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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索赔方法程序报告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unit in the process of implementation of the project, the project itself causes an extension, increased costs and require owners to compensation methods, procedures, etc.
Keywords: claims, methods, procedures, reports.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索赔是在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索赔是双向的,业主和施工单位都可以提出索赔要求,业主提出来的索赔处理起来比较方便,可以通过扣拨工程款、扣保证金等实现,施工单位的索赔处理起来则比较困难。通常情况下,索赔指的是施工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业主给予补偿的一种权利。
一、索赔的分类
1、按合同类型分:总承包合同索赔;分包合同索赔;合伙合同索赔;劳务合同索赔;其他合同索赔等。
2、按索赔要求分:工期索赔;费用索赔。
3、按干扰事件分:工期延期索赔;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工程中止索赔;其他索赔(物价上涨、法令变化、业主延期支付工程款等)
4、按索赔起因分:业主违约索赔;合同错误索赔;合同变更索赔;工程环境变化的索赔;不可抗力引起的索赔。
5、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单项索赔;总索赔。
二、工程施工索赔的因素
1、可能发生的施工索赔的主要内容
包括: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因素引起的索赔;工期延长、延误的索赔;因施工中断、工效降低提出来的索赔;因工程终止、放弃提出的索赔。
2、工期索赔
施工单位提出来的工期索赔通常有两个:一是免去或推卸自己对已产生的工期延长、延误的合同工责任,使自己不支付、少支付或尽可能的不支付工期延长的罚款;二是工期延长、延误造成的费用缺失的索赔。工期索赔主要依据合同工规定的总工期计划、进度计划及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工期修改的文件,调整计划和受干扰后实际工程进度记录。施工单位应在每个月底及在干扰事件发生时,分析对比上述材料,找出工期延长及拖延的原因,提出有说服力的索赔要求。
3、费用索赔
费用索赔是以补偿实际缺失为原则,包括直接、间接缺失。所有干扰事件引起的缺失及缺失的计算,都应有详细的具体的证明,在提交的索赔报告中应出具这些证明,没有证据,索赔不可能实现。
三、索赔的计算原则和计算方法
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应遵循两个原则:所有赔偿金额,都应是施工单位为履行合同所必须支出的费用;按此金额赔偿后,施工单位不致因索赔事件面遭受缺失,同时也不得因索赔事件面获得额外的利益。
索赔计算的方法主要有三种:1)总费用法。计算出索赔的总费用,减去原合同报价,即得索赔额。2)修正的总费用法。原则上与总费用法相同,对某些方面作出调整相应的修正。3)实际费用法。即根据索赔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增加,按项目费用逐项进行分析、计算索赔金额的方法。
四、索赔的程序和要求
1、索赔程序
施工单位向业主提出索赔意向,调查干扰事件,寻找索赔理由和证据,计算索赔额,起草索赔报告,通过谈判、调解和仲裁,解决索赔争议。施工单位应按下列程序向业主提交书面索赔:1)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书面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书面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工期延长或费用补偿的索赔报告及相关资料;3)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索赔报告和相关资料后28天内予以答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及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索赔报告和相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施工单位作进下一步 要求,视为索赔已被认可;5)当该事件持续进行时,施工单位应当阶段性的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事件终了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相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2、索赔证据
证据是文件的组成部分,关系到索赔的成败,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是不成立的。
1)证据的基本要求:真实性、全面性、及时性、法律证明效力
2)证据的种类: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往来文件、签证、更改通知单等;各种会议纪要;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进度表;施工现场工程文件;工程照片;气象资料;工地交接班记录;建造材料设备采购订货运输使用情况记录等;市场行情记录;会计核算资料;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等。
3、索赔报告
索赔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总论部分。一般包括序言、索赔事项描述、具体索赔要求、索赔报告编写及审核人名单;根据部分:主要功能说明自己具有索赔的权利,施工单位应引用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说明自己理应获得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计算部分:以具体的计算过程、计算方法,说明应得到的补偿或工期延长;证据部分:包括该项事件所涉及到的一切证据和对这些证据的说明。
【关键词】施工索赔;合同;实施策略;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claims is the important part of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the important means to get reasonable compensation, and effectively protect their legal interests the. This paper superficially discusses the causes of construction claims and the claim implementation strategies.
