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投稿指导 期刊服务 文秘服务 出版社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首页 > 精品范文 > 美学研究论文

美学研究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16 16:01:12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美学研究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美学研究论文

篇(1)

刘勰的《文心雕龙》包含的美学思想,是“龙学”研究中有待进一步开拓的领域。本文论述了刘勰对美的本质、审美原则和标准、审美感知等问题的认识;对刘勰美学思想研究中的不同见解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尤其是对刘勰美学思想的方法论及其思想来源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刘勰《文心雕龙》美美感方法论

刘勰的《文心雕龙》博大精深,历来被认为是我古代最系统、最完整的一部文学理论专著。自60年代以来,“龙学”研究者开始从美学角度对《文心雕龙》加以研讨,开掘其中深邃的美学思想,成果显著,遂使这一当代显学的研究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但有些问题尚需进一步澄清,另有些问题则有待深入开掘和拓展。这里谈谈个人的见解,补苴罅漏,故名之曰“发微”。

对美的本质,作为一种美学思想是必须首先加以界定的。刘勰一方面从宇宙本体论出发,认为美就是“文”,而“文”则是一种客观存在,它作为“道”的一种形式原出于“自然”。这就肯定了美的客观性。另一方面他又从人类中心说出发,认为美是作为万物的中心的人创造的,“文”作为心灵的显现原出于人。这就又从另一个角度肯定了美的主观性。同时,他自觉或不自觉地把美划分为三种范畴,即自然美、人文美、艺术美。从宇宙本体论出发,他认为自然美是客观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从人类中心说出发,他认为艺术美是人的创造,带有主观性;而人文美则是天人合一的产物,既有客观因素又有主观因素。这就是刘勰对美的本质的认识。

对自然美,他认为这是先于人类,不依赖于人类而存在的,它不是精神的产物,而是自由自在的。《文心雕龙·原道》:“文之为德也大矣,与天地并生者何哉!夫玄黄色杂,方圆体分,日月叠璧,以垂丽天之象;山川焕绮,以铺理地之形;此盖道之文也。”“傍及万品,动植皆文:龙凤以藻绘呈瑞,虎豹以炳蔚凝姿;云霞雕色,有逾画工之妙;草木贲华,无待锦匠之奇,夫岂外饰,盖自然耳。”

在他看来,天地、日月和动物、植物即天下万物都有它美的形式,它不但不是人工所为,而且为人的创造所不及。这种认识源出于老子的“王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和荀子的“王有常道矣,地有常数矣”,“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一类朴素唯物主义的观点。

对人文美,他从天人合一的传统观念出发,认为人文美是与人类的生成所俱来的,天地万物都有其自然之美,天与地之间出现了人,也就有了人文之美。《文心雕龙·原道》:“仰观吐曜,俯察含章,高卑定位,故两仪生矣。惟人参之,性灵所钟,是谓三才。为五行之秀,实天地之心。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夫以无识之物,郁然有彩,有心之器,其无文欤?”“人文之元,肇自太极。”

在他看来,天、地、人是所谓“三才”,即构成世界的三种本质因素,而人在三才之中是金、木、水、火、土这“五行”的精华所在,是有性灵之物。人有性灵,便会有语言文字借之以表达思想感情,这种用以表达思想感情的语言文字就是人文之美,这也是自然而然的。这种认识源于《易传·系辞》所表述的宇宙生成观:“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即天、地万物的本源是“太极”。如果我们把“太极”理解为一种精神实体的话,那么这种观点显然是一种客观唯心主义。但这种客观唯心主义与前面所说朴素唯物主义也不无内在联系。或者可以说刘勰朴素唯物主义的美学观中不无唯心主义成份,客观唯心主义的某些观点中又不无唯物主义的含理内核。

至于他把人文美与自然美合而为一,相提并论,则是天人合一的传统观念的合乎逻辑的结论。天人合一是我国古代的一个哲学观点,《庄子·齐物》说:“天地与我并在,万物与我为一。”这种物我同一,人与天合为一体的境界为最高境界的观点,即天人合一的观点。既然天人合一,那么人之外的自然有其美,人也有其美,人文美也可以说就是一种自然美。这也是合乎逻辑的推论。刘勰把人文美等同于自然美虽然不尽科学,但人体之美,语言文字之美说它具有客观性也是不无道理的。其实从宇宙本体论的角度来说,人体自身也是一种物,不过是属别于“无识之物”的“有心之器”罢了。

对包括文学在内的艺术美,他从人文合一的角度出发,认为艺术美是人的创造,人具有这种创造能力和需要这种创造也是很自然的。《文心雕龙·明诗》:“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文心雕龙·情采》:“若乃综述性灵,敷写气象,镂心鸟迹之中,织辞鱼网之上,其为彪炳,缛采名矣。故立文之道,其理有三:一曰形文,五色是也,二曰声文,五音是也;三曰情文,五性是也。五色杂而成黼黻,五音比而成韶夏,五情发而为辞章,神理之数也。”

在他看来,人受之于天而有喜、怒、哀、惧、爱、恶、欲等种种情感,人与外界相接触或受到某种刺激,就会有所感发,通过不同形式的感发来表达思想感情,这是很自然的事情。这也即人文合一的观念,它在《文心雕龙·原道》中有更为明确的表述:“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他还认为这种性灵的抒写就是一种美。显然,如果说《文心雕龙·原道》所说“文之为德”之“文”指自然更美,“人文之元”之“文”指人文美,那么这里的“立文之道”之“文”就是指艺术美了。而且艺术之美既包括文学之美的“辞章”,也包括美术之美的“黼黻”和音乐之美的“韶夏”。它们都是人的创造,而人之所以能有这种创造性,则为“神理”所支配。这“神理”便是天道自然的宇宙本体论,由天道自然的宇宙本体论而天人合一,由天人合一而人文合一,有其内在的必然逻辑。

在对刘勰的美学思想的研究中,有一种观点认为,刘勰论美的出发点是“心”,美不是客观的,而是主观的产物,就此提出,在《文心雕龙》中“‘心’是美的内核。”〔1〕与此相近的观点,还有人认为“刘勰把感情视为艺术的本源,灵魂和血液。”〔2〕这种观点似有以偏概全的弊端。我们肯定刘勰把艺术美视为人的创造,但同时也肯定刘勰把这种创造的本源归之于客观世界,这在前面的阐述已清晰可见。那么,如果把美或艺术美的核心、本源仅止于艺术家的内心或感情,那就不仅不符合《文心雕龙》的本意,而且无异于把刘勰对美的认识归之于唯心主义的一派了。这是我们所不能苟同的。

美学原则和审美功能是美学的基本问题。对美学原则,刘勰认为创造艺术美尤其是文学之美应当以圣人为楷模,以经籍为典范,象他们的作品那样达到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统一,即自然和谐之美。这也就是《文心雕龙》在《原道》之后设《征圣》,《宗经》的本意。《文心雕龙·征圣》:“征之周、孔,则文有师矣”。“志足而言文,情信而辞巧,乃含章之玉牒,秉文之金科矣。”“圣人之雅丽,固衔华而佩实者也。”《文心雕龙·宗经》:“致化归一,分教斯五,性灵熔匠,文章奥府。”这就是说,追求文学之美就应当向圣人学习,应当以他们的《诗》、《书》、《礼》、《易》、《春秋》这五经为典范。它们的创作原则都是一致的,作品既要有深刻的思想和真挚的感情,又要有华美的语言和巧妙的表达方式,此乃金科玉律。《情采》所说“文附质”,“质待文”;《才略》所说“文质相称”,“华实相扶”也都是此意。完美统一亦即“自然”这美的最高境界。

对审美标准或批评标准,刘勰提出了“六义”说和“六观”说。《宗经》“六义”是:“一则情深而不诡,二则风清而不杂,三则事信而不诞,四则义直而不回,五则体约而不芜,六则文丽而不。”这里的“情”、“事”、“义”主要是从思想内容方面提出的标准,即感情深厚而不做作,事实具体而不虚妄,观点正确而不诡诈。

“体”、“文”主要是从艺术形式方面提出的标准,即文风简炼而不繁冗,语言华美而不靡丽。“风”则主要是指作品在社会中能产生积极的教化作用而不致造成思想混乱。《知音》“六观”是:“一观位体,二观置辞,三观通变,四观奇正,五观事义,六观宫商。”“位体”是谋篇立体,“置辞”是遣词造句,“通变”是继承与创新,“奇正”是新奇与雅正,“事义”是选材与用典,“宫商”是平仄与韵律。这里包括了文学作品的诸多方面,既有题材、主题问题,又有语言、风格问题,乃至创造方法问题等,刘勰对审视文学作品考虑得是非常全面的。

现在的问题是,对“六义”和“六观”到底什么是审美标准或批评标准,过去曾有些不同的看法,学术界引起过一些争议。郭绍虞和罗根泽等人认为“六观”是批评标准,赵盛德等人沿用此说。而陆侃如、牟世金等人则提出异议,认为“六义”既是刘勰对创作的要求,也是论文的六个批评标准。“六观”则是需要考察的六个方面。后来牟世金又在《刘勰论文学欣赏》一文中说:“六观,不过是从六个方面来进行观察的方法,而不是六条衡量优劣的标准。”“‘六观’就与批评标准毫不相干。”〔3〕马白进一步指出:“‘六义’是刘勰所主张的文艺批评标准。其中‘情深’、‘风清’、‘事信’、‘义直’是政治标准,‘体约’、‘文丽’是艺术标准。”〔4〕如何看待这一分歧?我们肯定《宗经》“六义”是批评标准,也可以说是审美标准,但从《文心雕龙》全书总体来看,它主要是从作家的创作角度来要求的,所指艺术范围也更大些,而不是就文学作品的鉴赏与批评来谈的,所以它出现在总论《宗经》之中。然而我们也没有理由就此来断言“六观”与批评标准“毫不相干”,因为刘勰在《知音》提出“六观”之后,紧接着就说:“斯术既形,优劣是矣。”这里的“术”固然可解释为方法、方面,那么,这里的“形”也不可忽视,“形”即表现。因而,这两句话就应当疏解为:看看这六方面的表现怎么样,作品的优劣也就显现出来了。如果作此疏解,刘勰所说“斯术既形”的本意就不能说无涉批评标准,因为人们常说的“这方面的表现怎么样”本身就是标准,自不待言。只不过是“六观”主要从读者鉴赏文学作品这个角度看问题罢了,所指艺术范围也狭窄一些。

如果我们再在内涵上把“六义”和“六观”加以对照,就会发现它们存在着一致性,即都强调了要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的诸多因素中来要求和衡量文学作品,都强调了艺术的和谐完美。不同之处在于“六义”突出了作品的思想情感和社会效果问题,而“六观”则补充了创作方法(通变)和艺术风格(奇正)方面的问题。综观“六义”与“六观”,它们与前面所提审美原则是一致的,不过是在和谐统一这一美学原则下所派生的具体命题,“六义”侧重于创作方面来谈,所指范围大些,“六观”侧重于品评方面而言,所指范围小些,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刘勰的审美标准和批评标准。

对审美功能,刘勰很强调文艺的美感作用,认为它的功能是多方面的。《文心雕龙·征圣》:“政化贵文……事迹贵文……修身贵文……”《文心雕龙·宗经》:“夫文以行立,行以文传。四教所先,符采相济。”《文心雕龙·程器》:“禽文必在纬军国,负重必在任栋梁。”刘勰认为一个国家的政治、教化,表彰功德,修身养性,乃至军事都贵于有文采。特别是人文关系,文章因人的德行产生,人的德行又借文章以流传。所以孔子在文、行、忠、信四教中,把文放在首位,足见它的重要。

美感是美学中在研究美这个对象而外,需要研究的另一个对象,美感研究包括研究审美活动中的感知、移情、联想、思维及情感等实践活动内容。关于刘勰的美感论以前人们论及较少,一般都以为在刘勰所处的时代,对美感这一较复杂的美学问题还难以从理论上加以把提。我们认为,虽然《文心雕龙》中并未提到“美感”一词,“美感”只是在近代我国译介西方美学著作时产生的一个概念,但是这并不能说明《文心雕龙》并未论及有关美感的一些实质性问题。实际上,对美感接受的生理基础和心理基础、审美的认识过程,美感的共同性和差异性等问题,刘勰在《文心雕龙》中都有所论及,只是尚未运用“美感”“审美”等现代美学概念罢了。刘勰美感论的基本观点主要反映在《知音》、《神思》、《物色》、《总术》、《养气》等篇目之中。

美感的接受基础包括人的生理基础和心理基础等。生理基础即人的眼、耳、鼻、舌、身等感觉器官。我们对客观世界的一切感知、认识和理解,首先要借助于感觉器官,美感自然也不能例外。感觉器官是我们产生美感的窗口。从这个角度来说,感觉正是产生美感的源泉。没有感觉器官也就无所谓美感。感官的审美感知只是美感的第一步,它还有待于深入到人的内心,即实现对美的心灵观照,从而成为特定的思想感情,这便是美感的心理基础。刘勰《文心雕龙·养气》说:“夫耳目鼻口,生之役也;心虑言辞,神之用也。”就是讲生理基础和心理基础。美感的心理基础不仅是生理基础的高级阶段,而且是生理基础的依存条件和原动力。马克思曾说:“对于非音乐的耳杂,最美的音乐也没有意义。”〔5〕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曾多处论及创作和鉴赏中美感的生理基础和心理基础的这种关系。他这样论及创作中美感的生理基础和心理基础。《文心雕龙·神思》:“故思理为妙,神与物游。神居胸臆,而志气统其关键;物沿耳目,而辞令管其枢机。”“春秋代序,阴阳惨舒,物色之动,心亦摇焉。”“山沓水匝,树杂云合。目既往还,心亦吐纳。”刘勰认为,文学家作为创作主体对客观世界产生美感而后才能萌发创作冲动,而文学家之所以能对客观世界产生美感,首先要借助于感觉器官,即“物沿耳目”,“目既往还”,通过听觉和视觉捕捉、接受客观世界美的信息。舍此,无所谓美感,也无所谓创作。同时,刘勰还认为,感觉器官的审美感知还需要上升而为审美的心灵观照,即“神与物游”、“心亦摇焉”、“心亦吐纳”。这种心灵观照也就是现代美学所说的“内在感官”或“黑箱装置”对客观世界所存在的美的深层感知。如果说感觉器官的审美感知只是知觉到客观世界的现象,那么通过心灵观照所构成的则是审美意象了。

他这样论及艺术鉴赏中美感的生理基础和心理基础。《文心雕龙·知音》:“故心之照理,譬目之照形;目则形无不分,心敏则理无不达。”《文心雕龙·总术》“视之则锦绘,听之则丝簧,味之则甘腴,佩之则芬芳。”刘勰认为,无论对自然美、人文美还是艺术美的鉴赏,美感的产生也都首先起自作为生理基础的感觉器官,即“目”、“视之”、“听之”,舍此,无法进入鉴赏过程,美感也无从谈起。但在鉴赏中感觉器官的审美感知同样有待于上升到作为心理基础的心灵观照,即“心敏”、“味之”、“佩之”,通过心领神会,通过咀嚼和把玩,才能真正触及美的意境和真谛。无论在艺术创造中还是在艺术鉴赏中,刘勰认为生理基础和心理基础都是不可或缺的。关键在敏锐的洞察力和较高的审美情趣。

美感在艺术创作和艺术鉴赏中都有一个心理过程,即审美认识过程,只有通过这一过程在创作中才能构成艺术形象,在鉴赏中产生审美愉悦。审美认识过程是复杂而微妙的。刘勰对此也有形象的描述。《文心雕龙·物色》:“情以物迁,辞以情发。”《文心雕龙·知音》:“夫缀文者情动而辞发,观文者披文以入情,沿波讨源,虽幽必显。世远莫见其面,觇文辄见其心。”“夫唯深识鉴奥,必欢然内怿,譬春台之熙众人,乐饵之止过客。盖闻兰为国香,服媚弥芬;书亦国华,玩泽方美。”

刘勰认为,在创作中创作冲动由客观世界美的事物所引起,文辞这种美的表现形式则产生于作家由美的事物所激发的思想感情。在创作中美感表现为“物——情——辞”这样一个心理过程。而在鉴赏过程中,审美主体首先接触到的是文辞,由文辞而在自己的心灵中唤起作家所体验过的情感,由此而认识世界。在鉴赏中美感表现为“辞—情—物”这样一个相反的心理过程。这也就是孟子所说的“以意逆志”。对由审美鉴赏所唤起的审美愉悦,即“深识鉴奥”“欢然内怿”。刘勰引用了《老子》中的两段话来作比喻,一是第二十章中的“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登春台”。一是三十五章中的“乐与饵,过客止”。这两个比喻形象而恰切地说明了艺术鉴赏中的审美。

在美感的心理过程中离不开移情和联想。所谓移情就是审美主体把情感外射到与“我”相对立的“物”上去,使审美主体的情感也为外物所具有,即达到物我同一的境界。刘勰对这种移情现象也有生动的描述。《文心雕龙·物色》:“春日迟迟,秋风飒飒。情往似赠,兴来如答。”《文心雕龙·神思》:“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

刘勰认为,“情”本为人类所有,自然物无所谓“情”,但在审美的心理过程中人的情感便会自觉不自觉地转移到物上。譬如,无论春暖花开之日还是秋风萧瑟之时,都会牵动人的感情,在观赏自然景物之际把自己的特定情感象馈赠那样赋予自然物,自然物引起自己的兴致又象它对自己的酬谢一样,通过心与境的交融达到了物我同一。再譬如,富于情感的艺术家,登上高山似乎山都化作自己的情,面临大海似乎一望无际的海面都洋溢着自己的情。只有通过这种移情才能创造出美的意境,假若置身于良辰美景之中无动于衷,泰然处之,也就不会有美的创造。

所谓联想就是由此一事物而想到彼一事物,由彼一事物又想到相关的其他事物的审美想象,通过这一桥梁构成的以少总多,以一统万的意象。对此刘勰也有论及。《文心雕龙·物色》:“诗人感物,联类不穷,流连万象之际,沉吟视听之区。”刘勰认为,诗歌的艺术美的创造正是在移情的基础上,通过无穷无尽的由此及彼的联想,才能构成具有美学意义的意境。其实这也就是在现代美学中所说的艺术想象或形象思维。

美感有其共同性,这种共同性使审美成为全人类的活动,使艺术创造和艺术鉴赏在人与人之间沟通起来,但美感又有其差异性,它使艺术创作五彩缤纷,也满足了人们在艺术鉴赏中的不同需求。刘勰论美感的共同性已如上文所论,它是全人类相通的“性情之数”,即人的共同生理和心理所构成的客观规律,亦即“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刘勰还注意到了美感的差异性。《文心雕龙·知音》:“夫篇章杂沓,质文交加,知多偏好,人莫圆该。慷慨者逆声而击节,酝藉者见密而高蹈,浮慧者观绮而跃心,爱奇者闻诡而惊听。”刘勰认为,由于美感的差异性不仅创作会有不同的风格,鉴赏也会有偏爱和异趣。

刘勰的美学思想在我国6世纪空前地达到了时代的高度,可谓独步当时。对其后的美学思想也产生了重大影响,而且为后来的中国古代美学论著所难以企及。先进的理论成果总是与先进的方法论联系在一起的。因而,《文心雕龙》美学成就的取得与刘勰掌握了比较科学的方法论分不开。

