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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发展论文精品(七篇)

时间:2022-06-17 19:40:49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市场发展论文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市场发展论文

篇(1)

1.种子市场观念创新

观念创新是市场营销创新的首要组成部分。为了实现诸如利润、销售增长率等目标,种子企业必须进行市场调研和品种开发与种子生产、贮藏、加工、销售等一系列与市场有关的经营活动。从事这些活动时,以什么样的理念为指南处理企业、用户、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就成为每个种子企业必须回答的问题。这一问题就构成一个种子企业的市场经营理念,也称营销管理观或市场营销观。

目前,我国种子企业的营销活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动主要是跟随营销。就是企业跟在市场后面开展营销活动,市场需求变了,营销活动跟着变,即跟着需求走。跟随营销使企业被动的适应市场,这显然是极不利于企业发展的。企业只有走在市场前面,才能在竞争中求生存,即做到牵着市场走。种子市场营销是指为了满足用户的需求和欲望而实现种子使用价值的活动过程,种子经营者不仅要研究用户的现实需求,更要研究用户对种子潜在的需求。种子企业必须转变营销观念,由跟随营销转向创造营销。创造营销是在潜在市场未到来之前就摸准市场动态,按着市场需求发展走势开展营销活动,使企业的生产销售与市场需求之间保持快半拍的状态,从而牢牢掌握市场的主动权。

2.种业品牌创新

品牌创新是市场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品牌建设是衡量企业经营水平的重要尺度,也是衡量整个产业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种子企业要在提高产品质量、升档、升级、系列延伸上求突破,在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同时,要加大创牌力度,塑造企业良好形象。名牌产品是市场上的旗帜,市场向名牌聚集,效益向名牌倾斜,这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创建种子品牌是种子产业化的核心,是种子企业步入市场经济,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的首选战略。已经定牌的企业尤其是规模企业,必须认真制定企业名牌战略和计划,深入开展创名牌活动。办名厂,创名牌,要舍得花精力、花本钱,搞名牌宣传,做名牌广告,创名牌商标。要使产品在市场上拥有竞争优势,必须在产品的成本、差异性上有所突破,使其独具一格。

3.种业服务创新

种子企业的消费群体主要是广大农民,各项服务也要适应广大农民消费者的需求。

开展服务创新,一是通过公共关系,利用灵活多变、形式多样的广告宣传(如报纸、杂志、电视等媒体及招贴画等),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认知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信誉,为广大用户提供种子营销信息,让广大农民了解产品的特征特性、栽培要点及其他注意事项,做好新技术新成果的示范推广及传授工作,做好营销前服务;二是简化营销过程和手续,本论文由整理提供想方设法满足用户要求,如提供精美的手提式小包装、配货上门等贴心服务,为用户提供方便、简捷、有效的营销服务;三是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配备精良、高效的服务队伍,随时为广大农民答疑解惑,指导种植技术及病虫害防治等实用技术,为用户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

种子企业开展好服务创新,还要有企业组织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等作为保障体系。企业组织创新成功的经营战略必须有成功的组织创新作为保障体系。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国有种子企业目前的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已不能适应种业市场经济体制的经营形势,必须以经营效益为中心的管理思想和效益最大化的经营战略,对企业内部的各类组织重新设计、规划,实现管理组织的创新,使企业内部形成合理、高效的管理态势,保证企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全面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实现综合效益的最大化。

篇(2)

关键词:粮食批发市场市场体系现状

粮食批发市场作为一种经济组织,为买卖双方及其人提供粮食批量交易的场地、设施及交易服务。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发展,我国粮食批发市场主要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在农产品商品主要集散地、交通转运中心和消费者密集的大城市建立全国性的跨地区跨部门的大型中央粮食批发市场。二是区域粮食批发市场又称“地方粮食批发市场”,它一般设在产地。三是自由粮食批发市场,它交易的规模较小,甚至也进行少量的零售交易。

我国粮食批发市场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一)政府对粮食市场实施宏观调控的有效载体

目前,粮食批发市场成为我国储备粮轮换的市场渠道。我国储备粮在三年内必须轮换,有时还会有大量的陈化粮的销售,以前这些运营主要采取行政分配的形式,改革以后采取在粮食批发市场公开拍卖。国家和地方储备粮在批发市场竞价销售,是政府调控市场与市场发现价格的有机结合,有利于储备粮的正常管理与运作;是政府积极培育和利用市场,促进粮食有序流通的有机结合;可以减少用粮企业资金占压,缓解企业库存和流动资金紧张的现状。

(二)促进粮食价格形成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逐渐放开了粮食的零售市场价格,改变了以往那种粮食价格主要依靠指令性计划来确定的做法,转变为粮食的少量收购价格由政府确定,其价格更多地通过批发市场来形成。随着批发业务的发展及其信息功能的增强,按照规范化建立的粮食批发市场,除了采用由批发市场工作人员组织下的协商成交方式协商价格之外,拍卖成了交易成交的一种重要方式。由于粮食批发市场具有较大范围内集散粮食商品的功能,来自全国各地的粮食商品同场竞争,同一种粮食商品就可以通过比较,按质论价,有利于反映粮食商品价值和供求关系的价格迅速形成。粮食批发市场所产生的价格比较真实,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稳定粮食商品市场价格的作用。

(三)合理配置粮食资源

我国地域广博,各地的粮食资源千差万别,互为优势。区域间的粮食批量交易主要通过批发市场进行,批发市场成为实现粮食产区与销区联结、南粮北调、北出南进、北粮南运、北粮南储的重要渠道。粮食批发市场的信息功能对于合理配置粮食资源极为重要。粮食批发市场联接着产需两头,粮食信息来源比较多,加之粮食批发市场拥有多样化的信息传递手段,是一个良好的收集、整理、信息的场所,实际成了粮食信息中心。

我国粮食批发市场的发展现状

(一)粮食市场体系不完善且市场规范不完备

我国粮食市场体系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主产区市场和主销区市场利益没有理顺、粮食批发市场启动和市场运行的手段街接到位性差,粮食市场本身抗风险性能力较弱以及现有大型批发市场模式滞后于粮食市场外部环境变化等方面。

由于我国粮食主产区市场和主销区市场利益没有理顺,市场管理委员会、理事会基本上以主产区所在地省政府、主办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构成,主办单位一般是主产区地方政府,承办单位一般是主产区粮食主管部门、粮食企业,这种构造的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很难处理好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之间的利益关系,往往出现倾斜于主产区利益的市场政策,造成产销利益的不公正。粮食歉收年,主销区到主产区让渡利益大,主产区办的批发市场呈现繁荣景象;粮食丰收年,“卖粮难”现象严重,销粮省择购权大,主销区让渡主产区利益小,主产区办的批发市场呈现萧条现象。

(二)粮食批发市场布局不合理且缺乏统一规划和有效管理

由于我国粮食市场法规建设滞后,缺乏国家统一规划和行之有效的管理,导致我国粮食批发市场低水平重复建设、盲目和趋同投资建设等现象,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从而不利于粮食统一市场体系的形成。我国许多粮食批发市场不是按照经济区域而是按照行政区域布局的,层层人为造市场的做法显然违背了客观的经济规律,结果到处是市场,到处都有成交价格,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辐射范围有限。

我国对于粮食批发市场的管理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据。随着我国粮食批发市场与国际粮食市场逐渐接轨,迫切需要制定规范粮食交易市场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以明确粮食市场运行的基本规则,主要包括:批发市场资格审查制度和政府授权制度、交易商入市登记制度、交易商资格审查制度、商品质检制度、保证金制度、结算制度、出境准运制度等;国家专储粮通过批发市场吞吐轮换办法;粮食批发市场的各种职能;粮食进出口管制;粮食零售等。