Keywords: construction claims; contract; implementation strategies;
中图分类号:TU76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1.前言
工程索赔,是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通常情况下,索赔是指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过失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发包人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
2. 施工索赔原因
施工索赔要做到合理合法,索赔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不利的自然条件是指施工中遇到的实际自然条件比招标文件中的描述的更为困难和恶劣, 这些不利的条件和人为障碍增加了施工的难度, 导致了承包商必须花费更多的时间和费用, 承包商可以提出索赔。
(2)施工临时中断和功效降低引起的索赔。由于业主和工程师原因造成的临时停工或施工中断, 特别是根据业主和工程师不合理的指令造成了功效的大幅度降低, 从而导致费用支出增加, 承包商可以提出索赔。
(3)工期延长和延误的索赔。在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 由于非承包商原因而导致工期延长或延误, 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非承包商的原因有两种, 一是非承包商、非业主的原因,如战争、罢工、异常恶劣气候等;二是业主原因, 如场地条件变更、建设文件缺陷、图纸有误等。
(4)业主不正当地终止工程而引起的索赔。由于业主不正当地终止工程, 承包商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其数额是承包商在被终止工程上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的全部支出, 以及各项管理费用、保险费、贷款利息的支出, 并有权要求赔偿其盈利损失。
(5)物价上涨引起的索赔。由于物价上涨的因素, 带来了人工费、材料费, 甚至施工机械费的不断增长, 导致工程成本大幅度上升, 承包商的利润受到严重影响, 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
(6)拖欠工程款引起的索赔。
(7)因合同条款模糊不清甚至错误引起的索赔。在合同签订中, 对合同条款审查不认真, 有的措辞不够严谨, 各处含义不一致, 也可能导致索赔的发生。
3.施工索赔程序
(1)索赔资料的收集。承包方必须有足够的证据,相应的文件,确定额外的费用和工期。成功的索赔者必须以事件和文件为依据、记录可能发生和已经发生的影响工期费用的事件,并以记录为依据来跟踪索赔的影响费用。为了了解并记录索赔事件(包括给业主的通知),有经验的承包商往往跟踪索赔事件的履行时间和费用,承包商通过及时通知和处理的文件来保护他索赔的权利。
(2)按索赔程序进行索赔。合同中规定了提出索赔的程序及时间要求,承包商一定要及时地提交有关报告,如果承包商没有按合同要求及时出示书面索赔通知,可能会导致失败。因此,承包商必须意识到及时准确的通知和合理的文件证明对索赔成功的重要性。施工索赔提出的时效性具体表现:
①事件发生后28天内, 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②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 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③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日给予答复, 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④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方作进一步要求, 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⑤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 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 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 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4.施工索赔管理
(1)由于索赔引起费用或工期增加,故往往为上级主管单位复查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台账或档案。
(2)施工索赔台账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业主审批结果等内容。
(3)施工企业对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均应及时登记。工程完工时应形成一册完整的台账,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
5.施工索赔实施策略
施工索赔并不是主张就能够得到,还需讲究一定策略:
(1)索赔机会把握。索赔是合同执行方为保护自己并获取利益的手段,只有索赔管理人员具有较强的索赔意识,善于研究合同文件、捕捉索赔机会,善于学习和总结索赔的工作经验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己方利益,任何方提出索赔应遵循客观性、合法性及合理性等标准。
(2)索赔时间要真实、证据确凿。索赔针对的事实必须实事求是, 有确凿的证据, 令对方无可推却和辩驳。对事件叙述要清楚明确, 避免使用“ 可能” 、“也许”等估计猜测性语言, 从而造成索赔说服力不强。
(3)计算的索赔值要合理、准确。要将计算的依据、方法、结果详细说明列出, 这样易于被对方接受, 减少争议和纠纷。
(4)分析要清楚。一般索赔所针对的事件都是由于非承包商责任而引起的, 因此在索赔报告中必须明确对方负全部责任, 而不可用含糊的语言, 这样会丧失自己在索赔中的有利地位, 使索赔失败。
(5)在索赔报告中, 要强调事件的不可预见性和突发性,说明承包商对此不可能有准备, 也无法预防, 并且承包商为了避免和减轻该事件的影响和损失已尽了最大的努力,采取了能够采取的各种措施, 从而使索赔理由更加充分, 更容易被对方接受。
(6)叙述由于干扰事件的影响, 使承包的工程施工受到严重的干扰并为此增加了支出, 拖延了工期, 表明干扰事件与索赔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7)索赔报告书写用语应尽量婉转, 避免使用强硬、不客气的语言, 否则会给索赔带来不利的影响。
(8)加强信息交流, 注重相互沟通, 尽早让业主介入索赔事件。在施工过程中, 施工单位一旦预见索赔发生,应通知业主、监理和设计人员, 主动邀请他们到现场了解实际情况, 这对索赔基础资料的认可和项目的审批有利。
(9)施工企业应尽量减少对业主的索赔。在当今市场经济体制的管理模式下, 大部分业主都对索赔十分敏感, 不愿意接受任何理由的索赔, 他们要抓政绩就要努力减少索赔,所以施工单位对待索赔要讲究方式方法, 能够通过变更解决的尽量不要去索赔, 实在不能解决的, 可以将索赔费用改为费用补偿的形式上报业主, 这样能顾及业主的面子, 从而相对更容易追回应得的费用。
(10)目前由政府投资较大的建设项目都要经过国家各级审计部门的审计把关。因此, 施工企业的索赔资料要齐全,手续要完备,要经得起推敲, 经得起审计, 这样才能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论文摘要:工程索赔是现在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以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为了维护其合法的 经济 效益,常采用的索赔方式。本文从投标报价阶段、签定工程 合同 阶段、常见索赔事件、索赔的程序以及索赔的要点几个方面来阐述工程索赔在施工单位获得效益的重要性。
