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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金融稳定;金融监管;评估体系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428(2006)04-0029-03
一、金融稳定的概念
“金融稳定”一词,目前在学术界尚无严格的定义,还缺乏一个统一、准确的理解和概括。瑞典银行作为世界第一家设置金融稳定部门并于1998年率先出版《金融稳定报告》的中央银行,把金融稳定直接定义为“支付体系的安全于高效运转”。其支付体系涵盖了全部金融市场、各类金融机构、所有支付工具及其技术与管理支持系统。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学者认为,定义金融稳定首先应明确的是,金融系统的职能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提高经济效率,包括资源配置、财富积累、经济增长和社会繁荣;(2)评估、定价、分配和管理金融风险;(3)通过自我纠偏,抗击内部和外部冲击造成的不平衡,确保金融系统正常履行职能。基于此,金融稳定的定义是:只要金融体系能够抗击内生或由于外部未预料的冲击造成的不平衡,继续履行提高实际经济运行效率的职能,金融系统就处于一系列不同层次的稳定状态。国际清算银行的金融稳健性论坛的Andrew Crockett认为把金融稳健性定义为不存在金融不稳定。金融不稳定是指实际经济部门受到来自金融体系的负面影响,如金融资产价格的急剧波动或金融机构的倒闭产生的负面影响。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董事会的Roger Ferguson认为,对中央银行和其他当局来说,最有用的金融不稳定概念与可能会对真实经济行为产生潜在损害的市场失灵和外部性密切相关。他从三个基本标准来判断或者界定金融不稳定:(1)某些重要的金融资产的价格似乎与其基础有很大脱离;和/或(2)国内的和国际的市场功能和信贷的可获得性都存在明显地扭曲。结果是(3)总支出与经济的生产能力出现明显的偏离(或即将偏离)。此外,对于“金融稳定”的定义比较有代表性的还有加拿大银行的John Chant、德意志银行的学者、欧洲中央银行的Wim Duisenberg以及Tommaso Padoa-Schioppa、哥伦比亚大学的Frederick Ferguson、挪威中央银行、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荷兰银行、Andrew Large爵士等等。
中国人民银行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05)》中对金融稳定的定义是指金融体系处于能够有效发挥其关键功能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宏观经济健康运行,货币和财政政策稳健有效,金融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能够发挥资源配置、风险管理、支付结算等关键功能,而且在受到内外部因素冲击时,金融体系整体上仍然能够平稳运行。
二、我国金融稳定评估的发展
尽管对“金融稳定”通常有从正面和反面(金融不稳定)两个角度去定义,对金融稳定的评估更多的是从“金融不稳定”角度出发。有关金融风险监测、金融危机预警机制、金融脆弱性指标体系、金融稳健指标体系等的研究都属于金融稳定评估框架体系。
自1995年中国银行监管当局职能开始转换以来,加强金融监管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已经成为其最重要的职能。为了对各银行运作的风险进行连续性的监控,中国银行监管当局加强了对各银行的非现场监控,对于不同的银行机构确定了不同的监管指标体系,这些指标体系的运用对于中国银行监管当局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了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管,中国银行监管当局与1999年分别对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和其他非银行机构出台了新的非现场监管指标体系,这些指标体系的出台对于中国银行监管当局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管起到了重要作用。
基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不断在成员国中推广“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这一情况以及维护金融稳定的客观需要,根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中国人民银行于2003年7月牵头组织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国务院研究室、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单位组成跨部门小组,开始对中国进行首次金融稳定自评估。
2005年11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首次对外《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人民银行称,这一报告将与《中国人民银行年报》、《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共同成为央行对外的三大重要报告。
三、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稳定的评估
2005年11月7日央行的中国首份《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05)》中提到,维护金融稳定分为监测和分析金融风险,评估和判断金融稳定形势,采取预防、救助和处置措施及推动金融改革三个层面。第一,对金融风险进行监测,密切跟踪和分析宏观经济环境、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生态环境及其变动情况。第二,按照有关评估标准和方法,评估和判断宏观经济环境、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生态环境对金融稳定的影响。第三,根据评估和判断的结果,采取应对措施。在金融运行处于稳定状态时,充分关注潜在风险,采取预防措施;在金融运行逼近不稳定的临界状态时,采取救助措施,对有系统性影响、财务状况基本健康、运营正常、出现流动性困境的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并通过重组和改革,转换机制,促使这些机构健康运行;在金融运行处于不稳定状态时,积极迅速采取危机处置措施,对严重资不抵债、无法持续经营的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方式进行清算、关闭或重组,强化市场约束,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经济和社会稳定。同时,针对薄弱环节,及时推动经济体制、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生态环境方面的改革,通过全方位的改革促进金融稳定。
