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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革命使社会治理活动成为一种职业活动。历史进入19世纪中期,由于英国政府采纳了东印度公司的管理经验,因而出现了文官制度,使得政府中的公务活动成为正式的职业活动。到了20世纪,政府中的行政管理作为职业活动被世界各国迅速地接受。目前,在全世界范围内,人们普遍把行政管理当作专门的职业化的社会治理活动加以看待。然而,在社会治理活动职业化的过程中,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理论曾经影响行政管理活动主要从属于科学化、技术化的原则,导致这一职业的伦理规定丧失了生长的空间,行政伦理学的研究也一直处于空白状态。直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美国出现“新公共行政运动”这一要求变革社会治理方式的思想运动,行政伦理的研究才引起人们的关注。由此可见,关于社会治理的伦理思考是与人类追寻后工业社会治理方式的进程一道启动的。现在,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已经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对象。其中,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是,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应当是怎样的。在一定程度上,公共管理是建立在伦理关系基础上的社会治理模式,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比以往任何时候的治理活动都更加依赖伦理的引导和道德的规范。
一公共管理活动的职业体系
公共管理的职业体系是职位和岗位的结构体系。与以往的管理体系一样,职位和岗位指明了公共管理者在公共管理体系中的具置,规定了公共管理的权力、职能及责任和义务。职位是就公共管理的纵向关系而言,岗位是就公共管理的横向关系而言。无论是私人部门还是公共部门,都是由职位和岗位构成的职业体系,直接从属于管理的原则。以往的社会治理体系在行政管理的名义下所形成的职业体系也从属于管理的原则。但是,作为社会治理体系的公共管理却发生了根本变化。它在管理的意义上告别了以往治理体系的权力定位或法律定位,不再是仅仅满足于科学化、技术化原则的职业体系,而是在伦理原则的基础上科学构造职位和岗位的职业活动体系。正是这一点,决定了同样由职位、岗位构成的公共管理职业体系不同于以往的行政管理。对于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来说,“命令—服从”的行为模式为真正意义上的“分工—协作”的行为模式所取代。
职位和岗位都是职业体系的形式方面。公共管理与行政管理的不同不仅在形式方面,而且在内容方面。对于内容来说,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职业关系。虽然在一般的意义上,这些职业关系可以归结为权力关系、法律关系和伦理关系三大类。在现实的社会治理过程中,这些关系总会以极其具体的形式存在于公共管理活动之中。公共管理的职业关系越是具体,就越是包含着道德的内容。比如,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与其职务、岗位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忠于职守、忠实地履行职务以及岗位上的责任和义务;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团结协作、相互尊重、和睦共事、互相支持;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与其对象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平等待人、公正处事、真诚服务,以求得广泛的合作……这样一来,公共管理在形式上是分工—协作的体系,在内容上则是道德行为的表现。尽管都是在管理,但传统的行政管理是失去了实质性内容的管理,而公共管理则把形式与内容统一起来,拥有了伦理本质。
由于公共管理中依然存在着权力关系,所以,权力关系赖以生成的等级系列依然会存在。当然,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已经实现了对等级关系的根本性改造,把人与人之间的直接等级关系改造成以组织层级为前提的等级系列,从而使个人之间在人格、权利等实质性方面达致平等。尽管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以组织层级为前提的等级关系只是形式上的,却反映了权力关系的本性。在一切存在着权力关系的地方,都会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等级。只要公共管理还需要权力,它就不能消除这种“等级”。因此,作为个人的公共管理者在公共管理这一合作体系中也会遇到处理上下级关系的问题,并且会成为他进行日常公共管理活动的基本内容。比如,政府中的公共管理主体需要执行上级命令和维护政府利益;政府外的公共管理组织需要处理与政府的关系、服务于社会和维护社会利益。无论是政府中的公共管理主体,还是社会中的公共管理组织,对于公共利益的理解都会出现偏差,特别是如何把握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必定是一个时时都会碰到的难题。公共管理中存在着无法完全解决的利益矛盾甚至冲突。尽管如此,公共管理者却不能无所作为。事实上,在公共管理的服务定位中所派生出来的一切主动性、积极性,都会外化为公共管理者自主地处理这些矛盾和冲突的实际行动,进而使公共管理者不同于以往各种社会治理模式中的治理者。做到这一点,从根本上说,就是充分发挥公共管理者的角色意识。只要公共管理者能够对自己的职业表现出充分的自觉,按照自己对其职业特殊性的正确理解去处理上述各种矛盾和冲突,他就会无愧于公共管理这一职业,并且总会达致最佳的从业效果。
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中,对于官吏的要求长期存在着争论。“官本位”文化的思路在终极追求中是要无条件地“忠君事主”;“民本位”文化的思路则反复申述“民贵”“君轻”的主张。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以制度的形式消解了所谓“贵”与“轻”的争论。但这种社会治理方式往往是通过间接的、迂回的途径来认识和了解公共利益的,往往在公共利益的要求与实现之间存在着“时滞”。特别是那些已经实现了职业化的社会治理者,缺乏积极回应公共利益要求的热情,往往表现出我们称为“”的那种对于公共利益的冷漠。所以,在走向后工业社会的历史转型的过程中,在人们期求更为进步的社会治理模式的过程中,管理型的社会治理方式需要由更加灵活的、积极的和主动的公共管理取而代之。
对于公共管理来说,新型的社会治理体制和制度是其赖以展开活动的前提和基础。但是,与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不同,治理者的职业并不只是简单地充作体制和制度的构成因素和实现途径,而是体制和制度的必要补充。由此看来,统治型社会治理倡导官吏忠“君”爱“民”。在君民之间出现矛盾和冲突的时候,要么要求盲目忠君,要么要求理性地贵“民”轻“君”。这两种选择都要求官吏在“君”与“民”之间作出选择和取舍。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得以发生的历史背景中,“君”“民”的矛盾和冲突是无法调和的。所以,矛盾之中会出现上面两种对立的主张,要求官吏在两者之间择其一。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官员和公务人员以体制和制度作为行为选择的终极标准,被动地接受体制中的程序驱使,对人民、对公共利益表现出极度的冷漠。他们在公共部门中工作,与在工厂中工作一样,都具有工业社会特有的色彩,属于形式化了的职业活动。与此不同,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发生在合作精神已经成为一种时尚文化的时代。在这种条件下,社会在整体上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冲突。因为,一切矛盾和冲突主要来源于不同的认识和理解。如果通过交谈和讨论能够取得共识、消解矛盾和冲突,那么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就是运用权力促进交谈和讨论。
二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角色
人的道德生活来源于人的社会角色。只有了解和确定人在社会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才能判定他的行为在何种程度上是道德的。比如,一个公务员做出的某件事可能会被人们认为是不道德的,但是,一个普通公民做出同件事却不被人们认为是不道德的。对一个人进行道德评判,在很多情况下,是因为我们先行对他的社会角色作出了定位。我们说一个人是不道德的,可能是指他的某一行为与他的社会角色偶尔不一致,也可能是指他的某一行为与他的社会角色经常不一致。在一般情况下,偶尔不一致能够得到理解和原宥,而经常不一致则会招致他人的批评和鄙视,甚至遭到他所在群体的排斥。
