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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兽医工作要点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一、加强兽医体系能力建设
(一)强化兽医队伍建设。推进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官方兽医年度考核、执业兽医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制度,推进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和复核,积极做好官方兽医登记备案和执业兽医注册管理。继续做好2016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和审核确认颁证工作。强化乡村兽医登记、培训和从业管理,切实做好乡村兽医信息报录和登记换证工作。支持开展动物疫病防治比武等活动,营造兽医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实践、提高综合素质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兽医机构协作关系。做好兽医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机构之间的衔接配合,发挥好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专业实验室的技术优势,定期开展全省疫情形势分析评估会商,确保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相互促进,实现以检促防、以防促检。
二、加强动物疫病防治
(三)强化重点疫病防控。认真贯彻落实《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做好执行情况中期评估。强化20种省内优先防治动物疫病防控,重点做好非洲猪瘟等4类外来动物疫病风险防范和防控。继续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工作,科学做好以禽流感为重点的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评价,适时做好补免工作,继续推进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直补试点。按要求做好新城疫、奶牛结核病、种禽场疫病净化、种猪场疫病净化工作,突出抓好种畜禽场主要垂直传播疫病控制,推动实施种源正向监测净化。制定实施2016年全省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科学开展病原学监测,严格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全面掌握辖区内重点动物疫病病原分布和流行态势。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管理,搞好重大动物疫情处置应急演练,严格应急值守,提高突发疫情应对处置能力。
(四)加大人畜共患病防控力度。按照人畜同步、分类指导的原则,整合优势力量,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做好石渠县包虫病综合防控试点工作,推进全省包虫病防治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加大布病监测力度,科学制定防治计划,以种牛场、种羊场和奶牛场为重点开展监测净化。继续实施农业血防综合防治项目,巩固扩大血防成果。统筹做好狂犬病、仔猪腹泻等常见多发病防控。
(五)落实重点马病消灭净化措施。严格马属动物移动监管,探索建立马属动物常态化管理新机制,强化马属动物特别是竞技娱乐用马、高风险区马属动物的疫病监测,重点做好马流感动态监测,继续巩固马鼻疽、马传贫无疫成果。
(六)强化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围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加强区域化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升生物安全水平,建设生物安全隔离区(无疫企业)。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监管,支持新建场(厂)科学选址,利用天然屏障,打造无疫养殖场(小区)。
三、加强兽医卫生监督执法
(七)推进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省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农业部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和屠宰检疫“五不得”,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腐败现象。严格落实《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及时公开有关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继续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提素质强能力”行动和执法卷宗评比活动,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八)加强养殖运输屠宰环节监督执法。严格落实畜禽贩运人员备案登记管理、活畜禽跨省调运指定通道、畜禽调运落地监管、动物检疫申报和产地检疫制度。强化养殖档案管理,切实掌握辖区内动物疫病防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动态变化情况。严格执行跨省调运种用动物、乳用动物检疫审批制度,做好跨省调运种用动物、乳用动物专项整治行动。密切关注东南亚国家对我国的跨境畜禽贸易活动,加大检疫力度,规范调运监管。严格屠宰检疫,强化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组织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推行驻屠宰场(厂)官方兽医定期轮岗交流制度,组织开展检疫知识竞赛、技能大比武活动。积极推行网络化监管、黑名单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薄弱环节和问题场所,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九)规范动物诊疗场所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动物诊疗机构和执业兽医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动物诊疗市场。
