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8 15:30:03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高级教师申报材料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自从参加工作以来,我首先在师德上严格要求自己,要做一个合格的人民教师!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精神和“*”重要思想,与时俱进,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争取让每个学生都能享受到最好的教育,都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
基于以上认识,我在工作上兢兢业业,不敢有丝毫马虎,备好每一节课,上好每一堂课,批好每一份作业,教育好每一个学生,努力去做一个深受学生尊重和信赖的老师。
一、做一个科研型教师
教师的从教之日,正是重新学习之时。新时代要求教师具备的不只是操作技巧,还要有直面新情况、分析新问题、解决新矛盾的本领。在学校领导的指引下,我积极投身于学校教科研,被学校聘为教科员,协助教科室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在朱玉棣老师的指点下,成功申请了市级课题《综合实践活动设计模式的研究》,由我执笔撰写了《*中心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方案》,我的活动方案《奔向二*八》也被选送*。20*年*月,在学校领导和市教研室傅强老师的指导下,综合实践活动课题组研讨活动在我校顺利开展,并取得听课老师的一致好评。去年*月,我参加了全国首届智慧学术研讨活动,论文《大成智慧学与教育信息化》获准大会交流,并入选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现被*市智慧研究所聘为研究员,参与了国家级课题《智慧学理论在教育中应用研究》方案的撰写。
二、做一个富有爱心的教师
爱学生,就必须善于走进学生的情感世界,就必须把学生当作朋友,去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爱学生,要以尊重和依赖为前提,要做做到严中有爱、严中有章、严中有信、严中有度。我经常从小处着手,从学生关心的事寻求最佳教育时机,给学生春风沐浴般的教育。我的工作随笔《教育,从尊重学生的个性开始》《实施“心情教育”培养健康心理》《一瓶钢笔水引起的思考》《再富也不能富孩子》在*日报《家庭教育》月刊上相继发表。其次,我和家长也积极共同探讨教育孩子的方法,使家长的教育更具理性。我的实践《别开生面的家长会》在《关心下一代周报》上发表,并在该社当年上半年好稿件评选中获二等奖。我的思考《家庭教育中的素质教育》在*日报《家庭教育》月刊刊登。
三、做一个理念新的教师
目前,新一轮的基础教育改革已经在*市全面推开,在认真学习新课程理念的基础上,结合自己所教的学科,积极探索有效的教学方法。在数学课上,我把数学知识与学生的生活相结合,为学生创设一个富有生活气息的学习情境,同时注重学生的探究发现,引导学生在学习中学会合作交流,提高学习能力。在信息技术课上,我一改以往教师演示、学生模仿的传统教学方式,在学生中开展探究式学习,使学生的知识来源不只是老师,更多的是来自对书本的理解和与同伴的交流,促使学生在学习中学会学习。我在实践的同时,也不忘时刻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教学设计《展现变化规律激发主动发现》在市小学数学教学案例论文评比中获一等奖,论文《小学数学教学探例》《“圆柱的认识”教学案例对比分析》《中小学信息技术课堂教学初探》《小学信息技术文字处理单元教学设计》《论新课程标准下的信息技术教育》《当教学设计面对新课标》相继发表。20*年*月,在市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基本功竞赛中获一等奖。
四、做一个信息时代的教师
目前,以计算机和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正以惊人的速度改变着人们的生存方式和学习方式。信息社会的高度发展要求教育必须改革以满足培养面向信息化社会创新人才的要求,因此,我们教师再也不能满足于用粉笔来教学了,而要把计算机和网络当作新的教学工具,进一步把我们的课堂进行延伸!在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上,在理论上我作了以下探索,论文《信息化环境下战争与和平的教学设计》《“形神兼备”的整合》《新课程:整合,可以更精彩》《信息技术与小学社会学科整合的实践与思考》在国家级专业刊物上发表,我还积极参与第一、二届*市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评优课活动,均获三等奖。第一届参赛学科是社会课,课题是战争与和平,第二届参赛学科是数学课,课题是平面图形的初步认识。我还参与了学校网站的建设,为老师和学生搭建了一个网络化学习的平台,为学校的教育信息化进程作出自己的贡献。因我在这方面所作的努力,20*年被评为*市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先进个人。
一、调整组建评委会,完善授权评审体制
(一)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组建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继续授权市教育局、市经贸委、市建设局等部门(单位)组建中小学教师,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等系列(专业)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市所属的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撤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技术职务初、中级评审委员会,授权市汇才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组建*市药品技术职务初、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全市药品技术初、中级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的调整、授权情况见附件1。
(二)各级评审委员会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系列(专业)范围、标准、条件和授权评审的要求组织评审,不得超越权限跨系列(专业)受理申报材料和进行评审。
(三)从今年起,山东省工程技术高级评审委员会只负责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资格的评审,不再负责高级工程师资格的评审。省各专业工程技术高级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定的评审范围,分别负责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的评审。我市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的材料由市人事局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呈报。
