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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税务筹划总结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06 16:03:23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公司税务筹划总结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公司税务筹划总结

篇(1)

【关键词】税务风险;风险控制;防范效益

税务风险是指纳税人在税务管理、计算和缴纳税款等方面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等原因遭受利益损失的可能性。公司税务风险是指公司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遵守税收法规而导致公司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

虽然税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对于公司而言只是可能承担这种风险,并不一定必然承担这种风险。公司需对自身的税务风险水平有一个客观理性的认识, 树立依法纳税理念,做好风险防范与控制工作,切实有效地分析影响公司税务风险的因素,以防范和控制公司税务风险。

1 创建税务风险防范机制

在防范税务风险的过程中应合理有效地运用现有的税法,以及相关的经济、财会政策,结合自身的特点建立一套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税务风险防范机制,以提高税务风险防范的效益。

1.1 适应宏观环境,积极应对税务风险

宏观环境的要求与变化是造成企业面临税务风险的重要原因。因此,企业应努力做到

1.1.1 研究宏观环境。外部宏观环境虽然存在于企业之外,企业无法改变,但企业可以通过调整自己的经营行为,适应环境的变化。

1.1.2 采取应对措施。针对企业面临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在熟练把握有关涉税法律法规、了解纳税人财务状况与要求的前提下,及时制定各种应变措施,并对其生产经营行为的发展形式、状态进行监控,及时进行信息反馈。

1.2 健全制度基础,防范控制税务风险

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程度与企业的各项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有着密切的联系,制度是一切风险防范行为措施的保障与基础。必须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以提高企业驾驭税务风险的能力。

一是完善制度。制定规范企业理财行为、处理协调企业内部各种关系的具体规章制度,制定相应的税务风险防范与管理办法,实施税务风险的防范与监督管理。二是明确责任。将税务风险防范机制引入企业内部管理,使企业、管理者、员工都有一种强烈的责任意识与风险意识,使责、权、利三者相结合,共同承担企业的税务风险责任。

1.3 建立预测系统,评估监控税务风险

1.3.1 正确评价税务风险。在企业日常经营运作之事前,应对企业未来的税务风险进行识别与评价,综合运用各种分析方法与手段,对企业内部经营、外部环境各种资料,以及财务数据进行系统、全面、前瞻性的预测,重视资金的时间价值,重点考虑生产运营、投融资过程中资金收付的风险。通过税务风险的评估预测,为采取相应措施,化解企业税务风险的负面影响打好基础。

1.3.2 适时监控税务风险。税务风险的监控是在对企业未来税务风险做出正确评价的基础上,在纳税义务发生前,有系统地对企业的经营全过程进行审阅,寻找最易引起税务部门关注的理财事项,并对其进行事先的合理策划,以实现税务的零风险。

2 规范税务风险防范策略

2.1 制定防范税务风险规程

2.1.1 制定防范税务风险的具体步骤、方法、注意事项。税务风险防范与企业的具体业务、最终目标密切相关,并由企业内部的各部门共同努力、相互支持,全方位的进行风险防范。需要在明确防范目标、充分了解企业生产运营的前提下,合法地谋求税收损失的最小化;了解引起企业税务风险的关键因素与指标,努力排除税务风险防范过程中的不确定性;根据所从事的业务及收入、费用的情况确定防范税务风险的各种渠道方法,以及防范税务风险应注意的意外事项。

2.1.2 明确防范税务风险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在制定税务风险防范方案的同时,汇集纳税人涉税活动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并对其进行可行性的研究,避免陷入法律的纠纷。当出现对政策的理解把握有偏差时,及时向税务机关咨询。

2.1.3 预测防范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制定出不同的防范税务风险的方案后,除了准确地计算各方案的应纳税额,准确进行会计账务处理外,还要对影响税务防范效益的各因素将来可能发生的变动进行分析,对影响税务计划实施的外部环境变化及敏感程度进行分析,防止企业内外因素的变化产生的不必要的风险。

2.1.4 及时评价总结防范措施。税务风险防范措施实施后,经常、定期地进行信息的反馈,及时了解纳税方案的执行情况。对税务风险防范策略,进行正确评估总结,并保留资料存档,为以后制定税务风险防范措施提供参考和借鉴。

2.2 提高全员防范税务风险的素质

2.2.1 增强管理层的税务风险防范意识。在竞争开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独立的法人参与市场竞争,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是其最终的根本目标。大多数企业的管理层都具备了一定的风险防范意识,尤其是税务风险的防范意识增强,但随着经济一体化、全球化的发展,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也越来越多,稍有不慎,便会使企业陷入经营困境。只有管理层的税务风险防范意识增强了,才能减少经营决策中的失误,正确引导企业员工积极参与防范税务风险,形成特有的企业文化。

2.2.2 选择专门的税务风险防范人员。防范税务风险是一项具有高度科学性、综合性、技术性的经济活动,因此对具体操作人员有着较高的要求,大多要由专业人员和专门部门进行,纳税人无论是根据自身情况组建专门机构,或者聘请税务顾问,或者直接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税务风险防范人员都必须具备以下素质:一是通晓税法。二是熟悉财会制度。三是适时的灵活应变能力。

2.2.3 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税务风险的防范。企业税务风险不仅仅局限于企业的理财过程,其他部门对企业的理财、运营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进而影响企业的纳税方案的选择。因此,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需要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间的相互配合与协作,形成一种相互牵制的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只有全体员工的积极参与,才能使税务风险的防范形成一种风尚。

参考文献

[1] 赵珊花. 企业税务筹划风险与控制[J]. 财会月刊, 2005, (14) .

篇(2)

1  税收筹划效应分析的相关理论

税收筹划在国外并不陌生,在我国发展的时间虽然没有国外长,但其发展态势良好。根据前人对它的总结与概括,我们可以得出一般含义,即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上缴税费发生之前,在符合税法框架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人的投资筹资行为或经营活动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实现少缴税或延迟缴纳税费目标的一系列行为。

1.1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对于纳税主体自身来讲,有利于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收筹划是纳税主体对自身的资产、收益的正常维护,属于纳税人应享有的经济权利。除此之外,税收筹划在减轻企业税负的同时,也可以是企业避免税法陷阱。所谓税法陷阱,与税法漏洞相对,企业如果陷入税法陷阱中,很可能要上缴更多的税费,这也是我国反避税措施之一。而纳税人主动进行税收筹划,会使企业全面了解认识税法,这就有效的避免了税法陷阱。同时税收筹划也会使纳税主体形成依法纳税的观念。税收筹划要求纳税主体必须在法律许可的框架内进行有关税务事项的提前安排,这也就意味着纳税主体在纳税之前就已经接受缴纳税费这一实际情况。

1.2 税收筹划从国家的角度来讲,可以促进国家税收机制的持续完善

进行税收筹划可以选择的角度有很多,有的是顺应国家的政策,但也有的是因为税收法规不合理,政府通过各个企业制定的税收筹划方案,可以发现税收体制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税法。此外,纳税筹划也可以帮助国家实现其政策目标。一个良好的纳税政策导向所导致的企业税收筹划的行为对经济的影响也应是良好的。例如,国家为了鼓励软件产业发展,规定在我国境内建立的软件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的相关优惠政策。这个政策无疑使软件企业的税负降低很多。反过来,这也促使软件行业的壮大,使我国的软件行业加快发展,最终实现国家的税收政策目标。

2  税收筹划的动机及方法

2.1 税收筹划的动机

从主观因素来讲,利益的驱动是让纳税主体进行税收筹划的根本原因。从客观因素来讲,国家间税收管辖权的差别,税收执法效果的差异,以及税种,税基,税制,税惠等的不同都会让企业采取一系列方案来降低企业自身的税负。

①自我利益驱动机制。在当代这样一个市场经济背景下,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其作为“理性经济人”,必然会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纳税主体进行税收筹划,必然会有相应的成本支出,但如果筹划有效,同时也会让公司拥有非常可观的税收效益。正是这一因素,促使了纳税主体实施税收筹划。②国际上对税收控制权的不同。税收控制权是国家控制权的衍生物,是一个有着独立主权的国家在收取税金上所掌控的权力。正是因为这些原因,纳税人自身的跨国经营或投资活动就会形成重复征税或是纳税真空,企业就可以在这方面进行自己的税收筹划。

