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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社会管理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我国农村基层组织机构设置自人民公社时期起,大致可以分为二个阶段。一是人民公社时期,公社,下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其特征是组织设置简单,党政高度合一,公社干部是国家干部,属高度集中型管理。二是上世纪80年代“撤社建乡”时期。人民公社更名为乡镇,生产大队过渡为行政村,生产小队为村民小组。本文由收集整理
1、乡镇党委和政府对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领导是农村社会管理的主要管理形式。乡镇党委和政府对村、组的行政管理过多,干扰了自治组织的作用。
2、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对农村社会管理基本方式是行政管理方式,没有发挥村自治组织的自治作用。村委会对村民小组的领导不是自治组织内部的领导而是用行政组织的领导方式去领导。改变了自治组织的决策形式。
3、农村村民自治组织的规模太大,行政村一般都是由几个自然村组成。自然村之间交往不多,生活习惯存在一定的差异,村民的利益也不尽相同,村民委员会领导和村民之间不在一起生活,不能真正代表村民的意见,这是自治组织不能很好发挥作用的关键。
二、国内外农村社会管理的经验
(一)国外农村社会管理的经验。
1、美国的经验。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各州之下,一般设有县、乡镇。乡镇是面向广大农村的基层行政单位。大小从20到40平方英里不等,人口多的有4到5万人,少的不足300人。美国目前大概有16600多个乡镇。
自治机关成员由居民直接选举产生,他们只具有地方官员的身份,只对本地居民负责,向居民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包括管理地方公共财产,处理地方公共事务等。
2、法国的经验。法国的行政区划分为大区、省和市镇三个层级,现有22个大区,96个省,36000多个市镇。市镇在法律上既是国家的行政区域,也是地方团体的自治区域。前者是代表国家行使职能,听命于上级,经费由上级拨付,后者以地方民意为基础建立,主要是为了方便地方民众对地方事务的管理。市镇平均面积约为14平方公里,最小的只有3公顷,人口少的只有一二百人,多的有数十万人。市镇议会是市镇的自治权力机关,由居民直接选举产生。
3、日本的经验。日本属于单一制国家,市町村为基层组织,全国约有642个市、1991个町、615个村。市町村为地方自治体。市町村同时设置市町村长,由公民直接选举产生,负责管理并执行市町村自治事务及国家法律政令规定的有关事务。
从以上三个国家农村基层政府的情况来看,可
看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第一是农村基层政府设置尽可能地避免过多的人为干预,普遍实行地方自治。第二是农村基层政府数量一般比较多,人口较少,面积较小。第三是农村基层政府为设置一般情况下自然村就是行政村。
(二)国内农村社会管理的经验。
1、湖南省长沙市黎托乡农村党支部建在村民小组的做法
一是对于3名及以上党员的村民小组单独组建党支部,如长托村四组有正式党员8名,最终选举产生支部委员3人,其中党支部书记1人;
二是对党员人数不足的村民小组,按照“相对集中,便于组织、便于活动”的原则建立联合党支部
三是形成了以村党总支为主体、村民小组党支部为基础的新型组织构架,有利于充分发挥村民小组党支部贴接基层群众、灵活性强的作用,有利于最大程度的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重庆市酉阳自治县官清乡实施乡干部出任村民小组第一组长的制度。
重庆市酉阳自治县官清乡党委和政府经过多方面的调查研究后,在全乡实施乡干部出任村民小组第一组长制度。把乡政府31名工作人员,按照全乡38个村民小组核计后,9名班子成员每人负责两个组、其余工作人员每人负责一个组,正式出任村民小组第一组长。得到了村民的好评。
三、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办法与对策
村是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治组织,它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大民主”,是使农民能够直接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组织载体,又是乡镇政府与农民建立直接联系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不可或缺的重要桥梁。现有的村民自治组织包括两个层次:一是村民委员会,设在行政村;二是村民小组,设在自然村。
1、按照《村民组织法》重新设定村的规模,将行政村村按自然村设定,便于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然村是自然形成的,有他自己的文化、习惯和风气,因此很容易形成共识。
2、规范乡镇党委和政府对村和居民组的管理。放权给村民委员会和居民组,能更好地发挥他们的自治作用。党支部直接和村民接触更能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3、规范村和居民组的自治管理范围。减少村民和村干部的矛盾。
4、由于村的设置就在自然村群团组织都是设在行政村这样就能更好的发挥他们的作用。
5、行政村和自然村的统一更便于发挥农村“三老”老党员、老干部、家族老辈的作用。
【关键词】新加坡;社会管理;启示
一、社会管理的基本概念
