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0 14:54:32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文化部工作要点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Courtyard in Fengqiao Town, Jiaxing City
Wang Gongyi; Zhou Shaoyun
(Zhejiang Jiayu Project Management Co.,Ltd.,Jiaxing 314001,China)
摘要:结合文物工程的特点,明确古建筑的文物的修缮的原则和规范,分析了文物修缮工程的施工监理要点。
Abstract: Combining with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ultural projects, the principles and norms of renovation of ancient architecture and cultural relics are cleared, and the points of the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for renovation.
关键词:古建筑文物 修缮 规范 施工管理要点
Key words: ancient architectural heritage;repair;specification;points of the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15-0082-01
0引言
中国古建筑是我国悠久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伟大创造的结晶。近年来,由于城市建设和旅游事业的发展,维修古建筑的任务越来越重,古建筑的施工管理工作的技术力量越来越感到不足,我就所施工管理嘉兴市凤桥镇冯家大院修缮工程的施工监理心得体会作简要的论述。
1工程概况
嘉兴市凤桥镇冯家大院修缮仿古建工程由嘉兴市联众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设计,浙江嘉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
冯家大院位于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三星行政村,原石佛寺自然村,建筑面积1681平方米,为一至二层砖木结构,建筑座北朝南,分两条轴线。东轴线沿河,依次为门楼、仪门、住楼。门楼与住楼之间建有厢楼。西轴线与东轴线平行,依次为门楼、大厅、住楼。两轴线之间有一避弄相隔。
2修缮原则和规范
2.1 保持真实完整的历史信息的原则冯家大院历经百余年历史变迁,已凝聚了丰富的历史信息,保持它的真实性,反对加建混淆真实性的构筑物。施工过程中努力寻找残留的历史信息,为修缮方案提供进一步的复原依据。
2.2 遵循最低干预原则重点采用结构补强加固,尽量少用拆除重做。
2.3 坚持原材料、原尺寸、原工艺原则为保持冯家大院原有的风格、特点,保护真实性与传递真实的历史信息,除设计别规定以外,所有维修部分均应坚持使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原则:
保护是一切利用和传承的基础。作为一种古迹,应当得到合理的利用,以充分展示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
2.4 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原则保护是一切利用和传承的基础。作为一种古迹,应当得到合理的利用,以充分展示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
2.5 遵守的古建筑技术规范
①《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南方地区)CJJ70-96;
②《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CT1350165―92;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3年12月29日修正);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年7月1日起实施);
⑤《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26号2003年4月1日);
⑥《文物古迹保护准则》;
⑦《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⑧《中国古代建筑的修缮》文化部文物保护科研所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⑨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工程进度情况
本工程自2009年11月24日开工修缮至2010年4月完成。
4施工管理工作要点
4.1 施工单位编辑报验(审)施工组织设计,质保体系及制度;精心组建项目部人员并上报名单和相应上岗证;上报相应特种行业人员名单上岗证等,人员与现场对照相符,满足施工需要。
4.2 主要部位的材料:烧结砖(包含金砖和望砖)、水泥、砂、碎石等实行现场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使用,砂浆试块现场随机取样、制作,作好标志送检试压,木料检查含水率;各种原材料半成品均提供合格证及质保书,试验报告,现场对实物进行验收,合格后方才使用,不允许不合格材料进入工地。
4.3 墙壁工程:砌墙的灰浆的配合比及色泽符合规范要求及原院墙色泽;砖墙的平整度、砖缝的平直度符合要求。
4.4 木构架工程:①木构架修缮工程在木构架安装完成后及时会同有关单位检查整体造型、整体形制尺寸及各种构件的安装位置并做出检查记录,②对梁枋、柱、檩等大型构件的修补与更换工程,柱头的卷杀、梭柱、月梁、驼峰等的形制符合原状;新配的承重木构件符合规范要求③椽的安装、修配和更换符合原状和设计要求。
4.5 石作工程:①各种石构件按设计的位置和尺寸归安平整、灌浆严实、勾缝均匀、表面平整。②重砌和补砌的台基符合要求。
4.6 抹灰刷浆工程:材料、配合比、厚度、色泽、表面平整度、阴阳角的方正度符合要求。
4.7 屋面瓦工程:①瓦顶的式样,各种瓦的垄数,各种瓦兽件的形制、尺寸、色泽符合原状;②瓦垄垄直当匀,屋面曲线流畅。
4.8 小木作工程。
①补配的小构件截面尺寸精确,边棱、起线平直;②门窗扇等四角平整平面无翘曲;③楼梯栏杆榫卯严实,安全牢固。
4.9 雕刻件的修缮工程。
①各类雕刻修缮所用材料并与原雕刻材料相一致,②修缮后的雕刻内容、形式、图样与原样相一致,③修补后的雕刻新旧联结牢固拼缝严密、接槎平顺、新旧色泽相一致。
4.10 坚持按图施工,按设计变更联系单施工。水电安装符合设计要求;三防施工符合设计要求;质保资料要基本齐全,符合要求。
业绩稳增长大项目贡献突出
3月28日,太极股份的2013年年报数据显示,2013年公司签订合同总额达到45.77亿元,同比增长19.09%;实现营业收入33.66亿元,同比增长16.5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72%。净利润同比增速大幅高于营业收入增速,主要源于北京慧点科技有限公司资产并购和公司业务结构优化带来的利润增加。
太极股份主营业务分为行业解决方案与服务、IT咨询服务、IT产品增值服务。年报显示,2013年太极股份行业解决方案业务收入为238,838.93万元,同比上年度增加24.63%;IT咨询和相关服务业务收入为20,149.54万元,同比上年度增加35.73%;而毛利率较低的IT产品增值服务业务收入为77,649.14万元,同比上年度略有减少。业务结构的变化使公司整体毛利率有所改善。
刘淮松介绍,业绩的稳步增长源于公司持续推进深化行业应用、推进智慧城市、加快区域拓展等战略举措。2013年太极股份在党政、公共安全、公共事业和能源、金融、制造等战略性行业的市场地位进一步凸显,特别是在党政、公共安全等相关行业,通过增强与海关总署、文化部等部委战略合作关系,进一步巩固了自己在中央政府市场领域的优势地位。而整合并购慧点科技也为太极股份补充了三十多个中央企业客户资源。
目前,太极股份已经成为拥有大量中央国家部委和中央企业客户的综合IT服务企业。“2013年我们承担500万元以上重大信息化项目达191项,比上年增加34项,累积合同额占总合同额的61.1%。其中,1000万元以上重大信息化项目87项。”