(三)交易行为不规范且场内交易不活跃

现阶段我国粮食现货市场基本处于集贸市场水平,新建立的地市县粮食批发市场,由于基础设施不健全,辐射和影响力较小,有些地方的市场投资者与管理者合二为一,甚至以经营者或变相经营者的身份参于交易,市场运行缺乏公开、公正的准则规范,不仅造成场内交易不活跃,区际交易频繁、效率低,而且严重损害了市场监管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另外,一些粮食经营者行为不规范、违法、违约行为突出,在计量和质量方面,严重危害消费者的利益;粮食加工、储存、包装、质捡方面达不到有关的标准;盗用其他经营者的商标、品牌、商号等侵权行为严重。

由于我国多数地、县粮食批发交易市场交易行为不规范,粮食批发市场的交易量较小,且交易不活跃,“有市无场”和“有场无市”的现象同时存在。多数地、县没有规范化的粮食批发交易场所,粮食交易主要在乡、镇自发形成的混合型集贸市场进行,规模小、分布散、秩序乱,缺乏专业性。

(四)部分区域性粮食批发市场功能过于单一

我国一些粮食批发市场,尤其是那些自发形成的区域性粮食批发市场经营规模较小且分散,缺乏规模效益,物流成本高,与市场经济的大市场、大流通的矛盾依然突出。主要表现在市场投资主体单一,主要是私人单一投资。而单一投资带来的问题是资金不足,短期行为,严重制约交易和市场的发展;功能单一,主要作为粮食集散场所,而不是批量、原粮成品粮兼营,批发市场的其他功能更无法发挥;由于市场是自发的、私人投资的,相互之间缺乏联系和互动,各自为政,不能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削弱市场整体功能的发挥,交易层次、交易方式不能适应粮食大流通的需要。

许多粮食批发市场主要是作为粮食批发交易的场所,而其他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现代化粮食批发市场应有的功能还包括集散功能、结算功能、价格功能、配送功能、信息功能、质量检验功能、展示功能以及生活服务等多种功能。

加快我国粮食批发市场建设的策略(一)重视粮食批发市场的战略地位

加强我国粮食批发市场建设必须重视并确定粮食批发市场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战略地位。粮食批发市场、国家对粮食的宏观控制和现代粮食企业制度三者是市场经济不可分割的主要组成部分。粮食批发市场是联系后二者的中心环节。国家对粮食的宏观调控一定要通过粮食批发市场,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同时,主要粮食品种的省间大批量交易要通过政府指定的粮食批发市场进行,并吸引公私粮食企业进场交易。在粮食主产区的县以上城镇尽快建立和完善各县、各地区的粮食批发市场,不断提高批发能力,满足销区粮食批发企业和单位到产区采购粮食的要求,做到资源充足,保障供应。要加快粮食企业的改革,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二)强化市场管理并规范交易行为

加快市场立法,建立健全粮食市场交易规则,提供公开公正的交易场所,改善交易条件,克服目前粮食交易无章可循、零乱无序和有法不依的现象。依靠和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强化市场管理,管好管住收购市场,严格实行粮食批发准入制度,积极引导和支持粮食经营企业和用粮单位进入市场交易,有效遏制私商粮贩的非法收购行为。同时规定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在县以上粮食市场交易和委托收购粮食的运销,赋予县以上粮食批发市场合法运销权,以增强交易吸引力。

对于粮食批发市场的发展,国家除了要制定优惠政策,繁荣市场,还必须实行统一的交易规则,管理者不参加经营,经营者不参与管理,管理与服务两分离,以保证管理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保证经营者的独立性和自主性。还要加强粮食批发市场的整合管理,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要求,对现有的各类粮食批发市场进行规范。对盲目建设、有场无市、经营困难的粮食批发市场,要采取兼并、关闭、转向等方式进行整合。要结合当地市场建设规划,统筹考虑粮食批发市场建设问题,可以通过土地置换调整粮食批发市场布局,但要充分利用粮食批发市场的辐射范围,以防止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和无序竞争。

(三)加强不同层次的粮食批发市场建设

加强粮食批发市场建设既要重视全国性的大型粮食中心批发市场建设,又要加快区域和地方粮食批发市场建设。通过建立和完善粮食市场管理法律法规,改善粮食市场建设环境,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消除地区封锁,为创建全国性的中央粮食批发市场发展创造条件。在统一规划下,主要通过竞争和自然选择,在全国形成运作规范,功能齐全,交易集中,现货、期货、中远期合同交易都运作的覆盖全国的大型粮食中心批发市场、交易所,真正发挥粮食批发市场组织交易,集中竞价,发现价格,规范流通秩序,降低流通成本等功能,促进全国统一的大粮食流通实现,为国家调控粮食市场和吞吐储备粮食提供立足点。

参考文献:

1.戚维明.关于我国粮食批发市场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考[J].中国粮食经济,2001(09)

2.胡非凡,施国庆,吴志华.中国粮食物流特点及发展趋势探析[J].农业经济,2006(05)

3.胡非凡,施国庆,吴志华.试析我国粮食物流中心发展现状及趋势[J].经济问题,2007(02)

4.朱东红,慕艳芬.国外粮食物流发展概述及启示[J].世界农业,2007(03)

篇(3)

关键词:银行承兑汇票市场商业票据市场发展借鉴

美国票据市场的发展

美国货币市场的构架与我国不尽相同,银行承兑汇票市场与商业票据市场是其中互不隶属的两个子市场,二者共同构成了美国票据市场的主体部分。

美国银行承兑汇票市场的发展

美国银行承兑汇票市场源于国际贸易的发展,在国际贸易中为解决进口商和出口商相互缺乏了解、互不信任的问题,将银行信用与商业信用结合,促使银行承兑汇票的产生。美国的银行承兑汇票主要用于进出口贸易,国内贸易使用不多,它是进出口贸易中进口商签发的付款凭证,当银行承诺付款并在凭证上注明“承兑”字样后,就变成了承兑汇票。大多数银行承兑汇票偿还期为90天,因其以商品交易为基础,又有出票人和承兑银行的双重保证,信用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由于有银行作为支付的后盾,且美联储成立后曾极力提倡银行承兑汇票的使用,还直接参与二级市场的交易,而国际贸易的迅猛增长、石油和其他商品价格的上涨等都刺激了银行承兑汇票市场的增长,增加了市场对银行承兑汇票的需求,促进了市场的繁荣。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美国银行承兑汇票市场增长速度明显下降。从1989-1998年,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出现负增长,1998年市场余额下降到了143亿美元,仅占除政府短期证券外所有货币市场工具交易余额的0.6%,而到2000年,余额更是仅为103亿美元。

美国的商业票据市场的发展

美国的商业票据市场发展历程大致如下:

从19世纪中叶开始到20世纪六七十年代,在这一时期商业票据由商品交易的支付工具转化为银行短期贷款的替代形式,其主要功能是以真实贸易为信用依据替代银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融资工具。

20世纪80年代,美国票据得以迅猛发展。1979-1989年,美国商业票据市场年发行量扩大5倍,平均每年保持17%的增长速度,至1988年底美国发行商业票据的公司、企业达2000余家,发行总额8000亿美元。在这一阶段商业票据市场呈现如下特征:发行主体由过去的工商业界,逐步向银行业、投资业转移,所融资金运用方向由贸易结算支付领域向企业融资收购等领域纵深发展,金融机构发行票据数量大增;管理巨额资金的货币市场基金成为票据市场最主要的投资者;商业票据的发行由直接方式转向间接方式;商业票据的发行由美国国内市场向离岸金融市场转移。1988年,全美商业票据的发行额超过了美国财政部国库券的当年发行额,市场未清偿额占货币市场总额的66%,票据市场成为美国货币市场上最重要的融资工具之一。

