而且相较于传统媒体时代,确保新闻真实性的行业伦理只是对专职业人员提出的要求。但在融媒体时代,这个伦理法则却覆盖了社会舆论场中的每一个人,传播权力不再只属于职业媒体人,普通老百姓也同样成为了内容的生产者和传播者,因此培育和提升他们对谣言和真假的判断力,也应该纳入伦理规范的完善路径中,必须让人们明确地意识到,自己对的信息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社会义务。

四、结语

“辫子新闻”虽然存在着很多伦理层的缺陷与问题,但它作为融媒体环境下的一种新闻形态,只要在政府、主流媒体的共同努力下形成了良好的竞争生态与法治环境,反而有助于增加新闻的多元性与人性化的一面,也更有利于促进融媒体的长远发展与繁荣。

伦理学毕业论文范文模板(二):医教协同背景下高校医学伦理学教学改革分析论文

【摘要】医教协同背景下,实施医学伦理学教学改革,主要重视对学生进行职业素质教育,其目的是对学生医德有效提高,以各种不同方式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促进医学伦理学教育改革的稳定顺利发展。

【关键词】医教协同;医学伦理学;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ISSN.2095.6681.2020.8..01

医学伦理学主要对问题和现象进行研究,重视关心和尊重病患尊严、价值、利益等,对学生的职业道德和素养的培养和提高有重要作用。因此,医教协同背景下,高校医学伦理学实施教学改革要有新思路和新思想。

1进行课程定位提高,实施课程设置优化

现在的很多医学院校都设置医学伦理学,并设置成专业必修课,可是与医学专业的必修课比较,地位比较弱。进行课程设置优化能帮助提高医学伦理学课程定位。一些学校只是在低年级设置医学伦理学课程,学生也只是把它作为结业考试拿学分的课程。医学伦理学和临床医疗实践关系密切,医学伦理意识与临床思维互相促进和影响[1]。医学院的低年级学生接触临床的机会很少,进而不能做到医学伦理学理论知识和实践相结合,不能对这门课程的作用和意义进行深刻体会,也不能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而欧美有些国家的医学院会在各年级开设医学伦理学课,有不同开设方式。课程时间安排也分多个时期,比如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等各种教学时期,也有的学校设置在临床实习时期。

2进行课程教学内容和目的分时期设置

2.1基础医学教学阶段的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

基础医学教学时期是这门课程教学的第一个时期,其教学对象是低年级学生。主要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初步了解伦理学与医学伦理学基论知识,打好理论基础,使学生明确医德不是简单的道德说教。这个时期的教学内容通常会有传统医德、医德理论、医疗人际关系、生命伦理等内容,其重点是医疗人际关系和生命伦理。如今医患关系是社会热点话题,要对医疗人际关系的性质、方式进行理解,给医疗实践的医患矛盾、和谐医患关系打好基础。

2.2临床医学教学时期的教学目的和内容

臨床医学教学时期是第二个时期,教学对象是高年级学生。其主要教学内容有临床常规诊治、临床特殊科室和特殊疾病诊治、医学科研、医学决策等伦理,他们具有很多理论知识点,可是因为和医学科研及诊疗等实践有密切关系。所以,高年级学生了解了医学科研和临床工作,接着实施教授,有些教学可以在医院门诊或病房实施,会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这个时期的教学让学生利用医学伦理学理论及原则进行医学研究基临床医疗实践活动中伦理难题有效解决,明确进行医德规范遵守的重要意义。

3不同教学时期应用的教学方法不同

3.1基础医学教学时期应用的教学方法

基础医学教学时期,教学内容只是伦理学、医学伦理学基础理论知识和伦理原则。这些内容具有很大理论性,要有选择性讲解知识点,可以应用问题式的教学方法[2]。老师可以根据课程内容设计问题,在课前或者课堂中让学生对这些问题思考和解决,并提出自己的想法,老师结合课程内容实施讲解,同时给出问题解答的方法和理论根据,使学生对不同解决方法进行比较和区别,进而深入理解并掌握相应知识。另外也可以应用案例教学法,并注意选择案例及实际实施过程。应用的案例有教学和时事案例两种形式。教学案例比较简单,主要阐述和讲解知识点,使学生和案例结合理解理论含义,教学案例选择时,要重视例子的有针对性。而时事案例比较复杂,时事案例的选择要关注其典型性和时效性,比如,进行基因伦理讲解时,会选择“基因编辑婴儿”作为案例,进行患者知情权知识点讲解。

