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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研判报告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08 15:27:21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村委会研判报告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村委会研判报告

篇(1)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整治、维护稳定,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坚持依靠基层、源头治理,聚焦当前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查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依法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加强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日常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有效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为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整治重点

充分利用全镇农村土地确权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果,全面清理镇、村、组三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重点整治家庭承包以外的集体资源性资产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围绕七个方面开展整治:

(一)集体资源低价发包、仗权发包、改变资源用途等问题;

(二)侵占、强占、平调集体资源等问题;对超出土地确权面积以外的集体册外地,是否存在强占不交费及未按规定程序发包问题。

(三)公职人员非法参与、干预集体资源承包等问题;

(四)侵占、霸占农户承包资源、强迫农民流转等问题;

(五)拖欠集体土地补偿费、村级新增债务、违规支出等集体资金方面的问题;

(六)强占、侵占、非法变卖和报废集体资产等问题;

(七)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三资”问题。

三、整治环节

专项整治工作自6月下旬起至9月底结束,不划分具体阶段。各村要因地制宜,统筹抓好组织推动、摸排线索、分类处理、建章立制四个环节,确保取得实效。

(一)组织推动。镇、村两级要深入学习研究农村集体“三资”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成立农村集体“三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研究细化整治措施,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

(二)摸排线索。组织开展2018年以来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排查摸底。镇农经站、镇政府和村委会设立举报电话,收集问题线索。

1.村级自查。充分发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监委会成员和农民代表作用,成立由村两委成员、监委会成员和成员代表组成的工作组,进一步彻底清查册外耕地,搞清底数,不能遗漏,建立台账;对村级家庭承包以外的资源性资产发包合同进行全面清理、核对,摸排其他集体资产和集体资金管理、使用、处置等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问题,并建立集体资产、资金问题台账和集体资源发包台账。台账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农民群众监督和举报,要留存公示照片。公示结束后,台账上报乡镇政府。如发现隐瞒不报、底数不清等问题,将建议有关部门追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责任。

2.乡镇复查。乡镇专班组织力量结合农民土地确权和清产核资成果,对村级上报台账进行对比、审核。对农民群众举报线索、有关部门通报移送线索、审核村级台账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进行实地清查核对。归纳整理“三资”领域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后,连同核查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一并上报到镇专班。

(三)分类处理。镇专班对村级上报问题清单和初步处理意见进行复核、定性、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改清单、提出纠正处理意见。

1.纠正规范。镇专班及时将整改清单反馈各涉事村,指导村组依法依规整改问题,履行程序,完善合同,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整治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确保农村和谐稳定。要慎重对待历史遗留的“老大难”问题,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实行“一事一议”研究解决,切忌简单粗暴“一刀切”。

2.移交线索。发现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涉黑涉恶线索,专班要第一时间移交扫黑办。

(四)建章立制。坚持边治边建,镇专班要指导村组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严格监督审批程序。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者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和集体资产流失问责制度。强化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定期抽查、异地审计监督等长效机制,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四、保障措施

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集中精力,周密部署,稳步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农业副镇长任副组长,工作专班日常工作由镇农经站、镇扫黑办配合。工作专班主要牵头负责组织指导、统筹调度、政策制定、形势研判、咨询解答和督查指导等工作。镇专班由党委书任组长。镇要承担起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及完成时限,积极稳妥推进整治工作。

(二)加强政策支撑。全镇要统一标准,规范操作,对法律、法规、政策理解把握方面的疑虑、争议、尺度等问题,要及时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咨询。对于群众关注度高的重大敏感问题要及时上报,能够予以明确的,上级业务部门要及时提出指导意见;不能予以明确的,要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共同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

(三)加强督查指导。镇专班要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员、整治工作各阶段完成时限。针对问题清单一对一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清单,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镇专班要会同同级扫黑办,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督导检查要覆盖所有村屯,实地抽查至少15%的村,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镇工作专班设立举报电话:0436-5567335。

篇(2)

《意见》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举措:

一、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切实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明确县(市、区)和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以及相关部门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健全预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时协调解决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落实乡(镇)、村委会专人监管,并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及其成效纳入相关单位绩效管理。各地要及时聘用交通协管员,将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能延伸到农村道路。有条件设立交警中队的乡(镇),要强化其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未设立的要加快推进乡(镇)派出所协管工作步伐,依法委托乡(镇)派出所行使交通安全执法权。

二、切实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意见》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公安交警、交通(路政)、安监、建设、农业、工商、经贸、国税、地税等部门及乡(镇)政府,联合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每年不少于两次。并明确整治重点内容为:对无(假、套)牌、无(假)证、挪用号牌及报废、拼装、自行改装的机动车、拖拉机(含变型、多功能拖拉机,下同)要依法予以查扣,对其驾驶人、所有人要依法处理,特别是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要当场予以查扣并进行整改,直至符合安全标准(其中驾驶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要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暂扣半年以上不来认领的机动车、拖拉机按无主废旧车辆移交当地财政部门,依法公开进行销毁处理;对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机动车和拖拉机违规装载等违法违章行为要依法予以查纠;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要依法对驾驶当事人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及相应的罚款;对未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而驾驶运输经营车辆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从严处罚;对未投保“交通事故强制险”的机动车辆要予以当场查扣,并依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其所有人予以处罚;对客运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要责令其限期投保,拒不投保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对在农村道路占道设摊、堆放杂物和晒粮打谷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以及人为破坏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予以查纠;对外挂机动车、拖拉机要全面清理,严格执行检验规定,引导其回迁落户(经贸、质监、农业等部门要及时修订适合我省实际情况的变型拖拉机地方技术标准),对不符合我省注册登记规定的外挂拖拉机要开展联合整治,促使其回原籍地使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农村未上牌摩托车(特别是未列入国家发改委上牌目录的摩托车)、拖拉机补办注册登记的处理意见和引导政策,简化办牌办证程序,方便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摩托车、拖拉机办理牌证;简化农村地区新增车辆办理注册登记程序,适当减免注册登记费用,推行购车缴税、注册登记、检测检验“一站式”服务,确保新增摩托车、拖拉机手续完备,切实提高农村地区摩托车、拖拉机注册登记率和检验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共同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意见》提出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各职能部门、乡(镇)、村委会和有关单位落实农村道路预防交通事故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行业部门路面管控和交通稽查等监管工作情况,交通安全监管人员履职情况,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件办理情况,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情况,上级有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等。各级政府要定期组织召开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联席会议,强化部门间沟通协调,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建立相应信息报送、事故通报、工作报告等制度,积极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制度的落实,有效减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四、逐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意见》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大安全投入,逐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物理隔离设施等安全防护设置,提高农村道路的通行条件。对新列入农村道路硬化计划的公路,应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农村公路技术规范及《福建省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进行建设,交通安全设施、安保项目必须落实“三同时”制度,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设计审核关和竣工验收关。对已建成通车的农村公路(含桥梁)安全防护设施,各级政府要组织全面普查,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未达到农村公路等级要求的要参照或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区分轻重缓急,逐步设置到位;对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交通和公安交警部门要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抓紧整改,短期内不能根治的路段,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控制和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对重要路段出入口及节点位置,要设置限宽限高设施,防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入,有效保障农村道路建设成果。