目前,人民银行对金融稳定的评估并没有采取模型化的方法,而是通过各种指标,从整体上来判断金融的稳定状况。相对于模型法,通过监测指标体系的方法有个好处是,它并不关注于某一指标具体的指标值,而是通过指标间的对比分析,分析指标数据背后的原因,然后来判断金融稳定状况。
从评估的层次上来看,央行的《金融稳定报告》与IMF金融风险监测指标体系一致,由三个层次审慎指标构成,分别为宏观审慎指标、机构层次的微观审慎指标和市场类指标。在该报告中,详细报告了宏观经济与金融稳定、金融市场与金融稳定、金融业与金融稳定。另外,报告还专门对金融基础设施、金融生态环境与金融稳定进行了分析。金融基础设施是指金融运行的硬件设施和制度安排,主要包括支付清算体系、法律法规、公司治理、会计标准、征信体系、反洗钱体系,以及由审慎金融监管、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职能、投资者保护制度构成的金融安全网等。金融生态环境从狭义上讲,是指金融基础设施及其运行状况;从广义上讲,是指金融体系运行的外部环境,是影响金融体系生存发展的各种因素的总和,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地理、人口等一切与金融运行相关的方面。完善的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生态环境是维护金融稳定的基本条件和重要保障。
四、其他一些国家的金融稳定评估状况
虽然许多国家的中央银行及监管机构长期以来一直对与金融体系稳定有关的问题进行研究,但直到最近还没有几个国家对整体金融稳健性分析取得突破性进展,还有待深入全面的研究。
芬兰:芬兰银行是为数不多的几个拥有预测银行部门动态框架的中央银行之一。该国的银行预测框架是在芬兰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银行危机后才开发出来的,其目的在于协助对银行部门可能的发展趋势进行决策分析。该框架可以对银行系统获利能力的趋势提供两年左右时间跨度的预测。虽然这一框架能够通过对利润影响因素的分析银行系统的稳健性,但其重点并不在于关注具体的稳健性。该框架被正式地与芬兰银行关于芬兰经济宏观预测模型联系在一起,采用模型的方法。
挪威:从1995年起,挪威银行就开始出版关于金融部门形势和前景的报告。这份报告既包括对金融机构,主要是银行部门的发展趋势的分析,也包括宏观经济与金融部门发展之间关系的分析。对家庭和企业金融头寸的分析构成了该报告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报告仅供金融部门当局内部参考,并不对外公开。从1997年起,挪威银行就在经济公告季刊的第二和第四期出版该报告的摘要。与采用摘要的方法相一致,出版的报告相对来说是定性的,只对金融稳健性做总体评估,而不是关注具体指标的临界值。所采用的方法是对与金融部门相关的变量,特别是与金融机构收益相关的宏观经济指标的发展趋势作出初步评估,之后一系列关于银行系统金融健全性的单一指标被引入评估中,对银行在房地产方面的风险敞口给予特别关注。
英国:在1997年英国财政部、英格兰银行和金融服务局之间达成的谅解备忘录下,英格兰银行负责金融系统整体上的稳定、由财政部、英格兰银行和金融服务局组成的常务委员会每月举行例会讨论金融稳定有关动态。一项由英格兰银行承担的实施其职责的任务就是对金融稳定形势进行监督,包括对实际或潜在的冲击和金融系统抵御这些冲击的能力进行评估,并提出一些较具体的意见。英格兰银行的方法不是采用复杂的模型,而是对一系列来自英国、工业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的信息进行评价并试图识别出关键的动向、脆弱性和可能影响金融稳定性的风险。
美国:随着时间的推移,分别负责银行监管的不同方面的三个机构――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联邦储备委员会(Fed)和货币监理署(OCC)――根据他们非现场监管业务一部分的、由银行提供的主要数据,已经开发出类似的用于评价个别银行稳健性的模型和指标。加总单个银行的信息可以对金融系统重要组成部分的稳健性进行评估。一般地,美国监管机构在对单个银行未来稳健性进行评估中所使用的那些变量近似于进行全面的事后骆驼评级中所考虑的各种因素。在某个或多个的银行单独地强大到有整个系统影响力的时候,这些单个银行的变量用作宏观审慎指标可能是有用的。在银行系统的总体层次上,那些对银行当前稳健性进行评估时有意义的变量,可以用作宏观审慎指标。
五、我国金融稳定评估与国际接轨存在的问题以及对我国金融稳定评估的一些启示
(一)存在的问题
1.数据统计方面的问题。一是我国数据统计的准确性,即数据质量存在问题,曾遭受国内外学术界的怀疑。二是,提供金融稳定评估的统计数据,即使是在IMF倡导的评估体系下,也还缺乏一个公认的、标准的准则。
2.我国金融体系的特殊机制,导致我国的金融评估数据不能简单地与国外进行横向比较。比如银行不良贷款率,我国的警戒线要比国际通行标准要高。
3、金融稳定评估方面的人才。金融稳定评估在国际上来看,也还是处于初始阶段。我国更是处于探索阶段。因此,既熟悉国际金融稳定的通行标准,又熟悉我国金融体系,能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与国际接轨,这方面的人才目前还相当缺乏。
(二)对我国金融稳定评估的启示
1.完善金融稳定评价体系,促进金融监控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我国对金融风险的关注和研究可谓高度重视。但是,系统化和规范化的金融风险评估体系却一直未能有效建立。这与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和监督执行机构有关。因此,尽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稳定评估体系,与国际规范接轨,对于国内金融监管水平的提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增强十分必要。为此,应尽快构建完整合理的金融稳定评估体系,配套建立相应的制度,包括合理的法规框架、适当的组织体系等。从数据收集和处理、信息管理、报告制度和监督机制等方面进行建设,逐步推进我国的金融稳定评估工作。
2.尽早参与IMF金融稳定评估体系,促进国际经济合作和交往。IMF金融稳健性指标评价体系的推广和实施将有助于减少全球金融市场的风险。而稳定的国际环境对于正在发展、调整和开放中的我国而言尤为重要。因此,我国也有责任和义务对FSI评价体系的推广和实施提出自己的意见,增进国际评估系统的有效性,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国际金融合作和交流,尽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稳定评估体系。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分析小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05)\[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
[2]向新民.金融系统的脆弱性与稳定性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
关键词观音阁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评价系统;原理;构建
