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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量办工作计划精品(七篇)

时间:2022-12-22 07:05:19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环保总量办工作计划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环保总量办工作计划

篇(1)

根据《印发*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切实抓好我市“*”期间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完成江门市下达给我市“*”期间的污染减排工作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对各镇政府、*街道办及市直有关单位分工如下:

(一)各镇政府(街道办):对辖区内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负总责。要加大环保投入,加快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其中,*镇必须在20*年底前开展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并确保在2009年6月底前建成投入试运行;桃源镇、古劳镇、鹤城镇必须尽快开展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并保证在2009年底建成投入试运行。同时,各镇(街)必须积极配合淘汰落后产能,关停不按期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企业和污染严重的企业;加强污染监管,确保落实责任,做到目标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切实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减排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和总量减排目标。

(二)市环保局:市政府委托市环保局牵头协调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做好数据审核、汇总上报及年度计划的编制修订等工作。具体负责把好环保准入关,从源头控制污染物的排放;负责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分配工作,把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未取得总量控制指标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环境功能质量要求的,实行区域或行业限批;完善和实施减排考核办法;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污染源长效管理机制,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建立重点污染源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和动态数据库,实现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定期公布全市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以及全市环境质量状况;组织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征收超标排污费,并实施限期整改;未达到总量控制目标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对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提请市政府责令其停产整治;整治仍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提请市政府依法关闭。

(三)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将总量控制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抓紧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并将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按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分解指标的要求,做好重大产业发展项目布局规划,并会同市经贸局制订并实施“*”期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年度工作计划,将落后生产能力淘汰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街),以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

(四)市经贸局:负责资源节约、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使用清洁能源的实施、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引进优质能源,加快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淘汰落后的设备、工艺和技术,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制订并实施“*”期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在2009年底前完成对市佳宝建材有限公司、市大雁水泥有限公司两家水泥企业的关闭、设备拆除等任务;引导环境保护产业化、市场化;同时,抓好企业节能降耗工作,与统计局协调控制好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耗量。

(五)市科技局:负责实施“节能降耗减排专项科技行动”。加强环境治理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安排一批总量减排重大技术项目,组织机动车尾气控制技术、城镇污水处理技术、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术、垃圾处理技术及设备研究开发,加快环保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步伐,积极推进和实施环保科技示范工程。

(六)市财政局:加大对污染减排的财政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支持区域综合整治及环保产业的财政政策,加强我市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会同环保等部门研究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推进排污权交易;组织落实污染防治项目资金。

(七)市国土资源局:落实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协调解决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问题;在组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要重视工业布局的合理性与环境保护问题,保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重大环境保护工程的用地,做到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牵头制订“*”期间全市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关停计划,并跟踪落实。

(八)市建设局:负责推进镇级污水处理和配套管网工程,严把验收关;建立健全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制度;在城镇规划和管理方面严格把关,指导城乡建设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减少环境污染。加快推进各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实现区域污染集中控制。市建设局必须会同市国土资源局按照《*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和相关文件规定,积极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和应用,限制和禁止实心粘土砖的生产和使用,制订全市实心粘土生产企业关停计划,并跟踪落实。

(九)市市政局:负责市生活垃圾处理、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其污泥处理项目设计审查和技术指引工作,确保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在20*年7月份投入运行,11月前通过环保验收。

(十)市水利局: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水资源调配,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规范水功能区的管理,加强水资源保护与节约工作;组织安排好河道清淤工程,利用水利工程调度增加水环境容量,进一步抓好流域和水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实施*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加强取水、节水管理工作。

(十一)市农业局:指导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农业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开展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合理利用沼气;发展生态农业和无公害农产品,指导合理施用化肥、农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十二)市物价局:制订完善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等有利于环境保护产业化、市场化的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和纠正各地在电价、地价、行政事业收费等方面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优惠政策。

(十三)市工商局:落实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配合环保部门全力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执行。配合市环保局制作减排档案资料的要求,提供关停企业注销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

(十四)市水产局:加强对水产养殖环境的监测,科学布局养殖区域,合理控制养殖容量,开展养殖污水净化,发展生态渔业,指导科学使用水产养殖投入品,实施无公害养殖,减少养殖污染。

(十五)市质监局:要加强对小燃煤燃油锅炉的监管,在接受锅炉安装告知书时告知有关单位应当履行环评手续。

(十六)市外经贸局:要在招商工作中,重点引进无污染和轻污染的项目,避免引进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重、能耗物耗高的项目。

(十七)市统计局:负责提供全市人口、经济发展情况、工业能耗等情况数据。对全市人口增长率、社会耗煤耗油量进行预测。及时向市环保局、市经贸局通报季度煤耗量数据变化情况。

(十八)人民银行鹤山支行:落实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对环境影响评价未经批准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给予贷款;加大对节能减排项目、循环经济项目的直接融资支持力度,鼓励支持利用产业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新型融资方式,筹措大型节能减排工程建设资金;建立健全银监部门与环保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从企业环境违法信息起步,逐步将企业环保审批、环保认证、清洁生产审核、环保先进奖励等信息纳入征信管理系统,引导金融机构在为企业或项目提供授信等其他金融服务时,把审查企业信用报告中的环保信息、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依据,限制污染严重的企业贷款。

(十九)*供电局:要牵头制订全市电力发展规划,加快电源及电网建设,解决电力供应瓶颈问题。加强电力调度管理,协助物价部门推行环保电力优先上网,或在电价中体现环保折价。协助市环保局对违法企业实施停电整改。同时,配合市环保局制作污染减排档案的要求,提供关停企业的停电证明。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控制增量,削减存量,落实责任,综合推进,搭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平台,确保完成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观念,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下降4.5。

(二)辖区内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1.0以上,辖区内排入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较上年减少9.6以上;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1.9以上。

(三)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00天以上。

(四)遏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大淘汰煤炭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按时关闭相关企业或生产线。

(五)认真落实《湖北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计划》,落实减排项目,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在9月底前完成超标排污的企业治理工作。

(六)深入推进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依据产业政策和排放标准,于年底前关闭辖区内应关闭的小水泥生产企业;加强对科研攻关的黄姜加工企业的监管工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或未达标排放的黄姜加工企业,禁止经营性生产,违者依法关闭;加强对已关闭黄姜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和污染物排放未达标的黄姜加工企业,禁止建设或恢复生产;严格环境监管工作。

(七)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保证出水水质达一级排放标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污水处理费征收达到相应标准。

(八)依法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业、餐饮和养殖等污染企业,切实控制面源污染,严禁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大的农业活动。

三、工作职责

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既是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刚性任务的客观需要,也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抢抓国家产业转移机遇、增强后发优势的必然选择。节能减排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县发改局牵头,县环保局、经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园区办、招商局、安监局配合,负责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负责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规定,指导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

县建设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发改局、物价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做好新型墙材的推广工作,并依据上级政府有关规定,按程序逐步关闭县内粘土砖厂;负责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保证工程质量,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确保尽快投入使用并保持正常运营;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方案,按程序批准后实施。

县环保局牵头,县科技局、园区办配合,负责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管理,督促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和省市监测平网。负责创艺皂素公司“年产300吨皂素联产XX吨乙醇”科研攻关项目的指导,督办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负责黄姜加工企业的环境监管工作,防止黄姜加工废水超标排放。

县安监局牵头,县经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全县资源的整合和开发工作。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安监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全县非煤矿山整治和开发工作,保障全县煤矿和非煤矿山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安全生产,提高资源开采综合利用率。

