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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结算审计;工程量审核;定额套用;正确处理争议
结算审计是指工程竣工后,审计部门根据专业技术、政策文件以及相关资料,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报告进行审查、验证,在工程数量、编制办法、定额选取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确定结算总造价的过程。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工作,首先业务人员要端正思想态度,要有对工作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
一、案例简介
1、南车审计工作 2012年5月起,湖北省终审造价咨询公司接手审计项目,双方针对变更项目、签证手续及结算形式等进行了反复商讨。最初的审计意见是要按据实结算的方式,扣除合同内负量差,对符合合同调整条款的变更项目予以增加。经过多次现场踏勘、仔细分析合同条款,结合详细的各项基础技术资料,与审计部门反复商讨,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既原合同按包干价,扣除重复计列的地材运杂费。
2、杨泗港审计工作 杨泗港工程提交的结算最为突出的问题是施工过程中已发生且已审定过的I类变更项目,在结算审计时不予认可,需要重审。对此,根据关于该项I类变更的方案讨论会议纪要、业主同意变更的文件、设计院编制的变更设计图、变更预算、初步审定的审计报告等资料,有力的证明了该项变更的合理、合规性。其次在核算工程量时,审计人员核减了初审报告中的负量差,并对涵身加长、增加破除及恢复砼路面等II类变更项目不予认可。为此,在同意扣除负量差的同时,也提出了原初审报告中编制不合理的定额条目、选取不当的编制方法等,经过沟通,基本突破了在结算审计中只减不增的惯例。同时提取了大量原始的现场记录、签证单、会议纪要等资料,积极与业主联系并向上级领导汇报,经过艰难地争取,II类变更项目也都予以认可。
二、配合审计部门做好结算审计各阶段工作
对于施工单位而言,审计的结果将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最终利润,结合这几年的工作经历,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1、深入理解合同 工程合同是结算审计的重要依据之一,编制人员应全面熟悉并理解合同中包含的内容,特别是针对合同约定的哪些项目可以调整合同价款要熟记于心。如《南车专用线工程》的合同中,约定“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列入施工图预算的地下管线迁移及需纳入大型临时设施的引入施工场地道路等费用”可以调整。又如《杨泗港工程》合同中约定,“甲方对建设方案、标准、规模及工期的调整”,属于可调整范围。据此,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由于调整中线位置而使涵身加长、由于业主要求而增加破除及恢复道路面积等项目,在审计过程中最终予以认可。
2、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业务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及时办理符合合同条款的各项变更手续。由于参建工程的各方面人员变动、岗位调整、部门整合等原因,基本不可能等到工程结束后,原设计、监理、业主等单位的负责人员仍旧在原岗位上等待施工方前来办理相关手续。如确实无法及时办理,则应收集相关例会纪要、影像资料、部分人员签认单等材料,作为结算时可争取的依据。特别是涉及到金额变动较大的项目、不符合合同调整条款的项目、业主由于使用等要求增加的工作内容,一定要慎重对待。遇到类似情况,首先应口头提出要求办理变更手续的要求,紧接着将变更申请单提交至相关单位要求予以确认。如得不到确切的回复,应该在相关施工会议中提出疑问,或向上级部门反映,不可盲目开展施工,以免结算时由于缺乏相关证明资料而无法追回相应费用。
3、做好自查工作,把好第一关 施工单位在与审计单位进行结算之前,首先要保证编制的结算书是一套不缺项、漏项、完整准确的竣工结算书,在报送至业主之前,先应做好上报材料的自查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3.1收集与核对结算资料 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在编制结算时都要以现场的第一手资料为依据,有专人负责对相关的资料进行收集,从施工图纸、竣工图、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投标文件、结算原则、方式等,到施工全过程的动态资料都要一一收集整理,力求资料完整齐全。
3.2工程量审查 工程量审核的第一步是现场查证,即要以现场实际勘测、计量为依据,跟踪了解施工全过程,而不能单纯地依靠设计文件闭门造车,要做到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准确掌握真实数据。同时应注意留存施工影像资料,尤其是涉及到造价增减的隐蔽工程,为结算审计工作留取证据。第二步就是对现场签证资料、工程隐蔽记录进行集中整理,分类做好记录,并按时间顺序进行编号、对比和核对,及时签证。如发现有漏签或因建设单位的原因未办完手续应及时补办。工程数量应该计算准确,不能发生少算、漏算的情况。
3.3费率的取定 工程类别及费率的取定应正确;取费基数及计算正确;计税基础及税率的取定正确;其它费用的计取应符合招投标文件或合同的有关规定。
3.4定额子目套用 套用定额子目的原则是:施工现场实际过程与定额子目包括的内容或程序基本相符(子目换算也应遵循这一原则)。如挖孔桩开挖土方根据土方开挖深度、土质情况等设置不同的子目;又如有些工序已在其主导工序的子目内容中包括,后又单独拿出来套用定额。这此方面都是审计人员重点审查的内容。
3.5材料差价的调整 建设工程费用中材料费所占的比重最大,大多都在50%以上。因此要重点检查结算文件的基期价格和材料差价是否已经进行调整,还要注意检查材料消耗量是否正确,调差范围和调差方法是否与有关主管部门下发的调差文件、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符。在南车专用线工程I标大花岭站、区间工程中,根据合同约定,地材按施工期的市场信息价进行调差,但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因为业主要赶工期,而当地的材料供应不足,故部分片石需从外地购买,经火车运至现场,增加了高额的运费;又如由于黄砂价格需采用当地指导价,大大高于了市场信息价;结算初期,审计人员针对此类项目一律不予认可,但当我们拿出有业主及各方盖章签字的会议纪要、政策文件等,最后予以了认可。
4、协调配合工作 施工单位在结算资料送审后,不仅与审计部门做好配合工作,还要掌握一定的沟通技巧。