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随着美国经济增长的衰退,商业票据市场也一度受到重创。1990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修改控制货币基金投资条款,大幅度限制货币市场互助基金持有A2/P2及以下信誉等级的公司商业票据数量。但ABCP(asset-backedcommercialpaper)规划在美国商业票据市场的风行使美国票据市场发展进入另一阶段,使企业信用等级不太理想的发行者,通过证券化手段组合资产或收益参与美国票据市场融资,在ABCP规划的带动下,应收账款如租赁付款,信用卡应收账款,银行按揭贷款,被引入美国票据证券化发行计划。这使得大量中小型企业也能进入票据市场进行融资,美国票据市场由此进入高度发达阶段。票据市场的证券化趋势成为主要的发展方向,同时,由于互换交易高度发展和存款信托手段提供的结算便利,大量海外发行者进入美国市场,国际化、衍生金融工具化成为美国票据市场的另外两大鲜明的特色。

美国对银行承兑汇票市场的管理对我国的启示

由于银行承兑汇票的运用可以增强银行的信用创造能力,因此,美国对银行承兑汇票市场有严格的管理。1913年,美国联邦储备法案中对银行承兑汇票的合格性有明确的规定,美联储将此作为是否购买或是否接受银行的再贴现申请的标准。同时,美联储对每家银行承兑汇票的最高金额做出了如下规定:银行承兑汇票的总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的150%(经美联储特许,这一限制可以放宽到资本额的200%),否则,超过这一限额就必须上交存款准备金。对任一出票人承担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和公积金的10%,以便防止银行信用创造的无限制扩张和控制银行所面临的风险。我国可以考虑参考美国的做法,加强对金融机构承兑资格和承兑规模的控制。一方面金融机构开展承兑业务必须经监管部门审批,同时要有效建立对承兑的规模限制,以便削减银行信用扩大对货币政策的抵消作用,提高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另一方面将承兑垫款计入不良贷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银行不顾自身情况盲目增加承兑总量的冲动。

美国商业票据市场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从美国商业票据的发展历史来看,很重要的一点是:商业票据市场的发展是商业信用发展的产物,同时也为其他货币市场的发展奠定了信用基础。美国商业票据市场发展总体来说具有以下启示:

构建商业信用体系

信用是现代货币市场稳定和正常发展的基础。迄今为止,在美国货币市场(包括票据市场)的交易中,尽管其市场利率瞬息万变,然而事后纠纷或无法交割的现象却很少发生。交易双方诚实守信成为现代货币市场运行稳定有序的基本原因。从美国票据市场以至整个货币市场的发展规律来看,信用制度是建设的基础,经历了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从商业信用到银行信用和国家信用再到票据市场信用,最终形成发展资本市场所需的社会信用。

从美国票据市场的发展来看,商业信用是商业票据市场发展的基础,而随着票据市场的发展,贴现业务才成为中央银行调整储备和货币供应量的重要工具。我国则与其恰恰相反,长期以来只重视银行信用,商业信用基础薄弱。2001年末,我国商业承兑汇票累计贴现量仅为1248亿元,占全年贴现总量的8.03%。所以,商业信用基础薄弱是制约我国票据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培育我国的商业信用必须继续深化国企改革,使其拥有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为企业创造一个健康、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实现市场主体的多元化

市场参与者是货币市场的基本要素,从美国票据市场的发展考察,票据市场的交易主体包括任何参与交易的个人、企业、各级政府(中央银行与财政)和商业经营性机构。各参与主体在不同阶段和不同经济环境中资金供求状况不一样,相互间有着不同的需要。正是由于各参与主体的差异性和各自的需求不同,才使票据市场上的资金融通成为必要。而我国票据市场的参与者相对单一,其对资金的供求状况相互之间具有趋同性,而且,票据在流通中一旦进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手中,无法再回转到那些资信良好有投资需求的企业,人为地中断了票据流转的环节。未来一段时期,我国可参考美国货币市场基金模式,为广大机构及个人投资者提供一种参与到票据市场中的新型投资方式。发起成立货币市场基金公司(或基金会),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由基金公司参与票据市场内的交易。相信基金公司的参与将极大的活跃我国票据市场。

健全货币市场体系

美国货币市场是一个包含多个子市场的综合性市场。其子市场主要包括:同业拆借市场(即联邦基金市场)、银行票据承兑贴现市场、商业票据市场、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国库券市场以及其他短期融资券市场等。各子市场之间的交叉进入壁垒低,投资者在各子市场之间的交易和套利活动使各自独立的子市场构成一个统一的货币大市场。而我国由于种种原因各子市场被人为分割,形成的利率各异,无法确认市场基准利率。各子市场间的分割严重堵塞了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并容易导致各子市场间发展失衡。所以当前我国票据市场的发展,应建立在货币市场整体发展的基础上,只有实现利率市场化,货币市场才能说是真正实现一体化。通过利率引导资金在各个子市场间流动有效调节资金需求,合理配置资源,促进货币市场整体繁荣和发展,票据市场才可能真正成为最直接反映短期资金价格的有效市场。

加强票据融资产品和工具的创新

如前所述,资产支持型票据和票据发行便利等票据创新产品的出现,将美国商业票据市场的发展推向了又一个高峰。美国票据市场产品和工具的创新带给我们的不仅是对我国票据市场发展的启示,它对我国整个货币市场和金融市场的发展都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资产支持性票据将企业据以发行票据的资产进行了破产隔离,并要求银行给予信用担保支持,用多重手段来增强所发行的票据的作用,满足了投资者对风险规避的愿望。这其中的设计理念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环境下也很有实践意义。而票据发行便利凭借其融资成本低、资金使用灵活及流动性强等特点,为一些大型企业集团寻找到一条稳定的在长时间内获得短期资金的一个有效融资渠道。目前,我国已初步具备了发展票据发行便利的条件,比如一些大型的基础建设项目、市政工程项目,由于建设周期较长,投资巨大,但投入使用后现金流稳定,还款来源有保障,可以考虑利用票据发行便利进行融资。

篇(4)

一、国际保险市场的并购特征

进入20世纪90年代,国际保险业掀起了并购狂潮。国际保险业的并购浪潮反映了世纪之交国际保险业发展的新动向,是国际保险业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全球经济增长以及竞争态势所做出的相应的战略调整。国际保险业并购涉及的领域广泛,不仅包括保险领域内部的直接保险领域、再保险领域、保险中介服务领域,还包括保险与银行、证券等其他金融行业的混业并购。主要特征可以概括如下:

(一)国际保险并购规模巨大

一是国际保险并购公司的规模大。国际保险并购中所反映的不仅是“大鱼吃小鱼”即资金势力雄厚的大公司兼并弱小公司,而是主要表现为大公司之间的强强联合,从而形成“超级公司”、“巨无霸”。通过国际保险并购使得保险公司数目减少,垄断程度不断提高。例如,英国的商联保险公司和保众保险公司的合并而成的CGU,成为全欧洲第九大保险机构。

二是国际保险并购数量多。有资料显示,近十几年来全球金融业兼并的总值相当于1.4兆亿美元,其中主要是国际保险业的并购。

三是国际保险并购金额高。以美国为例,1997年保险业的并购占美国市场并购总金额高达7%。表1描述的是美国保险业兼并的情况,可见一斑。

四是国际保险并购快捷。一般重大并购只在短短几个月内就告完成。例如,花旗银行与旅行者集团720亿美元的合并交易仅用了4个月的时间。

(二)国际保险并购以横向并购为主

从产业角度看,并购一般可以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三种形式。进入20世纪90年代,国际保险业掀起的并购狂潮属于横向并购,即同一产业,或相近行业企业之间的并购。这不是20世纪初国际横向并购的简单重复,而是国际保险业进一步发展、扩大市场的主要手段。国际保险业与银行业、证券业之间的相互并购、融合已经成为国际市场中的一种普遍现象。