县发改局牵头,县工商局、林业局、水务局、农业局、教育局、卫生局、环保局、龙坝乡、中峰镇配合,负责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其中县发改局负责做好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规划,协调、督办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作职责;龙坝乡政府负责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项目建设的实施、督办和协调工作;中峰镇政府负责做好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陆域一级保护区围栏内耕地的停耕工作;县水务局负责在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内设立围栏、界桩和警示牌,负责对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日常监管,防止水源污染;县卫生局负责加强对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医疗经营单位医疗废水、医疗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依法取缔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直接污染水源的餐饮业;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制定、修订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县工商局负责对已取缔或关闭的企业做好工商营业执照的变更或吊销工作;县教育局负责督办龙坝学校建设埋地式无动力污水处理装置,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县林业局要对竹溪河水库饮用水源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计划;龙坝乡政府、中峰镇政府、县农业局负责禁止水源区范围的农户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大的农业活动,切实控制面源污染。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龙坝乡、中峰镇、发改、经济、环保、建设、科技、安监、工商、水务、林业、国土资源、农业、园区办、教育、卫生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竹溪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环保局,具体负责全县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等工作;各成员单位也要明确专人,组建专班,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节能减排的各项目标任务。

篇(3)

今年以来,按照省市政府下达的减排考核目标任务要求,我们紧紧围绕“高昂龙头、起飞两翼、开发三沿、建设四城”十六字发展战略,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作为调整全县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就今年元至6月份年减排工作进展作如下汇报:

按照市减排办的统一部署,我县在削减20__年度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基础上,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较2014年下降2.5%、3.5%、1.5%、2.0%。落实到第一批减排企业有14家,共__个重点减排项目,其中结构减排项目3个,工程减排3个,畜禽养殖减排项目9个。国家考核项目2个,市级考核项目1个。

(一)加强领导,成立专班。今年我县减排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减排项目数量多,核定贡献量不大、减排效益不明显,尤其是今年我县有2家企业被列为国家减排重点考核A类项目,因此,我们倍感压力巨大。为确保减排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我们加强减排工作领导,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纪检监察、环保、经信、住建、畜牧、公安和乡镇政府为成员的减排领导小组。强化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减排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相应职责,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形成减排合力。

(二)细化目标,落实责任。年初,我们立足于早,认真总结去年减排工作经验和教训,沿袭去年成功模式,召开全县减排工作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制定__县20__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计划,按照“乡镇主体、部门主管、企业主责”的要求,县纪委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每半月对全县减排工作进行督办检查,每月对责任单位、乡镇政府、项目单位结一次帐,对减排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有关乡镇、责任单位和企业相关负责人予以约谈,并将减排项目完成情况纳入全县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三)创新举措,扎实推进。一方面对纳入国家A类和全市C类减排项目的企业,落实动态调度机制,按照“一月一调度、一企一张表、一项目一档案、一季度一分析”的工作要求,及时掌握每个项目进展情况,并按月向市减排办上报;另一方面对动态调度发现的问题“对症下药”。例如:两家陶瓷企业,其现行的脱硫设施运行脱硫率达不到90%怎么办?我们先后多次组织县环保局等相关单位,跑市进省,汇报沟通协调,咨询专业人士,聘请有法定资质的单位实地调研论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为完成减排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元-6月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情况为:化学需氧量削减130吨,完成率为40%;氨氮削减10.9吨,完成率为38%;二氧化硫削减50吨,完成率为31%;氮氧化物削减130吨,完成率为50%。

全县__个重点减排项目工程按计划实施,通过现场核查减排企业情况如下:

1、A类减排项目(2个):____陶瓷有限公司和__县朋磊陶瓷有限公司去年分别自筹资金367万元和300万元对生产工艺进行了改造和建设煤气站脱硫系统,采用高速辊道窑烧制产品,将现有的陶瓷生产线两次烧成工艺改为一次烧成工艺;同时新建煤气站脱硫系统,用于去除两段式煤气发生炉产生的煤气中的硫化氢。脱硫效率达75%-80%,今年为达到减排脱硫效率90%以上,SO2烟气浓度小于50mg/m3的减排要求,我们在现有的脱硫设施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改进,采取固硫、脱硫、烟气湿法除脱的方式,一是在燃煤中添加高温复合脱硫剂;二是煤气发生炉脱硫塔安装在线式硫化氢检测报警仪;三是排气筒端增加高效喷淋脱硫塔。项目估算投资226元,脱硫效率>90%,SO2排放浓度<50 mg/m3,SO2年减排56.2吨。今年5月,两家陶瓷厂烟气脱硫改进工程已委托__省环科院完成了可研、环评和设计方案编制工作。按工程进度安排,6月份联系治理公司及工程设计方案,签订合同购置设备, 7-8月份进行施工及设备安装,8月底投入运行。同时,县环保部门对两企业依法进行全面监管,统筹减排工作的落实;县经信局作为主管部门,__乡作为减排的主体进行督办。

2、C类减排项目(1个):__现代乳业有限公司__00立方米沼气设施、干粪棚设施及生化处理池已建设完成投入运行;

3、工程减排项目(1个):__县小池镇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规模2万m3/d,目前厂区主体工程已完成,污水管网铺设20km,老城区管网贯通还剩100余米,预计本月22日贯通,在7月底试运行。

4、结构减排项目(3个):__县顺达化工有限公司(涉及到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两项)、__县仨五养殖场已关闭,县政府已于去年底发文关停,相关设施设备已拆除到位。

5、畜禽养殖减排(8个):分别是____村__蛋鸡养殖场;__镇邓坳村邓平蛋鸡养殖场;苦竹乡油铺村3组程大虎猪场;__镇__村10组程万祥猪场;__镇__村11组__猪场;__县兴旺牧业有限公司;__镇__农场(__)猪场;__县吉华昌牧业

有限公司。已新建沼气池、干粪棚相关污染处理设施,并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总的来讲,我县在减排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县污染减排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同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有差距。一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新增总量增速较快,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增强,削减压力大;二是__经济尚不发达,环保基础设施比较滞后,生态环境较为脆弱,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农村面源污染等一些突出环境问题还没有得到较好解决;三是工业结构不优、企业规模太小、工业基础薄弱,部分达标企业治理设施老化难以做到稳定排放等。

为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工作,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后段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减排工作:

1、加强小池污水处理厂的督办,加快推进城区排污配套管网建设进度,按时完成减排任务,切实发挥污水处理厂减排成效。

2、加大环境监督管理力度。一是严格环境准入。对新引进建设项目严格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加强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管,力保削减底线;二是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企业污染反弹、企业擅自停运环保设施等问题。下阶段我们对全县化工企业、建陶行业、机动车辆污染减排开展专项督办行动,制定限期治理方案全力实施。

3、引导被取缔、关停的企业,按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进行转产,促进全县经济协调、快速、健康发展。确保按期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县的减排目标任务。

总之,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举措,努力推进我县污染减排工作更上新台阶。

篇(4)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工业废气治理、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等为重点领域,构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综合治理大气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和谐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年下降57.85%,烟尘及粉尘分别下降10%。排放总量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之内。空气质量优良以上天数超过325天,降尘年均浓度值降低20%。

(二)重点解决冒黑烟和扬尘等大气污染问题。全区燃煤污染,石油混合性污染和空气有异味等环境问题得到全面控制和改善。

(三)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100%,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5%,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基本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三、任务和要求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工业布局。

