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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安全整治工作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13 11:17:46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食品生产安全整治工作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食品生产安全整治工作

篇(1)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安全、促发展”为宗旨,全面贯彻“服务、发展、和谐、建设”的工作方针,围绕国家质检总局“依靠地方,联合部门,抓住企业,监管产品”的要求,深入开展“全面提升、两个创建”活动,针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预防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通过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全市调往上海世博会生产加工食品的安全;二是确保全市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确保全市生产加工环节不发生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的实效,决定成立对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监督科,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汇总、上报。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切实掌握辖区范围内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的基本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并立即部署、迅速行动。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按照整治方案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开展各项监督检查活动,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对辖区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总结提高。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及环节加强日常监管,密切防范,巩固成果,认真总结,全面提高,确保辖区食品质量安全万无一失。

四、工作分工

1、食品监督科:负责制定20105年夏季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依法按照要求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开展检查和抽样工作,并按要求做好上报工作。

2、检测中心:做好食品生产企业产品的检验工作,并将检验结果及时报食品监督科。

3、法规科:负责法律、法规的咨询、执法文书的审理工作。

4、办公室:要加强督查督办力度,督促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做好宣传报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到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并做好与前期市局下发的的衔接工作,保障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对在整治行动中工作不力,导致辖区内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件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部门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标本兼治,抓好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各部门在突出抓好整治重点的同时,要注意结合工作职责,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要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其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履行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义务,对社会负责。要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篇(2)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乡上专门成立了以政府副乡长贾雪莲同志任组长,乡卫生院院长席忠生任副组长,以党政办、综治办、派出所、卫生院、民政办等部门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于9月底召开了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对全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并作出部署,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既分工,又合作,各司其职,深入到辖区内的食品运输经营单位和个体进行食品安全大检查,从生产、销售、消费等渠道堵塞食品安全漏洞,确保我乡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良好,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在“十一”、“中秋”期间能够放心的购买和饮用食品。

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通过张贴墙报标语,出动宣传车,分发宣传资料等形势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科学引导正确的消费观,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据统计共出动宣传车3次,张贴标语30多条,分发宣传资料800多份,形成了全社会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

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全乡辖区内的食品销售摊点、商店、学校等重点区域进行深入细致的专项检查整治。

(一)把好农产品生产安全关。按照农药管理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乡涉农的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农药兽药经营点进行整治,发现一些经营点无“鼠药定点经营许可证”经营鼠药,或不设立高毒农药专柜,不悬挂农药安全知识挂图的向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此外,我们还加强对自种蔬菜的农户进行农药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保证了蔬菜安全。

(二)开展包装食品、重要农产品、加工品等安全检查。乡畜牧站加强对肉品屠宰及销售环节的检查,杜绝病死肉上柜销售;其它有关部门重点对饮料、酒类、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腌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包装食品进行“六查六看”,查处非法使用有害化学品的水果、水产品、农产品等。在检查肉类销售门市部的肉类和禽类产品时,要求出售的猪肉全部经过防疫检疫,家禽类无病鸡上市。并加大对肉类、中秋月饼等食品的安全检查力度,对食品加工点、经营点进行彻底清查,有效净化了节日食品市场。

(三)加强对农村小食店、杂货店的整治。要求包片领导负总责,包村干部具体抓,村上干部协调抓的工作思路,对各村的小食店、杂货店的粮油、面、酒、乳制品、饮料、肉类和禽类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

篇(3)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今年初,我局为加强对新一轮平安创建的领导,重新调整了“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平安创建各项工作的落实和督促检查。各部门分别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将平安创建工作分解到各部门,进一步落实、细化创建责任。以近年来制订的平安创建责任制为基础进行对照和考核,年终落实奖惩,确保2011年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的开展。现将2011年平安创建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二、充分履行监管职能,确保食品、特设、重点产品质量安全

(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

1、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

目前,我县共有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175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59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0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7家(其中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3家、仅有卫生许可证且未到期的2家、仅有卫生许可且到期未换的2家);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企业33家。根据省、市关于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迅速行动,在食品生产环节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督促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原料索票索证制度,完善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规范,进一步加强对亚硝酸盐等高风险添加剂的管理,依法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在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中,我局共召开专题会议、培训5次,培训企业165家次,培训人员200人;出动监督检查人员359人次,监督检查企业数335家次;受理投诉举报27起,立案查处食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7起,已办结7起。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办理案件5起,其中立案4起,办结4起,涉及金额5.8万元,罚没款金额9.5万元;取缔无食品生产许可证且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3家。

