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3 11:18:57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自查自评报告材料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根据国家保密局印发了《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规则(试行)》(国保发〔201x〕14号)文件,以下简称《工作规则》。对照《工作规则》各项规定,此次保密自查内容为领导责任制落实、保密制度建设、宣传教育培训、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情况等十四个方面50项。各部门通过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及时发现隐患,堵塞漏洞,进一步加强日常保密管理。
二、自查自评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注重实际效果。
2.按照《长安大学保密自查自评工作方案》时间安排,请各单位对照《2016年度长安大学保密自查自评任务分解表》各项要求,认真开展自评自查。(相关材料已下发各单位)
3.请各相关单位于2016年3月11日前报送《部门自查自评工作报告》及《工作检查表》,纸质版加盖公章至保密办。
支行保密自查自评工作:
为促进全行各项保密管理措施落到实处,近日,农发行南城县支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采取三项有力措施全面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排查保密工作中的风险点、隐患点和薄弱点,以推动全行保密管理工作再迈上新台阶。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该行成立由行领导任组长的保密自查自评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开展全行保密自查自评检查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措施,规范保密自查自评检查工作,选配熟悉保密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进行保密自查自评检查工作,以确保此次全面开展保密自查自评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全面检查,确保质量。该行严格按照《农发行县级支行保密自查自评检查表》,对包括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保密制度建设、保密宣传教育培训、人员管理、国家秘密确定变更解除管理、国家秘密载体管理、计算机网络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涉外保密管理、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行为查处、保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经费保障情况、保密工作记录及材料等13个方面47项具体保密自查自评检查内容,组织开展全面自查检查,避免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保密自查自评检查工作扎实、到位。
按时完成,认真整改。该行严格按照保密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自查时限要求,认真细致按时完成保密管理各环节自查自评检查工作,掌握保密工作的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认真整改,探索进一步做好全行开展保密管理工作的思路和方法。通过此次全面开展保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对于不断提升全行保密管理工作水平必将起到积极有效促进作用。
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规则(试行)
为加强和规范保密自查自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在本机关、本单位内部开展的保密自查自评工作。
二、工作原则
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应当立足防范,突出重点,严格标准,形成制度,做到强化保密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泄密隐患,建立保密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三、工作要求
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应当每年至少开展1次,并将有关情况列入年度保密工作情况报告内容,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四、自查内容
(一)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
1.主要负责人对保密工作部署和落实提出明确要求,听取保密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将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本机关、本单位年度考评和考核内容,为保密工作开展提供人力、物力、财力等保障;
2.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坚持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制度,研究部署保密工作并对落实情况组织检查,及时组织查处泄密事件和违规行为;
3.分管业务工作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部署和落实提出明确要求,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支持保密工作机构和人员开展工作;
4.内设机构负责人掌握本部门保密工作情况,对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管理,定期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二)保密制度建设情况
1.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保密工作责任制、定密管理、人员管理、国家秘密载体管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管理、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管理、会议和活动管理、涉外活动管理、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等各项保密制度;
2.保密制度具有可操作性,责任追究和奖惩措施明确具体;
3.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相关保密制度。
(三)保密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1.对年度保密宣传教育工作作出安排并组织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保密工作指示、文件和有关法规制度;
3.组织人员保密知识技能培训,或者按要求参加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
(四)人员管理情况
1.准确界定岗位和人员的等级;
2.人员上岗前,组织人事部门会同保密工作机构对人员进行审查和培训,使其了解相关保密法规制度,掌握相关保密知识技能,并组织签订保密承诺书;
3.人员在岗期间,所在部门督促其熟悉相关保密事项范围,履行本岗位保密职责,定期进行自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人员因私出国(境)等事项履行审批手续;