2.2 税收筹划的方法

对于公司的税务筹划手段,此篇文献综述主要从投资、筹资两方面对前人成果进行分析。

①在投资阶段投资于国家有所减免税费的项目。我国目前减免所得税的项目大致有高新技术行业,一些特定的技术改造项目和软件行业。投资地域的选择,往往也是制定投资决策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我国享有税收优惠政策的有高科技区,天津滨海新区设立并经天津市科技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内外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设立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②在筹资方面,纳税主体要充分考虑筹资活动对于纳税主体资本活动的影响,资本结构的变动对于税收成本和企业利润的影响以及融资方式的选择在优化资本结构和减轻税务负担成本和企业利润的影响。上市公司的主要融资手段有发行股票或债券,向银行借款等,不同的手段会产生不同的融资成本,此外,资本结构的改变也会影响公司内的融资成本,这同时也影响企业不同的税务负担,如何在融资过程中找到融资成本与税务之间寻求平衡交叉点,要根据不同的企业而定。

不同的公司由于其侧重的业务不同,因此在经营阶段中的纳税筹划也不尽相同。比较普遍的方法有使用涉及进项税务的项目进行税务筹划,对购货运费实施筹划或是使用关联企业之间的转让定价来实施税务筹划。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的税收筹划方案更是多且灵活。

3  产生税收筹划风险的原因及其防范

3.1 税收筹划产生风险的原因

纳税主体在实施税收筹划时,之所以会产生风险,是因为以下几点主要原因。

一是税收的性质使得税收筹划存在风险。税法是由国家制定的一门法律,它具有无偿性和强制性的性质,强制性意味着依法纳税企业必须履行的一种义务,从这一角度看税务部门和企业的关系是不对等的。企业往往处于被动地位,税务筹划的合法性并不是由政府和企业共同决定,而是由税务机关认定,这就使得税收筹划可能存在风险。

二是缴纳税费的角度讲,政府与企业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关系。从严格意义上来讲,企业的税收筹划是符合法律要求的,但这种合法性是要有税务部门来进行确定。税务机关依照法律会尽可能多的征收税款,防止公司少纳税或不纳税,而从企业自身来讲,企业则想尽可能的少纳税,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此外,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存在征税的相关部门与企业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在这一背景下,往往是税务机关掌握着主动权,来判定企业的税收筹化是否合法,当税务机关对税法的一些规定宣传不到位或是企业对税法及其相关政策理解不到位而错误地使用税收政策时,企业将会有可能遭受被罚款或是更加多的缴纳税款的税收筹划风险。

3.2 税收筹划风险控制

一是企业要正确认识税收筹划,树立风险意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企业自身所在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都是具有多变性的,这也是使得税收筹划存在风险的因素。除此之外,纳税主体也不应只在意识上考虑到其风险性,而是应从实际出发,建立起一套符合自身实际特点的预警机制,从而降低风险。同时,预警机制应当满足以下几点要求,首次要保证该机制具有收集大量信息的功能不只是企业自身的相关信息,还应包括我国相关的税收政策,税务工作人员对公司税收的认定情况,找出可能导致税收筹划风险的可能因素,已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其次,预警机制还应具备风险控制的特性。当企业的税收筹划存在风险时,该预警机制应该可以迅速发觉,让纳税人或筹划者可以有时间找出对策,消除损失。

二是企业应正确认识税收筹划与避税的区别,理性对待自身的税负。纳税主体有时为了减少公司税务负担,也可能会采取避税的一些措施,而避税的行为却并不都是合法的,同时,我国并不主张不合法的避税行为,甚至是拒绝这一行为。因此,纳税主体或税务筹划人在进行税务筹划时,要保持理性,防止为公司带来更多的潜在损失。

三是企业要有与相关税务部门处理好关系的意识。各个国家都依据自身特点制定实施税法,即使是在一个国家,不同地区的征收和管理形式也会有所差别,这就需要企业在制定税收筹划方案时主动与税务部门沟通,了解税务部门的要求,使得自身的税收筹划方案可以被认可,以达到降低税务的最终目标。

篇(3)

关键词:税务筹划;公路施工企业;应用;策略

公路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公路、铁路、桥梁等土木工程生产的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公路施工企业的税负有财产税、营业税、所得税等,其主要税负是营业税和所得税。公路施工企业的生产经营具有生产周期长、“订单”式作业、受业务量的制约、各年度盈利水平往往不够均衡等特点。因此,跨期确认收入与费用、合理安排工程项目及其进度是影响施工企业纳税筹划的主要因素。企业应结合会计政策的选择进行税务筹划。

一、税务筹划基本理论

(一)税务筹划的合法性

税务筹划是指企业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运用一定的方法和策略,对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中的涉税事项进行筹划与安排,以最大限度减少自身的纳税支出,达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经济行为。税务筹划与偷税、漏税有着本质区别,税务筹划是在合法的原则下进行的,充分利用税法中固有的起征点、税率、税目、税收优惠政策等对纳税人的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等进行巧妙安排,以达到在合法前提下少缴或不缴税及优化税负成本结构等目的。而偷漏税是一种违法行为,是企业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或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故意少缴或不缴应纳税款。随着税收监管力度的加大,简单化的偷逃税款行为风险越来越大,也越来越没有生存空间。而税务筹划是在守法的前提下的理财行为,在未来的企业管理中,地位将会越来越重要。

(二)税务筹划应遵循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

在税务筹划中,首先应该严格遵循合法性原则。公路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税务筹划,并在遵守合法性原则的条件下,随着政策和经济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税务筹划策略。最常见的、最有文章可做的是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如经济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优惠政策,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有关优惠政策等。

2.稳健性原则

一般来说,纳税人的节税利益越大,风险也就越大,各种节减税收的预期方案都有一定的风险,如法律风险、税制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债务风险等。税务筹划应该在节税利益与节税风险之间进行的必要的权衡,以保证能够真正取得财务利益。

3.专业化原则

税务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要求的专业素质较高。从事税务筹划的人员不仅要精通与税收有关的法律法规,而且还要具备财务、金融、统计、数学、贸易等各方面的知识,并且熟悉企业所在行业的环境和企业内部业务情况,在符合企业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的情况下,制定实用、灵活的税务筹划方案,为企业争取到最大的外部发展空间。

4.成本效益原则

税务筹划的目的是使企业获取最大利益,如果通过税务筹划产生的收益小于为此发生的成本,筹划就失去了意义。所以,无论由自己内部筹划还是由外部筹划,税务筹划应该要尽量使筹划成本最小。

二、公路施工企业税务筹划的必要性

(一)降低公路施工企业的税负成本

近年来,各地方税务机关采取定率随征和委托代扣代缴等方式,不断加大对建筑业的税收征管力度,同时还存在重复征税问题,使得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负担不断增加。而现行的税收法律体系在短时间内又不可能有所改变的情况下, 通过纳税筹划, 实现税负的减轻, 是企业的唯一选择。

(二) 规避涉税风险

依法纳税是每个纳税人应尽的义务,偷税、漏税则要受到法律制裁。很多公路施工企业怕税务机关查帐,就是因为不知道自己该交多少税,是否合理合法,一旦税务机关查出问题,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必须加强企业的纳税筹划,在业务过程中注意税收问题,才能避免税收风险。

(三)增强财务管理的需要

应该怎样交, 要看业务怎样做。不同的业务过程,产生不同的税收。尤其在当前,公路施工企业竞争激烈,承揽到的施工任务,相互压低报价、垫资施工的现象非常普遍,致使企业资金紧张,利润微薄,为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涉税事项的管理已经成为增强企业财务管理质量的“必修课”。

三、税务筹划在公路施工企业的应用策略

税收是根据企业的经营行为而发生的。而我国一些公路施工企业认为缴税是财务部门的责任,缴多缴少是会计核算上的问题。税务部门不会完全依赖企业的账目去征税,而是根据企业经营签订的相关合同或证明来确定业务发生额,这就要求企业财务部门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的同时参与经营管理,站在全局的高度应用一定税务筹划策略对涉税事项进行统筹谋划。

(一)工程承包应尽量采取包工包料方式

公路施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缴纳税收中,营业税是其中一种主要的税收。施工企业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包工包料的工程承包合同。因为建设单位一般是直接从市场上购买材料价格较高,这必然使施工企业的计税依据较高,而施工企业则可以与材料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获得比较优惠的价格,这样就可以降低计入营业税计税依据的原材料的价值,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二)签订合同时注意方式的选择

