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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阿拉伯文化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关键词:接收环境;固有成见:西方解读
一、引言
摩佳・卡夫现任美国罗格斯大学比较文学副教授,热衷于研究穆斯林与美国以及其他团体之间的文化失调和文化重叠现象,关注反应在宗教、世俗、伊斯兰教、道德、性别、两性关系、政治等方面,尤其是与身份有关的一系列问题。她认为“在当今的西方文化中,对穆斯林女人的认识与真实的穆斯林女人形象截然不同。”[1]大多数民众对阿拉伯和穆斯林女人的了解,最初基本来自传媒报道。而由于地理、宗教、历史、政治等原因,传播内容的真实性不可避免受到局限,当今美国社会对阿拉伯女人形象形成一种模式化的固有成见。在这样的接收环境下,真实的阿拉伯女人形象不同程度的被扭曲的展现在大众面前。《包装的“胡达”:美国接收环境下的“什阿拉维的回忆录”》一文中,摩佳・卡夫通过对埃及作家胡达的《我的回忆录》与其英译版本的对比分析,强调阿拉伯女性作品在英译过程中受到接收环境的影响,原文侧重点和内容在不同程度上被扭曲。在这种大背景下,西方社会很难摆脱对阿见和误解。在此文中,尽管翻译更多的是作为研究文化问题的重要载体,但摩佳・卡夫对美国接收环境下阿拉伯文学作品英译的不公正提出了强烈的批评。从这点来说,不仅仅是阿拉伯文学作品,其他语言的文学作品在翻译成主流英语时也有可能出现这种翻译不公的现象。
二、美国接收环境对阿拉伯妇女的“误读”
在文化交流日益频繁的当今社会,西方文化市场尤其美国对第三世界文学的消费呈逐渐增长的趋势。阿拉伯文学(尤其是阿拉伯女性作家或内容涉及阿拉伯女性的文学作品)在美国吸引越来越多的读者,然而,它受到美国市场接收环境的影响形成固有定式和机制。以这个固有定式为标准选择出来,或者在这个大背景下翻译出来的的阿拉伯女性作家的文学作品,不但不能真实的反映文学作品的原貌,反而为了与西方世界塑造的阿拉伯妇女形象相符合,为了使读者更容易接受,从而在翻译过程中或多或少的扭曲了原文的本意。摩佳・卡夫在这篇文章中,分析和强调了美国接收环境的形成及其是如何影响阿拉伯和穆斯林女性文学作品的。
对于美国读者大众来说,阿拉伯和穆斯林女性形象的塑造,要追溯到西方世界对阿拉伯和伊斯兰世界的固有成见。摩佳・卡夫在文中阐述道:“西方世界视阿拉伯-穆斯林女人为性别压迫的受害者、固有专制文化的逃避者、阿拉伯男权的附属品。”[2]
西方文学对阿拉伯-伊斯兰女人的固有成见并不是一直表现为这三点。摩佳・卡夫认为,“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界不认为穆斯林女人是受害者。相反,视其为泼妇。”[2]受害者这一身份,是随着西方世界与伊斯兰世界关系的变化而产生的。西方世界的殖民扩张促使西方以一种强者的心态审视伊斯兰世界,他们认为伊斯兰世界中妇女受压迫是与生俱来和一成不变的,面纱和隔离就体现了这种压迫性。二十世纪美国的接受环境承袭了这一观点,故有了“受害者”一说。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兴起的美国女权运动的第二次浪潮,美国主流女权主义受到有色人种女权主义的批评,重申了“受害者”这一形象。女权主义者莫汉蒂(Chandra Talpade Mohanty)指出阿拉伯女性属于西方殖民话语中界定的“第三世界妇女”的范围内,视“第三世界妇女”为沉默的受害者,需要更为自由民主的西方世界的话语拯救。当阿拉伯女人的形象不符合以上分析的受害者这一模式时,美国大众会根据阿拉伯世界的专制文化,试图解读阿拉伯女人为这一专制文化的逃避者。 “多勇敢啊!” ,“她居然能从恐怖的专制世界逃离出来!”这是美国大众惯用的表达方式。拉兹瑞格(Marnia Lazreg) 认为“阿拉伯女人永远不会成为女权主义者,除非他们能与支持她们的阿拉伯男人及阿拉伯文化撇清关系”[2]当阿拉伯女人形象不符合“受害者”和“逃避者”时,“附属品”这一概念就成为解读阿拉伯女人的成功避难所。
三、美国接收环境对胡达・什阿拉维的强化与弱化
胡达・什阿拉维(Huda Sah’rawi)(1979-1947)是埃及妇女解放运动的先驱。玛格特・巴德兰(Margot Badran),女性主义历史学家兼女性研究学者。她于1986年将埃及文《我的回忆录》翻译成英文《“后宫”生活:一位埃及女权主义者的回忆录》。这个译文是以英语为母语的读者了解什阿拉维及其成就和影响的一种途径。
摩佳・卡夫详细分析了在美国接收环境压力下阿拉伯文《我的回忆录》是如何翻译成英文《“后宫”生活》 的――将小说“后宫化”。[2]《我的回忆录》中,什阿拉维谈及其与家族中阿拉伯男性的关系问题时,表现出的满意及描述的丰富性,在译文中都不同程度的被缩小了;译文中夸大了什阿拉维对欧洲的倾向;掩饰了她对阶级特权的掌控;译文将侧重点从原文描述什阿拉维作为公众人物的影响转移到她的私人生活中。
原文中,作者将其父亲的去世写在回忆录的开头部分,并在第二章节大量引用同时代作家的文章为其父亲辩护,可见她非常重视为其父亲一事。然而,译文却将这部分大章节的删除并移至附录部分。在美国读者面前,巴德兰作为什阿拉维虔诚的拥护者,为了避免体现“附属品”这一固有成见对原文进行了这样的改动。从另一个侧面,也体现了接收环境对翻译过程的影响。原文的叙述所采用阿拉伯传统文学的修辞手段,以及表现出作者父亲对其的重要性,都反应出什阿拉维的阿拉伯-伊斯兰传统。阿拉伯女权主义者与其文化的这种密切的关系,与视阿拉伯女性为“受害者”“逃避者”或“附属品”的固有成见大相径庭。原文所反映的是一个阿拉伯女人因为深爱其家人,并且根源于其文化而得到解放的形象。而这在译文中都没有体现出来。
专制文化的“逃避者”,这一固有成见是读者期望看到和容易理解的,所以在译文中欧洲元素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夸张。毫无疑问,什阿拉维作为土耳其统治下的埃及上层阶级的一员,接触不同的文化是理所应当的,而欧洲文化在其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欧洲逐渐取代土耳其成为埃及阶级关注的焦点也是不争的事实,然而,译文中刻意的夸张了欧洲元素。例如,在译文中,巴德兰改变了什阿拉维学习语言的顺序:“作为上层阶级的妇女,胡达・什阿拉维的社交语言是法语。她同样也会土耳其语(她母亲的语言),但是她更喜欢他父亲和本国语言――阿拉伯语。”然而与之相反,从什阿拉维的叙述中,我们得知在她九岁时,上完阿拉伯语和宗教课程后,她才开始学习法语。她还热衷于从小贩那儿买一些廉价的阿拉伯故事书,并且喜欢朗诵土耳其和波兰诗歌。而这都远远早于她能识别一个法语单词。在原文叙述中,什阿拉维收到阿拉伯文化,土耳其文化和欧洲文化的共同影响,欧洲文化只是其中之一,并没有比其他文化更为突出的影响什阿拉维。欧洲的朋友和良师益友在什阿拉维的社会生活中很重要,但是埃及和土耳其的朋友和良师益友在她的生活中也占有同样的地位。在原文中,作者所呈现的并不是所有欧洲妇女都是自由的,而阿拉伯妇女都是受压迫的。什阿拉维在原文中确实讲述了一个东方妇女受到压迫这一事实,但她也描述了报纸上一个法国妇女谋杀了侮辱她的男子。她很惊讶,居然没有一个法国人同情这位妇女,在她看来这位法国妇女也是受害者。
译本中弱化了作者对阶级偏见的立场,而这在原文中是非常明显的。这是由于美国接收环境视什阿拉维为理想的受害者和对其社会勇敢的反抗者。就拿挨户贩卖商品的小贩为例。在原文中,什阿拉维用了好几页篇幅来描述她们是如何利用阴谋诡计为了贩卖商品毁坏了多少家庭,还称她们是来自底层社会的妇女。这些小贩大多数是高利贷发放者。她恨这些妇女,在原文中作者用“恨”这一强烈的感彩词,而在英译中,被翻译成“不喜欢”,大大弱化了作者的感彩。在原文中,作者在回忆她的第一次购物经历时,描述道她母亲最终批准她可以去商场购物,是因为可以削减那些爱管闲事的狠毒邪恶的中年妇女商贩的利润。而在译文中,这种阶级敌对情节被减弱,作者想要消灭这些妇女商贩的想法被缩减为“明智的消费”,很显然这并没有表达什阿拉维想要表达的感情。很显然,如果译文中表达出什阿拉维的贵族倾向,就与美国读者的期望相冲突,美国受众认为阿拉伯女权主义者是理想的受害者而不是杰出的雍容华贵的女士。
从什阿拉维的标题《我的回忆录》,我们可以看出,这个回忆录是以什阿拉维自己的叙述为中心,强调阐述的来源是她自己。而译文《“后宫”生活:一位埃及女权主义者的回忆录》却把重心放在什阿拉维与制度习俗的关系上,把整个叙述后宫化。译文对原文进行了重新排列和删节,整个结构都围绕着“后宫”展开,例如,“后宫中的童年时代1884-92”,“后宫中的妻子1900-18”。这种改动使得原文读者和英语读者的阅读体验完全不同。当什阿拉维谈及家庭生活时,她的描述根本没有受压迫的受害者的语气,相反,她写到“我们的生活是由规律指引的,是平静生活的缩影。这种平静的生活建立在规律的基础上,是在仆人之间的和谐,所有生活在家庭生活中的人们之间的和谐与合作的努力下形成的。”[2]同样,西方观察者认为什阿拉维和她的同龄人的生活是被隔离的,但在她的描述中,没有丝毫被隔离的表达。她母亲的住处经常有一堆的客人,游客,旅居者,情愿者。母亲和朋友打扑克,聊天,做慈善,亲戚们来来往往,穷人们在门前祈求施舍。然而,在译本中隔离问题被视作中心问题来界定什阿拉维的生活方式。译文时刻都在把描述的侧重点放在什阿拉维的私人生活中,以达到吸引读者,满足受众阅读期望的目的。
