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大全 杂志订阅 SCI期刊 投稿指导 期刊服务 文秘服务 出版社 登录/注册 购物车(0)

首页 > 精品范文 > 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10 14:56:15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指导意见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指导意见

篇(1)

为认真落实省联社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我行”)信贷管理水平,**农商银行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寻找工作开展的切入点、突破口,促进我行信贷结构持续调整和优化,现就2021年我行信贷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我行将按照省联社2021年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专注主业、回归本源、服务实体、防范风险”的经营思路,始终将“三农”市场作为工作重心,专注服务本地、服务县域、服务社区,持续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战略”、“普惠金融战略”,推动农户、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增户扩面提质工程,助力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做小做散,合理调整信贷结构,增加对“三农”有效投入的同时,进一步改进支农服务,提高信贷支农水平,加强信贷管理,建立健全信贷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二)基本原则

1.专注三农,回归本源。始终坚持“立足县域、支农支小”市场定位不动摇,专注主业,回归本源,充分发挥自身金融职能,着力支持三农、小微和民营企业发展。继续依托县域经济发展,积极研究县域经济新常态、新特点以及地方政府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围绕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产业特点,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农村旅游产业、农产品消费供给和产业扶贫与振兴乡村战略的紧密融合,提升我行及各基层网点的金融服务能力。

2.夯实基础,稳字优先。充分认识到2021年监管政策和货币政策变化趋势,运用五大发展理念加强金融产品研发,稳定优质对公客户,拓展零售业务,确保双基联动工作取得实效,着力提升建档评级客户的授信率、用信率,启动个体工商户的评级、授信工作,夯实信贷管理基础稳步推进信贷业务发展。

二、目标任务

贷款净增20000万元,不良贷款表内净降500万元、表外净降1260万元,不良占比控制在4.45%以内。

三、信贷工作指导意见

加强信贷管理,落实信贷工作的各个层面和环节,坚决杜绝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经营行为,做到规范化运作。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我行将根据情节轻重,及时予以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违规积分等严格处理!

(一)提升信用工程建设,创建业务发展平台。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的原则,按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整村推进的既定方案,进一步扩大评定范围,提升贷款质量,完善管理制度,发展更多的信用户,进一步做好“信用工程”的推广、提升和延伸工作。建立健全农户(居民)信用档案,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建档进度,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大力推进“三信”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和信用企业的评审活动,抓好信用村、信用乡镇的评审,成熟一个,评定一个。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抓好落实,进一步优化全县农村信用环境。

(二)做好客户定期评级授信工作。

加强评级授信工作,改变过去那种因用信而授信、走过场、敷衍塞责的做法,充分理解评级授信工作的内涵和精神实质,按要求切实做好评级授信工作。1、完成对农户的信用等级评定,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推进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并合理调整贷款额度,及时开展农户评级授信工作,逐步做到农户凭家乐卡支取贷款像支取存款一样方便,以便节约人手,把有限的人力资源解放出来用于贷款管理等工作;2、完成对县域中小微企业的精准营销工作,通过包片名单制精准营销,扩大我行积极推广我行信贷业务,通过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实施信贷利率差别化、建立战略合作等方式,对新的企业客户加快评级授信工作,对存量的企业客户定期进行评级授信维护工作,抢占并维护好小微企业及新型农业主体信贷市场。

(三)继续优化信贷结构,加大贷款营销力度。

各基层网点要加大营销力度,切实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继续坚持以农为本,为农服务的宗旨,端正经营思想,不断改进信贷支农服务措施,在信贷定位上要始终坚持面向“三农”和中小企业,进一步做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经营性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等的基础上,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涉农贷款占比必须保持在90%以上。特别是对产权明晰、信誉度高、行业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发展前景看好的小微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及时介入,重点支持。信贷业务投向根据省联社“抓两端,精中间”的营销思路,积极支持绿色种植、农田水利、清洁能源、再生能源、水污染治理、植树造林等绿色产业;大力支持乡村养老、乡村旅游及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项目;择优支持农产品网络零售等新业态;贷款发放对象主要为“优质中小微企业、优质固定资产项目、涉农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个体种养大户”等,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承包等非涉农贷款限制发放,不得发放无资质的工程承包贷款;从贷款方式上,主要发放具有优质抵质押物的抵质押担保贷款,限制发放信用贷款、保证贷款。对“两高一剩”破坏生态环境或环保验收不达标项目以及无市场、无前景、信誉差的企业要逐步压缩退出。

