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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审计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16 16:00:36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注册会计师审计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注册会计师审计论文

篇(1)

注册会计师审计应当保持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审计人员实质上的独立是审计独立性的核心与基础;审计人员形式上的独立是获取社会公众相信审计人员实质上独立的根本保障。审计人员实质与形式上独立的整合,并通过审计团体形式上的独立将注册会计师职业展现于社会公众面前。公众利益和公众预期与信任,对注册会计师职业具有重要意义,从公众视角审视形式上的独立,将有助于注册会计师职业的繁荣。

一、注册会计师审计公众视角独立性的理论基础

关于独立性的内容被普通接受的观点是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职业道德委员会前任主席托马斯·G·希金斯提出的,他认为注册会计师必须拥有的独立性,实际上有两种:事实上的独立性和形式上的独立性。上世纪二十年代以前,职业界重实质轻形式。在业内人士看来,事实上的独立在任何情况下都绝对适用,涉及形式上的独立性的规章所能带来的好处都是微不足道的。直到1939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审理一州际袜厂诉讼案后要求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职业道德准则中,强调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不得有任何形式上的利害关系时人们才开始重视形式上的独立性。尽管从论述中我们看到了审计形式上独立重要性的提高,但笔者认为,在越来越强调人性沟通和信息交互的社会里,仅仅将形式上的独立与实质上的独立相提并论是远远不够的,还应上升一个高度。理由是:

(一)注册会计师职业要实质性地发挥其职能,为社会公众认可并接受是至关重要的。注册会计师职业之所以存在,在于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能够合理保证会计信息使用者确定已审会计报表及其他信息的可靠程度。如果社会公众根本不相信注册会计师群体,就不会相信他们的鉴证工作。独立性正为注册会计师群体获取社会公众的这种信任提供了合理保障,然而大多数公众不可能深入注册会计师群体内部了解实质上的独立,只能从形式上窥探独立性之一斑,因此形式上的独立是沟通社会公众与注册会计师间的纽带。

(二)以顾客为中心建立需求拉动型的产销模式是社会普遍认同的价值取向,将顾客满意的管理哲学引入审计独立性有利于注册会计师职业地位的提高及营销策略的开展。为收集审计证据而实施的审计程序如同实业企业的生产,社会公众作为审计报告的直接使用者如同顾客,注册会计师职业必须象对待上帝一样以不可动摇的抱负运用自身的知识为社会公众服务。

(三)为公众利益服务是社会对注册会计师职业的要求,这除了暗示注册会计师职业维护公众利益的承诺之外,还强调公众在注册会计师职业中的利益。不仅如此,它还作为基本原则列入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体系,这意味着在公众利益与注册会计师自身利益冲突时应以公众利益作为评判是非曲直的标准。

(四)为公众利益服务是通过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判断实现的。独立性的强弱程度决定了公众利益的被保护程度。然而实质上的独立表现为判断上的不偏不倚,作为一种精神状态它是无形和难以度量的,连注册会计师自身都很难讲清,社会公众就更难把握了,形式上的独立则是有形和可以观察的。事实上社会公众没有能力也没有必要探求审计实质上是否独立,只能直观地了解注册会计师形式上的独立,进而确定是否信任他们的审计意见。换句话说,形式上的独立才是形成公众信任的决定因素,同时还应注意到,由于社会公众和注册会计师所处角度以及专业知识上的差异导致了两者在审计独立性的认识上也有差别(见附表)。

从附表中不难看出,当形式上的独立与实质上的独立不相一致时,注册会计师评价的依据是实质上的独立而社会公众则更多考虑形式上的独立。

以上笔者从不同侧面分析了社会公众在注册会计师职业中的重要地位。公众利益是其宗旨而公众期望是其内在动力。确定公众视角虽然有利于注册会计师职业重构,但此文的主旨在于倡导一种新的思路,从公众的角度开展形象策略,以期注册会计师职业地位的提高。

二、从公众视角重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独立观

完整的独立观应具备三个要素:谁需要独立、如何保持独立、向谁独立。由于向谁独立很明确且对公众的理解没有影响,笔者暂不作讨论。前两要素的简单组合形成独立性的四个方面:审计团体形式上的独立性、审计团体实质上的独立性、审计人员实质上的独立性和审计人员形式上的独立性。除了对独立性的内容重构外,笔者的意图还在于从公众视角对其重要程度排序。(一)审计团体的独立性主要是形式上的独立性,这是公众关注的首要因素。审计团体本身不具备判断思维的能力因而基本无实质上独立之说(笔者认为审计团体实质上的独立其实是全体审计人员形式和实质上独立的整合)。审计团体的独立性主要是形式上的独立性。笔者认为审计团体形式上的独立性有两层含义:一是审计机构组织上的独立性,这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乃至行业协会拥有自主经营、行业管理的权力而不依附外界权力或利益上的支持,我国事务所的脱钩改制正是审计团体形式上独立的完善,这使事务所长期依赖行政权力开展业务的状况得以改变;二是指注册会计师作为一门职业应有的声誉,表现为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职业的普遍印象和一般评价,是深层次的形式独立。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印象并非来自对注册会计师及其职业的认知,而是更多形成于大众媒体的传播效应。部分公众可能了解某些注册会计师并予以高度评价,但对整个注册会计师职业的看法可能完全不同。当他们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必须依赖不熟知的注册会计师工作时,起支配作用的是他们对注册会计师职业的一般看法。可见塑造长期良好的职业形象对获取公众信任至关重要。笔者认为审计团体形式上独立的努力不仅有助于实现该目标而且作为独立性的最表层是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职业认知的起点。

(二)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包括审计人员形式上的独立性和审计人员实质上的独立性两方面。前者要求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没有任何利益以及其它形式上的特殊关系,后者强调审计人员在执业中保持超然的态度。

审计人员形式上的独立尽管也会影响社会公众对该审计人员工作的直接评价,但笔者认为,相对公众来说审计人员形式上的独立退居其次,实质上的独立才是关注的对象。

三、结束语

通过上述论述,笔者的观点归纳如下:

(一)笔者提出从公众视角重构审计独立性在于倡导注册会计师职业营销策略的改变,事实上就是一种实现注册会计师职业与社会公众融通的公关策略。

(二)笔者强调形式上独立的重要性并不否认实质上独立的基础地位,更不是对形式上独立的一味拨高,而是基于形式上的独立是社会公众能直接触及的表层信息并构成了社会公众认知审计独立性的起点这一事实。由于公众利益和公众预期与信任对注册会计师职业的重要性,笔者认为从公众视角审视形式上的独立将有助于注册会计师职业的繁荣。

篇(2)