人在社会生活中可能会同时扮演着多重角色。有些角色是与生俱来的,如血亲关系中的角色;有些角色是个人成长过程中必须接受的,如做学生等;而更多的角色是个人选择的结果。职业作为人的最基本的社会角色形式,正是人的选择的结果。就是说,普通的社会角色是在人的成长过程中自然生成的。一个人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能够理所当然地形成应有的角色意识,并且准确地扮演自己所承担的社会角色。职业角色则不同。它需要人们通过自觉的选择和主动的学习,才能够获得准确的定位。
人们选择职业有着复杂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人们选择某一职业,可能因为生活的需要,可能来自生存的压力,可能出于兴趣爱好,也可能属于理想追求……当人们定位职业角色时,会在职业导师的引领下进入职业角色,也可能会在职业活动的实践中逐渐找到职业感觉。但是,所有从事职业活动的人,都需要借助于自觉的职业选择和积极的职业学习,才能够使自己融合到职业中去,成为真正的职业活动者。这个过程,就是从业者在职业序列中准确地找到他所从事的职业位置的过程。职业活动的舞台是职位和岗位。职位、岗位是人的社会角色的明确化、具体化和固定化,是职业化了的社会角色。同时,明确化、具体化和固定化的社会角色,在每一职位和岗位上都会有着明确的责任和义务。人类社会活动职业化程度的提高,更多地表现在越来越明确、越来越具体地规定职业活动中职位、岗位的责任和义务,即通过组织结构、制度规范和活动程序等等方式,为每一职位和岗位确立起明确的、具体的责任和义务。
在社会治理体系中,无论是公共领域还是私人领域,只要是职业活动和组织行为,都会通过职位和岗位来明确界定人的责任和义务,有效地配置权力。这也是近代社会“理主义”组织行为模式中最为典型的形式,但该行为模式没有注意到人的职位和岗位直接地构成人的多元社会角色中的一种。就是说,任何一种职业,任何一类专业化社会活动,任何一个组织行为体系,都不仅以整体的形式构造组织化的人的社会角色中的一部分,而且在组织成员个体那里担负着社会角色,甚至首先在个体那里成为社会角色中的一种。对于人来说,每一个职位、岗位都不仅是特定的组织行为体系中的责任和义务,而且直接地根源于整个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职位和岗位具有二重性,与之相对应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有同样的二重性。一方面,责任和义务属于特定的职业和组织行为体系;另一方面,责任和义务又属于整个社会。对于每一职位和岗位上的从业者来说,他的职位、岗位及其责任和义务,在职业活动和组织行为体系内会以职务的形式出现,在面向其直接归属的行为体系之外时,则以职业的形式出现。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职务与职业在从业者这里只是社会角色的二重归属。在从业者与他人的联系中,职务与职业都是直接的。因此,当管理主义组织行为模式成为职务—职业—社会之间的单线联系模式的时候,责任和义务便被片面化、形式化和缺乏道德的内容。我们在近代以来的社会治理中,时时处处都可以看到社会治理者只对社会治理体系负责而不对社会治理活动的对象及后果负责的情况。比如,就政府而言,下级官员只对上级官员负责,政府所有的官员都只对政府负责。只有政府才对社会负责,政府官员丧失了直接对社会负责的责任和义务的向度。政府对社会负责,却很少对它的官员负责。因为,政府的官员仅仅是政府的“雇员”,以至于政府的官员在政府中也时常会感到“不平”。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就是要改变这种状况,把单线的责任、义务模式改造成双线的甚至多线的责任、义务模式。还以政府为例,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要求政府官员一方面对政府负责,另一方面直接对社会负责;同样,政府既对社会负责,也对其官员负责。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官员不仅仅是雇员。他们在直接对社会负责的过程中获得了在政府体系中享有自主性的资格。如果说,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政府视其官员为雇员的结果就是使他们成为政府行政执行的工具,那么,公共管理条件下的政府则使政府官员成为拥有自主意识的人。这就是两者的根本区别。若把这种区别变成革新现实社会治理模式的动力,不容置疑的起点则是在理论上把握职位、岗位及其责任和义务的双重直接关系
三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行为
职业活动规定着人的行为。一个人从事的职业和开展的职业活动,决定了他会有某种定型化的、重复的和连续的行为。他的行为总和构成了他的职业活动的基本内容,进而证明着他的职业角色。从表面上看,人的行为与职业的关系是被决定或被规定的关系,即职业决定和规定着人的行为。但是,这种决定与被决定、规定与被规定的关系,仅仅具有行为形式方面的特征。从实质上看,它是反向决定和反向规定的关系,即人的行为决定职业。特别是在充分自由地选择职业的情况下,人与职业之间的联系就是人的行为选择的结果。考察人的职业角色可以发现,有的人选择了某一职业后能够迅速地进入角色,而有的人虽然从事某种职业活动相当长时间,却始终游离于这个职业角色之外,并不是合格的从业者。这种与职业角色的“和合”与否体现在人的行为中。所以,正是人的行为决定了他是否是合格的从业者。对此,笔者认为是“行为决定职业”。
在职业活动中,人的行为形式可以同一,但人的行为实质却会各异。对于那些行为规范和评价标准无法量化的职业活动来说,在同样的职业行为之间会存在着天壤之别。这种情况在社会治理的职业活动中表现得尤为典型。因此,当人们选择了社会治理这种职业的时候,还只是获得了形式上的职业规定,实质上的职业规定则涵育于他在社会治理活动中的行为表现。就是说,社会治理者的职业角色主要由他自己的职业行为所决定。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正是通过人自己的行为选择了自己的存在形式和存在内容。人愿意做什么样的人,不只是由自己的愿望决定。只有当自己的愿望转化为行为,他才能成为自己愿望中的人。相对于做人来说,既然人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选择做什么样的人,那么人就更能够用自己的行为来证明自己能否成为某个职业的合格从业者。
自从有了职业活动,人的职业角色就开始由人的职业行为来决定。然而,在近代以来的整个工业社会中,职业活动的形式方面总是受到制度性的强化,使人的行为更多地表现出被决定的特征。同样,在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社会治理职业活动由于治理者自主性的丧失,也使治理者的行为主要显示出受决定的一面。这种现象并不能否证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人的社会角色和人的职业角色的决定意义。相反,它证明了人的行为的受动性、被决定性和被规定性是由于历史造成的,是工业社会的历史条件限制了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人的社会角色和人的职业角色的决定性作用。随着工业社会的结束和后工业社会的到来,人的职业活动在形式方面的规定开始弱化,在实质方面的规定受到强化。人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选择日益显示出决定性的作用。与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公共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突出地反映社会治理职业活动的主体—公共管理者的行为选择的意义。
公共管理职业的一切实质性的内容,都是由公共管理者的行为直接决定的。如果说选择公共管理职业的行为决定了从事公共管理活动的形式的话,那么当一个人成为公共管理者的时候,怎样扮演自己的职业角色,怎样证明自己是合格的公共管理者,则取决于他的职业行为。公共管理者在职业活动中的某一行为或许多行为,都不能决定其职业角色。决定其职业角色的,只能是贯穿着服务精神和体现着服务原则的、稳定和持续的公共管理职业行为。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行为是公共管理的服务本质得以实现的途径。公共管理体系的结构和制度安排无论怎样贯穿着服务精神和体现着服务原则,都不是服务的现实。只有通过公共管理者的具体行为,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才能够转化为现实。对于公共管理者来说,他的职业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法律的规范,他的岗位服务和任职工作在很大程度上由权力结构决定。当然,一些特殊岗位和特定职务也会由法律作出规定,但对于公共管理体系而言,却不是基本现象。职业和岗位、职务方面的法律规定与权力规定,在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中将以综合统一的形式出现。这一点也是公共管理行为区别于以往社会治理行为的基本特征。