五、加强对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意见》强调,各地要按照《福建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的目标责任和检查、考核、奖惩机制,促进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的落实。要建立以政府投资为主、村民自筹为辅,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集机制。各级政府和交通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农村道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

案》([2005]49号)和《福建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的要求,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村道路建、养、管各环节科学的工作机制。除国家和省级补助的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外,市、县(市、区)政府要依据本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实际需要,统筹本级财政预算内外资金,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财政性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支出。

六、切实加快农村客运交通事业的发展。《意见》提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扶持农村地区客运交通事业的发展,认真规划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逐步把公交线路延伸到符合通行标准的乡(镇)、村,清理、规范农村客运收费的优惠政策,适当减免农村客运车辆附加费、运管费、养路费等相关费用,切实减轻农村客运经营者的负担。各级交通部门要进一步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实行公司化、公交化经营,要调整运力结构,合理搭配不同客流量班线的开行线路、班次,扩大客运班车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客车通达深度。对客流量小的线路,可采取灵活的片区经营、滚动发车、循环运营方式,提高车辆实载率;对新开行的客运线路,可视情开行隔日班、周末班、赶集班车。依法打击农村道路低速载客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的非法载客行为。鼓励发展适合农村客运特点及市场需求的高效低耗型客车,逐步提高车辆档次,增强车辆的安全性和舒适性。对农村客运站和候车亭建设,规划、交通、国土、建设等部门要简化立项、建设、用地等审批程序,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保障其建设用地需要,交通部门要提高其建设补助标准,加快农村客运站和候车亭建设步伐。

篇(3)

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脱贫摘帽百日会战工作实施方案》(城脱贫办发〔2019〕28号)要求,现将我村开展摸底研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人口摸底情况

本村在公安机关登记户籍人口390户1272人,经过本次自查核实,全村实有农村人口为390户1267人,因移民搬迁或投亲靠友等原因目前在我村长期居住的非户籍人口55户187人。

全村有五保户13户13人,低保户32户72人;在校学生275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154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未入校0人;有残疾人口24户26人。

与去年农户户籍信息数据相比,增长30户108人。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有:1、有本村户籍但未在本村居住人口较多,在以前人口摸底过程中未和派出所户籍人口进行比对,导致有漏登的现象。2、现核实户籍人口中婚嫁后户口未迁出的有 18人,因自然减少未销户5人。

二、贫困对象摸底情况

截止2018年底,全村尚有贫困人口26户42人,贫困发生率为3.6%。经过本次全面自查,因婚嫁、新生、死亡等原因,净增加(减少)0人。全村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4户69人,其中一般贫困户11户27人,低保贫困户10户29人,五保贫困户13户13人。

三、脱贫达标自查情况

(一)户达标情况

全村现有在册贫困户34户69人,2019年拟脱贫23户42人,贫困发生率控制在3%以下。截止5月底,当年人均纯收入已越贫困线(3600元以上)34户69人(其中余洋前3季度收入不达标问题,该户低保已提标至每月333元,另外经镇、村协调申请大病补贴已通过于7月发放每月166元,年度收入可达标),安全住房达标34户69人,(其中10户五保贫困户已对接未入住),安全饮水达标有34户69人,全部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儿童,全部实现电力入户或同网同价。

全村自2014年以来累计脱贫8户24人,经本次自查发现,安全住房保障已到位,有安全饮水,全部参加新合疗,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儿童,全部实现电力入户或同网同价。

全村现有非贫困户356户1198人,有安全住房354户1194人,有安全饮水356户1198人;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儿童,全部实现电力入户或同网同价。

(二)村达标情况

全村有7个村民小组(其中3组为城镇居民户口),截止5月底达标情况:

有16户贫困户人均纯收入已超过上年度80%,村通村水泥路已达标,6个组有通组水泥路,有390户安全饮水全面有效保障到位,有390户电力入户达到100%,动力电通达到村,标准化卫生室已规范并正常投用。

(三)与县摘帽相关的其他指标达标情况

1、自来水入户情况。全村有390户实现自来水入户,入户率达到 100 %;

2、安全住房保障情况。全村除贫困户外,有354户安全住房有保障,有2户住房感官存在安全隐患。当前所有农户安全住房达标率为99.8 %,在已落实安全住房措施的户全部入住后,安全住房达标率可达到 99.8 %。

五、存在突出问题

本次摸底自查,经认真研判,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相对突出,需要镇作战部统筹解决。

1、贫困户基础信息需要进行修正。经认真核实,发现建档立卡系统中有23户6项信息与实际不够一致,其中18户贫困户需要更换帮扶责任人,贫困户电话号码需要更改的13户,务工地点需要更改的有2户3人,健康状况需要更改的有1人,文化程度需要更改的有1人,在校生情况需要更改的有1人,已完善建立修正台账,需要县统一安排时间予以修正。

2、2户安全住房感观存在安全隐患。其中贫困户0户0人,非贫困户2户4人(唐先顺1户2人、杨国芳1户2人).村工作队正在与住建部门沟通,如经鉴定确属危房在进行加固改造。

3、经核实,目前我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16户43人,主要原因为交通条件不便,现已有15户42人实现易地搬迁并入住,1户1人(刘庭祥五保户)已落实兜底保障,正在做思想工作,考虑集中供养;因病致贫的5户11人,都享受慢病补偿免费赠药,其中3户9人享受农村低保,2户2人享受兜底保障,正在做思想工作,考虑集中供养;因残致贫9户 10人,其中2户3人享受低保和残补,7户7人享受兜底保障(1户已集中供养),正在做思想工作,考虑集中供养;缺资金1户2人,已享受5321贴息贷款用于自主创业;因缺劳力致贫3户3人享受兜底保障(2户2人已集中供养),正在做思想工作,考虑集中供养。

4、对于我村存在的3户不了解政策和对政策不满意的,我们将加大入户宣将和沟通,尽力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做好帮扶工作,提升满意度。

