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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药品安全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众所周知,计划经济时期,因统购统销政策的约束,药品流通企业(这里主要指医药公司)都是依靠自己的力量管理和承担医药商品的储存和运输的。长期以来,这种经营和物流模式直接影响了我国药品流通管理,尤其是药品物流管理等诸多政策法规的定位.在当时的经济体制和生产力水平下,这种物流模式对我国医药经济的稳定和发展确实是非常必要的,也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至今这种模式依然产生着深刻的影响。
改革开放之后,医药企业开始自寻出路,无论是药品生产企业还是药品经营企业渐渐地告别了传统意义上的药品经营管理和药品物流管理模式。医药企业随着销售网络的延伸和扩大,由于自身的承运能力所限,医药企业开始寻求委托第三方进行药品的储运管理(其中包括借助海运、空运和陆运等力量),即所谓的外包物流(又称之为物流托管,下同)。时至今日,这种外包物流模式依然是药品流通的重要手段之一。
然而,就在上述药品物流运输的托管过程中,药品在运输部门滞留、中转达数天甚至多至一个月的现象早已是司空见惯,其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及经济损失不容忽视。药品企业原本以为借助第三方可以节约运输成本,但对于如野蛮装卸以及中转库温过高等造成的药品包装破损、污染、变质等问题却又无可奈何。长期以来,在此运输环节中,药品的安全和质量隐患始终未能得到各方面应有的重视。国家没有要求作为第三方物流的运输部门必须对托管承运的药品进行质量验收和养护。诚然,这也是我们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企业最难以监管的一个薄弱环节,因为这是一个需要跨行业协调管理的问题。
那么,医药物流的现状是怎样的呢?近年来,一部分正规的全国性制或区域性制的药品企业,由于其市场覆盖面广等原因,在销售目标市场区域找一家较有实力的药品经营企业作为该区域经销商。该经销商按照GSP规范管理,药品通过这样的流通渠道最终进入当地的医疗机构或零售终端系统。
但也有些企业仅仅从当地名义上的经销商那里过过票而已(于是挂靠者有之,转让证照者有之。近年来出现的针对私人性质的招商活动及非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药品的现象比比皆是),药品根本就不进入该分销商仓库等管理系统。更有甚者,在当地随便租赁一个仓库,或者干脆将药品直接存放在各地的办事处,亦未进行任何质量验收就进入终端。也有相当一部分的药品经营企业即使有仓库,亦形同虚设,对经销的药品按照GSP要求储存、质量验收、保管、养护等基础工作根本就没有条件开展。目前,在国家限期实施GSP认证的政策下,药品流通企业的经营条件有所改善。但药品流通是一个长期而系统的工程,如何才能做到安全高效而富有竞争力,需要多方积极的探索。
1第三方物流托管之思路
药品经营企业的主要责任是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管理。但随着市场细分和物流业的发展,我们设想:是否可以将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物流管理剥离出来?即把药品流通过程中的一般入库、质量验收、储存、保管养护、配送、包装、装卸、承运及其相关信息管理等各项物流业务工作,全部委托给更专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代为管理。自己则在承担法定责任的同时,集中精力做好市场营销工作,将主要精力转移到资金流、信息流的管理上来,以达到节约时间、成本,加快物流和资金的运转速度,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的目的。换言之,基于药品管理的特殊性,药品物流能否像一般商品一样亦实施第三方托管呢
笔者认为,这是当前医药企业尤其是一些小型企业非常关注的问题,如果真的能够采用这样一种简捷的物流管理运行机制,那一定会得到众多企业的欢迎。也有人大胆预言:将来取代现有药品流通方式的最佳物流方式,必然是通过专业的、合法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当第三方物流业高度发达,其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将迅速提高,那时任何药品企业都愿意将药品物流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委托给第三方物流企业代为管理。
但设立纯粹的、不参与药品经营活动但又涉及药品质量管理内容的全新的药品第三方物流企业,笔者认为并不现实。首先在现行的药品管理法规体系框架下,其企业属性尚无法界定,即它到底是属于药品经营企业还是属于一般物流企业,有没有承担药品质量管理职能的主体资格,尚缺乏法定依据。这个法律瓶颈问题不解决,严格意义上的纯粹第三方药品物流企业就难以得到合法与健康的发展。其次是药品安全问题。再次是其配备、规模等条件对于经济实力的要求。
我们再进一步设想,那些有能力承担物流托管的其他药品经营企业是否可以取代上述纯粹的第三方药品物流企业进行药品物流托管服务呢?笔者以为,这完全有可能,而且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2第三方物流托管的重要意义
药品经营企业之间药品物流的托管和被托管行为在现行药品法规中虽无明文规定,但如果将药品物流业务委托给已经通过GSP认证的、有足够配送能力的企业托管,在现有的药品法规框架内还是有一定的依据和一定可操作性的。
(1)按照现行药品管理法及GSP的要求,作为药品物流管理最重要的硬件设施之一,药品经营企业必须设有达到标准要求的仓库,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按照GSP的程序和方法予以管理。
然而药品法规并没有严格的定义规定企业设置的仓库必须拥有产权。所以,目前在实施GSP的具体过程中,国家允许企业可以采取租赁的方式等变通方式设置企业仓库,而实施第三方物流托管即是这种变通方式之一。
(2)按照现行药品GSP的规定,国家允许药品经营企业从厂家或商业企业直调药品,其本身考虑到了药品市场的实际情况,尤其是流通过程中的实际操作性问题。国家考虑到这一“特殊需要”,为了节约企业的运输和管理成本而制定这一政策。换言之,这一部分药品的物流业务完全是国家赋予企业免于实行自有仓库储存、养护和配送管理的一种特殊政策。
可以设想,将来随着药品制经营模式的发展和丰富,直调药品的业务比重将会越来越大,甚至极有可能一个企业的所有药品物流全部采用直调方式运作。这就不只是GSP所说的“特殊需要”的个别业务问题,而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根据现行GSP规定,按照企业的经营规模,硬性地规定企业的仓库面积要求,其现实意义并不大。否则,这种质量管理的成本太高,这也是目前国家推行GSP认证难度大、企业积极性不高的原因之一。笔者认为,政府在依靠设立技术屏障、采用强制性的行政措施以推行GSP认证制度的同时,应适当地考虑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和大多数企业的承受能力,能更好地达到预期目的。
仓库是药品物流环节的一个重要的基础硬件设施。因此,我们可以考虑让一部分企业设置仓库,另一部分不设置仓库。换言之,一部分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偏重于做药品物流业务,而另一部分企业偏重于做药品经营。如果强行要求每个企业设置仓库,将会使企业陷入重复建设的覆辙,造成国家和企业资源新的浪费。而实施第三方药品物流托管将是节约资源、缓解这一矛盾的有效措施之一。