4.1正确认识和处理与审计方的矛盾关系 施工方人员要理解审计方工作的工作性质,他们受业主委托,要尽可能地维护业主的利益,核减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违背合同条款、违返政策文件的项目,减少业主支出。因此,施工方的结算人员要正确理解审计部门的工作职责,把握好与审计部门交流时的心态,做到相互理解和相互信任,正确处理矛盾关系。
4.2主动积极联系 施工单位应积极地多联系,多询问审计的进展情况,对于审计人员提出的每一项质疑,应派出熟悉该工程项目施工流程、方案,对项目的来龙去脉了然与心的负责人亲自前去说明情况。保持与审计人员多交流,用真诚来打动审计人员,以此来加快审计结算工作的进度,早日实现资金到位。
4.3正确处理争议问题 遇到有争议问题时,施工方一定首先要保持冷静,克制情绪,不能发生正面冲突。因此建议一般结算工作时,施工方安排两人参加,如一人情绪较激动,另一人可从中调解,转移话题,或转移争论的焦点问题。如遇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可以请求审计人员提交审计部门主管领导讨论,或寻求另外的解决途径,避免与审计人员过于纠结。
通信管线项目因为项目处于开放式的复杂的环境中,干系人除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外,道路上施工还有市政施工单位、交警大队、环保局、园林绿化单位等干系人,小区、大楼里施工有物业等干系人。众多的干系人增加了沟通管理的难度。
本文以我公司某地铁通信迁改项目为例进行探讨,地铁通信迁改项目工期紧、工作量大、涉及单位多,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在项目前期,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编制了沟通管理计划,沟通计划编制的第一步是干系人分析,项目管理人员参考类似工程经验,干系人分析如下表。
根据上面的干系人分析表,结合地铁通信迁改项目实际情况,项目施工前,我单位将里程碑计划以书面形式发给地铁建设单位。项目前期,项目经理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方案会审会议,讨论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并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会后设计单位编制会议纪要分发给相关单位。项目实施过程中,我方每天向监理单位报告施工进展情况,每周制作项目形象进度周报通过邮件形式发给运营商,并抄送公司领导。每周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例会,听取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对我方的要求及其他单位的实际进度,汇报我方实际进度、是否有其他施工单位或事由影响到我方施工,以及需要建设单位解决的问题。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为沟通管理带来了很大的便利性。如微信以其沟通的便捷性和快速性成为项目日常沟通管理的常用渠道。在地铁项目中,建设单位根据地铁线路建立了不同微信群,让相关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重要干系人加入到这个群,进行项目进度、质量、安全、协调等方面的日常沟通,极大的加快了项目信息的传递速度,保障了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实践证明,良好的沟通管理方式,对项目时间、质量、风险、人力资源、采购、干系人管理等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良好的沟通取决于沟通计划的编制实施和监控、沟通渠道等因素。沟通计划需要由经验丰富的项目管理人员编制,编制过程中,结合类似工程的经验,充分考虑项目干系人沟通要求,信息的格式、内容和详尽程度,传播信息所用的方法,沟通频率,上报过程等。在实施过程中,检查沟通计划和沟通过程是否出现问题,以确保计划的适用性。
沟通管理还包括绩效报告和项目干系人管理。项目经理在施工过程中要定期收集工作绩效信息,和项目管理计划比较,用挣值管理方法,进行项目进度和成本的绩效分析,形成绩效报告。在地铁迁改项目中,我方属于分包单位,施工会受到多方面的影响和制约,如总包单位、电力、燃气、给水、雨污水进度滞后影响我方工作面,还有天气因素等影响。绩效报告中要充分考虑并体现这些影响因素,为后续施工提供指导意见。
施工索赔产生的原因
当事人违约。当事人违约常常表现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承包人违约主要是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期限完成施工,或者不当行为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害。发包人违约常常表现为没有为承包人提供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额付款等。监理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如未能及时发出图纸,指令等也视为发包人违约。
不可抗力或不利的物质条件。不可抗力可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不利的物质条件通常指承包人在施工现场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
合同缺陷及变更。合同缺陷表现为合同文件规定的不严谨甚至矛盾、合同中遗漏或错误。合同变更表现为设计变更、施工方法变更、追加或者取消某些工作、合同规定的其他变更。
监理人指令。监理人指令有时也会产生索赔,如监理人指令承包人加速施工、进行某项工作、更换某些材料、采取某些措施等,并且这些指令不是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
索赔的种类
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类:一是合同中明示的索赔;二是合同中默示的索赔。
按索赔的目的分类:一是工期的索赔;二是费用索赔。
按索赔的事件性质分类:
一是工程延误索赔,主要是因发包人未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或因发包人指令工程暂停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
二是工程变更索赔,主要是由于发包人或者是监理工程师指令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或增加附加工程、修改设计、变更工程顺序等,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增加;