5、10户10人特困供养户已对接尚未入住,其中2户2人已愿意入住,等二院合一即可搬迁,剩余8户8人搬迁意愿不高,还在继续做思想工作。

                            

篇(4)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mayfive”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环保督察反馈黄标车淘汰推进不力问题整改完成工作总结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宣威市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黄标车淘汰推进不力问题整改完成工作总结报告

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宣威市关于2017年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关于对关于黄标车淘汰推进不力的问题”整改完成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描述

问题描述:全市黄标车淘汰推进不力,办法不多。根据《曲靖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曲政发〔2014〕74号)要求,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行政区域内的黄标车。而根据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提供资料,2017年1月1日至11月27日期间,曲靖市虽已完成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15564辆,但仍剩余黄标车20643辆。

整改措施:落实《宣威市淘汰黄标车资金补贴办法》,加强宣传,引导车主注销“黄标车”。将黄标车纳入环保检验监管系统,严禁黄标车上线检测。将黄标车纳入机动车检验监管系统进行自动核查比对,严禁对黄标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严格黄标车登记管理,严禁黄标车办理区域内转出、转入、转移登记。加大路面执法和非现场执法力度,设置黄标车限行、禁行区域。2018年底前,全面淘汰全市所有注册运行的黄标车。

二、整改情况

宣威市辖区符合淘汰标准的黄标车有3066辆,治理淘汰任务重,时间紧。为把握有利时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黄标车淘汰治理任务,宣威市人民政府结合省、市两级黄标车治理工作方案,及时下发和出台了《宣威市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方案》和《宣威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办法》。宣威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人民政府市长周云峰任组长,杨枝梁副市长任副组长,由公安、环保、财政、交通、质量技术监督、住建、工业信息化委员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统筹开展全市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为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治理责任,宣威市人民政府与各乡镇(街道)与各治理责任单位工作负责人,层层签订治理工作责任状,把黄标淘汰治理工作作为生态环境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政治任务来抓,确保有序推进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数据

宣威市共有“黄标车”3066辆。截止至2019年2月,报废注销2119辆(报废补贴车辆2032辆、87辆未补贴包括政府车辆及机动车所有人没有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手续)车主申请灭失注销、询问笔录注销834辆,移出黄标车113辆(其中达到强制报废标准2辆,被盗抢/查封数21辆,无法认定进口车27辆,非载货专项作业车12辆,复核为非黄标车51辆)。

宣威市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有序进行,全市已有1594辆“黄标车”所有人,领取到提前报废补贴资金,累计核发补贴资金:一仟柒仟陆佰零玖元(小写:17609000),于2019年7月份资金以补贴到位。

(二)宣威黄标车治理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健全制度,强化配合协调。一是宣威市人民政府、市委领导高度重视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治理工作,亲自督促、催办黄标车治理进度;二是市黄标车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加强治理工作组织部署,群策群力研究治理措施,不同治理责任部门间密切协同配合,并建立了一套联系、协调和治理工作机制;三是公安、环保、工信等职能部门以及报废回收企业联合办公,设立专门的治理淘汰工作场所,设立专门的业务受理、咨询窗口,各成员单位加强合作,相互协调配合,完善制度保障措施,紧密配合落实治理责任。四是时时监控工作动态,监督问效落实治理责任。每天分析汇总全市治理工作数据,每周研判分析各乡镇、治理责任主体的工作成效,定期工作动态,通报工作进度,及时分享工作信息、经验。

2、积极动员、广泛宣传。一是各乡(镇),都组织召开了“黄标车”淘汰治理动员工作会议,统筹部署淘汰治理工作,乡镇领导与村、社干部逐级签订治理责任书,层层压实治理责任。二是各乡镇(街道)积极发动机关、各站(所)和村委会力量联合开展“黄标车”治理工作,同时乡(镇)公安交警中队积极发动农村兼职协管员、交通安全信息联络员、劝导员、治保员等力量深度配合开展“黄标车”排查治理工作,基本形成统一协调,齐抓共管的治理工作格局;三是各乡(镇)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持续加强 “黄标车”治理淘汰政策,补贴办法标准,限行公告等内容宣传,积极提高治理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四是坚持针对“黄标车”车主、驾驶人、所有人、使用人和利害关系人,开展精准定向的宣传和引导,书面向当事人告知淘汰政策、补贴标准,鼓励、引导当事人主动报废淘汰车辆;五是对积极自愿报废“黄标车”的单位或个人,结合个人环保义务、社会污染治理、社会环境效益、补贴利益效应、淘汰车辆监管和运行使用环境等方面进行重点宣传,放大社会影响、增强示范作用。

3、深度梳理,精准排查。一是公安交警对全市3066 辆黄标车开展深度梳理,治理任务数据按乡(镇)、村委会、社区、村组进行逐级分类、细化,并按治理责任下发、抄送到各治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二是精准排查,全面摸排查清治理淘汰车辆现实状况、车辆状态、运行使用情况、车辆权属、所有权人联系方式、报废意愿等基础性工作数据;三是分类施策,按照“先易后难、先公车后私车、先攻坚重点车辆后治理一般车辆”的工作思路,坚持“一车一对策”的方法,加强宣传、引导,应用多种治理手段,加快淘汰治理工作进度。

4、加强配合、提升服务。一是“上门”开展治理服务。以“黄标车”车主、所有人为直接宣传、引导对向,主动上门告知当事人报废途径、联系方式、注销流程、法定凭证,并积极介绍补贴办法、标准,主动告知补贴申请流程,资金发放等政策和事项;二是充分发挥公安交警治理淘汰工作主力军的作用,帮助各治理成员单位提升治理、服务能力。公安交警以治理任务为导向开展治理能力教育、培训,要求全体民警、职工、辅警对“黄标车”治理工作做到“一懂、一会、三清”(懂政策、会业务、清楚辖区治理任务基数、清楚治理车辆状态、清楚辖区每日治理工作进度),同时要求各部门、各基层交中队帮助其他治理单位成员、责任人学习提高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增强治理、服务能力;三是公安交警主动担当作为,对黄标车治理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具体责任到每一个人,全警动员参与黄标车治理。宣威交警以党小组,党员先锋队的形式包保治理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黄标车,以组队攻坚形式包保治理2005年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以任务分解,定向治理的形式,强化落实治理责任。四是服务窗口前移,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黄标车”注销登记窗口前移到各乡镇交警中队,实施补贴申请资料预审核和申请资料内部传递制度,尽量简化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五是强化与报废企业的联系和协调,积极鼓励报废回收企业上门与“黄标车”所有人进行面商,提高自主报废、协商回收车辆的治理比例,鼓励、督促报废回收企业加大人力、设备、运力投入,提高回收、销毁率,同时加强监销、注销环节的警、企配合,消除监销环节车辆容易造成业务积压的制约因素。

