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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保护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13 11:17:39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历史文化保护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历史文化保护

篇(1)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 宜宾;保护

Abstract: the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city is a historical period in our country has an important political, economic, cultural, military or transport unique position and important influence that the city is still has certain scale, and preserve the traditional cultural value, has an important historical value and artistic value and the value of the cultural relics, buildings and sites in the city. But with the high speed of urbanization process, and how to keep the cultural features, under the premise of the old city protection and new town construction will be harmonious and unified, has become the main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city development of the important problem. In this paper, yibin city as an exampl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city protection.

Keywords: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city; Yibin; protection

中图分类号:E2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历史文化名城是指“保存文物特别丰富, 具有重大历史文化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也就是说,历史文化名城都是在我国某历史时期有着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或交通方面的独特地位和重大影响,至今仍具有一定城市规模,并保存着具有重要传统文化价值、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考价值的文物、建筑和遗址的城市。

从1982年2月批准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的24座城市起,到1986年第二批的38座城市,到1994年第三批的37座城市,再到陆续增补的12座城市,截至2010年底,中国已有了111座“历史文化名城”。但随着城市化的高速进程,如何在保持文化特色的前提下,将旧城保护与新城建设协调统一,已成为制约历史文化名城发展的重要难题。下面,我们以四川省宜宾市为例,分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问题。

一、基本情况

(一)概况

宜宾市地处金沙江与岷江汇合处,滚滚长江由此东流入海,素有“万里长江第一城”之称,历史文化悠久,旅游资源丰富且独具特色。宜宾市是1986年得到国家承认的第二批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是长江上游开发最早的地区之一,自古居于巴、滇、蜀、夜郎等部族王国往还的要塞之地。这里在秦汉时已是中原王朝向南推进的咽喉要隘,为“五尺道”、“南夷道”、“西南丝绸之路”的起点,至明清时已被誉为“西南半壁古戎州”。自汉至今,宜宾已有两千余年的城市建设史。

(二)旧城分析

宜宾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重点是具有两千多年建成史且文物古迹相对集中的旧城区。

1.独特的古城格局

明代古城奠定了宜宾旧城区的格局,城郭接近正方形,街道布局为传统街坊式,众多纵横交错的街道形成“棋盘式格局”。干道均向江岸延伸,使水陆交通相互衔接。截止目前,古城棋盘式格局和轮廓犹存,民居风貌尚存少部分。

2.富有地域特色的建筑风格

宜宾传统建筑以川南民居为主,多为清朝中晚期至解放前建造,民居多为青砖、青瓦、砖木结构的老式瓦房,穿斗式结构,门楣多由花砖砌成,雕工精细,颇具艺术价值。

3,三江分隔,三山对峙,三塔鼎立的山水组团城市格局

丰富的水系,优美的自然景观构成了宜宾优越的自然环境,岷江和金沙江汇合于宜宾旧城合江门,万里长江从此开始,滚滚东流而去,宜宾城市由于三江分隔而自然形成了组团式布局结构,景色优美的河流水系成为宜宾城市主要的自然环境资源,也是宜宾城市的特色之一。

宜宾城市的四周有翠屏山、白塔山、七星山三山对峙。翠屏山郁郁葱葱,催科山峻峭挺拔,七星山云遮雾绕,自然环境非常优越,形成了宜宾城市的绿色生态屏障,构成了宜宾城市的多彩多姿的天际轮廓线。而黑塔、白塔、旧州塔三塔鼎立,相互观望,形成了宜宾城市独特的景观视线。

4.丰富的文物古迹

全市有各类文物点1000多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7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00处,其类别主要有遗址、墓葬、建筑、石刻等,在中心城区有27处。灿烂的文物古迹是宜宾历史文化名城的精华之所在,是悠久历史文化的见证。

二、保护情况

宜宾市在97年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即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进行了专题分析,并明确了宜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主题特色为:“历史长河、山水城塔交相辉映;五粮魔水、古今中外异彩纷呈”。规划要求按“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进行保护,保护重点放在“一片二线三点”上,同时保护整体空间环境;对文物古迹分成三级进行保护。同时,规划提出了五条保护措施:一是积极疏散旧城人口;二是占用文物古迹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安排搬迁;三是对文物古迹的保护、维修,应保持原有风貌;四是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五是提高市民的保护意识。

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旧城开发建设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之间之间的难以取舍,造成了时而开发、时而保护的混乱局面。

(一)建设性破坏,导致历史风貌、传统文化特色的丧失。

在宜宾经济建设和城市化进程中,文物受到的冲击很大。许多传统古街道、文物古迹未能得到应有的保护,城市传统特色逐步丧失。如宜宾原有10 多处会馆,现仅存云南会馆和叙府会馆;原古建筑或古民居集中的冠英街只残存几十米,栈房街、光复街、交通街、走马街、麻线街等古街道拆除殆尽。

(二)文物古迹的抢救工作有限。

名城保护力度不够,管理措施有限,资金缺乏,许多文物古迹面临人为和自然的双重损坏,保存下来的文物古迹的顺利传承成了新问题,如魁星阁、百二河山坊、武庙和南岸王爷庙等。

篇(2)

