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7 15:05:55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经营场所证明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委托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人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营者住所,以经营者身份证载明住址为准。
3.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不填写本申请书“经营者”一栏内容,但应当分别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居民)、(台湾农民)登记表”作为替代。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应当注明经营场所的面积和从业人数。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居民、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事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经营者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二者至少填写其中一个。
5.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6.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表述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小类行业类别名称或具体经营项目。
7.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8.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9.在选择的类型中打√。
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行政许可,应公开以下信息:
一、有限责任公司
(一)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三)应提交的材料: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四)程序: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告
(五)期限:
1、公司登记机关自发出《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2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2、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应当自核准登记之日起2日内通知申请人,发给、换发或者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
3、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2日内通知申请人,发给《公司登记驳回通知书》。
二、分公司
(一)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条件:
1、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
2、分公司的名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三)应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程序: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告
(五)期限:
1、公司登记机关自发出《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2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2、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应当自核准登记之日起2日内通知申请人,发给、换发或者收缴《营业执照》。
3、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2日内通知申请人,发给《公司登记驳回通知书》。
三、非公司企业法人
(一)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二)条件:
1、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3、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三)应提交的材料: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组织章程;
4、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5、企业主国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6、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四)程序: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告
(五)期限:
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提出申请;没有主管部门、审批机关的企业申请开业登记,由登记主管机关进行审查。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后2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
四、非公司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和经营单位
(一)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二)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4、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5、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三)应提交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
3、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5、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四)程序: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告
(五)期限:
企业办理开业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后2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
五、合伙企业
(一)依据:《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二)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三)应提交的材料:
1、全体合伙人签暑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人的委托书;
4、合伙协议;
5、出资权属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的委托书。
(四)程序: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照
(五)期限:
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人依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提交的全部文件之日起2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六、个人独资企业
(一)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二)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三)应提交的材料:
1、投资人签暑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企业住所证明;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服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委托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四)程序: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告
