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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个人剖析材料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10 14:53:25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公务员个人剖析材料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公务员个人剖析材料

篇(1)

——××*

自全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以来,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根据机关效能建设自查自纠工作的若干规定,认真对照,深刻反思,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对自己进行了深刻的剖析,以达到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目的,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一、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积极性不高,平时拘于日常工作琐事,镇上中心工作较多。对于本职工作有些放松,主动学习的自觉性不高,特别学习的内容缺乏系统全面性,以致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棘手的事情,没有自觉地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很大阻力。

(二)工作方法特别机械,遇到困难泛急躁情绪。只有认真学习,仔细思考,把学习知识灵活运用到实际中去。

(三)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有时只是为了工作而工作,只能满足干手头上领导交办的工作完成,不能开拓性的开展工作,缺乏工作主动性和能动性。

二、原因分析

经过剖析归纳,自己存在的诸多问题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客观的政策约束,工作循规蹈矩,按照政务政策按部就班多,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还不能用全新的思维和方式去做开创性的工作。

(二)是主观上的宗旨意识、群众意识、服务意识不够强烈,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与群众的要求和希望还有一定的距离,在处理横向和纵向关系上存在缺失,表现在思想上对执政为民意识与群众要求有一定差距。

三、改进方法

(一)加强学习。结合开展“爱岗敬业,二次学习”活动。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岗位,珍惜肃宁镇发展的好形势,加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注重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前瞻性,更好地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篇(2)

【关键词】国家赔偿 精神损害 严重后果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公布了10大典型案例,其中最有代表性,也是最有区别性的案件是“李灵申请山东省嘉祥县人民法院重审无罪国家赔偿案”(以下简称“李案”)。笔者认为该案是10大典型案例中,第一例国家工作人员请求精神赔偿的案件,相较于其他9个案件而言主体有特殊性。公众之所以关注国家赔偿指导案件的原因在于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第35条关于“严重后果及抚慰金”的规定较为粗略,一般认定多由法官的内心确认。其他案件多从普通公民的角度出发探究“严重后果及抚慰金”的范围,而“李案”则是从国家工作人员的角度出发来探寻“严重后果及抚慰金”的范围,在一定意义上是对该范围的补充,同时为以后公务员精神损害的补有着重大指导意义。

一、严重精神损害的认定

按照《国家赔偿法》第35条的逻辑结构,精神损害“严重后果”作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法定事实要件,属于典型的不确定法律概念。赔偿义务机关对于受害人的精神损害作出的是否属于“严重后果”的判断,可以由司法进行审查。对不确定法律概念的解释,与其他法律解释相同不仅需要由适用法律的行政机关(赔偿义务机关)加以解释而且必须由审查其适用该法律之合法性的法院赔委会加以解释,不受前者的约束。故,赔偿义务机关并并无权对国赔法第35条规定的“严重后果”进行解释,其解释应由法院完成。

本案中,济宁中院赔委会经审理认为嘉祥县法院非法对其羁押526天属于对其人身自由的侵害,应当对该部分进行赔偿。另外,因被羁押李灵的失去了公务员工作和职务,对于他本人来说造成了很大的痛苦,其社会声誉也由此受到严重的影响;李灵的家庭也因此受到经济和名誉的双重打击,本着抚慰受害人的原则,应认定其精神损害达到了严重后果的程度。由此,结合《国家赔偿法》第35条之规定,可以发现济宁中院对严重后果解释的内在逻辑。第一,结合《国赔法》第35条规定法定构成要件从体系来论证严重后果。法律规定受害人因《国赔法》第3条或17条规定的情形受损害的可以要求赔,然后对于轻微的精神损害通过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方式来恢复受害人的精神状态;对于难以经赔礼道歉恢复的才适用抚慰金补偿。第二,结合本案来看,李灵因被羁押受侵害满足赔偿要件,接着其因羁押致使工作丧失,家庭受损这部分损害是客观存在的更是以赔礼道歉等行为无法得到恢复的,李灵作为公务员有着好的前途、客观的经济收入及较好的社会声望,其家庭也是美满幸福的。对于这部分的侵害非经金钱是不能弥补的。故,基于上述逻辑可以充分揭示严重后果和严重精神损害间的联系。

二、精神损害抚慰金给予的标准

上文主要论述了《国家赔偿法》第35条中关于精神造成“严重后果”的因素,通过对案件的剖析,笔者认为受害人想要获得赔偿的前提或者是必要条件在于满足获得赔偿的条件:严重后果,其次是能赔多少的问题。近来,多起国赔案难以事结案了,其重要原因在于就赔偿金额方面,受害者与赔偿义务人难以达成一致。如何能找到一种合适的标准来确定赔偿金额是本文想要论述的另一个问题。

笔者认为,针对目前赔偿标准各地不一,且尚无可以遵守的、统一的法律时,应当从为什么设置精神抚慰金、谁来付精神抚慰金、怎么能权衡双方利益给付抚慰金这样的逻辑来讨论精神赔偿抚慰金的标准,在此基础上笔者拟将其标准设置为:过错原则及个人特殊性原则。

第一,权衡各方利益最好的方式在于划分出双方的过错,国家精神抚慰金是针对公权力机关非法使用刑事侦查、及审判权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对公民自由的侵害。故,应当首先区分这一案件中加害人和受害人的过错程度,即要考虑到加害方其侵害的方式、侵害的程度及弥补的程度;同时也要考虑到受害人在该案中是否有违法或过错的地方。要充分考量两者间责任的划分,才能更好针对案件的特性做出判断。同时,责任的划分不仅能更好的实现调解也能有助于当事人间的协商,更能高效的对赔付金额达成一致。本案中,济宁中院就本着以抚慰受害人、案结事了为原则,组织双方进行质证并做了大量释法析理工作来更好的划分双方间的责任,让双方当事人更能有效去接受各自的观点,达成共识。

第二,针对国家赔偿案件,要想更好的权衡双方利益给付抚慰金,就要充分认识到案件的特殊性。即每个案子都有着不同的当事人,每个受害者其工作的性质、工作的可恢复性及工作对家庭的影响程度各不相同。要充分考量每个受害人因侵害受到的精神痛苦间的差异。如企业高管,其因被非法羁押可能导致公司破产或者重大经济损失,其受到的精神损害严重程度可能会比常人要大,其赔付的金额可能要适当调高;又或受害人是家庭中唯一经济来源其因被非法羁押就会导致其家庭产生重大变故,工作可能失去,未来生计受损,可能其被羁押的时间不长但受到的精神痛苦却是极大的,故也要适当提高金额。再如本案中,李灵系国家公务员,其被错判后,失去工作,按照现行《公务员法》等规定其工作恢复难度大、生活水平受到严重损害及社会声誉受到巨大损害,故其精神损害给付的抚慰金应适当提高。

参考文献:

篇(3)

1、多方入手,力求改善人才结构。去年,我们制订了《20*年*市人才培养规划》,按照规划,多方入手,力求改善我市人才的布局和结构。一是不断加强对企业管理者的培训。企业管理者的水平关系着企业的发展,重视对中小企业经营者的培训势所必然。去年市人才交流中心成功举办了一次面向各企业人事管理人员的讲座,内容为人才招聘与人才选拔。此次培训利用图表对照等多种鲜明生动的方式为企业经营者提供科学的人才管理理论指导。培训后的调查表明,所有参加者均对培训表示满意。二是加快发展高等学历教育。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与信息网络,积极发展远程教育,培养优秀人才。去年市人才交流中心与*高等院校合作,开设了经济管理专业大专班,共有36名学员。上课时间均定在周末或法定节假日,尽量避免与部分在职人员和企业经营者的工作时间相冲突。三是重视“定单”培养紧缺急需人才。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的需要,以企业紧缺的人才需求为依据,联系相应高等院校对口专业进行“定单”培养学生。去年市人才交流中心与*职业技术学院“定单”培养2个班级100名学生,他们毕业后将在钱江摩托直接上岗,无需再进行上岗前的培训。

2、“外引内培”,狠抓增加人才总量。去年,我们继

续把人才引进作为人才工作的重点,采取“组团、自引”的办法,共引进各类人才1519人,其中高级人才131人,大专以上1135人。我们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针对全市主导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先后组织了63家企业赴*、*、*等地参加大型招聘会,赴*、*、*、*等地举行专场招聘会。特别是12月份在*、四川、*等四所高等院校举行的专场招聘会上,我市十几家企业提供了近百个职位,共有171名毕业生签订了就业协议,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同时,我们继续做好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工作。去年共柔性引进正高职称16人。人才库数据显示,至去年底,我市人才总量为54337人,已达到*市对我市人才总量考核指标要求,其中高级人才已达1217人。