一般意义上讲,社会管理的目的在于有效地弥补政府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不足和弊端,更好地解决社会发展出现的方方面面的问题,从而使社会更加有序和稳定。另有一些学者认为,社会管理虽然处理和解决的是社会问题,但是社会管理的主体和对象大多都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此,社会管理的目标是多元且复杂的。第一,要为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秩序;第二,要实现程序和结果上的公平和正义;第三,要注重社会群体中的个人主体,使每个人都能实现自身的发展。另外,社会管理的方式也是复杂多样的,有的是具有强制性的,管理的主体主要是政府依据权力实施的管理方式,有的不具有强制性,主要依靠广大社会组织和个人,政府只是充当提供公共服务的角色,社会管理方式相对来说比较温和。综上所述,“社会管理可以这样来定义,社会管理是为了实现广大公民的主体权利和社会有序良性健康发展,政府、企业、广大社会组织和公民主体通过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管理能力,积极地促进各种社会问题的解决,最终建立起一个和谐共生、繁荣有序的良性社会。”
二、新加坡社会管理的基本模式
新加坡自建国以来在经济、社会、政治发展上取得的显著成就,离不开新加坡良好有序、制度完备的社会管理。新加坡的社会管理的基本模式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以社会组织为依托,形成社会管理合力
新加坡社会管理的显著特色就是以社会组织为依托,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显著优势,分担政府管理的职责。因此,新加坡政府也大力鼓励创办各种各样高效、正规的社会组织。建国以后,社会组织在新加坡雨后春笋般的兴起,各种各样的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以及涉及各行各业的协会和社团逐步有序地建立起来。近些年来,新加坡政府从政策、手续上更是放低了社会组织的建立门槛,社会组织增速显著提高,并且服务水平愈加提高,涉及的层面、行业领域也是更加广泛,这就为社会管理提供了更多地主体资格,有效地分担了政府的职能,有利于新时期服务型政府的建立和完善。这些社会组织在政府的合理引导下,相互配合、相互合作,实现了社会管理职能的互补,有效地完善了新加坡社会管理的方式,丰富了新加坡社会管理经验,使得新加坡社会更加和谐稳定的发展。
(二)加强社区民主自治,社会管理重心下移
新加坡良好社会管理的实现,也离不开众多社区的作用发挥。政府和社会组织的管理工作也需要社区的有效支持和配合。因此,新加坡政府非常重视社区建设与管理工作,积极构建政府、社会组织与社区的沟通渠道,建立起职能分工明确、覆盖率高的的社区组织。整个新加坡的84个选区都设有公民咨询委员会,改咨询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代表社区民众与政府进行对话,并且传达政府政策,促进社区的发展。同时,在各个公民咨询委员会下,建立起来各种各样的下设委员会和俱乐部,例如六个专业执行委员会和诸如民防委员会、邻里委员会等机构。这些委员会和俱乐部也是在政府引导下相互配合工作,形成制度完备一个社区管理结构。这样,以政府管理为主导,以社区组织管理为补充,一个高效便民的服务网络就在新加坡社会管理模式中建立起来。新加坡社区组织在社会管理中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它既配合了政府工作,又实施了对于社区民众的自治管理。因此,收到了来自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我们惊讶的发现,在新加坡的社区组织中,这里没有专门的全职人员,而是由来自各个年龄段各个阶层的志愿者负责运行。他们的辛勤工作和志愿服务的精神在社区组织中形成了良好的风气,使得政府管理的政策得到更加有效地实施,这在新加坡社会管理中真是一支不可忽略的力量。”
(三)完备严格的法制体系及执法,保证社会管理的权威性
良好的社会管理离不开严密的法律法规,新加坡社会管理也不例外。新加坡通过正规有效的立法手段,结合国家社会管理实际,针对新加坡社会管理可能涉及到的各个方面进行了细致严密的规定,为社会管理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和后盾。这些法律法规涉及到社会管理的各种细节,例如公共卫生、交通、环境保护等各个领域。新加坡社会管理不仅是立法严格严密,执法同样是严格严厉,因此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态度。在社会管理执法程序中,新加坡政府认为,所有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人在法律面前没有特权。这些法律法规和执行程序得到了新加坡民众的充分支持。因此新加坡由社会管理产生并发的社会问题也愈来愈少,社会更加趋于稳定,人民生活也更加和谐。所以,新加坡把立法、执法法手段当做是社会管理的一条重要经验。
(四)重视公民道德与法治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管理环境
