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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15 15:03:22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篇(1)

按照贵局《关于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的通知》(XXX字〔2018〕9号)要求,我办高度重视,按照审计内容和要求认真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XXXX人民政府办公室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截止2017年末,我办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31人。2017年末在职实有人数52人,其中行政人员23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人员),离休人员2人,遗属1人。固定资产总值10005532.72元。

二、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单位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建立完善并有效执行,其内容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财经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宁陕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制定的各项财经管理规定、办法,同时单位内部会计、出纳岗位职责明确,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等各项制度健全,银行账户开设及管理规范,严格执行了

“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三、中央八项规定具体贯彻落实情况

按照要求,我办对2013、2015、2017三个年度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重点对公务接待费、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差旅费、津补贴、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9个方面进行了自查。“三公”经费支出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自中央八项规定后逐年递减(见附件),未出现超支、超标现象。

预算收入方面,单位各项收入均纳入财务帐簿,及时对账,无私设帐外帐及“小金库”、虚挂往来等现象,无隐瞒、截留、坐支应上缴财政收入等问题;各专项资金均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规定管理,无滞留、转移、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等问题;我单位无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存在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

预算支出方面

,预算支出不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虚列支出和预算科目间相互挤占等问题;所有财政资金支出均履行了严格审批手续,不存在挤占、挪用、转移财政资金行为。2017年全年未发生会议费;无公款出国情况发生。基本支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无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单位津补贴、奖金和福利均按照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发放,无滥发奖金、补贴或福利现象。经自查,我办在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执行接待制度及标准,不存在截留、挪用、挤占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公务接待支出,没有公款大吃大喝、使用高档烟酒以及在经营性场所进行公款消费娱乐活动等情况,在账务处理方面,没有使用其他科目入账。公务车辆实行定点保险、维修、加油等,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公车入私户行为。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无巧立名目新建、扩建、迁建、购置楼堂馆所,无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情况。

项目支出均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无自行改变项目内容,扩大支出范围现象,无自行调整项目支出预算问题,所有项目支出均合法合规。

篇(2)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坚决防范各种违反纪律规定问题发生,机关第二党支部根据集团要求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了纪律作风监督检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全面部署

高度重视“八项规定”的落实工作。支部书记、纪检委员

就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做出部署,要求全体干部员工严明纪律要求,严把廉洁关;中层以上干部切实负担起领导责任,学习在先,贯彻在先,执行在先,全体员工要坚决刹住节日期间铺张浪费,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严禁利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和探亲访友等活动,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或低俗祭扫活动;干部员工坚决把纪律和规矩停在前面,坚决杜绝各类变相的“节日腐败”,巩固“”成果。

二、强化责任 提高意识

为使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贯彻落实,机关第二党支部抓早抓小,利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主题当日活动等,明确了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的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明确各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责任。加强“清明节”期间值班签到纪律,全体党员干部、广大员工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和纪律,成为反腐倡廉群众监督的有力保障。

三、加强监督,落实到位

篇(3)

为加强学校队伍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营造健康舒适的办公环境,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贵州省“禁酒令”,根据县委有关会议精神要求,经9月23日学校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对教职工工作日及工作期间的饮酒行为做出若干规定,具体通知如下:

1.严禁工作日期间饮酒。

2.严禁在值班期间饮酒。

3.严禁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

4.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5.严禁在公务接待、集体聚会中强行劝酒、贪酒等不文明饮酒行为。

6.严禁酒后进教室(夜间饮酒注意把握尺度,以免第二天带酒气进教室)。

篇(4)

关键词:视同销售;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

中图分类号:F810.4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6-0029-02

会计上的销售一般是指对外销售,即对外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行为。税收上的销售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对外销售;二是视同销售。

一、相关规定

《增值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4条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6条规定,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都应征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或个人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自建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于销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讫营业额或取得索取营业额凭据时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即销售自建建筑物时,既要交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又要交建筑业视同提供应税劳务的营业税;转让不动产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以及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于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确认视同销售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55条规定,纳税人在建工程、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均应作为收入处理。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79号《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时,应视同对外销售处理。”按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0]118号《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被投资企业向投资方分配非货币性资产,在所得税处理上应视为以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分配两项业务,并按规定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按国家税务总局[2003]6 号令规定,债务人(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除企业改组或者清算另有规定外,应当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转让非现金资产,再以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相当的金额偿还债务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按国税发[2003] 45号文件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和外购的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有价证券(商业企业包括外购商品)用于捐赠,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6]31号《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或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从这些规定中可以看出,凡流转税规定视同销售的行为,企业所得税大多也作为视同销售行为处理。