“内培”就是对本地人才的培养。去年我们继续做好送培工作,联系了*职业技术学院,为本地符合条件的高中毕业生提供了到高校深造的机会。共选送学生40名。

3、优化配置,积极搞活人才市场。去年,我们进一步加强人才市场建设,加大人才交流力度,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市人才交流中心全年共举办定期人才交流会40次,进场设摊3000多个摊位,提供岗位9630个,人才集市在我市已经形成一定的影响力。为了给企事业单位和各类人才提供更加周到便捷的服务,*人才网进行了改版,扩大了我市人才资源的搜索范围,拓宽了企事业单位的人才信息来源渠道。去年,*人才网访问量已突破37.7万人次,个人会员注册2.8万人,共有79家会员单位900多条招聘信息。

去年,市人才交流中心秉着服务群众,方便群众,推出“*人才库,免费送服务”新举措,在办公区内增设了查询登记室,无偿为求职和招聘者提供查阅工具。注册后的个人会员,可直接进行个人简历维护、招聘信息查阅以及在线应聘等。招聘单位在登陆*人才网后,可在人才库中进行人才信息检索和人才资料查阅。如已注册为会员单位,可随时招聘信息。

二、贯彻《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完善公务员制度

20*年是《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11周年,我们积极贯彻《条例》,继续加强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结构,增强公务员队伍活力。

首先,坚持“凡进必考”的人事录用制度。考试录用是人事制度改革的突破口,对严把队伍“进口”,提高队伍素质起到了重要作用,可有效防止机关事业单位进人上的不正之风。去年,我们继续对机关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以及干部安置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实施“阳光操作”,把人事工作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一是在公务员招考中,推行面试考官异地执考制度。每一考官组面试的考生也是在面试开始前临时抽签确定,这样保证了面试程序的规范、公正和严密,得到了社会的好评。二是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面向社会和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公开招考的办法。从调查需求,确定职位,下发文件,到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等各个环节都规范运作,细致慎密,从严监督,严格把关,真正体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三是对营级及以下(含技术级)干部实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对干部在部队立功奖惩表现情况、入伍年限长短、职务、学历等方面进行考核,并与文化考试成绩相加,确定名次,再以名次先后为序,由干部本人选择安置单位。去年共考录公务员6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8名,安置干部35名。

继续在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进人公开选调制度。一是与市委组织部一起,从各镇、街道机关中公开选调8名国家公务员到市级机关工作。二是通过考试,公开选调镇、街道统计中心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3人。

其次,公务员管理工作步上正常轨道。有效的考核制度的实施必将激励公务员积极工作,奋发向上。20*年度的公务员考核,我们注重客观公正的原则,把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作为党政机关公务员考核的主要内容,在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的同时,强化对公务员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的考核。规范考核程序,把好优秀等次和不称职等次关。优秀等次人数严格控制在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2%以内。对德才表现差、工作确实不称职的人员不姑息迁就,严格执行规定,该定不称职的就定不称职。通过该年度考核,被定为优秀公务员369人,称职2468人,基本称职3人,不称职5人,不定等次20人。

为加强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的整体素质,去年,我们在全市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依法行政》、《行政许可法》、《公共管理知识》培训。培训采取自学为主,集中辅导和电视授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人次达12360人。

镇、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轨道。我们与市委组织部一起在调查摸底,分头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下发了20*年开展镇、街道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交流范围、对象、程序和纪律。在工作过程中,严格按规定办事,坚持流向的合理性。对表现好的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直接调配;回避对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就近考虑;对表现差的对象,原则上实行大跨度交流。去年,镇、街道机关交流43人,事业单位交流35人。

为配合机关效能建设,对市级和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离岗人员进行了一次清理。以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四家名义下发通知,要求离岗人员按时归队,并组织人员进行不定期督查。去年,共办理公务员过渡12人,非领导职务任职审批62人,惩戒14人,辞职5人,开除留用6人,延长退休16人,提前退休8人,离岗退养32人,招选聘干部录用公务员2人,公务员转任31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89人,完成了20*年度干部年报统计工作。

再次,认真贯彻《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做好干部安置工作。20*年,我市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35名,其中团职干部7名,营职干部7名,连排职干部15名,技术干部4名,自主择业2名,随调家属11名。我市把团职转业干部作为安置重点,继续采取下达指令性计划分配的安置办法。对担任团职领导职务满3年的,一般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7名转业团职干部除1名安排在太平街道其余全部安排在市级部门,并担任领导职务。营职以下(含营职)及技术干部的安置继续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办法根据考试和考核总分,本着择优安置、任贤用能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由干部按照职位要求自愿选择接受单位。8月10日,26位转业营职以下(含营职)干部及技术干部对29个职位进行了选择,全部落实了公安基层派出所和镇、街道机关等接受单位。对2名自主择业干部,按照规定保证其按时足额领到退役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11名随调家属除企业性质的3名自找企业单位就业外,其余事业性质的8名已安排在各系统下属的事业单位。

三、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巩固机构改革成果

1、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的控制与管理。为巩固机构改革成果,防止机构编制的反弹和膨胀,我们一是确立了从严控制、严防反弹的原则。强化机构编制控制意识,自觉执行机构编制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规定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外,不再审批各部门有关增加机构和行政编制的请示报告,职能调整和任务增加的部门,所需编制也要通过转变职能、调整机构和提高工作效率的途径解决;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扩大机构编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也要从严掌握,做到总量控制。二是维护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重申经上级党委、政府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和同级党委、政府批准的部门“三定”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变动。三是加强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严格实行机构编制管理的“三个一”制度,即凡属机构编制事宜由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一家承办,主管机构编制的领导一支笔审批,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一家行文。严肃认真对待机构编制审批工作,坚决按规定程序办事,杜绝政出多门、越权乱批机构编制的违规行为发生。至20*年底,市级机关和镇、街道机关以及政法单位的行政人员总数全部控制在上级核定的编制数内。

2、积极探索行政管理体制和事业单位改革新路子。一是设立镇、街道统计中心,进一步加强了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发挥了统计综合职能,同时也分流了各镇、街道企管站部分人员。二是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调整和完善政府机构设置,优化组织机构,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根据《关于印发〈*省深化完善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20*]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拟订了《*市深化完善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讨论稿)。三是开展全市性的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调查,摸清底数,为即将全面铺开的事业单位改革奠定了基础。同时对事业单位改革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经验。一年来,市编办拟稿46件,发文9件,做到件件无差错;答复市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6件,满意率100%。

3、努力建立规范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去年下半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更名为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进一步确立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法律地位。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中,我们注意把好三关:一是把好法人条件审核关。按照资产、从业人员、场所、依法成立等条件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法人登记;二是把好年检关。对已办理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全面进行年检,年检事业单位245家,年检率达到100%。年检时对事业单位的资产、业务范围、人员等进行认真的审查,对合格的继续确认其法人资格,不合格的依法取消其法人资格。三是对新设立的事业单位进行跟踪督办。符合条件一个登记办理一个。全年新登记事业单位17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变更50家。

四、进行专技职称评审改革,实行专技职务评聘分离

20*年,为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我们加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改革力度,全面推行专业技术资格社会评价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离。按照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资格社会评价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组建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价中心,根据社会化评审的要求,做好各评委会与主管部门的脱钩工作,实现职称评审的平稳过渡。从本市的实际出发,组建各类中初级评委专家库14个,其中中评委专家库7个。积极宣传和引导企事业单位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制度,到目前为止,除教育系统外,全市企事业单位均已推行评聘分开制度,并逐步实行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专业技术资格与职务评聘分开,打破了专技人员因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岗位限制而无法晋升的僵局,根据专技人员的水平、能力、业绩,采取考评结合的方法创造性地进行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为我市各类人才的脱颖而出和人才档次的提升作出了努力,并受到上级和社会的一致好评。一年来,共评审和申报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565人,其中中高级人员922人。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创造能力建设,根据*市人事培训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去年,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中进行创新思维培训和考试。在师资和场地缺乏的情况下积极想办法,克服困难,全年共举办培训班70期,组织大规模考试7次,培训人员14000人。

另外,做好正常性的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报名、培训、考试等工作。一年来,共受理、审核省及全国性的各类资格评审报名考试1478件,举办外语及专业技术资格培训考试8期,制作发放各类证书19000本。

五、关心干部职工切身利益,认真做好工资福利工作

工资福利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关系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切身利益的工作。我们认真执行上级政策文件,以极其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做好工资福利工作。去年,共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约4207人,正常级别晋升工资874人,职务变动晋升工资2340人,兑现2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称职(合格)以上一个月奖金约4641人,调整机关事业散文工作人员职务补贴和月目标考核奖各20626人,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6100人,办理市以下基层农林水第一线科技人员浮动一档职务工资和浮动转固定93人,每月核定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和全市教师财政统发工资约1*78人,办理干部重新确定工资39人、调动工作重新确定工资70人,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离退休)劳模津贴34人。此外,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175人、退休干部住房困难补助119人、病故手续30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250人、精减退职人员定期生活困难补助106人。春节期间慰问住院干部、老干部及遗属共计340人。

