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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专项治理工作计划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15 15:04:09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环保专项治理工作计划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环保专项治理工作计划

篇(1)

一、领导重视,认真整改,查漏补缺。

针对县创卫办对我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第一阶段提出的“居民楼无化粪池、排水沟,生活污水横流,污染环境”的问题,我乡立刻召开党政办公会,专题研究整改方案,积极规划实施石牛街生活污染、粪便处理的工作。经党政办公室讨论一致同意:绿化植树80株;新治理污水沟300米;化粪池50口,351立方米;今后集镇房屋要做到雨(污)水分离,建沼气池或化粪池,严禁直排。直至目前,绿化植树80株、治理污水沟300米已全部完成。化粪池正在积极的修建中,并将于近期内全部完工。>二、狠抓落实,(水路)河道整治取得成效。

根据《井研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整治通知》的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组建了由乡长梅俊德同志等9人组成的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由乡长梅俊德同志负总责,刘建东同志负责水路河道环境的治理,廖宗燕同志具体负责自来水站的环境卫生治理工作。

书写标语四幅,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到位。各单位行动快,行动好。乡政府于二0__年七月七日、八日分别对沙溪河、自来水站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总体良好,河道、水库、山坪塘均无水葫芦、水白菜、浮萍、垃圾等漂浮物。检查组刘建东副乡长带队检查了沙溪河水库及山坪塘,由廖宗燕委员带队检查了自来水站和哑巴塘,对检查单位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具体的措施。

本文来源:文秘站

三、重拳出击,道路交通环境大改善。

根据省、市、县各级部门的安排部署整治城乡环境,我乡迅速成立了以高铃清副乡长为组长,刘国良、范有水和但汉稳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对辖区内道路行车秩序,停车秩序以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制定详细的方案,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在道路行车秩序的管理上,我乡依法严惩交通违法行为。305线和石牛街到各村农村公路机动车守法率达到了85%以上,非机动车守法率达到了80%以上;营运车辆规范有序,营运载客汽车检验合格后行驶,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由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做到合法营运、礼貌营运;道路有序畅通,经营户统一设置在自己门市前停放整车,不准停放在公路上。

在停车秩序设置管理上,设置停车场,由户管理,并签订相关责任书。

在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上,交通标志做到了标线设置符合国家标准,设置全部到位;交通隔离设置做到了科学、合理、美观,对公路沿线控制区内非法设置交通标志牌全部进行了清理。

四、强化宣传,稳步推进“八进”工作。

我乡成立以乡党委书记李有才、乡长梅俊德为组长,副乡长刘建东、高铃清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以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为工作目标,成立由针对性的专项工作小组,充分发挥各单位、各部门的带头作用,改善我乡的环境面貌。

在这一阶段中,在全乡各村、各单位、社区中广泛开展“我参与、我出力、我分享,创建整洁、规范、优美、和谐的城乡环境”主题活动;进一步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村居民主动参与节能减排,节约每度电,每张纸、每滴水,创优美环境,文明机关活动;社区居民和单位切实做到‘门前三包“(包秩序、包绿化、包卫生)“院内四自”(自搞卫生、自建环卫设施、自育花草树木、自管单位秩序)搞好社区卫生死角保洁管理,规范车辆停放,引导居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树立公共卫生意识;大力开展家庭卫 生活动。家庭经常参加公共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室内器具摆放整齐,窗明几净,院落整洁,不违章饲养家禽家畜;提高农民群众环保意识,有效控制农村环境污染,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实现“一减二控三保”(减少农药用量,控制有害生物危害,控制农药残留,保人畜安全,保护农作物及其产品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评比。进村社、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等活动每半个月评比,实行交叉检查,连续排名后两位进行职责追究。

五、今后努力方向。

在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以来,我乡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和先进乡镇的经验,仍有不小差距。下一阶段,我们决心,认真对照标准,继续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力度:

(一)继续强化领导,进一步提升城镇环境生态水平。认真实施环境规划,并不断修正完善;积极探索循环经济模式,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在农村,“室内现代化,室外脏乱差”的现象还较普遍地存在着,环境治理的滞后与社会和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极不适应。继续加大环境基础投入,不断优化城镇面貌。

(二)继续强化环境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必须动员群众、群策群力。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工作必须广泛动员,全民参与。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工作,使广大群众都意识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对每个人都非常重要,自觉参与到治理中来。一是要结合活动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广播电视充分发挥喉舌作用,以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环保教育宣传,不断扩大社会的宣传面,消除宣传的死角;二是争取有关部门到我乡举行环保宣传教育挂图展,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三是在小学生中开展教育活动,以此带动小学生对环保活动、科技创新活动的兴趣和参与感,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四是在各企业开展厂容厂貌整治达标评比活动,使群众充分认识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不仅仅是口头上,而且要落实在行动中。让群众感觉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从而营造浓厚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气氛。

(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必须领导带头、责任到人。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必须强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领导小组,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工作负责制。必须制定责任制奖惩办法,按照县上文件要求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方案,重点突出,措施具体,定期完成。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控制增量,削减存量,落实责任,综合推进,搭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平台,确保完成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观念,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下降4.5%。