1、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发展。注重资源和环境的承受力,严格控制新上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和资源密集型产业发展。引导和推动工业向工业园集中,加速产业集聚和专业化分工,完善产业链。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关责任单位:区经信局、环保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2、提高建设项目环保准入门槛。根据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结合自身实际,抓紧实施产业结构指导目录。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关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3、强制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和设备。淘汰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区附近产生刺激性废气的生产工艺或生产线,淘汰市政府划定的禁煤区范围内的燃煤锅炉(灶),严格管理控煤区,加快热能管网范围内的燃煤锅炉的淘汰工作。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关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环保局、质检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审核。

4、新增市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1-2家,进一步扩大循环经济试点覆盖面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关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5、完成上级下达的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任务。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3家,5家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积极鼓励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三)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削减排污总量。

6、深化重点行业污染专项整治。组织开展电镀、线路板、化工等高能耗、高排放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企业尽快搬迁,对工艺落后且改造治理无望的企业坚决关闭。

对超标排放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实施限期治理,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对偷排和超标排放的违法企业依法坚决予以惩处。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四)推广清洁能源,扩大禁煤区范围。

7、鼓励和支持使用清洁能源。积极争取增加天然气的供应量,充分发挥燃气发电机组作用。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8、巩固禁煤区成果。制定关政策,在已划定禁煤区范围内,限制使用含硫量高的能源。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五)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9、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和各地环境整治。做好汽车站、码头和农贸、小商品等专业市场的环境卫生管理,强化开放式园林、大型商场和娱乐场所等周围环境卫生的保洁和监管,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水平和行驶车辆整洁水平。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六)控制扬尘污染。

10、在城区范围内取缔影响周围大气环境的“老虎灶”。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关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城管局、安监局、工商局、环保局。

11、控制施工扬尘污染。

各建设项目立项时应报备水土保持方案,建设施工时应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强化建筑施工工地管理,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污染。通过ISO14000认证的企业优先承包建筑工程。

推广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控制方案报监制度。到年底,城区报监率达100%,其它各地达60%以上,所有建筑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方案的报监。

施工场地100%实现围栏作业并逐步淘汰砖砌围栏。城区100%淘汰砖砌围栏,其它各地淘汰80%。

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按平布置分类规格存放。对易产生扬尘的大堆物料,能洒水的应按时洒水压尘,不能洒水的必须覆盖。其它各地50%左右的工地消灭建筑材料扬尘污染源。城区施工现场基本消灭扬尘污染。

加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严禁直接抛洒建筑垃圾。

强化对拆迁城区现场的环境监管,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所有拆迁工程必须洒水压后方可施工,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应当停止拆迁工程。

加强对全区各类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执法检查,对造成污染的施工单位,要责令期整改;对逾期仍未达到要求的,要坚决责令停工整顿。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关责任单位:区城管局、水利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12、逐步消灭工地车辆带泥上路现象,提高行驶车辆清洁水平。

城区100%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或设备,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其它各地须达56%以上。年城区各建筑工地基本杜绝带泥上路现象。

加大对工程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的遗撒、滴漏等污染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道路遗撒严重的路段,要组织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清理。加强车辆保洁管理,在高架环路一周之外合理规划设置汽车清洗场站,保证行驶车辆清洁。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关责任单位:区住建局、交巡警大队。

13、全面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

在实现100%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基础上,中心城区率先推广使用预拌砂浆。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关单位:区住建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14、控制道路扬尘污染。

改变传统的道路清扫方式,提倡科学、机械化洒水清扫除尘。城区主要道路的机械化洒水清扫率力争达到100%。一般的交通道路鼓励采用机械化洒水清扫。充分利用中水定时冲洗道路和喷雾压尘作业,减少道路扬尘。除雨天或者最低气温在摄氏0度以下的天气外,城区主要道路车行道一般每日冲洗清尘1次、主要道路的行道每天必须进行清扫保洁。遇有大风沙尘天气,要延长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压作业时间,增加作业频次。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15、加强城区公共绿地和道路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增加绿化面积,提高绿化覆盖率和生物多样性水平,减少土地面积并定期冲洗道路两侧绿化灌木树叶积尘。

牵头单位:区农业局。

(七)控制机动车污染排放。

16、严格执行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新车实施国家第III阶段(欧III)尾气排放标准。

加强对机动车污染排放的年检及动态抽检,整治机动车污染排放超标车辆的违法行为。禁止超标和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加大查处力度。

牵头单位:区交巡警大队;关责任单位:区环保局、交通运输局。

17、强化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监管。

牵头单位:区交巡警大队;关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18、坚持公交优先。改善公交车行驶条件。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关责任单位:规划分局。

(八)控制服务行业废气污染。

19、加强对餐饮业油烟污染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切实解决好民众关心的油烟污染问题。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城管局、工商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20、合理规划餐饮业布局。城市改造和开发应当按照环境功能区的要求,规划和建设餐饮业对集中的商业经营区域。新建餐饮业经营场所的选址,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包括商住混合建筑中居住邻接的楼层)新建、扩建餐饮业。

牵头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21、餐饮业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应排放标准。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九)禁止垃圾露天燃烧、秸秆焚烧及其他露天焚烧污染大气的行为。

22、规范垃圾处置工作,要做到“户集、村收、镇(街道)运、市处理”,安全处置各类垃圾。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23、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焚烧垃圾、树叶及废弃塑料、皮革等产生有毒害气体的违章行为。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24、坚持“堵、疏”结合原则,禁止秸秆焚烧,积极引导鼓励农民采用秸秆粉碎还田技术、秸秆沤堆肥技术,综合选用秸秆资源。

牵头单位:区农业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五、实施进度

(一)准备阶段:区蓝天办召开有关部门会议,对蓝天工程行动计划作进一步细化,分解年关任务。

(二)实施阶段:各部门制定实施区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的具体方案;各部门分解落实任务,全面完成全年目标。

(三)总结阶段:各牵头、责任单位年终向区蓝天办提交专题工作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蓝天工程的领导,区蓝天工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指挥、协调,对各地、各部门实施蓝天工程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区蓝天办负责全区蓝天工程的日常工作。各牵头、责任单位对完成年蓝天工程工作计划任务负责,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政策和科技支撑。对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项目的建设,发改、经信、国土、环保等部门要在立项审批、办理建设用地手续、资金信贷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并积极支撑和鼓励申报国家级、省级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项目。构筑蓝天工程的科技支撑体系。

篇(5)

根据全市减排面临的形势,200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的工作思路是:上大压小、扶优汰劣,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加快推进科技进步,强化全社会的减排意识,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通过合理的产业布局,既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又促使企业能够从长远考虑,加大治污资金的投入,提高治污水平,促进污染减排。

一、减排目标任务

(一)化学需氧量(COD)减排目标。根据《*市“*”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2009年削减量要达到1480吨,比2*年下降0.5%。其中:*县300吨,荔城区280吨,城厢区280吨,涵江区280吨,秀屿区140吨。

(二)二氧化硫(SO2)减排目标。根据《*省“*”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2009年削减量要达到8000吨,比2*年下降8%。

二、减排工作措施

(一)结构减排

1.COD结构减排关停项目。关停能耗高、污染重、效益低的小企业8家,力争实现COD削减量约503吨(具体见附件3)。

责任单位为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SO2结构减排关停项目。大力实施小锅炉淘汰、改造,推行集中供热、集中治理、降耗减污,关停排放非电SO2的小企业(锅炉)9家,力争实现SO2削减量约233吨(具体见附件4)。