观音阁水库是辽宁省“七五”、“八五”期间重点水利枢纽工程,也是采用碾压混凝土筑坝技术和部分使用日元贷款的中日技术经济合作项目水库位于太子河干流上,距本溪市40km,控制流域面积2 795km2,总库容21.68亿m3,与下游70km的葠窝水库形成太子河干流梯级开发。是以辽宁省中部城市供水和防洪为主,兼顾灌溉、发电、养鱼的一座大型水利枢纽工程。水库大坝能否安全运行,不仅影响到自身的安全和经济效益,也关系到下游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涉及社会公众安全、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大事。因此,如何对水库大坝的安全性作出评价,及时进行除险加固,是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课题[1,2]。笔者采用灰色关联度分析的方法实现坝体安全趋势分析。分析坝体当前状态与最佳状态及最差状态标准直接的关联程度,以分析坝体当前的安全状态。
1安全综合评价系统简介
大坝安全综合评价以大坝安全监测为基础,是一个多层次、多指标的复杂分析评价问题;是掌握大坝结构性态、保障大坝安全的重要手段。一个完整的大坝安全评价系统应包括基础数据库、动态监测子系统、评价模型子系统和输出演示子系统等。
大坝结构和工作条件极为复杂,安全运行受众多因素影响,同时还与大坝周围的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有关。因此,在大坝安全综合评价中,存在着大量的确定与不确定信息,需尽可能全面考虑影响大坝安全运行的因素,才能及时准确地掌握大坝运行的实际状态。其中大坝安全监测包括外部监测和内部监测。外部监测主要包括大坝水平位移、坝体挠度、坝体倾斜、基岩变形、坝基、坝顶和近坝区沉陷等观测;渗流观测,包括渗透流量、绕坝渗流及扬压力观测;水文观测,包括库水位、水温、气温观测;现场检查。内部监测包括坝体应力、应变、温度、渗压、裂缝等的自动化监测[3,4]。
在监测设备相对集中的地方分别建立数据采集站,完成监测参量的自动采集功能,监测系统采用网络组成方式,满足中心站、数据采集站要求,特别是中心站对各水工建筑物中传感器参数设置功能,以达到对以上数据的多机远程采集及数据处理。变形观测采用以主坝自动观测为主,副坝半自动观测为辅,进行组网,实现主坝水平及竖向位移的自动观测和对测量数据的计算机自动处理,以及副坝及溢洪道水平与竖向位移的半自动观及其测量数据计算机处理。
2大坝安全评价的基本原理
现主要介绍在观音阁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中实现安全趋势预测的灰色理论。灰色系统理论是20世纪80年代,由
关联分析是根据数列的可比性、可近性分析系统内部主要因子之间的相关程度,定量地刻画了系统内部结构之间的联系,是对系统内部各因子之间状态的量化比较分析。多级灰色关联度评价步骤为:一是构建评价体系;二是根据评价因子矩阵指标及映射参照矩阵;三是归一化求解关联信息矩阵;四是确定因子权重;五是计算群体评价矩阵;六是计算整体评价(矩阵)系数;七是确定评价对象的能力水平。
3观音阁大坝安全评价系统的构建
实现大坝的综合评价有2个层次的应用,即依据《大坝安全评价导则》建立坝体安全综合评价体系,然后通过对单项评价指标的独立专家评价,实现针对评价对象的综合评价,并综合得出坝体的安全级别(《导则》要求为a、b、c 3级),称之为定期综合评价或大坝的定级。另一种层次的评价是完全针对水库大坝监测项目和数据构建评价体系和准则,实现根据当前监测数据的在线实时安全分析和评价,并可生成指标评价报告,用以实现坝体的在线健康趋势分析。
实现水库大坝的综合评价应用的2个层次中,实现坝体安全综合评价是目前我国在大坝安全评价方面应用较多的方法。该方法主要是采用专家会议的形式,结合水库的大坝监测数据、现场巡视结合实验室的专项检测才能完成。根据《大坝安全评价导则》要求,主要的评价体系如图1。
4评价模型开发成果
本研究针对项目需要开发了基于灰色关联度技术的评价模型支持系统,观音阁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评价系统实现了评价体系的构建、指标权重的计算和指标隶属函数的建立及灰色关联度的计算功能。主要开发成果以安全度计算系统为例,如图2所示。
5 结语
结合稳定、成熟的自动化监测数据采集系统,应用于水工建筑物的工程安全监测是大势所趋,是水利自动化与信息化的必经之路。对大坝进行实时自动化监测,及时掌握大坝的运行状态,对大坝安全性态做出综合评价,在事故到来之前采取对策,不仅可提高预报的精度和调度的准确度,且保证大坝运行安全,促进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充分发挥。
6参考文献
[1] 庞毅,赵琳,马艳霞,等.大坝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效率问题分析及解决方法[j].水电自动化与大坝监测,2006,30(3):50-52.
[2] 赵琳,安永宁,冯琳,等.土石坝渗流分析与自动化观测软件研究[j].沈阳农业大学学报,2004,35(5):528-530.
[3] 朱盟.大伙房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技术研究[j].现代农业科技,2007(23):220-222.
一、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地质灾害防治是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件大事,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负起责任。区政府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政府分管领导和国土资源等部门领导任副组长,发改、经贸、科教、*、财政、民政、建设、水利、卫生、安监、国土资源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协调解决地质灾害防治的重大问题,做到机构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把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认真落实各部门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工作职责
在区政府和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各相关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宣传部门:负责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工作和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
(二)发改部门:负责在基建项目立项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
(三)经贸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调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物资的供应工作。
(四)科教部门:负责在中小学校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对校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排查和巡查,并在专业部门指导下组织开展监测和治理,在治理前设置警示标志;在抢险救灾中及时组织师生疏散转移。