(二)辖区内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1.0%以上,辖区内排入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较上年减少9.6%以上;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1.9%以上。

(三)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00天以上。

(四)遏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大淘汰煤炭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按时关闭相关企业或生产线。

(五)认真落实《湖北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计划》,落实减排项目,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在9月底前完成超标排污的企业治理工作。

(六)深入推进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依据产业政策和排放标准,于年底前关闭辖区内应关闭的小水泥生产企业;加强对科研攻关的黄姜加工企业的监管工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或未达标排放的黄姜加工企业,禁止经营性生产,违者依法关闭;加强对已关闭黄姜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和污染物排放未达标的黄姜加工企业,禁止建设或恢复生产;严格环境监管工作。

(七)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保证出水水质达一级排放标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污水处理费征收达到相应标准。

(八)依法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业、餐饮和养殖等污染企业,切实控制面源污染,严禁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大的农业活动。

三、工作职责

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既是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刚性任务的客观需要,也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抢抓国家产业转移机遇、增强后发优势的必然选择。节能减排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县发改局牵头,县环保局、经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园区办、招商局、安监局配合,负责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负责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规定,指导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

县建设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发改局、物价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做好新型墙材的推广工作,并依据上级政府有关规定,按程序逐步关闭县内粘土砖厂;负责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保证工程质量,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确保尽快投入使用并保持正常运营;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方案,按程序批准后实施。

县环保局牵头,县科技局、园区办配合,负责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管理,督促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和省市监测平网。负责创艺皂素公司“年产300吨皂素联产2000吨乙醇”科研攻关项目的指导,督办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负责黄姜加工企业的环境监管工作,防止黄姜加工废水超标排放。

县安监局牵头,县经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全县资源的整合和开发工作。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安监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全县非煤矿山整治和开发工作,保障全县煤矿和非煤矿山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安全生产,提高资源开采综合利用率。

县发改局牵头,县工商局、林业局、水务局、农业局、教育局、卫生局、环保局、龙坝乡、中峰镇配合,负责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其中县发改局负责做好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规划,协调、督办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作职责;龙坝乡政府负责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项目建设的实施、督办和协调工作;中峰镇政府负责做好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陆域一级保护区围栏内耕地的停耕工作;县水务局负责在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内设立围栏、界桩和警示牌,负责对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日常监管,防止水源污染;县卫生局负责加强对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医疗经营单位医疗废水、医疗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依法取缔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直接污染水源的餐饮业;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制定、修订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县工商局负责对已取缔或关闭的企业做好工商营业执照的变更或吊销工作;县教育局负责督办龙坝学校建设埋地式无动力污水处理装置,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县林业局要对竹溪河水库饮用水源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计划;龙坝乡政府、中峰镇政府、县农业局负责禁止水源区范围的农户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大的农业活动,切实控制面源污染。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龙坝乡、中峰镇、发改、经济、环保、建设、科技、安监、工商、水务、林业、国土资源、农业、园区办、教育、卫生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竹溪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环保局,具体负责全县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等工作;各成员单位也要明确专人,组建专班,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节能减排的各项目标任务。

篇(3)

一、指导思想

实施殡葬改革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从治理青山绿水、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一高度来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这一宏伟目标,把改善生态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实施殡葬改革这件功在当代、利及千秋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殡葬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市政府调整充实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殡葬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职能作用;各镇乡(街道)、村(居)相应成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下设殡葬改革工作机构,切实解决基层在实施殡葬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村(居)作为基层一线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殡葬管理员,从而建立起市、镇、村三级殡葬改革工作网络和管理体系。

(二)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的指导,市殡葬管理机构要加强督查和管理。镇乡(街道)主要领导要对本辖区殡葬改革工作负总责,镇乡(街道)、村(居)殡葬管理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骨灰有序流动和公墓、骨灰楼(堂)的管理工作,杜绝本辖区土葬、“二重葬”、旧墓翻新等殡葬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骨灰有序流动管理,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

市、镇乡(街道)、村(居)殡葬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骨灰有序流动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稳步实施新修订出台的《*市骨灰有序流动暂行规定》。要推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核准手续,方便群众办事,确保骨灰安葬、安放落实到位。

四、加快公墓及骨灰楼建设,不断夯实殡葬改革基础

市规划、民政等部门要尽快制定出台《*市公墓及骨灰楼建设规划》,按照*群众殡葬习俗观念,遵循建设公益性公墓为主、骨灰楼为辅的原则,合理布局建设公益性公墓及骨灰楼。骨灰楼建设按5000-10000人口配置,姓氏宗族复杂的村(居),可视情况适当放宽。为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积极推广森林公园与公益性公墓相配套建设的模式,先选择在*、*、*等条件较好的镇乡(街道)作为建设试点,总结经验,全面推开。今后建公益性公墓和骨灰楼原则上由镇、村集体投入,市财政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市殡葬管理部门和镇乡(街道)、村(居)要加强对公墓及骨灰楼的管理,帮助公墓及骨灰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断完善自身建设;公墓及骨灰楼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殡葬法规政策,严格收费标准,提供优质服务。不得弄虚作假,为丧属提供假证明,或调包骨灰,违者按《*省殡葬管理办法》及《*市殡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罚。