而在智慧城市方面,太极股份依托中国电科集团,已与陕西、海南、新疆、北京、厦门等多地展开战略合作,从顶层设计入手,围绕智慧公共安全、平安城市、智慧政务公共服务、智慧园区等领域推动创新解决方案。另外,刘淮松透露,2013年太极股份与北京市经信委合作探索政务云建设和运营模式,服务于此的太极信息产业园云计算中心2014年动工建设,计划明年竣工。
整合更重协同创新
刘淮松告诉记者,太极股份2014年度的重点工作有四大方面:一是优化事业集团(BU)组织架构,进一步健全公司管控体系;二是集中资源发展战略性行业,实施“大客户”策略,强化高端市场服务能力,加快发展智慧城市,加强重点区域市场拓展力度,积极推动太极股份与慧点科技业务的系统发展;三是继续推进整合并购工作,积极开展产业战略合作;四是组建创新研究院,加强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研究。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1.加大投入,提档升级服务平台。坚持公共财政支持文化建设资金重心下移,促进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倾斜,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高覆盖推进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一个文化广场(1000平方米)、一个文化活动室(90平方米)、一个简易戏台、一个宣传栏、一套文化器材、一套广播器材、一套体育设施器材”的“七个一”标准规划实施,并配备了广场舞音响、书画创作用品、乐器(如:锣鼓、二胡、琵琶等)、电脑、图书等文化设备器材。目前,每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室内场所面积都超过了1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所面积都超过了1000平方米。同时,注重以泗州戏文化、大运河文化、山芋文化等地域文化打造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山芋展览馆、农耕展览馆等特色览馆,推进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一村一品”。
2.提升能力,逐步壮大服务队伍。围绕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管、用”工作,着力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明确由乡镇文化站长负责指导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开展工作,开展政府购买基层公益文化岗位试点工作,按照“村级推荐、乡镇审核、县级考核”的程序,采取签订托管合同的形式,为每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都配备一名专职文化协管员,负责设施(设备)管护、活动策划和文化辅导等,确保事情有人做、设施有人管,活动有人办。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帮助每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组建至少1只文艺队伍,定期开展各类文化活动,群众参与度显著提高。选拔推荐“村级文化带头人”50名。目前,全县已培育各类文化队伍200多支,其中广场舞队伍150余支、庄户剧团20余支、书画队伍30余支,参与人数超过3000人。积极加强基层文化人才的培训和指导,对基层各类文化队伍,分层次、分类别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打造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基层文化服务队伍,不断提升了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
3.提高质量,常态化开展服务活动。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本上具备了书刊借阅、电子阅览、娱乐健身、讲座培训、书画展览、非遗展示、影视欣赏、戏曲演唱、文艺排练、文化志愿服务等“十项文化服务功能”。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积极推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文化活动,有效的满足了基层群众的需求,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显著提高,切实保障了基层群众的文化权益。为了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积极培育“一村一品”,从2017年开展,县文化部门积极指导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有条件的村举办“乡村春晚”,用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大力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开展送戏进万村演出200余场,开展送公益电影下乡放映2100余场,开展农民体育活动200余场次,使文化配送服务真正沉下去,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常态化、多样化、特色化、品牌化。
4.完善机制,不断提升服务动能。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列入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及《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6—2020年)》,同时成立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及项目实施工作计划,明确项目建设专人负责,有力促进建设试点工作开展。整合省、市、县各级关于美好乡村、文化、体育、旅游等各类项目资金,加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做到资源综合利用、共建共享;对中心村已有、在建、将建的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以及留守儿童活动室、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进行整合提升,统筹建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整合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按照“建、管、用”并重原则,健全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与服务规范,制定公共文化建设服务标准,提高管理运营效率。
二、存在问题
1.管养及免费开放经费不足。目前,乡镇综合文化站每年5万元管护经费,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缺乏专项管护经费,难以保障基层文化惠民工程高校为民服务。
2.基层文化人才极度匮乏。一是懂专业、会管理的基层文化人才十分稀缺;二是基层文化设施缺乏专职管理人员;三是乡土文化人才断层,青黄不接,农村文化创作与表演人员基本上是50岁以上,传人难寻。现代年青人大多局限于打工或创业成家,对农村文化尤其是乡土文化感兴趣不多,部分曲艺品种面临失传或灭绝的危险。
三、相关建议
1.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大对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贫困村建设文化广场等文化基础设施。将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护经费列入各级财政经常性项目,采取分级比例分担形式,形成常态化的资金投入机制,每年2万元。