(五)*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机关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参与抢险救灾,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灾区道路交通的疏导工作。
(六)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组织转移、安置和救济灾民;核定和报告灾情。
(七)财政部门:负责本级财政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和救灾奖金的预算安排。
(八)农业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调配农用救灾物资,协助、指导灾区农业的救灾复产。
(九)建设部门:负责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做好城乡居民点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地质灾害破坏的房屋组织鉴定评估。
(十)水利部门:负责对水利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排、巡查监测和治理,并在治理前设置警示标志;在水利设施建设中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三同时”制度;做好汛期水利设施的地质灾害防治,确保水利设施安全度汛。
(十一)旅游部门:负责对旅游景点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排查和巡查,并在专业部门指导下组织开展监测和治理,在治理前设置警示标志;在抢险救灾中组织游客疏散转移。
(十二)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
(十三)安监部门:负责严格执行矿山安全评价制度;在企业的新建、改建及扩建过程中,监督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情况;协同开展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
(十四)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划定地质灾害的危险区和易发区;监督管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的实施;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协调、指导、监督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负责同级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按规定向区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十五)各原产煤镇(办):负责对煤矿关闭后,采空区的下陷和煤矸石堆放等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易发区的监督管理。
(十六)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工作。
(十七)各相关部门在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及抢险救灾的过程中,应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三、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过程中的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1、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2、在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的编制过程,以及建设项目的规划定点过程,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充分考虑地质环境条件。
(二)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1、新办矿山必须在采矿权出让前进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并按评价结果实施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2、现有矿山必须补做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在侵蚀基准面以下开采的露天矿山和所有地下开采矿山必须在*年底前完成,其它露天开采矿山必须在2008年底前完成。
(三)严格执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三同时”制度。1、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作,且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2、经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认为不适宜继续开采的矿山,区政府坚决予以关闭。3、经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认为需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必须在采取防治措施后才可继续开采,其防治工程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并按规定组织验收。4、没有按要求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或未按评价结果采取必要的地质环境保护措施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矿山,采矿许可证不得通过年检,采矿权不得延续登记。
(四)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认真制定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预案
(一)编制《突发性地区灾害应急预案》。区人政府制定本辖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公布实施,预案的内容包括: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地质灾害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讯保障;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