0 引言
随着
3 认真履行索赔的程序
发包人未能按 合同 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承包人造成各种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3.1 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业主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3.2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8天内,向业主工程师提出补偿 经济 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事件的名称、发生的时间、情况简介、合同依据、索赔要求);
3.3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4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业主对该项索赔已认可;
3.5 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条相同。
4 掌握好索赔的要点
4.1 要有充分的索赔证据,没有证据就不能索赔。在过程中要收集索赔证据资料,包括招标文件、合同、设计变更、气象资料、备忘录、会议纪要、工程照片、声像资料、进度计划、隐藏工程检查记录、施工日志、业主或监理已批准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现场签证。
4.2 需要施工现场临时签证的,要在索赔的第一时间内完成签证,不能等事件完成后再签,以免发生漏签,更不要把各个索赔事件进行累加后再签证,一次性大的数额,业主也会不满,要学会积少成多,签证是索赔的第一手充分必要证据。
4.3 编写索赔报告,数额计算。在索赔报告概述中要简明扼要地论述事件发生的过程;论证中详细介绍和分析索赔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理和解决过程、索赔依据等;索赔计算中要具体在对施工进度影响、工程 成本 的损失等方面合理地计算,各项费用要有依据,不可无理夸张加大。
4.4 在业主索赔时,要处理好关系。要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争取业主的同情理解,或调解解决,如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再提交仲裁。
随着 建筑 工程招、投标制度的不断完善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 管理 章程进一步健全,索赔工作也逐渐步入正常轨道,只要我们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合理安排施工组织,正确履行与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和各项往来性文件,在索赔工作中做到有理、有据,将会有更多的索赔项目被受理或批复,从索赔中获得效益。
1充分论证索赔权
要进行施工索赔必须首先具有索赔权(Right To Claim)如果没有索赔权,无论承包商在施工中承受了多么大的损失,依然不能获得任何经济补偿。索赔权是否成立的法律依据是施工合同文件,因此索赔人员应当通晓和同文件,善于在合同条款、施工技术规范(Specification)、工程量表(BOQ)、工作范围(Scope of Work)、合同函件等全部合同文件中寻找索赔的法律依据。在施工合同文件中,涉及索赔的一些主要条款大都包含在合同通用条件(General Conditions)中,尤其是涉及工程变更的条款,如:工程变更范围,工作项目(Work Items)变更,施工条件变更,施工顺序变更,工期延长,单价变更,物价上涨,汇率调整等。对于这些条款的含义要研究透彻,熟练运用来证明自己索赔要求的合理性。为了论证索赔权,承包商在索赔报告书中要明确地、全文的引用有关合同条款,作为在建索赔要求的根据,以便使业主和工程师了解该索赔的合理性,另外对于大型工程索赔或索赔款额巨大的索赔工作,承包商有必要聘请当地的索赔专家来指导索赔工作;由于现在国际上通常采用FIDIC合同条件、ICE合同条件、或其他属于世界普通法系(Common Law System)合同条件,这些合同条件均实行“案例裁决”(Stare Decisis)的原则,即在裁决时可以参照类似的前例,因此承包商可以通过调查研究或查阅案例选集,寻找已经胜诉的类似案例,来论证自己索赔权的合理性。
2合理计算索赔款
在确立了索赔权后,下一步工作便是计算索赔金额或者提出工期索赔。如果索赔权属于定性的,则是属于法律论证的范畴,而如果是确定索赔款数额或者确定工期延后时间的是属于经济论证的范畴,这两点是索赔工作成功与否的关键。
在计算索赔款项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采取合理的方法来计算索赔金额,采用实际发生的费用(Actual Cost Method)的方法是首选,合理的计算出权利之内的额外补偿费用。(2)扩大索赔款数额要有根据,在计算索赔数额的时候,要遵照事实,有理有据,漫天要价的不严肃行为将会给索赔工作带来障碍。(3)工程量与工程索赔金额的计算要准确,应该避免任何计算上的数字错误,同时要对计算结果反复的进行核实。
3按时提出索赔要求
在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中,对承包商索赔要求均有一定的时限,在FIDIC合同条件中这个时限是索赔事项出发时的28天以内,而且要求承包商提出书面索赔通知书(Notice of Claim),报送工程师,抄送业主,但是晚于这一时限的索赔,业主和工程师可以拒绝接受,他们认为承包商没有在时限内提出索赔要求,是他们已经主动放弃该索赔权。因此,当发生索赔事件后,承包商应当立即请工程师到达出事现场,要求其作出指示,对索赔事态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影像记录,作为今后的索赔依据;并在时限内尽早地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要求。
4编写好索赔报告提供索赔证据
在索赔事项的影响消失后的28天内,写好索赔报告书,报送业主和工程师,承包商要使自己的索赔拥有充分的论证资料,证据资料包括图表、信函、变更指令、工资单、设备租赁费收据、材料购货单、照片、录像等,这些是根据索赔报告的论述部分和计算部分的需要而提供。因此真对这一点,承包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当注意积累证据资料,具体如下。
(1)施工过程中的记录资料,如:工地施工日志,施工进度日志,质量检查记录,气象水文记录,劳动力、设备和材料使用记录,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或安全事故记录等等。(2)财务收支记录资料,如:施工进度款支付记录,工人工资表,材料、设备及配件采购单,会计日、月报表,贷款利息收据等等。(3)施工过程中的现场会议记录,工程师的变更指令或其他通知,往来函件,电话记录等等。
5索赔的解决
承包商在报出索赔报告书的10~14天,即可以向工程师查询其对索赔报告的意见,而工程师对索赔报告的书的处理意见则是合同双方会谈协商的基础,在一般的情况下经过双方的友好协商索赔要求可以得到解决,但是在有的时候,个别的业主对于承包商的索赔采取拖延的策略,不管是否合理,一律不作回复,或者要求承包商不断的提供证据资料,对于这样的业主承包商可以考虑采取适当的强硬措施,对其施压或者采取放慢施工速度(Slow Down Construction)的办法;或予以警告,在书面警告发出后的期限内(一般是28天)对方仍然不按合同办事,则可暂停施工(Suspension),实践证明这种方法是相当见效的。
6索赔的计价与支付
对于索赔计价的原则是:随时申报,按月结算。正常的施工索赔是在索赔事件发生后随时随地地提出单项索赔要求,力戒将数宗索赔和为一体索赔。在索赔的支付方式上,力争单项索赔、单独解决、逐月支付,把索赔款的支付纳入月结算的支付的轨道,同工程款的结算支付同步处理。这样可以把索赔款化整为零,避免积累成大宗款额,使其容易解决。
7结语