(四)夯实精准营销工作,加强对特色产业支持力度。

各基层网点要严格按照总行业务部制定的划分的贷款专营区域、专营产品及精准营销手册要求,合理制定营销计划,积极开展对县域产业的精准营销工作。对我县前景良好的特色产业发展要加强信贷支持力度,切实加强沟通,在信贷、结算、电子银行的各项业务上加深合作,培养优质产业客户。

各基层网点要以服务涉农小微企业、新型农业主体为切入点,实施名单制管理,先行启动分类、评级、授信等业务流程,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推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工程。按照“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原则,结合我行信贷专营产品,紧紧抓住各专营区域的经济特色,优先支持县域特色产业,如:杨家沟镇的红色革命旅游产业、药材种植产业;龙镇镇马湖峪村的养驴产业;石沟镇柳家洼的山地苹果产业;城郊镇孟岔村的红枣产业;银州街道办事处高西沟村生态种养殖产业等。有效推动当地特色产业的发展。

(五)强化合规操作,加强贷后管理。各基层网点要严格按照“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做好贷款的受理和调查、审查与审批,特别是严把发放和支付关,做到“实贷实付”,切实掌控信贷资金走向。规范决策行为,实行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和严格奖惩。严格落实贷款责任,对违反规定办理贷款形成的风险,按照省联社信贷领域“十个严禁”的要求,对有关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理,营造稳健合规的管理环境。

严格按省联社和我行信贷制度的相关规定,按期进行贷后检查,做好风险预警,将贷后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六)加大培训力度,加强信贷队伍建设。

一是提高业务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培育信贷业务人员树立合规经营意识,提高执行力。信贷业务人员要做到“黄线不踩,红线不碰”,熟练掌握信贷政策、业务制度、操作流程及操作要点,提高风险把控能力,成为既能适应市场竞争又能有效防控风险的专家和能手,推动我行信贷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二是通过客户经理月度例会,加大对信贷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和思想教育工作,引导信贷人员形成主动、自觉学习的习惯,提高我行信贷人员综合素质。

篇(2)

一、工程概况

市二二三地质队实验学校教学楼工程位于市月区二二三队大院西侧,工程为一幢六层属多层的条形建筑,其建筑面积为3971m2;建筑高度为23.4m,独立基础,框架结构,结构安全等级二级,6度抗震设防,设计基本加速度值为0.05g,抗震等级为四级,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场地分类为Ⅱ类,结构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本工程由华昌地质工程勘察有限公司进行地质勘察,圆方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

二、地质基础概论

根据华昌地质工程勘察有限公司为市二二三地质队实验学校教学楼工程项目提供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勘察场地属第四系粉质粘土和白垩系细砂岩等组成,现分述如下:1)杂填土.2)粉质粘土.3)强风化细砂岩.4)中风化细砂岩.5)微风化细砂岩等五个土岩层,无断裂构造。场地下层未发现滑坡、岩溶等不良地质作用。本工程采用的独立基础形式,可视为适合本工程合理的基础形式。

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版)等的划分,区内抗震设防烈度小于6度,无须抗震设防。

根据府厅发[]1号文件精神,该工程为人员密集型工程,应纳入抗震设防专项审查范围,建议进行6度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

根据岩土工程分析与评价,场地内土岩层分布简单、稳定,工程地质条件较好,适宜进行本工程建设。

三、总评与建议

本工程属教育部门的自救能力较弱人群使用的教学建筑工程项目,应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参照《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第4.0.3条,进行丙类抗震设防。经专家讨论,本工程为六层教学楼建筑,建筑面积为3971m2,建筑高度为23.4m,可不进行地震作用的计算,但应强调抗震概念设计,本工程抗震措施符合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的要求,使建筑具有一定的抗震能力。经讨论研究,专家组认为本工程结构基本具备6度抗震设防的要求。

