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5 15:02:17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安全生产心得体会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为期一天的安全培训就在昨天落下了帷幕,这次安全培训让我们公司的大家都感到受益匪浅。当然我也不例外,这三天是非常有意义的时间花费,毕竟不管是公司还是个人,安全总是排在第一位的,而这次培训就是加强了我们这方面的学习,让我们对于安全方面有了更加深刻而充分的认知理解。
当我们看着视频里那些触目惊心的火灾场景,灾后焦黑的房屋,一张张悲痛欲绝的面孔,内心也跟着视频的节奏而起伏,为逝者而难过,为生者而担心。人生的大好年华就在不经意间被灾难吞没,徒留下家属在世上痛苦的活着,安全二字却是牵动着所有人的心!
让我们对于工厂里那些往日里没有太过在意的安全条例有了新的认知。安全是一种对家人、对朋友、对大家负责的行为,而既安全又好的进行工作是大家都想做到的目标,是一切工作开展的主要前提。
培训上,老师不仅仅是给我们放了这些灾难的纪录片,更多的是根据自己的经验对我们传授,让我在培训里树立了预防危险发生的安全思想。特别是我们工厂里的一些工作环节,除了要防火以外也要注意个人操作失误引起的意外伤害。老师鼓励我们认真的做好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积极地对可疑的危险区域进行排查,并且通过更专业、更规范的工作制度来保证日常工作生产中出现危险的几率,将安全隐患扼杀在摇篮之中。
除开危险的预防工作外,关于危险的处理也是我们学习的重点。老师带着我们查看和了解厂内的各种安全和急救措施,详细的向我们传授消防器材的使用方式,遇到危险应该避开哪些地方,如何快速而又有序的撤退等等知识,让我们对于厂内又多了一份认识,心里也将这些知识牢牢地记在心里。
最后,老师带着我们进行了一次消防安全的演练,各位组长和领导都有参加。大家在统一的安排下有序的从楼中进行撤退,优秀的表现让我们受到了老师的赞扬。在演练结束后我们还进行了消防灭火器使用的练习,两位幸运的同事和厂长被选中参加,按照老师的指导迅速而专业的将火苗扑灭,也算是为这次培训画下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在这次培训中,我的感受很深,正所谓安全重于泰山,任何企业和个人想要在未来更好地走下去都要时刻注意危险的来临。我们能做的,就是在危险到来之前进行预防规避,以长远的预防和警惕,才能保证安全生产这一良好局面长期的稳定。
安全生产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安全法律规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安全培训,亲自组织安全检查,亲自主持召开安全会议,亲自落实安全投入等等。可现实是大多主要负责人每天忙于舟车开会,商讨经营发展大事,总是感觉自己非常忙,没有时间做这些安全“小事”。要么叫安全总监亲自代替,要么干脆不问不管,长此以往,习惯性违法成为常态。有时安全管理人员将工作做了,请领导们在上面签字确认下自己“亲自”干过的工作时,要么不问不看大笔一挥,要么嘴巴嘟哝:“是什么资料,如此小事,还来找我签字……”
安全生产管理本来是企业管理工作中核心内容,本应占用领导们一定的精力和时间来处理日常事务,可现实是集中研究,专题讨论的次数寥寥无几。长期积累小病变大疾,小事酿大题,“运气不好”时不得不停下生产,不计成本,静坐下来亲自解决棘手的问题。此时,有人认为“运气差了点”,可仔细想想,不是运气差了点,而是思路就根本违规,决策本来违法,没有投入怎能赢得回报!
新的安全生产法已经施行,企业违法将会失去市场竞争力,严重者成为黑名单上的醒目者;个人违法将会被停职撤职,严重者终生禁用,法律追责。如今,“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不再是宣传口号,而是强烈的要求我们用实际行动亲身履法;“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不再是国家层面的要求,而是强制要求我们再忙也应将安全管理工作烙在心中、放在桌前,千万不要叫习惯性违法成为常态!