社会管理的好坏与否,与公民的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息息相关。新加坡在社会管理过程中注重立法执法严密严格的同时,也注重对于公民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新加坡政府通过对本国人民进行宣传教育,真正让遵守社会公德和遵守法律成为一种日常习惯烙印在人民心中。在社会道德教育方面,新加坡是为此做足了工作,首先,在国家整体价值观上,新加坡明确规定以“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关怀扶持,尊重个人;协商共识,避免冲突;种族和谐,宗教宽容”,来作为国家整体核心价值观的基础。这种国家核心价值观首先受到了来自传统儒家伦理道德的影响,比如说它充分发挥家庭和家长在整个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它又吸收了新加坡其他外族人的文化价值观,并且新加坡政府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在人民心中增强了国家认同感和归属感,例如提出“我是新加坡人”的宣传口号。“新加坡是一个多民族、多文化的多元社会,因此,新加坡根据自身国情,制定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大力宣传对于国家的责任和认同,将国家道德观和公民个人道德观结合在一起,使得公民对于国家的责任和意识更加强烈,大大提高了社会凝聚力。”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往往密不可分,所以新加坡政府在注重道德教育的同时,也积极地对国民加强法制教育。例如,在机关、学校和其他单位,进行“遵守法律、遵守公德、爱护公物、为社会做贡献、为国家增光彩”的公民教育,通过开展“反吐痰运动”、“取缔乱抛垃圾运动”、“防止污化运动”等几十次全国性的社会法治教育运动,使社会公众从思想上认识到维护社会环境秩序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再次,新加坡政府充分利用现代大众媒体传播宣传的优势,通过网络、电视、电子杂志等渠道对公民进行正面的普法教育和宣传,使公民知法守法,共同维护新加坡法治社会的稳定发展。
三、新加坡社会管理做法的启示
虽然新加坡社会管理的先进经验为其他国家树立了模范作用,但是我国在进行社会管理改革的同时,不应该照搬新加坡社会管理的管理模式和发展,而是应该结合我国国情,找到适合我国社会管理的先进部分,因地制宜的进行运用和实施。使其先进的方法和模式切切实实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社会管理服务。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到借鉴:
(一)把握政府职能定位
在传统时代的管制型政府时期,政府的主要职能是政治统治,政府权力是巨大的,实施社会管理的方式少之又少,甚至是通过强制的方法进行管控。在这种强烈的官本位思想下,政府成为唯一的管理主体,而丝毫不考虑公民或其他社会组织的意见,这就容易导致在社会管理的过程中容易出现失位、错位、和越位等弊端。这就容易导致社会矛盾激化,不利于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新加坡政府正是考虑到这一点,所以才重新定位政府职能,使政府更好地把握在整个社会管理中应当充当什么样的角色。新加坡在社会管理中国的职能定位主要是一般社会组织和个人无法通过自身解决的问题和提供一些特殊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同时,充分发挥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在社会管理中的优势,引导他们更好地相互协调和配合,更好地服务于整个社会。因此,新加坡的这种政府职能定位的经验表明,我国在进行社会管理改革和创新过程中,一定要破除传统官本位额旧思想,破除“政府管理一切”的旧习惯,重新定位政府职能,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充分发挥和利用社会组织和其他机构个人的作用和优势,积极的进行引导,做到更加便民高效的社会管理服务。
(二)加强法律制度建设
良好的社会管理离不开严密的法律法规,新加坡社会管理也不例外。新加坡在社会管理过程中,通过正规有效的立法手段,结合国家社会管理实际,针对新加坡社会管理可能涉及到的各个方面进行了细致严密的规定,为社会管理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和后盾。这些法律法规涉及到社会管理的各种细节,例如公共卫生、交通、环境保护等各个领域。新加坡重视法律制度建设的经验表明,我国在社会管理改革和创新中,更加应该重视法律法规和相关的制度建设,必须考虑中国的社会管理法律实际,通过严格的立法程序填补社会管理方面的法律空缺,同时各级机关要严格执法,合理执法,依法解决社会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切实保障社会管理过程中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培育和谐共生文化
注重文化建设同样是新加坡社会管理的一大特色。新加坡结合自身多民族多文化的多元社会环境,积极发展各种文化,鼓励特色文化,引导各文化相互尊重相互借鉴,使他们在一个稳定的社会中和谐共同发展。新加坡政府在社会管理实践中,以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保障多元文化的共同发展。新加坡在社会管理过程中注重多元文化和谐共生的先进经验表明,中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管理改革和创新中,必须加强文化的建设和管理。我国同样是一个多民族、多语音的多元文化国家,正确引导和管理多元文化相互尊重、相互借鉴显得尤为重要。在社会管理过程中,我国既要重视创新文化软实力,又要培育各族人民的国家认同感,不断调动各族人民积极性,真正实现各族人民的大团结,更好地为社会管理创新服务。
结语