章安的文化底蕴十分丰富,所以历史上也是名人辈出。北宋时期著名诗人杨蟠就是来自章安,他的代表作众多,诗文大部分收录在《章安集》中,广为流传。杨蟠为进士出身,入朝为官后曾与苏轼共事,二人相见如故,对对方的文章都十分赞赏,成为知己。除此之外,唐宋家之一的欧阳修也对其赞赏有加,曾作诗“苏梅久作黄泉客,我亦今为白发翁。卧读杨蟠一千首,乞渠秋月与春风”来表达对杨蟠的赞美。台州现存最早的地方总志是南宋时期陈耆卿编纂修订的《赤城志》,也有称之《嘉定赤城志》。陈耆卿也是章安文人中比较著名的一位,而他最著名的就在于他为人正直硬气,敢于直谏,在朝中也为人称赞。和陈耆卿同时期的名人还有著名教育家石敦,石敦在章安创立了书院,亲自当教师教学,对于整个台州地区的文化教育事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所以也因此有“台州大儒”的美誉,为后人所称赞。章安在古代属于越州,而从历史记载来看,越人善于泛舟,所以随着经济的发展,手工业的不断发展,章安就逐步成为了浙东沿海的著名海港,对于整个东南沿海地区的航运都产生极大影响。从历史上看,台湾与大陆最早的大规模交往活动也是以章安为中心展开,这都来源于章安得天独厚的历史地理位置。所以从这点看来,章安无论是商业地位还是军事地位,在古代中国乃至现代中国都是十分重要的。除众多的名胜古迹外,章安老街曲折回转,静谧而又历史绵长,也成为章安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街道基本呈东西分布,弯弯曲曲。在这些古老的街道中,老旧的招牌鳞次栉比,悬挂在一个个看似不起眼的店面之上。而这些古老的韵味,都是章安这个古老城镇最真实的写照,也是章安人历史文化内涵的某种体现。

二、观今:小镇,昔日繁盛不复存在

1、辖区萎缩

从历史上看,隋唐时期章安开始从繁华走向衰落,最主要原因是隋唐时期台州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由章安迁至临海。所以章安的辖区因此缩小,包括土地、人口、资源等都遭到削减。同时由于传统的小农经济思想在章安地区根深蒂固,所以随着经济的发展,尤其到后来东南沿海地区商品经济的萌芽逐步出现,章安在整个东南沿海各个区域的经济竞争中始终处于劣势,没能把握时机,逐步衰落辖区。随着历史的发展,昔日的辉煌早已消逝在历史的长河之中。

2、遗迹依稀

虽然从今天看,章安已经不复当日的辉煌景象,但是从整个古镇的格局来看仍然保持了过去最常见的长方形格局,街道基本东西、南北交错分布。随着社会对文物古迹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已经列为区级(椒江区)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常乐寺、章安桥(或称赤栏桥)、蔡桥;重要的文物保护点有15处(章安遗存、摄静寺、梵音寺、叶家祠堂等)。但是光列为文物保护单位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对这些文物的保护问题,从政府到群众很多人并没有从深层次上理解文物保护的重要性,所以一些城区改造或是居民群众自身仍旧在对这些古迹造成或大或小的破坏,这也是相关部门应当重视的。

3、古迹衰微

在前文已经多次提到章安有数千年历史,文物古迹众多,拥有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和历史人文气息,但由于多种因素,对这些文物古迹的破坏日益增多,并没有真正得到重视,实在令人惋惜。章安桥在悠长的历史岁月中受到过多次修正,基本上很多朝代都对其有过不同程度的修建和改造,我们今天可以看到的章安桥是乾隆时期重新修建的,各种装饰、点缀都十分精美,无论从整体还是细节上,无不体现了其丰厚的历史内涵和极高的审美价值。由于气候因素以及回浦两岸的侵蚀,同时章安街为了经济发展也在不断扩建,极大挤占了本来桥身两端的空间,所以我们现在的章安桥与历史上记载的章安桥已经有很大区别,外人来到甚至不知道这是一座古迹,这是十分令人痛心的。而著名的摄静寺,原本香火十分旺盛,香客游人络绎不绝,到了清朝末年却开始慢慢落寞,到20世纪70年代最后两名僧人出走后,寺址遭到彻底破坏。现在的旧存基本上只有三处,但也是荒凉不堪,有些本来寺庙的地方已经成为了农田。但是在这些废弃的遗址上,仍然保持了一些雕像、石刻、石碑,这些都是极其珍贵的历史文物,应当受到重视和保护,而不是荒凉立在地上看着历史变迁。同时,历史上著名的林氏贞节坊是雍正年间建造的,从外表上看由四根石柱和石坊构成,也是极具历史价值的,但是现在牌坊的顶部已经遭到破坏,坊身也被当地人作为房屋的一部分纳入房屋内。并且由于历史上章安的优越地理位置,地下古墓众多,但是在历史发展中却屡遭盗墓贼光顾,很多著名的墓葬已经被盗而且遭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三、展望:椒北明珠,再现古郡遗风

1、章安文化发展的契机

(1)章安文化产业的自身优势。章安文化项目大多故事性较强,如能修复一些必要遗迹,可读加可看,一定引人入胜。崇梵寺在智才法师的努力下,这些年化缘投入了不菲的力量,初具规模,很有品位。其中寺内中国佛教“第一放生池”,是佛教天台宗创始人智者大师所建,距今千余年历史,学术价值非常高。寺内在重新修葺过程中,专门为“第一池”立碑,既有介绍放生池历史的老碑文,又有为其重修解读之白话文介绍,极有文化厚度,也通俗易懂,连“80后”的年轻人都为之喝彩,争相留影。可预见,崇梵寺一定是今后台州城区一大亮丽景点和佛教圣地。这便是典型的章安文化魅力,其优势凸现。这也足给章安其他文化项目带来自信。(2)区域产业的发展现况,力助章安文化产业化发展。区域经济无不打上区域特点之烙印,章安不会例外。章安区域产业化发展的最大区位优势是“傍城市”,而最大的资源优势便是“历史文化”。立足当地文脉,构建历史文化风光带,打造“台州城市后花园”,将文化旅游产业立为当地支柱性产业。当章安其他产业优势不明显时,既可以力助文化产业发展,亦可提高当地知名度和影响力,便利招商引资,这也符合经济规律。(3)当下的经济形态是发展文化产业化的好时机。日本的文化产业化高速发展期,是在上世纪90年代,正好是日本国民经济停滞期,在长达10余年的经济徘徊中,日本许多大企业集团为了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纷纷转入文化产业领域,造就了日本文化产业在全球的位置。眼下,全球经济出现下滑,这是历史赋予章安文化产业发展的机遇。俗话说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据悉,仅椒江近期就有三家文化发展公司申请登记注册。(4)从修复历史文化遗迹入手,导入章安文化产业化发展。章安目前可以排得出的文化产业项目有:章安古街、汉制古墓群、章安首航台湾纪念点(包括纪念碑、纪念馆、出航纪念地等)、章安名人馆等等。一定要按照文化产业化的模式,尽快率先动起来,政府要出面撮合“产官学”各方,各司其力,成熟一个启动一个。要把原先的规划深入下去,在进一步论证的基础上,尽快做出详细规划,以便相关企业尽快导入,从而包装项目,拓展市场。在2005年8月,台州市为了保护章安古镇,出台了《台州市椒江区章安古镇保护与开发规划方案》,并且召开听证会。终于在2007年章安被列为第三批省级历史街区保护区。历史在不断发展,而章安也终有一天会重新以其丰富的文化底蕴和文化内涵展现给世人。