建议:

1、轴5~轴6和轴1/5~轴1/4的楼梯间休息平台梁处,应设钢筋砼构造柱,并始于基础;

2、所有框架柱、构造柱均应沿柱高筋与墙连结,伸入柱两边墙内长度≥500。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城镇化进程为目标,以城市规划区村(居)、城郊村和部分重点地段为重点,充分发挥旧城区的地理优势,全面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广泛招商引资,加快市区旧村整村(居)改造工作步伐。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改造和综合开发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确保改造和开发依法有序推进。

(二)坚持突出社会效益的原则。本着以人为本、让利于民、美化城市环境、改善人居条件的指导思想,在突出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兼顾各方利益,切实保障村(居)与村(居)民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选择部分重点村(居)和部分地段集中有序地进行改造和综合开发,以点带面,逐步在全市面上深入开展。

(四)坚持有利于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考虑当前实际需要的同时,根据各村(居)现状,由街道(区)、村(居)按比例预留好村庄(居委会)人口增加所需住房用地和经济发展用地。为节约利用土地,鼓励在改造中建设小高层及高层建筑。

(五)坚持激励先进的原则。本着“谁干谁优先,谁干谁受益,多干多受益”的原则,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作用,调动基层积极性。同时,加大对此项工作的考核力度,严格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奖惩兑现。

三、工作程序

市区旧村整村(居)改造开发由市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控指导,街道(区)和村(居)自主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好市区整村改造规划及设计方案的审查把关。

(二)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改造村的用地情况,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设项目供地等相关工作。

(三)市区各街道(区)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出本辖区内整村(居)改造工作规划,按年度做出当年改造的村(居)名单。实施市区旧村整村(居)改造开发的村(居)委,依据审查后的规划设计方案制订出整体改造方案,提出市区旧村整村(居)改造开发申请,由所在街道(区)审查同意后,上报市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

(四)各街道(区)根据市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批复意见,组织和协调有关村(居)进行实施。

四、相关配套政策

(一)规划及开发政策

1、整村改造原则上实行集中联片开发,按照大社区的模式建设,以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节约配套资金,降低改造成本,提升村(居)民居住环境和档次。每个社区规模控制在1000户以上。

2、严格控制多层建筑的审批。城市建成区内及文三线、206连线外延500米范围内,除整村(居)改造安置住房外,原则上不再审批多层居住型建筑。整体项目中原则上应有50%以上的建筑物为高层建筑。

3、整村改造项目的容积率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进行控制,不得突破所属地块规划控制条件规定的指标。

4、自2010年6月份起,3年之内不再审批非整村改造及旧城改造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续建项目除外)。

5、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围的所有村,原有村(居)民住房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对之前已经批建了村(居)民安置楼的村(居),已经予以安置的村民的原住房应在本次整村改造批建前拆除。

(二)土地和房产政策

1、整村改造的村(居)民安置用地,原则上按人均170平方米的规划用地面积进行控制。其余土地列入土地储备经营的范围,由市国土资源局进行调查摸底,与改造村签订土地预储备协议,同时冻结预储备土地上建设项目的审批。

2、人均用地面积不足170平方米的“城中村(居)”,整村改造项目按照大社区模式进行运作,利用国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政策调节解决建设用地,或用建设单位销售实现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安置补助。

3、村(居)民的原住房,由街道办事处、村(居)联合对每户的所有地面附着物进行丈量、核实、登记,由街道(区)监督,村(居)委与村(居)民签订拆迁合同,由公证处进行公证,各住户上交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村(居)民在迁入新楼及发证前,由所在街道及村(居)委监督,按照拆迁合同拆除原有旧房及其它所在地面附着物。安置面积以外公开出售的房屋也必须在旧房及地上附着物完全拆除后才予发证。

(三)规费减免和奖励政策

1、整村改造项目在人均170平方米规划控制用地内,按照规划审批的内容不突破规划容积率进行建设,给予国有土地收益、耕地占用税、契税等额补助,给予城市大环境基础设施配套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地方留成部分、自来水增容费等政府性基金等额补助。补助金在工程形象进度达到50%时一个月内拨付60%,其余40%在旧村(居)完全拆除后拨付。按照省相关规定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及市级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