(三)国际保险并购以跨国并购为主

国际保险业的跨国并购是指一家保险公司为了某种目的,通过一定渠道和支付手段,将外国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一定比例甚至全部股份或资产收买下来,从而对其经营管理实施部分或全部控制。跨国并购包括直接向国外目标企业投资,通过在外国的子公司、分公司进行并购等方式。例如,荷兰国际集团收购美国的一家寿险公司,就是由其在美国的一家子公司与之合并的方式完成的。

二、国际保险市场结构发展模式

(一)国际保险市场结构的种类

一般,我们可以将国际保险市场分为完全竞争市场、竞争垄断市场、寡头垄断市场和完全垄断市场四种类型。完全竞争的国际保险市场,是指在国际市场上存在数量众多的保险公司,任何公司都可以自由进出市场,市场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同时存在大量买方和卖方,资源流动自由,每一买卖者均掌握或通过中介人掌握充分信息。投保人与保险人参加保险市场的交易活动是自由的,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充分发挥作用,市场自发地调节保险商品活动的价格。国外保险公司可以自由进入该市场,保险公司的数量基本上由市场供求自行调节,保险行业公会在保险市场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垄断竞争的国际保险市场中,则是大小公司并存,少数大公司在国际保险市场上占据垄断地位。垄断公司与垄断公司之间同时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寡头垄断的国际保险市场,是指在国际保险市场中仅有几家保险公司,这几家保险寡头瓜分垄断绝大部分保险业务。完全垄断的国际保险市场又称独家垄断的国际保险市场,是指国际保险市场完全由一家保险公司所控制。

(二)国际保险市场结构现行模式

根据国际保险业的并购现象分析,我们不难看出,目前的国际保险市场属于寡占的市场。这主要表现在:国际保险并购浪潮导致了国际保险市场中“超级航母”的出现,市场集中度越来越高。国际保险业经过20世纪90年代的大并购,实现了强强联合。这不仅反映在保险业内部产寿险业的各大公司的兼并重组,而且还反映在保险业与其他金融行业如银行业、证券业的融合。因此,国际保险市场中出现了“金融超市”,汇集了巨大的资本和庞大的分支机构体系。国际保险市场中的保险资本等资源掌握在少数大公司的手中,形成寡占特征。

(三)国际保险市场结构发展模式

国际保险并购的目的,在于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但是,并购之后组成的规模巨大的保险集团并没有达到预想的效果,也就是说,规模并不是越大越好。金融融合所带来的范围经济也不是很理想。实证分析表明,国际保险企业的规模经济并不存在于大公司中,而是中小型的公司更容易达到规模经济。因此,我们认为,未来国际保险市场结构的发展模式应该是:国际保险市场中大小公司并存的垄断竞争模式。这是因为,国际保险市场潜在需求巨大,没有一个保险公司可以提供全部的供给,独家垄断国际保险市场;随着风险的变化和巨灾、巨额风险的存在,也不可能由少数几家国际保险公司来满足国际保险市场全部的保险需求。因此,客观上国际保险市场将会由目前的寡占市场格局发展成为既有大规模的公司,又有中小型的公司,大公司和小公司并存的垄断竞争格局。

三、国际保险市场区域发展模式

目前,从区域概念来看,国际保险市场由北美市场、欧盟市场、日本市场三足鼎立,形成区域寡占格局。可以说,无论从保险资本、保险资产、保险业务收入等各方面来看,以美国为中心的北美市场、欧盟市场以及以日本为代表的东亚市场,占据了国际保险市场90%的份额,国际保险市场的主要供给来源于这三个地区。目前,这三个国际或地区的市场已经饱和,源自于此的国际保险资本正在向发展中国家市场流动。但是,总的来说,目前三足鼎立的国际保险市场格局并没有发生本质的变化。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加快发展,由保险需求的收入弹性理论可知,发展中国家的保险业发展速度将超过其经济发展速度。因此,随着国际保险资本和技术的流动,将刺激保险落后地区的潜在保险需求,促进国际保险市场中保险落后地区保险业的发展。目前,亚洲地区、东欧地区、南美地区、非洲地区等发展中的国家和地区的保险业正在快速发展。国际保险资本正在逐步流向这些地区。

所以,未来国际保险市场区域发展模式将是一个资源共享、技术共享的融合性的统一的国际保险大市场。随着国际保险市场的中心将由发达国家转向发展中国家,由欧美向亚太地区转移,将形成全球范围内的国际保险大市场。转理论上讲,根据Arrow—Lind定理,随着所汇集的个体投保人数量的不断扩大(n—∞),只要在损失概率即公平精算费率p=Π的基础上筹集保险费,投保人群体之间就可以解决内部个别投保人的损失补偿问题。也就是说,如果相互独立的风险厌恶的投保人汇集起来,对于风险厌恶的个体投保人而言,是将自身面临的风险转嫁给了整体投保人群体;对于投保人整体而言,则是将可能的损失在群体之间进行分散。而且,只要投保人群体充分大,投保人作为一个整体仅仅依赖其整体内的期望损失,而与个体投保人的风险厌恶程度无关。这就是说,由风险厌恶的投保人汇集起来的整体就变成一个风险中性的“保险供给者”。也就是说,根据保险原理,我们应该利用国际保险资源在国际范围内分散风险。如果全球的保险资源都利用起来提供保险产品形成国际统一保险大市场,那么,个人、地区、国家乃至国际的风险就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分散。那么,不仅可以实现投保人风险的充分分散,而且可以使得保险成本降到最低,保险资源得以充分利用。

但是,在现实的国际保险市场中,由于诸如政治等原因还存在封闭、半封闭的国别市场。封闭、半封闭的国别市场基本不与外界交流,保险供给取决于自身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的资本势力或资本总量。由于没有国际保险的支持,国内保险供给能力仅仅受到资本的限制,又不能够通过转移到国外的国际再保险来解决国内的承保能力问题。因此,封闭、半封闭的国别市场的均衡将表现为:有限的保险供给量与有效需求的均衡,潜在需求无法得到完全满足,存在帕累托改进。随着贸易的发展和全球经济的融合,封闭、半封闭的国别市场需要外来的保险供给,才能够达到帕累托有效。

不过,从封闭、半封闭的国别市场到统一的国际保险大市场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目前,最初的表现则是区域统一的保险市场模式,即在一定的范围内实现保险市场的融合和统一。当前,围绕着美国、日本、英国等保险市场发达的国家,已经或者正在形成的欧盟统一保险市场、北美区域保险市场和亚太保险市场,就是向全球统一大市场过渡的区域统一保险市场。

然而,即使是欧盟这样的区域统一保险市场,在其成员国与非成员国进行保险交易时则还是体现出“国别市场”的相对独立的特点。所以,根据保险原理,区域统一的保险市场还需要帕累托改进,最终形成全球统一的国际保险大市场。

四、国际保险市场的经营发展模式

(一)国际保险经营方式的发展

国际保险业经历了产、寿险兼营——产、寿险分业经营——保险、银行、证券混业经营的过程。目前,国际保险并购似乎表现出了国际保险业的混业经营趋势,而银行保险也方兴未艾。但是,保险与银行、证券并不是同一的东西。保险毕竟不同于其他金融产品,有自己特殊的职能和作用。金融融合、“金融超市”所表现的更多体现的是保险、银行、证券三者相互利用各自的优势来更好完成自己的使命。作为独立的法人组织,国际保险企业可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经营以保险产品为主的各种产品,但并不是只经营一种“混合”的产品。因此,混业经营只是国际保险企业的一种经营模式,但不是唯一的一种。