一、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聘任

在选聘注册会计师的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应评估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如先行了解注册会计师职业团体及政府法令中有关独立性的规范,在选聘前与注册会计师商讨有无违背独立性要求的条款,在续聘的过程中检查独立性条款的遵循状况,并与注册会计师沟通,确定有无管理当局干涉注册会计师使其不能独立执业的情形。同时,审计委员会应向公司管理当局及内部审计部门征询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看法,以与注册会计师的答复作双向比较。

具体而言,在注册会计师的选聘、续聘和解聘问题上,审计委员会须履行如下职责:(1)了解审计合约的性质与范围;(2)向管理当局及内部审计部门征询有关审计质量的建议;(3)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行业的审计经验;(4)考察会计师事务所用于执行本公司审计合约的合伙人及人员的素质;(5)评估注册会计师或其事务所在同业检查中的结果;(6)考虑注册会计师或其事务所涉及的诉讼与法律责任问题是否会影响履行本次审计合约的能力;(7)考察证券主管机关纠正或处分注册会计师或其事务所行为的情形;(8)对于管理当局解聘注册会计师的提议,考察管理当局所提出的解聘理由,并与注册会计师讨论分析发生意见分歧的原因。

由于审计委员会在注册会计师选聘上更多的是参与复核,而管理当局仍旧占据着主导地位。因此即使有审计委员会作为后盾,注册会计师仍有可能基于诸般顾忌而屈服于来自客户管理当局的压力,从而对审计委员会有所隐瞒。在这一背景下,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所属的公众监督委员会(POB)于1995年发表了有关审计委员会的报告“董事、管理当局与注册会计师—保护股东利益的联盟”,建议在注册会计师与公司的委托合约中,应写明委托人是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明确表示注册会计师不受管理当局的操控。由纽约证券交易所与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共同成立的蓝带委员会(theBlueRibbonCommittee)在1999年2月发表的题为《关于改进公司审计委员会效果》的报告中也强调:“外部审计人员的最终责任系向董事会负责,而审计委员会作为股东及董事会的代表,在选聘、评估是否胜任及更迭外部审计人员方面拥有终极的权威与责任”,藉此希望改变由管理当局占据主导的立场,而由审计委员会担当起主要责任。

二、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非审计服务

注册会计师除向客户提供审计和其他认证服务(assuranceservice)之外,还经常提供相关的管理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研究与调查、向管理当局提供各项制度的改进建议、指出现存制度的缺失、列举各种替代的改善方案和推荐新方法等。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即管理咨询等此类非审计服务是否会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造成伤害。一种观点认为,对同一公司,既进行审计,又提供管理咨询,不会影响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管理咨询与审计是可兼容的。其理由是,审计和管理咨询业务的服务对象不一。在审计业务中,对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感兴趣的全部公众才是真正的客户和委托人。至于被审计公司,只不过是负担着结算审计费用的责任而已。而在管理咨询服务当中,客户是管理当局,这样,注册会计师实际上并未对同一客户提供审计服务又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另一种观点认为,审计和管理咨询不可兼容,注册会计师对同一客户既提供审计服务,又提供管理咨询服务,会影响其独立性。其理由是:在提供管理咨询服务的过程中,注册会计师作为顾问,实际上是扮演着决策者的角色。如果注册会计师一方面扮演着决策者的角色,另一方面又要对决策者的工作进行审计,无疑就处在审计自己工作的位置上。即使注册会计师不被视为决策者,但由于他同时具有双重身份,同客户建立起了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促成客户和注册会计师的短期利益要保持一致。这样,在形成棘手的判断时,注册会计师就可能抱有偏见,从而可能损害其独立性。即使管理咨询不会影响实质上的独立性,也会影响形式上的独立性。因为,注册会计师在为管理当局提供管理咨询的过程中,在第三关系人的眼里,肯定会在某些方面表现为不独立。比如,有专门的调查结果表明,97%的第三者对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特别重视;在被调查的财务经理中,几乎有一半的人担心注册会计师为同一客户同时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和审计服务可能会损害其独立性。

理论界的讨论也影响到监管部门的决策。由于近几年来发生了愈来愈多的上市公司舞弊案件,为提高投资大众对财务报告的信心,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于2000年11月对非审计服务加以重新规范,除了财务信息系统的设计及导入、内部审计外包与专家服务之外,限制或禁止注册会计师提供其它类别的非审计服务,诸如人力资源、交易经纪人、投资顾问、投资银行等。尽管制度越来越严密,但同时提供审计和非审计服务的情形仍然存在。因此,如何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以确保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就开始为人们所关注。美国崔得威委员会的报告要求,审计委员会应于每一年度开始时,复核管理当局委托注册会计师提供管理顾问服务的计划,并对非审计服务的品种与预计费用加以评估。加拿大证券管理机关(CanadianSecuritiesAdministrations)则认为,如果公司寻求注册会计师提供非审计服务,审计委员会应评估其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可能造成的影响。1993年美国内部审计人员协会研究基金会(IIARF)的调查也指出,仅有10%的审计委员会不鼓励或禁止注册会计师执行管理咨询服务,多数的审计委员会主席认为复核非审计服务的性质是重要的。可见,就非审计服务而言,审计委员会须了解注册会计师所提供的非审计服务性质及其费用,委员会应与管理当局及内部审计主管讨论此项非审计服务是否可能危及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并获取正面的答案,否则应促使管理当局及注册会计师解除此项服务合约。

三、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在审计委员会制度的演进过程中,各国政府、专业团体均非常重视通过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之间的沟通来保持注册会计师独立性。1978年,美国司法人员协会公司法委员会(TheCommitteeonCorporateLawoftheAmericanBarAssociation)对审计委员会的基本功能描述如下:“审计委员会在代表股东的董事会与外部注册会计师之间提供了适当的沟通管道”。该委员会列举的审计委员会四项基本功能均涉及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问题,如与审计人员就审计计划提出咨询、与审计人员及公司的内部审计人员就内部控制的适当性提出咨询等。AICPA的POB的报告“董事会、管理当局与审计人员—保护股东利益的联盟”,强调注册会计师与审计委员会的互动沟通及与公司治理效率的关系。前述蓝带委员会也建议,审计委员会须与注册会计师进行对话,以探讨任何已披露的关系或服务是否影响审计目标与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并建议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采取适当的行动以确保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等等。加拿大证券管理机关要求审计委员会应安排与注册会计师、内部审计部门、管理当局等进行协商的会议,并保持适当的会议记录。英国的凯布瑞报告规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在一年之中至少应该与注册会计师在无执行董事在场的情况下举行会议一次,以确保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不存在尚待解决的问题。