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社会治理行为主要体现着权力意志;在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理想的社会治理行为应当主要反映出法律精神。公共管理行为既不是权力意志的作用,也不是法律精神的显现。公共管理者把他在职业和岗位、职务上的权力规定和法律规定统一起来,作为公共管理的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的支持力量灌注到自己的行为中去。所以,在公共管理的具体实践中,权力和法律都是公共管理行为的前提和依据。权力和法律所支持的和试图达到的是实现服务的精神和服务的原则。这样一来,我们在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中所看到的,就是以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为旨归的、权力和法律的综合统一。它在根本上结束了“权力归结为法律”或“法律受权力统驭”的争论。
尽管公共管理者在其职业行为中用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统一了权力和法律,但权力和法律在他的职业行为中毕竟是一种客观力量。无论行使权力和执行法律或受权力支配和法律制约,这种客观力量都会对他构成压力,使他的行为选择受到约束。公共管理者怎样才能超越这种被动的、不自由、不自主的状况呢?应当说,在一切存在着权力和法律的地方,社会治理者都会遇到这种被动的、不自由、不自主的状况。对此,以往的社会治理者往往不得不加以接受。公共管理者采取的则是积极应对的态度。他们把公共管理这一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所拥有的、作为制度力量和体系力量的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转化为个人的道德力量。这样一来,公共管理行为便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职业行为,而是发生在公共管理职业活动中的道德行为。就是说,当公共管理体系的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仅属于制度和体系的时候,还只是相对于公共管理者的“客观精神”,公共管理者在职业活动中必须秉承和尊奉。一旦这种服务精神转化为公共管理者的道德信念和道德标准,公共管理者也就获得了自由和自主。这时,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不再是受着某种外部力量驱使的行为,而是由他自己的意愿主使的行为。在人的一切行为中,只有道德行为是最自由、最自主的行为,职业行为亦然。
论文摘要:动物实验是医学基础课程实验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学生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职业素养的形成、科研素养的启迪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动物实验是护理教学、科研的重要内容之一。教学中,动物实验以其独特的直观性加深了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能起到可触、可感、可悟的功效。近年来,我校在医学基础课程实验教学中充分利用条件开展了小白鼠、家兔、豚鼠、牛蛙、蟾蜍等动物的实验。通过动物实验,让学生感受到近似于人体对各种药物、各种刺激的反应。因此,动物实验是护生适应护理教学、工作的第一关,只有让学生逐步接触动物,才能使护生不断适应专业。同时,通过动物实验,对学生职业素养的形成、科研素养的启迪亦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动物实验在护理专业的教学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 为学生学习专业知识打下良好基础
医学基础课程包括《人体解剖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病原生物与免疫》、《病理学》、《药理学》等课程,是护理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学生在尚未学习专业课程、在没有临床体验的情况下学习这些课程有一定难度。因此,积极开展动物实验,在动物实验教学中给学生以临床真实情景的呈现,提升学生的理解能力和动手能力,养成良好的操作习惯。如《病理学》的空气栓塞实验,实验中由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在正常的家兔静脉内注射空气,然后及时观察并记录家兔因空气栓塞而发生的一系列病理变化,让学生既复习了解剖生理知识,又加深了空气进入血管后可以引起静脉栓塞导致死亡的认识,为其今后从事护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又如《病原生物与免疫》的豚鼠过敏反应实验,让学生观察给豚鼠注射发敏物质后迅速出现烦燥不安、全身抽搐,呼吸急促、大小便失禁、休克直至死亡的过程。让学生真实体验到ⅰ型起敏反应对豚鼠(人体)的危害性,增强了护生在今后的工作中注射青霉素等易引起过敏性休克药物必需做皮试重要性的认识。
2 为学生职业素养的形成打下较好基础
护理工作涉及病人的身体健康及至生命,护理人员除要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精湛的专业技能外,并要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目前,职业教育迅猛发展,学生素质良莠不齐;加上入学的学生大部分是独生子女,由于父母的过度关心和宠爱,学生娇生惯养,常形成“以自我为中心”的观念,表现出自私自利、缺乏爱心、缺乏工作责任心的现象。因此,职业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进行职业素养教育,使学生在校期间接受良好的素质教育,并逐渐养成良好的职业行为。就教师而言,在教学中要注重职业素养教育的渗透。
3 为学生科研素养的养成打下一定基础
高职护理专业的培养目标是要为各用人单位培养具有扎实的基本理论知识和精湛的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高职护理专业学生要初步具备从事研究工作的能力。医学科研通常采用动物实验来进行,而医学基础课程的许多实验也要通过动物实验和动物模型来完成。因此,职业学校应充分利用医学基础课程的实验教学有意识地向学生灌输科研活动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为科研素养的养成打下基础。老师在设计动物实验时,可穿插科研基本程序,如《生理学》心血管活动的神经调节实验,可引导学生来设计实验。因为这个实验涉及到神经调节,要研究的是反射弧,即感受器、传入神经、神经中枢、传出神经和效应器中不同部分在调节心血管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这些作用可用人为的方式来改变,以此观察感受器、传入神经、神经中枢、传出神经和效应器与心血管活动的关系。设计时要确定观察心血管活动的指标,如血压,可以设计一个具体的反射弧,用颈动脉窦主动脉弓压力感受器反射来设计实验项目。实验结束时应向学生解释,作为科研过程的实验观察必须反复多次的重复,结果需经统计学处理才能做出结论,使学生大致了解科研的基本程序[1]。
4 为培养学生的人文关怀素养打下坚实基础
同情之心、仁爱之心是医学人文观的主要内涵,是每一位医务人员必须具有的职业素养。患者不仅需要护理人员具有精湛的技能,更需要护理人员具有浓浓的人文情怀[2]。动物实验是医学教育不可或缺的手段,在医学基础课程的动物实验中必须培养学生的同情之心、仁爱之心,要求学生具有尊重一切生命的理念,严肃对待实验,在实验中最大限度地人性化对待动物,尊重试验动物的生命,在人道的实验过程中培养医学生的人文关怀素养。如在实验中,不任意折磨有感觉的动物,不让动物处于疼痛难忍的状态,不能将未完全死亡的动物随便扔进垃圾箱或掩埋等处理,培养学生树立善待一切生命的理念。
5 为培养学生的伦理道德打下良好基础
目前,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形势发生了变化,在全面推进医改的大背景下对医务人员的伦理道德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对医学院校学生开展伦理道德教育意义重大。护理教育应抓住医学基础课程开展动物实验课的机会,加强伦理道德教育,帮助学生认识到护理工作中处处有伦理,鼓励学生自主思考护理中的各种道德问题,促使护生养成忠于职守的素养,为今后工作中构建和谐的护患关系、能以高度的同情心和责任感去护理每一位病人、为提高护理效果打下良好基础;在动物实验课中,鼓励学生提出、维护、质疑或反省各种护理中的道德评断,让学生认识到因为动物在科学研究中的应用而引起的各种争议,努力按动物保护法规定的有关动物福利与实验伦理进行操作[3],促使护生养成良好的尊重病人生命、尊重病人人格与尊严、尊重病人生命价值等职业道德素养。
综上所述,医学基础课程的实验教学中常要开展动物实验,卫生职业学校在开展动物实验教学时要与专业岗位相结合,在实验教学中,让人体的正常和病理反应在动物身上呈现,促进学生对专业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注重职业素养教育的渗透,促使学生工作时能做到一丝不苟,具有有强烈的责任心;适当传授科研的基本知识,培养学生的科研素养;树立善待一切生命的理念,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和伦理道德,为用人单位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朱智勇,周文琪.在学生生理实验中培养科研素质[j].昆明大学学报,2006,17(1):74~76.