党的十报告指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我国在推进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目标中必须解决好的重大而现实的课题。通过学习新加坡先进的社会管理经验,以利于我国进行社会管理的改革和创新。我们应该结合自身国情,因地制宜的借鉴其适合我国社会管理的部分并加以创新,充分发挥国家、政府、社会组织、个人各自的优势,相互配合和协调,重视法律教育和德治教育,重视多元文化建设和管理,为社会管理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和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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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近年来已经提到中国政治的最高议程。在很多年里,主导中国发展的唯一主义就是“GDP主义”,以钱为本。概念的提出,表示国家发展的新方向。至少从两方面来说表明了这种趋势。
第一就是要改变从前的做法。这些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对社会问题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贴疮口贴”的办法,就是在“疮口”上贴上一层又一层的“疮口贴”,而不是动手术来治愈“疮口”。结果里面越来越烂,而外面看来还过得去。另外一种就是“击鼓传花”的做法。有人说?《一些地方政府是怀里抱着一个定时炸弹,但不是去拆除炸弹,而是努力想把这个炸弹传给另外一个人,从一届传给另一届。很显然,这两种办法都是不负责任的。社会管理首先就是要直面现实,承认问题的存在。第二个方面更为重要,中国政府已经决心要花最大的力气,不惜一切成本来解决长期积累起来的社会问题。社会改革这个门槛必须跨过去。如果跨不过去,社会就没有出路。但如果跨过去了,中国社会就会有无限的希望,经济、社会和政治的发展就会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
从社会的角度来看,社会问题首先是社会力量过小的产物上,世纪80年代改革之初,提出了“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理念。但那个时候,社会刚刚从计划经济分化出来,力量极其微弱,这个改革理想很难实现。改革开放30多年后,中国社会空间和社会力量有了很快的成长,但社会没有被组织起来,面对政治和经济力量,社会力量还是非常弱小。社会既没有自我管理能力,更没有纠正政府官员错误的能力。不过,这些年的经验也表明,到最后社会必然会有暴力的出现,因为暴力往往是社会自我保护的最后一根稻草。
面对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中国高层开始正式强调社会管理。尽管从主观上说,社会管理要求人们从以往简单的“维稳”思路中解放出来。不过,现实地说,在很多方面,社会管理的内容还是非常缺失,很多官员仍然容易简单地把此理解成为社会控制,而且是基于暴力手段之上的控制。这种情况如果得不到纠正,和以往的“维稳”一样,社会管理反而会促使政府和人民、社会之间进入一个恶性互动模式。
社会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工程,甚至是政治工程。要对社会进行有效管理,就要对经济、政治和行政等各方面作系统的改革。旧的思维一定要抛弃,社会已经变了,社会治理的思路也一定要改变。一旦解放思想,就有出现很多面向未来的可能性,而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就隐含在这些可能性之中。
1、严防重控,做好水利防恐工作。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重点,强化情报信息综合上报,强化维护稳定的责任落实,严防发生非法聚集活动。加强现代文化引领、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加强对社会面特别是重点水利领域的掌控,稳妥处理敏感案事件,全力维护社会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2、源头施策、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完善主导的群众权益保障机制和利益协调机制,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有效预防和处理,着力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上化解矛盾纠纷。凡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全部纳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和改进工作,大力推进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大力加强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合法、理性表达诉求。凡涉及水利稳定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务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把维稳工作落实到决策前端环节,最大限度减少社会矛盾发生。
二、破解重点难点,切实加强和改进服务管理工作
1.进一步完善矛盾排查调解工作体系,加强矛盾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配合。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建立排查调解责任人制度,完善工作台帐。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贯彻“调解优先”原则,深化人民调解。推进开展行政调解,引导提升司法调解水平,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2.采取领导包案、调解和解、说服教育、心理疏导、帮扶救助等多种形式,依据法律、政策化解突出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事端。
