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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08 15:29:31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篇(1)

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在职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按要求提供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提供由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将取消招聘资格。

按“报考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和“报考少数民族事务类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享受加分的要一并进行加分条件审核(需要携带户口簿),凡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列名次。

各招聘岗位出现放弃或资格不符合考生,按照招聘岗位空缺名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全部公示,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招聘信息。

(来源:文章屋网 )

篇(2)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形式,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方为有效。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 月18日9:00 — 2 月28 日17:00.(具体时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时间为准)

2.报名要求:登录《长沙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考生遵照网上报名说明和报名步骤进行,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上传一吋免冠数码照片,并打印“报名登记表”。

(三)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14年3月8日-9日(具体时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时间为准)

地点:长沙理工大学金盆岭校区办公大楼1楼115室

现场资格审查: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硕士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持学生证)。

外地考生(不能现场资格审查者)最迟须于2014年3 月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寄“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及证件复印件和报名费,考前来我校研招办缴验原件和领取准考证。

所有考生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或邮寄以下材料:

(1)《长沙理工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两份,需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最后学位、学历证书原件(交复印件);

(4)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公章;

(5)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研究生主管部门公章)。

注:应届硕士毕业生免交第(3)项材料。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第一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2)(3)(4)(5)可任交两项]:

(1)职称证书原件(交复印件);

(2)授课单位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的成绩合格证明和国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语水平考试的合格证书原件(交复印件);

(3)近5年已在所报考的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第1作者)(交复印件)。

(4)在相关学科专业以主要获奖人(排名前3名)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原件(交复印件)。

(5)在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取得重大成绩的证明材料。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能核发准考证。

(四)考生报名时不需要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但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应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报名费

1.报名费标准: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当年博士研究生报名费标准。

2.支付方式:①到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交纳报名费;②不能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通过邮局汇款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汇款时必须注明考生的报名号。

汇款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赤岭路45号长沙理工大学金盆岭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410076)

篇(3)

报考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其中,报考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职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8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0分。

参加面试的考生人选按照招考简章中确定的面试人选1:4或1:3的比例在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不足1:4或1:3比例的职位按申请调剂且符合职位要求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生面试名单见附件一)。

二、报到、资格复审、面试时间

2.报到和资格复审为面试的前一天,考生须在规定日期当天下午13:00至16:00间准时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如因个人原因,逾时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补审、补试。

三、报到、资格复审、面试地点及交通

报到、资格复审及面试地点:广州市沿江东路463号广州珠岛宾馆湖滨楼(即原湖滨宾馆,具体方位及交通站点见附件三)。

考生抵达湖滨楼大堂后将有指示牌提示具体报到房间和路线。

四、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少于3倍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规定,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未合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我局将根据上述原则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并按照体检要求组织体检。体检原则上安排在考生本人面试次日进行。

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实行等额考察。

六、面试确认

因网上报名时的误操作导致填错非核心信息的,或者因报名后情况发生变化导致现状与填报资料不符的,请在《面试确认单》下半页进行更正及说明。

3.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既未发送《面试确认单》也未发送《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视同放弃面试资格。我局将把考生情况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亦按上述方法处理。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含经调剂进入面试考生)于本人面试前一天下午报到、验证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提供材料复印件要求用A4白纸复印):

(1)近期免冠1寸白底光面直边彩色照片8张。

(2)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身份证件(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职位条件未要求学位的无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含201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篇(4)

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办证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会计与统计核算(专科)、经济学(本科)、调查与分析(本科)三个专业的毕业证书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根据省自考办下发的《毕业生名册》,到我中心领取《毕业生登记表》,按办规定的要求组织整理毕业生档案。

2、提交材料时间:*月*日至*日各单位提交材料,并在我中

心进行档案合并,同时进行初审。各单位提交材料的具体时间为:

华中科技大学:*月*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月*日;

*大学:*月*日;

黄石理工学院:*月*日;

其它单位:*月*日。

4、毕业档案上交省自考办的截止时间为6月27日。

二、各单位应向我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三份。

2、考试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试合格证书。

3、打印好的毕业证芯一张。毕业证芯应粘贴二寸黑白登记照片,并与准考证及《毕业生登记表》上的照片相同。

4、转(免)考手续及有关证明材料。

5、报考本专业的所有准考证。

三、毕业生资格审查的内容和要求。

1、毕业生的报考资格及政治思想鉴定情况。

2、《毕业生登记表》、《毕业证书》、《准考证》上的照片必须为同一人。

3、《毕业生登记表》必须用毛笔或墨水钢笔填写,字迹工整(用正楷字),内容完整、准确,其籍贯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一致。

4、《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证书》的所学专业必须以省自考办公布的专业名称为准,不得缩写、简写或自作变更。

