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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的决定,由农业部牵头,会同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合作总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等部局,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十月份,对全国14个省进行了联合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今年农资打假工作的总体情况
《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下发后,农业部、公安部等五部局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打假联合行动的通知》,就农资打假联合行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在全国范围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经过几个月的工作,农资打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对14省的统计,今年农资打假共出动检查人员33.1万余人次,检查各类农资市场1.3万多个,检查各类农资经营网点、门市部27.2万个,检查各类农资生产企业2.46万家,捣毁各类农资制假售假窝点1342个。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1326起,涉案货值5.01亿元,其中10万元以上的案件190多件。查处不合格种子398.1万公斤,劣质肥料2.5万吨,假冒伪劣、禁用和过期不能使用的农药36.85万公斤,伪劣兽药1万多公斤,各种无证冒证和伪劣农机及其零配件16万台/件。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6亿元。
工作中有以下比较成功的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工作得力
各地参与农资联合打假部门的领导都较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大多数地方成立了农资打假协调小组,设立了农资打假办公室,明确了专职人员,公布了举报电话,将农资打假列为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各省农业厅把农资专项打假作为重点工作抓,以此来促进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职能转变,发挥行政监督职能作用,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服务。形成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部门相互配合开展农资打假的局面。
为了确保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各省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部局关于农资打假工作的精神,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下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通过联合发文,召开会议等方式安排农资打假工作。
(二)综合执法,农资打假工作逐步规范
近年来,许多地方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探索农业行政执法新的运行机制。福建、江苏、贵州等省农业厅成立了农业执法总队。湖南省农业厅今年从厅内各有关执法单位抽调了16名执法人员组成农资打假队伍。全国有77个地(市),815个县(市)成立了农业执法支队、大队。在今年的农资打假专项斗争中,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山西省为了加强农业执法机构建设,今年2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以晋办发〔2001〕9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法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农业部门结合市(地)、县机构改革,按照“先行试点,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步骤,力争三年内在全省全面实施集中综合执法,使农资市场的监管经常化、规范化。
四川省成都市编委专门发文组建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落实编制20名,市政府发文进一步明确了编制、人员管理(按公务员管理)和经费问题(纳入财政预算)。该市执法大队成立后,2000年就查处违法案件650起,比1999年增长60多倍,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32.4吨,是1999年的6倍;2001年1-9月,查处违法案件1086起,比2000年同期增长30%;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94.9吨,比2000年增长192%。
(三)广泛宣传,营造农资打假氛围
为使农资打假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各地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了对农资打假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少地方在电视台、电台、报纸上开设了农资打假专栏,加强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资方面法律规章的普及和宣传,报道农资打假活动信息,并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进行跟踪报道,对制假售假窝点进行曝光。
浙江省农业厅召开了三次农资打假工作新闻会,各新闻单位多次派员参加省执法检查组,赴各地进行现场采访和报道。河南省共出动宣传车3865车次,悬挂条幅760个,张贴标语53670条,在广播、电视、报刊上播放、刊登农资打假信息849次,举办大型咨询活动87次,印发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27.91万份。福建省执法总队在省电视台制作了7个农资打假专题节目。广东省农业厅召开了由省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供销社领导与执法人员和新闻记者参加的销毁假劣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现场会,公开销毁查获的假劣兽药、饲料及添加剂近100个品种,共25吨,货值100多万元。
(四)突出重点,抓好关键时段的整治行动
江苏省农林厅先后组织开展了5次专项整治行动,在春播期间,开展了以春播用种、夏季作物用肥、春季畜禽用药、饲料为重点的春季打假护农大行动;夏季与省质监局联合开展了肥料专项整治行动;7月至9月开展了农药市场专项整治;8月至10月部署了全省畜牧行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秋季开展了以小麦、油菜为重点秋播种子专项整治行动。浙江省农业厅针对养猪户和饲料经销户使用违禁药物、私屠滥宰、违规经营病猪等现象,开展了“劣病毒”猪肉专项整治工作。河北采取整治重点市场,按农时季节,适时开展专项斗争的方式推进农资打假工作。种子整治的重点是玉米杂交种子和抗虫棉种子,主要集中在石家庄市和保定市种子市场以及棉花集中产区;农药整治的重点是“三证”不全、假冒伪劣以及国家禁用的产品,主要集中在农资专业市场以及生产工艺落后、群众投诉较多的农药生产厂;肥料以复混肥料、叶面肥、微生物肥料为重点,以登记证号、产品标识和使用说明为主要内容,主要集中在专业市场;农机及零配件集中检查生产和销售企业(网点)、农机维修市场和有影响的农机市场集散地。
(五)集中力量,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与工商、质监、公安、供销社、经贸委等部门紧密合作、协同办案、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江苏省公安系统全年出动2000多人次进行农资打假执法活动。四川、重庆两省(市)都十分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处,四川省查处典型案件16起,重庆市查处典型案件6起,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的四川宜宾县水稻种子案、重庆国威农药案和四川省武胜县杂交玉米种子案等三起案件都迅速按有关法律程序进行了查处。