(3)近年来,随着药品管理法规的健全和完善,尤其是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注册、流通管理等上游政策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国家对药品的监督管理已经逐渐形成了制度化、系统化、标准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作业。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的物流管理过程中,在技术上已经没有太大的差异性。因此,这些都为药品经营企业之间实行第三方物流管理创造了技术条件。
(4)按照GSP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应承担GSP及其他药品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笔者认为,企业可以将其中的责任和义务在适当的情况下予以分开:药品质量的最终责任理应由自己一方承担;而义务,只要不存在商业竞争的风险,作为药品流通供应链上的一个物流管理环节,则完全可以将其中的药品质量验收、储存、养护和配送等业务内容全部或部分委托给另一家已经通过GSP认证的、又有能力承担第三方物流管理的企业承担。这在技术上是可行的,也不违背现行GSP等药品管理法规的原则精神(前提是后者的药品仓库、验收、养护及配送等硬件设施、管理软件以及相关的管理人员素质要求已获得了国家的认证,其各项作业活动已经完全标准化、程序化了,完全能够满足GSP的要求)。因此,在现有的药品法规体系框架下,这将不失为一种更直接、更有效、更理想的第三方物流托管过渡方式,而且更具有较强的说服力。这比现在有些经营企业异地设置仓库(甚至不设仓库),“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尴尬储运管理方式要好得多。
此外,有能力实施第三方药品物流服务、愿意接受托管的药品经营企业,仓库等硬件设施齐全、适宜,配送能力足够强,在药品物流托管过程中,既能满足现行药品流通法规中的诸多法定义务,又能确保药品的安全、质量以及药品质量的可追溯性,第三方物流托管也是对其产能的一种充分利用。
3第三方物流托管的过渡问题
作为国内药品流通主渠道的国有商业企业,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其基础设施完全由国家和地方政府不惜成本地投资建设,特别是在药品物流仓储设施方面的投入更是巨大。但发展到现在,据有关报告显示,国有商业中的亏损率已高达35.5%以上。其亏损原因,除了体制问题以及管理上的漏洞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以往在仓储设施等固定资产的投入比重过大,使得产生的历史包袱过重。目前,国有商业企业中,有相当多企业的仓库是吃不饱甚至是闲置未用的,这是极大的资源浪费。
如果我们实施了上述第三方物流托管的模式,国有商业企业正好可以将它闲置未用的仓库物流资源优势发挥出来,与那些需要仓库的企业共用,完全或部分开展药品物流托管业务,合理地收取一些费用补偿因仓库闲置损耗增加的亏损。这种把劣势变优势的双赢战略,何乐而不为呢?
实际上,目前国内有些大的企业集团已经就其下属的医药商业企业进行仓储设施、人力资源的整合,就属于第三方物流管理的模式。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一些有较强实力的民营企业或股份制企业,尤其是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虽然起初声势造得很大,亦有较强的配送能力和本地市场的辐射力,但时下却存在业务量吃不饱、面临亏损的边缘。因此,如果政府能够出台实施第三方药品物流托管的相关政策,那么开展第三方药品物流托管服务的收入极有可能成为这些企业的重要收入来源,将为这些企业的健康发展助一臂之力。
互联网发展速度迅猛,电子商务成为21世纪商务发展道路上的一大热点。通常,任何医药产品都不可能由生产公司直接推销给最终用户,必须通过医院、药店和医生处方等来实现销售。因而对于一个医药公司的销售管理而言,需要关注的将不仅仅是销售额,而更多的是销售过程、销售地区(医院/医生/药店)、产品和费用等信息的管理,这些信息中有许多是难以量化的。对于许多大型国有医药贸易企业和跨国公司来说,如何在这样的条件下,有效地进行销售过程中的产品管理、地区管理、过程管理和费用管理,用以控制销售的投入产品状态,就成为一个富有挑战性的课题。
二.题目的主要内容及预期达到的目标
1.功能模块:根据系统功能的要求,在线医药销售管理系统订以分为两个功能层次:一个是区域职工的送检申请和到货确认;另一个就是总部职工的送检申请、送检审批、出库、发货,以及查询库存情况等。其核心为中央的"药品销售系统"。对于区域职工,根据系统的功能分析,它具有的功能包括送检申请,和收到药品后发送到货确认信息对于总部职工,根据系统的功能分析,它具有的功能包括送检申请、送检审批、出库操作、发货操作、以及对库存中药品的情况进行查电子商务资料库"-&%7+1!39+7"$4询。
(图一)在线医药销售管理系统功能模块
(图二)在线医药销售管理系统的页面逻辑结构图
2.主要内容:
该系统包含了客户下订单、总部职工确认订单、将药品出库、然后发送药品、直到客户收到药品、给总部发送确认通知等一系列的过程。包括一个数据库,数据库由药品商信息数据表、所有用户信息数据表、所有商品信息数据表、系统商和职工信息联系表、系统所有仓库信息表、系统送检申请表、系统库存明细信息表、系统销售信息统计表、系统发货信息表、系统出库明细信息表、发货单记录表等。
3.实现目标:
本系统主要是实现医药药品的在线库存查找、在线销售,以及对药品的库存情况进行在线管理。使医药公司有效地进行销售过程中的产品管理、地区管理、过程管理和费用管理,用以控制销售的投入产品状态。
三.所用工具,方法及手段
本系统采用Browser/Server结构,使用ASP的ADO组件来访问实际的数据库。利用SQL的查询语句实现对数据库表的添加,查询和修改,删除。
采用ASP+SQLServer数据库的模式来订制一个小型的电子商务环境。系统采用了模块化设计方法,根据用户的需求及程序的应用与维护的易用性,将系统各个部分置于不同的模块当中,方便了程序的扩展与维护,同时建立了程序功能复用的基础。本系统尤其注重了安全性问题,能够防范恶意的入侵用户操作所出现的失误,极大程度上减少了系统出错的几率及维护系统所需的开销。
四.实验环境和实习条件
1.软件环境:WindowsXP/2000/98,SQLServer2000,Internet信息服务器。
2.硬件环境:Cpu:Pentium166MHz以上,内存至少128MB,硬盘空间60M,显示器800*600或更高分辨率TAGS:实现管理系统销售医药在线系统报告论文学生信息
。(注)开题报告要点:1、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来源,理论或实际应用意义。2、题目主要内容及预期达到的目标。
3、拟采用哪些方法及手段。4、完成题目所需要的实验或实习条件。5、完成题目的工作计划等。
(开题报告不够用时可另附同格式A4纸)
开题报告五.工作计划
第六周布置内容、书写报告
第七周开题报告
第八周整理材料
第九周需求分析
第十周概要设计
第十一周详细设计
第十二.十三周编程实现
第十四周系统测试
第十五周撰写论文
第十六周论文定稿
第十七周准备答辩
查阅资料、文献目录⑴ASP数据库系统开发实例导航宣小平但正刚&nb电子商务资料库-91*''''5..;/*9#3(sp;张文毅人民邮电出版社
⑵ASP数据库开发实例精粹郭瑞军李杰等编著电子工业出版社
⑶软件工程导论(第三版)张海藩清华大学出版社
⑷ASP精解案例教程石志国王志良薛为民清华大学出版社
⑸相关的DBMS应用书籍
⑹应用程序开发工具应用教程
⑺SQLServer数据库应用系统开发技术朱如龙机械工业出版社
⑻有关该课题业务介绍书籍
指导教师意见:
(对本课题的深度、广度及工作量的意见和对设计结果的预测)
指导教师签字:
年月日
教研室意见:
教研室主任签字:
年月日
开题须知
一、学生要认真填写开题报告。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学生须向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提交开题报告,作为答辩评分的参考材料,没有开题报告不能参加答辩。如果丢失要及时办理补交手续。学生毕业后,开题报告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一并存档备案。
二、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经确定,指导教师要给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学生根据任务书的要求进行开题,一般安排在毕业设计(论文)正式开始的第二周至第三周进行。
三、开题报告的审查由各专业教研室主持,每个学生的报告时间为10-15分钟。开题通过后学生才能正式获得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
四、学生要充分理解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内容和要求,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且要具备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所要求的实验或实习(调研)条件。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职能和任务要求,其依法出具的检验报告书必须科学、真实、准确,而决定实验室检测/校准的正确性和可靠性的因素有很多,包括人员、设施和环境条件、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确认、设备、测量的溯源性、抽样、检测和校准物品的处置等各个方面,其中第一要素为人员的科学管理,要求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必须拥有一支各类专业人才齐全、技术全面、能快速应对食品药品突发安全事件的精英队伍。如何科学管理和规范建设这支队伍是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面临的一项重要问题。加强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档案的管理,是实施人力资源技术信息储备和人才发展战略的基础。人员技术档案是全面反映人力资源整体情况,充分发掘人力资源的基础,现就专业人员技术档案的管理作以探讨。
一、做好专业人员技术档案管理的作用
1.满足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事业发展的要求。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要求也愈来愈高。做好专业人员技术档案工作,能便于领导及时了解和掌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队伍各类专业人员现有的状况,为合理使用、培养和开发利用各类专业急需人才,提高专业人员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专业人员快速应对和处理各种饮食用药安全突发事件能力,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2.满足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人才管理要求。专业人员技术档案能够完整地记载各类专业人员的资历、能力、业绩和专业技术水平。管理并运用好专业人员技术档案,能为各项科技工作招聘、人才交流、推荐科技人才、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聘、人力资源储备提供详实、可靠的材料依据。
3.满足社会服务的需求。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和科学研究工作中,各省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必须按照相关准则和法规,建立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对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与管理,确保出具的检测数据准确、可靠,满足服务社会的需求。
4.满足实验室认可/认证工作的要求。《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要求:“实验室管理者应确保所有操作专门设备、从事检测和/或校准、评价结果、签署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的人员的能力。当使用在培员工时,应对其安排适当的监督。对从事特定工作的人员,应按要求根据相应的教育、培训、经验和/或可证明的技能进行资格确认”。“实验室应保留所有技术人员(包括签约人员)的相关授权、能力、教育和专业资格、培训、技能和经验的记录,并包含授权和/或能力确认的日期。这些信息应易于获取。”所以,完善的、行之有效的专业人员技术档案管理程序,也是满足质量管理体系及实验室认可/认证工作要求的重要条件之一。
二、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与技术档案材料分类
省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以食品、药学(含中药学)专业人员为主,同时应有医疗、生物、药物制剂、分析化学、生物医学工程、计算机、档案管理、图书情报、会计、法律等各类专业人员,以确保各学科互为补充,合理配置。
省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档案应全面、客观、真实,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基础材料。主要包括专业人员履历表、学历和学业证书(含毕业、结业、修业、肄业)及后继学历证书;各种专业技能考试、考核合格证、资格证;参加各种科技研讨会、专业技术会议、出国考察、进修学习、短期培训;继续教育及能反映专业人员个人资历和技能水平的各种材料。
2.任职资格材料。主要包括专业人员历次任职资格评审表、任职资格证书、任职聘书及检定员证、操作员证、上岗证、上机证、内审员证、监督员证、审核员证、评审员证等相关的任职证书。
3.科研技术成果材料。主要包括反映专业人员业绩的专业工作总结、技术报告;发表的学术论文、论著;主持或参与各项科研课题鉴定证书、获奖证明、证书及完成者证书;发明创造专利证书及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
4.考核材料。主要指每年度对专业人员进行考核的考核登记表。内容包括:本人述职;培训进修学习情况;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情况;完成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创造发明及成果情况;工作失误、失职情况等。
