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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07 1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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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篇(1)

一、强化制度建设,提高依法治税水平

(一)推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按照省市局部署安排,积极落实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评定方法,细化评价标准,跟踪了解和指导评估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情况。(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二)继续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发程序,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工作。认真开展违规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工作。(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有关业务科)

(三)落实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税务总局“简政放权”的要求,清理、减少和调整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管理职能转变,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的监督,努力营造统一有序、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落实后续管理规定,加强指导,保证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准确适用;对取消和下放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防止变相审批和明放暗不放。(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税政科、纳服科)

(四)落实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让税收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打造阳光税务。(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办公室、有关业务科配合)

(五)完善常态化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推进系统督查,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局重大决策部署与重要工作安排,并在上级局指导下在全县地税系统试行电子化督查督办工作,进一步提升督查工作成效。按照省局部署,上线运行升级版(2015版)行政管理系统收文管理模块,加快收文流转,实现收文办件闭环管理,强化跟踪督办,进一步提升办文质量,推进依法行政效率。(落实单位: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六)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工作。融合县政府和市局两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完善全县地税绩效管理指标。应用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促进实时监控、阳光考核,全面构建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强化绩效结果运用。继续开展绩效管理创新活动,鼓励制度、技术、管理及服务等创新工作。(落实单位:监察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七)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推行项目库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不断提高预算准确性和执行率,推进系统依法理财。(落实单位:计财科)

二、规范税收执法,防范执法风险

(八)落实说理式执法文书制度。进一步提高执法文书质量,增强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公开性和公信力,强化文书说理效果,落实省局《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规范(试行)》、《宁德市地税局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规范》,在重大税务案件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5类执法文书中推行应用。(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稽查局)

(九)进一步完善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督促全县地税系统执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严格责任追究,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纳服科、稽查局、监察室)

(十)加强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工作。贯彻执行《宁德市地方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程》,不断调整和优化审理程序,继续推行书面审理,发挥政策审核和把关作用,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效,指导和推动全县重大案件审理工作有序进行。(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配合)

(十一)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进一步提高办理复议、应诉案件的质量和水平。畅通复议渠道,强化复议职能作用,积极受理、公正审理,鼓励调解、和解,努力把税收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税务机关内部。(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单位配合)

(十二)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根据总局、省局、市局要求和我县地税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进一步巩固税收执法督察信息应用机制,提高督察线索查找技术及数据式执法督察水平,提升执法督察工作质效。完善税收执法督察结果应用机制,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积极督促整改落实,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加强督察结果应用。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促进提高执法水平。(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执法督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三、依法落实税收政策,提高税政管理水平

(十三)落实各项税制改革措施和税收优惠政策。围绕落实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等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提升政策宣传效果,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加强风险管理和效应分析,查找政策落实、税收征管、税源监控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管理,提升政策执行水平。(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税政科、纳服科、计财科)

(十四)继续做好“营改增”工作。按照总局、省局、市局“营改增”工作部署,做好建筑、房地产、金融保险、生活业等行业“营改增”工作。加强地税、国税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及时办理纳税人征管基础资料移交,推进无缝衔接,防止出现“两不管”真空地带,确保圆满完成“营改增”任务。(落实单位:税政科牵头,征管法规科、信息科等配合)

(十五)加强重点行业营业税管理。落实不动产、建筑业项目登记管理,利用税源监控网络,强化工程项目和以票管税双向管理,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和比对分析,做好项目建设过程税源跟踪,应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等重点行业管理风险,增强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等收入规模占比较大的重点行业管理的主动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加强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加强金融保险业、娱乐业、旅游业营业税管理,努力堵塞税收漏洞。(落实单位:税政科、征管法规科、计财科)

(十六)加强所得税管理。做好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年度预缴税款占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不少于72%。全面落实小型微利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所得税优惠政策。强化高收入者征管,加强个人所得税系统推广应用,推进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管理,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落实单位:税政科)

