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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14 15:11:35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乡镇卫生监督协管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乡镇卫生监督协管

篇(1)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宗旨,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心任务,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原则,建立完善的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网络和机制,将各项卫生监督协管任务落到基层、落到实处,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在已初步建成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体系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以机构建设、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等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非法行医、食品安全,职业病危害、饮用水卫生安全等突出问题,加强开展医疗服务市场、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和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并协助调查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现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形成“责权明晰、任务明确、工作规范、上下联动、高效运转、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卫生监督体系,全面实现卫生监督协管规范化管理,使广大人民真正感受到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享受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果。

1、建立乡镇和街道(社区)卫生监督协管档案及工作台账,对管理相对人基本信息及监督协管情况建档率达100%。

2、开展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卫生场所卫生安全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

3、各项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及时报告率达100%,报告内容含非法行医及采供血违法案件或线索信息、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传染病、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涉水性疾病等)信息、疑似职业病患者信息。

1、贯彻执行各项卫生监督法律法规,并开展相关宣传;

2、做好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公共卫生场所卫生监督安全巡查和食品安全、职业卫生信息收集报告工作;

3、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做好卫生许可审查、生产经营行为卫生监督和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培训;

4、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做好临时性行政控制、证据保全及查处工作;

5、对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业务指导;

6、完成县卫生局和县卫生监督所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

1、协助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室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

2、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并向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室报告;

3、协助做好卫生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咨询;

4、自觉接受县卫生监督所和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室工作安排、业务指导和绩效考评。

县卫生局委托县卫生监督所具体组织实施绩效考评,重点围绕协管服务覆盖面、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群众满意度开展考评,审查卫生监督协管室工作台帐,对其完成的预定服务任务和临时工作任务情况作出评价。绩效考评应结合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督查,分季度组织进行。考评结果作为实际拨付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经费的依据。

成立__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周晚莲

副组长:刘凤生 周 蓉

成 员:梁绍华 王华珍 王义才 彭家审 王俊彪 肖成文

各乡镇卫生院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卫生监督所,由肖成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管项目的实施。

县卫生监督所和各乡镇卫生院要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的组织管理、工作流程、工作例会、学习培训、档案管理、经费管理、投诉举报、信息报送、考核奖惩等各项制度,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卫生监督和协管服务行为。县卫生监督所要围绕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的实施,安排专人负责协助、督促乡镇卫生监督协管机构摸清辖区各类协管服务对象的本底资料,建立协管档案,为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和工作考评奠定基础。

县卫生监督所对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考核,要充分发挥考核结果在激励、监督和资金安排等方面的的作用,卫生监督协管考核结果要与经费补助相结合,与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相结合,作为有关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

篇(2)

【关键词】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

【中图分类号】R1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1—0128—01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2011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新增的一个项目,其机构设置、服务范畴、服务模式有很大的理解空间,各地有不同的诠释,根据常熟市制定的方案,结合莫城管理区实际运作情况,汇总与分析,提出相应的建议与对策。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常熟市虞山镇莫城管理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现状。

1.2 调查内容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机构设置、服务范畴、服务模式、服务效果、经费管理。

1.3 调查方法、资料来源

以常熟市卫生局编定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方案为蓝本,结合莫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室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工作资料汇总,进行分析评价。

2 调查结果

2.1机构设置

由常熟市卫生局制定协管政策,市卫生监督所负责项目扎口管理。市卫生局在各镇、管理区统一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室,协管室挂牌在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统一培训、考核后,卫生局聘用卫生监督协管员,持协管证上岗,每年年检注册。其中各镇、各管理区公共卫生与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设一名协管员,作为当地政府部门主管工作;其余为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原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人员构成,负责日常工作。

无专职人员、无统一的着装、无统一的交通工具,无统一的影像采集设备。

莫城管理区设5名协管员:管理区公卫中心1名、莫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保健科3名、医务科一名,所有协管人员为兼职,同时还担任其它医疗、公共卫生工作。