二、严格标准条件
(一)严格依据国家和省制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标准条件组织申报推荐和评审。各级评审委员会要认真贯彻公正、公平和综合评价原则,坚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注重基层和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要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使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人才优先得到培养和重用。
(二)严格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标准条件。对符合《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破格申报高级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由人事部门会同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测试或答辩后,单独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申报中级职务资格的,业绩不十分突出、无特殊贡献的,一般不予破格申报。
(三)硬件要求。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备大学以上学历;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以上学历必须与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凡是不相同或不相近的不能作为晋升的依据。取得第二学历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在取得学历后继续从事该专业工作3年以上。“专业证书”不能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学历。晋升中级的任初级职务满4年;晋升高级的任中级职务满5年。任职时间截止到20*年12月31日,事业单位的以聘书或聘文为准。因工作岗位变动,拟改系列的人员,应在变动后的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并具有与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历。对不具备晋升条件的申报材料,各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不予受理。
(四)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19号)和《关于20*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使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98号)规定,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全国通用标准为60分。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外语考试成绩有效期至评审通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为止。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外语考试成绩应达到全国通用标准。职称外语考试成绩的全省当年有效使用标准为55分。达到全省当年有效使用标准成绩要求的,当年可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全省当年有效使用标准放宽至45分,当年可申报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资格时须提供外语考试成绩单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符合免于职称外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
(五)认真执行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的规定。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应按市人事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临人发[20*]3号)和《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扩充科目有关问题的通知》(临人发[20*]33号)的规定,考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科目(模块)的合格证。符合市人事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临人发[20*]3号)和省人事厅《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7号)中暂不参加考试或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应办理免于考试审批手续,申报资格时提供《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批表》。
(六)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符合《教师法》对学历方面的规定(小学高级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须符合中学教师的学历要求),不符合规定的不得申报推荐。
(七)凡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尚未解除处分者,一律不能申报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八)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临人办发[20*]25号)有关规定,申报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在任职年限内,继续教育学分平均每年达到或超过20学分。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凡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或达不到规定学分要求的,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九)省直驻临单位委托我市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应符合山东省的有关规定。
三、认真做好申报和呈报工作