三是工程中断及终止引起的索赔,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受到不能控制的因素影响而不能继续施工,中断一段时间或由于某种原因使工程在竣工前被迫停止不能继续进行造成的费用及工程索赔;
四是工程加速索赔,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工期,引起承包人人、财、物的额外开支而提出的索赔;
五是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施工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特殊风险以及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通常不能合理预见的不利施工条件或外界障碍引起的索赔;
六是拖延支付工程款引起的索赔,由于发包人在规定的应付款时间内未能按监理工程师签发的任何证书向承包人应支付的款额造成承包人暂停工作或减慢工作速度;
七是其他索赔,由于货币贬值、汇率变化、材料调整、工资上涨、政策法令变化、物价上涨等方面引起的承包人损失。
索赔的程序
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在索赔时间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
递交索赔报告:索赔意向提交后的42天内或监理工程师可能同意的其他时间,承包人应递交一份充分详细的索赔报告。报告应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索赔依据、此项索赔要求补偿的款项和工期延长天数的详细计算等有关资料。如果索赔事件的影响延续存在,28天内不能算出索赔额和工期延长天数,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合理间隔,定期报出每一段时间内的索赔证据材料及索赔要求,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报出最终索赔报告。
监理工程师审核索赔报告:接到承包人递交的正式索赔报告后,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承包人报送的索赔资料,与合同对照,分析影响事件发生的原因,研究承包人的索赔证据,并检查承包人的同期记录;通过分析,划清责任界限,最后再审查承包人提出的索赔补偿要求。
监理工程师确定合理的补偿额:首先应与承包人协商补偿,由于核查后初步确定的补偿额度和工期,往往与承包人索赔报告中提出的额度工期不一致,因此,双方应就索赔的处理按照合同要求及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在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和与承包人、发包人广泛讨论后,监理工程师向发包人和承包人提出自己的“索赔处理决定”。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如果在28天内未予答复,也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的话,则视未承包人提出的索赔要求已经认可。
发包人审查索赔处理:当监理工程师确定的索赔额超过其权限时,必须报发包人批准。发包人根据索赔事件的原因、责任范围、合同条款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及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报告,决定是否同意后,监理工程师即可签发有关证书。
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索赔处理: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决定,索赔时间的处理即告结束。如果承包人不同意,就会出现合同争议,其解决办法一是通过协商达到互谅互让,二是根据合同条款提交仲裁或诉讼解决。
承包人索赔的证据
承包人可以提供的索赔证据主要有:招标文件、合同文件中的条款约定,工程图纸、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各项往来函件、通知、答复等、施工计划及现场实施情况记录,施工会议纪要,施工工作日志,工程有关部位的照片及录像,监理工程师的各种书面指令,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的数额、工程验收报告及各项技术鉴定报告等。
建筑工人老龄化趋势明显
从建筑工人的性别结构上看,从业人员以男性工人为主,占比95.2%,女性工人占4.8%。从年龄结构看,受访工人平均年龄为43岁,老龄化的趋势明显。另外,从图1、图2可见,普遍文化水平不高,收入多在3 000~5 000元之间。
建筑业工伤存在的问题
工伤预防工作较为薄弱
从此次调研结果可以看出,工伤事故原因主要分为工人安全意识和知识不足、疲劳工作、工期过紧、安全经费投入不足和管理松懈等。从表面上看,疲劳工作导致的工伤,是工人自己的过失,但其背后仍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固有问题。
根据调研组的访谈,建设单位压缩工期导致的生产进度加快、交叉作业增多,加大了现场安全管理的难度,增加了工伤发生的风险。由于建筑企业在市场中的利润趋于减少,尤其是建设方拖欠工程款的现象十分普遍,加之建筑项目的层层转包,安全生产费用被挤占,其提取和使用也未获得有效的监管,导致安全生产投入不足,防护设施和劳防用品缺乏维护和更新。过于重视成本和效益,忽视安全管理,也导致了少数施工现场的管理松懈。
工伤保险基本知识不足
本次调研显示,建筑业工人对工伤保险基本知识的了解仍然有许多欠缺。就工伤保险费的承担问题,80.7%的工人答对了,认为是由企业承担,还有7.2%的工人认为由工人和企业共同承担,2.4%的工人认为由工人自己承担,9.6%的工人表示不知道。
维权难
部分建筑业工人发生工伤后,往往难以顺利获得赔偿。调研显示,有50.0%的职工获得了一些赔偿,但不知道法律的具体赔偿标准是多少。这一维权困境是由以下原因导致的。
首先,工伤工人难以通过行政部门获得快速的救济。
实践中,对于工伤工人缺乏劳动合同而企业又否认劳动关系的,人社部门均要求工人去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一般不主动进行调查。这一方面是减轻工作量的考虑,另一方面人社部门认为自己的调查权力和调查能力弱,直接作出的工伤认定又很可能引起行政诉讼,于是工伤工人失去了本应最快捷的救济方法。
一些建筑工伤工人会转向住建委和安全监管部门求助,希望在行政部门的调查和处罚中获得证据,帮助确认工伤。然而,住建委和安全监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主要基于企业的自行报告,对于工亡以外的受伤工人举报,往往难作为和不作为。
