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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精品(七篇)

时间:2023-03-06 16: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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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篇(1)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十二条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十八条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二十五条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许可权的规定批准后,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帐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元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於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要做到有帐、有卡,帐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

篇(2)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经济活动行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准则》以及相关《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特制定本办法。

二、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 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三、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 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二章 财务人员及工作职责

四、财务人员的聘用一律由公司总部负责。

五、财务人员必须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重要的会计资料进行健全档案管理,严格按照《档 案管理条例》进行立档、归档、借阅、注销等登记工作,妥善保管,防止毁损、丢失。

六、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七、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 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 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簿、款项、公章、实物及 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监交。公司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经理进行监交; 财务部经理的交接,由集团财务会同单位领导进行监交。

八、财务部经理的主要工作职责: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协调、配合集团 总部的查询。

2、执行总经理和集团总部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按期向总部财务、总经理、 提交财务分析报告等资料;

3、指导本部门财务人员的业务工作,正确核算成本、盈亏,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4、财务部门向税务、工商、银行等单位报送的所有报表,必须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由总经理授权资格人 签名后报出。

5、按照公司要求,协调并正确处理好企业与税务、银行之间的关系。掌握最新税法规定,及时向税务人 员咨询并办理纳税和减免税申报工作。按月按时申报纳税,积极配合公司领导进行融资工作。

6、负责公司制度施行时的有关协调、审核、监督工作,参与公司经济合同等重要事项工作,发现问题及 时纠正。对违犯规定的事项有权提出异议并报告总经理、总经理。

7、完成总经理临时交办的事项。

九、会计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1、在财务部经理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 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2、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 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和财务部门报告。

第三章 会计核算

十、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十一 计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计账本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

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 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签字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二、公司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

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 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十三、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 30年;

2、机器设备(含室内装修) 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 5年;

4、其他设备 5年。

固定资产的残值率为10%。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四、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

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均未规定有效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确定。

十五、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

开办费从企业开始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期限分期摊入管理费用。

第四章 现金管理

十六、公司的现金收支业务必须通过出纳人员,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业务发生的顺序, 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严禁白条抵充库存现金。财务主管人员应对出 纳库存现金随时进行抽查(每月至少二次),查账是否相符并做好抽查记录。非本公司人员不得借 款(含集团总部),特殊情况须总经理批准或同意。财务人员要经常督促借款人员按时报销。每月末 须报借款明细附报表后。

十七、核定现金借款限额;因公借款,一般情况下,事情办妥或出差回来必须七日内报账,归还借款;特 殊情况下(事先告知财务主管)十曰内报账、还款;否则财务有权按违反财务制度论处。(现金限 额标准祥见表1)

十八、所有款项(楼款或预售定金)原则上存入专用户,不得坐支;特殊情况须说明原因(不影响相关事 项的情况下)。所有支出经批准后从专用户转入正常户使用。

十九、销售规定:

1、售(租)楼(店)签约:由售楼部办理售楼签约的同时,通知公司财务人员带票据前来收款;

2、开票:售楼部人员按照合约条款开出收款票据,注明相关款项内容和金额,并在收款票据开票人处签 字,以示负责。

3、收款:公司财务人员根据合同条款和收款票据开出的金额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签收货款,并在票 据收款人处签字,以示负责。

4、售楼部应将每日销售、收款等信息填写相关"销售报表"并以OA方式报送公司财务等相关部门和集团总 经理、财务、审计部门。

除规定所用现金支付的项目外,一切付款均通过银行转帐结算(不得用现金支票),任何人员不得将 现金收入款直接用于款项支付。

二十、财务主管人员应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对应收款项的催收,清欠工作,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拖 欠公款,是公司员工的直接从工资中扣除,超通知期限的按月息5%计收利息。

第五章 银行存款管理

二十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出租、出借帐户,不得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损 坏公司形象和利益,如发现立即制止并报总经理进行处理。