(十)强化兽医实验室监督管理。强化兽医实验室日常监督管理和诊断技术培训,开展兽医实验室能力建设,继续组织做好全省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和市、县兽医实验室考核验收工作。开展生物制品企业、大专院校、疫控机构兽医实验室基本情况及生物安全管理情况摸底调查,规范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存使用监管。严厉打击违反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十一)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38号),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规划,鼓励跨行政区域建设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场,鼓励金融资本、社会投资参与无害化处理场所建设和运营,加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开展养殖、运输、屠宰等环节的病死畜禽委托处理。新建成投产无害化处理企业2家。
四、加快兽药和屠宰产业发展
(十二)推动兽药产业健康发展。制定出台省级兽药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实施办法,建立《省兽药GMP检查员管理办法》、《检查验收工作程序》等,组建省级GMP检查员专家库。加强兽药GMP、GSP证后监管,严格落实兽药处方药管理制度,规范兽药标签说明书内容。全面开展省内兽药生产企业兽药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兽药产品经营环节追溯体系试点工作。严格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监管,落实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等管理措施,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做好农业部公布的假劣兽药查处工作,严厉打击销售违禁抗菌药物、原料药拆零销售、违法添加、制假售假、违规使用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5年第4号),组织做好兽药质量抽检工作,做好第六届中国兽药大会相关工作,推动兽药产业健康发展。深入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工作,加大抗菌药物残留抽检覆盖面,提高抽检频率,追溯阳性产品。持续强化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继续组织开展“全国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五年行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畜禽安全用药规定,引导养殖户自觉规范兽药使用行为。
(十三)引导屠宰产业转型升级。鼓励探索设立牛、羊、禽屠宰企业建设标准,促进屠宰企业标准化改造,推进畜禽屠宰企业标准化生产。深入推进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严格执行清理整顿标准,符合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法定设立条件的,及时核发新证;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取缔;对新设立的畜禽屠宰企业,严格审核把关。加强畜禽屠宰统计监测,及时、准确报送屠宰政务信息和监测信息,建立健全畜禽进场查验登记、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自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产品出厂及质量追溯登记等日常监管制度,完善相关监管记录。鼓励有条件的畜禽屠宰企业积极参与在线监管系统建设,指导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督查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015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稳定提高猪禽综合生产能力
一是稳定畜牧业生产能力。坚持“稳猪、增禽、促羊”的方针,加强形势研判和生产技术指导,科学引导舆论,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生产平稳、持续健康发展。2015年实现生猪饲养量30万头,其中出栏20万头;家禽饲养量1100万只,其中出栏800万只,重点是发展肉鸭生产。二是坚持适度规模经营。要求年出栏5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场进行改造升级,扩建养殖规模;鼓励年饲养量3000头以内的生猪规模场进行设施化改造,提高养殖装备水平;发展存栏规模3万只左右的蛋鸡养殖场和出栏1000头的肉羊规模养殖场。生猪、蛋禽、肉禽的规模养殖比重分别达到78%、92%、91%,其中生猪大、中型规模养殖比重达到了65%。三是大力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加强示范场监管,进一步提高辐射带动效果。
(二)强化规模养殖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认真贯彻《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大力开展畜禽规模场的粪污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宣传工作,引导规模场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处理、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引导开展畜禽粪污的综合利用,完善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新建畜禽养殖场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向县级畜牧部门备案,落实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措施。大力推广农牧结合生态养殖等新技术、新模式,带动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2015年重点监管养殖规模:猪出栏3000头、肉禽出栏10万只、蛋禽存栏30000只以上的企业(园区)。
(三)强化惠农政策项目监督管理
认真组织实施畜牧业惠农政策项目,改善规模养殖场基础设施条件。一是强化公开。项目申报信息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项目申报公开公平;二是强化规范。项目申报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审查核准;三是强化监管。加强项目监督管理,提升项目运行透明度,健全项目责任制、规范财务管理,确保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按要求完成;四是强化指导。加强项目技术服务指导,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考评,全面开展项目绩效跟踪管理,提升项目生产能力。