四、总结
其实摩佳・卡夫在文章中一直强调的一点就是第三世界话语权问题。她认为:受到美国接收环境的影响,在把第三世界的语言译成英语时,为了符合其塑造的阿拉伯形象,迎合读者的期望,文章的原貌发生改变。其实,作者和读者的身份地位,地理位置以及教育程度可以避免第一世界对第三世界的这种绝对话语权。然而,对阿拉伯女人扭曲的解读,并不该由所有的西方作者对其负责,同样也不能说所有阿拉伯人就都是无辜的。在美国受众中,“受害者”、“逃避者”以及“附属品”已经根深蒂固。美国和阿拉伯国家的出版商和翻译者是可以对阿拉伯和穆斯林女人的误读进行挑战和批判的。不加任何批评就接受这一固有成见会使原作思想陷入泥潭,而这一现象读者、出版商以及翻译人员是可以有自己的理解并加以抵制的。因此,在翻译者的个人意愿和接收环境的影响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能将文化误解降低到最低,尽可能的降低接受环境与偏见对文学翻译的不公。
参考文献:
[1] Mohja Kahf. Western Representations of the Muslim Woman: From Termagant to Odalisque. [M]University of Texas Press(January 1999).
[2] Mona Baker. Critical Reading in Translation Studies{M],London and New Yourk: Routledge,2010.
[3]马丽蓉.西方霸权语境中的阿拉伯-伊斯兰问题研究[M]. 时事出版社,2007
关键词:新疆;文化功能;探析
宗教本质上是与科学相对立的,在科学技术相对不发达的古代与中世纪,宗教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然而当宗教被现代科学证实为虚幻无为的时代其社会性开始受到人们的质疑。可是进入高科技迅速发展的20世纪80年代后,宗教非但没有呈现没落的迹象,反而呈现全球性复苏的趋势,信教群众与宗教团体的数量急剧膨胀。单就伊斯兰教在我国的发展而言,全国清真寺的数量目前已达31000余座。
16世纪初,伊斯兰教将佛教势力排挤出哈密以后,伊斯兰教经过六个多世纪的发展和传播最终取代了佛教,成为新疆的主要宗教,至此就形成了以伊斯兰教为主多重宗教并存的新格局。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疆清真寺的社会功能从简单的宗教表达功能,逐步衍生出文化传承等诸多功能。
清真寺是伊斯兰文化的有形载体,同时也是伊斯兰独特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文化生活逐渐多元化,同样,作为中华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我国伊斯兰文化也开始呈现微妙的变化。特别是作为伊斯兰教活动核心地的清真寺,其功能也开始出现多元化趋势。从国内外的现状来分析,清真寺的社会功能目前大致可以分为宗教传播功能、社区管理功能、慈善功能、族群认同功能、文化传承等。本文就以乌鲁木齐陕西大寺为例分析其主要的文化功能。
乌鲁木齐的陕西大寺座落于繁华的天山区和平路,目前是乌鲁木齐最大的一座清真寺,平日进行宗教活动的信众多达几百人。在穆斯林最主要的节日“开斋节”和“古尔邦节”之际,参加宗教活动的人数多达上千人。陕西大寺最早可以追溯到清乾隆(1736-1795)时期,其历史已有2O0多年。结束以后政府还拨专款重新翻建目前的陕西大寺,使这一古建筑得到了良好的修缮和保护。目前每天都有很多穆斯林前来进行宗教活动,使许多穆斯林的宗教需求得到了满足。
乌鲁木齐陕西大寺除了满足广大穆斯林群体最基本的宗教需求外,目前其文化功能也日渐突出。主要表现在:
一、群体道德约束功能
穆斯林群体十分注重“两世吉庆”,特别重视群体间人们的联系与良好道德与德育品质的培养。例如:(1)劝人向善。善行是穆斯林群体必须坚守的基本教义之一,也是广大穆斯林必须坚守的一种道德情操。在乌鲁木齐陕西大寺每逢主麻日阿訇就时常鼓励大家一心向善、一心行善,严格恪守穆斯林最基本的准则。(2)不可作恶、防人作恶。陕西大寺阿訇经常会劝解信众一定要做到不盗、不抢、不拿任何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同时还劝诫信众不可欺负人、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等。在每周清真寺院内的黑板报上用醒目的字体写着各种劝诫的文字,时刻提醒大家要规范自己的行为与言语。
二、规范生活习俗的功能
穆斯林群体的生活习俗完全深受伊斯兰教文化的熏陶和影响,这些影响囊括穆斯林个体从出生一直到死去的一生。从最简单的孩子取名、男孩割礼、结婚时的尼卡直到殡葬时期还要请专门的阿訇主持殡葬礼仪。
(1)取名。由于地缘的问题国内绝大多数穆斯林不懂阿拉伯语,小孩子在出生后不久就要去清真寺恭请专门的阿訇来为自己的孩子取一个阿拉伯语经名,例如麦孜尔、舍木、尔沙、帕体麦尔、木萨、阿卜杜拉等。因为这些经名在阿拉伯语里具有特定的含义,比方说“阿卜杜拉”在阿拉伯语里的意思就是“真主的仆慈善的仆人”之意。
(2)宰牲。伊斯兰教义中对于穆斯林食用肉制品有严格的限制和规定,没有经过诵读《古兰经》直接宰杀的家畜是禁止食用的,同时在伊斯兰教义里还规定可以宰牲的人必须要符合三个最基本的条件:首先必须是穆斯林;其次是男人;最后必须是成年人。要是自己会诵读“泰斯米”也可以自己在家宰牲。但是由于目前许多穆斯林青年不会诵读“泰斯米”,所以一般会把自己的家畜送到清真寺进行加工和处理。在陕西大寺旁边就有一个专门出售或负责宰牲的地方,以方便社区穆斯林的饮食习惯。
(3)主持结婚仪式。婚姻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人生大事。穆斯林是一个主张“两世吉庆”的群体,鼓励和支持成年的男女青年成家立业,从而获得人生的幸福。陕西大寺的阿訇就经常会到即将结婚的穆斯林青年家中去主持结婚仪式,而且有的穆斯林青年会将结婚的仪式直接放在清真寺的礼堂举行。
(4)主持丧葬仪式。穆斯林群众会把人的死去称为“归真”。在丧葬习俗别强调土葬、薄葬、速葬。在丧葬的整个过程中不会有任何的陪葬物品,下葬前必须要在清真寺举行下葬仪式,整个过程简单而又肃静。亡者的家人在清真寺阿訇的主持下一起向真主祈求亡者在后世幸福快乐,清真寺也会提供殡葬车、洗礼等一系列的殡葬服务。
三、伊斯兰文化和民族文化传承的功能
现阶段世界各地的清真寺在保持其基本功能的基础上,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逐渐地也衍生出了一些文化传承功能,继续丰富着穆斯林群体的日常生活和社会活动:
(1)从调查来看,我国清真寺也承担着向穆斯林群体教授阿拉伯语和传播阿拉伯文化的重要作用,同时也成为宣传与研究民族文化和知识的重要基地。在伊斯兰历史发展过程中,倭玛亚时期著名的寺巴士拉清真寺就担负起了具有教育和科研功能的角色,同时也是展开阿拉伯语和伊斯兰文化的重要场所。乌鲁木齐陕西大寺同样也会向穆斯林群体提供阿拉伯语和文化学习的机会。
(2)我国清真寺在特定时期也会成为国家的重要政治活动平台,成为政府与少数民族之间交流的一个良好纽带和桥梁,具有一定的社会管理和协助功能。
(3)乌鲁木齐陕西大寺也扮演着伊斯兰慈善者的角色。每当社区内的民众由于一些特定的原因需要帮助和支持时候,清真寺就会召集有能力者捐款捐物,帮助社区成员渡过难关,承担起了一定的社会慈善功能,为社会的和谐发展给予了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
对乌鲁木齐陕西大寺文化功能的探究说明:少数民族宗教文化作为我国多元文化有机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少数民族生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由于少数民族宗教文化地缘分布和民族特性等诸多方面的因素,在不同的地域呈现不同的特色,而且在统一民族间由于地域分布不同又出现不同的文化构成。这在新疆少数民族文化特性上表现得特别明显。新疆穆斯林群体主要的居住格局呈现群居性,这些地方有很强的宗教色彩。研究和分析穆斯林文化构成特别是清真寺的文化构成对于国家和地区来说至关重要,特别是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很高的社会价值,同时对于区域稳定和民族团结也具有很高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马占彪.论城市化进程中回族社区内清真寺社会功能―以西宁市城东区为例[J].青海民族研究,2009(2).