其次,建筑工人难以获得劳动关系的确认。一方面,建筑工人手中没有书面劳动合同。许多企业未与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了合同后将合同收回。另一方面,司法部门对于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存在不统一的规则。
一些建筑工人是跟随包工头工作,而包工头挂靠在建筑企业下。对于这种情况,一些司法机构认为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工伤工人应按照劳务关系进行索赔。《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和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关于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之间关系的不同规定,加剧了司法机构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分歧。
再次,法律程序复杂而冗长。
工伤的法律程序包括劳动关系确认(劳动仲裁、民事一审、民事二审)、工伤认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一审、行政诉讼二审)、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再鉴定)、工伤待遇赔偿(劳动仲裁、民事一审、民事二审)。一些企业恶意否认劳动关系,恶意提讼,以极低的成本给工人的维权造成极高的障碍。大部分工人完全没有提出工伤申请,也就根本没有进入法律程序。可见,法律程序太复杂和无法保证最终获赔等原因,是阻碍工人寻求法律途径救济的巨大障碍。
最后,建筑工伤工人的赔偿具有许多制度。
第一,工伤保险覆盖率仍有待提高。调研显示,在工伤保险的缴纳方面,41.0%的职工表示企业以建筑项目为单位为全体工人缴纳了工伤保险,4.8%的职工表示企业为自己开设账户缴纳了工伤保险,28.9%的职工表示不知道企业是否缴纳了工伤保险,25.3%的职工明确表示没有缴纳。从访谈中了解到,一些建设项目可以未趸缴工伤保险费即领取施工许可,甚至不领取施工许可即进行施工,这导致趸缴工伤保险费的规定对部分企业形同虚设。
第二,工伤待遇申领程序难。即使对于一些趸交了工伤保险的建设项目,工人在获得待遇方面也存在许多困难。例如,总包企业和劳务企业在对待工伤问题上的分歧阻碍了工伤待遇的申领。根据某劳务企业的反映,工伤保险费是由总包企业趸交的,而发生工伤的多为劳务企业的工人。即使劳务企业希望给工人申领工伤待遇,但手续必须经由总包企业办理,而总包企业出于减少项目工伤率的目标往往拒绝配合。再比如,社保中心在对工伤工人进行支付时,要求其必须在住建部门登记的名单上。然而,由于建筑企业往往无法或不愿及时到建委处更新其工人名单,这将导致部分不在名单上的工人无法主张工伤保险基金的待遇。
第三,工伤待遇标准低。《关于做好北京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京人社工发[2015]218号)自2015年9月开始,将赔偿标准提高到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为基数,但是这一规定仅适用于2015年9月之后发生工伤的建筑工人,无法解决之前受伤工人的待遇低问题。此外,不少建筑工人的工资往往高于社会平均工资,但也只能按照统一政策领取工伤保险待遇,无法向用人单位主张伤残津贴的差额。
另外,建筑工人的一次性赔偿标准过低。按照《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京劳社办发[2004]101号)规定,根据年纪、伤残等级不同,赔偿范围在6万~20万元。虽然规定了可以自愿选择一次性待遇,但由于工伤工人担心建筑企业破产,往往只能主张一次性赔偿。
第四,工伤先行支付制度未落地。工伤先行支付制度生效4年多来,北京仅于近年才进行了3例工伤先行支付,并且都是通过工伤工人和社保部门的诉讼胜诉后,社保中心才予以支付。
建言完善保障制度
建议一,打破建筑工人和普通职工的社会保险双轨制现状。
建筑企业不为建筑工人缴纳五险,是行业内的普遍现象。由于工伤问题的突出性,北京自2006年即开始实行由项目总包方趸交工伤保险费的制度,防止建筑工人受伤后缺乏待遇保障。然而,这一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也将建筑工人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对待,默许了建筑企业不为工人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劳动监察部门对建筑工地进行检查时,如果项目方已经趸缴了工伤保险费,即不再对其他社会保险未缴纳的情况予以责令改正和处罚。
司法实践中,趸缴了工伤保险费的建筑工伤工人难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核定待遇,只能根据趸缴制度下的标准予以理赔。这和《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上位法律法规均是冲突的。
建议二,完善工会集体协商机制,抗衡导致建筑行业格局和市场特点。
如前所述,由于市场的激烈竞争,建筑企业需要迎合发包方的短工期、低成本的要求,从而以越来越快的速度、越来越低的投入来实现盈利。在此过程中,疲劳作业、交叉作业等,引发了更高的工伤风险。同时,建筑企业普遍实行有关部门屡禁不止的包工头挂靠制。在这样一种制度下,项目层层转包,利润减少,同时出现安全管理的真空地带――建筑企业不直接管理从事一线工作的工人,包工头缺乏足够的资源和能力保障生产安全。
这些市场自发形成的情况难以通过法律手段予以根除,还须同样以市场的力量加以抗衡,即通过工会大力参与保障劳动条件。目前建筑工会存在入会率低、覆盖面小,与建筑企业在工时、职业安全健康等方面的集体协商工作和监督工作不足,难以真正发挥作用。
工会应积极探索推进劳务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方和工会方、施工现场管理方与工会方的劳动保护集体协商,签订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通过集体合同,推动企业制定合理工期,避免交叉施工;匹配充足人力,控制加班时间,避免工人疲劳工作;保障安全经费投入,加强现场安全培训和管理;实行劳动合同工会备案制等。
建议三,加强对建筑企业在工伤赔偿过程中违法行为的处罚。
法律规定了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但是建筑企业通过收走工人手中的劳动合同的方式,规避了这一责任,而在发生工伤事故时,工人又无从主张劳动关系。
虽然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负有一个月内申报工伤的义务,超期的自行承担部分工伤保险待遇,但这一规定在实践中并未得到落实,即使落实了也只是导致工伤工人无法及时获偿,不足以威慑用人单位。