(四)扎实推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应免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80%以上,牲畜免疫标识佩戴率、免疫档案建档率、免疫证持证率100%。一是建立完善动物防疫工作制度。认真组织实施“春、夏、秋”三大集中防疫行动,推行痕迹管理,着力建立巡视巡查制度、预警通告制度和损失评估制度。完善政府、部门、技术支撑机构、执法监督机构及规模企业法人等自我防控的“六位一体”责任体系;二是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科学制定实施2015年动物疫病免疫方案、监测方案,全面推行规模养殖场程序化免疫,建立和完善动物疫情预警预报机制。三是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准备。进一步健全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做好应对突发疫情准备。严格执行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值班制度。四是强化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制,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责任。
(五)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一是着力提升监督执法水平。加强检疫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建立监管对象档案,明确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类场所动物防疫监管制度,全面开展监督检查。二是加强检疫监管。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建立动物交易市场轮休消毒制度。三是加快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步伐。全面实施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和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管理,落实动物检疫工作记录规范。完善输入性动物及动物产品信息电子化管理。四是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养殖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的监管与补助工作,落实无害化处理地方各级配套资金,确保补助资金发放规范。五是强化监管执法。持之以恒地开展打击非法调运动物和经营、屠宰、运输、加工病死病害动物及产品等违法行为行动。
(六)切实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屠宰行业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屠宰职能调整后续工作,积极争取建立屠宰行政管理、监督执法、技术支撑机构,强化人员到位,抓好队伍建设。二是认真落实屠宰责任。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监管,严格落实屠宰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屠宰证章标志管理,健全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制度,组织做好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三是认真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场搬迁重建工作。
(七)强化兽药质量安全监管。
贯彻落实《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规范兽药使用行为。继续开展兽用抗菌药整治活动,促进安全用药。强化兽药GMP、兽药GSP后续监管,加大对兽药质量抽检通报中非标称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查,加大违规企业、诚信缺失企业日常监管力度,推动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八)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深入开展饲料中“瘦肉精”、畜产品中兽药及违禁添加物残留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实施养殖场户和屠宰场专项监测行动计划,对禁止使用的“瘦肉精”等违禁物质进行全面排查,依法查处违法案件。二是组织开展售假、用假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检打联动,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联合执法部门,组织开展查处“无证经营、销售使用假劣兽药”行动,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督促企业、场(户)逐步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组织实施清理整顿“脏、乱、差”屠宰点(企业)、规范定点屠宰行为,开展以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犯罪活动。
为加快畜牧业的发展,宜宾市翠屏区按照“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依托、发展为主题、结构调整为主线、农民增收为核心”的指导思想,坚持推进标准化生产,转变传统养殖方式;努力推进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畜牧业产业化进程;巩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保障畜牧生产安全;强化畜产品安全体系,确保畜产品安全的发展思路,积极开展现代化、规模化、标准化畜牧产业建设。
1 翠屏区畜牧业概况
翠屏区幅员面积1 123km2,系宜宾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气候温和、土壤肥沃、饲草资源丰富,具有开展各种养殖项目的优越条件。从改革开放到“十一五”期末,翠屏区以发展生猪养殖为主,奶牛、家禽、肉兔等特色养殖为辅,成为宜宾市畜牧业养殖大县。“十一五”期末,翠屏区出栏生猪71.38万头,出栏牛0.79万头,出栏羊6.09万只,出栏肉兔59.65万只,出栏禽559.27万羽,禽蛋产量6 468t;奶产量
5 332t;肉类总产量6.43万t。
2 翠屏区畜牧业发展措施
2.1 积极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