1.签订总分包合同,避免签订承包合同

根据营业税条例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征税,工程分包的,分包单位承担的营业税由总包单位代扣代缴,总包单位按工程总结算值扣除分包值后的余额缴纳营业税。例:甲工程承包总公司通过竞标,向业主承揽了一项价值3000万元的公路工程,甲公司又将该工程以2000 万元分包给乙工程公司施工。甲公司与业主签订了工程总承包合同,同时又与乙公司签订分包工程施工合同。甲公司涉税处理有两种选择:一是双方签订建筑施工合同,即按建筑业征税,则营业税=(3000-2000)×3%=30 万元;另一选择是签订承包合同,则应按服务业征税营业税=(3000-2000)×5%=50万元。显然按方案一可节税20万元(假设其它随征税一样)。

2.能签订建筑安装合同的不要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随着施工企业竞争的加剧,有些企业的施工任务不足,有些设备闲置,为了提高设备的利用效率,可以利用闲置设备去分包其他企业的施工任务。而签订经济合同时,要注意签订合同的类型不同,征收的税率是不同的。如根据对工程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是否签订承包合同将划分为营业税两个不同的税目。建筑业适用的税率是3%,服务业适用的税率是5%。如当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按建筑安装税率3%征收,当签订机械租赁合同时按租赁业5%征收(假设其它随征税一样),所以应尽量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三)纳税时间的确定

公路施工企业缴税的一个特点是本期收入和成本的确定时间与金额具有可调节的余地。税款延迟交付可以取得资金的时间价值,减轻企业流动资金短缺的压力。利用税法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合理选择对本企业有利的结算方式,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尽量往后推迟, 也是一种重要的税收筹划方法。如《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建造合同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确认合同收入的同时要计算营业税及附加,建筑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比较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把握好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避免提前纳税。

另外,由于施工企业作业周期长、耗费资金大,所以很多施工企业都采用预付工程款、分期结算等方式,纳税时间的选择对施工企业则显得尤为重要。如企业所得税采取按年征收、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征管办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企业预缴中少缴的税款不做偷税处理。而且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建造合同准则》,施工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与费用。据此,企业在前三个季度尽可能地少确认收入,可以延缓支付所得税,从而减少资金压力,节约资金成本。

(四)利用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进行筹划

税法赋予了施工企业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定的选择权。因此,在施工企业可以选择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加速折旧,可以摊销更多的折旧费用。这样,企业可以及时将折旧费用计入成本,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不仅可以缩短固定资产的投资回收期,加快企业的资金周转,还能够将收回的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

(五)利用集团的优势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

现在很多公路施工企业是集团性质,可以利用本企业的集团优势进行利润和费用的税务筹划,如企业集团可以将利润高的施工任务分配给企业所得税率低的子公司或分配给处于亏损期的子公司施工,利用子公司的不同税率或利润弥补亏损的政策,达到降低整个集团公司税负的目标。税法规定,企业集团总部为其下属公司提供服务,有关的管理费用可以分摊给下属公司。因此,集团公司可以给税率高的子公司或盈利多的子公司多分配管理费用,税率低或处于亏损状态的子公司少分配管理费用,达到降低企业整体税负的目的。

(六)利用设立下属结构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

企业的从属机构主要包括子公司、分公司和办事处。由于公路施工企业地点经常处于流动状态,当企业去异地从事经营活动,可以选择建立从属机构,利用国外或外地所得税、营业税的差异来达到税收筹划的效果。如在异地项目有可能亏损时,应采用分公司或者办事处形式,其亏损用总公司的赢利抵补,且可能降低适用税率。在预计赢利情况下,可采用子公司形式,使子公司的赢利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使用较低档的税率。

参考文献:

[1]金虹.施工企业纳税筹划思路与方法的探讨[J].长春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7 (4):42~43.

[2]王芸. 税务筹划的基本理论与应用[J].中国农垦 ,2008(9): 48~51.

[3]匡益元.浅谈施工企业纳税筹划[J].金融经济,2007(6):158~159.

篇(4)

关键词:税务风险;表现形式;原因分析;防控措施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33.031

近年来,中国石油充分发挥资金、技术、管理与综合一体化优势,海外油气业务取得突破性进展,国际化运作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在参与全球油气资源勘探开发过程中,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简称“油服企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然而,资源国为支持本国石油工业的发展,对外国油服企业的运营监管越来越严,条件越来越苛刻,油服企业与当地税务、海关、金融、劳工等部门的纠纷也越来越多,稍有不慎就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甚至满盘皆输。

1 海外税务纠纷发生的背景

在海外投资经营,依法进行税务申报、及时足额缴纳税款是每个企业应尽的义务。企业会通过转移定价、利用税务优惠或者双边税收协定等方式进行纳税筹划,降低税务成本,获取更多的利润。但是,如果企业海外分支的涉税决策、税款计缴、纳税筹划等方面未遵循所在国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可能造成企业经济利益损失及声誉损害,引发税务纠纷。在世界各国税务监管越来越严、采取各种反避税措施的大背景下,油服企业更应梳理纳税管理流程、强化税收管理基础,构建全面、有效、可控的纳税风险管理体系,妥善管控税务纠纷,全面降低企业海外涉税风险。

2 油服企业海外税务纠纷的表现形式

资源国税务局不定期进行税务审计,以各种理由认定企业的涉税行为不符合当地税收法律法规,要求企业补缴税款和滞纳金。例如,在阿尔及利亚的油服企业每年都会收到税务局的审计通知,审计时间不定,少则一个月,多则几年。审计范围很广,对企业成立以来的所有会计文档、进出口资料、合同文本、设备物资等进行查验。审计人员的权力很大,如果认定企业的收入和成本确认不符合会计准则或税收法规,马上开出巨额罚单,企业需要自证清白,进入漫长的“讨价还价”阶段。很多时候审计人员都是凭个人的主观臆断,曲解法律条文,做出令人哭笑不得的审计结论。企业收到罚款后要想申辩,必须先交纳罚款金额25%的保证金,否则会按天收取滞纳金。申辩程序繁琐、周期很长,即使合情、合理、合法的申辩理由,税务局也不一定会认可。申诉期过后,如果企业还没有交纳罚款,企业不但需要支付滞纳金,而且投标资格、设备物资进出口办理、银行资金都会被冻结,影响是毁灭性的。

3 原因分析

油服企业海外工程项目比较分散,不少处于法制不健全、执法不规范的国家或地区,经营风险高、运作难度大。这里面既有错综复杂的外部经营环境等客观原因和困难造成的,也有企业自身没有做好调查研究和经营筹划,甚至不惜违法违规经营等自身的主观原因或过错造成的。

3.1 客观原因

每个国家有不同的会计准则和税收制度,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过程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差别很大,集中体现在税务处理方面,客观上加大了税务管理的难度,导致了税务纠纷的发生。不少国家的财税政策模糊不清,政府内部不同部门甚至同一个部门的不同官员对有关法律政策解读偏差较大,自由裁量权过大,很多政策的解读取决于官员个人的判断。

税收政策复杂且税赋沉重,所得税税前费用抵扣定性随意,对可入账成本要求非常严苛,税务申报时大量合理支出被剔除,税务审计更是吹毛求疵,造成企业很重的税务负担。不合理的外账成本核算体系导致企业的外账利润虚高,税基扩大,正常、合理的利润用于缴税,压缩了盈利空间,企业不得不进行纳税筹划,但是纳税筹划都是有风险的。

一些国家的司法体系不健全或者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导致已签署的免税协议无效或者得不到税务执行机关的认可,给承包商后续带来巨大的税务风险和损失,例如,某国承包商与油公司签订协议之前,油公司声称与所在国政府签署了相关的产品分成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甲乙方及分包商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而且甲方向乙方出示了相关的免税协议,该协议由甲方和该国能源部门签署,故甲乙方签署了相关的合同,合同价格是在乙方享受“税收优惠的前提下”。但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所在国的税务机关声称这份免税协议并没有该国议会或总统的签字批准,故不予承认,导致承包商蒙受重大损失。

3.2 主观原因

不少海外税务纠纷是由于管理层在海外投资时调研不充分、不深入或者盲目决策造成的,风险识别能力不强。个别海外项目基础工作不扎实,如没有按照当地要求建立外账,外账没有可靠文档做支撑,会计税务报表不符合规定,经不起审计,文件资料保存不及时、不完整。税务纠纷发生后,海外项目“手忙脚乱”,匆忙应对,找不到合法、合理、合适的解决办法,此时临时“抱佛脚”为时已晚。

4 油服企业海外税务风险防控措施

资源国的大环境无法改变,只能去适应,但油服企业可以从自身入手,采取有力措施来降低海外税务风险。总的来说,油服企业海外项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防控税务风险。