3.健全防汛抗旱、农村饮水安全、安全生产、水资源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水利领域的行业性、专业性排调工作机制,高效地化解矛盾纠纷。
4.做好群体性苗头隐患排查、研判、报送、预警工作。
5.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推动信息采集、分析、报送等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作为我国的一项重要政策,安全生产也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怎样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社会管理研究领域的热点,这也是提升企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笔者在本文中对此进行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
安全生产;社会管理;措施
在社会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内容便是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不仅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也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笔者在本文中对安全生产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性进行深入探究,以期进一步提升管理的水平和质量。
一、安全生产的基本概念
安全生产指的是在生产的时候保障设备、机械等安全。也就是要在符合物质条件以及工序的基础上开展劳动,有效遏制事故的发展,保障人身安全和健康,有效提升企业的综合实力和社会声誉,统一安全和生产,努力实现安全生产。所谓安全生产管理指的是为实现安全生产所处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或者管理活动。对安全生产来讲,党和国家异常重视,因为安全生产体现着社会主义社会规律、性质的本质,这也是我党的基本宗旨,是建设国家经济的保障,更是稳定社会,提升居民幸福指数的前提条件,是国家人权的必然要求。
二、安全生产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意义
1、安全生产的效益
社会效益和人的生命安全、健康直接相关,和企业的经济效益间接相关;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这是作为影响企业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的直接要求。提升安全管理质量,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提升社会效益以及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国家进一步发展。
2、安全生产的社会价值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让群众的生命安全切实保障,其中体现的是人们的根本利益,这也是先进生产力发展的本质要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国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不可分割的部分,作为政府,也是其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工作的体现;其本质为党“执政为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稳定社会公众,保障公共安全的必然要求。
3、安全生产对于企业的价值
安全生产是企业被国家和政府赋予的责任;是社会全体人员的正常要求;是作为企业应该自觉承担的社会责任之一。更是企业提升社会声誉,保障可持续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的必由之路。
4、安全生产是个人、家庭、企业和国家的基本需要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社会安定,国家经济、政治建设提供坚实的保障,对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是协调生产力,在各部门、各行业均衡发展中扮演杠杆的作用;对集聚国家财富,降低经济损失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对一线员工来讲,关系自身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是员工家庭幸福生活的保障。每一个人都需要安全,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提升,人们对健康愈加重视。既然社会中的个体如此重视健康,那么在劳动中保障自己的安全就会变成每一位员工的自觉行动。
三、提高安全管理的措施
1、从思想上强化安全生产