3.2临床医学教学时期应用的教学方法

临床医学教学时期主要使学生对医学研究基临床医疗实践中的伦理难题进行分析和解决。所以,教学方法要调动学生积极主动性。可以应用情景教学法,要根据场合不同应用不同实例,使学生融入情景,以当事人的心理进行分析、解决问题。这个时期的教学比较重视实践,可是要注意实践和理论相结合,需要老师进行指导和引导,帮助学生寻找问题重点,并总结选择依据及利弊,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篇(3)

一、建立完善组织机构

局领导高度重视法制城市创建工作,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一协调法制创建工作,并组织开展系列创建活动,保证法制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为做好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办〔〕6号),按行业系统、片区进行全员培训,截止目前,组织危化企业开展防火演练1次,征集《年安全文化论坛论文征集》活动论文14篇,组织参加省安委会《大众交通安全知识竞赛》10000份;组织各类企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10期2344人;扎实开展全国安全宣传月活动,6月13日上午,区安监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劳动局、区总工会、区质监局、区消防大队、市公安交警五分局等8家单位参加了区集中宣传点活动,现场设置咨询台8个,摆放安全宣传展板20余块,挂图16张,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1万余份。同日,全区所有街道办事处和部分社区在辖区设立安全生产宣传咨询点46个,全区共免费发放安全宣传资料2万余份,参与群众共2.5万人,丰富了“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提高了社会群众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意识,增强了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

三、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建立烟花爆竹区、街道、社区、村(院落)四级“打非”监管和巡防体系,加强监察执法,检查单位96家,出动人员167人次,依法处理3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行动6次,依法取缔非法经营68家,非法储存1家,收缴非法烟花119箱、爆竹73箱,暂扣运输车1台,行政拘留1人,吊销经营许可证1家,取缔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3家,收缴暂扣非法危险化学品56吨;组织200余家企业召开职业卫生健康监管宣贯会,组织召开工业园外工业企业和冶金企业专项整治宣传动员会议,联合发改、工商等部门开展工业园区外作坊式企业专项整治;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年”活动,制定了《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府办〔〕34号),组织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会同区文广新局在“新闻”电视栏目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片,提高社会交通安全意识;牵头组织召开建设局、街道办事处和建筑、施工、监理单位参加的建筑安全片区联席会议1次,开展联合检查1次,出动人员126人,共检查建筑拆迁施工工地103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书》40份,协调整治安全隐患360处。

篇(4)

个人感言: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我热爱法制事业,用我学到的法律知识服务于警、服务于民,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尽职尽责,坚持正义,实事求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神圣。我不辜负党对我的培养教育,怀着感恩的心,平凡的生活,真诚的对待每一个人,做一个让党放心,让人民的满意的政法干警是我最大的满足。

抓教育、强素质,全面提升队伍正规化建设。同志坚持把执法质量作为法制建设的生命线,为不断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他积极组织全局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律知识大比武、法律文书展评、巡回讲座、经验交流、“案件我主办”、“评案说法”、等灵活多样、丰富多采、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教育培训活动。他通过认真调查,根据以往审核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加班加点,调阅100余卷,制作了法律文书展评电脑软件,全部安装到办案单位,并亲自巡回讲课。今年针对网上办案存在的问题,又制作了《近期案件存在问题》幻灯片,并召开有各办案单位领导参加的会议进行点评,增强了民警的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和时效意识。

抓管理、促养成,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在他的倡导下,法制科坚持定期编印《未央公安法制简报》。又创办了《法治学堂》期刊,并且亲自担任主编,自己动手撰稿、编辑、审核。《法制学堂》设置了执法动态、新法速递、司法解释、业务资讯、业务交流、法条点评、执法问答、文书展评、警务英语等栏目,便于办案民警学习交流,为基层执法服务,选用的案例,全部来自于他的工作实践,对分局的执法办案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从较高的理论层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基层执法服务,深受一线民警欢迎。

法制科在他的带领下先后开展了“执法公开”、“执法安全”、“规法卷宗”、“旁听庭审”等活动。为了防止和纠正因执法主体不规范产生的各种问题,他亲自参与制定了《关于严格刑事特情、治安耳目及协勤人员管理“十不准”的规定》,清理出不符合规定的特情、治安耳目、协勤人员19人,纯洁了执法主体,规范了执法行为。为积极创建信息化示范法制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他全力推进科技强警,他亲自开发研究了一套《公安未央分局案件管理系统》软件,后又与安徽科大讯飞公司联手开发了《执法办案及法制监督系统》研发管理软件,成为全省“网上办案”第一家。今年他经过半年的艰辛努力,组织策划编印了旨在指导一线办案民警执法的《办案指引》,召开了有省厅、市局、区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单位领导及新闻媒体参加的推介会,现已印发到全局每一个干警。