责任单位为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加快实施LNG总体项目,按计划投运燃气电厂,争取第二台机组早日投产,借助四月份LNG站线对外供气的有利时机,积极推进城区工业、民用整体煤改气;充分利用相对丰富的水、风能资源,加快*抽水蓄能电厂、石城石井风力发电场建设,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减少煤炭消耗量。

责任单位为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及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工程减排

1.COD减排工程治理项目

(1)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新(扩、改)建污水处理厂5座,完善1座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力争实现生活COD削减量约1000吨(具体见附件1)。其中:*县污水处理厂应于2009年9月份建成投运,计划削减170吨;荔城区、秀屿区污水处理厂应于2009年10月份建成投运,荔城区污水处理厂计划削减180吨,秀屿区污水处理厂计划削减120吨;普罗达克森(*)水处理有限公司(即原*市闽中污水处理厂)要加强管理,完善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计划削减530吨,扩建的二期工程一组应于2009年底建成投运,二组应于年底建成主体工程,2010年6月份投运;*经济开发区、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应于2009年底前基本建成投运;城厢区要完成华林、太湖、东海工业园区至污水处理厂污水连接管建设约15公里,2009年底要具备1.1万吨/日的污水收集量;涵江区要完成污水主干管建设约20公里,确保城区2009年底具有6万吨/日的污水收集量。

责任单位为市建设局及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大力推进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实施工业COD治理减排项目7个,力争实现工业COD削减量约106吨(具体见附件2)。督促相关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责任单位为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严格实施工业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涵江高新技术园区要进一步加大配套管网建设,将经预处理合格的工业废水及全部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闽中污水处理厂处理;华林工业园区应尽快完成园区—荔园路污水管道建设,确保园区内的污水通过荔园路污水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太湖、东海工业集中地要结合地区实际,抓紧配套管网及输送管、提升泵站建设,将污水就近排入秀屿木材加工区及*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责任单位为市建设局及各县、区政府。

2.SO2工程治理项目

*太平洋电力有限公司烟气脱硫工程应于2009年5月份建成投运,争取减排7500吨,英博雪津啤酒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脱硫工程应于2009年4月份投运,争取减排400吨,*佳通轮胎有限公司要加强脱硫设施运行管理,投足脱硫剂,燃烧低硫煤,确保稳定达标排放,节能降耗,争取减排370吨。*市荣兴机械有限公司和涵江医院实施锅炉煤改电改造,分别减排21吨和6吨。

规范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太平洋电力有限公司、英博雪津啤酒有限公司、*佳通轮胎有限公司三家企业要切实加强脱硫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按规定添加脱硫剂,自觉使用低硫煤;要完善生产运行档案台帐,记录发电(供热)机组、脱硫设施、在线监控等主要设备的运行和维护;要配套完善脱硫DCS控制系统,*太平洋电力有限公司DCS相关历史数据要保存12个月以上,并按月打印部分参数历史趋势曲线存档,打印的参数为增压风机电流、机组负荷、进口烟气SO2浓度、出口烟气SO2浓度、烟气量等。

责任单位为市环保局、涵江区政府。

(三)监管减排

1.继续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和联网的工作力度。年底前要完成所有省控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仪器的安装和联网。列入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计划的排污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配合做好联网工作。在线监控设备需要维修、停用、拆除或者更换的,应事先报环保部门同意。对不按要求安装和联网或者擅自拆除、闲置在线监控设备的企业,予以通报,责令改正,并依法查处。

2.强化污染源在线监控的跟踪管理。对已安装并联网的污染源,各级环保部门要继续配备专门力量紧密跟踪,实时监督企业排污情况,做到每日一监控、每周一分析、每月一汇总、每季一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责成企业整改到位。

3.全面开展污染治理设施核查督查工作。认真执行国家环保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对已建污染减排设施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治理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其确保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对年度减排项目进行全面核查督查,切实推动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围绕污染减排工作,扎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大环境执法监察力度。

4.严格排污许可证核发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企业排污总量控制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加大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力度,重点加强许可证核发后的监督管理。根据污染减排和促进企业生产技术、工艺优化的需要,重新全面调整、核定各排污单位排放量,督促所有排污单位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依法治理、处置污染物,对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5.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在生产和管理的全过程控制污染。按照*省经贸委、*省环保局印发的《*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试行)要求,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运行原则,对“双超”(超浓度标准、超总量指标)、“双有”(使用和排放有害、有毒物质)企业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大力推动发展循环经济,切实加强循环经济的学习研究和宣传造势,采取综合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四)政策减排

1.严格实行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费同处理效果挂钩政策。根据《*省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对污水处理厂出水COD处理合格率符合要求的,按照规定及时支付污水处理运营费用;对出水COD处理合格率不符合要求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减当月污水处理运营费用2%。连续三个月出水COD处理合格率不符合要求的,责成城市污水处理厂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收回运营主体的特许经营权。

2.严格实行未完成减排任务的限批政策。对不按计划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或管网配套年度任务的县(区)、(管委会),暂停当地排放废水污染物的新扩建工业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设的除污水垃圾产业化项目外的城建项目的立项、用地、环评审批;暂停当地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等的评比;市效能办对当地政府予以效能告诫、约谈。开发区(工业园区)未按时建成投运污水集中治理设施或未将污水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治理的,各级国土资源、环保部门暂停其区内新建、扩建产生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用地、环评审批。

3.严格新建项目源头把关。新上项目新增的污染物排放量必须在区域内通过对原已审批项目的治理实现统筹平衡,对不符合总量减排要求的项目不予批准环评文件,督促企业采取先进技术工艺,节能减排。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艺技术先进、低耗少污的建设项目以及以改善环境和节约资源为主要内容、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要尽量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五)责任减排

1.强化各级政府减排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减排工作负总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建立强有力的项目推进和调度机制,定期召开减排会议,解决实际困难,研究减排举措,加大减排资金投入,健全工作责任制,协调、督促、推进减排工作。要认真实施《*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严格的减排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落实,减排任务没有按时完成的地方政府要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将有关考核情况报送组织部门。

2.强化企业减排主体责任。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管理措施,自觉进行污染减排,通过减排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要自觉主动筹措资金,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减排项目。每月要向环保部门报告减排项目进展情况,接受环保部门监督。对未按期完成减排任务的排污企业,要予以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停止审批其新建、扩建项目环评文件,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防止“限而不治、关而不停、拖而不管”的现象。

3.强化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责任。各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共同推进减排工作的开展。要充分发挥减排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沟通配合,协调联动,强化经常性监督检查,进展情况互相通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重大事项共同研究,形成环环相扣、和谐通畅的工作氛围,确保减排政策落到实处、减排项目全面推进、减排成效充分展现。

三、工作机制

(一)健全上下联动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根据全市减排工作总体计划,制定实施本辖区年度减排计划并报市环保局备案。要加大减排项目推进力度,市里重点抓对减排有根本性作用的大项目以及区域性的治理项目,中、小项目由县、区分级抓,形成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减排项目推进格局。

(二)强化减排项目调度机制。排污企业每月4日前要向所在县、区环保局报告减排项目进展情况,各县、区环保局每月6日前要汇总本辖区重点污染源和年度减排项目进展情况并上报市环保局备案。

篇(6)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环境监管,维护环境安全,提高城乡环境质量

l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试点工作。

1、确定林盛镇5家重点源、1家医疗源、1家学校源和城郊办事处10家一般工业源及湖西办事处诺干生活源为试点普查对象,1月31日前完成了普查表填报和审核和工作总结,并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市局。