进入新世纪后,我国的经济获得快速发展,如今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但是由于国内很多行业如石油化工、建筑、机械等属于高危险行业,因此国家各地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之所以发生安全事故,必然是存在安全隐患,安全事故的发生从侧面反映员工没有绷紧安全生产之弦。行动之先导是思想,人的思想决定一个人的行动,因此,做好安全生产的第一步是在思想上重视安全,不容许有任何的侥幸心理以及麻痹大意思想,唯有如此,才能够真正的实现个体安全。
2、安全生产不能浮于表面
当前国内一些企业存在这样的“怪象”,一些企业对安全生产十分重视,口号很响亮,在企业内部也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但是企业内事故仍不断。深究背后的原因我们会发现,那就是缺乏“执行力”。安全口号毕竟仅仅是口号,而安全是需要真抓实干后获取的,也就意味着企业必须摒弃喊口号的情况,自觉肩负起企业所肩负的社会责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强化个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切实保障安全生产。
3、安全生产只许“小题大做”
社会上存在安全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做法、思想以及态度。存在这一态度的直接影响为事故频发,严重阻碍国家安全生产事业建设的质量和水平的提升。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杜绝上述思想,彻底排查安全隐患,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
4、狠抓安全生产
在安全生产工作上需要刚正不阿、严于律己的“包公”。针对工作流程中违反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的人员,不管是管理者还是职工,都需要一视同仁,根据企业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人身安全,我们必须自觉肩负起“黑脸包公”的责任和义务,这是国家、社会、企业、职工安全的本质需求。
5、拓宽安全生产宣传渠道
事实上,企业内也进行多种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但是一些工作浮于表面,实效性较差,很难形成合力。对干部职工来讲,很难形成真正的说服效果,活动结束后,职工仍是我行我素。因此我们必须改变这一宣传措施和策略,强化宣传力度,全面进行宣传,让员工走出要我安全的误区,形成我要安全的正确做法。如可以在企业内部建立安全大讲堂、安全知识比拼、职工画廊等等,充分利用各种机会,提升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水平,在保护自己的同时也不伤害他人。
结束语:
安全生产涉及各方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我们必须出台可行的措施切实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在对其加以保障的同时也维护了企业的经济效益,这更是国家社会发展的本质需求,针对于此,就要求我们必须深入了解安全生产,对该项工作有全方位的认识,并坚实推进。
作者:史丽改 单位:河北省委党校唐山工作站
参考文献:
[1]吴宗之.20世纪安全科学的形成与发展[J].劳动保护.1999(12)
[关键词]乡土 传统礼法 社会管理 农村
[中图分类号]G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2)12-0034-02诚如先生所说:“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①本书中,“乡土中国”和“中国乡村”这两个词中间可以加上约等于号。“乡土中国”或可称之为“乡土的中国”或“中国的乡土”。
一、传统中国农村的社会管理
历史上,中国是传统农业社会,农业及其承载农业的农村是中国传统社会最为广阔坚实的经济、政治支柱。尤其在封建社会,国家主要依赖于农业,农业在经济上为国家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在统治方式上,通过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以维持国家的稳定。在军事上,农民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兵员。纵观中国历史不难发现,任何一个朝代的覆灭都是因为天灾人祸,帝国最庞大的群体――农民阶级,失去了继续存活的基础――土地。不仅在古代,即使在近代中国,工业化发展水平有限,工业尚未发展到能够独立成为国家的经济支柱时,农业责无旁贷地艰难维持着经济的正常运转。
中国不同于西方社会,工业及早地从农业中脱离出来,成为独立的经济组合体之一。但是,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中国的经济政策是绝对倾向于工业,特别是重工业的。为了发展工业,不惜牺牲农业及农民的利益,实行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到了现代社会,工业发展已初具规模,过渡到 “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中央及地方提出一系列政策,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农问题”“农村社区”等,可是,我们尴尬地发现,农业发展并不像工业投入资金、技术即可发展那样简单。被称之为国民经济支柱的农业及农村、农民以一种“实质上不可或缺,但表面上已被所谓的现代社会排斥”的状态游走于现代社会边缘。
二、中国农村社会管理的现状
难道在建国后的几十年,中国农村的整体状态是裹足不前,原地踏步吗?显然不是。变动最明显的就是农村的经济状况。那么为什么还会出现上述情形呢?这就是研究先生《乡土中国》的现实意义所在。