超出170平方米规划控制用地及其地上建筑物部分不予补助。对在本意见实施前已经批建了村(居)民安置楼的村(居),其享受的相关补助政策,按照前款规定,根据其工程进度和旧村拆除进度情况拨付。

2、建设11层以上(含11层)的高层建筑,给予建设单位销售实现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等额补助。

3、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奖补整村改造项目。土地增减挂钩形成的土地级差收入全部用于市区整村改造。

(四)拆迁补偿政策

整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依照《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市及我市现行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结合本村(居)实际情况,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由村(居)委自行制定,经街道(区)批准后,报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备案。

(五)村(居)集体及村(居)民利益保障政策

1、村(居)集体应就保障集体收益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相关协议,以保障全体村(居)民的权益。在改造中村(居)集体留用的商业用房不得出让、出售,收益必须用以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及社会福利。整村改造收益要严格按照“村账街道办管”的原则进行严格管理,不得私分滥用。

2、整村改造要以所开发改造的住宅小区为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物业管理方案,缴纳物业管理公共维修资金,实行统一物业管理。其中,建设规模5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应按规定无偿提供物业管理办公用房,按成本价提供物业管理商业用房,建设规模5万平方米以下的小区,按规定以货币形式提交。对之前已在旧村(居)中开发建设了住宅楼,但物业管理公共维修资金未收缴到位的,由村(居)委员会在这次开发改造收益留成中一并将该部分维修资金按标准提出缴足,并将这部分住宅楼纳入统一的小区物业管理。

3、整村改造小区的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等商业性公共服务设施,以及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卫生、市政公用等公益设施,必须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社区居委会综合用房由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之前与市房管部门签订《社区居委会综合用房建设合同》,并按规划要求建设,建成后由市房管部门按照财政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成本价向开发建设单位收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市里成立市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区旧村整村(居)改造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实施,协调、规范和约束开发行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各街道(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具体的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本区域内整村改造规划的实施。

(二)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市区整村改造工作在市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抓好相关政策落实、手续办理等工作。各街道(区)是市区整村改造工作的责任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市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抓好督查,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确保按期完成。

(三)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市区旧村整村(居)改造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任务艰巨。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发改局、环保局、水务局等单位,都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搞好服务和协调。所有改造项目都要在市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的严格监督下进行,以确保市区旧村整村(居)改造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

篇(4)

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是城乡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改善民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做好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城乡统筹、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综合利用、变废为宝的原则。树立城乡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理念,全民动员、科学引导,促进垃圾源头减量,推动垃圾分类,健全收运、回收体系。大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专业化、网格化、数字化”管理机制,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创新管理模式,完善法规制度,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全省每个市、县(市)建成一座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平均达到80%以上,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县级以上城市取消临街放置的非密闭垃圾收集容器及堆放点,建立较完善的生活垃圾密闭收运网络。建成一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县)或示范项目,50%的设区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30%,市达到50%。加快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较完善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制机制。

创新农村垃圾处理模式,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小城镇及乡村延伸,加快建立和完善小城镇及乡村生活垃圾管理体制和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规划引导。各地要按照《省城镇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大纲》要求,2011年内完成本辖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经费列当地财政支出。编制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专家及公众意见,健全设施周边居民诉求表达机制。专项规划经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技术论证,城市政府审批后,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同时要严格控制设施周边的开发建设活动。在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城区改造中要优先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确保建设用地供应,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应当以划拨方式供应建设用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前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二)完善垃圾收运网络。各地要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收运网络和体系。按照分类、密闭、压缩要求,升级改造现有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和运输设施、设备,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中转和运输方式。重点加快区域性大中型转运设施建设,整合现有资源,扩大生活垃圾收运范围,提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率,探索线路优化,成本合理、高效环保的收运模式。

(三)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各地要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切实加大组织协调力度,确保有关设施建设顺利进行。要简化程序,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立项、建设用地、环境影响评价、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环节的审批速度。在建生活垃圾处理场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拟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要加快前期准备工作,因地制宜选择先进适用、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具备条件的城市可集成多种处理技术进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实现各种技术优势互补。