(二)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应会同区有关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订本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年度防治方案的内容应包括: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和范围、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五、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经费
(一)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预算。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区政府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地质灾害调查、监测、规划等工作经费的落实,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等物资及时到位,地质灾害及时治理。各镇(办)每年应安排适当的经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
(二)实行矿山地质灾害治理保证金制度。按“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采矿权人必须与矿山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签订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合同书,缴交矿山地质灾害治理保证金。保证金属采矿权人所有,存入银行专户,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统一监管。矿山在开采过程引发地质灾害,由采矿权人承担治理责任,不承担责任。从矿山地质灾害治理保证金中支付治理费用,不足部分仍由采矿权人承担;采矿结束后,除实际开支后的保证金本金及利息返还采矿权人。矿山地质灾害治理保证金的收取标准及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六、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监测机构的建设
区政府重视公益性地质灾害监测机构的建设,建立一支公益性地质环境监测队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必要的装备,积极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公益性地质环境监测队伍要积极锻炼实践,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以适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
七、努力解决矿山的地质灾害问题
(一)加强规划,科学管理。通过开展区级矿产资源规划工作,加强规划管理,实现规模开采、集约开采、科学开采、效益开采和安全开采的目标。1、区政府把地质灾害危险区、圩镇、居民密集区(村庄)等划为禁采区并进行公告。2、要严格按“规模开采、效益开采、抓大关小、控制总量”的原则执行,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禁采区内的、资源枯竭的矿山要坚决关闭;制定总量控制目标,关闭超指标的露天建筑用石场,积极整合布局不合理的矿山。3、提高矿业开采的准入条件。不再新批准以自然人的身份进入矿业领域(包括申请探矿权),其它准入条件由国土资源部门按“标准从严”的原则执行。
(二)地下开采矿山必须实行超前探水措施,并将超前探水措施作为矿山安全评估的内容之一。
关键词:煤炭企业;社会责任;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0-00-02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现在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不仅仅是经济竞争了,而是包含多方面、多领域的综合性竞争。在这一大背景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就显得尤为重要。现今,社会责任已经日益成为影响企业品牌知名度和增强企业客户忠诚度的重要因素。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工作的日益重视,煤炭企业的社会责任日益被赋予新的内容。因此,加强煤炭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显得越来越重要。
一、煤炭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和内涵
“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概念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这一概念自产生起,就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并且在企业是否应该承担社会责任问题上,不同学者,不同流派之间产生了激烈的争论。不过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企业应该承担社会责任这一观点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认同。所谓企业社会责任,指的是企业在一定环境下,对利益相关者以及整个社会应该承担的与自身经济状况相适应的,包含经济、法律、社会、伦理等多方面的责任。
煤炭企业是我国的重要支柱企业,对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有着重要的作用,同时,煤炭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推动力。因此,煤炭企业有着不同于其他企业的社会责任内涵。我国煤炭企业社会责任指的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煤炭企业对其利益相关方(包括政府、环境、社区、消费者、供应商、竞争者、股东、债权人、员工等)承担与自身情况相适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以创造企业价值,实现煤炭企业与利益相关方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煤炭企业践行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一)煤炭企业践行社会责任是响应国家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我国政府积极向全社会宣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工作越来越重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曾经明确指出:“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着眼于增强公民、企业、各种组织的社会责任。”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也强调:“要引导企业树立现代经营理念,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由此可见,煤炭企业践行社会责任,是其响应国家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二)煤炭企业践行社会责任是其提高自身竞争力的客观要求