4.1 提高税务遵从意识,做好前期调研和筹划框架设计

观念决定意识、意识决定行动、行动决定效果。油服企业在海外投资经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核心管理层一定要树立税务遵从意识,海外分支涉税行为,必须遵守中国、资源国的税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对于新国家、新项目,油服企业进入之初,应重点对资源国投资经营环境如政治经济形势、会计准则、税收体系、税收管理机制、税收征管机制、进出口规定、外汇政策、法律法规等进行深入调研。公司在当地注册时,对投资架构和投资路径、项目公司设立性质提前考虑。海外分支机构须熟悉所在国税收立法、执法和司法体系,掌握所在国税种设置、税收主管部门、征收管理政策等纳税制度安排,以及税务登记、税款缴纳、争议申诉等税收相关行政程序。企业在涉税活动发生之前,特别是项目投资、资产收购、资产处置、企业设立、企业合并、企业分立、股权转让、破产清算、债务重组等涉税活动,应提前分析税收问题,设计纳税筹划方案。与油公司签署合同之前,要调查好油公司与政府签订的免税协议是否真实有效,防止后续执行过程中吃大亏。对于已经运作过项目的国家,油服企业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对纳税筹划方案进行修正、完善。

4.2 夯实基础管理,重点做好税收筹划工作

油服企业海外分支遵循“依法纳税、合理筹划”的总体要求,按所在国会计准则、税收政策、法律法规要求设置账簿,并满足当地税务监管和审计要求。根据所在国税收法律法规,依据合法和有效凭证,税务核算应正确、完整地反映经营收入、成本费用、经营成果和纳税调整等要素。税务核算、纳税申报、税费缴纳及时、准确、完整。规避风险,人才是关键,聘请当地会计师进行会计核算,选择强有力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日常业务的监督与指导,提前进行第三方审计。

纳税筹划,应以公司整体战略和业务发展为导向,服务和服从于公司总体财务目标的实现,合理合法节约税收支出。企业纳税筹划,要做到纳税筹划依据合法、纳税筹划方案可行、经营安排符合政策导向、档案资料完备、财务核算健全、税款计算缴纳准确及时,切实降低企业涉税风险。关注设备物资进出口报关价值、名义工资、设备租赁费、技术服务费、总部管理费分配等的合理性,应有合法有效凭据作为支撑。转移定价是税务纠纷高发领域,设备物资转移定价时保证文档流、资金流、物流一致,经得起海关核查和税务审计。

4.3 发挥公司一体化优势,信息、资源与经验共享

为发挥公司一体化优势,可以考虑采取甲乙方、上下游、业务环节整体纳税筹划的措施,维护和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整体纳税筹划,特别是甲乙方企业共同筹划,筹划空间广、载体多,转让定价可以更为灵活。

油服企业海外遇到的税务纠纷,特别是在同一个国家遇到的纠纷,往往存在着共同性。如果能共同分享应对经验,共同吸取教训,必要时携手应对纠纷,必将大大增强涉税企业的力量,更好的推进税务纠纷的解决。工作中加强横向沟通,与其他兄弟单位及时交流和分享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经验,多与中资企业商会、行业协会、同行业单位商讨遇到的问题,集思广益,对有共性的问题统一申诉,以达到最佳效果。

4.4 积极应对税务审计、妥善处理涉税纠纷

税务审计过程中,项目财务总监应全程关注,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审计人员进行澄清和沟通,对于有可能产生税款补缴、滞纳金、罚款等税收征管事项,应提前向总部报告,共同研究解决对策,并为其他项目提供预警和借鉴。

海外税务纠纷发生后,企业应立即M行案情分析,对纠纷发生的原因、可能发生的损失进行分析和评估,研究制订合理的纠纷处理策略和配套的具体措施,统筹利用各种资源,争取将诉讼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海外分支作为一线指挥部,应咨询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依据税务争议所在国法律法规,摸清税务局的目的和争议点,找出说服力比较强的证据,依靠内外部专业法律人员、动用一切可以动员的资源积极应诉。企业层面无法协调解决的争议,可以由集团公司税收协调小组统一出面进行协调。需要集团公司领导出面协调的重大税务争议事项,需及时报告集团公司进行统筹协调。税务纠纷解决后,油服企业应举一反三,及时修补税务管理漏洞,防范税务纠纷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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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房地产开发项目;涉税筹划;全寿命周期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30-0029-02

随着中国对房地产公司的宏观调控的紧缩力度日益加大,房地产公司的自身发展正处于复杂而多变的经济环境中,房地产公司受到极其严重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增强房地产开发项目自身的创利能力和抗市场风险能力,已经成为学界和房产界关注的话题。作为减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税负手段之一,涉税筹划成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减少经营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生命周期划分

“项目的各个阶段放一起就构成了一个项目的生命周期。” 这一定义从项目管理和控制的角度,强调了项目过程的阶段性和由项目阶段所构成的项目生命周期。房地产开发项目作为一个特殊的项目,因项目而生,因项目的结束而结束,与普通的房地产企业或者房地产集团企业相比,只有生产的过程而无再生产的过程,所以对于企业生命周期即企业从出生、成长、成熟到衰退的定义,更适用使用项目生命周期的概念。据此,我们将房地产开发项目生命周期大致划分为四个阶段:项目决策阶段、项目建造阶段、项目销售阶段和项目终止阶段。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决策阶段的涉税筹划

房地产开发项目决策阶段的内容主要是通过投资机会的选择、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和决策来决定地域市场的进入,土地资源的获取。在整个决策过程中,纳税成本的评估也是贯穿始终,而涉税筹划是要在纳税人对应的经济业务发生前,用既有的法律、法规对其经济行为所带来的影响进行估计和判断,并选择有效的方案执行。

房地产企业在选定的投资区域建立项目公司时,首先要进行涉税筹划的问题就是内部组织形式的选择。这里通过案例进行分析:

情况一:若W北京公司为分公司,当年亏损3 000万,则集团纳税计算如下:K公司汇总 W 北京公司亏损额,其应纳税所得额为 7 000 万元,应纳所得税为 1 750 万元,W北京公司需在北京缴纳 875 万元。K 公司经过分配,需要在深圳缴纳 700 万元。集团总计缴纳企业所得税 1 575 万元。若 W北京公司为子公司,当年亏损 3 000 万,则集团纳税计算如下:

W北京公司所得税为零,K 公司不能汇总 W北京公司亏损额,其应纳税所得额为 1 亿元,应纳所得税为2 000万元。即 W北京公司组织形式的不同,可以为总公司降低 425 万的企业所得税的税收成本。

情况二:若 W北京公司为分公司,当年盈利3 000万,若 K 公司只有北京一个分公司则集团纳税计算如下:W北京公司所得税为(10 000+3 000)*50%*25%=1 625万元,K公司其应纳所得税为(10 000+3 000)*50%*20%=1 300万元,集团企业所得税成本共计:1 625+1 300=2 925,若W北京公司为子公司,当年盈利3 000万,则集团纳税计算如下:

W北京公司所得税为 3 000*25%=750 万元,K公司其应纳税所得额为1亿元,应纳所得税为2 000万元。集团企业所得税成本共计:750+2 000=2 750 万元。

案例总结:通过两种情况的分析,在公司长期亏损的情况下,运用分公司的组织形式能更好的降低集团的税收成本。但成立公司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利润,如果公司长期亏损则在剧烈的市场竞争下存在的可能性也很小,所以如果是暂时的亏损,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在公司经营的很多问题上会具有更大的优势。

三、房地产开发项目建造阶段的涉税筹划

在项目的建造开发阶段会涉及到筹资业务、投资业务,需要我们在合同订立、账务处理、内部和外部资金筹措方式及配套设施的处理等提前或过程中进行有关土地增值税或者营业税的筹划。

签订项目承包合同是项目实施建造阶段的重要工作之一。利用承包合同来进行税收筹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达到节税的效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建筑工程项目以总包的形式发包给建筑公司,同时对关键设备如电梯进行分包。

开发间接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在开发现场组织管理开发产品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在实务操作时,除总部外项目公司的公司部门设置全部是为项目开发服务的,所以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以和税务机关就此问题进行沟通,阐明理由,在账务处理时项目公司各部门的费用向开发间接费用倾斜,如果项目当地税务部门无法认同,可以在进行土增税清算时按部门将费用调出。

