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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专业技术工作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15 15:01:46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初级职称专业技术工作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初级职称专业技术工作

篇(1)

根据无锡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锡职称〔2009〕1号)以及宜兴市职称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艺美术(紫砂)专业技术职称管理的意见》(宜职办〔2010〕10号)的有关精神,为认真做好今年工艺美术初级职称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申报职称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艺德艺风,自觉遵纪守法,合法经营,照章纳税(附纳税情况)。在工艺美术员(未获得职称的专技人员近三年内)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并通过专业技术资格注册。

取得工艺美术员(未获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近三年内)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2、伪造学历、资历、技术职称,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3、违法乱纪受处罚的,视情节轻重延迟2-3年申报,直至取消。

(二)学历、资历要求

1、助理工艺美术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工艺美术师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工艺美术师资格。

(3)中专学历,取得工艺美术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或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业绩成果比较突出的。

(4)高中(含中技)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本专业职业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经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工艺美术员满4年,任期内有业绩成果。

(5)高中(含中技)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本专业职业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经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业绩突出,并符合下列破格条件三条以上,任职年限可提前一年破格申报助理工艺师;专业工作年限达不到上述要求,业绩突出,符合下列破格条件四条以上者,任职年限也可提前一年破格申报助理工艺美术师;越级申报助理工艺师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破格条件三条以上(其中第①②条为必备条件)。

①在市级专业期刊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②由当地政府部门和宜兴市陶瓷行业协会、宜兴陶瓷实训基地等组织的(经市职称部门认可)现场手工制陶大赛近3年内连续3次一等奖获得者;

③独立创作作品获市(县)级以上专业评奖一等奖以上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

④在政府或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作品捐赠等活动中,被市(县)级以上专业美术馆、博物馆收藏本人作品1件以上;

⑤获市(县)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经市职称部门认可)的技能操作比赛三等奖以上;

⑥对国家财政和社会公益事业作出较大贡献的;

⑦被评为市(县)级优秀科技工作者;

⑧宜兴市级政府以上部门表彰的(综合)先进工作者;

⑨市职称办组织的2012年工艺美术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考试总分前15名获得者;

以上符合第(5)款破格申报人员还必须参加市职称办组织的专家组的单独技艺考核,其技艺考核分值排名须在参加当年同类人员考核人数的前70%;任职年限提前一年申报者专业工作时间等基本条件达不到第(5)款所规定要求的,其技艺考核分值排名须在参加当年同类人员考核人数的前50%。

2、工艺美术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工艺美术员资格。

(2)高中(含中技)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经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

3、鼓励地方职称人员过渡到全民职称,地方职称过渡到全民初级职称必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之一:

(1)对具有规定学历(中专),获得本系列地方职称助级职称满1年或地方员级职称满4年的人员,可申报评审全民助级职称;

(2)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获得本系列地方员级职称2年以上,助级职称3年以上,经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可申报评审相应级别的全民初级职称;

(3)对获得本系列地方员级职称6年以上,经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合格,任职期间业绩成果突出的,可申报晋升全民助级职称。

(三)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要求

工艺美术系列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职称,必须参加市职称办组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凡考试合格取得证书人员可根据职称报评条件,在申报相应级别职称时,视作学历不破格,合格证三年有效。

培训考试的组织实施、培训报名、收费标准等要求按宜职办〔2006〕3号文件执行。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员可向所在单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按文件要求提供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有效材料。

(二)所在单位应严格按有关文件要求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查验、核实,并实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公示后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至市职称管理部门。

(四)根据评审委员会的管理权限,由市职称部门组织行业组对所有报评对象的获奖材料进行查验和技艺考核。经市职称部门审定后提交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年限的计算问题

1、任职资格的起算时间:

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由各级评委会通过评审后,经批准组建该评委会的职称工作部门批准发文之日起算。

2、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职龄)的计算:

专业技术人员的“职龄”从签订聘约,被聘任之日开始计算。今年,关于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是2011年12月31日。

3、专业工作时间的计算:

专业工作时间是指开始从事本专业工作至上年底(2011年12月31日)累计工作时间(中间间断时间应扣除)。

4、本专业的概念:

本文所指本专业是指陶瓷工艺美术方向的专业。

(二)送审材料问题

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规范化是保证评审质量的重要基础工作。各有关镇(部门)、单位上报的推荐评审材料均要按《江苏省工艺美术专业高、中级资格条件(附录)》的有关规定办理。做到手续完备,材料证明俱全(毕业证书、原资格证书等证件必须提供原件)。

在审核申报材料过程中,单位一定要严格把关,必须对照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审核,防止弄虚作假,防止错、漏现象,确保送审材料真实可靠。

四、时序安排

1、4月5日至4月20日,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培训报名;

2、4月底至6月中旬,在陶瓷实训培训、考试;

篇(2)

在私营企业、港澳台侨独资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以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和在市、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基本条件

1、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2、工程师(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

3、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5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

三、材料要求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二份)、附件表(一式一份);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4、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一寸免冠彩照5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四、评审专业类别

篇(3)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3]446号)精神,现就2013年度全省档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社会评价、政府指导”的改革方向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标准,严格评审条件和范围,优化档案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更好地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有关政策规定

(一)职称外语和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及免试按省人事厅《全省职称改革工作意见》(青人专字[2004]30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1)2004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国家级职称外语合格证书长期有效,省内合格证书有效期为2年。(2)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国家级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省内合格证书有效期为1年;2004年1月1日后取得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国家级证书有效期为4年,省内合格证书有效期为2年。(3)职称外语等级划分仍按省人事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专字[2003]153号)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在报考职称外语时,不得跨级别报考。(4)2004年起按规定参加汉语文考试的,其合格证书有效期为2年。

(二)控制申报推荐数量,已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地区和单位,在高、中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时,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情况,切实按照“严格标准、择优推荐、控制数量、提高质量”的原则进行申报。

各州市地、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直各有关部门、各用人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根据现有人员结构状况和工作需要,严把推荐审核关,使专业技术人员总量有序增长,结构比例构成趋于合理。严格控制副高、正高级别申报人员数量。中高级聘任人员已达到岗位设置数的事业单位,单位申报推荐数量原则上应控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同级专业技术岗位数的15%以内;待聘人员已超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同级专业技术岗位数30%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今年不再申报推荐。

对个别业绩特别突出、贡献较大的拔尖人才,确需超比例申报的,要从严把握并控制数量,须由单位提出申请,并附本人业绩等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批准后,方可申报。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在申报时不受岗位数、岗位级别的限制。

(三)允许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申报职称,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在档案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档案专业技术工作的,可将服务年限计算为工作年限,在服务年限内,经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后,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直接认定相应的初级职称。

(四)取消职称专题推荐工作,允许具有大专、中专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任职年限大专满7年,中专满9年。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时,必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同时还要达到任职年限的规定。