一、领导重视、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市委关于*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作为了主要工作任务,*市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领导小组将“加强市场经济秩序整治、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着力解决市场经济秩序不规范、用药安全性不高、招商引资环境不够宽松的问题”作为“整建活动”实施“三大行动”的重点内容之一。
市委常委、市长、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组长王海林,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国庆分别在国务院、省政府印发的全国、全省*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上批示要求:市整规办结合我市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副市长刘国庆、戴绍泉分别在4月12日和2月8日电视电话会议上对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行了部署,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市整规办及时将两位领导的讲话印发给了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并于6月14日和26日分别召开了区县和市级部门整规工作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以及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各区县、各部门的工作任务。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三年总体规划的通知》(自府办发[*]102号)要求,在*年底,市整规办印发了《*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年工作总结和*年工作要点》(自整规办[*]15号),对*年全市整规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明确了全市整规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整规工作重点、宣传报道、基础建设工作等。做到了早部署、早安排。
二、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巩固整治成果
(一)组织开展节日市场综合整治行动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重大节假日生活健康和安全,市整规办分别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市场全市综合整治联合行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市节日市场综合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37000多人次,取缔各种非法生产经营户600多户,查获各类案件1045件(其中:立案查处334件)。通过节日市场整治,使全市节日期间未发生重特大市场经济秩序事件,净化了市场,为广大人民群众节日生产生活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继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质监局)牵头,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区县、各部门将食品安全整治作为全年整规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出台后,集中4个月的时间开展了专项整治。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全市出动执法人员5万人次,依法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2753件,其中立案查处662件,捣毁窝点49个,取缔无证生产经营户和小食品摊点2366户。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217件。
1、加大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市场整治。农业部门重点开展了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三大环节的执法行动。农资市场监督覆盖面达100%以上,立案查处案件43件,挽回经济损失78万元;共抽检粮食、蔬菜、水果、茶叶等农产品1009个批次/样,合格率为96.33%,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明显提高。畜牧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放心肉工程,深化畜产品无公害基地建设,加强兽药饲料企业监管,加大动物防疫检疫及监督工作力度。抽检饲料产品和畜产品各50批次,畜产品“瘦肉精”检出率继续保持为零,畜产品药残超标率控制在6%以内;新申报无公害畜产品养殖基地和品种各6个;禽畜产地检疫率和定点屠宰厂(场)内检疫率均达到100%;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5件,取缔无证照企业16家;没收、销毁不规范兽药23件(瓶、盒、支),违规产品7.9吨、不安全肉品3.1吨。水务部门组织开展了水产投入品经营市场、化肥养鱼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了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和监督管理,开展了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完成3个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和10个无公害水产品的申报工作;实施成鱼检疫303批次,苗种检疫260批次;对全市具有代表性的水域共1万余亩进行了鱼病测报。
2、继续深化食品加工环节整治。质监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并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开展了对食品生产企业使用原辅材料、添加剂及食品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加大了对安全类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3C认证违规行为的查处,共立案查处食品类案件75件,其中大要案10件。
3、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和市场整治。工商部门继续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农村12315申诉举报网络建设;加大食品质量监测和专项抽查力度,深入推进“四制两查两书一承诺”的监管模式;以城市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清理无照经营和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取缔无证无照经营1023户,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04件,捣毁非法食品窝点10个,监测抽查食品166个批次,配备食品快速检测仪41套,加大了对农贸市场、超市场所出售的食品的定性检测力度。商务(经济商务)部门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强化屠宰和酒类市场管理,加强肉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了屠宰市场和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全市取缔非法屠宰点5个,整合关闭16个,查处酒类违法案件11件。我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12月通过国家专家组验收。