二十二、按揭楼款以存入的银行回单为凭,出纳人员据此填写收据或发票。每月对账

若有不明款项收支必须及时查明并按规定及时处理。按照各种结算方式的规定,填制或取得银行 即发的收款或付款结算凭证,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收支和结余情况。严禁签发空头支票,并按业 务发生的顺序,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为合理调度资金组织货币资金的收支平衡提供资料。

第六章 费用及款项支付管理

二十三、报销或付款时的经办人员流程:

费用类:

凡需产生费用事项必须提前申报,由总经理批准方可进行,本司员工谁经办谁负责。未按规定进行费用报销的,财务部门有权不予进行报销。

A、费用单据报销程序:合法的原始票据①经办人按规定进行贴票,填写费用报销单②部门领导签字 ③财务审核④总经理签字⑤出纳复核付款。

B、应酬或礼品等招待费单据报销程序:合法的原始票据①经办人②副总经理③总经理④财务审 核(数额发票)⑤出纳复核付款。

其它类:

对特殊无法取得发票又属于正常经营开支的。财务只要审核数量、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即可;月底统一整理后到税务局申请开发票补税后再入账,原单据做为附件附在后面。

二十四、任何人无权随意给员工增加工资,调增工资需经总经理审批方可调资。

每月工资发放必须按规定的考勤制度计算后编出工资表,经审批后发放;奖金及过节费应事先向 总经理申报,批准后开支。

二十五、电话费严格控制。公务外使用电话,要求长话短说,废话少说,尽量减少通话时间和次数。对公 司固定电话、个人移动电话公务通讯实行包干制度即:办公、移动电话包干。办公室每月报送 或取单给财务报销并登记;财务年终统计结算。

二十六、差旅费报销标准

1、出差人员交通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实行分项计算的方法,经审核后方可报销。

2、公司有紧急业务或特殊事由的出差人员,其出差费用(含交通工具)由总经理特批后报销。下 级人员随从上级人员出差可以按上级人员或特批人员的住宿标准执行。公司总部派人协助人员的 工资及差旅费(单程)由本公司规定先行报销交通费用;回程差旅费由集团总部垫发,经总经理批 准后到公司随时报销

篇(3)

关键词:财务管理;管理制度;财务控制

一、酒店财务管理制度的现状与问题

财务管理与酒店各个部门息息相关,酒店资金的流向反映一系列财务管理活动,财务管理成为酒店经营管理的核心。目前,酒店缺乏对人力、物力和财力之间的协调控制,内部难以协调一致,降低了资金的周转。尤其是现金流问题方面,酒店财务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很多酒店对现金流的管理意识并不强,没有进行规划,也没有严格的现金支付程序,难以确保每笔资金有具体的流向,尤其是采购部门和仓库管理,给酒店财务管理带来很大的问题。酒店财务管理问题的存在很大程度上是缺乏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没有好的管理制度指导财务管理活动,管理工作水平难以提升。目前,酒店财务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有如几个方面:

1.酒店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健全

酒店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的用途没有做严格的规定,导致资金浪费,资源没有得到合理利用,影响了酒店的经营管理。如采购部门向财务部门报账时,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采购货物的信息,避免采购人员大量的制造虚假信息。资金流是酒店重要的成分,财务人员应对资金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在成本控制方面,财务管理制度没有采用较合理的适合酒店的成本控制法,影响酒店成本核算,不利于酒店作出合理预算。

2.财务管理制度缺乏执行力度

酒店财务管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制度中对各个部门的管理规定存在各种问题,难以如实的实施。采购部门仍存在盲目采购的行为,存在采购数量过多的现象。管理规定并没有对他们起到很大约束作用。收银员常在金额方面出现差错,因为财务管理制度的管理规定只有表面的惩罚,没有达到实质性作用。很多酒店缺乏一个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机制,各个部门之间相互沟通和交流的机会并不多,没有形成良好的酒店文化。一个好的制度执行需要有好的酒店文化做基础,这样大家才会认真执行财务制度中的各个规定。