(五)严格控制不同系列资格转换评审。原工作岗位性质未发生变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转换系列。确因专业技术岗位转换,并有岗位设置的,申报转换现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专业技术转换申请,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批准,并按所转换岗位评审条件的要求进行评审后方能转换转评,申请时必须提供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说明书和其本人的《青海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原件一份。凡国家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不得通过评审或系列转换方式取得资格。

各单位对转系列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要严格把关。非档案专业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得转评;已实施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要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需求情况,结合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标准,按照岗位设置进行转评和聘任,对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能转系列评审。凡已进行事业单位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的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需转评系列的,申报单位要向系列主管部门提交相应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说明书复印件,并经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方能转评。转系列后需要申报上一级职称时,应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并按资格条件提交反映现岗位本人的工作业绩和成果,不得用原岗位的业绩成果申报现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未纳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审管理的专业系列,一律不得转评。

(六)凡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且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的人员,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允许参加考评结合的专业以外,一律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对同时兼任行政和事业单位职务的人员,以其现行工资类别为标准确定身份。

(七)为了严格评审条件,凡对提交的论文作出需公开出版、中文核心期刊(包括SCI、EI等国际著名检索刊物上被收录的论文)要求的,其刊物必须具有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正式刊号,凡未标明公开出版刊号,以及发表在刊物增刊、专刊、特刊的论文不能作为评审条件。

(八)推行公开透明的评审工作。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在获得评审条件时,各单位应进行双公示,即申报材料前和取得资格后,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专业系列评审委员会评审、审批,评审结果不复议。

(九)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必须如实提供本人的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对伪造学历、资历、获奖证书和各类证书的人员,一经查处,取消其评审资格,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予以撤销;抄袭、剽窃论文、著作的,一经查处,除取消其评审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再申报。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论文、业绩成果、奖励项目,不能作为晋升本专业职称的依据。时间以版权业所载日期为准,发表在刊物增刊、专刊、特刊的论文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集体奖励项目要提供个人参与程度的相关证明。

(十)专业技术人员受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留用察看行政处分的,受处分当年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受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其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限,从受处分的次年起重新计算;专业技术人员受到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其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从解除处分的次年起重新计算。

(十一)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意见》(青政[2008]52号)精神,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平均每年应累计完成72学时的继续教育。从今年起,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或认定职称时,需提交《青海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今年申报职称所提供的各类业绩成果、论文证书等原件,其发表和取得的时间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任职年限计算到2013年12月31日前。

三、申报程序

各地区各单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经本地区本部门职改办或人事部门初审合格后,申报初级的报本地区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申报中级以上职称的,或本地区未成立初级职称评委会需委托省档案系列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评审的,需开具本地区人事部门的委托评审函,其评审材料报省档案系列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由省档案系列职改领导小组组成档案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委会进行评审;申报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由省档案系列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共同审查,符合评审条件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委托评审函后,报送本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评审。

四、呈报评审材料

1、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的委托函1份,初、中级填报《推荐评审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一式15份,高级填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一式20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简表可自行复制,印章不得复印)。

2、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在当地人事部门申领),高级一式4份,中级一式3份,初级一式2份,均贴一寸免冠照片。

3、年度、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原件各1份。

4、担任现职务的,需提供《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最高学历证书、外语或汉语文考试合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档案教育岗位培训证书、青海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并附复印件各1份(统一使用A4纸)。

5、任现职期间的著作、论文、专题档案史料汇编、参考资料、获奖证书的原件。并对著作、论文封面、目录和正文复印(统一使用A4纸)并装订。

6、担任现职务以来的业务自传1份(3000字以内,A4纸打印),重点写明本人任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业务自传须经所在单位(职改)部门审核,并加注审核是否属实的意见,同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7、符合外语(汉语文)、计算机免试条件的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正反面,统一使用A4纸张)。

上报的各种材料、表格必须填写清楚,确保真实、规范、准确、完整,不得漏项,要求加盖印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印章,上报材料应由主管职改工作的人员专人报送。

篇(4)

近年来,为了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诸多大型医院业务不断扩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需求量增加,由于现有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限制,编制外聘用人员逐年增多。尤其是一些大型医疗机构增设了分支医疗机构,这一情况就更加明显。北京大学口腔医院第一门诊部作为北大口腔分支机构,自1995年成立以来,编制外人员从1995年占职工总数的43%,上升到2010年的72%。据2010年统计,第一门诊部卫生技术专业人员占职工总数的85.6%,其中编制外卫生技术专业人员占72.9%。由此可见,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已逐步成为医院分支机构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在医院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管理全面发展工作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何考核、任用计划外编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解决他们的职称晋升问题,关系到医院医疗技术、服务水平的提高,关系到员工队伍的稳定性,也直接影响着医院可持续发展。

1做好编制外人员的职称晋升工作的几点体会

1.1更新观念,建立编制外职称管理体系卫生部在2000年印发的《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00]114号)中明确指出“要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平等竞争、择优上岗,逐步建立政府宏观管理、个人自主申请、社会合理评价、单位自主聘任的管理体制。”北京市人事局2003年《北京市人事局关于深化职称改革试行社会化职称评审的意见》(京人发[2003]49号)文件中提出“拓宽职称工作服务领域和范围,打破身份和所有制限制,使在各种所有制单位中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技术、管理水平和能力业绩得到公正评价和社会认可,拟在职称评审中推行个人自主申报、社会统一评价的社会化评审方式。”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导下,依据上级部门文件要求,第一门诊部经过多年实践摸索,制定并完善聘用制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聘任规定,在职称晋升方面逐渐打破传统的专业技术资格限制,实行考评相结合的双轨制。鼓励更多人自觉地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努力去争取获得更高一级的专业技术职称[1],并坚持北京大学的学术标准,坚持学术水平第一的原则,坚持总量控制及结构比例控制原则。严格落实“坚持标准、全面考核、总量控制、择优晋升、按岗聘任”的方针,强化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原则,严格掌握任职条件,优中选优,保证评审质量。根据岗位设置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及工作业绩,做好考核、评聘工作。实践证明,建立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体系是可行和有效的。

1.2明确流程,协助编制外人员完成申报医院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已步入社会化,中初级职称晋升与国家政策一致,实行以考代评的方式。按照《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每年在网上直接报名,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还需要参加职称外语及计算机能力统一考试。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实行考试、答辩与评审结合的评价方式[2],晋升前还必须完成到基层卫生单位累计工作服务1年或到乡镇基层卫生单位累计工作服务8个月,以及每年必须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供对口支援不少于15天的服务。人事部门作为职称评审工作的管理职能部门,需要及时了解、掌握职称晋升相关政策,制定职称评审流程及时间表,组织、指导、协助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准确的完成申报工作。同时还要与医务、教育、科研、护理等职能部门提前作好协调沟通工作,妥善安排下基层服务、继续教育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等。