国际保险并购中还表现出另一种值得注意的现象是:保留自身的优势项目,将自己不擅长的部分转让或者置换,同时吸收自身擅长的项目加大专业经营的力度,完善自身经营管理。

因此,我们认为:未来国际保险市场中的经营方式将依照不同的公司的各自特点、背景,实施专业经营、兼业经营或者混业经营的经营模式。

(二)国际保险产品的发展

当今,经济的全球化和一体化,在为各国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也带来前所未有的新型国际风险。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巨灾风险不断出现和加大。例如,1992年的“安德鲁”飓风,保险损失高达202亿美元(以2001年价格计)。而在2001年,由于地震、洪水、台风、爆炸,以及恐怖事件等重大事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预计超过1150亿美元,并导致2万人的死亡。2001年9月11日发生于美国的恐怖事件,造成的保险财产损失和营业中断损失估计在190亿美元左右(总损失在900亿美元),若将责任险和寿险损失计算在内,预计损失总额在300亿美元至770亿美元间。这是保险史上财产损失最高的事件之一。

新型风险的不断出现,巨灾风险的不断出现,给保险人的承保能力和偿付能力造成很大的压力,迫使保险人寻找新的方法处理风险,导致了国际保险产品的创新。目前,国际保险市场上已经不再满足过去传统的财产和人身保险产品,已经开始出现非传统风险转移方式(AlternativeRiskTransfer,简称ART方式)的国际保险产品创新。

非传统风险转移方式中的重要形式是从20世纪90年代起出现的包括保险资产和保险产品的保险证券化。保险证券化的实质是通过借助证券方式和工具从资本市场获取大量资金,并通过将保险风险分散到资本市场上的方式扩大承保能力。如1995年美国投资银行、再保险公司及经纪人以负债证券化(融资证券化)的形式开发出场外交易的保险衍生产品。这种证券不在交易所交易,交易方式很像私募基金或者适应顾客需要的远期合同或期权;而1990年芝加哥交易所开发的保险期权、期货的组合,可以使保险公司对保险风险进行套期保值,可以使投资者从保险风险发生的概率中获利。目前,保险证券化的产品和证券化工具作为传统保险的替代或补充,能有效解决巨灾风险的承保能力的缺口,并逐步受到各国保险公司的重视。

不过,ART并不能够完全代替传统保险产品。国际保险市场中,未来国际保险产品的发展模式将是以传统与非传统的保险产品相结合的模式。国际保险市场中的经营者可以通过不同类型的保险产品的组合来解决全球范围内的各种风险。

(三)国际保险销售方式的发展

国际保险销售方式的发展已成为国际保险业生存和获得竞争优势的重要途径。为了降低销售成本、提高销售效率、获得巨大的发展空间,特别是在新形势下更好的实现客户资源共享,国际保险业不断开拓各种销售渠道。

1.银行保险的发展

银行保险,即通过银行或邮局网络销售保单。主要业务类型包括:银行为保险公司保险业务(最原始的方式);保险公司的银行子公司或银行的保险子公司;合资公司(保险公司控股,银行控股,或五—五合资);境外保险公司与本地银行的合作等。

可以说,在新的分销方式中,银行保险是未来金融业的发展趋势之一。随着客户需求的不断变化,特别是金融服务一体化的发展,银行保险不仅会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发展,而且会出现保险银行,即通过传统的保险销售渠道(人,销售网等)销售银行产品(流通账户,抵押贷款,共同基金等)。

篇(5)

在西方国家,不仅认为企业存在着市场营销活动,而且认为社会、政治、法律、文化等领域的组织和团体的活动也与市场营销有着共同之处,市场营销学的应用事实上已经超出了经济活动的范围。这样“市场营销”就有了一个最一般的定义:任何以营利或不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或组织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以及对变化着的环境做出反应的动态过程。

而从企业的角度分析而言,企业在市场营销中,无论从事市场调研、产品开发,还是确定价格、广告宣传,都强调以消费者的需求为导向,不仅满足消费者已有的现实需求,还要激发、转化各种潜在需求,进而引导和创造新的需求;不仅满足消费者的近期、个别需要,还要顾及消费的长远需要,维护社会公众的整体利益。

二、新时期市场营销在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

随着现代商场的不断壮大和发展,其促销的方式和手段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于经济体制以及决策者个人因素的影响,我国现代商场在促销的过程中出现不少的问题。

首先,促销理念缺乏创新,促销文化无特色。在竞争异常激烈的今天,大多数的现代商场都想以“新”、“奇”、“特”的促销方式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为的是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这种想法本身是积极的,但是许多现代商场的促销理念是错误的,他们一般只求在形式上的新、奇、特,而忽略了在实质上的创新。

其次,促销组合没有进行有机整合。由于在当今社会,信息的传播速度非常之快,往往几家商场里的促销形式都是大同小异,甚至有的就是直接照搬重复,没有任何新意。而且,商场里的促销方式比较单一,没有对促销组合进行有机整合单调、无新鲜感的促销活动很难给消费者造成强烈的视觉冲击和留下深刻的印象,达不到促使人们购买产品的目的。

再次,促销人员素质不高,促销激励体制不完善。现代商场的规模都很大,其员工的流动性很强,综合素质也不高,这就给促销活动的开展带来了一定难度。目前有不少商场促销的激励体制不完善。一是缺乏激励的意识。二是缺乏科学绩效评估体系,很多商场没有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员工绩效的好坏几乎都由业主根据自己的主观意识断定,而且,大多不对员工公开。

三、在新形势下确立全新的市场营销策略

第一,创新是市场营销的灵魂。知识经济的生命在于不断创新,创新的速度、方向和规模决定了整个国家或企业的竞争力和兴衰成败。在市场营销的发展阶段上,技术升级、产品换代将更加频繁,各经济部门必须适应创新、学会创新、善于创新和推进创新。人们应主动把握创新,把握买方市场,从市场需求角度调整产品的结构和方向。可以说,在知识经济时代,离开以知识创新为核心的持续创新能力,经济就会失去赖以发展的前提。

第二,实现营销策略的网络化二十一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是日新月异的时代,也是标新立异的时代知识经济正在改变着市场营销的法则。首先网络可以向位于世界任何地方的用户提供全天候的商品信息,顾客无须离家或办公室就可以得到大量的有关公司、产品和竞争者的信息。他们可以把注意力集中于客观的判断标准上,而无须面对销售人员,可以避免各种劝说的影响以及情感的因素。这是以往任何传媒无法做到的。其次,它突破了双向交流与单向交流的界线。目前企业与消费者的双向交流必须由推销员完成,与消费者群体的单向交流则要借助大众传媒,而互联网同时具有以上两种功能。再次,它极大地降低了沟通成本。

第三,观念的形成是一项缓慢的系统工程,观念一旦形成后,很难更改。所以,企业要重视观念的竞争,开发出的产品,只有被用户认可后才是成功的。要让用户认可,就要引导和培育消费者的观念,逐渐在消费者的观念中树立名牌,实施名牌战略,提高产品知名度。未来的营销是品牌的营销,企业要拥有自己的市场,必须拥有占主导地位的品牌,品牌既是企业综合竞争力的体现,也是企业立于市场的基石。只有在市场营销工作中,进行准确的品牌定位,才能在客户中树立有价值的地位。

第四,适当时期技巧性实施价格策略。产品的价格是消费者购买时注重的信息。市场营销时应根据市场的需求及当时消费者的心理需求,对不同阶层不同支付能力的消费者,提供各种价格的产品。同时,可通过充分知悉消费者心理的喜好,做一定的升价或降价调整,既有利于产品实现价值,又能获得一定的利润。

参考文献:

[1]程秀丽.我国非营利组织的营销研究.中国地质大学,2007.