《乡土中国》成书于1947年,时至今日,已有60多年历史,令人汗颜的是,我们发现60多年前的思想在当下的中国农村社会仍然适用。农村的变动发展,不能仅仅浅薄地从经济上判断,更为重要的是农村思想观念的变动。农村中没有变动的,恰恰是思想观念。
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首先对中国农村的整体形态做出评价,引用了著名社会学家迪尔凯姆的团结理论,即社会形态可以分为两种:有机团结和机械团结,用中国人自己的话来说,分别为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先生指出,“生活上被土地所囿住的乡民,他们平素所接触的是生而与俱的人物,正像我们的父母兄弟一般,并不是由于我们选择得来的关系,而是无须选择,甚至先我而在的一个生活环境。”②即中国农村的整体形态是没有一定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
之所以会形成这种社会,主要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传统中国是典型的农业社会,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不但是人口流动很小,而且人们所取给资源的土地也很少变动。”③传统农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不需要细密的技术分工,农业本身的保守性进一步加强了农村的保守性。久而久之,形式上的保守转化为深刻的观念上的保守。
关于这一点,先生与梁漱溟先生的观点不谋而合。同样承认中国是典型的礼法社会,梁漱溟先生所谓的“伦理本位”是礼法社会的一个具体表现。中国古代历来实行“外儒内法”的统治模式,以儒家的“孝悌忠信”来引导民众的思想,希望以思想上的教化实现社会安定,对于越轨者则采用残酷的法家手段予以打击,儒家的思想教化往往失效,最终能够真正达到震慑邪恶,维持社会秩序的反而是理论上起辅助作用的法家手段。相对来说,农村对法家的刑罚手段做了“因地制宜”的改动,变成了先生所说的“长老统治”,公法在乡村蜕变成私法。这种现象在现今乡村仍然可见,如两家人发生纠纷,小到偷鸡摸狗,大则甚至于人命纠纷,村民采取的不是诉诸法律,而是私了。
如果说固定的土地在经济上将农村与外界社会割裂,那么,“长老统治”则割裂了农村与外界在政治上的联系。两方面作用下,中国乡村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政治、经济运行方式。若无强力的政策支持,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称之为“暴力”的手段,外界是很难改变农村整体形态的。比如中国农村历史上的两次变革,建国前后的和1978年的家庭联产承包。前者通过“打土豪,分田地”这种相对来说较为“暴风骤雨”似的手段进行,而后者则是通过强力的政策支持最终达到目的。否则,外力最终往往会被乡村中固有的统治方式无声的拒斥,即使接受,也会被扭曲。
三、对中国农村社会管理的思考
现今中国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大变革,传统社会必须进行大刀阔斧的整改以进入现代社会。在这样一个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里,改革的最大难点就是农村。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温情脉脉的教化式改革往往多以失败告终。从当前国家一系列农村政策中可以看出,国家正在极力避免这一现象,借助国家权力和行政力量直接作用于农村,这种势头最早可以追溯到“普法下乡”活动。国家上层希望用现代社会的法律击溃礼法社会农村中的陈旧统治方式,进一步取而代之,使农民能从心里接受现代社会的标志――法律。与法律相比,礼法毕竟具有几千年历史,并且在农村中占据主导地位。在乡民眼中,法律无异于一纸空谈,是空洞的,不如乡间礼法现实直观。
表面上看,这是传统礼法与现代法治的较量,实际上,更深层的是中国传统文化与由西方传入的法制文化的激烈交锋。法制在中国作为尚不完善的新兴事物,即使它是先进的,可是想要在急切间摧毁根深蒂固的传统礼法,亦非一蹴而就之事。在中国人尤其是乡民眼中,法律可能有作用,可是法律只是在迫不得已的时候才起作用,它只是一种辅助手段,而不能占据绝对支配地位。另外一个农村不能直接接受法律的原因是由于历史上“自古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观念的影响,乡民认为,衙门多是藏污纳垢的所在,打官司耗费不起。
然而,礼法社会毕竟是要转入法治社会的。所以,现在出现了诸如“并村”等现象,国家和各级政府试图通过“新农村建设”等办法,制定相关政策法规以改变农村落后状况。使乡民认识到最基本的身份就是法律统治下的公民,而不是乡民。同时,经济手段同样起着弱化、消解乡间礼法统治的作用。通过提高传统耕作中的科技含量和产值,农村产生了大量剩余劳动力。他们离开农村,走向城市,于是,中国出现了一个特色名词――农民工。值得庆幸的是,农民工群体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有学者将之划分为一个阶层。
关于转型期的农村经济将何去何从,先生主张在农村中发展手工业,即“乡镇企业”就地解决剩余劳动力问题,不主张农民进城。通过农村手工业的发展,逐步过渡到正规工业。这与中国当前的农民工进城,以推动城市工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思路是迥然相异的。青年农民离开了乡村,相对落后的农村因为这些相对高素质年轻人口的不断外流而更加落后。事实证明,先生的设想更具有现实性,以城市带动乡村经济发展的弊端已经逐渐暴露。
注释:
①.乡土中国.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第4页.