注册会计师与审计委员会之间的沟通为增进彼此间的了解架起了一道桥梁,从而也为注册会计师进行申辩提供了场所。注册会计师能够及时向审计委员会反馈与公司管理当局之间存在的分歧以及在审计过程中所遭遇到的困难,与审计委员会讨论更迭注册会计师的缘由等事宜,从而维护注册会计师的权益,减轻公司管理当局对审计人员施加的压力,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这种信息沟通一般由注册会计师以书面或口述方式与审计委员会讨论并确认审计委员会已充分理解沟通的内容。即使注册会计师认为没有可供报告的事项而未与审计委员会沟通,委员会亦须主动向注册会计师征询有无此类事项。就重要及必要沟通的事项而言,主要包括如下方面的内容:(1)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应了解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公允性、内部控制的适当性与舞弊侦查等事项上所担当的责任及所负责任的程度。(2)重要的会计政策。注册会计师应确定审计委员会了解:重要的会计政策的初次采用或变动及其应用;重要的非经常交易项目的会计处理方法;缺乏权威支持或同意的议题或所暴露问题的后果。(3)重大的审计调整。注册会计师应告知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过程中的重大调整事项与是否已将调整列入会计记录及对财务呈报过程的重大影响。(4)与管理当局的不同意见。注册会计师应同审计委员会讨论与管理当局间的意见分歧和分歧对财务报表或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的个别或整体的重要影响。即使这些分歧已经获得解决,注册会计师仍有义务向委员会报告,以提示委员会注意各项敏感问题。意见分歧通常包括:会计原则的运用问题;管理当局有关会计估计的判断基础;审计的范围;财务报告的披露内容;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的类型等;(5)执行审计业务过程遭遇的困难;(6)在接受委托或续聘前与管理当局讨论的主要问题。任何在接受委任或续聘前与管理当局讨论的有关会计、审计及财务报告问题,注册会计师应与审计委员会作再度确认;(7)蓄意误报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及在审计中所发现的不法行为(除非影响甚微且明显不重要);(8)所提供顾问咨询等非审计服务及相关费用。

四、审计委员会与审计范围及收费

篇(3)

关键词:应用型本科 注册会计师 定位 培养

由于我国重建注册会计师制度的时间不长,专业力量不足,现有注册会计师的整体业务素质与国际先进水平比较,还有明显的差距,因此,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工作,建立一支在质量和数量上能够满足我国乃至世界经济和资本市场发展,适应现代企业需要的执业队伍,成了刻不容缓的大事。目前,已有23家高校开设了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高等院校在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培养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到目前存在的不足,从而建立起科学完善的行业后备人才培养机制。

一、高校注册会计师专业教学模式改革探讨

( 一 )精准培养定位,突出学科优势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注册会计师行业将面临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注册会计师专业培养定位不准,容易走上"理论型"或"通才型"的老路;目前多数高校会计专业培养目标的职业定位是能在企业、事业、机关等相关单位从事实际或研究等工作。如果注册会计师专业也如此定位,就失去了注册会计师专业存在的意义。注册会计师专业人才培养应是理论基础扎实、专业技能熟练、综合文化素质强的高层次品牌专业,使之“成为亿万公众人人知晓、万千学子心向往之的专业”。 除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外,要有一定的知识广度和深度,有很强的研究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国际交流能力。使学生毕业后能适应外商投资企业、跨国经营企业、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等机构的实际工作。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定期对会计教育状况做出的研究报告对美国的会计教育也起着巨大的影响。其公布的《注册会计师愿景――2011》中指出,注册会计师应具备的五大核心能力: 沟通与领导技能、战略思考与判断性思考能力、关注客户和市场的能力、对综合信息的解释能力以及技术能力, 这五大核心能力是注册会计师在市场中保持强大独特优势的关键。由此不难看出美国长期保持在国际会计界中的领先地位也就不无道理。

( 二 )改革教学模式,强化实践教学目前国内多数本科高校注册会计师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还是延续以前会计专业的老模式,只是为了扩大招生或为了增强专业的社会适应性,学生能够灵活就业,在专业课的基础上不断增设专业相关课程,使课程体系变得越来越庞大,学生学的又累又不精。在教学大纲、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以及教学模式上都不适用于注册会计师专业人才培养。教学计划死板,片面强调理论课教学,对实践能力的培养不够重视;课程设置上,基本沿用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模式, 没有摆脱知识的系统性、学科性、完整性的制约,没有足够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使培养的学生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对注册会计师专业人才的“一专多能”、“一专多用”的多样化需求;教学上仍延续填鸭式的课堂教学,无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注册会计师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特殊从业人员,不仅要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还应有较强的政策观念和高尚的职业道德素质,遵守法律法规,接受职业道德的约束。同时,注册会计师还要具有科学、准确的职业判断能力,这是对注册会计师业务素质能力的要求。职业道德素质和职业能力必须兼备。注册会计师专业的培养模式,应遵循“理论教学与实践能力培养相结合”、“素质培养与专业教育相结合”、“共同提高与个性发展相结合”, 对理论课程进行优化、调整,构建适用于注册会计师人才培养的多样化教学模式。在培养计划中,学校应明确规定专业的实验和实习学分不少于总毕业学分的一定比例。打造学生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过硬的专业应用知识。

( 三 )调整师资结构,提升实践能力在当前的条件下必须加强注册会计师人才的队伍建设,特别是要抓住时机培养和造就一批精通会计、审计技能、掌握较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善于管理、熟悉金融、法律、计算机、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的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的高端注册会计师人才。因此,在教学方面,要改变以往的不合理知识体系。要培养高素质的注册会计师专业人才,师资队伍至关重要。目前注册会计师专业院校,师资数量及应用培养能力不足。目前高校的会计教师大都是从学校到学校,缺乏一定的实践经验。而且大多数高校没有把教师参加社会实践纳入教学管理计划或形成制度,在时间上、组织上和经费上都没有相应的安排和保证,不可避免地出现教师脱离实践的现象。导致对学生的培养从源头上还是在按照"理论型"或"学术型"的培养模式在进行。注册会计师专业为了提升师资的实践能力,学校应重视“双师型”队伍建设:重视具有生产一线实际工作经验的“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培养。 “双师型”教师是指既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及一定的科研能力,又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的教师。“双师型”教师不仅具有宽厚的行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还须具备将行业执业知识及实践能力融合于教育教学过程的能力。学校应建立并实施专业教师进企事业单位实践进修制度,可以安排专业教师定期或不定期地到企业进行调研或挂职锻炼;支持教师参加与专业相关的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等专业资格证书考试;鼓励专业教师在企业、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等兼职;通过多种形式,打造一支能培养高层次实用型人才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注册会计师专业的教师应能够做到以下几方面: 在课堂教学方面,注册会计师专业教师能够根据实际所需,发挥自身理论、实践双重优势,把知识教育和案例教学相结合,通过典型案例分析、专题讨论等方式,使学生活学活用,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增进学习效果;在实践教学方面,注册会计师专业教师比较清楚生产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处理方法,在专业能力、综合能力培养过程中能够开设出设计型、创新性、综合性的实验或实训项目。能够实行双向互动式兴趣教学,加强学生动手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培养;在就业方面,注册会计师专业教师由于经常深入社会和生产实践,对社会及行业人才状况和人才需求及生源愿望比较了解,在社会有一定的信誉和实力,他们可以成为学生实习或就业与社会建立需求关系的桥梁;在教学辅助配合方面,同时,注册会计师专业院校可以聘请有关政府部门、科研院校、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等方面的专家学者讲学授课,增加境外师资的教学课程。