“十一五”期间,翠屏区传统的养殖模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随着农村劳动力结构的变化,畜牧业生产方式已由过去以农户传统分散式养殖,逐渐向现在以企业化工厂养殖和以业主养殖、连村连片的生态小区养殖的模式发展。以“公司(协会、专合组织)+基地+养殖户(场)”的方式,大力实施标准化生产,逐步构建圈舍建设标准化、生产管理规范化、生产产品安全化的健康养殖体系,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提质扩面。截止“十一五”期末,全区畜牧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达到一定水平,共建有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15个;标准化生猪规模场309个,牛规模场58个,羊规模场23个,禽、兔规模场85个。
在转变传统养殖模式的同时,深入实施畜禽良种工程,加快构建畜禽扩繁场、商品场相互配套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生猪三元杂交面达到80%以上,牛、羊、禽、兔良种面达90%以上。加快推进“以草换肉奶”、“林下养鸡”等特色鲜明、优势突出、效益良好的小型家畜禽,提高非猪产业比重,提高养殖效益。
2.2 推进标准化养殖体系建设
以项目建设为载体,全力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生产发展进程。生猪生产是翠屏区畜牧业发展的主导产业,是助农增收和致富的有效途径之一。自2007年起,翠屏区通过努力争取中央、省、市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小区)项目和现代畜牧业建设等项目,认真开展打造江南特色效益农业基地以及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引导农户选择适合自身的养殖规模和建设标准,设计图纸统一建设,采用集中联建或分户建设(改造)标准化圈舍的方式,做到圈舍及配套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在对规模场(小区)管理中,建立了规模养殖场受控管理制度、驻场兽医制度、畜牧生产资料投入品监控管理制度、畜禽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建立健全畜禽健康养殖档案,使全区畜牧业步入标准化生产的轨道。随着翠屏区现代畜牧业快速高效发展,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户(小区)愈来愈多,生猪标准化养殖保证了全区生猪品质和生产能力,为全区生猪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推进生猪产业发展的同时,也积极争取项目推进奶牛、肉兔、小家禽等特色畜禽的标准化、规模化发展,大力推广现代畜牧新技术,提高农户的饲养技术水平。
及时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2007年和2008年翠屏区认真开展了对全区能繁母猪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标准(2007年补贴50元/头;2008年补贴100元/头)实施补贴兑现工作。2007年,全区补贴兑现能繁母猪30 449头;2008年,全区补贴兑现能繁母猪
41 020头,补贴率和到位率都分别达到100%。同时开展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和育肥猪政策性保险工作,通过广泛宣传,农户自愿参与,全区能繁母猪参保率达90%以上。
2.3 建立疫病防控保障机制
(1)大力宣传《动物防疫法》、《畜牧法》,深入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动物疫病基础防疫工作。防疫工作坚持以仔猪骟割为主,结合春、秋两季防疫对所有动物进行集中全面免疫,对强制免疫的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狂犬病等,免疫密度达100%,近几年来每年免疫动物数均达1 000多万头(羽)次。强化规模场(养殖小区)的监管,从区到乡落实了防疫责任制和片区负责制,出台了《翠屏区规模场(养殖小区)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规模场(养殖小区)管理制度和生产档案。为切实掌握全区重大动物疫病的流行规律和疫情动态,及时了解全区主要动物疫病免疫状况,确保免疫质量,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翠屏区充分发挥动物疫情测报站和村级疫情观察员的作用,始终抓牢疫情监测环节,并运用监测结果,指导全区动物防疫工作,加强对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每年按省、市要求认真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狂犬病等十余种动物疫病的监测,每年监测样品数均在4 000~5 000头份。切实开展奶牛“两病”普查,按照国务院《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家畜布病、结核病及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每年4~6月对奶牛饲养场、专业户进行“两病”监测,普查实行一牛一档的制度,建立奶牛健康档案,确保全区奶牛产业的健康发展。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严格疫情报告和疫情处置,有效防止了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2)不断推进动物防疫体系建设。2001年通过项目建设投资50万元建立了动物疫情测报站,属国家300个测报网点之一;2004年通过项目建设,建成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缓冲区,并对动物疫情测报站建设进行了完善,建立了县级动物疫病监测诊断实验室;2005年通过动物免疫标识的实施,初步建立了疫病可追溯体系;2008年通过基层兽医体制改革,对原有20个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进行了改革,新成立了城区动物防疫检疫中心,人员全部纳入财政全额预算,共有专业技术人员99人;2010年通过县级兽医体制改革,对原翠屏区畜牧兽医站进行了改革,成立了翠屏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翠屏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共有专业技术人员22人。县级和基层兽医体制改革后理顺了畜牧兽医管理体制,使职能更加全面,职责更加明确,对全区畜牧兽医工作的开展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建立了村级防疫队伍,并开展了村级动物防疫员、乡村兽医登记人员和执业兽医业务技术和政策法规培训,现有村级防疫员270人。