五、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殡葬改革舆论氛围

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方针政策,宣传殡葬改革的现实和历史意义,及时报道专项治理典型事例,曝光顶风作案违规行为,努力营造“专项治理势在必行、殡葬改革利国利民”的良好舆论氛围。专项治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要严格掌握政策,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要注意工作方法,以说服为主,行政手段为辅,引导群众积极配合整治乱建坟墓工作。倡导文明的骨灰处理方式,如推广花葬、海葬、树葬、草坪葬等有利于保护土地资源的新葬法,树立文明、健康、节俭的丧葬行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六、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打击破坏殡葬改革的违规行为

(一)整治清理乱埋乱建坟墓。市政府重新划定禁坟区(即“三沿五区”)具体范围为:沿高速公路、省道、县(市)道两侧山地;沿河流主干道两侧山地;沿铁路两侧山地;耕地、林业保护区;城市公园、旅游区(旅游规划区);文物保护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区)及水源保护区。严禁在禁坟区内新修或翻修坟墓,禁坟区内已出现的水泥、石头坟墓要予以清理。

(二)查处遗体土葬、骨灰“二重葬”、新建坟墓和旧墓翻新等违规行为。各镇乡(街道)、村(居)要加大遗体土葬、骨灰“二重葬”、新建坟墓和旧墓翻新的监控、查处力度,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对遗体异地火化行为要及时制止。对土葬行为要予以坚决打击,顶风作案的采取挖棺强行火化。对骨灰“二重葬”、新建坟墓和旧墓翻新要坚决取缔。宣传、效能办、民政、公安、文明办、国土、规划、林业、环保、卫生、交通、科技文体、民宗等部门要通力配合,坚决杜绝殡葬违规行为,巩固殡葬改革成果。

(三)打击破坏殡葬改革的非法行为。市殡葬改革督查执法队要加大对破坏殡葬改革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研究制定一套强有力的打击严惩措施。对从事干扰破坏殡葬改革,利用殡仪服务进行欺诈骗取钱财,在群众中产生及其恶劣影响的不法分子予以严惩。

篇(4)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着力在“强基础、抓规范、提水平、增实效”上下功夫,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运行机制,以深化安全常态管理为重点,以提高“三防”水平为基础,以建设“平安校园”为目标,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安全工作机制和制度,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积极构建学生安全防护体系,全力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为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学校内保机构和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三防”建设达到省定标准,全面提高学校安防能力;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治;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网络、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师生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三、主要工作

1.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岗位职责和任务。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X公通[2014]77号),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好“一岗双责”制,明确与细化学校安全管理各方责任、义务。

2. 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平安校园”长效建设机制,不断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和防范能力,安全管理网络进一步规范,育人环境进一步优化,安全教育水平进一步提升。

3. 加大校园安保工作力度。要争取财政加大对学校安全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学校“三防”建设和报警系统建设。新建、扩建、改建学校(幼儿园)时,要将安全设施纳入建设规划,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对新申办中小学(幼儿园)的,要将“三防”配备作为必备条件严格审批。加强校园保安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推进校园保安队伍专业化建设。

4. 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监管和督查。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做好学校食堂的清洁卫生和餐饮具消毒工作,清除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和调料,严防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要切实做好学校食堂大宗物品统一配送,特别要全面建立规范的食品原料配送索证、验收及配送和使用台帐登记、食品留样记录、紫外线消毒记录、餐饮具消毒等各项制度,做到专人负责,程序规范、责任落实。

5. 严格落实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对危险化学药品实行双人双锁、领用登记制度。积极协调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对市属学校多年遗留的过期不用的危险化学药品统一进行集中处理。

6. 加强消防保障,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深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全面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做到消防结合,防患未然。以校园基础实施、设备和人员密集场所、地下设施为重点,强化食堂、锅炉、电梯、配电室、车辆、机房等特殊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消防设施、器材保障体系建设,加大消防控制室建设力度,严格校园消防安全工作规程,保障人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7. 深化安全教育,提高师生防护能力。一是做好中小学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开设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课程开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将狠抓课程的落实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对学校开设课程的情况进行督查考评。各中小学要将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中,要求课程上课表、进课堂,确保课程课时顺利实施。各学校要注重师生心理健康,加强心理疏导,开展以“珍爱生命,关注心理健康”为主题的生命安全教育。开展培养学生尊重和热爱生命的态度,实现生命价值的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学校心理健康重点人群排摸干预工作,建立健全心理健康重点人群档案,加强危机干预的针对性与主动性。二是充分发挥学校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以春(秋)新学期开学、寒(暑)假、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5·12”防灾减灾宣传周、 “6·26”禁毒日、“11·9” 消防宣传日和“12·2”交通安全教育日等活动为契机,以校园安全文化建设为纽带,通过班团队会、升旗仪式、墙报、板报、校园网络和校园广播等形式,多途径的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使安全文化“进校园”活动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学校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能力。广泛开展师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传染病防控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开展校园应急处置演练,特别要加强夜间紧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对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第一时间处置和报告。