重学习、强责任,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同志用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扎实、奋进的工作作风,解决了许多执法难题。特别是对两起致人死亡案件作出了正当防卫定性,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做了专题报道。此案不仅在社会上收到普及法律的良好效果,还使一线民警在正当防卫的定性上解除了疑难。

篇(5)

【关键词】民生;保障和改善民生;法律制度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4)01-0023-02

一、民生内涵的界定

民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在古代社会主要与百姓物质需要的满足联系在一起,正如《左传・宣公十二年》所云:“民生在勤,勤则不匮。”这里的“民”,即百姓之意。而《辞海》中对于“民生”的解释是“人民的生计”,是一个带有人本思想和人文关怀的词语,话语语境中显然渗透着一种大众情怀。

二、我国民生问题的现状

随着改革开放,我国经济水平得到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民生问题有了极大改善,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从教育看,它已经成为国民立足社会的基础,但在现实中,还存在着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不够、义务教育的福利性保障不够、受教育的机会尚不公平等问题。

从社会保障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与完善依然是任重而道远,像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覆盖面,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贫困人口的救助,老年人、残疾人的福利享受,等等,都还有许多事要做。

除此之外,我国仍存在诸多民生问题,因此我国应当不断完善法律制度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法治社会的内在要求

第一,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民生问题已不能简单的等同于丰衣足食的追求,而涉及人的全面发展。民生问题包括生存权、劳动权、受教育权、工作权、休息权、健康权等合法正当权益的维护,而且还涉及与社会经济相关的政治生活问题,如信息公开、民主法制建设,社会保障体系、社会福利制度以及社会对于困难群体的关注和关怀等。因此,完善法律法规,保障法律的贯彻实施是尊重和维护民生权利,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

第二,法律是公平正义的守护神。在现阶段,我们要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增加城乡居民尤其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合理调整和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合理抑制关系百姓必需品的食品价格、帮助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在全国农村实行免收学杂费的义务教育等,都需要通过完善税法,劳动法,价格法,社会保障法,住房保障法,义务教育法等使之实现。

第三,民生问题的法律解决法治社会具有的方式。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我国对民生问题的解决主要是通过行政方式和措施。尽管这些措施具有一定程度的时效性,但不能形成有效规则,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一个法治国家,不允许超规则之外的规则出现,所以,只有将与民生相关的问题上升到法制规范的层面,通过法律的途径,才能真正使民生问题的解决得到有效保障。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存在的法制问题

民生对法制的依赖关系以及法制对民生的价值功能表明,要保障和改善民生,就要有完善的法制。目前不仅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社会法为核心、以民商法及其他法律为重要组成部分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体系的雏形,而且人性化执法的推行也使执法环节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但是,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相比,我国的法制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目前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我国关于民生的法治理念滞后

长期以来,人们将民生问题的解决看做是政府的“恩赐”或是人民群众对于社会的“祈求”,而没有意识到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早在文艺复兴时期人们就提出自由,平等,天赋人权的口号。在资产阶级社会人们将民生具体化,表现为:平等权,生命权,自由权,幸福权以及财产私有权,它是人的最基本的权利。因此解决民生问题是落实人权的重要体现,更是实现生存权,发展权的必然要求。

第二,我国保障民生的法律体系不健全

法治使社会发展成果分配规范化、法治化,作为社会利益的调节器,在社会动态发展中,保证社会公平正义价值的实现。

目前我国法律体系仍存在不健全、不规范的现象。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问题上我国法律制度仍显匮乏。我国宪法仅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而未对权利的运行和实现做具体的规范。经济法中也存在诸多弊端,以陕西凤翔“血铅事件”为例,可以发现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法》,《矿产资源法》都是原则性规定,操作性差。这些环境保护法的实施细则一般由中央政府的环保部门或地方政府来规定,从而使环保法律配置给公众环保权的实现取决于地方各级政府的经济发展目标。

