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5 15: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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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成立街道商场、市场、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办事处武装部长派出所治安大队副队长任副组长,街道安监办人员、各科所长、各社区(村)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李红达任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对商场、市场、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对辖区商场、市场、沿街门店全部排查一遍,彻底澄清底数,坚决整治消防设施不足、堵塞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道、违规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违规使用电气焊明火作业等行为。通过专项治理,排查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整治一批消防违法行为,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隐患的商场、市场,确保商场、市场、沿街门店从根本上增强火灾抗御能力,确保商场、市场、沿街门店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有效预防亡人火灾,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
三、工作方法
(一)组织商场市场自查整改。各社区(村)要组织商场、市场的管理单位和沿街门店商户全面开展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活动。商场、市场管理单位和沿街商户要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改正的,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要自行停业整改危险部位(区域)。
(二)全面开展拉网排查。各社区(村)要深入辖区商场、市场、沿街门店内部开展拉网式排查,逐一登记造册。要发动巡防队员、保安人员等基层消防力量开展不间断巡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占用消防车道、堵塞疏散通道、违规动用明火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三)坚持部门联动。办事处将组织消防、派出所、安监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商场、市场、沿街门店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综合治理,集中清剿火灾隐患。
(四)政府开展督导检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办事处将对各社区(村)工作开展情况和依法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凡发现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凡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凡发现因排查整治不到位而造成较大影响火灾事故发生的;办事处将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依纪,顶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四、工作标准
(一)商场、市场、沿街门店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职责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商场、市场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保持畅通,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牌等障碍物全部拆除。
(三)商场、市场内每个商户和沿街门店要配置2具灭火器、1个红水桶、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不少于1具。商场、市场室内消火栓应配齐水带、水枪,消火栓、灭火器及自动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有效且无被遮挡或挪作他用。并经常组织商户开展灭火、逃生应急演练活动。
(四)在场所内要设置警示性、禁止性等消防宣传标识,设置消防疏散指示标识。从业人员要掌握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开展消防宣传培训能力。
(五)用火、用电管理规范,无违规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使用大功率电器。
(六)留宿值班人员不超过2人,且住宿与生产、经营部分之间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社区(村)务必要深刻汲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汲取切实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辖区实际,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动员一切力量,穷尽一切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统筹兼顾,狠抓落实。各社区(村)务必要将商场、市场、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深入排查整治商场、市场、沿街门店火灾隐患,务求做到火灾隐患有人检查、有人整改、有人跟踪落实,切实把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
全面完成区政府下达的2014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任务,确保本系统、单位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不发生较大(含)以上火灾事故。
二、时间及形式
2014年8月至12月。采取企业自查自纠、经科局全面排查与重点企业、重点部位抽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结合火灾多发季节、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可另行组织或参与安监、消防部门组织的督查检查。
三、排查整治范围
局属各单位、区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大型商场、批发市场、餐饮住宿场所(不含星级酒店)的火灾隐患。
四、排查整治内容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级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工作情况。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区经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消防安全工作小组,结合经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推进本行业、系统内消防安全工作。各有关单位、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完善消防安全法人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推进消防安全治理,增强火灾防控能力,减少火灾事故,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提升火灾防控整体水平。
(二)全面开展宣传培训。各有关单位、企业要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科普宣传、教育等相关内容,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以及宣传专栏等媒介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营造全员共同关注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要通过消防培训、消防讲座或采取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提升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水平。要落实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商贸重点单位的从业人员接受岗前消防培训率达90%以上。
(三)积极开展隐患自查。各单位、企业要切实履行消防法规规定的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要组织消防精干力量,集中进行火灾隐患排查,特别要重点检查储气场所、仓库等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以及机房、人员聚集场所等一旦发生火灾将会引起重大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发现一处,立即整改一处,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单位、企业火灾隐患自查及整改措施请及时书面报告区经科局。
(四)严格落实整治责任。各单位、企业对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消除隐患,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区经科局。区经科局将组织开展消除火灾隐患检查,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的,报请区安监、消防等部门责令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
一、工作目标
在去年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活动的基础上,着力整治商场、市场火灾隐患,确保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全县火灾事故保持“零增长”态势,为“平安*”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县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县长包焕盛任组长,县府办副主任揭德明、县公安局副局长薛力民任副组长,县建设局副局长叶飞、县经贸局副局长叶于明、县工商局副局长鲍可贵、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钢平、县监察局副局长兰元福、县消防大队大队长陈志祥任成员,负责全县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由县消防大队陈志祥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治理范围和内容
这次专项治理的范围为容纳顾客人数50人以上的室内、室外、地上、市场(含集贸市场)。治理的重点包括:
(一)因违章搭建将几个独立的商场、市场连在一起的;商场、市场周边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从事经营的;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部位设置栅栏或采取其他形式锁闭、封堵的;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在商场、市场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和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
(二)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商住楼中商业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擅自扩大和改变防火分区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在商场、市场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电气线路未按规定敷设的。