2、章安文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篇(3)

论文摘要:中国对于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可以说刚刚起步,需要更加科学合理的保护理念和手段。本文通过介绍什么是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意义、现状和面临的问题,以及保护的基本原则和一些可以借鉴的方法,希望能提供一些关于保护方面的思路,并引起人们对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的关注。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众多承载着中华数千年文化、传统、历史的古城镇,如同一颗颗璀璨的明珠,散落在华夏大地。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国人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精神生活、文化体验的追求日趋流行,“历史文化城镇”开始为人们所熟悉。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的含义

所谓历史文化城镇,就是许许多多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群体构成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城镇街道景观。例如,带门楼的宅第,树木繁茂的庙宇,高耸的城郭、宝塔,以及文明开化以后所产生的西洋建筑、桥梁、濠河……等的姿态。[1]每个建筑物和构筑物,都有其深远的由来和历史,如果能够为来访者提供详细了解的资料,则必然会给人们很大教育;如果能将它们组成一定形体,创造出我们四周的“环境景观”,那么就可以使平常完全生活在异地的人,扩大生活范围,弥补生活体验的不足。我们亲生感受到,在我们生活的国土上,可以创造出多么丰富多彩的生活空间来。

但是文化城镇并不只是给外来者赏心悦目。文化城镇犹如地方文化的面孔,在这里反映着人们的实际体验,这是无法代替和置换的,他们将视它为自己的故土故乡。

所以,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就是在保存历史文化城镇物质遗产的同时,如民居、街道、桥梁,保护城镇建筑群背后深厚的文化底蕴,历史性环境。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的意义

早在1972年,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第17次全会制定的“文化遗产及自然遗产保护的国际建议”的前言中说:“在生活条件迅速变化的社会中,能保持自然和祖辈留下来的历史遗迹密切接触,才是适合于人类生活的环境,对这种环境的保护,是人类生活均衡发展不可缺少的因素,因此,在各个地区的社会中,充分发挥文化及自然遗产的积极作用,同时把具有历史价值和自然景观的现代东西都包括在统一的综合政策之中,才是最合适的。”

科教文组织的第19次全会,提出了“历史性地区的保全及其在现代的作用”的国际建议,其中有:“所谓历史性地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它反映了历史的客观存在。为适应多样性的社会生活必须有相应的多样性生活背景,据此,提高历史性地区的价值,将对人们的新生活产生重要意义”。[2]

可见,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对我们了解历史,传承传统文化,丰富现代生活,促进社会多样性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保护历史文化城镇是人类生活均衡发展的一种需要,更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现状

目前,我国对古城镇的保护处于一个越来越重视的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就有关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规定,历史文化城镇自然也在保护之列。而在2007年7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该条例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通过单独制定法规对历史文化城镇保护进行规范,国家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各级地方政府也有相应历史文化城镇保护法规的出台。例如,2004年制定的《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2006年开始施行的《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中国社会正将更多关注的目光投放到这个我们过去不曾注意的焦点上。

但是,我国的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现状令人堪忧。最主要是对历史文化城镇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没有处理好,对于文化保存造成很大阻碍。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面临的问题

当前,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所面临的问题,主要是追逐经济利益与保护当地传统文化之间的冲突。随着物质生活的逐渐丰富,现代人对传统生活环境、生活方式的向往和追捧,使得越来越多的地方认识到历史文化城镇镇潜在的巨大利益,利用古老的资源,发展旅游业,推动地方经济、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质量。这本无可厚非,但是一味地旅游开发,使得历史文化城镇不断商业化。许多地方只是关注眼前的经济利益,忽视了古城镇本身深厚的文化、艺术底蕴,更忽略了对历史文化城镇的持久保护。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已经日趋严重,并直接影响着古城镇的“生存”。因为,于历史文化城镇而言,其巨大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城镇建筑,布局结构的合理和艺术,更在于生活在那些土地上的人所形成的历史,文化氛围,民族风俗习惯,。商业化的开发使得历史文化城镇离它的价值越来越远。

以云南丽江为例:十多年前,1997年12月4日,丽江古城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与雅典、罗马、威尼斯等伟大城市比肩;十多年后,2008年1月中旬,古城被指责过度商业化、原住民流失,联合国派出检查组,丽江面临亮“黄牌”之忧。十年仅是历史的一瞬,然而这十年丽江的变化几乎超过了过去800年的总和。如今,涌入丽江的不是蒙古战车和铁骑,而是源源不断的游客和老板,他们带来丽江的不是马刀与盔甲,而是快速增长的旅游收入和巨额资本。

雕梁画栋、小桥流水的古城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摇摇欲坠,诗人、专家、学者们感叹:在酒吧街的灯红酒绿中,在小贩的叫卖声中,古朴一点点褪去,丽江古城正变成一具没有内容的空壳。

07年6月,在新西兰举行的第31届世界遗产大会上,丽江古城、故宫、长城、圆明园、布达拉宫和云南三江并流6项中国世界遗产被要求在大会上就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作解释。

丽江古城能申遗成功,既靠有形的建筑群落,更是靠存在于街头巷尾间的纳西市井生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是看中它是“保存浓郁的地方民族特色与自然美妙结合的典型”,才授予其桂冠。