另外,由于各开发项目配套设施情况不同,必须先确定允许扣除的配套设施面积后再进行分摊。对于成片开发分期清算项目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在先期清算时应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分摊。对于后期清算时实际支付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分摊比例大于前期的金额时,允许在整体项目全部清算时,按照整体项目重新进行调整分摊。

四、房地产开发项目在销售阶段的涉税筹划

开发企业对项目的销售可分为两个阶段,预售未竣工产品和销售已竣工产品,各地对预售未竣工产品的时间点并不相同,但必须要拿到预售许可证才能进行。开发企业在收到预售款项包括房屋的首付款、房款、定金、押金、保证金和诚意金等,应按适用税率上缴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销售已经竣工的商品房时,这一阶段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已做完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竣工清算。因此,销售商品房时按已确认的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单位成本计算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不再按预售方式计算和缴纳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建立销售公司,通过拉长企业收入链条,增加环节,利用企业自身的组织架构的变化来降低税收成本。通过案例来分析下销售定价的涉税筹划:

1.背景介绍:W公司,其开发的项目“W家园”2007 年开始销售,经测算,普通住宅销售面积为 4.9万平方米,预计土地和开发成本合计为 2.1亿元,土地增值税征收暂行条例规定,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因此如何实现效益最大化,需要设计销售价格区间。

2.案例分析

A方案:普通住宅增值率≤20%,此时住宅单价为6 517元,净利润8 707万元。

B方案:普通住宅增值率>20%且

C方案:增值率达到50%~100%,土增税率40%,销售均价最高可达到8 300元。

但根据当年市场销售情况分析,定价在7 000元以下较为合理。则方案A为最佳,既能保证完成原有销售计划,减少资金成本,又能保证利润目标的实现。

3.案例总结

由于有土地增值税,这种超率累进税率的影响,企业的销售收入与销售利润间并不是完全的正比例增长,如果销售收入的增长不能大于营业税金及附加和土增税的增长,企业得到的税后利润将会低于销售收入增加前的税后利润。如此,我们提高售价将不会有意义,所以在定价时我们需要充分的考虑到土增税等各种税收对利润的影响,在可能的条件下充分利用国家对土增税的优惠政策,在不能适用优惠政策的时候,根据市场条件,争取在价位相近的情况下,适用最低的土增税税率,来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

五、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的涉税筹划

项目公司在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后,依据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交易合同,接受购房者的检验,通过之后“交钥匙”。购房者接受钥匙即意味着开发商在会计处理中,资产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可以确认收入。虽然房屋产权在此时并未完成转移,但由于此步骤时间跨度较长,从开发商的大产权变更到小产权往往在交房后一到两年的时间里,所以审计师和业内实操中通用的做法就是以“交钥匙”来认定。

项目公司税务清算的程序是先进行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清算,再进行清算期的清算即应出具清算期的会计报表审计报告、近三年的国、地税清税报告,经主管税务机关的审核后注销税务登记,最后进行工商登记的注销。此步骤完成后也就意味着一个项目生命周期的结束。

六、结束语

伴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无论是在项目的开发模式上,还是在开发产品的种类上,房地产企业均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在此情况下,房地产开放项目的纳税管理变得越来越复杂,必须具有战略性和前瞻性。如何科学合理地对房地产项目进行纳税筹划、减低税负,已成为决定房地产企业能否健康、稳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参考文献:

[1] 梁云凤,逢振悦,梁云波.房地产企业涉税筹划[M].北京:中国市场出版社,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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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者简介及文献诞生的背景

(一)作者简介夏克尔福特于1980年获得北卡罗来纳大学工商管理理学学士学位,1990年获得密歇根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学位。夏克尔福特现为北卡罗来纳大学凯南-弗拉格勒商业学院著名税务教授、教务部主任及税务研究中心主任。夏克尔福特主要致力于税收与商业的教学与研究,在会计、经济及金融杂志上发表了大量文章。谢富林于1976年获得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学士学位,1981年获得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主修会计与财务,1986年获得斯坦福大学商业研究生院博士学位。谢富林现为华盛顿大学德莱特-塔奇讲座的会计学教授,一直致力于财务会计、税收与商业决策、实证研究方法方面的研究与教学。他三次在美国会计协会博士联盟就税收研究发言,并从1996年至1999年,担任《美国税收协会期刊》编辑。

(二)文献诞生背景经济学与财务学对税收的研究开始较早,但会计学术界接受税收成为一个研究领域的过程较缓慢。20世纪80年代中期前,会计学家所做的税收研究被分为法律和政策研究两个部分,但论文极少发表在会计学杂志上。1992年,财务学教授迈伦・斯科尔斯(Myron S.Scholes)与会计学教授马克・沃尔夫森(Mark A.Wolfson)合作,结合微观经济学与税收法律知识来分析税收环境,围绕三个中心主题一交易各方、所有税收和所有成本(all parries,all taxes,and all costs)展开,为现阶段的会计税收实证研究提供了框架(下称“SW框架”)。税收实证研究论文早先大多建立在SW框架之上,直至最近几年,出现了三个新分支,即税与非税因素均衡;税收与资产价格;多边管辖权税收。在此背景下,《研究》追述了SW框架的起源与发展,评价了十五年来其对会计中税收实证研究的影响。

二、《研究》的基本结构与概要

(一)《研究》基本结构文章开头阐述了该综述以SW框架为基础,对SW框架追根溯源并评介其十五年来对基于档案、微观经济基础的会计中实证税收研究的影响。这不仅为学习专业的人员与其他对此感兴趣的人员提供了入门知识,还为该领域许多重要未决问题提供指南。如图1所示,《研究》一文基本结构主要包括引言、税与非税因素均衡、税收与资产价格、多边管辖权税收研究、研究方法问题以及结论六个部分。

(二)《研究》概要文章引言部分主要描述了SW框架产生的环境、三个主题、不足之处及对会计中税收实证研究的影响,引出该领域新的研究趋势及论文写作特点;论文第二部分主要关注交易的所有成本,分析企业如何在税与非税成本间进行权衡;第三部分主要考虑交易参与各方的税负状态,从多方契约视角出发考查了税收对资产价格的影响;第四部分研究多边管辖权间的贸易,包括跨州与跨国管辖权;第五部分讨论该领域实证研究中涉及的几个方法问题;第六部分为总结。

三、《研究》的三大领域与研究结论

(一)税与非税的权衡税与非税权衡研究论文多数集中于解释税负最小化不可能是最优经济战略的原因。相关文献可分为财务报告与税收因素相互作用;检验税收最小化成本效果。

一是财务报告因素。财务报告成本是真实的、可感知的、与报告低收益或股东权益相关的成本。由于企业许多财务契约均以会计数字为基础,从而影响了管理层报告低收益的愿望;同时,企业很多行为选择要在低应税收益与高账面利润间进行权衡。存货会计方面的文献主要针对的问题是:股票价格变化对采用后进先出法(LIFO)信息披露的反应有效还是迟钝;管理层是选择还是回避后进先出法。现有实证研究结果对股票价格变化的问题没有定论。研究者发现极少有证据说明在初次披露后进先出法采用时存在正的平均超额股票回报。例如,Lanen和hosmpson(1988)指出如果投资者理性预期自愿会计变化,那么在宣布日股票价格变化与公司特定特征(计量量化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之间的相关信号是很难预测的,而Kang(1993)认为后进先出法的采用应伴随着负的股票回报、管理层的选择问题,许多研究从采用后进先出法、存货层清算、以及放弃后进先出法角度出发进行研究,得出税收是存货计价中考虑的主要因素的结论。补偿是同时受税收和财务报告激励影响的另一项经营成本。现有研究主要集中于:税收在公司选择发行奖励性股票期权(ISOs)还是无条件票期权(NQOs)中的作用;顾主在公司补偿减少的税收利益与交易成本引起低收益的财务报告成本间的权衡;补偿形式。其主要结论包括:税收在ISOs和NQOs选择中作用的证据有些混淆;财务报告限制少的公司不合格处置更为普遍;税收是公司交纳决策和养老金终止决策的一个重要决定因素;Seholes等(1992)发现大公司更热衷于收入转移,他们指出财务报告因素很可能是向未来期间转移收入的障碍因素;Guenther(1994a)证实大公司转移更多,但高财务杠杆率的公司更不愿意报告低收益;Lopez等(1998)提出收入转移主要集中在那些具有大量前期税收的公司;Maydew(1997)发现财务报告成本因素对限制转移有实质影响。