4、深化食品消费环节整治。卫生部门实施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目标责任制,与工商、旅游等部门建立了餐饮业联合整治机制,对食品消费环节组织开展了18次专项检查,食品卫生监督覆盖率100%,查处无证经营户282家,整改到位并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195家,取缔87家,查处违法行为32起。城管执法部门以整治和规范无证饮食摊点、夜宵摊点、游动摊贩和校园周边小食品摊点的无证经营和占道经营的行为为重点,建立了错时上班制度,落实了“划片包干,定人定责”责任制。规范饮食摊点789个(次),取缔占道经营饮食摊点314个。盐政稽查部门继续实施盐政执法驻厂监控制度,健全了盐政举报制度,组织开展了盐业市场专项整治。捣毁私盐窝点1个,立案15件,结案12件,查获违章盐12.3吨,查获无主私盐3吨多。
5、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专项整治。食品药监部门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企业以及医疗器械的监管,组织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217件;监测药品、医疗器械广告32次,移交工商部门查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28个,收缴违法印刷品5623张,拆除违法违规户外广告牌1092个;快检药品1002批,筛查出可疑品种56个,检验出25批不合格药品;GSP监督检查覆盖面达100%;集中焚毁20余吨、货值80余万元的假劣药品。
(三)继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各区县、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年)的通知》和省、市《*年保护知识产权行动实施意见》精神,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1、开展专利保护及专利执法检查。市知识产权局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指导企业对创新技术加以知识产权保护,其中久大集团公司一次性申请专利6项。坚持以日常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专利执法行动,抽查了各大商场的6000余种商品,查获49种专利权已失效和66种无法确定其法律状态的商品,及时进行了通报,并对相关单位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
2、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专项行动。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专项行动。指导企业新办理商标注册63件,其中农产品商标18件;“长城”商标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中国驰名著名商标”,有3户企业材料上报认定;10户企业申报“四川省著名商标”,有7户企业已经初审处于等待认定中;复审认定“*知名商标”65件,38户企业参加“*市知名商标”新认定;打造“城市名片”,办理“南国灯城、千年盐都、恐龙之乡、盐帮莱”四件商标注册,已办理39件商标注册;查处商标违法案件200件。
3、开展打击盗版侵权专项行动。文化部门深入开展了反盗版天天行动,完成了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区县联网工作,健全和完善了文化市场义务监督体系,开展行业自律建设,加强了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整治。取缔无证经营“黑网吧”18家,取缔无证经营电子游戏室30家,收缴捣毁赌博游戏机、电脑板464台(块)、收缴非法出版物3600册、非法音像制品48000多张,立案查处违规网吧82家,治安拘留2人。
4、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专项行动。公安部门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山鹰2号”行动,与烟草部门协作配合,查处制售假冒烟草制品案件26件(其中:立案15件,移送烟草部门行政处罚11件),打掉假烟生产窝点3个,查获各类假烟11000多条和大量制假设备及假烟标识材料,涉案金额130余万元,刑事拘留18人,逮捕1人,直接移送4人。烟草部门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和非法运输为重点,坚持日常监督检查和节日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协作机制,有力的打击了制售假冒烟草制品违法犯罪活动。查获违规卷烟1079.74件,查处案件907件,查获制假窝点5个,贩藏假烟窝点10个,移送司法机关刑事拘留19人,判刑2人。
(四)继续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
1、整治虚假广告、打击合同欺诈行为。工商部门会同宣传、监察、纠风、卫生、食品药监、公安等部门制定了《*市*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要点》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联合会审制度(暂行)》,进一步加强了广告的日常监测工作,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查处。继续深入开展了“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76件,查处合同欺诈案件6件,调解合同纠纷案件10件,帮助157户企业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新发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13户。
各级检察机关依法批捕合同诈骗案件11件12人。
2、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卫生部门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检查医疗机构523家,取缔无证行医机构32个,立案查处案件10件,出具监督意见书344份,并对部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黑诊所、假医生执业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对黑龙江省牡丹江水泥集团医院非法承包科室非法行医行为,给予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0余万元和设备一台。
3、开展打击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市商务局、市物价局、成都海关*办事处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职责组织开展了打击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专项行动。
(五)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和反垄断专项执法工作
工商部门加大对工程建设、土地转让、交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购销、教育等商业贿赂的查处力度,今年立案8件,已结案7件,罚款36万元。扎实开展反垄断专项执法工作,特别是对涉及民生问题的供水、供电、供气、交通运输,石油化工等垄断企业的不正当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全年共立案查处68件,案值87.89万元,罚款56.89万元。主要典型案例有:*市大安区某供水企业限制竞争(强制收取底度)案;*市某供气企业强制收取检验费的限制竞争案;富顺县某电力公司强制用户更换电表和滥收费用案;*市沿滩区某燃气公司滥收费用案。
各级法院依法宣判涉及商业贿赂和反垄断案件20件26人。