莫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辖1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与站一体化管理,在各服务站下设1名兼职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共11名,收集有关协管信息,向中心上报,充分发挥网底作用。

2.2 服务范畴

常熟市协管服务方案在2011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卫生监督协管规范基础上增加了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控协管两部分内容,其余服务内容同国家规范。

服务内容扩展: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协管工作内容扩展为对所有餐饮、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巡查并记录、指导,一年每户3次以上,发现无证经营、有安全隐患的上报市卫生监督所。非法行医协管设两级哨点,一级为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为其下辖的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个服务站设一名兼职哨点信息员,发现信息报告一级哨点,由协管员巡查核实后上报。

2.3 服务模式

以服务、指导为核心,常熟市卫生局在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室,下设兼职卫生协管人员,日常工作按常熟市统一工作方案实施;统一制定10项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并上墙;在门诊大厅公示协管服务项目内容;统一采用市卫生局制订的各类巡查指导、信息报告文书。信息报告使用网络即时报。卫生监督协管室同时协助市卫生监督所进行日常卫生监督与代办许可证服务,协助对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办理培训证。

2.4 服务效果

莫城卫生监督协管室按常熟市统一的服务规范要求,从2012年5月1日起正式开展此项服务。根据莫城协管室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工作资料汇总得到以下数据。

2.5 经费管理

按开展的协管工作完成数量与质量,经市卫生局考核后,市镇两级财政各占50%拨付,2012年共下拨88850元至莫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将经费按30%拨付到村级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其余经费中心专账使用,使用项目有交通费、培训、宣传资料费,剩余部分列入绩效考核。按每季中心考核小组打分,结合市局年终考核得分,与各卫生监督协管员、各信息员年终收入挂钩。经费专账管理与核算。

3 讨论与建议

3.1 服务效果评价

优点:常熟模式工作范畴有所增加,在国家规范上,增加了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控协管内容,消除了服务死角,且上述工作内容原由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因此没有工作上的难点。常熟各协管室采用全市统一的文书,规范了资料工作。食品、公共场所协管工作分担了市卫生监督所的大量日常工作,优化了卫生监督效能。学校卫生与非法行医协管工作解决了往年零散的工作模式,更为常态化、规范化,发现与配合打击非法行医力度有大幅度的提高。财政经费拨付到位。

缺点:无专室、无专职人员、无统一的着装、无统一的交通工具,无统一的影像采集设备,使整个队伍在形象上缺乏严谨性与严肃性。职业卫生指导较少。各服务站协管信息员工作质量不高,一般只是体现在非法行医线索报告上。

3.2 建议与对策

篇(3)

一、加强学习、科学管理、积极创新,严格执法

卫生健康法规综合监督工作是政策性、专业性、技术性高度统一的特点,着重加强队伍建设。

(一)做好分工落实责任,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股、室、所、个人,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理顺工作目标,局领导、各股、室、所、经常对各股室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卫生行政许可情况、卫生行政处罚开展等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积极整改,不断规范管理,全面提升了卫生计生监督员的执行力。

(二)在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工作中,严格执法,秉公执法,不徇私利,做到执法程序合法,文书书写规范,引用法律条款准确,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到结案有专人负责。卫生行政许可审查发放程序逐步规范,从受理到现场卫生审查、签发许可证,严格执行“谁发证谁负责”的责任负责制。 

二、行政审批许可和行政服务事项工作完成情况

行政许可工作规范有序,群众满意度较高,全年实现0投诉,无超期审批,提前审批率为100%。

2019年我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12项,截至2019年6月30日,受理业务办件101 件,其中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1件、变更1件,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新办3 件、校验35 件,医师执业注册首次4件、变更注册 9 件;护士执业注册 12  件,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延续供水单位卫生许可1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24件、延续10件、遗失补发1件;所有符合条件行政许可审批业务均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无超时限审批,提前审批率为100%、窗口满意率保持100%,继续保持0投诉。