5、严格监管,强化执法。一是加强源头监管,治理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严把“黄标车”登记、检验关,自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面禁止受理“黄标车”转入、转出、转移等业务;二是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公告,加强对“黄标车”禁行区域查缉,严格依法对违法“黄标车”进行处罚;三是强化布控监管,依托公安缉查布控系统,对全市未报废的 “黄标车”进行布控监管,时时掌握辖区“黄标车”运行状况;四是加强路面管控,公安、交通、运政等部门加强联合检查和执法,采取综合性监管措施,“黄标车”形成严密的监管态势,压缩其生存和运行空间。五是公安交警专门成立了一支20人的黄标车追查治理工作组,该工作组先后深入省内、外各地,追查、治理了30余辆黄标车,成为治理“骨头黄标车”的尖刀力量。

6、充分发挥公安交警主力军作业,交警大队民警、辅警中队长分别挂10辆、3辆、辅警挂2辆的目标任务。一是对逾期未完成黄标车工作任务的民警、职工,报请宣威市公安局按有关规定给予问责或宣威市公安局干部召回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回管理。二是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黄标车工作任务的辅警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和问责处理,对不开展工作的人员给予辞退。

七、存在问题,在黄标车清理过程中,由于资金补贴,车辆查找过程中,困难较多,前期推进缓慢,工作不够到位,但全体人员客克服一切困难,圆满完成黄标车清理工作。

三、验收情况及结论

经核实,符合验收要求。

四、下步工作打算

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把关扎实推进尾气不达标的国三柴油货车淘汰工作。

篇(5)

(2019年5月)

今年以来,我乡脱贫攻坚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乡干部群众扎实苦干,合力攻坚,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社会事业落后面貌大为改观,贫困人口大幅递减,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将我乡脱贫攻坚工作汇报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全乡基本情况

****乡成立于1986年8月,位于**区东南部,距**区中心53公里,全乡辖八个村委会30个村民小组,1362户5311人。其中**聚集村1个,藏汉混居村4个,汉族村3个,**436户1702户,占总人口32.3%。2013年界定贫困村7个,594户2242人,贫困发生率42.4%。通过几年的集中攻坚行动,退出贫困村1个,减贫410户1625人。截止2017年底,全乡贫困户 184 户 617 人。2018年返贫2户8人,新识别4户15人,最新动态数据188户625人,2018年退出贫困村4个,脱贫98户347人,剩余未脱贫2个村,91户280人,贫困发生率4.8%。

二、精准扶贫工作

一是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按照省、市、区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整改方案,特别针对在贫困人口识别和贫困退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查漏补缺,健全工作台账,抓实建档立卡,强化精准识别,确保把贫困户一户不漏地纳入建档立卡范围,把不符合标准的及时剔除出去,实现贫困人口有进有出、动态管理。严格落实“12345”贫困人口进出识别程序。精准识别,精准帮扶。致贫原因分析精准到位,坚持问题导向,对贫困村、贫困户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区分因灾、因病、因学和缺项目、缺资金、缺劳力、缺技术等情况,列出需求清单,因人施策,对症下药,真正做到精准帮扶。对基础信息不精准、收入核算不准确、档案材料不齐全等问题,持续抓好整改提高工作,举一反三,全面彻底解决类似问题,做实做细做好大数据信息的动态调整工作,力求信息系统与贫困户家庭实际情况百分之百相符。

二是确定发展思路,制定脱贫计划。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是贫困村制定精准脱贫方案,贫困户制定“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全面深入摸清村情和户情,结合实际制定了贫困村精准脱贫方案和贫困户“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近期,我乡又对“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回头看”。截止目前,“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并与“六大特色产业”进行了对接。

三是抓好产业发展,增加群众收入。今年以来,依托各村的资源优势,扎实推进贫困户稳定增收渠道,因村制宜、因户施策,深入研判、系统谋划,确保村有增收产业、户有致富门路。为了用好用活产业扶贫发展资金,借鉴农村“三变”改革经验,全面推行了“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的带贫机制,将下拨产业资金入股给三个“带贫”合作社,分别与**市国军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带贫入股分红协议,投资40万元,带动贫困户30户;与**市**区富原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入股分红协议,投入资金137万元,带动贫困户51户;与**市**区扶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入股分红协议,投入资金110万元,带动贫困户55户。合作社吸纳136户贫困户入股发展产业,年底进行分红(分红标准,贫困户分60%,合作社占30%,村集体积累10%),即带动了村级积累稳步增加、也带动贫困群众持续增收。同时,为了提高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乡组织有需求的贫困户进行劳务技能培训,确保贫困户中的劳动力培训全覆盖。

四是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完成危房改造任务。易地扶贫搬迁方面制定出台《**乡关于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建立了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实行驻村领导和分管领导包抓易地扶贫搬迁双责任制,靠实包抓领导责任,督促加快搬迁入住进度。2016年实施的24户和2018年实施1户搬迁户全面完成搬迁入住;危房改造方面加强配备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力量,实行驻村干部、帮扶工作队、村干部包户制度,各级干部要形成合力,由驻村领导负总责,把任务明确到人,每个危改户至少有3个帮扶责任人(驻村干部、帮扶工作队、村干部),靠实乡村包抓责任,落实工作任务。

五是全面推进健康扶贫,夯实教育扶贫基础。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每村落实一名健康扶贫专干,大力宣传“先诊疗后付费”制度、贫困大病患者在县域内就诊免收住院押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合规医疗费用3000元以上部分无限额兜底和“五帮两核”等政策;教育扶贫方面,认真落实“两免一补”和“营养餐”教育资助政策。同时,进一步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经过反复劝返,核查出的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全部返校就读。积极开展健康扶贫工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全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和“营养餐”教育资助政策全部享受,义务教育巩固率100%,没有因贫失学辍学的情况。

六是加强环境保护,改善人居环境。一是乡党政主要领导以身作则,深化环境保护工作意识,主动查找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充分发挥公益性人员的职责,对管辖区域时时巡查,对沟渠排污口进行拉网式排查,严防非法傾倒危险废物,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置。并加强对全乡范围内所有畜禽养殖场的巡查、监管和整治。对畜禽养殖场实行“一场一策”治污管理,大力引导畜禽养殖户提高环保责任意识,严禁养殖场暗自向场外的河流、水体及场地排放污物。三是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拆危除旧安排部署,充分发动广大干部和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全面开展危旧房拆除工作,截至目前,拆除危旧房349户1259间,22779平方米,拆除残垣断壁59处1032米,全乡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