(一)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进行申报,单位组织申报推荐时,要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综合考虑申报人的品德、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情况,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再推荐上报。受组织派遣赴四川抗震救灾第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条件大体相当情况下可优先申报推荐。
(二)对企业人员申报中级职务资格的要单独填写花名册。各系列中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在受理中级申报材料时要按企事业分类。各级各部门在组织事业单位申报推荐时,要认真研究该系列(专业)专业技术岗位需求情况,结合岗位设置情况组织申报。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超过按实施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应设置的相应岗位数15%的,要从严掌握,一般不再推荐申报。其中,高等院校应在核准的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数量内组织推荐申报和评聘。
(三)推荐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由市人事局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呈报;市属职业技术学院和省市共管的高等院校由市人事局审核呈报。申报中级的,县区的由县区人事局负责呈报,市直单位的由市直各业务主管部门(单位)呈报。民营、个体私营企业原则上应由企业所在地人事部门的人才服务机构推荐呈报。
(四)继续推行网络化申报和评审。申报高级的,各系列(专业)可根据拟推荐人数向省业务主管部门申请申报序列号。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仍使用20*年省人事厅印制的统一规范表格(式样见http://www.sdrs.gov.cn的“职称专家”栏)。报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要求,仍按市人事局《关于报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临人办发[20*]115号)的规定办理。
(五)专业技术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严格评审组织程序
(一)各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查、整理、分析汇总工作,拟定《各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方案》,并于评审会议召开前20日,中级(包括市直初级)的报市人事局审定,高级的报省人事厅审定。省市共管以市为主的高等院校的职称评聘方案,须经市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并接受其监督指导。《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申报材料受理情况、评聘委员会组建意见、评聘工作安排、评聘工作程序、保证评聘质量的措施、破格晋升人员测评办法及工作安排、测评、考试成绩的使用意见以及监督措施等。
(二)严格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的规定,调整组建各级评审委员会。各评委会办事机构上报评审委员会调整组建意见时,同时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备选人员情况表》(附件2)。
(三)严格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组织评审。各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查把关,全面客观地向评审委员会汇报情况,提供材料;评审期间,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要认真细致地审阅评审材料,充分发表意见,根据申报材料和考试、答辩、考核、评议和量化赋分等情况,对评审对象进行综合评价,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评审条件进行评审。
(四)继续实行异议期公示制度。评委会办事机构应将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异议期公示通知及时通知呈报部门,逐级反馈到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并同时在办事机构所在部门(单位)的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人事部门核准后行文公布。卫生副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名单,须报省人事厅备案同意,赋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统一编号后,按规定权限行文公布。
(五)报送材料的要求。报送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的材料,仍按市人事局《关于报送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审核材料的通知》(临人办发[20*)116号)的规定办理。卫生副高级上报核准或备案材料,仍按《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鲁人发[2002)26号)和《关于报送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有关材料的通知》(鲁人办发[2001]74号)的规定办理。
五、精心组织实施
(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级人事部门、各级评审委员会及办事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有序进行。各级人事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各级评审委员会及办事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职称工作的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核准的评审工作方案,按照统一的部署和要求组织申报推荐和评审,不得另行制定标准条件和评审程序。各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下发涉及职称工作安排的文件,须经同级人事部门联署或会签同意。