六、开发就业再就业岗位,做好就业再就业服务

我们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立足经济发展,注重岗位开发,坚持市场导向,完善服务体系”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一年来,全市新增就业岗位7020个,开发社区就业岗位1267个,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484名,其中就业困难人员1123名,发放《再就业优惠证》574本,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全面完成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去年,我局被省政府评为全省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一是召开推介会,为下岗失业人员和被征地人员就业和再就业创造条件。去年4月和11月,两次召开全市就业再就业推介会,组织参加招聘的企业和用人单位257家,提供就业岗位5176个,其中普通工岗位2625个,大大方便了再就业困难人员。推介会上前来应聘的有1762人,达成意向的有1018人。

二是宣传落实再就业政策,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去年,继续为市环力电器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争取到省第七轮就业难点贴息贷款项目,每家企业贴息额度分别为4万元,促使这三家企业去年新增就业岗位200多个,为200多名下岗失业人员解决了再就业问题。对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我们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规定给予扶持和政策优惠。一年来,全市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100多人,减免税费10万元。

三是采取各种培训方式,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去年市就业管理服务处通过联合办班和企业自培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为全市1950名下岗失业人员进行了再就业培训,培训专业有计算机硬件维修、计算机系统操作、车工、钳工、市场营销等。另外,为350名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创业培训,帮助有开业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提高创业能力。

七、开展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建立市场导向就业机制

一是继续推进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的通知》(温政发[20*]129号)精神,按照*省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标准(试行)要求,在上一年开展工作的基础上,去年继续推进此项工作,一方面是探索建立新型的被征地人员就业保障制度。去年我市出台了《*市被征地人员就业保障暂行办法》(温政发[20*]99号),根据《暂行办法》规定,我们印制了1万本《*市被征地人员就业保障证书》,及时发放到符合条件的被征地人员手中,使他们能享受到规定的优惠政策,如免费参加就业培训,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对被征地人员的就业培训工作,也都与各镇、街道联系予以安排落实。另一方面是开展就业前职业技能培训。按照“规范、对路、适用、专业”的原则,根据市场和企业的需求,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工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的要求,进行培训。市就业管理服务处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班10期,参加培训人数491人,其中职业指导员1期27人,保健按摩9期464人。另外,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9*0人,提高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竞争能力。以上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4月份召开的全省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座谈会上,我局以《抓维权,强培训,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题作了书面材料介绍。

二是努力搞好劳动力市场建设。根据我市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要求和全市劳动力市场建设规划,去年我局继续重视镇劳动力市场建设。2月份,大溪镇职业介绍中心开业。大溪镇职业介绍中心和横峰、*、*等镇、街道劳动力市场的建立,进一步完善了我市以市劳动力中心市场为龙头,镇、街道劳动力市场为支柱,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为辅助的劳动力市场网络体系。去年全市进劳动力市场求职登记85430人,介绍成功59820人。各劳动力市场和职业介绍所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工提供了就地、就近、就快的良好服务,为我市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三是清理整顿职业中介机构,规范职业中介行为。按照《*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规定,去年初我局对全市93家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了年度审验,着重审验职业介绍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和允许经营的业务范围。另外,针对我市外来务工者多、职业中介机构多和在职业介绍活动中存在问题多的状况,我局会同市工商局对全市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了二次专项清理整顿,重点检查解决职业中介机构在职业介绍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职业介绍所,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未经核准登记,擅自扩大经营范围;提供虚假信息,收费不规范。在清理整顿中,我们将教育、规范、处罚贯穿于整个过程,对非法进行职业介绍活动和有违规行为的职业介绍所进行批评教育或依法处理,不符条件取消5家,行政处罚3家,限期整改3家。通过清理整顿,规范了劳动力市场秩序,维护了求职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

八、加大社保扩覆力度,发挥社会保障功能

20*年是我市三年基本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的最后一年。我们继续狠抓社保扩覆和基金征缴工作,养老保险扩覆继上两年取得较大进展后,又取得突破性进展,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扩覆更是取得前所未有的成绩。我市全面完成*市下达的社保扩覆和基金征缴指标任务,并如期基本实现三年养老保险全覆盖的目标。

1、养老保险扩覆和基金征缴取得突破性进展。我市作为全省26个经济较为发达县市之一,三年内要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市政府去年给我市下达了净增养老保险参保人员5.3万人和征缴基金2.239亿元的指标。为完成目标任务,我们一是召开会议部署任务,签订责任状,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二是大张旗鼓地开展以《*省基本养老保险条例》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活动;三是为各镇、街道劳保所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计算机培训;四是利用简报和召开社保扩覆座谈会等及时通报扩覆进展情况;五是下到各镇、街道督促、检查和指导。通过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了养老保险扩覆工作顺利进行。去年我市实际完成养老保险扩覆人数53100人,截止年底,全市养老保险参保总数达到115098人。全年共征缴养老保险费2.26*亿元,市财政补贴2000万元。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积余4.76亿元,实际支付能力达到45.5个月。我们加强养老基金的管理,确保养老基金的完整和安全,提高职工个人帐户透明度,及时调整和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继续做好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2、稳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去年,我们以稳定为指导思想,稳步推进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改革,继续实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配套政策体系。起草、下发并组织实施《提高部分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若干补充规定》、《贯彻〈提高部分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若干补充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指导性意见的通知》。通过政策调整,提高了部分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医疗负担过重的弱势群体减轻了经济负担和压力。根据《*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考核暂行办法》,组织财政、卫生、药监、发展计划等部门,对市内11家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并举办了一次50多家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定点测试单位派人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知识培训。至12月底,完成了*市下达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指标,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总数达到55996人,全年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4129.9万元,基金收缴率为100%。

3、积极探索工伤保险改革新思路。去年1月1日起,《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开始实施。我们利用新《条例》实施时机,狠抓了工伤保险扩覆工作。一抓宣传,在全市营造良好的工伤保险参保氛围。特别是通过工伤事例,得与失的比较,使企业主体会到参加工伤保险的好处,从而变被动参保为主动参保。二抓培训,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去年3月份,特邀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沈长仁处长来我市为各镇、街道劳保所经办人员进行《工伤保险条例》讲解,并进行其他业务培训。三抓进度,形成互相比较,争先完成的态势。通过每月一次的工伤保险扩覆进度通报,以及经常召开镇、街道社保扩覆工作座谈会汇报进展情况等,使各镇、街道形成你追我赶的竞争势头。四是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增强企业参保吸引力。为方便企业参保,各镇、街道劳保所都采取了便民服务措施,代办各项手续。我局社保科在规定时限内给参保职工作出工伤认定,市社保中心也对参保的工伤职工及时发放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截止12月底,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46274人,超额完成*市下达的工伤保险扩覆任务。全年共认定工伤1068起,组织职工劳动能力鉴定458人。工伤认定行政诉讼5起,胜诉4起,败诉1起。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27万元,基金收缴率为94%。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15375人,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35万元,基金收缴率为95%。

4、重视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去年是《*省失业保险条例》颁布实施的第一年。为贯彻落实《条例》,确保失业保险扩覆和基金征缴任务的完成,一是加强宣传。印发失业保险宣传手册15000本,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失业保险扩覆宣传,并开展社会保险宣传咨询活动。对镇、街道劳保所人员和企业主进行失业保险业务培训和政策宣讲30余次。二是制定实施意见。印发《关于贯彻实施〈*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温政发[20*]119号),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有关政策,使之更具可行性和操作性。另外,根据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按规定对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也作了相应调整,由原378元/月调高至441元/月。三是分解指标。根据*市下达的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和基金征缴数,分解到16个镇、街道,列入年度考核工作目标。四是规范申领发放程序。根据《条例》和《通知》规定,制定了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程序,并告示于众。使得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发放规范化、制度化,既方便申领者,又不出差错。20*年,全市失业保险扩覆人数为23969人,止年底,全市失业保险参保总数为64076人,征缴失业保险费120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480万元,累计结余2565万元。全年为672名失业职工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为1027名失业职工发放失业保险金284万元,为农民合同制职工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123万元。

5、基本建立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通知》(浙政发[20*]26号)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指导意见》(浙劳社农[20*]79号)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工作作为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来抓。我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配合市政府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开展专题调研。去年以来,我局配合市政府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特别是去年上半年组织有关部门专程到*、*、*、*等地考察,学习借鉴先行地区的做法。并先后在太平、温、城东、城西、大溪、*、*、松门、箬横等镇、街道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然后编制了多种方案,反复测算、比较和筛选。二是起草文件,制订政策。在结合我市实际,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论证,反复商讨,多次修改,去年6月,我局起草的《*市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暂行办法》,以市政府名义,形成了一个比较切合我市实际的政策体系和保障模式,为全面开展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做好宣传、培训和督查工作,确保顺利实施。首先,印制宣传手册及相关资料,进行政策宣传和解释;其次,规范业务流程,制订工作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操作办法,举办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实施;再次,加强督查,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至20*年底,全市已有5500多位被征地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障,已有1885位参保对象开始享受养老保障金,完成了*市下达给我市被征地人员参保的指标任务。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整顿规范中稳妥推进,健康发展。严格基金管理,防范基金风险,将农保基金全部纳入安全渠道运行,确保基金安全增值。做好档案、财务等基础性工作、个人帐户清理核对工作和续保工作,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以管理促发展,保持政策和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九、依法调处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由于我市非公企业多,外来务工人员多,劳动法制意识淡薄,劳动管理不规范,造成劳资纠纷日趋增多。我们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的新路子。