【关键词】公安机关 管理学 社会管理创新
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公安机关多年来综合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等手段,发挥打击、防范、管理、控制、教育、服务等诸多功能,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工作,为打造平安社会、和谐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但随着形势的发展,传统的公安管理模式已滞后于当前市场化、信息化、国际化时代背景下的管理需要,必须加以创新改革,才能推进公安工作科学发展。
一、公安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存在的基本问题
由于社会建设滞后,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健全,一些在非传统单位就业的人员以及大量农民工还没有被整合到相应的社会组织内,“社会人”、“陌生人”以及风险社会对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提出了严峻挑战。在这个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存在诸多不适应,存在以下问题:
(一) 管理理念不新,观念陈旧。
公安机关在社会管理中还未能从根本上跳出传统封闭环境下的固有管理思维,很大程度沿袭计划经济时代以管制、监督为主的政府行政管理理念,习惯于粗放、单一式管理,强调管理多、服务少,限制要求多,支持援助少,管“死”的办法多、管“活”的办法少,这与复杂的维稳形势、社会发展的要求是不相适应的,严重制约公安机关社会管理的顺利发展。
(二)管理体制不畅,责任不明。
公安机关警种职能交叉重叠,社会管理职能较为分散,既有交叉部分又有漏管环节。特别是在重点人员、重点场所管控方面,国保、治安、经文保等相关警种部门各有责任、各有侧重,落实到基层单位和实际工作中,责任不明、重点不清,基层难以分辨轻重缓急、难以抓住工作要点,在警力资源普遍缺乏的情况下管理效能大打折扣。
(三)管理基础薄弱,模式滞后。
公安机关目前基本实行的是“事后处理、案后补救、坐等服务”的被动静态模式,公安基层组织不够扎实,对基础工作不适应,社会管理的基础数据不完善,信息没有充分实现互联和共享,利用率偏低。群众基础不够坚实,情报信息不够灵敏,警力保障也不够到位。
(四)管理手段缺乏,协调不足。
在公安行政管理中,传统方法与科技手段不能良好的衔接运转,管理手段不多,管理渠道不宽,创新意识不强,应对能力缺乏。警务运作的机制不适应,勤务制度相对落后,对社会面的管控能力不强。由于与政府有关部门和组织之间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渠道和协作机制,没有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公安为主、部门参与的社会管理创新大格局,致使公安社会管理存在较多不足之处。
二、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向选择
(一) 管理理念上,由 “控制管理”转变为“服务管理一体”理念创新,这是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的首要环节。
没有管理理念上的更新,公安社会管理创新就无法走出新的路子。只有与时俱进,不断更新公安社会管理理念,公安社会管理创新才能取得实效。新公共管理理论对政府与社会关系 “顾客导向”的定位告诉我们政府必须回应顾客需求,提供回应,采取有效措施来实现公众的需求和利益。公安社会管理应该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
(二) 管理主体上,由单一型管理转变为多元合作型管理创新公安社会管理主体,实现管理主体由单一型管理向多元合作型管理的转变,这是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公安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环节。
因此,新时期的公安社会管理除了公安组织本身来从事这项工作外,更应当更多地创造机会,提供平台,让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到公安社会管理的事业中来,强调各类社会组织通过自愿平等合作来参与管理,实现公安社会管理主体由公安单一型管理向公安、企业、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合作形管理的转变。
(三) 管控模式上,由直接微观式管理转变为直接间接相结合,宏观微观相统一式管理管控模式创新,这是公安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
因此,新时期的公安社会管理创新,应该努力转变传统的公安社会管理管控模式,让公安从繁乱复杂的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实行直接间接相结合,宏观微观相统一的管理模式。在公安的专业领域,公安要一手抓,要直接且微观; 而在可以由社会组织承担的领域,公安机关要让渡出来,实行间接宏观式管理,公安机关主要是起到一个规划者、协调者、监督者的作用。
(四) 控制机制上,由重执行弱结果向过程与结果并重转变强化对公安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跟踪和监督控制,这是衡量公安社会管理创新是否取得成效的重要指标,是公安社会管理创新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
传统公安机关在社会管理上,比较注重政策有没有执行,过程怎么样,而没有树立一个良好的控制反馈机制,而使公安社会管理工作的成效难以评估,因而也就难以总结出存在的不足,提出创新的方向。新公共管理理论特别注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控制,即确定组织和个人的具体目标,并根据绩效目标对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这对新时期公安社会管理创新活动来说也是一个很好的借鉴。
新时期的公安社会管理创新既要注重管理过程中对政策法律制度的维护,也要注重对结果的关注,要努力通过构建一套科学的运行控制机制,使公安社会管理活动的成效能够评估。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