四、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共分组织部署、自查整改、集中治理和检查验收等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6月10日前)。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对本地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状况进行摸底分析的基础上,针对突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订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要求。要组织召开本地区相关部门领导和各治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会议,明确职责,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专项治理的内容和要求,大力宣扬“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指导思想,积极营造良好的治理氛围。
(二)自查整改阶段(6月11日-7月10日)。要按照这次专项治理的范围、内容、要求和整改的时限规定,组织相关治理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等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查自改,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予以督促。各相关治理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安委字〔*〕2号)的要求,对去年未作出承诺或承诺书不实的,重新作出承诺,积极整改,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三)集中治理阶段(7月11日-8月20日)。在各治理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公安、建设、经贸、工商、安全监管、监察等部门成立检查组,按照治理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辖区内的治理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要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查处各类火灾隐患和违法违章行为,对整改难度大的遗留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县政府,提请政府采取措施,协调解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对消防水源不足和在商场、市场内违章搭建的建筑予以督促改正或拆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协调和监督;公安消防部门要根据《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予以监督,责令单位整改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对于检查中发现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市场,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加强监管。对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舆论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并提请政府实施挂牌整治,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四)检查验收阶段(8月21日-9月10日)。集中治理结束后,要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认真检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做到逐一检查,逐一验收,对整治工作不力的,要进行通报,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为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检查督促,县里届时将组成检查组,适时对专项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协调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专项治理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对本行业、本系统、各治理单位进行检查和督查,确保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商场、市场逐步增多,且数量仍在不断增加,商场、市场的安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全县经济发展,过去我县虽多次开展过商场、市场为重点的消防专项治理活动,但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各类商场、市场的消防安全状况仍令人担忧。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开展这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继续采取重大火灾隐患挂牌整改、有关部门联合执法等行之有效的做法,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公安、建设、经贸、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发挥公安派出所点多面广、情况熟悉的优势,切实抓好城镇社区和乡镇商场、市场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做到齐抓共管,城乡联动,形成预防和遏制商场、市场火灾多发的强力态势,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教育媒体,大力宣传消防安全工作和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对存在火灾隐患又拒不整改的单位,坚决予以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三是规范管理,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各部门要把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密切结合起来,督促各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继续遵循“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和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高防范火灾的能力,确保消防安全。
四是严格落实责任,依法实施监管。专项治理工作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商场、市场管理单位必须依法履行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商场、市场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其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依法实施监督。社会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治理的内容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改正的,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要自行停业整改危险部位(区域)。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联合执法,认真查处商场、市场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商场、市场周边的市政消火栓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建设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增建市政消火栓或改造市政给水管网,确保消防用水;对现阶段确有困难无法保证消防用水的,要利用附近天然水源设置取水设施;对搭建违章建筑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责令单位拆除违章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对专项治理工作,特别是涉及多方面的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进行协调和监督。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对存在火灾隐患,经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或在商场、市场内违章使用明火作业的,要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实施行政拘留,要继续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对缺乏消防水源的单位,要责令其增建消防水池;对应当依法实施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要立即书面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决定;对逾期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要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于检查中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加强监管。同时,要加大对商场、市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宣传培训力度,督促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落实应急疏散预案,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培训,提升商场、市场防范火灾的能力。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安排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关系到全镇经济发展的工作,全镇各企业高度重视,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区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能积极、认真、及时地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有关政策,确保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我们坚持早部署、早检查。及时召开了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以更大的力度、更多的精力、更实的措施,确保节日期间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一岗双责”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加大事故隐患治理力度,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各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早的细化分解目标责任,与各村、企业事业单位签订了各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实现了责任全覆盖,推动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促使辖区安全生产形势趋于好转和稳定。
(三)检查各具特色,扎实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
在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各村、各企业根据各自特色、管理职能,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开展了扎实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做到“查深、查细、查透、查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各村、各企业采取了积极的措施:一是领导亲自带队查;二是依据职责分线查;三是带着问题重点查。
(四)多项行动交叉开展,切实做到重点突出不留死角