农资打假涉及的范围广。各省在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农业、技术监督、工商、公安、监察、畜牧、饲料、农机、供销等部门互相配合,立足本职,积极行动,共同开展打假整治工作,形成了合力,使农资打假效果显著。湖南省华容县制售假农药案的侦破就是技术质量监督部门依法查处,公安、监察、农业等部门密切配合,各部门联合行动取得的成果。经侦查,犯罪嫌疑人到案发为止,已产销杀虫脒170多吨,销售货值71万多元。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收审,涉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多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针对农资打假工作的特点,为提高办案速度,提高办案效果,各级农业部门无论在市场检查还是在典型案件查处过程中,都主动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河北今年查处的标值10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上都是农业、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联合办案,相互支持,积极配合的结果。山西省农业部门在工商、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整顿忻州市忻府区奶牛市场取得了良好效果。
(六)依法行政,确保农资打假工作持续健康进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各省加快了一些配套法规的建设,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了打假人员的素质。许多省根据《种子法》、《渔业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先后出台了可操作的配套的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一些省还建立了农资打假工作制度。如江苏省农林厅建立了打假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县农业局每周五报市局,市局每周一报省厅,对于重大突况和重大事件即查即报,并根据事态进展随时续报。为确保农资打假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省还加大农资打假工作督查力度。江苏省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一级督查一级的方式今年已组织了两次督查活动,除检查面上工作外,重点对领导批办案件、上级交办案件、大案要案进行督查。
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各地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培训班。河北省今年组织了1095人次的种子法知识培训和576人次的种子检验知识培训。山西省农业厅今年举办了5期执法人员培训班,有1200名市(地)、市县执法人员和分管农业执法的领导参加了培训。
一些省制定了农资投诉(举报)案件的登记、处理程序等制度。使农资打假案件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
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印发了《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科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及内部管理规定》,包括了总队科室的责任制,人员岗位责任制、人员工作守则、“十不准”规定、学习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队务会议制度、受理投诉或举报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外勤执法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罚没物品交接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案件受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文件或文书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等17项。
二、农资打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资市场、农资产品问题仍很严重
从督查情况看,农资管理和打假面临的形势仍很严峻,由于农业生产资料,量大面广,假冒伪劣由来已久,并逐年呈蔓延趋势,许多领域的问题积重难返。虽然今年全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农资打假行动,但还有许多值得研究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农资经营主体不规范。目前农资市场无证经营或超越经营范围的现象仍然很突出,不具备经营资格和经营条件而挂靠经营的现象比较普遍,非法经营者在农资销售旺季走村串户销售农药、化肥的现象比较严重。
二是经营行为不规范。销售过期、失效农药和劣质种子坑农害农的现象不断出现;农资和百货混合经营现象不在少数。兽药经营中的主要问题还有兽药、人药同时经营的现象。所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如:
(1)无证生产和造假状况还比较突出。制假售假活动由公开、半公开向地下、半地下,组织性、隐蔽性、对抗性增强,手段趋向智能化,增加了打假工作的难度。
(2)假冒伪劣农资充斥市场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农业部今年春夏对市场上的农药质量抽查结果显示,不合格农药为16%,有1/5的单位经营了不合格农药,这些是在合法的经营单位里抽出的登记过的农药产品,非法生产和经营的假劣农药就更多了。据陕西省畜牧部门抽查,“九五”期间,兽药质量抽检合格率为77%;近期对市场质量抽检合格率为50%。青海省西宁市经销的蔬菜品种近百种,但通过审定的只有20多种,大部分种子没有生产许可证,没有标签。
(3)农资产品标签不规范。农业部今年抽查了2586个农药标签,不合格率为54.6%,有的地方农药标签不合格率高达80%。有的擅自修改已审定的标签内容,有的扩大使用范围,有的盗用、冒用他人登记号,有的用一个登记证用于多个产品,还有的采用光写商品名而不写含量和使用情况等欺骗手段坑害农民,严重干扰了农药市场的正常秩序,危害了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安全。引起了农民与合法生产企业的强烈不满,国务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责成农业部立即进行整顿。
(4)误导消费的广告多。主要是兽药和农药表现最为突出,虚夸产品质量的不少。有的企业还用“农业部推广新产品”、“中国农学会推荐产品”等来误导消费者。
(二)少数农业部门对开展农资打假的认识还不到位,执法意识薄弱
一些地方认为农资打假是工商、技术监督部门的事,和农业部门关系不大,有的地区和县级农业部门甚至放弃法定职权,不闻不动,根本没有安排部署和组织检查。农业各行业之间发展也不平衡,地区间发展也不平衡。
(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
由于受利益的驱使,一些地方对农资制假售假不仅不打击,而且还加以庇护。如有的农药生产厂家在生物农药中添加大量化学农药,使用在禁止使用的作物(果菜)上,坑害消费者。当检查发现后,地方出面说情、辩解,难于处理。另外,农业部门内不少单位也经营农药、兽药、种子、肥料、农机及零配件等,有不少单位,既进行经营活动,又有管理职能,还有的审批、登记、检测、监督集一体,使本应互相制约的监督机制失效。