8.大力开展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活动。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意见的通知》(X政办函[2013]78号),把防溺水安全教育落实到每一个学生和学生监护人身上。学校要将教育部关于学生防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给家长。配合当地政府开展联防联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溺措施,进一步遏制双休日和暑期溺水事故。

9.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校车司乘人员培训管理,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大对校车运行监督管理。

10.深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完善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会商协调机制和工作例会制度;积极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努力构建、完善联防联控网络;进一步净化学校周边文化市场环境,维护交通秩序、食品(药品)安全环境。

11.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务必做到“三个零”:即“零推卸”、“零隐患”、“零容忍”。制定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完善全市学校重大安全隐患数据库,建立安全隐患台帐,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两化”工作,做好“湖北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网”进行隐患排查上报与整改工作。

12.开展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业务培训。以“XX市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达标创建”为重点,抓好学校保安人员业务培训和技能培训工作。同时,加强对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培训要注重实效,把培训与专题研讨结合起来,通过组织开展专题研讨会、校园安全管理论坛等,把全市从事校园安全管理人员的智慧凝聚起来,逐步形成一支专业知识优,工作能力强的校园安全管理队伍。

13.加强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每月25号前上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三防”建设情况统计表》,市直各学校、幼儿园每月25号前上报校园“三防”建设情况报告。

附件:1. XX市2017年学校安全工作行事历

2. 中小学幼儿园“三防”建设情况统计表

XX市2017年学校安全工作行事历

时间

主要工作内容

 二月

1.开学前学校安全隐患排查;

2.开学安全教育;

3.开展新学期安全检查;

三月

1.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

2.安全教育周活动(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统一部署);

3.防雷知识进校园活动;

四月

1. 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2. 开展全市第二批“平安学校”复查;

3.饮食卫生安全教育;

4.春游安全教育和督导检查;

5.督查各县市、区学生交通安全开展情况;

6.启动2017年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

五月

1.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

2.开展应急避险演练活动(5.12);

3.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月活动;

4.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与检查;

5.开展第三批“平安校园”复查工作。

六月

1.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月活动;

2.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周活动;

3.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开展防台、防雷、防暴雨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宣传教育;

4.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上报;

5.中考、高考的安全防范工作。

七月

1.继续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

2.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

3.校舍安全、技防设施检查;

4.组织全市校园安保人员业务培训;

5.县(市、区)组织学校校园安全管理干部业务培训。

八月

1.教职工校本安全教育培训;

2.安全隐患整改,校舍修缮;

3.继续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

九月

1.秋季开学安全工作检查;

2.开展新学年安全教育活动;

3.国庆节前安全教育和安全大检查;

4.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

5.继续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

十月

1.防溺水安全教育总结;

2.秋游安全教育;

3.法制教育、生命安全教育;

4.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上报;

5.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十一月

1.消防安全教育(11.9);

2.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3.师生应急疏散和火灾逃生自救演练。

十二月

1.冬季安全教育(防火、防冻、防一氧化碳中毒、防盗、防骗等);

2.年度安全工作总结,迎接各类考核,材料整理归档;

篇(5)

各级纤检机构要以开展质量提升活动为重要抓手,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活动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深入扎实开展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1 切实履行监督职能,扎实做好棉花质量监管工作。按照棉花质量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加强棉花收购加工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棉花混等混级、异性纤维问题的专项整治和“两小一土”非法加工问题的综合治理,加大对新体制企业货证不同行、标识不相符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力度。

2 严格落实棉花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制度,促进棉花加工企业整体质量意识提高。严格落实棉花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资格审查复查制度,切实把好市场准入关。严格落实棉花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加强对收购加工棉花的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加强对棉花质量监督检查的信息反馈,加强对棉花质量状况和质量形势的分析预测。严格落实棉花加工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制度,规范质量信用类别评定,促进棉花加工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3 完善制度,加强考核。建立棉花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制度,落实棉花质量监管责任。修订完善棉花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加大新体制企业监督检查和无证企业查处力度,补充完善棉花加工企业质量信息管理系统功能。

4 加强非棉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围绕规范非棉纤维企业收购加工行为和提高企业质量意识及管理水平,认真贯彻《毛绒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继续加大加工环节毛绒纤维加工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集中开展蚕茧收购加工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抓好春茧收购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加强麻类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查处掺杂掺假、混等混级、以次充好、质量标识不规范等质量违法行为。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促进企业履行质量义务,推动企业加强质量基础建设,切实提高非棉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性。

5 加强制度建设,有效提升非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水平。完善非棉纤维质量监督督察工作制度,加大非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现场督察力度,保证监督检查工作程序和企业质量责任的落实。着力加强非棉纤维加工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研究建立非棉纤维加工企业质量信息分析制度,进一步完善非棉纤维加工企业质量档案,健全年收购鲜茧10吨及以上的蚕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开展企业质量信息汇总、分类评价、分类监管与服务工作,提升质量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6 围绕纤维制品质量安全,不断提高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纤维制品质量监督检查,围绕纺织服装等纤维制品卫生、安全,环保等项目,积极争取承担国家和地方有关监督检查任务,组织开展好儿童服装、学生校服等纤维制品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纤维制品有关项目检测的比对试验,重点加强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和技术的比对试验和交流,不断提升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纤维制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和水平。