二、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的八项视同销售项目中,用于投资、分配、赠送、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时,计算销项税额,其计税依据销售额不能用移送货物的账面价格,而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1)当月货物平均售价;(2)近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3)组成计税价格。这八项内容所涉及的进项税额,符合规定的均可抵扣。

然而,对于企业购买的货物,如果用于投资、分配、赠送即向外部移送这三种情况,在移送时要计算销项税,如果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即内部使用这两种情况,不需要计算销项也不得抵扣进项,已抵扣的进项要做进项转出处理。

企业自产或委托加工的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投资、分配、集体福利、赠送时,会计处理是:

借:在建工程

长期股权投资

应付福利费

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库存商品――进项税额

――除税成本

借:待转进项税

在建工程

长期股权投资

应付福利费

营业外支出――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55条规定,纳税人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的,均应作为收入处理。

三、消费税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

消费税的视同销售业务内容基本与增值税相同,不同的是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用于内部管理时也要征收消费税。视同销售业务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同类售价计算,一般较多采用最高价和平均价,不采用最低价,没有同类售价的,按组价计算。其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营业外支出

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四、营业税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

营业税视同销售业务分为两种情况:自营建筑行为和单位捐赠不动产。其营业额比照当月或近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或者按计税价格确定。2003年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单位或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单位或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其会计处理为:

1.自营建筑行为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2.单位捐赠不动产

借:营业外支出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

贷:固定资产(开发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五、所得税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

1.可直接在税前扣除的视同销售项目: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管理部门的非资本性支出,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这些支出可全额在税前扣除。

2.自用的金额在一定的数额内可以税前扣除,超过标准部分不能扣除: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广告性赞助支出,用于正常合法的业务招待开支,用于除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以及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等以外的社会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支出。税法对纳税人的业务招待费、广告支出以及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支出规定了一定的比例,在控制的比例内可以全额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3.不得在税前扣除的项目:用于职工福利奖励支出,用于职工医院等非生产性机构、集资支出,用于非公益性、救济性赞助、捐赠支出以及用于本企业生产的粮食白酒广告及广告样品支出等等。对这类支出,税法规定不得在税前扣除。

4.形成固定资产可在以后纳税年度通过折旧逐步在税前扣除的项目: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或用于管理部门构成固定资产,通过计提折旧的形式,依照税法规定的计税价格逐步在税前获得全额扣除。

会计处理为:

1.可以扣除项目

借:相关科目(如管理费用、在建工程等)

贷:产成品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不可扣除项目:在年度终了时按照永久性差异作纳税调整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可以逐步扣除的项目:年度终了时按照时间性差异作纳税调整

借: 所得税

递延税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以后年度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递延税款

参考文献:

篇(5)

一、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提出好的办法、新的思路,结合实际、求真务实、不折不扣、迅速及时地牵头制定我局层面的具体措施,确保该项工作一以贯之,落实到位。

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推进部门自身建设,创新内部管理工作机制,树立部门良好形象。

三、统筹科技资源,搭建科技信息服务平台,扶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落实支持中小微科技企业发展政策措施,促进地区经济转型。

四、重点支持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技术需求和保护利用调研,凸显现代科技在保护、利用、传承历史文化中的作用。

五、围绕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做好辖区内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宣传、培训、执法工作。做好科技部对我区的“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区”考核迎检工作。

六、强化科协联系科技工作者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与区内各类科技学会、协会以及科技工作者和科技企业家联系,充分发挥其科普和科技工作智囊作用;创新工作,按市、区有关要求,支持组建科技型“企业家协会”,搭建合作交流平台。

七、积极开展科普进基层系列活动,加大对重点人群宣传、培训工作力度;举办好各项大型科普宣传活动,提高科普参与率和普及率;初步建立科普短信平台,提升科普宣传层次;联合区教育部门在我区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科技力量集中单位开展面对中小学生的“科学开放日”,打造科普工作独创品牌,扩大科普宣传影响力。

八、做好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双百”工作,在条件成熟的100%街道,具备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条件的100%社区,开展科普画廊(宣传栏)、科普图书室、社区科普大学等科普阵地建设,彰显我区“全国科普示范区”示范作用。

九、做好震情监测预报工作。强化管理,确保地震台网和信息节点运转正常,做好震情日常分析和月度、年度会商,组织基层群测群防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构建宏微结合、专群结合的综合性地震监测平台,全面提升区域震情监测预报分析能力水平。

十、做好抗震设防工作。继续做好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宣教、培训工作,开创抗震设防备案工作新局面,争取打造全市抗震设防备案及执法工作样板,为我区打造“现代都市宜居区”做贡献。