虽然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在未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有承担赔偿的义务,但是一些用人单位拒不支付,通过恶意诉讼的方式延长诉讼时间,并在诉讼中作虚假陈述否认劳动关系。法院对作伪证的行为亦少有处罚。不少单位可以通过这种方法,逃脱赔偿责任。即使几年后最终通过强制执行,单位支付了工伤赔偿款,用人单位也只是承担了法定责任,并且还额外收获了这几年拖延支付的利息收益。
因此,建议立法部门设立工伤赔偿的惩罚条款,从而限制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
建议四,强化劳动监督部门的调查权力和调查义务,联网各监管部门信息。
面对行政部门难作为和不作为的现状,首先应整合、统一和强化劳动监察大队和人社局工伤科的调查力量,实现收到工伤事故举报后,行政部门一步到位调查劳动关系和工伤情况。通过立法修改,实现行政部门在收到举报后必须进行调查,而非“可以”调查。对于拒不支付工伤赔偿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联网人社部门、安监部门和住建委的信息平台,实现调查资源共享,违法行为一经确定,各部门均应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进行处罚。
1.1对电气工程在工程项目中的作用认识不够
工程的施工是由多项工程组成的,电气工程施工只是其中的一项工程,有些工程的施工单位对电气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不够重视,对电气工程施工的质量要求也不严格,并且在电气工程施工缺乏中缺乏相适应的质量监控系统。所以在施工过程中会频繁出现偷工减料的现象,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不仅是施工单位意识不到电气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重要性,建设单位对电气工程安装重要性的人士也不够,通常建设单位的电气工程的施工会按照要求来进行,但是电气工程施工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影响却常常被忽略。
1.2电气工程的施工与其他专业的协调配合不到位
在整个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电气工程的施工不是孤立存在的,它需要与其他人员(如土建施工人员)做好专业的协调和配合,才能够按质按量完成电气工程的施工。例如,如果没有电气施工技术人员对混凝土浇筑、各种管线预埋等环节的现场指导和监督,电气施工就不能顺利的进行。然而在实际的电气施工过程中,各个专业的人员配合的极其不协调,对电气工程的施工带来了很大的不便,甚至电气工程无法顺利开展。
1.3电气工程施工人员的专业素养不高
电气施工人员需要是经过专业培训,有着较强的专业素养和责任心的人员,并且施工人员的素养的高低对电气工程施工质量的高低有着重要影响。但是在有些工程项目中,电气工程的施工人员并不熟悉与电气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甚至不会审阅电气施工的图纸和与其相关的技术文件,他们的施工大多并不按照正常的施工程序进行施工,在电气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不可弥补的状况。
1.4对电气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力度不够
在电气施工的过程中,还要做好电气工程的监管工作,建立系统、健全的监督系统,保证整个施工过程的施工质量。在电气施工过程中,要对开关和后插座盒的线头、预埋管的深度、进场的材料等进行检验,以确保其符合质量要求。但是,一些工程项目意识不到监管的重要性,并没有安排专门的人员来开展监督工作,致使一些施工人员投机取巧、钻空子偷工减料,大大的降低了电气工程的施工质量。
2电气工程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有效措施
2.1施工准备阶段的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
分工协作、责任明确。在电气工程还未开始施工之时,由建设单位负责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重点抓好建筑、电气安装及调试和线路工程建设过程中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关键环节;由设计单位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强制性条文的贯彻和执行;施工单位负责标准化施工工艺的实施;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特别是对施工中的质量通病、强制性条文的贯彻和执行、标准化施工工艺进行管理。现场设置标准工艺和质量通病展板。施工方的电气工程师以及电气安装的技术人员应该对电器的施工图纸的设计要求了然于心,这就需要电气工程师首先详细的阅读、深入的研究施工图纸,领会施工图纸的设计意图,对于不明白的地方,及时的询问相关人员。如果发现有失误的地方,要敢于指出来。还需要举行一个由设计人员、施工方主要技术人员、业主主管督察代表以及现场施工监管人员组成的会议,这次会议主要目的是对图纸进行会审和设计交底,设计方进行设计交底,施工方针对不明白的地方提出问题和质疑,最终在各方的意愿下通过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图纸会审会议纪要文件。这份文件对整个电气工程的施工质量起到引导作用,能够保证电气工程的施工质量。
针对电气工程施工过程中,各个专业的协调比较差的情况,在施工之前,电气施工方要与土建施工技术人员进行土建施工图与电气施工图的核对,标明哪些是交叉施工作业,再根据土建的施工进度和计划,调整电气施工的一些安排来全面配合交叉作业部分,使相关的电气施工能够与土建同步施工。并且还要在配合施工之前,做好对预埋部件的防腐工作和准备好施工相关的的技术和材料。针对工程项目施工特点,对辨识、评价出的风险值较大的重要危害和重要环境因素,进行重点预防和控制。涉及到的单项工程在作业指导书中须列出清单并提出预防与控制措施。质量控制措施必须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
2.2施工阶段的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