关键词:导学模式;毕业设计;法学教育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9)12-0225-03
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已进行多年,高等教育应为社会发展需要服务已毋庸置疑。当前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与司法制度改革不断加快,法律专业化程度迅度提高,社会需要大批与法制现代化相适应的法律职业队伍。这一社会需要直接触动并引发了法学教育的改革。在如何确立法学本科教育培养目标、如何改革法学课堂教学模式以及对西方法学教育模式的探究等方面,不仅有众多学者的详尽研究与著述,更有一些高校已着手试点,将改革成果实际应用于法学教育之中,以探索旨在培养“法律人”的新型法学高等教育模式。 毕业设计虽有别于课堂教学,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但其仍为本科教育教学之环节之一。对于法学本科毕业设计如何改革。如何通过毕业设计过程,提高学生法律思维能力、应用能力、创新能力等问题以及如何将毕业设计改革与高等教育的其他改革措施相配套,还少有学者论及。笔者认为,在法学本科教育中,应建立新型毕业设计理念,以导学模式规范毕业设计环节,才能克服毕业设计现状中存在的不足,从而提升毕业设计的有效性。
一、法学专业毕业设计现状与弊端
长期以来,由于受传统教育模式和体制的影响,中国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设计形式一直是单一的论文形式。从毕业论文的完成过程式来看,首先在选题方面,学生自选或教师指定的选题多数不能与司法实践相关联或非为法学理论研究的前沿问题,论文研究领域也多为众多专家学者作过充分的论述;其次在论文的完成过程方面,学生自拟论文草稿后,教师在格式、文字表达、逻辑、观点指导修改,最后定稿上交。论文成绩仅根据论文写作水平,参考论文答辩情况得出。对学生通过毕业设计在法律思维及应用能力等方面得到多少提高没有评价,对教师指导的过程与效果没有评价。
上述毕业论文的完成现状带有普遍性,造成如下弊端:学生完成毕业论文的主动性、积极性差,多数是为了毕业而完成。毕业论文完成要么闭门造车,要么抄袭他人作品,要么论文制作粗糙,质量低劣,既不具有司法实践指导意义,又不具有理论创新,毕业设计这一重要的教育环节严重贬值。究其原因,笔者认为,现行法学毕业设计理念滞后是根本原因。那种认为毕业设计只是对四年高等教育的总结。是决定学生能否达到毕业水平的因素的观念,与现行高等教育改革理念不符,与教育改革手段相脱节,导致毕业设计一直不能摆脱走过场、形同虚设的尴尬境地。缺乏完善的毕业设计质量保障模式是造成毕业设计质量低劣的直接原因。各高等院校现有的保障毕业设计质量的措施,仅为制定毕业论文写作基本要求及向学生讲授毕业论文的写作方法及注意事项,在毕业设计选题确定、指导教师选任及责任、毕业设计完成过程监督等方面均缺乏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
毕业设计现状造成法学教育与社会需求脱节、学校教育与社会对法学人才培养和需求之间的差距加大;学生的应用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较弱,远不能适应社会发展对创新人才的要求,更不能成为衡量学生各种能力的客观尺度。为此,旨在提高毕业设计的有效性的改革势在必行。高等教育改革已进行多年,但毕业设计改革却犹抱琵琶。司法实践需要能够正确适用法律处理纠纷,能够运用法律知识防患未然,能够通过创造性的司法解释解决司法实践中出现但法无明文规定的法律问题的法律人。而毕业设计不但是实践教育、创新教育模式中的关键环节,也是检验实践教育、创新教育成果的具体评价指标。因此,改革毕业设计现状、建立新型毕业设计理念、完善毕业设计质量保障模式、不断拓展毕业设计形式具有重要意义,对法学专业如何实现实践教育、创新教育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对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具有十分重要价值。
二、导学理论对提升法学本科毕业设计有效性的启示
在分析毕业设计特点,寻找能够克服以往毕业设计不足,提高毕业设计有效性的方法过程中,现代导学理论为法学毕业设计改革提供了许多启示。毕业设计是由学生完全独立完成,是在所有教学过程中,需要学生独立性、积极性、主动性学习最强的一个环节。而以往毕业设计,在选题方面,教师指定的论文题目或者不属于学生兴趣范围,或不属于学生熟悉或有一定探究能力的范围;在写作过程中,指导教师也因不十分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与研究能力,往往不能进行针对性强的指导,导致大多数学生对完成毕业设计没有热情,在完成过程中积极性、主动性差,最终导致毕业设计质量得不到保障。而现代导学理论对于克服上述不足具有可借鉴之处。
纵观古今中外教学模式与理论,可观导学理论之精髓。战国时期的著名教学论著《学记》中提出的启发诱导的思想:“君子之教,喻也,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也就是说,优秀的教师总是善于用诱导的方法,引导学生而不是牵着他们走,严格要求他们而不是施加压力,开个端倪而不把道理和盘托出。教师的导应做到“及时而导”、“有序而导”、“循序施导”。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教育家苏格拉底所倡导的“产婆术”教学法,运用了诘问、定义、助产这样的策略,教师先从学生已有的知识或学生所熟知的具体事物和现象,逐步引向预定的结论,最终依靠学生自己找到最正确的答案。产婆术教学法十分重视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的精神。通过这种问答式的产婆术,可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现代教育理论如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罗杰斯的人本主义学习论、布卢姆掌握学习教学理论中,都蕴涵着导学思想。如建构主义认为,学习是建构内在心理表征的过程,学习者并不是把知识从外界搬到记忆中,而是以已有的经验为基础,通过与外界的相互作用来获取建构新知识的过程。学生要主动建构客观事物及其关系的表征,但这种建构不是外界刺激的直接反应,而是通过已有的认知结构包括原有知识经验和认知策略)对新信息进行主动加工而建构的。无独有偶。在罗杰斯看来,促进学习的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是让学生直接体验到面临实际问题、社会问题、伦理问题和哲学问题、个人问题和研究问题等。他认为,当学生自己选择学习方向,参与发现自己的学习资源,阐述自己的问题。决定自己的行动路线,自己承担选择的后果时,就能在最大程度上从事意义学习。而布鲁姆的掌握学习理论,其所展示的学习过程为,掌握什么一尝试掌握一帮助掌握一督促掌握,也与导学式教学从明确目标、出示问题,到自学尝试解决问题、讲解提升这一教学
过程相一致。
在任何一种教育教学模式下,学生都是完成毕业设计的当然主体,这是毕业设计与其他教学过程的最大区别。在毕业设计中,学生处于完全的主动地位,以毕业论文形式的毕业设计为例,从选题、收集资料、分析论证到完成写作。从格式到内容,都由学生自主完成、独立完成,指导教师在整个过程中只起帮助、辅助作用。由于毕业设计这一特点与导学理论相契合,因此,笔者认为应将导学模式从课堂教学向毕业设计延伸。在毕业设计过程中,指导教师应自觉、充分、合理地运用导学模式,才能提升毕业设计的有效性。
三、导学模式在毕业设计环节的应用
教学方法改革应以教育目标改革为指引。在分析西方法学教育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法学教育应以促进法律职业为目标取向,改革目标应为“从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人手,在加强学生法律理论知识教育的同时,侧重训练学生运用法律的方法和逻辑来分析各种法律问题,把法学的博雅教育与职业教育结合起来,提升学生的职业道德和职业伦理水平,使学生成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明需要的职业人才,从而形成我国特色的法律职业队伍。”毕业设计的完成过程不仅是学生综合素质的展现过程,更是训练和提高学生运用法律的方法和逻辑创造性地分析、解决各种法律问题的能力,提升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伦理水平的重要过程。以往毕业论文的完成过程,虽从表面上看似学生主动学习、教师侧面指导,与导学模式相似,但究其实质,与导学模式的作用与效果完全不同。