但目前古城核心区域都商铺客栈林立,原住民纷纷将房院腾出给外来商人获取一年十几万的租金,并用这笔钱在新城购置洋房,他们搬走家当的同时还搬走了在城中存活了近千年的民俗文化。

更令人担忧的是,有些官员认为古城本就是为商业而建,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甚至有人认为即使联合国真亮“黄牌”也无妨,因为丽江已经具备了足够的知名度。这样出自官方的想法给古镇的保护,尤其是非物质文化的保护造成了很大阻碍和不利影响。[3]

当地居民是保护事业的动力

由丽江古镇一例,我们不难看出,目前,我国历史文化城镇的物质遗产,基本得到了较好的保护。但是,非物质性的历史性环境,仍在遭受着肆意破坏。可以说,这是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核心问题和难点。一旦人们意识到历史性环境保护的重要,并着手进行保护,实际上也就解决了古城镇物质遗产保护的问题。因为历史性环境保护较之物质遗产保护,程度更深,也是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本质。

日本作为我们的邻国,地理位置和文化传统都与我们相似。早在上世纪60、70年代,日本就开始致力于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尤其是历史性环境的保护,并且获得了较好的成效,对我们极具借鉴价值。比照日本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我认为激发当地居民保护的意识和积极性,才是解决此问题的关键。

在日本,历史环境的保护也如同公害处理,自然环境保护一样,首先是由当地居民中产生。各地方政府着手采取相应对策,公布具体条例,等到这种条例在全国许多地方都制定之后,国家才作为最高行政管理,着手进行法律制度的完善工作。文化城镇文物保护法的修订也经过了这样一个顺序而进行。以“日本全国历史文化风土保护联盟”为中心,由各地居民发动的保护运动,其伟大功绩就在于促进各自治体颁布有关条例,并将其吸收到文物保护法内作为修订的内容之一。

可见,民众的支持和拥护是历史环境保护的基础和动力。而日本民众对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关注,归根结底源于他们“环境观”的变化。日本曾经爆发过严重的公害问题,世无旁例的水俣病和四日市气喘病,使得公害成为社会瞩目的焦点。深受公害之苦的居民们敏锐地感到了生活环境中的种种问题,发现了自然环境破坏剧烈。要求保护自然的群众运动在全国各地兴起,群众环境观不断发展扩大。

最终,人们把历史环境的破坏看作为现代环境问题的主要课题。认识到历史环境是当地居民精神团结的象征,其消灭将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严重的后果。换言之,公害是直接危及人们生命、健康的犯罪行为,而历史环境的破坏,恰是对居民精神生活的挑战。一旦失去历史环境给居民所造成的失落感,对于曾经以此为自豪的当地人来说,简直不可容忍。这样一来,人们在重视环境的物质方面的因素之外,也开始注意到了文化方面的精神价值。[4]

日本的这种“居民——地方政府——国家”的保护模式被事实证明是可行且有效的。那么如何调动我们国人的保护意识,树立“环境观”,这是紧接着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

参照日本的做法,朝日新闻社于1972年2月14日出版的早报上,动员了该社所有通讯员,以“必须保存,复原的历史性文化城镇”为题,列举了全日本169处城镇加以介绍。接着又以“充满历史气息的文化城镇”为题,公布了全日本200多处城镇的所在地图及概况一览表。而财团法人环境研究所在它编辑的杂志中,出版了“环境文化”特辑,将与历史文化城镇的有关资料全部收集在一起,以前两次的朝日新闻报载为基础,加上和全国各地方政府讨论的结果,收录和确认了400余处历史文化城镇。这些城镇都是当地居民认为应该保护,由他们进行申报,并最终由国家登记注册的。

日本的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始于上世纪60、70年代,主要的宣传工具就是报刊杂志。在大众传媒如此发达的今天,网络、书籍、电视等各种媒介都可以成为我们宣传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的手段。并且我们可以把主动权交给居民,以自下而上的方式发现、确定、保护历史文化城镇。这样更能调动居民的保护意识和积极性、主动性。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与居住环境的改善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固然非常重要,但决不能限制地方居民生活的发展和提高。居民生活环境的改善和文化城镇的保护,猛一看起来似乎是矛盾的,其实并非如此。新的东西,是真正新的东西,而不是为新而新、虚有其表的拙劣设计的冒牌货,就真正意义上的创新而言,它必然是和旧有的优秀传统相调和的。文化城镇的保护,必须与热爱保护地区文物的人们生活和环境的改善、提高结合在一起,这是文化城镇保护的基本理论。

在西欧社会中,保存、创造“理所当然的东西,存在于理所当然的场所中”的思想,使得历史文化城镇保存的相当完美,当地居民以此为豪的现象,随处可见。这正是以居住环境的适宜性思想为指导,由当地人用双手亲自创造出来的。[5]

在我国,也有比较成功了例子。江南古镇绍兴,在旧城改造中将改建和保护相结合,让居民继续居住在历史建筑中,作为延伸历史文脉的手段,这就是绍兴保护古城的高明之处。

老城区以保护、旅游、居住为主,陆续迁出工厂、企业,保证原始街区的完整性;对生活在老街老巷的居民,在不改变外部立面的前提下,允许他们改造内部结构,以更适宜居住;新建房屋采用江南特色的外部装饰,与城市风貌相协调;新建居民楼多用灰墙黑瓦,体现江南民居风格。对这些历史街区,绍兴的做法是除了外观的修缮,直接目的就是改善居民的生活,包括电网整治、排污管道全面接通、管道煤气入户等。修缮后的街区,既让居民生活便利,也使游客接踵而至。

由于历史文化城镇的老建筑大多年代久远,房内的设施老旧,与现代化的城市生活相比,古城镇的居民生活条件差。居民为了改善条件,移居城市的情况也就不可避免。而如同古城丽江,没有了原住民的古城镇,不过是丧失了灵魂的空壳城镇。所以,只有切实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绍兴模式”[6]确实值得其他地区借鉴。