三、依法行政,履行职能,各项业务工作有序推进

(一)医疗卫生监督工作。

我县目前共有医疗机构82家,其中县级医院3家、疾控中心1家、乡镇卫生院10家,个体诊所18家(其中牙科诊所7家),村级卫生室50家。2019年1-6月,共出动监督员46人次、车辆6台次,检查公立医疗机构11家,个体诊所13家,牙科诊所5家。下发监督意见书24份,下发当场行政处罚4家(给予警告),立案8家,结案1家,罚款21000元,其余7家诊所正在调查取证中。

(二)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执法工作。

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 14 人次,检查生活美容场所 10 家,足浴场所4家,未发现有非法医疗广告行为,有效打击了非法医疗美容行为。

(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了公共场所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上半年共监督检查 172 家公共场所,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检查中重点针对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持证情况,消毒效果、消毒记录。消毒药物效期、采购记录、客用物品更换记录。自查记录、消毒设施、专用工具消毒、空调及通风装置运转等重点内容及环节进行了检查整治,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80份,并对1家违法经营的理发店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四)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

上半年共检查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6家,持有卫生许可证 1 家(县水厂),各乡(镇)供水单位因无沉淀、过滤、消毒等卫生设施,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均未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事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活动。卫生许可证执证率为16.7%,从业人员19人,执有有效健康证15人,执证率79%,执有卫生知识培训证15人,执证率79%。

(五)学校卫生监督。

一是开展中小学校日常卫生监督1次。2019年3-4月,共出动车辆11台次,出动卫生监督员40人次,对全县县城及乡镇所在地学校进行卫生监督检查1次,共检查中小学校22所,其中,中学13所,小学9所。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18份。

检查情况如下:落实健康教育、落实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传染病监测和报告制度、预防控制措施落实的学校有5所, 9所小学开展有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配备有校医的学校5所,其余学校的传染病管理和学校日常卫生管理只能由老师兼职,因老师平时课程较重,存在较多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针对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已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12份,责令整改12所。

二是做好2019年高考卫生监督工作。按照县人民政府的安排,在2019年高考期间,派1名卫生监督员参加全县高考期间卫生监督工作。

三是开展对全县小学、幼儿园手足口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2019年4月16日至4月30日,联合县教育局、县疾控中心开展小学、幼儿园手足口病防治专项卫生监督检查,共检查小学65所,公立幼儿园11所,民办幼儿园55所。检查情况如下:制定学校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97所;开展学生健康体检45所(乡镇卫生院开展幼儿园学生体检,学校未建立有学生健康档案);设立有校医室或卫生保健室11所;开展新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131所;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簿131所;建立学生晨检制度和学生因病缺勤与病因追查登记制度131所;建立学生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131所;开展学校教室、宿舍、学生玩具的日常消毒制度并有记录86所;在学生洗手处张贴有正确洗手示意图的学校122所;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141所。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卫生执法人员已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各小学、幼儿园限期整改。

(六)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1、加强卫生监督现场培训和指导。利用卫生监督人员下乡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契机,对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现场传、带、教,促进协管员更好掌握卫生监督协管业务技术。2018年1-6月,对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现场指导20人次。

2、按照公共卫生考核相关文件要求,每季度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考核一次,按照县卫健局的工作安排,组织人员参加对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考核,督促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严格执行项目工作计划,确保协管工作取得实效。

3、每月按时上报卫生监督协管数据统计上报。

(七)承接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

按照2019年国家双随机抽检工作任务,医疗监督股负责有10所中小学校、医疗卫生3家、传染病防治4家、放射诊疗1家的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医疗监督股于2019年5月14-24日组织开展2019年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专项监督检查,已完成对8所中小学校、医疗卫生1家、传染病防治2家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综合卫生股负责有14家公共场所的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现已完成对11家公共场所的双随机监督抽检的卫生监督工作。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

