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3 11:19:21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单位年终考核方案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加强社区建设,完善管理机制,强化工作责任,遵循“客观真实、量化考评、绩效挂钩、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
成立双凤开发区社居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管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社居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领导组负责社居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领导工作,对考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定,监督考核程序,协调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三、考核对象
开发区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全体社居委干部。
四、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社居委党建、社会事务、计划生育、综治、物业监管、安全生产等工作以及围绕开发区中心任务布置给社居委的重点工作。
五、考核方式
社居目标管理考核实行按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的方式。
1、季度考核
季度考核,主要考核基础性的计划生育、综治、、物业监管、安全生产工作和围绕开发区中心任务布置的重点工作。考核实行540分制,基础性工作440分(其中计划生育工作240分、综治工作56分、工作64分、物业监管工作48分、安全生产32分,均参照年度考核该项工作分值的80%计算),重点工作100分(围绕开发区中心任务由考核领导组确定各社居委重点工作,指定相关具体部门拟定考核细则并派发)。
每季度结束,汇总考核结果并提交考核领导组审定,基础性工作由各部门自行考核,重点工作由考核领导组办公室进行考核。
2、年终考核
年终考核分值1000分,主要考核党建工作、社会事务工作、物业监管工作、综治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安全生产工作等,其中党建工作100分、应急及宣传工作20分、社会事务工作280分、重点工作50分、物业监管工作60分(按季度考核分值加权平均计入年终考核)、综治工作150分(按季度考核分值加权平均计入年终考核)、计划生育工作300分(按季度考核分值加权平均计入年终考核)、安全生产工作40分(按季度考核分值加权平均计入年终考核),加分事项另计。
年终考核,根据考核领导组的安排,各部门结合考核细则和给定分值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报至考核领导组办公室,考核领导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考核领导组审定。
注:年终考核加减分事项说明
加分:因工作出色,获得上级表彰奖励和荣誉的,可以加分。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在年终考核中可加50分;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可加30分,获得县级奖励的可加10分。均需为集体荣誉并辅以文件、奖牌、证书等证明材料。
减分:发生对开发区造成严重影响的不良事件,年终考核中给予扣除50分处罚,并不得被评为优秀和良好等次。具体由相关部门提出,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一票否决事项:
对计划生育工作、综治工作、工作、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工作被“一票否决”的社居委,直接定为不合格,并按相关责任追究办法对社居委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六、考核结果运用
1、季度考核
社居干部绩效工资与季度考核挂钩,由财税局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进行发放,社居委考核第一名的,社居干部绩效工资上浮30%;社居委考核最后一名的,社居干部绩效工资下调30%。社居委连续2个季度考核最后一名的,给予黄牌警告,连续3个季度考核最后一名的,报请区两委研究,给予社居委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组织处理。季度考核突出绩效奖惩,各社居委需加强对社居干部的考核,将绩效工资发放与个人实绩相结合,每季度确定奖惩明细表报财税局和社管局认可后发放。
2、年终考核
年终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总分在800分及以上的,考核第一名给予优秀等次,考核第二名给予良好等次,总分在80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等次。
考核结果与社居委干部年终奖金挂钩,奖金基数为5000元/人,社居委年终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发放社居干部全额年终奖金;社居委考核为良好等次的,发放社居干部年终奖金基数的80%;社居委考核为合格等次的,发放社居干部年终奖金基数的60%;社居委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社居委干部年终奖金不予以发放,并对社居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社居委连续两年年终考核不合格的,建议区两委对社居委主要负责人降职使用。
七、相关要求
1、社管局作为社居委的主管部门和考核牵头单位,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保证考核工作取得实效,不走过场,不搞形式。
2、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遵守考核工作统一安排,客观、公正的进行考核。
根据《福州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榕人薪【20xx】8号),以及《福州市鼓楼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鼓人综【20xx】88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在区人事局、区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符合街道特点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动街道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日常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责任重大岗位、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过程实行阳光操作,考核结果由街道党政办定期张榜公布,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统筹兼顾街道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力求科学合理,并根据街道及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额度及构成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对象:
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名单附后)。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额度:
街道现有事业编制在岗、在编工作人员16名,20xx年基础性绩效工资总计17690×12=21228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总计11793×12=141516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基金册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情况考核后予以发放。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和年终业绩奖励补贴三个部分构成。其中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每月造册发放,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待年终考核后统筹发放。
(一)管理岗位(责任)补贴
1、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总额: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5%,20xx年总额为141516×5%=7075.8元。
2、管理岗位(责任)补贴的计算:街道现有股级干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岗位(责任)补贴65元,全年总计65×9×12=7020元。
此项余额部分(7075.8-7020=55.8元)作为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二)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办法
1、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85%,20xx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为141516*85%=120288.6元。
2、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构成:包括出勤情况、正常工作量、超时工作量(加班),考核按《东街街道干部管理办法》实施。
3、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计算:对遵守考勤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纪律处分的人,每月发放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5%;对受街道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50元;对受区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办法
1、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0%,20xx年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为141516*10%=14151.6元。
2、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计算:街道工作人员年终业绩奖励发放按事业单位干部年终考核结果为依据,对年终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全额发放年终绩效奖励补贴;对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不发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3、对婚、丧、产假期间的工作人员绩效工资予以全额发放。
五、其他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街道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指导思想
以确保空气质量为目标,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供环境保障。
成立组织
店集中心社区管委成立由管委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管区及有关单位责任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各村庄支部书记、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把秸秆禁烧作为当前时期一项重要的紧迫任务抓紧、抓实,坚持宣传和制止相结合,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工作方案,确保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具体措施
1、各管区会同村庄加强宣传,在明显地方通过张贴横幅、悬挂标语、印发资料等方式深入宣传,并每天通过喇叭广播早、中、晚持续宣传政策及危害,使秸秆禁烧工作家喻户晓,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
2、管委同村庄、村庄同各种植户要签订秸秆禁烧责任状,明确职责、约束责任。
3、各包村责任人要全力以赴、深入村庄指导开展工作,指导村庄分片包干、死看死守,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4、辖区内作业的小麦收割机必须安装秸秆切碎器,收割后麦茬高度必须控制在10厘米以内,村庄进行督查,不安装切碎器的收割机禁止进行作业。
5、招商办联系环保所负责查处秸秆禁烧行为,对造成大气污染的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罚;
6、派出所加强道路巡查,督促秸秆禁烧工作,对因焚烧秸秆导致火灾事故或对阻碍、干扰执行禁止焚烧秸秆公务的当事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7、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核定各村小麦种植面积,组织秸秆综合利用的机械化生产,发放小麦收获秸秆还田作业标准,麦茬高度要控制在10厘米以内,保证秸秆还田质量。
严格奖惩
1、镇领导小组将每天对各管区、村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巡查,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年终考核,对不入户宣传或不及时与种植户签订责任状的村庄进行通报批评,年终考核扣5分;村庄每发生一起焚烧现象,扣2分;每被市通报一起扣10分,情况严重的,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一切评先选优资格。对有焚烧现象的管区,每被管委通报一次扣200分,每被市通报一起扣500分。
2、各种植户如违反规定进行秸秆焚烧的,按照“村规民约”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严重的移交公安及环保部门进行处理。
为做好我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总体方案》和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邵阳市人民政府《邵阳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隆回县人民政府《隆回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本镇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原则、目标任务