2、区普查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组织了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普查员参加的污染源普查培训班,参加人数190人其中指导员20人;于3月份开始全面开展我区的污染源普查工作。以乡镇和街道为单位进行全面普查,发放普查表,组织普查员深入污染源进行现场核查。组织和督促各乡镇、街道普查员和本局指导员开展相应工作及核查;5月份作为全局的主要工作,加班加点组织开展了普查数据软件录入录入工作,并于5月25日前完成上报。

l20*年减排计划的确定及完成情况。其中包括COD、二氧化硫、工业企业污水的治理减排实施细则。

1、确定并实施了今年水、气污染减排工程水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车辆段、耘垦公司、浑南肉鸡加工厂污水治理工程、“两矿”的污水治理工程及在线监控工程;丰收农药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在线监控工程。气工程:金山电厂3号炉脱硫、圣达12台锅炉脱硫及在线监控工程、红菱煤矿8台锅炉脱硫及在线监控工程、林盛矿2台15吨锅炉脱硫更新在线监控工程及生活区6.5吨锅炉除尘脱硫更新工程、客车厂2台10吨锅炉脱硫工程、特种澳利无缝钢管厂5台窑炉脱硫、鲍家工业园区小炉治理、矿务局建材厂矸石脱硫等工程。同时建立相应的减排工程档案。

污染减排工作进展情况:

一化学需氧量COD减排工作。

1、城市污水处理厂减排工程建设。确保20*年11月前,完成城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调试运行工作,确保12月份正常运行。

此项目原经过区政府批准决定采用BOT形式进行建设,并已经委托沈阳国际咨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标,在3月份中旬经过初步审查评价,共有3家公司进入第三阶段的谈判。但是,前阶段省环保局提出了由省财政厅出资、省环保局负责建设的新建设方案,同时要求出水标准为一级A。这样,由于原可研报告和项目建议书以及相应的批复的出水标准均为一级B,所以,我区已通过建管局委托省规划院重新做出可研报告及项目建议书。目前正在进行中。建设污水处厂应占用的128亩土地的征地工作也在进行中,由于厂址地处基本农田,目前已报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调规。

沙河镇鲍家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也在按照计划进行中。由于牵扯危废乏酸回收、处理和利用,所以目前正在安监、消防和环保等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做好工业企业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污水治理工程。

其中,车辆段污水治理工程已经于4月末建设完成,5月份开始调试,6月份正式运行。

沈阳市耘垦肉鸡加工厂和浑南肉鸡加工厂的污水治理工程已经完成并调试合格,5月份正式运行。

3、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结合“优化结构年”活动,淘汰一批“四高”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20*年1月,我区已经关闭了沈阳博森纸业有限公司等6家造纸企业;沈阳华兴联合化工厂、氯甲醚厂等2家计划年内搬迁的化工企业已经停产,并开始陆续拆迁。

二二氧化硫减排工作

1、电厂脱硫治理。今年计划对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山热电份公司3#锅炉实施烟气脱硫治理,在保证1#、2#锅炉脱硫设施及4#循环流化床锅炉的正常运行的前提下,1号炉已于4月份完成碱液喷淋装置的安装和调试,目前等待监测验收。以上今年可减排二氧化硫1460吨。

目前该厂正在做2009年拆除本厂和沈阳有色金属加工厂小机组及配套锅炉的相关准备工作。

2、工业燃煤锅炉窑炉烟气脱硫治理工作。

110月底前计划完成沈阳圣达热力供暖有限公司1台80吨和1台90吨锅炉烟气脱硫改造。目前厂方已经将此治理工程列入今年计划,进入脱硫设备论证、选型阶段。

2今年计划完成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菱煤矿2台10以上锅炉、沈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林盛煤矿3台10吨以上锅炉、沈阳铁路局沈阳客车厂3台锅炉、沈阳特种无缝钢管厂2台锅炉和5台煤气发生炉的烟气脱硫治理工程已经分别列入各自企业的计划,并开始进行设备更新,预计10月份完成。

3清洁能源替代工程。今年我局已经对工业园区内20台小燃煤锅炉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

4实施淘汰落后产能。白清水泥厂今年开始一直处于停产并进行资产清算工作,目前清算工作已经基本结束,6月份可实施全面拆除;对22家制砖建材企业实施关停工作,我们已经做了前期准备,在核发开采许可时已经将有效期限定在9月。

5已经完成对沈阳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煤矸石建材厂清洁煤矸替换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清洁生产审计。

l三月份,分别听取了污染减排重点单位负责人关于20*年污染减排和污染治理工作的汇报。

红菱煤矿主要问题:生产废水治理工程落实情况、8台2X15吨、6X10吨锅炉脱硫改造情况、放射源使用管理情况;林盛煤矿:生产废水治理工程落实情况、10吨以上锅炉脱硫运行管理情况及生活区6.5吨锅炉脱硫改造情况;圣达热源公司:12台锅炉除尘脱硫装置更新工程及运行管理、在线监控安装工程;机务段:污水治理中水回用工程、锅炉脱硫装置运行管理及其他环保工作;车辆段:污水治理中水回用工程、锅炉脱硫装置运行管理及其他环保工作;客车厂:工业废气治理工程、锅炉脱硫改造工程、水处理工程运行情况等;沙河镇政府:鲍家工业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工程及园区集中排水系统工程、钢管企业乏酸处理工程、合盛发玻璃有限公司平板玻璃工艺淘汰关闭工程;白清乡政府:白清水泥厂关闭工程。

l开展迎接国家环保部模范城复检环境执法后督察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环保部20*年环境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局环境监察工作方针,迎接国家模范城市复检,我局制定20*年环境监察工作方案,确定了环境监察组织领导和监管责任体系,实施网络区域环境监管。建立了市控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档案。开展了对我区21家市控源的现场环境执法检查,对沈阳市大国肉鸡加工厂等35家4源单位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整治通知书,以区政府名义对古河电缆有限公司、耘垦肉鸡加工厂、伟峰肉鸡加工厂和伟业精细化工厂等4家企业下达了停产整治通知书。开展了对鲍家钢管产业园区各钢管生产企业的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目前,各企业均按照确定的整治方案,积极开展污染整治工作,已初见成效。

通过强化环境监察工作,上半年我科共出动执法人员27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0车次,查处环境违法企业35家其中关停整治12家,限期整治及拟处罚23家。

l奥运期间环境安全执法工作,对区内放射源等有毒有害物质检查、监控。落实污染事故防治应急措施,与危险源单位签订责任状,完善了环境应急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和危险源环境监察档案。对于现场检查中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l加强污染源限期治理工作。对今年的减排工程责任的13家单位下达限期通知书。

l开展了辐射源申报和放射源的手续完善等项工作。

l开展了环境应急演练工作。

l按照省市局建设沈大高速公路和沈丹高速公路无黑烟公路的计划,我们开展了对“两路”两才侧可视范围的燃烧设备进行了一次排查,建立了烟尘儿源清单。

二严把审批关,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l树立服务思想,积极为我区重点项目建设保驾护航

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进步,更好帮扶企业发展,工作中本着“公开、透明、高效、廉洁“的原则,为我区经济发展、项目建设保架护航。在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中,苏家屯区环保局都积极提前参与项目中,今年环保局审批办为我区的重点工程项目进行服务,积极协调省环保局、市环保局、市环科院等有关部门办理苏家屯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金钱松路项目及碧桂圆项目的环保办理手续,进行全过程跟踪服务,确保这些关系到我区经济建设发展的重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估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为我区的经济发展作贡献。