安全生产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下头是我结合我司近期安全事故的几点体会:
一、加强安全管理
每一次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由麻痹大意造成的。要从以前发生的安全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不断加强对现场安全工作的管理,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要充分发挥公司安全员和班组安全员作用,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定期、不定期排查,做到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安全职责人要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巡察工作,对违章操作进行严肃处理和纠正,加强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学习,提高员工执行力,增强员工职责感,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的良好秩序。
二、杜绝“三违”行为
“违章,麻痹,不负职责”,三违行为就是野蛮行为,不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只图省事,存侥幸心理,怕麻烦,这就给了事故发生可乘之机。作业人员严重的违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操作行车前不进行遥控器和行车的比配确认,远距离操作行车,都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要加大对“三违”行为的查处,坚持开展班前五分钟安全早会,做到安全工作天天抓、天天讲,安全互保对子之间应做到时时监督,时时提醒,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制止;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安全意识、加强技能培训
要组织好员工的技能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
安全生产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在企业安全生产活动中,人们通常把管理者对员工提出安全规范要求称之为“要我安全”,而把员工的自觉安全行为称之为“我要安全”。两种提法,不仅仅表述了语言概念不一样,且安全实现方式和管理效果也不一样。“要我安全”,是从客体出发,由外因发出安全生产约束控制信息,作用于安全生产行为的主题,最终到达生产安全;“我要安全”则是从主体出发,由内因产生安全生产的动机,主观能动地实现安全生产。从管理角度来说,“要我安全”和“我要安全”是辨证统一的关系,“要我安全”是外因,是动力;“我要安全”是内因,是根据。两者相互关联,相辅相成,从不一样方应对实现安全生产起到推动或决定作用。
如何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呢?笔者工作在电力建设企业,立足于生产第一线,对于安全是永恒的主题,安全是生产的保障,有了安全才有效益,有着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首先、着眼人的安全心理进行安全教育
安全心理是人在生产劳动这一特定环境中的心理活动的反映,是劳动过程中伴随着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工作环境、人际关系而产生的安全需要与安全意识。主要包括:劳动生产中的安全心理、职业安全心理、安全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群体心理、安全组织心理等。透过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心理现象的总结,能够提高安全教育的质量,产生安全教育的心理效应,到达抓住人心、震撼人心、深入人心的效果。所以,安全教育应抓住以下三个重点:一是利用安全心理的优先效应,抓好对新员工进厂后的安全教育,以先入为主的第一印象给新员工打下安全生产烙印。二是利用安全心理的近因效应,以本单位的典型安全案例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用活生生的事实影响员工、激励员工。三是利用安全心理的暗示效应,运用含蓄的、间接的办法,对员工的心理和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进行常规教育。不管采用哪种教育方法,只要密切联系实际,坚持从人的安全心理出发,牢牢抓住人的安全心理倾向,抓住不一样时期人的安全心理状态,抓住不一样类型人的安全心理活动,进行因时而异、因人而异的安全教育,就会使教育和心理构成共鸣,强化人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使员工产生“我要安全”的强烈倾向。
其次、把握人的安全行为贯彻安全制度
安全行为是人们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保护自身和保护设备、机器等物质的一切动作。在我们电力建设行业逐步实现科学化管理、自动化操作、现代化生产的条件下,安全行为不仅仅是个体自我保护行为,并且是生产要素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总体行为。要建立起总体的安全防范系统,离不开个人的自我安全保护,这就需要有一套能够把个人安全与总体安全密切联系起来的制度规范人的安全行为。这套制度要站在安全行为者的角度来编制和操作,由安全行为者从内因产生“我要安全”的行为。就我毛司整体来说,因为企业生产性质不一样,存在着多工种联合、多工序交叉、多环节衔接作业的特点,所以就就应从各自的实际出发,紧紧把握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行为,建立和健全个人自我安全保护制度。主要是:员工有权对违章的生产指挥不执行;有权对违章的生产工序不交接;有权对违章的生产设备不操作;有权不在违章的生产环境中作业。这就从行政法规上确立了员工劳动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使之自觉地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自觉地进行安全保护。员工们说得好,事故不难防,重在守规章;最大祸根是失职,最大隐患是违章。只要我们真正把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当成生命之友,安全之伞,就能够站在安全生产的地位上。