2007~2010年,翠屏区通过争取国家动防体系项目建设,共投入资金298万元,对全区21个基层畜牧兽医站进行了改造,改变了过去兽医站破旧的面貌,提升了基层畜牧兽医站的社会形象,增强了基层畜牧兽医站的服务意识、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投入资金44万元对翠屏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了改造,改善了办公条件,购置了相关仪器设备,拓展了业务范围,提升了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通过一系列努力,建立了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畜牧兽医队伍,较好地推动了翠屏区畜牧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今年上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及各乡镇、办事处的密切配合下,紧紧围绕全年工作任务及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农民增收为目的,不断调整养殖业结构,改善养殖生产环境,勤政务实,认真执法,搞好服务,使我市的养殖业生产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畜牧水产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⒈生猪出栏万头,存栏万头,分别比去年增长和;
⒉商品肉牛出栏万头,比去年增长;
⒊家禽出笼万羽,存笼万羽,分别比去年增长和;
⒋禽蛋产量吨,比去年增长
⒌肉类总产吨,比去年增长
⒍水产品产量吨,其种水产品产量吨,分别比去年增长和。
二上半年养殖业运行特点
⒈生猪市场价格持续上涨,仔猪补栏快。全市生猪散养户空栏率小于,规模养猪场生猪生产总量呈上升趋势。上半年生猪生产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
⒉家禽生产逐渐恢复。今年年初,由于受禽流感的影响,家禽特别是水禽生产明显滑坡,禽流感过后,家禽养殖呈恢复性增长。目前,家禽生产比去年同期略有增长,所有山塘水库边形成了有水就有鸭的良好局面。
⒊牛、羊及牧草生产有所突破。今年以来,活牛及肉牛市场保持平稳增长势头,奶肉牛工程项目的实施和各乡镇办出台的一系列扶持种草养牛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户养牛的积极性,一批种草养牛户、繁殖小牛户发展起来。养羊生产由于小尾寒羊、南江黄羊在我市落户并持续发展,养羊、养牛成为畜牧业增长的一个亮点。
⒋水产养殖模式发生变化,名优特新水产品养殖力度加大。水产养殖由过去的混养、人放天养向主养、单养、精养模式改变,立体化养殖模式在我市的一些山塘水库得到了推广。今年上半年,水产品价格直线上扬,养殖效益大大提高。名特优新水产品如:樟树银鲫、彭泽鲫、鳜鱼、淡水珍珠等一些特种水产品落户我市,并形成规模化养殖势头。
三上半年工作成绩
⒈畜禽生产由数量扩张向注重质量的无公害方向转变。
在生猪生产保持良好增长的过程中,我们以无公害生产为突破口,培植养猪大户发展无公害优质生猪,并在硬件建设和软件服务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扶助,今年,我们以发展生态牧业小区为重点,加快无公害生产基地建设步伐。
⒉种草养畜和奶肉牛工程建设有一定的发展。今年,全市种草养牛、养羊发展势头较好,养牛、养羊生产在畜牧业中的比重提高,特别是奶肉牛工程项目的实施,不仅改善了肉牛品种,还培植了一大批养牛专业户,为今后牛产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⒊动物防疫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今年年初,我市对口蹄疫、猪瘟实施强制免疫,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迈出了新的一步,全市牲畜强制免疫密度达。特别是月份实施的仔猪调入准调证制度,有效地控制了我市动物疫病的传播和流行,大大地促进了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⒋名优特新水产品呈现前所未有的发展趋势。樟树银鲫已初具产业化规模,全市异育银鲫(樟树银鲫)养殖水面达多亩,其它特种水产如彭泽鲫、鳜鱼、叉尾鮰、中华绒蟹、南美白对虾、淡水珍珠等发展速度较快,经济效益可观。
二、下步工作要点
一抓疫病防治,严控重大动物疫病发生。
在动物疫病防治上,一是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抓好重大动物的防疫工作,加强消毒灭源,做到不留防疫空白点,确保防疫密度达,严防病、病发生和流行;二是狠抓动物疑难病的诊断,不断提高兽医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诊断准确率,及时为养殖户排忧解难;三是严把检疫关,重点把好“五关”,即产地检疫关、进场点检疫关、宰前检疫关、宰后检疫关、市场监督检查关,防止畜禽购销中疫病的流入和病猪死禽进入市场交易。
(二抓市场整顿,确保畜禽产品安全。
认真执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严厉打击制造、出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假冒兽药及其它破坏养殖业生产、经营环境的不法行为,确保养殖业顺利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三)抓队伍建设,提高畜牧兽医人员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兽医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从业水平和服务意识;二是大力开展新技术和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使养殖技术和养殖水平有大幅度的提高;三是建章立制,狠抓全局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对本系统工作人员严格行岗位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实行竞争上岗,优胜劣汰。
(四抓好科技下乡服务,大力推广新技术。
大力宣传和推广养殖业新技术、新成果,积极指导群众引进良种,调整品种结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基层,深入养殖户,开展各项技术服务,以此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为优化产业结构,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尽职尽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三农、树立形象为基本要求,深入开展“倾注‘三农’360°”活动,更新工作理念、优化工作方法,全面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二)总体目标。通过组织开展推行“四通工作法”专题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细化措施、抓好落实,使“四通工作法”真正成为干部职工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在畜牧业用地、动物疫病、畜产品质量安全、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畜牧业污染等制约畜牧业的五大主要瓶颈上有所突破。