(一)卫生监督人员不足,年龄严重老化,人才断层。我局卫生计生监督所执法队伍人员严重不足,年龄老化,原有卫生监督人员编制 15人,现在职在编 14人,目前卫生监督员的配置不能满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需要,同时由于工作环境、待遇、年龄等产生的不安心工作等因素,出现整体卫生监督队伍人才断层,队伍不稳定,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业务技术水平较低等现象。主要对策:1、继续向县编委会申请增编增人,壮大我所卫生监督员队伍;2、加强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单位的文化建设,建立饱满的工作热情机制;3、加大执法能力建设和培训力度,提高卫生监督员业务技术水平;4、整合优化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综合监督执法人员,充实到卫生计生监督队伍中。

(二)乡镇供水站饮用水未经消毒直接供水。各乡镇供水站无供水卫生许可证从事制水和供水服务,管理人员不足,水源卫生防护不到位,制水工艺不符合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未经消毒直接供水,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主要对策:1、建立健全饮水工程项目卫生审查工作机制,建议我局针对当前各乡镇生活饮用水存在的问题,向县人民政府报告解决,并向县住建、水利、各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通报;2、建议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水利部门等加强对乡镇供水站的投入,规范制水工艺和消毒措施,增加管护人员,搞好水源防护;3、加强对乡镇供水站管理人员的卫生培训力度。

(三)公共场所管理欠规范。我县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多数规模小,卫生设施比较简陋,公共用品用具消毒不到位,健康证执证率较低,很少建立卫生管理档案,难达到《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在我县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难度较大,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办证率难以提高。主要对策:1、继续加强对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卫生及法律意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2、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发现问题依法查处,改善我县公共场所卫生面貌;3、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媒体合作,加强对管理相对人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四)学校卫生管理有待加强。大部分学校教学环境欠规范,有自备水源的学校生活饮用水水质不达标,大部分学校未按照规定设立有卫生室或卫生保健室,无专人管理日常传染病防治工作,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风险大,私立幼儿园准入不够规范,条件差。主要对策:1、卫健局和教育局联合下文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提高学校教学环境质量;2、督促学校做好学校生活饮用水的日常管理,按照规定对学校生活饮用水进行消毒,保障学校师生饮水安全;3、督促学校设立学校卫生室或卫生保健室并配备足额的卫生保健人员,加强学校日常卫生工作的管理,预防学校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4、加强对私立幼儿园监督。

(五)医疗机构管理不规范。1、医疗机构(公立和个体)普遍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现像,有医生护士也有药房、放射检验人员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独立值班;2、医疗废物管理不符合要求,医疗废物收集、交接、处置登记记录不全,医疗废物暂存点设计不合理,“三防设施”不到位等;3、公立医疗机构B超、放射诊疗管理不到位。乡镇卫生院放射场所未进行卫生预评价和检测,部分未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直接开展放射诊疗活动,个人计量仪购置不全,没配足够和规范使用放射防护用品;4、打击非法牙医任重而道远。我县具备执业资格的牙医极为缺乏,除县医院配有两名牙医外,其余的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均无法提供牙科诊疗服务,个体牙科诊所大部分都是通过挂靠别人执业资格获得许可,牙科游医经常存在;5、医疗机构(主要是个体)许可准入把关有待加强,许可与监督之间协调不到位。主要对策:1、加强对医疗机构负责人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规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对于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问题严重的医疗机构依法查处;2、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坚持以教育和处罚相结合,促进医疗机构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3、加强公立医疗机构B超、放射工作人员管理。乡镇卫生院从业人员经县卫健局组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在乡镇卫生院开展B超、放射工作;4、加强个体医疗机构许可管理(特别是牙科诊所),开展许可现场审查。对不符合许可要求的医疗机构,下发整改意见,责令整改,对经整改仍不能达到许可要求的,下发不予以许可通知书。对未经许可擅自执业和未能通过校验暂自执业的医疗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或取缔;5、建议医政股加强医疗机构(主要是个体)许可准入把关,协调好许可与监督之间的关系。