5.其他材料。指专业人员参加各种专业学会、学术团体的聘书、聘任证及各类荣誉证书等。每一卷技术档案应具备的基本信息有:档案号、姓名、科室、最高学历、毕业时间、第一学历、毕业时间、第二学历、毕业时间、工作时间、职称、任职时间。论文信息管理:档案号、题名、出版时间、责任者、级别、(标有ISSN或CN)收录、数量、归档时间。论著信息管理:档案号、书名、出版项、出版时间、科室、主编副主编、编委、编者一、编者二、编者三、数量、归档时间。参加科研工作情况信息管理:档案号、项目名称、合同编号、课题来源、类别、经费、研究起止时间、承担单位、负责人、参加者名次、归档时间。科研课题完成情况信息管理:档案号、课题名称、研究起止时间、鉴定时间、鉴定单位、证书编号、科室、负责人、参加者名次、归档时间。获奖情况信息管理:档案号、获奖名称(科技成果、医疗成果、优秀论文、专利证书、荣誉证书)、授奖单位、授奖时间、级别(国家、省、部、市)、证书号、归档时间。学术会议情况信息管理:档案号、会议内容、参加地点、会议时间、主办单位、科室、参加者、归档时间。培训、进修情况信息管理:档案号、起止时间、专业内容、进修单位、参加者、培训鉴定归档时间。学术职务情况信息管理:档案号、学术团体、职务、任职时间、聘任单位、科室、受聘者、归档时间等。
三、专业人员技术档案材料的收集管理
1.实施“一人一档”。为便于档案管理,了解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背景及岗位变动情况,需要建立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内的每人一套的技术档案。
2.将文件的收集贯穿到日常工作中。业务报告、年终工作总结,国内外各种刊物发表或会议交流的论文等材料,医学科技成果,都属于收集的范围,应该随时注意收集;还可以制定规章制度,规定外出人员学习结束后及时向培训管理部门上交培训资料,由培训归口管理部门再向人员技术档案管理部门移交等。
3.把好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材料关。技术人员档案大部分是技术职称评聘过程中形成的,评聘工作为个人技术能力和业绩的集中展示提供了机会,它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技术人员在专业技术工作中的经历、品德、业务专长、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所以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定和技术职务聘任时同步收集材料,大量的专业技术证明材料可以通过这一渠道来收集。
4.在完整收集各类资料的基础上,档案管理人员逐人、逐项进行整理、编目、著录,整理完毕的技术档案材料,存放档案盒归档。有条件的机构,在保存文本技术档案的同时,还可以将计算机技术应用于档案管理,采用电子表格录入,将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档案的全部信息建立关联,集中表达在一个窗中的各页面内,直观地展示个人的基本信息、技g信息,专业人员可以通过内部局域网点击查阅本人的技术档案材料,最终达到技术档案管理自动化的目标。
5.对每个专业技术人员收集的论文、成果等个人技术材料,要建立严格的登记手续,同时,对散失在外没有登记的文件材料,各有关科室要集中收到档案室进行统一管理,避免遗漏,定期收集。要做好这方面的收集工作,还需要各部门之间通力合作,共同完成。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
全科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认识“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重要意义,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联系,学习和领会医院职代会精神和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在日常繁忙的工作中,不拘形式,结合科室的实际情况开展学习和讨论,激励职工积极参与推进医院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和实施。通过系统的学习教育,提高了科室人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增强了法制意识,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做到自觉遵纪守法,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以提高窗口服务为己任,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做好一线窗口药学服务工作。
二、完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病人。
门诊药房是药剂科直接面对病人的重要窗口,如何方便病人、如何提高工作效率,是药房工作的重点。随着2月份急诊绿色通道的开通,我科通过将中心药房与急诊药房合并、岗位人员整合等一系列措施,保证了住院病人及急诊病人24小时的药品供应,保障了急诊流程的正常运作。5月份,医院为站所的医保病人开通绿色通道,安排站所病人在住院部挂号看病交费后再前往门诊药房取药,为避免病人在住院部及门诊部间来回奔波,我科主动将站所病人取药的工作任务改由急诊药房承担,让站所病人真正享受到“一条龙”服务,树立了医院的良好形象。通过完善工作流程,合理设置窗口、机动配备人员等,充分调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齐心协力,克服困难,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改变了取药排队、取药难等现象,为病人提供方便。
三、坚决执行药品网上阳光采购,保证临床用药供应。
严格执行药品网上阳光采购,保证了购进药品的质量,并密切联系临床,及时了解各科药品需求动态及掌握药品使用后的信息反馈,通过医院信息系统将药品供应信息通知至临床科室,保证了临床药品的及时供应。
四、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为了加强药品在购进验收、在库养护等环节的质量管理,我科成立了药品质量监控小组,质控小组成员每月不定期对科内工作流程及各岗位的工作质量进行抽查,并督促科室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每月28日全科召开质控会议,由质控员将检查结果汇总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质控小组成员督促整改。为了进一步加强药品质量管理,根据广州市药监局发关于《广州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出我院《药品验收质量管理制度》、《药品储存养护质量管理制度》《近效期药品标识管理》等一系列管理措施并相继实施,从而有效保证了我院药品质量,保障了患者的用药安全,且减少了医院因药品过期造成的损失。
五、做好每月药品盘点,协助财务部做好药品经济核算工作。
在1978至2004的26年中,中国法学在取得很大成就的同时也暴露出了它的问题,而它的根本问题就是未能为评价、批判和指引中国法制发展提供作为理论判断和方向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
于是,我在《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一文中,对“中国为什么会缺失中国自己的法律理想图景”这个理论问题进行了回答,并对中国法学这个“时代”做出了“总体性”的反思和批判。具体而言,我采用经过界定的“范式”分析概念,对中国法学中四种不同甚或存有冲突的理论模式即“权利本位论”、“法条主义”、“本土资源论”和“法律文化论”进行了深入探究。最终我得出结论认为,中国法学之所以无力引领中国法制发展,实是因为这四种理论模式都受一种“现代化范式”的支配,而这种“范式”不仅间接地为中国法制发展提供了一幅“西方法律理想图景”,而且还使中国法学论者意识不到他们所提供的不是中国自己的“法律理想图景”。与此同时,这种占支配地位的“现代化范式”因无力解释和解决因其自身的作用而产生的各种问题,最终导致了所谓的“范式”危机。正是在批判“现代化范式”的基础上,我认为,我们必须结束这个受“西方现代性范式”支配的法学旧时代,开启一个自觉研究“中国法律理想图景”的法学新时代。
