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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通知要求,通过扎实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特种设备行为,推动企业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并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检查方式
此次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以相关企业和单位自查自纠为主,质监部门抽查、督查的方式进行。
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针对夏季高温特点,进一步做好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并将隐患自查自纠情况按月上报给当地质监部门。
各县(区)质监局要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对重点企业和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和街道、乡镇政府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企业进行检查。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集中检查范围为全市所有行业领域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重点检查各类气瓶充装单位和氨储存(含充装和使用)企业、危化品生产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突出电梯、气瓶、小型锅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烘缸(筒)、简易升降机、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情况。突出“三落实、两有证、一应急”,以及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日常维护和检查、现场操作记录、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应急演练和处置等是否落实并符合要求。
(三)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9月底,全市质监系统集中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
1、自查自纠阶段(即日-7月31日)。各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三落实、两有证、一应急”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各县(区)质监局在使用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检查,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市局对各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2、督查整改阶段(8月1日-9月20日)。市局组织督查组,分赴各地对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3、总结提升阶段(9月21日-30日)。各县(区)质监局要认真分析、及时解决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认真吸取近期省内外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明确检点,细化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做到领导落实,组织落实,责任落实。
(二)认真实施,确保实效。各县(区)质监局要结合特种设备使用标准化建设等专项工作,加大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督促各使用单位自觉主动开展本次安全大检查。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检查,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建立检查工作台账,督促企业隐患整治到位闭环。
各县(区)质监局要结合“打非治违”行动,组织开展液氨、液氯、液化石油天然气等危化品充装、使用单位的专项安全检查,严查人员、管理以及储罐、罐车等设备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坚决杜绝充装使用过期气瓶、报废气瓶、无条码气瓶行为。严查检验不合格或逾期未检电梯使用单位,督促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使用单位按新标准、新检规要求及时整改。组织开展电梯安全管理员的岗位职责培训,深入推进老旧住宅电梯安全检测评价。配合安委会严厉打击非法安装使用杂物电梯等特种设备的行为。结合今年的小型锅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洗染行业用烘缸(筒)、简易升降机等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现场安全检查。
(三)严格执法,重典治乱。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区)质监局应当依法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无法保证安全运行的设备,要责令停止使用,并报当地政府对企业实施停产整顿、取缔关闭。对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从严进行处罚。
(四)协调联动,形成合力。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把本次大检查工作与当地政府布置的安全检查工作有机结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安全工作任务繁重,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总体要求和继续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部署工作,保证市民和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为确保检查扎实有效,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负责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市政府成立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周同志兼任,工作人员:联系电话:88362592传真电话:88283723
二、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年”各项部署。
二)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标准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
五)生产经营单位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
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基础工作(含安全资金投入)及教育培训情况。
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审查备案情况;
九)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等。
三、检查(行业)重点
一)道路交通。重点检查交通运输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严禁“病车”上路;重点查处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无证车辆、闯红灯、超载、不按车道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查处“三超”农用运输车和拖拉机载人、酒后驾驶、驾驶报废和非法拼(组)装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认真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事故多发路段,防范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二)水上交通。对全市所有船舶、渡口、码头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及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船舶救生、消防设施的配备、放置和使用情况,渔船非法载客情况,运输船违章超载情况,游船非法营运情况,船员安全培训及取证情况和职能部门监管情况等。
三)建筑施工。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无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各种施工机械设备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起重机械和施工机械是否定期检验合格;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防护设施是否可靠、有效。严禁无证施工、超资质能力承揽工程,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从业人员不经岗前培训进场作业。
四)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景区景点、酒店、商场、医院、娱乐场所、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火灾隐患整治情况,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情况等。
五)旅游企业。加强景区景点、酒店、餐饮、特种设备等旅游企业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水上娱乐项目安全管理。落实景区景点及泳池的各类安全警示标志的布设、开展企业应急救援演练情况。
六)特种设备。要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现场动态管理和检查。
七)学校和食品卫生安全。对中小学校的消防、校舍、校车和食品卫生等安全隐患。