[2]拜荣静.清真寺调节穆斯林普通民间纠纷的作用研究[J].世界宗教研究,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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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马占彪.论城市化进程中回族社区内清真寺社会功能―以西宁市城东区为例[J].青海民族研究,2009(2).
论文摘要: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发达国家文化产业正在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关注并进入中国文化市场,对中国相对落后的文化产业发展形成了强有力的影响和冲击。对各种影响和冲击进行了深入剖析,并在对中外文化产业发展比较的基础上,指出了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选择方向。
一、中外文化产业发展比较分析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高新科技的发展及其在文化领域的推广和应用,文化产业己被国际学术界公认为朝阳产业,并且在许多发达国家已经由国家经济体系的边缘走向了中心。据报道,英国文化产业2007年的年产值将近600亿英镑,从业人员约占全国总就业人数的5%。日本娱乐业的年产值一早在1993年就已超过汽车工业的年产值。美国的文化产业更加发达,其视听产品出口额仅次于航空、航天等产业,在国际上占据了40%以上的市场份额。在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居民文化消费已占据总消费额的30%以上。在开放条件下,扩一大文化市场的准人,允许国外文化资本和文化产品进人中国市场,都已经是不可回避的事实。与此同时,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尚未成熟,市场机制还不完善,文化市场的规则仍然滞后于市场的发展。“媒体汇流”在西方是一种市场趋势,在中国,文化管理仍然实行党政二元结构的管理模式,中国文化产业仍处于幼稚产业和弱小产业的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较,在总体实力、科技水平、市场运作能力、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等方面与发达国家文化产业的差距是明显的。在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之下,发达国家文化产业正在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关注并进人中国文化市场,推销其全球一体化的文化,这种冲击对中国文化产业的影响既是深刻的,也是现实的。因此,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文化产业政策,以促进中国文化产业的迅猛发展势在必行。
二、国外强势文化产业对中国文化产业的影响和冲击
西方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在国际文化市场中属于强势产业,而中国则属于弱势产业、在这种强弱分明的态势下,国外文化产业对中国文化产业有哪些影响和冲击呢?
一首先,在开放的条件下,中国的文化资源不再为中国文化产业所独有,国际化的生产方式使传统上对物质资源的争夺转变为对文化资源的争夺。“文化产业就其本质而言,就是以人类脑力劳动为基础的精神生产力发展的形态。它通过精神文化产品生产和再生产的规模化、商业化、信息化方式,使精神文化产品生产多样化、精神文化服务市场化。”阴文化发展一旦产业化,在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中国独有的资源不再是中华民族所独有,成为世界人民共同的精神财富,以其生产的规模化、商业化、信息化被全世界分享,满足着世界人民的文化消费。这是开放条件下中国文化资源开放带给世界的积极的一面。然而,文化资源的开放也带来了消极的一面,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它加剧了文化资源争夺,强化了文化资源的有限性,客观上限制了中国文化产业对中国文化资源的利用程度。过去,人们经常认为物质资源是有限的,而文化资源是无限的,但是在今天,人们不得不改变自己的认识。只有200多年历史的美国,文化产业的生产能力空前膨胀,它在把文化产品的生产创作引向虚拟空间、虚拟人物的时候,也把它的生产空间拓展到了文化资源极为丰富的发展中国家,利用他国的文化资源发展本国的文化产业,创造木国的文化产业利润。在强大的经济实力和科技实力的支持下,从技术角度讲,它对一国传统文化产品的生产制作几乎趋于完美的境界,而对于该国的文化产业落后、经济和技术实力差的文化生产单位来说,对同一素材文化资源的利用和再生产几乎成为不可能,因为消费者旱已经认同了发达国家文化产业的产品,由此引发了文化资源的有限性和对文化资源的争夺。
另一方面,由于不同国家文化产业背景不同、价值观念不同,在文化产品的生产中选取的题材就可能不同,对同一题材利用的角度往往不间,也因此会产生不同的效果以欧美文化市场对阿拉伯文学的消费为例,欧美文化市场在消费需求多样化的趋势下,对第三世界文化的消费呈增长趋势。在对阿拉伯文化的消费土,有两类作品特别受西方文化生产者和消费者欢迎,一类是有争议的作家和遭查禁的作品,这些作品一旦到了西方就大受欢迎,有的甚至被评为诺贝尔文学奖;另一类是表现阿拉伯社会的封闭性特征,描绘阿拉伯社会的愚昧落后、野蛮荒诞的风俗和日常生活图景的作品。从这一例证中我们可以看到,由于背景和需求的不同,不同国家对文化产品的选择角度是不同的。发达国家由于对国际文化市场的控制力,使得以它们为主体的标准成为世界性的标准,表现出了文化产品生产和消费的单一性机制,以自己的标准来衡量他人的文化资源,从自己的角度来生产自己所需要的文化产品。在世界科技水平如此发达的今天,这些作品必然会很快传送回文化资源的所属国,进而对所属国的文化产品生产产生负面的诱导,威胁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这种由发达国家文化产业所控制的对文化资源的选择和利用,以及单一性的消费倾向,对发展中国家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其次,中国的文化市场必然受到强烈的冲击。中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必然要履行相关规则的要求和承诺,文化产业的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必然贯通,文化产品进出口的审批权将逐步放宽,进出口手续也会简化,中国文化市场将面向世界各地的文化产业集团开放。在这一过程中,国外文化产品将大规模进人中国,文化产品价格也将随之下降,虽然广大消费者作为直接消费者会从中受益,但是它的负面影响也是深远的,作为新兴产业的中国文化产业会受到很大的冲击和影响,作为文化产业活动领域和文化产品交换场所的文化市场也面临着被冲击和侵占的可能。中国文化市场的消费群体规模庞大。中国本土有12亿人口,海外还有7000多万华人,对作为以传播文化产品为主要职能的文化产业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华语市场。国外文化资本绝不会放过这一巨大的文化产品市场。在中国的文化市场中,中国文化产业虽然有着地缘优势,但是却有着经济、技术等诸多方面的劣势。
三、中国文化产业的选择