七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脱贫攻坚基础。一是强化主体责任。为确保我乡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乡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讨,认真部署安排。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和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副科级以上领导为成员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靠实了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是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强化了村支书和村委主任责任,对本村脱贫攻坚工作承担主体责任。二是强化帮扶责任。由30人组成7个帮扶工作队(其中:区选派帮扶干部14名,区选派第一书记6名,省招标集团公司选派第一书记1名,乡包村干部8名,)在全乡7个行政村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帮扶工作,实现了全乡7个贫困村选派干部全覆盖。我乡为了强化帮扶工作队的帮扶责任,对全乡帮扶队伍进行精细化管理,和乡村干部职工同奖、同罚、同问责。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今年我乡脱贫攻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立地条件差,自然条件恶劣,发展起步慢,以通社公路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档次低、人居环境条件较差、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程度较低、 农业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较差,脱贫攻坚任务还十分艰巨,主要表现在:

(一)农业结构单一,基础条件脆弱,农业产业化程度低。

(二)全乡整体贫困程度深,脱贫攻坚任务还十分艰巨。

(三)创新发展的措施不多,农民收入增幅较小。

(四)基础设施建设还有欠账,需下大力气补齐短板。 (五)群众教育引导不够深入,自主发展意识和“造血”功能还整体不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工作新思路。在区扶贫办和区直各单位的指导与帮助下,继续做好我乡脱贫攻坚工作,明确我乡脱贫攻坚的首要任务、工作重点和主攻方向,强力推进措施落实,力争早日实现脱贫。

篇(6)

关键词: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对策措施

中图分类号:S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6)05-0192-03

1 师宗县社会经济及森林资源概况

1.1 地理位置

师宗县位于云南省东部,东接罗平县,西连泸西县,南毗邱北县,北邻陆良县,东南与广西自治区的西林县交界。国土总面积2783 km2。

1.2 社会经济情况

师宗县辖10个乡(镇、街道)、1个国营林场、1个森工管护局、110个村委会(社区)、794个村(居)民小组。全县国土面积417.45万亩。总人口42.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5.5万人,占83.4%;非农业人口7.0万人,占16.6%。2014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98.5亿元。

1.3 森林资源概况

师宗是云南的重点林区和省速生丰产林基地县,森林资源丰富,发展林业的条件优越。全县林业用地面积251.78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60.31%,其中集体林171.27万亩、国有林80.51万亩。林业用地中乔木林149.42万亩、灌木林地53.79万亩、未成林造林地11.03万亩、其他林地37.54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53.8%,森林总蓄积量533.76万m3。2014年,全县实现林业产值53347万元。

2 师宗县林改工作现状

2.1 主体改革完成情况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师宗县林改工作于2007年8月进行试点,2008年4月全面启动,按照“县级领导,乡镇组织,村组实施,部门服务”的工作机制,顺利完成了建立机构、宣传动员、制定方案、林权勘测、内业资料整理、输机制证和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等各阶段的工作,主体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09年中旬通过省市检查验收。涉及8个乡(镇)、109个村委会、817个村民小组,共6.2万户、33万人。目前已顺利完成了集体林确权面积154.69万亩,确权66183宗地,确权率96%;集体林均山到户面积 137.6万亩,均山到户率85.7% ,集体商品林均山到户面积82.5万亩,均山到户率80.6 %,集体统一经营的公益林签订了责任书并落实管护责任到户面积55.33万亩;排查纠纷500 起,涉及面积6.61万亩,调处 481起,调处面积6.33万亩,起数调处率96.2%,面积调处率95.8%;发放林权证29335本,签订均利协议20073份,发证面积143.82万亩,发证宗地61777宗,发证率93%。

2.2 配套改革推进情况

坚持以规范林权管理为核心,积极搭建林权交易平台,组建了林权交易中心和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设立了林权管理、行政许可办证、林业规划调查和资产评估、林业抵贷款业务、林业咨询等“五大”服务窗口,建设了占地600亩的木材交易市场及木材加工基地,先后办理林权流转11宗5.7万亩,引进并培育龙头企业3户。与人行师宗县支行联合下发了《师宗县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全面启动林权抵押贷款及林业小额贴息贷款业务,共办理林权抵押贷款3笔140万元、林业小额贷款贴息194.6万元,惠及林农101户、龙头企业2户。出台了《师宗县发展林农专业合作社工作方案》,组建林农专业合作社12个,入社农户1000余户4500余人。深入推进林业综合执法改革,组建了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实行林业执法统一归口管理,从根本上解决了林业部门分块执法、职能交叉、力量分散、管理和服务不到位的问题。扎实推进林木采伐管理,推行林木采伐管理公示制,依据《集体林森林经营方案》,严格执行限额采伐。深入开展涉林收费项目清理,对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将收费标准、收取办法等逐一向社会进行公布,严禁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积极探索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对215.8万亩林地开展了森林火灾保险业务。

2.3 改革主要成效

2.3.1 激活了产业发展

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县委、政府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得实惠、生态效益得增长、林业产业得发展”的目标,形成了“党政重视、群众参与、各界投资”的多元化林业发展格局。建成了占地600亩的师宗县大同木材深加工基地及木材交易市场,每年可加工植物油料5万t、交易木材10万m3、生产细木工板5万m3、纤维板10万m3。目前,进驻交易市场的加工销售企业已达31家,特别是华海木业等木材深加工企业产品已销往全国各地。木材深加工基地和木材交易市场的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林产业的发展。林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推动了全县林木种苗基地的快速发展,全县现有经营性苗圃81个,面积4000余亩,仅林改以来就新增经营苗圃46个,每年生产以红花木莲、滇朴、香樟、枫香为主的各类绿化苗木500万株,生产造林苗木2000万株。

2.3.2 保护了地方生态

通过林改,实现了“耕者有其山,耕山有其利”的改革目标,让更多的群众了解了林业,认识到林业发展带来的经济效益,林农的信心不断增强,造林、护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全县各乡镇结合实际,以发展林农专业合作组织为抓手,以优势林产业和特色林产品为依托,加强经营管理,建立“在林地上分,在管护上合;在种植上分,在经营上合;在管理上分,在服务上合”及“统一经营、统一造林、统一管护、统一采伐、共同发展”的林业经营新机制,不断强化林业经营管理,在全县初步形成了林农自我实施、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保护与管理机制,乱砍滥伐案件发案率大幅下降,林业保持了良性健康发展的态势。