1、思想再解放。通过“两创”总战略和“三个”战略等的学习,把建设工作摆到全局工作中去审视,进一步解放思想,寻找差距,增强推行“四通工作法”紧迫性。
2、认识再统一。通过当前经济形势和政策学习,使局各级领导和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对推行“四通工作法”形成共识,使“四通工作法”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到工作中。
3、措施再细化。通过学习,联系自身职能深入思考、讨论,查找问题,提出沟通、直通、变通、精通的具体措施,使“四通工作法”具体化、可操作。
4、服务再提升。通过学习讨论,使干部职工在服务发展、推进工作中,进一步学会并运用“四通工作法”这一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促进服务态度的转变、服务效能的提高、服务形象的提升。
二、工作安排和主要内容
“四通工作法”是指顺应部门服务发展的新要求,以“解放思想、创业创新”为动力,以沟通、直通、变通、精通为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的一种工作方法。推行“四通工作法”是农业系统在工作方法上的一次新的探索,专题活动从8月21日开始—9月30日结束。主要内容为:
(一)认真学习。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集中学习为主,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县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县政府《县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县府办《关于开展全面落实农技推广工作责任加快构建新型农技推广体系的通知》、县农业局《关于在全局推行“四通工作法”的实施意见》等主要内容,尤其要原原本本学习局“四通工作法”实施意见。通过学习认清形势,明确推行“四通工作法”紧迫性;认清差距,明确推行“四通工作法”的必要性;认清要求,明确推行“四通工作法”的基本内容和方式方法。
(二)深入讨论。联系思想与工作实际,组织干部职工围绕“推行‘四通工作法’要我做什么”、“推行‘四通工作法’我的差距在哪里”、“推行‘四通工作法’我该怎么做”等主题,展开深入思考,召开学习会、讨论会由每个同志谈认识、谈体会、谈打算,互相启发、深化认识、共同提高;与此同时,要深入一线、深入养殖户倾听各方意见,从中梳理问题,讨论改进办法。通过深入讨论,找出本人、本单位在解放思想、服务发展、推进工作上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剖析原因,讨论研究推行“四通工作法”的工作打算与措施。
(三)细化措施。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提出推行“四通工作法”的工作措施,使“四通工作法”细化、具体化,形成机制、形成制度,努力使“四通工作法”成为指导畜牧业工作的有效方法。
三、具体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推行“四通工作法”是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农业系统形象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新一轮创业创新、深入实施“三个”战略的具体行动。班子会议专题研究,精心部署,人人参与,确保取得实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整治重点、加强日常监管、完善监管机制、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兽药市场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严格市场准入,强化日常监管,明确监管责任,进一步整治和规范兽药市场秩序,提升兽药质量和安全用药水平,推进兽药行业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动物疫病防控有效,促进养殖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是开展兽药经营市场整治,进一步强化兽药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二是深入推进兽药生产企业GMP和兽药经营企业GSP建设,切实规范兽药生产、经营活动;三是强化兽药使用监管,落实兽药使用台账制度,全面推广“一卡三档三书”兽药管理模式,减少违规用药事件的发生;四是开展企业诚信建设,强化企业自律意识、质量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非法制售假劣兽药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五是加大兽药检查力度,完善监督抽检制度,规范兽药抽检程序,提高兽药产品合格率。
三、工作任务
(一)整顿和规范兽药生产环节
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全面检查兽药生产企业执行GMP情况,对企业实行动态监管,切实落实兽药生产质量监管责任。
1、重点监管对象。一是兽药质量抽检被农业部、省、市通报的兽药生产企业和重点监控企业,以及2010年兽药抽检中回函确认非该企业产品累计3批次以上的兽药生产企业,特别是对抽检中回函确认非该企业产品批次比较高的兽药生产企业,要作为今年的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实施突击检查,对回函不予确认的兽药生产企业要增加检查频次。二是进一步强化企业质量意识,提高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水平,使企业的“硬件、软件”切实达到GMP要求。
2、突破监管难点。要严厉打击无证生产以及生产假劣兽药等违法行为,强化兽药生产企业GMP监管,认真落实对兽药生产企业每月3次的巡查制度,确保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得到全面执行。检点是:原辅材料库、成品库、标签库、生产车间、实验室、各种记录和规章制度等。
(二)整顿和规范兽药经营环节。
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大力推进兽药GSP实施进程,促进企业进一步规范经营活动,加强对外来品种的监管,促进兽药经营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1、整治重点工作。一是继续把贯彻实施兽药GSP作为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加快工作进程。进一步加大兽药GSP宣贯力度,增强社会影响力和认知度,同时总结去年的兽药GSP工作经验,加强对兽药经营业户的指导和培训,积极稳妥的开展今年的兽药GSP建设工作。对已通过兽药GSP验收的企业,要进一步提档升级,提高其装备水平,规范兽药市场秩序。到2011年上半年,我市兽药经营企业要全部完成兽药GSP改造认证。二是切实加强兽药经营监管和执法检查,确保检查覆盖率达100%;组织开展兽药经营资质的清理活动,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疫苗等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进货渠道混乱、购销渠道记录不完整等违规经营行为;对非法从事兽药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要依法严厉处理;对非法经营的兽药产品实施清缴销毁。