在市场经济和开放经济的条件下,不能再用传统的封闭或行政的手段来保护中国的文化资源和文化市场,要避免这一冲突的根本办法是大力发展中国的经济,健全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市场的游戏规则,营造适合于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提供适合于其生长的沃土和起飞的平台。
1.坚持以经济发展为中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经济的发展是满足人的基本需求、提高人的满足程度的必然途径。经济发展是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充分发展中国经济,才能进一步提高居民的收人,使人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降低“恩格尔系数”,提高居民文化产品需求和消费水平,进而使文化产品的需求成为带动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内在拉动力。“文化经济在人类社会的经济生活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它是人类经济发展史上最成熟的高级阶段。这首先表现在它吸收和利用了先前的物质经济和知识经济一切有益的成果和条件,从而最适宜人类生存和全面发展;还表现在文化经济代表了最先进的社会生产力和消费力。”将文化产业当做整个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和经济发展必将实现双赢。
2.以市场为中心,塑造文化市场的经营主体。文化市场经营主体只有在文化市场的竞争中才能增强自身的竞争力,才能在国内文化市场中生存,才能在国际文化市场中立足。因此在文化市场中,政府要本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退出竞争性行业,同时避免使用垄断性的保护政策,让企业在公开、平等、公正的环境中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展示自己的经营能力和企业形象。要按照十六大报告指出的那样,把深化改革与调整结构和促进发展结合起来,理顺政府和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深化文化企事业单位内部机构改革,逐步建立有利于调动文化工作者积极性,推动文化创新,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有些回回人士认为:“人分万教同一理,地殊千域共一天。万古生活同一气,理气三才出一天。教道原是古人设,各家后裔随祖先。”他们思忖道,各派争执的焦点在于每个学派坚持“自以为正人皆邪,不察谁正谁是偏”[1]。因此宗教学派们为成见和传统所拘泥。它们像儒、墨、释、道那样行事,但事实上,它们“杂而无归,语以真一之理,则曰‘吾人自有当行之道,忠孝节义是也’”。虽然真理就在跟前,可人们并不知晓[2]。
这些回回人士认为,各种宗教中的主要观念和理念只不过用不同的语言表达出来罢了。比如,道家中所谓的“秉性”和“灵”所指的就是“道”,但是在佛教中是“佛”,在儒教中是“儒”即知识等等[3](37)。“东海西海之圣人,虽心同道合,但各有专任,彼此不相侵乱。如国家钦臣,各司其事。”[4](67)如果不同的宗教错误理解了它们的专门信仰作为本质上的特征差别,它们将相互争吵,各不相让,那么它们就永远不会达成和平,其后果就像“世乱民危,国无共主”。“有识者决不以一方之尊而当天下之至尊也”[3]。在强调不同信仰之间的对话和主张相互尊重和相互理解的同时,云南回回教职人员经常以中国宗教的术语解释伊斯兰教,试图将伊斯兰教与中国传统,尤其是儒家传统作调和。下面,我们根据零星收集到的清真寺出版印刷的伊斯兰教著述,经仔细阅读,并将清季云南穆斯林学者在对伊斯兰教与佛教和道教的比较研究方面所阐述的观点作分别介绍和评述。
一、伊斯兰教和佛教
1.前定 回回穆斯林相信人的命运由真主安拉所决定。人们在生活中的不同命运是由“天”所安排的。如果某人过度地享受了神圣前定规定的名分,灾难将降落到他的身上。这里的“天”按照伊斯兰教学者马德新的解释,不是形体和物质的天,而是具有宋明理学中最抽象的终极目标和超验理念思想的真主属性(注:有关这一点的评论,参见笔者在伊斯兰教和儒家思想文明对话研讨会上的发言:《浅论马德新的天的观念》,南京大学,2002年8月。)。另一方面,人的本质也是安拉前定的。“善恶之里,出于前定,故言其有命焉。命所不能易,则见其万化不能越乎真主之纲维焉。”[4](30)这里再清楚不过地指出,真主命定了人的善恶本质,人所做的一切都超越不了真主早就规定的范围之内。
由于与中国文化相接触的关系,回回采用了佛教术语“前定”来解释安拉所规定的大能大限。他们界定这词的意思为每一个行为都是人在出世前由神圣的大能决定了人的一生,任何人都避免不了。这种态度与受儒家思想影响的汉民的前定观相比稍有不同,尤其反映于围绕家庭成员死亡的生活习俗上。当汉民为所心爱的人的逝世悲痛不已乃至号啕大哭时,回回在葬礼上一般既不痛哭也不号泣。回回穆斯林还使用“无常”这个佛家术语来借指穆斯林死后回归真主而获得永生。持有这样观点的回回的确不把无常当作悲伤或不幸的事件,相反,把它当作前定的不可避免的结果,是对真主的复归。
一个善人生活于贫困,如果这是为主宰所命定的话,那么人们通常认为这未免不公平。为了解决这个社会困惑的问题,阿訇们将儒家学说、佛教中的哲学思想与伊斯兰教的前定观结合起来。他们说,善恶的动机的确影响了人们,但是人的命运是由“上天”所决定,因而,人的赏罚将在来世中获取,由人的命运所实现。他们同时批评了中国宗教的前定观有如下缺点:
诸家不知真境有赏罚。而以尘世之祸福,为善恶之报。且见为善未得其祥,为恶未见得殃,遂创作轮回之说,以为二世报应。二世报应,必报未作之身也。前身作恶,而后身受罪,并不知其所为者何,悖理之谈也!且以祖宗之善恶,而祸福子孙,怪诞之极矣。或问:托生换体既非理,则复生朽骨更可疑,现今不报死后报,亦犹托生理不明。曰:作物未了,难言好丑,为人未卒,难定贤愚,况善恶原属自取,高下使其自分。若即行赏罚,则善恶不敢由已矣。盖见赏而善非真善,临罚止恶非真良。况物有其位,事有其时,非其位不见,非其时不得。[4](28)
这是云南回回穆斯林在理论上比较直观地批判佛教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消极性的因果报应论思想以及二世报应的偏颇,从而坚决地划清了伊斯兰教与佛教在报应论的界限。
2.轮回理论在魏晋到南北朝时期,佛教受到封建王朝的支持,其结果是佛教在中国文化上烙下了深刻的印记。中国社会的日常生活中,佛教的报应和轮回理论是路人皆知的。人们一般设想到,如某人干了好事或歹事,那么,他会在来世中受到报应。那些行一善的人将从上天得到百倍的赏赐。而相反,某人行一恶,那就会遭到百世浩劫。但是,许多人感到现实生活中并非如此行事。事实上,人们常常看见行善的人常常得不到好报,作恶的人也未受到惩罚。更有甚者,犯了大罪的人却善度终生,做了大好事的人却经常备尝苦果而惨遭不幸。所以,许多中国人对轮回理论持有质疑的心理,而且怀疑圣贤们的说教,认为生活并非像宗教说教的那样非常公平。针对这种功利倾向,马德新说:儒者“不知圣人所言之祸福,是天堂地狱之报应,非人世之祸福也”[4](54)。对于佛教轮回投生的理论,他评论道:
盖清真之言复生,并不类道、释冥府轮回之说,……佛氏有后世、天堂、地狱、赏罚、报应之说,但彼以今后为阳世,以死后为阴境,而又为灵魂鬼神之世,是为幻境,与吾人所言后世,迥别霄壤矣![4](52)
所以,马德新批评佛教的理论是“悖理的”、不合逻辑的,因为“来生报应,是报未作之身,夫前身作恶而后身受罪,并不知其所为者何,于理可乎?”[4](55)这位大阿訇思忖道,儒生也一样犯了这样的错误,因为儒生相信“祖宗之余德余殃,而应于子孙之说”。所以,他宜称,佛教的转世和轮回“究其说,乃无稽之谈”[4](55)。