二、酒店财务管理分析

1.酒店财务管理的内容

酒店财务管理内容涉及面广,而且比较多。其主要表现为:资金运动的三个环节,资金的筹集和运用、资金耗费的管理以及资金回收管理;财务分析及预算,尤其是成本方面的分析对酒店至关重要,合理有效的控制酒店成本,不仅提高酒店的收入,同时还可以做出更恰当的预算;对收银员、记单员的管理;采购部门的采购报账、仓库的库存管理以及财产清查等。对于完善酒店财务管理制度,需要了解酒店财务管理的内容,并根据其内容存在的问题有针对的提出相应的规定。

2.酒店财务管理的特点

同其他行业相比,酒店业提供给客户的服务是综合性,例如客房、菜品、娱乐等等。酒店财务管理涉及的内容广且比较多,因此在管理方面呈现不同的方法,难以统一起来。很多酒店的财务部门除了负责财务会计工作外,还需要对物价、采购、验收以及库房管理工作进行负责。同时,酒店的日常业务多且杂,面对的客户也是不同的,需要根据不同的客户的消费活动进行相应的处理,这样使得酒店财务管理工作具有负责性。

酒店财务管理呈现出不同于其他行业的特点,酒店财务人员在对酒店的会计工作作出记录时,所参照的标准应有所不同,如会计科目、收入、成本费用等内容的确定和范围。酒店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在参照相关会计法规的基础上,进行会计核算工作,这是酒店会计核算的特殊性特点。

三、完善酒店财务管理制度的对策建议

1.制定加强酒店现金流的管理和控制的规定

一个对现金流进行严格管理和控制的酒店,其管理水平不会太差。财务人员必须每日对现金进行盘点,并向财务负责人提交每日现金流量表,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同时,对酒店的现金支付制定严格的程序,确保每笔资金有具体的流向。

2.强化酒店的内部控制

加强酒店内部控制,减少财务问题的出现。对于酒店的收入,可以设置日审核员和夜审核员,除了一级人员对现金进行审核之外,还要安排其他人员再审,确保信息的准确性,降低内部控制的漏洞。通过编制账龄分析表及时了解酒店应收帐款的回收情况,减少坏账的损失。对于酒店的支出,应设置严格的审批制度,每笔资金都需要经过相关负责人的审批,确保每笔资金的流向。严格的内部控制使得每个人能够明确其职责。

3.完善酒店职能结构,发挥其协调和监督作用

财务部门是职能管理结构,它统筹酒店的各个部门。酒店财务管理需要有专业的财务人员,可以较好的指导酒店的经营活动,提高酒店的整体经营水平。

酒店建立较好的职能结构,有利于各部门开展工作。充分调动人力、物力、财力,实现资金的加速运转,对酒店的成本控制起到一个决定性作用,继而达到资源优化的效果。还有,财务部门加强对采购部和仓库的管理,降低经营成本,减少存货的积压。酒店经营过程中成本核算是比较重要的环节,尤其是餐饮成本核算。目前,中国酒店存在的形式多样化,其经营档次高低通常以星级为标准。因此,酒店为了提升自身的酒店星级,可以完善酒店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林 华:浅论酒店财务管理的定位[J].现代商业,2011(5):194-194.

篇(4)

1)建立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①改革财会人员培训管理办法。②改变村集体财务支出管理方式。③加强财务制度的执行力度。④强化民主监督管理制度。⑤加强财务公开制度的执行力度。

2)建设农村财会队伍。确保每个乡镇都有足够的财会人员,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还要定期举办业务讲座、法制讲座、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提高财会人员的道德素养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人格素质,使他们能够各司其职,有条不紊的进行财会工作。加强对农村会计的监督,建立农村会计岗位责任制和不相容职务分离制。

3)提高财务管理意识。首先,要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廉政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严格控制村干部从选拔、考核、任用的过程,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特别是经济财务管理方面的知识,使相关会计人员得到合适的岗位,农村资源尤其是集体资金能够得到优化配置,做到真正的“物能尽其用,人能尽其才”。其次,要提高农民监督,推广农民法治教育,提高他们的集体意识及集体财产集体所有的意识,树立人本意识,调动农民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2结语