1.3量化指标,客观评判编制外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对于申请晋升高一级职称者,最需要考察的是与任职职称相对应的实践能力、工作业绩、管理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医德医风、服务水准乃至个人的心理素质等,以及概念较为清晰又可操作的资历、外语、论文等指标[3]。人事部门对编制外申报晋升人员要进行晋升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量化考核,考核项目包括基本情况、论文水平、本专业工作经历、本专业工作业绩、教育及科研等。考核要素及评分标准细化并明确每项考核项目,有利于审核小组操作。人事部门需要征求科室意见,对申报人查房能力、会诊能力、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操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评议。继续教育考核是根据学分卡从网上查寻审核学时学分情况。医德医风考察需要从相关部门获取服务考核情况,包括规范化、服务问卷调查、廉洁行医、来信来访、纠纷处理、服务管理等指标。量化指标无疑能更科学地、客观地评判与认定每一位编制外申报晋升人员的水平。

1.4严格把关,认真执行编制外职称管理规定近年来国家对职称评审政策逐步放宽,对符合条件的编制外人员不设置具体的岗位指标,不因岗位指标而限制有条件、有能力的职工进行申报[4],激发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但是,人事部门在申报材料过程中必须按照北京市考评中心的要求,执行国家规定的能力、业绩、学历、资历等任职条件,保证评审质量,严格审核、批准申报人员的报送材料。单位审核小组通过后,人事部门将申报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情况,包括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的周数、承担的技术工作与工作量、医德医风、论文、到农村或社区基层服务的时间和地点及继续教育情况等进行一周以上的公示,确保申报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性。第一门诊部在职称晋升方面给予编制外人员构建了良好平台,极大的促进了他们不断学习,更新知识,提高业务能力,真正调动了他们的竞争力,使其充分发挥自己的技术才能,从而推进医院分支机构整体医疗质量,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我们的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对医院发展,人员稳定,吸引人才起到了关键作用。2002~2010年,第一门诊部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有18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了高级职称、12名晋升了中级职称、25名晋升了初级(师)职称,见表1。

2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评审工作中亟需解决的问题晋升初、中级职称人员参加社会化统考,单位未设评审,实行单一的以考代评方式,只要外语、计算机及专业技术考试合格者均聘任。职称认定过程存在局限性,不能真实的检验和反映晋升人员的业务能力及素质。晋升高级职称人员对下基层服务和对口支援工作普遍不够重视;晋升前有突击发表学术论文现象;在填报主持危急重症抢救或解决疑难病例和关键、重大技术(科研)问题的实例时存在无实际依据现象等。

篇(5)

一、我国事业单位力资源管理改革目标指向

1.事业单位改革涉及人力资源管理深层次问题我国事业单位数量众多,机构类别庞杂。作为为实施政府公共政策、向全社会提供公益而设置的机构组织,事业单位主要分布于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基础设施、社会管理等基本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领域。长期以来,我国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几乎都采用党政机关管理模式,由政府包办,政事不分,事企关系模糊,人力资源分布不均衡,人才短缺和浪费现象并存的结构性矛盾突出。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的各类人员,尤其是高层次人才多集中于职工总人数本不多的机关事业单位,其中又以教育、科研院所及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占多数,聚集了大量专业技术人员,而其中许多却处于闲置和半闲置状态。破除事业单位冗员充斥、人浮于事的积弊,是改革初衷之一,其基本取向是优化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结构以强化其公共服务功能。但改革实施过程中,包括事业单位管理者在内的许多人对此理解并不十分清晰,采取的做法只是简单化处理,即只做减法,一些地区和部门将此项改革的目标仅仅局限于机构编制部门减少编制、人力资源部门裁减人员和财政部门削减经费。实际上,更应认识到的是,事业单位是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一支非常重要的主体力量,就社会事业发展整体而言,目前事业单位存在着冗员等问题,又存在着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不足的问题。那种类似完成既定裁减任务的方式方法,易于形成避重就轻、顾此失彼的认识误区,以致实施中往往采取见物不见人的程序操作,将注意力更多放在甩包袱、减负担上,对事业单位的功能拓展和发挥其人力资源优势极为不利。随着我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加强,事业单位的作用将更加突出,对人力资源数量和质量要求必然越来越高。因而事业单位改革必须注重整体性、系统性和前瞻性,不能把这一重要改革的目标仅仅定位在消极的削减人员和经费上,否则难免落入过去劳而无功的“膨胀—压缩—再膨胀”的窠臼。改革推进过程中必须全面把握事业单位的性质类型、人员构成、人员数量、经费来源等相关情况,经过认真的利弊权衡进行合理取舍和布局。其方向应当是建立起一个能够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满足公共服务需要、精简高效的现代事业组织体系,促进事业单位回归公共服务属性,将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的潜能最大限度地开发出来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在改革过程中必须建立起动态的管理调节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化和法制化,在减少成本的同时,以最佳的政策导向和科学管理措施,促进大量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推动人才合理流动,为扩大事业单位公共服务基本社会功能和完善社会管理提供人力资源基础保障。

2.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改革趋势近年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的实行和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管理的制度安排,对改变以往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的参照党政干部管理的单一模式以及职务、身份终身制和人员能进难出等问题具有解题意义,由此才能逐步建立健全事业单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人力资源竞争择优机制。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特别是在适用于行政机关的公务员法和主要适用于企业的劳动法的实施以及企业用人与分配自逐步落到实处、过去事业单位所依附的相关制度办法随之废止后,其人力资源管理中政事不分、机制不活、效率低下的问题更显突出。事业单位专业化、公益性公共服务的特点,决定了其组织形式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管理方式与行政机关和企业单位均有所不同。由于缺乏一套系统明晰的人事管理法规,且存在自我约束机制欠缺和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的状况,以致其机构膨胀、人浮于事、个别事业单位对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追求偏离公共服务这一公共机构的基本价值等老大难问题始终未得到有效解决,并由此形成了制约其事业成长及专业能力提升的困局。全员聘用制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实施,取消事业单位的行政规格和管理人员的行政级别,打破了各类人员的身份界限,对原有的利益格局进行大幅度调整,触动面大,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不少由过去保守滞后的观念和既得利益者的抵触而形成的相应的阻力,机制转换任务颇为艰巨。为此,需要特别重视相关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和政策体系的完善配套,在改革总体方案框架下,必须明确细化改革落实的举措,对单位领导或中层干部职位实行公开竞职的聘任合同制,对一般岗位实行公开竞岗、双向选择的聘用合同制。分类管理职工,管理人员实行职员职务等级管理制,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分开,工人实行岗位等级聘用制。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全部纳入合同管理,员工与单位的人事关系成为符合市场经济准则的合同关系,建立起用人和择业的双向选择机制,为实现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素质的不断优化、发挥市场竞争机制在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创造条件。与此同时,必须落实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岗位的管理办法,构建事业单位收入分配与岗位职责、工作绩效和实际贡献密切结合的分配机制。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等不同类型和特点的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收入分配政策。而事业单位内部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等不同类型人员亦应实行不同的分配政策,各类人员工资活的部分均按照工作条件、工作量、岗位性质、奉献大小确定,并建立正常的增资机制。为有效激发事业单位及其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对不同的绩效理当实行不同的分配形式。特别是逐步形成和完善行之有效的专业领域内知识创新能力的社会化评价标准和绩效考核机制,对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给予重奖。至于领导和非领导职数比例、双肩挑管理、奖惩任免、破格聘用、考核、兼职、培训、退休、分流安置等重点难点问题的具体政策,亦应相互衔接,构筑起新的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规范体系,从而使整个改革过程在实际操作层面上具有现实针对性并有据可依。