2.3.3 拓宽了增收渠道

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人工商品林采伐工作的开展,实现了产权明晰、利益到人,林农愿意投入,敢于投入、舍得投入、林农的林业经营收益明显提高。通过落实集体山林承包、租赁和转让,村集体可以从现有林承包经营分成和林木转让款中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主要用于维持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和基础设施建设,还有一部分用于农村文化、医疗卫生、教育、养老等方面的投入。

2.3.4 完善了服务体制

通过改革,组建了林权交易中心和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林权流转工作逐步规范,服务环境明显优化,管理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2.4 配套改革面临的主要困难问题

2.4.1 林权矛盾纠纷亟待调处

(1)多年沉积下来的国有林与集体林之间的“老、大、难”问题,矛盾深,处理难;

(2)由于林改时,个别技术人员责任心不强,林地区划时不够认真、工作粗糙,造成四至不清、界线不明,致使村民、村与村之间争林争地情况时有发生。

2.4.2 林权流转亟待规范

一是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林地流转时不按规程操作,以至于造成部分林地承包期限过长、面积过大等问题,导致集体森林资产的流失,群众意见较大,甚至出现群体性上访。二是村干部急于将林地、林木变现,轻承包、重转让,造成林地、林木权属大部分被外来的投资者或投机者获得,而林农竞争力弱,林农基本上难以获得林地、林木,难于解决好公平与效率问题。

2.4.3 投融资体制改革亟待深化

由于林业生产周期长,林权抵押贷款又手续繁琐、加之贷款利息又高,林农贷款、融资较难,森林保险业务只涉及森林火灾,林权抵押贷款放贷仍存有较大风险,金融机构存在担心与顾虑,许多商业银行不放贷,阻碍了林改的深入和林业的发展。

2.4.4 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亟待加强

单位和群众对林农专业合作社的建设认识不够,且林农专业合作社组建力度不大,已组建的覆盖农户数不多,在林业发展中的作用不明显。

2.4.5 生态公益林管护难度加大

由于生态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过低,且生态公益林严禁采伐,致使林农不愿意将自己承包的山林划为生态公益林,对已划为生态公益林的集体山林确权到户的管护积极性不高,甚至出现滥伐、盗伐及破坏生态公益林现象。

2.4.6 森林采伐政策不配套

采伐权是农民对山林的经营权乃至处置权和收益权的重要体现。目前,年采伐量指标严重不足,林农申请采伐难度大,群众因采伐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3 配套改革对策与建议

3.1 妥善处理改革遗留问题

认真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检查,查缺补漏,巩固林改成果,提高林改效益。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对改革中的各类材料,严格审查核对、整理分类,作为历史资料分三级档案专柜保存,依法管理。对历史遗留下来森林资源流转的隐患与问题,要认真对待,并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切实摸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前的林木林地流转情况,并对每宗森林资源的流转进行认真分类与排查,凡是合法的、群众满意的应予以确认;凡是群众不满意、意见较大的非规范流转,要认真分析原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2 强化资源流转体系建设

(1)在流转市场的建设上,建设区域性林业产权交易、市场信息网络平台,为林农提供林权登记、流转、变更、供求信息等服务。

(2)严肃查处部分干部职工利用职务之便,伙同投机商倒手买卖、低价套购群众山林的活动,维护林区正常的产权流转和林农群众的合法权益。

(3)借鉴国土资源部门土地储备制度,由林业部门牵头,吸收社会资金入股,尽快成立林木林地收储中心,对一些暂时流转不了的和已到期但无法偿还借款的林木林地抵押物进行收购,试行森林资源储备。

3.3 积极探索林权扶持机制

积极探索林权抵押贷款的新模式,争取经济林(果)发证试点县工作,大力推进林权抵押小额贷款力度,降低林农小额贷款的准入门槛,简化贷款手续,扩大覆盖面,实行林权证直接抵押,完善森林资源评估、登记手续,解决林农弱势群体评估费用高、贷款难的问题。积极争取各种贷款贴息资金,降低林农贷款成本。

3.4 完善林木采伐管改革

对师宗县创新林木采伐管理制度的做法和经验要进行总结推广,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对林木采伐指标制度要进行修订完善,简化审批程序,以便于操作;对还在研制的电子软件要抓紧进行突破,并及时组织安装实施。

3.5 大力推进林业合作组织建设

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申报无公害基地、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维护其经济利益,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切实增加收入。同时,选择经济条件好、合作意识强、林农素质高的乡镇村,引导组建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其示范效应。

3.6 不断完善生态补偿和管护机制

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前提下,依托森林云南建设,利用林地资源开展种植珍贵树木、中药材、食用菌、家禽养殖、“森林人家”森林生态旅游等经营活动;充分挖掘生态公益林的经济效益,提高生态公益林自我补偿能力,激发林农自觉保护生态林、经营生态林的积极性。

3.7 完善林权配套改革政策措施

探索建立专业林权评估准入机制,为权利人提供评估服务。完善林木采伐指标分配办法,科学合理地分配采伐指标,赋予经营者更充分的林木处置权。进一步规范林权流转机制,优化森林资源配置,实现资源资产变现,维护森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3.8 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

广泛开展林业法制教育和生态道德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维护生态安全的自觉性。通过实施封山育林、绿色小康村建设、农田林网建设等,加快生态建设步伐。继续坚持采伐限额管理,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开滥挖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

参考文献:

[1]师宗县林业局.师宗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森林资源现状[R].师宗:师宗县林业局,2015(4).

[2]师宗县林业局.师宗县编制“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资源调查报告[R].师宗:师宗县林业局,2014(10).

[3]赵锋泓,奉钦亮,覃凡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广西林业发展水平影响的评价研究[J].林业经济,2015(12).

[4]张自强.集体林产权制度安排的演进轨迹及机理――基于制度兼容性理论的文献述评[J].农业经济与管理,2015(6).

[5]占陈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回顾与探索[J].中国农业信息,2015(15).