毕业设计成果如同企业的最终产品,企业保证产品质量的手段即是对生产产品的过程建立一整套完善的质量监控体系与制度,从而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可见,提高毕业设计成果的质量主要在于毕业设计完成过程质量的提高。导学模式是以导学理论为基础,体现为对具体教学过程的规范要求。在毕业设计环节适用导学模式,就是将毕业设计划分诸多精细环节,如研究方向、涉及领域的确定、开题、分析研究过程中具体问题的确定、解决问题或研究角度的确定、论文的撰写与修改过程等,对各环节中的导与学双方应当完成的工作进行体系规范,确定评价指标,从而使毕业设计过程与结果的质量实现可控制。
1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的导学模式。在毕业设计的各个环节,毕业论文的导学模式由导、学、研、修四个结构组成。在确定毕业论文研究方向环节,导师应进行三种分析,第一种是分析学生,通过分析导师解决如下问题:(1)有哪些类型和层次的学生;(2)学生的学习程度如何;(3)学生的需要和起点能力如何。第二种是分析环境,通过分析导师了解学生生活、学习环境及社会发展环境,从而明确学生完成毕业论文的现实环境与最佳环境;第三种是分析资源,通过分析导师应明确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可利用的总体资源。而学生应在分析的基础上,向导师说明自身学习情况、兴趣、拟确定的研究方向或领域、研究环境与资源。然后是师生共同分析。反复修正,共同确定适合学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领域,在研究方向的确定上,可以考虑与学生今后生活、工作相关,这样有利于保持学生的持续学习动力,这也与全社会提倡的终身学习相适应,使教育真正成为一种需要。在开题环节,学生自行撰写选题的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后,导师在与学生共同进行研究后,进行必要的补充与修正。在进入正式研究阶段,学生依选题分期向导师汇报阶段性研究成果,导师依据学生情况分期给予由浅及深的恰当指导,并在这一过程中师生应共同研究、分析、论证,反复修证理解与观点,直至最后达成共识。在论文的撰写与修改阶段,学生自学论文写作格式要求并自行撰写论文草稿,导师从格式、内容方面指出存在的问题,与学生共同研究修改办法。在前述各个环节上,导、学过程都应制定具体评价指标,将导、学过程的原始记录与评价指标进行对照,由导师、学生自评,结合毕业答辩小组对论文与答辩的评价,最终给出毕业论文成绩。导学模式应用于法学毕业设计,与法学教育模式改革目标与教学模式相一致、相配套,进而实现提升法学毕业设计的有效性。
2 导学模式对导与学提出的新要求。导学模式要求从管理者到导师到学生,都必须实现角色的转变,即一切以实现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为中心而展开,教师成为“导师”或助理导师,而管理者则应转变为“导学”创造条件、提供服务与支持,学生应自觉、自愿成为学习的主体,完成学习任务。导学模式的实行。主要对教师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应得到提高,教育资源应更加充分。教师的“导”J必须强调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恰当推介应用学习资源,向学生传授使用方法,变“授之以鱼”为“授之以渔”Ⅲ。同时导师必须加强与学生互动交流。交流形式可采用BBS、E-mail、电话或QQ群。这种互动,可以促进师生、生生之间的多向交流,为学生提供了对同一问题的多种不同观点进行观察、比较和分析的机会,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表现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但对于如此多种的交流形式,如何建立适合的监控系统来达到评价、反馈、矫正、引导学生的自主学习来说,还是个难点。学生在导学过程中,应当具有积极、主动完成的态度。如果学生的态度不端正,提升毕业设计的有效性就是一句空话。
[关键词] 经济活动 互利原则 伦理学
一、经济活动中互利原则的提出及意义
互利是一个伦理含义及其丰富的概念,是构建市场经济伦理的伦理基石,它规定和制约着经济活动的伦理范畴,决定和影响着经济活动的价值评价标准和具体道德规范,对中国市场经济具有重要的意义。互利是经济活动的本质要求,互利原则是集体主义在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的表现形式,体现着社会主义的本质,对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有着巨大的作用。大力倡导互利原则是我国市场经济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国外学者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研究互利原则伦理理论,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有一定的局限性。我国学者从20世纪末才开始关注互利原则这一问题,而且研究的层面也比较浅。
在经济活动中,经济互利原则是指在经营主体之间的交易过程中,经营主体从交易中获得好处。伦理互利原则是指各经营主体在平等的基础上,以正当手段去追求自己合理的同时,兼顾对方的利益,使之均能受惠获益达到公正和谐,互促共进的目的。既如此,互利原则作为一种经济伦理原则是符合时展要求的,是解决经济活动中利益关系的理论,无疑,研究它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理论意义:研究互利原则有助于提高经济管理理论水平;从互利原则这一视角把握经济活动的本质特征,揭示经济的发展趋势,将丰富、发展、完善经济理论;在继承、超越传统经济理论的基础上,构建科学的经济理论,实现经济理论的创新,从而指导中国市场经济的实践与发展。
现实意义:经济的巨大发展是互利原则产生的决定因素;互利原则的发展是与当代经济活动的发展同步发展的,经济活动主体对互利原则认识的趋同过程,也是互利原则潜在的内涵不断丰富的过程;随着市场经济的运行,互利原则在经济活动中的理性杠杆作用将越来越大,地位将越来越高;互利原则将最终成为经济活动主体自觉遵循的伦理原则。
二、经济活动中互利原则国内外研究现状
任何理论研究都是以前人的研究成果为基础的。当前科学技术的发展与社会经济的繁荣昌盛,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物质财富,同时,由于人类价值观的偏离而导致了人类社会道德沦丧,人们自私自利,人性堕落异化等问题。在反思中,人类开始重新审视固有的价值观,并根据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来构建新价值体系。从伦理学角度去研究经济活动中互利原则,却似乎为人们所忽视,相关论文并不多见,更无专著问世。而笔者认为,我国的市场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它将挟带着一股巨大的文化冲击波,冲击中国社会的伦理价值观念。
西方国家有先见之明的经济学家和哲学家早已涉足与研究经济领域的互利原则问题。哲学家孟德斯鸠认识到进行经济贸易往来的,要以相互的需要为基础,相互依存,平等互利,因而带来了和平;斯密的绝对利益理论和李嘉图的比较利益理论都凸现了一个鲜明的伦理主题――互利,他们认为只要从事贸易活动,各贸易主体就能够做到绝对互利和相对互利。我国对互利主义原则的研究大约始于20世纪末和本世纪初。相关著作主要有,唐凯麟的《伦理学教程》,李欣欣的《贸易自由化与中国对策》,何怀宏的《底线伦理》等。相关论文有,欧阳超的《试论互利主义》等。