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改革导向

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改革中的难点问题事业单位是专业技术人员荟萃之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历来对提升事业单位公共服务质量和促进专业技术人员成长具有重要激励作用。经过多年职称改革,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整体结构有所改善,但数量和质量仍有明显不足,特别是西部地区高级职称人才相对较少(见图1)。总体上各层次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结构基本上呈高少低多的正常状态。如重庆市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情况进行的统计和实证调研显示,截至2008年10月,重庆市现有专业技术人员92.6万人,其中事业单位(含国有企业)已评职称51.38万人:正高级职称0.36万人,占0.70%;副高级职称3.96万人,占7.71%;中级职称19.61万人,占38.17%;初级职称27.45万人,占53.42%(见图2)。在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行业分布方面,则存在不合理现象,大部分集中在教育、卫生、农业、文化系统和国有企业,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处于闲置和半闲置状态,而非公有制经济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以及社会中介组织等具有各类职称的人员呈匮乏状态,呈现出短缺与积压并存的突出矛盾。如重庆市2008年事业单位(含国有企业)已评职称人员中,教育系统高、中、初级分别为22944人、117568人、132916人;卫生系统高、中、初级分别为10762人、36059人、89017人;农业系统高、中、初级分别为1308人、4449人、9755人;其他系统高、中、初级分别为9236人、34001人、445779人(见图3)。多年来,各地都进行了一些职称评审的改革与创新,如打破所有制、地域、身份、学历资历、职务档次限制,修订各个职称系列的评审及破格评审条件,推行“考评结合”、“以考代评”等,对激励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职称评审改革的部分重要指标以及评审方法与过程等,仍不尽如人意,主要体现在以下3方面:一是社会人才职称数量过低。特别是非公有制单位、社会中介组织等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者明显偏少。二是对职称“含金量”的社会认可度不高。职称本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重要标志,促进其水平和能力提高是职称评审根本意义所在,但现实中某些方面却显示出与职称评审初衷相悖的情况。职称的社会公信力不如考试取得的执业资格,譬如高级会计师职称与注册会计师资格比较,社会往往更青睐后者。三是职称引导专业技术人员提升本职岗位能力的力度不够。相当一部分人员具有的专业技术职称与其岗位职责并不匹配,存在专业技术人员脱离一线的现象。同时职称评审导向中过多强调数量,也致使许多专业技术人员疲于应付论文,难有专注于提高自身本职岗位能力的长远打算。

2.影响职称评审和改革的因素分析我国现行职称制度是1986年还处于计划经济体制时制定的,经过20多年运行,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以往的制度设计与当前形势发展已呈现出不相适应之处。在职称制度实施方面传统体制影响较深,改革滞后,以至职称评价机制建设缺失、激励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的导向功能不强,已逐渐成为阻碍职称评审和改革在实践中发挥作用的重要原因。

(1)资历条件因素现行职称评审制度设计对参评人员的资历条件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也严格掌握。以大学本科生为例,走上专业技术岗位定初级需要1年资历,晋升中级至少需要5年资历,晋升副高至少需要5年资历,晋升正高至少需要5年资历,按年资条件满足即晋升的理想状况,取得正高级职称至少需要16年。在专业技术人员密集的事业单位,如教育、卫生等行业本科生从初级职称到正高职称平均需要25年左右。由于职称制度集评价、使用、待遇等多种功能于一体,以前实行严格的指标管理,晋升通道很窄,竞争性太强。有的事业单位为了解决人员待遇问题,在职称评审推荐时,进一步强化资历要求,加剧了论资排辈现象,而从破格通道通过职称评审的比重极低。如2008年重庆市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有7683人,按特殊人才破格条件申报评审的仅31人,最终评审通过的仅18人。由于职称评审过程论资排辈现象突出,以致向中青年优秀人才倾斜的思路及相关政策难以兑现。

(2)评价标准因素现行职称评审工作已运行多年,在评价标准方面有过一些局部调整,但总体改变不大,似乎形成了一种套路,导致参评人员循规蹈矩甚至为适应这种套路不惜弄虚作假的问题。评审条件重理论、轻实践,论文作为职称评审必要条件的权重太大,将论文作为大多数专业的必要条件,没有区分不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性质、岗位特点和工作条件。很多专业技术人员是为评职称而写一些与其岗位职责不着边际的论文,实际上可应用推广的创新成果很少。重庆市2008年11月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论文条件备受关注(见图4),反映出论文条件在衡量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方面存在较大缺陷。同时,职称评审标准和指标体系亦多有不切实际之处,如要求获奖的条件较多,但获奖者毕竟很少,以致让多数专业技术人员望而却步。问卷调查中,62.3%的人认为应该将评审指标量化(见图5),但实际中相当一部分职称系列并没有具体的量化要求,以致职称的“指挥棒”作用不灵,难以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一线工作。

(3)分类因素现行职称制度设计具有政府直接管理、模式高度统一的特点,分类管理不够。如职称外语考试的政策规定宽泛,一直存在外语条件过高的反映。近年各地已适当降低了外语考试难度,但在城乡之间、行业之间仍缺乏统筹兼顾。从事农村农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对职称外语考试反映强烈,认为外语在农村用处实在太少。现行职称制度承担了应由其他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发挥作用的职能,其评价、使用、待遇等功能甚至自相矛盾,如评价功能要求同一职称水平差距不能太大,而待遇功能又要求城乡之间不能“一把尺子”,否则工作条件艰苦的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很难提高待遇,而这些都没有通过加强分类管理予以解决。又如随着经济成分、生活方式、就业形式多样化,非公有制企业、社会中介组织逐步发展,吸纳了大量专业技术人员,而现行职称制度对这些“体制外”社会人才缺乏分类管理,评审条件、标准和管理办法不能适应其特点和需要,没有解决在职称与待遇不挂钩的情况下为非公有制企业、社会中介组织提供评价服务的问题。