(四)农资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在农资打假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按现行的农业法律法规无法处理,如化肥、农机质量管理等尚缺乏相关的法规和强制标准,农药、饲料、水产种苗等其他农资管理相应的配套办法或实施细则也要修订和完善。渔药、渔具市场的监管不明确,个别地方存在空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一些农资产品管理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当前农资生
产和市场监管的要求。
(五)参与农资执法的机构多,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国务院抓农资执法、打假的机关如工商、技术监督、供销和农业部门等多个单位。农业部门内又分散在种子、土肥、植保、蚕种、畜牧兽医、饲料、农机、渔业等多个机构。但真正对农资市场和生产单位的执法起震慑作用的不多,力量分散,多部门协调困难,责任不明确。适应农资执法特点要求的,既具备必要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较强的法律素质,又具有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念和较强的职业道德水准的执法人员缺乏。
督查中也发现一些地方部门之间配合得不是很好,案件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沟通不够。有的省反映,由于各部门各自行使管理职能,缺少沟通与协调,往往出现多部门对同一行政管理对象多次检查的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意见很大。此外,农资打假工作多部门操作,部门之间通气不够,发文多,部分内容交叉重叠,形式主义的东西也不少,工作实效不高。有的反映泛泛的执法检查多,实际查处的案件少。农资质量抽检工作开展不够,结果公开不够。多数地方的农资执法,仅仅检查销售机构,从销售机构查出农资产品质量问题时,对销售者做出处罚后便草草收兵,不再顺藤摸瓜,追究更深背景和生产者的责任,使更大违法者逃避了法律制裁,制假售假的源头未得到有效控制。形成了农资违法案件中,小案多,大案少的假象。
(六)农业行政执法缺乏必要的经费和装备,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队伍不稳定
各地普遍反映,缺乏农资打假专项经费,缺少必要的交通、通讯、取证等工具,抽样检查、假劣产品的销毁、联合执法等系列费用难以解决。参加农资打假的人员大部分是临时从各系统抽调的,执法意识不强。
基层反映,上级多头管理,缺乏统一的系统的农业行政执法指导,影响了农业执法的顺利进行。
三、农资打假工作的改进意见
(一)从“五不放过”入手,找准农资打假切入点
这次督查组共带回102个需要督办的案件,至目前已有85个查处完毕,剩下的17个,还将继续督办。有关领导批转的案件有10起,有9起通过督办已依法查清并进行了处理,还有1起正在查处中。各地投诉的转有关业务司局的案件10件,已有1件查清,其余9件正在追查中。
我们将对这些案件进行分类总结,追根溯源。
在大案要案查处过程中,各级农业执法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的同时,对于该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与司法机关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案件的处理结果,还要认真查清伪劣农资源头和流向。对于源头非本省、市、县辖区范围内伪劣农资,要及时向有关省或市、县通报情况,请其他省或市、县查清和处理,或请上级单位处理。
要做到查处的案件有始有终,办事程序规范,档案齐全。对领导批示的重大案件,要及时研究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
(二)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尤其是我国已加入WTO的新形势,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是十分迫切和完全必要的,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的农资打假方式只能是暂时的应急措施,今后要从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管理机制和经费保证等方考虑这个问题。
在当前农资市场秩序混乱,假冒伪劣农资猖獗的严峻形势下,组织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打假是不可少的。因此,九个部委要继续加强部门间协作,建立联合打假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认识农资打假的重要意义,在农资打假方面形成合力。在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在执法过程中各负其责,如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好从源头打假和从源头抓质量的工作,工商部门检查营业执照和市场秩序等,农业部门检查经营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以及产品的包装标识等。
(三)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
结合我国加入WTO后,当前正在清理修改有关行政法律法规文件之机,加速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有的省反映,一是尽快制定肥料法;二是出台农机管理、水产种苗等方面法律法规;三是修改《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四是制定农药、兽药、种子、肥料等包装标签准则,统一标签规范等。
(四)农资打假的当务之急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加大农资打假案件的查处力度,关键的是要有健全的执法队伍,大量农资案件的查处需要专职农业执法队伍负责。这是在新形势下,赋予给农业部门的一项新的重要的职能。目前农业执法队伍很薄弱,近两年各级农业部门在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如把原来比较分散的农业行政执法职能集中起来,实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建立专职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就是一个成功的经验。从各地实践的情况看,农业综合执法是值得推广的。各级农业部门应结合机构改革和调整,理顺各相关机构的管理权限,明确责任。避免部门间或部门内执法不一致,造成多头执法,损害国家形象。各相关执法部门均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五)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行政
一是依法开展农资市场准入工作。对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对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不予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工商机关结合企业登记注册、年检换照等工作,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违法生产、经营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实行许可管理的农资产品,农业部门要认真进行检验、实验、鉴定,对不符合条件和质量标准的,不予办理产品许可、登记手续,不允许进入生产流通领域,从源头上防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农资产品进入市场。质监部门要按照国务院领导关于从源头打假和从源头抓质量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加快研究制定必要和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不合格农资产品不出厂。
二是建立农资打假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要对农资打假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三是建立农资打假执法情况报告制度。各级农资执法机关要建立农资打假情况月报或季报制度,逐级上报农资打假工作情况、遇到的主要问题、大案要案情况等,以便及时指导和协调。
四是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执法一定要严,不能以罚代刑,以情代法,不追源头,不追究相关责任,包庇纵容,甚至知法犯法,否则就无法开创农资打假的新局面。