以上这些论著和论文取得了颇丰的研究成果,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从宏观角度看,我国学者的研究多是从经济的宏观层面来提倡互利原则,研究互利原则的经济伦理理论较少,仅有欧阳超的《试论互利主义》。因此有必要加强对互利原则理论的专门研究。西方学者提出了各具特色的互利原则理论观点,如斯密的绝对利益理论等。这些互利原则理论观点都是互利原则理论的表现模式之一,但尚不能以互利原则为基础,构建市场经济道德规范体系。
从微观层面上看,我国一些学者提出了互利原则是经济活动的道德基础的理论,这一观点是正确的,但都没有从伦理学角度来研究互利原则的伦理内涵。从哲学、经济学、伦理学等学科在经济活动中为互利原则提供理论论证。在界定互利原则的伦理内涵方面,现有的研究不全面。在对以互利原则为基础,构建构建市场经济道德规范体系方面,很少有学者从互利主义原则的内容、伦理内涵、实现等全面系统地论述,而且忽视了在以互利原则为基础,构建市场经济道德规范体系中应注意的问题。
三、经济活动中互利原则创新
从以伦理学的视角来研究经济活动互利原则。在经济活动中,以利己主义与利他主义及集体主义思想的基础上,界定互利原则的伦理内涵。从哲学、经济学、伦理学等角度论述互利原则是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同时,从政治、经济、文化、道德等领域对互利原则进行现实思考,以互利原则为基础,构建市场经济道德规范体系,并指出在构建市场经济新价值体系中要注意的问题。
纵观现有的相关研究,可以发现有必要更深入、更全面、更系统的研究经济活动互利原则。力图在前人已经研究的方面,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在前人没有研究的方面,努力实现创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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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人文素质;渗透式教育法;思维方式培养;IT人才教育
1研究背景
走在美丽的校园里,常常会看到绿化带上有食品袋、包装盒、烟蒂等杂物,觉得非常不和谐;路上学生们隐约传入耳中的对话中夹杂着的脏话,让人感到不够美。尽管实验室门口挂着“不许带食物进实验室”的条幅,尽管老师一次次都说不要在实验室吃东西,但学生每次实验课下课后,实验室内总有饮料瓶、食品袋留在计算机键盘旁。还有的学生毕业后要出国留学,请老师写推荐信、翻译资料等,离校时连给老师道声“感谢”,说句“再见”都没有。
在送新生报到的家长队列中,还有为十八九岁的儿子掉眼泪的妈妈。她恨不能包办孩子的一切,却不知道自己无形中阻碍了孩子的正常成长。大学同住一个宿舍,有人不会打扫卫生,也有人不愿打扫卫生,不懂得基本的人际交往礼仪、生活常识和保持自己身心健康的行为方式。
学生在大学的IT专业学习四年后,走出校门,踏上工作岗位,很多企业培训新员工的课程包括商务礼仪、有效沟通、企业文化等内容[1]。如果从小学到大学,一个人整整接受了十五六年的教育(没有加上幼儿园教育),连基本的行为方式和接人待物的礼仪都不懂,只是一个“工匠”,不是一个有思想、有理想抱负和坚定信念的社会新生活开创者,就背离了教书育人为君子、成圣贤的根本宗旨。这是值得反省和深思的。
本文探讨的另一个问题,是学生的思维方式普遍存在有悖基本哲学常识的现象。谁都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可是逃课、不做课后学习功课、考试抄袭、毕业设计蒙混过关、总想轻松拿到毕业证书等做法和想法,在大学生中普遍存在。这本身就流露出想吃“免费午餐”的思维方式。反过来看,这样的IT专业大学生到社会后,用人单位还会觉得你达到了大学生应有的水平吗?你轻松拿到的文凭别人还会再相信吗?这一现象对那些认真对待学习生活,塑造自身良好素质的大学生们也是一种不公平。
事实上,我国适龄青年中只有23%左右的人才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他们应该成为社会的精英,成为未来社会新生活建设者中的栋梁。尤其在目前的社会中,样样事情都离不开IT,社会的运转业已依托在计算机信息技术之上了。所以,IT人才人文素质的培养关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关乎一个民族的兴旺。人文素质体现了一个人的志向情趣抱负、文化品位、思维方式和生活工作习惯,越早培养越好。
人之初,性本善。苟不教,性乃迁。教与不教,正确的教与错误的教,最终结果差异巨大。所以,大学IT人才培养必须包含、融入人文素质教育的内容。
2以不教示教
国外人文素质教育的模式是以美国著名哲学家和教育家杜威归纳总结的渗透式教育方法为代表,即以“不教示教”,以音乐、体育、艺术、与企业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2]。渗透式教育以圣贤教育为主,倡导博爱、社会责任;不仅关注个人的幸福,还关注子孙后代的幸福,关注整个人类的福祉和命运。
我们应该采用开放的教育思路与手段,将寓教于乐的形式和目前主要以课堂教学为主的方式相结合,弥补人文素质教育的缺失。丰富业余体育和文化生活,成立文体俱乐部,构建既具有健身性和文化性,又有机结合民族性与时代性的大学生文体生活方式。把传统的文体活动,如合唱团、吹笛子、拉二胡、弹琵琶、戏剧节等,以及武术中的太极拳、太极剑和舞龙舞狮运动,还有具有时代特征的野外拓展运动,如轮滑、飞盘运动、木球运动、定向运动、体育舞蹈等新兴项目开展起来,作为学生修身、健体、养心的主要训练手段。特别是野外拓展运动课程,是集体育、教育、心理、植物、动物、地质、地理、旅游、探险、法律等众多学科于一身的新型户外运动项目,值得推广。
教学要以学生为主体,采用“先行后知”、“边行边知”、“愈怕愈行”等体验式学习方式,打破传统的以课堂“教”为主的单纯文体教育模式,让学生愉快、积极、刺激地参与,在大自然中学到知识、掌握技能、领悟道理。野外素质拓展不但可以使学生掌握许多生存技能,挖掘自身潜能,还可以学会更好地与人相处等人文知识和技能。师生共同参与这些活动,营造和谐的校园文化,就是以“不教示教”的方法之一。
校园文化是一种氛围、一种精神。在推动校园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中,文体活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积极创建校园文体生活氛围,是实施IT专业大学生人文素质拓展的有效途径。它是以学生为主体,以课内、课外文体文化活动为主要形式的一种群体文化。这种特定的文化氛围是和学校的培养目标、校风校纪、生活方式等内容相联系的。
另一个方式,是在IT专业课教学中融入人文教育,在IT专业大学生人文价值观培养中起到春雨润物细无声,以及习惯成自然、每日三省、水到渠成的作用。如欧美的IT专业大学生,从入学到毕业,人文教育始终贯穿于实验、课程设计、社会实践、作业、论文以及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中。我们连续3年选用美国影印版教材《Computing Essentials》,该教材每章都有讨论IT涉及的社会、法律和伦理、自身身心健康的问题。教师要求学生课后分析IT带来的法律、道德和社会、生态环境、人身安全等问题,引导学生全方位思考IT发展与人民生活、技术发展与社会的关系。这使学生从技术里跳出来,以更宏观的视角审视IT,思考技术发展方向等人文的深层次问题,确实值得我们借鉴。
美国大学普遍为IT专业大一新生开设的通识教育课程更与我们不同。该课程的学时量大,涵盖人文知识范围宽泛。如芝加哥大学通识教育课时占到大学总课时的50%,常青藤学校中最少的通识教育课时也占到了总课时的20%。内容包括各种国家、不同民族的文化;各种观念、各种价值观;世界历史文化(如读《古兰经》);美国文化;科学核心课程;人文社会科学核心课程等[3]。因此,通识教育使IT专业学生具有社会责任感,而不只是提高IT技术技能。迄今为止,为什么计算机界的最高奖项――图灵奖都被外国人拿去?我们认为,人文素质教育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
还有一个现象,是IT职业伦理教育的差别。发达国家的职业伦理教育已经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与实践经验。作为应用伦理学的一个分支,近代职业伦理十分活跃与繁荣。如医学伦理、生命伦理、基因工程伦理、生态伦理、科技伦理、经济伦理、企业伦理、政治伦理、国际关系伦理、家庭伦理、媒体伦理、计算机伦理、网络伦理、工程伦理[4]等。从理论上划分,职业伦理教育可以分为哲学层面的伦理理论教育和具体的职业伦理规范(又称为职业操守)教育,是“道”与“器”的关系。两者既相互联系又各自有独立的研究内容。