适时修改不完善和已滞后的法规,真正使每一部社会法律发挥相应的规范社会关系和维护公民社会权益的作用,是社会立法的发展方向。

五、我国法律制度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解决方案

首先,树立以人为本的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方面,集中体现为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的法治理念是对人的存在、人的地位、人的价值进行法学反思的产物,具体包括以下方面的内涵:

一是人是法治之本,是法治的根本目的,法治是服务于人的工具,是保障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手段;

二是人权是衡量法治完善与否的根本标准,是法治的终极价值,当不同的法治价值相冲突时,是否有利于人权乃是解决之道;

三是坚持人性化立法和人性化执法,将保障和实现人权作为立法与执法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机会。以人为本的法治理念是民生法治建设的根本指导。鉴于政府是公民权利的主要义务主体,因此应将培养和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以人为本法治理念作为重中之重。

其次,健全和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保障和改善民生最重要的是完善和健全保障性法律制度,我国现行的社会法主要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未成年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等等法律体系。它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不断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我国社会法。

第一,对于社会事业方面要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着力发展社会事业和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保证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权,完善医疗体制改革,解决看病难的问题,促进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第二,进一步完善解决民生质量问题的《食品安全法》、《循环经济法》等等,通过完善法制建设改善民生。

再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改善民生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法制宣传工作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利于增强公民依法维权能力,有利于形成保障公民权益的良好法治环境,是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一项基础性法治工作。必须充分认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对改善民生重要性,紧紧围绕解决广大群众的民生问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为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普法理念。按照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要求,把促进解决民生问题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努力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二是高度重视宣传民生类法律法规。进一步推进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劳动争议、房屋拆迁、土地征用以及国企改制等方面的法制宣传,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表达利益诉求,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通过抓好重点普法对象来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水平,以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抓好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以促进公务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执法为民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抓好企业经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企业法制化管理水平,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增强企业抵御经济风险的能力,维护企业和职工的经济权益。突出抓好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和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引导农民和农村“两委”成员依法管理村务,引导广大农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有效维护广大农民的民生权益。

参考文献:

[1]《怀化学院报》2008年第8期

[2]《福州党校学报》2011第5期

[3]王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建设研究.博士论文.山 东师范大学.2010

[4]郭军帅.民生新闻现状及发展趋向探究.硕士论文.郑州大学.2010

[5]邓伟云.从民主到民生.硕士论文.西南政法大学.2007

[6]王有斌.民生思想中国化研究.硕士论文.湖南农业大学.2011

[7]李艳军.社会建设视角下民生问题研究.硕士论文.东北师范大学.2011

[8]常艳杰.当前中国民生问题研究.硕士论文.河北大学.2009

[9]姜纪磊.民生为本与价值自觉.硕士论文.昆仑理工大学.2009

篇(6)

在这一年的工作当中,法律中心在诉讼案件、非诉业务、合同审查、纠纷防范以及制度建设和业务研究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截至200*年12月1日共办理各类案件138件,其中诉讼案件62件,非诉案件76件;共审查起草各类法律文书185件;共清回欠款140余万元;根据集团实际需要依法出具各类法律建议书和法律意见书52份;根据集团内部“立法”要求代为起草规章制度8份;完成三项集团科研课题,发表业务研究类文章二十余篇;受理集团内外法律咨询数百起。

一、案件总数138,基本与去年持平(去年136),诉讼案件62件(去年58件),略有上升,其中新闻官司17件,经济纠纷增幅较大达到19件,占诉讼案件总数的31%,其中劳动争议案件23起,同比有所增加。非诉案件76起,与去年持平。

案件特点:

1.案件总数及案件分布情况与去年大体一样,以新闻诉讼和经济纠纷和劳动争议为主,总体情况与去年相比没有太大的变化,这也标志着法律工作进入一个平稳发展的阶段;

2.经济纠纷数量增加,表明集团多样化经营的深入发展急需市场准则的介入,但是今年19件经济纠纷案件多为经济欠款引发,类型单一且多为历史性纠纷,因为周期长的原因我方胜诉后往往执行困难,而我方被诉则情况相反。

3.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反弹,这说明劳动人事制度仍然存在深层问题需要解决,仅仅通过个案的处理不能全面解决问题。23起案件中1起是物业管理公司所属人员产生的纠纷,1起为新闻大厦所属人员产生的纠纷,其他均为老报业发行公司产生的纠纷,这说明老报业发行公司前期的用工存在较大问题。上述案件除新闻大厦的案件正在处理外,其余的均作了妥善处理。