(四)加快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各地对已建成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要对照国家规范、标准,逐项检查、整改、达标,确保2011年底前达到国家无害化标准。要优先开展水源地等重点区域生活垃圾堆放场所的生态修复工作,加快城乡结合部等卫生死角长期积存的生活垃圾清理。对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及简易填埋场,要严格按照国家《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制定治理方案和计划,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成后三年内完成封场并做好后续监管。

(五)提升运营管理水平。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工程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切实提高设施运行水平。各地要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各项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建立自动监测系统,大力推行专业化运营,强化对运营单位的考核。对运营不达标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在全省通报,直至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准确填报《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信息系统》相关信息。建立污染物排放日常监测制度,按月向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卫)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监测结果。建立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加强岗前和岗上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

(六)积极推进源头减量工作。限制包装材料过度使用,减少包装性废物产生,探索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促进包装物回收再利用。组织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有计划地改进燃料结构,推广使用城市燃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减少灰渣产生。在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逐步在产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等全生命周期促进生活垃圾减量,促进源头减量。

(七)稳步开展分类试点。2011年开始在全省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试点工作,支持市、白山市、敦化市、桦甸市、通化县等试点城市(县城)先行先试。通过试点探索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途径,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和示范项目。试点城市(县城)要根据当地的生活垃圾特性、处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科学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明确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其他城市(县城)当前重点要稳步推进废弃含汞荧光灯、废温度计等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和处理工作,鼓励居民分开盛放和投放厨余垃圾,建立高水分有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实现厨余垃圾单独收集循环利用。进一步加强餐饮业和单位餐厨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建立餐厨垃圾排放登记制度。

(八)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各地要整合现有废旧商品回收站点,建设规模化废电子器件及废旧家具回收、分选中心或拆分中心,完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加强可降解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探索有机垃圾堆肥等先进处理技术。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统筹餐厨垃圾、园林垃圾、粪便、污泥等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支持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企业示范项目建设。

(九)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科学编制《省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途径和方法。建立有效的农村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网络机制,创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模式。鼓励农村生活垃圾实行就地、就近充分回收和分类生态处理、综合利用。可堆肥的生活垃圾就地处置,需要送相应垃圾处理场的生活垃圾,可采用“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加大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生活垃圾收集力度,提高机械化清扫、分类收运能力和水平。加快城市周边乡镇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建设进程,逐步建立健全小城镇及乡村生活垃圾管理机构,成立专业作业队伍,配齐人员及装备。

(十)加强市场准入和行业监管。各地要加强市场准入管理,按要求严格设定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企业资金、技术、人员、业绩等准入条件,建立和完善市场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招标投标管理。要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运营单位失信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坚决将不能合格运营以及不能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的企业清出市场。切实加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卫)和环境保护部门生活垃圾处理监管队伍建设。研究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督察巡视制度,加强对地方政府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以及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监管。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节能减排量化指标,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

(十一)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投入以地方为主,省政府以适当方式给予支持。地方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处理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确保已建成项目的安全运营。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补偿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资金不足。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实行省政府负总责、地方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省政府成立城乡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地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强监督指导。各地要把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纳入重要日程,成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各项工作。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目标完成情况要纳入地方政府节能减排目标、绩效考核体系予以考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环保厅、监察厅等相关部门要对各地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建立协调机制。在省城乡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高效、务实的协调机制,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相关情况,研究工作措施,推进项目建设,规范运营行为。各级地方政府也要建立相应机制,上下联动,积极谋划,齐抓共管,推动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篇(5)

一、进一步明确农村产业的发展方向

(一)以农民增收为主线,优化农村经济结构

“十五”以来,随着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三农”工作的加强和各项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村经济的到了较快发展,农民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但也应当清醒认识到,我市农村经济结构仍不尽合理,农业人口众多,农村产业单一,农民就业渠道不宽,农民增收难度较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要建立起农民收入持续稳步增长的长效机制,就要积极推进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要在促进第一产业健康发展的同时,加快发展二、三产业,进一步优化农村经济结构,不断拓宽农民的致富途径和增收渠道。