(十七)强化财产和行为税管理。根据省局部署,启用财产行为税分税种纳税申报表,实现涉税信息集中采集、数据口径统一。加强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管理,扩大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地控税”试点。推行车船税联网征收。强化土地增值税预征、清算和审核管理。(落实单位:税政科)

(十八)强化大企业管理。继续推进定点联系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深化国际税收管理,加强非居民税收分析,提升税收分析质量和税源管理水平;着力查处重大避税案件,拓展反避税工作领域;规范税收协定执行,加强“走出去”企业管理和服务,积极动员“走出去”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时申报境外所得,办理所得税抵免。(落实单位:税政科、征管法规科)

四、强化税费征管,推进收入质量管理

(十九)着力提升收入质量。依法科学组织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认真做好减免税核算工作,坚决防止“空转”、收“过头税”等违规行为,实现真实、没有水分的增长。完善税收质量评价办法与指标体系,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与管理,及时发现与整改组织收入中的苗头性问题,促进依法征税。(落实单位:计财科)

(二十)提升完善标准化办税服务。组织实施升级版办税服务标准化,在全系统组织开展《税收征管规范》1.0版的学习和业务培训。规范业务操作,结合总局《纳税服务规范》,持续优化、完善标准化办税服务,并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办税效率。(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各业务科、信息科、稽查局配合)

(二十一)贯彻实施新《税务登记办法》和新征管法。落实新《税务登记办法》,加强与国税部门协作,开展税务登记基础信息比对,提高税务登记完整率,降低税务登记差错率,提高财务报表报送率等,进一步加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管理。适时开展新征管法出台后学习、宣传、培训,贯彻和组织实施新征管法。(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各业务科、信息科、稽查局配合)

(二十二)加强税收风险管理。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关于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意见和风险管理工作规范,组织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办法,制定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上线运行税收风险分析平台,总结试点单位经验,在全县推开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二十三)全面实行税务登记证照电子化工作,配合省政府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推行网上申请资料受理、网上文书送达、移动办税等服务,努力打通网上办税“最后一公里”,打造贯通全程的电子政务,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办税。(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纳服科、信息科、有关业务科配合)

(二十四)推进税费同征同管。抓好缴费基数管理,加强对基层的跟踪指导,配合人社部门适时开展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费情况检查工作;加强税费数据比对、分析,防范执法风险;贯彻落实规费优惠政策,加强部门沟通,配合做好政策执行衔接工作,提高规费征管质量。(落实单位:规费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五、依法打击税收违法行为,不断提升税法遵从度

(二十五)加强风险管理导向下的稽查工作。完善稽查办案机制、分类分级管理模式和系统组织考核体系,统筹使用全县稽查力量,突出稽点,推进稽查工作提速增效。组织落实税收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和重点税源企业轮查,依法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落实单位:稽查局)

(二十六)实施税收“黑名单”制度。落实《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实施联合惩戒,提高税务稽查的震慑力。(落实单位:稽查局、征管法规科、办公室、信息科)

(二十七)强化稽查协作机制。制定国税、地税稽查协作实施办法,开展多方位多层次稽查协作,形成稽查执法合力。(落实单位:稽查局)

六、切实优化纳税服务,保障纳税人权益

(二十八)深化落实《纳税服务规范》。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施行《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严格执行标准化服务指南升级版,加强办税服务管理,积极推行创新性、可复制的纳税服务措施,提升办税服务质效。(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征管法规科等业务科室配合)

(二十九)加强纳税信用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推动纳税信用数据共享,探索建立与国税、工商、银行和质检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共建全县社会信用体系。(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信息科、办公室等配合)

(三十)提升涉税咨询辅导水平。健全以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基础的电子税务服务平台,建成网线互通、知识库兼容、服务项目丰富的咨询服务平台,最大限度满足纳税人的咨询辅导需求。继续建好纳税人学堂,为纳税人提供多种形式的政策和纳税培训。(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三十一)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畅通征纳互动的多元渠道,完善纳税服务投诉受理、办理、反馈、分析和改进的良性工作机制,积极有效地响应纳税人合理诉求,切实保障纳税人权益;根据省局纳税人满意度专项调查结果和通报要求,统筹做好分析与整改,着力提高纳税人满意度。(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有关科室配合)