( 四 )提高准入门槛,强化综合素质 受国际经济形势影响,就业市场对毕业生的总体需求将会明显减少,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的遴选将愈加激烈。由于注册会计师专业是目前的热门专业,报考人数非常多。据笔者所知,许多注册会计师专业是在原会计专业基础上形成的,生源是二三本线录取的。还有许多学生未达到注册会计师专业录取标准,采取曲线策略,即先录取进入同院校的其他专业,再转入注册会计师专业。导致许多转专业学生跟不上应届班级的学习而不得不转入下届;同时也导致注册会计师专业班级人数暴增。由于未能考虑到生源的差异,导致教师教的难,学生学的难,致使许多学生接受专业知识消化不良,无法真正培养出合格的注册会计师专业人才。注册会计师承担粉对社会公众的贵任, 注册会计师的资格标准是职业会计师团体与公众的一种社会契约, 该契约在委托注册会计师履行其职能的同时, 也约定了他们必须具备某种最低资质. 因为公众希望注册会计师能胜任其职能, 注册会计师如果职能履行不当,公众将付诸诉讼甚至寻求其他外部力量支持, 这将严重威胁到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地位。要办好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提高行业后备人才的专业水平,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一定要对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的录取标准严格把关。在考虑笔试成绩的同时,最好能结合面试或入校初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进行测评。

( 五 )拓展实践资源,注重实践效果 目前注册会计师专业院校除实践教学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外,还受办学条件和经费的限制,高校作为一个教学实体,其经济能力有限,不可能提供课堂教学以外更多的实习、实践资源,导致实践教学进展缓慢,实习基地建设滞后。尤其是实践教学的社会环境缺失,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践的资源不足,导致实践教学效果难以保证。笔者所在学院注册会计师专业实践课程通常包括两大类:实训和实习。(1)实训是把企业搬到学校,主要是模拟实验。包括会计实训、电算会计上机实训、ERP沙盘模拟。会计实训:是模拟手工会计操作,让学生完成从建账开始,到原始凭证审核、填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等一系列基本会计业务。电算会计上机实习主要是使学生能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和网络工具,熟悉使用浏览器、收发电子邮件、下载网上信息和软件、在网上进行信息和数据上报等。以上两种方式由于存在实验材料的单一、实验方式的单调等问题,学生学习积极性不能持久,实验效果差。ERP沙盘模拟:是针对代表先进的现代企业经营与管理技术―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设计的角色体验的实验平台。ERP沙盘模拟它是将制造企业组织结构和运营过程形象、直观地展示在模拟沙盘上。使学生在分析市场、制定战略、营销策划、组织生产、财务管理等管理活动体会企业整体的运作流程,感受ERP的核心理念是对企业供应链的管理。这种现代教学方法融合了案例教学、角色扮演和教师评议于一体的优点,能够很好地调动学生的专业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会计手工实训和上机实训的不足。(2)实习是校外实践。包括社会调查、社会实践、课程论文、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社会调查:考察学生应用本专业所学知识的能力。通过学生提出问题、设计调查方案并实地调查,使学生根据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并增加对社会的认识。社会实践:大多安排在专业基础课之后,笔者认为此阶段的实习主要应是认识实习。来到实习单位后,学生首先要了解企业的性质、规模;企业生产的主要产品、主要生产过程;企业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企业采用的记账程序和记账方法等。然后参观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同时请会计人员介绍企业生产情况和财务核算特点;对企业有了感官上的认识后,最后进入财务部门实习。通过实习,使学生熟悉会计科目、记账凭证、账簿的使用方法,了解企业的账务处理程序和基本会计报表。此阶段的实习非常重要,为学生下一阶段的专业学习奠定了基础。但根据笔者了解,尽管不少院校规定大一学生利用假期进行社会调查,上交调查报告。大二要求进行为期不少于两周的社会实践,提交实践报告。但由于学校本身没有实习基地或校企合作单位,不少学生无法找到短期实习单位,即使已经进入实习单位,实习单位给予学生动手的机会也很少。同时院校缺少对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实施过程中的有效监督,就是有也是流于形式。致使无论是调查报告还是实践报告多数不是真正调查和实践的结果,而是网上资料的搜集,难以达到预期效果。课程论文:要求学生通过撰写课程论文,学会使用有关文献索引及Internet搜索引擎检索所需文献,初步掌握获得一手资料、他人成果、政策法规等各种资料的方法与途径; 通过课程论文的训练,增强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运用基本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引起学生对该门课程前沿理论和热点问题的关注,锻炼学生的写作能力,掌握课程论文写作整个过程的规范做法,为以后撰写毕业论文奠定基础。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是加深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以应用,训练学生实际操作技能、培养学生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的重要手段。学生应按照实习方案的要求完成各项实习任务,提交实习鉴定表和实习报告。毕业论文:是专业实践教学活动的最后一个环节。毕业论文是在学生完成主要专业课程学习任务以及毕业实习的基础上,对学生所学理论和实务知识的综合应用,是对学生学习及创新能力进行综合检验评定的重要环节。毕业实习在学生毕业之前通常是大四第二学期进行,往往结合毕业论文选题和将来的就业方向进行有目的的实习。主要实习各类型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程序和核算方法及财务管理或审计等内容。毕业实习的目的,其一是结合毕业论文选题在实习中收集相关资料,为学生顺利完成毕业论文打下基础;其二是学生可以根据将来的就业方向有选择的进行实习,为将来就业奠定基础。如果将来要到会计师事务所工作,那么毕业实习就可以选择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如果就业单位已经确定,就可以到就业单位进行毕业实习,为毕业后即能上岗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笔者亲身体会,比较近几届的毕业论文,发现类似甚至相同的现象极其严重,创新题目所占比例逐年降低,整体质量逐年下降。学生本身的原因有:基础不扎实,态度不认真,缺乏探讨、摸索和钻研的意识和精神,精力投入不够。师资方面:近十年来,随着高校的大规模扩招,学校办学条件急剧下降。尽管教育主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确保教学质量。其中一条就是师生比达标要求,规定师生比1:14的为优秀,1:16的为良好,1:18的为合格,超过这一比例的就要给予黄牌警告,限制其招生等。但目前师生比已远远超过了最高限。由于师资力量不足,经费投入不足,一个指导教师需要指导10 名左右的毕业生,加上较重的教学和科研任务,精力远远不够。特别是个别老师不够认真,对学生指导不够,学术要求不严,过于纵容学生,大大影响了毕业论文的质量。院校方面:整个毕业论文管理环节监管力度不够,管理也不够规范,缺乏完善的毕业论文评估体系,整个答辩程序不够科学、规范,把关不严,逐渐助长了学生的懒惰思想作风。此环节应加强毕业论文选题的应用性,提高在毕业论文环节上与企业生产实际相结合的程度;指导教师和学生都要从思想上充分重视,院校要从根本上加强此环节的监管,不断完善毕业论文质量监控体系和制度保障。作为注册会计师专业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环节,实习、实践是必不可少的。但是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或其他机构,因其自身的经济利益等方面的原因,也不可能为学生提供充足的实习、实践资源,导致现阶段很多院校的实习、实践环节跟不上,与课堂教学脱节。如何寻找并开发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践的校内外资源,在培养注册会计师专业人才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这就要求院校在开展校内"模拟实训"、"模拟实践"的同时,也要面向社会,积极寻求产学研一体化的校企合作模式,促进高校与相关企业单位实现较为紧密型的合作,为学生开辟更多、更实用的实习实践资源,更好地解决这一矛盾。同时,注册会计师专业院校应建立会计师事务所与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的沟通协调机制,畅通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学生到国内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实习的渠道,并为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学生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创造条件。另外,笔者根据多年从事会计、审计及教学工作的经验认为,注册会计师专业的学生,不要急于去会计师事务所实习,应先到企业去实习。因为审计审的是企业的财务报表,如果学生对企业的业务流程及核算都不了解,去事务所实习也只能是学些表面的东西,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不能真正把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落到实处,实习效果会大打折扣。