4.非诉案件成为法律中心工作的半壁江山,非诉业务成倍增长,非诉纠纷和公司改制、注册等业务增多,个案的复杂程度明显上升,很多已经超过诉讼案件。法律咨询成为日常性工作的重要部分,受理集团内外各类法律咨询数百起。表明法律中心的职能已经由简单的处理纠纷转变为纠纷防范和全面服务。

二、合同审查

截止200*年12月1日,共起草、审查合同等各类法律文书185份,比去年同期(150件)增长23.33%,涉及标的额246,286.00(仅限于有标的额的和较易统计的法律文书);涉及分社(记者站)、子报刊、物业管理公司、发行公司、信息产业公司、新闻大厦、办公室、物品采购部、基建处、计财处、审计处等我方送审主体。

特点:

1.在起草、审查法律文书的同时,还积极参与相关的招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纠纷的和解谈判活动,体现了全面参与的原则,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了报社(集团)的权益。

2.继去年公布第一批合同示范文本后,今年又公布了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十余份合同示范文本,对集团各部门、单位规范签订有关合同提供了依据,同时也提高了签约效率。

3.为强化监审力度,我们制定了《收查已审查合同一览表》,在人手有限的情况下,着重对重要部门、重要事项的重要合同进行了跟踪收查。该项工作的开展,保证了《若干规定》的全面实施,开始逐步体现合同审查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清债工作

今年清债办的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欠款的移交数量低、债权质量差,费用特别紧张。但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回款额达到了140万元,基本完成预定工作任务,减少了报社的损失,对报社相关部门的规范经营起到了促进作用。

四、法律建议和内部立法

为了实现中心对内法律监控、法律服务的职能,今年的工作加强了法律建议书的范围和作用,针对各种实际问题和形势发展,先后法律建议书52份,根据集团内部“立法”要求代为起草规章制度8件。强化法律把关和监督职能,加强对案件的预防和法制宣传教育,对集团发展中一些重大情况及时提出了建议和对策,强调法律工作提前介入,避免和减少了纠纷的发生。

篇(7)

【论文关键词】公共新闻;文化和制度语境;实践

【论文摘要】“公共新闻”自上世纪末在美国发端以来,引发了我国新闻界的思考和实践。“公共新闻”植根于公民社会,其诞生地的社会环境与中国文化传统和制度环境有相当大的差异。因此,全面了解“公共新闻”内涵,紧密结合中国文化和制度环境,深切关照当下国情和公共事务,恰当定位其在我国新闻实践中的角色,将是我国“公共新闻”实践的应有之义。

近年来,“公共新闻”成为国内新闻界关注的话题,并逐渐从理论探讨进人新闻实践层面。2004年江苏卫视举行《1860新闻眼》开播一周年纪念研讨会,将主题确定为从“民生新闻”到“公共新闻”,宣称该栏目的新闻实践定位在“公共新闻”,即“用公众的眼睛关注国计,以人文的精神关注民生,创造公共新闻话语,搭建社会和谐的公共平台”。随后,越来越多的电视台推出了“公共新闻”栏目,以《1860新闻眼》为代表的“公共新闻”的出现被业内人士评价为继“民生新闻”之后的又一场电视革命。

较之起源于美国的“公共新闻”,我国的“公共新闻”在实践环境、传播内容、表达方式等方面有其独特之处,这与我国新闻传播事业生存的文化传统和制度环境有着密切关系。因此,立足我国国情,全面理解“公共新闻”内涵,恰当定位“公共新闻”,是我国“公共新闻”事业的发展的关键。

一、“公共新闻”的缘起

20世纪末期的美国新闻界,媒体为了追求经济利益逐渐偏离了维护公共利益的职责,公众利益的诉求渠道受阻,形成了公众对传媒的集体不信任,传媒公信力式微,公民对社会政治生活疏离,民主政治生活面临崩溃的局面。在此境况下,美国新闻工作者发起了一场新闻报道业务方面的革新运动,即“公共新闻”运动。最早提出“公共新闻”理念的纽约大学新闻系教授.TaYRosen指出“新闻记者不应该仅仅是报道新闻,新闻记者的工作还应该包括这样的一些内容:致力于提高社会公众在获得新闻信息基础上的行动能力,关注公众之间对话和交流的质量,帮助人们积极地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告诉社会公众如何去应对社会问题,而不仅仅是让他们去阅读和观看这些问题。”