5、考试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试卷必须齐全。无代考,无擅自涂改卷面分数。

6、毕业时间必须填写准确。以考生最后一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课程)考试合格时间计算,上半年为六月三十日,下半年为十二月三十日。

7、办理过转考或免考的考生,必须有齐全的转(免)材料。

8、实践性环节和经省自考办审核同意免试的课程没有试卷的,以课程合格证或签审过的《免考申请表》为该课程考试合格依据。

9、本科毕业生,必须审核经省自考办签审的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对须加试课程的考生,必须审查加试课程的合格试卷。

10、对外省转入的考生,要认真审核其转考材料。对取消合格试卷保存的省,应以该省自考办的转考证明材料为依据。

11、审查中出现以下问题的处理办法。

A、试卷不齐全的。所缺试卷必须有省自考办出具的试卷遗失证明。

B、缺实践性环节合格证的。必须有省自考办出具的成绩证明。C、姓名不符的。必须要有本人居住地派出所及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

D、无准考证或笔试课程合格证不齐全的。必须有考生所在地自考办出具的相关证明。

12、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省自考办下发的待审《毕业生名册》整理毕业生档案,对拟提交的待审毕业生档案材料,一定要认真进行初审,不合格材料不得提交。未按时提交材料的,一律随下届办理。

四、参加毕业证审核人员安排

各单位根据时间安排,届时派二人到我中心办理本单位的毕业生档案初审和清理工作。要求选派原则性强、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熟悉自考业务的人员参加。

篇(5)

报考中国海监第五支队、中国海监东海航空支队职位的面试人员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具体信息见附表)。

二、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1、专业笔试时间

2、面试类型及时间

⑴面试类型:结构化面试

注:面试时间安排见附表,考生面试顺序于面试当天抽签确定。

3、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地点

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上海市浦东东塘路630号)

4、乘车路线

考生乘火车、汽车、飞机到上海后,转车到陆家嘴地铁站,然后换乘公交81路到配电所站下车,向前走约100米,马路对面即是。

5、有关要求

(2)严禁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泄露试题信息。

(3)专业科目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60分钟内不得退场。

(4)专业科目考试时不得使用词典、参考书,不得携带电子词典和计算器等电子设备。

三、面试确认

2、面试确认的方法如下:发送本人确认参加面试的声明、报名登记表(word版)、准考证号、笔试成绩、电子照片到如下信箱:50408178@163.com

四、面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以下有关材料面试时带至侯考室,不需要提前邮寄。

(一)应届毕业生

1、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准考证原件;

2、《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须加盖公章),并附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填报信息应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如有出入请说明),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

4、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背面写上姓名,须与办理网上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

5、外语等级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

(二)社会在职人员

1、身份证、工作证原件,准考证原件;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章);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

5、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背面写上姓名,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

6、外语等级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

(三)待业人员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准考证原件;

2、所在社区或街道办关于考生待业身份的证明(须加盖公章);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

5、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背面写上姓名,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

6、外语等级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

注:缺少上述证件或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

五、其他事项

2、如体检合格,分局将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共占50%。

3、考生应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信息不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4、考生的交通、食宿等项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六、因部分职位参加面试人数少于计划招录人数的3倍,根据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该部分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

七、招录机关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杜林

附: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2012年度考录公务员面试名单(同一职位考生按照姓氏笔划从低到高的顺序排列)

2012年东海分局公务员录用面试人员名单

(同一职位考生按照姓氏笔划从低到高顺序排列)

面试时间 用人单位 职位名称 职位代码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面试

最低分 备注

22日

上午 中国海监

22日

篇(6)

一、报名对象

本次报名仅限符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要求的普通招考考生。我校2012级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的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流程

所有考生均需完成网上报名和提交纸质报名材料两个环节。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5日10:00-12月15日24:00,逾期不予补报。

考生登录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主页:gs.xauat.edu.cn,点击左下角“博士报名系统”即可进行网上报考信息填写。

2.提交纸质报名材料

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7日,未提交纸质报名材料的考生报名无效;外地考生可邮寄报名材料,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

考生完成网报后,务必打印网报信息卡,同时在研究生院主页的“下载专区”中下载“2014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相关资料”并按要求填写和盖章。

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如下:

(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申请表》。

(2)网报信息卡(网报后可打印)。

(3)《博士报名登记表》(含政审表、2封专家推荐信以及体检表)。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读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证明。持国外学位证书报考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复印件一套。

(5)报名费200元(全部考生),跨门类报考考生另缴纳加试费200元。

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纸质报名材料的外地考生可将上述报名材料(相关证件原件除外,在考前领取准考证时审验)于2013年12月17日前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邮戳时间为准),并通过邮局将报名费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款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收款人:研招办;邮编:710055)。