一是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为方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近、就地、就快”解决劳动争议,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我们在建立镇、街道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的基础上,于去年4月份建立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派出庭和太平派出庭,在太平街道南泉工业园区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去年,各镇、街道劳动关系协调委共调解各类劳动争议案件3072件,其中工伤补偿争议474件,劳动报酬争议2567件,其他争议31件,已调处2645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136.8万元,保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大市本级仲裁委办案力度,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要求,市本级仲裁委积极受处劳动争议案件。去年共受理案件157件,作出不予受理3件,处理上一年余案13件,合计173件。在去年立案的157件案件中,工伤补偿124件,劳动报酬16件,劳动合同7件,养老保险8件,其他争议2件。已审结162件。通过审理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466.8万元,为用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33.1万元。去年,市本级仲裁委在新型劳动争议案件和重大影响案件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如在审理*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诉某劳动者跳槽到*某公司案件中,准确使用法律,审理后得到许多媒体的好评。由于成绩显著,去年我市仲裁委被评为全省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先进单位。

三是重视劳动争议仲裁队伍建设,提高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其一,调整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因人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组成人员发生了变化,为保证劳动争议仲裁工作顺利开展,我们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去年7月20日,市府办发文调整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的组成人员。其二,市劳动仲裁院正式运行。20*年10月24日,市编委批准成立市劳动仲裁院,人员已于去年10月底到位。我市劳动仲裁院的成立,标志着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在*市继路桥之后居第二家,在全省居第五家。其三,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为进一步充实仲裁员队伍,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在去粘月份聘请了20位兼职仲裁员,在12月份聘请了2位专职仲裁员。目前,我市仲裁委已有4位专职仲裁员,37位兼职仲裁员。为进一步树立劳动仲裁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和劳动仲裁院于12月份印发了《仲裁员工作准则》、《仲裁员回避制度》和《仲裁员工作纪律》,对仲裁员在仲裁中的行为规范作了规定。其四,通过培训和研讨,提高仲裁员业务水平。去年3月初,我局有关科室邀请市工业经济局、市总工会等部门与市法院联合召开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研讨会,就《条例》实施中的问题交换意见,尽量减少执行中的不一致现象。

四是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实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去年,我局会同市工业经济局和市总工会参与劳动关系协调,召开会议,就劳动合同签订、《劳动法》执法检查、劳动争议案件预防和处理,特别是*羊毛衫行业和*水泵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等进行了讨论,三方交流了各自的看法,就相关问题达成共识,并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去年我们继续帮助指导*羊毛衫行业开展第二轮工资集体协商,使之不断完善。9月19日,*羊毛衫行业协会会同行业工会签订了《*市*镇*羊毛衫行业职工工资协商协议书》。在此基础上,我们又对*镇水泵行业进行了工资集体协商试点。7月15日,在已建立*镇泵业协会的基础上,建立*镇泵业工会。3个月来,行业工会和行业协会分别代表劳动者和业主进行了三轮面对面的工资集体协商。11月3日,由*镇泵业工会主席代表本地区3876名泵业工人和镇泵业协会会长代表22家水泵企业签订了《*市*镇水泵行业职工工资(工价)集体协商协议书》,从而使职工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一项经常性制度在*水泵行业推行。我市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其做法和经验在去年6月召开的全省推进三方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了介绍。

十、开展劳动用工整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年来,劳动保障监察在开展劳动用工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用工,规范劳动管理行为,查处劳动者投诉案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止年底,共出动检查2380人次,主动监察用人单位729家,涉及职工96508人,责令补签劳动合同82934份,督促用人单位备案1709家,送达《劳动保障限期改正指令书》60份、《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69份。共受理劳动者投诉举报案件473件,为1586名劳动者追回拖欠克扣工资款109.7万元。行政立案处罚案件100起,处罚金额70.48万元,其中查处童工82起,清退童工94人,罚款67.5万元;无合法证件13起,罚款2.3万元;职介提供虚假信息和雇用无证人员3起,罚款4600元;拒绝对指令书作出答复2起,罚款2200元。行政处理案件6起,涉及职工86人,金额21.3万元,经济补偿金8220元。处置10人以上群体性案件18起,帮助927名职工追回拖欠克扣工资143.7万元。去年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收到感谢信8封、锦旗12面,被评为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先进集体,还被省未成人保护委员会命名为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20*年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唱维权主旋律,打稳定主动仗,继续开展“三春”行动,促进劳动用工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巩固。

一是认真部署“春雷行动”。去年2至4月份,我局开展了规范职业中介行为和企业招工行为为主要内容的“春雷行动”。我们与工商部门一起,对全市96家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了清理整顿。本着保护合法,取缔非法的原则,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4家,处罚4起,罚款4600元。对于合法经营的职业中介机构进行进一步引导,促使其经营行为更加规范,为求职人员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另外,对企业招工行为,坚持边检查、边宣讲,帮助和指导企业通过合法途径招用职工和签订劳动合同,增强其诚信用工的自觉性。

二是着力抓好“春苗行动”。去年是我市查处童工力度最大的一年。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举报专查等方式,共查处非法使用童工案件82起,无合法证件案件13起,罚款69.8万元。7月份“春苗行动”中,我们大张旗鼓地宣传《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组织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员对劳动密集型和家庭作坊式企业进行地毯式摸排,做到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不留盲点,坚决有效地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行为。同时组织举办劳动法律法规培训班3期,培训企业主180人,帮助他们提高甄别“假名童工”、“假龄童工”、“编外童工”的能力。通过深入广泛地宣传和切实有效的工作,依靠广大群众着力解决童工“发现难”问题已取得一定成效,严禁使用童工的社会氛围已形成。

三是全力开展“春雨行动”。去年,我们早准备,早部署,早介入,全力以赴开展以清欠农民工工资为主题的“春雨行动”。为及时妥善处置因工资纠纷引发的重大突发案件,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工资权益,专门研究制订了企业欠薪应急处置预案,并建立劳动保障重特大案件应急小组,确保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实施有序处置。我们将全市生产不紧气、业主不是本地人或平时劳资纠纷较多的26家企业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对其分别提出整改意见,同时进行不定期的回访检查。对莫视民工利益,置法律法规于不顾,恶意拖欠,拒不支付民工工资的企业或业主,该处罚的就处罚,该暴光的就暴光。为解决建筑企业拖欠民工工资“老大难”问题,9月7日,根据市政府下发的《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实施意见》我们联合建工局建立建筑施工企业欠薪保障金制度,从实施效果看,去年受理建筑民工劳资纠纷投诉案件比往年大为减少。同时,明确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工资支付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对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有效的遏制了建筑行业小包头转嫁风险或携款逃逸事件的发生。

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重视监察制度建设。一是增强工作责任心,建立首席劳动保障监察员制度。我们在全省劳动保障系统率先实施首席劳动保障监察员制度。该制度将行政执法的相关责任落实到专人身上,赏罚分明,既有压力,更有动力,极大地增强了监察员在执法中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二是方便群众,建立“一次性”告知制度。为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我局要求经办监察员对于证据或材料不齐全的来访者,一次性告知下次所要提供的材料或证据,绝不让来访者多次奔走。三是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劳资纠纷投诉绿色通道。畅通“12333”劳动保障举报投诉电话,为劳动者维权提供方便。各劳动保障所对本辖区内劳资纠纷调解负总责,一般投诉案件当天处理完毕,复杂案件七天内处理完毕。对疑难棘手案件,可要求监察大队协助解决或予以解决。

为规范企业劳动管理,去年我们继续抓了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工作。一是深入调研,不断完善“双推”考核办法。在制订“双推”考核办法前,深入各镇和街道,进行座谈,虚心听取如何更好落实“双推”目标任务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实际,综合分析,力求“双推”考核目标任务基数的合理;要求建立职工台帐,并输入电脑,列入目标考核。二是以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推动“双推”工作开展。以两办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温市委办[20*]62号),要求各镇、街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力争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并认真做好职工名册台帐等基础工作。三是积极部署,狠抓“双推”工作落实。我们把重点放在完善基础工作,建立职工名册台帐。召开会议,部署“双推”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双推”工作简报作用,及时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制作职工名册台帐软件和操作方法,发至各镇、街道,便于运用管理;不定期组织人员下到各镇、街道检查、督促和指导合同签订工作,并结合劳动法保障执法检查,对各镇、街道的“双推”情况进行检查。四是认真组织“双推”目标任务的考核。根据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我们组织人员采取抽样办法,对全市各镇、街道进行检查考核。截止12月15日,全市已有19338家企业与274256名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1131家企业工会或联合工会与企业或被覆盖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全市企业覆盖面达到了93.62%,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了93.1%,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了106.8%,点上劳动合同签订合格率为95.51%,企业职工台帐基本建立。通过三年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基本实现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全覆盖的目标。12月20日,陈加元副省长在省政府办公厅编发的《昨日要情》176期《*市着力构建劳动者维权体系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2.63%》信息一文上批示:*做的不错,要认真总结,特别要抓住劳动合同签订的牛鼻子,推动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