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实现党的十“促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目标,搞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达到相关利益最大化。建设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是平稳推进社会主义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保证。当然在实行过程中也有缺陷和不足之处,我们要不断不断改进村级财务制度和执行力度,创新农业的生产模式、农村的社会结构,使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得到改善和进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他们的集体意识和监督意识。

篇(5)

本文从科学管理、加强资产管理、以保障发展为前提、严格内部控制、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作风建设六个方面分析了黑龙江省北兴农场推进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的经验做法,对农场今后的财务管理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

财务管理制度;北兴农场

一、以科学管理为基础,推进财务工作制度化

1.编制北兴农场财务管理制度及核算办法汇编。为了加强农场财务管理,农场结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农场农业单位、工副业单位日常业务,制定了《北兴农场财务管理制度及核算办法汇编》,初步建立了农场会计核算业务规范化管理的模式。

2.强化职责,完善考核制度。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夯实财务基础核算工作,建立了业务自查、互查、考核激励制度,所有结算人员每个月在固定时间进行业务互查,将互查结果上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将会计人员职称考试纳入考核范围,充分调动每一名会计人员的学习热情,营造“比、学、赶、帮、超”的积极氛围。

3.完善、修订农场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规范各类建设工程审批与结算程序,使农场各项工程严格按年初计划执行。按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和管理局要求对完工项目进行造价结算审计,规范项目管理,节约建设资金,提高资金的投资效益。

4.健全“账外账”及“小金库”治理体系。为了加大各项资金检查监管力度,于2015年印发了《北兴农场“小金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对86个独立核算单位账目进行彻底清查,100%签订“账外账”及“小金库”专项清理承诺书,进一步规范财务内控制度。

5.规范农场各单位收费项目及交纳方式。结合农场各单位收费状况,把34家农林单位及有收费的17家行政事业单位,共计55项收费项目按收费许可证和收费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并会同纪委、监察科、审计等部门拟定了《北兴农场各种收费项目及交纳方式实施方案》。

二、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1.做好固定资产的登记核查工作。通过不断建立健全农场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新购、报废固定资产及时登记与核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开展资产清查,盘活闲置资产。对2010~2012年危房改造未出售房屋、第九作业站拆迁旧房等可变现资产逐一进行统计分析,防止资产在手中流失和贬值;提高资产现金回收率,实现资产回收价值最大化。

3.全面清理各类实物资产,掌握资产的有效性。按流程及时将已报废资产和其他无效资产进行清理,采取公开、公平、透明的市场化运作方式,对无效低效资产进行处置,通过市场竞价实现资产价值的提升,允许购买人用应付款抵顶价款,以达到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目的。

三、以保障发展为前提,提升农场经济效益

1.加强资产资源合同管理,确保实现应收尽收。农林单位大棚、博园大棚,鱼池、草原及其他水面确认使用人,对合同已到期的,且多年未进行价格调整的,由农场政研室重新确定底价,实行公开竞价发包,增加资源效益。同时将资源收费类合同建立电子档案,进行电子化管理。

2.积极协调银企关系,降低农场财务费用。坚持管理局低成本融资要求,积极与金融机构沟通,争取银行等相关部门优惠政策,将有条件的贷款全部置换成循环贷款,同时在资金充足时提前偿还资金。

3.深入研究税收政策,合理进行纳税筹划。在工作中不断加强税收政策法规的研究和学习,加强与税务部门各项工作的联系和协调,及时掌握有关政策信息,依法、合理纳税,确保农场充分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4.建立综合收费大厅,保障资金安全。为提高服务效率和便民服务质量,建立了综合收费大厅,在大厅设立LED电子屏,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进行滚动播放,使收费公开透明。同时在大厅设置2个自助触屏查询平台进行信息查询,装配6个POS机进行刷卡交费,最大限度地方便前来办事的广大职工群众,缩短交费时间,保障资金安全。