早在50年代范文澜就已指出:《文心雕龙》既是文学批评,也是“文学方法论”〔6〕。60年代刘永济也认为,“彦和此书,思绪周密,条理井然,无畸重畸轻之失。”〔7〕70年代杨明照也曾盛赞“他那严密细致的思想方法。”而后王元化、马宏山人也都就其方法论有所论及,但专门进行探讨的论文还较为少见。80年代马白的《论〈文心雕龙〉的系统观念和系统方法》及《从方法论看〈周易〉对〈文心雕龙〉的影响》两文则是以新的科学方法探讨《文心雕龙》的方法论的专论。他认为,“从方法论着眼,我们不难看出,贯穿《文心雕龙》全书的一条红线便是朴素的初步的辩证思维方法。正是这种辩证思维方法,不仅使全书结构严密完整,而且分析剖视鞭辟入里,思想闪闪发光;也是这种辩证思维方法,引起中国美学史第一次历史性的转折,从而使《文心雕龙》独立于世界美学之林,占踞极其重要的地位。”〔8〕应当说这是一个十分大胆而有见地的论断。还有人认为,刘勰的方法论是“折衷”思想:‘擘肌分理,唯务折衷’确实是贯穿于《文心雕龙》的基本方法。这个方法要求看到事物不同的、互相对立的方面,并且把这些方面统一起来,而不要只孤立地强调其中某一方面。”“也正是由于采取‘折衷’的方法,使得刘勰对许多问题的看法是比较全面,客观的。”〔9〕如果这里的“折衷”并非指不偏不倚调节过与不及的“折中”,而另有深意,那么,“折衷”也就是其辩证思维方法的一种含意。

总体来看,辩证思维方法是《文心雕龙》阐述其美学思想的最基本、最深层的方法,也是它取得巨大成功的原因之一。《文心雕龙》的辩证思维方法表现在刘勰论美和文学的各个范畴和命题之中。诸如美与丑、道与文、心与物、情与采、文与质、通与变、古与今、奇与正、形与神、风与骨等相对范畴及相关论断,他都能够“撮举同异”(《明诗》),“左右相瞰”(《熔裁》),“会通合数”(《体性》)“弃偏善之巧,学具美之绩”(《附会》),即把握它们的对立统一和相反相成。具体来说,诸如文学活动中的作家与作品的关系,作品与读者的关系,文学创作的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文学作品的内在本质与外在形式的关系,文学风格的异同关系,创作方法的继承与革新的关系等等,他都能够运用辩证思维方法来加以考虑和阐述。

例如就作品与读者的关系,刘勰是这样论述鉴赏与批评的。《文心雕龙·知音》:“夫篇章杂沓,质文交加,知多偏好,人莫圆该。”这里一方面谈到作品本身的复杂情况,即文体的驳杂,内容与形式的诸多方面结合等;另一方面又谈到读者的复杂情况,即人们审美情趣和学识见闻的差异等。正是由于这两方面的复杂情况造成了鉴赏与批评的见解多异,因而必须有一个正确的态度。这样也就避免了片面性。

对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刘勰是这样论述作家创作的决定性因素的。《文心雕龙·体性》:“然才有庸俊,气有刚柔,学有浅深,习有雅郑,并情性所铄,陶染所凝;是以笔区云谲,文苑波诡者矣。”这里刘勰视文苑为一整体,每一个作家都是一个局部,文苑的整体是由每一个作家的作品所构成的,所以出现了丰富多彩而又五花八门的局面。同时,他又视每个作家为一个整体,每个作家的创作又由他的才、气、学、习这四个局部因素所决定,所以出现了风格各异的作品。这样就把问题看得很全面了。

对内在本质与外在形式的关系,刘勰是这样阐述情与采的关系的。《文心雕龙·情采》:“夫水性虚而沦漪结,木体实而花萼振,文附质也。虎豹无文,则郭同犬羊;犀有皮,而色资丹漆,质待文也。”刘勰对作品内容与形式的剖析,首先看到了它们的相互依存不可分割,接着指出了内容对形式的决定性作用,这样就使人们对作品的构成有一个全面、透彻的认识,而且在论述中,他把理论与意象的对立统一起来,给人以十分生动形象的理解,不可不谓手段高超。

再如《通变》中的“夫设文之体有常,变文之数无方”,“参伍因革,通变之数也”。则从历史的纵向阐述了继承与革新的辩证关系。同时,我们还应看到,刘勰的辩证思维方法是在不同角度上,不同层面上展开的,而且有其系统观点和系统方法。

刘勰美学思想的哲学基础是对儒、道、释的博采众长,兼收并蓄,并在汲取它们的合理内核的基础上,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其美学思想自然也受到儒、道、释的深刻影响。如儒家的天人合一,以意逆志,共同美感和论自然美等,道家的天道说、辩证法思想等,对此前贤已有所研究,但对其美学思想方法论渊源的研究却有待深入和拓展。

关于刘勰美学思想方法论的渊源,60年代刘永济就曾指出:“其思想方法,得力佛典为多。”〔10〕而后,杨明照也认为“他那严密细致的思想方法,无疑是受了佛经著作的影响。”〔11〕王元化和马宏山等人则对此进一步指出是受了佛家因明学和“中道”论认识论的影响。这一点是应当给予充分肯定的,但其说憾在阐发欠详。我国南朝佛教盛行,梁武帝曾推尊佛教为国教,而佛学中的因明学在当时的哲学领域还是一种比较先进的方法论。古印度在公元5世纪由哲学家无著和世亲汲取了重逻辑和认识论的正理派的学说而构成的因明称为古因明。古因明继承了正理派的五支作法来进行推理,五支即:宗(论题)、因(理由)、喻(例证)、合(应用)、结(结论)。6世纪古印度的陈那及其弟子将古因明发展而为新因明,新因明推理用三支作法,三支即:宗(论题)、因(理由)、喻(例证)。比起五支作法更为简捷明了。如:“宗”为某处有火,“因”为发现了烟的缘故,“喻”为若是发现了烟就会有火,象厨房等处。这“喻”、“因”、“宗”,其实也就相当于我们今天形式逻辑所说由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所组成的三段论。这是一种科学的演绎推理方式,它的特点在于通过中项把大项和小项联系起来,从两个前提必然地推出结论,它反映了事物属与种之间的包含关系。刘勰撰写《文心雕龙》时正是古因明学随佛教传入我国的历史时期。刘勰在定林寺依沙门僧祐十余年,精通佛典,自然也就谙熟因明,运用自如,这也就必然使《文心雕龙》说理合乎逻辑,部类分明,严密细致,有条不紊。

另外,佛门的“中道”说也使刘勰的理论不偏激、不片面,做到他所说的“圆照”、“圆览”。佛典《大智度论》卷四十三:“常是一边,断灭是一边,离是二边行中道,是为般若波罗密。”佛门的“中道”论认为,“常见”和“断见”都是偏执一端的,只有离开“常见”和“断见”二边而取中道,即看到事物的迁流无常和又相续不断,才能把握真谛。这其实与儒门的伦理思想和思维方式的“中道”或“中庸”相暗合。

在《文心雕龙》中对因明和中道的运用,可以说俯拾皆是。《原道》中的“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夫以无识之物,郁然有彩,有心之器,其无文?”便是明显运用因明所作的演绎推理。《序志》“若乃论文叙笔,则囿别区分”便是对因明学中属种关系划分的运用。正因如此,所以全书在整体上“上篇以上,纲领明矣”,“下篇以下,毛目显矣”。至于“中道”论也是贯穿全书,《序志》批评“魏《典》密而不周,陈《书》辩而无当,应《论》华而疏略,陆《赋》巧而碎乱,《流别》精而少巧,《翰林》浅而寡要”,却又不无自负而自信地说,“岂好辩哉?不得已也”。那么,他不同于他人的立论方法就在于“弥纶群言”,“同之与异,不屑古今;擘肌分理,唯务衷”。但是,他又并非不偏不倚,骑墙式地“折中”,而是“及其品列成文,有同乎旧谈者,非雷同也,势自不可异也;有异乎前论者,非苟同地,理自不可同也”。其“中道”的核心还在“势”与“理”。

《文心雕龙》美学思想方法论的第二个来源是以《周易》为宗的儒、道、玄各学派中的比较科学的思维方式和方法论。对此一来源,80年代之前人们关注不够,专门研究甚少,范文澜和王元化等人对《文心雕龙》继承《周易》中的某些观点,曾有所提及,但尚未从方法论的角度来加以评说。马白的《从方法论看(周易)对《文心雕龙》的影响》首辟此说并加以探求,他说:对刘勰而言,“蕴含于《周易》、《老子》、《庄子》等典籍中的儒则是他辩证思想的重要渊源。”〔12〕该文从刘勰分析文学现象本身的矛盾,提出一系列对立统一内容的命题,指出了他对《周易》中“分而为二”的思想方法的运用;从刘勰考察文学发展的内在规律性,勾勒“变动不居”的思想方法的运用;从刘勰辨别文学发展史的轮廓,指出了他对《周易》中事物的异同,深入揭示艺术思维规律,建立完整的文体论,指出了他对《周易》中“方以类聚,物以群分”的思想方法的运用。这些都是颇为深刻的。关于“分而为二”的观点和方法,除贯穿于刘勰的文学本体论、创作论、风格论和批评论中而外,似还应补充上:刘勰对创作与鉴赏、批评中的主观因素的辩证思维,即对主观因素的对立统一问题的分析,也是运用了“分而为二”的观点与方法。关于主观因素中的对立,《周易·系辞》:“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运用此法,刘勰在《体性》中分析创作风格的不同时,认为由于作家“才”、“气”、“学”、“习”的不一,“则数穷八体:一曰典雅,二曰远奥,三曰精约,四曰显附,五四繁缛,六曰壮丽,七曰新奇,八曰轻靡。”在《知音》中分析鉴赏与批评中的不同见解时,认为“知多偏好,人莫圆该。慷慨者逆声而击节,酝藉者见密而高蹈,浮慧者观绮而跃心,爱奇者闻诡而惊听。”这一切情况都是由“分而为二”的方法推演而出。关于主观因素统一方面,《周易·系辞》:“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运用此法,刘勰在《体性》中分析不同创作风格的相反相成时,认为“雅与奇反,奥与显殊,繁与约舛,壮与轻乖”,“八体虽殊,会通合数,得其环中,则辐辏相成”。这是它们统一的一面。在分析鉴赏与批评中又需有大体一致的标准时,他于《知音》中又认为,“无私于轻重,不偏于憎爱,然后能平理若衡,照辞如镜矣”。这“衡”与“镜”则是它们统一的一面。只有把握创作与鉴赏、批评中主观上的对立与统一,才能全面地、客观地把握创作与鉴赏、批评,这其实也就是《周易》中的“分而为二”。另外,刘勰对儒、道、释、玄的认识,也是把握了“见仁见智”和“殊途同归”这两面的,因而能有一个空前透彻的看法。

我们认为《墨经》中墨家的形式逻辑应当是《文心雕龙》方法论的第三个重要来源。这一点似乎并未引起人们应有的注意。墨家的形式逻辑大体分为六个部分:明辩,言法,立名,立辞,立说,辞过。所谓“明辩”,《墨子·小取》说:“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异同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云云。“明是非之分”即确立是非的标准,否则无是非可言;“明异同之处”即在“同中有异,异中有同”的复杂事物中,把握同在何处,异在何处。他把“同”分为四类:“重同”即二名称一实体,“体同”即部分在全体之中,“合同”即共同组成为一集体,“类同”即以类相从而同。“异”也分为四类:“二”却二必异,彼不是此,此不是彼,“不体”即不由“兼”分出,不连属之体,“不合”即不同所,集合的范围不同,“不类”指分属各类。“察名实之理”即考察名与实的关系,概念与对象的关系,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总之,“明辩”讲逻辑的对象意义。

所谓“言法”,《墨子·非命上》说:“言必立仪”,“言”是立论,“仪”是法度。确立思维的两大原则,即理由原则和同异原则。理由原则是“立辞必明其故”,同异原则包括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等。《墨子,经上》说:“同异而俱于之一”,这是同一律,大体如我们所说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一个思维形式保持自身同一。《墨子·经下》说:“彼彼、此此与彼此同,说在异”,这是矛盾律,大体如我们所说在一个思维过程中,一个思维形式不能既是A又是非A。《墨子·经下》还说:“合与一,或复否,说在拒”,这是排中律,大体如我们所说在一个思维过程中,一个思维形式不能既不是A又不是非A。总之,“言法”是讲思维规律。

所谓“立名”,《墨子·小取》:“以名举实”,即通过下定义来确定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他把“名”划分为三种:达名,即范畴;类名,即普通概念;私名,即单称概念。至于下定义的方法,《墨子·大取》又划分为三种:“以形貌命者”,“以居运命者”,“以举量数命者”。确定概念的外延离不开对概念的分类即属、种划分,《墨子·经下》:“区物一体也,说在俱一唯是。”这就是说要把同一属的事物划分为若干种。总之,“言辞”是概念论。

所谓“立辞”,《墨子·小取》:“以辞抒意”,即联合两个概念来反映事物的本然的联系,属判断论。所谓“立说”,《墨子·大取》:“夫辞以故生,以理长,以类行者也。”即演绎推理。“故”类于因明之“因”,“理”类于因明之“喻”,“类”类于因明之“宗”。《墨子·经下》:“在诸其所然未然者,说在于是推之。”即归纳推理。所谓“辞过”则为谬误论。

刘勰在《文心雕龙》中运用墨家的形式逻辑之处也贯穿于全书。如关于“明辩”中的“明是非之分”,即确立是非标准,刘勰论创作与鉴赏、批评所确立的《宗经》“六义”和《知音》“六观”即是非标准。“明辩”中的“明异同之处”,即把握同在何处,异在何处,《序志》所说“同之与异,不屑古今”的方法就本源于此。再如关于“立名”中的属种分类“区物一体也,说在俱一唯是”,《序志》所说“论文叙笔,则囿别区分”即是此法的运用,刘勰把天下文章分为“文”、“笔”两属,有韵之“文”和无韵之“笔”又各分为20种,每种里又有子目,如《明诗》中再将诗分为四言、五言、杂言、离合、回文、联句等,十分细密。“立名”中的“以名举实”下定义并以实加以说明,《序志》所说“释名以彰义,选文以定篇”即是此法的运用,刘勰在论及每种文体时都首先下定义加以规范,并例举典型篇目加以说明,如《明诗》“诗者,持也,持人情性;三百之蔽,义归无邪,持之为训,有符焉尔。”再如“立辞”中“辞以故生,以理长,以类行”的演绎推理,《物色》所说“岁有其物,物有其容;情以物迁,辞以情发。一叶且或迎意,虫声有足引心。况清风与明月同夜,白日与春林共朝哉!”即是此法的运用。“立辞”中“在诸其所然未然者,说在于是推之”的归纳推理,《比兴》中“宋玉《高唐》云:‘焱焱纷纷,若尘埃之间白云’,此比貌之类也;贾生《鹏赋》云:‘祸之与福,何异纠缠’,此以物比理者也;王褒《洞箫》云:‘优柔温润,如慈父之畜子也’,此以声比心者也;马融《长笛》云:‘繁缛络绎,范蔡之说也’,此以响比辩者也;张衡《南都》云:‘起郑舞,茧曳绪,’此以容比物者也。若斯之类,辞赋所先,日用乎比,月忘乎兴,习小而弃大,所以文谢于周人也。”即是对此法的运用。

刘勰的美学思想及其方法论都空前地达到了时代的高度,它不仅对我国古代美学思想的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而且对我们今天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美学理论体系也有着重要意义。而我们对这方面的研究只能说是翻开了新的一页,而决不是它的终结。(收稿日期:1995年12月2日)

注释:

〔1〕胡学远,赵伯英:《“心哉美矣”》,《苏州大学学报》1984年第3期。

〔2〕易中天:《刘勰论美的原则》,《武汉大学学报》1982年第1期。

〔3〕牟世金:《雕龙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94页。

〔4〕〔8〕〔12〕马白:《美学纵横论》,中外文化出版公司1989年版,第352、306、310页。

〔5〕《马克思恩格斯论艺术》(一),人民文学出版社1960年版,第244页。

〔6〕范文澜:《中国通史》,人民出版社1978年,第531页。

〔7〕〔10〕刘永济:《文心雕龙校释》,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2页。

篇(2)

一、何为实体论思维

所谓“实体论思维”,实际上是西方哲学传统中带有普遍性的一种思维方式。实体,按照传统哲学的定义,就是一种仅依赖自身而不依赖他物而存在的东西。实体最早由亚里士多德提出,他认为世界是一个有无限多实体组成的世界,这些实体作为不同属性的载体彼此独立存在。笛卡尔也提出了自己的实体说,他认为世界万物的本原是两个,即心灵和物体。心灵是精神实体,物体是物质实体,这两者彼此独立互不依赖。同时,笛卡尔还认为人的肉体和精神是互相分离的,肉体必须附着于“理智性实体”才能存在。斯宾诺莎对实体也有过论述。他反对笛卡尔的二元论,认为实体只有一个,那就是独立存在的唯一的自然界。在他看来,实体是万物的始基,它独立存在,非别物所产生,宇宙间除了实体及其特殊状态以外不能有别的东西。

当然,实体论主要是指一种思维方式,并不仅限于提出过实体范畴的理论。早在柏拉图那里,实体论思维就已经形成了。柏拉图虽然没有明确提出过实体这一范畴,但是他提出了理念论,认为理念就是事物的最终原因。柏拉图所说的理念在他的逻辑体系中就是一个独立自足的实体性思维抽象物。这也是一种实体论。

实体论在西方思想史上经历了一个不断演变的过程。在近代以前的思想家那里,实体还仅仅是一种外在于人的存在,并且往往带有自然物质观或神学色彩。到了近代,随着三体意识的觉醒,实体的内涵开始从外在的自然抽象物或神学抽象物渐渐演变为主体性抽象物。比如,黑格尔曾经明确提出应该把实体理解为主体,这是早期的实体概念与近代主体概念的结合。由于黑格尔同时也把实体理解为理念的自身运动,所以他的主体也成了理性意义上的主体。在黑格尔之后,随着现代人本主义的崛起,这种理性实体论渐渐被非理性实体论所代替。如叔本华认为,世界的本体是意志。意志在此实际上就是一个被实体化的非理性“存在物”。

实体论的产生和发展虽然开辟了传统哲学的新方向,但是它也造成了许多思维上的误区。首先,由于实体在逻辑上是一种自为自足的抽象存在,所以实体论思维往往是主客二分的。因为在实体论思维中,主体往往被视为一种实体,客体也往往被视为一种实体,主客之间的统一性关联必然因此被割裂开来。近代哲学的二元论倾向在很大程度上正是与此思维方式密切相关的。同时,也正由于此,人们对自然与人的关系的认识就常常陷于无法调和的矛盾中:过于强调自然的独立性,容易导致机械决定论,从而遮蔽人的主观能动性;而过于强调主体的独立性,则又容易使主体的地位被无限拔高,导致主体意识扩张性危机。

其次,实体论思维在理论上往往是形式化的。随着思维对象被作为某种实体性存在物,它也产生了与之互相匹配的逻辑方式——形式逻辑。形式逻辑也是一种实体性逻辑。比如矛盾律、排中律,它们反映的往往是实体性对象或概念之间知性的、直观的联系。由于形式逻辑在前提中默认了概念、命题与实在现象之间的对应关系,所以,它在自然科学中往往是有效的,但在哲学思维中却有一定的效用限度。因为在哲学理论中,许多概念的所指并不是一个实在对象,而是一个思维的抽象,比如像“规律”、“至善”、“意志”等等,他们并不像“桌子”、“石头”等实指性概念那样在现实中可以有一个独立的对象。当人们把这样一些虚指性的概念范畴直接运用于形式逻辑时,就容易不自觉地割裂了概念与现实的关系,使概念与概念的连接成为空洞的实体性形式,从而也使得判断与命题不能真正反映现实事物之间的感性关联。