电气工程的施工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现场监理电气工程师要充分发挥作用,尽职尽责的对整个电气施工过程做好质量监督,确保每个环节的施工都符合质量要求。施工方要严格按照规范化的操作程序进行施工,质量控制程序方案要具有规范化、符合标准、可操作性强的特点。每道工序都要经过相关人员的签字,然后再进行下一个工序施工,还要做好每天施工记录工作,为日后的排查工作做好准备。在施工过程中,由施工单位针对不同的分部、分项工作,编制作业指导书,在施工图交底的同时一并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进行施工。在开工前落实强条措施,组织施工人员观看标准施工工艺示范光盘;在施工现场设立质量、安全展板,严格按标准施工流程施工。在施工阶段要严把材料的质量,实施质量控制卡制度,材料必须是有着出厂合格证、合格的检测报告和复测报告和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签字,防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电气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还有许多细节部分要做好质量控制,特别是在基础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中。
在基础工程施工中,电气施工单位要与土建单位相互配合做好强、弱电专业的进户电缆穿墙管和止水挡板的预埋和预留工作。这一项工作电气专业应该在做墙体防水处理之前施工并完成,这样可以避免电气施工导致墙体发生水渗漏现象。在电气施工的安装过程中,电气施工人员要不断的进行学习,不断地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技术水平,以便在施工的过程中能够不断的提高电气工程施工的质量。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档案的质量要符合国家规定,图物相符。在工程资料管理上,要力求做到最好,把档案管理工作做的细化、再细化。专业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资料整理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要求工程资料必须以原件存档,每一个签字、盖章要标准规范,工程档案资料满足《电力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确保了工程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有效。
3结语
文献标识码:A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目的是通过对工程项目施工活动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使工程项目在约定的时间和批准的预算内,按照要求的质量,实现最终的建筑产品,使项目取得成功。强化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不仅可以降低工程项目成本,同时可以防范经营风险发生,笔者认为强化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应做好目标管理、工程前期的准备工作,并不断改进创新、强化质量控制,这样才能确保工程如期竣工。一、强化工程项目的目标管理
拿到工程项目以后,项目经理首先应组织工程项目部的生产、技术、劳动、人事、物资、财务、预算等部门撰写项目管理规划,根据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结合业主要求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明确项目的质量目标、进度目标、安全生产目标、成本目标以及各个目标的组织保障管理体系和保证措施。编写质量计划和安全文明施工的组织设计文件,提交项目生产、 技术等部门进行评审,项目经理签字后实施。二、做好工程前期的准备工作
(一)现场准备工作。
好的开始往往是成功的一半,一般来讲首先做好施工现场的三通(水、电、路),绘制施工平面图,以经济、高效为目标完成土方调配方案。施工便道要够宽敞,通畅,线性美观,这样不仅可以保证顺利施工的使用要求,同时作为一个窗口也可以展现一个施工队伍的形象。同样其他一些临时设施的搭建也要展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的要求和水准。
1、工、料、机准备工作。
这里的人工是指直接参与生产的人工和劳动班组,要配齐配足各项熟练工种,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材料的管理应安排有专人负责。抓好内部管理堵塞材料漏洞确保按定额计算的材料都用在了工程实体上。试验人员在材料科的要求下应切实做好材质的试验检查工作,杜绝不合格的材料进场后用于实体工程。材料的进场数量和时间安排要有保证机制,通过对供应商的招 标组织和实际考察,以及建立的信用档案的比选,选择有实力讲信誉的材料供应商,确保材料库存数量。
机械的管理应根据现场工程量由施工定额推算出所需数量,并根据投标时的承诺分期分批的进场,进场前做好检修和保养工作,切实满足安全和使用要求。
2、组织管理的准备工作。
管理出效益,当今企业之间的竞争更多的表现在管理水平上。项目部上墙的组织管理制度、组织管理网络和质量保证措施、进度计划安排、各主要部门的管理职责应做到条清理晰,明明白白。另外,还要实事求是建立一整套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比如定期汇报、例会制度,技术管理制度,财材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工序交接检查验收制度等,建立一套有效的监管制度,并且坚决执行做到一呼百应。有布置安排,有检查督促,有信息反馈,形成管理层次上的交叉,加强纵横两个方向上的管理搭接,负责任地完成各项管理工作。二、技术准备工作
(一)熟悉图纸。
项目拿到手以后,主要管理人员首先要熟悉图纸。了解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气候、地质特征:项目规模,主要工程量;沿线的地物地貌,主要生产生活设施,农作物等;主要结构层的施工方法,其相应的工程数量:与合同进行必要的对照,发现有什么误差应及时与监 理和业主进行沟通,必要时还要找设计代表鉴别。
(二)控制性测量。
进驻施工现场后,工程技术人员应主动及时与设计方进行对接。设计方的交桩应妥善保护并画好平面图。然后依据图纸逐桩坐标进行放样。放好样后应及时迁移保护,将坐标点迁到施工范围以外,用水泥桩固定,并确保不致遭受大型机械的破坏。测量仪器需按要求定期进行检定,检定证书存放于显要位置,闭合测量应有两组平行数据进行相互校核。
(三)材料试验及标准试验。
材料落实后应及时进行材料试验和比选,用数据确定质量满足程度。标准试验应根据规范要求进行见证取样试验,为工程施工做好充分的准备。避免盲目施工。
(四)施工前技术底及安全交底。
充分做好技术准备工作的同时应定期召开施工会议,及时向施工班组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使大家都知道该怎么干,有目标的去干,从而主观能动有效地去干。这个组织性工作相当重要,应有签字记录。三、强化质量控制
抓好质量的根本方法,第一是强化管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专项质量方案来保证施工程序的正常执行;第二是严格施工和验收规范,加强自检,从而将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要特别注意在易出质量通病的地方设立质量控制点,加强监控。四、强化动态管理