第三、针对人的事项障碍展开安全活动
安全生产活动中的思想障碍是影响员工“要我安全”的重要问题,是各种不安全因素中的主要因素。在抓安全生产的过程中发现,一般状况下,员工都会为满足自我的安全需要而采取自我保护措施,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但有的时候,有些人则可能因为存在某些思想障碍,不仅仅忘记了“我要安全”,并且做不到“要我安全”。这类思想障碍归纳起来,大体上有以下几种:对安全生产规程并没有真正理解,看不到违章操作的严重危害性;对安全生产规程感到麻烦,图省事、求简便而不去遵守;因抢时间、赶进度,而忽视、忘记安全生产规程;对自我的熟练技术过分自信,心存侥幸,麻痹大意;逞强好胜,表现为胆大妄为的冲动,明知故犯;因为身体疲倦,精神松懈,注意力分散而顾不上安全生产规程等。近几年来,某些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和个别员工明知是违章作业,但他们为了赶生产进度而在不安全环境下操作,违反操作规程,结果发生了严重的事故,给个人或家庭带来极大痛苦,也给企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所以,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要注意从消除员工思想障碍入手,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开展安全活动。例如:开展安全规章制度教育,让员工明确遵章的必要性、违章的危害性;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
质;推行标准化作业和安全职责制,强化员工的安全保护;用心搞好均衡生产,使员工持续旺盛的精力、体力,控制和减少不安全行为等等。透过这些方法,使员工逐步消除抵触、违反、消极、侥幸、松懈、逞能等思想障碍,增强“我要安全”的自觉性。
总之、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需要安全生产行为的主体——广大员工从思想认识到心理、行为都来一个大的转变,实现这两个转变,离不开超多的宣传、教育、检查、督促、奖惩等工作。依靠“要我安全”的外因动力,促进“我要安全”的内在变化,使安全生产成为广大员工的自觉行动,这样,我们的安全生产就必须会到达一个新水平。
安全生产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安全生产是涉及职工生命安全的大事,也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和稳定。近年来,从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报道中铁路、煤矿等行业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损失之重,影响之大,频率之高,令人胆战心惊。剖析事故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不难看出一些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着认识上、思想上的误区。我公司是电力施工企业,工程点多、面广,高空作业、交叉作业、焊接作业等高危作业频繁,所以安全生产对于我们这个高风险行业来说,其好处更加重要。结合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实际,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职责、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执行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和消除思想认识上的误区无疑是实现安全生产“有序可控”良好局面的有效办法。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犹如履薄冰,来不得半点疏忽和麻痹。作为安全管理者或单位安全第一职责人首先要消除在思想认识上存在的误区。一是对安全设施的认识误区。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也呈现高、精、尖技术,并被广泛运用到生产实践中。由此个别从事安全管理人员或干部就出现盲目乐观思想,认为只要投入这些“精良装备”今后不会再发生安全大问题了,工作中也不注重抓小防大了,这种麻痹思想很可能会导致事故的发生;二是对职工培训的认识误区。主要是我公司是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已连续实现安全生产六千多天,大多职工也从事施工生产多年或干过很多个工程,觉得没有再加大培训力度的必要了;再之是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少,甲方、业主一味追求工期进度,没有时间、力量和精力来深入搞培训;另外新进职工绝大多数是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已在公司理解过培训部门的安全培训,于是就降低了三级教育网络的培训标准。由于领导重视程度和培训力度不够以及流于形式的状况,而事故恰恰最容易发生在对业务知识生疏、现场安全施工经验少的职工身上。所以,抓紧对职工劳动安全生产的教育,也是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保障;三是个别安全管理人员或干部思想上的认识误区。执行制度必严、违反
制度必究,对待安全生产工作我们都明白“严是爱、松是害”,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安全管理人员或干部干部对安全管理存在着“三怕”思想:对上怕担职责,对下怕得罪人,对工作怕吃苦受累,造成形式主义、好人主义、官僚主义的严重局面,导致在执行和落实当中出现“缺位”现象。