按照教育局的工作安排,**乡学区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对各学校收费、减负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整改,现汇报如下:
一、收费及减负情况。
此项工作我们一直作为学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学区要求各校在收费方面实行公开制,并向学生及社会承诺不乱收费,公布各项的收费标准,严格地按照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在收取费用时一律打印下发收费卡,并要求家长签名。**乡学区没有乱立收费项目、超标收费、搭车收费等现象。
在减负方面,我们也是协调各方,制定相关的制度,尽力减轻学生的心理及经济负担,具体表现在:
1、每学期只组织期中、期末两次考试,试卷基本上由学校统一制卷,小学的期末试卷由学区统一印制,印制的试卷只收取成本费,平时也尽量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竞赛活动,尽可能地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
2、教学用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种类订购,不额外订购学生参考用书、教辅资料等,不给学生摊派发放学习用具和书籍等。
3、没有利用假期及双休日乱办班。学区各校都没有私办各种补习班、辅导班等,更没有收取补课费等现象发生。没有给学生及家长造成经济上的负担。
二、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
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我们严格按照原国家教委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金教发[2001]第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开展师德师风自查、互评活动,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教师惹事生非,有事不按程序,越级上访等现象发生;与教职工签订协议书,禁止参加黄、毒、赌、封建迷信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损害师表形象的活动。几年来,**乡学区中小学没有发生上述行为,在社会、群众中树立了较好的形象。
三、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教育
1、常规教学方面。学区各校严格执行体育、音乐、美术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能开齐开足音、体、美、信息技术课程,并保证了教师、课时、内容的“三全”;另外还加强了音、体、美、信息技术课兴趣活动的开展。
2、设施设备的配备。中、小学体育设施、音乐及美术设施均达到了国家颁布的配备标准。学校的体育卫生及艺术教育制度健全,课时计划到位,课程内容安排扎实,设有专门的保健室和保健医生,防疫工作由学校与防疫站和乡卫生院配合搞好。学校专门开设了健康卫生课,由各班班主任老师给学生讲授心理卫生等方面的内容。
3、教师队伍建设方面。体育课,中学有专职体育教师3名,大专2人,中专1人,各小学均有兼职体育教师1人,兼职音乐教师16人;美术,中学有专职美术教师1人,全学区兼职美术教师15人。卫生保健:中学学生会设有学生会卫生工作部,由主席兼管此项工作,兼职教师2人。
4、课外活动开展,每天坚持“两操一活动”,由值周教师和学生会督查组监督落实。
5、文体比赛活动。中小学均能积极认真地组织学生参加县级及县级以上部门组织的体育赛事和文艺节目汇演。中学每年组织春季田径运动会和秋季球类运动会各一次,举办学区级的体育活动每两年一次,各小学每年均安排两次综合性的体育活动。中学及各小学在每年的“五四”、“六一”、“国庆”、“元旦”分别组织水平较高的文艺节目汇演。
一、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2月底,州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今后五年及今年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明确了新一届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是指导本届政府开展各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做好今年的工作,认真完成州第十三届人大审议通过的各项目标任务,对进一步加快发展,圆满完成新一届政府的各项任务,为今后五年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具有重大意义。今年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1%以上;财政总收入增长20%以上;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25%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以上;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2%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低于上年实际涨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5‰以内;万元GDP能耗下降2.52%。实现上述发展目标,必须切实抓好十项重点工作,努力做好20项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点督查工作。
*发〔2008〕59号文件对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主要工作和20项重大建设项目以及20项重点督查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主办单位、协办单位、责任人、督办人、总督办人和负责领导,任务分解已非常详细具体。在这里,我要强调的是,希望大家紧紧围绕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发展第一要务,坚持好字优先,好中求快,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对照本单位的目标任务,统筹安排,科学谋划实现工作目标的步骤、方法及时间,把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到人,确保各项工作有专人负责落实。工作中,要认真查缺补漏,总结经验,改进方法,按时限要求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促进各项工作能按时按质完成。
二、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实现
创新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发展的灵魂,同样,也是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发展的不竭动力。面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肩负着全州人民重托的新一届政府,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创新的思维、创新的胆略和创新的举措开展各项工作,用创新的办法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绝不能小进则满,小富即安;要积极营造想干事、干成事的工作氛围,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本届政府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推动全州经济从打基础、调结构步入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轨道。全州广大干部,要真抓实干,扎实工作,切实杜绝弄虚作假、工作飘浮的陋习。会后,各县市政府、州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采取切实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确保今年政府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围绕全局,抓重点,切实改善民生