2.重点查处内容。一是是否具有《兽药经营许可证》、GSP合格证书。二是禁用兽药(农业部第193号公告、第560公告)、未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药及人用药品。三是非法企业及合法企业套用或伪造文号的产品、列入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的假劣兽药以及过期、变质失效兽药。四是擅自改变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的违规产品,包括改变组方、规格、用法用量、夸大疗效及改变兽药标准等产品。五是未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未办理《进口兽药通关单》或未按规定完成批签发手续的进口兽药。六是是否经营原料药,发现拆零销售或违反原料药销售使用规定的,七是虚假宣传兽药疗效以及违反《兽药广告审查办法》的兽药广告。八是是否有台账记录。对出现上述情况的,要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实施处罚。要注重加强水产养殖用药和宠物医院用药的检查,确保不出现责任事故。
(三)整顿和规范兽药使用环节。
加强兽药使用监管,积极开展安全用药宣传和培训活动,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逐步建立处方药管理制度,提升科学安全用药水平。
1、整治重点工作。一是在全市推广“一卡三档三书”畜禽用药监管模式。即在兽药使用环节推行养殖场监管联系卡、药品购入和使用台帐档案、养殖档案及监管档案、养殖场监管工作责任书、安全用药保证书和安全用药告知书,减少和避免畜禽用药事件的发生。二是重点加强养殖场(小区、户)用药安全监管,加大监督指导、抽检和巡查工作力度,督促养殖场(户)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制度,严格执行休药期。三是对中等规模以上的畜禽养殖企业实行每周一次的巡视监督制度。检点是:兽药购进记录、使用记录、不良反应记录和休药期规定执行情况。四是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查处直接使用原料药、人用药以及来历不明、标签说明书不规范的兽药,严查代购代销兽药、与畜禽种苗搭配销售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不执行休药期等滥用抗生素和激素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养殖场(户)直接使用原料药的违法行为。防止使用违禁药物、滥用药物、不按休药期停药的现象发生。一旦发现违法使用行为,要迅速追查源头,坚决打击,严禁不合格的畜产品上市销售。逐步建立执业兽医师制度和处方药制度,促进养殖业在兽医指导下安全用药。五是积极开展安全用药宣传和培训活动。充分利用媒体、网络、明白纸、宣传手册等媒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兽药法律法规普及力度和宣传兽药安全使用知识力度,让养殖户了解兽药政策法规,了解药物使用标准和药物知识。组织开展兽药安全使用现场咨询和培训活动,解决养殖户生产用药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特别要加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培训工作,确保养殖户合理用药、安全用药,促进健康养殖。
2、整治重点区域。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动物性产品主要外运地区。
(四)、强化兽药监督执法工作
1、继续执行案件督办通报制度。对农业部、省、市立案的兽药案件,实行案件督办制度,限时完成;对一些情节严重、涉及金额较大的兽药案件,要坚决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并及时进行通报。
2、完善兽药案件举报制度。鼓励举报,会同公安部门保护举报人、线人的安全和利益;凡是接到举报信息,要及时组织力量查处,该立案的,需及时上报,由执法大队组织力量立案查处。
3、严格处罚标准。做到查与罚相结合,只要案件事实清楚,必须依法做到该清缴产品的就清缴产品,该罚款的就罚款,不能只查不清缴、不处罚,或者少处罚。
4、对假劣兽药产品要集中销毁。联合公安、工商和新闻部门,定期对清缴的假劣兽药产品集中、公开销毁。
三、任务分工
(一)饲料兽药监督管理科:负责兽药生产企业的整治,并检查、指导各基层站开展兽药经营、使用单位的整治;
(二)各基层动物防疫监督站:负责各辖区兽药经营、使用单位的整治;
(三)疫控中心:负责动物诊疗单位的整治;
(四)执法大队:负责相关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四、工作安排
全市兽药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时间为2010年3月至12月,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3月1日至10日)为动员部署阶段
制定全市兽药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和部署。
第二阶段(3月11日至11月30日)为组织实施阶段
各科、站、所要根据各自分工,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第三阶段(12月份)为检查总结阶段
各科、站、所于4月、7月、10月及12月每个月5日前对上季度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并书面报到饲料兽药监督管理科(包括采取措施、查处成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畜牧兽医局成立由副局长为组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站、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协调兽药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和落实。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结构调整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发展养殖业的各项方针政策。大力推进全县养殖业“三年提升行动”,加快结构调整,加速传统养殖业向现代养殖业转变,实现我县养殖业又好又快发展。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狠抓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创建优质标准化养殖小区,加大养殖业招商引资力度,发展规模养殖及深加工产业,延伸产业链。扶优壮强养殖业龙头企业,打造养殖业品牌和产业集聚区。