(六)继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按照7月10日全国、全省打击传销集中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各级工商、公安部门立即行动起来,市工商局、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联合开展了打击行动。重点打击“拉人头”、“团队计酬”和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行为,捣毁窝点48件,驱散传销人员1810人。开展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校园”活动;通过《*日报》、《今日晚报报》宣传5次,提高广大群众防范和抵制传销的能力,通过“打、挖、防”工作体系,努力将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七)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农业、质监、工商、物价、供销等部门深入开展了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农业部门重点对种子、农药、肥料开展检查,强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治理。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监督覆盖面达100%以上,查处案件53件,其中立案查处43件,挽回经济损失78万元。收缴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农药甲基对硫磷7.2公斤,接待案件7个。质监部门认真开展了农资送法下乡和打假治劣工作,加大了对化肥、农药、农机重点区域的整治工作力度。查获农资违法案件49件,立案查处41件。发放农资鉴别系列资料8800份,接受群众咨询620余次。工商部门继续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维护农资市场秩序。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48件,取缔无照经营89户,受理农资投诉案件117件。没收不合格肥料25.9吨,农药70公斤,种子130公斤,农膜1500公斤。物价部门开展了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检查。检查民政、计生、畜牧、建设等涉农收费单位和种子化肥经销点共244个。发送种子经营户价格告戒书300份,查出违法所得金额30万元。供销部门结合实施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对所属农资经营户采取了分级负责制,监督进货渠道,采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配合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了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八)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
工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主体资格、房地产广告、展销、经纪、合同等行为,先后制定了《*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该系统共检查经营主体435户,检查合同82份,核准登记房地产广告29个,立案查处房地产违法案件29件,结案20件。房管部门组织开展了商品房预售专项整治,细化了《商品房销(预)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方案,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开通了“*房产168”网站,建立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公示制度;强化了权属登记网络化管理;开展了房地产中介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为规范房地产企业一房多买、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全市办理房屋权属登记22024件(其中:注销登记409件),受理法院、公安等部门查封冻结363件,受理委托查询350件,受理房产测绘备案139件,共受理投拆举报42件,已办结投诉35件。
(九)结合行业特点开展专项整治
市经委组织开展了成品油市场和加油站专项整治;开展了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严格煤炭生产和经营市场准入制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吊销6个加油站经营许可证;关闭煤矿15个;分别换发新版煤炭生产和经营许可证49个和61个;查处安全隐患400多起。
税务部门继续深入开展了税收专项整治。国税部门组织开展了对农副产品加工、汽车销售、药品制造、电力、建材等行业税收专项整治。查处偷税案件75件,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共计1226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涉税案件3件。地税部门开展了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金融保险业、餐饮业、服务业及娱乐业税收专项整治,对高收入行业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查结案件155件,查补税金及附加、罚款共计2737万元。
物价部门组织开展了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节日市场、全市猪肉市场、食品价格、食用植物油市场价格等专项整治行动。共查获案件81件,挽回经济损失159万元,发送种子经营户价格告戒书300份。
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建材市场、计量监督、絮用纤维制品、鞭炮生产企业、饮料冷饮、特种设备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查获案件56件,立案查处40件,货值金额121.73万元,
规划建设部门组织开展了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建设项目报建率、施工图审查率、招标工程招标和公开招标率均达100%;已清理偿付工程款42769万元,民工工资9494万元,分别占网上拖欠总额的99.57%和100%;按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责令整改工程55个;报建工程监督、监理、工程质量合格率均达100%;整改安全隐患940处/件。
国土资源局部门组织开展了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60件,立案查处28件,面积7.67公顷。市监察局和市国土资源局查处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挂牌督办案件1件。
旅游部门重点组织开展了打击利用“零负团费”欺客宰客、低价竞争、非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强制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以及“黑车”、“黑导”等专项整治行动。对星级饭店、旅行社和景区、星级农家乐监督覆盖面达到100%。全年共接到旅游投诉25起,立案查处3起、调解处理22起、投诉办理的结案率达到100%,查处安全隐患7起。
成都海关驻*办事处组织开展了减免税设备和加工贸易专项整治活动。查获违规案件2起,案值1190万元人民币,已移交缉私部门处理。对加工贸易企业的剩余料件、副产物、边角料等补税340万元人民币。
交通部门组织开展了机动车维修市场、危化品运输市场、乡镇船舶安全、渡口渡船和低质量船舶等专项整治,共查出安全隐患48起,全市88道渡口经区县政府审批,19艘单机客渡船舶得到有效整改,17艘水泥、木质船舶已整改完成。