管理能出效益,安全亦出效益,安全生产是涉及职工生命安全的大事,也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和稳定。安全生产需要多管齐下警钟长鸣。
一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再先进的安全设施和机器也要靠人去操作、去控制、去维修,其科技含量愈高,对人的素质要求也愈高。所以,安全生产务必以人为本,没有一支恪尽职守、技术过硬的职工队伍,安全生产就没有最基本的保障。
提高人的素质,首先是提高思想素质。把公司“做精做强”建立一流电力施工企业需要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持续良好的安全生产局面同样需要培养过硬的职工队伍。以科学的理论作指导,是切实提高职工政治思想水平的根本途径。所以,我们应采取多种形式用心宣传搞好安全生产的紧迫性、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站在“三个代表”和确保职工生命安全的高度来对待安全工作;除了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增强职责感和使命感外,还要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从根本上调动职工保证安全的用心性。这样,才能把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抓好抓实。其次是提高业务素质。对职工队伍的业务培训,除了正常状况下应知应会、必知必会的资料外,更要加大对非正常状况下的应变潜力教育和演练。针对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现状,进行超前性、前瞻性的培训,提高事故的防范潜力。
二是增强干部的职责感和危机意识。实践证明:安全好不好,关键在领导。为落实“谁施工、谁负责”的职责机制,扭转一些干部认识上存在的误区和不务实现象,就要进行严格的考核,变结果考核为过程考核,构成动态考核评价机制。同时要制定完善的考核制度,明确不一样层次考核的对象、资料、程序,并结合职工群众评议、考核等办法有机结合起来进行一体化考核。对未完成定量考核任务或发生安全问题的,要有相应的处罚制度,以此增强干部的危机感、职责感,促进逐级负责制的落实,实现从“要我抓安全”到“我要抓安全”的转变。
三是用心探索安全管理机制,不断创新安全管理模式。根据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和实际,各项管理方式、手段也要根据实际状况,摸索与之适应的管理机制和有效办法。首先要夯实安全基础,坚持预防为主,严查违章违纪。把重点放在杜绝违章违纪上,着力点放在预防上,从源头查堵漏洞。更关键的是要建立起能够保证安全生产的体制与机制;其次要坚持逐级负责制,落实领导职责。要科学地界定逐级负责制,把领导负责、分层负责、岗位负责和专业技术负责区分开,使其职责明确,各负其责,确保落实;另外还要提高认识,正确对待安全天数。安全天数是衡量一个单位安全形势的一个因素,安全天数长,并不能说明问题少,关键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四是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和资料丰富的安全活动,努力营造良好安全文化氛围,共同构筑安全大堤。结合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落实“一法三卡”工作,大力开展好各项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安全竞赛活动,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职工安全技能比武”、“提合理化推荐”和“推行班组安全生产自主管理”等。同时持之以恒地坚持安全生产好的做法和办法,如班前(后)站班会、施工“三交、三查”等,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利用各种载体和形式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做实、作出新成效。
作为一名有多年基层工作经验的安监人员,我要为《安全生产法》的这次大修大声叫好!修正后的《安全生产法》有着许多鲜明的亮点。但其中最值得称道的地方,我认为还是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是全面加大了事故预防的措施;二是全面提高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这两大着力点明显是国家上层针对安全生产基础基层十分薄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层出不穷的乱象祭出的新的强大“杀器”。可以预见,这两大“武器”及随后各项配套法规、规章的完善,必将使全国各类安全生产乱象快速实现由“乱”到“治”,进而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好转。
一、强化源头预防,引导企业主动防“患”
新《安全生产法》在强化源头预防方面做了许多规定,这些规定有很多是在原法律规定里既有的。比如新法第18-48条始终在明确一件事,那就是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依法履行的法定职责至少包括以下几项重要内容——设置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保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考核合格并不得随意更换;保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合格上岗;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依法履行“三同时”职责;为员工投保工伤保险等等。
这些规定无一不是为了落实新法第17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惟其“安全生产条件”合格了,一个单位才可以正常存在,才会有发展和壮大的机会。笔者以为,这是本法自始至终都在强调的最重要的“源头预防”思想的切实体现。