针对今年元旦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各企业认真抓好和明确了“五个突出”,即:突出责任落实,层层包保各负其责;突出宣传教育,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突出重点部位,确保安全排查到位;突出规范要求,确保各项措施到位;突出隐患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到位。一是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检查。各村、各企业都能按照部署要求,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各检查组重点加强了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检查,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和领域以及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企业和场所的安全监管。二是切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为了切实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单位、“三合一”场所为重点,对全镇的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饭店、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消防单位进行了严密的检查。
二、存在问题
虽然各企业都以不同的形式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了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个别单位对安全检视程度不够,安全生产履职不到位,对安全生产具体工作部署落实迟缓,执行力不强。二是安全生产大检查力度、深度达不到要求,虽然形式上组织了检查,对明显的事故隐患视而不见,个别检查组检查中竟然出现零隐患。三是少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帐资料不完整,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的传达贯彻情况没有具体记录。四是少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严格落实,没有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规章制度,个别事故隐患整改不力、长期存在。
三、下一步的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
鼓足信心,加强领导,切实完成全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为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以安全隐患治理为抓手,继续全面、深入、细致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整改排查出的隐患,对隐患整改后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坚决停产停业整顿,对整改前或整改中不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必需撤出作业人员,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应确保整改措施、责任人、时限、资金和应急预案“五到位”。切实加强领导现场轮值和带班制度,明确班组长现场安全管理职责,及时处理非常情况。
一是强化安全责任落实。严格排查各类涉危涉爆重点人员,每季度组织一次见面,对辖区内的涉危涉爆行业和单位反复检查督查,堵塞安全管理漏洞。二是强化监督措施落实。全面清理掌握危爆物品使用单位和管理人员结构情况,加强对危爆物品的动态掌控力度,重点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管理是否符合要求,从源头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强化防范宣传落实。组织民警深入涉危涉爆单位和重点地区,定期召开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座谈会,宣传非法生产、买卖、运输、使用、储存危爆物品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同时,在车站、学校、农贸市场、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广泛散发宣传材料,宣传涉危涉爆危害和安全输运、使用原则,切实提升从事相关行业的群众的安全意识,确保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依法流通、安全使用。
二、全面筑牢消防安全“防火墙”。
一是狠抓消防检查。坚持“深入排查、动态督导、全面整改”的原则,把学校、商场、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作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二是狠抓隐患整改。对辖区加油站等经营、使用单位,实行“五查”,即:查疏散通道、查安全出口、查违章用火用电、查违规留宿人员、查基本的消防设施配备,增强了监管实效性,有效预防了易燃易爆单位火灾事故的发生。三是狠抓防火宣传。通过发放防火宣传资料、设立消防业务咨询台、现场回答群众提问等形式,普及消防知识和法律法规。同时,在辖区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演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防火自救能力。
再过3天时间就是2010年的新春佳节。1月15日国务院、省政府先后召开了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分别作了重要讲话。昨天,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安全工作会议,就当前和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市委副书记、市长Xx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今天,召集大家召开这次会议,目的就是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搞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全区人民安度春节。
安全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特别是节日期间,更要警钟长鸣,千万马虎不得。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区人民过上一个平安、祥和、喜庆的新春佳节,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刚才,局长传达了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对2009年全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通报。数据表明,我区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但也不能掉以轻心,特别是临近春节,各生产经营单位产销两旺,满负荷运转,人流、物流、车流加快,各种喜庆活动集中,一些商场、公共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因此,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把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各级领导同志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务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觉,牢固树立人民利益至高无上的理念,把思想认识迅速统一到国务院、省、市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松懈心理和厌战情绪。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亲自带队,亲自督办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系统、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形势再进行一次认真、全面、深入的分析,明确具体的责任和目标,统一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于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行业,要分兵把守,确保措施到位。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根据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立即在全区组织一次专门的安全生产督促检查活动。检查中要突出重点,特别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和领域以及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场所要加强监管。要加大对商场、市场、宾馆、医院、歌舞厅、网吧等人员聚集场所和文化娱乐场所及加油站、液化气站、非煤矿山等单位和部位的安全监管,落实各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杜绝火灾、爆炸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各检查部门要从严从细,逐环节、逐单位认真排查隐患,决不能出现盲区和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限期整改,切实保证整改标准、整改时限、整改资金、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五落实;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要严密监控;对达不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
三、加强春节期间的行政和应急值班值宿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春节期间的行政和应急值班值宿工作,严格重大安全事件报告制度。特别是春节期间,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值班岗位,确保24小时全天候值班。要强化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积极做好应急预案启动的各项准备工作,关键时刻要启得动,能管用;要特别做好当前防雪冻灾害的预防工作,防止因雪冻灾害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类突发事故,要各司其职,迅速处理,及时上报,确保安全生产。
“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省、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州安委会要求,为确保我州商贸流通领域“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安排。
各县商务局和相关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分析形势,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认真、全面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安全检查要以生产经营单位自我检查、自我整改为主,通过检查找准问题,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进行整改。整改工作要有具体的实施方案,要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整改措施和经费保障等,确保“五一”期间社会安全稳定。
二、突出重点,确保安全。
各县商务局要严格落实商场、超市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责任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民爆仓库、加油站等危险化学品经营存储网点检查,要加强对从业单位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情况的检查,督促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监控。要以清除危险隐患、清除违章行为、清除麻痹思想为重点,规范营销行为。民爆仓库、加油站等危险化学品经营存储网点要健全管理机制,完善安全规程,规范生产经营和运输秩序,严防事故发生。
三、加强值班,落实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