保护事业费用的负担和经费的筹措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事业的特色在于其多样性。从地区的历史、现在的功能、经济的基础等不同角度来看,有各种各样的保护形态,在同一个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事业中,各种事业的保护也是不一样的。例如,居住房屋的保护、自然景观的保护、公共事业便民设施的整顿等。这种事业的多样性就决定了不应该采取统一的经费负担。经费负担、筹措的方式,应该根据各地区不同保护事业的实际情况,决定合理的方式。

例如,作为居民住房的老宅的保护与修缮,如果完全由政府支付费用,那么国家财政的负担就可能过重。因此,可以由居民承担自家的保护、修缮费用,地方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金。但在一些极度贫困的古城镇,就可以由国家承担民居保护的全部费用。新晨

对于公共设施的保护,则可以政府出资为主,鼓励民间组织、企业、个人出资为辅。而地方博物馆、名人故居等管理整顿费用,可以通过征收入场费的方式负担一部分或全部,不足部分由政府补足。

关于经费的筹措,在日本,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事业的经费来源,是以补助费、贷款和公共事业为中心的。公共事业不是直接的财源,但是在编制预算措施时,从补充完善保护事业的观点加以考虑是有益的。贷款是有偿的资金,但在资金数量和使用对象上可有灵活性。

另外,曾有学者提出发行“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奖券”[7],利用发行奖券的方法所得的收益费,作为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经费。“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奖券”或“文物保护奖券”均是以充当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事业的费用为目的的,每年可发行二次(如春、秋适宜旅游的季节),向全国发行,其收益由地方政府、文化厅、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团体的协议下,作为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事业的财源而灵活运用,这将是非常有效的经费筹措办法。

对于我国,除了大力发展旅游业以获取收益,作为古城镇保护的经费外,发行“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奖券”是一条值得我们考虑的新思路。

参考文献:

[1]西山卯三.历史文化城镇保护.路秉杰.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1.1.

[2]刘红婴/王建民.世界遗产概论.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3.240-250.

[3]卢斌.丽江“评遗”十年遭黄牌古城灵魂正在离开./news,2008-01-28.

[4]西山卯三.历史文化城镇保护.路秉杰.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1.3-5.

[5]西山卯三.历史文化城镇保护.路秉杰.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1.6-7.

篇(4)

历史文化街区是一个城市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丰厚的文化底蕴、珍贵的历史价值显示了一座城市的文化特色,展示了城市发展的历史脉络。因此历史文化街区对一座城所有着重要价值。但从目前来看,我国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面临着巨大挑战,尤其在资金问题上,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整治的重中之重。本文将对资金筹措、资金管理和资金回报等几个方面,对我国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资金问题提供一些建议。

【关键词】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整治;资金

“历史文化街区”,这一概念出自200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8年国务院颁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将“历史文化街区定义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有一定规模的区域。”由此可见,历史文化街区代表着一座城市的历史传承,应该得到重视和保护。如今,城市发展迅速,对土地要求格外强烈,加之资金的匮乏导致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不利,甚至遭到毁灭,使城市失去其文化底蕴。因此,各级政府必须加大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资金的投入,避免其遭到破坏,使祖先留给我们的文化遗产传承下去。

一、历史文化街区资金现状

(一)资金构成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资金是指用于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专项资金,主要由三部分组成。第一,工程前期费用,主要有环境评估、建筑设计、拆迁补偿等费用;第二,建筑修缮费用,包括建筑主体结构和维护结构的修缮、建筑室内水暖设施的改造更新的费用;第三,场外工程费用,包括路面整治、市政设施改造、道路设施完善等费用。

(二)资金来源从目前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整治工程的实施情况来看,保护资金的来源主要是国家资金、地方政府资金、企事业单位资金以及个人资金五种来源方式。1.国家资金国家资金主要是以“国家对于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中的重要历史街区保护给予的资金补助”的形式发放到历史文化名城。近年来,由于保护力度的迫切需求,国家因此成立了专项保护历史文化基金,由国家实行无偿分配,再由地方政府统筹安排,同时与政府投资相结合,共同用于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治理工程。2.地方政府资金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历史文化街区的实际情况,会出台相应的保护政策,拨给专项资金,用于街区道路、基础设施、周边环境等方面的治理;其它费用还包括工程设计费、拆迁补偿费用等,但也会因地方实际情况不同。3.企事业单位资金企事业单位的资金主要通过自筹解决,用于工房的修缮和改建。但是一些企事业单位经济效益较差,资金容易出现困难,导致对街区保护不利,所以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加以调解,或者提供资金补助,保证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工程顺利进行。4.个人资金如果当地政府对历史文化街区进行公开招商的话,那么个人资金就会流入街区。个人资金主要是指商户对于所承租的房屋内部进行修缮和改造。另外,在沿街路面的整治上则需要商户与政府管理部门的相互配合,共同完成相应改造。

(三)资金回报虽然获得经济效益并不是我们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目的,而街区的开发必然会为城市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其途径主要有三种,一是社会效益提升带来间接的收入,文化遗产随着时间推移,其价值会越来越来得到重视,间接的为当地政府带来经济效益,如开放旅游、历史文化节、商业演出等;二是通过对街区商铺出租或出售,政府部门借此获得一定商业税和租金,再用这些资金回馈到街区建设上;三是发展街区周边的房地产开发产业,在文化街区的发展具备一定规模时,必然会带动周边产业的发展,区域人口的增多,也会为文化街区带来经济效益。通过以上三种资金回报模式,可以使资金回流,再次运用在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中,也可降低当地政府负担。