(五)期限: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符合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2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核准的,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七、私营企业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
(二)条件:
1、私营业主符合国家规定;
2、与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和做作业人员;
3、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三)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场地使用证明;
3、验资证明;
4、申请从事资源开采、建筑设计、施工、交通运输、食品生产、药品生产、印刷、旅店、外贸、计量器具制造等行业生产经营的私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证件;
5、合伙企业申请登记时,应当提供合伙人的书面协议;
6、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登记时,应当提供公司章程,章程内容应当符合《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
(四)程序: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告
(五)期限: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符合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2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核准的,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八、个体工商户
(一)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条件:
1、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符合国家规定;
2、有生产经营能力;
3、有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资金和场地。
(三)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服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程序: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照
(五)期限: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减少企业开办成本,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xx区在全市率先出台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相关事项的政务改革,通过实施“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扩大住宅登记范围、住所信息申报承诺制”等改革措施,加快实现注册登记便利化。
xx年上半年,xx区新登记企业xxx余户,同比增长xx%,涉及注册资本总额xx亿元。“一址多照”更灵活,创业激情更高涨,允许有投资关联关系和上下游产业关系的市场主体,以及经营现代服务业的市场主体,可将同一地址作为多家市场主体的住所予以登记。明确住所条件要求不高的产业,可通过共享住所资源降低创业成本,方便初创企业注册登记。
“一照多址”减手续,分支机构可免办。因实际经营需要,在本区内住所和经营场所分离的,由市场主体提交住所和经营场所的相关凭证后将其住所和经营场所分开登记。同时企业在本区内增设不需要前置许可、后置许可的经营场所,可不再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手续,申请增加经营场所登记即可。
1、办理程序:携带准备好的资料直接到对应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即可,正常情况都是当天拿证。另外,申请的名称必须体现是网络经营,也就是说字号必须是:网店、网络购物等类型。具体的行业经营许可证还是需要到对应的部门申请办理许可证。
2、准备办理网络经营营业执照材料:平台网络经营场所证明。首先需要提前准备好对应平台的《平台网络经营场所证明》,该证明一般都是在对应的平台中下载即可。本人身份证。居住证(若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则不需要提供);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凭个人身份证到工商分局申请领取《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按要求逐项填写“申请表”及需要填报的有关表格,并根据所填报的经营项目到有关部门审批或办理有关“许可证”。
(来源:文章屋网 )
2、实体和材料的事先准备。办理这个许可证,不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还需要有3名以上有会计从业证书的人员,以及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公司的协议和章程。办理记账许可证,需要有公司的协议和章程,包括全体从业人员的约定事项以及投资、股份、分成等等。对于股份公司或者有限公司,或者个人合伙,这些必须的约定是不可避免的。
4、提交申请。携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文件、经营场所的证明、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的章程或者协议等必须的材料,到当地政务服务大厅财税窗口,填写申请表提交审核。一般在20天之内,就有结果。
5、拿到许可证。经过财政部门的审核通过后,在10天之内就可以拿到《记账许可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工程来抓落实。通过整治,促进网吧健康有序发展,为青少年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时间安排
年月至月。
三、工作任务
严格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依法打击网吧违规经营行为,整改、取缔一批违规网吧及“黑”网吧。
四、整治重点
1、严查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违规经营行为。
2、严查网吧超时经营、接纳未成年人在网吧宿夜行为。
3、严查网吧场所是否经营证照齐全,坚决查处未经许可擅自增机、转让的网吧。
4、严查网吧场所内是否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实名登记上网人员。
五、重点部位
全县各网吧经营场所为此次专项整治对象,其中县城网吧场所为此次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
六、整治步骤
1、宣传发动(月6日~15日)。由县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组织,文化、公安、工商、电信等部门联合,召开网吧专项整治会议。文化部门组织人员在广场、集市、街道社区等公众聚集地以横幅、宣传板报、公告等形式进行宣传,为网吧整治工作造势。
2、集中整治(月15日~月15日)。县文化部门建立网吧整治工作台帐,检查结果必须实际记录并由网吧业主签字。由县文化市场稽查大队为检查主体,抽调公安、工商、电信等执法人员对全县网吧经营场所分三大区域反复检查:明翰广场周边、春风中路、向阳路段等为重点区域;蒸阳大道、新正路、城西路等路段为中心区域;各乡镇网吧经营场所为区域。县电视台开设违规网吧公布栏,面向社会及时公布查处的违规网吧名称。
县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将组织4次以上集中检查行动。特别在月暑假期间,将不定时不定期的对网吧经营场所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3、总结核查(月15日~30日)。县政府组织各职能部门对网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核查和总结,确保我县网吧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七、整治措施
1、宣传学习。召开全县网吧经营业主大会,部署整治工作,县文化行业协会组织各会员网吧业主学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衡阳县年网吧专项整治方案》。
2、区域责任。将县城网吧分成三个区域,具体工作分解落实到人,对检查不力、走过场的执法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
3、部门联动。文化:建立现场检查记录制度,并记巡查日志,确保日常检查责任落实,依法从严从重打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违规经营行为。充分运用网乐潇湘监管平台,有效监管网吧日常经营行为。公安:加强对网吧信息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利用网吧传播有害信息,加强对网吧的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工商:对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网吧,依法予以取缔。电信:切实加强对网吧接入互联网信号的管理。