工程项目的进度管理是一个系统过程,影响因素非常复杂,所以必须站在系统的角度综合考虑,快速反应。其根本方法是计划管理,计划制定者集项目的各主要部门共 同商讨进度计划细节,因为这是一个团队共同的任务,缺一不可。通过充分讨论研究制定出来的计划时间安排合理,责任到人,才有可操作性,然后通过文件的形式下发到项目各管理部门,大家共同遵守。
通过这个方法制定周期不同的计划体系,有周计划、旬计划、月计划、季度计划、年计划等。很多时候外部条件的变化会比计划还要更快些,这样势必造成计划和现实的脱节,因此我们还要定期进行计划的更新,动态管理,进行调整。五、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项目经理部要增加安全宣传力度,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生产工人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依靠群众群策群力、群防群治才能真正做到安全生产。项目部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主抓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的到位和安全防护用品的齐备,确保现场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得到遵守,发生安全事故时依法保护现场和上报安全事故。六、强化施工资料管理
施工技术资料全面反映、记载建筑单位主体及施工过程的重要文件,是建筑企业施工的直接成果之一,对施工起着指导和依据的作用。要及时保存工程建设的文件资料,来往信函,会议纪要,施工检测数据,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单,变更图纸和变更单,各单位会签的方案等,必要时应留下声像资料,并用计算机辅助技术对工程文件进行编码管理。建筑施工单位施工技术资料经整理组卷后,应及时送交城市建设档案部门存档。工程项目竣工前技术保证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必须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满足《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并应适应形势符合信息化要求。七、强化经济合同管理
【关键词】EVN;PECC2;设计管理;施工管理
0.前言
越南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口约8600万,国土面积约32.9万平方公里;近10年来,越南经济发张较快,每年的电力增长需求约为12-16%,现每年从中国进口11-13亿度电,其他还从老挝等地进口电力。但目前越南南部仍有多个地区严重缺电,经常拉闸限电。近年来,越南开始发展电力项目,但因自身工业水平限制,越南对600MW及以上的火力发电项目的基建、调试、运行等经验甚少,经常邀请中、日、韩等国家投标电力基建总承包项目。越南政府的《第六次电力发展总体规划》指出:2011年至2015年越南政府计划每年投资超过40亿美元用于发展电力,越南电源基建项目中新建电厂95个,总装机容量49044MW;扩建升级项目98个,总装机容量59444MW.因此这对中国电力企业而言无疑是一个难得的机遇。
1.项目简介
沿海一期是迄今为止中国企业在越南承揽的规模和金额最大的工程项目。该项目位于越南南部茶荣省,总装机容量1,245MW 。项目投入运行后年平均可向越南国家电网提供75亿至80亿千瓦时电能,能够缓解越南南方和全国用电紧张的矛盾。
2.设计管理
2.1设计理念差异
越南火力发电技术相对中国比较落后,但这并不意味着来越南做总承包可以简化设计,从而合理分配建设成本。设计上所遇到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1)EVN及PECC2的一些专业管理人员虽然未曾做过600MW甚至300MW的火力发电项目,但他们经常研究欧美以及日本的一些标准,并经常套用发达国家的设计图来制约承包商。
(2)EPC合同签订时间较早,合同内约定的技术要求不能满足后期设计。在采购DCS设备前,依据EPC合同要求,在DCS机柜与现场仪表之间,需要增加中间转接柜(marshalling cabinet),这种做法在早期的越南、印度等国家十分流行,因为有了中间转接柜 ,更容易分清控制层和IO层的责任界定。但随着各种品牌的DCS系统的不断升级,中间转接柜已逐渐被取消。
2.2设计图审批周期
在沿海项目,PECC2即作为施工监理,又作为设计监理。设计图纸报批有两种作用,一种是供参考(For information)、一种是供批准(For approve)。一般用于供批准的图纸从报图纸开始直至EVN及PECC2带意见批准要花上3个月以上的时间。有时在设计图纸提交后,因业主有时会考虑自己熟悉或信任的设备品牌,从而会在图纸里给出间接意见,从而又延长了图纸审批时间。
2.3设计管理思路
在越南,不能按国内的设计方式设计或套图,且设计审批周期比较长,故作为管理方,需对以下的设计环节加以管控:
2.3.1设计提资控制
作为重要的设计输入资料,考虑到设计审批时间较长,就需要尽快确定设备,尽早提资。在设计院与设备厂家设计配合过程中,需控制设备厂家的提资质量,有些大型设备厂,因设备型号未更改,经常会拿其他项目图纸来顶替现有项目,但因越南的技术要求与国内不同,且EPC合同亦已约束,从而导致设备提资不断修改,设计图也不断升版,这样即增加很多的工作量,又延长了设计报批时间。
2.3.2设计图内部审查
要所有设计图纸完全无误是很困难的,人毕竟不是机器。所以为提高设计图质量,在设计图纸提交业主之前,需要组织相关单位对设计图纸进行检查。这样虽然看似浪费了2~3周的时间,但对图纸质量提高有很大帮助,而且在设计失误率较低的情况下,会让EVN及PECC2更加信任中国的设计,从而也更容易与他们沟通专业技术问题。
2.3.3与业主的沟通
在EVN及PECC2收到图纸后,他们会感到像接受一本新词典一样,会拿西方等发达国家的图纸或EPC合同与收到的图纸慢慢对比。有时两种设计方法均能满足,但EVN偏偏不同意我方观点:EPC合同在描述温度测量方法时,推荐使用温度变送器。从而EVN 及PECC2始终坚持EPC合同的推荐方法,要求全厂温度测量方法均使用温度变送器。而国内设计一般在PLC系统在无温度卡件情况下才考虑使用温度变送器。因无通用的国际ASME或IEC标准做支持,只有通过在现场与业主面对面的解释澄清;在与业主面对面沟通过程中,因业主对系统不了解,作为设计方或总承包方需仔细解释系统流程。
2.3.4设计图纸状态记录
因越南项目设计图升版较多(一般升版至C版后,EVN/PECC2会带意见批注,然后从1版开始再慢慢升版,直至所有意见消除),设计院出图工作量是国内的几倍,这样设计图升版顺序经常需要了解现场的专工确认。从而各专业人员必须对每次图纸升版时间,业主回复时间及图纸状态做详细记录。以便提醒设计院,或与业主沟通,控制急需图纸的到场时间,为施工前准备提供保障。
3.施工管理
3.1施工计划管理
3.1.1施工计划编审