5.加大应收款项清欠力度,活化农场资金。结合农场实际及应收款类别,分别制定应收款项回收实施方案,对账内、账销案存、热费、水费欠款等,通过与土地发包、补贴发放、房屋转让等工作结合,多部门联动清收,增加经营性货币资金结余,农场所有应收款项可以用农场应付款项抵顶。

四、严格内部控制,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

1.预算管理方面。(1)强化预算,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合理有效控制各单位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六项费用”。将大额维修、清雪等变动费用纳入农场预算,实际发生时由预算管理委员会一事一议通过后再实施。(2)争取国投项目,减少自筹项目支出。围绕民生、文教卫生、农业基础设施拟建项目,向上级申报专项资金,不断完善农场基础设施建设。

2.制度改革方面。(1)加强供热、供水、宾馆、物业等社会单位管理,完善相应制度,多途径逐年减亏增效。(2)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充分发挥公务卡结算制度的优势,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让每一笔资金都在“阳光”下运行。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1.增强财务人员法律意识。通过农场司法部门和注册会计师、上级纪检部门对财务人员进行法治教育,培养良好的自律意识,树立依法履职、廉洁从业、严于律己的职业形象。

2.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财务人员不仅应当具备熟练的职业判断能力和专业的记账、算账以及会计电算化技术等操作能力,还应该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做一个综合性的人才。

3.加强财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严格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全体财会人员积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和各种财会业务培训,根据要求认真做好会计年审、换证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学习会计制度和法规,不断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财会人员良好形象

1.以修养立业、以品德做事。作为窗口单位,要注重加强服务意识,努力塑造廉政、勤政、务实、高效的财会人员形象。无论是对内还是对外业务,都要非常热心、耐心地对待每一位办事人员,经常反思自己的言行,审视自己的形象,决不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篇(6)

[关键词] 农村 财务 会计 管理

[中图分类号] F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2013)03-0238-01

近年来,有关部门就加强和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制定了一系列法规政策,推行村级会计委托制,规范和完善农村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制度,更好地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管理权、监督权。但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村财务管理不断出现新的问题,其中一些基层长期无法解决的问题,与我国现行的财务管理制度设计缺陷不无关系。

一、当前我国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制度性缺陷

1.会计制度缺失

1.1《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明确了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能管理公共事务和提供公益服务,其性质显然是以非营利性为主。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农业法》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依法管理集体资产”。表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有经营自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是不同性质的两套机构。

1.2为了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财政部颁布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明确“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执行本制度”。但实践操作中,各地财政和农业经济管理部门则不再区分是否“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统一要求村级组织全部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并且普遍实行村委会与村集体组织在同一套账簿核算管理,从源头上导致农村财务管理上的混乱,表现在:

一是会计核算混乱,不同性质的公益类和经营类业务合并核算,其性质类似于国资委与其属下企业如中石油、中移动等合并核算。核算中将村干部与管理人员工资、福利,村委会和村党支部日常运行费用、社会公益事业管理费用等统统计入管理费用,成本核算不清晰;上级公益事业专项补助、村干部工资补助等都列入收入,无法反映真实的经营成果等。

二是资产管理管理混乱,村委会资产与村集体资产不分,村干部直接经营集体资产,资产经营收益主要用于村干部工资福利,村民难以分享,集体资产流失严重等。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不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颁布实施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经济组织运行规范性法律,为构建市场经济体制夯实了基础。影响数亿农民利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却一直没有立法。目前各省(市)以“条例”、“规定”等形式对其运行机制作了初步规定,其中许多关键性的问题一直不明确:

2.1性质和法律地位不明确。农村集体组织不能作为独立法人登记,成为没有身份证的“黑户”,不能独立参加社会经济活动,限制了其参加经济活动的空间,影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村民委员会是否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单位成员等问题的答复》(工商个函字〔2008〕156号)也明确村委会不能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单位成员。

2.2组织治理结构不规范。各省(市)对集体经济组织的“条例”、“规定”都比较简单,组织架构、运行机制、议事规则、管理人员权利与义务、任职条件和程序、日常监督、内部控制体系、利益分配机制不够明确规范,基层难以操作。