二、针对历史文化街区资金问题提出的建议

(一)拓宽资金筹集渠道1.设立专项资金和财政补助地方政府应该在财政预算中明确规定用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资金的数额,用于对街区加以保护和基础设施的完善,避免资金被其他项目侵占,这也向有意投资文化街区的投资人和企业传递了一个积极信号;此外,地方政府也应出台针对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资金补助政策,加大对企业和个人保护文化遗产的补助和奖励,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政府还可以通过减免投资企业或个人的营业税、所得税的方式,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进入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当中。2.低息贷款由于地方财政政策的限制,很大一部分只能向当地银行申请贷款。政府可以协商开发商与银行的借贷关系,以政府作为担保,银行向开发商提供低息贷款甚至无息贷款,加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力度。3.引导企业投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大企业拥有着雄厚的资金和对市场发展的敏锐嗅觉,其管理体制也更为灵活,如果政府给予其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其将资金投入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当中,必然为街区的发展注入新鲜血液。而且,大企业进入文化产业,也是提升自身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环节,可以提升自身竞争力。同时,政府部门则负责对企业进行监督,秉承“严格监督,合作开发”的原则,将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4.发挥非营利组织的作用历史文化街区是人类共同拥有的文化遗产,所以一些非营利组织逐渐发展壮大,并参与到街区保护工作中来。所以政府应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设立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基金,通过机构和个人的捐赠,来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

(二)加强资金管理为了保证资金的筹措和合理使用,有必要设立专门的资金管理机构,每年由政府财政直接拨款,社会各方面资金也直接归其管理,这样有利在保护工作中专款专用。在施工工程结束后,则由该机构负责还款还息。设立专门的财政机构,由于事权统一,资金统一管理,有利于加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工作。

三、结束语:

历史文化街区是一座城市物质和非物质文化的体现,其保护和治理工作已经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特别是在资金方面,不能仅依靠政府财政拨款,那是远远不够的,应该由政府带头,鼓励各行业的资金投入,共同保护文化遗产。

【参考文献】

[1]桂晓峰,戈岳.关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资金问题的探讨[J].城市规划,2005,8(7):79-83.

[2]杨俊宴,史宜.基于“微社区”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模式研究———从社会空间的视角[J].建筑学报,2015,1(2):119-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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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护规划的理念定位应科学合理

保护规划的理念主要是指规划的依据、规划的原则、保护的体系、规划的时序以及实现的目标等,这是名城保护规划的框架。框架设计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下一步具体方案的实施,所以定位一定要准确可行。比如,名城保护的原则,就应该突出名城历史文脉的延续、城市个性特色的彰显以及和谐的人居环境的整治和保护等,这些要素应该充分体现在名城保护的原则当中。

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范围、层次应明确

历史文化名城涵盖的范围十分广泛,如果不能确定一个相对内涵丰富而富有特色的区域,而把整个名城的行政区域全部纳入保护之中,显然是不科学的,也是做不到的。在名城保护范围明确以后,往往要分不同层次和区域加以保护。保护的层次一般为四层,一是旧城区整体风貌格局,二是特色历史文化街区(包括地下文物相对集中的文物埋藏区),三是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是文物控制单位和未确定的历史文化遗存。对于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还要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风貌协调区。特别要指出的,有不少地方在做名城规划时,常常只对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而对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控制单位却没有划出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以及风貌协调区。这种只注重个体,忽视整体完整性的做法,十分欠妥,应在规划中引起足够的重视。

四、非物质遗产保护应加大比重

以往,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主要针对有形文化遗产,往往忽视了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近年来,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呼声日益高涨,名城保护规划中已经或多或少地涉及了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这是一个很好的苗头。但无形文化遗产保护的力度、广度和深度还很不够,可操作性也不强,有不少规划还只是停留在原则性的保护层面,这种认识和做法是很片面的。有形文化遗产和无形文化遗产是名城保护规划中不可分割的两个部分,是同等重要的,切不可厚此薄彼。近来,即将出台的《南京老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把曾经发生在南京的历史典故列入老城保护的内容,并汇编整理出《南京老城历史典故的发生地保护名录》。特别在秦淮民俗文化保护方面,着重收录了24个节令习俗、4个婚丧嫁娶的民间习俗、9个百姓日常礼俗、6个风情习惯等。此举在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上开了个好头。所以,在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时,应先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对其进行必要的分类和界定,确定保护范围、保护项目、保护对象和保护体系。在充分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制定保护的措施和方案,也可以考虑把无形文化遗产进行有形再现,诸如,设置历史典故标识牌、雕塑民间传说、建立名人碑亭、命名老街老巷、开辟民俗民间文化长廊、恢复传统习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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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西南地区;历史文化村镇;保护困境;实地调查;

中图分类号:E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引言

华夏文化源远流长,历史古文化村镇在祖国大地上星罗棋布。在我国当今快速城市化发展进程中,许多有价值的历史古文化村镇遭到建设性的破坏。这些不可复制的文化遗产迫切地需要有序保护,以保留我国各地的文化载体、村镇空间与建筑。历史古文化村镇是历史文化资源、旅游资源、科技研究的资料,是全人类共同的宝贵财产。

1历史建筑的保护资金匮乏

虽然经过了几十年的经济大发展,我国仍属于发展中国家,西南地区历史古文化村镇大多地处经济欠发达或不发达地区,地方经济很有限。

1.1区域经济较不发达

地缘经济格局变化导致村镇经济衰退

西南大多数历史古文化镇的财政收入都是在200~400万元之间,有些镇的财政收入还不足100万,如重庆的宁厂、丰盛、罗田,贵州的大同等古镇;仅有少数紧靠中心城市的历史文化村镇,依靠良好的地缘优势和交通可达性,文化资源的旅游得到深入开发。其财政收入依托良好的旅游开发远高于其它历史文化村镇,形成良性的财政循环,带动古镇保护事业和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如重庆的磁器口镇、成都的黄龙溪镇、贵阳的青岩镇等。

因此,地方政府能够投入到遗产保护中的资金就相当有限,而企业的投资程序和法律制度还不完善,能够获得保护资金的城镇是凤毛麟角,在历史文化村镇保护中能够吸收民间资本的机会很少。这种较为单一的资金来源对于历史文化村镇的全面保护来说就显得严重不足。