(六)职业卫生工作任重而道远。职业卫生工作去年刚由安监部门化转我们卫生部门监管,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未申请得增编增人来开展这项工作,未能设置专门职业卫生监督科室,只能配备兼职的卫生监督人员,同时对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业务工作不熟悉,影响职业卫生日常监督管理。另外厂矿企业普遍未建设卫生防护设施和配备足够的卫生防护用品用具,也没能按照规定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对产生危害因素的场所也没有进行采样检测。主要对策:继续向县编委申请增编增人,建立职业卫生监督科室,保障职业卫生日常监督管理;2、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人员业务培训,提升职业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3、加强对厂矿企业负责人法律法规和卫生防护知识培训,提高企业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和卫生防护水平,督促厂矿企业负责人做好卫生防护设施和配备足额卫生防护用品用具,每年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七)计划生育工作薄弱。由于政策的原因各级领导对计划生育工作重视不够,造成性别比偏高,打击“两非”工作困难重重,比如举证困难,对B超和妇产科人员监管难度大,部门协作不够等。主要对策:加强各级领导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加大部门协作力度,强化对医疗机构B超和妇产科人员教育和监管,强化举证技巧。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结合本单位实际,继续规范内部管理,抓好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促使单位干部职工以更好的精神面貌开展工作;

篇(4)

山西省祁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山西省祁县 030900

【摘 要】目的:为了解祁县农村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现况,探讨农村饮用水卫生安全存在问题及对策,为改善农村居民饮水质量提供依据。方法:采用国家卫生部通用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单位信息调查表,同时收集卫生监督情况,近2年水质检测情况、案件处罚情况等。结果:总农村人口21 万人。农村供水单位数191 家,小型集中式供水162 家,分散式供水29 家,职工人数387 人,从业人数196 人,持健康证人数6 人,持证率3%,没有二次供水单位,水源水均为一般处理。大部分不进行消毒处理,无水质检测实验室,全无卫生许可证。收集近2 年水质监测资料 184 份,合格数136 份,合格率73.9%。近两年无处罚案件。结论:农村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不容乐观。存在较多问题,应引起足够重视。

关键词 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建议和对策

生活饮用水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由水污染及水质问题引发的环境危害和人类各种疾病的情况时有发生,倍受各界群众关注。特别是农村由于居住分散、经济条件差生活饮用水的供应中存在问题尤为突出。为了解我县农村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现状,找出存在问题及原因,为做好农村生活饮用水的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我县于2013 年对全县160 个行政村的生活饮用水进行了普查,报告如下:

1 普查对象及具体方法

1.1 普查对象

全县8 个乡镇的160 个行政村辖区内的全部饮用水供应点。

1.2 具体方法

采用国家卫生部通用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单位信息调查表,逐一填写。主要内容包括:职工人数、从业人数、持健康证明人数、日供水能力、供水人口数、水源水类型、制水工艺、消毒方式、实验室数和卫生许可证等10 项内容。同时收集了2011-2012 年水质检测情况及案件处罚情况等。由经过培训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和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进行调查填写、收集、汇总报县卫生监督所进行汇总分析。

2 其普查结果如下

2.1 基本情况

祁县位于山西省中部,全县总人口27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1 万人。农村供水单位数191 家,职工人数387 人,从业人数196 人,持健康证人数6 人,持证率3%。日供水能力2.4 万吨,供水人口21 万人。从水源类型上看:地下水162 家,地表水29 家。从单位类型看:集中式供水162 家,分散式供水29 家,没有二次供水单位。从制水工艺看:水源水均为一般处理。从消毒方式上看:大部分不进行消毒处理,也没有水质检测实验室。162 家集中供水单位全无卫生许可证。

2.2 经常性卫生监督情况

从各乡镇2012 年卫生监督协管报表看,全县对农村饮用水进行卫生监督协管巡查756 户次,平均3.96 次/ 户,巡查覆盖率达到了100%。

2.3 水质卫生监测情况

2011-2012 年共对46 个供水单位进行监测采集样品184 份(其中水源水62 份、管网水122 份),合格数136 份,合格率73.9%。

2.4 卫生监督案件查处情况

2011-2012 年两年无一起处罚案件。

3 分析讨论

(1)从统计数据表明祁县农村人口21 万,占祁县总人口的77.8%,属于农业县。农村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应工作是全县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