再比如新法第20条也沿袭了XX版《安全生产法》原有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个体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作为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只有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才能正常生存和发展,而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合格的唯一手段,就是需要大量投资去建造或购买大量安全设施,投资去培训合格的员工,投资去确保生产经营场所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各项要求。这是确保“源头预防”思想得到贯彻执行的基本保障。因为只有投入大量资金,才能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才能使职工处于安全的生产和经营环境中,才能将各级政府的要求和行业协会,以及社会群众的监督意见和建议落到实处。
与此同时,新法在源头预防方面做出了许多创新。其中较为明显的是增加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违法信息公告制度。如新法第24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了应该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企业范畴。这类企业一旦配备了注册安全师,就能充分发挥注安师的管理知识和智力优势,帮助这些企业克服安全管理能力过于薄弱的不足,迅速显着提升重点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从而为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供可靠的智力和技术支持。新法38条则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有了规定,这条规定是将行政规定上升为法律的明显体现,该规定源于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上升为法律意志后的新法38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情况应该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这项规定旨在通过引导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最终让企业都能学会加强自身安全管理,定期发现和清除隐患。只要企业学会并做到了自我管理,其在防范事故方面的作用远比监管管理部门一年定期几次的监督执法有效得多。这才是源头预防的思想的题中应有之义。
当然,新法的创新远不止这些。比如为了防止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学生在实习时由于缺乏安全技术而引发事故,修正后的《安全生产法》就在第25条中明确要求“应当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这项规定只要能真正应用于实践中,就能有效避免实习学生由于技术水平和防范技能过差而引发安全事故,从而起到保护实习学生和其他职工的目的。
新《安全生产法》的源头预防作用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只有将这些规定切实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建立起生产经营单位、职工、政府、行业协会和社会群众五位一体的安全生产新机制,才能起到引导企业主动防范先天事故隐患的目的。
二、提高违法成本,重拳推动企业除“患”
面对《安全生产法》实施XX年来安全生产基础基层仍然薄弱的现状,新版《安全生产法》全面体现了乱象须用重典的立法思路。根据对新《安全生产法》的粗略统计,新版《安全生产法》用了19条的篇幅(占全部法条总篇幅的16.7%)阐述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违法应受的处罚,比旧版法律增加达7条之多。而非新增部分除多数规定可以在执法过程中发现隐患时即“可以”直接处以大额罚款(一般为5万元或10万元以下)外,还全部提高了针对逾期未改正隐患的违法行为的罚款幅度——普遍提高1倍以上,有的条款提高的幅度甚至更高。不仅如此,为防止企业及其相关人员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安全监察部门的整改指令,新版法 律扩大了处罚对象的范围。这一变化明确体现在新法的第94、95、96、98、100、101、102和105条,这些条款体现了“双罚制”的思想,即如因为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要求整改各类隐患或问题,不仅要对单位处以罚款甚至停产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外,还要对“生产经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罚款的行政处罚(分别处以1万元以下、1-2万元或者2-5万元的罚款),这种“双罚制”的规定对各类企业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绝对是一把利剑,将有效推动企业及其有关人员主动除“患”。
