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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道路安全整治措施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08 15:27:00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交通道路安全整治措施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交通道路安全整治措施

篇(1)

一、指导思想

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思想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农村道路顺利开展,促进我镇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通过排查、规范、增设或替换,去除一批陈旧、不规范的标示、标牌,设立一批符合道路安全的新的标示、标牌,达到设置规范化、科学化,消除交通道路安全隐患,确保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三、工作重点

根据我镇农村道路实际状况,安全隐患排查的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弯道、道路交叉口、视距不良路段必须放置警示牌;

(二)陡坡、连续下坡、重要道路平交路口,设置警示牌或减速带;

(三)险桥、市场、学校等路口要设置警示牌;

(四)交通事故多发的农村道路路段;

(五)其他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路段。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全面排查,不留死角。

通过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逐项登记,建立明细台帐,做到不漏、不错、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二)落实责任,整治到位。

对全镇乡村道路排查的隐患,做到及时整治,限时整改,确定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间,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消除隐患,确保交通安全。对于政府无力、无法整改和解决的隐患及时上报区安监局,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帮助解决。

篇(2)

以“和谐交通、文明交通、绿色交通”为主题,深入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进一步健全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机制,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运用教育、实践、管理、建设等手段,综合整治城区道路交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最大限度地改善城区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治合力,市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公安、建设、交通、城管、教育、工商、安监、监察、文明办、共青团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的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各成员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收集、检查考核等工作。

三、整治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市民文明交通素质明显提高,不文明交通陋习明显减少,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行为守法率分别达到95%、90%和80%以上。

(二)交通组织科学合理,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和各类交通管理设施规范、齐全、有效。

(三)城区道路交通事故下降10%,中心城区交通拥堵得到有效缓解。

(四)公交优先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交通结构进一步优化,公交分担率明显提高。

四、综合整治步骤

此项综合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准备启动阶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举行启动仪式;开展集中宣传,大张旗鼓宣传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由公安、建设、城管、交通等主要职能部门组织调查摸底,列出影响城区交通安全畅通的主要问题,采取综合措施予以全面整治。

(三)巩固深化阶段。深入查找城区道路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从体制、机制、投入等方面入手,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

(四)综合考核阶段。对照总体目标要求进行考核和总结;在此基础上,迎接省市城市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组织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1.由宣传部牵头,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开设专栏,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报道,将交通安全宣传触角延伸到千家万户,不断增强社会效应。

2.公安交巡警部门要结合交通安全“五进”宣传,在对广大交通参与者普遍进行交通法规、交通安全常识教育的基础上,分别对驾驶人、外来人员、中小学生等重点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市民的交通法制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做到文明开车、文明骑车、文明走路。

3.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法定义务,建立健全内部交通安全管理机制,教育本单位人员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研究落实职工遵守交通法规情况等内部考核奖惩直接挂钩措施。

(二)组织对重点区域及路段、路口的交通整治

1.排查治理交通“堵点”、“乱点”和“黑点”。由公安部门牵头,建设、城管等部门配合,对排查确定的城区道路交通“堵点”、秩序“乱点”、事故“黑点”逐个进行研究,明确整改部门、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开展挂牌整治,确保整改进度。

2.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以路、流虹路等创建文明示范街(路口)为突破口,以车站、学校、医院等周边道路为重点,从严查处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违规转弯、掉头、变道和不按规定让行等重点违法行为,定期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上路开展交通违法劝导活动,引导广大市民遵守交通安全法律。

3.强化重点车辆源头管理。涉及机关公务车辆、警车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交巡警部门按月汇总,通报给监察部门,反馈所在单位;实行公交车、出租车部门联动管理制度,由公安交巡警部门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定期抄告,交通主管部门在内部处理时要与劳动用工、工资奖金挂钩,真正将源头监管落到实处;继续加大对摩托车、电瓶三轮车、人力板车的管理,确保禁(限)行措施落到实处;以开展施工车辆集中整治为载体,在深化源头监管措施的同时,重点加大抛洒滴漏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4.整治静态交通秩序。建设部门根据公共停车场分布和实际停车需求,加快城区尤其是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年底前新增停车泊位300个以上;城管部门要集中执法力量,重点取缔占道经营、堆物、搭建等违法行为,还道路于交通;公安交巡警部门要加大巡管力度,从严查处违章停车行为,对妨碍交通的违停车辆,一律实行拖移。