2.3与村委会关系不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被虚化。如《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依法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那与村委会关系如何协调?制度缺位客观上鼓励了村民委“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导致村党支部、村委会与村集体组织一体化,甚至长期不成立独立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干部直接负责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决定经济事务和利益分配。村委会经济组织化、利益化,并且缺少决策和监督机制,导致每次村委换届都变成经济利益分配权的争夺,特别是条件较好的、土地等资源丰富的村冲突激烈。

3.农村财务管理体制尚未理顺

《会计法》规定:“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但我国的实际情况是绝大部分地区由农业经济管理部门负责农村财务管理业务,造成农村财务会计工作多头管理。

二、解决我国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性缺陷问题的建议

1.明晰村委会的主体角色定位,完善财务会计制度

《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村委会属于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从事农村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的社会组织,不是生产经营性营利组织,也不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具有明显的民间非营利组织特殊。根据其实质和形式,应该明确规定村委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2.加强立法,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运行治理结构

就目前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看,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组织机构、职责权限等方面都没有划分清楚。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及农民的经济核心利益,其地位、作用、影响毫不逊色于村委会组织。当前我国在理论、法律上与实践中对农村集体组织的认识和定位明显滞后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进程。因此尽快必须以立法形式澄清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概念与性质界定,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营利性组织、属于企业范畴、集体所有制性质。要参照《公司法》等法律成功经验,尽快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给予其独立法人资格,规范其权责和与村委会的关系,规范其组织架构设置、议事规则、管理人员权利与义务、监督和内部控制体等组织治理结构,让其真正依法独立经营,保值增殖,为农民创造收益,为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参考文献

[1]《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财政部 财会〔2004〕12号.

篇(7)

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的财务会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障单位的财务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市公路管理局的一切经济活动。

第三条建立健全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完善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依法组织收入,节约开支;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法纳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单位的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本制度的要求;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及税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会计核算

第六条各会计核算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立会计科目,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应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

第七条各会计核算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第八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九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十条各会计核算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帐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私设的会计帐簿登记、核算。

第十一条各会计核算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帐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第十二条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便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

第十三条单位提供的担保,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应当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十四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帐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以及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的规定。

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

财务会计报告及各种会计资料须经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同意,方可对外报送。

第十五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第三章收入核算

第十六条收入的核算包括:公路规费收入、养护资金收入、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

第十七条公路规费收入要按“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收入由财政部门委托专业银行代收代缴;经费由财政部门按计划下拨。

第十八条非经营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按《广东省非经营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执行;经营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按经营公路的有关规定进行核算、管理。

第十九条各单位(部门)的收入,必须统一使用财政或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或发票,资金统一上缴财务部门,严禁私自坐支、私设“小钱柜”。

第二十条财务部门要按要求编制收入报表(年报、月报),并根据收入资料提出分析意见。

第四章资金结算

第二十一条出纳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条例》和银行结算制度,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二)严格控制现金使用范围,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不得坐支,不得以“白条”抵库,更不得任意挪用资金。

(三)签发支票、本票、汇票后经核准并盖印鉴章;妥善保管空白支票、本票、汇票等有关资金往来票证。

(四)及时、准确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现金的帐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相等,银行存款的发生额要与银行对帐单的数额相符,余额不符的要做余额调节表。银行存款的帐面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余额相符,对发生的未达帐,要及时进行追踪和处理。

(五)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开具支票必须注明收款单位名称、日期、款项用途及最高限额,并与会计处理相符。

(六)严格执行单位各项开支的审批程序。

第二十二条单位的银行存款应以单位名义开设帐户,不得公款私存;预付款项、应收款项应按有关合同或者协议进行结算或办理回收。

第二十三条财务部门应及时对应收帐款、预付帐款等往来款项进行清理核对,对于超过约定期限和法律规定有效期限的款项,应发函催收或者派专人催收。

第二十四条任何应付款项的结算支付,都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审批。

第二十五条银行印鉴章必须由不同岗位的会计人员分开保管。

第二十六条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当天送存银行,收到的支票、汇票等票据应该及时处理;对签发的票据应在建立的备查簿上进行登记。