据此,我们需要思考和追问的是,那种“现代化范式”具体以什么样的方式支配了中国法学的研究,甚至使中国法学的研究意识不到这种支配?或者说,“西方法律理想图景”在中国法学研究中究竟是如何不加反思和批判地被误置为中国自己的“法律理想图景”的?在本文中,我将以 “消费者权利”的法学研究为个案,对此做出比较具体的考察和说明。
我之所以认为“消费者权利”与针对中国法学研究的讨论具有相关性,从根本上说是因为,我认为中国法学研究与中国现实生活中切实面对的“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之间的关系,可以典型地说明中国法学所陷入的困境。我们将看到,一方面,中国法学对于关乎人之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 “消费者权利”保护这个日益突显的现实问题,并没有给予应有的关注;另一方面,即使是那些有限的围绕“消费者权利”问题所进行的讨论,也都带有严重的“都市化趋向”和“部门法学科趋向”,以西方法律中的概念或法条来“裁量”或“量度”中国“消费者权利”问题上的具体现实。也就是说,在中国法学关于“消费者权利”的研究中,作为研究出发点和依凭所在、并赋予它以根本意义的“中国”这一特定时空的要素,不知不觉中被消解掉了,中国法学研究中的“中国”因此而严重缺位。
为什么“打假法律越‘完善’,造假案件越泛滥”
就“消费者权利”在中国体制方面所受关注的程度而言,我们大体上可以指出:
第一,自1983年国际消费者组织联盟把每年的3月15日确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始,广州于1984年9月便成立了在当时中国影响最大的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同年12月,中国消费者协会也正式成立。1987年9月,中国消费者协会被国际消费者组织联盟接纳为正式会员。在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不断发展的同时,中国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当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仅包括1994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甚至还包括分散在民事、经济、行政、刑事等法律、法规中相关的规定或条款。再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法律对消费者所享有的下述九项权利进行保护,即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知权、受尊重和监督权。
第二,更为重要的是,中国通过每年3月15日展开的“消费者权益日”运动,国务院领导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的联合行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并由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共同制定《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以及展开的各种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的行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所颁布的一批有关打假的司法解释,各省市持续开展的“百城万店无假货”和“清柜台”等活动,以及创建“购物放心店”、“放心街”、“放心市场”等活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可以说是得到了中国各阶层应有的关注。
但是与此同时,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也不见收敛,反而呈现出了日益猖獗之势。一如我们所知,卫生部于2002年底公布了当年的十大食品制假售假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又于2003年公布了当年的造假案例。近来,关于假冒伪劣食品的新闻,更是越来越直逼人类生存的安全底线:藏着吊白块的米粉、饱含生长素的豆芽、劣质婴儿奶粉、氨水泡制的粉丝、敌敌畏浸泡的火腿、死猪肉制作的肉松、添加工业冰醋酸的老陈醋、“福尔马林”浸泡的水发食品、工业盐腌制的泡菜、用色素养出来的红心鸡蛋,乃至韭菜、香肠、肉丸、饺子、竹笋、酱油、瓜子、果丹皮、黄花菜、饮料、烟酒等日常食品都可能含有不同程度的毒物质。
面对这种逆向发展的情势,亦即我所谓的“打假法律越‘完善’,造假案件越泛滥”的情势,我们必须做出直接且严肃的追问:为什么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之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的情况下,为什么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之运动越来越“彻底”的情况下,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在中国却反而呈现出日益猖獗之势?
显而易见,这是一个极具现实意义的中国法律问题和中国法学问题,或者说,这既是一个极具中国性的“问题束”,也是“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之所以能够成为中国法学因受“现代化范式”的支配而不关注中国现实生活的典型性之所在,因为从理论上讲,其间还隐含有至少这样几个我们不得不直面的问题:
第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在中国屡禁不止并严重侵害“消费者权利”的情势,在我看来,乃是与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在当下世界结构之政治、经济和意识形态等因素的冲击下所必须面对的一种困境紧密相关的。这是中国在当下世界结构中的特有问题,因为在西方现代社会影响下的中国,一方面,那些以西方现代化社会之景象为基础的各种新的预期和希望;而另一方面,由这些景象而形成的对贫困和低水平生活的强烈意识,都经由现代大众传播媒介的广泛渲染和强调而变得更加突显了。这些新的预期和希望以及这种强烈的贫困意识,在既有的政治经济制度安排不可能急速扩大财富以满足大众需求的情形下,除了导致广大民众竭力想摧毁或改革那些造成匮乏的现行经济结构以外,在无法以合法的方式迅速致富的情势下,还会转换成另外一种趋势,即以“低成本”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方式达致迅速致富的目的。
第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在中国的日益猖獗,在我看来,主要有这样两大趋势:一是迎合中国“都市化”和“现代化”进程而主要制售“假冒伪”的中高档时髦产品,二是抓住中国依旧是一个以农民和贫困人员为主要人口的社会而主要制售廉价的“劣”质产品,而其间则以食品和药品为重。必须承认,上述第二种趋势更是“中国”的,而且也是对消费者生命权利侵害更大的,因为我认为:
首先,中国迄今为止的消费者组织或机构都有明显的“都市化”趋向。法律法规或相关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的运动也都有着明显的“都市化”趋向。因此,无论是在数据的统计上,还是在法律法规的针对性上,它们也主要是与中国的“都市化”相应和的。显而易见,这种“都市化”的趋向,在很大程度上遗忘了中国的农村和农民,归根结底中国即是由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和新兴的“贫富差距结构”构成的真实社会。
其次,与上述构成鲜明对照的是,“劣”质食品和药品正在大规模地流向贫困的地区和农村。一如我们所知,“劣”质食品和药品的特征不仅是廉价,而且这些“劣”质食品和药品往往不会马上表现出它们所具有的毒害,而等到人们发现这些毒害结果时,已经对人的生命和健康造成了重大伤害。这里的要害之处在于:这些“劣”质食品和药品不仅会极容易侵害到每个正在食用食品和服用药品的中国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更会因其价格低廉而流向低收入阶层,尤其是流向贫困的中国农民阶层。
第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在中国屡禁不止并严重侵害“消费者权利”的情势,在我看来,还涉及到中国社会转型阶段地方保护主义和地方政府监管和地方司法机构执法缺位的问题。我们可以肯定地指出,大规模的恶性食品或药品安全事件的背后,往往是相关地方政府部门在某个环节的监管出了问题。在众所周知的山西白酒中毒事件中,无疑表明了地方政府部门对工业酒精销售监管的缺位:不法商贩勾结地方政府个别官员,致使工业酒精随便售卖,然后一兑水就变成了侵害人命的散装“白酒”。这里的关键点在于:一、大规模的、专业化的、灾难性的假冒伪劣商品生产活动往往是在相关地方政府部门保护下形成的;二、售卖假冒伪劣商品的活动也往往能够得到当地工商等市场监管部门所提供的各种形式的保护(比如王海发现的大连销售伪劣电缆电线的公司正是被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予的“质量信得过单位”称号者);三、地方政府部门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以罚代刑(比如2003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6.14万件,案值18.86亿元,但是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仅有191件),而这实际上是在与制假售假者进行“共谋”,纵容制假售假者在罚款的“制裁”下继续制假售假,甚至为地方部门或政府官员个人谋利益。
所有上述现象都表明,在中国保护“消费者权利”方面,一个核心的维度是中国地方政府的执法质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针对性:这里不仅涉及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力度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如何对地方政府部门的权力本身进行制约,以及如何对地方政府部门滥用权力的做法进行追究和制裁的问题。
法学家们的“空中楼阁”
显而易见,“消费者权利”保护的问题,或者说,食品和药品安全问题,乃是中国当下所面临的一种 “活的”、日常的、每时每刻都关乎人之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问题,更是关涉到中国在当下的特定时空中所不得不直面的一个具有中国性的“问题束”。面对这样一个问题,我认为,我们确实有必要对中国法学在这个领域中的研究状况做一番分析和检讨。根据本文的论旨及结构安排,我选择分析和检讨的,乃是CSSCI即“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所收录的中国法学期刊中所发表的有关消费者权利的论文。
就CSSCI历年收录的中国法学期刊而言,1994年至1998年共收录17种法学期刊:《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1999年又增加4种法学期刊,2000年再增加1种。至此,CSSCI共收录了22种中国法学期刊。
在对这22种中国法学期刊进行检索以后,我们可以发现:第一,这些法学期刊(其中的18种)在这个期间共发表文章3245篇,而在篇名中直接表明讨论和研究“消费者权利”问题的论文仅有25篇。即使在这仅有的25篇文章中,在笔者看来,还有6篇论文与中国“消费者权利”保护的问题无甚关联,即《关于启动消费需求的税法思考》、《试论消费信用合同的“冷却期”制度》、《大力培育我国的教育消费市场》、《欧盟消费者销售法指令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之比较》、《欧盟统一大市场中的消费者保护一体化研究》和《论西方消费者保护法的历史演进》等论文。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基本上可以认为,中国法学论者对中国人时刻面临着的关乎人之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消费者权利”保护这个现实问题,并没有给予应有的关注。
第二,再就CSSCI所收录的中国法学期刊发表的那些讨论“消费者权利”问题的论文来看,我认为,它们主要是围绕着这样几个问题展开其论述的,即如何理解“消费者”、如何界定“生活消费”、单位是否为“消费者”、“知假买假”是否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等问题。因此,从这些论文讨论的重点来看,我们大体上也可以认为:
首先,这些法学论文表现出了一种与消费者组织、有关消费法律法规或打假运动相同的明显的“都市化”趋向,亦即在“现代化范式”支配下把原本复杂的中国“城乡二元结构”与“贫富差距结构”重合的社会做了一种盲目比照西方现代社会的“都市化”同质处理;从本文所选择的这一具体个案来看,那些信奉“现代化范式”的中国法学研究者实际上是把“消费者权利”当成了一个“同质”的现代性问题,进而把“消费者”视作一个“同质”的现代主体。因为无论是在案例的选择上(比如“王海打假案”、“薛萍诉北京燕莎友谊商城案”、“何山诉乐万达商行案”、“耿某诉南京中央商场案”等),还是在论题题域的限定上(比如“定式合同”、“房地产”、“电子商务”、“知假打假”等),他们都在很程度上遗忘了“消费者权利”的保护问题在中国的农村或贫困地区与在中国的发达都市或地区是截然不同的,他们在根本上忽略了“消费者权利”的保护问题实际是在中国的农村或贫困地区――归根结底是在中国的现实社会中――的重大困境。
其次,这些法学论文大都出自部门法论者(尤其是民商法论者)之手,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不仅在较深的层面上表现出了中国法学在对待具体论题(比如说“消费者权利”)时往往具有的狭隘的“部门法学科趋向”(在这一方面,中国法学中的“法条主义”论者之所以研究“消费者权利”的问题,是因为他们认为这个问题是其部门法所处理的问题;而类似于“权利本位论”的论者之所以不研究这个问题,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因为他们认为这个问题属于部门法),而且还在更深刻的层面上突显出了中国法学对中国现实问题的淡漠。
再次,这些法学论文所关注的在很大程度上是有关“消费者”概念的明确性、有关消费者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在逻辑上的自恰性、在调整范围上的确定性、以及消费者权利在种类上的完善,而不是中国农民乃至中国人所经验的现实而具体的问题,更奢谈去研究和追问“消费者权利”在中国当下的政治经济安排或地方政府制度中,为什么总是不能得到很好保护这样的“问题束”了。