(三)完善道路和交通管理基础设施

1.加快城市道路建设步伐。启动至城市快速干线、河路的新建工程,大道、路等主干道的拓宽工程,以及路、路、路等延伸工程,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同时,加大对城区背街小巷改造力度,改善道路微循环。

2.规范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建设部门要坚持道路建设与交通管理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配套建设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道路监控等基础管理设施。年内完成南部新城区笠泽路、梅石路口等7个交叉路口的多相位信号灯、人行横道灯及电子警察的设置工作,协助交巡警部门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限速、指路标志的设置,特别是城郊结合部道路和主要出入口指路标志体系建设,做到系统性、连续性、一致性相统一,确保道路信息准确、传达迅速。

3.科学组织城市交通。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城市交通组织研究,立足解决城市道路交通拥堵问题,制定交通组织疏导对策,科学合理分配路权。要加强路通组织,进一步改进渠化措施,在易堵路段的交叉路口中央划设黄色网状线,禁止堵塞路口;在右转车道停止线前方和支路进入主次干道的路口划设黄色网状线,保障让行规定的落实;在非机动车流量大的路口前移非机动车停止线,提高非机动车通过率;在多相位信号控制路口,增设路面导向箭头和车道行驶方向标志,方便机动车提前变道,提高路口通行效率。要畅通道路微循环,改善区域交通,利用支路、街巷组织单向交通,分担主、次干道交通压力,均衡交通流量。要根据城市路网结构特点,分车种合理组织交通,明确通行区域、时间。要落实轻微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制度,快速撤除事故现场,完善社会化的故障车救援机制,快速清除道路障碍。

(四)大力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

按照“效率优先”原则,逐步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低效能和安全性能差的交通工具。年内在巩固非标残疾车治理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城区限制摩托车发展和在中心城区禁止摩托车通行措施。根据《市公共交通和客运出租车发展规划》,加大公交发展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在增加公共客运车辆投入、提高车辆运能的同时,对公交线路、停靠点进行优化调整,扩大覆盖范围,延长营运时间,不断提高公共交通的吸引力和分担率。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摆上位置。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是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综合整治摆上城市管理和创建工作的重要位置抓紧抓实。

篇(3)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基层基础建设年”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三项制度”,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职业健康监管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我县在国庆*周年期间的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我县安全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由县安委会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按要求组织开展百日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县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百日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百日安全集中整治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落实。

三、整治时间

20**年7月1日—10月10日。

四、整治重点

(一)危险化学品和其他化工行业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其他化工企业:一是要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规范和完善“三项制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要加大检查、处罚力度,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发生。三是要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四是要加强对租赁、承包生产的企业的安全监管,严防租赁、承包方不及时进行安全投入或故意减少安全投入。五是要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杜绝证照不全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开工生产。六是要及时修订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七是要按照“四不放过”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核查本企业曾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整改情况。八是要严格履行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许可程序要求,建设项目试生产前,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三查四定”(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查工程隐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和试车方案组织试生产。九是要根据所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积极开展自动化控制改造,逐步实现化工装置联锁开车、过程安全联锁、紧急联锁停车等,提高本质安全程度。

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一是严禁超许可范围、超许可期限的非法经营行为,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二是要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购买许可证件,销售单位必须实行严格的销售登记制度。三是要整治加油(气)站防火距离不足和检维修管理问题。四是要强化充装单位的装载和防护工作。

3.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一是要严格准入制度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取得上岗资格证,学习并掌握相应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知识,遵章守纪,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二是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运输车辆、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必须取得质监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的检测检验合格证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按规定安装齐全的安全监控车载终端、标志灯、标志牌和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及防护用品。

(二)烟花爆竹

1.整治安全生产基础条件不完善问题

烟花爆竹储存、经营企业:仓库设施的建筑结构、内外部安全距离及其防护屏障、消防、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企业储存能力是否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品种相适应;储存库区是否按规定落实了“人防、犬防、技防”等防范措施;零售点的安全条件、储存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2.整治企业的违规行为

烟花爆竹储存、经营企业:是否存在非法转让、租赁、承包、分包烟花爆竹仓库以及经营行为;危险品储存仓库的标志标识、危险等级、定员定量是否与经审批的图纸相一致;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违规储存(如将单位个人产品装药量40g以上产品储存入C级仓库、烟花爆竹的储存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超许可范围经营和违规购入含有氯酸钾等违禁药物及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的现象;购入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包装及标志是否规范、完整,并符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等国家标准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了安全知识培训,并持证上岗;是否存在销售非法的烟花爆竹,以及违规销售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3.整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落实问题