安监部门重点组织开展了煤矿安全、水上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公共聚集现场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等专项整治。查处安全隐患780起,共发出了隐患整改指令书96份,行政处理决定书47份,停产整改通知书45份,查获案件45件,其中立案查处15件。
审计部门将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和惠民资金审计作为工作重点,全市完成审计项目116个,审计查出违纪违规资金15,382万元,移送有关部门经济案件线索1个,涉案人员3人。
市政府法制办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牵头组织开展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工作;市司法局开展了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的活动;市发改委在项目审批环节上,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产业项目;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开展了反洗钱专项行动。
(十)各区县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各区县整规办结合本地特点,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部署的整规工作,积极组织本地区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各种专项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
荣县共捣毁各种非法窝点25个,立案查处案件531件,查获案件货值13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00万元,查补税款480万元,已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件。富顺县共捣毁各种非法窝点12个,立案查处案件727件,查获案件货值268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18万元,查补税款303万元。自流井区共捣毁各种非法窝点10个,立案查处案件196件,查获案件货值58万元查补税款484万元。贡井区共捣毁窝点12个,立案查处案件104件,案值35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55万元,已移送司法机关案件6件,检查机关批捕3人。大安区共捣毁各种非法窝点4个,立案查处案件126件,查获案件金额26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30万元,查补税款197万元,已移送司法机关2人。沿滩区共捣毁非法窝点10个,立案查处案件66件,查获案件货值14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26万元。高新区共捣毁非法窝点5个,查获各类案件141件。
三、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市委宣传部牵头开展了“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并从对象、地域、内容、所有制性质四个方面进行了延伸;市经委开展了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大力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开展信贷市场企业主体信用评级、拓展非银行信用信息采集范围;工商系统继续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开展了“守合同重信用”活动;食品药监、质监部门牵头组织建立了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市房管局建立了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信用体系及网上公示平台;国税局、地税局开展了“依法诚信纳税”活动;司法局开展了法律服务队伍诚信体系建设;成都海关*办事处开展了报关行业道德教育,建立诚信报关市场活动;农业局完善和细化了农资市场准入制度、完善农资领域诚信档案与诚信评价制度;旅游局组织开展了“军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景区”创建活动;卫生局规范了10余条卫生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每年2次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制度,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公开制度,提高了卫生部门在社会的诚信度;供销社开展了农资公司以及各基层供销社网点“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活动。
市整规办、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卫生局、成都海关*办事处、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广电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物价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外汇管理局)、市企业管理协会、市企业家协会、市中小企业联合会、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联合开展了*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推动整规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我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监察部《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意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协作机制,联系会议制度,公安经侦信息联络员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力度,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检察机关主动深入到工商、烟草、盐业、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深挖立案监督线索。全年共建议行政执法单位移送案件线索6件,均已立案侦查。
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各项工作的推进,有力地打击了各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已移送司法机关查处33人;各级公安机关共抓获经济犯罪嫌疑人147人,刑事拘留79人,取保候审55人,逮捕25人,直接移送14人;各级检察机关已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7件22人(其中:合同诈骗11件12人,假冒注册商标2件4人,虚开增值税专业发票1件1人,生产销售假药1件2人,非法经营2件3人);各级法院已宣判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31件39人。
5月31日,由市整规办、市检察院联合组织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到宜宾汉王监狱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规工作的良好氛围
工商等部门开展了“3.15”宣传咨询活动;市整规办、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知识产权宣传月暨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并于今年5月正式开通了*市食品安全信息网;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下乡”集中行动日的宣传活动。