* 特别注意:

a. 为保证考生个人信息安全,网上报名时请考生填写固定电话联系方式。若无固定电话,请填"无";手机号码务必手写于网报结束时生成的报名登记表签名处。

b. 因数据下载更新存在滞后性,若网上报名信息有修改之处,请考生务必重新打印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于信息修改成功两天后提交纸质报名材料。

c. 我校研招办将于2013年12月20日~12月25日期间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外地邮寄报名材料考生的材料审核情况,届时请考生注意查询及核对。

d. 报名完成后,考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报名费概不退还。

三、准考证领取

考生于考试前2日内到研招办进行现场照相,并领取准考证。届时前期提交纸质材料时未提供证件原件的考生需携带原件进行查验。

四、考试

初试时间:2014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将在2014年2月底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初试地点: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雁塔校区

复试与初试同期进行。

五、其他

1.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每年进行一次。

2.所有考生在报考前均需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申请表》,取得报考导师、学院书面同意后方可提交纸质报名材料。导师联系方式可咨询报考学院(各学院联系电话详见“研究生院主页招生工作各学院联系方式”)。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前须提交以下材料: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核心以上级别期刊发表的与报考学科相关且达到硕士学术论文水平的刊载原件2篇(同时提交复印件);或提交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一、二等奖(排名前三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套。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须由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5)交纳专家评议费300元。

符合上述要求,同时经专家评定达到硕士研究生毕业要求后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4.根据教育部2014年博士生招生标准信息库采集的要求,本次博士报名信息采集项目较多,由此可能会造成网上报名时信息拥堵或暂时掉线情况,请考生尽量选在非高峰时间段进行网上报名。如果出现因网络拥挤,造成报名过程出现异常,可以等候网络畅通以后再进行。若有技术问题,请致电:029—82205106 贺老师。

研招办地址:西安市雁塔路中段13号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北院主楼128室

邮政编码:710055

篇(7)

一、专业考试和面试人员

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的人员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按公共科目成绩(小语种按公共科目笔试和语言测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已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公布,具体名单可见附件。

二、考试时间

日本工作部日语职位:2月25日上午08:30专业考试(08:15签到),下午面试。

欧亚工作部法语职位:2月25日上午08:30专业考试(08:15签到),下午面试。

地区业务部英语职位:2月25日上午08:30专业考试(08:15签到),2月26日上午08:30面试(08:15签到)。

三、考试地点

报到地点: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礼堂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台基厂大街1号(王府井大街南口过长安街往南100米路西,可乘坐99路、10路等在王府井站下车往南或乘地铁1号线在王府井站下车)

由于北京上班高峰地面交通拥堵,为避免迟到无法参加考试,建议考生搭乘地铁1号线(王府井站C出口往南)来我会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

四、现场资格审查

(一)应届毕业生考生参加考试时,应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的原件:

(1)身份证、学生证;(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成绩单;(3)报名推荐表;(4)各职位要求的外语专业合格证书;(5)应届本科生携带外事实习证明;(6)应届硕士研究生携带参加大型国际会议(外交领域)同传、交传经历证明;(7)应届硕士研究生携带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二)社会在职考生参加考试时,应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的原件:

(1)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及学位证书;(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成绩单;(3)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4)各职位要求的外语专业合格证书;(5)参加大型国际会议(外交领域)同传、交传经历证明。

(三)如因个人原因,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确有困难的,填写《关于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相关证明的承诺书》(见附件),本人签字,在参加考试时随同其他材料一并提交。

(四)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生综合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小语种按公共科目笔试和语言测试的合成成绩)占50%、专业考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35%的方法计算。

面试前,如果因故参加面试考生的人数达不到公布的面试比例1:5,组织现有人员面试。面试比例达到1:3及以上,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达不到80分的,不再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如体检不合格,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顺延。

六、确定拟录用人选

各职位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在考试当天提前十五分钟到达考试地点,即8:15前报到,核对相关资料,确认身份,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二)专业考试和面试为封闭式考试,考试期间,不得外出,不得与外界联系,手机等通讯工具将统一管理,不得违规使用手机、电子记事本、平板电脑等;考试科目涉及外语的,不得使用字典(含电子字典);所有考生均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违者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三)请考生于2015年2月19日前与我会人事工作部联系,最后确认有关事宜,逾期不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请考生保持手机通畅,考试时间等事宜,如因特殊原因发生变化,另行通知。

(五)考生自行安排食宿。

联系电话:010-65137576、65251072

传    真:010-85112875

请各位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保管好个人的重要证件和材料。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2.关于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相关证明的承诺书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