企业是否完善并严格落实了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定期开展了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了规范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和排查档案,对排查出的问题是否按时进行了有效的整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完善,并切实可行。

(三)道路交通

1.交通管理。集中整治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工作情况;公路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的情况。

2.公路运营。一是要加强桥梁隧道管理。建立桥梁责任制体系,明确桥梁养护管理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完善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

三、四类桥梁要确定专人管理,每周检查不少于两次,并把每次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发现情况要立即上报,并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对出现的危险桥梁要安排专人进行检查和看护,实行全天候动态管理,采取周密的保护措施。二是要加强养护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规范现场管理,提高施工路段通行能力。三是认真分析公路的技术状况对行车带来的影响,积极实施安保工程,努力提高公路设施的安全水平。

3.道路运输。一是旅客运输企业必须严格执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强化客运(旅游)包车管理,加强农村客运班车源头监管,鼓励引导营运车辆安装使用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卫星定位系统。二是二级以上客运站全部实行运管机构驻站管理,安检人员及安检设备配备到位,“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落实到位。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全部实行封闭管理。三是运输车辆按规定的周期和标准进行强制维护和技术等级评定,车辆技术档案健全,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和类型划分符合营运要求。四是建立营运驾驶员诚信考核和“黑名单”制度,采取措施防止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章操作,依据有关规定对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以及因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记满12分的驾驶员进行教育处理。五是加强个体车站和个体运输车辆管理。各乡镇政府及运管部门要明确职责,防止出现监管盲区。

(四)消防

1.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

一是场所是否经过消防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现象。二是场所内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三是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灭火器材的品种、数量是否满足要求。四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设置形式是否符合规定;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数量、照度等是否符合规定。五是是否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了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建立了专(兼)职消防、保安队伍;是否在疏散通道的显著位置的消费场所设立了消防提示标牌和专栏。

2.排查整治建筑火灾隐患

(1)建筑情况:建筑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是否具备防火性能;是否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高层建筑管道井封堵等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

(2)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烟、封闭楼梯间是否正常,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是否运行正常;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好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宾馆、饭店等大型公共场所是否配置供自救使用的避难救生器具;灭火器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3)消防管理:消防安全责任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双人值班、持证上岗;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检测制度是否落实;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

(4)灭火救援条件: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并符合登高作业等使用要求;消防电梯功能是否正常;消防水泵接合器是否好用。

3.排查整治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火灾隐患

一是施工现场要设置消防通道并确保畅通。二是施工现场要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水源。三是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四是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4.排查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灾隐患

全面排查整治“三合一”、“多合一”(“三合一”、“多合一”建筑是指集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为一体的三种或三种以上用途的在用地上建筑物)建筑物(企业)。重点对象是出租房,家庭作坊,有员工集体住宿的歌厅、洗浴、美容美发、商场门市等经营场所。

5.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

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出租房、城中村以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发现火灾隐患,要坚决责令整改。重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跟踪督办,并做到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对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要严格审查,没有消防安全保障的,不得举办。

(五)建筑施工

一是对于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工程和建筑工程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未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的,未按照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该进行专家论证而不经过论证的,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的。二是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未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起重机械、高处坠落、坍塌等多发性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三是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未按照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四是未按规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未进行现场演练的。五是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六是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七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的。八是施工现场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和使用管理不符合要求的。

(六)特种设备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人员培训、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管理、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开展特种设备抽查和执法检查。一是检查特种设备产品安全质量驻厂监督检验制度落实情况,产品安全质量能否得到保证。二是以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现场检查为主要形式,开展好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三非”(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行为,杜绝“三违”(违规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和“三超”(超压力、超温度、超能力)现象。三是检查气体充装站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3.加大车用气瓶、冶金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力度。

(七)农业机械

一是严禁无牌证拖拉机等农用机械行驶、作业。二是对不按要求参加年检的拖拉机等农用机械进行整治,排查事故隐患。三是强化对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把驾驶员考试发证关。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注重培训效果,切实提高机手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四是整治事故隐患。重点排查整治无牌无证、超速超载、违法载人、安全设施不全、带病行驶作业等安全隐患,制止驾驶员违法违章作业。

(八)学校

1.消防: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交通:中小学、幼儿园是否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和幼儿;高校自有班车、中小学校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设施设备:锅炉、燃气、水电气、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建筑物:全部拆除D级危房,及时加固检修B、C级危房,校舍是否位于可能受到塌方、河水危害的位置并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5.食品卫生安全:加强学校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食堂管理、食品留样、入库索证登记、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是否符合规定。