1、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应遵循“有人养路、有钱养路、有效养路”、“谁受益、谁管理、谁养护”和“责权明确、管养分离、保障投入、注重实效、全面养护、保障畅通”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镇为主、村配合”的管养机制和“村道村管”的责任体系。建立完善的养护管理登记制度,逐级明确养护管理责任主体。
2、目标任务:农村公路养护分为日常养护和专项工程。日常养护指日常保养护和小修工程,专项工程指中修、大修及灾害修复、附属设施完善工程。养护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及其附属设施。行政村养护任务为行政村辖区内所有村道,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舒适、美观。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镇人民政府成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公室。在业务上接受县交通局及其农村公路管理局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与管理,具体负责辖区内村道养护的组织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法规、政策,执行公路养护规范及技术标准,保持公路及附属设施完好、畅通。
2)制定、编制本镇公路养护管理年度计划,定期检查各村公路养护质量及养护计划的执行情况,定期向隆回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领导小组及所在镇人民政府通报乡村公路养护情况。
3)组织公路养护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培训和辖区内的乡村公路养护。
2、各村成立以各村主任为组长,村支两委干部为成员的村级公路管理小组,具体负责本行政村村道的养护管理工作,择优选择专业队伍或专业人员进行养护管理。
三、养护质量和管理
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评定依据按照国家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养护质量评定标准等规定。结合我镇村道实际,常年保持公路路面、路肩整洁,边坡稳定,边沟、桥涵排水畅通,设施完好,绿化协调美观。村民委员会负责辖区内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具体要求:
1.路面:及时清扫,无堆彻,无积水,无遗洒;
2.路肩:无堆彻,高度适宜,无杂草,无违章种植;
3.边坡:坡度适宜,培植草皮;
4.边沟:排水通畅,无杂草,边沟三米内严禁建房;
5.桥涵:泄水孔畅通,无淤积物。
村民委员会要将乡道村道纳入村公益设施,把维护村道路产路权列入“村规民约”。农村公路养护人员也是农村公路路政协管员,应及时制止、报告侵占、损坏公路路产路权的行为。保护好公路的完好、安全、畅通。
四、养护资金筹集与管理
1.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的筹集与管理,遵循“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强化监管”原则,镇政府建立政府投资为主、村民自筹为辅、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资金筹集机制,安排必要的公共财政预算,保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正常运转。
2.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必须用于农村公路养护。镇人民政府设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专账,专户归集本级及上级拨入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镇人民政府根据农村公路养护计划和实施的养护情况,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行动态管理,视养护任务完成、养护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拨付至养护单位。养护资金分日常养护资金和专项除草、救灾基金。日常养护资金村道按800元/年公里做为考核基数,按实际考核得分计算养护经费。专项除草、救灾基金由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领导小组统一管理,用于聘用农村公路养护专业队,专业队员负责全镇农村公路统一进行除草及灾害抢修修复。对当年未用完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应留存在镇人民政府的专户内,滚存使用。每年度总体控制在预留10%年度养护资金根据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领导小组组织的年终考核评比作为“以奖代补”奖励资金。
五、检查与考核
镇政府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镇年度责任制考核内容,各村应当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做好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按日常巡查、月度抽查、半年检查、年终考核四种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办法以《滩头镇农村公路养护目标管理责任状》为依据。
1.日常巡查:各村公路管理小组负责所辖村道养护的日常巡查工作。及时掌握养护作业动态,巡查路况变化,养护人员出勤等情况,保障公路畅通,及时向镇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报告养护情况。
2.季度抽查: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第三个月下旬组织相关人员,对农村公路养护进行季度检查评比,并依据《滩头镇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以此推动和促进日常养护。
3.半年检查: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领导小组将全镇列入养护的村道进行普查,将其结果通报全镇,同时将其结果纳入镇年终考核,并根据半年检查的综合得分情况发放半年养护经费。
4.年度考核:镇人民政府按年度对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根据镇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的技术评分结果,对位列前三名的予以资金奖励,对养护不力甚至根本没搞的除通报批评外,并按责任状扣减绩效考核分值和养护经费。
一、为了确保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稳步提高,充分发挥全镇治安防范多层网络作用,提高全镇科技防范能力。进一步完善平安互助网和视屏监控系统,对全镇的社会治安形势实行动态管理。
二、加强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建设,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各项设施建设,规范中心的软件资料,认真搞好中心接防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三、进一步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巩固平安村(社区)创建成果,开展好平安单位,平安景区的创建活动,打造良好的平安创建宣传氛围。
四、加强综治督查力度。促进群防群治工作和三级治安联防的有效开展,促进全镇社会秩序的稳定。
五、按照县综治委的统一布置,开展好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好各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加强活动组织建设,写好活动记录和总结。.