(三十二)加强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县级主流媒体和办税服务厅、内外网站等自有平台,利用“税收宣传月”加强税收法制宣传。积极总结报道地税机关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经验做法,创新开展税法“六进”活动,着重在校园普及税法知识。(落实单位:办公室、纳服科、征管法规科、稽查局)

(三十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化解涉税矛盾。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公开信息。严格按照《工作条例》和《税务系统工作规定》等规定,依法按政策妥善处理来信、来访等涉税工作,及时化解涉税矛盾,促进依法治税工作。(落实单位:办公室)

七、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三十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队伍建设,提高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 (落实单位:人教科、机关党委、征管法规科)

(三十五)广泛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在干部任职培训、素质拓展培训等各级培训班中融入依法行政有关内容。组织开展税务系统法制培训,提高各级税务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举办一期依法行政培训班。做好2015年全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工作。(落实单位:人教科、征管法规科)

(三十六)认真贯彻从严治吏的精神,进一步选好用好管好干部。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条例》和《全省地税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条件、程序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全程监督。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落实单位:人教科)

(三十七)认真贯彻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中央依法治国、国家新出台法律法规、税收政策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体学习。加强干部日常管理,通过举报、年度考核、监察巡视等方式,及时发现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机关党委)

(三十八)加强税收法制工作队伍建设。规范地税系统法制机构设置,合理界定法制机构职责范围。县(市、区)局机关应当配备以从事法制工作为主的干部,确保法制机构和法制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单位:人教科)

篇(2)

2014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以党的十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方式改革,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和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法制工作服务大局,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全面提升农业行业形象,保障我县农业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健康和谐发展。

二、工作任务

1、健全农业系统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执法人员全员学法,行政管理人员经常学法。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学法用法讲法制度;落实机关人员、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和考试制度;组织开展对执法人员、行政管理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及专门法律知识的培训。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抓住重要农事季节,利用各种载体,采取送法下乡、法律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向管理相对人、农民群众尤其是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的法律和安全责任意识。

3、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继续保持我委依法行政工作成果,积极修订完善示范单位创建标准,提高示范单位创建水平,努力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4、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2014年农资打假工作,要强化生产源头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市场整顿,狠抓大要案查处,完善信用监管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活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要坚持标本兼治和属地管理原则,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抓住关键季节,以种子、农药、肥料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各项要求,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要认真清理整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加大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强化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工作。按照“突出主题、集中时间、上下互动、讲求实效”的原则,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业生产和农业执法工作的良好氛围。

5、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环节大检查,确保农产品的生产基地无污染,不使用禁用、限用农药,并严格执行农产品采摘安全间隔期规定,开展农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督查。

6、深化农资信用体系建设。以加强源头治理、整顿市场秩序和建立农资监管长效机制为目标,积极探索开展农资信用评级工作,探索实施农资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办法。

7、加强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有健全机构、有精干队伍、有配套设施、有完善制度、有工作成效”的工作要求,不断强化执法机构建设、规范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成效。

8、认真执行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认真开展执法人员资格审验培训考核,规范执法证件申领,做好执法证件审验,建立执法人员管理档案,完善证件管理制度。

9、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申报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备案审查、定期清理、绩效评估等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10、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在开展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积极参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法制办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的集中评查或互查活动,以查促优,以评促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1、提高农业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意识。建立健全农业重大行政决策制订过程中的征求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等一系列制度,完善和执行重大决策内部决策程序,加强决策实施监督和评估,逐步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12、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把依法行政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在全委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对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13、完善农业生产事故及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农业生产事故和各类应急事件处理运行机制建设,提高农业生产事故和应急事件调处能力和工作力度。及时处置各类纠纷和突发事件,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突发事件的损失和影响。