(九)水利

一是加强防汛度汛安全管理。建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制定汛期调度运用方案和度汛预案,落实防汛救援队伍和各项防汛物资,严防挎坝失事和群死群伤事故。

二是治理水利工程运行安全隐患。加强工程运行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落实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责任制,完善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各项措施,执行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严格水利工程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确保工程安全运行。三是治理在建水利建设项目安全隐患。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安全监管,完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积极做好水利工程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加大安全投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治理和纠正“三违”现象。

(十)城市基础设施

一是城市燃气、供排水、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管理、运营维护和安全监管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承担维护保养、检查评估等日常管理的单位是否确实履行了职责,设施状况记录(台帐、档案、数据库等)是否健全。二是产权单位是否建立制度化的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机制,对涉及安全的重要参数是否长期坚持监测跟踪和定期分析;对结构、材料、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是否进行过全面、系统的分析并做出结论;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能否及时发现,且是否采取了有效防范、补救措施。三是基础设施设计、施工、维护依据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规程,与当前实际运行状况是否存在明显差异,是否严格执行了强制性标准、规范。四是基础设施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是否到位,防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齐全,应急措施和救援力量是否满足快速响应和紧急处置的需要。

除以上十个重点行业和领域外,县气象局要加强自然灾害的预警预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风暴潮、冰雹、雷击等自然灾害,给人们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针对各自的特点,确定自己的检查范围和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活动。

五、整治步骤

(一)自查自改(7月1日至8月31日)

各企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以往事故的教训,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整治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整治的要求严格实行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防整治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要将自查自改情况按照隶属和监管关系,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委办。

(二)自查自改督导检查(9月1日至9月10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组成由分管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督导组,对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查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自查自改工作到位情况、存在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三是查安全生产投入和整治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已发生事故的处理情况;五是查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

六、责任分工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并督导检查辖区内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百日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二)县公安局(含消防、交警、治安)、安监局、交通局、建设局、水务局、质监局、农业局、教育局、供销社、文化局、工促局、气象局等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并督导检查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百日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重点企事业单位的督查工作。其他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本行业的百日安全集中整治和督查工作。供电公司、县属重点企业负责组织并督导检查本系统企业内的百日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新晨

(三)县安委办负责全县百日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检查验收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百日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制定详细的集中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在督促企业搞好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加强政府和部门督查,确保集中整治行动扎实、有效,确保三个百分之百(十个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企事业单位集中整治行动覆盖率达到百分之百,检查出的隐患整改率达到百分之百,县政府对各乡镇、各部门的检查验收达到百分之百)。

(二)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百日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保证整治期间人、财、物落实到位,把握组织检查、查处隐患、监督整改三个关键环节,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问题,确保百日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活动,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切实做到百分之百地检查、百分之百地整改,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在建国*周年庆典期间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篇(4)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召开创建“平安畅通县”动员会,实施平安畅通县创建活动,对推进经济健康发展,加快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的意义。昆阳作为平阳县城所在地,交通网络密集,人流、物流、车流活跃,创建任务十分繁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决心突出抓好四项工作。一、突出抓好宣传工作。我们将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促畅通的总体目标,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拓宽宣传渠道,采取悬挂标语、散发资料、展出展板等形式,作到宣传工作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街上有标语、村居有专栏。创新宣传方式,我们将购买一批交通安全宣传碟片,在乡交车载电视上反复播放。同时,采取现身说法方式,组织人员深入全镇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老人协会,对中小学生、外来人员、老年人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使大家对交通安全知识入脑、入耳、入心。

二、突出抓好责任制落实。我们将把平安畅通创建作为建设“平安昆阳”的重要内容,切实健全和完善工作责任制。建立交通安全工作站,健全镇、办事处、村三级管理网络,确保层层有分管领导、村村有交通安全员。强化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做到创建任务层层分解、分段包干、责任到人,形成部门互动、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道路交通应急预案和紧急抢救联动机制,切实增强事故预防能力和紧急救助能力,做到社会联动,综合治理。

三、突出抓好道路设施建设。我们将以平安畅通县创建为契机,加大投入,进一步强化道路安全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维护,加快建设交通道路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带,不断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加强市内道路科学规划和城市交通安全规划,在人流、车流主要聚集地段,不间断启用交通红绿灯,完善城市交通安全设施。突出抓好交通黑点整治,加快建设昆阳服饰园区环城路与104国道渠化工程建设,强化农村道路建设,已经竣工的农村“康庄”道路要严格验收,正在建设的“双百”工程要加强监管,避免产生新的险点。