再次,实体论思维往往是认识论的。由于实体论思维惯于把要研究的事物作为一个独立的对象来考察,这样它就在思维的前提中已经先行把自我(人)独立出来,从而也就把要研究的事物作为一个已然的独立存在物(实体)来认识。由此它也就先行地陷入到主客二分的认识论框架中去了。理论反思中的对象并不完全等同于客观实在,更不完全等同于自然科学中的认识对象,如果不能自觉意识到这一区别,就会由于限于主客二分的自然主义思维而割断了二者最为原始的统一性。此外,理论思维中的形式逻辑本身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这种认识论倾向。由于形式逻辑在大多数情况下表达的是概念与概念之间的直接联系,命题、推理和判断构成了它的主要形式,相应的也就形成了一种知识性的结论,它指的就是概念之间的知识性关系。但是,知识性研究并不能完全穷尽理论思维本身的目的。因为思想理论在更多的时候不是去认识客体获取知识,而是从人与世界原初性的生存关联中澄明生存的价值和意义。

由实体论思维的以上几个特点可见,实体论思维具有自己的逻辑边界,在理论研究中,一旦忽视了这一边界,很容易会造成认识的失误。中国当代美学的西学渊源决定了它的许多问题和误区也正是由此造成的。这一点在传统实践论美学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二、实体论思维在传统实践论美学中的表现形式

(1)理论的实体化

实体论思维在形式上首先表现为理论的实体化,它包括范畴的实体化、命题的实体化。对于这种现象,近年来我国美学界也有所反思。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美”是主客之间的关系性范畴,而不是一个实体性范畴;美学研究也应当从关注实体范畴转向关系范畴的研究。但是,从美学界整体的研究现状来看,这种反思还远远不够。比如,在传统实践论美学中,“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是两个使用频率很高的范畴,人们现在也经常用它们来解释审美现象的内在机制。但是,在许多人的理论表述中,好象规律在客体对象这一边,目的在主体人这一边,两者的统一就是双方的结合。这种理解显然把目的与规律看作是两个独立的实体性存在了。虽然人们也在言说两者的统一,其实却已经把它们在更为原始意义上的统一性割裂了。事实上,人的审美心理结构本身就表现为具有规律性的形式,因此规律性就已内蕴于由这一心理结构所形成的目的当中,两者并不仅仅是一主一客的关系,也不存在一个明显的分而又合的情况。

当多个这样被实体化的范畴被结合在一起的时候,必然会导致某些理论命题甚至整个理论体系的实体化。比如,传统实践论美学往往用“自然的人化”、“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等理论命题来规定美的“本质”,但在这一规定之后,却仿佛再也没有能力对此作出更深入的说明了。由此我们不能不说,传统实践论美学在某些方面已达到了它的逻辑边界,在这一边界之内,它已无力对人和自然之间的感性的、历史的联系作出更为详细的考察了。问题的实质正在于,“自然的人化”、“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等命题已经在某种程度上被当成了一种可以被随意填充的实体性框架,它们可以被用来解释任何审美现象,但是往往正因为此,这些命题也就在某种程度上被形式化了。从发生学的意义上讲,美感的形成是实践中的受动感被人的心理调节机制协调后的结果。而这一点在上述几个理论命题中是很难解读出来的。我们看到,对美的认识在此并没有被还原到一种真实的具体,反而愈加坠入了一种抽象。当所有审美现象都被塞进这一实体性框架的时候,自然与人之间丰富的感性关联也就在某种程度上被简化了。

这里的问题并不在于我们的理论是否引用了马克思的“自然人化”等等哲学术语,而在于如何理解这些术语才能保证它们最为原始的意义。当我们的理论家在毫无节制地使用这些术语时,有很多人并没有清醒地意识到要对其理论前提进行必要的澄明。这一前提就是,人与世界的原初性关联并不是概念的,逻辑的,而是前概念和前逻辑的。换言之,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从根本上来说并不是理论的、认识的,而是实践的、生存的。一旦某种概念和命题被当成可以到处套用的实体性框架,那么概念和命题的这种原始性前提便极有可能被遮蔽。传统实践论美学中的许多基本命题正是在没有进行内涵的彻底清理的条件下被保留下来的。

(2)实践的实体化

马克思创立的实践唯物主义摆正了逻辑思维与实践的关系,从而也颠覆了传统实体论思维方式。然而,在我们过去的美学研究中,实践这一范畴长期以来并没有得到充分完整的理解。许多美学工作者对实践的理解并没有完全摆脱实体论思维的痕迹。此种现象也仍然存在于当前的美学理论中。

关于传统实践论美学对实践的规定,可以追溯到李泽厚先生曾经对此所做的阐释。在他看来,实践也就是自然的人化,它是一种“物质性的客观现实活动”。(注:李泽厚:《美学三书》,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478页。)在这一活动中,人类“依照客观世界本身的规律,来改造客观世界,以满足主观的需要”。(注:李泽厚:《美学三书》,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479页。)

在此,李泽厚先生对实践的认识存在两点误区:第一,由于他对实践仅仅从物质性上来规定,人的感性的、非理性活动在实践中的重要意义并没有充分彰显出来。当然,人的实践也就是一种客观性的物质活动,但是,这种物质性决不是自然实体意义上的物质性,而是内涵着人的感性活动的物质性。所以,实践,就其存在而言,虽然是一种客观性的物质活动,但它却并非实体性的物质性活动,而是包含着人的情感和意志等非理性因素在内的整体性的生存活动。因此,仅就本体论的意义而言,与实践连为一体的人的情感和意志等因素往往处于更为始基的层面上。人的实践活动更多的是由情感和意志作为先导来促成的。这一点,传统实践论美学显然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尽管李泽厚先生也一直都在强调感性,但由于实践在此更多地成了单一的物质性活动,实践也就被不同程度的实体化了,感性的本体论内涵也由此并没有被完全突显出来。

第二,李泽厚先生在表述规律的客观性时认为,规律是属于客观对象“本身”(注:李泽厚:《美学三书》,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478页。)的,人的实践活动只不过是将其发现出来并按照它来改造世界。可以看出,在这一认识前提中,李泽厚先生已经预设了一个外在于人的所谓“纯粹客观”的规律。严格说来,这种纯粹的客观性已经成了一种被实体化了的抽象性。

如果我们从人的、实践的感性活动来思考自然,那么,除了原始意义上的自然物及其规律之外,人化自然并不是完全外在于人的纯粹客观的东西,它只能存在于主客统一的实践过程中,而且是不断生成着的。所以,从实践论的意义上来说,在人类社会内部并不存在一个脱离了人的目的的、纯粹的客观世界,因而,相对于人化自然而言,也并不存在着一个纯粹客观的规律在等着人去认识。规律本是内在于主客统一的生成性过程中的,它并不是仅仅属于客观对象“本身”的实体性存在物。人的需要和目的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内在于这一规律中的。当李泽厚先生认为客观世界“本身”存在着一个“客观的规律”,而人只不过把它发现出来并按照它去行动的时候,他只是从认识论的意义上把“规律”不自觉地当成了一种认识对象,一种外在于人的实体性存在物,这样一来,人与客观世界的原初性关联也就被潜在的认识论思维所切断了,实践的本体论意义也由于认识论视角的限制而无法完全彰显出来。由此,传统实践论美学向旧的实体论思维方式的退回也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3)人的实体化

在传统实践论美学中,随着客观世界与客观规律被隐在地当成两种实体性存在物,自然的人被实体化也就是不可避免的命运了。因为,一旦把客观规律当成了某种外在于人的纯粹的客观存在,那么人与世界之间的原始性关联也就被割裂了,人也相应地成了一个被封闭起来的“实体”。这里也首先涉及到是对“自然的人化”这一重要命题中的“人”的理解。

传统实践论美学在用“自然人化”说解释美的成因时,它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了人对自然的能动的对象性,而对于人的受动性却往往视而不见。这就是说,传统美学理论往往把人仅仅看作只具有能动性而不包含受动性的一个实体性存在了。比如,李泽厚先生认为:“要真正由现实事物来考察美、把握美的本质,就必须从现实(现实事物)与实践(生活)的不可分割的关系中,由实践(生活斗争)对现实的能动作用中来考察和把握,才能发现美(包括自然美)的存在的秘密”。(注:李泽厚:《美学论集》,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第1版,第144页。)很明显,他在此把美完全看成了人的“能动性”的一种表现。从思想渊源来看,这种只强调能动性的主体观是和近代哲学中的实体论主体观一脉相承的。西方近代哲学的肇始者笛卡尔就曾经把主体“我”看作一个实体,由于这种实体性主体具有完全自足的独立性,所以它必然具有一种自足的能动性。一切只有经过“我思”的绝对能动性才能取得认识上的合法性。黑格尔也曾经提出“实体就是主体”这一命题,并将主体理解为外化自身同时又返回自身的活动。这种“外化”在黑格尔那里正是以一种无所不在的能动性表现出来的。而这种能动性就是实体在传统形而上学中所固有的特征。也正是因为这一点,费尔巴哈才在批判黑格尔的基础上补充道:“自我是有形体的,这只是等于说:自我不仅是某种能动的东西,而且也是受动的东西。”(注:费尔巴哈:《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1版,第91页。)当然,费尔巴哈的主体观由于仅仅局限于一种表面的直观,所以他仍然没有为主体概念奠定起真正的存在论基础。真正把这一基础建立起来的是马克思。马克思曾经继承了费尔巴哈的这一思想,但是对其进行了实践论的改造。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指出:“说一个东西是感性的即现实的,这是说,它是感觉的对象,是感性的对象,从而在自身之外有感性的对象,有自己的感性对象。说一个东西是感性的,是说它是受动的。”(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3版,第107页。)由此可以看出,马克思所说的“对象化”并不只是能动性的对象化,而且还是受动性的对象化。人的“这些器官同对象的关系,是人的现实的实现(因此,正像人的本质规定和活动是多种多样的一样,人的现实也是多种多样的),是人的能动和人的受动,因为按人的方式来理解的受动,是人的一种享受。”(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3版,第85页。)脱离了受动性,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只能被实体化为一个抽象的“物”,因而真正的感性也就根本不能生成。

马克思的对象化理论正是对传统实体性主体观的一次彻底瓦解。但是,受传统实践论美学中的实体论思维方式的影响,我国美学界至今仍然有不少人误读了马克思的对象化思想,以至于把美完全当成了人类证实自己能动性的象征。许多人在无意识中就把“自然的人化”当成了仅具有能动性的“人化”。此种缺少了受动性的“人化”实际上是把人看成了一个仅仅向外无限扩张的“实体”。这种“实体”对于外部自然而言必然是封闭的,由此,人与自然之间双向回环的进化过程则完全被阻断了,人已经被贬低为一种缺乏生命的实体之物。海德格尔指出:“人之本质的高贵并不在于:人是实存者的实体而成为存在者的‘主体’,以便作为存在的统治者让存在者之存在状态(Seiendsein)消融在那种被过于聒噪地赞扬了的‘客体性’中。”(注:海德格尔:《路标》,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1版,第388页。)所以,只有打破那个能动性的、单一的实体性主体,将其与受动性联系起来,我们才有可能更加完整地破解审美之谜。

(4)历史的实体化

感性受动性的存在是人的历史性的一个重要前提。一个实体性的东西由于它抽象的独立自足性是不具有历史性的。一旦传统实践论美学把人理解为一个仅具有能动性的实体性主体,它也就在某种程度上把人的历史性也拔除了。同时,受实体论思维方式的影响,传统实践论美学在考察历史时,往往把历史当作一个已然的对象来认识,而对历史与人的原初性的生存论关联却往往疏于前提性的澄清,由此也造成了人与历史的疏离。因为历史永远是人与对象世界相互作用的历史,历史就在人的生存活动中展开,人在任何时候本身就已经寓于历史中了。如果把历史仅仅当作实体性的对象来看,那么也就等于把历史置于与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一样的地位了,历史与人的生存论意义上的原初性关联也就在不知不觉中跟着丧失殆尽了。

也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在传统实践论美学中,历史与人之间的生存论关联便一直被对象性的实体性关联所笼罩着。在这里,衡量历史的尺度不是人的整体的生存境遇,而是某种外在的生产力,一般的实践活动。比如,李泽厚先生就曾经认为,“因为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越来越广阔、深入,使社会实践活动过程和产品成果不断发展扩大,在不同的时代,形成不同的社会美的标准、尺度和面貌。农夫欣赏自己在后园里种的蔬菜(朱光潜《文艺心理学》的著名例子),今天我们欣赏规模巨大的工程”(注:李泽厚:《美学三书》,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487页。)但是,我们这里要问的是,农夫欣赏蔬菜与我们欣赏巨大工程这两种审美之间的不同,是否仅仅就在于两个时代的实践活动和产品成果的不同呢?这种不同又该如何来定性呢?显然,仅仅笼统地指出不同时代实践活动的差异性,不仅不足以彰显审美的历史性,反而还会使这种历史性变得更加模糊不清。

在马克思那里,评价历史的标准并不单在于外在的生产力或一般的实践活动,它是和人的感性生存始终联系在一起的。这种感性关联的历史性变化不是量的延续,而是伴随着质的飞跃。小农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关系不同于现代工业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关系,因而处于这两种条件下的审美内涵也不同。马克思就曾经指出,在土地所有制处于支配地位的所有社会形式中,自然关系还是占优势的。在资本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形式中,社会历史所创造的因素则占支配地位。这种区别会决定人们的感性心理的不同。从根本上来说,人类现代审美心理的形成取决于现代工业,而不取决于传统农业,正如马克思曾经说过的那样,“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生成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是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如果心理学还没有打开这本书即历史的这个恰恰最容易感知的、最容易理解的部分,那么这种心理学就不能成为内容确实丰富的和真正的科学。……工业是自然界对人,因而也是自然科学对人的现实的历史关系。因此,如果把工业看成人的本质力量的公开的展示,那么自然界的人的本质,或者人的自然的本质,也就可以理解了”。(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3版,第89页。)

但是,传统实践论美学在对美的历史尺度进行阐释的过程中,不仅很少对农业文明下的审美现象和工业文明下的审美现象作出本质的分别,而且也很少对工业下的审美现象与私有制的关系作出必要的考察。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抹煞了美学的历史性品格。在此情况下,由于用来衡量审美现象的历史尺度仅仅是一种抽象了的生产力,一种均质化的实践活动,历史也因此蜕变为一个实体性的历史。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正在于,传统实践论美学始终没有彻底地将历史作为人的生存的一个内在维度来考察,以至于历史成了某种外在于人的对象性的东西(实体)。在此,人与审美对象之间的历史性关联并没有被凸显出来。

同时,也由于这一历史性的缺失,美在传统实践论美学中也往往被当成了一种自足的实体性价值。在这里,“美和审美”被看作“一切异化的对立物”。(注:李泽厚:《美学三书》,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516页。)然而,历史性本身就意味着价值上的有限性。审美与异化在历史中并不仅具有对立性,它们是既对立又统一的一对矛盾。具体说来,在私有制被扬弃之前,许多自然物对于人的感性心理来说还带有一种异己因素,因此,人们对于客观世界的感觉也部分地被异化了。但是,历史地来看,这种异化在一定程度上对于美(或审美)的形成又是必要的。关于这一点,马克思做过相关的说明:“通过工业——尽管以异化的形式——形成的自然界,是真正的、人本学的自然界。”(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3版,第88页。)马克思之所以在批判资本主义的同时还强调了它对于人类历史的进步作用,原因之一就在于他并没用简单地将异化作为一个单纯否定性现象而加以拒斥,而是看到了人的进化正是从这一异化的状态中展开来的。由此也可以说,在一定历史时期,人的一部分审美能力也是在异化的状态中发展起来的。不经过否定性的异化,人的审美感性也就无法达到更高层次的丰富性。

篇(3)

关键词:阿恩海姆;格式塔;心理学美学;视觉动力

格式塔心理学美学被认为是现代两个影响最大的心理学美学流派之一。虽然在阿恩海姆以前,格式塔心理学派的一些代表人物已经开始把格式塔心理学的许多基本原理运用于艺术研究,但使格式塔心理学美学大放异彩的却是阿恩海姆,他被公认为是格式塔心理学美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无论从中国,还是国外来看,可以说阿恩海姆对视知觉形式的研究,已经成了美学和艺术理论的重要资源。

一、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研究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说,国内学者对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的介绍、评述,主要是把他当作格式塔心理学的形式理论在艺术领域的阐释者来对待的,而没有注意到其美学思想已经将视觉完形形式理论“动力化”了,因此,对其视知觉形式动力理论没有给予应有的关注。主要原因是国内的一般学者对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的研究大都建立在《艺术与视知觉》(1954)和《视觉思维——审美直觉心理学》(1969)这两部著作上。在对《艺术与视知觉》(1954)的理解上,大多数学者主要关注视知觉的“完形”倾向,而没有对视知觉形式动力进行深入的研究。一般对《视觉思维——审美直觉心理学》这部著作也只是关注视觉与思维的问题,而没有从视知觉形式动力之于视觉思维的重要意义这个角度来审视。尽管国内有的学者对阿恩海姆“张力”理论给予了充分关注,但没有发现他在1974年再版的《艺术与视知觉》中已用“动力”代替了“张力”的核心概念的情况。因此,国内学者一般在论述阿恩海姆美学思想时,大都谈的是他的“张力论”,而不是“动力论”。

美国天普大学教授IanVerstegen在“Arnheim,GestaltandArt”一书中,对知觉动力理论在绘画、哑剧、音乐以及诗歌等艺术门类中的具体体现进行了探讨,但没有从视知觉形式的形成和建构的动力机制这个角度对阿恩海姆艺术理论进行研究。

二、阿恩海姆美学思想发展的三个阶段

阿恩海姆在70多年的学术生涯中,几乎一直在从事把格式塔心理学理论系统应用于艺术领域这项工作。他使格式塔学派这门新兴的心理学在艺术领域的阐释变得完善和丰富起来。

在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的发展过程中,他的研究重心也发生过改变,主要呈现为三个阶段。简单地说,第一阶段是从柏林大学到《艺术与视知觉》(1954)的出版,他的研究重心侧重于探讨艺术形式与视知觉之间的关系,通过揭示视知觉的简化倾向和组织本能来揭示“完形”性质。此间,“力”已经作为核心概念进入其中,他已经清楚地认为每一个视知觉形式都是一个“力”的式样,但他更多地是在分析式样中的“力”。这些思想集中反映在《艺术与视知觉》(1954)一书中。第二阶段是在《艺术与视知觉》(1954)出版后大约10年左右的时间段,他把研究重心放在揭示视知觉的思维本质上,着重探讨了视知觉具有思维的性质,试图弥合感性与理性、感知与思维、艺术与科学之间的裂缝。1969年出版的《视觉思维——审美直觉心理学》一书就是这种思想的集中反映。在这本书中,他用大量事实阐明了“动力”之于视觉思维的重要作用,“力”或“动力”在视觉思维中的创造和内在机制。第三阶段是从20世纪70年代以后,这时他已不再更多地考虑知觉与艺术问题,而是对知觉动力在具体艺术中的表现做了更多地思考。这种思想反映在他的一系列重要论文和著作中,主要有《形状的动力》(论文,1966)、《建筑形式的视觉动力》(1977)、修订版的《艺术与视知觉》(1974)以及《中心的力量——视觉艺术构图研究》(1982/1988)等。

三、“力”的理论在阿恩海姆美学思想中的核心地位

尽管阿恩海姆美学理论研究重心有上述的转变,但这三个主要阶段都是以“力”为核心展开的,即他的视知觉“完形倾向”理论、“视觉思维”理论以及艺术表现理论等主要理论都是建构在“力”的理论基础之上的。“力”这一理论核心思想贯穿于他美学思想的始终。因为在阿恩海姆看来,艺术是建立在知觉基础之上的,而知觉又存在着“知觉力”和对于“力”的结构的组织、构建,因此,力的式样和结构对于艺术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力”的概念构成了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的基石。

