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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党建总结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13 11:16:02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市委政法委党建总结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市委政法委党建总结

篇(1)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紧紧围绕一个服务中心

我局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中心来做司法行政工作。做到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到哪里,司法行政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就做到哪里。今年以来,我局一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从局各部门抽调专人协助做好银滩拆迁等重点项目征地拆迁过程中的法律宣传、纠纷调处和公证工作;二是根据XX市“百名干部实践锻炼计划”实施方案的精神,选派7名优秀的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并派出一名富有领导经验的同志到XX区银滩镇白虎头村担任基层党建工作“第一书记”。三是积极配合市里各项专项工作的安排,分别抽调9名同志参加打击传销、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市政府驻南宁上访遣返工作组和跟班学习等工作。

(二)切实抓好四项工作的落实

1、认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加强年”活动。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司法部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在全区开展“人民调解加强年”活动的意见》,制定出全市开展“人民调解加强年活动”工作方案,对全市开展“人民调解加强年”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加大“人民调解加强年”活动的宣传,不断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建立和完善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并对全市464个调解组织和2440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全面大普查,相关资料及时录入电脑,更新档案信息,进行电子信息管理。

2、做好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工作,建立化解矛盾长效机制。特别是在开展“矛盾纠纷百日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工作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扎根基层、贴近群众、便民利民、方便快捷优势,积极化解了一批矛盾,有效预防新矛盾,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中,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

3、以全区“政法宣传周”为契机,大力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为深入学习全国、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宣传政法系统工作成绩,向社会各界展示政法系统努力向上、公正执法、热情服务的精神风貌,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年广西(北海)政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的要求,我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了“五个结合”:一是把“年北海政法宣传周”活动与推动我市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进入全区先进行列,促进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城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二是把“年北海政法宣传周”活动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区紧密结合起来;三是把“年北海政法宣传周”活动与年终工作总结紧密结合起来;四是把“年北海政法宣传周”活动与司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大家谈紧密结合起来;五是把“年北海政法宣传周”活动与元旦、春节开展慰问活动,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工作中重点抓好“四个活动”:一是召开了“年政法宣传周”活动动员大会,对政法干警和法律工作者进行了“年政法宣传周”活动动员,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二是开展大型的广场活动。市各政法单位于月日在北部湾广场分别开展了2次大型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出动法制宣传车5台,挂宣传横幅15条,出板报20块,印发宣传资料10000份,接受法律咨询800多人次,各县区政法单位在本辖区,根据自己的特点开展了大型的法制宣传活动,区政法委在北部湾广场除了开展法律咨询外,还举行了区“年北海政法宣传周”文艺演出,演出时间近2小时,观看群众近万人。三是开展刑释解教人员、人员回访调查和“结对子”帮教主题实践活动。月日,冯永昌局长带队到XX区召开刑释解教人员座谈会,结帮教“对子”,帮助他们克服各种困难,解决他们在创业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在帮教结对活动中,共结“对子”4对。四是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市、县区司法局还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到农村、厂矿、企业、学校、机关、社区等开展活动。

4、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建立律师党建示范点。年月,在自治区司法厅要求开展全区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我市律师行业开展以“广西律师事务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基础,充分发挥律师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推进律师行业的创先争优活动。活动以“结对共建、先锋同行”活动为载体,在我市律师队伍中建立创先争优联系点,我市的启迪律师事务所被列为广西新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并被推荐参加“全区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党支部的评选;市律师协会会长、广西嘉友律师事务所主任毛家友及广西先导联合律师事务所庞兴中律师被推荐参加“全区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党员的评选;广西桂三力律师事务所北海分所和广西嘉友律师事务所被列为我市律师行业创先争优示范点。

目前,我市15家有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全部建立了独立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其余4家无党员的律师事务所,由我局指派了党建工作联络员,实现了党的组织在我市律师行业的全覆盖。

(三)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加强社会矛盾的化解。我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民调解加强年”攻坚活动。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互相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源头性、群众性的强大作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部门和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积极引导和组织他们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力求在基层工作的组织体系建设和功能发挥上有新的较大突破。主要措施:一是加大人民调解宣传工作,不断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使人民调解质量和公信力提到提高,及时化解一批老矛盾,有效预防新矛盾。二是做好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工作,建立化解矛盾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扎根基层、贴近群众、便民利民、方便快捷优势,认真指导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深入村组、社区、企业等单位,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做到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三是普查、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对全市2350名人民调解员和464个调解组织实行一次全面大普查,并且以普查为契机,重点对村委(社区)人民调解委员进行调整充实,有效地把调解队伍的群众性、专业性有机统一起来,优化人民调解队伍结构。

月份,全市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6087起,调处6087起,调处率100%,调解成功5888起,调解成功率96.7%。防止民间纠纷激发288件。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到目前为止没有激发,也没有发现因调处不当而引起杀人、伤害事件的发生。

----创新社会管理。(一)扎实开展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今年月,我市召开了市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县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综治办主任、司法局长等人参加的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会议,对今后一段时期的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