20*年上半年我局共审批140个建设项目,验收100个建设项目,换发排污许可证150个。

l严格把好审批关,控制新污染源产生

在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年253号令,严把审批关,对“十五小”及“新五小”项目及不符合环保“目录”要求的建设项目坚决不批,杜绝了新污染源的产生,按生态城市及节能减排工作要求,对新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审批工作程序,全年共否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节能减排等环保有关规定且对环境易产生较大污染和环境风险较大对周围群众生活存在危害的各类项目15个。

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在对三产行业审批中,特别注重周围居民的公众意见,对污染扰民的项目一律不批,直到达到环保标准和居民要求才能预与审批。

l加强软环境建设,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积极开展环保“三满意”活动

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工作的好坏关系到我区经济发展能否顺利发展,应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加强软环境建设,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积极开展环保“三满意”活动,本着“让政府满意、让建设单位满意和让公众满意”的服务原则,树立环境审批为经济建设服务、符合长远环境利益。热情受理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审批事宜,在材料预审、现场勘验,分类认定以及审批办理过程中,应做到耐心、细致,对政策的解释要清楚全面,审批的结论明确,为提高工作效率,应严格按确定项目审批时限办理。

l规范环保审批工作、进一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保证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

审批办进入苏家屯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开展工作,本着“规范、公开、高效、便民、廉洁”工作方针,认真对待前来办理审批事项的人员,做到微笑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办理,在对各类新、扩、改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评法》,保证节能减排工作顺利进行。

今年是节能减排工作的关键年,又是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年,环保审批紧紧围绕节能减排及产业结构调整这一中心开展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控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破坏资源的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的建设项目,对符合要求建设项目严格按《环评法》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大力开展节能减排评估工作,积极推广先进清洁生产水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设备、工艺,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积极推进我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使我区的排污总量降低,保证节能减排工作顺利进行。

三、巩固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果,启动生态区建设工作

l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市委、市政府召开创建会议后,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分析形势,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把创建国家生态市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确保完成创建国家生态市的各项任务。

首先,认真查找了工作差距。国家生态区共有5项基本条件和22项指标。目前,我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森林覆盖率”、“单位GDP能耗”等21项指标已经达标。在6项未达标指标中,“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城镇污水处理率”将会达到100%;“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需要继续加强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增加主要农产品中有机及绿色产品的比重,使主要农产品中有机及绿色产品的比重达到60%以上;“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需要通过加大环境保护投资力度来解决;“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和“农村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例”这2项指标与标准要求还存在差距。上述5项指标要强化工作力度,确保年内达标。在5项基本条件中的“80%乡镇要建成国家环境优美乡镇”具有较大的达标难度,其中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中转站、卫生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我区已作为工作重点进行强力突破。

其次,落实了工作目标。按照“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扎实推进”的原则,分阶段全面推进生态区创建工作。我们制定了为期三年的创建工作计划,行实行“两年达标、三年拿牌”。今年为全面建设阶段。20*年末,生态区创建指标全面达标并通过省局预验收。所有乡镇启动创建国家环境优美乡镇工作,4个以上乡镇建成国家环境优美乡镇,并通过国家环境保护部验收。2009年,22项指标和5项基本条件全部达标,并通过国家环境保护部验收。7个以上乡镇建成国家环境优美乡镇并通过国家环境保护部验收。2010年为巩固提高阶段,继续完善各项工作,最终获得国家命名和授牌。

第三,建立健全了责任保障体系。区委、区政府制定了《苏家屯区创建全国生态区工作实施方案》,于5月19日召开了生态区创建动员部署大会,进行全方位的动员部署。同时建立健全了工作体系、责任体系和考评体系,成立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的区生态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全区生态区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区政府将与13个乡镇以及29个相关部门和单位签订目标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对未完成年度任务指标,工作失职或渎职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由区考评办负责,把生态区创建工作作为一票否决性指标纳入全区工作目标绩效考评体系。为确保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生态区创建工作。已申请成立苏家屯区生态保护办公室,负责生态保护日常工作,编制规划,组织协调区内各相关部门完成各项生态保护工作,达到相应指标。

第四,苏家屯区污水处理厂基本概况及进展情况

1、项目概况:为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升城市品位,区委、区政府拟建苏家屯城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1.6亿元,建设地点为苏家屯区任家店村沈大高速公路以东,占地约128亩,日处理污水能力为近期5万吨/日,远期10万吨/日,采用A2/O加混凝沉淀和过滤组合工艺。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粗格栅、污水提升泵站、细格删及旋流沉砂池、改良型A2/O生化池、深度处理车间、污泥浓缩脱水机房、加氯加药间、生产辅助建筑物及污水截流干管等;按远期污水量设计,排水管网总长度为11.5公里。

2、进展情况:苏家屯城区污水处理厂前期采用的BOT运行模式,进行公开招投标,委托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负责实施,并于20*年3月8日在沈阳市行政审批中心开标,确定了第一侯选人为东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侯选人亚洲环保控股有限公司、第三侯选人优艺亚太北京有限公司。但是,在我们按章程对三位侯选人进行逐一考核过程中,省环保局提出了出资为我区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初步议向。为此我区又按环保局重新要求程序进行申办相关手续,目前,污水处理厂项目土地预审文件正在组建征用土地的听证会已圆满结束,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报告已完成;污水处理厂立项、环评报告两项组卷、报批工作也在同时进行。

第五,钢管产业集群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概况及进展情况

1、工程概况:沙河钢管产业集群污水处理工程位于鲍家村北,沈丹铁路以南,项目总投资1700万元,计划分二期。一期主要处理酸洗液,综合集中处理钢管企业的乏酸水,年处理能力10万吨,工程占地面积5亩。二期工程集中处理钢管企业漂洗液,占地10亩。

2、进展情况:目前一期工程已建成办公楼400平方米,配备500立方米储存池两座,共1000立方米,有生产设备40立方米,反应罐4个,30立方米浓缩釜1个,已具备生产运营条件。正在办理生产许可证。二期地块已经落实,位置在鲍家村南,工程项目建议书正在制作,预计6月底开工建设,年底建设完毕。

由于项目审批时间过长,个别前期手续如环评等手续现已失效,按照市有关部门要求,在办理安评手续时必须重新办理,所以目前还不能列出时间进度表。

在本月二十二日,我局主管生态工作的人员,特意请来了沈阳环科院生态室的专家,到各个乡镇实地考察选址,设计适合当地的污水处理设施。

另,因我区财政投入有限,希望市局能通过市政府加大对我区生态建设的资金投入,以便我区更好更快的展开生态区建设工作。

四、克服困难,全力完成环境监理和排污费收缴工作任务

l为了做好20*年排污费征收工作,我们按市支队要求作了充分的申报登记准备工作。我们先后对重点区域的排污单位召开6次排污申报登记工作会议。通过培训,提高了排污单位领导对申报工作的认识。能够认真及时按照环保要求如实申报。目前这项工作还没有结束,正在进行中。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申报了350家。其中包括:沈阳有色金属加工厂、沈阳丰收农药厂、中顺汽车、古河电缆等。

l我区共有四家市控排污单位,现已全部申报,根据申报情况,我们进行了认真的核定,核定金额在83万元左右。

l我区有两家供暖单位,已申报,按申报的数据我们进了核定,核定额为259万元,目前这两家供暖单位的排污费还没到位。

l1至5月份,我局共收缴排污费209万元,其中,建筑工地50万元,三产3.9万元,乡镇37万元,城区117万元。

五、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为民排忧解难

人民群众是环保工作的义务监督员,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我们制定了《苏家屯区工作实施方案》,开通了12369环境值班热线,24小时指派专人职守,保证每一件投诉有人接听,在处理上本着热情接待、及时处理的原则,设立环境局长接待日,对大案要案采取领导包案制,努力化解各方矛盾,防止越级上访现象的发生,确保每一件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都能得到妥善处理。1-5月共受理案件29件;其中大气污染14件,噪声污染8件,水污染2件,大气噪声复合污染5件;处理率和回访率都达到100%。今后,我们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和环境处理力度,认真及时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保证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不受损害。