人口结构变化导致居民贫困现象加剧

居民本身的贫困更加剧了居民修缮自己住宅的困难,连基本生活都无法保证的居民没有多余的精力去关心“修旧如旧”的理念,访谈中居民对保护的态度冷淡。大多数的居民更表示不希望继续保护残破的建筑,希望政府开发工业区摆脱贫困。

1.2、年龄结构及居住年限:西南地区历史文化村镇居民的年龄结构主要集中在40岁以上,居住年限主要是居住20年以上的居民,由此看出,历史文化村镇的年龄老化问题,以及年轻人口外流的现象比较严重。

1.3、居民收入:通过对村镇居民家庭月收入的调查可以看出,村镇居民的收入偏低,居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为低保和基本农业收入,侧面可以反映出历史文化村镇经济衰退、原住民逐渐流失的现状。居民无力自行改善已严重劣化的旧房居住环境和条件,导致旧城社区居民整体生活质量水平不断降低,甚至形成新的“贫民区”或“遗弃社区”。

2.旅游开发基础薄弱

西南地区只有极少数在空间形态上特色突出的古村、古镇经过修整装扮,变成了固化的落日余晖,以观光产业的形式生存下来。而大多数文化村镇虽有较高的文化价值,但外在观光资源有限,这些村镇往往处于一个尴尬的境地。既不能夷平重建搞项目开发,也难以形成旅游产业获得经济上的平衡。

资源丰富度不足导致旅游产品单一

按照旅游六要素,供给的旅游产品类型分为交通旅游产品、住宿旅游产品、饮食旅游产品、游览旅游产品、购物旅游产品和娱乐旅游产品。对比游客响应度较高且与历史文化村镇旅游具有一定相似性的“乡村旅游”能够供给的产品类型,单纯的“古镇旅游”能够供给的产品类型就相对较少,多数局限在民居类、文化遗产类观光型产品和通过民居实现的住宿旅游产品等浅度、单一旅游产品上,游客参与性强的购物和娱乐型产品供给不足。

2.2 类型化分布导致同质化问题难解决

通常规划学者在研究历史文化村镇时,以类型学的方式对村镇进行各种分类,如基于地理环境的背山临水型、山间平坝型、平原型等,基于综合特色的环境景观型、建筑遗产型等,基于非物质文化的民俗文化型和红色文化型。

而在从旅游开发的角度来看,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能够归类,50个村镇能有50种截然不同的类型是旅游学者最愿意看到的情况。以巴蜀古镇地区古镇而言,千镇一面的同质化现象极其突出。可根据地域特色分为成都周边片区、川北片区、川南片区、重庆周边片区、渝东南片区和渝东北片区,它们建筑风貌相似,布局特色雷同。

狭小地域内分布的雷同旅游资源很不利于各自的旅游开发。

地域性因素导致交通可达性需完善

“噫吁嚱,危呼高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李白《蜀道难》

李白的《蜀道难》在感性层面道蜀道之难尽山川之险。

交通可达性一直是地理学、交通运输经济学和城市规划等许多专业的研究热点。在本文中,可达性是指在一定的交通系统中,到达某一地点的难易程度。也就是利用一种特定的交通系统从某一给定区位到达活动地点的便利程度。因此,可达性反映了区域与其他有关地区相接触进行社会经济和技术交流的机会与潜力。

通过对接受交通时间的117名游客的调查,对于交通时间可接受度的分析,能接受1小时以内旅游时间的游客有35人,占30%;2小时以内有82人,占70%,因此有70%的游客能够接受2小时以内的历史文化村镇旅游。

由此可以得出两个基本的结论:一是大部分西南地区历史文化村镇的交通时间游客不会接受,常规的休闲旅游开发模式并不适宜西南地区大部分历史文化村镇;二是交通可达性与财政收入呈反向变化,大部分西南地区历史文化村镇的财政收入很低,靠当地政府拨出财政收入作为保护资金的可行性极小。

4结语

历史文化村镇是人类文明的结晶,具有丰富的文化底蕴,历经朝代的更替,见证历史的变迁,反映独特的民风民俗,是不可再生和不可替代的历史文化遗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民文化素质的提高,古文化村镇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但近年来,我国古文化村镇经历了。加快城市化、新农村建设、旅游开发”的多重挑战和冲击,“千镇一面、万村一貌”的“特色危机”正成为共性问题。加之存在保护机制上的缺陷,保护资金上的欠缺以及建筑性能的老化等三个方面的原因,西南地区历史文化村镇保护面临诸多困境。在我国新时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如何使得古文化村镇得到更好的保护。希望政府职能部门主导,期望寄此找到古文化村镇破坏的原因,得到解决的途径,以求使其得到更好的保护。

参考文献

1.历史建筑保护与再利用—新旧空间关联理论及模式研究 周卫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9年10月

2..建筑归来旧建筑改造与再利用精品案例集 陈宇 人民交通出版社 2008年11月

3.传统村落旅游开发与形态变化 车震宇 科学出版社 2008年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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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镇化;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布局

中图分类号:E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背景

1、为确保我国历史文化遗产得到切实的保护,使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及其实施管理工作科学、合理、有效进行,出台了GB50357-200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并对新时期城镇化快速推进提出了更新的要求,新时期历史文化街区建设就要重视规划布局,发展和谐旅游经济型生态街区文化,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性发展。

2、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包括:历史文化城镇的格局和风貌;与历史文化密切相关的自然地貌、水系、风景名胜、古树名木;反映历史风貌的建筑群、街区、村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民俗精华、传统工艺、传统文化等。

二、现代快速城镇化下历史文化及古建筑等面临的问题及分析

1、旧有街区规划建设及布局不合理,调整和改造难度大,缺乏发展空间。

比如黄姚古镇原有的城镇布局较为封闭,交通规划及住宅街区规划不合理,不具备可拓展空间,既影响原有建筑的保存,也不易于新建历史文化遗产迁移区,这样既新城镇布局调整增加了难度,也严重制约了当地旅游经济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发挥。