截止目前,全市共有刑释解教回归社会人员477人,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帮教率、安置率均为100%,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

(二)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前期工作。根据自治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今年在全区范围内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一是及时传达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并成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莫亦翔担任组长,公、检、法、司等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由局领导带队组织本局业务科室及县区司法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到XX市司法局学习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经验。三是起草了《XX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呈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一是继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密切跟踪、指导律师、公证员对敏感性、群体性案件的处置及情况报告,正确指导律师、公证员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推动社会矛盾纳入法制化轨道。二是积极引导全市律师、公证员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三是加大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力度,提高咨询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12348法律援助热线”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职能中的重要作用。

今年-月份,我市律师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163家,办理诉讼1449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53件,接待法律咨询2607人次。办理公证7999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91件。

(四)扎实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着力推进依法行政。月,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恒为团长的自治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团,对我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小东参加了意见反馈会。检查验收期间,检查验收团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台帐和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实地检查和抽查了机关单位、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不同类型单位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情况,并以较好的成绩顺利通过自治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团的检查验收。检查团认为,在“五五”普法工作中,市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领导重视,重点突出,措施得力,形式多样,注重创新,“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深度、有广度、有成效,较好地完成了自治区和市“五五”规划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通过普法和法治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今年至月的三个季度,我市行政败诉率为零。同时,民众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我市年比年下降86%,年比年下降50%的基础上,今年至月份又比去年同期下降76%。

----加强廉洁公正执法。(一)加强了全局干部理论学习。制定并下发《XX市司法局年理论学习方案》,学习明确到内容,活动确定到主题,责任落实到个人。通过认真组织和严格检查督促,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了广大干部秉公执法、勤政为民的素养。(二)多渠道、多形式地培养、选拔和使用干部。选派一批优秀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跟班学习或从事专项工作。(三)举办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班。一是8月举办全市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来自市及市辖县、区各法律援助中心和全市37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人员以及12348法律援助热线值班人员共90多人参加了培训。这是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规模最大、人员最多、范围最广的一次业务培训。通过电脑实际操作讲解12348法律援助热线平台的管理使用和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方法和流程,有效地提高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者公正执法的水平和能力。二是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不等不靠,全力以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培训农村维稳骨干7期,1110人。

二、存在不足

1、“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近五年来,我市每年普法经费只有8万元,技术装备落后,工作开展艰难,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普法工作需求。一定程度地影响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相对紧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更好开展。

3、公证律师执业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公证律师监管制度亟待完善,党建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年工作设想

1、继续做好社区矫正试行工作,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机构,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2、继续抓好基层法律服务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大力拓展农村法律服务领域,积极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篇(2)

2、6月25日—29日,举办“母亲素养工程”首期骨干培训班,宁波大学女子学院承办。参加首期骨干培训班的有妇联系统家庭教育工作者、社区家庭教育工作者、家长学校校长、各地家庭教育骨干共85人。

3、6月26日、28日,市妇联主席伊敏芳先后参加了慈溪、余姚两市的巾帼示范村创建现场会,并对全市创建“巾帼示范村”工作进行指导。

4、7月3日-5日,省妇儿工委办主任陈美云一行3人来我市就妇儿工委及办公室工作、组织实施妇女健康促进工程情况和提高婚检率,预防出生缺陷等工作进行调研。

5、7月5日上午,与人事局联合举办第二届巾帼人才专场招聘会,158家企业进场,900多人达成就业意向,其中女企业家协会会员单位15家进场招聘。市妇联主席伊敏芳、副主席杨建军和市人事局副局长孙国茂出席招聘会。宁波各大媒体对招聘会进行了报道。

6、7月6日—7日,与团市委、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体育局联合举办“联通杯”宁波市第一届家庭乒乓球大奖赛。方燕副主席参加开幕式,杨小朵副主席参加颁奖仪式。

7、7月10日,在北仑召开全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现场推进会暨表彰会。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蒋朝栋、市妇联主席伊敏芳等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各县(市)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人、部分受表彰代表及北仑区街道、社区负责人共160人参加会议。会议还表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8、7月11日上午,市人大、市妇联组织召开我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立法座谈会,邀请宁波大学、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和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婚姻法专家参加。

9、7月15日,接待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甄砚、妇女发展部部长崔郁和省妇联副主席赵玲等一行人来我市调研“巾帼示范村”创建工作。调研组在市妇联主席伊敏芳、副主席杨建军等人的陪同下,实地考察了全国“巾帼示范村”创建试点单位——奉化滕头村,并了解了我市开展“巾帼示范村”的总体情况。

10、7月16-17日,在宁波大学女子学院举办宁波市第五期巾帼文明岗负责人培训班,有60名“巾帼文明岗”负责人参加培训。

11、7月16日-20日,参加中澳合作国家级反对家庭暴力研讨培训班,市妇联在大会作题为《共筑防线反家暴密切配合促和谐》发言。

12、7月18日—19日,召开宁波市妇联系统半年度工作会议暨县(市)区妇联主席读书会。市妇联主席伊敏芳作工作报告,市委党校张荣昌教授作总书记6·25中央党校讲话精神辅导讲座。