(二)各级人事部门及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要认真办理事项,按照山东省人事厅《关于规范职称举报事项调查核实情况的通知》及有关规定,对事项逐级调查核实。认真填写《山东省职称举报事项调查核实情况表》,同时形成书面核实材料,提出明确意见,由调查人、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名后,一同上报。
(三)严肃评审工作纪律,加大对违纪人员的处罚力度。对违反规定程序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及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要按照《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严肃查处。各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上报核准或备案材料时,要将本年度违纪违规人员名单同时上报,并通知所在单位按规定进行处理。各级人事部门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评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各级人事部门和各级评委会办事机构要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市人事局举报电话:8316997
xx中学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在校学生1546人,在职教职工130人,其级教师一人,中学高级教师28人,中教一级教师89人。XX年学校启动新校区建设,XX年下期学校搬入新学校办学。尽管学校的办学条件相对薄弱,但仍然十分重视家长学校的工作,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家长培训、教育和参与学校管理的工作。xx中学家长学校开办时间长,教学方法科学,受到了广大家长的好评,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学校于XX年至XX年先后荣获“省文明平安校园”、 “市平安校园”、“株洲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株洲市关心下一代成长先进集体”、“株洲市示范家长学校”等荣誉称号。
为了进一步促进家长学校工作,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更好地服务学生,帮助学生健康快乐的成长,我校特提出申报“xx县优秀家长学校”的报告,申报理由如下:
一、学校对于开办家长学校的意义和作用有了更高的认识。
家长学校与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长自身的素质,转变教育观念,改善教育方法,促进学校、家庭、社区教育的有效结合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此学校十分重视家长学校的领导工作,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这一项工作。
二、努力探索家长学校与学校教育有效结合的新途径和方法。
1、家长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召开会议,对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精心评估、研究现状和对策,对家长学校的工作进行布置和提供指导性意见;定期组织家长学校的教师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改进教学方法。为广大家长喜闻乐见。
2、成立了学校、年级、班级逐级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参加学校的相关关会议和活动,了解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从而家长委员会管理卓有成效,研究当前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新动态,商讨办好“家长学校”的措施和方案,向学校进一步提出了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3、加强家长学校授课内容的针对性,完善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结合本校实际,学校专门编撰了家长学校校本教材,家长学校不仅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而且强化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在教学方法上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形式:如创建学习型家庭的讲座、教育子女经验交流、如何教育问题学生、问卷调查、致家长的公开信、集中学习等。
4、鼓励和引导家长参与学校德育活动,在活动中与子女一起成长和受教育。学校举行的德育活动,如开学典礼、艺术节、绿色环保活动、“文明礼仪伴我行”演讲比赛、“读红书,讲故事”演讲比赛等活动,学校都主动组织学生家长参与。通过家长的积极参与,丰富了活动的内容、融洽了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沟通了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获得了家长的赞誉和社会的好评。
关键词: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年检
中图分类号:G7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1422(2014)07-0009-05“远程教育是伴随现代信息技术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型远程教学形式,是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和现代网络技术为依托,用远程实时多点双向交互式为原理的一种现代化多媒体教学方式,远程教育和传统教育相比,最大的优势是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教育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远程教育逐渐成为现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年检(以下简称“年检”)是针对现代远程教育设立的评估项目,旨在通过评估促进远程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广东省于2003年起开展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年检工作,在广东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广东教育发展研究与评估中心(现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教育评估室)具体实施,对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的办学规范、办学规模、硬件设施、师资水平、课程建设、教学水平等方面进行定期检查。