但我国的工程类伦理教育还不是很普及。如我国教育部计算机与信息类专业高等教育教学大纲中规定必须开设的计算机伦理、信息伦理或网络伦理等课程[5],到现在还只有少数学校开设,仍然没有普及。而英美等国的大学中都有计算机与社会责任,计算机与社会,软件工程师的职业伦理,哲学、科学和技术这样的研究中心。在谷歌上用关键词“Professional Ethics Education,file type:pdf”搜索,获得约1 070 000条结果;用“职业伦理教育”在中国知识资源总库(CNKI)系列数据库查找,1999年至今的文档总共只有记录13条。可见伦理教育在国内外受关注的程度有多么大的差别。
3走出校园,认识生活
做一个受社会欢迎的人,与人相处很融洽的人;做一个有抱负的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才是IT人才教育的真正目的。据我们观察,凡是在学校参与了社会企业兼职的学生,各方面都显得成熟一些,人际交往礼仪也好很多,毕业就职也顺利得多。只在学校不出门的学生,大多很害羞,不善与人沟通,就业较困难,而且适应新生活环境能力也弱。所以,鼓励、引导学生利用暑假兼职,认识社会,学习与各种各样人沟通的技能,走进企业,走进社会,都是很好的提高学生人文素质的方法。
走进社区做志愿者,更是一个良方。因为志愿者群体整体素质比较高,而且都是有理想、有抱负的人,追求的人生目标高于一般人群,文化修养相对也高。
西方志愿者主要起源于罗马时代的博爱精神、基督教的宗教责任及救赎。志愿者活动可以传递爱心,传播文明。志愿者在把关怀、帮助带给社会的同时,也接受了爱心、感恩教育,是一种非常值得推崇的教
育理念。参加社会上的志愿者活动,结交这样的朋友,对IT专业大学生来说终生受益。同时,学生走入社会,审视自己,也可以为将来的IT职业发展选定目标,促进学生早日转变学生身份观念,朝职业化人士身份转变。
4结论
我们认为,从社会的宏观文化环境,到学校的IT职业伦理教育和文、体、艺、户外、社区等多元化的渗透模式,再到微观课堂中的人文与技术内容融合,都需要探索和构建一套灵活适当的人文教育体系和模式。这可以为IT人才成长提供开放的空间,为塑造一个有社会责任、能够关注人类未来和具备诚实、可靠、笃信、责任心、仁爱等人类基本价值观[6]的IT技术人员提供必要的教育手段和途径。
目前,各行各业都建立了完善的职业执照认证制度和体系,但与其他国家相比,我们还须在IT职业伦理规范建设、微软用户行业职业道德信誉度监督、职业教育模式的多元化、开放性校园文化建设等领域与社会开展多层次合作,大力发展网络教育,为我国的和谐社会建设培养合格的IT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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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ining of Human Art for IT Education in Chinese Colleges
FENG Jixuan
(College of Computer Science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Zhejiang Wanli University, Ningbo 315100, China)
关键词:医学伦理学;教育;现状;对策
随着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综合医学模式的演变,医疗矛盾逐步由“技术型”向“服务型”转化,许多新的医学伦理问题应运而生,医学伦理学越来越受到各国医学教育界的关注。
1 医学伦理学教学现状
1.1 我们不能不清醒地认识到,与世界上很多国家相比较,我们的医学伦理教育从内容到形式,从理论到实践都存在着许多问题与不足。目前,在美国、法国、英国、日本等国家已经进行了多年系统稳定的医学伦理学教学。在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各年级医学生中均开设医学伦理学课程,并进行跨学科教学。教学基本上围绕当前医学领域的重点热点伦理问题进行,如医学实践中知情同意、人体实验、脑死亡、稀有资源分配等。哈佛大学医学院对医学伦理学采取以问题为基础进行跨学科的教学方法,组织学生对医学伦理问题从不同角度、不同学科进行研究和探讨,并邀请不同学科的专家参加,例如邀请临床医学专家、基础医学专家、社会学家、哲学家、心理学家、行为科学家等[1]。
我国则多以开设医学伦理学课堂教学为主,进行其他教学模式的学校还很少,教学模式还有待完善。仅在少数医学院校的医学伦理学教学中,采取了对重点热点问题进行讨论,课题调研的形式。比如哈尔滨医科大学,其在上世纪末已经开始采取这种课题调研讨论的教学形式,取得了一定的教学效果[2]。但是目前国内对这些模式还缺乏系统的研究,也没有很好的推广。
1.2 对医学伦理学重要性的认识不足。
医学伦理学在医学教育中的地位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才导致目前我国医学院校医学伦理学课时严重偏少的现状。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大部分医学院校在第五学期开设医学伦理学或在政治课中开设医德课,总课时约为30学时,不及美国、日本等国家同类课程学时总数的1/5。在如此有限的时间内,不大可能指望学生对医德范畴、医德规范等有较为系统的了解,更谈不上为他们提供将理论付诸实践的机会了。
2002年2月,国际医学教育学会公布了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最低基本要求,包括医学教育的7个基本方面:职业价值、态度、行为和伦理,医学科学基础知识,临床技能,沟通技能,群体健康和卫生系统,信息管理,批判性思维和研究。[3]这一标准阐述了医学院校毕业生必须具备的一系列基础核心能力,从中可以看到,医学伦理学和医德教育在医学生综合素质中占有重要地位。
1.3 授课形式单调是我国医学伦理学教学中亟待改革的又一弊端。
目前医学伦理学教学中通行的是单纯由教师讲授的方法。限于学时,教师较少考虑,也无从考虑实际效果。这种“布道式”的教学方式,很难引起学生对医学伦理学的兴趣,更不用说掌握指导他们终身职业生涯的伦理准则与规范了。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美国医学院该门课程的教学形式显得生动活泼。其中最常见的是各种形式的讨论和以病例为基础的教学模式。日本的医学伦理学课程则主要由相关临床教研室的教授主讲及让学生参加病区实习的形式来予以实施,注重培养学生判断医疗实践中发生伦理问题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加拿大的医学伦理学课程大多采用案例教学法和以问题为基础的教学方法。
1.4 如何让医学伦理学的教学内容更系统、更稳定、更具时代性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医学伦理教育的教学内容也同样受到了严峻的挑战。众所周知,任何一种道德理论或伦理学说,都是有其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背景。随着经济改革在我国城乡相继取得巨大成功,人们开始对医疗卫生保健行业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新的医学模式要求医务人员不仅应具备精湛的医术,而且要求他们能自觉尊重生命价值,在努力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的同时,还要深谙伦理学、心理学等人文科学知识。所以原有的教学内容自然跟不上时代的需要,而即使是已经更