二是成本。成本(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是另一个导致税收最小化不等同于有效税收筹划的原因。针对1993年法规不允许扣除超过100万美元非经营补偿的规定,很多文献从不同角度对该法规进行检验发现,多数公司保留了扣除,大多数公司通过计划予以合格化,保留增加了税收利益(即超额补偿与公司边际税率的积),并且股东关心公司补偿计划和合同成本的减少;成本影响保留决策;100万美元的限制降低了那些补偿不足100万美元公司的隐性合约成本,低于该限制额度的公司增加了现金补偿,而且低于限制额越多的公司增加得越多。1986年税法改革前对其避税进行了严格限制,有限合伙企业能使避税者将扣除转移给高税率有限合伙人。Shevlin(1987)检验和比较了在内部或是通过有限合伙进行R&D,并得出结论认为税收和表外融资都刺激了R&D有限合伙;Beatty等(1995a)提出交易成本高的公司将同时牺牲税收和财务报告利益;Guenther比较了与公司和业主有限合伙企业相关的税与非税成本后得出,非税成本是阻碍从公司形式转向业主合伙企业的原因;Shelley等(1998)讨论了税与非税成本和企业重组成为公开上市合伙企业的好处,并发现重组宣告

期的回报与这些因素指标相关。

(二)税收与资产价格 税收是影响价格决定的因素之一,调查其是否影响定价是会计中税收研究的第二大领域。税收对价格的影响涉及并购、资本结构、隐性税及股票价格等四个方面。

一是兼并与收购。兼并与收购论文主要检验并购结构与价格是否能反映公司和投资者的税负。收购从目标公司股东角度分为免税和应税,虽然税收问题会因目标公司而异,许多现有的研究均集中于独立C公司收购。主要研究结论是,税收处理对资产(交易)价格和交易结构(资产与股份收购分配)有影响。在组织并购时,公司极少需要在税收与财务会计因素间进行权衡。例如,Hayn(1989)发现。目标公司与出价人公告期间异常收益与目标公司税收特征有关;Eriekson(1998)运用“交易各方”方法,分析了并购方、目标公司及其股东的税收与非税收因索作用后发现。边际税率高及举债能力强的并购方。更倾向于进行应税的交易,并通过负债融资;Henning与Shaw(2000)对允许商誉摊销抵税的立法修订研究后发现。该项税收抵扣导致产生商誉的收购价格上涨,收购方也会与出售方分享其税收利益,增加了收购价中分配给可抵税商誉的比例;Weaver(2000)认为税法修订增加了应税交易的构建,这类交易目标资产税基递升并能获得商誉抵扣。她还指出税基递增可能会提高并购公司的边际税率;Eriekson与Wang(2000)检验了1994至1998年间在应税股票出售中被剥离出去的200家子公司,他们发现,交易结构影响其价格,剥离母公司的异常回报与选择的税收利益正相关。

二是资本结构。资本结构选择是财务中税收研究最为成熟的领域。早期资本结构中税收问题研究最有影响的是莫迪格里尼和米勒(Modigliani与Miller,1958,1963)两篇有关资本结构的财务论文。MM(1958)提出,在不存在税收(及完善与完整的资本市场)的前提下,公司价值与资本结构(及股利政策)无关。MM(1963)又提出,如果利息可抵扣,股利不能抵扣,最优资本结构是解决负债问题的基础。后继研究者中,Miller(1977)在杠杆学说中加入了个人税收因素(“所有主体”方法),提出了股利追随者理论,Miller的见解构成了SW框架中“所有税收”主题的基础,也是现在会计税收研究中股票价格与税收结合的基础。许多研究都证明了股利追随者的存在(Miller与Scholes(1978)、Dhaliwal等(1999))。DeAngelo与Masulis(1980)拓宽了米勒的假设,假定所有公司均面对高税率,他们认为有多种税盾可选择的公司,其杠杆比率较低(负债替代假设)。近期有关资本结构的研究也表明税收对资本结构存在着影响。例如,Scholes等(1990)指出,有抵后净营业损失的银行倾向于通过股票筹集资金,其红利不可抵减,而不通过其利息可抵扣的资本票据筹资;Graham(1996a)指出公司的边际税率与筹集新债有正相关关系。

三是隐性税收。SW(1992)定义隐性税为持有税收优惠投资而减少的收益率,市政债券较低的税前报酬率是隐性税收的一个经典例子。Miller(1977)指出,假设不存在市场摩擦与政府管制,但以风险为条件,所有资产税后报酬率趋于一致;Shackelford(1991)研究了杠杆职工持股计划(ESOP)的利息率,是会计中研究隐性税收较早的论文,ESOP贷款提供了两个利息率,隐性税的概念暗示着,两个不同利息率会给贷款方带来相同的税后报酬;Shackelford发现税后报酬率是相近的,但并不相等,大约75%的免税利益会以低的利息率的形式传递给借款人;Eriekson与Maydew(EM,1998)指出,1995年减少对收到股利的抵扣导致优先股价格下降,而不是普通股。与公司股利抵扣关系密切的隐性税对优先股的影响大过普通股。

四是股票价格和投资者税收。税收资本化研究对投资者税收的价值相关性提出了挑战。研究股票价格与投资者税收间的关系的文献表明,股利税影响股票价格。例如,Harris与Kemsley(1999)、Harris等(2001)及Collins与Kemsley(2000)运用Ohlson(1995)的剩余收益定价模型来调查股利税资本化,三篇论文推断出权益会因股利税而被低估。又如Collins与Kemaley(CK.2000)观测了从1975至1997年中的68283个公司,以股东权益、收入、股利和股利与资本利得税相互作用对公司平均股票价格进行回归后表明,股票价格完全是股利税以个人最高法定联邦税率的资本化。同样,检测股票价格与资本利得税间关系的实证论文发现,股票价格反映持股人预期出售时将支付的资本利得税,即股东税收与股票价格相关。例如,Lang与Shackelford(LS,2000)为考查资本利得税如何影响均衡价格建立了一个初始模型,他们认为二手交易和股票回购加速了应税收入或亏损的确认。资本利得税资本化中的价格压力研究也发现资本利得税刺激交易量,而增加的交易量改变了股票价格。例如,Landsman与Shackelford(1995)考查了股东对长期资本利得税的加速提出补偿,他们发现在公司的杠杆收购中,雷诺兹一纳贝斯克公司的股东被迫清算其股票,股票价格同时上涨以补偿股东长期资本利得税损失,而资本利得税正是其设法持有到最后以递延与避免的。Blouin,Raedy和Shackelford(BRS,2000c)发现,指数基金对个人投资者持有的上涨股票进行补偿,以刺激其满足长期条件前出售股票,这种补偿造成了指数公布时的暂时价格压力。

(三)多边管辖权研究近年来由于多边管辖权研究成本的降低,跨国或者跨州研究成为会计中税收研究最活跃领域之一。

一是跨国管辖权。Collins和Shackelford(CS,1992)发现,随着86年美国公司税率的降低和国外税收抵免的限制,美国跨国公司从国内税收筹划转向全球税收筹划。Smith(1997)等证明了美国跨国公司可以通过国外子公司来进行贷款的做法。跨国管辖权研究的另一领域是收益转移,最近的收益转移研究超越早期研究描述性质,通过机密的税收申报表和其他所有权信息建立了更有力的检验。例如,Harris(1993)和Jacob(1996)认为,跨国公司在收益转移能力上存在差异;Collins等(1998)利用资本市场方法检验了报告收益是否反映了收益的转移;Mills和Newberry(2000)发现,国外公司支付给美国的税收金额因为很多因素存在差异,包括美国税率与国外税率相比较、全球企业的财务业绩和无形资产可靠性、财务业绩和美国经营的财务杠杆。除了收益转移,一些文章还检验了税收对生产地址选择的影响。

二是跨州管辖权。跨州管辖权的税收研究为避免税收体系的差异因素之外的其他形式的国际差异(如通货、法律体系、资金市

场和经济发展水平)导致的计量误差研究提供了方便。此外,各州间不同规定使得对税收是否影响企业活动的检验有更多选择,从而使跨州的税收研究成为另一个不断增加的税收筹划领域。Klassen与Shackelford(1998)发现美国各州和加拿大各省的报告收益与其公司所得税率之间的反向关系。