一、年检模式
广东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年检从2003年开展至今已有12年的历史,在多年的工作过程中我们探索了一套规范的操作模式,为广东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年检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一)严谨的政策依据
相关政策是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年检工作开展的依据。广东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年检工作的开展严格遵照教育部《关于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建设和管理的原则意见(试行)》和《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并在此基础上针对广东省远程教育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广东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年检抽查内容要求及方法》等文件,以科学严谨的政策规范广东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年检工作。
(二)规范的操作流程
广东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年检工作规范的操作流程,分为启动、开展、公示、总结四个阶段。具体流程如图1所示。
(三)全面的检查内容
广东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年检内容涵盖校外学习中心(点)的各个方面。既包括课室、实习实训基地、计算机设备,也包括网络环境建设、资图1广东省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年检流程图源平台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既包括办学理念、办学规范、考风考纪,也包括学习支持、咨询服务等。从硬件到软件,从宏观到微观,全面考评校外学习中心(点)的办学水平,进行综合客观全面的评估。具体内容如表1所示。
表1校外学习中心(点)抽查内容
基本建设人员队伍建设网络建设功能场室建设招生管理招生定位招生录取入学管理教学管理政策落实日常运作教学计划教学质量考试纪律办学规范招生宣传收费管理制度执行照章办学教学行为材料虚实其他试点高校职责落实政策传达、落实及质量检测教育资源供给考试管理教学指导及人员队伍专业发展
・前沿理念・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年检现状、问题与对策(四)多样的评估方式
广东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年检采取多种调查方式,全面审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前期通过审阅申报材料的方式对校外学习中心(点)进行初步检查,后随机抽取10%-15%的校外学习中心(点)进行实地抽查。在实地抽查过程中,为全面客观地评估校外学习中心(点)的办学情况,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场室设施、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等方式,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评估校外学习中心(点)的总体办学情况。
二、年检结果分析
广东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年检工作自2003年起开展,面向省内外试点高校在粤设立的校外学习中心(点)。年检工作于每年年底启动,于次年6月结束,历经启动、开展、公示、总结阶段。年检结果显示,广东省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在过去12年间获得了很大的发展。
(一)校外学习中心(点)规模稳步发展
截止2011年,广东省共有全国53所试点高校在粤设立的校外学习中心(点)共258个,校外学习中心(点)规模呈逐年递增趋势,年检合格率保持在一定水平,如表2所示:
表2校外学习中心(点)规模表
项目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试点高校(所)4746444753学习中心(个)274235218241258年检合格数(个)210205218226231年检合格率%76.687.2100.093.889.5
根据2011年年检结果,广东省258个校外学习中心(点)分别分布于广东省21个地级以上市,但以经济较发达的珠三角城市居多,其中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珠海、中山6市共占全省总数的58.5%,其中广州、深圳两市共占39.9%,如图2所示。根据这一检查结果可知,广东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地区分布不均衡,珠三角地区拥有更丰富的远程教育资源,而非珠三角地区相对落后。
单位:个
图22011年校外学习中心(点)城市分布图
(二)在读学生规模不断扩大
随着广东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审批及规范管理工作的不断推进,各试点高校在粤招生数量保持在一定水平,在读学生规模不断扩大,校外学习中心(点)的招生数、毕业生数和在校生数总体上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在读学生人数由2008年的114468人增加至2011年的182310人,毕业生数由2008年的73548人增加至2011年的177253人,招生数由2008年的45615人增加至2011年的73017人。与2010年相比,2011年的在读学生数增长4.7%,毕业生数增长18.4%,招生数增长3.8%。(见图3)
单位:人
图3校外学习中心(点)2008-2011年学生规模
2011年在读学生182310人中,高升专占55.7%,比2010年增长5.3%,高升本占1.9%,比2010年负增长2.1%,专升本占42.4%,比2010年负增长2.6%,在读学生中,高升本学生占主要部分。如图4所示:
图42011年校外学习中心(点)在校生层次分布
(三)人员队伍逐渐壮大
校外学习中心(点)的人员队伍包括辅导教师、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三类。如表3所示,从2007年至2010年,总体而言,广东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人员队伍逐渐壮大,尤其是师资队伍和管理人员队伍,呈递增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校外学习中心(点)对教学队伍建设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在校外学习中心(点)的人员队伍中,教师是校外学习中心(点)人员队伍的主要组成部分。从2007年至2010年,广东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辅导教师由1704人上升至2512人,辅导教师队伍人数随着校外学习中心(点)规模的扩大而壮大。