2、开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动

一是按要求对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了“瘦肉精”的专项整治和检查,我县有4家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其中3家为季节性生产腊腿产品。经检查,企业在原料肉的采购过程中能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相关合格证明文件齐备,未发现我县生产企业采购和使用含“瘦肉精”原料肉的情况。二是按规定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产品是否含“塑化剂”进行整治和检查,特别是在苯二甲酸酯事件发生后,我局立即印发了《关于清理含“塑化剂”污染产品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并在第一时间对台资企业、运动饮料等5类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进行了突击检查,同时要求企业立即开展塑化剂专项自查,并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对所生产的添加剂产品送法定检验机构对邻苯二甲酸酯类项目进行检验。我县5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共对8个批次的产品按要求进行了送检,均未检测出邻苯二甲酸酯类指标。三是在紧急查处罗丹明B的专项行动中,第一时间动员了全局的力量,安排多个检查组深入乡镇和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经检查,我县虽然没有辣椒制品的生产企业,但使用辣椒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共有10家,其中8家企业采购和使用辣椒酱、辣椒粉、辣椒片、辣椒油等辣椒类原料,1家直接使用干辣椒加工食品,1家将采购干辣椒加工成辣椒油后添加到食品中。我局对其中9家食品生产企业、23个批次的辣椒原料和产品进行了抽样,并送省方圆检测机构检验。经检测,发现我县“递铺宏旺食品厂”使用的辣椒碎含有罗丹明B(24mg/kg)。在将有关情况报告县食安委办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同时,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厂进行了突击检查,并对其原料库、成品库进行了清查清点,共清查出休闲笋干成品177.5kg和辣椒碎原料9.57kg(非被抽检批次),我局全部予以扣押,并对该厂负责人予以立案查处,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3、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我局根据上级系统和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已在乡镇一中心六站中建立了质监站。今年来,已先后两次召集乡镇质监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指导乡镇质监站完善制度、健全队伍,建立了乡镇质监员、村居协管员、企业安全员为基础的“三员”队伍。乡镇质监站已基本完成了对“三员”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共培训各类人员近900人次,其中:行政管理人员80余人次,培训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化验员380余人次,培训乡镇质监员、村居协管员和企业安全员共400余人次。

4、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突出重点,分批培训。通过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筛选,参照省、市、县级确定的重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将全县与老百姓日常关系密切,消费普遍的饮用水、黄白酒、饮料、糕点、糖果等32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确定为第一批培训对象,组织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食品添加剂管理使用、委托加工备案及《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在此基础上,对其它食品生产企业的负责人分批组织的培训活动。二是分类指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各企业能够充分结合自身行业特点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我局抽调业务骨干深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对企业的采购、生产过程控制和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分类指导。针对不同食品生产企业确定的关键控制环节,指导企业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员并作好台帐记录,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加强监督,强化企业责任。我局根据省质监局《关于印发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等级评价与分类监管准则的通知》(浙质食发〔2011〕180号)精神,印发了《关于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等级评价与分类监管工作的通知》送达给各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并监督企业按照文件精神,对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局提交自查报告和自查表,监督企业扎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各项工作要求。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1、对全县学校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检查

此次安全大检查的重点是锅炉安全阀、压力表是否定期校验,锅炉是否经注册登记并办理使用登记证,操作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锅炉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是否齐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是否建立完善等。

此次检查从8月初开始至8月下旬结束。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人员当场要求相关学校限期整改,保证锅炉设备在学校开学投入使用前都能安全运行。同时,检查人员还将重点帮助有关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学校特种设备管理水平。检查期间,我局还将对全县学校司炉工开展持证上岗培训。

2、战高温,斗酷暑,确保全县特种设备安全

炎热高温酷暑,是特种设备事故高发期。为确保高温期间设备稳定运行,7月份以来,我局“四举措”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一是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以公共场所、气瓶充装、化工行业为重点,先后检查52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督促使用单位切实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实现“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设备依法定期检验。

二是严格执法,跟踪整治。对安全监察、检验报告、投诉举报中发现的隐患,通过汇总记录,监察责令、整改方案制订、整改验收等每一个环节,隐患整治跟踪闭环,做到“检查一家,规范一家,提升一家”。对一般隐患要求使用单位立即整改,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依据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限期整改。共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2份,责令使用单位限期整改事故隐患13例,封停设备9台,依法立案查处4起。