4.人员离岗前,机关、单位及其所在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监督其清退载体,确定脱密期管理措施。
(五)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情况
1.依法明确定密责任人及其定密权限;
2.依法确定并标明国家秘密事项密级和保密期限;
3.不将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确定为国家秘密;
4.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事项密级。
(六)国家秘密载体管理情况
1.国家秘密载体制作、收发、传递、复制、使用、保存、维修、销毁等符合保密管理规定;
2.密品的研制、试验、使用、运输、保管、维修、销毁等符合保密管理规定;
3.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国家秘密事项的知悉范围,对知悉机密级以上国家秘密的人员作出书面登记。
(七)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情况
1.网络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维护选择具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并与相关单位和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
2.网络采取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安全保密防护策略配置、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边界安全防护和信息流转控制等措施,投入使用前经过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测评和审批,定期开展安全保密检查和风险评估;
3.确保网络不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4.确保不在非网络(含非工作内网)、互联网门户网站、互联网邮箱、即时通信工具及境内外服务商提供的公共云服务平台等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信息;
5.按照有关规定对互联网接入口数量采取控制措施;
6.计算机采取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身份鉴别、访问授权、违规外联监控、病毒查杀、移动存储介质管控等安全保密措施,不安装使用具有无线功能的模块和设备;
7.确保计算机不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8.确保非计算机不存储、处理和传输国家秘密信息;
9.确保信息设备与非信息设备之间不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
10.保持保密技术防护设施设备的防护性能;
11.建立健全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登记台账,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粘贴密级标识,明确责任入、设备编号等;
12.使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符合保密管理规定;
13.使用普通手机和专用手机符合保密管理规定。
(八)场所及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情况
1.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和调整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2.按照有关规定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等防护措施;
3.落实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场所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规定。
(九)会议、活动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等项目管理情况
1.会议、活动使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设施、设备;
2.主办会议或活动的内设机构指定人员负责保密管理工作,落实各项保密措施。重要会议或活动制定保密方案并报本机关、本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备案;
3.对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单位进行保密审查,提出保密要求,签订保密协议。
(十)涉外工作保密管理情况
1.负责对外交流、合作等活动的内设机构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对有关人员进行保密提醒;
2.对外提供文件、资料和物品按规定经过保密审查审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与外方签订保密协议;
3.出国(境)团组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进行行前保密教育,落实各项保密措施。
(十一)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1.对外宣传报道履行保密审查审批程序;
2.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
3.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各环节保密制度措施;
4.确保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予公开;
5.建立网站信息登记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网站保密检查。
(十二)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行为查处情况
1.发生泄密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2.对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行为及时组织调查;
3.对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行为的责任人员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十三)保密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经费保障情况
1.按规定设立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
2.保密工作机构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保密技术检查装备和工具;
3.保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机关、单位年度财政预算或者收支计划。
(十四)保密工作记录和材料
机关、单位及内设机构建立保密工作记录,各项保密工作落实情况材料翔实完整。
五、监督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粮食安全责任制相关文件精神,做好市政府对我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年度考核工作,特制定2019年度*****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内容