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新闻传播学者与新闻媒介对“公共新闻”的关注、争议和实践探索,主观上表现了美国新闻工作者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媒介社会责任的新思考,实质上也呈现出当前美国民主政治利用媒介的重新定位来达到调动社会公众情绪与力量,减缓社会压力,促进社会整合的目的。

二、“公共新闻”中国实践的理念及定位

在美国,“公共新闻”缘于对公民社会现状的深切体量,根本上是为了唤醒公民的政治生活参与意识,引导和培育公民参与社会政治事务的方式方法,由于新闻媒体领导了这场运动,使得运动的影响被扩大了。从文化和制度层面上讲,这场运动植根于美国公民社会、多元文化和民主制度当中,是对美国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的自我修复,是在美国较成型的公民社会和多元文化土壤中孕育和发展出来的改革成果。

较之“公共新闻”发源地的文化传统和制度环境,“公共新闻”对于我国来说无疑是个舶来品。由于历史和现实的诸多因素,中美两国在媒体制度、媒介环境等方面有很大的差异,因此,怎样将“公共新闻”的先进理念和我国社会的文化传统和制度环境相结合,充实“公共新闻”的中国式内涵,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共新闻”实践道路,将是“公共新闻”在中国立足和发展的关键。

“公共新闻”致力于以公共的视角看待社会问题,提高公众的行动能力,引导公众意见,影响公共决策,起到维护公共利益的作用。当下中国,社会处于转型时期,转型过程中的国内矛盾,全球化背景下大国崛起历程中的中外矛盾集中显现,这种环境一方面为“公共新闻”实践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同时也需要使“公共新闻”实践既能自觉调和进而立足中国文化和制度语境,又能阐扬独特理念,有效影响公众,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笔者认为,就我国的“公共新闻”实践而言,以下几点有必要贯穿和遵循。

(一)以人为本

人本思想是中华文化的精髓,也是中华政治文明的重要内涵。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尊重人、完善人、发展人为主要着眼点。当下中国,经历了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社会财富积累大增,与此同时,高增长带来的环境代价、资源代价、社会诚信代价、分配格局差异等等问题集中显现。这些问题归结起来就是人与环境、人与人之间、由特定的人组成的族群之间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分配的公共问题,微观层面实质上也是关系每个人生存和发展的民生问题。这些问题在公共管理层面已经达成共识,旨在促进人和自然、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以人为本”思想已经成为公共管理部门的主导思想,并在公共管理当中有切实体现。

就“公共新闻”而言,在新闻报道中应该自觉培育“以人为本”的视角,将维护人之为人的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为己任。这样既做到了植根传统文化,又上承公共管理部门思想,下应公民切身需求,达成多方利益的有效调和,进而促进问题解决。具体操作层面来讲,“公共新闻”报道在横向上可以致力于关注和纠正当下以GDP为本,以经济收益为本等短视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的均衡全面发展;致力于维护公平、正义,维护不同地区、不同族群、每个社会成员的生存权、发展权和社会财富收益权;纵向上致力于可持续发展,即发展既能满足当前的物质文化需求,又不损害子孙后代享用资源的权利。

(二)典论引导,促进和谐

舆论引导是新闻传媒的应有之义,是媒体发挥社会效益的重要表现形式。新闻报道既影响舆论的生成,又关系其走向,公共事件报道尤其如此。鉴于此,在“公共新闻”报道中把握好舆论引导的方式方法和技巧,注意引导中的轻重缓急显得格外重要。

当下社会转型期积累下来的各种矛盾频发,这些矛盾大多涉及公共利益或特定群体利益。关注这些公共事件是“公共新闻”的应有之义,也为“公共新闻”发挥传递信息,提高公民获取信息后的行动能力,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等作用提供了广阔平台。值得注意的是,在此类公共事件的报道中,新闻从业者对报道的基调、分寸、时机的把握会直接影响到作用发挥的性质和程度,把握不当将影响作用的发挥,甚至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在“公共新闻”报道中,新闻工作者务必要全面看待此类事件发生的历史渊源、制度因素,多角度、多视角反思个中诱发因素;新闻工作者务必秉持理性、客观,而不是人云亦云,意气行事。在具体的报道中,要密切关注事物发展的动向,在坚持真实性原则的基础上,选择合适时机、把握恰当力度,扮演好公共利益、媒体价值判断和公共管理部门职责三重利益的调适者角色,促进公众和公共管理部门的有效沟通和良性互动。

(三)培育公民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