在马德新对世界末日审判的叙述中,他的对作恶者的惩罚的观念却是与佛教的轮回理论很相像。马德新说,在末日审判时,亡者将以他们真正的本质而以体形重现。比如,“行亏者,复活而为狼之形;者,复活而为豹之形;喜秽者,复活而为豕之形;为盗者,复活而为鼠之形;以及奸成性,复活者其形为虎”[5]。马德新的这些观念来自于何处或何书目前暂时不得而知。无巧不成书,类似的轮回理论在什叶派中的伊斯玛伊派中能找到(注:在与我的博士论文指导教师、瑞典隆德大学宗教史系的都德·奥森(Tord Olsson)教授讨论中,我得知与希腊唯理论(Gnostics)有联系的某些什叶派中的极端派也发展了轮回理论。)。该派的思想也许在与印度教的历史接触中受佛教轮回理论的影响(注:塔吉克族的伊斯玛伊派中的信仰也有轮回理论。)。可见,伊斯兰教在中国的发展中,其思想离不开中国宗教文化的环境和氛围,虽然中国穆斯林学者竭尽全力想捍卫中国伊斯兰教的纯洁性和正统性,但是中国穆斯林由于生活在中国社会中,他们从本质上不可能完全隔离与中国的汉传佛教文化的联系及其彻底摆脱它的影响。
3.佛教对生活的消极厌世态度有些阿訇的著述中把佛教描绘成是视俗世为肮脏、世界为罪恶的信仰。由此,按照佛教,生活于现世的人们不可避免地有罪。阿訇认为,佛教要求人们离弃现世,克服现世的私欲以便免于罪孽。除尽私欲,人就可以达到涅pán@①。所以,“佛氏有言:‘人心乃太玄菩萨宝座莲台,人能弃绝红尘,化俗身以归空极,太玄菩萨显于人心焉。到此则人是佛身,佛是人形’”[4](60)阿訇们并不赞赏佛教的悲观厌世的世界观,因为穆斯林对今世生活的态度是积极的。如果穆斯林行善,他不仅为自己在后世进入天园(天堂)铺平了道路,而且也为今世的美好享受作了准备。阿訇宁愿设想这样:在伊斯兰教中,两世生活并无矛盾和冲突。可是,在释、道、儒教中,两世却是分别对待处理”[4](60)。
4.对佛教的评语比较儒教与释教,阿訇们感觉到他们自己的传统伊斯兰教更接近于儒教而不是释教。阿訇们尤其感到不舒服的是他们所认定的佛教偶像崇拜,拒绝屠宰牛羊以及生活中的消极厌世的态度。所有这些都直接与伊斯兰教的基本信仰和实践相冲突。在佛教教义中,屠杀生灵是严禁的。这样,中国的佛教徒不宰牛。佛教的这种态度是与儒教强调农耕的传统一致的。中国封建王朝通常禁止屠宰耕牛以保护农业,这是受了中国宗教思想的影响。哲学和生活观的这种差异会导致伊斯兰教和佛教之间的摩擦。清朝中期的中国佛教并非是卷入政治的宗教(除了某些政治派别比如白莲教以外)。相反,佛教徒愿意远离俗世而隐居。伊斯兰教和佛教间的冲突和碰撞事实上仅局限于精神和哲学领域。在回回和佛教徒之间的大规模对抗从未发生过。然而,他们之间在哲学和宗教教义方面的距离并不意味着它们在社会联系中也保持着极大的距离。在我的社会调查中,一些穆斯林旅行者由于找不到清真饭店和旅舍而有时不得不在佛教寺庙里下榻,并接受寺庙僧人提供的饭食。云南的回回中还流传几例回回阿訇与佛庙僧人师父们交往的民间故事。
二、伊斯兰教和道教
1.进和伊玛尼“道”在道教中有许多意思,但主要有“真理”、“正确的生活方式”、“自然法则”,或更广泛地说,是“宇宙规律”。对回回学者来说,道以理性的解释可以表达为伊玛尼(阿拉伯语,信仰),或者是伊斯兰教实践,或伊斯兰教传统。穆斯林学者在宗教小册子中还认可把道使用为与伊斯兰教教义原则相符的概念。他们阐述道,伊斯兰教教义(道)是由神圣旨意所决定,但是,教义的实践则取决于人。如果人能纯洁他的心灵并克制他的欲望,消除他的私心,那么,他就能进天园。道是真正的信条。“道也者,天人授受之真明,而为灵心之所以然者也。”[6]在对照安拉这样的抽象绝对理念时,马德新引用了老子的话:
老子曰:“寂兮寥兮,生天、生地、生人、生物,予不得其名,字之曰‘道’”。又曰:“道不可言,言者不知,知者不言。”又曰:“大道无名,大象无形。”亦似乎吾人所言之真一也。[4](22)
在这里,马德新将“道”与伊斯兰教认主学教义中的“真一”观念相联系,可见他是将道教中的“道”与伊斯兰教中的“真主独一”的概念作类比的。
回回还欣赏道教中的自我克制和真理境界的达到,假如这两者被解释成是陶冶伊玛尼修养和维护伊斯兰教传统的话。然而,佛教和道教鼓励人们远高现世,避免或者超脱物质生活环境,在这一点上,阿訇并不认为道家的生活方式对回回来说是一个值得学习的楷模。
2.长寿观 汉民族文化中长寿或长生不老是一个基本的价值观念。汉民非常重视为年迈的父母举行大寿庆祝活动,强调身体调养、饮食文化和自我养生之道。在祝寿宴会和结婚宴会上,人们习惯于向年迈的父母亲表达祝愿他们长寿的美好愿望。这种对老人的美好祝愿在家庭和氏族社会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在汉民民居的门户上、客厅墙上,在新房的大梁上,尤其是新郎和新娘的屋里,人们总是裱贴上写有“寿”和“喜”大字的大红纸。希图长寿不仅是达贵人家而且也是平民百姓文化生活的一部分。人们经常强调饮用中药药酒、茶和服食滋补药品比如人参、熊掌、鹿茸和三七等以延年益寿就是反映了人们持有这种生活的信条和生活观。
许多道士修炼灵丹妙方以制作长寿仙药。回回从伊斯兰教的观点则认为一个人的寿限是由真主决定的。即便如此,许多回回以人为的方法而实践或寻求人生的长寿(注:在笔者的田野调查中发现,云南各村的大多数回族老人并不庆祝他们的生日,这与汉族文化适成鲜明对照。仅仅在宗教氛围比较淡薄的社团里,个别老人会操办生日大寿的庆宴。)。当然,回回生活在深受儒教、佛教和道教文化影响的中国社会环境中,自然一些回民会为中国文化所熏陶而宁愿以良好的祝愿来向往长寿。在历史上,许多回回的房屋中悬挂着书有中国大字“寿”的卷轴。在寿宇中是从《古兰经》中摘录的阿拉伯文书法词句(注:1990年11月11日采访来自云南省凤仪县的女哈里发(阿拉伯语,继承者,即宗教学生)薛光玉中得知她爷爷曾藏有祖传的中堂挂轴。另外,The Chinese Recorder(《中国纪行》)杂志,由上海的中国传教会出版,1913年第46卷第2期的“中阿书法卷轴”中也摄有类似挂轴的照片。)。
3.道教和苏非思想 有些回回相信,在道教的早期教义中,人能通过修身养性达到道。人能解脱外形而显现他的真正本质。他能进入仙境,他能飞跃,能改变体形,能生命永恒,青春长驻。他还能跃人天空而随心所欲”[4](60)。这种道教在修心养性和施展魔术上所描述的超人特性上似乎与伊斯兰教的经典中所阐述的依赖于安拉的全能、无所不在、超验等属性格格不入。然而,民间伊斯兰教的习俗诸如“吹睹阿”(写有经文或祈祷词的纸片)和“吃睹阿”,由下级教职人员和普通信徒实行的替病人治病以及行奇迹(阿文,karama)等现象。在苏非教团比如哲赫林耶教团传入云南后,被格迪目(阿拉伯语,老派,或传统派)阿訇指责的哲赫林耶教派的谢赫(长老,教主)常常被教徒尊奉为圣人。圣人有行奇迹的超级力量,能替教徒治病,能为教徒解决日常生活问题。格迪目教职人员谴责哲赫林耶教团的谢藉模仿道士制作长生不老药、施奇迹来吸引教众参加苏非礼拜仪式[6](34)。
尽管道教和尊奉谢赫的苏非神秘主义的实践被激烈地批判,在阿訇的著述中仍存留着道士生活方式和自我克制、修养的痕迹。由儒教占统治地位的中国三大宗教混合合一的政治文化模式决定了中国社会生活规范和行为。在这种社会环境里,当回回在进行跨文化区域的接触时,要想免于中国文化影响是不可能的。反映于回回学术著作中的思想和文化也不可能完全免于苏非主义的影响。在阿訇的宜教小册子中介绍修心养性和坚定重振伊玛尼时,就有苏非主义和道教思想的中和内容:
道之初境,先守八德:四少、四常。少食、少饮、少睡、少言;常洁、常念、常斋、常静。此八德是立教之柱也。守之能历千日而不变,则以莫乃(注:以莫乃:即伊玛尼,信仰。原文都带有“口”字偏旁。)之真种动焉,而萌芽生矣![7](42)
这种苏非主义的禁欲态度有些类似于道士的清心寡欲式的精神修炼。我们知道,在中国西北地区的一些苏非教团的修行生活和体验中,苏非大师或门宦教主们吸收了许多道教和佛教坐静、默思、练气、静修甚至苦行的方式和方法。日本已故学者井筒俊彦曾经将伊斯兰教的苏非理念与道教的基本思想作了比较研究(注:参看井筒俊彦(Toshihiko izutsu)《苏非主义和道教》(Sufism and Daoism),伯克莱:美国加州大学出版社,1983.)