( 六 )加强心理疏导,重视道德教育会计师事业关系到国家的兴衰,所以培训高级注册会计师人才不仅要注重专业知识的教授,更重要的是职业操守的培养。从专业教学角度讲,注册会计师专业教师应在传授会计专业知识和审计专业知识的同时,适时地引入职业道德教育。长期以来,我国学校教育中只重视书本知识传授,而忽视了学生心理素质的培养。在目前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今天,大学生的心理问题日益增多,导致一些大学生价值观念的庸俗化,性格孤僻,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较低.遇事容易走极端,甚至缺乏基本的人际交往能力。许多大学生仅重视理论知识的学习,不注意道德和文化礼仪修养,在诚实信、勤奋、谦虚等基本文明方面表现欠佳。目前大学生欠费、作弊、自杀、他杀事件频频发生。因此,高度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成为高校不容忽视的工作。作为注册会计师专业的学生除心理健康教育外,职业道德教育尤为重要,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缺失危害的将是社会公众。注册会计师专业院校应把心理健康、职业道德教育内容放到重要的位置上,指导学生科学、合理用脑,增强自我心理调适能力,使其成为具有健全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状态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合格人才。院校可以通过开设心理健康知识课程,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介绍不同心理疾病的预防措施;利用讲座、广播、板报和橱窗,创造良好的校园心理健康氛围;鼓励学生参与各项文体活动,尤其是自己喜欢或擅长的活动,可以增强学生的自信心和自尊心,并在活动中体验到心理安慰和满足。

二、评价机制及体系的改革与完善

为了适应注册会计师职业国际化发展的新形势,注册会计师专业的学生应该注重自身软性能力的培养,如外语水平、人际沟通能力、处理变革能力等,这样才能达到高层次国际注册会计师人才的要求,开拓其国际视野,提高其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交往能力。我们以往对教师的评教多采取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辅之以教学督导组及同行评价。评教过程形式化、评教主体单一化。评价实施的全过程,缺乏与教师和学生的有效沟通和协商,教师大多是被动地接受他人考评,积极主动性没有被调动,甚至对评教产生抵触情绪。学生因担心考试成绩不敢如实打分。导致评教对学生而言成为一个形式,对教师而言成为一种负担。而对教师的实践技能、在课程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的评价方面重视不够,这也不利于注册会计师专业人才的培养。注册会计师专业院校应不断完善质量评估监督体系,由单一的评价指标转向多元的评价标准,从工作胜任能力、教学工作绩效、案例教学课时比重、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人文素质等方面进行评价。由单纯评教转为评教评学评管相结合,由学校内部监控转为校内、校外、在校生、毕业生共同参与的评价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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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 要 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条件尚不理想,面临很大的审计风险。本文分析目前造成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较高的各方面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具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一、我国会计中介机构注册会计师审计存在的问题

1.风险导向审计模式有可能导致舞弊审计中的风险评估出现目标定位偏差。风险导向审计模式虽然变革了审计方法及其传统的审计理念,但同 时也给部分执业审计师形成了审计观念的紊乱,使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全力规避风险进而唯利是图。这是因为,按照风险导向审计模式的判断逻辑,如果被审计单位经 营失败的风险较低,即使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存在错报的可能性,注册会计师卷入诉讼的机率也不会太高,审计失败的可能性比较小,在这种情况下,实施大规模费时费力、代价高昂的实质性测试显然是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这就必然形成会计师事务所将大量的精力用于研究客户的行业风险和经营风险,而对审计意见进行直接支持的实质性测试越来越少。世界各国的风险导向审计中都可能出现这种情况。比如,施乐公司按虚构的毛利率调节各子公司的销售成本,莱得艾德公司通过编造没有任何原始凭证支持的会计分录调节利润等等。这些会计舞弊手法手段并不十分高明,如果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审计准则所要求的审计范围、审计程序实施完 整的实质性测试,可能很多的财务舞弊案件都可以被及时发现或者得到有效制止。舞弊审计中的风险评估目标要定位于何处易存在舞弊,而不是仅仅节约成本和降低民事赔偿风险。

2.电算化审计的研究开发相时滞后。目前审计电算化的研究才刚刚起步,相对滞后于会计电算化。另外,由于审计工作本身的不规范,或者规范性的要求因未能得到重视而没有很好地执行,这也为开发研究计算机辅助审计软件和应用计算机进行辅助审计带来了难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对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经济业务的企业进行审计时缺少计算机辅助审计环节,将为他们的审计结论意见带来难以预测的风险。

3.现代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和审计内容的广泛性。现代市场经济的显著特征在于不稳定性增强,公司为了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中谋生存求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所进行的交易也日趋复杂化,经济业务的种类和性质也在不断的多样化和复杂化,会计核算业务已经远远超出传统的财务会计的内容,也为审计带来了更多的困难。现代审计不仅包括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审计,也包括对一些投资方案的可行性研究;既包括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成果进行评价,又要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与运作效果进行评价,这些都会增加注册会计师做出正确的审计结论的难度,审计风险也就随之增加。