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的竞争激烈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因此加大国际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对于每一个涉外建筑施工企业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通过在实践中不断的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实践,虚心的学习国际上先进的理论和经验并应用于实践,使我国的涉外建筑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具有更强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 国际工程管理教学丛书[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2] FIDIC.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Works of Civil Construction,2006.
关键词:建设工程索赔;索赔原因;索赔程序;索赔的预防和处理
1.绪论
1.1前言:本文研究的目的和现状分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工程索赔是一种正常的现象,在施工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他是承包商由于非自身的原因发生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工作或损失所要求进行的费用和时间的补偿。因此索赔是一种正常的权利要求,是应当争取得到的合理偿付,而不是无理争取。
现阶段,企业施工索赔概念普遍存在认识模糊,理解偏差,甚至错误的现象。索赔经验与索赔理念不成熟。对索赔风险认识不足。施工索赔意识薄弱、没有建立科学的施工索赔业务管理制度。
1.2研究方法:
本文在研究方法商有以下特点:第一、综合性分析与归纳和结合。本文试图从索赔的原因分析出索赔的解决方法。第二、实证分析与规范研究相结合。研究出现索赔事件时,计算方法仅索赔的程序。
2.工程索赔的概念及分类
2.1工程索赔的概念:
索赔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而是属于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对方提出给予补偿或赔偿的权利要求。索赔一般指承包人向业主提出的情况,但在实际工作中,“索赔”可以是双向的。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索赔就是双向的。既包括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赔也包括发包人向承包人索赔,但在工程实践中发包人索赔数量较少,而且处理方便,可以通过冲账、扣拨工程款、扣保证金得方式实现对承包人的索赔、而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则比较困难。
工程索赔的分类:
2.2.1按索赔所依据的理由分类
按索赔所依据的理由分为合同内索赔,合同外索赔和定义索赔。
2.2.2按索赔的目的分类
按索赔目的可将工程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2.2.3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
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可以将工程索赔分为工程延误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合同被迫中止索赔,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和其他索赔。
2.2.4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
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和处理时间,索赔又可分为单项索赔和总索赔。
3.索赔的成立条件和必要性
3.1索赔的成立条件
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的约定不属于承包人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索赔意向书和索赔报告。
3.2索赔的必要性
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索赔有利于加强合同管理,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索赔有利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索赔是合同双方利益的体现。从某种意义上讲,索赔是一种风险费用的转移和再分配。索赔是晚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也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要。索赔是赔偿实际损失为原则的,施工单位必须准确地提供整个工程成本的分析和管理,以便确定挽回损失的数量。索赔有利于国内工程建设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
4.索赔产生的原因、可能发生索赔机会和索赔面临的困难
4.1索赔产生的原因有多种多样。
施工环境的多变性和特殊性,施工合同的多样性和理解的差异性,施工建设主体的复杂性和多元性。
4.2施工单位的索赔管理就是要预测索赔机会。
可能出现的索赔机会有: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工期延长和延误的索赔。通常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建设单位要求延长工期,二是施工单位要求偿付由于非承包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而造成的损失。因施工中断和工效降低提出的施工索赔,因工程终止或放弃提出的索赔,以及关于支付方面的索赔。
4.3索赔工作面临的一些困难。
合同中“不限于此”这四个字阻碍了索赔的进展。业主经常以不限于此为借口搪塞,认为“所有施工内容都包含在里面,所有的施工事项的费用都含在里面,实际施工过程中不仅会有增加,同样也会减少,总的价格是不变的。”实际合同范围的界定太费时间。进度和索赔谈判事件错位,施工单位很无奈。索赔项目价格的确定原则不统一、不公平。索赔款项不能及时结算,施工单位垫付时间长。谈判地位不平等,业主处于强势,施工方处于劣势。
5.建设工程索赔的依据、程序和方法
5.1建设工程索赔的依据
5.1.1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是索赔的重要依据,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1.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1)适用法律和法规
建设工程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使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
(3)相关证据
A、证据是指能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在企业维护自身权利的过程中,根本的目的就是要明确对方的责任和自身的权利。但这一些必须依法进行。
B.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材料有以下七种:
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材料、被告人供述和有关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检验笔录。
C,在工程索赔中的证据