今年政府工作的核心和重点是“十个切实”和20项重大建设项目、20项重点督查工作。这些工作关系到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关系到民生的改善,工作落实的好坏直接关系今年政府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各县市政府、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把主要精力、主要时间放在实现这些工作目标任务上来,尽快部署、尽快实施。今年国务院的政府工作报告,把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社会和谐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我州作为边疆少数民族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州,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解决好“三农”问题以及成品油供应紧张、物价上涨、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民生问题,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德宏,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显得尤为重要、尤为紧迫。我们要充分认识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社会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全社会的稳定;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改善民生,把发展好、实现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务必要深入群众、深入农村,多倾听人民的呼声,了解群众的疾苦,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不断增强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积极推进和谐德宏建设的顺利实现。
四、加强领导,通力协作,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今年3月,我被组织任命为办公室副主任。主要分管秘书一科、督查科,侧重办公室行政事务。5个多月来,在主任的领导下,在同志们的配合支持下,我围绕办公室的工作特点和工作规律,努力适应新的岗位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集中大家的智慧,凝聚大家的力量,不敢有丝毫的懈怠,扎扎实实地开展了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下面,将我任职以来的学习、工作情况向大家作一简要述职,请予评议。
一、主要工作目标
1、根据集团公司整体部署,搞好调查研究,掌握上级政策和基层情况,抓好办公室拟办的有关信息刊物,为集团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2、起草集团公司行政方面的工作报告、领导讲话、文件等有关材料。
3、对集团公司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指示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组织秘书人员的业务和政治学习,不断提高秘书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5、完成集团公司领导及办公室主任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工作措施和效果
一是加强文稿起草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文字质量。积极开展“传、帮、带”和岗位练兵活动,组织秘书班子完成了大量的写作任务。先后起草了“劳模会报告”、“重点工程建设动员报告”、“转变干部作风动员报告”、“向省委巡视组的汇报材料”、“全国煤炭行业人才工作会议经验材料”、“下半年安全工作报告”、“下半年工作会报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动员报告”、“全国煤炭行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会议经验材料”、“集团公司现场办公汇报材料”等等。
二是落实督查督办职能,促进了集团公司政令畅通。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党政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开展督查工作。重点突出了对集团公司职代会确定的15项重点工程的督查,坚持每月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通过《信息》及有关渠道,及时向领导进行了反馈。集团公司转变干部作风动员会后,根据党委安排,对各单位贯彻会议精神情况进行了督查。
三是认真参与调查研究,积极为领导决策服务。根据集团公司领导指示,先后组织了两次关于机关作风建设的座谈会,分机关部门和基层单位对改进机关作风进行了调研,对最终形成《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实施细则》起到了重要的作用。8月中旬,积极参与了安全生产调研,摸清了九矿七厂今年后几个月的生产预计完成情况、明年的生产准备情况,以及各单位十年生产规划的制定情况,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四是服务党政中心工作,协助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在集团公司的重大工作方面,积极协助范主任做好协调服务。先后参与了第七次党代会的会务组织工作、中央12家新闻采访的接待工作、周边农民封堵公路、铁路的处理工作、科技创新大会的筹备工作以及董事会秘书处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发挥了参谋和助手作用。
五是加强信息沟通工作,努力为领导、机关和基层提供服务。坚持加强信息建设,将集团公司领导的重要指示通过《信息》及时进行传达,对基层单位的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同时,通过相关的信息渠道,随时了解掌握方方面面的情况,特别是基层单位一些好的作法和经验,依托《信息》及时向领导反映,为领导把握全局、正确决策提供了依据。今年以来,《信息》已经编发23期。另外,还新编了《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通讯录》,为全集团公司提供了通讯联络方面的良好服务。
三、廉洁自律情况
我一贯对自己要求严格,能够认真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集团公司“五条禁令”。工作中守原则,讲公道,时刻提醒自己,“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不该办的事坚决不办”,没有吃拿卡要的行为,没有违反规定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没有参与过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四、自我评价
1、优点及不足。优点:(1)爱学习,肯钻研;(2)能吃苦,能奉献;(3)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强,对工作认真负责。不足:(1)管理经验相对不足;(2)用辩证法分析思考问题的能力还不强;(3)政策理论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一、基本要求和原则
*年是我省机构编制管理奖励制度规范化实施的第一年。*年度的考评奖励工作,要体现“从严管理、激励先进、鼓励创新”的总体要求,通过考评,进一步营造严格机构编制管理的氛围,促进机构编制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同时,也为机构编制管理奖励制度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奠定基础。