根据长治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开展2019年度长治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长粮安考核字〔2019〕2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长县政办发〔2016〕61号)要求,结合我市粮食安全新形势、新任务,本着“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的原则,2019年度我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为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等6个方面14个重点考核事项45项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同时取消“定性评价考核指标”。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评分。2019年12月20日前,承担考核任务的各牵头部门要按照《2019年度*****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评分表》(附件1)确定的年度考核目标任务要求,完成对2019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自评打分和总结报告,备齐自评打分依据的文件资料,并按照《自评材料上报要求》(附件2)上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报告要全面客观反映考核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情况,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各部门要对自查自评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部门抽查。2018年1月1日前,领导小组根据各牵头部门的自评报告和部门评审意见,确定抽查对象,组成联合抽查小组进行实地考核,并形成抽查考核报告。
(三)综合评价。2018年1月10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部门自查评分和抽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等次和考核结果运用建议报领导小组审议。
(四)考核通报。考核结果经县政府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向各部门及单位通报,同时,抄送县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部门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考核工作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我市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和复杂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责任意识,深刻认识和领会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实质要求,端正考核态度,突出工作实绩,杜绝形式主义,务求达到考核工作和业务工作融合促进的效果。要切实加强对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部署,确保粮食安全责任制年度考核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要围绕年度考核目标任务,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全面客观真实反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目的意义
通过检查评估,促进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民生工程,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推动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二、组织形式
(一)检查评估对象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监管部门,药品及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企事业单位。
(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开展自查自评;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评估组,对各县(市、区)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三)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本辖区检查评估的组织实施。
三、评估内容
(一)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主要从组织领导、整治重点、安全保障、宣传信息与责任体系建设等方面检查评估各县(市、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共分为5方面18项58条,详见附件1《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表》。
(二)群众对药品安全的满意度情况
主要包括对国药准字公信力的评价、对打击假药的看法、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对药品广告的意见、对安全用药知识的掌握。
(三)涉药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评情况
主要检查企业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SP)标准的执行情况;对基本药物和高风险产品的风险控制情况;电子监管码实施情况;质量受权人制度落实情况;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药品医疗器械研发资料的真实性、及诚信建设情况;医院制剂使用和临床用药管理情况。
四、评估方式
(一)听取汇报。听取各县(市、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和各相关监管部门的工作汇报。(工作汇报应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1、本县(市、区)对照检查评估标准自查的情况及辖区内药品安全的总体评估情况;2、对本县(市、区)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分析归纳;3、本县(市、区)的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成效(以数据及事例证明);4、专项整治期间查处的大案要案;5、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6、对当前药品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其对建立药品监管长效机制的建议)。
(二)查看资料。查阅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文件、会议纪要、工作报表以及有关工作制度规定、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卷宗、新闻宣传等资料。
(三)现场检查。随机选择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等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各类型有代表性企事业单位均不少于1家。