当然,罚款只是行政处罚中的经济手段,针对那些以各种理由拒不整改重大安全隐患的“老赖”行为,新版《安全生产法》还有更绝的手段——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新法75条明确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这是针对实践中一些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不怕罚款怕曝光’而出台的针对性法律规定。如果这些企业仍象以前一样拒不整改重大违法行为,一旦登上了安监部门的“黑名单”,国土、投资、证券监管等单位就可以采取联合制裁措施,逼着企业正视自己的违法行为。这条规定有助于建立安全生产的失信惩戒机制,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促进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面对如此严厉的法律规定,只要安监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硬起来、严起来,将这些法律规定落到实处,可以想见,过去那种各类单位将监管部门的整改指令束之高阁置之不理,或将整改要求极尽拖拉之能事消极对待的现象必将消于无形。这种严惩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违法行为的做法,必将有效推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落实,进而逼迫企业主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创造无“患”安全企业。
三、强化责任追究,逼迫企业不敢“出事” 新版《安全生产法》显着加重了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和追究力度。
(一)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面对事故采取何种措施进行了有效约束
新法第106条明确规定,一旦发生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向上级部门或政府报告的同时,立即组织抢救,且不得擅离职守或者逃匿,否则就将面临降级或撤职处分,并将接受安监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逃匿的将处以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个处罚就到位了。如果再发生事故时,主要负责人隐瞒不报或者逃跑的,只要贻误事故抢救,拘留甚至判刑不说,还要从经济上制裁你!这就是处以主要负责人上一年度收入的60—100%的罚款。
(二)显着提高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罚款和责任追究力度。
新法第109条明确规定,发生一般事故,罚款20万元至50万元,较大事故罚50万元至100万元,重大事故处100万元至500万元罚款,特别重大事故则处罚500万元至1000万元;而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1000万元至XX万元。这个处罚额度在现行的社会法系里,绝对是罚款额度相当大的法律规定之一。
更为值得一提的是,新《安全生产法》对事故单位和个人执行的是“双罚制”。即不仅要对事故单位进行罚款,还要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新法91条就有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仅“给予撤职处分”,犯罪的将“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并且“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发生的“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 负责人”!这种针对主要负责人的严厉处罚——限制其终身任职的规定可以说以前是绝无仅有,其严厉程度不可谓不重。当然,因为不履职而导致发生事故的,经济处罚也是必然选项,本法第92条就按照事故级别明确了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接受的经济处罚的幅度——分别处以上一年度年收入30-80%的罚款。这种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双罚制”在我国其他法律中并不多见,可以称得上是严之又严。
上述关于生产安全事故的惩处性法律规定只要落实到位,单单是罚款就足以使一个中、小企业因为资金周转困难而自行灭亡(对大型国企也会起到相当大的震慑作用),更遑论还有针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甚至刑事处罚了。这些规定从法律保障上逼迫企业和其主要负责人应想千方设百计地去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保证企业生命的正常延续和发展,并保证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业历程甚至是人身自由不因生产安全事故而受到影响。
总之,此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完全不同于XX年那次细枝末节的缝缝补补,而是在从安全生产方针到机制、从源头防范、事故应急处理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的一次彻底的大修,这种大修是XX年来安全生产实践的重要体现,也是期待未来安全生产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的美好愿景。相信随着“安全发展”战略的深入人心,随着大修后《安全生产法》的深入实践,多年来持续紧张的安全生产形势必然得到有效缓解,并将最终根本好转,从而为保障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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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这是我们应该恪守的信念。有了这种信念才会有我们每位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管理理念,是安全文化的补充,是对每个人安全行为的约束和提醒。
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作为一名水利部门的负责人,只有用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作风和一步一个脚印的态度扎实工作,才能有效地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的关键在于抓落实。我们通过与各水利管理单位负责人和各水利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一对一的谈心活动,加强了行业内职工安全生产的意识。