[2]张晋光,黄国辉.市场营销.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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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就那些由于市场主体规范经营意识不强,现行监管不够完善而产生并可能制约我国产险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几个问题作一些分析。

一、我国产险市场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产险市场的现状

1997年,我国保险业保费总收入为1080.97亿元,产险收入首次低于寿险收入,产寿险占总保费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4.47%和55.53%,而在1990年末,产险业务为寿险的4倍左右。而且,1997年产险比例的下降幅度是这两年中最大的一次。同年,上海市保费总收入为87亿元,产、寿险在总保费中分别占32.2%和67.8%,产险所占比重的下降速度更是大得惊人。可见,在短短几年中,产寿险比例结构已发生了质的变化。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国保险市场上产险业务的发展已进入了一个相对缓慢的时期。这一现象的出现,既是我国保险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又是我国产险市场发展过程中积淀的种种问题合力作用的必然结果。这些问题许多是由市场主体规范经营意识不强、现行监管体系不够完善等原因造成的。因此,只有正视这些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我国产险业才能重铸辉煌。

(二)我国产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1.市场无序竞争加剧,产险费率已到达危险的“临界线”。

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每年以8%左右的速度递增。应该说,这样的经济环境更适合我国产险业的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但是,有的市场主体没有认识和抓住这一有利于自身长远发展的良机,积极主动调整经营指导思想和业务结构,而只是看到在市场开拓难度加大的情况下,市场竞争主体越来越多,担心有限的保源会被不断增多的保险主体所分割,每家分得的“蛋糕”会越来越小。于是,为了维持或扩大自身的市场份额,市场主体间的竞争愈演愈烈,在一定范围内,竞争已到了无序化的程序。市场无序竞争是目前影响我国产险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最大和最主要的问题。

当前,我国产险市场无序竞争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不外乎价格竞争和非价格竞争。所谓价格竞争,就是采用高手续费、低费率和提前支付高额无赔款退费等手段在同业中争揽业务的不正当做法;而非价格竞争则是在产险经营中渗透包括行政干预在内的外来力量,并力图通过行使行政权力等来促使客户投保。显然,这些不正当竞争都是对市场正当竞争的扭曲,最终会影响产险业的整体利益和保户权益的维护。近年来,许多产险公司将机动车辆保险和企业财产保险作为主攻的效益险种。于是,各家产险公司间的不正当竞争在这两个险种的业务发展中表现得尤为突出。有的产险公司为了拉拢客户,不但采取降低费率和滥支手续费、无赔款退费等违规、违法的竞争手段,而且还不顾自身的风险,以向企业发放巨额贷款、帮企业担保融资等为诱饵揽保,甚至还和保户串通一气,或制造假赔案,或人为扩大损失程度,公然骗取保险赔款。产险公司自身业务经营指导思想的偏差和破坏性竞争引发了产险经营中费率低、费用高、赔付率高的危局,而有的保险人和保户利用产险公司的思想偏差,人为加剧恶性竞争的行为则更使我国产险市场的危机进一步凸现。例如按有关规定,保险业务最高能拿10%的手续费,但有些单位在掌握一定数量的保险客户后,索要的手续费率越来越高,并同时与多家市场主体接触,谁家手续费出得多就为谁家做,以致于手续费率达到30%已时有所闻。同时,由于当前我国产险市场的业务竞争主要集中在保险费率上,有的机构和客户就想方设法压低费率,使产险费率达到了危险的“临界线”。在非价格竞争中,有的产险公司采用各种手段,拉政府有关部门与自己联合发文,规定有关客户必须到某一产险公司投保等。这样的业务竞争不但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而且产险公司也往往因此无法控制费率、手续费率等,甚至连出险后的理赔权都会被他人控制。这种种无序竞争的行为追根溯源,皆是由于监管不力或监管未到位造成的。

2.保险经纪人良莠混杂,既“坑”保户又“炒”产险公司。

改革开放后,保险经纪人首先在深圳出现。1993年6月以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和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别批准了16家保险经纪公司开业,其他城市随即也出现了类似的公司,保险经纪人在我国各地保险市场活跃起来。保险经纪人是代表投保人选择保险公司,促成保险合同成立并为此收取手续费的中间人。保险合同的严肃性要求保险经纪人对投保双方都有诚信的义务。但由于保险经纪人在我国出现的时间不长,相应的管理法规、措施尚未配套,政府也未实行对保险经纪人专业资格的审验制度。因此,保险经纪人队伍良莠混杂,有许多人的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等皆未能符合市场服务的要求。不少经纪人为了争取高额利润,在客户那里抬高保险费率,到了产险公司又千方百计压低费率,然后从中捞取“费差”,既“坑”了保户又“炒”了产险公司,这种在大多数国家的保险活动中被严格禁止的做法,在我国产险经纪市场却十分盛行,这表明我国的产险经纪市场先天不足,需要加强监管和规范。

3.非保险经营单位介入产险市场,冲击了产险公司的正常业务。

保险是一个风险大、专业性强的行业。政府有关部门对保险经营企业的设立有着严格的限制,但有些非保险经营类的单位,对保险经营的技术与风险未加研究,以为经营保险可以“稳赚”,就采取种种办法介入产险市场,直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冲击了保险经营单位的业务发展。如铁路运输部门开办的保价运输业务,就带有自办货运险业务的性质,致使产险公司正常的货运险业务量急剧下降。

影响我国产险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问题远远不止上述几种。应该严肃指出的是,上述问题的存在,不仅严重影响了产险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扰乱产险市场正常秩序,还会导致企业干部员工和政府官员的腐败,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我们必须对此有高度的警惕。我国产险市场出现的这些问题,与我国尚未建立一套完善的保险监管体系有很大的关系。完善的保险监管体系应该包括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行业自律机制和政府监管部门的外部控制机制等。但多年来,由于一些市场主体热衷于企业外部的无序竞争,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和发挥企业内部监控部门应有的作用,甚至于连监控部门必要的人员皆未能到位,从而对保险业务活动中诸如承保、核保、分保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不能予以足够的重视,对于出现的问题也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保险行业自律机制的构建在我国还刚刚起步。截至

1997年底,我国虽有19个省(市)成立了具有团体法人资格的保险行业协会,但目前还只能停留于定期召开会议,就如何共同遵守法规、依法经营等问题进行探讨,并只能在交换意见的层面上开展工作。虽然有的地方也由这些团体协调各市场主体签署行业自律公约,并力图用这种形式规范各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但实际执行的情况并未收到预想的效果。原来作为政府监管部门的中国人民银行限于人力、物力等方面的原因,对保险公司的检查也总是间断的而非延续的,在日常管理中也往往重条款、机构设立的审批,而对业务竞争的手段、履行偿付的能力、风险的控制和管理等问题重视不够,从而也就无法对产险公司内的监管部门发出预见性的整改意见,市场主体违规违纪的苗头得不到及时制止。因此,建立和完善我国保险监管体系是当务之急。

二、建立和完善我国保险监管体系

(一)建立和完善产险公司的内控机制,强化产险公司的内部监管

产险公司形成自身的内控机制是建立和完善新型保险市场监管体系的基础性工作,因为作为我国保险市场竞争主体之一的产险公司,是国家有关部门与行业自律组织采取监管与调控措施的具体接受者和执行者,产险公司只有根据自身的特点,抓住经营运作中的薄弱环节,建立起高效的内部监控机制,才能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并使政策监管、行业监督的要求落到实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商业保险公司的规范化建设,1998年以来,更是三令五申,要求各分支机构和广大干部员工依法稳健经营,并对一些违法违规的事和人作了严肃处理,力图以自己的规范行为,来推动保险市场的健康规范发展。这样做虽然在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使业务发生了滑坡,但我们仍将坚定不移地做下去。因为强化内部监管,有利于我国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也有利于保险公司自身的稳步经营和长远利益。

当前,要发挥产险公司自我监管的基础性作用,应切实在以下几个方面狠下功夫。

1.强化公司内部监管和加快内控机制的建设。产险公司要以制度建设为保证,以制度执行为重点,逐步建立起一套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自我约束机制,使经营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做到有法可依。为此,不但要改变过去那种外延式粗放型的业务增长方式,建立内涵式集约型的业务经营机制,还应进一步加大内部经营机制的转换力度,根据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措施,设置必要的岗位,增添应有的监管人员。这样,才能将责任落到实处,从源头上将各类无序竞争的行为控制住,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风险。