篇(7)

为下一步工作做好科学决策和部署,为认真梳理半年来我大队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推动大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半年来,根据总队、支队的指示精神和部队建设要求,大队全体官兵齐心协力,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各自工作岗位中,埋头苦干,扎实工作,积极请示汇报,使大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成效明显。

(一)大力开展安全防事故教育,夯实官兵居安思危思想基础

1、深入开展各类教育活动。理念是行为的先导、行动的指南,为使全体官兵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按照支队《条令条例月活动安排》、公安消防部队警示教育、纪念地震一周年活动、建党90周年等活动,我大队学习了部队条令条例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关内容,使广大官兵学到了先进的政治理论知识,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从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规范广大官兵的工作原则和标准,激发了广大官兵遵纪守法和爱岗敬业的强烈意识。截止目前大队官兵撰写读书笔记1.2万字,心得体会9篇,剖析材料3篇,完成12个教育日。

2、积极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执法效能建设活动。半年来,按照总队和支队关于治理“小金库”“回头看”专项治理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大队实际,大队召开党支部会议,制定了学习教育方案,认真学习活动内容,建立专题教育档案,做学习笔记,及时撰写心得体会和汇报材料。大队与干部签订《责任状》,大队长在“海南支队治理小金库工作承诺大会”上代表大队做了承诺,主动抓好党风廉政工作,通过群众提、自己找、领导点、相互帮等多种形式,本着开门的精神,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虚心听取群众意见,采取组织召开各种座谈会,发放调查表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官兵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摆和梳理近年来本单位或个人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主客观原因,进行认真查摆,并分清责任,按照制定的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目前此项专题教育活动仍在继续深入开展中,大队未存在“小金库”现象。

(二)加强队伍管理,规范队伍建设

1、严格贯彻执行“五条禁令”和“六个严禁”,坚持从严治警。按照总队和支队的要求,大队坚持依法、从严治警,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健全安全组织、落实安全责任、执行安全制度,切实把人员管住、把车辆管死、把内部目标管牢,确保部队“四个秩序”正规,无亡人责任事故、无刑事案件、无自杀事件、无违反“五条禁令”、无严重违纪的发生,努力创建安全管理先进单位为目标,通过召开会议认真教育全体官兵吸取一些单位的事故、案件及违反“五条禁令”和“六个严禁”被处理的教训,抓好人、酒、车的管理。半年来,我大队在贯彻执行“五条禁令”和“六个严禁”上成绩显著,没有发生违反禁令的事件,无失密、泄密事件、无车辆事故,目前官兵思想稳定,内部安全。

2、完善各种制度,规范部队管理。根据部队管理的新要求和实际情况,大队不断完善并落实各项制度,做到以制度管理。一是完善并落实大队行政会议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队务会,重要工作随时召开,加强指导和服务,及时研究并解决各种问题;二是完善并落实一日生活制度、请销假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安全防事故制度、请示汇报制度等,按照部队正规化管理的要求,督促大队人员认真遵守。

(三)以构建社会“防火墙”工程为重点,不断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水平

1、牢牢把握政府部门落实责任这一关键,在消防工作中求“实”求“高”。为全面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大队积极敦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完善消防工作体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察系统,主管副县长先后主持召开了全县消防工作会议、3次消防工作联席会、1次防火墙工程建设推进会和3次协调会议,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难点问题。以县政府名义制定下发了《某某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实施方案》及《某某县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为下一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县政府在财政十分紧张的状况下,进一步加大消防投入,全年列入消防业务经费万元用于大队日常办公。三是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县消防安全成员单位的组织协调作用,在明白成员单位的消防工作责任得基础上,建立了定期会商、联合执法、工作交流、信息共享得工作机制,认真研判火灾形势,适时组织专项整治活动,今年

以来,先后组织开展商场市场、建筑消防设施、建筑施工现场、消防产品、构筑“防火墙”工程“百日会战”等10余次联合检查和专项治理活动,形成了各部门分工协作、亲密配合、齐抓共管得良好局面。四是强化检查考评责任。县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了政府目标责任考察和政务督察内容,建立完善了考察、考评机制,在做好年终考察验收得同时,加强了阶段性督察工作。五是强化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全县通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与各乡镇政府、各行业系统主管单位、政府职能部门签订了《某某县消防工作责任书》、《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目标责任书》、《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各乡镇政府、行业系统、政府职能部门在消防工作中的领导责任、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业务经费投入、火灾隐患督促整改、消防宣传等工作上的职责。

2、始终突出社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在消防工作中求“精”求“恒”。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社会单位的参与度、执行度将直接决定“防火墙”成效。着力提升社会单位消防自治能力,推动社会单位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预防事故。大队以检查促落实,在开展各类专项治理的同时,将检查工作与指导单位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四个能力”相结合。一是检查消除祸患能力“经常化”“精细化”。四个能力中,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是首要要求,大队统一制定、必须如实填写的《每日消防控制检查记录本》、《每日防火巡查记录本及每月消防设施检查记录本》《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本》必须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逐级签字核实,以确保消防设施在需要时能够精确运行。二是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全员化”、“高效化”,组织引导疏散能力“岗位化”、“程序化”。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和组织引导人员疏散能力是在突发火灾时互相交叉互为补充的能力要求。大队要求社会单位所有人员要明确划分职责,最终达到“四种人”的消防角色需求,要求单位的法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成为消防安全“落实人”,保卫部门人员成为消防安全“精通人”,一般员工成为消防安全“明白人”,使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成了“制定一套预案,建立两支队伍”,即制定和完善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两支灭火力量。三是消防宣传教育能力“系统化”“全面化”。消防宣传教育是预防火灾事故的重要手段。大队要求各类单位要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培训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具备宣传教育培训能力。通过购置、制作书籍、报刊、杂志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手段,确保员工上岗前、转岗前,需经过岗前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在岗人员每年接受一次消防安全专业培训。

3、着力夯实农村社区消防工作这一根基,在消防工作中求“细”求“新”。根据总队《关于印发青海省农牧区消防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大队积极协调县政府,对照《检查方案》,逐项落实,筑牢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一是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机制,构筑以乡镇综治办、公安派出所、行政村综合协管员有机组合的治消一体化网络为依托、以公安派出所农村警务室驻村民警为龙头、综治协管员为骨干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网络;二是开展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强化了基公安派出所民警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初步建立了消防工作群防群治建设基础,大队根据农牧区消防安全工作的实际,进一步明确村委会、居民委员会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制定了防火安全公约,并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四是夯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础。社区、村委会初步完善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作,每个社区基本上设置了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备了基本的灭火器材,从而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

4、大力强化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这一措施,在执法工作中求“严”求“效”。消防监督执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公安机关形象。大队在消防监督执法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开展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采取措施工作制、创建文明窗口等活动。一是大队立足社会需要,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观念,以“四个提升”全力打造消防执法,消防行政许可文明窗口单位,实现了消防监督执法“零过错、零投诉、零复议、零诉讼”。二是结合每名消防监督执法干部的实际,明确了大队监督干部的岗位职责,加大干部自学和支队执法例会等时机,强化业务理论技能。三是着力提高消防专兼职民警的工作能力,以州公安局制定的基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考评实施细则,量化消防民警消防监督工作数量,推行民警岗前培训,岗后强训,并以相对固定的形式,保障“人员”“效果”的有机统一,初步形成“重点突出、监管有序”的消防监督模式。