(四)开座谈会。召开涉药企事业单位、医药行业协会和群众代表参加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五)问卷调查。对过往群众、经营单位营业人员、基层执法人员等进行随机访问和调查。
(六)情况反馈。向各县(市、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反馈检查评估情况,提出整改建议。
五、评分办法
(一)综合评估。主要根据《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表》(见附件1)评估地方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分值100分,权重0.8。
(二)群众满意度。各县(市、区)按照统一印发的测评表组织问卷调查(见附件2),不少于50份,评价群众满意度。分值100分,权重0.1。
具体评分办法:1个满意得10分;1个基本满意得5分;1个不满意得0分。
(三)自查自评情况。各县(市、区)在企事业单位自查自评基础上,抽查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及医疗机构各不少于1家)自查报告,自我评分。分值100分,权重0.1。
具体评分办法:自查报告每少一份扣1分,自查报告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每份扣1分。
以上3项中,第1项由联合检查组参照各县(市、区)自查自评报告进行检查评分;第2、3、项直接采纳各县(市、区)自查自评报告中的相关数据并随机抽查核实,各项评分加权汇总后,得出总评分,满分100分。根据各县(市、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突出成绩和明显不足,在总评分的基础上可适当加减分,分值为±5分。得分95分以上为优秀,85分以上为良好,80分以上为合格。
六、检查组组成及时间安排
(一)年8月(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每个县(市、区)检查评估时间1天。
(二)请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委、市工商局、市发改委(价监局)各抽调一名同志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成两个联合检查评估组,以上各部门请于年8月8日前将参加联合检查评估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系人:罗健,联系电话:13607989926)
第一段幼儿园基本情况:园名、幼儿园性质、创办时间;班级数、幼儿人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绿化面积等;教职工数,人员素质情况;办园宗旨、培养目标;幼儿园工作总体评价。
第二段提出申请:申报目的,对照《标准》,决定申报的等级,请求。
申请单位:(公章)
申请时间:
自查报告格式:(仅供参考)
申报浙江省二级幼儿园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同申请报告
二、近三年来的主要工作与成绩:改善办圆条件、规范管理、队伍建设、教育特色、卫生保健、教科研工作、家长工作等等方面,要求突出工作成绩与特色工作。
三、评估指标达标情况:逐条说明(第几条 达标情况、自评认定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主要是就不达标和基本达标的部分作出整改的计划)
日 期
封面例:
(四)工作人员 指标10
达标要求:基本配齐管理人员,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和工勤人员。平均每个班级配专任教师1.5名以上(或专任教师与幼儿比例在1:15—1:18之间),保育员0.5名以上。
达标情况:5个班级,共150名幼儿。配备园长1名,副园长1名,专职教师10人,保育员3名,兼职保健员1名,炊事员1名,门卫1名。
自评认定:达标
资料目录:
1、教职工名册(信息要全面,按《浙江省幼儿园审核登记表》要求重新设计,并增加住址、联系电话栏)
2、幼儿名册
3、教师配备一览表
(仅供参考)
(十二)家长工作 指标45
达标要求:
达标情况:
自评认定:
资料目录:
1、各学年(学期)家长工作计划
2、家长学校计划,活动记录
3、家长会通知、讲稿、家长签到表等
4、家长开放日活动通知、活动安排、活动计划、记录、家长反馈意见等
5、亲子活动通知、活动计划、记录、总结等
6、家访记录
7、家园练习册(幼儿成长手册)
8、图片资料
一、硬性目标任务:(分值:60分,自查分:60分)
1、通行费征收:据统计,三月份累计完成通行费征收278526元(其中月票收入13415元),占计划任务25.5万元的109.22,超额完成计划任务。(自评分:25分)采取措施:依照“应征不漏,应免不征”的原则,积极做好通行费征收工作,并做好征收政策的宣传工作。严格控制月票车审批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坚决不予办理,并取得车主的理解。同时,不断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取得车主的信赖。并不断改善收费外部环境,加强对治安亭的管理,本月未发生争吵打架事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做好房建工程的扫尾工作。我站于3月18日组织施工单位召开了房建工程现场会,确定了扫尾工作的完成时间,要求各施工单位准备好验收资料以待组织人员验收。已形成会议纪要上报处部。(自评分:10分)
3、站容站貌建设。我站已将收费岗亭、办公大楼、职工宿舍等卫生责任划分到每个班组及个人,每周对卫生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形成制度化,列入工作目标任务考核之中,有力地增进了站容站貌建设。(自评分:10分)
4、站班子建设及职工队伍建设。定期召开站班子会,商讨近期工作情况,对各自分管的工作进行总结汇报,做到交心通气。每周召开一次站务会,通报本周全站工作情况,分析通行费完成情况及所采取的措施。根据具体情况,在3月31日召开了全站职工大会,并形成会议纪要上报处部。(自评分:5分)
5、各种材料的上报工作。按规定及上报了本月月票办理情况及免费车情况。做到帐实相符。及时上报上个月的收费统计报表,做到准确无误。已按规定做好了20__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代表发言稿的上报工作。完成了本月2篇信息报道工作,交处部审核。(自查分:10分)
二、中性目标任务(分值:20分,自评分:18分)
1、对周边村免费车辆情况,已下达通知至本村,要求村委会干部协助做好免费车辆的统计工作,并逐一进行审查、清理,并将清查情况上报处办。(自评分:5分)
2、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已基本完成服务中心的办证工作。(自评分:5分)
3、两栋宿舍的装修工作及门面和绿化工程扫尾工作,已召开了扫尾工程现场会,确定了扫尾工程的完成时间。(自评分:8分)
三、其它目标任务(分值:20分,自评分:20分)
1、及时完成了处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协助工程科做好公路养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通过创建教育强镇活动,一方面,继续完善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学校内部常规管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培养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及一大批遵纪守法的劳动者;另一方面,在全镇范围内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推动我镇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通过政府、学校、社会等方面的共同努力,确保在2009年底达到市级教育强镇标准并通过评估验收。
二、工作安排和部署
(一)调查摸底、指标分析阶段(2009年4月初)
1、成立仕阳镇创建教育强镇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也必须建立相应的创建工作机构,并报镇“创强”工作办公室备案。