切实加强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打假工作

7 落实监管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重点区域监督工作力度。加强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沟通,积极探索推进政府牵头,各部门配合,地方质监和专业纤检机构协同的监管工作机制的构建。实施絮用纤维制品质量情况通报制度,推动地方政府和质监部门协调、督促有关方面,整治和查处质量问题。以落实重点区域专业纤检机构监管工作责任为重点,建立重点区域监督工作考核机制,进一步推动重点区域监管职责履行到位。

8 积极推进集团购买质量监控制度建设。贯彻落实《高校集团购买学生用床上用品质量监控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确保高校集团购买质量监控工作质量。加强对幼儿园的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管力度,力求在幼儿园絮用纤维制品集团购买质量监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工作上取得明显进展。努力推进在赈灾救济领域建立絮用纤维制品集团购买质量监控工作制度。

9 继续加大对再加工纤维整治工作力度。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概念、分清职责、落实责任,推动再加工纤维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地要认真落实各项再加工纤维整治措施,依法履行再加工纤维监管职责,并在职责范围内,通过当地政府和质监部门,协调环保,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规范工作,提高执法效力,推动再加工纤维整治工作机制的建立。

10 认真组织开展“黑心棉”打假专项行动。继续组织开展幼儿园絮用纤维制品质量专项检查;在高校新生入学期间,组织各地对供应高校絮用纤维制品的生产企业、院校周边销售网点以及学生自购自带的絮用纤维制品开展质量检查;根据赈灾救济的需要,适时组织开展赈灾救灾用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检查,继续组织各地开展好元旦,春节期间的“两节”专项打假行动,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深入推进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

11 加强各省市,各地区对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的推行工作。加强对改革进度相关指标的分析研究,找准改革推行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原因,全面总结改革推行工作,研究确定深化改革的措施和建议,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加强推行改革的意见。

12 积极推动落实改革扶持政策。重点落实小包棉退出期货交割棉,交易商品棉市场交易。制定新体制下期货交割棉、交易商品棉质量管理工作模式和公证检验办法。积极参与《国内棉花贸易规则》制定工作,理顺贸易规则与国家标准的关系,促进仪器化公证检验结果参与贸易结算,提高新体制棉花公证检验证书有效性。

13 加快推进中国棉花色特征分级体系研究。深入总结棉花色特征实物标准验证试验工作,继续完善中国棉花色特征图和实物标准研制工艺,组织做好2010年度棉花色特征实物标准验证试验工作。继续做好国储棉利用HVI检验结果配棉系统的研发工作,积极开展纺织企业应用配棉系统验证试验,促进纺织企业对HVI检验结果的应用。

14 做好2010年度棉花质检体制改革准备工作。做好《棉花质量仪器化公证检验加工企业抽样管理办法(试行)》的宣贯,落实新体制棉花加工企业样品管理员培训、考核、注册工作,落实加工企业认真履行质量义务,建立样品抽取、交接等内部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针对棉花生产格局的进一步变化,对仪器化公证检验实验室布局规划进行适当调整。加强实验室质量保 证能力建设,组织对质保能力不符合要求实验室的整治改造验收,加强对抽验相符率低的实验室动态检查。完善棉花质量信息管理系统,做好统计信息和政策信息。

提高纤维公证检验工作有效性

15 进一步规范棉花公证检验工作。建立完善公证检验工作质量考核管理制度,国储棉公证检验工作程序和岗位规范、经公证检验棉花质量投诉协调处理机制,修订《棉花质量仪器化公证检验申报、审核、退出程序暂行规定》,《棉花质量仪器化公证检验工作质量考核办法》。

16 增强棉花公证检验工作有效性。继续做好监督抽验工作,全面开展实验室质保能力验证试验,加强实验室质量监控系统建设。深入研究公证检验数据与棉花质量和流通状况的相关性,提高公证检验数据分析结果在棉花产业中的影响力,做好中国棉花质量分析报告。

17 不断改善和提高非棉纤维公证检验工作水平。认真落实山羊绒,生丝和麻类纤维公证检验计划,扩大生丝公证检验在织绸企业的检验数量,调整麻类纤维公证检验的区域分布和检验任务。完善非棉纤维公证检验工作程序和检验规程,加强对检验计划、检验规程和程序执行情况的监督,认真组织非棉纤维公证检验监督抽验,进一步规范公证检验过程,不断提高非棉纤维公证检验工作质量。紧紧围绕非棉纤维产业经济运行状况,依据公证检验数据开展质量分析,提高公证检验与经济发展的结合度,提升非棉纤维公证检验有效性。

18 不断提高公证检验对桑蚕干茧质量的控制力度。认真落实全国桑蚕干茧公证检验实验室发展规划,构建覆盖全国生产区域、兼顾生产与流通环节、资源与能力相协调的桑蚕干茧公证检验检测体系。坚持交易市场和茧站环节为重点,逐步扩大公证检验的实施区域,增加受检企业和检验数量,增强对交易价格形成机制的影响。组织开展桑蚕干茧标准样品制作和研发,完成标准样品技术鉴定。深入开展公证检验数据与缫丝企业生产控制工艺指标相关性研究和比对分析,充分发挥公证检验指导缫丝企业原料采购、工艺设计、质量控制和效益提升等方面的作用。