2.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资金运用管理。近年来,财产保险业务的承保利润越来越少,甚至已出现亏损的苗头。于是,有的产险公司为了使保险资金增值,进行了保险资金的违规运作,从而使产险市场乱上加乱。可以说,产险市场的许多问题都是对资金运用监管不力而出现的。因此,发挥产险公司自身监管的基础性作用,健全各司处的财务制度,管好用好保险资金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根据国外保险市场的经验,保险资金的运用已在产险业的发展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但由于我国国内既无成熟的资本市场,产险公司又无清晰稳妥的管理机制,专门的投资人才又十分匮乏,因此,从提高社会经济地位,增强资金实力,掌握市场主动权的战略需要出发,必须进行安全高效的资金运用,实现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提高偿付能力,同时要努力探寻出一套职能独立、上下结合、机制灵活、管理严格的新的资金运用管理体制,积极争取政策,拓宽资金运用渠道,最大限度地提高保险资金收益。同时,产险资金运用权也应该相应集中到总公司,对过去运用逾期未收回的各项资金,应积极组织力量,加强清收。财务管理还应及时调整经营战略和经营方针,以保证产险公司资产质量的不断提高。

3.加强对机构增设的审批,严格对基层公司的管理。建立有一定覆盖面的机构网格是产险公司正常运作的基础,但有机构就要有管理、有效益。近年来,对基层公司管理不善,控制不严所造成的危害,已令许多产险公司吞下了苦果。因此产险公司要不断强化统一法人的体制严格控制分支机构的增设数量,并切实加强对基层公司的管理,着眼于基层公司长期经济效益的实现。

4.提高承保理赔质量,规范业务操作程序。承保和理赔是一个有机结合的统一体,也是防止市场无序竞争,控制产险公司经营风险的两个重要环节。因此,要对可保财产进行认真的风险评估,并通过评估确定承保范围和应该相应使用的保险条款,以及明确保险人应负的责任等。对高风险标的还须经专家评估并落实分保。要建立核保核赔的专人负责制度,严格把好核保核赔关。为此,要将业务水平高、综合素质强的人员通过考试选,并授予其核保人或核赔人的资格和给予其与业务级别相称的相应的权限。在理赔时,要实行严格双人查勘制,做好查勘记录,并要善于识别和防止各种骗赔案,坚决杜绝道德风险的发生,以维护和保障保险双方的合法权益。为此,应尽快实行诸如机动车配件价目表、家财和企财等险种的定损标准和情况通报等信息资料的全国统一的计算机联网工作;要注重转变业务操作的管理模式,改变分散出单的办法,将出单权力上收,并在分支机构建立出单中心,实行专人核保、统一出单,同时,要对保险单证实行统一管理,特别要严格保费收据的领取和使用,防止造假单、作假案和保费不入帐现象的发生,以提高工作效率。

5.加强以产险营销市场的管理。我国有广阔的保险市场,仅靠现有的员工直接展业的直销体系,难以满足市场对产险的需求。为此,首先要建立相应的营销机制,并完善营销管理的规章制度,要严格按照《保险人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建立起手续费的签收制度,禁止将保险费扣除手续费后再入帐。其次要把产险人队伍视作产险公司的“共生体”,应通过制定严格的培训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向他们传授保险、金融、法律等方面的相关知识,以提高其业务素质。再次要建立产险营销长期发展的经营思想,努力塑造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靠技术经营、靠信誉取胜。

(二)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组织,充分发挥其市场监管的补充作用

作为保险行业自律组织的保险行业协会,既是政府与保险业的中介,国家监管的得力助手,又是保险监管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切实提高各保险公司参与市场管理的自觉性。随着我国以市场化为取向的改革逐步深入,行业组织的作用将日益受到重视。国际上,财产保险行业间的自律组织主要有:保险人同业公会、保险公估人协会、保险经纪人协会等。如英国的英国保险公会、劳合社承保人公会、伦敦承保人公会、火灾保险人委员会等。我国尚未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地设立保险同业组织,所以,必须尽快建立与完善。根据我国保险市场的特点,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一方面应致力于维护行业的利益,另一方面要加强行业的自律,在我国保险市场的监管体系中发挥补充作用。目前,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行业协会应切实发挥以下的功能作用:(1)协调同业关系,促进同业间的沟通与协作。针对现阶段产险市场出现的问题,由行业协会牵头,定期召开各家保险公司会议,在组织大家共同分析市场的基础上,消除相互间的误会,加强相互监督,求得同业在思想认识和实际做法上的基本一致。(2)加强宣传,努力提高大众

的保险意识和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3)

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制定行业自律公约,以规范各保险经营主体的行为。加强对产险人和市场的管理,通过统一条款、费率、手续费,明确竞争的规则,扼制恶性竞争。(4)负责对各保险主体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使它们能依法规范地进行经营。对现行规定尚未涉及,而又必须共同遵守的问题,要制定可行性规章,并将其引入同业仲裁,以更好地发挥其处理客户投诉、协调纠纷、制裁违约的功能。

(三)调整和充实政府监管部门的力量,发挥行政监管的主导作用1.改善保险监管方式,提高监管质量。

目前,我国保险业的监管基本上还停留在“问题跟进型”的管理阶段,尚未达到“行进监控型”的水准,也就是保险监管机构只能在哪家保险公司出现问题后才被动地对那些问题作事后处理,还不能根据市场信息和保险公司定期提供的数据进行分析、评核,并形成预警系统,从而积极主动地对保险公司的经营作出干预。1998年11月1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宣告成立,因此,中国保监会成立之后就应将改善保险监管方式当作首要任务来抓。切实改革以前那种“问题跟进型”的管理方式,并在对问题的处理上坚持内紧外松的原则,注意维护保险业的整体形象。同时,应尽快健全地方保监会的组织体系,进一步理顺和明确中央与地方各级保监会之间的监管关系、监管权限及职能,以确保监管工作持续、稳步地开展起来。

为了堵塞监管漏洞,一方面,中国保监会各级监管机构要争取掌握到辖内相应各级保险机构的业务数据,并将所掌握的数据在上下各级保监会之间进行有机的多元组合分析,以利于对产险公司的经营状态作出科学的定性判断。另一方面,还应积极组织专业力量对产险公司进行系统的稽核审定。

2.构筑保险法律监管体系的基本框架,并完善相应的各项法律法规。

根据现阶段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情况及现有的法律环境,我国的保险监管体系应以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为基础,并由各种规范保险活动的单行法律、法规、条例、办法等法律文件共同组成一个内容相互补充、完整统一的有机整体。应该说,1995年颁布的《保险法》已为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并构画出了我国未来保险发展的整体框架,但仅描绘出一个健全保险市场的轮廓还是远远不够的,尚需以其精神和原则为出发点,进一步制定出具有较强技术性和约束力的保险单行法规细则,如《保险公司经营原则》、《保险市场竞争条例》、《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条例》等,以及专门适用于产险市场规范的《财产保险合同条例》、《财产保险险种、条款、费率的制定与厘订原则和审定办法》和《产险公司核保与理赔规则》等,同时应加紧制定与之相配套的《保险公司监管条例》,当前尤其要加大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宣传力度,并在实际操作中加强依法监管和执法的力度,并对各项规章、制度、办法等进行全面清理,尤其要对降低费率、扩大责任范围、提高手续费、搞假赔案等行为进行规范,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以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为保证保险监管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中国保监会首先应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并配备具有保险及法律知识的人员专门负责实施各项保险法规,制定普法宣传措施和惩治违规行为的办法等;其次,各地区的保险监管分会也要设立相应的法律监督部门,专门负责对本地区保险市场各主体守法、执法情况的检查;再次,要在全国各地区的监管分会内设立举报系统,以便于及时发现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