(二)提升优化一产,加快发展现代都市型生态农业

继续发展甜柚、脐橙、蔬菜、生猪、花卉,药材等农业优势产业,优化生产布局,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主导产业地位。要进一步强化农业的规模效益和品牌效应,发展一批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农产品。启动奥运蔬菜和有机蔬菜基地建设,启动唐江、赣丰线生态观光农业带建设。要加快旧果园的品种改良,扩大优质果品的种植面积,发展休闲果品采摘园;积极培育区域品牌,努力打造友家食品、德福斋、甜柚等特色产品,逐步形成“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格局。

(三)加快发展二三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非农产业收入已经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鼓励社会dljs.net资本依托优质农产品资源,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鼓励利用农村闲置厂房发展环境友好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力加强农产品加工、包装、销售、配送等一条龙服务体系建设,延长农业产业链,推进一产向二三产业延伸;加快发展农村便民超市、连锁店和农副产品市场,活跃地区经济,增加就业岗位。通过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和扩张,引导农民充分就业,实现多渠道增收。

二、积极探索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

(一)努力挖掘农业内部潜力

1.努力提高农产品品质。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品种来提高农产品品质,增加农产品销售收入。大力推广生物防治、测土配方施肥、疏花疏果、果实套袋等先进技术,扩大绿色、有机、无公害产品的生产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快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完善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体系,扩大延庆地区品牌效应。

2.积极发展区域性优势产业。充分挖掘地区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区域性、高附加值特色种养业,努力实现“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特色产业格局。鼓励发展脐橙种植,继续扩大甜柚和蔬菜等特色产品的生产规模,为促进农民增收注入新的活力。

3.鼓励发展观光采摘业。扶持农民建设集休闲、观光、教育、体验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农业观光采摘园。指导农民根据果园功能需要,改善饮水、供电、道路、厕所、停车场等基础设施,提高接待能力和水平。鼓励观光采摘园与民俗旅游村户、旅游景区景点互联互动,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4.扶持开展农产品初级加工。鼓励农户和农产品生产基地依托自身资源优势,与龙头企业、加工配送企业和宾馆、饭店、超市等流通服务企业加强合作与对接,为其提供农产品初级加工和分类包装,有条件的可以发展精细加工、分级包装和标识上市,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有效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努力实现产品效益最大化。

(二)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

5.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加工业。鼓励利用原料产地和附近劳动力发展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加工业,吸纳农民就近就业,直接增收。鼓励通过招商引资,积极盘活农村各类闲置资产,促进农民就地转移就业。

6.鼓励发展家庭手工业。结合妇联“双学双比”、“五好家庭”等各类“妇”字号活动的开展,鼓励农村妇女以家庭为加工单位,积极发展农副土特产品和编艺、布艺、刺绣等手工艺特色旅游纪念品。加强与相关企业的合作,拓宽家庭手工制品销售渠道,扩大市场影响。

7.鼓励发展乡村旅游业。积极鼓励发展乡村旅游,要在道路、卫生厕所、垃圾污水处理、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予以指导和支持。与自驾车接待露营基地等时尚旅游项目相结合,扩大我市乡村旅游的规模。加强对已有乡村旅游村户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民俗旅游的文化品位、服务水平和整体效益。

8.鼓励发展便民服务业。鼓励农民在乡镇所在地和行政村发展小型连锁超市、连锁便利店、大众公共浴池等涉及群众吃、穿、住、行等各个方面农村商业服务业。鼓励发展各种类型的专业服务组织,为产业发展提前、产中、产后服务。

9.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大力培育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保护农民的利益,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发挥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作用。

10.积极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充分利用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的契机,为农民创造公益性就业机会。保洁保绿、安全巡查、公共设施维护等就业岗位,要优先安排本村劳动力就业,市乡两级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就业岗位都要优先安排本市劳动力。

(三)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

11.组织农民外出务工。建立覆盖市、乡(镇)、村的三级就业管理服务体系。统筹城乡劳动力市场,搭建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就业信息平台、开放的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劳务输出平台、劳动力就业平台和就业保障平台,积极组织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