(2)各水厂的卫生管理亟待加强。从调查结果看,各水厂的领导和供、管水人员,从来没有参加过有关培训;卫生意识淡薄是造成现在存在诸多问题的主要原因,从现场调查过程中得知,没有各项保障供水安全的卫生制度;全部未申领到卫生许可证。

(3)水处理设施简陋。大部分水厂只是建立了供水管网,没有沉淀、过滤、消毒等饮用水水处理设施,水源水不经处理,直接通过管网供农村居民生活饮用, 忽视了卫生设施的建设。

(4)水质监测情况。从收集的饮用水监测资料看到,两年只监测了46 个水厂,检测184 份样品(其中62 份水源水,122 份出厂水),合格数136 份,合格率73.9%,不合格率达到了26.1%。集中供水水厂的年监测覆盖率仅为14.2%。不能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监测。

(5)对农村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的处罚力度不够。2011-2012 年中,未进行过一例有关农村生活饮用水的处罚案件。

4 对策和建议

4.1 对农村水厂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一个水厂的正常运转,离不开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和掌握实用技术的职工队伍。因此对农村水厂的运行管理人员和监测人员进行培训尤为重要,通过培训使他们掌握一定的卫生和法律知识以及实用技术等,提高综合素质,使农村水厂持续、稳步运行。

4.2 建立规范的管理机制

农村供水工程往往存在重建轻管的现象。建议农村供水的管理机构,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运行管理条例及严格的规章制度,从水厂自身把好安全供水关。

4.3 加强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加快基层卫生监督机构体系建设步伐,尽快构建乡镇卫生监督机构,培养留的住的基层卫生监督员,改善卫生监督力量不足的局面,加强农村卫生监督工作。

4.4 加大处罚力度

执法力度的不够是农村水厂存在诸多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应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针对生活饮用水卫生违法违规行为施以重拳,以法律法规的尊严,有效惩治违法违规行为。

4.5 政府做好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建议政府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如卫生、水利、建设等部门之间要做到目标一致、信息互通、协调配合。特别是对新建的水厂要做好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把好准人关。充分利用现有设备、技术人员,提高检测能力, 降低监督监测成本, 节约日常性开支,解经费不足之难,做好农村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让全县农民喝上卫生合格的自来水,以提高农民身体素质,为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保障。

篇(5)

一是健全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督促各街道、乡镇及时对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和村、社区公共安全协管员进行了调整;健全公共安全协管员工作制度,督促各街道(乡镇)制定出台了年度公共安全协管员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着手开发街道、乡镇和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网络平台,通过建立共享平台,依靠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开展农产品标识试点工作。在新的蔬菜基地进行了农产品标识试点工作,目前已给50户基地承包农户统一制作了标识带,每户的标识带为500米,对基地承包农户进行编号,将包装印刷编号与个人绑定,统一管理,按号追溯,逐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三是扩大地产食品抽检覆盖率。按照地产食品生产企业和市场地产食品两头抽检的原则,制订年度全区地产食品产品质量抽检计划,目前正分步实施。截至目前,已巡查企业15家,抽检水产品6批次、糖果3批次、糕点2批次、黄酒3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肉制品6批次、罐头1批次、原辅料5批次,对1批次纯净水实施比对测试,结果合格。

四是完善星级评定规范“放心店”管理。目前,已设立“放心店”167家,开通2辆“放心流动车”,街道、乡镇连锁超市覆盖率达100%,行政村、社区“放心店”覆盖率达100%,统一配送面达75%以上。重点开展“放心店”的评价工作,按照《区星级放心店评定办法》,结合商品配送、投诉情况、业主表现等,经过综合评价,对全区准星级“放心店”进行星级评定,健全奖惩机制。

篇(6)