继续加强基础建设

19 加强法治管理,规范纤检执法工作。按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中纤局“立法工作程序”并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工作。做好《突发絮用纤维制品质量案件应急处理规定》、《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制度监督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组织开展全国专业纤检执法培训及执法工作检查,提高纤检执法人员素质,提高纤检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20 进一步完善纤维国家标准体系。加紧实施纤维标准体系建设工程,调整完善纤维标准体系架构。加快重点纤维技术标准及质量安全标准的制修订,提高纺织品、服装标准制修订的参与程度。积极扶持我国优势纤维产业,加快纤维标准国际化进程,促进国内外标准的融合。组织做好全国纤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筹建工作。

21 服务经济发展,推进纤维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协调新示范区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协助做好棉花示范区(Ⅲ期)建设及项目验收准备。积极推进蚕茧主产区域植桑养蚕标准化和规模化建设,推广优质蚕种,统一和规范蚕农种养殖行为,有步骤、分阶段地开展桑蚕鲜茧质量检查和桑蚕干茧质量评价,推动蚕茧主产区域地方政府推行“组合售茧、公检计价”,兑现优质优价政策,促进蚕农增收增效,提升蚕茧整体质量水平。继续推动落实亚麻万亩标准化种植示范工程,扩大良种繁育、培植和推广工作,提升可比经济效益。全面启动白绒山羊标准化养殖国家示范项目。

22 加快纤维检测技术体系的实施。争取国家、地方多渠道立项,发展自筹经费自主研发项目,做好关键技术研究项目的立项。加紧国家、行业及地方科研计划项目实施,适时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加大科技成果推广力度,促进科技成果向产业领域转化。组织凝练重点研究项目,完成“十二五”科技研究项目规划。积极开拓检测技术服务工作,做好棉花检测技术比对和纺织品能力验证活动。

23 围绕纤检中心工作,开展系统业务培训。办好对2009年新颁布实施的新标准宣贯培训;HVI操作、维修、信息系统的培训;山羊绒、桑蚕干茧公证检验技术规范、技术骨干的培训以及纤检科技与标准化管理培训交流活动。指导地方纤检机构围绕服务纤维产业发展,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标准化普及性培训,同时针对产业,企业需求,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测技术培训、标准宣贯培训,切实服务社会、服务产业。

24 继续完善纤检技术工作管理机制。检查《加强纤检系统技术工作的措施意见》落实情况,完善纤检技术工作体系:组织实施全系统技术创新能力考核评价工作,推进以“五种能力”为核心的技术创新基地建设:加快科技管理、科研激励制度建设,完善科技研究可持续发展机制。

25 继续以严密组织、严肃纪律、严谨作风、严格程序为原则,组织实施2010年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落实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完成2009年取得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的首次注册及有关年度的棉花质量检验师延续注册工作。完成注册棉花质量检验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及考试专家委员会日常工作。

26 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继续加强信息安全防御体系建设,进一步保障网络系统和重要信息的安全;完成生丝公证检验业务管理软件开发及运行工作,促使生丝公证检验业务更加规范,为提高工作有效性发挥作用;开展山羊绒,麻类纤维公证检验业务管理软件研发工作;开发絮用纤维企业质量档案和执法打假信息统计软件,促进絮用纤维企业履行质量义务,及时、准确掌握各地执法检查信息,加强执法工作力度。

27 继续做好各地专业纤维计量站棉花水分测定仪强检工作,配合新标准实施,加快棉花水分检测仪的更新。开展国产HVI验证及鉴定工作。开展温湿度传感器测试比对工作,进一步提高各地试验环境的一致性。

28 加强政研调研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好纤检管理体制、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纤维非主产区协调发展、纤维制品检验服务体系,纤检业务考核制度等涉及纤检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研调研工作计划,抓好落实、责任到人,加强对政研调研工作的统筹,推动专业纤检政研调研工作的深入发展。

29 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加强《中国纤检》杂志通联工作,不断提高刊物质量和水平。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舆论正面引导作用,扩大纤检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提高宣传工作的有效性,为纤检工作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认真抓好行风建设

篇(6)

一、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

2005年1-12月全市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59起,死亡人数25人,占死亡控制指标39人的%,受伤人数71人,经济损失17.35万元。其中:工矿企业3起,死亡人数3人;道路交通事故41起,死亡人数12人,受伤人数71人,经济损失6.38万元;消防火灾5起,经济损失7万元;水上交通及农机无安全事故发生。

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认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一是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全市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工作会议,听取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季度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问题,部署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其中市长主持召开3次。二是严格按计划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全市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部署重大活动节假日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全市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2005年1-12月召开全市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4次。每次召开全市性安全生产会议,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均高度重视,分管或者联系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均参加并给予指导。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或者安全生产专项问题。此外,认真组织参加全国、全区、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并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通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安监机构建设。