二、主要工作目标
全年生猪饲养量37万头,比上年增长8%,家禽饲养量2500万只,增长9%,实现肉产4.7万吨,蛋产3.2万吨,同比分别增长6%和11%,实现水产品产量3.7万吨,增长7%,其中名特优产量1.8万吨。实现养殖业产值20亿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动物产品安全;渔政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确保渔业资源、渔业秩序得到有效保护,确保渔业安全生产。
三、重点工作
1、推广健康养殖,加快现代养殖业发展。
转变养殖方式,推广健康养殖,提升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集约化养殖基地建设,扶优壮强30个标准化生猪养殖场,30个标准化家禽养殖场和30个标准化水产养殖场。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落实养殖业惠农政策,引导养殖业科学发展,大力推进集团化养殖、产业化经营的现代养殖业发展步伐。进一步引导、规划生猪、肉鸡、黄鳝等养殖,支持相关产业做大做强,培育和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以夏星、清华和恒福等企业为龙头发展养殖、屠宰加工一条龙产业链条,推动标准化养殖、良种繁育和绿色产品加工。
2、加强动物防疫工作,扎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应急准备。
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力度,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要求和部署,组织开展春秋两季集中动物免疫工作。同时,完善各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构筑养殖业支撑保障体系。做好常抓常防工作,加强动物疫病监测,开展动物的流行病学调查。发挥县动物疫控中心兽医实验室的作用,开展动物疫情、免疫抗体监测工作。坚持疫情报告制度,按照“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二十四字”方针,妥善处置疫情。实行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制度,减少动物疫病发生和传播。
3、加强动物检疫行政执法,构筑畜牧生产安全体系。
加强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畜禽标识管理,确保动物及其产品质量安全。对规模养禽场和苗禽场严格实行报检制,规范报检,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动物标识和可追溯制度。加大对运输销售无免疫标识牲畜、使用假冒伪劣兽药、生产销售违禁投入品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畜牧业法律法规宣传。
4、认真落实支农惠农政策,扎实推进养殖业项目建设。
继续实施“畜牧致富工程”、“水产跨越工程”,加快万佛湖水产良种场建设。积极落实生猪、肉鸡等发展项目、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和能繁母猪保险政策等。大力推动黄鳝、河蟹、龙虾、青虾、鮰鱼等特种水产品养殖,做好技术服务和规划引导。争取引进畜禽水产品深加工项目,延长产业链条,推进产业化发展。
5、加大养殖业投入,积极组织招商引资和项目争取。
抓住“一圈一带”和农业结构调整机遇,发挥部门优势,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养殖业招商引资,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增添养殖业发展后劲。极力争取国家和省、市项目资金支持,让惠农政策更多地惠及我县养殖业。做好信息服务工作,利用机关网站和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养殖业先进技术和市场等信息。帮助养殖企业在征用土地、申报项目、申请贷款、培训技术、审核防疫条件等服务。支持万佛湖渔业总公司、夏星食品有限公司、富奇家禽养殖总公司、康元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争创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帮助长风农牧公司、金鑫工贸公司、景鸿禽业公司等争创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一步扩大龙头企业对养殖业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
6、加强渔政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渔业资源。
进一步强化渔政执法,维护养殖者合法权益。加强《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开展以查处电力捕鱼器为重点的渔政管理工作。指导督促万佛湖湖区渔政管理规范化工作,继续坚持水面养殖使用证制度,规范大水面网箱养鱼,整治渔业发展环境。加强县渔政站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渔政管理队伍。加强渔业资源保护,继续开展万佛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组织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工作。做好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建设,确保该项目省级检查验收一次性通过,并逐步发挥实验室为养殖水域水质监测和病害诊断服务的职能。
7、加强技术培训,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增强发展产业后劲。
充分利用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发挥技术力量优势,做好养殖大户新技术培训。组织生猪、渔业、肉鸡、黄鳝、蜜蜂等行业协会、合作社和其它中介等合作经济组织举行学术交流会,为养殖户、加工企业和市场之间架起技术交流、信息沟通、资源共享的平台,并以此为纽带推动养殖业走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发展之路。支持夏星、富奇、恒福等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延伸、做强养殖产业链。以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和兽药饲料、水产科技服务部为平台,为养殖户提供行政审批和技术服务。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联系大户制度,经常开展送养殖技术下乡和养殖业电话热线服务工作。
8、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