一、加快卫生监督机构基础建设,严格卫生监督队伍管理

(一)全面完成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的建设,规范工作运行机制。根据《**省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编制配备和经费保障参考标准》,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大各级财政对卫生监督机构基本建设的投入,加快乡镇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的建设步伐,确保基层卫生监督机构的人、财、物建设得到同步协调发展。到年底,全省100%的县(市、区)完成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80%以上的县(市、区)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达到规范运转的要求。大力推进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到卫生监督进驻社区,派驻农村。

(二)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执法协管网络。在完善卫生监督机构建设的基础上,要根据当地实际,整合卫生监督资源,利用农村乡村医生、社区责任医生和公共卫生联络员等基层公共卫生服务队伍,充分发挥其卫生监督协管的职能,完善卫生监督协管的工作职责和考评机制,建立健全基层卫生监督协管网络。开展对农村乡村医生、社区责任医生和公共卫生联络员的卫生监督业务知识培训工作,提高卫生监督协管的水平,培训率达100%。做到卫生监督工作到边、到底,使辖区人群得到同等的卫生法律保障。

(三)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各地要严格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准入标准,加强人员管理和培训教育,不断优化人才结构。认真贯彻《20**~2**0年**省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在全省建立起以骨干培训为依托,分层分期培训、集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的卫生监督人才培训体系,全面启动省对市、市对县的师资骨干培训以及县对本级卫生监督员的基础培训工作。到年底,省、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卫生监督员中具有或在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卫生监督人员比例,分别达到98%、95%和80%。

(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各地要按照《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的要求,加强卫生监督稽查组织机构建设,不断完善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机制。开展卫生监督内部、本级、层级稽查,加强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和行政不作为等内容的稽查。按照《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依法落实卫生监督执法责任。继续开展全省卫生监督综合考核等工作。

二、关注社会民生问题,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一)按照《卫生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实施细则》,巩固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推行卫生部《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强化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制度,县城以上餐饮单位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生猪肉和学校食堂使用的所有食品和原料100%符合采购索证登记要求。100%餐饮业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开展以“农家乐”和学校食堂为重点的食品卫生执法检查,覆盖率达100%。开展农村厨师的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指导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取缔无证餐饮单位。

(二)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活动。积极推广中小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分级监管模式,着力探索和建立医疗卫生服务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负责人法律法规培训,强化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行为。开展对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能的监督检查。建立辖区内医疗机构基础档案和日常监督档案,医疗机构监督覆盖率达100%。

(三)按照《**省职业病危害监控处置工作规范》,各地要开展职业病危害信息的有效监控与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大型的职业病防治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的监管力度,全面落实职业健康体检和疑似职业病诊治,维护广大劳动者健康权益。加强对职业卫生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做好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和放射工作人员证发放、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等工作。

(四)以艾滋病、夏季肠道传染病、血吸虫病等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我省重点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力度,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以农村为重点,根据不同季节、不同疾病的流行特点,做好传染病管理的专项检查。以医疗废物处置、内窥镜消毒和生物安全等为重点,加大医疗卫生机构消毒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执法力度,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水平。

(五)拓展卫生监督覆盖面,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监督管理,全面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切实履行卫生监督职责。围绕社会和政府关心的民生问题,以农村为重点,开展系列的卫生监督专项整治“金箭行动”。

1.开展以小餐饮、小旅店、小美容美发店等为重点的“农村小店”的专项整治,提升其卫生水平,监督覆盖率达100%;

2.会同教育等部门,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开展“校园卫生健康行动”。采用卫生监督依法处理和工作通报等形式,重点做好农村学校食品、传染病、饮用水的卫生监管工作,监督覆盖率达100%;

3.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职业病防治万家企业行”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全省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的监管力度。

4.在国庆等法定节假日,开展以旅游餐饮业、农家乐为主要检查场所的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的专项检查行动。

5.根据不同的时期和重点,大力开展对保健食品、涉水产品、化妆品、消毒产品等涉及民生的健康相关产品和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加大抽检结果通报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的力度。