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过程中,利益相关者利益以至全社会公众利益得到保护,这样,企业能够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尊重和支持,能够提高本企业的竞争力。践行社会责任还能够培养客户忠诚度,提高企业市场地位。特别是像煤炭企业这种对社会影响大的企业,践行社会责任,更能够显著提高其自身竞争力。
三、我国煤炭企业社会责任现状分析
(一)我国煤炭企业践行社会责任所取得的成就
2007年,我国的神华企业第一次公布了规范的煤炭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并在以后每年连续社会责任报告,塑造了良好的企业形象。两年后,中煤等20多家企业相继社会责任报告。
此外,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还专门组织对煤炭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进行调查,通过调查报告,可以看出我国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明显增强。近些年来,煤炭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大为好转,煤矿安全事故死亡总人数和百万吨死亡率大幅下降。煤炭企业在履行法律责任方面,表现也比较积极,大部分企业都认同相关法律法规,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积极执行。依法纳税,诚信经营。此外,越来越多的煤炭企业尝试开展有效的环境保护活动。
(二)我国煤炭企业践行社会责任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煤炭企业在践行社会责任过程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不可否认的是,也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我国煤炭企业缺乏履行社会责任的持久动力
鉴于煤炭企业对经济对社会的重大影响,全社会对煤炭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期望较高。然而,很多煤炭企业仍然对履行社会责任存在着很片面的看法,不能够充分理解践行社会责任的价值和意义。一些煤炭企业仅仅是在政府部门的要求下承担社会责任,而缺乏承担社会责任的外在压力和内在动力,从而导致这些煤炭企业缺乏履行社会责任的持久动力。于是很多企业将履行社会责任当做一种任务去完成,只是应付性地去承担社会责任,其效果可想而知。
2.煤炭企业没有完整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相关经验表明,企业社会责任体系的建立是社会责任工作有效推进的重要基础。而我国煤炭企业由于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和外延缺乏足够的理解和认识,因此,无法建立社会责任的管理和推进体系。此外,很多企业出于公关目的,对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建立不感兴趣,而热衷于对外宣传。目前,我国大部分煤炭企业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建设尚处在初级阶段,这些企业仅仅完成了安全生产体系、节能环保体系等部分体系的建设,远远没有形成统一的社会责任管理推进体系。
3.煤炭企业较重的负担影响了其履行社会责任
由于历史原因,煤炭企业承担了很多企业办社会的责任,直到目前,很多企业仍没有完全卸下这部分包袱。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煤炭企业承担了过重的经济负担,使企业面临很大的压力,在这一情形下,煤炭企业没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去从事其他活动,将很难承担其他社会责任。煤炭企业过重的负担,阻碍了其践行社会责任。
4.煤炭企业在践行社会责任过程中存在着较大的不平衡性
在我国,大型煤炭企业与中小型煤炭企业之间,在践行社会责任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数量较少的大型煤炭企业在践行社会责任方面,处于领跑地位,这些企业在安全措施、员工待遇、慈善、履行法律责任和对外捐赠等方面,都做得比较好,较好地践行了社会责任。大企业由于其规模庞大,资金实力雄厚,在履行社会责任问题上具有较大的优势。而相比之下,一些中小型煤炭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小,资金不足,利润少,因此并不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与一些大型煤炭企业之间存在着较大差距。总的来说,由于众多中小型煤炭企业在践行社会责任方面表现较差,我国煤炭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仍然处于比较落后的状态。
四、如何让煤炭企业更好地践行社会责任
要让煤炭企业更好地践行社会责任,需要政府、企业等多方进行努力。企业社会责任看似是由企业来承担的,但事实上,企业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发展的,需要政府提供一定的法律和政策支持,才能有效地践行社会责任。
(一)从政府层面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建议和措施
政府要从法律和制度方面为煤炭企业践行社会责任给予保证,为这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好的宏观经济环境。
1.政府应该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对煤炭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进行有效的约束
2005年10月27日,我国颁布新的公司法,其中第五条明确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十七条也规定:“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企业必须承担社会责任,对促进我国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重要意义。新公司法中虽然明确提出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但是我国其他一些法律对这一问题涉及的较少。因此,我国政府和立法机构应该积极加快制定全面的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法规,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有法可依,推动企业社会责任法制化。