(4)评审方式因素现行职称评审中,大多数职称系列主要采取的是资深专家“看材料”后作出其评论、评委会审议定夺的传统评审方式,其他如考评结合方式等只在部分系列施行。传统评审方式采用票决制,但评委会的自由裁量权大,实践中出现人为因素的问题仍然难以完全避免。近年职称改革强调了重视能力与业绩,也作了一些有关业绩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条件的设置,但没有通过技术创新、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等指标进行量化,评审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对参评人员业绩好坏的真实情况难以了解和掌握。现行职称评审方式存在的另一个突出矛盾是,只管评上,不管评后。专业技术职称一旦评上后就成了实际上的终身制,致使一些专业技术人员因职称晋升无望便一蹶不振,而另一些则是在晋升了职称后便坐享其成,进取心消退,跟不上知识更新和技术进步进程,知识老化甚至不如后起之秀。由于现行职称评审方式缺乏职业水平的长效监督,因而对专业技术人员整体上能否保持旺盛活力缺乏激励和约束。

三、事业单位用人和职称改革思路与对策

1.改革重点在于增强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利用效率事业单位改革在一定程度松动了以往刚性人力资源管理方式方法的根基,激发了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主动服务社会、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过,由于事业单位领域广,类型多,性质各异,经费来源不一,单位层次相差大,人员类别多且素质参差不齐,在改革涉及广泛、各类人员的利益调整也较为敏感的复杂情况,对所有的事业单位均用一把尺子衡量并不现实。因而,在改革实施过程中,政策制定和具体操作不宜简单实行“一刀切”方法。重要的是,必须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创新,注重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层级事业单位的特点进行分类指导,因时因地制宜,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真正引入和形成竞争激励、优胜劣汰的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进入退出机制。众多事业单位行业不同、专业复杂,公开招聘录用标准不一,存在进人不公开不透明、向事业单位乱塞人的问题。进口关的公平竞争择优争议较多,必须把好。新进人员必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进必考,规范招聘行为,以利优秀人才引进。而疏通出口,缓解相当一部分事业单位长期以来人满为患、积压浪费的问题则更加棘手,更需要明确具体措施并稳妥推进。对于在实施全员聘用制中的未聘人员,视其具体情况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处理意见,分别以正常退休、提前退休、提前离岗、辞职辞退、自谋职业或进入企业以及下岗待聘等途径予以安置,实现多渠道合理分流,从而保证事业单位改革有序推进。在与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密切相关的其他配套改革尚未到位的情况下,优胜劣汰在具体操作中阻力很大,因而畅通出口,建立与聘用制度、退出机制相配套的、保证人员正常流动的解聘辞聘等体制机制,在解决社会保障基础上形成提前退休、离岗退养等制度安排,均须尽快加以完善。

二是加强政府主导及相关领域改革同步协调。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改革牵动许多相关环节,难以单兵突进,在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的过程中,政府需要从大局着眼,加强宏观调控和综合配套。事实上,管理体制、机构编制、财政供给和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改革都对人力资源配置及其分配制度改革进程具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和制约。如社会保障便直接影响到事业单位改制和分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虽然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人事、编制、保障、财政等部门对改制为企业和分流出去的人员统一纳入养老保险,即离开事业单位的全部入保,留下的则暂不入保。大部分事业单位尚未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员工此前未曾参与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存在历史欠账且欠缺具体方案,“视同缴纳”的年限及具体由哪级财政埋单等问题也缺乏刚性规定,除“老人”外,改制分流的“新人”的养老待遇势必低于转制前。养老保险制度不能尽快完善,改革后劲则必然不足,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机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只能算是不痛不痒的小改小革,一旦出现反复和反弹,政府为此付出的成本将更大。显然,事业单位改革与各相关领域改革是一个相互关联的系统,整体改革必须在政府主导下多方参与,通过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进行综合协调。

三是强化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事业单位的人员进出、考核奖惩、收入分配、培训晋升、解聘辞聘等,均涉及利益格局的再调整,出现各类人事争议在所难免,申诉控告、人事调解和仲裁等配套政策亦需相应完善,对人事争议进行妥善处理,维护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人事争议仲裁与司法接轨。在事业单位人事监管上,需要建立起人员总量、结构比例、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体系,建立起宏观管理、政策监管和个案处理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形成以公共价值为导向的内部与外部的绩效考核与评价机制,调控专业技术资源合理流动及其流向,积极营造事业单位成长发展的适宜环境,切实提升人力资源管理质量和利用效率。

2.构建公正、公平、科学的职称评审评价机制由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比重大,具有“指挥棒”管理职能的职称制度必须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理顺思路,对症下药,打破职称评价标准陈旧条款的束缚,探索有利于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的评价机制。

(1)完善职称评审标准职称评审标准的修订,应注重引导专业技术人员融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第一线。其一,将完成基本工作量作为必备条件加以强化,对各行各业基本业务工作提出定量规定,按不同档次要求,评审时在用人单位公示申报者基本工作量。其二,评价指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探索准确衡量能力和业绩的评价标准,尽量将定性指标定量化,增强评审的可操作性。在能力衡量上,主要侧重于衡量创新能力和技术工作经历等相应指标。在业绩衡量上,注重科研成果应用转化情况,主要考核指标量化为不同获奖等次和新技术、新模式推广等数量质量及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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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勘察设计;改制;薪酬设计

一、引言

1999年12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以【1999】101号文件,转发了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根据国发办通知精神,结合河南省的实际情况,省政府办公厅于2003年12月15日,以豫政办【2003】110号文件,发出《关于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从此,河南省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依据国家101号、省110号文件精神,边学习、边探索,历经八年,初步完成了改企建制工作。随着改企建制工作的完成,人员身份由事业单位的“国家人”转变成了股份制企业的“员工”,员工在转变思想的同时,制定符合各自企业自身特点且有别于事业单位的薪酬体系就迫在眉睫。

二、H公司改制后的组织结构及人力资源现状

H公司始成立于1950年,经过6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在河南省勘察设计行业享有较高声誉的高新企业,拥有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等多项全国甲级资质。改制后,公司成立了综合部、生产经营部、质量信息部、财务部、物业中心、老职工工作部等管理部门及工程一院、二院、三院、四院等生产部门。公司目前现有在职员工30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76人:高级以上职称48人,中级职称73人,初级职称55人;技术工人126人。拥有各类国家注册工程师28人。