八)非煤矿山。重点检查生产设备安全运行情况。从业人员上岗培训情况,露天采矿山采矿方法和爆破方式等是否符合要求,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九)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资质要求;检查企业是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从业人员培训情况等。
四、检查时间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由各镇区、各成员单位对本单位、本行业(领域)进行动员和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企业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把治理隐患责任落实到企业负责人、分管领导、班组长和员工身上。
第三阶段:联合检查。联合检查组根据检查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要求立即予以消除。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第四阶段:组织抽查。市安委会督查组将组织进行抽查和督查。同时。进行统筹协调处理,对难以协调解决的迅速上报市政府和省安委会。
五、检查方式
一)单位自查与市安委会督查相结合。各镇区、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下企业单位加强督促检查。
二)全面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紧紧围绕检查的主要内容。
三)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通过形式多样的检查活动。督促和推动基层、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严格按照《海南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主要负责人要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司其职,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好检查和督查工作。
通过开展信息系统安全检查,掌握全局信息安全总体态势,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局及下属事业单位进一步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信息安全保障技术措施、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对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自行运行维护管理以及委托其他机构运行维护管理的办公系统、业务系统、网站系统以及部分终端设备等,检点为公共服务业务系统和门户网站。详细内容参见《2012年度市地震局机关信息系统安全自查情况报告表》。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保密检查工作,按照国家保密管理规定执行。
三、检查原则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明确责任、注重实效。
局机关各处(室)信息系统安全检查,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安全检查工作由台、中心自行组织开展。
四、检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信息系统安全检查以自查为主。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应于7月2日至7月6日完成本年度信息安全自查,应按照《2012年度市地震局机关信息系统安全自查情况报告表》逐项检查,并核对准确度。局办公室应于7月10日前完成《2012年度市地震局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报告》的撰写和报送市信安办工作。自查结束后,要尽快消除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时刻绷紧信息安全这根弦,全面迎接7月中旬市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小组的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应将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检查工作机制,落实检查工作经费,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请局办公室于7月10日前,将自查工作总结(纸质文档和电子光盘)报送市信安办(纸质材料需盖章)。
按照市安委办的统一部署,为确保我市体育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专门召开了动员部署会,研究制定了《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以市安委办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游泳经营场所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文件,同时成立了以副局长同志为组长,安监、体育、工商、卫生、公安、消防等相关负责安全的人员为成员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并进行督促指导。
二、强抓安全责任制,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我局从8月1日-20日开展了为期20天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紧紧围绕“落实体育行政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和监督体育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制,确保体育经营单位的安全运营”这个目标,重点从体育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消防安全等十个方面进行专项检查。执法检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部署阶段。
吃透相关文件精神,明确工作重点,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下发检查通知,为安全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开好头。
(二)安全检查阶段。
组织相关单位对辖区内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高危体育体育经营单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高危体育体育经营单位完善各项安全措施和预案,开展隐患排查,提高应急能力,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限期整改,下发整改通知。
(三)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高危体育体育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阶段。
加大对体育场馆、体育彩票销售店、健身培训学校(班)、各健身点及高危体育体育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力度,对各单位整改情况实施“回头看”,加强对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高危体育体育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对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经营单位,协调相关部门实施停业整顿。
(四)工作总结阶段。
通过及时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对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高危体育体育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积累更多的经验,奠定扎实的基础。
通过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开展,在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高危体育体育经营单位中进一步营造了关注安全、理解安全、支持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消除了一大批影响安全生产的不稳定因素,打击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了平稳向好的发展态势。
三、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长效机制
(一)继续加强对体育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不认真、不重视、打折扣的单位,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46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火灾形势平稳。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全力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大以上火灾事故(指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者重伤50人以上,或者直接财产损失5000万元以上的火灾)。