十一、做好地震应急工作。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地震现场工作基础,完善地震应急现场工作办公装备及地震应急救援装备设备建设,组织开展培训、训练、演练等活动,打造全市一流的地震应急救援及现场工作队伍。

篇(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县委关于基层减负工作要求,我校高度重视,将解决基层减负工作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机关日常事务结合起来,即突出重点,又全面覆盖,在精文减会、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经费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落实机制。为确保我校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自查工作扎实深入开展,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具体要求进行了认真学习,严肃干部纪律,推进作风建设,要求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从自身做起,率先垂范,敢抓敢管,切实转变工作方式。将机关各项制度与问责追究相结合,完善了《机关考勤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请休假制度》等制度,修订了项目管理、人事福利、财务报销等制度,出台了会议组织、精简文件、公务接待、网络宣传、舆情引导等工作规范,为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二、努力改进文风,整治文山会海。按照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省委为基层减负《十条措施》,以及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具体要求》《关于进一步严肃整治“文山会海”规范政务活动和统筹检查考核的若干规定》和《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具体措施》等文件精神,要求办各领导、各科室和各下属事业单位严禁重复发文,已经通过会议、书面、电话等方式作出工作部答的,一律不再发文。对于同类事项或主题相似的多个文件要归并整合发文:能以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管理局或多个部门联合发文解决的,不以党委、政府名义拟文。切实弘扬“短实新”文风,安排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不超过2000字,向市委、市政府的综合报告控制在4000字以内,专项报告控制在2000字以内。坚决杜绝上年通知、下午就要结果,或者周五通知、下周一要结果等现象出现。2019年我校共发文较去年同期减少了21份,同比下降7.5%。

精简压缩会议,注重提高实效。坚持开短会、讲短话、讲真话,严控会议次数,创新会议形式,能以电视电话、网络视频形式召开的会议尽量以电视电话、网络视频形式召开能通过专题会、办公会、推进会、协调会等解决的,不召开全市性大会,能通过打电话、发传真安排部署的,不专门召开会议。严格控制参会范围,一般分管同志参加可以解决问题的,就不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的,原则上就不通知分管同志不再参加。对于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组织的各类专题会、办公会、推进会、协调会领导讲话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每人发言控制在5分钟以内,压缩会议时间,书面印发的汇报材料不超过2000字。例如,今年5月17日,我办将全市“首席数据官”第一次会议、“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第一责任人会议和各县市区网信办、信息办主任办公会3个会议进行了套开,平均每个会议时间不超过1个小时,压缩了会议时间,提高了会议质量。同时,严肃会风会纪,工作会议不挂会标,不配发文具,不摆放瓶装水,不安排食宿,会场外不挂标语。

四、厉行勤俭节约,控制办公开支。压缩“三公经费”,并将“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全部在“互联网+监督网上进行公布,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打造阳光、透明的公开平台。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接待减少陪同人员,不搞迎来送往就餐原则上在机关职工食堂安排工作餐,不存在违规套取费用的情况,不存在超标接待和超范围接待。办公用房方面。严格按照机关办公用房标准,清理办公用房,因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暂时无法为我办提供办公场所,我办现在高新区管委会创业孵化基地办公,办各领导、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和一般干部同志均在孵化基地办公楼3楼公开区域办公,所有领导干部职工均不存在超标配备办公用房和多占办公用房情况。公务用车方面。公车改革后,严格落实市委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时间向车改办上交全部公务用车。目前,我办无公务用车。同时,积极创建节约型机关,倡导节约用水用电,节约办公耗材,在全办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风尚。