*年度考评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评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提高考评工作的公信力。
2、分级管理的原则:市级考评由省编办组织实施。县级考评,由省编办组织,各市根据考核内容、标准对所辖县(市、区)进行考评,省编办综合平衡。
3、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市级考评主要采取综合考评的办法,以定性考评为主;县级考评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侧重于定量考评,考评指标尽量硬化,以减少人为因素,避免攀比。
4、突出重点的原则。重点奖励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较好的市、县(市),不搞平均分配,体现鼓励先进的政策导向。
二、考评内容及标准
(一)县级考评内容及标准。对县(61个县、市,15个县改区,下同)考评采取百分制的办法。设置县、乡机构编制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建设及改革创新、财政供给人数控制三项指标。三项指标分别占50%、20%、30%,每项指标内设若干考评项目,总指标和考评项目均规定基准分值,根据各县考评得分情况确定奖励等次,基准分以下不予奖励。县、乡编制使用情况,以*年3月各县上报的“党政机关编制和在职人员情况调查表”的统计数据为准。
1、县、乡机构编制管理:分值50分,基准分30分。
县本级机构编制管理,分值20分。主要考核4项内容:
县本级行政编制和政法专项编制使用情况,总分8分。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不超,定为基准分4分(各2分)。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空1-10名,加1分,11-20名加2分,最多加4分。
按行政编制10%核定的后勤服务单列编制使用情况,总分4分。后勤服务单列编不超,定为基准分2分,空编1-5名,加1分,6-10名加2分,最多加2分。
有无违规擅自设立机构和自定编情况,总分4分。2004年以来没有擅自设立机构和编制定为基准分2分。2003年以来没有擅自设立机构和编制,加1分,2002年以来没有擅自设立机构和编制,加2分。
县直财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控制情况,总分4分。截止到*年底,县直财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现零增长的,定为基准分2分,实现负增长加1分,负增长率达5%以上加2分。
乡镇编制管理:分值30分,基准分10分。截止到*年12月底,乡镇行政编制总数空编10%,乡镇财供事编总数不超,定为基准分10分。基准分以上每空编1-10名加1分,11-20名加2分,最多加20分。
2、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建设及改革创新:分值20分,基准分9分。主要考评6项内容: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总分6分,基准分3分);督查制度建立及督查工作开展情况(总分3分,基准分1分);完成省、市编办部署的工作任务情况(总分3分,基准分1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开展情况(总分3分,基准分2分);管理体制与制度改革创新探索情况(总分3分,基准分1分);县编办机关建设情况(总分2分,基准分1分)。
自2004年以来,建立并实行了机构编制管理证(卡)制度;“信息平台”已经建立并按规定及时进行数据更新;督查工作制度建立、“12310”举报电话开通并能对“12310”举报事项及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举报能认真查处;及时完成省、市编办布置的工作任务,并按时报送工作报告(包括工作总结、统计、信息平台、工作简报,下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率和年检率达到95%;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建设、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等方面能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并向省、市编办报送调查报告;县编办工作机构基本健全,班子及团队团结、务实、精干,工作推动有力度,机关管理制度较健全、机构编制管理档案齐全,定为基准分9分。
自2002年以来建立了机构编制管理证(卡)制度并坚持执行;“信息平台”运转正常数据更新及时;督查制度建立并定期组织督查,对“12310”举报事件及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举报查处到位;及时完成省、市编办布置的工作任务,上报工作报告质量较高;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率和年检率达到96-98%,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建设、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等方面积极探索并取得初步成效且向省、市编办报送了有一定质量的工作报告;县编办组织建设落实,工作推动力度较大,机关效能建设成效较明显,编办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健全,档案管理较规范的,考评得分10-15分。
长期以来一直坚持执行机构编制证(卡)制度、乡镇已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信息平台”运转正常并能在日常管理中发挥作用,督查制度建立并能开展经常性的督查工作,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事件查处到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省、市编办布置的工作任务,提交的工作报告质量高;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率和年检率达到98%以上;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建设、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改革等方面积极开拓创新,取得较显著的成效,做法和经验被市以上编制部门推介;县编办组织建设落实、机关效能建设成效显著,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健全,档案管理规范,考评得分16-20分。
3、财政供给人数控制:分值30分,基准分20分,主要考评各县*年在职财政供给人数控制情况。
*年在职财政供给人数不超编,新增财政供给人员报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审批,财政供给人员比上年增长率不高于县级平均增长率的县,得基准分20分,财政供给人员增长率比全省县级平均水平低1个百分点加1分,累计加分10分不再加分。
(二)市级考评内容及标准。对市一级采取综合考评的办法,主要考评三项内容:市本级(不含县改区,下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含市辖区),对县(市、区)工作指导督查情况,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建设及改革创新情况等。根据各市工作开展情况,同时考虑各市市辖区财政管理方式不同的因素,分别考评为一等、二等两个等次。
第一等: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在机构、编制管理上切实做到了“撤一建一”、“只减不增”,并严格履行报批手续,自年以来,市本级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和财政供给事业编制实现了负增长,政法专项编制控制在省下达数以内并有一定节余,没有违规擅设机构、擅自提高机构规格、擅自增加领导职数。工作推动力度大,对县(市、区)工作指导督查及时到位,能按规定、高标准地完成省编办布置的工作任务。督查制度建立并能开展经常性的督查工作,对“12310”举报和违规违纪事项督查到位。机构编制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市本级以及所辖县(市、区)机构编制台帐清晰、准确,档案管理规范。改革创新意识较强,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建设、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等方面积极开拓创新,取得较显著的成效。业务培训工作开展正常,成效明显。市编办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班子凝聚力较强,团队务实精干,机关效能建设成效较显著。