一是及时调整充实了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由原来的29个成员单位增加到40个单位。二是充实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人员,按编制配备了局领导班子,成立局党组并配备纪检组长,市级安全监察力量得到加强。三是加强装备建设,从市财政中拨出15万元专款购买安全监察专用车辆。四是积极培训安监人员,并从市财政中拨给40000元作为安监人员业务培训专项经费。五是积极协调市人大机关,将其原旧的办公楼借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使用,解决了办公条件问题。

(三)分解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为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目标,我市分解下达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建立了市、镇(乡)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体系,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基本做到安全生产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逐步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严格执行《某某市安全生产责任暂行规定》、《某某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性文件,明确各镇(乡)、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规范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理水平。

(四)妥善处理安全生产事故,严肃事故责任追究。

切实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和责任的追究。如今年发生的3起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事故,在接到事故报案后,市长对事故的善后及处理均提出明确指示,分管副市长每次都组织有关部门赶赴现场调查取证,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并及时组织监察、公安、工会、劳动等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由于事故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事故责任人及死者家属均较为满意。

(五)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去年以来,我市即严格按照《自治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管理办法》对辖区内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将农机安全隐患、非法开采矿山、重晶石矿地下开采、个体小规模加油站等4项重大事故隐患作为市级重点督促整改对象,整改时间进度和整改责任人。同时,扎实抓好今年我市1项列为市级重点监督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目前这项市级隐患已采取有力防范措施得到有效控制。要求各镇(乡)、各村委结合各自实际,确定本级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和事故应急处理制度。今年乡级政府重点督办的重大隐患30项,已有24项完成整改任务,还有6项可按计划期限完成整改任务。

(六)严格执行市场准入标准。

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自治区《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工作暂行办法》为契机,严格高危行业市场准入门坎,加强对企业从业资质的审理,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律不受理。

(七)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力整改事故隐患。

根据“深查隐患抓整改”的工作基调,2005年1-12月组织全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6次,认真排查事故隐患。针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认真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制,将整改责任落实到单位、个人,并结合隐患情况,采取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等有力措施,促使排查出的隐患得到有效整改。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加强重大节假日的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抓好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安全。节假日前后、期间,组织各个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开展道路水上交通、人员聚集场所消防、矿山、旅游、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为检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得到保障。

(八)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

1、非煤矿山方面:组织矿山、采石场对证照持证情况、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领导在岗值班制度落实情况、洗选矿场尾矿坝、库的安全情况以及民爆物品保管、使用安全情况等进行了自检自查,由国土部门牵头,会同公安、安监、监察、环保等部门,对全市的重晶石矿点、采石场以及无证非法开采矿点和石场进行了检查、治理。一是认真开展矿山和采石场的安全大检查和整治工作,检查矿点161个次,责令当场整改6个,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4份。重点对地下窿道、采石场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措施、开采坡度、操作规程、爆炸物品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并积极引导业主在春节、五一节、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停产放假让民工回家过节,确保矿山、采石场平安过节。参照《XX市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及打击煤矿违法生产联合执法工作方案》整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地下开采矿井,对没有两个以上能行人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的以及采矿证、工商执照等证照过期或正在办理检换的地下开采矿井责令停产整顿,收回尚未用完的民爆物,依法关闭了一处采空区严重塌陷的地下开采矿井。针对因水毁工程、民房重建而造成片石、石渣、砖等建材供求关系紧张局面,加强对采石场的日常监管,避免不按安全生产设计开采方案,从底部掏采扩大产量等行为的发生,对以上行为实行责令停产整顿并处以经济处罚,共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9份,处罚两个矿点,罚金3300元,有效地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二是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加强市、乡两级矿山执法检查,对非法开采违法行为坚决实行发现一处严厉打击处缔一处的高压势头。深刻吸取XX镇“12.29”非法盗采煤井特大透水事故教训,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某某市大蒙锰矿矿区开采秩序治理工作方案》,并按方案多次对以大蒙矿区为重点的非法采矿行为进行严打整治。同时要求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加强对非法开采的监控,发现一处坚决取缔一处,保持打击非法采矿高压势头,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经过整治,目前全市非法采矿得到有效控制。

2、道路交通方面:积极排查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和桥梁以及标志标线缺损情况,认真做好整改工作。“7.19”特大洪灾至使我市交通基础遭受严重毁坏,我市积极组织交通、公路、交警、农机等部门对危险路段、桥梁、涵洞以及事故多发路段进行地毯式排查,坚持宁多勿缺的原则,把排查出来的结果进行编号、建档,并作出整改方案,积极筹措资金不等不靠加强整改,对整改难度大资金缺口大一时难以整改的路段,及时增设交通安全警示标志标线,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以国道321线、省道307线为重点监控目标,从严查处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建立完善的道路监控系统;充分运用对讲机、测速仪、酒精检测仪在交通工作的作用,加大对客车超员、货车超载、非法营运、三轮摩托上三级以上路段违法载客行为的查处力度;以市城及乡镇所在地为重点整顿治理摩托超载、超速、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摩托车,假牌假证、无牌无证摩托车等;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加强对过境车辆的检查,严防违反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规定的车辆进出市境,检查中未发现有无资质运输危险化学品或超载、因车况不良不具备继续安全行驶能力等行为。加强对运输企业及维修厂家的日常监管,严格要求运输企业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坚持客运车辆进站报班及车辆安全状况检验制度,严格执行机动车辆年检、报废制度,杜绝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上路。