五、激发数据活力,助力基层减负。为切实减负基层工作负担,我校立足全市智慧社会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化技术优势,突出精准扶贫、OA协同办公、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优化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模式,助力基层减负,取得了显著成效。在精准扶贫方面,针对帮扶干部重复录入数据、疲于应付、办公不便等的情况,市委网信办研发了全市大数据服务平台,整合了各个业务部门的微信群和手机APP,实现了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提升了工作效率,成为了帮扶干部掌中的“工作室”。帮扶干部驻村签到,不再纸上考勤,而是系统时间、手机定位帮扶干部查阅资料,不再翻阅账表,而是动态数据、实时推送帮扶干部处理公文,不再跑回单位,而是手机发文、协同办公:帮扶动态个人心得,不再纸质报送,而是随时记录、随时错误问题督促整改,不再开会传达,而是手机拍照、手机上传;学习培训知识测试,不再集中组织,而是利用闲眼、随机PK。在协同办公方面,市委网信办立足全市智慧社会建设成果,打通了市县镇村四级电子政务外,目前已经厦盖104家市级部门单位和13个县市区的1160家部门单位,建设了覆盖市县镇三级的电子公文处理系统,全力推进无纸化办公,实现了全市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及部门内部间工作人员、工作流程、管理机制的协调统一,通过电子公文处理系统的建设运行,实现公文在线签批、阅处、归档、查阅,政务活动在线安排、调整,会议服务网上申请、受理,极大程度创新了基层办公模式,提升了基层工作效率,减轻了基层工作负担。在营商环境方面,针对“帮办代办”联络员走访强度大、项目企业情况复杂等情况,市委网信办围绕企业绑定、走访填报、诉求提交、问卷查看、企业诉求、意见评价、事件管理等重点工作,研发了咸阳市营商环境大走访平台,重大项目和规上企业“帮办代办”联络员可利用该系统对包抓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确认填报,对走访发现的问题进行拍照上传,帮助重大项目和规上企业解决存在问题,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高走访效率,为基层干部减负提供信息化支撑和技术保障。

六、严肃政治纪律,筑车拒腐防线。将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风廉政建设等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推进阶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严格落实中省市关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有关要求,不存在超标准、超范围发放补贴和违规发放补贴的情况。工会费等资金专款专用,不存在使用工会会费违规发张津补贴的情况。集中开展了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自查,班子成员每人书面进行了承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率先垂范、从严自律,坚决拒绝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任何渠道收送礼品礼金严格教育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抵制收受礼品礼金的不正之风。通过自查,班子成员均不存在收送礼金等违规违纪行为。领导干部不存在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不存在化整为零,分批次、小规模、多地点变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虽然我办在深化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有:一是个别干部重视不够,思想认识不到位,缺乏贯彻八项规定落实的狠劲和韧劲:二是各项制度执行不到位,责任追究措施不完善;三是存在落实工作部署照搬、照抄现象,结合实际抓落实的力度欠缺。

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办将在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上进行再动员、再强调、再部署,突出抓好四项重点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组织干部职工继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相关规定精神,确保熟知熟记。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做好表率,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允许在执行中大打折扣、搞“变通”。

二是完善制度。注重工作的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针对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文件简报、因公出差、“三公经费”及厉行节约管理事项,不断健全完善相应制度和标准规范,提高制度制定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篇(7)

一、监察对象

本次效能监察对象是XX 单位(部门)“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相关的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业务流程。

二、效能监察目的

通过对X “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相关的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业务流程全过程效能监察,健全、完善与改进公司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业务流程制度;促进公司上下、各业务部门严格遵循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实现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支出管理目标和最终绩效管理目标,开源节流,降本增效,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效能。

三、效能监察总体思路

本次效能监察在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总体领导下,在效能监察工作小组具体实施中,深入XX 单位,上下密切配合,按效能监察工作流程、效能监察“四性检查与评价模型”方法,对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效能监察,对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水平提升起到良好的保证和促进作用,充分发挥效能监察对业务管理的再管理、再监督作用。

四、计划实施时间

立项时间:20** 年 5 月 25 日,终结时间:20** 年9 月 30 日。

五、监察抽样覆盖时间范围

六、监察依据

1、XXX 公司现行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管理制度规定、办法、工作实施细则。

2、XXXX 公司制定的考核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绩效的管理目标责任书。

3、效能监察体系文件,其中作业指导书按体系文件《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业务效能监察“四性检查与评价”作业指导书》

4、国家法律、法规、廉洁从业各项规定要求等

七、效能监察范围与内容

1、监察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现有管理制度建设的充分性,即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看制度措施、办法是否健全。检查内容包括:业务决策、执行、监督的岗位与职责设置、业务管理目标、业务过程标准、业务廉洁标准、业务过程相关岗位设置与岗位能力要求、业务风险评审与管理、业务执行制度规定、执行全过程的各环节、业务权限设置、业务复核、业务过程记录标准格式、业务检查监督、非相容岗位规定、业务记录档案管理要求、业务定期统计报告制度、公司对业务行为和业务制度的内部监督与纠偏、奖励、处罚标准等方面,分析是否在公司现有制度中均有以上方面的制度规定。

2、监察各项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活动管理过程的符合性,即抽取活动记录样本,看活动过程是否严格执行制度规定。检查内容是:抽取一定数量的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活动管理过程样本,检查实际执行过程是否符合企业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活动过程现有制度各项要求,分析判断活动过程按照制度要求执行的符合程度。