篇(5)

在我县抗震救灾工作告一段落的时候,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召开全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分析我县目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部署下步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工作,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强化监管,确保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实现。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对我县当前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工作的基本估价

目前,我县的道路交通安全主要工作方式是以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为平台,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目标,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畅通。7月16日县政府印发了《__县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县委、县政府联发的《__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本应该于8月初印发,由于抗震救灾工作的原因,于9月3日才印发。但是,自7月16日至今,我县一直都在有条不紊的开展两项行动的具体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一点也得到了市政府安全督察组的充分肯定。

(一)立足严防死守,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1至8月,全县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9起,死亡2人,受伤44人,经济损失13.47万元,与去年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下降75,受伤人数下降6,经济损失下降40。死亡人数下降幅度比较大,是我县近几年来形势较好的。

(二)立足齐抓共管,明确并落实了各级各部门责任

一个多月以来,我县的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全面开展了清理整顿客运企业、清理整顿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整治拖拉机违法载人、整治公路危险路段和道路施工路段安全隐患、路面行车秩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强化了车辆、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和驾驶人的管理教育工作。各乡(镇)、县安监、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农机、公路管理段、工商以及辖区客运企业紧密配合,推行联系会议制度。公安、交警还制定了本部门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交警部门取消了节假日和双休日,实行全警动员,全员上路,严防死守,克服巨大困难,紧紧围绕抗震救灾,全面开展两项行动的各项工作。派出所也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运管部门加强了对客运企业的清理整顿;交通和道路养护部门加强了道路清障、加强对道路及道路附属设施设置的维护。

(三)立足严管重罚,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得到强化

交警、派出所、运管等部门严格道路交通安全行业监管、严格执法,坚持严字当头,严格管理,严肃查处,严厉打击,严格追究,不断加大教育和处罚力度,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都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进行了查处。

(四)立足相互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公安、交警与交通、农机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开展每月二次的联合执法集中统一行动,进一步加强县乡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严防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五)立足夯实基础,道路交通安全条件有所改善

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口,道路交通安全投入同比大幅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县交通安全生产保障条件进一步改善,交通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得到夯实。

二、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两项行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对当前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其规律、特点,必须有一个客观的清醒的认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

(一)8月19日,市政府安全督察组到我县进行第一次督察时,明确指出了我县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及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工作的不足,提出了七点反馈意见,并要求我们抓好落实,找准差距,及时完善和改进。一是资料在收集方面存在散、乱等现象。二是应急预案中未规定明确的应急时间和方法,精化、细化方面不到位。三是责任书的层层落实、分解细化方面资料不健全。四是部门在治理黑点、盲点时,没有图片资料,痕迹资料,未建立文书档案;五是要加强对石花公路的改造进度。六是需及时对兴隆车队在从事客运经营方面进行重点整顿。七是部分的微型车、三轮车还没有纳入规范管理。因此,在我们开展下步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中应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进行一一整改。

(二)我县境内道路等级低,路面状况比较差,路窄、弯急、弯多、坡长(盐电线最为典型)是阻碍我县搞好两项行动工作的重要因素。特别是“722”、“825”、“829”地震发生以后,作为主干线的盐水线、盐电线和柿花线都不同程度地受到毁损,而且由于地震造成山体表面土 块、岩石松动,随时都可能发生严重的滚落和跨塌。境内道路依山临岩,交通环境差,发生交通事故的后果一般都比较严重,过境我县车辆交通流量很大,部分驾驶人尤其少数本地驾驶人的素质不高。所以,人、车、路、交通环境等各个交通要素的矛盾较为突出,我县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是相当严峻的。

(三)机动车超速、客运车辆超员、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四)对客运企业、三轮车、乡村微型车的管理工作存在时紧时松。

(五)“五进”宣传工作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三、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为载体,抓紧落实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措施

(一)做好对照检查工作,抓好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今天的各参会单位,要根据市政府督察组反馈的情况和今天会议的精神,对照市、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和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明确应当采取哪些措施、应当做那些工作,弄清楚我们已经做了什么工作,还应当做些什么工作并逐一抓好落实。各个职能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根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排查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种隐患,落实责任,加强整改。