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及附件,其它的各种签约(备忘录、修正案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包括图纸修改指令),技术规范等。
来往信件。如发包人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人的答复信等。
各种会谈纪要
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
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
工程照片
气候报告
工程中的各种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
工地的交接记录(应注明交接日期、场地平整情况、水、电、路情况等),图纸和各种资料交接记录。
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记录、凭证和报表等。
市场行情资料。包括市场价格、官方的物价指数、工资指数、中央银行的外汇比率等公布材料。
各种会计核算资料。
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
5.2建设工程的索赔程序
5.2.1提出索赔要求
当出现索赔事项时,承包人以书面的索赔通知形式,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正式提出索赔意向通知。
5.2.2报送索赔资料
在索赔通知发出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5.2.3工程师答复
工程师在收到送交的索赔报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或证据。
5.2.4工程师逾期答复后果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有关资料后28天未予答复,或为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2.5持续索赔
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工程师应在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的理由和证据。逾期未答复,视为该项索赔成立。
5.2.6仲裁与诉讼
工程师对索赔的答复,承包人或发包人不能接受,即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
5.3索赔文件的编制方法
5.3.1总述部分
概要论述索赔事项发生的日期和过程,承包人为该索赔事项付出的努力和附加开支;承包人的具体索赔要求。
5.3.2论证部分
论证部分是索赔报告的关键部分,其目的是说明自己有索赔权,是索赔能否成立的关键。
5.3.3索赔款项(或工期)计算部分
如果说合同论证部分的任务是解决索赔能否成立,则款项计算是解决能得多少款项。前者定性、后者定量。
5.3.4证据部分
要注意引用每个证据的效率或可信程度,对重要的证据资料最好辅以文字说明,或辅以确认件。
6.索赔的计算及索赔款的支付
6.1工程索赔的计算及索赔款的支付
工程索赔包括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
费用索赔的计算。①实际费用法,是以承包人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根据,向发包人要求费用补偿。②总费用法,又称总成本法,就是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后,按实际总费用减去投标报价时的估算费用计算索赔金额的一种方法。③修正的总费用法,是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下,对其索赔项目进行的修改和调整。
工期索赔的计算。主要有网络图分析法和比例计算法。网络图分析法是利用进度计划的网络图,分析其关键线路。比例计算法:①对于已知工作工程延期的时间计算公式为:工期索赔值=受干扰部分工程的合同价/原合同总价×原合同总工期;②对于已知额外增加工作量的价格计算公式为:工程索赔值=额外增加的工程量的价格/原合同总价×原合同总工期。比例计算法不适用于变更施工顺序、加速施工、删减工程量等事件的索赔。
索赔款的支付: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索赔与现场签证费用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7.索赔的策略、技巧、加强索赔管理的措施
7.1索赔的策略、技巧:
①主动创造索赔机会。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坚持监理及业主的书面指令为主,即使在特殊情况下必须执行其口头命令,亦应在事后立即要求其用书面文件确认,或者致函监理及业主确认。②掌握正确的索赔程序,及时提出索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应把握索赔时机迅速作出反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声明将对此事件提出索赔。索赔意向通知提交后的28天内,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内,施工企业应递交延长工期或补偿经济损失的正式索赔报告及相关资料。③主动配合搞好项目管理工作。承包人应认真地按设计、合同、施工规范及工程变更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努力克服特殊风险或人力不可抗御的天灾引起的施工困难,减少不利的施工干扰对业主可能带来的损失,令业主和工程师满意,这是索赔得以成功的基础条件。承包人良好的履约表现,还具有防患业主反索赔的意义。要正确处理好业主、监理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树立良好的信誉。
7.2加强施工索赔管理,提高索赔效益的措施:
7.2.1设置施工索赔管理机构。
组建强有力的索赔专门机构和人员等,负责对公司各工程施工项目的索赔工作统一指导和协调。将索赔管理纳入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之中,创造各种有利的索赔机会,选择合适的索赔时机,为将来的索赔作好准备,从而规范索赔行为,合理处理索赔业务。
7.2.2加强对施工索赔人员的培养,提高业务能力。
施工索赔对专业人才有很高的要求,既要求索赔人员具备丰富的工程技术知识与实际施工经验,又要求索赔人员通晓工程管理、财会、法律与合同知识等,使得所提出的施工索赔具有法律依据和事实证据,并且在索赔谈判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技巧性,使索赔的最终解决表现出一定程度的伸缩性和灵活性。
7.2.3加强施工索赔的日常管理工作,规范施工索赔行为严格按照索赔程序工作。
施工索赔的日常管理工作要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是索赔成功的保证,也是索赔管理工作的重点。施工索赔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熟悉和掌握施工索赔依据。收集施工索赔证据。遵循施工索赔的程序。注重施工索赔的防范。为了防止在施工时发生索赔或当索赔发生时能公开合理地处理,应在以下各方面给予充分注意:①做好施工记录。②保存好证据。要建立一套资料管理系统,保存的资料必须完整并且应是原件。
8.结束语
综上所述,施工索赔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在索赔工作中施工企业必须依合同、重证据、讲技巧、树信誉,踏踏实实地做好索赔管理基础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施工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施工企业赢取利润的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1]耿耀坤.浅谈工程的施工索赔.山西建筑[J].2004,(7),86-87.