4.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的扩大。审计范围是一个渐大过程。早期的审计重点一般都放在处理现金的职员的诚实性上,没有对资产负债表的质量进行任何分析(Staub,1942)。后来,公司资金的周转主要依靠银行货款,银行要求申请货款者提供可靠的财务数据,对资产负债表加以证明,成为注册会计师20世 纪早期业务的主要部分。资产负债表审计扩大了审计范围,也扩大了审计责任(查特菲尔德,1988)。再后来,由于美国市场的萧条和崩溃,促使了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产生,要求上市公司提交已审查过的年度财务报表,人们开始意识到审计责任的存在。此后,对内部控制进行检查通常成为审计的出发点,审计人员对内部控制的观念也扩展到企业及其经营活动的全部,以及管理政策的诸问题,社会公众对审计的业务和责任的意识也急速增强。社会公众要求审计人员揭示出所有重大的差错和舞弊,并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作出评价,对企业在财务方面是否健康作出报告。有关这方面的信息不确定性很大,信息的风险很高,审计人员作出正确的审计结论难度增加,风险在所难免。

二、完善我国会计中介机构注册会计师审计存在问题的对策

1.国家要完善注册会计师相关法律规范。财政部应当就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问题积极与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协调,以保护注册会计行业的合法权益。与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最为密切相关的 法律是《注册会计师法》,由于该法颁布较早,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如对民事责任的规定相对薄弱,缺少关键的过错和因果关系要件;对法律责任的界定模糊等,补充完善《注册会计师法》等有关法规,在相关法律中增加保护注册会计师权益的条款,在法律责任对象、责任范围和责任程度等方面给予明确规定。从而保证注册会计师免受无谓诉讼的干扰。

2.注册会计师要坚持独立性,始终保持谨慎的职业怀疑态度。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的灵魂。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必须实实在在地毫无利害关系,其承担的是对整个社会公众的责任,这就决定了注册会计师必须与委托单位和外部组织之间保持超然的独立关系,同时始终保持谨慎的职业怀疑态度,严格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执业,并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那么其所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性将大大降低。

3.分清被审单位的会计责任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在与客户签仃约定书时,须写明委托方对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等内容,并对全部审计业务均要求管理当局提交一份声明书,以防止委托方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在委托方提供虚假证据,而由于其舞弊技术的高明并加以精心的掩饰,审计人员即便采取了标准的审计程序也没能查出的情况下,作为委托方应承担会计责任的依据。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对此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关健在于怎样才能使其内容严密,不致于形同虚设。另一方面,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协会应从保护注册会计师利益出发,不断地完善有关权利义务的法规,不断地与法律界沟通,使法律界能够认同审计责任的界定标准,帮助注册会计师反击那些毫无根据地扩大注册会计师责任的诉讼,进而影响公众时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理解和认同。

4.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处理。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处理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规章和程序,指出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后果,并据此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个人及时进行处理。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为每位员工建立职业道德档案,记录个人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及处理结果。

参考文献

[1]陈毓圭.风险导向审计的由来与发展.会计研究.2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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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 审计报告作为会计信息是合法性合规性证明者,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大作用。本文从审计报告的发展完善过程、审计报告制度在我国的实施过程分析,强调在我国应该正确运用审计报告:第一,建立完善的审计报告体系;第二,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完善的法律体系;第三,完善政府对审计报告监督和引导机制。 

 

 

当今经济是市场经济,可靠的会计信息是宏观经济健康运行的基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作为会计信息是合法性合规性证明者——审计报告的作用愈来愈大,但在现实中,人们对审计报告作用还存在误区,本文从审计报告的发展完善过程分析说明如何正确运用审计报告。 

 

一、审计报告的发展完善过程 

 

1、查账报告书 

1921年英国的南海公司破产倒闭事件使股东和债权人损失惨重,会计师查尔斯.斯耐尔(charlessnell)受英国议会委托对南海公司破产事件进行审计,此时斯耐尔以会计师的名义对南海公司进行审计并提出了查账报告书,这是审计报告的最初形式,是从查错防弊、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的角度提出会计师的意见。 

2、非标准审计报告 

20世纪初,英国的会计师审计实务传入美国,会计师对会计报表的鉴证多依赖会计师个人权威进行,会计师也普遍高估自己,经常出具描述性的长式报告,且在报告中出现“我们证明”、“我们保证” 等过于绝对化的用词,审计报告没有标准用语,内容、格式、审计意见的表达方式均全部掌握在会计师自己手中,随着企业规模扩展,经济活动的日益复杂,企业与银行的利益关系也更加密切,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对象由会计账目扩大到资产负债表,注册会计师基于股东和债权人的需要,从判断企业信用状况角度提出审计意见,统一的标准用语、内容、格式的审计报告,不仅不会误导报告使用者而夸大了的审计作用,而且也不会增加审计人员的责任。因此探索短文式的标准化的审计报告显得尤为必要。 

3、标准审计报告的确立和发展 

1929-1933年世界范围经济危机爆发后,社会各界普遍认为缺乏正确而可靠的财务报表是导致这场经济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此时纽约证券交易所与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合作推荐了第一份统一的标准审计报告,从而使不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具有可比性,而且容易区分和辨认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随着审计报告使用者的扩大,标准的审计报告几经修正,目前,标准的审计报告的主要特征是:(1)审计报告用语、内容和形式日益标准化规范化;(2)审计报告的种类也逐步多样化,包括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3)在意见段使用“在所有重大方面”“ 公允地反映”等措词,强调审计意见只能是一种有一定依据的主观意见和看法。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的标准审计报告发生一些重大的变革:如我国2006年10月颁布的注册师审计准则前后,审计报告意见形式和格式也有所不同,目前审计报告以新的标准审计报告和非标准审计报告代替了旧的标准审计报告和非标准审计报告。新的标准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附加说明段、强调事项段或任何修饰语时审计报告,否则就是非标准审计报告。

二、中国审计报告的运用实践 

 

回顾中国审计报告的运用实践,审计报告为我国经济改革和发展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但仍存在着种种对审计报告的歪曲理解和运用,这必然影响着审计报告作用的发挥。 

1、认为注册会计师发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意味着注册会计师绝对保证已审计会计报表不出现任何差错,否则,就追究注册会计师的责任,这种观点混淆了经济生活中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会计主要是通过会计报表向人们提供相关的经济信息,而审计则是为了合理保证会计报表使用人确定已审计会计报表的可靠程度,增进人们对获取的相关经济信息的可信性。 

2、审计报告仅仅作为申报的材料。由于目前许多审计委托是从报出“可批性”材料的需要角度提出的,审计委托方缺乏需要高质量审计报告的内在动力,这时,注册会计师可能沦为虚假会计信息提供者的“帮凶”。 

三、如何合理使用审计报告 

 

在市场经济中,会计信息提供者和使用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会计信息使用者并不一定精通会计知识,因此人们阅读会计报表时,首先通过审计报告获悉财务会计报表是否可信及可信程度,其次才阅读自己关注的会计信息,如果审计报告虚假,审计报告使用者会作出错误判断和决策,这将会增大经济运行中的信息成本。要合理使用审计报告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建立完善的审计报告体系 