三是监督检测,技术支撑。我局还邀请市特种设备检测人员冒酷暑顶烈日,共同上门为疏于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单位做检测工作,并帮助使用单位制订设备隐患整改方案,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四是加强宣传,完善预案。我局将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组织编制的《工业燃煤锅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南》等26个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指南,及时下发给企业,并结合实际指导企业制订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和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不断完善特种设备应急管理体系。

3、开展景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行动

春游旺季,各景区景点游人如织,景区景点的特种设备是否安全关系游客安危,近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中南百草原、竹博园等景区景点的特种设备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对两大景区的游乐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规范操作游乐设备,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记录是否全面等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发现,竹博园有一处游乐设施和两辆游览车的操作人员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现场未见设施检验报告。对此,执法人员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景区及该游乐设施负责人限期整改。

今年,在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中,共出动执法人员610余人次,消除一般隐患51起,重大隐患27起。到目前为止,全县未发生一起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4.加强培训教育,严格考核把关。

为配合专项整治工作,按计划举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班10期,培训人员595人次,核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500多张,并在全市首次增设叉车培训实地操作考核项目,提高了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能力。

(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加强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认真组织我县食品生产企业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申领生产许可证。对应参加2011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度自查的12家企业开展了年度审查工作。制定了年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巡查监管工作计划,结合辖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质量安全状况,采取重点监管、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对获证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共对54家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2.开展农资打假下乡专项行动,我局以化肥产品为重点开展了专项整治,共检查农资经销户15余个,较好地规范了全县的农资市场。完成了铅酸蓄电池生产行业的专项整治,根据市局和县政府部署,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对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整治,经整治,我县3家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有1家达到了整治标准,通过市县考核验收,另2家已关停。

3.认真抓好监督抽查和后处理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各级监督抽查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据统计,今年共完成省级314个批次产品的抽查,合格率为93.9%,县级抽查258个批次,合格率为97.6%。为使抽查工作能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我局加强了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力度,先后开展了两期质量管理培训班,从管理人员入手,提高企业管理能力,对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工作正在实施中。

三、总结不足改进工作方式,夯实平安创建成果。

篇(4)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围绕乳品和含乳食品、食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通过夏季食品安全大检查突击月行动,实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乳品和含乳食品安全;二是确保全县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确保全县夏季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乳品和含乳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使用相对集中区域;农畜水产品生产基地或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区;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周边地段;旅游景点附近区域和沿景区线路周边区域等。

(二)重点单位。乳品和含乳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使用单位;农牧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畜禽水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供应学校食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学校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医院食堂及医院餐饮供应摊点;旅游景点附近区域和沿景区线路周边区域小摊点、小餐馆、小食杂店;各类夜市大排档、小吃街、美食街;各类食品加工小作坊等。

(三)重点品种。乳品及含乳食品、面、米、食用油、蔬菜、水产品、冷冻饮品、儿童食品、饮用纯净水、果蔬汁饮料、膨化食品、肉及肉制品、卤菜、豆制品、酱油、食醋、酒类产品、食盐、保健食品等。

三、整治内容

(一)种植养殖环节。扎实开展对农药、渔药、兽药、肥料、种子、饮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的专项检查,加大抽验范围和频次,做好以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药物残留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重点检查水产品生产过程中投入品的使用情况和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红霉素、氟喹诺酮、磺胺类等禁限用药物使用情况,消除隐患。开展生鲜乳及含乳食品质量安全检测行动,加强生鲜乳及含乳食品中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的检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严厉打击在生鲜乳及含乳食品、饲料、水产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生猪养殖过程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行为。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力度,开展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企业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情况的检查,以涉及本方案中重点整治品种的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切实落实好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无证生产、无生产加工条件的生产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地沟油”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以及加工、储藏、经营私屠滥宰和病害肉、注水肉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食品流通销售环节。以超市、食品批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食杂店、农村集市为重点对象,对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进行清查,坚决查处经销“三无”、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傍名牌”食品等违法行为。按照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加大流通环节的食品抽检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监管。

(四)餐饮服务环节。强化餐饮业原料进货溯源制度,严格实施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打击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地沟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品种的监管力度,防止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

四、时间的安排

本次突击月活动自年7月20日至8月20日,历时一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7月20日—7月25日)