(二)火灾防控有力有效。区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实有力,“网格化”管理、“户籍化”管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取得突破,火灾防控综合实力显著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政府统一组织领导,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各镇街、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十消防安全保卫领导机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十消防安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保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负责分管领域的消防安保工作。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十消防安保工作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及任务目标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做好十消防安保工作。要组织开展所辖单位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并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行政部门要严格源头管控,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不得核发相关证照。组织开展市政消火栓专项治理,对已损坏、缺失的限时维修、补建。加强督导检查,定期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二)各镇街、高新区园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消防工作“菏泽现场”观摩会精神和省综治办、公安厅等5部门《关于在全省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出台责任区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制定镇街网格化管理达标计划,份完成辖区大、中、小三级网格划分,明确相应的责任人,落实工作职责。每月有10%的镇街网格化管理达标。各镇街、高新区园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发动综治办、居(村)委会、治安巡防队等基层各方力量,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排查进度台账,台账要精确到三级网格的排查进度。每月排查30%的单位、场所及社区、村庄。各镇街、高新区园对单位、场所及社区底数清,要有辖区所有单位、场所及社区的总台账和检查记录台账。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镇街、各部门和单位要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具体详细的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要坚持条块结合的原则开展检查整治,各镇街、高新区园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关于调整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并进一步明确其工作职责的通知》(烟福政发[]4号)确定的监管范围,对本辖区内的重点场所、重点行业进行全面检查。在此基础上,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本行业、本系统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逐个检查。具体职责为:安监部门负责非煤矿山、尾矿库、化学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全区各类高、中、小学校及职业学校(包括各类培训场所)、幼儿园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建设部门负责在建工程、建筑工地、农民工宿舍和地下人防工程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工商部门负责全区个体工商业户、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文化部门负责全区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全区各医院、诊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全区敬老院、福利院以及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体育部门负责系统内体育场馆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经贸部门负责所属工业、商贸流通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其他部门负责本系统、本行业所属单位及出租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按照责任分工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火灾隐患,各镇街、高新区园、各部门和单位要进行认真研究,提出整治措施依法督促单位按期整改。同时各部门和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整治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在社会上营造浓厚的消防氛围。在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安部门要在督促整改的同时,上报区政府,实行政府挂牌督办。
(三)攻坚阶段。十开幕前,各部门和单位要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攻坚行动,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复查验收阶段。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专门力量对在十安全保卫工作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逐个进行复查验收,对存在火灾隐患到期无法改正,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同时对十安全保卫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党的十是我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举国关注,举世瞩目。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紧密结合各自实际,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切实抓好辖区内或行业系统内部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专门人员,对检查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严格履行法律手续,杜绝无故中断法律程序现象的发生,依法督促单位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责令单位切实落实临时防范措施,加强值班巡逻,并明确专人看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督促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将成立督查组,切实加强检查和指导,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相关单位和执法一线,帮助解决问题,督促措施落实。对检查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一律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检查治理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进入安全事故的易发和多发期,我们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周密部署,扎实工作,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扭转全县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确保年安全生产工作平稳发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办发电〔2007〕73号)要求,按照《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规定,现将做好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安全工作大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落实安全生产检查责任
目前我县安全形势相当严峻,元旦、春节期间安全工作任务重,意义深远,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经济效益,安全与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鼓足干劲,增强信心,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措施,严格监管,扎扎实实把元旦和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好,逐渐扭转我县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
要进一步明确职责,狠抓安全生产检查责任的落实。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安排部署,认真督促落实。企业业主的责任主体地位必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安排好本企业、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通过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进一步分解细化安全生产责任指标,强化对安全生产责任的量化考核。要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努力构建和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制定工作措施,加强对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提出具体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做到心中有数,措施有力,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确保元旦和春节期间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要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自觉遵守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文广、报社等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作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自防自救技能,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要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工作,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培训,强化对人民群众的安全教育和宣传。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大力提高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