(六)出台我省重大活动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指南,规范工作行为,全力做好有关重大活动的卫生监督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卫生监督应急演习和963**投诉举报电话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投诉举报的接报和调查处置工作。加强对卫生应急工作中监测、报告、处置等的监督执法。

三、创新和推广卫生监督监管模式,提高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效能

(一)在总结以往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推广一些比较成熟的卫生监督试点经验。

1.在全省餐饮业中全面推广“五常法”,引导企业提高自律水平。每市30%以上获得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A级单位和每县5家以上的餐饮单位,引入“五常法”的管理理念进行餐饮食品卫生的管理。

2.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台帐,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各县(市、区)有*家及以上职业病危害企业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台帐。指导用人单位逐步建立起科学的职业卫生管理机制,强化其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

3.全面推广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在餐饮业全面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每市30%的饮用水供水单位实行卫生监督分级量化管理制度,每市30%的中小医疗机构实行依法执业分级监管。

4.在餐饮业、公共场所推广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100%的餐饮业亮证经营,县城以上50%的中小型餐饮业在店堂有信息公示。通过在场所、新闻媒体等途径定期向社会公布监督监测信息,扩大卫生监督在公众中的影响力。

(二)继续开展公共卫生技术服务和卫生监督试点工作,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意识和卫生监督的工作效能。

1.探索建立农村食品卫生服务机制。在各地前几年试行的农村家庭聚餐食品卫生指导服务的基础上,各市可选择一个县,结合农村公共卫生项目服务和农民健康体检等工作,探索建立农民健康体检和农村厨师健康检查相结合,卫生监督员与农村乡村医生、社区责任医生和公共卫生联络员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相结合,齐抓共管的农村家庭聚餐食品卫生指导服务的工作新机制,提升农村的食品卫生水平。

2.继续开展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卫生监督试点工作。

3.开发利用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的信息软件,进行食品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法律、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试的试点工作,保证培训工作质量,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和自律行为。

四、全面推进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强化卫生监督执法信息宣传

篇(7)

民以食为天,猪肉是市民餐桌上的必需品,肉品安全问题一方面关系到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品质,另一方面关系着广大养殖户和生产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娄底作为湖南省生猪养殖重点市,现有年出栏1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13 010个,定点屠宰场(点)10个。每一头生猪出栏,货主需要提前3 d通过网络系统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受理后,货主带相关资料,把需要流通的生猪运输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检疫。

2016年12月1日,记者在双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走R街分所看到,从事生猪贩卖的王伍华正拖了一车猪在申报产地检疫,“这里是56头,运到贵州凯里,峡山塘猪场过来的”。消毒、取样、查看结果,30 min后,车主领回了一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双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张超喜告诉记者,检疫申报点主要检疫六种病,即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丹毒、猪肺疫和炭疽。严格按5%比例对每批生猪开展“瘦肉精”抽检,官方兽医须按照产地检疫规程完成所有的检疫程序,检疫检测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如果不合格,将按照《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随着动物检疫收费的全面免征,电子出证工作的全面实施,为更好地做好新形势下动物检疫工作,2016年,娄底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进标准化检疫申报点建设工作。按照《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的要求,结合娄底实际,下发了《娄底市指定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统一了建设标准,包括面积大小、外墙装饰、申报大厅布局、各项检疫制度公示等,并指导双峰县在走马街镇建立起首个样版点,明确全市以此检疫申报点为版本进行建设。并计划用3年的时间在全市建设成30个标准化检疫申报点,2016年先行试点,每个县(市、区)建设2~3个。到目前为止,全市共建成16个,其中双峰4个,新化3个,涟源6个,冷水江2个,娄星区1个。

标准化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很大程度提高了动物检疫工作效率,树立了全新的执法新形象,提高了行业的社会地位与影响力,对促进动物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娄底大部分乡镇动物防疫站配备了质量安全协调管理员,每村配备了1名安全协管员,基本形成了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狠抓生猪质量源头管理,有序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免疫抗体水平监测,扎实实施瘦肉精检测,确保了娄底从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并连续五年获得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管理考核红旗单位。 (来源:中国畜牧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