12.鼓励农民进城经商。简化登记注册手续,提供信息服务,采取信贷资金扶持和税收减免等方式,鼓励有愿望、懂经营、会管理的农民进城经商。

三、建立和完善农民增收的促进机制

篇(6)

一、提高认识,落实粮食生产计划

各地要把抓好粮食生产作为今年农业工作的重点,加强宣传发动,协调粮经生产矛盾,认真分析当前国际、国内粮食产需的新形势,切实抓好各个季节粮食种植面积的落实。要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扶持粮食生产的各项优惠政策,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提高耕地的复种指数,推广应用间作套种技术。同时,充分利用山坡地、边杂地、幼龄果园扩种甘薯、大豆和杂粮,努力稳定粮食种植面积。

二、保护耕地,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耕地是农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不可缺少的战略资源。耕地面积的稳定,直接关系到我区的粮食生产,各地要按照《土地法》、《基本农田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为稳定粮食生产创造条件。同时,要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增加小型农田设施建设投入,加快山垄田等中低产田建设、节水灌溉、土地整理等项目投入,统筹兼顾,将项目资金向重点粮食作物倾斜。要重视改良土壤和培肥地力,增施有机肥,不断提高耕地质量,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三、主攻单产,抓好高产创建活动

粮食面积稳定难度大,要稳定总产,必须主攻单产。根据市政府的部署,今年将广泛深入地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通过抓粮食高产创建活动,集成创新高产栽培模式,示范带动区域平衡增产。要重点突出水稻、甘薯、马铃薯等主要粮食作物,在主产区开展高产创建示范活动。示范区要体现高产、优质、高效的要求,重点示范推广一批超级稻、优质稻和“两薯”优良品种,提高良种覆盖率。广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等主推技术培训,实现科技进村、入户、到田。各地要成立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同时,要加强宣传造势,营造粮食生产应用科技的良好氛围。

四、防灾减灾,减少粮食生产因灾损失

我区粮食生产经常受到寒冻、旱涝、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威胁,近年病虫害的发生也有加重的趋势,名地要在人、财物和防灾抗灾预案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认真总结和推广耕作安排、品种布局调整、栽培管理、水肥调控、病虫害预报和综合防治等防减灾技术,把灾害对粮食生产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同时,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将粮食安全、应急种子储备安全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应急种子储备资金足额到位。

篇(7)

一、考核范围

街道机关各部门

二、考核内容

2012年街道机关各部门考核目标包括日常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部门规范化建设情况、工作综合评议及创新目标。

三、赋分计分办法

1、部门考核基本分为200分。其中,部门日常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基本分为70分,部门规范化建设情况基本分为30分,工作综合评议基本分为100分。

2、部门考核创新分包括2012年全区年终考核成绩和部门所获荣誉奖励两部分。

四、考核办法

1、由责任考核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部门及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2、工作综合评议

半年组织一次部门工作综合评议,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人大工作处领导成员、企业服务中心班子成员,机关各部门负责人,驻流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书记、主任,全体机关干部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综合评议。年终安排一次部门述职评议工作会议,由部门负责人进行述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人大工作处领导成员及企业服务中心班子成员、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及全体机关干部现场进行评议打分。年终将两次评议成绩加权折合后确定该项得分。

3、创新目标

年终各部门将获得的表彰奖励荣誉称号、经验推广、现场会召开、全区年终考核成绩等有效证明材料报督查室,由督查室核实后,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计分。

五、考核结果使用

1、根据各部门考核得分情况,由机关党总支按照30%的比例由高到低提出优秀部门名单,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后确定。

2、优秀部门先进工作者名额为本部门人数的30%,其他部门为本部门人数的20%。由领导成员直接分管的部门不参与优秀部门的评选,先进工作者名额数按照本部门人数的30%确定。

3、各部门先进工作者由街道组织科根据规定的名额比例确定人数,由部门提报名单,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组织科审核,由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

4、部门或个人工作不作为被投诉查实的,取消部门和个人本年度评优资格。

5、部门工作人员有一人次在上级部门检查中被发现利用工作时间玩游戏、网上炒股、下棋、打扑克、看电影、上网聊天等事情或违反禁酒规定的,取消该部门和个人本年度评优资格。

六、考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