3、监察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管理结果有效性,即根据公司预算控制目标,看公司是否有效控制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支出,实现预算管理目标。检查内容为:非直接生产经营的管理、服务实际支出和工作效果是否有效实现企业预期的预算目标和管理目标,分析认证管理结果实际达到业务绩效管理目标的有效程度。

效能监察范围与内容清单具体详见《“八项规定”落实情况效能监察范围与内容清单》

八、监察人员要求及原则

1、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成员由XXXXX 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效能监察工作分管领导、监察对象——非直支出业务分管领导、该业务涉及部门和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

2、效能监察工作小组成员由监察对象——非直支出业务涉及部门主管和监察部门人员共同组成。

3、监察对象——非直支出业务的直接经办人员回避。

4、坚持实事求是、证据支撑原则。

5、效能监察工作小组人员在进行工作前,必须经过效能监察“四性检查(测试)与评价模型”方法专门培训。

九、组织机构

1、效能监察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XXX

成 员:(若干)

2、效能监察工作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XXX

成 员:(若干)

十、小组分工

1、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效能监察领导工作、定期听取效能监察进展情况,并设你监察建议、决定与报告。

2、效能监察工作小组:编写和执行效能监察方案,编写建议、决定与监察报告。

十一、抽样与方法

本次效能监察样本获得均采用统计抽样方法,测试方法主要采用询问法与审阅法相结合,按照效能监察“四性检查与评价”方法进行。

十二、其他要求说明

十三、附件

1、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效能监察范围与内容清单

2、效能监察文件依据采集清单表

3、效能监察实施节点控制计划

4、效能监察“四性检查与评价”日程安排计划

企业效能监察实施方案(二)

一、监察对象

围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相关的“三重一大”决策流程。

二、效能监察目的

通过对公司 “三重一大”决策流程全过程效能监察,实现三个方面的管理目的:

1、健全、完善与改进公司 “三重一大”决策流程制度,推进决策流程化、标准化;

2、促进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严格遵循集体决策原则,形成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3、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实现公司各项改革发展指标。

三、效能监察总体思路

在公司效能监察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效能监察工作小组具体实施,上下密切配合,按效能监察工作流程、效能监察“四性检查与评价模型”方法,对公司 “三重一大”决策流程进行全面效能监察,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实现公司各项改革发展指标,充分发挥效能监察对管理的再管理、再监督作用。

四、计划实施时间

立项时间:20**年 3月 25日,终结时间:20**年9月 30日,监察建议整改落实时间:20**年9月 30日——20**年10月 30日,

五、决策样本抽样覆盖时间范围

六、监察依据

2、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实施办法、决策流程。

2、公司20**年、20**年生产经营与管理改革责任书。

3、公司效能监察体系文件。

4、国家法律、法规、廉洁从业各项规定要求等。

七、效能监察范围与内容

1、监察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设的充分性,即根据中央”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看制度措施、办法是否健全。

2、监察公司“三重一大”决策活动管理过程的符合性,即抽取决策活动记录样本,看决策活动过程是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定。检查内容是:抽取一定数量的公司“三重一大”决策活动管理过程样本,检查实际执行过程是否符合企业公司“三重一大”决策活动管理过程现有制度各项要求,分析判断“三重一大”决策活动过程按照制度要求执行的符合程度。

3、监察“三重一大”决策结果有效性,即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与管理改革目标,看公司是否实现目标。

充分性、符合性、有效性和适宜性效能监察内容清单具体详见《“三重一大”决策 效能监察点清单》

八、监察人员要求及原则

1、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效能监察工作分管领导、专业业务部门和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

2、效能监察工作小组成员由监察对象——“三重一大”决策业务涉及部门主管和监察部门人员共同组成。

3、监察对象——“三重一大”决策层人员回避直接检查。

4、坚持实事求是、证据支撑原则。

5、效能监察工作小组人员在进行工作前,必须经过效能监察“四性检查(测试)与评价模型”方法专门培训。

九、组织机构

1、各单位明确本单位的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设置组长、副组长和组员;

2、各单位成立专门的效能监察工作小组,设置组长、副组长和组员;

十、小组分工

1、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效能监察领导工作、定期听取效能监察进展情况,并核准监察建议、决定与报告。

2、效能监察工作小组:编写和执行效能监察方案,编写建议、决定与监察报告。

十一、抽样与方法

以20**年和20**年8月30日前的“三重一大”决策事件作为效能监察样本抽取来源,采用统计抽样方法获得决策样本,检查测试方法主要采用询问法与审阅法,按照效能监察“四性检查与评价”方法进行。

十二、附件

1、《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效能监察内容清单》

2、效能监察文件依据采集清单表(各单位自行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