[2]王耀东.浅谈施工过程中的索赔问题.山西建筑[J].2004,(7),77-78.
[3]邬媛,殷焕武.我国建筑行业索赔现状及对策分析[J].经济师.2006,(3).
[4]马南,张国兴韩英爱、工程造价管理[J]2009.7.
[5]王早生,全国一级建造师专业资格考试用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005.
关键词:工程造价管理,工程索赔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1、前言
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工程索赔是一项复杂的造价管理工作。随着国内建筑市场竞争的加剧,许多施工单位以低价中标来承揽工程建设,工程索赔逐渐成为施工单位增加收益的有效途径。处理施工索赔是建筑公司、业主保障自身的权益的重要手段,探析索赔的基本原则方法是十分必要的。
2.工程索赔的现状
2.1 索赔意识较弱
在现今国际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我国在索赔方面的教训是很多的,也曾遭受过非常大的损失。所以在经历了这些教训之后,我国的业主和承包商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也逐渐了解了索赔对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提高了对其的重视程度。但一些初入国际市场发展的工程企业,对索赔工作仍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索赔意识还很薄弱。
2.2 对索赔的意义理解不到位
索赔并不是一种无理取闹的行为,而是一种正当的权利,是在合同的实施过程当中再正常不过的行为。一项有根据的、有理有节的索赔要求并不是什么不合理的行为,而是在正确的履行合同的基础之上应该得到合理化的赔偿。但是在我国的很大一部分的建筑企业如果害怕提出索赔的话,会损害和业主之间的关系,觉得索赔得了,对于工程项目后期利润的获得是一种负面的影响,害怕进行了索赔之后会引发双方对簿公堂。
2.3 索赔证据收集和整理的欠缺
因为我国的承包商在对工程索赔的定义上理解模糊,没有正确的理解好索赔的意义。所以,在平时的工程建设的工作上,就不会刻意的去收集和整理关于索赔的证据。这就会造成索赔事件发生之后,没有能够使工程师和业主信服的关于要求索赔的证据来,也找不出刻意援引的著名的工程索赔的相关的案例,就造成了索赔的失败。
3 工程造价索赔无果的案例
案例:2008 年,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包某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某厂灰坝排水系统工程,此项目是一次性包死,施工时图纸没出来,按上期图纸做预算,施工后图纸出来由原立柱四个改为六个,此项增加 10 吨钢材,加上水泥砂石共计增加 15 万元,而且预算合同中末考虑发电设备,灰场是有施工电源的,但排水管距电源线路由于太远无法到达,该建筑安装公司采用 230 千瓦发电车施工 2 个月计算近 18 万元,共计 33 万元无法索赔。
4 工程造价索赔的原则
4.1 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4.2 按规定的期限提交索赔意向书。
4.3 在工程管理过程中注意积累索赔证据。
5 工程造价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
5.1 填写索赔意向书。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国际承包工程中 FIDIC 合同条款规定为28 天)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5.2 索赔项目种类:①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②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③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④承包商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⑤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⑥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⑦其他原因导致的施工企业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起算和结束日期。⑧施工材料管理索赔,首先明确材料价格范围的约定,在这个范围内,包括钢材、木材、水泥等类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主要材料及人工和机械。⑨工程变更索赔。工程变更可以有不同的分类办法。根据国内工程的实际情况和一般做法,常用的工程变更分类办法有以下四种:A.根据指令变更的不同形式,工程变更分为以下三种:a 指令性变更(或正式的变更)。b 推定性变更。c 核心变更。B.根据工程变更的不同内容,工程变更分为以下三种:a 合同变更。b 设计变更。c 施工变更。C.根据工程变更申请者的不同,工程变更分为以下四种:a 业主和咨询方的变更。b 设计方的变更。c 承包商的变更。d 其他原因的变更。D.工程变更的原因。a 根据新的或修改的功能要求和功能需要,业主、用户要求的工程变更。b 发包后工程质量、技术标准的改变和施工、设计规范的改变。c 由于工期延误而采取的加速施工措施,要求承包商施工方案的变更。d 项目计划的改变,业主要求增加投标范围外的新增工程(额外工程)。e 遇到不可预见的现场条件。f 承包商进行价值工程分析后提出的施工技术和顺序等的施工变更(承包商享有一定的变更费用节省比例)。
5.3 注重索赔证据收集。①各种合同、协议、图纸等文件。②双方的往来信函及各种会谈纪要。③进度计划和具体的进度以及项目现场的有关文件。④施工阶段的各项记录、报告。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以及各类技术鉴定报告,施工中的水电使用、道路开通以及封闭的记录与证明。⑤国家法律规范及市场行情有关资料。⑥原始资料积累。
5.4 详细情况报告。在工程索赔阶段,承包人应定期编制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报告报送向监理工程师,对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响程度、费用索赔依据等进行具体说明,并且将报告抄送给有关单位。