各部门开展摸底调查,切实掌握辖区范围内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的基本情况,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方案,迅速行动。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集中整治(7月26日—8月15日)

各部门按照整治方案进行拉网式清理整顿,全面开展各项监督检查活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总结提高(8月15日-8月20日)

各部门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加强日常巡查,密切防范,巩固成果,认真总结,全面提高,确保食品安全万无一失。

五、责任分工

各级政府负总责,安排部署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安排监管力量,全面抓好此次大检查突击月行动任务的落实。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环节。畜牧部门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环节。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商务部门负责畜禽屠宰加工环节。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销售环节。卫生部门负责餐饮服务、保健食品销售环节。供销部门负责新合作农村超市食品销售环节整治任务的落实。公安部门要加强与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联系,对监管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线索迅速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成立专案组立即开展案件侦办工作。监察部门要加大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力度,督促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对监管中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行为,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大检查突击月行动综合协调任务的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突击月行动工作落实到位。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部门要各负其责,对本环节的食品安全负全责。县政府将组织督查组深入各乡镇(场、区)及相关部门督察检查夏季食品安全突击月活动,对在整治行动中工作不力,辖区内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件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注重标本兼治,抓好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各相关部门在突出抓好整治重点的同时,要注意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强化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的义务。要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三)努力打造声势,营造专项整治行动良好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报刊、网络的作用,打造声势,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使之家喻户晓,正确引导消费。同时,加大对优质食品、优良品牌、优秀企业的宣传力度和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健全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生产安全食品、销售安全食品、使用安全食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篇(5)

食品药品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和麻痹,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县委、政府决定召开全县2009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视频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形势,按照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09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主动监管,强化措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效明显

*年,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始终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为构建平安和谐*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在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下,通过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全年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目标,全县广大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主要表现为“四个加强”。

(一)监管机制建设明显加强。一是建立了“全县统一领导,当地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监管机制。健全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食品安全评价体系和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供应网络体系;不断完善执法制度,持续加强执法管理,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得到不断提升;全面推行了农村自办宴席备案制,农村自办宴席得到了有效监管。二是监管网络进一步扩大。各乡镇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落实了办公室人员,在各村委会设立了由村主任兼任的食品安全信息员,监管网络覆盖到村、社,实现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确保了广大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二)综合执法能力明显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涉及部门多,各部门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环节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一是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全年共组织联合执法大检查4次,出动执法车辆115辆次,出动执法人员575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户753户次,共检查食品品种323种次,查出并没收过期、无QS安全标志食品(饮品)73种价值9000多元,并对部分无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粮食收购许可证的个体经营业主进行了限期整改;检查中小学校食堂14户;检查学校周边餐饮小吃店47户,副食品摊点107户,查出问题食品50多个品种,并当场销毁;检查奶粉经营户529户,查出含三聚氰氨的奶粉206.2公斤,均作了下架封存处理;二是加强药械监管。以农村为重点,扎实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药品供应网协调发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犯罪行为,检查涉药单位247家,立案查处药械案件33件,涉案金额12.71万余元,处罚没款8.59万元;取缔无证经营药品4家。药械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保障了公众用药安全。

(三)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积极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县工商、质监、经贸、卫生、消协、食药监等部门密切配合,先后开展了4次食品、药品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发放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化妆品、保健食品综合宣传资料1.5万余份,接待咨询群众2万余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明显提高。

(四)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明显加强。进一步健全了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各部门协作的快速反应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报送、处置程序。有效处置了“三鹿婴幼儿奶粉”和“刺五加注射液”等食品、药害事件,有力地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上级各部门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广大干部职工辛勤努力、艰苦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政府向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付出艰辛努力的各位领导、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二、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切实增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任务时候都不能放松。中央、省、市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突出,形势依然严峻。一是食品生产企业多、小、散、乱,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设施简陋,经营管理落后,一些经营企业贪图私利,滥用标识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和蓄意出售过期或变质食品行为屡禁不止;二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相对薄弱,给不法分子销售假劣食品药品有了可乘之机;三是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去年,发生家庭食用自采野生菌中毒2起,中毒8人,死亡1人;四是缺乏有效的监测设备和手段,难以从源头消除农产品安全隐患;五是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自我防范意识不强,防范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大家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本着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三、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切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按照“立足当前,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紧扣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抓改革、促开放的思路,稳步推进机构改革,健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全面增强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实施好“两个”推进,抓好“三个”提高,突出“四个”重点。