2.建立科学的煤炭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
对煤炭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需要一个科学有效的煤炭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建立科学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对煤炭企业践行社会责任行为进行评价,可以披露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促使这些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建立科学有效的煤炭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首先必须将各煤炭企业纳入评价体系之中,并且要积极动员政府审计部门、环保部门、司法部门等参与评价活动中,这样才能更好地评价企业的行为。其次,要确定评价的内容,要确定煤炭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的内容,首先必须界定好煤炭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煤炭企业的利益相关者既包括股东、员工、社区、政府、债权人、消费者等,也包括环境。因此对煤炭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内容应该包括对股东的责任、对员工的责任、对社区的责任、对政府的责任、对消费者的责任和对环境的责任。第三,还应该有一个明确的指标评价体系,这样才能将评价活动量化,便于比较和分析。例如,可以根据利益相关者诉求,设立相应的评价指标,为满足股东利益,设立股利增长指标,为了保护环境,设立“三废”减排指标等等。
3.加强对煤炭企业的社会责任教育
要加强对煤炭企业的社会责任教育,对煤炭企业进行社会责任教育,归根到底,是让企业中所有人形成一种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要对企业员工进行教育,重点抓好三个方面教育:一是危机教育。危机感同责任感是有密切联系的。趋利避害是任何人或组织的共性,谁都害怕危机,有危机感就会有责任感,甚至产生排除万难去克服危机的强烈责任感。由危机产生的责任感,有时会激发出难以想象的能力,创造出超乎寻常的伟业。二是典范教育。进行实事求是的宣传,注意把先进性与广泛性较好地结合起来,防止先进人物奉献与索取的过大反差。三是事故教育。用事故教育来是树立企业的责任感。如煤矿的火灾安全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顶板塌陷事故、透水事故等等,给人的印象往往异常深刻。
(二)从企业层面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建议和措施
作为企业,要将社会基本价值与其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联系在一起,这样方能有效地践行社会责任。
1.煤炭企业应该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意识
煤炭企业践行社会责任,不仅是企业响应国家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企业扩大社会影响,树立良好影响,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需要。而要让煤炭企业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关键是要让企业领导形成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只有企业高层充分认识到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才能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上升到战略高度,引领整个企业是生产经营活动中有效践行社会责任。否则,企业社会责任将成为一纸空文,因缺乏有效动力而难以实施。
2.将企业社会责任纳入企业发展战略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企业社会责任的战略意义显得越来越突出。国内学者陈明已经提出“责任性战略”的思想,即企业应以承担社会责任为愿景,诚信经营,热爱员工,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以塑造具有高度亲和力和感召力的企业文化,更加有效地整合社会资源,创立有利于与企业发展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增强企业竞争力。煤炭企业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应该积极主动采取社会责任战略,将社会、环境以及其他一切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融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之中。
3.培养践行社会责任的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作为一个企业的价值取向和共同行为准则,是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它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重要的影响。作为煤炭企业,其企业文化是指导和约束煤炭企业整体行为以及员工行为的价值理念,是煤炭生产经营一切活动的思想核心。培养煤炭履行社会责任的文化,一方面要以人为本,改善企业员工的福利条件,增强企业内部的凝聚力。另一方面,要加强煤炭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使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结
当今社会,企业社会责任显得越来越重要。我国煤炭企业虽然在践行社会责任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要加强煤炭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必须从政府和企业两个方面努力,就政府方面,要制定相应的、促使煤炭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法律法规,建立科学的煤炭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还应加强对煤炭企业社会责任的教育;就企业而言,要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将企业社会责任纳入企业发展战略之中,并培养践行社会责任的企业文化。
参考文献:
[1]李勇.煤炭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研究[J].煤炭经济研究,2012,32(3).