表3校外学习中心(点)人员队伍情况
项目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辅导教师(人)1704163019132512管理人员(人)1159123414331600技术人员(人)441430190610
根据2010年统计数据可知,广东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教师队伍中,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29人,占教师总人数的2.7%;硕士学位754人,占教师总人数的19.2%;本科学历2875人,占教师总人数的60.9%;专科754人,占教师总人数的16.0%;其他56人,占教师总人数的1.2%。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共计3912人,占总人数的82.8%,是校外学习中心(点)教师队伍的主力军。校外学习中心(点)教师中具有正高级职称教师有376人,占教师总数的8.0%;副高级教师926人,占教师总数的19.6%;中级职称教师1554人,占教师总人数的32.9%;其他1866人,占教师总人数的39.5%。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占大多数,由此可见广东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具有实力较强的师资队伍。
(四)设施设备逐渐完善
根据调查结果,校外学习中心(点)的网络、计算机、多媒体教室等基本硬件条件均能达到办学要求,说明校外学习中心(点)普遍重视硬件设施建设。截至2010年11月,在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方面,已统计的227所在粤校外学习中心(点)共有实验基地407个,实习基地596个,实训基地579个,多媒体教室2862个,计算机课室1226个,多媒体教室和计算机课室大幅度增加。网络建设方面,所有校外学习中心(点)都具备联网条件,在互联网接入方式上,采用ADSL的校外学习中心(点)共有104个,采用DDN的有71个,采用ISDN的4个,采用光纤接入的45个,校外学习中心(点)的网络带宽能够较好地满足学生网络学习的需求。
三、成绩与经验
广东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年检工作经过多年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对支持和推进广东省现代远程教育的发展大有裨益。
(一)以评促建,促进校外学习中心(点)持续发展
以评促建,通过评估促进校外学习中心(点)持续健康发展是进行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年检的目的之一。在多年年检工作的规范管理下,广东省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在办学理念及办学条件方面都有明显进步。各校外学习中心(点)对现代远程教育以及校外学习中心的使命、职责、功能和定位更加明晰,纷纷探索出具有自身特色的办学理念和教育思想,经过多年的努力,校外学习中心(点)在办学理念与品牌效应上取得一定的成绩,逐渐实现内涵发展。从2008年至今,校外学习中心(点)的实验基地、实训基地、实习基地、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的数量有大幅度的增加,硬件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另外,校外学习中心(点)十分重视网络资源与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投入资金,打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建设教学教务管理平台或本地课件镜像站,丰富学习资源,争取最大程度地满足学生学习需要;部分校外学习中心(点)重金打造高水平教学团队,聘请名校兼职辅导教师,并十分重视远程教育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相关的教辅人员的专业知识更新,先后选送多人次到试点高校、专业院校或培训机构乃至国外名校接受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人员队伍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
(二)以评促改,实现校外学习中心(点)办学规范
办学规范是保障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规范办学是保障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广东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在设点初期存在一定的办学不规范现象,经过广东省教育厅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整改,广东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办学规范水平大有提升,
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年检是有效手段之一。通过进行校外学习中心(点)年检,结合贯彻落实教育部相关规定、出台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相关管理办法、开展调研指导等方式规范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的办学行为。根据年检结果以及以往调研经验,广东省大部分校外学习中心(点)都能严格贯彻执行教育部以及广东省教育厅有关的远程教育方针、政策和各试点高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政策落实、教学管理等方面做到合格、规范,大大提高了校外学习中心(点)的办学规范水平,广东省远程教育规范化管理取得成效。
(三)以评促管,监测校外学习中心(点)教育质量
教育评估是监控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广东省教育厅自2003年开展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年检工作以来,一直坚持落实“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评估方针。年检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建设和管理的原则意见(试行)》和《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于每年的12-1月份启动年检工作,次年的3-4月份进行实地抽查,考察校外学习中心(点)的办学理念、教学场所、设施设备、师资队伍、管理制度、考试制度等等,根据评估结果做出是否合格结论,对于不符合办学要求的校外学习中心(点)视问题严重程度责令其限期整改、暂停或取消其远程教育服务资格,并上报教育部。多年的实践证明,广东省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年检工作有效地监管了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办学行为,促进远程教育质量的提高。