5.5 最终索赔报告。当索赔事件的影响结束后,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最终索赔的详细报告,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报送至监理工程师,并抄送给有关单位。报告所设计的内容主要有五项:一是施工单位的正规性文件;二是索赔申请表;三是批复的索赔意向书;四是编制说明,即工程索赔发生的原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五是附件。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施工企业发出的与工期和费用索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详细计算资料。
6 索赔的管理
工程索赔通常会拖延工期进度,而且可能造成施工费用的增加,因此一直是主管部门重点检查的项目。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建立一套客观反映工程索赔情况(包括索赔的原因、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和索赔结束的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的审核结果等)的工程索赔档案或台帐。施工方要详细记录合同期内发生的索赔事件,完工后将其整理成应台帐,作为结算内容的一部分。
工程索赔工作系统性强,且流程复杂。施工单位在索赔阶段应该吃透设计图、施工技术规范、合同条款、补充协议及与业主、监理的各项往来文件,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和相关规范开展索赔工作,要讲信誉、重证据,注重细部环节的管理,规范办事流程。施工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施工企业赢取利润的重要手段,只有把索赔工作处理好,才能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取得效益最大化。
7 可索赔的费用
施工企业可以索赔的费用一般应该基于工程投标报价所包括的内容,但也有一些不包括在内的,具体可索赔的项目包括:①直接费:包括额外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折旧费及机械购置费、分包商费等。②间接费:包括工地管理费、保函费、保险费、税金、贷款利息、临时工地设施费等。③上级单位管理费。④业主方原因延长工期的间接费等。⑤业主拖延付款利息。⑥交涉索赔发生的费用。⑦利润。⑧其他。
8 索赔应注意事项
一方面,认真履行合同。因为确保工程优质高效地完成,最大受益人是业主,施工企业对合同中规定的义务的认真履行,可以为索赔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即使在索赔谈判中遇到麻烦,施工方也应坚持正常施工。另一方面,注意平日和业主、监理工程师建立个人间的友谊,这将十分有利于解决索赔和争端,可以把一些“谈判”变成个人之间的意见交换,使彼此的观点接近,再在正式谈判中确认.
结语
总之,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索赔原则与索赔程序做好工程索赔管理,通过建立完整的工程索赔台账,准确反映工程索赔过程中的各事项,包括索赔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申请金额与工期等等,严格做好索赔过程中各事项的同步记录,切实维护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一、工程索赔的定义
通常是指项目施工过程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通过合法的程序、合理的途径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索赔是双向,即包括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也包括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从专业角度看,国际工程中通常把承包商对业主的索赔叫做“索赔”,业主对承包商的索赔叫做“反索赔”。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特殊风险或遇到不利自然条件等情况,使承包人受损而向发包人提出的合理补偿。按索赔的目的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两大类。
二、工程索赔的重要性
工程索赔是承发包商减轻自身风险损失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法。在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会隐含着各种各样的风险与不可抗力的因素。工程索赔与风险密切相关,从风险转移的角度来讲,索赔是因承担了本不应由自己承担的风险损失而向对方索要补偿的行为。对于业主来讲,为了尽快让项目投入使用,产生利润,可以在招标时事先约定,施工单位如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项目,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延误时间按工程造价一定的比例给予补偿;因此,工程索赔是承包商减轻风险损失、获取经济收益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如果施工过程中缺乏索赔意识,对造成索赔的事件没有及时反馈,那就等于主动放弃了应该得到的利益。
工程索赔是利用经济杠杆进行项目管理的有效手段,承揽工程项目的主要目的是获取经济收益,项目的经营管理自然也就围绕这一中心展开。只有既能优化内部施工管理以降低施工成本,又善于运用工程索赔的手段减少损失的承包商,才能使自身的竞争力不断发展强大。
三、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
1、业主设计变更
一个项目必须经过决策、设计、招标、施工等几个阶段,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没有对设计进行变更几乎是不可能的,建筑工程的当事人大都能理解和接受在施工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形式的变更,比如增加与减少工程量、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位置、改变有关施工技术、工艺、措施等引起的索赔。
2、施工合同缺陷
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未能充分考虑和明确各种因素对工程建设的影响,致使施工合同在履行中出现合同约束空白或矛盾,从而引起施工索赔或纠纷。
3、不可预见因素
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了经现场调查无法发现、业主提供的资料中也未提到的、无法预料的情况。如特殊自然灾害(洪水、台风、地震、山体崩塌、泥石流等)和非甲乙方的能力所能干预的人为灾害(如战争、政治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等)。