三、就伊斯兰教和佛教及道教之间联系的评语
云南回回学者一般都认为中国三大宗教表达了信仰和哲学。他们理解为,信仰主要意味着限制欲望和自私心以追求天人合一。在阿訇们宣教的讨论中,他们将中国三大宗教作了比较。他们发现,佛教和道教大多谈论后世,而儒教则谈论今世的因果原因。分析了儒家学说中的伦理纲常后,回回教职人员强调,他们的伊斯兰教吸收了儒教的伦理观念。伊斯兰教在五常或五项品德上与儒教相像,但前者在日常生活习俗中有独自的特点。伊斯兰教增加了神圣教法的五大支柱,而中国三大宗教却缺乏伊斯兰教宗教生活的五功。伊斯兰教的沙里亚(阿拉伯语,教法)有三个完备的阶乘,通过它们,人们可以达到生活的原初目的和真理[1](1)。他们还强调沙里亚和伊斯兰教日常实践比抽象理念诸如道教中的“道”、儒教中的“德”和“礼”以及佛教中的“涅pán@①”要更具体得多。
关键词:回族;经济思想;意义;构想
中图分类号:F092. 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59(2008)02-0143-05
在中国,不同的自然环境、生产和生活方式以及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孕育了不同的民族,长久以来在统一的汉文化的大环境下,各个民族以其不同的习俗传承和意识形态而成为异彩纷呈的少数民族大家庭的一员,他们的经济文化既是中华民族经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有各自不同的形成和演变规律,时代性与民族性的有机结合是少数民族经济文化的重要特征,非常值得我们关注和研究。著名经济学者叶坦教授曾经说:“研究民族经济必须重视文化因素的作用,应当结合民族文化、传统习俗、习惯心理,重视由民族文化特征所赋予其的价值观念、道德意识、行为偏好等。”(《民族研究》,2005,4)经济思想史的学科特点恰好符合上述要求,是经济与文化有机结合的载体,所以我们有必要加强少数民族经济思想的研究,阐释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非经济因素”,为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可行性建议。
回族是我国民族大家庭中人口比较多的一个少数民族,总数仅次于汉族、壮族和满族,居第四位,他是在不同历史时期,由来自不同国度、不同语种的信仰伊斯兰教的外来民族成员和中国本土各族居民,经过融合而形成的一个具有独特形成发展历史和文化表征的人们共同体。独特的形成背景造就了回族具备两大文化体系的优势――既有中国深厚的文化传统,又有与生俱备的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基因。二元文化的影响在回族民族性格中留下了深刻的烙印,从而深刻影响着回族经济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回回民族形成、发展的历史是不断借取和吸收汉文化的过程,如果从唐宋时期回族的先民时代算起,这个过程已经持续了1300余年。那么回族经济思想的主要内容是什么?这些思想在哪些方面体现了世界两大文明的交汇?他们的内在逻辑是如何演绎的?这些问题都非常值得研究和思考。
一、回族经济思想研究的回顾
从研究视角来看,国内目前还没有对回族经济思想进行过专门研究,但是从回族的历史、语言、经济、宗教,文化的研究成果中,我们可以发现其中蕴藏着丰富的经济思想内容。
(一)从回族经济史角度展开的研究
经济是一个民族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只有在研究一个民族经济问题的基础上,才能对该民族上层领域的许多现象进行唯物主义说明。由于回族向来以善于经商著称,所以商业经济的研究就成为回族经济史研究中最早开拓的领域。比如赖存理的《回族商业史》(中国商业出版社,1988)和《中国回族社会经济》(宁夏人民出版社,1992)、杨志玖的 《元史三论》(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和《元代回族史稿》(南开大学出版社,2004)。以及20世纪80年代以来相继出版的一批介绍各地回族史的研究成果,这些论著都或多或少述及回族经济问题,而有关经济思想的内容也散见其中。如杨兆钧主编的《云南回族史》(云南民族出版社,1989)、马亮生主编的《湖南回族》(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答振益主编的《湖北回族》(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3)、马鸿超、田志和主编的《吉林回族》(吉林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马通的《甘肃回族史》(甘肃民族出版社,1994)、冯福宽的《陕西回族史》(陕西人民出版社,1997)、马明龙的《广西回族历史与文化》(广西民族出版社,1998)等。回族经济问题的通史性著作中,一般都辟专章对历史上的回族经济进行系统整理和研究,如邱树森主编的《中国回族史》(宁夏人民出版社,1996),白寿彝主编的《中国回回民族史》(中华书局,2003)等。
(二)有关中国回族伊斯兰教派、门宦制度和寺院经济的研究
宗教经济生活是回族伊斯兰教研究方面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领域,众多学者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探索性研究。马通先生的《中国伊斯兰教派与门宦制度史略》(宁夏人民出版社,1983),此外马通先生还出版了相关著作《中国伊斯兰教派门宦溯源》(宁夏人民出版社,2000)和《中国西北伊斯兰教基本特征》(宁夏人民出版社,2000)。勉维霖主编的《宁夏伊斯兰教派概要》(宁夏人民出版社,1981)《中国回族伊斯兰宗教制度概论》(宁夏人民出版社,1997)为我们研究阿拉伯伊斯兰国家教派的历史和现状,了解宁夏地区教派的历史提供了许多重要资料。
探讨教派、门宦制度方面的论文较有代表性和学术影响的有王怀德的《苏非派的演变与门宦制度形成的特点》(《世界宗教研究》,1984,1)、勉维霖《回族伊斯兰教苏非派学术思想渊源》(《甘肃民族研究》,1985,2)、穆宝修的《论回族伊斯兰教门宦制度的产生》(《民族学与现代化》,1985,2)、马平的《试析中国伊斯兰教宗教经济问题》(《宁夏社会科学》,1991,4)以及《中国伊斯兰教寺院经济结构分析》(《回族研究》,1992,1)、罗莉的《中国伊斯兰教清真寺经济的现实分析》(《青海社会科学》,2005,3)侧重于对历史上清真寺经济产生的历史背景、收入来源和经营形式进行考察,并分析这种经济的局限性和影响。
(三)从伊斯兰教与回族经济的角度展开的研究
千百年来,伊斯兰教作为一种世界观和意识形态,已经渗透到回族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层面,在回族人民的日常生活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所以,许多回族学的研究学者从的角度探讨回族经济问题。张永庆等人的《伊斯兰教与经济研究文集》(宁夏人民出版社,1991)、《伊斯兰教与经济》(宁夏人民出版社,1994)、刘天明的《伊斯兰经济思想》(宁夏人民出版社,2001)是我国第一部较为系统地探讨伊斯兰经济思想的学术著作,束锡红的《西北回族社区现代化实践的新探索》(商务印书馆,2004)一书关注的是宁夏区域文化中占重要地位并独具特色的回族文化,以回族社区为视角展开的民族社会学研究,通过对不同类型回族社区的个案研究和结构分析,为回族社区及回族社会在席卷全球的现代化浪潮中,适应与发展提供了理论思考与实践范式。
研究伊斯兰教与回族经济问题方面的论文相对较多,如张永庆的《伊斯兰教与经济发展》(《世界宗教研究》,1988,2)李松茂的《关于回族经济史的研究》(《民族研究》,1990,2)马平的《伊斯兰教对“均贫富”观对中国穆斯林社会的影响》(《伊斯兰教与经济研究文集》,1991)肖芒的《伊斯兰文化对回族商业活动的影响》(《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12)和王伏平的《伊斯兰教对回族商业活动的影响》(《济南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2,1)等。
纵观以往的文献,从总体来看,绝大多数研究侧重于经济史的分析,缺乏对经济行为背后思想动因的揭示,特别是从经济思想史角度,结合文化交融的背景,对回族经济思想的形成、演变进行得到系统研究和分析,尚属空白。回族经济思想的研究还是片断的、粗浅的,亟待中国经济思想史学界对之进行系统、深入的探讨。
二、回族经济思想研究的意义
(一)回族具有特殊的文化背景,回族的经济思想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领域
公元8世纪当伊斯兰文化伴随着蕃客经商的脚步来到中国时,在他面前的是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中国传统文化,面对强大而成熟的意识形态,伊斯兰文化体现出独特的包容性和坚韧性,他逐渐进行吸收和改造,但是这一历程绝不是伊斯兰的“儒家化”,它始终以伊斯兰文化为前提,是两种文化适应下的再造,所以这些被吸收的优秀成分不再具有独立存在的意义和价值,而成为中国回族伊斯兰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中国传统经济思想的演变和发展轨迹不同,回族经济思想的形成独具特色,是在已有的较高的经济条件和文化背景条件下产生的,并且在内容和形式上体现出伊斯兰文化与以儒家为主的中国传统文化相融合的显著特征。他既是对本民族传统经济实践经验的总结、承继和发展,具有本民族思想文化的固有特质,又吸取了其他民族和外来思想的有益成份,呈现出共同发展的时代性,由此成为整个中华民族经济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既是回族文化的宝贵财富,也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宝贵财富。
(二)学术界对回族学的研究已取得一定成果,但是从经济思想角度进行的研究相对薄弱
回族学是以研究回族为对象,研究回族发展规律的科学,它以回族现实社会诸方面的发展为主,研究范围包含回族的族源、形成和发展过程、地理分布、社会生活、民族关系、文化特征、生活方式,心理素质等民族特点及特殊的发展规律。自20世纪初回族学创立以来,众多专家和学者从人类学、哲学、经济史的角度展开研究,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绩,但是,从经济思想的角度展开研究还比较鲜见,结合文化背景来探讨回族经济思想的更是凤毛麟角,虽然有的文章冠以“回族经济思想”之名,但是究其内容都是伊斯兰教经济思想的范畴,那么是否这代表回族没有自己的经济思想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在人类的经济生活中,每一种经济行为实际上都贯穿着支配行为的思想要素,只是,有的明确表达,有的约定俗称,回族经济思想正是属于后一种类型,所以我们有必要对回族经济思想进行挖掘、整理,将零散的思想资料有机地串联起来,进行抽象和概括,并在综合回族学相关领域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剖析回族经济思想的形成与发展,分析他的文化内涵,从而理清世界两大文明碰撞下思想文化的独特性。