(二)深入整治客运经营秩序,强化客运安全管理

客运安全管理历来是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重中之重的工作。只要遏制住道路客运交通事故的发生,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必然取得实效。公安、交警、安监要与交通部门密切配合,在前一阶段完成对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一车一户一人建档实行户籍化管理的基础上,认真按照8月14日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督促客运企业、业主搞好自查自纠,建立、完善并深入抓好客运安全制度的落实,坚持源头堵、路上查、高限罚,全力遏制客运交通事故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我们县公路里程已经达到__4.125公里,其中,县、乡、村道路占绝大部分,多为等外级公路,道路隐患多。前一段时间,县政府已划拨20万元专款用于道路隐患的整改。下步工作中,交通和道路养护部门要多方筹集资金,增设交通标志、标牌,进一步加强主干线道路隐患特别是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整治的同时,努力改善县道、乡道、村道现状,改善通行条件;继续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工作;大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能力,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治本之策。负有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职能的相关部门,要切实肩负起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职责任务,多形式、多层次、多途径地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努力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根本性问题。

(四)加大重点路段的巡查力度,强化公安派出所的管理职能

一是公安交警部门要以交通流量较大的盐电线、水麻线盐津段、柿花线和交通事故多发(危险)路段、城市主干道为重点管控区域,加大巡逻检查力度。特别是盐电线,冬季已临近,冰雪路面将会突出,加之坡长、坡陡,安全隐患相当大,应重点布控,加强管理,确保各种车辆安全通行。

二是今年8月份,我县公安派出所已经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这是省公安厅针对近年来我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严峻形势和县乡道路、乡村道路失管失控突出的实际,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整合警力资源,全面构建社会防控体系,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由专业化向社会化转变的进程,结合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实施的一项重大举措。《云南省公安派出所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盐津县公安派出所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对公安派出所及其民警的管理职责、权限、管辖路段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全县公安派出所民警要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在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狠抓落实,认真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认真执好法。总书记指出,“全部公安工作,队伍建设是根本、是保障”。这句话有普遍性的指导意义,我们就是要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增强素质,政治要过硬,业务要精通,纪律要严明,作风要优良,执法要严格、公正、文明。决不允许粗暴执法和在执法中有违法的现象发生。这次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也是对我们这支队伍的检验。

(五)强化机关单位车辆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加强本单位机动车特别是载客车辆管理,大力清理整顿公车私用行为,加强本单位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对机关单位车辆违章行为要重罚重处,不能讲情面,从而杜绝单位车辆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六)落实专职交通协管员,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我县各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队伍人员严重不够,对乡村道路交通的安全做不到位。在乡村道路上,农用车辆、三轮车违章载人违法行驶现象经常出现,屡禁不止,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非常严重。因此,经政府研究决定,将从交警大队抽调安排给每个乡(镇)派出所三名专职交通协管员,专职从事本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和经费的调配由交警大队统一安排。

二是由各乡(镇)牵头,公安、交警、农机、运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路检路查。

三是由于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队伍的整体水平都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加强对各乡(镇)、安监、公安、交警、农机、运政等部门监管队伍素质的提高显得尤为重要。

(七)加强部门协作,认真履行部门职责

按照县委、县政府联发的《盐津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和盐津县政府下发的《盐津县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规定,每月15日、25日都要对道路交通进行统一的行动整治,行动时由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各单位必须要抽人配合。平时的日常工作就按其职责抓好工作,城镇这块的整治工作主要由县城监大队负责。

(八)加强痕迹资料的管理,为道路交通动态勤务的管理提供依据

一是各项工作都必须有记录,乡(镇)人民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做到在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工作开展情况时有图片资料、文字资料;有研究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专门会议记录;并将涉及两项活动工作开展的所有资料报两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同时,每季度应报告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工作情况 ,便于领导组及时掌握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是按照管理权限,县人民政府将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

(九)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一是道路交通安全各职能部门要树立“宁可当恶人,绝不当罪人”的思想,进一步强化执法,坚持严字当头,实行严格管理,严格查处,严厉打击,严格追究。下一步,由安委办牵头,监察局、安监局、公安局、农业局、交通局、法制办和交警大队抽人组成县道路交通检查督导组对全县的道路交通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对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要坚决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一抓到底,及时查处。

二是县政府将对有法不依、疏于管理、忽视安全而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该处分的要处分,该移送司法机关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不搞法外开恩。对有案不报,故意隐瞒案情的,依法从重处罚,从严打击。

四、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节日安全生产责任

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国庆长假期间,是事故的易发事段。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逐级建立健全严格的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做到分兵把口。