十一、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

一是加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职技校学生职业技能培训,继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准入制度。去年,我们主动出击,不断拓展考证的新空间,经过艰苦的努力,得到了市工业经济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建工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全年共培训核发《职业资格证书》113*本,其中初级8124本,中级2371本,高级808本。考证数名列*市前茅。我们充分发挥市技工学校(市技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市就业训练中心)的培训主阵地作用。市技工学校作为我市首批机电类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拥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师资、场地等条件和优势,可以同时开展多个工种的培训,并可长期举办培训。我们积极组织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下岗职工进行培训,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去年市技工学校(市技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培训人数达到5338人。

二是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被征地人员就业培训。去年以两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温市委办[20*]1*号),对推动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起到了指导性作用。我们积极与市农林局等部门协作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建立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集中体系,以市技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市就业训练中心和农技培训中心为主要培训基地,充分发挥各职业技术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函大和镇、街道化技术学校的作用,探索在企业开设分校或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方便农民学习知识掌握技能。通过多方协作努力,已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9*0人。与此同时,重视开展被征地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去年6月份,借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的东风,我们抓住时机,组织人员到各镇、街道宣讲和落实会议精神,并对重点镇、街道主要领导反复做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如城东、城西等街道主要领导对被征地人员就业培训工作相当重视,亲自听汇报,作方案,并确定专人负责,积极做好宣传摸底等工作。城东街道已成功举办了一期家政服务(保姆)培训班有50多人。

三是重视做好市技工学校的招生、学生实习和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去年市技校在招生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经全校教职工共同努力,想尽千方百计,终于基本完成招生任务。报名人数为330人,实际招生人数为291人。目前,学校开设了七个专业,有机械模具、数控加工、机械制造、维修电工、宾馆管理、汽车维修、计算机应用等。去年上半年有274名学生外出实习,下半年,又有4班学生外出实习。由于学校严格管理,实习生普遍受到企业的欢迎,社会反响较好。去年毕业生人数为274人,通过学校推荐与召开双向就业洽谈会形式,与企业签定就业意向的有260人,毕业生就业率大94.9%。市技校一直坚持以技能教学为主,十分重视学生的技能培养。本年度,学生在*市电工技能比赛中获得团体一等奖;在省电工技能比赛中,两名参赛选手分获第五、六名;在*市钳工技能比赛中,获得团体二等奖;在*市制图技能比赛中,获得团体三等奖。

十二、扎实开展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建设,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根据市委、市政府、市效能办的统一部署,从去年三月份开始,我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开展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此次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和“求真务实、优化环境、促进发展”的主题,重点在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制度、效能和党风廉政建设,解决机关效能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提高全体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的行政能力、办事效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上,力求取得新的突破和成效。活动期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抓好学习教育。结合本局实际,制定详细的学习(培训)教育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是认真查找问题。按照征求意见计划,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下到各镇、街道,与各界人士和各类代表进行面对面的接触、交谈,充分征求对本局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找准问题,剖析原因,制订整改措施。

三是完成选派驻村指导员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选派本系统5名驻村指导员,服从有关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尽快下村开展工作。

四是搞好第三轮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审批项目(保留行政许可事项5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项,行政确认事项1项,其他类别事项9项),简化许可程序,缩短许可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方便基层和群众。

五是开展调研工作。结合本局年度重点工作,分线下到镇、街道、企业、单位,开展调研活动,了解实际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市领导决策和市政府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六是完善局机关工作制度。清理、修订和补充局机关原有的各类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公布于众,严格加以执行。

七是做好排查调处工作。对遗留的件集中进行排查和调处,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较大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继续实行重点件挂牌销号制度,落实一件,调处一件,销号一件。本年度共调处各类件45件,回复市政府直线电话交办单48件。

八是深化“双创”活动。在全体机关干部中开展与时俱进争先锋、工作绩效争一流、效能建设争表率的“三争”活动,努力创建学习型党支部和人民满意机关。在全系统开展创建优质服务文明科室、窗口(岗)和评选优质服务先进个人活动。

九是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我局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件10件(含市编办2件),市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件12件(含市编办1件),共计22件(不包括协办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办结,面商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64%,基本满意率达到36%。代表和委员们所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对我局改进和做好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十是实施党员干部参赌专项治理。印发《党员干部职工赌博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进行自查自纠,并建立专项治理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禁赌拒赌、从我做起”大讨论活动,提高对党员干部参赌危害性的认识。建立健全禁赌工作长效机制,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

十一是加强督查和考核。局机关开通举报投诉电话,受理群众的举报和投诉。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职工遵守“三项禁令”和“五不准”情况以及上班出勤、工作态度、服务质量等进行明查暗访,将检查结果、工作绩效与年度考核、奖惩评优挂钩。

我局开展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主要反映在:

1、为进一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我局劳动争议仲裁科采取各项便民措施方便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仲裁。一是当日立案。对申诉人提交的申诉书及证据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立案。二是实行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对因工负伤且经济特别困难的劳动者实行仲裁费缓交、迟交、免交制度。三是仲裁程序告知。将《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和《工伤案件处理程序》告知当事人,便于其行使仲裁权利。

2、为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质量和效率,方便劳动者投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建立首席劳动保障监察员制度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建立劳资纠纷投诉绿色通道。从首席劳动保障监察员制度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实施效果看,有效地提高了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效率,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市人才交流中心推出为民服务、为基层服务新举措:人才在线求职,单位网上招聘。投资万余元,开设人才网查询登记室,无偿为求职和招聘者提供查阅工具。*人才网自运行以来,以招聘信息和求职人员集中为独特优势,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了网上交流的平台,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忙于事务无暇招聘的单位,也方便了难寻工作岗位的求职者。

篇(4)

大家好!

有一种尊严,它来自法制的力量;有一种神圣,它来自正义的光芒;有一种骄傲,它来自职业的选择;有一种追求,它来自信念的领航。

有人曾经说过,世界上没有几个职业,比做一个诚实而真正怀有正义感的检察官更为崇高。一旦我们选择了检察官这个职业,就意味着我们选择了正义,选择了清贫,选择了奉献。怀着对检察事业的崇敬和向往,我在而立之年,毅然选择放弃大学讲师的职业,选择离开武汉相对舒适稳定的生活,选择离开我心爱的丈夫和可爱的女儿,通过全省公务员招录考试,来到江陵县人民检-察-院。

进院后,我被分配到公诉科,非常荣幸的成为了一名国家公诉人,看见其他公诉人出庭公诉时敏捷的思维、睿智的洞察力、慷慨激昂的陈词、无懈可击的辩论和指控犯罪时义正言辞的风采,我渴望,那就是我。

然而,还记得第一次翻开记载罪恶的刑事案卷,那是一起故意杀人案,现场勘查和尸检照片上的血肉模糊直逼入眼,仿佛一股浓浓的血腥味扑面而来,我害怕的合上了案卷。可是转念一想,案卷不能不看,证据不能不查,我拿出检徽放在手心,在恐惧和责任的斗争中,鼓励自己完成了阅卷笔录。想着一个年轻的生命就此逝去,想着他的父亲哀求的眼神,想着犯罪分子的凶恶残忍,我开始深切地感受到,闪光的检徽代表着国家的法律尊严,代表着社会的公平正义,选择了佩戴检徽,就意味着选择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意味着选择了惩治罪恶,保护人民!从那一刻起,检察官的神圣职责在我心里扎下了根。

记得曾经办理过这样一起盗窃案件,两名被告人分别被法院判处了十一年有期徒刑和五个月拘役,两名同案犯的量刑之所以存在如此大的差异,是因为我在认真审阅案卷材料后,通过数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查看犯罪现场,核实重要证据,发现其中一名嫌疑人不构成盗窃罪,其行为仅仅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本着对法律负责,对事实负责,对被告人负责的态度,在科室案件讨论会议上我大胆提出意见。后来通过激烈的讨论,通过对证据的一一梳理,用法理层层剖析,最终我们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该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十一年和五个月,对于一个人短暂的一生来说是多大的区别啊!正因为我们检察机关的公正执法,正因为我们的细致工作,才更好地维护了法制的权威,扞卫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随着日渐成熟,我懂得了做一名优秀的女检察官,办案时既要威严如剑,又要柔情似水,这样才能彰显法律的正义,法律的最终目的不是惩罚,而是教育和挽救。

就在去年的7月,我办理了一起案件,身为一名女性,我从内心非常排斥这类案件,与我一同办理此案的也是一名女检察官。该案的嫌疑人是一名刚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虽然他是一名犯罪分子,虽然他的罪行令人憎恶,但他作为一名未成年人,也是我们应该关爱和保护的对象。当我们提审他时,他彻底推翻了之前的有罪供述,并且控诉公安机关在武汉抓获他,进行第一次讯问时曾对他刑讯逼供。为了秉公执法,在烈日炎炎的7月,我们头顶骄阳多次到看守所讯问嫌疑人,调取嫌疑人的入所体检表;又克服重重困难两次到武汉的冶金派出所找值班民-警核实情况,逐一调查所有参与办案的民-警,最终排除了刑讯逼供的可能。在我们的关心和引导下,该名被告人在开庭时认真悔过,当庭认罪。我们明白了与男检察官相比,女检察官有着更多的细致和耐心,有着更多的理解和宽容,更容易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沟通,更容易挽救失足的少年。

我感悟到,胸前的检徽,不只代表冰冷的法律,对人民最质朴的爱,更赋予了它人性的智慧!