三、H公司改制后的薪酬现状及存在问题剖析

H公司改制后,薪酬只是简单进行了增加,没有进行系统调整,基本维持原有事业单位的工资框架,即“职称(职务)工资+工龄工资+补贴”。(1)薪酬整体水平低,缺乏竞争力。经调查,H公司目前的薪酬比公务员、国有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后低25%左右,扣除员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后,实拿工资差别更大;与其他薪酬改革后的类似企业比低30%左右。这造成H公司员工的薪酬心理落差明显加大,加剧员工队伍的不稳定性。(2)年轻生产骨干与老员工之间的薪酬矛盾。年轻生产骨干多为近几年招聘的大学生,对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掌握较快,因为职称低、工龄短,工资相对较低,年轻骨干认为自己“干得多,拿得少,不公平”;而公司50多岁的老员工,职称高,工龄长,虽经验丰富,但计算机应用水平较低,对新的仪器设备、软件,接受理解慢,工资却相对较高,被年轻人认为是“干的少,拿得多”,而老同志却不这样认为,因为他们也是从年轻人一步一步“熬”过来的,在“当年”也曾享受过这样的待遇,年轻人应该理解。(3)外业生产人员与总部管理人员之间的薪酬矛盾。H公司的生产具有外业性质,生产人员长期在工地,工作条件艰苦,虽有补贴,但责任重大,工资水平与同级别管理人员相比虽然高一点,但总体相差不大,严重影响外业生产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思想稳定性。(4)个人综合能力差异造成的同岗人员之间的薪酬矛盾。

四、适应H公司的过渡性宽带薪酬设计

1.H公司过渡性薪酬设计的原则。(1)公平性原则。公平是薪酬设计的基础,只有公平的薪酬,才能产生员工的认同感和满意度,才能使薪酬的激励作用得到发挥。薪酬的公平性包括五个方面:与外部类似企业薪酬对比的满意度;本企业类似岗位人员付出与获得相匹配的满意度;员工对企业薪酬分配制度、人才价值取向的满意度;员工对企业薪酬制度执行的严格性、公平性、公正性评价及满意度;员工最终获得薪酬的满意度。(2)竞争原则。企业的竞争最终是人才的竞争。因此,企业要健康发展,必须制定对优秀人才有吸引力的薪酬体系,否则,不仅难以起到吸引人才的目的,还有可能导致人才流失。(3)激励原则。合理的薪酬能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薪酬激励与员工贡献的最佳匹配,达到长期、有效激励的目的。(4)经济原则。薪酬设计要首先考虑企业资金承受能力和长远发展要求,否则,无论多么先进、合理的薪酬体系也难以实施。(5)战略导向原则。企业在进行薪酬设计时,必须从企业战略角度进行分析。(6)平稳过渡原则。既要能留住现有骨干人才,不能使之跳槽,又要理解、考虑并顾及老员工的感受,毕竟他们也为单位的发展做出过应有的贡献,平稳过渡也是省政府对改制单位的要求之一。

2.适应H公司的宽带薪酬设计方案。(1)组织机构的微调及职责重新认定。通过对H公司各职能部门、生产部门工作内容、职责和生产流程分析后,对组织机构进行了设计和微调,把公司原有的生产经营部、质量信息部、安全生产委员会调整为市场部、生产技术安全部,并对各部门职责重新认定,既要避免职责漏洞,又要避免职能的交叉重叠。(2)各部门工作岗位的确定及岗位说明书编写。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职责,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并按照要求编写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中明确岗位的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及任职条件。中层及普通管理岗位,以公司现有工作岗位为基础。生产单位专业技术工作岗位细化为7个等级,分别为首席(一级)工程师、二级~七级工程师,技术工人细化为5个等级,分别为首席(一级)技师,二级~五级技师。公司确定各生产单位中各级工程师、技师的职数,各生产单位根据本院的工作性质,制定量化考核标准,生产人员向全院员工介绍自己的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工作质量及劳动态度等,全院员工分别对其打分,分值从高到低排序后,根据公司分配的各级工程师、技师职数确定各级人员名单并公示,每两年考评一次。生产单位工作岗位的细化分级及考评晋升机制的建立,打破了传统的“职称+资历”晋升模式,有利于生产人员劳动技能的学习和作业技术水平的提高,为年轻技术骨干薪酬晋升提供了良性的竞争通道。H公司最终确定的工作岗位从总经理、副总经理、技术总监、技术副总监、院长、副院长到质量管理员、安全员、保洁员共计50个岗位。(3)各岗位薪酬等级的确定。H公司成立了由30人组成的薪酬考评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熟悉业务、办事公道,涵盖公司各个部门。总经理向薪酬考评领导小组成员介绍公司中层以上的岗位说明,一般员工的岗位说明由各部门负责人介绍。领导小组成员依据岗位对企业的影响大小、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劳动环境、任职条件、工作复杂度等几个方面分别对岗位价值进行打分,取均值排序后,把得分相近的岗位归为相同等级。见表1:

(4)H公司宽带薪酬薪点系数表设计。薪等系数K的确定:薪等系数K是相邻薪等之间的薪点递增比例,薪等越高,岗位价值越大、对企业承担的责任和贡献越大,随着薪等的提高,薪等之间的薪点差逐渐加大。薪档系数N的确定:为了使长期从事某个岗位的员工也有薪酬的晋升空间,公司规定连续3年考核合格或连续两年考核优秀或有突出贡献者晋升一档,档间递增比例为N,N暂定8%。

(5)确定H公司薪酬水平。第一,薪酬结构的确定。H公司薪酬主要分两部分:固定薪酬和浮动薪酬。依据H公司薪酬制定的原则,合理设计薪酬的各组成部分的权重。固定薪酬主要包括:岗位薪酬和各种补贴。岗位薪酬:由员工岗位的等级决定。员工等级薪点数乘以薪点值D就是该员工的岗位薪酬。岗位薪酬约占固定部分的70%左右。补贴:工龄补贴、职称补贴、物价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特殊人才补贴等,补贴部分约占固定薪酬的30%左右。其中工龄补贴10元/年、职称补贴600~1400元/月,工龄补贴和职称补贴主要考虑老员工利益和公司的平稳过渡;特殊人才补贴是对取得国家各类注册工程师的技术人员的激励,600~1000元/月,主要考虑年轻技术人员的利益,有利于留住核心技术人才。浮动薪酬:主要是奖金部分。生产单位浮动薪酬主要和完成的工作量、利润挂钩;管理人员浮动薪酬主要与公司当年产生利润多少有关。一般来说,管理人员平均浮动薪酬约为生产人员平均浮动薪酬的1/5左右。岗位薪酬、浮动薪酬的设计标准,体现了H公司薪酬向生产一线倾斜、向技术人员倾斜、充分考虑核心技术人才利益的原则和企业薪酬战略导向作用。