在市委宣传部的精心组织下,我市各新闻媒体加大了宣传报道力度。据不完全统计,1月至11月底,《*日报》刊发稿件70篇,图片10幅,开辟专栏1个——《消费和谐3.15特别报道》;《今日晚报》刊发稿件38篇,图片15幅;以电台《新闻时空》、《1009早新闻》和电视台《*新时空》、《盐都播报》、《都市全接触》、《走进生活》等栏目为龙头,播发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主要报道:广播消息95条,广播专稿7篇,广播专访4个,电视消息130条,电视专题14期,电视专访5个。
六、开展调研,沟通信息
市整规办组织开展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情况的调研。通过调研,初步掌握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分析了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来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思路。在调研基础上,分别形成了《关于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整规办[*]8号)和《关于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整规办[*]8号),上报了省整规办、市委、市政府,并印发给了各区县和市整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企业网站身份认证的相关概念
(一)基本概念
经笔者全面调查,目前企业网站身份认证的概念在国内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部门的内部信息中都未见相关提法。但在极少的电子商务网站平台中已有涉及,且在许多企业网站的自发行为中早有类似做法。概括地说,它应该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少数资源并不完全共享的重要网站,采用身份认证方式,加强对注册用户的管理,防止非法用户登人访问该网站的重要资源。二是为证明一个网站的真实身份,在通过认证的网站上显示一个不可复制和不可假冒的认证标志,使得网站访问者访问网站时可以在线查验其真实身份。
本文的企业网站身份认证指第二方面的内容,根据笔者的工作实践及研究,它的基本含义是指现实世界中的各类有形企业通过建立无形的互联网网站,向公众自身企业的相关信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网站现实所有者的身份认定申请。工商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和有关工商法规要求,依照自身掌握的在册经济户口信息,审核确认网站的所有者信息后,通过较为先进的技术手段,在该网站的首页底部加贴不易修改、不便仿冒、具有显著特征的工商“网站身份认证”电子标识,并将网站所有者的工商营业执照信息向社会公示。上述做法,也适用于各类企业在各种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不具有独立域名的企业网页。
(二)工商部门开展网站身份认证的法律依据
从工商职能职责角度来看,网站身份认证工作是工商部门对互联网中各类“企业性”网站的所有权进行认定,是确认网站所有者真假、核发工商电子营业执照的工作,是工商企业登记职能在互联网中的延伸;从阅站自身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经营者必须亮照经营。而经过身份认证后的网站,在其首页上加贴“网站身份认证”标识并显示网站所有者的工商电子营业执照,其本身就是亮照经营的表现。因此,网站身份认证工作是国家赋予工商部门的基本职能,是王商法律法规的客观要求。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各类“企业性”网站通过身份认证,只表示该网站所有者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了一份电子营业执照,并悬挂在网站上向社会展示该网站所有者主体信息的真实性。但这完全不表示该网站就是一个合法的网站,相反,它恰恰为工商部门提供了一个明确的监管对象,这完全类同于有形世界的各类经济主体。
(三)企业网站身份认证与当前少数地方开展的工商网站备案登记的不同点
1、法律依据不同。企业网站身份认证依托于工商职能职责和法律法规,本质上是工商部门要求企业网站亮照经营的一种手段,也是网站确认自身身份的基本要求。企业网站通过身份认证后,网站所有者主体身份真实性得到保障。当前少数地方开展的王商网站备案登记只是工商部门介入网络经济监管的一种探索,在法律依据方面存在一定缺陷。
2、具体范围不同。根据上述概念,企业网站身份认证的范围不仅包括《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所称的各种经营性网站,而且还包括大量的非经营性网站,即各种企业设立的仅介绍企业形象、产品、联系方式等信息的普通网站。而当前少数地方开展的工商网站备案登记仅包括上述的经营性网站,即那些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虚拟空间出租等服务活动的网站,它的范围只是企业网站身份认证的很少一部分。
3、实现手段不同。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网站身份认证一般利用各省数字认证中心制发的当前最为先进的“企业数字证书”这个网络身份识别工具,根据2005年4月1日生效实施的《电子签名法》规定,通过该工具实现的网上营业执照具有不可修改性和法律效力;而少数地方开展的工商网站备案登记一般仅通过编写一个普通的网页实现,缺乏权威性和法律性。
4、公示内容不同。网站身份认证公示的仅是该网站所有者的营业执照信息。而少数地方开展的工商网站备案登记除了公示网站所有者的情况外,还公示网站的IP地址、服务器位置等非属工商职能的信息。
(四) 企业网站身份认证与信息产业部门的ICP网站备案的不同点
1、具体内容不同。ICP备案是指信息产业部门对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有偿或无偿提供信息或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的网站进行的备案。也就是说,通过ICP备案,网站就获得了从事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的资格。而工商企业网站身份认证则是工商部门核定网站所有者基本信息和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的过程,是对网站所有者主体身份的确认。
2、法律依据不同。ICP备案的依据是2000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颁布实施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工商企业网站身份认证主要依据是工商部门的职能职责和有关企业主体的登记法规。
3、确认程序不同。目前,信息产业部门的,CP备案分为经营性与非经营性两种,它们都是形式审查。对于后者,只要在网上填写提交一份表格即可获得备案。对于前者,必须按要求准备一大堆的书式材料和具备一定条件后,到当地省级通信管理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取得互联网的相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后,才算获得备案。而工商企业网站身份认证是审核网站所有者的真实性,只要网站展示的主体信息与经济户口信息相比对吻合后,即可核发电子营业执照。至于申请表格的提交方式,可视具体情况而定,但企业至少到当地工商部门一次。
4、管理环节不同。ICP备案管理是把关网站是否具有提供信息服务活动的资格,即未履行备案手续,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而工商企业网站身份认证主要任务是从网站所有者的身份入手,把住网站信息的真实性,并对网站的相关信息和网上经营活动的监管,从而实现对整个网络交易秩序的监督。
5、具体范围不同。CP备案管理面向包括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在内的所有具有独立域名的互联网网站。而工商企业网站身份认证只是包括各类企业在互联网中设立的独立网站,但也可扩展到各类企业在各种电子商务平台上设立的网页。