(一)实施好“两个”推进,努力实现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目标。

一是稳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今年将进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进行调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省、市关于调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总体要求,抓住机遇,认真抓好机构改革工作,确保改革后监管机制调整体制顺畅、机构职能配置合理、监管能力明确提高。在改革工作中,要坚持稳定压倒一切,深入细致地做好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坚决摒弃部门利益、个人利益,消除消极抵触情绪,自觉接受机构改革各项决定,确保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劲头不减,使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在改革期间,不能放松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维护大局、密切配合,两手抓、两不误,严防出现无人负责监管工作的现象,对因机构改革而相互推诿、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是继续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一要大力开展食品放心工程整治活动,继续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完善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和从原料进入到成品输出的全程控制,突出抓好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品种的整治,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二要深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坚持“严”字当头,把好品种和企业准入关。以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为重点,加大“规范药房”建设力度,全面落实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新机制,促进安全合理用药;以强化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为重点,加大对高风险产品的监管力度,认真做好新一轮GSP认证工作,全面落实药品市场监管新机制;以查处危害公众安全、涉及面广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群众用药安全。三要加强农村食品药品供应和监管工作,依托现有网络,整合基层监管资源,将“万村千乡”工程和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充分结合,建成农村食品药品“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实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无缝隙覆盖、无漏洞管理。

(二)抓好“三个提高”,努力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向纵深推进。

一是加强经常性监管,提高综合监管水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全县取得现有的食品药品整治成果,来之不易,各乡镇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以提高监管水平为核心,继续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防止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死灰复燃,出现反弹。一要着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以适应食品药品行业发展快、科技含量越来越高的新形势、新任务;二要转变工作方法,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由重集中整治、轻日常监管,向经常性、制度化动态监管转变,真正实现静态与动态,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机结合。三要形成监管合力。按照“全县统一领导、乡镇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落实监管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四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要抓紧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市场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不断提高应对和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能力。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各乡镇各部门要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宣传方案,利用“三下乡”活动、电视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食品药品的鉴辨能力,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要深入宣传和贯彻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是加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提高工作实效。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县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已完成一、二阶段的工作任务,正在开展第三阶段的工作。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查找第一、二阶段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严格按照省、市开展第三阶段整治工作要求,加强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强化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建立健全有效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四个”重点,增强食品药品监管的针对性。

一是突出农村自办宴席监管重点,保障群众饮食安全。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的监管,是防止农村群众集体食物中毒的有效措施。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自办宴席备案报送制度,把农村自办宴席备案制度作为今年食品监管工作的重点认真落实,各村委会要建立由村民小组长或自办宴席农户及时报送农村自办宴席信息制度,村委会1个月向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报送一次,乡镇3个月向县卫生局报送一次。同时,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加大对农村自办宴席的检查培训力度,对自办宴席农户准备的食品来源、做厨人员进行检查培训,对达不到食品安全要求的,有权要求自办宴席农户进行撤换,对走过场、敷衍了事,出现集体食物中毒或引起疾病传播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突出学校周边食品整治重点,保障广大学生饮食安全。全县有各类学生近9万人,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至关重要。教育、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对全县143所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各学校特别是边远山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情况,研究对策措施,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县教育局和各学校每学期要安排3至5节课时,专门向学生讲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宣传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危害,增强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县卫生局、乡镇卫生院要定期不定期加强对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的监管,对食品生产、加工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签订承诺书和责任书,禁止向学生销售过期或变质食品,切实保障学生身体健康。

三是突出食品小作坊管理重点,确保生产安全放心食品。食品加工小作坊点多面广,是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和难点。各乡镇、村委会和县质监部门要密切配合,周密部署,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死角的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小作坊的基本情况,做到情况清,底数清,调查工作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调查工作完成后,县食药监、工商、卫生等部门要对食品生产小作坊进行整治规范工作,推动食品加工小作坊按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对故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生产经营条件恶劣、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严重又不主动整改或屡次整改仍不到位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坚决予以打击或关停,对条件较好的小作坊在办证等方面给予帮助,推动食品加工小作坊走规范、特色品牌发展之路,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健康安全。