第二十七条下属各单位因资金周转困难,需向市局借款,必须事先确定借款金额、时间、利率,并同市局签订借款合同,经局领导批准后方能借款。

第二十八条未经局领导班子同意,严禁下属单位私自向金融机构或有关单位借款、对外提供抵押、担保。已经领导批准同意借款、担保、抵押的下属单位,每年年终必须向市局如实提供本单位的借款、还款、抵押、担保等资料。

第五章税务核算

第二十九条各核算单位税务核算的职责是:

(一)照章纳税,办理本单位税务登记,异地代扣代缴税务登记及变更税务登记等事项。

(二)办理本单位有关税款的申报、缴纳、免税及退税等事项。

(三)办理接受税务检查、进行税务行政复议与税务行政诉讼等事项。

(四)编制有关的税务报表及相关分析报告。

第六章会计监督、内部稽核

第三十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各核算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会计人员岗位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第三十一条各单位内部必须建立日常检查和定期审查制度。具体包括:对收入、成本支出、费用开支的检查;对资产、负债真实性、合法性的检查;对基金的计提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对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的检查;对各财务部门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等。

第三十二条局财务科有责任对下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为了加强整个公路系统财务的宏观管理,各核算单位必须每月向局财务科报送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按照国家规定,会计报表必须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对各核算单位出现的异常情况和问题,局财务科必要时可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专项审计。

第三十三条为了使各核算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向良性的、健康的方向发展,各核算单位必须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税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接受舆论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各核算单位的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法,照章办事。对违反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经济活动,应当及时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该向单位负责人书面报告并请求处理,不得擅自处理。单位内审人员有权对单位财务人员执行公务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十五条各下属单位任用财务人员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报局财务科审查。

第七章报销审批程序

第三十六条单位的费用开支、固定资产的购置、对外投资、备用金的借支、经费的拨付、工程款及项目预付款拨付的报销(批)程序是:

一、经办部门(单位)准备所有的发票、借条,固定资产购置申请报告,对外投资的协议(合同),领导批准的文件,请求拨付经费、工程款及项目预付款的申请报告等相关资料。

二、经办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审核项目、事项的真实性,各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其中办公室负责核实车辆使用费、业务招待费的发票、单据),财务部门对项目资金的安排提出意见。

三、财务部门审核发票、单据的合法性,金额的准确性。

四、单位分管项目领导审批。

五、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批准。

六、会计做帐。

七、出纳付款。

所有费用开支必须注意如下事项:

一、单位的一切开支都必须遵循上面的程序;

二、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计划;

三、所有开支的证明性与规定性的文件要齐全;所报销的单据必须是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或发票,由经办人、验收人或证明人注明用途并签名。

四、不符合要求的开支,财务部门有权予以拒付。

第三十七条市局费用一次性开支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但招待费、办公用品费用一次性开支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审批,超过1,000元的由主要领导批准。

职工的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医药费、差旅费、通信费、教育培训费、抚恤金、慰问金等开支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职工因公出差、办事或住院借款,必须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用途,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能借款。事后10天内,必须报帐,不得将公款长期留用,否则,财务部门当月即从该职工工资中予以扣回。借款的金额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3,000元以上50,000元(含50,000)以下的由主要领导审批;50,000元以上的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局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在下属单位借款。

第三十九条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对经其批准的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完整性负完全责任。

第八章票据管理

第四十条各核算单位票证的印(购)制、领用、开具、取得和保管,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发票的印(购)制、领用、开具、保管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

第四十一条各核算单位的票证包括:公路规费发票、过桥(路)费发票、税务发票、财政专用收据及其他票证等。

第四十二条各核算单位要设置发票登记簿,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发票的保管和销毁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会计电算化

第四十三条为适应会计工作电算化发展的需要,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各核算单位应当积极推行会计电算化,并报当地财政部门批准。

第四十四条各核算单位会计电算化应按照《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使用的会计电算化软件应符合《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的要求。

第十章会计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