阿恩海姆在著作中主要使用过四种“力”的概念,即“forces”、“tensions”、“dynamics”和“power”。“forces”是“力”,指的是由视觉对象的形状和构型所生成的力[1]。“tensions”是“张力”,是指物体间或物体各部分之间的聚合力,有强度但没有方向。“dynamics”是“动力”,是指在视觉对象中知觉到的有方向性的张力(directedtension),它的载体是矢量(vectors)[2]。“有方向性的张力就是我们讨论视觉动力时所要讨论的东西,它是形状、颜色和运动中的固有属性,不是通过观赏者凭借自己记忆中的想象加给知觉对象的东西。”[3]而“power”的意思是“力量”,主要是指视觉式样本身及其组合所形成的视觉冲击力。他在《中心的力量——视觉艺术构图研究》这部著作题目中的“力量”用的就是“power”。虽然“力”这个核心概念贯穿于他美学思想的始终,但在其思想发展的三个阶段,“力”的概念却有了微妙而重要的变化。

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的第一阶段侧重于探讨艺术形式与视知觉的关系,通过揭示视知觉的简化倾向和组织本能来揭示“完形”性质。阿恩海姆在他的成名作——《艺术与视知觉》(1954)中有这样一段富有深意的表述:“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们要求人们首先要记住:每一个视觉式样都是一个力的式样。正如一个活的有机体不可以用描述一个死的解剖体的方法去描述一样,视觉经验的本质也不能仅仅通过距离、大小、角度、尺寸、色彩的波长等去描述。这样一些静止的尺度,只能对外部‘刺激物’(即外部物理世界送到眼睛中的信息)加以界定,至于知觉对象的生命——它的情感表现和意义——却完全是通过我们所描述过的这种力的活动来确定的。”[4]由此看来,“力”具有重要意义。这种重要意义从此段文本中可概括为三个方面:

第一,“每一个视觉式样都是一个力的式样”,这意味着“力的式样”是视觉形式的基本性质;

第二,只有在是“力的式样”的情况下,形式才是“活”的式样,此意味着“力”的概念与“活的”有关,与“死的”、“静止的”对立;

第三,更为重要的是,“力”的概念与“知觉对象的生命”与“情感表现和意义”有关,因为“知觉对象的生命”即“情感表现和意义”是“力”的活动所确定的。阿恩海姆正是基于这种思想开始构建他的艺术理论大厦的。阿恩海姆基于格式塔心理学理论,在《艺术与视知觉》(1954)中,主要把视知觉形式揭示为“力”的式样。同时,它们又都具有“完形”性质。从而为他的美学思想大厦奠定了基础。

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的第二阶段侧重于揭示视知觉的思维性质,也即着重探讨是否存在知觉层面上的思维问题。因此,视知觉中的“力”的作用和功能,也就更多地与视知觉层面的思维关联在了一起。在阿恩海姆看来,视觉思维其实是一种直觉认识。在这部著作中,他用大量事实阐明了视知觉形式动力就是一种思维活动,从而论述了视觉具有思维功能并描述了视觉思维机制。同时,《艺术与视知觉》一书中的视知觉形式建构的完形倾向,在《视觉思维》一书中越来越多地被凝缩为一种视知觉形式动力理论,成了全书探索的理论核心。

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的第三阶段侧重于探讨知觉动力在具体艺术中的体现和表现。从20世纪70年代以后,这时阿恩海姆已不再更多地考虑知觉与艺术问题,而是对知觉动力在具体艺术中的表现做了更多地思考。在1974年《艺术与视知觉》修订版中,阿恩海姆作了这样的表述:“非常明显,如果对我们所见的东西仅从尺寸大小、形状、波长以及速度来描述,就不会公正地对待我们的所见。形状、颜色以及事件等的动力属性已经被证明是一切视觉经验不可分离的方面。如果承认这样的动力是直接及普遍地存在,我们不仅可以把自然物体及人工制品描述得更为完善,而且我们也明确地得到了通向探询‘表现’之路。”[5]综上,我们可以看出,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的三个阶段在揭示视知觉完形形式的建构过程中,都是以“力”为核心展开的,因此可以说,“力”的理论构成了阿恩海姆完形形式理论的基石。而且我们也可以初步看出,在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的发展过程中,“力”这一理论核心思想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即他越来越强化了“力”在视知觉完形形式建构中的作用,并使视知觉完形过程“动力化”了。也就是说,视觉艺术中的视知觉活动的完形倾向被转换成了一种具有思维性质的视知觉形式动力理论——视知觉形式的形成和建构的动力机制。由此看来,阿恩海姆美学思想更多地将格式塔发展为一种动力建构机制。

四、阿恩海姆美学思想核心概念的转变

阿恩海姆在1954年版《艺术与视知觉》中,他主要使用的是“forces”(“力”)和“tension”(“张力”),并给予了“张力”以核心地位。系统地阐述了形状、色彩、位置、空间和光线等知觉范畴中所包含的种种能够创造张力的性质,并以“张力”为主题作为书中重要一章。可见,他把“张力”放在了理论核心位置上。而在1974版《艺术与视知觉》中,却把第9章的标题“张力”换成了“动力”,而且“dynamic(动态的、动力的)”以及“dynamics(动力)”在书中俯拾皆是。“张力”的理论核心位置让给了“动力”。

在1954年版本中,阿恩海姆说:“我个人认为,只有当视觉经验到张力之后,才会有这种动觉感觉。换言之,张力是视知觉首先经验到的。”[6]以及,“如果我们想要通过直觉的观照能力或是通过清晰的分析步骤去理解一件艺术品,就必须首先分析那种将作品的主题建立起来、并指出作品存在的理由的紧张力式样。”[7]

在1974年版本中,他却是这样说的:“视觉经验是动力(dynamic),这个主题将贯穿于整部书中。人和动物所感知的不只是物体的排列、颜色、形状、运动或大小,而首先可能是具有方向性的张力的相互作用。”[8]而且,阿恩海姆明确指出“动力是知觉经验的真正本质”[9]。

从上面两段引文我们可以看出,在1954年版本中,阿恩海姆认为“张力是视知觉首先经验到的”,而在1974年版本中,强调的是视知觉首先经验的是“有方向性的张力的相互作用”。最重要的是,阿恩海姆在1974年版《艺术与视知觉》中明确指出“动力是知觉经验的真正本质”,因此可以得出,“动力”已取代“张力”成了他“力”的理论的核心概念。

五、核心概念的转变原因及其深远意义

阿恩海姆后来为什么用“动力”取代了“张力”核心概念呢?为什么阿恩海姆这么强调“动力”呢?因为“动力”具有深刻意义,它关乎视觉艺术生命形式的生成。

关于视觉艺术生命形式的生成条件,苏珊·朗格有过精彩论述:“总之,要想使一种形式成为一种生命的形式,它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第一,它必须是一种动力形式。换言之,它那持续稳定的式样必须是一种变化的式样。第二,它的结构必须是一种有机的结构,它的构成成分并不是互不相干,而是通过一个中心互相联系和互相依存……。”[10]

我们可以用苏珊·朗格在这里所陈述的思想,来揭示阿恩海姆之所以强调“动力”的重要意义。在阿恩海姆看来,苏珊·朗格上述四个关于形式成为生命形式的条件都是“有方向性的张力的相互作用”形成的。也就是说,阿恩海姆强调视知觉形式形成中的“动力”,实际上是想确立一种视知觉形式建构的动力机制,以便艺术的“有意味的形式”能够在(视)知觉内部来完成或生成。“至于知觉对象的生命——它的情感表现和意义——却完全是通过知觉力的活动来确定的。”[11]“在一件艺术品中,不仅需要包含着极其丰富多彩的动力关系,而且这样一些关系还能在静止和运动之间建立起一种特殊的平衡。这种特殊的平衡,早先曾被人们作为一幅画的内容或主题看待,而我却认为,只有意识到这些视觉力的式样是如何反映内容的,才有助于评价一幅绘画的卓越艺术性。”[12]可见,只有“有方向性的张力”的相互作用或活动,即动力,才能使视觉艺术成为生命形式,艺术形式也才能成为有意味的形式。

我们一般都把阿恩海姆的格式塔心理学美学把握为一种“视知觉形式完形理论”,把视知觉完形形式的生成归于视知觉的完形倾向之下。但是,我们综观阿恩海姆美学思想发展的整个历程以及对其理论核心概念转变的分析可以看出,视觉艺术中的视知觉活动的完形倾向被转换成了一种具有思维性质的视知觉形式动力理论——视知觉形式的形成和建构的动力机制。那么也就意味着“动力”是“完形”的动力机制,视知觉形式动力的本质就是“完形力”或“格式塔力”。

很显然,阿恩海姆并没有因为强调“力”或“动力”而放弃“完形”、“完形倾向”等概念。实际上,在阿恩海姆的文本中,“动力”和“完形”之间存在着一种表里交互阐释的意味。说“动力”,其实是指“完形”的内在生成机制;说“完形”则是在说此“动力”所成就的形式。也就是说,“视知觉形式动力”一方面是视知觉形式生成的动力机制;另一方面又体现其达成的形式,即“力的式样”。同时,在视知觉形式动力作用下,意义、表现等在形式创造中所必须具备的东西也都得以产生。由此看来,学界通常认为阿恩海姆建构其美学理论的基石是视知觉“完形倾向”的理解,应该作一个偏转,即他的“完形倾向”其实应该是视知觉形式动力,从而使我们对之有了一种全新的理解。

参考文献:

[1][2]RudolfArnheim:ThePowerofTheCenter:AStudyofCompositionintheVisionArts(TheNewVersion),BerkeleyandLosAngeles,UniversityofCaliforniaPress,1988,229,226.

[3][5][8][9][11][12]RudolfArnheim:ArtandVisualPerception(TheNewVersion),Berkeley&LosAngeles,UniversityofCaliforniaPress,1974,416,444,11,416,16,41。

篇(4)

一个时期以来,中国传统美学的现代转型(也作现代转换)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在美学由“热”转沉寂后成了“没有热点的热点”,在众说纷纭中表征出中国当代美学研究者的焦虑与急躁。

在这里,我们从哲学文化整合的发展趋向中得到了启示,在思维方法论的关注中找到了方向,在寻求内在精神融通、整合的理论重构过程中看到了希望,而此中比较研究的科学方法论无疑是架起古与今的必经的桥梁,是东方与西方互通的航船。就东西方美学的发展趋势来说,就是在东西方美学传统之间对话、交流、交融,在远古与现代美学内在阐释、对比研究的基础上,在纵向历时比较、横向共时对照以及纵横交错网络性复杂比较研究中,从而同中求异、异中求同、同中求通。也就是说运用比较研究这一科学方法论原则潜入东西方自古至今的美学遗产,在条分缕析出其中具有活力因子的基础上,寻求东西方美学精神的融通,从而整合出新的辨证理论系统。

2.精神整合:美学转型的曙光

东西方哲学、文化精神融通、整合的发展主调无疑给焦虑中的美学研究以“新世纪的曙光”。

2.1“整合”的源起及当代意蕴

整合作为普通词语首先运用在数学(积分、积分法)和物理学(匹配),并已涉及部分与整体的关系。从哲学意蕴上运用“整合”一词最早要推英国哲学家赫伯特·斯宾塞。他在论述进化论哲学时第一次使用了“整合”(注:斯宾塞最著名的进化论公式(即“进化是经过不断的整合与分化,是从不确定、不协调的单纯性到确定的、协调的繁杂性的变化”)认为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包含着分化阶段和随后的整合阶段。)。随后,他又将之运用到生物学、社会学、心理学和哲学,从而使“整合”一词广泛应用开来。

在当代社会实践中,整合已成为显态的重要表征。其一,整合是当代国际社会实践的指向性之一。不可否认,当代社会依然有冲突、有分化。然而,综合乃至整合作为主题正在悄然兴起。全球经济——政治——文化的一体化,业已在全球范围内艰难地形成愈来愈发达的网络,产生愈来愈强有力的功效。全球生态问题的提出及其对策的制定与实施,预示着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整合趋势。人们愈来愈自觉认识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是一个整体推进的过程;系统的整体协同、各系统间及系统内部的整合是其最内在的、最重要的趋势和特征。其二,整合是人类主体性的趋向之一。主体性的整合与人类社会的整合是同步发展的。人类主体性的一般历程是:原始主体性——异化主体性——自由主体性。当代人类正处于由异化主体性向自由主体性跃进的特殊阶段。当代人类主体对象化所实现出来的种种整合事实,无疑体现着主体性的整合。与此同时,人类主体性本身的整合趋势,在对象化过程中,不断地内化、积淀:认识及思维中,尤其是创造性思维中的整合;在精神活动中理性与非理性因素的整合;在价值重建中,人们的终极关怀、终极价值对价值观念的整合作用;人格境界中的最高整合——天人合一,等等。在当代整合已成为人类自由主体性的普遍本质特征,整合趋势已孕育于人类现实主体性之中,虽然其普遍性程度尚有历史局限性。其三,80年代中期以来,整合一词被创造性地运用,在许多学科中提出了很有建设性、颇具学术价值的整合概念及有关理论学说。整合概念的广泛引用,使我们对部分与整体、要素与系统、外与内诸维度的运动变化过程换了一种新视野,尤其在哲学人文学科中,整合概念的创造性运用,成为哲学人文学科现代化的重要一环。简言之,整合概念及其整合哲学的自觉形成,是对科学的辨证思维方法的一种具体落实。

2.2东西精神整合:世纪之交哲学、文化等发展的主调

20世纪回眸,东西方哲学都经历了或正在经历着以往任何世纪都没达到的危机。与此同时,我们并不悲观,因为东西方哲学文化中具“优等”因素的融通、整合已经开始。“我们所要创建、缔造的中国现代新文化……是对世界各民族优秀文化的新的综合;这种综合不是新旧文化的杂糅,不是中、西文化的调和,不是世界各民族文化机械的拼凑,而是在中国现代化的过程中立足于民族文化的深厚基础,并从现实生活中吸取激情,不断地选择、融化、重组、整合世界各民族优秀文化的特质而实现的新的文化‘突变’,由此产生出与中国相适应的文化新特质、新结构、新体系。”(注:司马云杰.文化社会学.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624页)“哲学发展史上有一个不同于自然科学的现象,即不论其地域的、民族的渊源多么复杂、多么差异迥然,都会在其发展演化的历史过程中相互融通、吸收,并都会在这种相互融通中得到发展,从而超越自身,也超越对方,这似乎是哲学和文化自身发展的一条规律。”(注:刘学智.中西融通:世纪之交中国哲学的主调.陕西师范大学学报,1995年第3期)

具体说来,整合表现为本世纪“对话”关系与整合趋向在当代人现实生活层面上初露端倪。

“对话”是人类与自然、社会和历史相沟通的生存方式,从而带有人类学本体论意义。它不仅消解并超越了抽象普遍性对人的统治,使普遍——特殊结构向整体——部分结构转变,而且还消解并扬弃了人的自我中心化结构,使人的存在获得了开放性和独创性(对话者参与了意义的生成)。同时,它还使得不同视野的整合成为可能。对话双方的地位和独特视界,决定了二者之间的平等性和相斥性。他们有可能通过互斥所形成的张力来限制各自的自我中心化扩张,打破抽象普遍性的垄断和支配。这种互斥性恰恰蕴含着整合的要求,对话双方彼此都同时拥有发言权,才有可能把各自的视野整合起来。双方视野的独立,则使整合成为必要,视野独立意味着一方不能被还原和归结为另一方。这种不可替代的关系,决定着两种视野的互补性。总之,对话过程实际上是两种尺度的相互矫正和耦合,其结果是消解自我中心化结构及其所带来的独断化,并在此基础上,使两种视野在互参行为中自觉意识到各自的局限性从而容忍对方的存在并融为有机整体。因此,对话关系的出现,预示着人类的一种更加健全的存在方式的崛起。

“对话”关系的直接后果从人与自然和人与人两个维度上得到体现。人与自然的关系经历了从受虐、施虐到平等的演变轨迹,即人类开始企图超越人与自然之间的主奴关系模式,走向一种共生并存的新型对话关系。虽然这种企图在实践上尚有相当距离,但在反思层次上它无疑已逐渐成为有识之士的共识。生态伦理学与生命伦理学的兴起就是明证。此外,在人与人的维度上对话方式主要表现在当代国际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的普遍交往之中。G·巴勒克拉夫提出“新的历史观”,以此取代“欧洲中心主义”的偏见。

在哲学文化界,随着国际交往普遍化的提高,整合就成了这种多元文化互补格局的显态表征。当代人类文化的冲突和碰撞,为不同文化系统实现自我意识提供了契机。因为作为一种互参行为,冲突的每一方都既能找到理解对方的先在结构,又能找到理解自身的中价(这其实就是一种深刻的比较参照行为)。在这种对话关系中,彼此既相互限制、又相互补充。每一方都既消解自我中心倾向,又不放弃自己的独特话语,从而使互补整合关系的确立成为现实的可能。体现在西方文化与东方文化、科学主义与人本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历史进步与道德完善等一系列两极对立关系中的各种冲突、对立,通过对话而实现整合,这也正是21世纪人类历史发展的最迫切的要求,也是未来的希望所在。可以相信,20世纪遗留给21世纪的种种问题,将有赖于这种整合的真正实现。

2.3精神整合的趋向与美学“转型”的可能性

面对哲学文化在对话关系基础上企求精神整合的未来趋向,美学如何创造性地作出调整与适应,这是当代美学工作者的最前沿的课题。然而,我们不禁扪心自问:“对话”关系的双方均是持之有物的,在中国,除了传统美学之外,如前文所论,我们还有什么可以作为与他者对话的前提?无法否认的是,东方美学特别是中国美学,并不缺少与西方美学并驾齐驱的范畴和体系,但是,至今我们对这个古老的美学形态的挖掘还十分不够。可见,“对话”关系的真正确立在东西方美学研究(其它如经济、哲学、文化等亦如此)视野中仍非易事。或者说,还需要相当长的时期才能实现。

况且,“对话”关系的真正确立并非目的,而仅仅是必要的前提而已。最终实现东西方美学精神整合才是“对话”的真正旨向。如此看来,东方美学(尤在中国)若要在冲突、碰撞中实现精神整合更非易事,因为她首先要挖掘传统,重新阐释、转换传统话语并真正确立自己平等的“对话”关系地位。其次,面对的才是创造性地回应西方美学的挑战、未来美学的要求。中国美学能够站在平等“对话”关系的相应位置,吸融东西,容纳古今并最终以吞吐宇宙文化精华的精神整合美学理论形态的形成来回应时代的要求。可以说,精神整合之路,无疑是中国当代美学“转型”的希望之路。

3.比较研究:寻求出融通、整合之路

精神整合的实现过程,即该方法论系统在主体内在心灵上的展开过程。此间,“对话”等关系的确立是前提,比较研究方法论是必由之路,辨证思维建构方式又内在于比较研究的运思行程之中。

3.1比较研究的双重目标

美学之比较研究的目标是双重的,即美学史范畴内的目标和美学范畴内的目标。美学史范畴内美学之比较研究的目标和任务,即通过对几种美学体系进行比较研究,揭示人类审美现象的共同规律和本质,揭示他们的美学传统之间的差异性及各自的个性特征。这里就牵涉到一个可比性的问题,也就是确定比较美学具体研究题材的问题。这里有一个原则,即只要有助于上述美学史范畴下的比较美学目标的完成,任何一种可比性标准都是可以接受的。只要这种可比性标准能够把人类在以审美眼光观照自身或异已之物时对诸如美的本质、审美问题、审美创造等问题作为比较研究的基础,以求从美学理论本身的角度去把握人类审美现象发展的普遍规律和各个美学体系的审美个性。这种标准除了能够完成美学史范畴下美学比较研究的目标外,还与美学范畴内的比较美学的研究目标密切相关。

由此看来,比较研究是非常危险的。因为一旦选错了比较的对象,其后果是不可设想的。比较研究必须建立一种科学的历史的可能性的比较立场。必须考虑相通或共同的文化背景。今道友信说:“产生比较的理由与一切哲学相同,可以说自“惊奇”(注:(日)今道友信.东方哲学美学比较.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3页),这种“惊奇”就是对文化差异、民族个性和独特精神的认同。所以“所谓比较研究,我认为本质上应该把以各种不同的语言为母语的许多人得以作为对话场所的那些共同主题作为研究的线索,使我们成为对世界更加开放的研究者。其中,应予比较的项目及轴心的设定,文献学的实证考察以及逻辑的论证这三者是必须确保的条件”(注:(日)今道友信.东方哲学美学比较.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6页)。