4、不依法履行施工合同
承发包双方在履行施工合同的过程中往往因一些意见分歧和经济利益驱动等人为因素,不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而引起的施工索赔。
5、第三方原因引起的
如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引起的索赔,一般情况下勘察单位、设计单位都分别与业主签订合同,承包商与他们没有直接合同上的关系,但与他们的工作有密切联系,由于他们设计的缺陷,受损方可以提出索赔。
四、索赔的处理原则
1、当承包商向发包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要提供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遇到索赔事件时,任何一方都必须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审查索赔要求的正当性。
3、完整的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所有资料,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
4、索赔发生后,必须依据合同的准则及时地对索赔进行处理,尽量将单项索赔在执行过程中陆续加以解决。
5、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应对可能引起的索赔进行预测或发生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不采取补救措施,无限扩大索赔范围,扩大部分将得不到补偿。
五、索赔的处理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的通用条款中规定,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已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各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它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见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过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向,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已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也可按以上程序及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即索赔的双向性。
六、常见的索赔依据性文件
1、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经业主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工程图纸、技术规范。
2、经双方认可的各种会议纪要、会商记录、现场签证、业主书面指令。
3、工程施工过程殊情况下的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性报告。
4、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文件,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定额、的价格、指数等。
七、费用及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可索赔的费用一般有人工费、机械费、利润、管理费、利息等,由于索赔费用组成的多样化,不同原因引起的索赔,其承包商可索赔的具体费用内容与计算方法各有不同,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费用索赔的计算方法一般有以下三种。
1、总费用法
这种方法是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后,重新计算出完成该工程项目的实际费用,再从这费用中扣减投标报价的总费用,其差额就是承包商要求业主补偿的费用。这种方法一般要具备以下条件的情况才可使用:具体的损失性质使确定损失达到合理的精度不可能或非常难以操作;原投标报价比较合理,实际费用也合理;额外增加的费用要求索赔的一方没有责任。
2、修正总费用法
修正总费用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即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上对总费用法进行相应的修改与调整,去掉一些比较不确切的可能因素,使其更合理。修正和调整的内容主要有:(1)计算索赔金额的时期仅限于受事件影响的时段,而不是整个工期;(2)只计算在该时段内受影响项目的损失,而不是计算该时段内所有施工的损失;(3)在受影响时间段内受影响的工程施工中,使有的人工、机械、材料等资源有可靠的记录资料;(4)与该项工作无关的费用,不列入总费用中;(5)对投标报价时的估算费用重新进行核算。修正后的费用同未经修正的总费用法比较有了实质性的改进,使它的准确程度接近于实际费用,业主与施工单位容易达成共识。
3、实际费用法。实际费用法又称分项法,即根据索赔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增加,按费用项目逐项进行分析、计算索赔金额的方法。这种方法比较复杂,但能客观地反映施工单位的实际损失,比较合理,易于被当事人接受,在国际工程中被广泛采用。
4、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主要有网络图分析法和比例计算法。网络分析法是利用进度计划的网络图,分析其关键线路。若该工作延误后仍为非关键工作,则不存在工期索赔的问题。比例计算法分为两种:对于已知部分工程的延期的时间:工期索赔值=(受干扰部分工程的合同价/原合同总价)X(该受干扰部分工期拖延时间);对于已知额外增加的工程量的价格:(额外增加的工程量的价格/原合同总价)X(原合同总工期)。以上计算方法的前提是进度拖延的责任已经划清。
八、案例分析
福州市某桥梁工程中,承包商按业主提供的地质勘察报告对桥台土方支护开挖作了施工方案,并报价。中标后业主发中标函并与承包商签定合同。结果现场开挖完全证实了承包商的判断,承包商向业主提出了两种方案费用差价的索赔。但遭到业主否决,业主的理由是:按合同规定,施工方案是承包商应负的责任,他应保证施工方案的可行性,承包商变换施工方案是从他自己的责任角度出发的,不能给予赔偿。
实质上,承包商的这种预见性为业主节约了大量的工期和费用。地质条件变化是承包商难以预见的,如果承包商不采取变更措施,施工过程中出现与招标文件不一样的地质条件,此时再变换方案,业主要承担工期延误及与它相关的费用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