4、处理措施。对无证照经营的“黑”网吧,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和国务院令第370号《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依法予以取缔。
对一次性接纳3名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日并处罚款;对一次性接纳人以上(含人)未成年人或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场所,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对未按要求实名登记上网人员有效身份证明的网吧,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依法处理。
一、食品卫生监督档案的主要内容
各级卫生监督执行机构在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所形成的文件材料较多,数量较大。凡是反映与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有关的卫生行政许可、变更、延续、复核、日常监督管理、不良行为、注销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和特殊载体材料都必须收集齐全进行归档。
(一)食品卫生许可。食品卫生生产经营单位预防性卫生审核(选址、设计、竣工)材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申请登记表、受理申请通知书存根、现场审查记录、申请人的资格证、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场地平面图、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卫生防护设施图、从业人员资格证明、采样记录、整改通知书、审结报批表、批准通知书等。
(二)食品卫生行政延续。行政许可通知书、受理申请通知书、卫生许可证延续申请书、行政相对单位原核准内容一致承诺书、预防性卫生审核(选址、设计、竣工)资料、现场审核记录、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材料、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材料、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图(其他图纸)、生产工艺流程及卫生防护设施图、从业人员资格证明、采样记录、整改意见文件材料、其他文件材料。
(三)食品卫生行更。行政许可通知书、受理申请通知书、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书、行政许可通知书行政相对单位名称核准通知书、现场审核记录、申请单位资格证明文件材料、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材料、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图(其他图纸)、生产工艺流程及卫生防护设施图、从业人员资格证明、监测记录、整改意见文件材料、其他文件材料。
(四)食品卫生行政年检。年检申请书、现场审核记录、采样记录、检验报告等。
(五)食品卫生日常监督管理。被监督单位基本情况(产品情况、人员情况、主要卫生设施和设备、质量保证体系等)、监督发现主要食品卫生问题、监督监测效果评价、现场检查笔录、监测检验报告等。
(六)食品卫生不良行为方面文件材料。行政处罚登记表等。
(七)食品卫生行政注销方面文件材料。申请报告、法定代表人全权委托书、注销登记表、收回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注销通知书、送达回执存根等。
二、食品卫生监督档案的特点
食品卫生监督档案与一般文书档案在形成和管理上都有很大不同,具有动态性、双套制的特点。
(一)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管理方式决定了食品卫生监督档案的动态性
主要表现在: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相对单位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变化(如环境情况、产品情况、从业人员情况),为加强食品卫生监督,卫生监督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相对单位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执法检查,按照国家卫生标准要求,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相对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每年都要进行年检、变更、延续,日常监管、不良行为处罚等环节的工作程序。以上几种情况所带来的变化都会产生相应的文件材料,使食品卫生被监管单位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具有了动态性。
(二)现阶段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特点决定了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档案的双轨制
以前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是以手工操作为主,形成的各类报告、统计分析数据全部是纸质文件材料。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代化技术的应用,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普遍采用了计算机管理系统。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工作人员通过计算机数据库完成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相对单位的卫生许可的申请、审批、延续、变更、年检、注销等管理工作,并随时掌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相对单位的情况,完成各级各类报告、统计分析数据的生成和管理。这样食品卫生监督工作不仅产生了纸质文件,同时也产生了相应的电子数据。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相对单位档案最初形成时,就保证了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双套并存,这也决定了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相对单位档案的双套制管理。
三、食品卫生监督档案的管理
基于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相对单位档案的内容和特点,在食品卫生监督工作中要采取有力措施,对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相对单位的档案实施全过程管理,保证文件材料收集齐全,管理有序。
(一)动态管理
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档案要以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相对单位的许可证为单元,形成一证一档,即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相对单位的行政许可、变更、延续、注销等文件材料处理完毕后,各具体承办科室应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按有关规定,食品卫生监督行政许可、变更、延续、注销文件材料应于卫生行政许可出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归档;日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活动文件材料可按年度进行整理,最迟应在次年一月底前归档;不良行为文件材料(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相对单位行政处罚记录)自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归档;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形成的许可审批材料应在反馈后三个月内归档。形成一证一档,一档多卷的动态管理。
(二)双套制管理
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相对单位形成的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同时归档。电子文件的整理归档按《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整理,纸质档案以一个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相对单位为保管单位进行组卷,即一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顺序按行政许可(申报)、变更、延续、复核、日常监督管理、不良行为、注销等七类组成若干卷,每类每卷档案由若干件文件材料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