四、存在的问题
广东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在过去十多年获得了很大的发展,尤其是近年来进步明显,办学规模、办学质量都有明显提升。但在理性的反思之后,我们不难发现,广东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仍然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
(一)办学水平存在差距
广东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整体水平有很大提高,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各城市间校外学习中心(点)规模及各校外学习中心(点)之间办学水平存在一定差距。根据我们的统计结果,截止2011年12月,广东省共有校外学习中心(点)258个,分别分布在广东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其中58.5%的校外学习中心(点)分布在珠三角地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仅占41.5%,由此可见,校外学习中心(点)规模地区间存在显著差异。在办学理念方面,大部分校外学习中心对远程教育有深刻的认识、正确的定位,取得良好的办学效应,但少数校外学习中心(点)未能深刻理解现代远程教育的本质和特点,对现代远程教育的基本规律、特点、相关政策要求理解不到位,对学习中心的定位不准确,不能发挥远程教育的优势,信息化水平不高,管理队伍专业水平低,不能与依托单位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总体而言,各城市及各校外学习中心(点)之间办学水平存在明显差距。
(二)专业结构有待完善
广东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在专业设置上尚存有待完善之处。校外学习中心(点)在专业设置方面存在趋同倾向,较多关注当前市场需求,缺少长期综合预测与规划。所设专业多为一般高校常设专业如“工商管理”、“会计学”、“计算机应用”、“法学”等,没有突出试点高校的办学优势与特色,与学习中心依托单位或行业办学的目标、任务及面对的行业特点结合亦不够紧密,对社会需求和受教育群体的需要反映不够全面。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校外学习中心(点)定位不准确、办学思路不清晰,对社会及受教育群体需求了解不够,这将不利于校外学习中心(点)的发展,并影响远程教育功能的实现。
(三)管理规范尚需加强
广东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存在一定程度的管理不规范现象,主要体现在招生管理与考试管理方面。个别校外学习中心在招生宣传上有误导的现象,甚至存在违规不合格生源的情况。其次,个别试点院校违反教育部相关规定,将办学权转移给校外学习中心(点),由校外学习中心(点)自主组织招生、授课,自主命题考试和自主阅卷等等。再次,部分校外学习中心(点)趋于经济利益,为了提高毕业率以打造良好声誉、吸引生源,在考试过程中无视学生作弊行为,不批评、不制止,对作弊的处理不严格,考试管理不作为严重,影响校外学习中心(点)的风气以及试点高校乃至现代远程教育的社会信誉。这种行为严重影响学习中心(点)和试点高校的办学质量,阻碍远程教育事业的发展。
五、对策分析
总结广东省现代远程教育发展经验,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统筹兼顾,推进远程教育协调发展
广东省现代远程教育应追求量与质的协调发展。广东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在地区分布上存在经济发达地区多、欠发达地区少的局面,应该展开调研,了解影响校外学习中心(点)地区分布的重要因素,如部分地区教育资源不能满足学习需求,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当地远程教育发展,实现远程教育资源充分供给。在远程教育质量方面,广东省现代远程教育各校外学习中心(点)之间存在较大的办学水平差距,从教育行政部门到试点高校、校外学习中心(点)应当多方努力,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办学水平落后的校外学习中心(点)的发展,提高办学质量,为全省学生提供优质的远程教育。
(二)完善结构,实现专业设置合理化
合理的专业结构是实现教育目标的前提条件。试点高校与校外学习中心(点)应加强沟通,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专业结构,满足学生多样化教育需求。一方面要研究分析社会需求,根据社会发展趋势调整专业结构,以增强远程教育的社会服务能力,实现远程教育的社会功能;另一方面要充分了解学生需求,使专业设置能满足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需要,提高远程教育的吸引力,从而提高教学效果以及教育质量。总而言之,校外学习中心(点)的专业结构应当做到兼顾社会需要和个人需求,体现远程教育的社会服务功能和个体发展功能。
(三)规范管理,提高远程教育办学质量
应当加强管理力度以解决当前校外学习中心(点)存在的管理不规范问题。从教育行政部门而言,一方面要加快完善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管理制度,使远程教育办学与管理有章可循,另一方面要完善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的管理手段,通过行政管理、评估等手段规范校外学习中心(点)办学行为;从试点高校而言,在遵守相关远程教育规章制度的同时,要主动指导校外学习中心(点)的工作,把校外学习中心(点)的建设和发展工作纳入到学校远程教育管理中来,掌控主导权,从源头上杜绝管理不规范现象;校外学习中心(点)应自知自觉,遵守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认真严肃对待年检工作,加强与试点高校沟通,积极主动规范自身的管理行为,提高办学质量。
(四)协同创新,开创远程教育新局面
办学模式多样化、技术手段现代化、资源共享国际化是现代远程教育发展的总体趋势。总体而言,广东省远程教育是传统模式的远程教育,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远程教育还处于较低发展阶段,从办学模式、技术手段、资源共享模式等方面都较为单一。所以,我们应当大胆借鉴国际经验,在办学模式上,实现单一模式、双重模式、联合办学模式和私营公司模式等多种模式并存,在技术手段上实现以计算机学与其他移动电子设备多种技术手段共同支持的模式,在资源共享模式上实现与国内高校、国际高校合作共享的模式,多方合作,协同创新,实现广东省远程教育现代化、国际化,开创远程教育新局面。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