第二,薪酬水平的确定。薪酬的整体水平既要考虑竞争性,要用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通过对外部类似企业各阶层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各等级人员薪酬水平调研及H公司内部各类人员薪酬期望值调查,依据H公司经济承受能力,确定一般人员与外部类似岗位相比薪酬持平、骨干人员超10%、核心人员超30%的薪酬水平。(6)建立薪酬水平调整机制。当员工岗位、职称等发生变化时,人力资源部及时调整员工薪酬,确保员工及时拿到新的岗位薪酬和职称补贴;当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增加时,除增加物价补贴外,员工薪酬年增长率不低于CPI增长率,确保员工收入不缩水;员工薪酬增长与企业效益增长同步,反之亦然。这使员工与企业的命运联系在一起,同进步,共荣辱。

五、H公司薪酬体系设计的再思考

H公司改制后的薪酬改革历时三个多月,为了顺利推行和实施新的薪酬体系,公司陆续出台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生产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生产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工人薪酬等级晋升考核细则”、“国家各类注册工程师、技术人员职称、工人技术等级补贴办法”等配套措施,这些配套办法的讨论、宣传、推行和实施,为H公司薪酬体系的实行创造了有了条件。H公司的薪酬设计,采用了先进的宽带薪酬设计理念,对机构组织进行了职责重新界定和划分,对岗位进行评价和描述,并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拉开了生产人员与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与技术工人的薪酬差距,较好地解决了新老员工的薪酬矛盾,制定了符合H公司的战略薪酬导向,企业整体薪酬水平具有一定的竞争性。但H公司毕竟是有着60多年历史的事业单位,长期养成的思维惯性不可能马上改变,所以,H公司的薪酬设计带有明显的事业单位“痕迹”和“过渡性”特点。H公司的薪酬设计虽有不足,但解决了公司改制后急切面临的薪酬改革问题,缓和了公司目前存在的薪酬矛盾。笔者也希望H公司的过渡性薪酬设计能为其他类似单位的薪酬改革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

参 考 文 献

[1]常涛,廖建桥.适应国有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宽带薪酬策略[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07(10)

[2]胡蓓.关于建筑企业薪酬设计的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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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近年来,国家对本科高职的发展特别重视,随之需提升的实训教学师资队伍建设也受到重点关注。从人才引进政策和制度的制订、实践教学教师结构的完善、竞争激励机制的建立、实践教学教师成长环境的培育等方面,对实践教学师资队伍的建设进行了探索研究,以解决困扰本科高职实训师资队伍建设的难题。

论文关键词:本科高职;实训师资;探析

从历史看,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的办学定位是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特征相适应的。但从长远看,发展本科(及以上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在此过程中,如何提升与本科高职相适应的实训教学质量,最重要的是要有一支一流的实训师资队伍作支撑。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其特殊作用,探讨这支队伍的建设要求及一系列可行性措施,切实提高实训教学质量,在高等教育改革不断深入的今天,具有十分重要的实际作用。

一、中国高等职业教育中应适度发展本科层次教育

(一)中国发展本科高职是历史的必然

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将是社会的必然趋势。首先,高等职业教育是一种教育类型,不是一个教育层次;其次,发展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是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趋势;第三,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同时,也是高职院校和广大受教育者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二)中国高职本科教育的主要特征

强调“能力本位”的本科高职教育,其培养目标是具有较强技术理论基础、实践技能和应用能力并服务于生产、管理第一线的应用型人才。如果我国普通高等工程教育是以工程师为培养目标,大专层次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是生产一线的工程技术人员,那么本科层次高职教育培养的则是技术基础理论和实践操作技能兼备的技术工程师。

(三)中国举办高职本科教育的主体

目前,中国举办高职本科的主体主要分为四类:一是由办学特色鲜明、行业背景厚重的高职学院举办高职本科教育试点班,二是由部分示范性高职专科升格为高职本科,三是由办学条件好的优秀独立学院举办高职本科教育,四是由地方优势本科院校举办高职本科教育[2]。这些都是对我国举办本科层次高职教育的新探索,并增强了高等教育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二、在发展本科高职背景下,目前实训师资队伍存在的问题现状

(一)思想认识不足

很多高职院校虽然提出要发展本科高职,但在思想上并没有充分认识到实训师资队伍在本科高职建设中的重要性。很多院校都把大批资金用于实训室装修、先进仪器设备的引进,而几乎没有任何资金用在实训教师的培养上,结果出现一些实训室有先进的设备,却缺少使用先进技术的人才,缺少能驾御本科高职学生实训课程指导的教师。

(二)实训师资缺乏

调查发现,各高职院校认定的双师型教师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考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获得的,他们缺乏真实的企业实践;另一个方面,虽然各院校从企业引进了一部分技术业务骨干充实到教师队伍中,但这部分员工普遍缺乏教育理论背景,在教育、教学技能上存在明显的不足。综上所述,实训教师数量根本达不到所需要求。

(三)学历偏低待遇不高

目前,我国的高职院校实训教师学历结构偏低。据调研结果显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仅占21.28%,大专及以下占5.32%。学历的整体提升是当前本科高职实训师资建设面临的难点;长期以来,实训基地是高职院校的辅助教学单位,实训教师的劳动强度与被认可的工作量之间存在着不相称的问题,造成与专任教师在收入水平上存在较大的差距。

(四)职称结构不合理

职称较高的教师多年来从事理论教学的较多,而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实训课程由一些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担任,或由有经验的老师带队主持,几名青年教师辅助配合完成。青年教师有较高的工作热情、能吃苦,但综合比较起来教学经验不足。实训师资队伍的职称状况与专任教师队伍的差距十分明显,表面上看是职称的差异,实质上是教学水平的差异。

(五)职称评聘存在空缺

建国以来,我国对高等院校从事理论教学的教师系列(含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和管理有一套相对成熟的做法。但是由于高职教育属于高等教育的新兴领域,特别是实训教师没有符合自身实际的单列职称系列,使得实训教师资格和水平无相应评定标准,造成职称无法科学评定,岗位难以准确聘任,应有待遇无法落实。

三、本科高职发展中实训师资队伍建设的可行性措施

(一)对实训师资队伍的建设要求

1.构建“双师型”实训师资要求。本科高职建设中,对实训教师的要求实际上应该是多年来一直提倡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这些教师一方面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和相应的职称证书,另一方面还应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有在企业工作的经历,并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这类实训教师应具备教学基本能力、职业岗位专门知识及实际操作能力、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2.合理的教师数量和职称分布要求。根据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要求,生师比18:1为合格,16:1为优秀;实践表明,较为合理的职称分布应该是教授3%、副教授27%、讲师70%。显然,合理的教师数量和正态的职称分布,能够以老带新,老中青相结合,增强活力,保证高职的教育教学的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3.符合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要求。诚然,学历高并不意味着能力强,但高学历者在瞬息万变的知识中,养成了一种宝贵的自我学习能力——以知识为本,拥有知识和更新知识的能力。这种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在我国现有的本科以下的教育中是很难养成的,因此针对特殊的实训教师岗位,必须至少要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