在检察事业的悠悠征程上,我院多少女检察官一样在不断磨砺,不断成熟,用女性特有的细腻和智慧,在法与情、罪与罚的较量中,体验着对法律的无比执着。为了化解社会矛盾,她们将真诚和耐心给予来访群众,听其申辩,解其冤屈。为了促进企业健康成长,她们在工作之余多次深入宝马弹簧、宏凯油脂等企业展开法律知识讲座,宣传如何预防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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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法学;非法取证;行为

1 非法取证的主要表现以及非法取证现象突出的原因

1.1 非法取证的主要表现

在司法机关进行司法取证时,取证的方式有许多种,同时非法取证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取证包括取证的主体、对象、形式以及方式等,目前,在司法机关最为常见的非法取证行为有:第一,刑讯逼供。这是一种常见的暴力取证手段,古今往来这种方式都存在于司法取证的手段中,虽然被明文禁止,但仍然禁而不绝。经过各机关的共同努力,到2004年年底基本实现了无超期羁押现象,律师执业难问题也得到了较大改善,唯独刑讯逼供问题依然没有根本性好转。第二,心理强制性手段获取证词。这种非法取证行为包括威胁、引诱以及欺骗等手段,这些手段都是在《刑事诉讼法》中所明令禁止的。因为每个人对这种方法的界定不同,社会也是允许在司法中采取一定程度的这种手段,但却不能脱离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和社会的允许度。第三,在取证过程中的技术手段不合法问题。在科技迅速发展的今天,技术侦查手段越来越多,现行的法律法规也不可能将所有的技术侦查手段都进行明确的规定,而通过某些技术侦查手段获取的证据不能够合法使用,或者是这些证据必须经过转换才能成为合法的证据。因此,技术侦查手段在我国面临着合法性危机,即取证手段不合法问题,获取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如果要作为证据使用,必须经过转化,即通过一定的方式,使取证的主体、取证的手段、证据的表现形式等均满足刑事诉讼法的要求。第四,收集固定证据方面的非法取证行为。在收集收集证据时,要确保整个证据是一个唯一的链条,保证规范性的取证。

1.2 非法取证现象突出的原因

非法取证现象突出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五点:其一,落后的刑事司法理念依然存在。有罪推定的传统观念依然根深蒂固以及程序正义的理念尚未树立的情况是普遍存在的。这就导致了办案的过程中,取证调查变成了目的性倾向性的一种活动。其二,不符合现实司法实践的旧司法体制尚在运行。目前,我国并没有建立起来针对非法取证的有效性约束。主要是因为庭前主义、人证中心以及口供中心主义以及书面供词中心主义的存在。这些原因的存在就极容易导致在取证的时候采取非法的手段进行取证。其三,立法不完善。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为代表的证据规则的缺乏是导致非法取证行为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立法也与实际脱节,导致非法取证时常发生。尽管我国的刑事案件的犯罪科技含量逐年的提高,这就导致在实际中为了控制罪犯而采取非法取证的手段。其四,侦查监督不力。检察机关对违法侦查的监督滞后、被动,同时检察机关对违法侦查监督的效力不足,检察机关也难以采取其他有效的方式继续实施监督。其五,非法取证行为查处困难。我国法律对非法取证的界定、侦查、证明及处罚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

2 非法取证行为中主体的“过错”分析

在发生非法取证行为时,法律主体是受害者、国家以及非法取证人,而后两者在取证过程中是有着一定过错的。第一,在非法取证的行为中,国家的过错。其过错主要表现在:其一就是国家在聘用侦查人员上不够严格规范,使得在进行司法取证的过程中,侦查人员没有按照规范来进行司法取证;其二,在司法取证的过程中,国家的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使得侦查人员在进行取证时对自己的要求不够严格,采用了不正规的方式来进行取证。在这个非法取证的过程中,不论是选聘人员的问题还是国家的监督机制存在缺陷,这从一定程度上都是国家的过错。而非法取证对受害者造成一定的损害,或者是取证行为触犯了一定的刑罚,这都需要国家来承担损失,国家来进行赔偿或者承担过错带来的不利益。第二,非法取证的过程中,侦查人员的过错。其过错也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侦查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其在司法取证的过程中,利用自己手中的职权的便利,从事一些违法行为来达到某种目的,这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公务员的相关条例,对于一些引起较大的过失的行为,司法机关要依法给予相关处分。其二,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个人权利一定要得到尊重,因此非法取证行为侵犯了受害者的权利,实际上损害了人们的民事权益。在一般情况下,侦查人员以侵权手段来进行取证,这是一种过失侵权行为,但是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 从民法理念看非法取证行为的举证责任分配

平等和自愿是我国现代法律所追求的理念,但是在实际的非法取证行为中,非法取证人员是司法机关的侦查人员,他们是国家权利机关的代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在司法取证过程的双方中处于有利的一方;而犯罪嫌疑人相比较而言,处于弱小的一方,这就使得在取证的过程中,双方处于极度的不平等状态,在这种对抗行为中,后者始终处于被动状态,毫无悬念会是前者获胜。因此,只有不断缩小双方之间的地位差距,使得责任双方在公平、公正的情况下进行对话,以减少非法的取证行为。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措施就是由控告方来保证取证行为的合法性,为非法的取证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辩方有时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当辩方没有对非法取证行为提出诉讼,那就是默认了该项取证行为没有存在非法问题,从而也就没有涉及到非法取证行为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

4 程序性制裁与“不当得利”

在取证行为中,如果涉及到了非法取证行为,这就有可能带来非法证据排除的问题。同时,程序性制裁包含了非法证据排除,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不当获利”方面,在进行程序性制裁的过程中,被告方可能会从中获得一些额外的利益,但是这些利益是否正当却不得而知了。一般情况下,这些额外的获利是指财产利益,而“不当得利”就是指被告方在受到控告方受到程序性制裁时而获取的利益,从而形成了“不当得利”。但是,笔者在这里却有不同的想法。这个“不当得利”是不存在的,被告方获得额外的利益是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的。第一,正如上述所提到的,非法取证行为中,国家是存在一定的过错的,同时国家也要为国家的过错承担相应的不利益;第二,在非法取证行为中,由于取证人员在取证过程中出现了程序性违法,使得其要受到程序性制裁,这只是一个合理的过程。而被告方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一定的额外利益跟这个程序性制裁没有必然的联系,由于非法取证行为侵犯到了受害者的权利,额外的利益只是受害者获得非法取证人的不利益的补偿。

5 遏制非法取证的宏观策略

5.1 更新执法理念

更新执法观念对非法证据的排除有着积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更新执法观念之后,执法人员将克服仅仅强调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树立正确的诉讼关;第二,在取证过程中,程序的正当性对取证行为有着较大的作用,新的执法理念克服了执法人员仅仅强调事实主体,而要将事实与取证的合法过程向结合。第三,在执法观念更新之后,原来的只重视证据的证明力的思想要进行转变,而是要将证明力与证据力并重,保证具有证明力的证据同样具有证明能力。第四,侦查机关进行取证的目的就是将犯罪行为诉讼到法庭,因此取证人员要提高诉讼意识。第五,人类已经进入了科技时代,执法观念也要做出相应的更新,不能在仅仅重视口供,而要充分重视物证的证明力度,促使证据的全面化。

5.2 完善检察监督机制

在现行的司法机关取证行为中,非法取证行为一直是禁而不绝的,因此检察机关要完善监察监督机制,保证侦查人员以合法的行为来取得相应的证据,尽量减少非法取证行为的发生。第一,监察机关要提高监察部门的权利,扩大监督过程中的信息来源,更加容易搜集出非法取证的行为,但是在监督的过程中不能够侵害到侦查工作的独立性。第二,向国外的侦检部门进行学习,借鉴“侦检一体”的模式,将监察部门深入到各个侦查活动中,实现监察部门对侦查活动的引导和监督,尽量减少非法取证行为。第三,在各项侦查获得中,监察部门有权利让侦查人员协助调查,当被告人对监察机关提出侦查人员有非法取证的行为时,监察机关有权利让侦查人员进行举证证明,倘若举证不足,就视为有非法取证行为的存在。