(二)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排查事故隐患

一是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和部门领导要亲自组织,深入实际和一线,进行检查。特别是要深入到矿山井下、生产车间、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水域等安全生产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检查。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二是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治理。整改工作要有具体的实施方案,要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措施和经费等。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跟踪了解情况,促进整改措施的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监控措施,落实专人负责进行监控,做到万无一失。

(三)要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

一是各有煤乡(镇)和县安监、煤管、国土、公安等部门要加强以煤矿为重点的矿山安全监管,禁止假日期间出现放松巡查的现象,严防出现假停真开、假关真采、死灰复燃等违法行为,特别是边远山区的非法小煤窑,一经发现,要坚决关死、要严厉打击。

二是要在国庆节到来之前,各乡(镇)和县卫生、消防、质监、交通、文体旅游等部门组织对各类旅游景点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汽车、渡船等游客运载工具,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以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各种旅游住宿、经营场所,各类特种容器设备等必须逐一进行重点检查,彻底排除事故隐患。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娱乐场所,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营业。

三是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巡逻执勤和路检路查,及时纠正和严厉打击国庆节期间违章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对危险路段、桥梁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全天候监控,同时要坚决取缔各类非法营运工具。

四是要加强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公安消防、工商、文体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特别要重点加强对学校、车站、码头、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对国庆节期间举办的节庆和其他大型聚集场所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由公安机关严格审批把关,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五是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交通、发改、质监等有关部门要以防范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为重点加强安全监管。要继续抓好“五整顿、两关闭”工作,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网点,严防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和爆炸事故。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六是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建设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此外,其他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电、气等部门,也要加强监督检查,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国庆期间安全生产。

(四)要加大宣传,加强教育,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各乡(镇)、各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训活动,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努力提高公民的安全素质,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特别要注意针对 节日期间火灾、中毒、人员踩踏等易发事故情况,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各种人员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五)要加强值守,健全机制,努力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乡(镇)、各单位要建立节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一是要加强国庆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二是要建立国庆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测和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案,并组织好演练,落实各项条件,有效组织事故施救。三是要建立安全生产信息专报制度。对国庆期间发生的重大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上报。

篇(6)

党的十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提出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美好家园”,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河南省委、郑州市委据此提出建设“美丽中原”、“美丽郑州”。作为肩负着全市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和市域快速通道建、管、养重任的郑州市公路管理局,把建造“美丽公路”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扮靓郑州、展示省会良好形象作出积极贡献。

实施“十二五”规划,创建精品示范路

“十二五”时期,郑州市委、市政府明确了以交通道路、生态廊道建设等为切入点构建都市区空间发展格局。市公路管理局以“十二五”规划为引领,强力推进公路建设,到2015年年末,全市国道省道干线公路通车里程增至1400公里左右(含市域快速通道),路网密度增至每百平方公里19.2公里,达到“县县通国道、乡镇通省道”,中心城区与六城十组团、产业集聚区之间均有骨干道路相连,为“域外畅通、域内枢纽”目标的实现构筑支撑。

同时,根据郑州市委、市政府加快“两环十七放射”、十条市域快速路两侧各50米生态廊道建设要求,遵循“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的原则,科学设计绿化“景观”工程,实现“公交进港湾、行走在中间、辅道在两边、休闲在林间”,达到交通、人行、绿化、生态的和谐统一,“车在林中行、人在画中游”的愿景逐步变为现实。

推行“三化”养护,加强路域环境整治

为了靓化辖区公路环境,郑州市公路管理局严格推行“三化”养护(即绿化、美化、洁化)工作:对重点干线公路原有绿化带实行精细绿化管理,分步进行拓宽升级改造,基本形成“全线贯穿、亮点集聚、特色鲜明”的道路绿化环境;加强对道路环境薄弱环节的改造和难点区块的整治,推进景观节点布控,实现道路节点美化;开展道路净化提升工程,重点加强出入市口及重要路段的日常保洁工作,实现道路保洁常态化。为确保道路环境质量,郑州市公路管理局成立专项工作组,定期不定期开展路域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对国道省道占道经营、环境卫生、广告牌设置、绿化带养护等进行统一整治,进一步优化路域环境。

重拳整治超限超载,强力维护路产路权

超限超载运输是损伤道路、形成事故的重要诱因。按照“多方合作、把住源头、严管重罚、标本兼治”的方针,郑州市公路管理局始终坚持重拳治理超限超载运输,确保路产路权不受侵犯。在执法队伍素质提升上,按照半军事化管理的要求,加强教育培训,积极开展技能竞赛,切实做到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阳光执法,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良好 ”的执法“铁军”。在治超成效巩固上,综合采用固定治超、流动治超、集中治超、联合治超等措施,严厉打击逃避检查、蓄意堵路、恶性闯岗等行为,保持治超高压态势,确保超限超载率始终控制在4%以下。