诚然,美学史是美学的具体展开,美学是美学史的总结,美学史范畴下的美学比较研究自有其独立的价值。但比较美学研究范畴不应囿于此域,而应当超越美学史的范畴并指向其最终目标:新美学的创造(即本文所倡的精神整合理论的重构)。美学范畴内的比较研究与美学史范畴内比较研究价值取向不同。美学史范畴内的比较研究将不同时代、不同体系的美学思想辨异同、判得失,其目标是把握共性,揭示个性;美学范畴内的比较研究目的是为了汲取灵感,吸收“优等”美学精神,以求得对一些根本性美学问题的新解决,从而推进美学本身的演化和进展。

总之,从美学的比较研究的双重目标看,比较美学旨在追求多姿多彩的个性化的(主要指民族性而言)新美学体系的创造以及世界范围内的自由讨论氛围的形成。由此可以看出,比较研究之于美学的创造是无可或缺的,没有这座桥梁的中介作用,就没有融合的可能,也就没有新美学理论的创立、美学困境的解决、美学的现代转型可言,也就没有美学的发展可言。

3.2比较研究与美学精神融通、整合

黑格尔说“假如一个人能看出当前即显而易见的差别,譬如,能区别一支笔与一头骆驼,我们不会认为这人有了不起的聪明。同样,另一方面,一个人能比较两个近似的东西,如橡树与槐树,或寺院与教堂,而知其相似,我们也不能说他有很高的比较能力。我们所要求的,是要能看出异中之同和同中之异。”(注:(德)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53页)

同中求异即着力发掘中西美学之不同的地域、文化与民族特征,异中求同,则尽力发现代表不同地域、文化与民族的中西美学所体现出来的人类审美活动和美学发展的共同规律。在此基础上即着力于“同中求通”,其旨在于东西方美学实现融通性精神整合。在这里,“求通”即必须选定东西方美学可以比较的共通问题,必须着眼于人类共通的根本经验和基本理念,尤其是东西方对心理、情感、伦理的认识。只有在精神深处获得一种沟通,外在的不同概念才能融解。与此同时,“求通”的完成还必须依据相互历史的互补意图的批判性的实现而设定人类的立场。因为无论多么优秀的文化都是在一定范围内的。从全人类的立场看,任何一种文化都不可能是自律自足的。希腊罗马文化由繁荣走向衰落,印度、埃及文化由灿烂走向落后,中国文化由发达走到今天,完全可以预见,欧美文化(现时态的)总有一天要走向相对衰微的时候。因而在现代世界,拯救民族文化和民族美学的唯一策略,即站在开放的立场,通过东西方文化和美学的批判,从而确立一种新的美学原则。王国维是最早实践同中求通的美学家。

基于此,我们认为的美学比较,最终将导致一种封闭性结构;同中求异,异中求同的美学比较能够形成一种开放性视野;同中求通的美学比较才能最终导向美学发展的融通性精神整合之路。

4.比较研究:辨证思维与理论重构

以比较研究为科学方法论指导的东西方美学融通性精神整合的过程即明异同、同异之中求通的过程。而从异中求同(亦即由“多”而“一”)到同中求异(由“一”而“多”)的完成恰恰暗合了从具体到抽象,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思维重构过程。其中同中求通、异中求通的要求自然地内在于异中求同和同中求异的思维行程之中。同时,辨证理论建构过程中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式跟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建构方式是相协同的。

4.1异中求同,由多而一

融通性精神整合性理论系统首先是由多而一、异中求同的。整合性理论系统,顾名思义,它就不仅仅是西方的、中国的或印度的独立的美学理论系统;但是,它又以比较双方或多方的“优等”美学精神为基础。因为不包含东方智慧的美学是“某种程度的失落”;同样,没有西方概念明晰、论证严密、体系严整的美学体系,美学发展也无法设想。当然,也并不是各种美学体系简单相加就可以形成精神整合性理论系统的。若干个“一”用算术方法相加,结果只是一个多数,而不可能是“一”。当然,精神整合性理论系统作为一种新的理论必须是一个整体,必须是“一”。我们可以把整合之前的各种美学体系的“一”称为“小一”,亦即“异”,而把整合性理论体系的“一”称为“大一”,亦即“同”。从这一角度看,“大一”由诸“小一”集合起来,是“小一”的继续,但是诸“小一”的集合直接结果只能是“多”,是一种量变。要使诸“小一”的集合成为“大一”,那必须是一种质变,必须经过否定或扬弃的过程,即辨证思维的由感性具体上升到抽象的过程。

实际上由诸“小一”经否定而达到“大一”的过程,在逻辑上就是抽的过程。清初画家石涛的“一画”说也可以说明诸“小一”经否定、扬弃、合取并行而质变的过程。其核心即“担尽奇峰打草稿”。我们不妨将众“奇峰”比作诸“小一”,而“打草稿”即否定、扬弃的过程。艺术创作中即将诸“小一”内化、升华的过程,而“搜尽奇峰”与“打草稿”的完成即意味着诸“小一”经否定、扬弃而获得“大一”的出现。可以看出不辨异同,就无从进行抽象,而如果没有比较的研究方法,也就无从明辨“异”“同”。在这里,比较研究中的“辨异同”,恰好在方法上构成了整合性理论系统建构的必要条件。至此,融通性精神整合理论重构过程完成了由具体上升到抽象的逻辑行程。东西方美学遗产中诸种美学体系的“小一”均在人类审美现象的某些特定领域把握了相对合理的层面。但是由于众多原因,东、西方均难以宏观、全面地把握人类审美特质的个性特征和共同规律。只有在比较研究它们各自的“同”与“异”的基础上,经过否定、扬弃的过程,才能初步寻求诸“小一”的共“同”之处,并在此基础上着眼于“大一”的归纳与升华。东西方美学遗产中诸种美学体系的“小一”的合理因素在现代参照系中经价值厘定之后,经抽象上升成理论形态的元范畴,期待着创造者独特个性在内在心灵上展开。美学转型完成对传统美学的价值厘定,进而寻找到东西方现代视野下的中介后,才在思维行程中完成理论建构的第一步。

4.2同中求异,一中涵多

融通性精神整合理论同时又是同中含异、一中涵多的理论。它是一个有机整体,那么这个“一”就是抽象的、无差别的“一”,或者说是纯粹的“一”。这个“一”必然像黑格尔的逻辑起点的纯粹的“有(Sein)”一样,它在一方面是无所不包的,同时在另一方面又是一无所有的。所以它必然会直接地转化为无。按照逻辑学原则,一个概念的抽象程度越高,它的外延就越大,同时这个概念的内涵也就越少,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成反比。因此,一旦美学理论的“一”的抽象程度达到了最高点,它作为概念的外延便接近了无穷大,相应地,它的内涵就接近了零。内涵近于零的美学理论,就不成其为美学理论;它不可能作为实际的历史存在,也不具有存在的价值。柏拉图论证过绝对纯粹的“一”是不可能存在的。《左传》中齐晏子与国君的对话也说明了这一问题。齐景公对晏子说:“唯据(宠臣梁丘据)与我和夫。”晏子说:“据亦同也,焉得为和?”齐君说:“和与同异乎?”晏子说:“异……今据不然,君所谓可,据亦可。君所谓否,据亦曰否。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一,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晏子所说的“专一”同样是不应存在的。

由多而一(或异中求同),我们抽象、概括出“一”和“同”。否则,就只能是杂乱无章、各自独语的多个体系并存的混乱景象。同样,如果把美学理论看作抽象的同一,那么整个美学理论又变成一大袋马铃薯。从外表的口袋(抽象)来看,它是“一”,而从其内容(具体)看,它们仍然是一堆杂乱无章的“多”。如果要想把整个美学理论体系看成有机的“一”,那么势必要把认识再深入一个层次,由抽象上升到具体。也就是从同中求异,展示开那些各异的部分是怎么样即互相拒斥又互相渗透地构成为有机的一体的,亦即包含了异的同或者包含了多的一。怎样才能使认识深入一个层次,从而由同中再看出异来?这就需要比较研究要深入下去,运用抽象上升到具体、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理论建构方式。

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关键是逻辑起点的确定,确定了逻辑起点,便开始了以逻辑为中介、各范畴对立统一的辩证运动过程,这个抽象范畴不断向具体范畴的上升过程,是一个综合的过程,表现为后一个概念是前一个概念的综合和发展,是在前一个范畴规定的基础上,再补充上新的规定,因而是一个丰富化、全面化的过程,是一个比一个范畴更具体的过程。通过辨证思维的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运动行程指明了人类审美现象的内在规定性及发展的规律性。同时,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方法,既是思维把握具体对象的一种认识方法,又是构成科学理论体系的重要方法之一。即将最简单、最普通的、内容比较贫乏的抽象规定作为该门学科的理论出发点,然后,使这些最一般的定义和原理在整个叙述过程中不断深化和丰富,同时又以越来越具体的内容加以充实,直到这门科学的研究对象得到完整的阐述为止。这一丰富与具体的展开过程也就是理论建构的过程。融通性精神整合美学理论系统的建构过程就是在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思维行程中完成的。此中由感性具体到抽象规定的结晶、逻辑起点的确立、抽象范畴的具体展开等问题均是整合性理论系统建构必须面对的问题。

此外,就是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辨证思维方式,二者统一反映在美学发展史上即逻辑质点与历史关节点同一。“美学发展史上的理论质点,相互间有着同一性和内在联系性,但又是新质独具、个性鲜明的,它们反映的不是流水形态的历史,而是浓缩形态的、典型形态的历史,……。这种逻辑质点与历史关节点的同一,是一种去粗存精、去伪存真的概括性同一、典型性同一,它省去了非本质的枝节,不关紧要的过渡,达到了逻辑与历史更真切的对应,达到了逻辑对历史更本质、更深刻、更明晰、更简洁、更概括、更集中的反映,并导致理论质点所包孕的各种美学规律更为鲜明突出,其真理度也就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注:袁鼎生.西方古代美学主潮.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44、7页)但是逻辑方法与历史方法又是不同的。因为逻辑以纯粹的形态来反映对象,而“历史的形式以及起扰乱作用的偶然性”导致两者的不同。这是非常危险的地带,一旦逻辑脱离了历史,逻辑推演没有了历史的对应,那么逻辑的行程就蜕变为无意义的语言游戏。因此,整合性理论系统的建构过程,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寻求“逻辑质点与历史关节点同一”的过程。同样,整合性理论系统没有“史”的对应与支撑只能是无价值的臆说了。

可以推断,无论是由异而同的抽象范畴的获得,还是由同而异的理论形态的建构,东西方美学研究者得到的结果仍然是各异的。西方美学与中国美学因各自文化资料不同,创造个性各异,其抽象的第一个结果即元范畴就形态各异,在此基础上的辨证思维建构方式的展开更是各放异彩,相互映辉,其结果理论形态就必然地导向了各自的民族个性。这种“相异”的充分发展必然历史地导致新一轮“转型”的开始。从这个意义上说,“转型”是人类生活生生不息、具有无限生机和活力的文化现象。“转型”是时时刻刻已经发生着的事实。因此,我们不必感到慌张与焦虑。

至此,东西方美学在相互吸融、相互补充中经感性具体上升到抽象(或异而同)、抽象范畴又在上升中具体展开,并遵循着逻辑与历史的统一。从而形成美学精神融通性整合理论体系,从而实现了传统美学的现代转型,实现了美学困境的“转型”。而从思维内核上看即实现了方法论的转型。

4.3同而异,异而通

在同中求异、由抽象上升到具体展开后,抽象的、纯粹的“有(Sein)”获得了丰富的内涵。理想形态的东西方美学精神融通性整合理论系统在逻辑展开中获得了完整的理论形态。但无可否认的是,不同的心灵主体由于其文化背景不同、生活资质相异、方法论指导有别等因素的制约,同样是面对东西方美学并企图宏观、全面地占有丰富的美学质料以建构东西方美学精神融通性整合理论体系,但是,其结果必然是形态各异。

古人云:“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之谓和,故能生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人杂,以成百物”(注:国语·郑语)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注:论语·子路)由此可以看出,同而和能促成事物的发展。如果一味追求“同”,不仅不能使事物得到发展,反而会使事物衰败。因此,可以推想经异中求同而又同中求异后的美学理论体系,其结果必然是各异的。然而,这种各“异”的现象又是健康的。因为无所不包的美学体系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与此同时,各具特色的美学体系因各自面对的审美实践的现实情况不同,故其理论形态的发展必然导致相互间的“异”的加剧。各“异”的美学体系的冲突、碰撞又促进了彼此间的交流、融合、融通,新的一轮美学精神整合之路又开始了。如此矛盾发展,美学理论体系才能不断“贴切”地把握住人类特有的审美现象的特质。

罗素曾说过,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过去已经多次证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里程碑。希腊学习埃及,罗马借鉴希腊,阿拉伯参照罗马帝国,中世纪的欧洲又模仿阿拉伯,而文艺复兴时期的欧洲则仿效拜占庭帝国。可以看出,一种文化之所以能吸收他种文化,往往是在两种文化交往和商谈中体现“和而不同”的思想的结果。欧洲文化在自身发展中吸收了各种各样不同文化传统的因素,但它不仅没有失去欧洲文化的特色,而且大大丰富了自身文化的内涵。“中国文化从一世纪至十世纪由于充分吸收了印度佛教文化,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中国文化仍然是中国文化,并没有变成印度文化。”(注:汤一介.“和而不同”原则的价值资源.学术月刊,1997年第10期)由此看出,中国人是运用“和而不同”原则对待印度文化的。

美学的发展也同样遵循“和而不同”的原则,因为无“异”之“同”必然是僵死的。比较研究东西方美学质料整合成的美学体系应该是因民族而个性各“异”的。在一定意义上说,通过美学体系的构建过程,可以展现思维者卓然不群的个性生命,以及所属民族的崇高智慧,进而可以显示人类精神的伟大,以开拓人类的心灵空间,以培育整个人类的文化品性。

可以说,“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亦即同而异,异而通)是美学发展的规律,取“和”而去“同”是未来美学的方向,整合东西才有新质的生成,才有美学理论的发展。因此,在东西方关系上,“求同”并不是主要的,明异求通才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篇(5)

论文关键词:寒山诗,接受美学,英译与原文本对比

 

一、引言

寒山诗在英语世界有着众多的英译版:1.1954国人阿瑟·威利(ArtherWaley)首次在《Encounter》上发表27首寒山诗;2.1958年美国人盖瑞·史耐得(Gary Snyder)在《Evergreen Review》上发表24首寒山诗;3.1962年伯顿·沃森(Burton Watson)出版了题为《100 poems by the T’ang poet HanShan》寒山诗翻译专著;4.1990年韩禄伯·罗伯特翻译了完整有注释版的寒山诗全集;5.1996年彼特·施坦伯勒(Peter Stambler)翻译了134首寒山诗;6.2000年赤松(Red Pine)又翻译出版了寒山诗的全集。中文版如今有郭鹏注释的《寒山诗注释》和项楚的《寒山诗注》。

上面译本各有千秋,但缺乏对各位汉学家译文的同一方面的比较。寒山在国外大红大紫,可在国内却倍受冷落,不免让人疑惑。本文将从接受美学理论的角度来探讨这一问题。接受美学理论诞生于20世纪六十年代后半期(朱立元,2004:1)。主要是由康士坦茨学派提出的,该学派的主要人物有伊瑟尔和姚斯。伊瑟尔在创立接受美学理论之初就提出了“文本召唤理论”一说,“本文与读者的结合才形成文学作品”(朱立元, 2004:70),而姚斯则提出了文本阅读中读者“期待视域”这一理论。所谓“期待视域”,是指在文学接受活动中,读者原先的各种经验,趣味,素养,理想等综合形成的对文学作品的一种欣赏水平 (朱立元,2004:61),其主体均为译者和读者。“文本召唤理论”中区分了“现实的读者”和“隐含的读者”,其隐含的读者是文本中自身的一些空白有时要靠读者自身去填充。“期待视域”是指译者的自主性在翻译中的体现,译者会根据自己的想法和读者的接受趣味(也就是当时的社会环境)去翻译译本。

二. 译者译本的对比文本:文本的开放性便于译者自身风格对文本的操控

下文找了一首他们都翻译过的诗,分析一下各位译者的翻译风格,译者的风格是个综合体,译者对同一文本的不同的理解,造成了“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各个译者对文本的不同理解小论文,则造成了原文与译文之间的差别,这其中有两大主要原因:译者自身对文本的理解和读者的“期待视域”以及文本的召唤功能即文本的开放性。这其实便是译者自主性的体现。下面是对《人问寒山道》逐句分析:

分析:第一句的分析:“人问寒山道”中“人”的翻译的六个版本,人按照次序分别译为“men”“I”“people”“travelers”“people”,“people”对人的理解,六位作者有各种不同的理解,人可以分成三类:1. “men”和 “people”2.“I”3.“travelers”从这三类人的理解中可以看出各位译者的理解差距是多么巨大,根据郭鹏和项楚的注释没有对这个人到底是什么进行解释,中文所指的模糊性给了英文译者很大地创作自由度。“寒山”的译文可以分成两派:“Han-shan”和 “ColdMountain”只有韩禄伯的译文是直译的,其他的译文是意译的。而韩禄伯的译文则是在综合了除了赤松和施坦伯勒的译本的基础上提出对“寒山”这一词的翻译,作者对这一词语的理解有别于其他的译本,体现了译者间的自主性。第一句“人问寒山道”:盖译,华特生的译文,韩禄伯的译文和赤松的译文大致意思一模一样,句型也一样。基本的意思和原文一样。可是威利的译文加了时间副词sometimes;而施坦伯勒的译文回译过来,变成了旅行者想要知道怎样到达寒山,意思已有一定地增加。从Nida 的翻译的原则来讲,前面的除施译和威译是很好的译文,既照顾到了形式,又照顾到了内容。第二句“寒山路不通”的译文有多种,盖译,华特生的译文和赤松的译文都出现了“寒山”这个词的翻译,而其他的译本则没有这个词的翻译。首先,“路”字的翻译有“road”,“path”和“trail”这几种,可以想像各位译者在翻译这个词的时候,脑海中浮现的场景是不同,就是说他们头脑中对路的理解是不一样的。其次,各位译者对“寒山路不通”的理解也有不同的感受,各位译者的句型都不一样,尤其是施坦伯勒的译文还加了“the streams end far below”,其增加的内容是“溪水止于更下面”从这一点来看各位译者对原文的理解也不一样。第三句:“夏天冰未释”除了施坦伯勒的译文特别一点,其他的译者的译文差不多,但在个别的字词句组合也不一样,可以说同样的内容,有了不同的形式,施坦伯勒的译文回译过来是夏天的冰暗了绿色,这与原文的夏天的冰没有融化,有点意思上的出入。第四句:“日出雾朦胧”则是盖译的回文:上升的太阳在盘旋的云中模糊。威利的回文:晨雾越积越厚。华特生的回文:即使太阳出来了,雾遮人眼。施坦伯勒的回文:太阳出力能把雾给烧没了。韩禄伯的回文:夏天太阳出来了,可雾的话仍很浓很厚。赤松的回文:晨雾很厚。从以上六种回文中可以看出雾的话六种文章的译文在意思上都有很大的不同。原文说的是太阳出来了,但雾仍然没有散去。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华特生的译文最接近原文的意思。其他的译文在不同程度上对原文在意思上有扭曲。可是我们不能武断地认为他们的译文是错的,因为翻译出来的译文之所以能够流传下来,译者对某些字句的理解上是不同,而这些不同的地方正是译者自主的考虑,如果这些自主性的东西能够体现译者的译文能够更好地被一个特定的时刻所接受,那么这种接受美学下翻译的扭曲是必要的。原文靠译文的流传得以延生它的生命力。而六种译文在不同时期和被不同的译者翻译小论文,产生了各种不同的译文,正是这种译文的多样性,才使寒山得以得到各种不同的解读,生命才以延续。第五句:似我何由届的意思是“人不能到,而我怎么居住在此呢?”(郭鹏:11)从下面的六种译文中可以看出,除了施坦伯勒的译文没有翻译此句话以外,其他的译文都翻译此句话,可在句型和细微意思上的翻译也存在着诸多不同的地方,有的翻译如盖译用的是口语体,而威利的译文就比较典雅了。这个就是译者自主性的体现。第六句和第七句意思上差不多,但也存在着没有一摸一样的译文的问题。第八句:还得到其中,根据郭鹏的注释“中”的意思是“寒山”的意思,可是各位译者却没有把它点出来,而是用了“where I live”, “here”, “the center”来翻译,大致上差不多。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施坦伯勒的译文,最后四句话变成了两句话,作者彻底扭曲了原文的意思,加进了自己的思考。在所有的译文中施坦伯勒的译文的自主性最大。

三. 总结

本文从接受美学的角度出发解读了六个寒山诗歌的海外译本与中文译本的不同之处,译者的主体性是导致六个海外译本之间不同的主要因素。运用了接受美学中的“文本召唤”和“期待视域”的概念来剖析文本,接受美学下文本的开放性给了译者很大的自由度,而文章的延续依靠读者的参与,更给了译者们根据当时的特定环境来对译本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操纵。其中造成文本不同的原因,既有译者自身的原因,也有读者自身的需求导致了文本的变异和突出。

参考文献:

[1]Arthur, Waley. 27 Poems by Han-shan[J]. Encounters: 1954

[2]Gary, Snyder. Riprap and Cold Mountain Poems [M].San Francisco: GreyFox Press, 1965.