5、用好用足消防专项整治这一手段,在火灾预防工作中求“强”求“稳”。有效预防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是消防工作的根本任务。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以来,全县火灾形式持续走低,这与全县范围内开展宣传普及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密不可分。全县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那个方面薄弱就重点加强那个方面的原则,科学安排、统筹推进,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及时整改消除各类火灾隐患。通过开展消防专项政治,建立了“政府督办、部门联动、行业督导、单位负责”的火灾隐患整改机制,建立完善了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完善了社会单位整改火灾隐患的自律机制和以新闻媒介、人民群众为主题的社会监督机制,切实解决了火灾隐患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工作难题。

6、着力营造全面防控这一氛围,在消防宣传工作中求“大”求“全”。一是大队协调有关部门,将消防宣传纳入学校教育、素质教育、职业教育内容。二是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和“三提示”活动,切实做到消防宣传全覆盖、无盲区。三是利用大型宣传喷绘,宣传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和防灭火常识。四是结合辖区实际印制、发放藏汉双语的“四个能力”宣传彩页和建设指南。五是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宣传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截止目前大队累计制作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档案500余份,建筑消防设施使用指南1000份,宣传喷绘15块,面积达150平方米,各类消防宣传3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理各类群众咨询10次,群众满意度评价4次。

(三)以建党90周年活动为源泉,全面打造人民群众满意执法队伍

为顺利迎接建党90周年,大队以深入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为抓手,紧密联系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实际,结合“三项重点工作”、“三项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紧紧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开展学习实践“三句话”总要求主题教育活动,坚持敞开大门、面向社会,深入走访联系群众,主动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评议,改进和加强消防工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创新完善制度机制、提高工作水平、改进工作作风,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群众的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树立公安消防部队崭新形象,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安消防队伍为目标,走访困难群众3户,并与某某县城关镇孤寡老人(特困户)参巴吉以及巴沟乡妥头村建立帮扶对子,上半年大队累计捐款元、慰问面粉、大米各袋,向社会发放“大走访”调查问卷50份,受理咨询累计10次,解决群众各类难题20余次,截止目前未出现任何上访、投诉事件。

(四)严格消防监督执法,加大消防宣传,提高服务职能

1、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上半年,结合我县实际,在去年的监督检查基础上,根据掌握的具体情况和资料,重新列管调整了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新增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和防火指导,并制作和完善了重点单位防火档案,定期对各重点单位进行防火检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了消防安全,促进了经济发展。

2、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检查。上半年,按照上级部门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针对当前消防安全形势,大队会同安监、工商、文化、建设等部门多次对辖区内宾馆、超市、加油站、建筑工地、学校、网吧等开展了专项消防安全大检查,有效遏止了火灾事故苗头,为某某县的消防安全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强化了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有效地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半年来,共检查单位场所家,录入系统家,发现各类火灾隐患处,督促整改条。

3、严格行政许可制度,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半年来,我大队在网上受理新建工程项目、公众聚集场所进行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等审核过程中,均严格遵循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等有关要求和规定,做到审核内容不漏项,审核意见明确、依据充分,及时出具规范文书。半年来,受理建筑工程网上备案个,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份、完成材料送检任务个。

4、加强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净化消防安全环境。结合火灾教训,尽可能消除火灾隐患,大队提请县政府制定下发了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方案,各单位、各部门都能积极按照方案要求去落实,半年来,各单位、部门、各行业在全县范围内普查并督促整改了处火灾隐患,此外,大队还结合错时消防监督检查进行火灾隐患普查,不留死角和漏洞,努力做到了隐患不增“新量”、逐步减少“存量”。

5、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指导,规范消防三级管理模式

为提高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水平,我大队先后两次对责任区民警进行消防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加强了对分管所长的培训,为规范派出所消防执法行为,我大队对派出所法律文书的下达,行政处罚的审批和职责划分进行了规范。通过加大对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力度,派出所消防工作逐步走向正常化和规范化,社会消防环境大大改善。

6、全面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工作

大队现有重点单位家,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家,为全面做好2011年社会单位“四个能力”达标验收工作,大队逐一对重点单位进行“四个能力”建设指导帮扶,并进行了达标验收活动,目前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率为85%,下半年实现100%的达标任务。

(五)加强后勤管理,完善保障机制

1、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审批制度。根据总队、支队财务管理的有关要求,大队加强了对财务的管理,一是严格经费开支的审批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审批;二是加强对部队资金、资产的管理,严格票据申领、使用、注销、收缴登记工作,根据票据的用途、使用范围,正确、规范使用各种票据。

2、广开财源,多渠道拓宽经费来源。一是大队支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精打细算。半年来,每一笔经费开支部都要经过反复研究,认为确有必要时,才去花这笔钱,力争用最少的钱办更多的事,真正把钱用在刀刃上。二是积极拓宽财源,加强经费预算管理,合理安排经费支出,规范财务行为。今年以来,大队破除“等、靠、要”的观念,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报告,争取地方党政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理解,密切与地方财政部门联系,加大了政府对消防的经费投入,按照《省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大队应列入业务经费万元,在通过多方协调今年列入财政预算万元,目前到账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半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全县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有了新的突破,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工作发展不平衡,在思想政治工作中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思想政治教育还不到位,仍有讲形式、走过场的现象,政治业务理论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水平层次不齐,防火监督基础性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各项制度的落实有待加强,一日生活制度的落实不严,仍然存在重业务轻管理的现象;

(四)对消防安全单位的监管力度不够,致使少数单位的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县和大队实际,在下半年工作中,大队将按照总队和支队的统一部署要求,发扬优点,改进不足,当好地方政府的参谋和助手,服从和服务于当地经济发展,积极落实以下工作: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大队将在继续开展好经常性思想工作的同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组织好各项专题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干警的思想素质;

(二)加强请示汇报,积极为政府出谋划策,争取上级和地方政府的支持,加快营房建设工作步伐,力争实现新的营房入住。

(三)强化业务理论学习和实践讨论,不断提高执法干部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深化社会化消防宣传。继续深入的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不断创新消防宣传形式,定期将消防宣传送进社区、企业、农村和学校,培养义务消防宣传员深化消防宣传;

(五)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按照大队与公安派出所列管范围,指导和规范公安派出所依法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