三、深入实际,扎实开展好安全大检查工作
(一)检查内容
1、安监部门要加强管理,认真吸取群力煤矿“11.8”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措施,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对所有煤矿“一通三防”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排查,严防超通风能力生产,完善通风系统。要提高瓦斯管理等级,对高瓦斯矿井强制要求采取“四位一体”综合防范措施。加大对煤矿防治水的监管、监督力度,督促煤矿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规定,对矿井水文地质资料不清,防排水系统不完善,存在老窑积水等重大隐患而盲目生产的煤矿要坚决责令停产整顿。强化顶板管理工作,要认真吸取我县煤矿顶板事故多发的教训,落实顶板管理规定。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全面落实煤矿采、掘、机、运、通等各方面规定。要按照地区和县的要求,落实煤矿现场管理规定,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要加强验收检查工作,严把煤矿复查验收准入关,坚持验收标准,严格验收纪律,完善验收程序。
2、交通部门要加大对客运企业、站点的监管力度,切实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安全运输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加大对驾驶员的考核培训教育及管理力度,防止责任事故发生。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加大对无证驾车、酒后驾车及超员超载等违章行为的整治力度,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的保畅服务工作。农机部门要规范管理,严禁农用车和货运三轮车客货混装和载人赶场等行为发生。
3、消防部门要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检查,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加油站点等易发生火灾场所的检查和监管,防止节日期间歌舞厅、网吧和举办大型活动地点火灾事故,要特别重视农村50户以上大村寨消防安全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及时整治,确保不发生火灾。
4、安监部门要组织人员对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进行清查,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要责令停产停销,加大对土法生产烟花爆竹的的检查和取缔力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纳雍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动工作方案》(纳府办通〔2007〕13号)要求,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严防因非法经营和不合格产品造成的安全事故。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监管,确保安全。
5、国土部门要加大对非法煤窑的排查力度,要进行动态巡查,发现反弹立即会同乡镇政府炸封关闭,严防过节期间盗采行为的出现。同时加强地质灾害的预防处理工作,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各乡镇要对已关闭的矿井、报废矿井要加强巡查和监控,防止死灰复燃和非法生产;要以铁的措施,铁的手段,铁的纪律继续抓好非法采煤窝点的炸封取缔工作,做到标本兼治;要采取有力措施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好生产生活用煤困难。
6、乡企部门要加大对非煤矿山的规范管理和深入整治,工作措施要有力,人员摆布要到位;同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加大督查巡查力度,防止非法生产行为;要特别重视水东乡等地开采钼矿、铅锌矿、重晶石等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7、其他各部门按照层级管理规定和“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建设部门负责建筑工程和风景名胜区专项安全检查,加强对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特种设备专项安全检查;教育部门负责学校专项安全检查;水利主管部门负责水利建设工程(含中小水电工程)专项安全检查;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森林防火专项安全检查;旅游部门负责旅游景点专项检查,保障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卫生系统及职业健康监护检查,做好各种疫情和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控;工商、卫生部门加强食品安全检查,防止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气象部门负责防雷设施、设备,氢气球施放专项安全检查;电力部门负责电力安全专项检查;其他有关部门负责本行业专项安全检查。
(二)检查要求
1、对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限期整改决定,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超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范围,危及安全生产的问题,应当及时移送其他相关部门处理,并记录在案备查。
2、检查、督查人员要向受检单位及时反馈检查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期限、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受检单位要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限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检查单位备案。
3、对隐患的整改情况要进行跟踪落实,重大隐患实行“编号登记、限期整改、专人负责、复查销号”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4、有关部门和单位及企业负责人,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不认真进行治理或整改不力,致使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和检查人员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没有跟踪落实,致使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重大活动质监方面的保障工作,建立服务保障工作长效机制,使保障工作组织更加科学、实施更加有效,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市级、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要求质监部门对具有特定规模和社会影响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以下称重大活动)实施的专门质监管理。
三、重大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接待单位应当对重大活动质监管理工作负责。
市政府部署的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应当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由市质监局确定保障级别后统一实施。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部署的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各乡镇(街道)质监所根据当地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报市质监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第二部分:活动分级
一、质监部门对重大活动质监管理坚持预防为主,实行分级管理。
重大活动分为三级:
(一)一级:市委、市人民政府举行的重大会议和活动。
(二)二级:市级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举办的重要会议和活动、
(三)三级:各企事业举办的重大活动。
二、保障区域
(一)一级活动保障区域:
核心区:指会场、驻地及其他重要活动场所。
区:指会场、驻地及其他重要活动场所周边200米区域范围。
社会面:全市行政区域。
(二)二级活动保障区域:
核心区:指会场、驻地及其他重要活动场所。
区:指会场、驻地及其他重要活动场所周边200米区域范围。
(三)三级活动保障区域:
核心区:指会场、驻地及其他重要活动场所。
第三部分:组织形式及职责
一、组织形式
为了确保服务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成立局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组织参与服务保障的各相关单位开展服务保障工作。
(一)一级活动:
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质监局局长。
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质监局主管局长。
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质监局各科室、部门单位负责人。
(二)二级活动:
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质监局局长。
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质监局主管局长。
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质监局各科室、部门单位负责人。
(三)三级活动:
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质监局主管局长。
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质监局各科室、部门单位负责人。
(四)一级、二级、三级活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均设在质监局办公室。
(五)一级、二级活动:质监局组织参与服务保障的单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传达市政府要求,做出具体工作安排。
三级活动:质监局将工作方案等具体工作安排印发参与服务保障的相关单位,各单位按照工作要求执行。
二、工作职责
(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职责
1、传达市政府对服务保障工作提出的要求和指示精神,组织、协调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
2、根据市政府统一要求,制定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
3、检查督促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的落实情况。
4、参加市政府及其他部门组织的对重大活动的联合安全检查。
5、协调处理安全检查、检验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或向有关部门通报。
(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科室部门工作职责
1、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科室部门要根据自己的职责职能要求负责组织做好本辖区内“核心区”重大活动设备的安全检查、检验检测工作及“区”、“社会面”重大活动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监督检查记录存档备查,并按时报送检查及检验情况。
在按照《现场安全检查项目表》(见附件)进行检查的基础上,还要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1)文件检查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落实管理制度;设备有使用证,人员有操作证;设备依法检验合格;有应急预案并演练,有演练记录。
(2)重大活动设备检查做到“三有效、两到位、一熟练、一培训”,即:应急照明有效、应急通讯有效、开关门保护装置有效;维保人员现场值守到位,发生故障迅速反应到位;重大活动设备操作人员操作熟练、无误;重大活动设维保人员经过专项培训,并考试合格。
(3)重大活动设备检查做到“三齐全,两真实,一可靠,一到位”,设备安全检查记录、检修记录及维护保养记录齐全;设备日常运行记录、异常情况及处置措施记录真实;设备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灵敏可靠;应急救援措施、装备及人员到位。
2、要对检验检测人员进行严格审查,选派政治素质高、技术水平好的技术人员参加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
3、督促各“核心区”重大活动设备使用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按照突发事件“一风险一预案”的要求,做好重大活动设备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4、参加市级、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组织的联合安全检查,及时协调处理安全检查、检验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局报告或向有关部门通报。
5、保障期间做好应急值守工作,每日按时向市局报告当日重大活动设备安全状况。
(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科室部门检验检测人员工作职责
1、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核心区”重大活动设备逐台进行检验检测,严格技术把关,坚持“谁检测、谁签字、谁负责”,检验检测记录存档备查。
2、及时与市安全监察机构沟通,合理制定检验检测工作计划,检验检测工作与安全检查工作一并实施。
3、在重大活动设备的检验检测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使用单位、维保单位指出,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科室部门报告。
(四)重大活动设备维护保养单位工作职责
1、重大活动设备维护保养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重大活动设备服务保障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服务保障工作;要根据质监局统一部署,制定专项保障工作方案、应急预案以及保障负责人、值守人员排班表,并按时报送质监局。
2、加强对“核心区”重大活动设备的维护保养,对重大活动设备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和异常情况,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3、保障期间加强巡查、维护和现场值守,派遣政治合格、经验丰富、技术过硬、责任心强的人员,专人驻守保驾,确保重大活动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4、维保现场储备数量充足的重大活动设备易损件及电子元器件,以便重大活动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够及时更换,排除故障。
5、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要求进行重大活动设备故障解救演练;接到重大活动设备故障报告后,立即赶到现场实施救援。
6、保障期间,每日按时向重大活动设备使用单位报告当日重大活动设备使用及安全状况。
(五)重大活动设备使用单位工作职责
1、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保证在用设备依法登记、定期检验合格,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按章作业。
2、对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对设备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进行维护保养及调试,确保其灵敏、可靠。
3、制定重大活动设备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做好演练记录。
4、监督重大活动设备维保单位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确保其正确、熟练操作设备。
5、保障期间,每日按时向所在市质监局报告当日重大活动设备安全状况;如遇重大活动设备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
第四部分:工作进度
一、活动前期阶段:检查检测,消除隐患。
制定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市质监局有关科室部门对“保障区域”内的重大活动设备开展安全检查;组织重大活动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核心区”内的重大活动设备开展检验检测;组织“核心区”维保单位开展检查与维护保养;督促重大活动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应急演练,做好重大活动设备安全使用工作。
二、活动进行阶段:加强调度,及时响应。
1、加强指挥调度
由市质监局负责重大活动设备服务保障工作的统一指挥调度。各参与重大活动设备服务保障工作的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和沟通,精心组织,落实各项调度措施。
2、完善响应机制
参与重大活动设备服务保障工作的各单位要完善各级应急预案。发生突发事件时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快速启动分级应急响应机制和相应的应急预案,逐级报告相关部门。
三、活动后期阶段:总结经验,完善机制
市质监局、重大活动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核心区”重大活动设备相关维保单位、重大活动设备使用单位,对服务保障工作进行总结评价,不断完善服务保障工作机制。
第五部分: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办法
确立由市质监局领导班子亲自领导,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要把落实《质监局重大活动保障工作实施办法》作为局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紧抓好,纳入日常工作议事日程,确保落实到位,迅速有效运转。
二、明确目标,完善责任
全体干部职工要根据本重大活动保障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本科室部门实际,明确目标,完善责任,做到人人发动,人人参与,保证《质监局重大活动保障工作实施办法》在重大活动中迅速启动,扎实推进,确保成效。
三、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质监局重大活动保障工作实施办法》的重大意义,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参与意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营造浓厚学习氛围,为落实好《质监局重大活动保障工作实施办法》打下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