第二等:综合考评中未能达到第一等的。评为第二等。
三、奖等设置
(一)县级奖励等级设置:基准分30分之上给予奖励。设一、二、三等奖。在每一等奖内,根据考评得分,分设3个级次。
(二)市级奖等设置:设一、二等奖。市级考评中达到第一、第二等次的,分别评为一等奖、二等奖。鉴于有些市仍有管理乡镇的任务,并且市辖区以及所带乡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较好,考评中此类市如被评为二等奖,可按照一等奖给予奖励。
四、考评工作的组织安排与要求
1、制定政策。制定《*年度机构编制管理奖励资金考评工作意见》,听取各市意见,经省编办与省财政厅领导审签后,下发各市、县。做到政策公开。
2、组织考评。考评工作由省编办市县处牵头,省编办各处室负责同志、各市编办专职主任共同参与。具体操作程序为:对市级考评,由省编办各处室负责人根据各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提出考评意见;对县级考评分两个层次进行:一是由省编办相关处室根据本意见制定的“县级机构编制管理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表-1),对达到基准分以上的县进行考评打分。二是由省编办组织各市对所辖县(市、区)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情况进行按表-2的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进行考评打分。市级考评意见和县级考评得分汇总后由市县处会同省编办各处室进行综合平衡,提出奖励单位名单及奖励等次初步意见,与省财政厅通气后,经编办办公会研究确定,做到过程公开。
3、兑现奖励。奖励意见经省编办、省财政厅领导审签后以省编办、省财政厅下文通知各市,做到结果公开。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一项最常规也是最基础的监督手段。如何通过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来增强监督实效,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的重要课题。换届以来,XX市市中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按照《监督法》的要求,从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提高审议质量入手,制定出台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实行票决制的试行办法》,对提交常委会审议的“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实行票决制进行满意度测评,进一步强化了“一府两院”对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决议的执行力度,使人大监督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票决制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思考和实践
一直以来,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提交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形成了一套相对固定的模式,在“一府两院”负责人作了专项工作报告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审议发言,然后通过举手和鼓掌通过的形式进行表决,超过一半或三分之二的与会委员举手,即视为通过。从实际工作看,举手表决或鼓掌通过虽然简单易行、便于操作,但其弊端显而易见,如:有的委员即便对专项工作报告有不同看法,但碍于情面,也举手表示同意,表决不能真实反映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独立意志;个别报告单位认为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只是走走形式”,“反正都会过的”,以致敷衍了事、报喜不报忧,或避重就轻,泛泛而谈等等。
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虽然《监督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但我们认为实行这项制度,符合宪法和法律要求,符合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民主发展方向。
一是完善监督程序的需要。常委会组成人员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分别对工作报告的内容、报告的完整性、报告人的态度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于不满意票数超过一定比例的,报告部门必须在限定时间内认真整改,并向下一次常委会会议作补充报告或重新报告,报告仍得不到通过的,常委会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有关责任人采取质询、责令辞职等监督措施。这无疑是对人大常委会监督程序的进一步完善。
二是提高审议质量的需要。过去,许多地方由于对人大监督的认识不到位、时间安排仓促、个别组成人员素质不高等方面的原因,重“听取”而轻“审议”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惯常的作法,不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表达意见,审议就这样不知不觉地走了过场。如果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票决,常委会一定要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认认真真地听取“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并给大家留有充分的空间和时间,让他们发表审议意见,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从而肯定成绩,给予鼓励,指出问题与不足,有针对性地督促整改。这样,有利于提高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质量。
三是增强监督实效的需要。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票决,就可以调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一府两院”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尤其是对民意不满意的工作报告不予通过,能够给报告涉及的部门及其负责人以震撼,促其下决心并有效改进工作。
今年以来,济宁市市中区人大常委会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着眼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先后采取票决的形式对全区文化产业发展情况、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贯彻落实《森林法》、《行政处罚法》等工作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当场划票计票,当场公布结果。票决中,虽然工作报告都是获得大多数满意票通过,但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仍然毫不客气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要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要加大文化产业投入力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要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切实加强资源管护,有效推动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日益改善”等等。区人大常委会还要求,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建议,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处理,并将研究处理情况向下次人大常委会会议汇报。这种硬性的评判标准得到了区委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府的高度重视。根据票决结果和常委会形成的审议意见,区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整改措施,扎实做好各项整改工作,推动了以上相关工作的改进和提升。