3、水上交通方面:组织交通、海事处及航务管理所、航道路等部门对XXXX等四镇渡口码头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经检查:客渡船只均签定了管理责任状,并将责任落实到人,设置有安全检查部门,设有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由于遭受“7.19”洪灾破坏,部分渡口渡口守则栏及安全警示标志被冲毁,目前正在筹措资金重新设置。

4、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危险化学品由安监部门会同公安、工商、农业、质监等部门,重点检查石油加油站、甲醛厂、造纸厂及15个镇集市贸易市场、农药经销点。出动检查人员385人次,检查加油站(点)、液化气站31家,农药经营点5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6家,使用单位3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6份。对XX公司、XX炮竹厂、市造纸厂等重点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坚持每月至少到现场检查1次以上,着重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经检查,XX烟竹厂自去年10月份停产以来未存在违规生产现象,原材料、半成品保管妥当,新厂异地改建已基本完成,正在按安全评估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当中。我市还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安全进行全面检查,积极开展HAN阻隔防爆技术推广应用工作,以提高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及储存的本质安全。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彻底收缴毒鼠强等剧毒鼠药和高毒残留农药等违禁农药。大力推进农药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工作,规范农药销售市场。XX松香厂因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申请,且工艺落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已责令停产整顿。

5、消防安全方面:加大对消防基础设施的投入,新增公众消防栓25具,组建消防专业队,现有消防队员5人。加强对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企业职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安全情况,经检查未发现重大火灾事故隐患存在,发现一般火灾隐患56处,责令当场整改1处,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24份,大部分隐患整改完毕。

6、建筑行业方面:由建设部门会同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消防等部门对5个在建大型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落实情况,监理单位的安全职责履行情况等,经检查大部分施工企业都建立起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均制定并上墙,物料提升机安全性能良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按地与接零保护系统均用TN—S系统,配电箱、开关箱基本符合安全要求,脚手架材质及临边围护基本符合要求,针对个别施工企业没有专职安全员,将在建工程兼作工人住宿用,监理单位履行安全职责不到位等行为下发了《建筑安全工程安全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36份,责令责任单位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

7、旅游市场方面:由旅游部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文化、交通等部门,重点检查XXX等景点的宾馆、饭店等旅游配套设施,针对个别单位存在安全警示标志少、环境卫生差,排气、排风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均已责令经营责任人限期整改。

在开展上述专项整治的同时,针对安全生产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在特种设备、电力等行业,各有关部门也针对突出问题,抓住薄弱环节,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

(九)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印发给各镇(乡)、各有关单位,并于6月31日召开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全面布署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安全生产月”期间,积极配合自治区安全生产基层服务队下基层开展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工作,组织举办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开展“五个一”活动,参加全国“安康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认真组织和参加安全生产岗位资格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和行政执法培训,全面提高安全监管干部和广大职工队伍的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举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岗前培训班、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15期,培训12000多人次。通过多种形式、切实有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和培训工作,全民安全意识得到强化,营造出“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十)狠抓洪灾水毁工程灾后重建安全生产工作。

1、加强水利修复工程安全工作。组织技术组对工程施工进行安全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2、加强道路修复工程安全工作。“7.19”洪灾使我市的23条公路交通全部中断,洪水稍退后,我市迅速组织力量对受毁路桥进行安全检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一是及时在危桥、险路、不稳定的边坡及正在施工的工程设置警示标志,对被冲断路基、路面、边坡塌方的市乡公路路段,及时清理塌方,填压路基,填充路面,确保过往车辆行人的行路安全。二是及时深入调查,掌握受灾情况,制定公路水毁修复方案,明确修复工程的短期、中期、长期目标,力争使全市交通状况尽快恢复到灾前水平。抢修水毁市乡公路,使全市市乡道路实现了简易通行。从7月初始,我市交通部门派出5个工程技术小组,指导各镇(乡)修复相关的桥涵和被毁路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3、组织有关部门到各矿山、石场、生产企业检查受灾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指导他们及时消除隐患,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矿山、采石场相关资料不齐全,安全隐患依然存在。目前我市矿山、采石场均为个体私营,规模小、投资少,不按开采方案开采现象时有发,致使隐患依然存在。

(二)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尤其是招商引资企业说是先办厂,后补手续,但却迟迟不补有关安全生产相关手续,安全基础薄弱,业主安全意识不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事故隐患整改不积极。对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待加强。

(三)一些镇(乡)安监机构还没有真正建立,具有专业技术的安全监管人员缺乏,尤其缺乏采矿专业及危险化学品专业人员。

(四)燃气热水器安全监管出现缺位现象,有关部门只管收费,不监管。

(五)安全生产许可证申领工作进展缓慢,尤其是矿山企业,只提出申请,不搞安全设计和安全评价,按自治区要求明年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律停产整顿,这将影响到我市的经济发展。

四、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一)突出抓好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加大安全执法力度。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目标管理体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科学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和长效机制,以制度促管理,以管理促安全。

(四)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狠抓事故隐患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