通过对所有在建水利工程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从根源上最大程度的降低了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概率。我们组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观看了水利部制作的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系列片《致命的有限空间》和《水利安全生产安全事故案例集(X年-X年)》等资料,并将近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诸如X.X京台高速公路枣庄段交通事故、济宁高新区崇文学校在建工地X.X坍塌事故等等及时传达,对每一位干部职工再次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并向各单位下发了“关于坚决遏制安全事故频发现象”的通知,做好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积极按照上级的要求,开展了水利行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的工作。
安全生产不是口头上的承诺,也不是书本上的几段大话,而是一种踏实的工作态度,是我们实际工作中的每一个行动、每一句话,是我们为企业、为自己、为他人负责的一种永久性地表现。
行业内职工的执行力,直接关系着措施的落实、目标的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更要讲执行力,对我们水利部门来说,安全生产是第一位的、必须常抓不懈。要保证安全生产,必须在管理上下功夫、提高安全保障的“执行力”。因此,要求我们每个人都要从细节做起,重视每个环节链,做到每个环节都执行到位。规章制度不仅要让人看,让人记,更要照着去做。
一、加强学习、夯实基础
在工作中认真学习公司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学习公司领导的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广大群众服务的指导思想,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素质水平。自从来到燃气公司,本人深知不断提高各项业务水平的重要性,积极参加并认真学习各项维修技能,用于自己的实际工作当中, 作为一名老党员我更应该起到积极带头作用,始终坚持“用户至上,服务第一”的工作作风,热爱本职工作,一切以服务好群众,让群众满意为出发点。
二、坚定信念、服务群众
作为燃气维修的工作人员,接到维修服务单时,应在规定时限内上门,不得推诿,主动报明身份,说明来意,工作时要准确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热线电话返回工作单。通气、维修要以“安全第一”为原则,严格按《户内通气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入户通气维修时必须携带天燃气检测仪,对户内管道进行检测,做到“心细、眼勤、手勤”。需要拆表、换表必须使用检漏仪器进行安全检测,确保不漏气,方可送气,换表要填写换表记录。必须熟知天然气相关知识,了解《涿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和规范的有关规定,了解民用燃气设施的工作原理,能对用户在使用天然气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出正确解答,不得随便应付用户。
在维修工作中,不断树立职业道德和服务水平。我始终把以服务为己任、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作为自己在维修工作中的职业观念和宗旨。基层群众是一个特殊群体,服务于他们时,如果能够做到顺民情,听民意,解民忧,那么你会发现他们是最朴实善良的,但如果面对他们使用生硬的官方语言和刻板的红头文件,那么你会发现他们也是最蛮不讲理的。长期以来,我一直要求自己真正做到爱岗敬业,积极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要求自己,确保做到每次维修,让群众满意。
三、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作为最基层的维修人员,我们的服务对象是面向众多群众,涉及面广,服务对象多,工作作风正不正,工作态度好不好,工作责任心强不强,将直接关系到每一位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我们自身的形象。同时,我们的维修成效和服务质量还将影响到我们燃气公司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位置。所以,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真心诚意的对待每一位群众,每一次维修,站在对方的角度去分析、去解答所提出的问题和所遇到的问题,切切实实地为他们着想;在与群众交往、沟通时,要做到热情礼貌,耐心细致,态度温和,全心全意的解决一切可以解决的问题。坚决杜绝脸难看,事难办的作风。满腔热情的为群众处理好每一次维修服务,只有这样才能得到群众的肯定。
四、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
谁都想有一个家,一个温馨美满的家。如何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各有各的高见与看法。有人说:“帅哥不愁娶,美女不愁嫁。”也有人说:“有钱可寻花中花,有位能得佳中佳”可我认为“安全”才会有家。没有安全家也就散了,没了安全就是“两改一归”:老婆改嫁,孩子该姓,财产归别人;他人睡着你的老婆,打着你的孩子,花着你的血汗钱。还有人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但我觉得金钱损失了还能挽回,一旦失去生命就什么都没了;假若你一千万RMB,那你的生命就是一千万中的那个“一”,没了一剩下的只是一串0蛋。