二、票决制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基本做法
一是精选议题。每年年初,由常委会主任会议围绕党委重要决策、政府着力推进、人民群众普遍关心、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依据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从中选择若干项工作,确定为在常委会会议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后进行投票表决的议题。
二是深入调查。常委会会议召开之前,针对会议将要审议的专项工作,组织熟悉相关工作情况的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人大代表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对审议议题进行视察调查调查,了解和掌握第一手材料,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形成 调研报告,并于常委会会议召开7日前送达常委会组成人员,供审议时参考。
三是认真审议。实行口头审议与书面审议相结合、分组审议与联组审议相结合的方法,让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实行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和公民旁听会议制度,以便常委会组成人员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四是严格票决。对“一府两院”提交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表决票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投票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满意和基本满意票合计超过组成人员三分之二的为通过,未超过三分之二或不满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的为未通过。
五是通报结果。常委会会议闭会一周内,将票决结果向区委报告,向“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和区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垂直工作机构的票决结果,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六是跟踪问效。对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指出的薄弱环节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不满意的问题,责成人大办事机构继续跟踪督查,并将落实情况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对未获通过的工作报告,常委会将采用视察、询问等方式对报告机关的工作再次深入调查了解,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二次审议。
三、票决制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实际效果
从实践情况看,票决制对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票决制提高了人大常委会的会议质量。对专项工作报告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度,反映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专项工作报告的真实评价,使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得到不同的表达,使专项工作报告得到有差别的评价,摒弃了“一致通过”式的审议方式,提升了审议质量。
二是票决制提高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积极性。实行票决制后,常委会委员的意见可以通过票决反映出来,每一次表决都有分量、有力度,很好地调动了大家的积极性,促进了作用发挥。
三是票决制使“一府两院”更加重视人大监督。实行票决制后,票决结果的不确定性,能产生一种无形压力,进一步了提高“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对监督工作的重视程度,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四、票决制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几点体会
实践证明,采取票决制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充分保证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表决权,有效强化了对“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进一步提高了监督实效。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完善监督机制是实行票决制的前提。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是地方人大常委会探索和创新的监督工作新形式、新措施,效果显著,值得广泛尝试和推广。目前,关键是要依照法律原则,完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实行票决的监督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落实办法》等,对常委会审议表决的事项、方式、步骤和办法作出统一而明确的规定,以增强票决制度的法定性和权威性。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责任,推进城建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二、工作范围
县2016年城建重大工程项目(详见附件)。
三、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建立工作责任制度。各项目领导小组要在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增强建设好重大工程项目的责任心,制定具体推进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要求、责任单位、责任人、工作完成时限等,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目建设推进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协调力度。一是全力做好向上衔接、沟通和汇报,争取许可、资金、核准等工作。二是组织协调好项目建设主体和相关部门各方关系,推进项目建设工作。三是根据工作情况和上级意见,需要县政府或其他单位部门配合的,协调相关部门积极主动配合项目建设。四是需要上级领导出面协调的重大事项,由指挥部带队汇报争取。
(三)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各项目领导小组确定一名联络工作人员,于每月5日、25日前报告重大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建设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综合办公室汇总后,及时向指挥部报告重大项目实施情况,指挥部及时掌握项目建设推进信息,有效协调处理项目建设存在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