[3]Henricks, RobertG. The Poetry Of Hanshan [M]. State Universityof New York Press:1990

[4]Peter, Stambler. Encounters with Cold Mountain [M].Beijing: CHINESELITERATURE PRESS, 1996.

[5]Red, Pine. The collected songs of Cold Mountain [M].COPPER CANYONPRESS: 2000.

[6]Watson, Burton. ColdMountain: 100 Poems by the T’ang Poet Han-shan [M]. New York: Grove Press,1962.

[7]寒山著项楚注寒山诗注[M] 北京:中华书局. 2000.

[8][唐]寒山著郭鹏注释.寒山诗注释[M].吉林:长春出版社.1995:9

[9]朱立元.接受美学导论[M]. 安徽: 安徽教育出版社, 2004: 1.70.61.

篇(6)

艺术学理论研究的路径与指向

在学界有一个基本共识,就是对任何一种理论研究、一种学问乃至一门学科,都认为应该是有特定的指向、依据特定的视角研究现象世界的特定方面,从中发现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律,抽象提升而形成概念、范畴及其逻辑体系。当我们运用这些已知的规律或范畴去探究未知世界时,它们便成了方法。由此可知,理论研究乃至一门学科的研究方向的确立,其规律、范畴与方法是对同一“智识”的不同认知或不同表述;另一方面所谓研究、学问、学科可以由两种不同的路径来完成,一是自上而下,一是自下而上。艺术学理论学科建设也是如此。很显然,硕士生和博士生的研究方向,以及学位论文的选题也不例外。如上所述,艺术学理论研究应该从高度抽象的艺术理论(即艺术学原理)出发,运用艺术学所特有的范畴与方法研究具体的艺术现象,解决各艺术门类之间的具体问题,这便是自上而下的研究路径。我相信,艺术学理论也应该像文学学或文艺学那样,有跨越各种艺术门类之上,具有高度抽象的艺术学理论的研究论文,也热切希望我们的研究生能够做出这样的理论文章。然而,常识告诉我们,艺术的一般规律正是从艺术门类的特殊规律中抽绎出来的。没有一种艺术的一般规律,可以脱离各种艺术门类而存在,因此从艺术门类研究中抽绎出的艺术学理论一般规律,这便是自下而上的研究路径。从学理上看,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这两种研究路径是相辅相成的,相互间也是不可偏废的。但是,鉴于艺术学理论学科在我国的发展现状,以及我们的研究生实际的知识积累与研究能力,我们又不能不对这两种路径作务实的考量。首先,我们应当认清艺术学理论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它与文学学或文艺学的研究对象有显著的不同。文学学或文艺学属下的各文学门类(如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虽然同样存在着形式的差异性和规律的特殊性,但它们都是以语言文字作为自己的物质载体和表现手段,应当说,文学学或文艺学研究者作跨门类的、抽象的研究相对方便一些。而艺术学理论研究对象则大不同,不仅美术、设计等造型艺术门类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音乐、舞蹈、影视等表演艺术门类之间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直至造型艺术门类与表演艺术门类之间更是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对于研究者几乎可以说是隔行如隔山。这给艺术学理论研究进行跨门类的、抽象的研究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我想,西方的一些艺术学理论学者常常将自己的研究设定在某一领域也是依据其差异而定的,比如有选择造型艺术门类范围,或者说设定在相邻近的几种艺术门类的范围。也许就是出于这样的考虑,专家们跨门类跨得太大,难免要说外行话,闹出大笑话。换言之,艺术学理论自上而下的研究选题,不仅需要有抽象思辨能力和对艺术学原理的把握,还需要具备既广阔又深厚的艺术门类研究的积累,二者缺一不可。依此推论,没有对各种艺术门类既深且博的研究,绝无可能做好高度抽象的艺术学理论研究。从现实状况看,我们的大部分研究生,不仅硕士生很难有这样的知识积累,博士生也很少有能这样精通两门或者更多艺术门类专业知识的储备。即便是我们的教师,在这方面的积累又能做到什么样程度呢?再者来看看艺术学理论这一学科的研究现状,尤其是它在我国的发展,也同样制约着我们采取自上而下的研究路径。在西方,现代意义的艺术学理论研究虽说是建立于19世纪末,但始终是被当作处于变幻流动的学术研究,没有真正进入到高等教育的常态化教学体系。所以,它可以不断出现新视角、新指向,产生新观点、新方法,却难以像文学学或文艺学等其他学科那样形成精密完备的、具有经典意义与权威性的理论体系。西方艺术学早在20世纪40年代中后期传入我国,但真正全面产生影响,以至在我国学界获得认同却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90年代的事。而且,在我国又有一个特殊现象,就是艺术学学科设立在前,理论研究反而滞后。就是说,我们已经培养出一批又一批艺术学理论学科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也有一些学者在努力撰写这方面的理论著作,但由于学界至今对艺术学理论的基本理念、基本构架、基本范畴还没有形成较为明确的共识,甚至还在为“什么是艺术学”争论不休,还在为艺术学学科究竟是不是一个“伪命题”存有疑虑,因而学界始终没有能拿出一部普遍认可的艺术学理论教材。在这样的学术背景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一定要求研究生作自上而下的研究呢?因此,我认为,现阶段的自下而上的艺术学理论研究,绝不仅仅是由于个人能力或整体研究的不足而不得不采取的权宜之计,可以说,这主要是一种务实的、有利于学科建设的长久之计。当然,我们不能要求艺术学理论研究者精通每一门艺术,但同时我们也无法相信,一个甚至连某一个艺术门类都不精通的人会成为真正的艺术学理论家。这种说法可能会引起争议,但在这里,我只是就共性而言,就事论事。事实上,倘若研究者不能根植于艺术门类的研究,甚至连研究对象的学术发展状况、学术前沿都不了解,又如何去深入研究,揭示出规律性的问题呢?同样,对各艺术门类都只知道一点皮毛,不深入了解研究对象,就急于提升上去,描述一般性规律,犹如沙滩上造房,没有不失败的。我们的硕士生和博士生,包括我们教师在内,如果能够扎扎实实地以各种门类艺术的理论研究为基础,从中抽绎出跨越各种艺术门类之上的艺术学理论,逐步形成高度抽象、较为完备的艺术学理论体系,这无疑是对艺术学学科建设极有价值的贡献;也只有学科建设发展到这一阶段,才能有真正属于这个学科的自上而下的研究路径。

艺术学理论与美学的区分

说到这里,有必要谈一谈艺术学与美学的关系。因为,艺术学理论偏重思辨、指向一般的特征,从表面上看与同样以艺术为研究对象的美学(这里主要是指18世纪末以来又被称为“艺术哲学”的美学概念)很近似,所以人们常常将二者混淆起来。现在有不少采取自上而下研究路径的艺术学研究论文,实际上是不自觉地从美学立场出发的。我在这里不能不加以辨析。大家知道,艺术学创立之初,是因为其时对艺术做理论研究的任务主要由美学(艺术哲学)承担。然而,美学作为哲学的一个分支,它来自于对人的感性认识的研究。艺术之美包括形的美、音的美、色彩之美,乃至风格之美,固然也是美学的研究对象,与艺术学理论在研究对象上有一定的交叉重合,但由学科性质所决定,美学对艺术现象的哲学思考是指向人类的一般认识规律的,与艺术学理论对艺术现象的研究指向艺术创造的一般规律大相径庭。由此,也决定了二者的着眼点、思维方法的不同。换句话说,美学(艺术哲学)是从美学本身的观念原则出发评判艺术,它对艺术品的研究方法、所获结论,与其把包括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在内的一切美作为对象,并没有根本的不同;美学的任务,是要揭示人类感性认识的基本规律,揭示作为人类认识“初级阶段”或“低级形式”的审美活动,有怎样的独立价值、特殊意义,以及如何发展与完善人类的感性认识。这种以艺术作为典型性对象自上而下的美学研究,对于以往偏重理性认识进行研究的哲学,当然是极为重要的补充,但对于艺术领域涉及的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来说,却显得有点不着边际,难免有隔靴搔痒之弊。美学家可以不精通艺术门类,艺术家也可以不懂美学(艺术哲学)。正因为如此,艺术学应运而生便有了自己的存在空间。进言之,与美学(艺术哲学)不同,艺术学理论的研究不论是自下而上,还是自上而下,其指向必须是包括艺术起源、艺术本质、艺术创造、艺术作品、艺术发展规律等等在内的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换言之,艺术学理论不仅以艺术作为研究对象与出发点,更把艺术作为自己研究的终极指向。费德勒曾经严辞批评美学对艺术的研究只是抓住了艺术表层的、部分的附加属性,而无法深入研究艺术活动内层的本质,这样的研究对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是有害的。因此,他在创建现代形式的艺术学的同时,努力与美学划清界限、分道扬镳。用日本学者黑田鹏信的话说:“美学,把美做对象,是最稳妥的事。倘使把艺术当作对象,还是艺术学来得妥当。”④由此可见,美学(艺术哲学)理论体系再高深、再抽象、再完备,也不是今天的艺术学理论应该直接拿来作为自上而下研究的逻辑起点的。如果我们仍以美学(艺术哲学)的立场来讨论艺术学,那只能是走回老路,扼杀艺术学。了解这段历史,认清艺术学与美学(艺术哲学)关系的目的性,是要提醒我们的研究生不要把艺术学理论的研究论文写成纯粹的美学文章。艺术学理论研究偏重思辨、指向一般,唯有深刻的理论抽象与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律揭示,艺术学理论才有可能对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产生启发、引领的作用;但它的抽象上升是有特定的范围的,也就是说,艺术学理论研究只能抽象上升到艺术一般,而不需要像美学(艺术哲学)那样指向认识一般。由此,我想概括出以下几点艺术学理论研究应有的特征:1.艺术学理论论文应立足于艺术本身并且以艺术活动为终极指向,而不是泛泛地立足于哲学,并且以哲学认识为终极指向;研究对象不是以艺术为典型的感性认识,而是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本身。2.艺术学理论论文选题应侧重研究艺术创造者与艺术活动之间的关系,研究艺术创造者如何从事艺术创造,其基本问题是艺术创造者与艺术对象之间、与艺术创造之间的关系。3.艺术学理论论文主要是考察具体的艺术活动,从各种门类艺术的理论研究中总结抽绎而来,所要揭示的应是艺术活动内在规律,或者艺术创造者观照现实、从事艺术创造的一般规律,而不是从一般美学原则演绎而来,以主观性原则对艺术现象作一般的价值判断。4.艺术学理论研究中的艺术主体可以是艺术接受者,但更主要指向艺术家,艺术创造可以涉及艺术审美,但主要指向艺术品的创造、传播过程。5.艺术学理论论文的研究结论,不应是给艺术家一些何为美与不美或者如何判别美与不美的抽象原则,而是必须对艺术家及其创作行为具有直接的引领作用。可以说,是艺术家迫切需要的,对艺术活动有指导、引领意义的研究命题,就是艺术学理论论文的好选题。如此说来,对于艺术学理论研究并不意味着我们绝对排斥借鉴美学的一些理论来研究艺术学。为什么我们可以借鉴其他各种学科的观点或方法来研究艺术现象,却独独不能借鉴美学的观点或方法呢?当然不是。艺术学研究可以从政治学、历史学、文化学、社会学等各种学科获取营养和方法,当然也可以从美学中获取营养和方法。我们反对的是,不知道艺术学与美学的分工,直接以美学原理来研究艺术,甚至以美学取代艺术学,以为这就是艺术学理论自上而下的研究路径,结果一脚踩空,得出一些大而无当的结论。

艺术学理论研究

所谓广度,是衡量涉猎艺术门类或多或寡、运用方法或综合或单一、研究结论或普适或专门的维度。所谓深度,则是衡量我们的研究无论抽象提升,还是深入挖掘,所能达到的透彻程度的一个维度。相对而言,广度是一种横向的研究视角,而深度则是一种纵向的研究视角。这两种视角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例如,我们可以借鉴、运用多种其他学科的范畴或方法来考察某一艺术现象。从跨学科的开阔视野或方法的综合运用来看,这样的研究是有广度的。如果做得好,有助于人们全面认识、深入理解这一艺术现象,那么,这种研究的广度也同时具有深度的体现。但如果对所运用的各种范畴或方法缺少深刻的理解,对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缺少深层次把握,这样的研究必然是杂芜零碎的,既没有深度,也不见广度。同样,我们可以用一种范畴或方法来考察多种艺术门类,从涉猎的范围来看,这样的研究是有广度的;如果做得好,有助于人们从多种艺术现象中认识艺术一般规律,它又体现出另一种深度。但如果不精通所涉猎的多种艺术门类,对它们的共同艺术规律缺少把握与抽绎能力,这样的研究又只能是生搬硬套的,同样是既没有深度、也没有广度。此外,从揭示某一艺术现象所隐含的艺术规律中作举一反三的研究,也可视为既有深度又有广度;同样,从综合考察多种艺术现象所共有的艺术规律中作举三证一的研究,也是既有广度、又有深度的。但如果举一而不能反三,其深度必然大打折扣;举三而无法证一,其广度也会受到质疑。由此可见,艺术学理论的研究广度与深度,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辩证关系。在这里,我想侧重谈谈艺术的内部研究与外部研究的关系。从目前本学科研究状况看,艺术学理论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基于“艺术自律”的认识,将艺术视为相对独立、自成体系的艺术家特有的精神活动,侧重于艺术形式、艺术活动自身规律的内部研究;这样的研究被称为艺术形式分析。一是基于艺术是人类精神活动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的认识,认为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始终处于人类社会政治、经济、学术、宗教、风俗乃至技术的全面包围与直接影响之中,努力揭示社会文化与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的必然联系;这样的外部研究被称为艺术文化学。据此来说,无论艺术形式分析(内部研究)还是艺术文化学(外部研究),这两类论文选题也都属于艺术学理论研究的范畴,都是我们需要和欢迎的。至于艺术形式分析大多表现为对深度的追求,艺术文化学大多体现出研究的广度,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绝不能因此而错误认为,艺术形式分析方面的论文只应追求深度而无须考虑广度,或者艺术文化学方面的论文只需追求广度而可以不考虑深度,那样做,我们不可能有真正的深度或广度。如前所述,在艺术学理论研究中,深度与广度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作为关于艺术的内部研究,艺术形式分析既可以侧重研究艺术一般,也可以重点考察艺术特殊;既可以从艺术一般出发而指向艺术特殊,也可以从艺术特殊出发而指向艺术一般。可见,它的广度,可以表现为对多种门类艺术中存在的共性形式因素的综合考察与比较研究,也可以是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对某一艺术门类的某种形式的考察,甚至还可以表现为某一艺术门类某种形式的研究结论具有较为广阔的艺术学意义。假设这样的研究只限定在某一门类艺术的某种形式,只会运用某一种方法作就事论事的研究,获得的结论也仅仅局限于此而不具有艺术一般的意义,那么,它既没有广度,也不可能有艺术学理论意义上的深度。如果说它有价值,充其量也只是艺术门类研究的价值。反过来看,假设艺术形式分析虽然横跨几种艺术门类,但考察的形式因素并不真正具有跨艺术门类的共性;运用的研究方法虽然种类繁多,但研究者并没有理解这些方法各自的功能、适用范围以及它们之间的互补性;获得的结论虽然抽象、具有一般意义,但超出艺术之外而指向其他学科,那么,虽然表面上看它有广度,但不可能有艺术学理论意义上的深度,因而这种广度也是虚假的。作为关于艺术的外部研究,艺术文化学同样必须是广度与深度的统一。其深度的体现,主要是研究者能够深刻把握与透彻阐发社会文化(包括政治、经济、学术、宗教、习俗乃至技术)对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的影响作用。实际上,在社会文化诸因素和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之间,存在着各种层面的联系与种种发生作用的中介环节。假设这类研究不能揭示出其间真正的联系,做实中介环节,也就是说,如果艺术文化学研究缺少深度,便会造成两张皮的现象,其广度只能是虚假的。假设这类研究虽然揭示出社会文化诸因素和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的联系与种种中介环节,但只停留于表面,而未能深入到艺术形式内部考察社会文化因素如何影响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或者所得的结论不是指向艺术,而是指向社会文化,那么,它既不见深度,也不具有艺术学理论意义的广度。进言之,艺术形式分析如果真正做到了研究深度与广度的统一,常常会类似于艺术文化学研究。同样,如果艺术文化学研究真正能够深入,又常常与艺术形式分析有相似之处。换言之,艺术形式分析与艺术文化学这两种研究仅仅是各有侧重,而不应该绝对的对立起来。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认为,艺术形式分析如果能够有效地引入艺术文化学的一些观点与方法,便获得了研究的广度;艺术文化学如果能够有效地进入艺术形式分析的层面,便获得了研究的深度———这两种情况都是我们乐于见到的。