4.实效平衡技能等级结构要求。实训教学不只限于技能教学,技术应用也占有相当比例。由于当前高技能人才比较难于获得,许多学历较高但技能等级不高的教师也承担了相当数量的实践教学,因此,在考虑实践教学教师技能结构时,要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教师的知识能力结构。一般而言,初、中、高级实践教学教师的比例以2:3:5较为适宜。

5.落实专兼结合队伍建设要求。专职实训教师有利于学校实训教学的稳定,而保持一支有较高质量和适当数量的兼职实训教师队伍,能够较好地将社会技术最新成果、教学方法及时引进到教学中。这部分教师通过教学培训及锻炼后,能够比较好地将理论知识与工作实际联系起来,不空谈原理,不照本宣科,往往使学生感到实训知识“管用”,特别能够很好地互补满足实训教学的需要。

(二)建立合适的实训师资建设制度

1.建立高效的人才引进制度。鉴于我国目前人事、劳动两条线的用人机制制约着高职院校师资引进,高职院校应多变通、突破障碍,为企业一线优秀技术人才的引进“开绿灯”、想办法。对于不能引进的高级技术人才和企业退休人员,可聘为学校兼职教师。同时,也应对企业引进过来的实训教师进行教学能力培训,使之能够胜任本科高职的实训教学工作。

2.建立稳定的中青年教师培养制度。师资引进只能作为一种解燃眉之急的辅助和暂时手段,师资培养才是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根本途径。本科高职建设中,应从制度上保证实训师资培训的顺利进行。“建立实训教师,特别是中青年实训教师要到企业进行顶岗实践制度,至少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

3.建立实训教师管理、考核制度。本科高职应建立严格的实训教师管理制度,做到按需设岗,灵活使用,严格考核。可根据实训教师教学特点确定出实训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教学态度、教学效果等五个方面的质量评价指标,建立严格的教学质量考核制度;并根据教学反馈信息,逐项评分,综合评定,依此建立人员流动与淘汰机制,优劳优酬,合理调配与使用实训教师资源。 转贴于

4.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制度。可设立一定数量的奖励基金,对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突出的实训师资实施奖励;可由业内专家对实训师资的教学能力、职业实训能力进行评估打分,对分数较高的教师,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外出进修、学习交流等方面给以倾斜。此外,还可以考虑给一些优秀的实训师资团队(个人)提供专项科研经费,鼓励他们在实训教学、专业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

(三)构建新型的实训教师职称系列

1.职称系列级别设置。高职院校的实训教师职称级别可设实训教员、实训助理教师、实训讲师、实训副教授、实训教授。实训教员、实训助理教师为初级职称,实训讲师为中级职称,实训副教授、实训教授为高级职称。与普通高等院校不同,高职院校应该设立教员职称。因为高职院校担任实训课教学工作的多是实际教学及技术能力较强的教师,而他们普遍学历低,所以设立实训教员的职称可以解决相当部分教师的实际心理问题,对于稳定实训教师队伍意义重大。

2.专业系列归类设置。实训教师专业应该按照高职院校的专业、紧贴职业技术人才市场的实际需求进行设置。目前高职院校实训教师专业系列的车工、铣工、磨工、木工、钳工、电工、电焊工等技术系列设置,应转变为高职院校所设的专业,如机械、电子电器、汽车维修、计算机应用、烹饪、工商管理、园林、广告制作、建筑工程等专业,进行进一步归类设置。

3.申报评审条件设置。实训教员技术职称的评定条件:一般应具备相应行业的技术认证证书,并且实训教学效果优良。实训教员以上技术职称的评定条件主要考虑三个因素:一是与高校理论课教师职称的学历、年资条件相近,以达到同类教师之间的平衡;二是应该注重体现应用能力、技术能力的水平要求;三是从事本专业的工作年限,以保证实训教师自身必要的实践积淀。同时,三个因素之间的权重关系还必须综合考虑设置。

4.职务(职称)评定条件设置。一是专业资格,即从实训教师的准人条件人手,包括学历、身体条件、岗位考核三方面;二是应用技术能力,即从事某项技术工作的能力水平,其具体衡量标准是技术水平等级证书;三是教学质量,在评价教学质量时,评价方法可有多样性,满足其中一项要求即可;四是教学效果,其衡量可以借鉴学生评教法,根据量表酌情评定,得出一个量化的评价。

四、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师资建设的案例分析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自2001年起就开始试办3个四年制本科高职专业,2011年,深圳综合教育改革试点方案获国家批准。方案中提出:探索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开展本科及以上层次应用型技术教育,构建起中等、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层次齐全的应用型技能人才培养体系。这对中国的高职教育乃至中国的高等教育来说,都将是一个历史性的突破[8]。

以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的二级学院---汽车与交通学院(以下简称汽车学院)为例,随着发展本科高职的需要,汽车学院从各种渠道引进了14名实训教师。其中实训正副教授各1人、实训讲师(高级技师)3人、实训助理教师(技师)5人、实训教员4人,全部具有中级以上汽车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经过多年的努力,汽车学院已打造出一支“双高”(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结构)型的实训团队。主要开展的工作有:

(一)制定个性化方案、实施师资发展战略

汽车学院根据每一位实训教师的具体情况与特点,制定个性化的师资培养方案,其中取得实效的做法有:

1.对来自企业的技师、高级技师,要求他们获得本科或相当于本科以上的学历;对来自普通高校的教师,则要求他们获得高级工以上的技能证书。

2.给予实训教师一定的专业时间到企业调研、培训或参与企业生产,向学院汇报企业状况、人才需求。

3.实行指导教师制,由具有较丰富职教经验的老教师1对1指导新引进实训教师。

4.实行培养成效与年度奖励相挂钩制,将实训教师的技能水平纳入年度人事考核方案,形成实训教师提高技能水平的动力和压力。

(二)引进培养高层次、高技能实训教学人才

通过引进高层次、高技能实训教学人才,使汽车学院内部产生相互协作,又各有侧重的学术群体。汽车学院通过行业协会引荐、校企交流等方式,先后从企业引进了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实训教师10名,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3。通过这种方式,将企业理念传授、职业素质教育融入课程设计与教学,有效地提升了实训课程的工学结合内涵。

(三)注重技术能手效应,培养技术型实训教师队伍

通过出台技术能手奖励政策和组织实训教师参加各种技术竞赛机制,凡有实训教师技术竞赛赛事,学院在竞赛指导、赛前训练、参与竞赛等方面给予专项资金的倾斜。开发实训教师职业技能,提高实训教师素质,在全院营造尊重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氛围,这在实训师资的建设中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这样就使得实训教师乐学爱教,主动利用业余时间,给自己“充电”,学技术、当能手、考技师成为实训教师们追求的时尚。

(四)注重科研项目驱动,培养创新型实训教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