我们钢铁行业是一个事故多发的部门,只要你一不小心忽视了安全,危险就会像影子一样出现在你的身边,常伴左右。我们的现场操作员工所掌控的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为我们生产出了不少汗马功劳,可以说是我们公司的顶梁柱,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但是,如果我们违反了操作规程,它们马上就全变成一只只恶魔,张开血腥的魔瓜,对谁都毫不留情。还记得那一串串带血的数字符号吗?“18.02.08”炼铁厂门通事故;
这么多年来,我们钢铁行业的事故不胜枚举,事故人也有死有伤。此刻,你是否有一种揪心的痛,你的内心又在想什么呢?也许你正在为失去亲人或工友而痛苦;也许你正在为你避免了那场事故而感到庆幸;也许你正在为自己的违章操作而感到懊悔。可是太多的也许,都是泪水冲不掉的回忆,是时间摸不去的疤痕。
让我们一起逐个分析一下这些事故原因:97年2月28日,流程皮电工卢全龙跌下长江事故,年初二卢全龙上班迟到,没有准时参加分工会,没有直接听到组长分工及安全措施布置;二是触碰“禁止喝酒后上班”的红线。酒后作业是跌入长江的关键,喝酒上班,头脑不能保持清醒,危害多;三是跨船邦。一起事故当中,他三次违章,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xx年3月20日,施纪芳在对4号筒仓清理作业时,从给料器口爬入筒仓后没有系上保险绳,更没有使用专用扶梯,在没有认真观察筒仓顶部积料情况,没有落实清理筒仓的各项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盲目作业。他的盲目、冒险的违章操作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所有的事情就不再一一分析,麻痹大意,违章操作,导致了所有悲剧的发生。
我依稀记得去年我们厂**时间的***事故,那次事故发生后,作为朋友和同事,我去医院照看过他。还记得他跟我开的玩笑说:“完了,成残疾人了,找不着老婆了。”我知道他是在跟我开玩笑,可我听的出他笑声中的后悔,后悔当时的违章操作。他的话让我想了很久,也明白了很多:我还很年轻,又是出门在外,都还未娶老婆呢,家里的爸妈肯定整天担心我的安全,我做的每一件事,都牵动着他们的心,如果自己出什么事,那会带来很多的痛苦,有自己的,更有家人的。
又是一个安全生产月。此间,我矿制定了方案,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活动,如发动安全宣传、千人宣誓签名、事故应急演练等,这些活动无论从内容还是从场面上讲,都可谓是声势宏大、壮观。但是,总给人一种触而不及的感觉,总觉得在企业文化核心、内涵深度还有所欠缺。所以,今天我想就我矿的安全文化建设方面,谈一些自己的想法和建议:
首先,必须确立我矿安全文化的核心,就像一个人要有一种精神 , 一个企业要有一个核心一样。我认为应该从“严”字入手,无论从企业的长远发展还是我们所处的高危行业,都必须以 “严”字当头,来建设一种我矿特有的企业精神和发展理念,同时注重创新,鼓励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积极创新,敢于进取,将一种创新的思想渗透到全体员工意识深处,不断增强企业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陶冶情操,塑造知识型职工,培育奉献精神,也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构建和谐企业提供精神支撑。
其次,要保证我矿安全文化建设的各项举措得以落实。我认为,作为一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首先就要先管好自己,树立一个高素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安全文化建设先行者形象,为职工树立示范,增强安全文化建设的感召力。第二,在日常工作实践中,凡是要求职工去做的,领导干部首先要做规范,凡是限定职工的,要首先限定和约束自己,不可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尤其是在抓安全文化建设上不可忽冷忽热,凭自己喜好去管理。这就需要我们煤矿管理者不断学习新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及煤矿安全法律法规,提高科学管理和决策能力。对一些涉及矿井安全方面的大事,能遇事镇定自若,依法办事,依章办事,公开办事,胸有成竹,指挥若定。第三,坚持正确的处事原则,以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人。在言行方面,领导要“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言必行,行必果”,增强职工对领导的信任;要做职工的表率,在金钱名利面前以身作则,清正廉洁,在人情面前能公私分明,铁面无私;要真诚对待下属和职工,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急职工所急,想职工所想,解职工之所忧,暖职工之心,结手足之情,为煤矿安全文化建设出实招,办实事,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改变我矿安全文化建设的困境。
最后,在加强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方面要下大力度。因为班组安全文化是最基层、也是安全文化建设的落脚点。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的直接作用点是班组的每一个成员,班组长作为这一层的主要领导,在班组安全文化建设中起着决定作用,班组长的责任就是通过管理和沟通,使组员产生正确的自觉行为,这种自觉行为就是文化建设的无形体现,最终在班组内形成严谨的工作作风,探索的工作态度。我们要从班组管理入手,结合班组工作性质、生产环境、人员素质等情况,提炼出安全管理理念,在全矿井的安全文化共同愿景下,制定出安全文化的共同目标,创造性开展安全文化活动,以丰富整个矿井安全文化内涵,为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作业环境。同时,不断推广过去成功的安全管理经验,创新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与内容,增强安全文化宣传的渗透力。
最后愿我矿安全文化建设成效喜人,硕果磊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