14、完善土地流转维护农村改革成果。加强全县土地流转指导,引导群众规范土地流转,减少矛盾纠纷。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把加强农业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履行法定职责和建立和谐社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作为保护农民利益的重要手段,深刻认识其重要性,以对农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开展农业依法行政工作。

篇(3)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现有的审批事项严格清理,凡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行政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明确标准、减少环节、优化程序、再造流程。把确需审批的事项管住管好,防止行政审批自由裁量的随意性。要建立违法设定或实施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审批定期评价制度和动态清理制度。

2、深化水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管理职能,合理界定市和各市(区)两级水行政执法权责。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督,对重大水事违法行为实行上级挂牌督办制度,明确层级监督的事项、内容、目标和要求。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深化与公安、司法、海事、航道、渔业等部门的合作,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占用水域等涉水违法行为。健全流域与区域联合执法机制,构建执法平台,提升执法效能。

3、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推行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规范公共服务行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和监督。积极开展市水利局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关工作。继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政风行风建设,公开透明运行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水平。

二、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4、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必经程序。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把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和风险评估作为重点,全面规范、强力推动。全面落实决策听证程序,确保听证参加人的广泛代表性和直接利害关系听证参加人占比,意见采纳情况及时反馈或公布。重大决策事项提出部门和重要项目报建部门、改革牵头部门作为承办单位,牵头组织或委托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对社会稳定、经济、环境等风险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和风险等级提出决策、暂缓决策或不予决策建议。

5、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提出、确定、调整、公布、备案进行规范。推行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和听证、论证、评估、审查报告格式化、规范化。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探索建立行政决策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节点管理、流程控制、规范运行。

6、严格落实行政决策责任。对决策执行情况和社会反应适时开展后评估。建立完善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机制,重点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监察督查,对于违反决策权限和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追究责任。

三、加强制度建设

7、突出制度建设重点。坚持从实际出发,着眼体制机制创新,注重发挥规范性文件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使之与改革决策相协调。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利益关系,把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条件和实际需要作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根本依据,把有限的制度资源优先安排到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项目上。坚持调查研究,充分吸收异地先进经验。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召开规范性文件制定座谈会,重点是要充分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确保文件的可行性和实效性。今年市局将积极推进《市卤汀河及泰东河工程管理规定》的制定出台工作。

8、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健全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制化。把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作为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立、改、废相结合,着力解决制度缺失和制度障碍等问题。改进和完善文件起草、协调机制,强化调研、听证、论证和评估。加大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适时开展规范性文件卷宗评查和培训工作。积极推广规范性文件专家点评,适时组织面向社会的专家点评会,与公众互动,根据点评形成文件实施后评估报告,并结合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情况,及时开展文件清理工作。

四、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9、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群众关心、媒体关注、涉及民生的社会热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紧紧围绕全市水利改革发展和水利现代化建设大局,重点突出水利发展规划计划、行政审批标准和程序、重大水利项目建设、招投标环节(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政府采购)、财政预决算、水利收费和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推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继续做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强化组织管理,规范权力平台运行;动态调整行政权力库,保持与对外一致,解决权力名称与编码不统一等问题;继续实施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全程监督、督察督办,开展网上运行绩效评估。

10、强化行政监督。继续完善行政权力网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强化内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加强国家和省、市出台的重大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情况监督。健全社会舆论监督机制,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进一步加强水利门户网站建设,认真维护政民互动栏目,畅通投诉监督通道,增强咨询服务功能。推进网络问政,充分利用政务微博,与网民实时交流互动,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回应诉求,接受监督评议。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1、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严厉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深入开展水资源、河湖和水利工程保护、水文设施保护、河道采砂执法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12、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和落实水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全面规范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水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进一步细化量化裁量标准,完善裁量公开、裁量指导、重大或复杂裁量事项集体会办等制度。开展水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指导和评析研讨活动,有针对性地解决执法过程中的疑难复杂及共性问题。健全水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活动,推行行政执法证据格式化。进一步完善执法风险评估和防范控制机制,有效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效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严格的进、出机制,强化培训考核和资格管理。