最后,这些法学论文基本上都以一种笼而统之的方式对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这些侵害消费者权利的违法活动,而根本意识不到制售“劣”质食品和药品要比制售“假冒伪”商品更是中国人在现实生活中的“大恶”,对于广大只能消费廉价食品和药品的贫困农民来说,尤其如此。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现代化范式”的支配下,中国论者所关注的更可能是宏大的、民主和法治,而不太可能是与中国农民乃至中国人的生活紧密相关的地方政府和司法的品质;更可能是中国“都市化”浪潮中的城市居民的利益或中国受全球化浪潮的冲击而生成的各种新型权利,而不太可能是中国“城乡二元结构”和“贫富差距结构”下的广大中国农民或贫困者之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切实权利;更可能是“大写”的人权,而不太可能是 “活的”、日常的、每时每刻都关乎到人之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具体权利;更可能是西方式的“陌生人社会”预设下对法律的配置和普遍运用,而不太可能是中国“陌生人社会”和“熟人社会”同时共存的情形下所导致的更为复杂的问题;更可能是法律体系的逻辑和注释,而不太可能是赋予这种逻辑或注释以生命力的中国农民乃至中国人所经验的现实且具体的生活。
关键词:高校 化学实验室 药品 管理
中图分类号:G4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6)06(a)-0000-00
0 引言
化学实验室药品库房管理是高校实验室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人们都是采用手工记录的方式管理化学实验室药品,而化学药品种类繁多,且它们的保存、分类方法不尽相同,这就加大了管理人员的工作,使得在管理过程中常会许多问题,如药品积压、药品变质,这时如果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全方位的检测和管理实验室的药品[1],这样不仅能够提高实验室药品库房管理水平,还能提高管理工作效率,从而保证学生实验教学工作顺利的进行。
1 化学实验室药品库房网络平台电子化管理系统
(1)快速查询化学药品的各种信息
该系统可以录入化学药品的各种信息,如化学药品的类别、中英文名称、规格、库存量、产地、单价、总价、物理化学性质、存放地、药品危险[2],以便使用者能够更好的进行化学药品的查询。
(2)合理的购入和领用管理流程
在购入时,使用者在提出申请上交申请单之后,该系统会自动的对于实验室库存的药品进行比较,然后删除库房已有的化学药品,系统再进行汇总并将汇总结果反馈给管理人员,由实验室化学药品库房管理者审核和购买。在领用时,使用者在提出申请之后,该系统会自动进行检索,以查找出药品存放的位置,然后由使用者领出该药品。
(3)数据信息安全保障
该系统设置了使用者可以自由查询化学实验室药品库存情况和领取情况,但是化学药品的录入和库存需要该系统管理人员的特定密码才能进入,这样就可以防止他人使用非法的手段进入该系统破坏或修改数据信息,同时系统还会实时的备份数据,以保证数据的安全性。
(4)系统界面
该系统最大化的简化了使用界面,其可以让使用者在不经培训的情况下就能使用该系统。该系统采用简单明了、容错能力强、易于操作的按钮菜单式操作,其可以用来快捷明晰的打印各种化学药品报表。
2 高校实验室药品库房网络化管理
(1)化学药品购入管理
购入管理主要分为学生实验教学药品购入、本科生毕业论文所需药品购入、教师科研所需药品购入,其是对化学药品的每一笔购入进行系统的录入管理。其中学生实验教师药品购入管理流程是:首先,根据实验教学大纲上的实验项目有实验员录入实验过程中所需的实验药品;然后由教师填写实验项目和学生人数,网络化管理系统就可以根据实验项目、学生人数和实验员录入的实验药品自动的计算出该实验项目所需实验药品的具体数量,并将计算得出的结果交给实验员,由实验员来处理,来提出购买的申请。本科生毕业论文所需药品购入管理流程是:首先,由指导教师填写化学药品申请书,如化学药品的类别、中文名称、英文名称、规格、化学性质、药品危险提示、备注等;然后由实验员提出申请。教师科研所需药品购入管理流程与本科生毕业论文所需药品购入管理流程一致。
(2)药品领取管理
药品管理主要包括领取单位、化学药品、领取数量、领取人、资金来源和领取时间等,其是对化学实验室药品库房药品的领取进行的管理。领取单位在领取了药品后,网络化管理人员及时将该信息录入到该界面中,系统就会自动的归纳、汇总并打印出领用的凭证单,然后由领取单位进行签字,以备后续的查看。
(3)药品购入和领用查询
购入查询包括购入记录查询和提交药品购买申请审核查询,其是对学生、教师、实验室所购买的药品进行查询管理。在该界面中,如果完成药品购买申请审核,那么系统就会在申请者登入本系统时自动的提醒申请者及时领取药品,以减少化学实验室药品的积压。领用查询是查询实验室药品的消耗情况,以便直观的了解药品的消耗,从而控制实验室经费的使用量,该界面同时设置了排列设置和查询设置,以便更加方便的查询到自己需要的信息,但是该界面只能进行查询,不能进行修改、打印。
(4)药品库存查询
库存管理包括化学药品名称和库存数量等,其是用于统计化学实验室药品的库存量。
(5)系统管理
系统管理包括采购人管理、领取单位管理、领取人管理、使用者权限管理、资金来源管理、系统密码的设置与修改、系统数据初始化等[3],该界面主要用于维护系统。使用者权限管理是为了保证化学实验室药品库房数据的安全性、准确性;使用人或使用单位采用不同的账号来进行管理,每个账号的设置了不同的权限。在主界面上,用户可以自行选择按钮或菜单的方式进行该系统。
3 采用网络化管理高校化学实验室药品库房的效果
(1)实现化学实验室药品库房管理信息化,提高工作效率
传统的化学药品的管理是通过手工操作完成,其工作效率不仅低而且误差大。随着网络化管理的使用逐步促进了药品库房管理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具有快速、准确、可靠的特点,实施网络化管理能够完成手工操作无法完成的工作[4]。采取网络化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库房管理人眼、教师、学生申请和领用药品的工作量,并节约了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的资源,同时提高了库房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
(2)有效减低化学实验室药品库房的库存量,提高实验资金使用效益
随着高校实验教学的改革和创新实验项目的开展,教学和科研过程中所使用到的化学试剂需要不断的更新,这样不仅增加化学试剂的库存量,还会给传统的化学库房管理带来困难,特别是容易受潮、分解的化学药品,这就需要定期的清理库房,并将受潮、分解的化学药品处理掉,从而造成大量实验资金的浪费。而网络化管理方向比较统一,且化学教学和科研所需的药也比较稳定,因此,采用网络化管理模式可以根据使用量和库存量对药品进行合理的采购,从而有效的控制化学药品的采购量,避免大量积压药品,进而提高化学实验资金的使用效益。
(3)促进化学实验室药品库房规范化管理
化学药品从入库、库存、出库到使用过程中,采用网络化管理模式实现整个过程的规范化管理。尤其是通过系统单元模块的划分和管理人员的配置,能够准确的统计药品出入库的信息。
4 结语
对高校化学实验室药品库房进行网络化管理是一个有意义的尝试,对于物流不发达且化学实验教学需要各种各样的化学药品的地方高校来说,对其化学实验室药品库房进行网络化管理不仅能够更快捷、准确的管理化学药品,还能减少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同时减少药品的积压量,以提高实验室药品的利用率。
参考文献
[1] 郭红玉.高校化学药品库的安全和网络化管理[J].化工时刊,2014,02:40-43.