13、7月27日,召开团体会员负责人座谈会,交流上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

14、推荐12个单位(妇女组织、社区)申报省来料加工突出贡献单位评选;完成“十一五”期间4个省“妇字号”农业示范龙头企业、3个“双学双比”科技示范基地、2个妇女领办的示范性专业合作社、2个“三八”绿色示范基地、12个“妇字号”示范农家乐的推荐工作。

15、完成宁波市来料加工情况调查,我市共有来料加工点814个,从事来料加工妇女24028人,具有一定规模的来料加工经纪人95人;完成对宁波市“妇字号”农业龙头企业、“双学双比”基地和妇女专业合作组织普查工作;完成上半年全市妇联系统培训农村妇女劳动力情况统计,截至6月底,我市共培训农村妇女7.38万人。

16、启动宁波市第二届“十佳创业女性”评选工作。

17、巾帼建功活动:对10个“巾帼文明岗”进行现场指导;调整宁波市“巾帼文明岗”义务监督员;继续做好“巾帼文明岗”创建指南(第二册)的材料收集、编写工作;对《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18、做好全市“巾帼示范社区”试点单位的汇总工作,全市有17个社区正在开展重点创建。

19、编印女企业家协会通讯录。

20、申报第五轮市级文明机关创建,并在市妇联机关进行创建动员。

21、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市妇联组织人员为在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戒毒的妇女举办讲座和提供咨询服务,并送上800份法制教育宣传资料。

22、完成半年度分析。今年1-6月,全市妇联系统共接待来信来访来电1128件,其中来信49件,来访773件,来电306件,结案率为98%以上;本月共44件,来访29件,来信1件,来电14件。

23、做好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652号提案《关于做好关心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建议》协办意见的答复工作。

24、组织3名干部参加国务院妇儿工委办举办的7月15日—27日的妇儿工委办专兼职干部业务培训班。

25、做好市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领导及联络员的重新确认工作;县(市、区)妇儿工委办公室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配备、经费拨付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26、文字材料:我市参加省妇联半年度工作会议交流材料;省妇儿工委办来甬调研的汇报材料;“组织实施省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向市政府汇报的材料;市妇联党风廉政建设汇报材料;文明机关创建申报材料;上报生态市建设半年工作总结及计划任务完成书。

27、认真做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下发关于认真做好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制定第二阶段工作计划;召开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工作部署会;对征集到的有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归类;组织每位干部对照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写出作风自评材料。

28、开展全国第六届文明家庭、省文明家庭、省学习型家庭及省级先进协调组织评选活动。

29、市妇联被评为全国先进妇女组织、全国“美德在农家”活动先进集体。

30、推荐、上报省妇联27户省级绿色家庭;生态市建设特色工作经验材料;“社会和谐与妇女发展”论坛研讨论文5篇;

31、完成出国考察材料,上报市外办、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并向机关全体干部进行汇报。

32、完成市委组织部下发的市妇联本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调研问卷及相关表格,审核各县(市)区妇联的问卷及相关表格,并统一上报。

33、完成对宝韵幼儿园的年度考核,完成考核材料并上报党组。

34、向市人大提出人大地方立法和执法检查工作的建议。

35、参加市直机关工会会议,上报市妇联工会工作总结。

36、在宁波大学女子学院的指导下,舟山市首期心理咨询师培训班开班,29人参加。

37、做好宁波市妇联系统三大网站的维护工作。做好市妇联OA网维护、公积金年审、档案管理,财务、车辆、文印室管理等日常工作。

39、做好组织、人事、党建等工作;审核目标考核奖。

市妇联八月份工作计划

1、继续开展作风建设年第二阶段活动:组织开展评议;制定整改方案,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公开,接受监督评议,并上报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筹备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现场会。

3、努力推动女性进村两委会班子比例的提高。

4、完成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直播课堂有关任务,组织各地收看。

5、赴余姚举办一次以养兔女能手为主要对象的“巾帼致富科技下乡行动”。

6、编印第一期《宁波市女能手信息之窗》,为“双学双比”女能手协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7、着手编印宁波市“城乡携手共建新农村·百千万活动”宣传折页。

8、组织市“双学双比”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领导考察部分“妇字号”农业龙头企业和“双学双比”示范基地。

9、发文调整宁波市级“巾帼文明岗”义务监督员队伍。

10、筹备第二轮维权志愿者的招聘工作。编辑女性维权资料。

11、完成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草案第四稿,召开相关政府部门、基层组织座谈会,并形成起草说明和解释依据。

12、组织举办妇联系统预防艾滋病骨干培训班。

13、8月中旬,妇儿工委将对各县(市)区实施两个规划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

14、加强市妇儿工委及妇儿工委办的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起草《宁波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年度考核办法》。

15、制订我市妇科疾病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全面落实每2年一次的妇女病普查工作。

16、做好*度宁波市发展研究重点课题《构建和谐社会与两性平等和谐发展研究》的申报工作。

17、开展*年妇女报刊征订工作。

18、继续筹备市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扩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