2、对照20项标准指标,从严要求,逐条分析乡镇教育的基本现状,确定教育创强的工作重点、难点。
3、对所辖学校的硬件条件、装备条件情况进行调查、确定投资建设项目及装备添置的初步计划。
4、对照20项指标,拟定“未达标”指标的整改措施。
5、组织有关人员外出学习创强经验。
6、召开创建动员会,充分利用“创强”载体,争取多方支持。
(二)组织实施、全面攻坚阶段(2009年4月—8月)
1、向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递交创强申请。
2、筹集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3、基本完成仪器、图书、计算机、多媒体等装备配备。
4、完成自查自评报告送草稿及填报工作表初表。
5、督促学校做好规范化管理工作,特色校创建工作。
6、整理台帐。
7、邀请省、市专家前来考察、指导。
(三)查漏补缺、完善提高阶段(2009年9月)
1、再次集中财力加大学校建设、装备力度。
2、完成台帐整改。
3、再次对照指标,审议《自查自评报告》初稿。
4、邀请省、市专家前来考察、指导。
5、《自查自评报告》、《达标情况说明》及《申报表》定稿,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四)营造氛围、迎接评估阶段(2009年10月)
1、全面整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2、召开创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部署“迎验”工作。
3、落实好“迎验”工作分工负责岗位责任制。
4、再次通过各种宣传媒体,营造浓厚的“迎验”氛围。
5、接受教育强镇评估经验。
三、工作职责
1.镇“创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对全镇“创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研究和布置各阶段的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督促“创强”工作的全面落实。
2.镇“创强”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要认真做好负责全镇、各学校“创强”工作的组织、指导、联络、检查、督促等工作。
(2)汇总、整理、撰写全镇“创强”工作材料等。
3.各学校、幼儿园,社区学校的主要工作职责
(1)按照镇“创强”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对照《浙江省教育强乡(镇)评定标准》制订工作方案,落实专人负责,安排工作计划,强化工作措施。
(2)按时做好各项材料的收集、撰写、汇总、申报、建档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创强”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领导,各学校校长对本校“创强”工作负总责,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确保人员、时间、精力、经费、工作到位。
一、评价依据
(一)《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苏政发〔*〕10号)和《江苏省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
(二)《江苏省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暂行办法》(苏政办发〔*〕106号)及《江苏省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实施细则(修订稿)》(苏食药安委〔*〕5号)。
二、评价内容
按照《江苏省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实施细则(修订稿)》中确定的评价项目内容进行综合评价(见附件4)。
三、评价方式
采取自查自评与组织评价、日常评价与年终评价、综合评价与专业评价、部门评价与专家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评价与年终评价各占50%的分值。实施细则及具体操作要领见附件4。
四、组织分工
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对各市*年度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食药安委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综合评价设立1个综合组和4个专业评价组,综合组负责评价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政府组织领导、综合监管工作方面的日常评价;专业评价组负责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餐饮消费四个环节相关项目的评价。
五、评价程序及日程安排
评价工作分自查自评、材料审查、实地检查、意见汇总与复评、评价意见反馈五个阶段进行。12月30日前完成分组实地检查评价任务,*年1月底前向各市政府正式反馈评价意见。
(一)自查自评阶段:按照《评价细则》要求,各市对*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照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并于12月15日前将自查材料及相关资料报送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材料审查阶段: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价组对各市上报的材料进行集中审查,按照评价项目分别提出预评意见,同时省有关部门结合日常工作对13个市分别提出相关评价项目的评定意见。材料审查及部门日常评价意见于12月20日之前完成。
(三)实地检查阶段:资料集中审查后,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由主要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同志带队的评价组对各市进行实地检查,通过听取市政府情况介绍、现场检查、座谈调查等形式,深入了解各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依据实地检查的情况提出对应项目的评价意见。实地检查工作于12月30日之前完成。
(四)意见汇总和复评阶段:综合评价组归集、汇总、分析各评价组、省各有关部门对13个市材料审查、实地检查及日常工作评价的情况,综合提出对各市食品安全的初评意见,反馈给各市,对有争议的事项,组织进行复审。意见汇总和复评于*年1月10日之前完成。
(五)评价意见反馈阶段: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综合评价报告和评价初步意见,报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批准后,反馈给各市人民政府。*年1月底前完成。
具体安排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是促进各地、各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种有效手段,也是检查各市与省政府签订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落实情况的一种具体形式。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坚持事实求是,反对弄虚作假,扎实认真做好评价的有关工作,确保评价真实、有效。
(二)各评价组完成评价工作后,请将现场检查记录表(附件2)、日常评价评分表(附件4)、年终评价评分汇总表(附件3)及评价的初步意见及时报送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年1月15日前将评价结果和评价意见上报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