3.明确监管目标,严格监管内容,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中国保监会要根据法律规章,明确对保险业监管的内容和目标。按照国际常规做法,中国保监会应对四个目标进行监管,即,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防止利用保险进行欺诈、维护保险市场合理的价格竞争与公平的保险条件以及提高保险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考虑我国财产保险市场的特点,保险监管机构应根据监管事宜的不同,有所侧重地实施监管,并把监管重点放在对各保险公司的风险处理技术上,既要监管各种险种的分保计划,更要监管各保险机构应付巨灾侵害的保险安排,以防因分保安排不当而对保险公司经营稳定性所造成的冲击。当前,总结东南亚金融风波的经验教训,我们尤其要重视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资产负债比例、资产配置、费率和手续费控制等重要方面投入精力,并将反映赔付率、准备金提取、净资产变化、资产配置比例、风险自留比率、偿付能力增减等的指标综合到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之中。以便于监管部门能视保险公司经营状况或违规、违纪程序的不同,对其及时采取诸如停止增设机构、承揽新业务、增加资本金和撤换负责人等的干预措施。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稳定运转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安全,要严防保险公司的支付危机触发整个社会的危机。

4.建立跟踪监管机制,切实加强管理。

中国保监会应定期对保险公司进行专项稽核和全面稽核,要根据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表、资金平衡表、业务经营状况表等内容形成专门的指标监控表,以便于随时检查公司的业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为了防止屡查屡犯或前查后犯的现象发生,各级保监会要对违规机构实行整改督办制度,对被查的单位从查处决定到整改措施,乃至经办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都要一一督查,以落实责任。同时,还应组织对保险公司实行评级制度,以便掌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改善和规范保险公司经营。

5.加强监管力量,完善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水准。

篇(7)

第二、要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的是价格发现功能。证券市场在完备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它所具备的第二个最大的功能是价格发现,价格发现功能使资源向优质企业集中,如果公司非常优秀,那么股价就会比较高,在融资和再融资的过程中可以以比较高的价格得到投资者的认购。但是在我国,目前绩优股和绩差股根本没有什么差别。前10年在资金推动型的行情下,我国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基本上与内在价值关联不大,而是与流通盘子的大小相关,实际上在延续实体经济部门“优不胜,劣不汰”的弊端。

加入WTO后,我国的证券市场要逐渐有一个价值再挖掘的过程。所以从2002年开始到现在,我国证券市场的好转是符合价值规律的,也就是说,现在的市场走势从总体上看是良性的。其中包括那些真正具有成长性的行业,像能源、电力、钢铁、汽车、金融、证券业等,这些行业正好是本轮周期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部门。所以证券市场价格总水平的这次上涨实际上就是价值再发现的一个过程。

第三、要从以前的公司本位论转变为股东本位论。买股票可能只是一个简单的交易,但从经济学的投资行为角度讲,你是在进行一项重要的投资活动。任何一项投资都需要获得回报,比如买国债,3年期的年利率是2.5%左右;存银行一年有1.98%的利息所得。但很多投资者买了股票后,根本不去考察这家上市公司的情况会是什么样;市场设立后,就是为上市公司圈钱再融资服务的。甚至有些上市公司是亚意圈钱,很多上市公司离开配股、增发、债券就生存不下去了。这种情况现在正在开始发生转变,现在我们要求证券市场要为社会创造财富,股东要关注回报,长期不给股东回报的上市公司决不是好公司,而且要改变二级市场负和游戏的必要前提必须是上市公司的红利大于二级市场的交易成本。

以上三人转变决定了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基本运行格局。

市场化进程加快

加入WTO后对加快我国证券市场的市场化进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环节:

第一个环节是一级发行市场的逐步市场化。以前是审批制,后来改成核准制,但实际上都带有计划经济的烙印,因为一个成熟的市场,哪些公司能够上市,能够卖什么价,实际上是一个讨价还价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监管部门只是定规则,谁能够上市最终应由投资者自主选择。而现在虽然是核准制,但权力仍然还是集中在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手里。下一阶段就是要市场化,当然这不是短期内能实现的,从中期趋势讲,就是要逐渐实现一级发行的市场化,把那些真正优秀的公司选择到市场上来。

第二个环节是交易机制的市场化。目前还没有做空机制,没有指数期货,也没有坐市商制度,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运行起来非常困难,所以媒体、投资者、机构都喜欢牛市,不喜欢熊市,股市一下跌都没有避险机制。

第三个环节就是建立起正常的退出机制。前10年我国证券市场处于一个高速扩张的时期,只用了10年时间,就有1000多家公司上市。而在美国纽约的交易所却用了123年,在东京证券交易所用了76年,所以中国用了10年时间扩张到1000家上市公司,完全走的是一个数量扩张型的道路。因为任何一个企业都有自己的生命周期,有辉煌,也会有衰落,这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市场把那些已经陷入衰退的企业淘汰出局,但是中国没有这个机制。到今天为止,我们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这个机制。所以从中长期看,上市公司的业绩呈下降趋势,这是必然的结果。未来是否能够真正建成一个比较合理的市场机制,就看有没有正常退市的企业,这也是我们要建立一个真正市场的目标之一。

第四个环节就是要逐渐地统一股权。现在股权是分裂的,未来一个阶段,股权分割要逐步解决,可能需要很长的一个时间来完成这项任务。但如果长期不做,就会影响到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

第五个环节就是要建立一个立体化、多元化的交易市场主体。现在只有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两个主板市场,这实际上是远远不够的。所以下一阶段,应该设立三板市场、场外交易和柜台交易市场,把这些市场建立起来。在日本有一个最大的东京证券交易所,但是在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前,一般要有3年本地上市的经历,而且保持连续盈利的记录,这样的企业才具有资格到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这样就避免了“一年赢、二年平、三年亏”的情形,因为在本地交易时,投资者对本地的上市公司最了解。中国的股市上有一句话:“你如果要投资一家企业,就看本地的老百姓是不是愿意持有它的股票。”这是最简单的,因为当地的投资者对本地的企业最了解。

我们也要建立一批场外交易市场。现在三板市场面临着比较好的发展机遇,但目前也存在问题:市场的容量比较小、交易不活跃、流通性不够好、不利于大资金的进出,这些问题都会影响到三板市场的发展。如果逐渐地把交易主体和投资者的范围扩大一些,使这个市场的容量扩大、流通性变好,那么三板市场是有较好发展前景的。

金融体制改革是重中之重

加入WTO以后,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提出了挑战。金融体制改革是未来一段时间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从经济层面讲,金融体制改革是重中之重,也是难度最大的。中期角度看金融体制改革面临5个方面的挑战,具体包括:

第一就是利率市场化的改革,这会是一个比较大的挑战。

第二就是国有银行的公司制改造。国有银行要想到海外上市,就要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来构造自己的治理结构,现在国有银行公司制改造已经提到议事日程。

第三就是要打破行业垄断。近年来股份制银行发展步伐有所加快,但总体上来说,还是国有银行占据绝对垄断地位。马上就要面临外资银行的全面介入,因此要尽量给民间资本以国民待遇,允许成立民营银行。这将是金融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

第四就是我国金融业将由现在的分业经营逐步走向混业经营。现在是分业监管,保险、银行和证券的资金都有防火墙,未来一段时间必须逐步打开,这是现代金融发展的必然趋势。保险、信托、信贷资金的有序介入,可以改变市场供求关系、而且会改变投资者对未来市场走势的预期,它会有利于目前正在进行的市场结构性调整。

第五是人民币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可兑换。如果人民币可兑换,将来的B股市场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在人民币可兑换之前,B股市场不可能消失。B股与A股并轨,不要说技术上有困难,就是从实际操作层面,从外汇管制的角度看,目前也不允许。

现在要创造条件为过渡做准备。B股的市值比较小,A股市值比较大,在并轨过程中,应该是B股的价格向A股价格靠拢,从长期看B股市场存在升值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