四是突出重大节日期间食品监管重点,保障群众过上愉快祥和的节日。五一、五四、国庆、春节等节假日期间群众出行多、消费多,一些不法商贩向广大群众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是食品安全事故的多发期。各乡镇和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对节假日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要做到早谋划,早部署,制定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供应节日期间的食品从采购、加工到流通、消费严格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杜绝食品安全隐患。对涉及群众基本生活的肉、粮油、禽蛋、饮料酒类、豆制品、乳制品、水产品等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人民群众吃到放心安全的食品。

2009年4月中旬我县将举行樱桃文化旅游节,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按照县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强化监管,切实做好樱桃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樱桃节成功举办。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食品药品安全涉及到方方面面,关系到千家万户,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食品药品安全领导组,进一步明确成员部门职责,各负其职。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具体抓落实,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村委会要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源的作用,成立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报送小组,及时提供准确信息,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部门职责。在监管职能未调整之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继续负责牵头做好全县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有效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农业部门负责牵头做好初级农产品环节的整治,加强对蔬菜、农药残留物的抽样检测,强化动物、植物检疫检验工作,加大对禁用、限用高毒农药的监管力度,抓好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知识的普及工作。质监部门负责抓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严格生产标准,强化市场准入,依法查处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和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负责抓好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对影响或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不合格产品要坚决下架、退市。卫生部门负责抓好餐饮环节的整治,严格对餐饮业、建筑工地食堂及小餐馆、小摊点的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经贸部门负责抓好生猪屠宰方面的整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粮食部门负责抓好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批发和加工环节原粮和储备粮的质量及卫生安全监管。公安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及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分子。

篇(6)

一、突出政府主导,落实各级监管责任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把食品安全作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列入政府工作计划,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及时调整充实了以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24个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为成员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在市政府办公室设立了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抓好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完善政府主导、部门监管、食品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市政府对部门和乡镇年度目标考核,实行“网格化”监管,明确了各镇街,以及卫生、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工商等相关部门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建立起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

二、抓好综合协调,强化部门相互配合

充分发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综合协调职能,确保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联系紧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细化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有效解决职能交叉、范围重叠和监管盲区等问题。为强化部门配合,建立了联席会议、联络员、信息报送、督察督办等各项工作制度。良好的工作机制整合了全市监管资源,确保各项工作在食安委统一协调下,整体推进,全面开展。

三、发挥职能作用,加强食品安全环节监管

各监管部门分兵把口,各负其责,做好从农田到餐桌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农业局建立起农产品质量标准、检测、追溯、服务体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加强对农药市场的监管,重点加大对有机蔬菜加工企业、基地、合作社的检查整顿力度,从源头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质监局严格落实生产企业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制度,对经营规模、生产条件符合要求的小作坊纳入常规管理。工商部门严格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以商场、超市等食品经营企业和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及食杂店为重点,强化对经营行为的规范和食品质量安全的动态监管,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合格食品退市等法定责任和义务。商贸局加强生猪屠宰行业和上市肉品质量的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屠宰厂(场)资格审核清理整治,全市22家定点屠宰厂,正在整改的17家,3家已上报取消屠宰资质。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对各类小餐饮单位,实行分级管理,扶优治劣,对早餐店、烧烤店、夜市摊贩实行错时监管,精细化监管。畜牧兽医局认真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组织进行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强化兽药、畜牧业投入品市场监管。对兽用生物制品、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全面推行了GSP管理,34个兽药经营单位通过了GSP认证。对畜禽屠宰加工企业严把入场查验、宰前检疫、宰后检疫、不合格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合格产品出证和加盖验讫印章“五关”,产地检疫率、屠宰检疫率、出厂产品持证率、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市水利局建立了规范的水产养殖日志记录、用药记录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企业经营诚信档案,建立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纠体系。

四、突出监管重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加强督导检查,有力促进了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主要是深入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使用明胶、地沟油、乳制品等专项整治工作,还组织开展了肉制品、桶装饮用水、面制品、植物油、蜜饯、调味品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食品等专项检查,认真做好元旦、春节、五一、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努力保证群众在节日期间饮食安全,确保在节假日期间全市无重大食品事故发生。取缔无照经营10户,查办食品案件1 起。组织开展高毒禁限用农药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排查了农药经营和使用两个环节,将甲拌磷、涕灭威、克百威、特丁硫磷四种高毒剧毒农药列入我市农产品生产中禁用农药名录,在全市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储存、使用。共收缴甲拌磷、涕灭威、克百威、特丁硫磷四种农药14710.16公斤,其中收缴农户存放的农药4571.16公斤,退回厂家农药10139公斤,全市共发放补偿金55287.64元。