关于艺术学理论学科研究生论文选题的基本意见

当然,我的这一说法和提倡也多为个人意见,是根据现实状况而提出的,期待大家的讨论。最后,我想补充谈一下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之下的各类二级学科之间的关系,也就是我们硕士生和博士生所选择的不同研究方向之间的关系。它对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也有直接的影响。我们知道,在艺术学理论学科下的二级学科中,艺术理论侧重研究艺术本质、艺术起源、艺术分类、艺术活动(包括艺术创作和艺术形式)的基本范畴或基本规律等等。艺术史侧重研究作为历史现象的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发生、发展、演变的规律,可以包括中国的、外国的、古代的、现代的,又可切块为艺术通史、艺术断代史、艺术思想史、艺术风格史、艺术类型史、艺术接受史、艺术传播史、地域艺术史、民间艺术史、艺术考古等等。这是两门最主要的艺术学基础理论学科,也是目前艺术学理论学科研究生主要选择的研究方向。作为应用理论研究,艺术批评、艺术管理也可以涉及多方面领域,包括古代的、现代的,研究领域所涉的内容也十分丰富。在史与论、基础理论与应用理论之间,我们不能只注意专业方向之间的差异性,而忽略它们的相互关系。否则,将它们孤立对待,只能作茧自缚,致使研究思路受到很多限制。再进一步说,如果我们仅着眼于二级学科之间的差别性,这些专业方向看起来很细碎、很繁杂,但实际上,它们是密切联系的,是我们研究同一艺术问题的不同观照侧面。同样以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为对象,艺术理论侧重于观念体系、范畴体系、方法论体系的研究,虽然比较抽象,但却是靠艺术史研究支撑的,是从艺术史研究中抽绎出来的。艺术史侧重于对已经发生的历史现象的研究,从中揭示具有普遍意义的艺术发展规律,这样的研究显然也离不开艺术学理论研究的支持。而艺术批评、艺术管理作为直接干预艺术创作和艺术活动的研究,更是以艺术理论与艺术史的把握为根据的。因此,一方面,我们应该依据对艺术学理论研究与艺术门类研究的关系的认识,从总体上把握我们研究生学位论文命题的性质,确保其属于艺术学研究界域;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认清艺术学理论各专业方向的各自侧重及其相互关系,使我们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既有明晰的专业方向的指向性,又不至于割裂地看问题,而能综合运用艺术学理论各二级学科的知识与方法,展开史论结合、基础理论与应用理论结合的研究。关于艺术史研究,有必要多说两句。现今西方的艺术史研究,大多放在历史学的门下。研究的对象主要是造型艺术史,除绘画外,建筑、雕塑和陶瓷等工艺美术及其他造型艺术都包括了。这相当于我国在美术与建筑、设计分家之前的美术史范畴。我们可以把它称为狭义的艺术史。前面我已经提到,造型艺术史之外,包括音乐史、舞蹈史、影视艺术史在内的表演艺术史研究,又何尝不是另一种狭义的艺术史呢?西方的艺术史似乎不包括它们;我国现在设置在一级学科艺术学理论中的二级学科艺术史,与西方现存的艺术史最大的不同,是不仅将造型艺术作为研究的对象,也把音乐、戏剧戏曲、电影电视等作为研究对象。概括来说,视觉艺术史、听觉艺术史、表演艺术史都涵盖了,我们可以称之为广义的艺术史。我们如果注意到艺术史研究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就应该根据研究者的学术背景的不同,对其研究范围的广、狭采取包容的态度。要一位艺术学理论学者什么门类艺术都懂才能做研究,无异于天方夜谭。但是,我们可以要求研究者能够将一般落实到特殊、在特殊中抽取出一般,能够将研究的广度与深度统一起来,将外部研究与内部研究融汇起来,将史、论研究结合起来。那么,什么样的命题才是艺术史的研究对象而有别于常见的门类艺术史的研究对象呢?我提出如下几点仅供参考:1.以艺术门类的历史素材为研究对象,但研究宗旨是讨论艺术本质、艺术分类、艺术起源、艺术形式的发生与演变等问题。2.以两个和数个艺术门类的历史素材为研究对象,研究宗旨是讨论它们之间共同的规律性问题。3.以历史上重大艺术现象为研究对象,而这些艺术现象并非局限于某一艺术门类,而是多种艺术门类共有的表现,研究宗旨是讨论它们之间共同的规律性问题。4.以历史上某门类艺术的艺术现象、艺术作品、艺术家为研究对象,运用社会学、历史学、伦理学、人类学、文化学、语言学、图像学、经济学、政治学、考古学、民俗学、宗教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抽绎出其中与其他艺术门类具有共性的规律。5.以历史上某一艺术流派、团体或艺术家为研究对象,讨论其与社会之间产生的多种相互影响,揭示其艺术思想、风格、传播等在社会历史中的发展规律。6.以上诸种研究的交叉研究。总之,不论是从两种或数种门类艺术素材出发,还是从一种门类艺术的素材出发,艺术史的研究,在总体上表现为自下而上的研究路径,它可以做微观的研究,但必须回到宏观的宗旨上来;它可以深入地剖析研究对象,但必须揭示某个具有共性的艺术规律问题。从一般到特殊,再从特殊回到一般。在这里,我要再次强调的是,艺术学理论研究必须从特殊上升到一般,上升到“艺术一般”。如果我们的研究仅仅满足于从特殊到特殊,仅仅在某个自己熟悉的艺术门类中兜圈子,不去思考或者没有能力从自己的特殊研究中抽绎出艺术一般规律,我们就无法真正建构起艺术学理论研究的框架,而只能永远停留在艺术门类研究的层面上,这同样是对艺术学理论学科的扼杀。

结语

篇(7)

关键词:艺术学理论;门类艺术;研究对象;研究路径与指向;研究方法

中图分类号:J0 文献标识码:A

引言:如何对待艺术学理论研究?

2011年6月中旬,由南京艺术学院主办的“第一届全国艺术学青年学者论坛”在艺术学界引起关注,同时国内重要文艺报刊均作了专题报道和评论。其中,特别引起议论的焦点话题是,关于艺术学升格为门类学科之后,如何看待艺术学理论作为一级学科的定位,以及学科所涉及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的问题。为此,我在论坛闭幕式上有过发言,主要是从艺术学理论学科发展方向的宏观角度来谈。现整理成文谈几点认识,以求教于艺术学界的同仁。

众所周知,艺术学理论学科的定位,首要问题是涉及对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的探讨。对此问题的确认,最为直接的触动莫过于是针对培养艺术学理论学科研究生的论文选题,以及培养方向的争论。这一话题我在南京艺术学院艺术学研究所成立伊始,招收研究生工作以来就一直提起。我想,这也是我们与其他高校或研究院所共处于承担教学工作和研究工作所无法回避而必须正视的问题。换言之,作为一个学科,艺术学理论研究不能没有自己明确的研究对象与相应的研究方法,也不能没有自己的教学内容,更不能没有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的产出。一句话,不能没有自身的教学常态和教学成果。否则,这个学科便难以持久维系,更无法前进。而艺术学理论学科教学内容的特殊性,又最终都体现在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论文选题上,即研究什么和怎样研究。所以,我所思考、所谈论的,可以说是从一个教学的具体环节,即从高校或研究院所研究生培养的终端,来反思艺术学理论学科建设的诸多问题。

现在的艺术学理论学科,前身是作为文学门类学科中一级学科,即艺术学下面的二级学科的艺术学。升格为门类学科之后,艺术学理论成为一级学科,其下的二级学科分类,目前艺术学界比较认可的是:1.艺术理论,2.艺术史,3.艺术批评,4.艺术管理。当然,还可以细分下去,但大致可以涵盖在这四个大类学科之中。这四个大类二级学科虽然都很重要,但从学科建设来看,它们之间还是应当有主次之分。比如说,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理论研究之分。像艺术理论、艺术史,就是比较典型的基础理论研究,而艺术批评与艺术管理就属于应用理论研究。这在其他学科序列中也同样存在,如经济学中就有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等。话说回来,一门学科的基础理论总是该学科赖以成立的根本所在,也是其应用理论研究的重要依据。由此可见,艺术学理论学科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大多是以艺术理论、艺术史这样的基础理论作为专业方向或者说是培养方向,这是很好理解的。而无论是艺术理论、艺术史、艺术批评抑或艺术管理,都离不开“艺术”二字,也就是说,无论是哪一个二级学科、哪一个专业方向,艺术学理论都必须冠以艺术作为研究对象,都必须立足于艺术,以艺术为研究领域的问题作为出发点与归宿点,这是没有疑问的。

然而,现在的问题在于,就研究对象而言,艺术又有广义与狭义之分,有艺术一般与门类之分;就研究路径而言,有从一般原理出发研究具体现象与从具体现象研究中抽绎出一般原理之分,用通俗的话说,即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之分;就研究角度而言,有内部研究与外部研究之分;就研究指向而言,又有举一反三与举三证一之分。那么,艺术学理论学科应该研究什么样的“艺术”问题呢?又应该以怎样的路径、角度和指向研究艺术学理论问题呢?说的具体些,就是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可以有哪些论文的选题?又应当如何去做论文?这是我着重讨论的内容。

一、艺术与艺术门类的关系

在谈论艺术学理论学科研究对象的问题时,有必要先明确艺术与艺术门类的关系。一般说来,“艺术”是广义的称谓,即对各艺术门类给予的抽象总称。目前,我国关于艺术学的学科设置,就是以这个总称来命名的。而在各种艺术中,通常习惯将综合两种或是两种以上的艺术说成是综合艺术,这种方式占有很大的比例。借助综合艺术的概念来说,艺术与艺术门类的关系,其实是有区别,又有联系的。

关于艺术的概念,通常分为广义与狭义两种概念,我想对这个概念不需要费太多的口舌。但从历史上看,我们中国人的艺术概念大多是广义的,不必说中古以前“艺”与“术”的所指①,就从晚清刘熙载的《艺概》与近代黄宾虹、邓实主编的《美术丛书》②来看,我们的“艺术”概念也还是所有的艺术门类的总和。而西方人则把造型艺术视为狭义艺术,把包括音乐、戏剧和舞蹈之类的表演艺术,还有诗歌乃至文学视为广义艺术。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一个问题,相对于作为门类艺术总和的广义艺术概念而言,既然造型艺术是狭义艺术,那么,表演艺术又何尝不是另一类“狭义艺术”呢?在这个意义上,甚至诗歌、文学也可以说是一种“狭义艺术”。所以,我们在谈论艺术学理论的研究对象时,区分艺术的广义与狭义并没有实质性的意义,它们指向的都可以说是各种不同的艺术门类。

这样解说“艺术”与“艺术门类”这两个范畴及其相互间的关系,对于艺术学理论研究而言是十分重要的。这里有必要再多说几句。关于“艺术”的范畴概念,其实是针对所有艺术门类的抽象。用哲学的术语来讲,“艺术”实际上是指“艺术一般”,是对不同艺术门类所具有的共同性质的指认。这里又有一个概念的细分,是说作为“艺术一般”的“艺术”,是有别于作为所有艺术门类总和的“广义艺术”。这话怎么说呢?我们认为“艺术一般”是从哲学高度对艺术门类的整体观照,而“广义艺术”则是对各种艺术门类的历史罗列。相对的说,艺术门类是“艺术特殊”,是艺术一般现实存在的具体形式。艺术学理论研究中的“艺术”与“艺术门类”(包括美术、音乐、戏剧、戏曲、舞蹈、设计、影视等)之间的关系,如同文学学(又有称“文艺学”)研究中的“文学”与“诗、词、歌、赋、散文、小说”等一样,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

为什么要谈论这个问题?因为不管如何争论,有一点是艺术学界的共识,即艺术学理论研究主要偏重思辨③,是对艺术活动一般规律的研究。所以,人们自然会认为,艺术学理论的研究对象最好是“艺术”(即艺术一般),至少是广义艺术(即对多种艺术门类的综合考察)。这种看法并没有错,但不能绝对化、单一化,甚至唯一化。我们的研究生在做开题报告时,常常因为选择了美术、书法或音乐作为研究对象而受到质疑,说这不是艺术学理论研究,更像是艺术门类的选题。这样的质疑实际上就是将艺术学理论的研究对象绝对化、单一化了,是对艺术与艺术门类之间的一般与特殊的辩证关系缺少认识的结果。哲学的基本常识告诉我们,一般存在于特殊之中,而特殊是一般的具体反映。没有特殊便没有一般,反之亦然。一般与特殊是相对而言的,是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相对于文学,诗成了特殊;相对于风雅颂、离骚、汉乐府、建安古风、唐宋格律诗、近现代白话新诗,诗又成了一般。同样,在人文学科――艺术学――造型艺术学,再细化到绘画,乃至国画……,但凡在纵向范畴链中,每一个层级对上都是特殊,对下都是一般。因此,艺术学理论研究不应该仅仅是以艺术或广义艺术作为对象,而是应该把所有的艺术门类都当作是艺术学理论研究的基础对象。我在这里要特别强调的一点是,艺术学理论研究并不是越抽象、越宽泛就越好,也不是一定要跨越多少艺术门类,这是因为,如果选取具有典型阐释意义的某一个艺术门类的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也同样可以讨论具有一般意义的艺术规律问题,那么这并不妨碍它成为艺术学理论研究的好选题。

如上所述,一般总是存在于特殊之中。诚如,艺术学之父、19世纪末德国学者康拉德・费德勒的研究是从绘画入手的,20世纪中期最重要的艺术学学者、法国人保罗・梵乐希则侧重于诗学研究。举证费德勒、梵乐希的研究,绝不意味着我们要照搬照抄西方人的那一套来建立中国艺术学;我们当然要结合中国艺术的特征、考虑中国具体的国情来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艺术学理论研究。我想说的是,借鉴西方艺术学研究,我们会很清楚地看到,一个美术学或者音乐学的研究论文选题,哪怕是一个很小的个案研究,只要它能够指向一般,并对艺术门类有上升的指导和引领作用的,甚至对其他艺术门类活动也有启示或参证的功能,它便具有了一般的意义,便可以视作为艺术学理论研究的具体形态,视之为艺术学理论研究的课题。因此,有一些艺术学理论研究选题与艺术门类研究选题相吻合是很自然的事情,关键是看其着眼点与结论是否指向一般。既然艺术学理论研究可以用艺术门类的素材为研究对象,那么,这样的研究论文与艺术门类研究论文又区别何在呢?

我们认为,艺术门类研究与艺术学理论研究之间虽然存在着复杂的交叉关系,但其中的区别是可以界定的。总体而言,艺术学理论的研究对象可以是艺术一般,也可以是艺术特殊,但其研究指向必须是对一般规律的揭示。正像文学学(文艺学)领域可以有抽象的、跨门类文学的文学一般规律的研究论文,也可以有借助于文学门类研究而抽绎出文学一般规律的论文一样,艺术学理论论文无论是以艺术一般还是以艺术门类为对象,其最终都应当指向艺术一般规律的研究,否则,它便不具有理论的普遍意义及其应有的指导价值,便不能被视为艺术学理论论文。而艺术门类的主要研究对象是特殊,其研究指向可以是特殊,也可以是一般。一般规律可以包含特殊规律,但特殊规律的揭示却并不一定都上升到了一般,也就是说,艺术门类的研究论文中有许多命题并不需要上升到一般,或者研究者仅仅停留于具体论事的层面而没有上升到一般,这样的研究论文当然只能被列入艺术门类研究的范围之中。如果艺术门类的研究命题能够通过具体的艺术现象考察抽绎出具有普遍意义的艺术规律,即从特殊上升到一般,那么,这样的研究论文既可以看做是艺术门类研究,也可以视为是艺术学理论研究,学科的发展允许一定的交叉。

二、艺术学理论研究的路径与指向

在学界有一个基本共识,就是对任何一种理论研究、一种学问乃至一门学科,都认为应该是有特定的指向、依据特定的视角研究现象世界的特定方面,从中发现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律,抽象提升而形成概念、范畴及其逻辑体系。当我们运用这些已知的规律或范畴去探究未知世界时,它们便成了方法。由此可知,理论研究乃至一门学科的研究方向的确立,其规律、范畴与方法是对同一“智识”的不同认知或不同表述;另一方面所谓研究、学问、学科可以由两种不同的路径来完成,一是自上而下,一是自下而上。艺术学理论学科建设也是如此。很显然,硕士生和博士生的研究方向,以及学位论文的选题也不例外。

如上所述,艺术学理论研究应该从高度抽象的艺术理论(即艺术学原理)出发,运用艺术学所特有的范畴与方法研究具体的艺术现象,解决各艺术门类之间的具体问题,这便是自上而下的研究路径。我相信,艺术学理论也应该像文学学或文艺学那样,有跨越各种艺术门类之上,具有高度抽象的艺术学理论的研究论文,也热切希望我们的研究生能够做出这样的理论文章。然而,常识告诉我们,艺术的一般规律正是从艺术门类的特殊规律中抽绎出来的。没有一种艺术的一般规律,可以脱离各种艺术门类而存在,因此从艺术门类研究中抽绎出的艺术学理论一般规律,这便是自下而上的研究路径。从学理上看,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这两种研究路径是相辅相成的,相互间也是不可偏废的。但是,鉴于艺术学理论学科在我国的发展现状,以及我们的研究生实际的知识积累与研究能力,我们又不能不对这两种路径作务实的考量。

首先,我们应当认清艺术学理论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它与文学学或文艺学的研究对象有显著的不同。

文学学或文艺学属下的各文学门类(如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虽然同样存在着形式的差异性和规律的特殊性,但它们都是以语言文字作为自己的物质载体和表现手段,应当说,文学学或文艺学研究者作跨门类的、抽象的研究相对方便一些。而艺术学理论研究对象则大不同,不仅美术、设计等造型艺术门类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音乐、舞蹈、影视等表演艺术门类之间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直至造型艺术门类与表演艺术门类之间更是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对于研究者几乎可以说是隔行如隔山。这给艺术学理论研究进行跨门类的、抽象的研究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我想,西方的一些艺术学理论学者常常将自己的研究设定在某一领域也是依据其差异而定的,比如有选择造型艺术门类范围,或者说设定在相邻近的几种艺术门类的范围。也许就是出于这样的考虑,专家们跨门类跨得太大,难免要说外行话,闹出大笑话。换言之,艺术学理论自上而下的研究选题,不仅需要有抽象思辨能力和对艺术学原理的把握,还需要具备既广阔又深厚的艺术门类研究的积累,二者缺一不可。依此推论,没有对各种艺术门类既深且博的研究,绝无可能做好高度抽象的艺术学理论研究。从现实状况看,我们的大部分研究生,不仅硕士生很难有这样的知识积累,博士生也很少有能这样精通两门或者更多艺术门类专业知识的储备。即便是我们的教师,在这方面的积累又能做到什么样程度呢?