六、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开展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定期摸排信__功、信人员,调解矛盾纠纷,化解不安定因素。
七、完善各村综治维稳工作站的设施建设,制度建设和治安哨卡的设施建设。
八、加强村(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全镇综治人员的业务水平。
九、规范综治软件资料,量化软件各项指标,提高全镇综治工作的整体水平。公平、公正的考核各村(社区)各单位综治工作水平,全年实行百分制考核,平时检查督查占20%,半年检查占30%,年终检查占50%。
1、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长听取安排综治工作会议记录不得少于6次(村支两委记录)。
2、矛盾纠纷排查,各村(社区)1年摸排矛盾纠纷不得少于6起;建立规范矛盾纠纷调解卷不得少于3卷。
3、8本帐薄记录内容要规范真实,哨卡值班记录不得脱漏,综治各项工作计划、方案、小结、总结要可行、具体、充实。
4、加强综治督查力度,促进综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分管综治的负责人和综治办的全体同志对辖区内的各村(社区)、各单位每月督查一次。季度总评打分,列入年终考评占20%;半年检查占30%;年终检查占50%,并把季度、半年、年终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5、奖励分:信息和典型材料报送后,已被采用按级别加分,镇采用加0.5分,县采用加1分,省市采用加2分,中央采用加3分,受省市表彰的先进单位奖励2分,县表彰的奖励1分,奖励总分累计不超过10分。
6、惩处分:例会签到,信息报送,各类报表列入惩处分即扣分,例会及开会每缺1人次扣0.5分,每次每缺一类报表扣0.5分,发生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每起扣2分。夜间值班督查情况,全镇通报批评,每次扣1分,黄牌警告扣2分,积分直接列入年终考评(各村发生可防性案件超过3起扣1分,5起以上扣2分)。
7、综治普法宣传,要有宣传资料、记录、方案、小结、总结。广播宣传要有广播稿,宣传记录和材料要相符。
十、加强周边环境的治理和相邻兄弟乡镇村,签定周边协议,共建平安和谐新农村。
十一、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打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开展“五五普法宣传”和法制进村、进校园活动。
十二、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和留守儿童的管理,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活动。
一、考核对象和内容
考核的对象为各县区教育局,考核内容和标准见《2012年度县区教育局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量化表》。
二、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室,具体负责考核的事务性工作。2012年度县区教育局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在市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在县级自查的基础上实行市级考核。
三、考核工作安排
县级自查工作于2012年12月15日前结束,市级考核工作于2012年12月底结束。
(一)县级自查
县区教育局对照《考核量化表》认真组织自查,填写自查得分,撰写自查报告,并将自查报告及《考核量化表》于2012年12月15日前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二)市级考核
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市教育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市级考核组实地进行年终考核。
1、对县区教育局的考核
听取县区教育局2012年度主要工作汇报,汇报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基本情况和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
查阅核实相关资料,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并随机访谈。
2、对县区所辖乡镇学校的教育考核
在每县随机抽取2—3个乡镇、学校实地考核,包括查阅资料、考察学校、召开座谈会、随机访谈、问卷调查等(不召开汇报会,被查单位提供2012年度主要工作汇报材料)。
市级考核组综合考核情况,对照《考核量化表》赋分并形成考核报告。
(三)市级平时考核
市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平时掌握的对各县区教育局主要工作目标管理情况,对照《考核量化表》考核赋分。
四、考核结果的评定
(一)考核赋分方法
《考核量化表》中的总分值为1000分,按“年终考核得分×70%+平时考核得分×30%”的公式计算各县区教育局最后得分。
(二)考核奖项设定
年度考核设综合奖和单项奖各2个。为突出年度考核的综合性,除特殊情况外,本年度不再对其它单项工作进行单独考核表彰。
1、综合奖
综合奖设2个,分别授予“2012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和“2012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称号。