四、研究方法中的相关问题

(一)估计边际税率边际税率是企业决策中一个重要数据,SW对边际税率的定义是,在本纳税期间内,每增加1美元应税收入所应支付给(或取回)税收当局的现金流量变化。应税收入在当期纳税,而应税损失可向前(2年)或向前(20年)抵减应税收入。因此,管理层决策时,要考虑税率所反映的过去或预期的税负状况。如果考虑存在净营业损失,边际税率可表述为:mtr=(($1×strs)/(1+r)s),mtr(the marginal tax rate)为边际税率,strs(the expected statutory taxrate)为第s期预计法定税率,s为第s年为现在的1美元额外应税收入的最终交税,r表示公司税后折现率。现有文献中,边际税率变量包括抵后净营业损失是否存在的绝对变量,应税所得的绝对变量,有效或平均税率及最高法定税率,而这些变量的计量方法都存在缺点。许多研究者都试图对边际税率的计量进行优化(Manzon(1994)等),但讨论管理者在决策时是选用以应税收人为基础的简单计量方法还是较为复杂的计量方法仍是一个重要课题。

(二)自我选择偏误 税收研究通常采用如下的估计模型:yi=βXi+δTi+εi;(1),其中I为表示群组身份的分类变量。如Beatty与Harris(1999)及Mikhail(1999)在对税收、收益、监督管理的检验中,对两个群组进行了对比,上市公司与私营公司。税收研究论文均采用普通最小二乘法来估计形如等式(1)的回归模型,因此每篇论文都需要面对自我选择问题,自我选择会导致δ的有偏估计。有两种情况会引起普通最小二乘产生δ的有偏估计:一是非随机选择确定群组构成,二是小组行列式与X变量相关。如果两种情况同时存在,可以通过加入逆米尔比率作为另外的回归元,来解决这个相关变量缺省问题。实际上,如果结果并没因加入逆米尔比率而改变,那么便可排除自选择偏误的存在。Himmelberg等(1999)提出了另外一种解决方法,在第一阶段回归中对群组选择建模,假设可观测变量是可取得的(其中一些并不在第二阶段回归之中)。在某种程度上,变量是不可观测或不能取得的,公司的固定效应模型可控制(或减轻)任何自选择偏误,自选择问题的严重性并未得到足够认识,研究者应做一个稳健的检验,比较一阶段最小二乘回归与加入逆米尔比率作为额外回归元的二阶段检验的结果。

(三)模型优化税收研究中均采用与(2)类似的模型:Y=β0+p・x-+p 2x2+8(2),其中Y表示选择,为一个分类变量,0,l,公司进行选择则为1;Xl表示税收利益与成本,0,1,0(1)表示低(高)税收;X2表示非税收成本与利益,0,I,0(1)表示低(高)非税收成本。假设非税收成本为财务报告因素,重要系数p-(p z)为税收(财务报告)影响选择提供了证据。然而,所有变量的重要系数也被认为是公司决策中平衡税收与财务报告的证据。对以上解释的疑问是,x-重要的正回归系数表示在控制模型中其他变量影响后,公司税收状态对选择有积极影响,即回归系数是公司税收状态对选择的增量效果。如果研究者期望进一步解释公司在税及非税成本与利益间的权衡,则建议在模型中加入包括税收与非税收因素相互作用因子,例如,Y=β0+β1X1+β2X2+β3(X1×X2)+ε(3)。如Beatty与Harris(1999)及Mikhail(1999),引入所有权与税收、非税收成本相互作用的指标变量,用以检验其效果是否会随着公司的所有权性质(公开或私有)而改变。需要注意的是,任何拓展的模型均要以估计为基础,这取决于具体的研究问题。

(四)变化与平面在对公司边际税率与新债券发行关系的研究中,变化方法(即非平面方法)对负债与税收的检验更为有力。考查新债券的发行而不是未偿外债,便可避开困扰平面研究的两个难题。首先,公司的资本结构反映的是过去的决策,这些决策以一定期望为基础,因为一些不可预期的结果的期望至今可能仍没实现。因此,即使决策时以税收刺激为基础,后来的结果也可能与预期相反。因为重构资本结构成本高,截面的水平研究可能会得出错误的结论,即税收不会影响资本结构决策。其次,如果选择影响税率,研究者比较事后选择与事后边际税率时,回归系数会产生向下的偏误。例如,理论预测高税率公司将通过增加负债、增加利息抵扣来降低税额与边际税率,因此,通过平衡所有公司的边际税率会趋为一致。当高税率公司通过增加负债水平来积累税收避护时,便不能观测到事后负债水平与事后边际税率间的关系。

(五)隐性税计量隐性税的来源包括加速折旧、抵税额、某些投资的费用化及行业的特别税收待遇,但多数研究都忽略了隐性税,隐性税的缺失会导致错误的推论和政策建议。Callihan与White(1999)尝试着运用公开可得的财务报告数据来估计隐性税,其估计隐性税为(PTI-CTE),(1-str)-PTI,其中,PTI为公司的税前收入;CTE为当前所得税费用,等于(PTI-X)str,其中X表示由暂时性与永久性差异及税收抵减引起的应税收入与会计收入的差额;str为最高法定税率,由此可得,隐性税收等于X str/(1-str)。因此,隐性税收的估计量为税收优惠乘以最高法定税率,该法等同于由Wilkie与Limberg(1993)设计的税收补偿金方法,这些隐性税估计技术的发展将是税收研究的一个重要进步。

(六)秘密数据该领域其中一些论文运用了所得税申报表等非公开可得的数据,这些秘密数据通常只能通过员工、咨询机构或美国国内税收署的特别安排取得。对于运用秘密数据的研究,shackelford与Shevlin的意见是应予以鼓励,但一个合作作者的经历证明,即使面对高昂的取得及使用成本,因此秘密数据能显著地提高研究的质量。

五、《研究》对我国会计科学理论研究的启示

(一)提高会计中税收研究重要性的认识税收研究试图解决三个学术及政策利益问题:税收重要与否、不重要的原因及其重要程度。从微观主体角度来讲,企业税收状况是否对其会计政策选择及债务政策等产生重大影响的研究为数不多,其中影响最大的是

莫迪格里尼和米勒两篇有关资本结构的财务论文。虽然税收研究在财务、税收筹划和税务会计从业人士中有较长历史,但会计学术界还没有接受将此作为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税收规则可以影响投资和融资的税前收益率。因此,作为微观经济主体的公司,其内部投资战略和融资政策自始至终都与税收相联系。这里的投资不仅指企业积极管理的、用来经营其业务的资产,还包括像债券、股票和对其他经济实体直接投资类似的消极资产。企业从事的投资取决于该投资的融资渠道、比例及成本,而融资决策又取决于该投资项目。

(二)构建我国会计中税收研究的框架Myers(1984,P.588)指出没有研究能表明公司的税收状况对其财务政策有重大影响,直到1992年,Scholes与Wolfson从微观主体角度分析认为税收很可能是重要的(SW框架),SW框架并没有提出新的理论和方法。它既不关注传统的法律细节问题也不关注政策建议,采取实证的方法解释税收在组织中的作用,从对公司财务和公共经济的描述出发,将微观经济主体和税法这两个截然不同的知识主体结合在一起。该框架是西方现行会计中税收实证研究的中心,在公共经济方面有重要意义,对公司财务也有重大影响。该概念框架围绕三个中心主题建立,交易各方的例子是当建立补偿时同时考虑雇主和雇员双方的利益;所有税收的例子是免税债券,其由于利息免税而利率低;所有成本的一个例子是会计政策选择要在公司财务报告成本与纳税目标之间进行权衡。三大主题为实现组织目标提供了非常好的税收管理框架,这些主题表明税负最小化并不是有效税收筹划的必要目标,相反,有效的税收筹划必须从有效的组织设计和契约观来进行评估。因此,迫切需要有开创性的研究结合我国税法及企业经营环境实际,从而构建出适合我国的会计中税收研究的框架体系。

篇(7)

关键词:税务会计 教学改革 意义 存在问题 改革方案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9-253-02

前言

税务会计是当前市场上热门的岗位之一,但是我国各大高校对税务会计课程的教学方式尚未及时与市场需求和用人标准进行对接,使得学生学习的专业知识跟不上市场变化形势。为了适应学生未来就业要求与企业对人才的选择标准,笔者认为应当对当前的税务教学课程进行改革。

一、税务会计课程教学改革的意义

为了适应当前市场对财务会计人才的选择标准,进行税务会计课程教学改革的意义重大。

(一)改革的重要性

1.符合新会计准则的要求。为了适应未来国际化的竞争,我国自2006年以来,开始实行了新会计制度改革,对企业税务会计管理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因此,高校对税务会计课程的教学改革符合国家会计教育理念与方向。比如:在教学中引入以往不常见的“公允价值”、新型会计业绩计量方式、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教学内容,这些变化可以让学生更贴近当前我国企业的财务管理与用人要求,也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的标准。