(三)研究回族经济思想具有重要的社会现实意义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使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越来越得到大家的普遍关注,以往谈不平衡多指城乡、区域之间的差别,但是民族经济的差距也是制约中国发展的瓶颈,中国的贫困人口绝大多数分布在少数民族聚居集中的中西部区域(依据《民族区域自治法》,我国目前已经建立了14个不同级别的回族自治地方,都分布在中西部地区),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对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但不容忽视的是部分民族聚居地区的经济仍然十分落后。(2001―2010年)《中国农村扶贫纲要》显示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共592个,其中民族地区就有267个,占总数的45.1%。目前剩下未解决温饱的2365万人(2005年底数),少数民族地区有1016万人,占43%,而少数民族的总人口还不足全国总人口的十分之一。尽管对这些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有硬件和软件方面的支持以及政策上的倾斜,但是我国的区域经济是以行政区划为基础,在制定经济发展政策时往往忽视民族特征,特别是忽略了区域民族经济发展与民族的历史文化传承及民族特性积淀的联系,这直接影响国家民族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与发展模式的选择。研究任何民族的发展问题都必须从其传统文化中找到这个民族特有的文化优势,将现展与其传统知识和文化价值体系有机结合起来,才能真正的找到这个民族的发展根基。对少数民族的经济扶持、扶贫要考虑文化传统等非物质因素,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地区的经济滞后现状。开展回族经济思想的研究,无疑对人们全面了解和把握回民的经济、宗教和文化等历史传承,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这一研究对于政府部门制定更加切合民族文化传承和现实客观条件的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及规划,具有一定的历史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
三、研究回族经济思想的构想
如何加强和深化对回族经济思想的研究,在此,笔者提出一些不成熟的构想。
(一)研究方法
1. 历史分析与比较分析相结合。即通过对特定历史条件的分析以及对史实情况的了解,研究回族经济思想产生的原因、过程和社会效果,以及该思想的本质和特征;比较分析也是本课题的研究方法之一,通过比较研究突出回族思想的特色性。回族经济思想具有独特的形成发展历程,受伊斯兰文化和儒家文化的双重影响,它的思想在形成中具有纷繁复杂的史料,所以我们必须借助比较分析的方法,将回族经济思想与伊斯兰经典经济思想和儒家经济思想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异同,从而分析回族经济思想发展、演变的条件、脉络以及思想渊源。
2. 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相结合。这两种方法是思想史研究中常用的分析方法,运用此方法研究本课题,从事实现象的描述和分析中揭示回族经济思想发展的脉络和规律。侧重于回族特色经济思想文化的形成与演变的研究,而这些思想的形成受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因素的综合作用,因此,研究回族经济思想应该结合背景环境进行描述和解释,注重对事物现象的概括和归纳。然后从已有的经济学原理出发,对所产生的社会效果进行阐述和解释。
3. 经济学和民族学、社会学、宗教学相结合的方法。回族经济问题涉及多种学科领域,不仅仅是经济学的研究范畴,从已有文化回顾中我们可以发现也纳入了民族学、社会学、宗教学的研究视野,这些学科对回族经济问题均有大量的关注,因此,把他们结合在一起研究十分必要,这种多学科、多角度的研究有助于开阔视野,使我们的研究更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
(二)研究难点
1. 资料分散性强,搜集难度大
开始于20世纪初的回族研究迄今为止经历了近百年的发展,早期的研究成果散见于各种专业学术、杂志、期刊和报纸当中,特别是20世纪20年代后,随着回族自身主体意识的增强,研究队伍不断扩大,组织了一批颇具影响的研究团体,各种研究刊物大量涌现,但是对经济问题的研究多着重于经济史的考证,其中可见经济思想的火花零散于各种学术刊物当中,所以研究成果的搜集有相当大的困难,如有些早期刊物已经无从查找,仅存条目看不到原文,还有的受时代限制,存在扭曲事实的现象。
2. 回族经济思想的研究还不成熟
回族经济思想的研究尚不成熟,其基本原理还未摆脱对其他学科的依赖性,运用的理论和方法涉及众多学科领域,比如社会学、历史学、经济学、宗教学等多学科和领域,这对研究者的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研究者需要在整理归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以自身的理论功底进行评述。
(三)研究内容
我们认为,回族经济思想不能按照传统的以时间为序进行的研究,而应该突出回族的民族特色,分专题的形式对最具有二元文化特色的思想内容进行专题研究,分析这些思想哪些是伊斯兰教文化的传承,哪些部分体现了与儒家思想的融合,这样或许可以比较全面的把握回族经济思想中两种文明的融合。根据这一思路,可以将回族经济思想分为农商并重思想、课施济贫思想、消费思想和宗教经济思想等内容,依次考察他们的思想渊源,从理论到实践,坚持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横向分析与纵向分析相结合,以回族经济思想形成及其特点为分析起点,同时与伊斯兰经典思想及儒家传统思想进行对比分析,剖析回族经济思想的独特性以及受伊斯兰文化与儒家文化影响的程度,力图合理展现其思想传承的线索。阐明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和儒家文化在形成回族经济思想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同时对于一些时代性代表人物的经济思想的实质、特点、发展脉络方面,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论述,力求反映时代面貌和各种思想的逻辑关系,争取有所发现,有所创新,以推进回族经济思想的研究。
(四)史料问题
(一)比较文化形态学与“文明形态史观”
20世纪初,“欧洲中心史观”在西方史学中的统治地位之所以开始动摇,主要有两个原因,这两个主要原因也成为比较文化形态学产生的直接原因。其一,随着资本主义的世界扩张,伴随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而产生的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使一些西方史学家对资本主义的发展前景感到忧虑。特别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对西欧中心地位造成严重冲击的同时,也动摇了“西欧中心史观”的根基。其二,西方史学向专门化发展,对各国、各地区、各时代、各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研究越来越深入缜密,促使史学家不仅要以新的眼光看待欧洲历史以外的历史和文明,也使他们重新思考对人类历史的整体考察。因此,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在历史哲学领域,出现了批判的思辨的比较文化形态学。比较文化形态学的奠基者是德国历史学家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Oswald Spengler,1880—1936)的着作《西方的没落》(The Decline ofthe West)。该着作1911年开始构思,当第1卷于1918年出版时,第一次世界大战已接近尾声(1922年出版了第1、2卷合订本),西方文明的种种危机已经充分暴露出来。斯宾格勒在该书中否定他所称之为西方研究世界历史的“托勒密体系”,即对那种将西欧的土地“当作一个坚实的‘极’”,并选定它“作为历史体系的自然中心,当作中心的太阳”的历史观念给以批判,指出这是在制造“‘世界历史’的幻景”;他认为“‘世界历史’指的是整体,不是选定的某一部分”[3],反对以西欧历史的三分法“古代—中古—近代”为基本框架来编排历史。同时,他又带着宿命论的色彩,开始把世界历史看作是8种文化(古典文化、西方文化、印度文化、巴比伦文化、中国文化、埃及文化、阿拉伯文化、墨西哥文化)诞生、成长、鼎盛和衰亡的历史;他通过对不同文化的比较,阐释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认为除了西方文化之外,其他文化都已衰亡,西方文化也在没落。①随后英国历史学家阿诺德·J.汤因比(Ar-nold J.Toynbee,1889—1975)在其12卷的巨着《历史研究》(A Study of History)中继承并发展了斯宾格勒的文化形态史观。他认为,历史学研究的最小单位是“文明”,并通过对近6000年出现过的26种文明形态的比较研究,以其着名的挑战和应战学说,揭示了各种文明形态的起源、生长、衰落和解体的一般规律,最终确立了文明形态史观(亦称文化形态学)的历史哲学体系。②汤因比认为,一切文明在哲学上都是同时代的和同等价值的,因此一切文明形态都是可比的,而西方基督教文明仍然具有“创造性的活力”。汤因比的文明形态史观,虽然在本质上仍然没有摆脱“西欧中心论”,但是他把多种文明相提并论,并认为西方文明最终也会衰落,这在一定意义上又是对“欧洲中心论”的突破。英国史学家杰夫里·巴勒克拉夫(Geoffrey Barra-clough,1908-1984)对此有着深刻的评论:“正是因为他(指汤因比———笔者按)最早发动了对欧洲中心论的猛烈批判(尽管他的全部历史观充满了他所攻击的那种欧洲中心论的‘异端邪说’),因而具有解放的作用,这才是他名满天下的主要原因。”[4]文明形态史观对20世纪世界历史研究的影响有三个重要方面。其一,为“全球史观”奠定基础。正如巴勒克拉夫所说,汤因比“提醒那些沉湎于专门领域的研究而迷失方向的历史学家,使他们认识到需要用全面的眼光去看待人类历史的整体”,[4]从而为“全球史观”的确立和发展开辟了道路。其二,以文明为单位研究和撰写历史。以汤因比的《历史研究》作为撰写真正意义上的世界文明史为开端,文化形态史观也逐渐发展为“文明多元论”,以文明为研究单位的世界通史的写作从此方兴未艾。③其三,人文学科与社会学科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由于文明囊括人类所创造的所有物质和精神的伟大成果,所以对于历史工作者来说,无论是全球的宏观视野,还是对每一种文明的具体研究,都需要运用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各种理论和方法。于是,在历史学与其他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之间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的同时,在对史学工作者提出更高要求的同时,也促进了历史学各个分支学科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迅速发展。