六、提高环境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为环境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根据沈阳市环境监测工作计划要求,以推进标准化监测站建设为中心,以提高环境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为重点,认真履行环境监测的技术支持和技术监督职能,全面开展了各项环境监测工作。先后完成环境空气例行监测、地表水、排污河渠和农灌用水例行监测、工业废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在用的锅窑炉的监测、监测、“三同时”验收监测、核发许可证以及环境噪声等监测工作,目前为止,获监测数据达775个。对18家市控重点区属点污染源企业、7家日排水100吨以上企业的废水,采用多种形式进行监督性监测,增加了采样频次,加大了监控力度,从而掌握我区重点源的排污状况及处理设备的在用状况,为环境保护的管理及监理收费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编制了《苏家屯区二00七年环境质量报告书》,用以综合分析苏家屯区环境质量状况、变化趋势及原因,为我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及经济发展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今年我们还对流经我区的北沙河的纳污水体路径情况,组织全站人员沿北沙河徒步勘察,从而掌握了部分排污废水的途经和排放量等一些实际情况。对氨氮的分析方法进行了更换,不使用氯化汞。同时对我站原有的拿到固废中心进行处置,取消了库。

完成“三同时”验收监测23家,其中噪声15家,废水、噪声6家、废气、噪声1家;锅炉年检监测37家,42台;监测5家。

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工作,增加现场勘察和环境检查,编写勘察方案。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局要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区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重点围绕《沈阳市区县市开发区环保局工作计划分解20*年度》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污染综合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环境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我区“*”污染减排计划,深入开展污染减排工作

1、积极落实计划中的污染减排工程:

120*年,我区五项减排二氧化硫工程计划削减3220.1吨:

*20

3加强监管、实施清洁生产减排工程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建材厂将推

行清洁生产,将原来采用林盛煤矿普通煤矸石为原料制砖工艺改为采用过火煤矸石为原料制砖,采用新工艺后可实现减排二氧化硫499.12吨。

4清洁能源替代工程

20*年我区将继续推广地源热泵建设工程,全年推广面积141.2万平方米,可替代燃煤2.8万吨,减排二氧化硫358.4吨。推进生物质能源替代煤炭工程,严格审批新建锅炉,推广生物质燃料锅炉,替代城区主干道两侧、高速公路沿线视野范围内的所有原煤散烧锅炉和商业浴池锅炉。20*年计划替代原煤散烧锅炉15台,可削减二氧化硫14.5吨。

5实施关闭淘汰落后产能工程

对沈阳市白清水泥厂、沈阳合盛发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沈阳市岩峰红砖厂等22家建材企业实施关停,可减排二氧化硫545.7吨。关闭兴华化工厂、氯甲醚化工厂。

2、积极开展对减排工程的监察、核查工作;

3、建立污染减排工程档案,迎接国家、省市对减排工程的全面核查。

二、继续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

1、进一步核准普查数据,按照省市普查办要求,完成阶段性数据上报;

2、按省市普查办要求建立污染源档案。

三、开展奥运期间安保环境执法工作

1、开展对我区内奥运训练场馆周边环境污染源的整治工作。特别是对周边1公里之内的危险源、黑烟源进行重点检查和整治。

2、对全面范围内的危化企业、放射源单位、产危废物单位等环境风险源进行重点现场检查,增加检查频次,完善现场监察记录。

3、对区内主要流域的涉及排水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4、加强中、高考期间的环境监察工作,按照检查方案开展工业噪声源、建筑噪声源和生活噪声源的现场执法检查。

5、建立、完善环境监察档案和污染源监察档案。

6、加强对医疗垃圾的环境监管,实现我区中医院、中心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分院的医疗危险废物的规范化处置。

四、完成半生类放射源的普查工作。

二、环境监理以及排污费收缴工作

1、认真学习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着重领会污染物总量和多因子排污收费的征收政策及核算方法,做到标准统一,计算准确,合理合法,公开透明。

2、做好排污单位的排污申报的工作,建立、健全环境监察和排污收费档案。

3、加强学习,提高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监理站的队伍建设,使得全站人员在新形势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加强环境监察工作,规范执法程序,确保全年工作的完成。

三、环境监测工作

1、按照辽宁省标准化监测站建设要求,细化工作,逐条落实,确保达标。

2、大力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监测质量,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理提供优质服务。

3、完成计量认证复检工作。

4、做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例行监测、验收监测、监测以及其他监测工作,确保全年监测任务的完成。

5、争取在环境监测科研领域和拓宽监测范围方面有所突破。

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生态区建设仍然是我区当前发展的一件大事,必须全心全力做好这项工作,还要加强自身的学习,经常与市生态处及市环科院的专家沟通,请他们到现场指导各乡镇的环境建设工作,经常到现场督促创建工作的实施,尤其是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中转站、卫生厕所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确保各乡镇的各项创建指标能够分阶段全面达到生态区创建标准,也就是从根本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确实是为老百姓办实事,是苏家屯区国民经济发展的头等大事,会获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篇(7)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载体(以下简称“创模”),以城市环境质量上水平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跨越赶超”为出发点,融入“上水平、出品位、生财富、惠民生”战略当中,进一步优化县城功能和产业布局,着力解决全县突出的环境问题,优化生态环境,加快建设生态文化,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建设生态宜居县城,实现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双赢。

二、总体目标

按照创建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模范县规划的有关要求,力争年建成省环境保护模范县城;力争到年把我县建设成为经济快速发展、资源合理利用、环境质量好转、生态良性循环、城市优美洁净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县。

三、指标分解及责任分工

认真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实施细则(第六阶段)》及《省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环保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的相关指标要求。

(一)3项基本条件

1.按期完成国家和省、市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县环保局负责,县发改局、住建局、工信局、工商局、供电局、统计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2.县域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事故,未有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县环保局负责,县公安局、人社局、财政局、安监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3.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近三年连续名列全市前列(前5名)。(县环保局负责,县统计局、水务局、发改局、交通局、住建局、农牧局、财政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二)4项社会经济指标

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年为基数,年均增长10%,到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0元;到年环境保护投资指数≥3%。(县发改局、环保局负责,县财政局、统计局、人社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5.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以年为基数逐年下降。(县工信局负责,县发改局、统计局、环保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6.单位GDP用水量以年为基数逐年下降。(县水务局负责,县发改局、工信局、统计局、农牧局、住建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7.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以年为基数逐年下降。(县环保局负责,县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各乡镇政府,指标范围:全县域)

(三)5项环境质量指标

8.城区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85%以上。(县环保局负责,住建局、交通局,槐阳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建成区)

9.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各乡镇政府负责,县财政局、防疫站、水务局、环保局配合,指标范围:县辖区)