2.符合当前大学生能力教育的要求。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各大高校纷纷扩招,导致了大学生质量良莠不齐,降低了社会对大学的期待与评价。尤其是在会计行业,许多会计专业的毕业生毕业后难以迅速接手公司业务,反而需要公司进行培训,极大地提高了公司的人力成本。因此,高校应转变教育观念,推动税务会计教学课程改革。一是提高学生的会计基本功。通过教学改革,让学生更早的接触税务会计实务,包括税务的法律,税务业务操作、会计基础操作等;二是训练学生的会计敏感度,提高对信息的分析能力,训练学生从企业的各种业务信息中分析税务会计所需要的各种信息,提高对税务会计业务的整合和统计管理能力;三是提高学生的职业判断能力。在现代企业中的管理中,税务会计岗位不仅要处理各种报表、业务、凭证,还需要一定的判断力,及时对管理层提出建议甚至预警。加强课程教育改革可以有效地弥补以往对该方面的教育缺失,促进学生的综合发展。

(二)改革的可行性

1.教材改革。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以下简称我校)选用的《财务会计》教材,是结合当前市场形势与国际竞争要求所编写的,一改以往的以会计六要素为基础的教学程序,而是从会计基本原理入手,逐步向岗位要求扩展,把税务会计的具体工作内容,各种方式通过教材向学生们一一展示,把知识点融入到日常学习中,突出实务操作案例的导向作用,并对注册会计师专业、会计电算化专业、资产评估专业、财务管理等后续教育课程进行了拓展。

2.教学方式改革。我校近年来对于税务会计专业,一直坚持“学习原理,结合实践”的教学理念,鼓励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多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和实习,把书本中学到的专业知识转化成实际工作能力。这种教学与练习并行的教学模式为学生迅速掌握税务会计专业知识提供了途径。

二、税务会计课程教学中所面临的问题

(一)教学内容问题

当前我校对于税务会计教学,主要侧重于三个方面:税种分类、账务处理和纳税筹划。首先,由于课时限制,教师难以对各种理论知识展开讲述,导致学生对于理论知识记忆有余,理解不足;其次,对于税种分类和纳税筹划这两个大的科目内容部分重叠,浪费了宝贵的教学资源;第三,学生在纳税筹划的学习中由于缺少实际操作与实践经验,导致掌握起来较为困难。

(二)教学方式问题

虽然我校在教学方式上坚持正确的方向,但是在具体教学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教案陈旧,案例教学单薄。对于税务教学虽然进行了多媒体应用,但是部分教师的教案和课件更新速度不够,导致案例陈旧,不符合当前形势的需要。并且我校的多媒体缺少与网络的连接,没有充分挖掘互联网资源,使得教学案例缺少深度,难成体系。

(三)对学生的实务练习缺乏监督

对于税务会计这门科目来讲,专业化程度较高,在学习专业知识的时候必须辅助大量的实践练习才能真正掌握这门课程。但是当前的教学人员数量不足,虽然对学生提出了实践的要求以及提供了一定的联系渠道和资源,但是由于缺乏对学生的监督,导致学生练习效果没有达到预定的目标。而且,由于我校学生领导团队建设尚未完善,内部没有深挖学生监督的潜力。

此外,由于学生自身基础薄弱,虽然根据课本可以掌握固定的会计操作流程,但是在面对各种实际问题的时候,缺乏解决能力,需要教师进行指导。因此,加强对于学生实践练习的监督与指导非常重要。

三、具体改革方案设计

(一)明确教学目标

财务会计属于应用型学科,在当前市场要求的导向下,教学目标应该设定为:侧重提升学生分析会计信息与解决税务账务能力。具体教学原则应是学习基础,提高能力,加强实践。

税务会计的课堂教学目标应结合当前国家对于企业税务管理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对此,笔者认为应该加强对于学生财务会计相关技能方面的教学,比如:出纳知识、货物往来结算、企业库存核算、固定资产折旧计算、企业无形资产核算、成本核算、其他资产核算、职工薪酬计算、税务支出计算、避税纳税技巧、企业年度、季度财务总账报表制作等。通过这些税务会计基础工作内容的教学,使学生在练习中掌握会计的基本知识,而不是通过理论知识来指导学生实践。在具体的教学中,应该注重以下几个重点内容:强化学生制作各种报表的能力、注重培养会计行为与经济后果意识、提升学生的会计职业道德。

(二)提升教材内容

提升教材内容是进行税务会计课堂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点进行:

1.编写税务会计辅助教材。当前大部分高校对于教材的选择缺乏科学依据,比如国家统一编写的《财务会计》教材理论基础坚实,但是更加侧重于会计理论的研究以及对基础知识的讲解,与市场对于会计人才的要求不是很适应,因此需要专业教师与校领导群策群力,共同编写符合各大高校情况的应用型辅助教材。

2.提升教案、课件的升级与更新。当前高校对于税务会计课堂教学的课件,大部分是由教材编写部门制定的教案和PPT课件。这些教案和课件有独立的教学系统和结构性,在日常教学中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但是这些课件并不是万能的,市场形势瞬息万变,对于税务会计能力要求也在不断提升,以往的教案和课件已经无法适应今天的教学目标。专业课的教学人员要在这些经典课件的基础上进行改良与升级,增加当前市场上税务会计案例和实务分析,提升课件的时效性。

(三)加强教学队伍建设

为了确保学生未来能快速适应社会竞争,高校必须注重会计专业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要提高教师专业力量,除了通过正规渠道引入高水平教师之外,还可以从社会上引入学校所需要的高水平会计课程讲师,优化教师组成结构。教师团队的组成,应在考虑教师学历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教师的职称、专业与实际教学水平,保证学校师资队伍的专业性。社会招聘教师要与校内教师培养相结合,在尽量挖掘内部教师资源的基础上适当引入社会资源。

(四)改进教学理念,强化税务会计职业能力教学

为了应对越来越正规的税务会计行业,高校必须加强对学生职业能力的教学,包括税务会计范围内的税务法律法规、税收行政执法、税务金融及上市公司税务财务工作等知识,以及会计工作的日常办公设备操作等方面的知识。

为了提高学生适应企业对于税务会计的工作要求,还应练习学生处理企业会计相关业务的能力。

1.熟练掌握相关的办公自动化软件,处理各种管理内容。比如:操作“用友通”等会计电算化软件处理相关经济业务。

2.掌握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处理涉外业务。

3.能运用税收专业知识,处理相关的税费交纳、合理合法避税、仓储管理、投资风险分析等业务。

4.利用法律法规,处理各种财务纠纷。

(五)创造实践环境

税务会计本身就是一门注重实践操作的课程,按当前的教学模式,学生能参加的实践操作机会非常少。大部分学生只能在学校内部参与上机操作。在进行税务会计课堂教学的改革时,要加强学生实践渠道的建立,比如,提高学生实际上机操作时间与完善教师现场答疑制度。完善对于学生实践的监督,提高实践锻炼效果。还可以与社会企业形成合作,一方面为企业提供财务专业劳动力,减轻企业财务人员工作量,另一方面借助企业力量,为学生建立稳定的实习渠道。

(六)对传统教学课程考试的改革创新

教学效果评价与考核是课堂教学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对此,可以学习国外相关经验,建立校内评价与校外评价并行的“双轨”考核机制。一是借助校内教师评价、学生会评价、考试评价给出学生基础理论分数,二是借助社会力量,给出学生实际操作能力评价,建立立体的考试评价机制。建立两者相结合的客观评价考核机制。

总结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税务法律逐渐完善,企业在税务财会工作上必须进行更加规范、更加严格管理,会计的计算方式也变得更加复杂,许多传统的会计计税、计算、统计方式都难以适应当前市场和企业的发展速度。所以,高校必须加快对《税务会计》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从实际需求出发,提升学生的专业能力,为社会培养合格的税务会计人才,推动我国财务教育工作的发展。

[科研项目:甘肃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课题批准号:GS[2014]GHB1210,课题名称:应用型高校《税务会计》课堂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参考文献:

[1] 卢蓉.新环境下税务会计课程教学改革研究[J].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经济贸易学院院报,2011(1)

[2] 刘晓丽.税务会计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J].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5)

[3] 汪福来.高职院校税务会计实训课程教学浅谈[J].科技信息,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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