(二)年鉴学派的“总体史观”和鲁滨逊的“新史学”
在对实证的传统史学的批评中,1929年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创刊的《经济社会史年鉴》(1946年起改为《经济、社会和文明史年鉴》),标志着一个新的学派———年鉴学派的诞生。年鉴学派的第一代代表人物马克·布洛赫(MarcBloch,1886—1944)认为:“历史学的对象是人”,历史学是在时间长河中的“人类的科学”;“正是在时间的长河中潜伏着各种事件,也只有在时间的范围内,事件才变得清晰可辨”①。在年鉴学派看来,正是由于史学以历史中的人为其对象,史学便能够也应当以史学为基础并全面借鉴其他学科的方法和研究路径。因此,年鉴学派主张打破史学研究的专业局限和学科局限,提倡通过史学和其他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联合来打破传统的史学模式。于是,社会史、经济史、人口史、环境史等都成为年鉴学派的研究范围。也正是在既强调历史学的重要性又主张打破学科界限的主张下,年鉴学派提倡总体地、整体地研究历史,正如布洛赫所说:“唯有总体的历史,才是真历史”,“历史包罗万象,无所不言……历史研究不容画地为牢,若囿于一隅之见,即使在你的研究领域内,也只能得出片面的结论。……而只有通过众人的写作,才能接近真正的历史。”②年鉴学派的“总体史”观念和方法论,实际上也是一种世界史的观念,并影响了以后世界历史观念的发展。③20世纪初,美国也兴起了一个“新史学”流派,其代表人物和代表着作是1911年詹姆斯·哈威·鲁滨逊(James Harvey Rob-inson,1863—1936)出版的《新史学》(TheNew History)一书。该书是鲁滨逊的论文和讲演的汇编,集中反映了他的史学思想。鲁滨逊反对只偏重研究政治史,主张把历史研究的范围扩大到人类以往的全部活动,凡从古到今各种经济、文化、教育、宗教、艺术、科技发明等都应包括在内;反对只讲大人物和大事件,主张研究普通的人和普通的事,用综合的观点揭示和分析历史事实,用进化的眼光考察历史变化,以展示人类逐渐走向进步的历程,等等。“新史学”在美国影响很大,并通过中国的留学生介绍到中国④,影响到中国的世界历史观念。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地位明显衰落,西方建立的殖民体系土崩瓦解,社会主义取得重大胜利,使“西欧中心论”的世界史体系受到更严厉的批评。与此同时,随着资料范围不断扩大,科学技术飞速发展,通讯联络四通八达,世界日益密切联系成为一个息息相关的整体,历史研究也不断进步。正是世界历史的发展迫使人们去承认“一个世界”的现实。于是,历史学家更加意识到要撰写整个世界的历史。⑤全球史观应运而生。
“马莲绳,一根弦,琵琶还要好家弹。你不唱花儿花不艳,我不唱花儿心不甜。”
“花儿”是我国劳动人民创造的一种民歌,是流传于西北地区一种独具风格的高腔山歌。2006年6月。“花儿”列入了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花儿”传唱于宁夏、甘肃、青海、新疆等四个省区的八个民族(回、汉、土、藏、撒拉、裕固、东乡、保安)中,使用当地汉语方言,且只能在村寨以外歌唱,通称“野曲”(与“家曲”即“宴席曲”相对),又称“少年”。其传唱分日常生产、生活与“花儿会”两种主要场合。西北“花儿”融汇了中原文化、草原文化及阿拉伯文化精髓,是世界民族艺术宝库中的一朵奇葩。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张亚雄先生曾对花儿进行搜集整理,探索花儿的渊源。八、九十年代,兰州大学出版发行了《花儿通论》,根据花儿的文学格律和音乐基调分为“河湟花儿”、“洮岷花儿”两个流派,前者以古河州(今临夏)为中心,后者以洮州(今临潭)、岷州(今岷县)为中心。据专家考证与推测,它大约萌生于明代初期,至今约有640年的历史了。花儿的歌唱内容以爱情为主。也反映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花儿本是心上的话/不唱时由不得个家(自己)/钢刀拿来(者)头砍下/不死了就这个唱法……”这是西北人喜爱“花儿”最真实、最准确的写照,他们将“花儿”比作“心上的话”。不管是田间地头的老农,还是放牛挑水的娃子,都能拉开嗓子喊上几首“花儿”。辛勤劳作之余,他们将日常生活中的苦与乐,谈情说爱时的悲与喜,以洗练朴素的语言套上曲令唱出来。“花儿”有着独特的歌词格律和音乐旋律,作品浩繁,曲调丰富,文学艺术价值高,是我国民间歌谣百花园中一朵秀丽多姿的奇葩。
但是,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增强。经济和社会的急剧变迁,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保护和发展遇到很多新的情况和问题,而这一系列问题中最严峻的问题奠过于文化的传承问题,当然“花儿”也不例外。随着“花儿”歌手相继老去,不少优美动听的“花儿”也随之而去。近些年,以往乡村生活所特有的悠长、完整的时间方式逐渐被匆忙紧张的生活切割得支离破碎、七零从落。这也就意味着花儿赖以生存、发展的空间被抢占、挤压与肢解,使得花儿这种弱势文化越来越被边缘化。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与保护、传播与传承、创新与积累,是中华民族得以实现伟大复兴的重要的精神基石。但是,在过去,由于种种原因。对于“花儿”这种传统文化一直没有形成一定规模的社会舆论环境。所以,“花儿”正面临着消失的危险。
美国学者罗杰・皮尔逊把社会文化的传递或传播方式分为纵向的“社会遗传”和横向的“文化扩散”两大类。他说:“当文化在同一社会内部从一代传至另一代时,我们称这一过程为‘社会遗传’。但当文化从一个群体传至另一个群体,从一个社会传人另一个社会时,我们就习惯用这样的术语‘文化扩散’。而本文主要涉及的内容就是花儿的横向“文化扩散”问题,只有文化得到广泛的认同,它才能更好地传播下去。
花儿的文化扩散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人际传播,一是大众传播。
一、花儿的人际传播
“花儿”的文化扩散无论是历史还是现代,主要依靠的都是人际传播,即人与人的交流与传递。花儿的人际传播主要可分为以下两种形式:
第一种,迁移扩散。即通过个人或群体的迁移活动,把“花儿”歌曲及相关文化带到新的地区。这种扩散作用传播距离远。但是,同源文化区之间有很大间隔,且文化的扩散作用随着与源地的距离的增加和时间的延长而逐渐减弱,呈现逐渐衰减的现象。具体表现为花儿随着人口的迁徙到达新地方,与当地文化融合之后,在唱词、曲调等方面会出现一定的变化。“花儿”起源于青海。文化的扩散主要是以青海为中心。传播的范围主要集中在西北地区,而东部沿海地区对其了解得很少。
第二种,以花儿会为中心的人际传播。“花儿会”是民间自发的群众性传统“花儿”演唱集会,也是西北民俗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来已久。在每年农历四月初八、五月初五(端午)、六月六、七月十五、八月十五等特定的日子里。甘肃和青海等地的民间“花儿会”此起彼伏,人们从四面八方蜂拥而至,踊跃参加。会场一般是风景秀丽的名山古刹、森林山峡、河滩草坡等天然场地。规模大小各异,有些多达数万人,会期长达3―5天。届时,无论是信奉伊斯兰教的回族、东乡族、撒拉族和保安族,还是信奉佛教的汉族、藏族、土族、裕固族等群众,为了共同喜爱的“花儿”民歌而欢聚一堂,纵情高歌,会场气氛热烈而壮观。其中规模较大的有康乐县莲花山“花儿会”、岷县二郎山“花儿会”、和政县松鸣岩“花儿会”以及青海省大通县老爷山“花儿会”,等等。
基于人际传播媒体形式的差异,我们还可以进一步把人际传播划分为直接传播和间接传播两种形式。直接传播主要是通过口头语言、类语言、体态语的传递进行的信息交流。间接传播是指在现代社会里的各种传播媒体出现后,人际传播不再受到距离的限制,可以通过某些传播媒体进行远距离交流。“花儿会”这种传统民歌的演唱传播方式多是一时一地,口耳相传,具有明显的“本地生活在场有效性”,是直接传播的典型。在这种人际传播中,每个人都是信息的发出者,同时又是信息的接收者,即在影响别人的同时,自己也受到他人的影响,互动性强,更加容易产生共鸣,达到理想的传播效果。但是近年来,伴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花儿会”越来越多了商业演出的性质,许多群众仅仅局限于“表演”“观看”,缺少了互动,“花儿会”俨然变成了演出,而不再是群众交流的平台与活动。赵宗福指出,“花儿”原本就是口耳相传,需要歌者与听者互动,台上台下唱成一片。简单地局限于“表演”“观看”,对“花儿”传承十分不利。
二、花儿与大众传播
到了现代社会,伴随着工业化的迅猛发展,传统的农耕、游牧、渔猎的小农经济秩序被打破,非物质文化赖以存在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八文环境发生了变迁。面对着日益扩大的社会需求和新的文化语境,非物质文化的传播方式不得不随之改变,由人际传播逐渐变为大众传播。不能只是依赖着传统的口耳相传的人际传播方式,而是在更广阔的社会网络和更复杂的社会层次中,经由大众传播媒介的收集、整理、出版、发行。而得以广泛的传播。在这一信息流通的过程中,大众媒介凭借其技术优势,承担了传承社会文化的重任。
总的来说。大众传播媒介在非物质文化传承中有以下几点积极的作用:1、大众传播媒介凭借着先进的传媒手段和传播技术,能够跨越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对于扩大非物质文化的传承范围、延长非物质文化的传承时间、丰富非物
质文化的传承内涵,所起的作用是人际传播所望尘莫及的。2、一种文化要获得发展,必须是将文化的传承和积累相结合。通过大众传播媒介,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容上得到了传承,在工艺上有创新,在观念上受到了重视,在文化的积累上。也获得了扬弃和吸收。3、大众传媒通过宣传、报道、评论、舆论监督的方式,引发了社会公众和政府职能部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和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