1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对重大水行政许可、重大水行政处罚等直接关系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的行政行为,进行事前法律审核,防止违法行政发生。对重大水行政处罚或对社会具有普遍影响的重大水事案件进行回访,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以信息化推进规范化,开展网上执法事项查看、实时监控、预警纠错、风险防控、监控结果统计分析和绩效评估。完善水事案件监督审查制度,开展重大水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审查工作。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探索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及时向公安、检察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六、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14、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功能。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推进行政复议受理环节下移,在政务服务中心或接待中心设立复议受理窗口,探索运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健全复议与、诉讼制度的衔接机制。建立完善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复议听证及说理式复议决定书。深入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规范复议受理、审查、中止、决定、执行等各项工作流程,完善档案管理、案卷评查等工作制度,落实复议经费、人员、场所等保障措施。

15、扎实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探索在接待中心等服务场所设立行政调解接待窗口,具体负责行政调解的接待、受理、协调、处置、交办和督查督办。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流程和保障制度,提升行政调解规范化水平。市局将加强对全市水利系统行政调解工作的调查研究、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

16、加强改进工作。建立健全网上受理制度,畅通渠道,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做好初信初访和化解积案。更加注重运用群众工作理念推进工作,加强社会矛盾排查,更多地采取人民调解等群众参与的方式化解问题,提高矛盾化解成功率和群众满意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把涉法涉诉纳入法治轨道解决,依法维护秩序。进一步加强和落实工作责任制,推动落实工作领导体制,健全联合接访机制,强化职能部门责任和基层属地管理责任,推动问题解决。

七、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17、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载体建设,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使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与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任务相衔接,使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与水利现代化建设目标相统一。继续扩大市和各市(区)的协作,探索建立工作联系点制度,努力在依法行政的难点、重点方面取得突破。适时召开全市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经验交流会,促进面上工作开展。

篇(4)

一、指导思想

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密切服务全区工作大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法制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以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为重心,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制度,创新机制,着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加快法制政府建设进程。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镇办政府依法行政。深化依法行政试点工作,并向各镇办延伸。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及时总结经验,组织学习推广。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完善行政执法财政保障体系,严格财政预算管理,保证行政机关执法经费上网足额拨付。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机制,加强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和责任追究,保障决策合法科学,最大限度减少失误。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积极探索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有效途径和方式。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未经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不得施行,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坚持规范性文件逢文必审,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维护法制统一。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违反法定程序和权限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没有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的,坚决予以纠正。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统计和定期检查通报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率。继续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启动新一轮《省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组织法律考试,严格资格审查。探索开展从重处罚、适用听证程序案件备案试点。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做好学习宣传培训,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继续抓好群众工作大院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快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

(五)推进文明执法。区级各执法部门要按照《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结合实际制定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确保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积极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方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六)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透明度,改进审理方式,注重实际调查、公开听证、专家学者讨论,强化调解和解手段,提高行政复议质量,提升行政复议制度的影响力。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研究建立行政调解联系会议制度,加快建立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

(七)推进政务公开,办事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快实现部门预算公开。对行政相对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进行公开,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必须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依法规范和监督医院、学校、公用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做好服务信息的公开,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八)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各执法机关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人民法院依据行政诉讼法实施的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检查法、公务员法、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加强责任追究,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对群众和媒体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处理,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九)加强法律学习宣传和理论研究。落实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制度,区级各部门、各镇办必须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活动3次以上。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良好法制氛围。开展新形势下依法行政重大问题的讨论和研究,以依法行政理论的创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

三、工作要求

(一)各镇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行政首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推进依法行政摆重要位置,与改革发展、维护稳定等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重要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明确具体分值。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

篇(5)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牢固树立法治环境就是经济发展环境,抓依法行政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大力提升部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推进全区交通工作,建设“五区”幸福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规化、常态化