二、工商部门开展企业网站身份认证的现实意义
通过上述对企业网站身份认证概念的研究及与信息产业部的ICP网站备案和当前少数地方开展的工商网
站备案登记不同点比较,可以发现工商部门通过开展企业网站身份认证可实现多方面的目标,具体表现为五个方面。
(一)可以极大地推进我省企业数字证书的应用和发行
2005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生效以后,全国许多省市的政府都在着手研发能有效确认企业网络身份及电子签名功能的数字证书,以促进本省企业的信息化发展水平。浙江省工商局受省政府委托,通过精心筹备,早在2004年5月开始,就通过各级工商向企业推荐发放企业数字证书,目前全省发行总数已达15万多张,使发行工作走在全国的前列。但对该证书在各部门的应用工作全省还没有好的成果,也苦于找不到突破口。工商部门开展企业网站身份认证工作可以为企业数字证书的应用找到很好载体,使企业数字证书最主要的网络身份识别功能得到充分体现,使企业切身感受到企业数字证书的强大作用,从而使企业数字证书的应用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同时,对设有独立网站而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的企业,也有促进办理的作用,从而一定程度上又推进了证书的发行工作。
(二)可以有效地满足广大企业在网络经济方面的强烈需求
当前,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企业电子商务快速推进,网络交易如火如茶。但是鉴干网络经济的特殊性,如何确认网络主体身份的真实性是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迫切要求。阿里巴巴等许多大型电子商务网站为了提高网站会员的诚信度,通过编写企业工商登记信息的网页推出会员通服务。许多规范企业的网站为寻求法律保护,提高网站的信用度,纷纷主动向工商部门咨询网站身份确认的可行性。从路桥工商分局开展网站身份认证的试点工作来看,认证网站主页上鲜红的带有标注“网站身份认证”字样的“红盾”标志和具有法律效果的工商电子营业执照已成为网站寻求法律保护和提高信用资产的重要手段。当浏览者见到网页上的红盾标志及工商电子营业执照时,就可以证明此网站所有者的真实性,从而得到企业的广泛赞同。
(三)可以快捷地实现上商部门对网络经济的全面介入
根据当前网络经济的现状,近年来,各地工商部门在开展各项执法中都将网络行为监管作为工作拓展的重点,有些地方还将此项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浏览中国工商报、半月刊等媒体,也不时地可以看到某地查处网络违法案件的案例及做法。广告、经济检查、商标管理等业务线几乎每年都要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级工商加强企业网络行为监管。市场线还要求各地工商积极培育网上市场,促进企业电子商务发展。但是由于监管方式和服务手段的滞后,全国工商系统在介入网络经济方面的成效还没有大的突破。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由于各级工商部门未开展企业网站资源的梳理登记工作,执法人员根本无法掌握本辖区范围的企业网站数量,只能凭借搜索引擎或零星获得的网站域名信息开展网上巡查,这种原始的、不全面的网上监管对象锁定方法,造成了先天性的监管盲点。但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实施企业网站身份认证登记工作,可以对企业网站资源进行有效整理,从源头上掌握和锁定网络监管对象。在此基础上,再引入分类分级的信用监管机制,从而可有效提高网络监管效率。
(四)可以全面推动网络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当前,网络上的诈骗、侵权、擅自设立网站、不正当竞争、传销、虚假广告、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日益突出。深究其原因,网络主体身份不明是各种违法行为的根源。通过企业网站身份认证工作,实现在企业网站的首页底部加贴具有显著特征的王商红盾标志,调用该网站所有者的企业电子营业执照,从而有力打击了各种虚构或夸大主体的违法行为,促使企业在虚拟网络中的诚信自律行为,同时也有利于维护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可以有力地保障工商部门在网络经济中的执法地位
网上交易环境虽然虚拟,但交易活动却是真实的。随着网络经济的不断发展,它有逐渐赶超传统经济的趋势。根据有关部门在传统经济中监管职责在网络中自然延伸原则,公安部门着重查处破坏网络安全和严重的欺诈行为,信息产业部门主要对网站域名及IP地址等网络资源进行管理,文化部门主要是对不良文化及侵犯版权等内容的监管。根据当前各部门的现状和网络经济的发展需求,作为担负社会主义大市场监管职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最有能力和条件做好网络经济监管和服务工作的单位之一。它对网络经济的监管服务职责首先应该是对网络经济主体身份的监管,即工商部门应该对网络经济的主体身份进行认定,以确定其合法地位。更重要的是,开展全面的企业网站身份认证,在其首页上加贴“红盾”标识并显示网站所有者的电子执照,这将使工商部门在网络中的影子无处不在,并使工商部门在网络经济中的地位发生质的变化。
三、工商部门开展企业网站身份认证的工作要点
综上所述,工商部门开展企业网站身份认证是一项崭新且又很有现实意义的工作。为了有效实施该项工作,笔者根据自身的工作实践,认为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全面梳理辖区企业拥有的网站资源
全面掌握辖区企业网站资源是开展企业网站身份认证的基础。可以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梳理:首先是从工业经济局等相关政府部门网站平台搜集,掌握辖区重点骨干企业网站。二是对照内网企业名录,利用百度、google等工具进行拉网式搜索,掌握辖区绝大部分中小企业网站。三是从辖区主要企业网站设计单位搜集,获取少量遗漏的网站。四是从企业年检资料中获取。上述几项工作到位,可以掌握辖区95%以上的企业网站。当然,企业网站的设立和关闭就像有形企业的开业和注销,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有专门的人员和运行机制才能达到较为全面的掌握。根据目前现状,此项工作,由各县市级的信息办(信息中心)及注册监管股共同承担较为合适。
(二)积极营造开展企业网站身份认证的良好氛围
首先是要认真学习,提高工商干部的认同力。工商千部要认真学习领会企业网站身份认证工作的意义所在,并把它提升到推进企业电子商务和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工商职能到位的高度,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在实施此项工作时,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相关科室要做到边学习、边实施、边总结,使整个工作目标明确,行动有序。
其次是要全力服务,增强认证企业的配合力。企业网站身份认证是一项技术性高、服务性强的工作。为了做好工作,工作人员要服务当头,不厌其烦地向企业经办人员解释、演示网站身份认证对提升企业网站的重要作用,使他们领会工商部门开展此项工作对保障企业网站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为了实现在企业网站底部加注身份认证标志,技术人员还必须编写完整的程序代码,并发送给企业网站的设计单位,或者在告知进入网站后台的FTP用户名和密码后,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服务工作。
再次是要深入宣传,提高认证工作的影响力。要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企业宣传工商部门开展网站身份认证的职责、作用和意义,让社会了解工商部门开展此项工作是保护网站经营者、消费者权益、提高企业网站信用度的重要手段,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动网络健康有序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宣传,使工商部门的网站身份认证工作深入人心。
(三)努力搭建一个高质量的网络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