5.3 完善侦查机关的内部制约机制

第一,侦查人员在进行取证的过程中,要实行录音和录像制度,使得侦查人员按照合法的程序进行取证,彻底断绝侦查人员在这个过程中使用非法手段进行取证的可能。这个内部制约机制有着一箭双雕的作用,既能够对侦查人员形成一定的抑制作用,避免了采用非法取证行为,防止被告人对侦查人员进行诬陷,又可以防止被告人在法庭上进行翻供。第二,非法取证行为在我国的司法机关禁而不绝,原因众多,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机关在非法取证行为发生之前对其控制的太少,使得有些侦查人员在采用了非法手段获得证据后,一经查明有非法取证的行为,各种“关系户”又出来说情,使得屡禁不止,而将侦查权与羁押权进行分开,实现了非法取证事前控制。

5.4 建立与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第一,要根据我国国情明确非法证据排除的路线,充分借鉴国外在这方面的经验,从言词证据排除、物证证据排除以及司法改革三个阶段有计划的实行非法证据排除。第二,在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在实施非法证据排除的过程中,不可一味的追求正义,使得非法证据的排除不能在现实社会中有效的实行,那将是毫无意义的,只有采用渐进式方法来对非法证据的排除进行改良。第三,采取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并不是毫无用处,其证明力度要区别对待,对严重违法的取证行为要去除其证明能力,而有可能是非法手段获得的证据降低其证明效力。第四,在整个取证及审讯的过程中,被告人是唯一一个全程参与的,只有被告人可以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要求。

6 结语

在我国现阶段,司法机关一直对非法取证的行为禁而不绝,侦查人员按照程序性取证一直是司法机关所追求的目标,但在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之间存在着极度的不平等差距,要侦查人员进行合法取证只有强调被告人的权利,重视人权不受损害。同时司法机关要根据我国国情,更新我国的执法观念,完善监察机关的监督机制和侦查机关的内部制约制度,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努力杜绝非法取证行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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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静.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制度设计[J].法制与社会,20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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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梁晶蕊,马晓慧.浅析非法取证的原因及其预防[J].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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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金融失衡;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商会信用

改革开放以来,以台州、温州为代表的民营经济主导地区异军突起,民营经济迅速崛起,中小企业在诸多领域正成为该地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但是,由于受计划经济时代的路径依赖,融资难正成为转型时期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值得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融资难是指从正规渠道的融资难。温台地区具有浓厚的重商传统,又得益于体制上的先发优势,改革开放以来产生了数以万计的个私老板,温台地区民资丰富,大量的民间资本流通于银行等正规金融渠道外。温台地区,民间信用体系发达,各类做会及地下钱庄盛行。地下钱庄的经营者长期从事资金借贷交易,在地方上建立了初步的声誉。他们的社会网络资源使信任问题不是很严重。但是,自从温州、台州出现企业家跑路潮、企业陷入互保牵连危机,民间信用体系尤其是温州地区基本上已经崩溃,民营经济主导地区的金融秩序出现了一定的混乱。因此,研究和探讨该地区金融失衡的产生原因,有利于提升社会经济运行效率。

一、信息的不完全对称是产生金融失衡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融资市场上,小企业和投资者与资本供给者常常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企业家的能力,个人资产等信息并不是可以无代价地传给投资者或银行。对于小微企业而言,税务机关等部门审核的信用评级如同虚置,国有银行更加偏爱于大企业或者长期有业务往来的企业或者个人。现在银行对大企业还是支持的,但对中小企业贷款很小心,主要是怕小企业还不了。给中小企业贷款,放款很慢,要很长时间才能拿到钱,要有厂房、设备等抵押物,还有其他“条件”。

与银行等金融部门相比,民间借贷借贷方式灵活,也不需要复杂的审批手续和提交资料的过程,下款的时间短、速度快,有人熟的话,甚至不需要抵押,亲朋好友之间的借贷就以人际关系为信用基础,根本不需要抵押和担保,这些都是民间借贷的优势所在,也是正规金融部门的不足之处。大多数的中小企业自身资金紧张,有的可能接到不少订单,就等着银行的钱救急买原材料生产出产品交货,银行拖一两个月放贷,等贷款下来的时候,企业老早就倒了。所以很多企业,只要能救急,宁愿去借利息高一点的民间借贷,因为简单灵活、及时方便等,这是正规金融部门所不能比拟的优点。这也不难解释为什么温台地区银行惜贷,而民间借贷利息反而水涨船高的原因。

高利率的存在是因为在贷款人和借款人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在信息不对称而贷款人又不能进行有效的监督时,相对高的利率是贷款人理性的反映。需求大大超过供给,利率必然上调;但过高的利率会加剧投机的成份,造成企业主逃避债务、民间借贷违约率上升等风险。在资金链作用下,还将产生连锁反应,对区域金融和经济、社会稳定都会带来负面后果。因为怕坏账、想弥补可能的损失,有些放贷机构或个人进一步提高放贷利率,造成恶性循环。温州的民间信用体系的全面崩溃就是很好的一个例子。民间非正规信贷市场的存在是因为小企业对贷款的需求大于供给。民间金融形式多样,在克服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等方面具备了独到的优势。一般情况下,在没有正式金融安排所需要的前提条件下,民间金融也能够实现相互之间的金融交易,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或者个人的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的矛盾。所以民间非正规信贷会长期存在。

银根紧缩情况下,中小企业尤其是小企业上下游的企业资金紧张,上游现金支付比例增加而下游回款周期变长,影响小企业的资金链,使其感受到极大的经营压力,资金渴求更加旺盛。但因为中小企业的信用问题不过关,基本上是信贷无门。另外银行采用提高信用风险控制系数的对策,这有可能直接导致贷款额的减少。

二、银行等正规渠道内的资金变相体制外流通也是金融失衡的原因之一

银行在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方式中,普遍采取的是抵押、质押和担保。尽管这几种方式具有贷款安全性高、风险小的优点。但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这几种贷款形式的评估论证时间长、环节多、手续繁杂、收费过高,使得贷款成本过高。银行机构经营理念问题和所有制的差别,使中小企业较难从银行贷款这一筹资渠道筹集到所需资金。这就造成一方面中小企业贷款难,另外一方面大量的存款余额处于休眠状态。存贷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额,怎么动用这笔钱,一些银行的业务主管、信贷员甚至银行的大客户如企业和大额存款个人、跟银行有挂靠关系的担保公司等都有潜在地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倾向。弗里曼认为,利益相关者是能够影响一个组织目标的实现或者能够被组织实现目标过程影响的人 (Freeman,1983)。对于银行这一特殊行业,其利益相关者除了管理层外,还涉及股东、债权人和存款大户、担保公司、政府公务员等。这些利益相关者的行为对银行资金产生怎样的影响呢?笔者认为,银根紧缩或者经济不景气情况下的,民间借贷过度泛滥,像温州那样出现失控局面的,各利益主体的利益最大化意识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各利益相关者在整个资金借贷中会采取不同的博弈策略和博弈行为。温台地区的社会风气比较世俗化,讲究人情、关系、圈子等,大多数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是由地缘关系、血缘关系和平与圈高度弥合而成的,成功的企业家与政府官员、一般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及居民有着很深厚的私人关系,这种复杂的关系,使人情和关系网相辅相成成为这些地方比较特殊的一种社会网络关系。

以台州为例,台州有台州银行、泰隆银行和民泰银行三家地方性的私人银行,按理说这些私人银行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助推小企业的发展方面功不可没,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急需资金周转的小企业或者个人都能贷到款。没有熟人打招呼,一般是很难贷到款的,就算有不动产做抵押等也有可能贷不到款。而当地的国有银行基本上只青睐于一些大企业或者关系户。一方面是因为是银行的惜贷不放闸,一方面是嗷嗷待哺的急需资金短期周转的数量众多的小企业。但是,作为一个民间资本丰富的地方,资金总有逐利的特性。于是在企业资金的供需之间出现了一种“资金掮客”身份的人,他们游走在银行和需要资金的企业和个人之间,或帮需要贷款的企业和个人充积数,以达到某些银行存贷挂钩放款的潜在要求;或直接自己做起私人资金借贷生意,以赚取远高于银行利率的利差。一些银行的业务主管、业务员等也有参与的,通过他们的渠道,一些企业或者个人明的按银行的借贷程序和手续贷到款,但私下还得另计利息给银行的相关人员;一些公职人员以低息从银行套取贷款后,转手给担保公司、典当行或民间借贷,牟取利差收益;一些有实力的企业或者有银行关系背景的企业,通过虚拟一些投资项目贷款出来,转手又贷给一些急需资金周转的从银行贷不到款的企业,从中收取高于银行贷款数倍的利息,有时银行信贷管理人员也参与分成。这些都是银行等正规渠道内的资金变相体制外流通现象的“冰山一角”。

此外,各银行之间竞争激烈,不少银行出于盈利性的考虑,利用自己的合法身份,变相为一些有资产设备抵押的企业或者房企做“资金掮客”,通过类似于理财产品的销售手法,利用自己中介的身份,直接为企业融资,而从中赚取利差。这些募集的资金都是表外业务,对银行的业绩不影响。