新的教材内容,也会因为目前新的伦理学问题的层出不穷而同样有了时代的局限性。传统的医学伦理学考核形式,主要以考场笔试(闭卷或开卷)以及论文撰写常见。前者强调的是书本理论知识的检测,特别是闭卷形式。开卷形式虽然有一定的开放,但总之都是以理论知识考核为主,与传统课堂授课形式相适合。这种考核方式容易流于形式,不能真正考查到学生学习医学伦理学课程后的思想观念以及伦理决策能力上的变化,也不能真正鼓励学生学习医学伦理学的主动性。后者虽强调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有助于学生自我能力的培养,相比较应该是一种进步。但是仍然还有不足之处:没有贴近临床和实践,学生的任务仅仅是在完成论文,所以相关材料可以不必从实践中获得,减少了伦理学的实践机会;论文撰写相对简单,教师的指导成分相对较少,实用性不足。因为以上这些因素,所以目前的医学伦理学考核方式难以引起学生学习的兴趣和迫切感,那么进行医学伦理学考核制度的改革就更加势在必行。
2 医学伦理学教学的对策
2.1 加强国际合作,提高中国医学伦理学的教学水平。医学伦理学的发展和医学科学的发展密不可分,一种新的医学科技的发展,必然引起相应的伦理学的方法论等多种角度,深入研究高等学校教学方法,使我们的教学在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启迪学生创造性思维以及培养学生表达思想、交流观点的能力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4]。此外,对学生的成绩考核,要考虑改变以理论考试为主的形式,积极尝试多种考核方式,使考试内容注重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分析一些具体问题。
2.2 创新教学内容。
自1982年以来,我国高等和中等医学院校和医疗部门陆续开设了医学伦理学课程,从事医学伦理学教育和研究工作,先后编写了许多版本的医学伦理学教材。这些教材的出现,对于医学伦理学的教学研究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21世纪是生命与健康科学发展的世纪,因此医学伦理学内容体系“应以义务论为主线,将价值论、公益论贯穿其中,既反映传统医德精华,又突出生命与健康主要内容,并包括哲学、伦理学、心理学、社会学、美学等相关学科进行理论与实践的论证。既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又能帮助医学生和医务工作者解决在学习和医疗实践中的各种伦理问题。其具体内容应突出科学性、系统性、规范性和实践性的统一”。[5]
关键词:;职业教育思想;研究述评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2)09-0179-02
先生是我国著名的民主革命家、教育家、科学家。国内对于先生教育思想的研究众多繁杂,研究内容渗透各个方面。在思想研究中,的政治思想、哲学思想、教育思想、科学思想、改革思想、管理思想、伦理思想、美学思想等都有涉及。在其教育思想研究中,涉及办学思想、美育思想、德育思想、教育伦理思想等方面,其中也涵盖了职业教育思想。国内的研究多聚焦在其高等教育思想、办学思想、大学改革思想、美育思想等领域,且成绩显著,而对于其职业教育思想的研究,则显得单薄,极不对称。
职业教育思想研究现状
的职业教育思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关于“工读”教育思想,关于职业教育的定位(含职业教育的地位与作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关系),关于职业教育的“实利主义”主张,关于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等等。而这些思想涉及职业教育方方面面,在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职业教育管理、职业教育学科建设、职业道德教育等方面都提供了重要参考意见。
教育思想是中国教育史中的重要部分,而其职业教育思想也理应成为中国职业教育史的重要组成内容。对于中国职业教育史的研究著作在国内屈指可数,目前仅有谢长法著《中国职业教育史》,米靖著《中国职业教育史研究》。而对职业教育思想的专门研究仍属空白。只有关于某位教育家职业教育思想的研究,或对某种职业教育思想的研究,对比其他领域思想的研究显得零散。
对职业教育思想的专门研究目前尚未出现。的职业教育思想只闪现在一些全集或选集中,少有人整理。而对职业教育思想的研究论文,数量少兼之论述零碎,也显得比较落寞。
在中国知网中,以“”并“职业教育”为关键词进行搜索,相关文献只有8篇,均属于期刊论文,学位论文数为0。在万方数据中,以“”和“职业教育”为关键词进行主题搜索,相关文献有14篇,去除重复文献,另有6篇对于职业教育思想的相关研究,可作为补充资料,有助于对其思想进行研究。如《从批评职业教育谈起》、《试论、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的继承发展关系》、《与中华职业教育社》、《中华职业教育社先驱——》、《与黄炎培——20世纪初中国主流职业教育思想的师承与创新》、《试析黄炎培与的生死道义之交》、《民国初年、黄炎培的职业教育思想》等,这些文献均是对职业教育思想的直接论述。
纵观此类论文,其所论述的内容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1.关于职业教育定位。职业教育是实利主义教育,是“兴业救国”之举,是“社会百业进步的途径”,也是“教育强国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职业教育,可以“解决人民生计”,“提高人民的智力,扩大人才资源,振兴国家经济”。
2.关于职业教育理论与实践。职业教育应“理论与实习并重”,“专业素质与综合素质并重”,“注重学科知识的实践性”,“重视学生自然科学和实用技术的培养”,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
3.关于职业教育办学理念。职业教育是“大众化教育”,“注重办学主体的广泛性”,提倡社会各方面参与职业教育,“整合社会资源办学”,借助“政府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宏观层面上的调控”,实行社会化办学和社会化教育。另外,“社会调查是职业教育办学不可忽视的环节”,“专业建设要以社会需要为依据”,“根据社会需求培养职业技术人才”,“面向实际培养合格的职业人才”。
4.关于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关系。一方面,要“重视职业教育的基础连贯性”,“重视小学阶段的职业教育”,“主张在普通教育中注重综合教育,加强职业教育的启蒙”;另一方面,变革传统职业教育观念,宣传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只是同质不同类主张,“确立职业教育在教育体系中的地位”。职业教育具有其独特特质与作用,普通教育无法替代,从而更好地实现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
5.关于职业道德教育。对于职业教育,“倡导职业道德教育”,他曾指出:“德育实为完全人格之本,若无德,则虽体魄智力发达,适足以助其为恶,无益也”,要“注重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6.关于工读主义教育思潮。工读主义思想萌发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时值对旅法华工开展教育活动,加之随后的国际工人运动和“劳工神圣”思想影响,出现了工读互助教育实践活动。当时涌现出多种工读主义思想,各有侧重。工读主义孕育于“学徒制”,半工半读“是工读主义的具体实践形式,其基本含义是提倡做工和求学相结合,做工和读书相结合。”这种思想坚持实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边读书边劳动,是对职业教育新模式的探索。
上述文献是对职业教育思想研究的主要资料。虽然对于其职业教育思想各方面均有所涉及,但整理不足,诠释略显粗糙。对于每个思想点都没有细致展开,多是一笔带过,模糊不清。
从文献出版时间来看,对职业教育思想的研究自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了,一直持续至今。然而,在1990~1999年间出现断裂,中间连续10年,职业教育思想研究无人问津。直至1999年,研究之热情复燃,然而研究之力度每年仅限于2~5篇之间。由此可以看出,职业教育思想从未成为职业教育研究的热点,这也给后来的研究者提供了更多的研究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