五、广泛宣传教育,营造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篇(7)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夏季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夏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发动广大干部职工,集中精力、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人人抓安全、时时抓安全、事事抓安全”的全覆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体系。

三、时间安排

从5月1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

四、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渔业生产安全整治。牵头单位:县海洋与渔业局。参与单位:县公安边防大队。

重点治理渔船超抗风等级作业、不穿戴救生衣、渔业运输船只违规载客超载、“三无”船只、非法拉运海泥以及非法采捕江瑶贝问题。县海洋与渔业局要加强对渔业船只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渔船消防、通讯、救生等安全设备配备情况,严厉打击渔业船舶违规作业、违法载客行为,纠正漂载、超载、超航区作业不穿戴救生衣等行为;要加大对江瑶贝非法采捕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生产行为;要加强对休闲渔业船只管理,严格实行定点停靠和签证制度;要加强各种垂钓船只的监控和管理;要加强恶劣天气的预报预警,遇有大风恶劣天气及时通知每一位渔民,落实渔船返港、渔民上岸措施;加强渔港内的船舶防火管理,防止出现渔港火灾事故。县公安边防大队要加强对“三无”渔船的查处,严厉打击“三无”渔船非法生产和载客载货等行为。

(二)海上运输安全整治。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和海事处。参与单位:县公安边防大队、港务公司、海洋与渔业局。

重点治理航运船只超载和违规装载以及登陆艇非法营运、摩托艇、旅游艇超范围、超航区营运、海上碍航物等问题。县交通运输局要组织对航运企业和所有客货运输船舶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航运企业及船舶经营资质、责任落实、规章制度、安全培训等工作,排查治理航运企业和海上运输船舶安全隐患,严格执行船舶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的保养和配备要求;强化对登陆艇、摩托艇、旅游船的监控措施,严防登陆艇非法运输、摩托艇和旅游船违规出航、超航区经营行为。海事处要加强对各类航运船舶安全状况的检查,加大对登陆艇非法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消除事故隐患。县边防部门要加强对全县各类摩托艇(营运摩托艇除外)的安全检查,对违规出航、非法载客的摩托艇、渔船和“三无”船只要严厉查处、坚决打击。港务公司要加强对游客进出港和上下船环节的管理,加强违禁品检查,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船。交通运输局、海事处、海洋与渔业局要加强航道清理工作,保障航道畅通。

(三)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林水务局。

重点查处旅游车辆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整治车辆超载、超速、“带病”上路、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排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县公安交警大队要重点加大对道路的管控力度,加强对旅游运输车辆、公交车辆、接送学生车辆的检查,特别对港口、码头、旅游沿线、“渔家乐”周边道路等游客和车辆集中区域和危险部位要加强巡查;加强对乡镇无牌无证车辆的整治力度,消除事故隐患;要继续加强对机动车辆驾乘人员和中小学生等重点群体的安全教育,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大型运输车辆及其驾驶人的管理,加大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驾驶员资质、运输企业安全责任落实等情况的督导检查;严把客运车辆及大型货运车辆市场准入关,加强对挂靠车辆的管控,密切掌握其运行动态,逐一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不出现脱管、漏管问题。县农林水务局要加强对农业运输车辆安全监管,重点查处无牌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乡镇农机挂牌率、年检率和驾驶人持证率。

(四)消防安全整治。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参与单位: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教育体育局、商务局、住建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工商局、旅游局、民政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重点治理商场、超市、市场、宾馆、饭店、学校、网吧、歌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县公安消防大队要重点加强对宾馆、饭店、渔家乐、商场超市、文化娱乐等服务接待场所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品储存使用单位、各类教育机构、“九小场所”等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防火通道是否通畅,防火设施是否完备正常,消防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等内容,并督促各责任主体落实好防范措施,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要组织对全县所有网吧和文化娱乐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县教育体育局要组织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各类辅导机构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认真组织在校师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提高自我防范自救能力。县商务局要开展对各类商场、超市和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县旅游局及各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渔家乐”经营业户的安全管理,督促指导“渔家乐”业户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证接待场所内安全通道畅通,按标准配备好消防器材。各类医疗机构、敬老院等单位也要加强本行业和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5月31日山林防火期结束前,县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及县森林防火联防责任单位要全面落实山林防火各项措施,加强责任区内山林防火安全巡逻,严禁私自野外用火,全力防范山林火灾事故。