再者来看看艺术学理论这一学科的研究现状,尤其是它在我国的发展,也同样制约着我们采取自上而下的研究路径。

在西方,现代意义的艺术学理论研究虽说是建立于19世纪末,但始终是被当作处于变幻流动的学术研究,没有真正进入到高等教育的常态化教学体系。所以,它可以不断出现新视角、新指向,产生新观点、新方法,却难以像文学学或文艺学等其他学科那样形成精密完备的、具有经典意义与权威性的理论体系。西方艺术学早在20世纪40年代中后期传入我国,但真正全面产生影响,以至在我国学界获得认同却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90年代的事。而且,在我国又有一个特殊现象,就是艺术学学科设立在前,理论研究反而滞后。就是说,我们已经培养出一批又一批艺术学理论学科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也有一些学者在努力撰写这方面的理论著作,但由于学界至今对艺术学理论的基本理念、基本构架、基本范畴还没有形成较为明确的共识,甚至还在为“什么是艺术学”争论不休,还在为艺术学学科究竟是不是一个“伪命题”存有疑虑,因而学界始终没有能拿出一部普遍认可的艺术学理论教材。在这样的学术背景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一定要求研究生作自上而下的研究呢?因此,我认为,现阶段的自下而上的艺术学理论研究,绝不仅仅是由于个人能力或整体研究的不足而不得不采取的权宜之计,可以说,这主要是一种务实的、有利于学科建设的长久之计。

当然,我们不能要求艺术学理论研究者精通每一门艺术,但同时我们也无法相信,一个甚至连某一个艺术门类都不精通的人会成为真正的艺术学理论家。这种说法可能会引起争议,但在这里,我只是就共性而言,就事论事。事实上,倘若研究者不能根植于艺术门类的研究,甚至连研究对象的学术发展状况、学术前沿都不了解,又如何去深入研究,揭示出规律性的问题呢?同样,对各艺术门类都只知道一点皮毛,不深入了解研究对象,就急于提升上去,描述一般性规律,犹如沙滩上造房,没有不失败的。我们的硕士生和博士生,包括我们教师在内,如果能够扎扎实实地以各种门类艺术的理论研究为基础,从中抽绎出跨越各种艺术门类之上的艺术学理论,逐步形成高度抽象、较为完备的艺术学理论体系,这无疑是对艺术学学科建设极有价值的贡献;也只有学科建设发展到这一阶段,才能有真正属于这个学科的自上而下的研究路径。

三、艺术学理论与美学的区分

说到这里,有必要谈一谈艺术学与美学的关系。因为,艺术学理论偏重思辨、指向一般的特征,从表面上看与同样以艺术为研究对象的美学(这里主要是指18世纪末以来又被称为“艺术哲学”的美学概念)很近似,所以人们常常将二者混淆起来。现在有不少采取自上而下研究路径的艺术学研究论文,实际上是不自觉地从美学立场出发的。我在这里不能不加以辨析。

大家知道,艺术学创立之初,是因为其时对艺术做理论研究的任务主要由美学(艺术哲学)承担。然而,美学作为哲学的一个分支,它来自于对人的感性认识的研究。艺术之美包括形的美、音的美、色彩之美,乃至风格之美,固然也是美学的研究对象,与艺术学理论在研究对象上有一定的交叉重合,但由学科性质所决定,美学对艺术现象的哲学思考是指向人类的一般认识规律的,与艺术学理论对艺术现象的研究指向艺术创造的一般规律大相径庭。由此,也决定了二者的着眼点、思维方法的不同。换句话说,美学(艺术哲学)是从美学本身的观念原则出发评判艺术,它对艺术品的研究方法、所获结论,与其把包括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在内的一切美作为对象,并没有根本的不同;美学的任务,是要揭示人类感性认识的基本规律,揭示作为人类认识“初级阶段”或“低级形式”的审美活动,有怎样的独立价值、特殊意义,以及如何发展与完善人类的感性认识。这种以艺术作为典型性对象自上而下的美学研究,对于以往偏重理性认识进行研究的哲学,当然是极为重要的补充,但对于艺术领域涉及的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来说,却显得有点不着边际,难免有隔靴搔痒之弊。美学家可以不精通艺术门类,艺术家也可以不懂美学(艺术哲学)。正因为如此,艺术学应运而生便有了自己的存在空间。

进言之,与美学(艺术哲学)不同,艺术学理论的研究不论是自下而上,还是自上而下,其指向必须是包括艺术起源、艺术本质、艺术创造、艺术作品、艺术发展规律等等在内的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换言之,艺术学理论不仅以艺术作为研究对象与出发点,更把艺术作为自己研究的终极指向。费德勒曾经严辞批评美学对艺术的研究只是抓住了艺术表层的、部分的附加属性,而无法深入研究艺术活动内层的本质,这样的研究对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是有害的。因此,他在创建现代形式的艺术学的同时,努力与美学划清界限、分道扬镳。用日本学者黑田鹏信的话说:“美学,把美做对象,是最稳妥的事。倘使把艺术当作对象,还是艺术学来得妥当。”④由此可见,美学(艺术哲学)理论体系再高深、再抽象、再完备,也不是今天的艺术学理论应该直接拿来作为自上而下研究的逻辑起点的。如果我们仍以美学(艺术哲学)的立场来讨论艺术学,那只能是走回老路,扼杀艺术学。

了解这段历史,认清艺术学与美学(艺术哲学)关系的目的性,是要提醒我们的研究生不要把艺术学理论的研究论文写成纯粹的美学文章。艺术学理论研究偏重思辨、指向一般,唯有深刻的理论抽象与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律揭示,艺术学理论才有可能对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产生启发、引领的作用;但它的抽象上升是有特定的范围的,也就是说,艺术学理论研究只能抽象上升到艺术一般,而不需要像美学(艺术哲学)那样指向认识一般。由此,我想概括出以下几点艺术学理论研究应有的特征:

1.艺术学理论论文应立足于艺术本身并且以艺术活动为终极指向,而不是泛泛地立足于哲学,并且以哲学认识为终极指向;研究对象不是以艺术为典型的感性认识,而是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本身。

2.艺术学理论论文选题应侧重研究艺术创造者与艺术活动之间的关系,研究艺术创造者如何从事艺术创造,其基本问题是艺术创造者与艺术对象之间、与艺术创造之间的关系。

3.艺术学理论论文主要是考察具体的艺术活动,从各种门类艺术的理论研究中总结抽绎而来,所要揭示的应是艺术活动内在规律,或者艺术创造者观照现实、从事艺术创造的一般规律,而不是从一般美学原则演绎而来,以主观性原则对艺术现象作一般的价值判断。

4.艺术学理论研究中的艺术主体可以是艺术接受者,但更主要指向艺术家,艺术创造可以涉及艺术审美,但主要指向艺术品的创造、传播过程。

5.艺术学理论论文的研究结论,不应是给艺术家一些何为美与不美或者如何判别美与不美的抽象原则,而是必须对艺术家及其创作行为具有直接的引领作用。可以说,是艺术家迫切需要的,对艺术活动有指导、引领意义的研究命题,就是艺术学理论论文的好选题。

如此说来,对于艺术学理论研究并不意味着我们绝对排斥借鉴美学的一些理论来研究艺术学。为什么我们可以借鉴其他各种学科的观点或方法来研究艺术现象,却独独不能借鉴美学的观点或方法呢?当然不是。艺术学研究可以从政治学、历史学、文化学、社会学等各种学科获取营养和方法,当然也可以从美学中获取营养和方法。我们反对的是,不知道艺术学与美学的分工,直接以美学原理来研究艺术,甚至以美学取代艺术学,以为这就是艺术学理论自上而下的研究路径,结果一脚踩空,得出一些大而无当的结论。

四、艺术学理论研究视角的广度与深度

以上是从艺术学理论学科中的一般艺术理论研究与艺术门类研究的关系,从艺术学理论研究与美学(艺术哲学)研究的关系,谈论了我对艺术学理论研究论文选题的总体看法。接下来,我想谈一谈艺术学理论研究的广度与深度及其相互关系的问题,这也是与我们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密切相关的问题。

与其他学科一样,艺术学理论研究大致有两种视角,一是广度;一是深度。艺术学理论的研究广度与深度各自都可以有多方面、多层次的理解。所谓广度,是衡量涉猎艺术门类或多或寡、运用方法或综合或单一、研究结论或普适或专门的维度。所谓深度,则是衡量我们的研究无论抽象提升,还是深入挖掘,所能达到的透彻程度的一个维度。相对而言,广度是一种横向的研究视角,而深度则是一种纵向的研究视角。这两种视角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例如,我们可以借鉴、运用多种其他学科的范畴或方法来考察某一艺术现象。从跨学科的开阔视野或方法的综合运用来看,这样的研究是有广度的。如果做得好,有助于人们全面认识、深入理解这一艺术现象,那么,这种研究的广度也同时具有深度的体现。但如果对所运用的各种范畴或方法缺少深刻的理解,对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缺少深层次把握,这样的研究必然是杂芜零碎的,既没有深度,也不见广度。同样,我们可以用一种范畴或方法来考察多种艺术门类,从涉猎的范围来看,这样的研究是有广度的;如果做得好,有助于人们从多种艺术现象中认识艺术一般规律,它又体现出另一种深度。但如果不精通所涉猎的多种艺术门类,对它们的共同艺术规律缺少把握与抽绎能力,这样的研究又只能是生搬硬套的,同样是既没有深度、也没有广度。此外,从揭示某一艺术现象所隐含的艺术规律中作举一反三的研究,也可视为既有深度又有广度;同样,从综合考察多种艺术现象所共有的艺术规律中作举三证一的研究,也是既有广度、又有深度的。但如果举一而不能反三,其深度必然大打折扣;举三而无法证一,其广度也会受到质疑。由此可见,艺术学理论的研究广度与深度,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辩证关系。

在这里,我想侧重谈谈艺术的内部研究与外部研究的关系。从目前本学科研究状况看,艺术学理论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基于“艺术自律”的认识,将艺术视为相对独立、自成体系的艺术家特有的精神活动,侧重于艺术形式、艺术活动自身规律的内部研究;这样的研究被称为艺术形式分析。一是基于艺术是人类精神活动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的认识,认为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始终处于人类社会政治、经济、学术、宗教、风俗乃至技术的全面包围与直接影响之中,努力揭示社会文化与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的必然联系;这样的外部研究被称为艺术文化学。据此来说,无论艺术形式分析(内部研究)还是艺术文化学(外部研究),这两类论文选题也都属于艺术学理论研究的范畴,都是我们需要和欢迎的。至于艺术形式分析大多表现为对深度的追求,艺术文化学大多体现出研究的广度,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绝不能因此而错误认为,艺术形式分析方面的论文只应追求深度而无须考虑广度,或者艺术文化学方面的论文只需追求广度而可以不考虑深度,那样做,我们不可能有真正的深度或广度。

如前所述,在艺术学理论研究中,深度与广度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作为关于艺术的内部研究,艺术形式分析既可以侧重研究艺术一般,也可以重点考察艺术特殊;既可以从艺术一般出发而指向艺术特殊,也可以从艺术特殊出发而指向艺术一般。可见,它的广度,可以表现为对多种门类艺术中存在的共性形式因素的综合考察与比较研究,也可以是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对某一艺术门类的某种形式的考察,甚至还可以表现为某一艺术门类某种形式的研究结论具有较为广阔的艺术学意义。假设这样的研究只限定在某一门类艺术的某种形式,只会运用某一种方法作就事论事的研究,获得的结论也仅仅局限于此而不具有艺术一般的意义,那么,它既没有广度,也不可能有艺术学理论意义上的深度。如果说它有价值,充其量也只是艺术门类研究的价值。反过来看,假设艺术形式分析虽然横跨几种艺术门类,但考察的形式因素并不真正具有跨艺术门类的共性;运用的研究方法虽然种类繁多,但研究者并没有理解这些方法各自的功能、适用范围以及它们之间的互补性;获得的结论虽然抽象、具有一般意义,但超出艺术之外而指向其他学科,那么,虽然表面上看它有广度,但不可能有艺术学理论意义上的深度,因而这种广度也是虚假的。

作为关于艺术的外部研究,艺术文化学同样必须是广度与深度的统一。其深度的体现,主要是研究者能够深刻把握与透彻阐发社会文化(包括政治、经济、学术、宗教、习俗乃至技术)对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的影响作用。实际上,在社会文化诸因素和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之间,存在着各种层面的联系与种种发生作用的中介环节。假设这类研究不能揭示出其间真正的联系,做实中介环节,也就是说,如果艺术文化学研究缺少深度,便会造成两张皮的现象,其广度只能是虚假的。假设这类研究虽然揭示出社会文化诸因素和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的联系与种种中介环节,但只停留于表面,而未能深入到艺术形式内部考察社会文化因素如何影响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或者所得的结论不是指向艺术,而是指向社会文化,那么,它既不见深度,也不具有艺术学理论意义的广度。

进言之,艺术形式分析如果真正做到了研究深度与广度的统一,常常会类似于艺术文化学研究。同样,如果艺术文化学研究真正能够深入,又常常与艺术形式分析有相似之处。换言之,艺术形式分析与艺术文化学这两种研究仅仅是各有侧重,而不应该绝对的对立起来。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认为,艺术形式分析如果能够有效地引入艺术文化学的一些观点与方法,便获得了研究的广度;艺术文化学如果能够有效地进入艺术形式分析的层面,便获得了研究的深度――这两种情况都是我们乐于见到的。

五、关于艺术学理论学科研究生论文选题的基本意见

综上所述,在对艺术学理论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的思考基础上,我想再来谈谈对本学科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的基本意见,这是本文探讨问题的具体落实,也是我们艺术学理论学科建设的根本所在。

首先,我认为,艺术学理论学科的硕士生和博士生既可以选择艺术一般为对象,也可以从艺术门类中找选题,关键是看如何去研究;只要研究生所作的研究不是陷入艺术门类无法上升,而是从艺术问题、艺术史料、艺术现象中揭示出隐含的带有普遍意义的规律,用以指导艺术活动、促进艺术发展,无论所选择的研究命题和对象在哪一层级上的,都应视为艺术学理论研究范畴,我们教师都应予以鼓励。

其次,在现阶段,应当肯定硕士生和博士生沿循自下而上的研究路径。也正因为如此,南京艺术学院艺术学研究所在总结以往研究生教学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每一位硕士生、博士生应该努力熟知两个以上的艺术门类研究,同时努力至少具有一种艺术门类的实践经验。如果该研究生缺少这些必备的研究条件,必须补修相应的课程。只有精通某种艺术门类,以此为根基,才能通过相邻艺术门类的比较研究逐步做到触类旁通,跳出门类的的局限,揭示出具有普遍意义的艺术发展中的规律性问题,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打通”。当然,这绝不是仅仅读“艺术概论”所能获得的浮于表面的“打通”,而是深入研究之后的真正的打通。

鉴于艺术与艺术门类的辩证关系,我们可以要求基础好、已具备两门以上艺术知识的研究生做跨艺术门类的艺术学学位论文,但必须防止沦为大而空。同时,对于愿意立足于自己熟悉的艺术门类之中,自下而上、以点带面,抽绎出有价值的一般规律,实事求是,将艺术学学位论深做实,也应该给予支持。这就是说,在研究对象问题上,我希望我们的硕士生和博士生打消顾虑,消除误解,所有广义艺术与狭义艺术、艺术一般与艺术特殊,都可以进入我们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的视野。而判断其是不是艺术学理论论文选题的关键,是看它们的思维指向与方法运用的是不是在力图揭示具有普遍意义的艺术活动规律。当然,我的这一说法和提倡也多为个人意见,是根据现实状况而提出的,期待大家的讨论。

最后,我想补充谈一下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之下的各类二级学科之间的关系,也就是我们硕士生和博士生所选择的不同研究方向之间的关系。它对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也有直接的影响。

我们知道,在艺术学理论学科下的二级学科中,艺术理论侧重研究艺术本质、艺术起源、艺术分类、艺术活动(包括艺术创作和艺术形式)的基本范畴或基本规律等等。艺术史侧重研究作为历史现象的艺术家及其艺术活动发生、发展、演变的规律,可以包括中国的、外国的、古代的、现代的,又可切块为艺术通史、艺术断代史、艺术思想史、艺术风格史、艺术类型史、艺术接受史、艺术传播史、地域艺术史、民间艺术史、艺术考古等等。这是两门最主要的艺术学基础理论学科,也是目前艺术学理论学科研究生主要选择的研究方向。作为应用理论研究,艺术批评、艺术管理也可以涉及多方面领域,包括古代的、现代的,研究领域所涉的内容也十分丰富。在史与论、基础理论与应用理论之间,我们不能只注意专业方向之间的差异性,而忽略它们的相互关系。否则,将它们孤立对待,只能作茧自缚,致使研究思路受到很多限制。再进一步说,如果我们仅着眼于二级学科之间的差别性,这些专业方向看起来很细碎、很繁杂,但实际上,它们是密切联系的,是我们研究同一艺术问题的不同观照侧面。同样以艺术家及其艺术创作活动为对象,艺术理论侧重于观念体系、范畴体系、方法论体系的研究,虽然比较抽象,但却是靠艺术史研究支撑的,是从艺术史研究中抽绎出来的。艺术史侧重于对已经发生的历史现象的研究,从中揭示具有普遍意义的艺术发展规律,这样的研究显然也离不开艺术学理论研究的支持。而艺术批评、艺术管理作为直接干预艺术创作和艺术活动的研究,更是以艺术理论与艺术史的把握为根据的。因此,一方面,我们应该依据对艺术学理论研究与艺术门类研究的关系的认识,从总体上把握我们研究生学位论文命题的性质,确保其属于艺术学研究界域;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认清艺术学理论各专业方向的各自侧重及其相互关系,使我们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既有明晰的专业方向的指向性,又不至于割裂地看问题,而能综合运用艺术学理论各二级学科的知识与方法,展开史论结合、基础理论与应用理论结合的研究。

关于艺术史研究,有必要多说两句。现今西方的艺术史研究,大多放在历史学的门下。研究的对象主要是造型艺术史,除绘画外,建筑、雕塑和陶瓷等工艺美术及其他造型艺术都包括了。这相当于我国在美术与建筑、设计分家之前的美术史范畴。我们可以把它称为狭义的艺术史。前面我已经提到,造型艺术史之外,包括音乐史、舞蹈史、影视艺术史在内的表演艺术史研究,又何尝不是另一种狭义的艺术史呢?西方的艺术史似乎不包括它们;我国现在设置在一级学科艺术学理论中的二级学科艺术史,与西方现存的艺术史最大的不同,是不仅将造型艺术作为研究的对象,也把音乐、戏剧戏曲、电影电视等作为研究对象。概括来说,视觉艺术史、听觉艺术史、表演艺术史都涵盖了,我们可以称之为广义的艺术史。

我们如果注意到艺术史研究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就应该根据研究者的学术背景的不同,对其研究范围的广、狭采取包容的态度。要一位艺术学理论学者什么门类艺术都懂才能做研究,无异于天方夜谭。但是,我们可以要求研究者能够将一般落实到特殊、在特殊中抽取出一般,能够将研究的广度与深度统一起来,将外部研究与内部研究融汇起来,将史、论研究结合起来。那么,什么样的命题才是艺术史的研究对象而有别于常见的门类艺术史的研究对象呢?我提出如下几点仅供参考:

1.以艺术门类的历史素材为研究对象,但研究宗旨是讨论艺术本质、艺术分类、艺术起源、艺术形式的发生与演变等问题。

2.以两个和数个艺术门类的历史素材为研究对象,研究宗旨是讨论它们之间共同的规律性问题。

3.以历史上重大艺术现象为研究对象,而这些艺术现象并非局限于某一艺术门类,而是多种艺术门类共有的表现,研究宗旨是讨论它们之间共同的规律性问题。

4.以历史上某门类艺术的艺术现象、艺术作品、艺术家为研究对象,运用社会学、历史学、伦理学、人类学、文化学、语言学、图像学、经济学、政治学、考古学、民俗学、宗教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抽绎出其中与其他艺术门类具有共性的规律。

5.以历史上某一艺术流派、团体或艺术家为研究对象,讨论其与社会之间产生的多种相互影响,揭示其艺术思想、风格、传播等在社会历史中的发展规律。

6.以上诸种研究的交叉研究。

总之,不论是从两种或数种门类艺术素材出发,还是从一种门类艺术的素材出发,艺术史的研究,在总体上表现为自下而上的研究路径,它可以做微观的研究,但必须回到宏观的宗旨上来;它可以深入地剖析研究对象,但必须揭示某个具有共性的艺术规律问题。从一般到特殊,再从特殊回到一般。在这里,我要再次强调的是,艺术学理论研究必须从特殊上升到一般,上升到“艺术一般”。如果我们的研究仅仅满足于从特殊到特殊,仅仅在某个自己熟悉的艺术门类中兜圈子,不去思考或者没有能力从自己的特殊研究中抽绎出艺术一般规律,我们就无法真正建构起艺术学理论研究的框架,而只能永远停留在艺术门类研究的层面上,这同样是对艺术学理论学科的扼杀。

六、结语

当下,艺术学理论界存在着一种普遍的现象,即有些作者已经写出了由下而上,以艺术门类素材为研究对象,上升到揭示艺术一般规律的论文,却不知道自己在做艺术学理论的研究。我们可以把这样的研究称之为“不自觉”的艺术学理论研究。这种现象并不为怪,就连西方艺术史(狭义的艺术史)研究中也有许多这样的论文和论著,甚至某一研究流派。我们南京艺术学院艺术学研究所从成立伊始,就一直关注这一现象问题,曾经向东南大学、中国艺术研究院、上海大学等单位的研究生院(处),征集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目录,刊登于《艺术学研究》上,用“不自觉”的研究可以囊括其中一部分学位论文。但其中也有不少论文还停留在艺术门类的“特殊”研究层面上,并未上升到“艺术一般”。这是历史,无须回避。我们在长期的教学中意识到这个问题的存在,我称此种现象是从不自觉到自觉,逐步形成艺术学理论研究界域的必然发展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