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应当强化审计报告的具体应用,审计报告中应明确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会计责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并按照独立准则要求出具适当的审计报告。同时适应市场经济中的不同审计需求,规范不同内容、格式和性质的多样化的审计报告体系。 

2、建设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完善的法律体系 

审计发展过程依赖注册会计师自我约束。市场的逐利性和盲目性会将注册会计师这一特殊行业蜕变为一般性盈利行业,给社会公众利益造成极大损害,这就需要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的法律体系(1)完善因审计失败对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追究机制。建立以高额的民事赔偿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审计责任的法律体系;(2)规范和强化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风险问责机制。审计报告是审计小组集体工作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起完善的内部控制,使每一份审计报告与每一位审计人员的奖惩直接挂钩,一旦一份审计报告发生失误,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合理地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完善政府对审计报告监督和引导机制 

政府审计、师注册会计师审计及内部审计共同组成整个社会审计体系,政府审计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起监督和引导作用。因此政府要发挥其监督和引导作用,政府就必应加强审计报告监督和引导机制。 

 

【参考文献】 

[1] 曾 南: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的影响因素与有关建议.天府新论,2007.6. 

[2] 李晓慧.审计研究,2005.3. 

[3] 谢荣.审计研究前沿,2002.5.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4]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2002. 

篇(6)

[论文摘要]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影响整个社会的经济秩序,由此必须准确、全面地分析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形成的原因,并研究解决对策,才能有利于整个社会经济秩序的建设。

探讨注册会计师的法津责任,历来是各国审计研究的重点,它不仅关系到注册会计师行为的合法性,还会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秩序。

一、造成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原因

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承办业务过程中未能履行合同条款,或者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或者出于故意不作充分披露,出具不实报告,致使审计报告使用者遭受损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应承担的责任。

1、被审计单位方面的原因

主要是指被审单位的错误、舞弊、违法行为和经营失败,审计人员未查出,给他人造成损失,可能遭到有关方面的控告。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8号一错误与舞弊》对错误与舞弊的概念进行了专门定义。所谓错误,是指会计报表中存在的非故意的错报或漏报,即被审计单位由于疏忽、误解等原因,在注册会计师所审计的会计报表中产生了错报或漏报。所谓舞弊,是指导致会计报表产生不实反映的故意行为,即被审计单位故意在注册会计师所审计的会计报表中造成错报或漏报。所谓违法行为,是指贿赂、不合法政治捐助和违反特定法律及政府规定等行为。对于被审计单位的错误、舞弊和违法行为,被审计单位理应负直接的会计责任,注册会计师则只能负审计责任。经营风险是指企业由于经济或经营条件,而可能出现的经营失败,比如经济萧条、决策失误或同行之问意想不到的竞争等,而无力归还借款或达到投资人期望的收益。审计失败则是指审计人员由于没有遵守一般公认审计准则而提出了错误的审计意见。出现经营失败时,审计失败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

2、审计机构和人员方面的原因

如果不是注册会计师方面的原因,给被审计单位或第三者造成损失,注册会计师将不负法律责任。但是,也有些会计师事务所因违约、过失和欺诈等行为惹来官司。所谓违约,是指合同的一方或几方未能达到合同条款的要求。当违约给他人造成损失时,审计人员应负违约责任。所谓过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缺少应具有的合理的谨慎。评价审计人员的过失,是以其他合格审计人员在相同条件下可做到的谨慎为标准的。通常将过失按其程度不同分为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普通过失(也称“一般过失”)通常是指没有保持职业上应有的合理的谨慎。对注册会计师则是指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的要求。比如,未按特定审计项目的要求取得必要和充分的审计证据的情况可视为一般过失。重大过失是指连起码的职业道德谨慎都不保持,对业务或事务不加考虑,满不在乎。对于注册会计师而言,则是指根本没有遵循专业准则或没有按专业准则的主要要求执行审计。欺诈又称审计人员舞弊,是以欺骗或坑害他人为目的的一种故意的错误行为。具有不良动机是欺诈的重要特征,也是欺诈与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的主要区别之一。对于注册会计师而言,是为了达到欺骗他人的I的,明知委托单位的会计报表有重大错报,却加以虚伪的陈述,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推定欺诈和重大过失这两个概念的界限往往很难界定,特别是近年来有些法院放宽了“欺诈”一词的范围,使得推定欺诈和欺诈在法律上成为等效的概念,从而进一步加强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程度。

3、社会因索

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的高信任度和高期望值是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产生的社会因素。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注册会计师队伍与业务范围的扩展壮大和社会公众对审计报告的关注日益提高,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的信任度和期望值也越来越高,甚至提出了许多不尽合理的要求。各方面使用者和利益集团希望注册会计师能发现被审计单位报表中的所有错弊,不断要求注册会计师对委托单位的会计记录差错、管理舞弊、经营破产可能性、违反法律行为都应承担检查和报告责任,混淆了会计责

4、经济因素

随着近年注册会计师行业竞争的加剧,一些事务所为了提高业务量、争夺客户,追求经济效益,在选择被审计单位时丧失了应有的慎重,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对被审计单位的历史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评价它的品格,弄清委托的真正目的。如果被审计单位对其顾客、职工、政府部门或其他方面没有正直的品格,也必然会蒙骗注册会计师,使注册会计师落入他们的圈套。更有甚者,少数注册会计师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不顾职业道德,迎合委托方的无理要求,对被审计单位报表中的虚假错弊听之任之,出具虚假审计报告,或与被审计单位串通造假。

5、技术因素

制度基础审计的内在局限是导致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技术因索。我国的审计方法体系是建立在内部控制评价之上的,独立审计准则强调的也是制度基础审计模式,着眼点在内部控制的研究评价,并不将降低和控制审计风险贯穿于审计的全过程。但事实上,我们现时的审计环境比国外复杂得多,隐藏着很大的职业风险。而目前,国际会计公司普遍已采用了风险基础审计模式,它立足于对审计风险进行系统的分析和评价,使审计人员关注审计风险的每个环节而主动控制风险。

6、环境因素

我国现阶段市场经济运行的不规范性是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环境因素。从公司内部环境来看,目前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同虚设,国有法人股缺位,股权过度集中,董事会、监事会由大股东操纵,或由内部人控制的情况十分严重,从而给公司管理当作盈利管理,粉饰报表、操纵利润提供了可乘之机;公司内部控制的缺失造成公司内部控制的松散和低效,高级管理层对财务报告,特别是对会计政策随意选择和变更,公司由一人或少数几人把持或垄断财务决策,内部审计人员缺少独立性和专业训练,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置只具象征意义,会计记录的质量较低等等诸多问题。法人治理结构的不当导致注册会计师审计关系严重失衡。经营者由被审计人变成了审计委托人,注册会计师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迁就上市公司,默许上市公司造假,几乎成了一种“理性选择”。注册会计师是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他们的行为必然受到市场其他参与者的影响。没有好的执业环境,注册会计师很难独善其身。这些都加大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风险和法律责任。