[2] 张秋云,马娟,张玉涛等.地方高校实验室化学药品的安全管理[J].安顺学院学报,2015,04:125-126.
学术营销是指企业在营销过程中注重学术含量和学术价值,帮助客户增加相关知识并提高消费素质,从而引导消费、提高企业营销效果和产品市场占有率的一种营销模式。
医药领域的学术营销,是以药品特点与临床价值为核心,提炼富有竞争力的产品特点,通过多种渠道与医生和患者沟通。提高处方质量,优化治疗方案,从而实现产品的销售与产品品牌忠诚度共同提高的营销模式。它能针对医生和患者的需求,主动提供医药产品的知识,在产品知识的传播中达成与医生和患者之间的互动,从而让医生和患者了解药品的功能以及适应的症状。学术营销是对消费者的教育,是对品牌积极的宣传和传播。在国外,学术营销是众多医药产品在推广中广泛使用的主要销售方式。
医药的学术营销方式
1,企业宣传。在相关的专业刊物发表关于产品或企业的论文和文章,做好学术信息传播、企业公关宣传,进行品牌建设。实现一个长期的覆盖面广的宣传效果。为产品更进一步的学术营销,做好舆论引导和铺垫。
2,学术推广会。邀请相关的专家、医护人员和病患者举办专题学术推广会,通过交流,互动,深层次地介绍产品。
3,编写科普手册。增进医生和患者了解产品的细致程度,同时组织患者联谊会,交流体会,有针对性宣传产品。
4,临床跟踪总结。协同医护人员加强临床经验的总结交流,通过帮助医生补充和提升知识结构、业务能力、职业规划的各种增值手段,实现双向沟通,培养情感价值,提升医生群体对企业的忠诚度和产品美誉度。
与“带金销售”的低级模式分道扬镳
以往的医药行业产品营销中,关系营销和广告营销模式较为常见,而“带金销售”等不正当的营销手段尤其盛行。这是因为在医药市场的激烈竞争中,有相当部分缺少品牌支持的药品无法在正常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就通过提供现金“回扣”来弥补竞争劣势,这是一种低层次的竞争手段,很容易为竞争对手所模仿。“带金销售”模式腐蚀了部分药品采购和医务人员,增加了社会药品费用负担。不仅滋生腐败,还为假劣药品经营者提供可乘之机,威胁临床用药安全。随着国家卫生部明确表态加大力度惩治医药购销领域中商业贿赂,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明确表明“欢迎正常的临床业务沟通”。带金销售将渐渐淡出舞台,学术营销则将在今后医药行业的营销模式中占据越来越大的比重,学术营销策略决定和手段运用,将决定一个产品甚至一个企业的兴衰成败。
学术营销的核心秘密
一个产品想要卖得好,必须有其自身独特的销售卖点,而这个卖点既符合科学及自身功效作用,又要与同处竞争地位的其他产品差异化,而且支撑卖点的临床支撑体系和理论体系更加丰富。对于新产品,卖点一定是企业产品所独有的,产品“卖点”也应是医生的临床需求点,即“买点”。 古语云,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类似的道理,我们与其面面俱到把产品说得几乎无所不能,还不如强调它治疗上最最显著的特点:如见效快,疗程短,纯中药,无明显毒副作用,或者使用方法独特等等,只要是切合医患关注或是市场空白的地方,都可以大做文章。
案例分析
这是笔者操盘的一个产品,健骨注射液。它是一个国内首创独家制造的纯中药制剂,具有活血化瘀、强筋健骨、驱风止痛之功效。
专家论文,强有力的科学研究证据。北京上海广州等地专家使用健骨注射液得心应手,并著有专业论文,详细阐述其应用方法、过程、疗效、安全性、治疗机理等等,为我们产品提供了强有力的科学可信的临床支撑体系,这些都有量化,数据化的具体资料。也让我们可以从容地从其中寻找“卖点”。
真实病历资料,强有力的临床治疗证据。许多骨病专家多年使用,积累了许多使用健骨注射液后的典型病历,使健骨注射液的疗效更真实更细致地展示在患者面前,让患者从中发现对应自身病痛的成功例子,对健骨注射液解决自己的痛苦更充满信心。
组织痊愈患者现场交流会,强有力的疗效证据。对用过健骨注射液并收效良好的痊愈者和患者同场交流,现身说法。一些备受病痛折磨的患者,使用健骨注射液以后,从病苦中解脱出来,他们的现身说法感动在场的所有人。交流会不仅有针对性地宣传产品,而且也是提升企业知名度的良好契机。对病患折磨感受最真切的是患者,病患痊愈后最高兴的也是患者,收集患者最切身的用药体会,不仅增强产品的亲和力与可信度,更是企业对自身产品高度自信的体现。在病患者中交流传播健骨注射液的良好口碑,是最坚实的学术营销的宣传。
编写科普手册,注重知识的传播,理念的传播。我们编写一些科普手册,包括以下内容:配方起源;工艺先进性;疗效的显著性;典型病历分析;论文讲解;使用方法详述等等。这样的知识不但患者渴望能够了解,医生也会从中得到很多启示。这是健骨注射液成为骨科知识学习平台的一个重要组成,这也是我们医护人员、病患者三方共同获利的事情。
总 结
先让客户赢然后才是我们赢
学术营销重视和强调将企业产品建设成一个“学习的平台”,使客户从心里认同产品,使客户感到同样的付出有更多的收益,从而认为企业产品是其实现市场拓展的战略武器,建立起企业产品与客户牢固的联系,从而吸引和留住一大批忠实的、长期的、稳定的客户,这种优势是不易被复制和取代的。我们建立一种帮顾客赢的理念,短期消除客户的消费障碍容易,长期互信的沟通与合作不容易。只有客户赢了我们才真正赢,这是以往“带金销售”模式所不能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