对业主:根据EPC合同以及与业主的相关会议纪要,明确了本工程的总工期为“48+2”,工期启算点为2011年7月25日,两台机组移交业主(PAC)时间分别为2015年7月25日、2015年9月25日。以此为基点,联合体双方共同提交了OTS(Overall Time Schedule)计划,并获得业主批准。在越南,业主只对最终移交时间关注,中间过程的时间安排需要报批,一般业主同意,且业主则会按每个节点来核实现场工作,同时也实际完成情况考虑支付进度款。所以,越南工程最好配备专门的进度控制工程师,因设计、供货、施工等引起的进度计划变更需及时调整。对施工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三级计划,并提前于OTS至少2个月时间。为确保施工进度能满足计划要求,管理方要求施工分包商提交专项进度计划,如烟囱专项进度、锅炉钢结构施工进度等。若某项施工进度已落后,则要求分包商另外编制专项赶工计划,如循环水系统赶工计划、主厂房钢结构赶工计划。
3.1.2计划实施及控制
设置进度管理专职进行进度计划的盘点及维护。现行进度计划应每月盘点一次,并由施工分包商在每月末上报,由进度管理专职进行数据的维护和盘点。维护和盘点的内容为更新后的三级计划。为保证三级计划的有效落实,每周需召开施工会议,确认施工完成情况及下周计划,若发现有滞后项,要求施工单位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累积数周且在关键路线上的工作,则在月末盘点进行调整,必要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提出赶工计划。
3.1.3纠偏措施
每月对进度计划进行盘点,检查各施工分包中重要工作节点是否按计划完成,如本月未能按计划完成,则按与施工分包商签订的合同中奖惩措施执行。
3.2现场管理
沿海项目为联合体模式,再加上SEPCC3下的分包商较多,现场施工单位很多,这样现场接口管理工作量较大。
3.2.1总平管理
项目初始,联合体双方就非常重视总平策划工作,并于2011年3月形成了初步“沿海一期工程总平面布置图”,其中对施工道路、施工用电、施工用水、生产临建、生活临建进行规划,划分了生产临建及生活临建各自范围。待施工分包商确定后,又对总平布置图进行细化,特别是临设布置、主要施工机械布置、场地安排、力能布置及要求、环保及消防措施、卫生设施及污水排放、交通运输等作详细说明。总平面布置图随工程建设进度进行多次升版,并向需向EVN报批。针对施工单位多、联合体各自管理、EVN报批程序等项目特点,为规范各参建单位总平管理,联合体双方共同制定总平管理制度,严格要求各方遵守。另在道路方面,越南分旱季和雨季,在雨季来临时,若因主干道未及时硬化,原本泥泞的道路经运土车、挖机等大型机械具经过后会变得更加糟糕。另受循环水管施工、排水箱涵施工等影响,主干道易经常断路,将严重影响钢结构吊装等工作。因此,在越南工地最好于锅炉第一方混凝土前硬化道路,对于极个别临时道路,需铺设石子路面,对循环水管管沟、大型承台基础等边坡需做好边坡处理,防止雨后边坡垮塌以及基础下部被掏空等恶劣情况发生。
3.2.2施工用水
沿海一期火电项目厂区施工用水由茶荣省沿海县供水公司提供,厂区内施工供水主管网由GEDI负责施工且已完成,但EVN需见证管网主要部分的水压试验。在联合体模式下,各方需要规划各自区域内的用水区域布置。另越南当地经常停水,需提前将预计用水量报EVN,经EVN向当地相关部门申请后,方可正常用水。水量计量(水表必须经过校验合格、有校验报告)在水源接通后由施工水源管理单位组织,管理单位及申请方共同参加确认水表读数,并每月进行计量抄表,确定用水量。施工用水水量计算以读表数为基准结算。用水施工分包商水费按月统计,水价由基本水价加上损耗(分表值和与总表值差值,按用水比例分摊给各施工分包商)。用水委托管理单位(GEDI)按月做好用水量统计表。
3.2.3施工用电
沿海一期项目现场安装了四台1600KVA施工变压器,变压器的高压侧由业主负责维护,低压侧由EPC总承包方DEC负责维护。根据EPC合同的要求,DEC向业主提交了全厂的施工用电布置图,每年11月DEC都会向业主提交下一年的用电计划。质量安全部门及电气专工定期都会对现场的施工用电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各用电单位限期整改,防患于未然。
3.2.4施工日常管理
现场巡视
每天对各工作面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分包商各工作面施工情况包括人员、机械投入等。对照各工作面的施工方案及施工计划,评估现场各工作面施工情况是否相符,进度能否满足三级进度要求。同时,关注各工作面施工时质量、安全应满足相关要求。对重大的施工节点,进行全程记录包括拍照、摄像等,并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及时上传共享。
施工方案(WPP)审核
需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初版施工方案(中文)进行审核,对于重大施工方案需要组织进行会议评审,一般方案由管理方进行审核并将意见返回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在收到评审意见并修改后,提交英文版施工方案,再由管理方确认后,报业主批准。如业主审批结果为RFC(returned for correction),则组织施工单位一同对业主的审批意见进行讨论并回复,直到施工方案批准为止。
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各单位工程开工前,需组织设计院和施工单位及其分包商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一般在施工图纸发放后二周内进行,以便管理方和施工单位对图纸进行详细审核。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以会议方式进行,管理方做好相关记录并由各方会签。对于现场不能解答的遗留问题,要求设计院在一周内给以回复。
施工协调
对于与业主间接口,需严格按照EPC合同,若业主不能满足,则需要会同设计先考虑新方案可行性,然后对业主提出索赔。对于施工单位管理,因分包单位较多,难免有以包代管现象。管理方首先需严格要求分包商提高内部管理质量,并主要从报审文件、现场巡检、验收等方面加以控制。对于设计修改,每周组织设计院和施工单位召开设计答疑会;对于供货,管理方则需按进度计划,提出设备到场时间,随后根据现场施工情况而进行合理调整。
4.总结
越南与中国一样,同样是社会国家,很多风俗习惯、传统文化等都与中国相似,但越南发展相对落后,所以在越南的国际工程均普遍采用EPC交钥匙合同模式,但在这种模式下,业主要求承包商不但要承担起施工管理工作,而且要承担设计、采购、调试、试运行的管理工作。在管理过程中需考虑政策风险、自然环境风险、合同风险、施工与分包风险、汇率风险等,并有必要充分考虑各种计划与方案,通过切实的现场管理,把控进度、控制质量。这样才能逐步在刚起步的越南电力市场站稳脚步。
【参考文献】
[1]张结云,胡蛟,吕锦锻,陈文戈.NOSA安全五星管理体系应用探讨[J].安全,20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