7、法律因素

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滞后于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是造成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法律因素。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环境的不断改变,在对会计信息的不同认识而产生的法律冲突中,有关民事纠纷的问题最多。可是,这方面的规定恰恰是最不完善、也是最为缺乏的。I前,我国的许重要经济法律法规,如《刑法》、《公司法》、《证券法》、《注册会计师法》中,都有关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条款,但其中涉及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内容较多,涉及民事责任的规定比较缺乏。民事责任是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一个薄弱环节。

8、监管因素

从监管方面来说,不论是对上市公司还是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都不得力。中国证监会在监管理念方面,重审批、轻监管。2000年年报中,有175家司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报告,证监会仅对卸分上市公司进行了调查、了解、惩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监督力度也不够,体系与手段都不到位。监管体系薄弱,监管手段不成熟,监管人员严重不足,忽视对注册会计师的指导和监督以及应有的保护,也加大了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二、解决对策

1、完善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提高财务信息的披露标准现在无论是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还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均面临着一场前所未有的公信力危机。从表面上看这场危机是由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引起的,而实际上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我国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薄弱。完善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提高财务信息的披露标准是规范证券市场的根本所在,也是限制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根本所在。如果不从根本处着手改善上市公司和证券市场的薄弱环节,而一味地加大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让注册会计师承担与其职业或与其所处的特定历史阶段不相称的风险,会大大挫伤整个行业的信心。不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2、将参加职业责任保险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义务

职业责任保险又称为专家责任保险,其保险标的是专家对其当事人或相关第三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我国目前已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平安保险公司开设了“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随着责任保险在全国的推广,参保应成为会计师事务所继设立职业风险基金后又一种规避风险的举措。

3、确立独立审计准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地位

独立审计准则是规范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手段和技术方法的质量标准。在西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它逐渐成为法庭判定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然而,我国的司法人员在审理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案件时,主要还是依据一般的法律,对审计准则考虑较少。

我国独立审计准则是由国家财政部的,具有相当高的权威性和官方效力。如果注册会计师没有按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去做,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如果注册会计师严格遵循了独立审计准则,仅仅因为审计结论在客观上与实际不符,就需承担法律责任的话,显然是不合理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并不是一种担保,现有的专业标准只不过是在考虑成本效益的基础上制定出的一种较为科学、合理的程序,并非绝对保证。对于那些内外勾结、精心伪造的舞弊,注册会计师是无能为力的。因此,独立审计准则应该成为我国司法界判定注册会计师法津责任的最重要的依据。

篇(7)

[关键词]独立性 审计收费 信息对称

一、影响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内部因素

1.会计师事务所方面的影响

非审计服务对独立性的影响。提供审计服务一直都是注册会计师的主要业务,竞争也最为激烈,可是近几年该服务的边际利润和所占收入的比例却不断下滑。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会计师事务所从非审计服务中取得的收入和利润却不断提高,这就使会计师事务所乐于接受和提供非审计服务。当非审计服务所取得的收入超过一定限度以后,人们就会认为注册会计师更注重非审计服务,外界的相关利益者会担心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获得提供非审计服务的机会而忽略甚至是纵容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在会计报表中的错误与舞弊。因此审计的独立性受到了损害。

2.注册会计师方面的影响

随着审计任期的延长,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不断增多,关系自然越来越密切,从而可能为了避免审计意见对被审计单位产生不利影响而放弃应坚持的原则。另外,从我国目前注册会计师的行业内部来看,注册会计师对会计和审计知识的掌握比较充分,而对其他知识比较缺乏,由于缺乏一些专业知识,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就不得不依赖被审计单位的指导和协助,这种依赖必然会削弱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二、影响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外部环境因素

1.宏观环境因素

(1)企业方面的影响

经营者的权力过大与现行社会审计的委托制度损害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从理论上讲, 在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公司制企业中, 经营管理者对公司进行经营, 注册会计师是接受股东的委托对经营者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通过审计报告将信息提供给委托者。股东的制约, 严重损害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2)监督机制和法律法规方面的影响

外部质量控制机制方面,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财政部下属的行政部门,由于其行政事务繁多且专职人员不足,因而很难对我国目前的四千多家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控制。内部质量控制机制方面,我国已颁布了独立审计准则和质量控制基本准则。但是,从目前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构成及总体的执业环境来看,仅仅通过行业自律很难达到预期效果。

2.信息不对称是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缺失的另一外部原因

社会分工和专业化的不断发展,及产生的知识分工使绝大多数市场上交易双方的信日益不对称,加之审计业务的高度专业性,外界很难评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是否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较小的外界压力使得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易于受到利益的诱惑,丧失应有的独立性。

三、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对策建议

1.限定审计委托主体

审计委托入与被审计人合二为一这种现象,在中外都是客观存在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己、解决的办法是要将审计委托人与被审计人严格区分,使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人士脱离关系,增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使其免受管理当局的左右。可供选择的方法是:

(1)对于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设立“审计委员会”来割断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当局的联系)维护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审计委员会是由公司董事组成的一个公司内部机构,该委员会主要负责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并支付审计公费。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主要目的是处理与独立审计人员的关系,改善内部审计控制,并建立适当的政策来禁止公司雇员违反职业道德和法_律的活动。审计委员会应当有绝对的权利来聘用独立审计人员孰_确定审计费用和解雇审计人员。

(2)对于非股份有限公司,可由政府部门组织成立一个“审计委派处”,由该处负责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进行审计,并由该处向企业收取审计公费,转付给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目前,我国的非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是国有企业,存在着严重的“所有者缺位’,现象。正是由于这个原因造成了注册会计师常与企业管理当局串通,丧失独立性。

2.确保审计收费的数额中国论文下载中

(9t从长远来看,必须进行供需调整,使供需达到平衡,由市场自主决定价格。这个市场有别于一般市场,它的供给要素――注册会计师是社会监督体系的主力军。对这一市场不宜让其完全自由放任,自由竞争。在供过于求时,靠供方压价竞争,要素流失,求得平衡。这样会使注册会计师职业不稳定,特别是在目前市场不规范、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流失的要素不是劣等的,反而可能是优等的,因此政府应主要通过宏观调控来解决失衡问题。

四、结论

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问题己经困扰了注册会计师审计职业十几年,已经根深蒂固,绝不是仅靠几项措施就可以彻底解决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方面己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但问题仍然存在。审计独立性的提高需要一个过程,需要广大注册会计师、审计管理机构不懈的努力方能实现,这有待于注册会计师整体素质的提高。惟有这样,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审计职业才能真正做到独立、客观、公正,才能真正提高审计质量,才能敢于打开国门迎接挑战。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