2、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界限的划定不规范,新区规划建设严重影响历史保护区风貌。

在邕宁部分古镇村落城镇化建设时,由于历史文化节诶去保护界限的划定不规范,文物古迹或者历史建筑的现状用地边界不明晰。不重视街道、广场、合理等视线所及范围内的建筑物用地边界和外观界面的影响,兴建了部分大型现代化建筑,严重破坏了历史文化风貌的自然景观边界风貌。

3、交通瓶颈问题突出,缺少规模化旅游效益。

部分城镇在进行城市道路规划时,大面积拆除原有古建筑,对旧有道路格局大肆破坏。在城镇内缺乏应有的交通管制和交通规划,使得城镇车流完全不经规划混乱穿越历史城区,汽车尾气及载重车辆等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域内的建筑造成了较大破坏影响。

4、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居民生活配套设施不足,旅游资源配套不充分。

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区域中,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设计相应的污水处理厂、固体废弃物处理站等与原有的城镇风格不统一,部分枢纽变电站、配电站、高压线路等随意拉设,影响景观效果。

5、,部分木质建筑容易发生火灾等事故。

部分城镇及历史保护区域内,,比如凤凰古镇就经常发生火灾焚毁事件,此外还有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有害危险品,且附近的工业设施也会对历史遗产保护区域内造成大气、水体和噪音污染。

三、对历史保护比较成功的小城镇规划案例

在我国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以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较为成功的小城镇规划有山西平遥、云南丽江、周庄、同里、南浔、乌镇和西塘等古城古镇的保护规划。而由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负责编制的《南宁市扬美古镇保护与发展规划》近期也得到了评审专家组的原则通过,该规划将为扬美古镇的近期建设和长期发展提供依据。

在最新的扬美古镇保护和发展规划中,提出了构造荷塘月色景致的想法。扬美古镇将打造为以古镇街市、金滩碧水、奇石怪洞以及优美的田园风光和悠然的乡村生活体验为特色,以生活居住、旅游观光为主要职能,集中体现古镇历史文化、自然生态的历史文化名村。通过保护扬美古镇山水滩镇相融的历史格局,打造沿江景观岸线,建设扬美老街传统商业街区,发展特色旅游经济,形成四大文化景观主题。

四、新形势下的新城镇规划建议及措施

1、明晰建设层次,落实保护规划,严格控制古镇建设区域内的详细规划方案审批。

比如美古镇的规划及建设将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扬美古镇保护规划,主要包括扬美古镇本身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及村落周边的部分农田、水域等用地范围,规划面积为69.41公顷。第二层次是扬美古镇建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是在扬美古镇保护规划的基础上,基于古镇建设与发展的需要,对扬美古镇本身及将来的城镇发展建设区进行具体的规划控制,规划面积104.2公顷;第三层次是扬美古镇重点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是在第一、二层次规划基础上,对扬美古镇中确定的核心保护区及周边重点区域进行的详细设计,规划范围主要包括扬美古镇核心保护区范围以及共和街、永安街、和平街、新民南街周边,包括村落周边的部分农田、水域等,规划面积21.85公顷。

2、严格按照规划方针,严格保护原有历史建筑,并对危房旧房进行及时修缮,并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灾设施。

美古镇含客家文化之奇丽、集明清民居之佳构、显明清商埠之繁荣、具岭南家园之风韵、古镇保护规划的主题特色。因此在规划中主要保护扬美古镇山水滩镇相融的历史格局,打造沿江景观岸线,营造美老街传统商业街区,发展特色旅游经济。古镇现存明清古建筑共700多栋,包括明代民居、进士屋、举人屋、黄氏庄园等规模较大、保存较好、特色浓郁的民居宅第多处。

因此,应对本区内保留的传统民居建筑加强建设维修,在审批规划及建设方案时,建筑色彩应取黑、白、灰、红褐色及其他传统民居的色彩加以同一控制。建筑功能主要为居住建筑或开发为民居展览馆和民居旅馆。针对寺庙、祠堂、私家园林这几类建构筑物的周围,应控制为民居形式的平房或绿化带防火隔离带。

3、治理当地水域环境,严格控制建设边界的生态自然保护。

在规划建设过程中,应协调区内的水系建设保持原有的自然生态系统,周围作为绿化景观区域,严格控制新建设的发生与蔓延。严格禁止侵占水源地,保护美镇田园之间的视线通率,突出古镇的外部环境特色。

4、加强古镇周边道路网络建设,水陆多渠道畅达,发挥旅游资源的最大优势。

美座落在左江下游,三面环江。自南宁分别陆路、水路、铁路到达扬美,其中公路两条,一条是沿西乡塘路经五里亭、西乡塘、石埠、老口,摆渡后,经智信村到扬美,另一条是自南宁市区经沙井,江西乡、智信到达扬美。水路是自南宁市区乘船溯江而上,经三江口拐至左江,再溯流而上即达扬美。

为了加强古镇交通畅达程度,需要加强古镇周边交通网络建设。例如美古镇就应当加快南宁至扶绥二级公路建设,同时启动从南宁至扶绥二级公路接江西镇至扬美古镇景区现状的四级路提级改造项目前期工作。为打造邕江水上旅游,发挥扬美古镇临江水上旅游优势,市交通局根据国家交通部批复的《南宁港总体规划》,正在启动规划内的扬美旅游码头项目前期工作。该项目将进一步完善扬美古镇景区水上旅游交通,丰富景区旅游内容

五、结束语

对原有的历史文化结局布局进行合理调整,并且规划新型的历史文化街区,是新时期城镇化快速推进背景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重点研究方向。只有依托城市化发展以及远景规划的蓝图,充分考虑当地旅游经济发展的潜力,以循环型可持续发展理念贯穿历史文化古镇的规划,才能实现历史文化古镇实现环保、生态、和谐发展的建设目标。

参考文献:

[1] 王景慧.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与规划[J].城市规划.2004年第10期

[2] 张祖群.汉长安城的文化、经济价值分析与遗产保护[D].西北大学.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