三、银行在具体的放贷业务上人为的需求抑制是金融失衡的原因之一

银根紧缩情况,担保市场分外火热,业务上扬。银根紧缩,从长远意义考虑,表面上多数银行可能会停办个人贷款,力争保留企业贷款,但实际上企业贷款的额度不一定会有增长;在此背景下,与银行合作时间长、信用记录佳的担保机构或者跟银行有良好私人关系的担保公司便格外“吃香”。这种“吃香”一是指这些担保公司能很便利地从银行融到资金;二是可能这些担保公司有的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具有相关营业资质的担保机构,仅仅是企业名称是担保公司,银行直接把个人信贷那部分业务变相从担保公司走,比如说让担保公司经手,给需要消费贷款的个人担保,收取不低的担保费手续费。按照正常情况下,个人信用贷款的担保可以是个人互保,也不需要交这笔给担保公司的手续费,但银行以信贷压缩或者额度没有为由,让个人信贷者从担保公司办相关手续。此外,担保机构的大量资金,更是以高于银行2-3倍的利息放贷给1-3个月短期融资需求的企业。银行将信贷资源集中给大企业或担保机构更有动力,而这更进一步加剧了中小企业融资难。

四、商会信用担保的效应分析

商会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有自身的优势,发挥着特殊的信用功能。一些行业协会作为市场经济产物,发达、活跃、高质量的行业协会既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主体,又是政府改革的重要载体,也是政府发挥公信力的战略合作伙伴。

作为信贷客体而言,中小企业都必须履行完整的融资手续,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申请仍心存疑虑,而对信息搜集方面又感到力不从心,其结果是银企之间因信息不对称而融资难成。若商会能在从中起到“集合中小企业”作用,银行只要出面给商会进行整体授信,就能节省银行信贷处理成本和提高处理效率,同时商会的中小企业成员的融资议价能力也可得以加强。如义乌台州商会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签约,义乌台州商会获得稠州商业银行8 亿元的授信资金,并在利率、担保方式、结算等方面享受优惠。银行机构通过商会来开展小额贷款,就可针对固定市场的“熟人圈子”来有效运作。这样一来,商会中的中小企业可借助商会的“熟人信用”功能,使中小企业获取“雪中送炭”般的融资支持且具有“及时雨”般的时效性,同时,商会信用功能的发挥,可有效对降低中小企业通过民间借贷融资而形成较高价格与风险,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较充分的金融支持,进而使非正规金融可能带给整个社会的“系统性风险”大幅降低。

对于转型时期的政府而言,很难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各类政策支持一步到位。在这种情况下,以商会组织为平台,将处于“一盘散沙”的大量中小企业聚集起来,就显得很有必要。这不仅能使政府履行的职能得到贯彻落实,而且也能使大量分散的中小企业之各种诉求迎刃而解,从而大大降低“政企”之间和“企企”之间的高额沟通成本,有力地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现代商会具有提供信用的潜能,它除了在信息获取尤其是“私信息”获取方面拥有的优势外,还能提供有效遏制成员企业信贷违约的约束机制。一般情况下,银行倾向以签订借贷合同和实施抵押物的方式来遏制企业的信贷违约倾向,这种措施对中小企业是一种外在的约束。相比较而言,商会成员之间通过相互监督而内生形成的约束机制,是对前者很好的替代和补充。此类遏制信贷违约的约束机制不仅体现在纵向维度上以重复博弈形成的约束方面,还体现在横向维度上以“连带责任”形成的约束方面。银行完全可以利用商会这两个维度的约束基础,来构建一种商会联保贷款机制,从而有效遏制贷款企业可能的信贷违约。这类商会联保贷款有别于传统的抵押物贷款,其主要特点是借助商会这一平台使得“局内成员”能在较短时间内较充分地了解交易对方的“私信息”,通过把握一些人格化的特征,来化解成员之间的信息障碍,从而获得“重复性合作博弈”的效果。同时,商会可以用会规来保障参加联保贷款的商会成员之间实现某种“连带责任”,即联保的商会成员中任何一员不能及时偿还银行到期贷款时,其它成员有替其还贷的义务,并保留法律追索权利。一旦重复性合作博弈得以实现,就可促进大量商会中诚信和优质的中小企业自愿联合。由于贷款前相关成员企业的组合是自由的,参与联保的企业彼此之间具有搜索信息的内生激励,可以彼此筛选,从而有助于节约银行逐笔审核贷款的时间,实现银行审贷效率的提高,且为审贷带来了规模经济。商会联保贷款一旦通过银行审查,顺利得到贷款融资后,组合内部的企业之间还会进行自愿的互相监督,甚至在必要的时候,还会对暂时经营有困难的相关企业给予适当的支持和帮助,以减少其因经营失败而致信贷违约的可能。这样一来,商会里的中小企业不仅可共同争取到贷款,而且还可将这种联合带到整个生产经营活动中,从而实现有效的企业间分工与互助。(作者单位: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台州经济研究所)

台州市社科联专项项目、台州经济研究所专项“银根紧缩时期商会的信用研究——基于台州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视角”(编号:11YAS1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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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化”齐驱构筑宣教大格局

——制度科学化。一是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将各个阶段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县委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之中,各级党委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并积极参与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相关活动,及时成立由党委主要领导同志负责的各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切实建立健全“大宣教”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一系列工作制度,如联席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重大事项协商讨论制度等;三是纪委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扮演好自身的角色;四是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组织、宣传、人事、文化、教育、党校等部门和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好职责,大力开展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宣传教育“大合唱”。

——目标责任化。竹溪县纪委始终注重从强化目标责任入手,紧紧抓住责任这条主线,以目标考核为支点,以监督检查为动力,努力使宣教工作上档次、有作为,形成宣教责任众肩挑。对乡镇纪委和县直各单位纪委、纪检组(监察室)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并纳入纪检监察工作年度考核,年底严格考核兑现,考核成绩与各单位党政组织及纪检干部评先表彰挂钩,从而使宣教工作的任务指标达到了量化、硬化的要求,变“软工作”为硬指标,促使基层单位自觉强化宣教工作。对委局机关干部同样实行量化目标考核,明确分管领导,各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宣传教育任务量化到业务室到每个纪检监察干部,年初对机关各业务室制定了全年宣传任务指标,每月跟踪督办并通报,半年奖惩兑现,形成机关人人搞调研,个个写信息的新风。

——指导经常化。为使宣传教育工作平衡发展,相互促进,我们自我加压,坚持每季度提出宣传工作重点,抓好宣传导向,并建立了由县纪委领导主持,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及新闻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搞好协调;同时,每半年下发一次情况通报,对基层宣传工作的质量和进度进行讲评。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由各室主任和“宣传信息员”参加的宣传、信息稿件评析会,对产生的好公文、优秀调研文章及好信息进行总结学习,对机关各室撰稿用稿情况进行通报,提高了机关各室宣教质量和水平,以此推进宣教工作上档次。同时,以每年组织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为契机,专门举办宣传教育工作讲座,对纪检监察调研信息撰写、先进经验先进典型总结、警示教育学习等内容进行培训讲解,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宣教工作的业务水平。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随着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目标任务的细化分解,业务工作指导的进一步加强,竹溪县宣传教育工作基础也得到了不断夯实,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突飞猛进的发展。近年来,全县共撰写反腐倡廉调研信息1000余篇,其中被《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监察》等国家级知名刊物采用10余篇,被省市纪检监察报刊杂志以及新闻媒体采用200余篇条,部分调研信息受到编辑点评和转载,每年都有一些好的作法经验在省市交流和获奖。

二、“四抓”并举营造宣教浓氛围

鲜活生动的内容,让宣教活动“百花齐放香满园”。竹溪县纪委紧密结合反腐败形式,四抓并举,不断创新宣教工作内容,在全县营造出了浓厚的宣教氛围。

——抓主题,拉紧教育主线。坚持一年突出一个党风廉政教育主题,以每年的党风廉政“宣教月”为主阵地,集中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党员干部抵制腐败的免疫力。同时,严格坚持县纪委领导在党委中心学习组和各部门讲党课的制度,深层次,宽角度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及党纪法规知识,据统计,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先后组织以艰苦奋斗、作风建设、权力观等为主题的党课教育100余堂次,受教育党员达3000余人次。

——抓典型,拉紧思想防线。为及时宣传总结我县反腐倡廉成果,我们在全县各地广泛收集先进典型材料,每年都要总结推广一些好的经验作法,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如我们推介的原向坝乡党委书记王世汉同志,其先进事迹受到省市好评,20__年获得“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称号。由宣教室同志采访撰写的《大山深处廉书记》一文在全市进行了事迹报告并被省市刊物转载,同时,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和良好口啤。

——抓警示,拉紧是非界线。充分利用执纪办案的优势,用身边的人和事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明辩是非,警钟长鸣。如县纪委在查处原前进茶场场长周某窝案过程中,结案后,对案情进行反复研讨剖析,撰写的《一切以群众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的案例分析在市县进行了总结交流,在社会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取得了较好的警示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