2、单项奖
单项奖设2个,对在教育民生工程、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县区教育局给予表彰,分别授予“2012年度教育民生工程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度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三)本辖区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综合奖的评选:
1、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因工作过失发生群体性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3、教育乱收费问题严重且整改不力,并造成很大社会影响。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年度考核获奖的单位,由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予以通报表彰,授予单位奖牌。
一、道路分类管理
按照科学管理、创新管理的总体要求,结合道路所在区域的地理位置、功能区分、交通流量、硬件配套等情况,对城区道路实行保序保洁分级管理,主城区道路分为一类道路、二类道路、三类道路,详见附件。
二、道路划分原则
(一)一类道路:(一类居住区内)
1.建有绿化带、隔离带、人行道,沿街建筑建设完成,商铺正常经营的主干道及交通流量大商业繁华的次干道;
2.市委、市政府所在地,重要文物、旅游景点、五星级酒店所紧邻的主干道;
3.大型市民广场,商业购物中心,重要会展中心所在区域的主干道。
(二)二类道路:(除一类道路以外,二类居住区内)
1.交通流量较大、商业相对较为繁华的混合道路;
2.道路宽度达到12米以上。
(三)三类道路:(除一、二类道路以外,三类居住区内)
1.道路设施尚未齐全;
2.道路两侧商业居住混杂的三类居住区的道路;
3.一类居住区内的支路、巷道宽度在6米以上的;
4.二类居住区内道路两侧商业居住尚未成型的道路。
三、道路管理标准
详见道路分类检查考核评分标准。
四、考核与奖惩规定
(一)考核组织
局成立考核小组。由局领导带队,纪检监察、创建办及执法大队与环卫处的考核负责人组成,必要时邀请外单位相关人员和市民代表参加。考核小组根据考核评分标准,负责每季抽查及半年与年终考核。
执法大队、环卫处成立由其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组成的二级考核小组,分别负责各中队、各公司申报示范道路的月、季考核及其他道路的抽查考核。
被上级交办、群众举报(含网络)、市长热线及数字城管采集的问题,城市部分每件扣0.5分,城市事件每件扣1分;如被数字城管采集交办的同时,各路段责任人已发现并已着手解决的不扣分,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决的仍扣分;被新闻媒体的曝光的扣2分。
(二)考核方法
由各中队、环卫公司申报所要创建的道路,每类道路不少于一条。道路分类管理考核实行两个百分制,其中道路环卫保洁由环卫处实行百分制考核申报,其余各项由执法大队实行百分制考核申报,执法大队、环卫处月评占比40%,季度检查占比30%,局抽查及半年及年终考核检查占比30%。
申报以外的道路各中队、环卫公司要加强管理,二级考核组将不定期进行抽查考核。
(三)考核评比结果及运用
年终根据月评、季评和局综合考评,得出各申报创建道路的总分。依据得分的高低评选出一、二、三类道路市容秩序和环卫保洁的前三名为示范路。得分在80分以下的道路不得评为示范路。
市容秩序示范路奖励标准如下:
一类道路:
第一名8000元,第二名6000元,第三名5000元;
二类道路:
第一名6000元,第二名4000元,第三名3000元;
三类道路:
第一名4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2000元。
环卫保洁奖励标准如下:
一类道路:
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4000元,第三名3000元;
二类道路:
第一名4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2000元;
三类道路:
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000元。
当年,省、市级示范路创建成功的,以及上年省、市级示范路在复检及考核抽查中合格的,按一类道路第1名、第2名直接奖励,不占名额;但在日常考核检查中,被发现扣分的,根据扣分比例相应扣减奖金。
(四)各单位申报创建市容秩序和环卫保洁的道路,长度不得少于1000米,若该条道路每超过500米,并达到考核标准的,按相应的奖励档次增加50%。道路涉及两个以上中队、公司的,由各中队、公司根据管理创建的要求,分别负责辖区内责任落实,按比例承担创建考核结果,彼此间要相互合作,形成合力。申报市容秩序示范道路的,必须是道路两侧商业或居住达50%以上。
(五)各相关责任单位有被评为各类道路第一名、第二、第三名的中队负责人、环卫处分管负责人员在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汇总得分的基础上分别加2分、1分、0.5分。
年终各辖区中队、公司未有1条道路得到前三名的,或经抽查有3条(含3条)以上道路被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的,中队及环卫处分管负责人员在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汇总得分的基础上予以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