(五)旅游安全整治。牵头单位:县旅游局。参与单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重点整治景区危险区域、游乐项目存在的隐患。县旅游局要加强对各旅游景区的安全检查,重点对旅游景区内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部署、重点危险部位安全防范措施及景点内游乐设施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全面排查景区内落石、滑坡事故隐患,对危险地段和容易发生拥挤的区域,要派专人负责,加强高峰时段对游客的疏导,严防拥挤、踩踏、淹溺等突发事故发生;遇有台风、强降雨等恶劣天气时要及时关闭海底游客通道,保证游客人身安全。同时加强对各旅行社的安全管理,重点对旅游车辆及驾驶员持证、接待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检查。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旅游景点内的各类游乐设施设备安全资质、安全状况、安全防范措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各类游乐设施的安全。

(六)食品卫生安全整治。牵头单位: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参与单位:县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农林水务局、海洋与渔业局。

重点治理宾馆、饭店等旅游接待单位、景区摊点和“渔家乐”、“大排档”存在的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以及农副产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要对全县饮食服务、接待和食品加工单位的卫生安全进行检查,重点加强对宾馆、饭店、“渔家乐”经营业户等旅游接待场所的饮食卫生安全检查,严格进货渠道、餐饮用具消毒等制度。县工商局、质监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流通环节的监管,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打击销售过期变质、掺杂渗假、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县农林水务局负责加强农药、兽药、饲料管理,严把进岛待宰禽畜检疫检疫关,严格对蔬菜、水果和肉品的检测制度;县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推广水产品健康养殖,规范苗种生产,保障水产品安全。

(七)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牵头单位:县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参与单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重点整治建筑施工领域内的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和燃气非法经营和非法充装行为。县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要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单位相关资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坚决杜绝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从事建筑施工,不具有上岗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问题;要加强施工现场用电、脚手架搭设、防护棚搭建、安全防护网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坚决打击各类违法建设和违章操作行为,突出抓好塔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管,遇有台风、强降雨等恶劣天气时,要及时通知相关建筑企业做好停产停工及塔吊、脚手架稳固工作;要加强对燃气经营的安全监管,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夏季防雷击、防爆炸、防泄漏等各项防范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液化气和非法充装行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加强对液化气压力容器、管道、筏门等设备设施的检查,严防爆炸、泄漏事故的发生。

(八)地质灾害安全整治。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参与单位:县公安边防大队、交通运输局、旅游局、港务公司。

重点治理山体滑坡、坍塌等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害以及非法盗采球石行为。县国土局要加强对地质灾害多发地区的监测和巡查,警惕突发性暴雨诱发滑坡、坍塌等灾害。对易引起山体滑坡地段,要落实防范措施,及时预警信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加强对球石资源的保护,联合公安边防、旅游、交通运输、港务公司等部门,严厉打击私挖乱采和违法贩运行为,确保安全。

其他各行业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扎实开展夏季安全生产整治活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县里整治活动内容,研究制定本辖区夏季安全生产整治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安全生产整治对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迅速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按照工作职责和分工,制定夏季安全生产整治方案,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深入一线进行检查落实;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全力靠上去,严格细节管理,解决好具体问题。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查事故原因,严格责任追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保障支持力度。

(二)深入排查,狠抓事故隐患治理。要把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贯穿于夏季安全整治活动的全过程,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备案,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必须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责任。要组织对全县各行业、各领域的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梳理,该监控的要监控到位,该停产的要坚决停产,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确保不出问题。对因历史问题造成的安全隐患,要下大气力逐个进行解决。

(三)突出重点,强化安全执法检查。一是要突出重点时段检查。重点加强对“五一”、“端午”、“国庆”、夏季旅游旺季,以及台风、强降雨等恶劣天气等重点时期的安全检查,确保各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二是要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重点部位要开展持续的、不间断的检查,对重大危险源要落实专人监控措施。要将日常检查和集中专项整治相结合。对照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专项整治中有针对性地进行排查整改,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安全隐患及问题要通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整治效果。

(四)完善机制,增强应急处置能力。要切实加强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重要岗位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遇到重要情况或突发事件要迅速靠前指挥,及时果断处置。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夏季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防台风、防强降雨、海上救生、公众消防、旅游安全等应急演练。要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迟报、瞒报等现象发生。同时,要采取广播、电视、明白纸、宣传日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逃生自救、互救等安全生产常识,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