提高应急保障能力,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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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深入开展重点督查,大力推进专项整治,总体来说,市1-3月份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1-3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48起,死亡10人,受伤48人,直接经济损失22.8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分别上升13%100%死亡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下降84.15%突出表现为道路交通事故和火灾直接经济损失“两个上升”道路交通事故36起,死亡10人,受伤48人,直接经济损失3.4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上升;火灾事故12起,直接经济损失19.38万元,直接经济损失上升。

省上今年下达的控制指标更紧,刚才省上通报了全省一季度安全生产形势。较大事故控制指标只有3起,而我市截至目前已经发生了2起道路交通较大事故,一起是景泰县境内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的事故,另一起是靖远县境内发生的一次死亡4人的事故,一季度全市死亡人数达10人。分析其原因,主要表现在

责任落实有“水分”有的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力度不够,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保障措施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责任意识淡薄;现场管理混乱,作业人员行为不规范,违章作业的现象仍普遍存在二是监管部门监管不得力,监管工作有“死角”有的部门监管措施弱化,没有发挥应有作用;个别县区和监管部门对企业安全检查流于形式,检查不深入,整改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三是隐患排查不认真,安全隐患留“尾巴”特别是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彻底,设备检测检验、杜绝带病运行和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监控等方面还存在死角。四是应急救援不及时,紧急救援太“迟钝”事故发生后,有的企业负责人反应不灵敏,采取的措施不得力,给救援工作带来被动。五是岗位培训不全面,培训教育有“盲区”特别是对一线员工的安全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不够,对特种作业人员监管力度不大,企业“三违”现象普遍。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关系到各行各业。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环节。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不搞好安全生产,就没有全面履行职责。各县区、各部门和企业,一定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迅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行动

必须认真贯彻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针对全市安全生产存在突出问题。贯彻落实副省长的重要讲话,按照省政府“扭住一套目标,突出三个重点,采取五步措施”要求,细化措施,强化整治,迅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行动,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要扭住一套目标。全面落实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一是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坚决把交通重大安全事故降下来。市安监局和公安交警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路面检控,严厉打击机动车超速、超载、超限、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牌无证驾驶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加强公路危险路段以及公路安全保障设施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的检查,防止因公路安全保障设施缺乏或设置不合理导致事故;加强对乡村道路的安全检查,严厉打击在乡村道路非法载客、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道路交通较大事故发生。二是突出抓好消防安全,坚决遏制火灾重大事故发生。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场所等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及运行机制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等情况;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情况等,进一步靠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稳定。

二要明确工作重点。要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切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煤矿方面: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落实,突出瓦斯治理和防治水工作,进一步强化“一通三防”管理;深入推动煤矿“六大避险系统”工程建设。非煤矿山方面:重点检查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以及尾矿库专项整治落实情况。建筑施工方面:严格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落实重大项目、重要部位、重点环节的监控措施,提升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方面:要以防范液氯、液氨、石油液化气等泄漏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为重点,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单位,严防化学品泄漏爆炸和中毒事故,全面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企业和网点。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制度,严防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爆炸等事故。加强对民爆器材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格雷管炸药的库存管理,防止发生爆炸和失窃事故。烟花爆竹方面: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三要进行集中督查整治。一是集中督查整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且目前无法治理的煤矿企业。对此类企业。限期整改。二是集中督查整治矿山瓦斯防治、机械通风、提升运输、供电通讯等系统安全隐患,严格落实矿井水害、火灾治理、顶板及采空区管理等措施,切实提升防范事故灾害能力。三是集中督查整治尾矿库安全隐患,跟踪落实专项治理资金,确保在汛期前完成尾矿库隐患整改任务。四是集中督查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安全隐患,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要立即进行停产整顿。五是集中督查整治道路与水上交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彻底整治超限超载行为。六是集中督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隐患,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有效消除火灾隐患。七是集中督查整治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安全隐患,深化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八是集中督查整治气瓶、压力管道、锅炉、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电梯和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取缔土锅炉、简易电梯等非法在用设备。九是集中督查整治职业病防治安全隐患,切实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三、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一)落实责任主体。安排部署好本县区、本行业和本企业的行动方案”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齐抓共管、人人有责”工作制度。突出抓好企业安全生产这个责任主体,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生产技术管理,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各级各部门要狠抓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不断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