1.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制定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依法行政知识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重点学习规范政府共同行为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网上法律知识考试。

2.建立交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制度。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组织交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通用法律知识和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专门法律知识,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将法律知识列入交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考评的内容。对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和定期轮训,并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年终评定考核档次的重要依据。

3.加强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教学内容。加强对从事行政执法等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和考试。本单位公务员每年集中学法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0小时。

(二)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化、制度化

4.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执行《区重大行政决策暂行规则》,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严格按照《省重大行政决策案卷标准(试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案卷制作,完善重大决策材料台账登记和档案管理。

5.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评估,落实交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交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界定交通行政责任追究范围,规范责任追究程序。

(三)推进制度建设科学化、民主化

6.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依法依规制定规范性文件,严禁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处罚、收费、强制等事项,所有文件都要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时清理与现行交通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规定不一致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推进行政执法严格化、规范化

7.健全行政执法取证规划,规范取证活动,杜绝违法取证行为。严格落实各执法系统已出台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则和标准。

8.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

9.完善服务承诺制度。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认真落实各项承诺措施,不断提高交通部门公信力和诚信度。

10.进一步完善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深入实施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11.进一步完善听证、审核、集体讨论等有关交通行政执法制度和备案审查、交通行政执法投诉等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12.进一步做好交通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工作。加强有关交通行政处罚、交通行政征收、交通行政监督检查等交通行政执法案卷管理。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等有关资料应当立卷归档,并开展经常性的案卷评查活动。

13.加强交通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完善交通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规范行政复议法律文书。

三、工作要求

14.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依法行政行政首长负责制,本单位每半年要听取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要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要安排人员负责法制工作。

篇(6)

一是完善依法行政工作体系。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召开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和依法行政领导组工作会议。各单位明确负责法制工作的科室,负责对外加强法制工作联系,对内安排部署各项法制工作任务,加强本部门执法监督;进一步明确专门法制工作分管领导及法制联络员,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落实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和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组作用,积极引导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讨论等,特别注重为全区经济建设及拆迁、拆违等重点工作出谋划策。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充实和加强法制机构人员,加强法制队伍的培训。

二是加强依法行政培训。坚持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新法速递制度,确保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积极探索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坚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强化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

三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以《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政府行政问责实施办法》等为依据,落实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四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立项工作,严格按照立项计划制定、审核政府规范性文件。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制度,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必须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加强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前的合法性审查以及对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程序暂行规定》,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制度。

篇(7)

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年初,就将此项工作列入了二0一0年工作要点,并成立了镇长张波任组长,分管政法工作的副镇长肖永发任副组长,司法所、法庭、派出所、交管站、林业、计生、工商、国税、地税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政府在资金非常困难的情况下,也保证依法行政工作所需的办公费用。

二、推进依法执政体系建设

镇党委、政府一班人,在党委书记邱传坤、镇长张波同志的带领下,带头学法、用法,遵纪守法。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事先都要向各村发出征求意见稿,汇总后,在由党委、政府讨论研究后,向社会发出公示,最后由党委、政府集体决定。党委、政府的做法,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推进了民主法制建设,增加了透明度,做到了依法行政,依法执政。

三、推进法治政府体建设

政府制定的文件,都是与宪法、法律、法规相符合的,对重要的文件建立了县级备案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的人员,都参加省、市、县的培训,并取得执法证件,具备执法资格,建立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对执法人员开展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公布了各办事程序,无违法违纪现象,方便了群众办事。

四、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

镇党委、政府把行政执法工作作为“民生工程”来抓,要求各执法部门必须依法行政,做到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丰富自身的法律知识;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办事,运用法律准确、适当;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合法。

政府成立了“大调解”中心,各项制度健全,行为规范;各执法部门都按规定公布了办理程序,执法标准,适用法律条文等内容的公示榜,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执法客体的监督;建立了首问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

通过上述工作,做到客观公正执法,镇没有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的案件,没有出现办理错误的案件,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性。

五、依法行政的培训、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