10.辖区内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全县域跨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国家或省考核目标要求。(县环保局负责,各乡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配合)

11.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县环保局负责,县公安局、住建局、文广新局配合,指标范围:建成区)

12.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分贝。(县交通局负责,县公安局、住建局、环保局配合,指标范围:建成区)

(四)8项环境建设指标

1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5%。(县住建局负责,槐阳镇配合)

14.城区污水处理率≥95%,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城区污水再生利用率≥20%。(县环保局、住建局负责,县财政局、水务局、槐阳污水处理厂配合,指标范围:建成区)

15.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县环保局负责,县发改局、工信局,各乡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16.城区清洁能源使用率≥50%。(县发改局负责,县工信局、住建局、环保局、财政局、统计局,各乡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17.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0%(县环保局负责,县交通局、公安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1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县住建局负责,指标范围:城区)

19.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县发改局负责,县环保局、工信局、统计局,各乡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20.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县环保局负责,县住建局、发改局、卫生局,各乡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五)6项环境管理指标

21.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环境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国家重点环保项目落实率80%以上。(县环保局负责,县考核办、财政局、住建局、农牧局、水务局,各乡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22.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100%,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10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100%。(县环保局负责,县发改局、工商局、住建局、统计局,各乡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23.环境保护机构独立建制,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县人社局、编办、财政局负责,县环保局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24.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80%。(县环保局负责,县委宣传部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25.中小学有统一的环境教育专题教材,每年环境教育在12课时以上,环境教育普及率≥85%(县教育局负责,县环保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全县域)

26.获得省、市级卫生城市称号,并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城区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符合要求。(县卫生局负责,县住建局、环保局,各乡镇政府配合,指标范围:城区)

四、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在全面推进创模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县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环境问题的解决力度,重点实施环境宣传工程、节能减排工程、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安静工程、洁净工程、绿色生态工程、环境能力建设工程工程,确保创模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一)实施以促进全民保护环境为重点的环境宣传教育工程。落实环保教育教材和教育课时,建设3个环保教育基地。建立街道社区环境宣传教育机制,抓住基层社区的特点,开展绿色社区、安静社区、人文社区、洁净社区和环境友好型社区建设。建立环保志愿者发展机制,组织和引导环保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和公益行动。在电视台开辟创模专栏,制定环保宣传教育和创模新闻评奖方案,通过诸多形式形成全县良好的创模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环保局、教育局、文广新局、街道办)

(二)实施以减少能源消耗和降低污染物排放为重点的节能减排工程。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推进服务业快速发展。积极调整工业结构,严格控制新开工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对企业搬迁、改造严格能耗、排放准入管理,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大力提高高效清洁能源使用效率。突出抓好钢铁、有色金属、电力、煤炭、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排污企业的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工作。推进建筑节能,建成1个以上绿色建筑示范小区。积极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做好农村节能工作。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严格控制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放。重点做好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以及污水处理厂的达标排放工作,增强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功能,提高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种主要污染物处理效率,到年底前全部完成升级改造任务并通过验收(升级改造达到一级B标准,中水回用达到一级A标准)。建立污泥台账,规范污泥运输和处置。到年,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60%;化学需氧量在年水平上削减9.0%、氨氮在年水平上削减12.5%、二氧化硫在年水平上削减21.2%、氮氧化物在年水平上削减0%。(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环保局、住建局、工信局,各乡镇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

(三)实施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重点的蓝天工程。调整能源结构,推动现有燃煤企业搬迁或改用清洁能源,拆除集中供热范围内的所有分散燃煤锅炉,逐年削减县中心区燃煤总量。对在用燃煤设备实施脱硫、脱硝治理和燃用低硫优质煤双重治理。加强对城区施工扬尘、道路二次扬尘、堆场和货场的管理,落实扬尘污染措施。(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发改局、住建局、交通局、工信局)

(四)实施以保护饮用水源和河流为重点的碧水工程。完成地下水源水质监测井建设,在重点乡镇建设污水处理厂,全面提升水源地保护能力。依法加强水源地保护,在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及上游地区运载、装卸和储存油类和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其设施必须完善防溢流、防渗漏、防污染措施。进一步完善水源地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安全保障体系,杜绝重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的发生。加强企业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行为。跨界水体断面出境水质达到国家或省考核要求。加快实施中水利用项目,提高污水资源化水平。(责任单位:县环保局、水务局、住建局、工业区管委会、各有关乡镇政府)

(五)实施以控制区域环境噪声污染为重点的安静工程。加强对饮食、服务行业的环境管理,清理居民区扰民噪声源,控制生活噪声,区域环境噪声保持在60分贝以下。严格执行机动车禁鸣规定,限制大吨位车辆进入城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下。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做好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和复查工作,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80%以上。开展宁静居住小区创建活动,每年至少创建2个“宁静社区”。(责任单位:交通局、环保局、公安局、住建局、街道办)

(六)实施以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重点的洁净工程。以县城环境无卫生死角,无卫生盲区为目标,继续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彻底解决城区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加强工业企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所有危险废物必须依法安全集中处置。加大生活垃圾回用和处理力度,在辖区内建成生活垃圾处理场,到年,建立起“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垃圾处理体系;到年,力争创建成国家卫生城市。(责任单位:爱卫会、发改局、环保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

(七)实施以生态园林建设为重点的绿色生态工程。以城区公园为主体,以构建城区园林精品为主线,以庭院、社区绿化为细胞,开展绿化美化和生态景观建设。到年,县城主干道绿地率达到22%,20%的单位和小区达到省级“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标准,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到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镇、街道办)

(八)实施以提高环境执法能力为重点的环保能力建设工程。加快环保系统电子政务及重点污染源在线检测控制平台建设,提高环境信息化建设水平。积极开展循环经济示范点建设,对污染企业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推动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建设。加强环保机构建设和人员力量,装备配置齐全,设备购置先进,全县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应急和宣传教育网络健全。到年,全县环境监察、监测、宣教、信息、应急能力力争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到年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责任单位:县环保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工业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年10月份召开创模动员大会,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形成良好的创模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10月至年6月为创建省环境保护模范县实施阶段;年10月至年底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县实施阶段。各责任单位要本着重过程、重特点、重难点,求务实、求扎实、求真实的工作态度,依据创模规划和年度方案组织实施创模工作,针对创模指标找差距,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自查验收阶段。年6月至9月为创建省环境保护模范县自查验收阶段;年1月至5月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县自查验收阶段。各责任单位对“创模”活动达标工作进行自查,对自查验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完善。自查合格后及时申请验收。

(四)申报考核阶段。年9月,县政府向省、市环保厅(局)提出验收申请;年8月,县政府向国家环保部提出验收申请,迎接国家环保部对我县创模工作的考核、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生态文明建设暨环保模范县创建指导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郑巍兼任,副主任由县委办副主任张立飞、县政府方志办副主任李飞、县环保局局长王占军兼任。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承办环保模范县创建规划的实施,督导环保模范县创建日常工作,落实“周督周报”、“月分析月调度”、“季总结年考评”工作机制。办公室下设技术资料组、宣传教育组、协调督导组、社会经济组、环境建设组、污染控制组,分别按照相应职责开展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由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模范县创建指导委员会聘任,负责对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模范县创建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各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创模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开展。

(二)分解落实责任。将创模工作作为对各单位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把创模各项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牵头部门,将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各牵头部门要围绕各自指标任务,制定年度指标完成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详细分解到科室,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局面。要加强各项工作的协调调度,研究解决工作进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