经检验,被告人朴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43.4mg/100ml;经鉴定,田某福构成轻伤,黄某春构成轻微伤(偏重)。据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危险驾驶罪对其提起公诉。一审审理期间,被害人黄某春与朴某达成和解,朴某一次性赔偿黄某春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一万元(已全部履行)。在二审审理期间,被害人田某福与朴某达成和解,朴某一次性赔偿被害人田某福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十八万元(已全部履行),田某福对朴某表示谅解。
一、分歧意见
本案中,对于朴某具有危险驾驶行为并无异议。但对于公安机关已经就朴某酒驾肇事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公诉机关又对同一事实提起公诉,是否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存在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一事不再罚是指有权机关不能就同一事实对行为人进行两次处罚,否则就有可能将一行为做双重评价。本案中的行政拘留已经做出,不宜再就此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种意见则认为: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一行为不能受两种相同性质的处罚,行政处罚与刑罚的互异、竞合性决定了一定场合中两种处罚可以同时适用。
另外,对朴某肇事后逃逸后又投案的行为能否认定为自首,也存在不同意见。一种观点认为,交通事故责任人负有法定的对现场进行救护的义务,因此出现逃逸行为后就反应了其对责任承担的逃避,即使事后投案,也不能认定为自首。相反观点认为,能否认定自首应当严格依据刑法的规定,只要符合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的,就应当认定为自首,不以是否违反行政责任为前提。
二、分析意见
本案的主要问题是如何理解和认定危险驾驶罪中的自首问题以及行政处罚是否影响刑事处罚的适用问题。
(一)本案是否违背了“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与交通肇事罪类似,危险驾驶罪也是由于违反道路安全法规,达到了刑事处罚的必要,故刑法从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将其规制为刑事犯罪,在此就要明确危险驾驶行为首先是行政违法行为,而且严重到刑法的管辖范围,演变为刑事违法行为。这二者并不矛盾。刑法作为调节社会关系的最后法,其调整的对象往往是其他法律已经予以规制、保护的对象,只是由于行为违法程度的不同,量变引起质变,由行政违法变成了刑事违法,被纳入刑法的视野,从责任后果的角度来看,如果构成刑事犯罪,就不能对其再适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可以被刑事处罚所折抵、吸收。本案中,杜钟培醉酒驾车的行为,造成了被害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其行为符合了《刑法》第133条之一的规定,而且不属于情节显著轻微的情况,应当认定为危险驾驶罪。但对于朴某醉酒驾车逃逸的行为予以行政拘留后又对其危险驾驶的行为处以拘役,是否违背了“一事不再罚”的原则?笔者认为并不违反,理由有二:
理由一,行政处罚与刑罚之间并不是包容竞合关系,还存在递进等不能完全包容的情况。由于行政处罚与刑罚之间存在竞合、递进、交叉关系,导致对一行为适用行政处罚之后再适用刑罚并不必然导致评价过度,即一行为适用两种处罚后果并不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一种行政犯罪行为必然同时触犯刑法和行政法,从而形成刑事法律责任与行政法律责任的竞合,而在剥夺人身自由性质的处罚上,行政处罚中的行政拘留与刑法的拘役、有期徒刑之间存在递进关系,同时行政处罚中的一些形式和刑罚的一些种类不完全是一一对应关系,如暂扣、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责令停产停业这两种行政处罚形式就不能为刑罚所包容。法院对于单位犯罪,只能通过处以罚金的形式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而这种竞合、递进、交叉关系,也使行政违法与行政犯罪案件之间存在相互移送、刑罚吸收行政处罚(如行政拘留可折抵拘役和有期徒刑)以及合并适用两种处罚的可能性。
理由二,一事不再罚原则并不禁止对一个行为(或多个行为)的多个违法层次进行评价。通常认为“一事不再罚”是一个行政法原则,即要求行政机关不能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依同样的法律规范对已受处罚的某一违法行为再行处罚,体现在《行政处罚法》中,就是其第24条所规定的“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罚款的处罚”。但这种不再罚的前提是同一主体的“同一违法行为”,意味着对于数个违法行为的,可以并处,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6条就明确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刑事司法领域中的禁止重复评价原则也是对犯罪行为只能追究一次、量刑时不能将定罪情节与量刑情节混同。上述两个原则虽然适用领域不同,但都强调对于被追诉的同一个行为不能给予性质相同的多个处罚,但并不排斥对多个行为的多个处罚。
本案中,朴某的危险驾驶行为其实违反了两次交通法规,即醉酒驾车以及肇事后逃逸。对于认定危险驾驶罪而言,只要具备醉酒驾车即可,对于肇事后逃逸的情节,交通支队以其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对其予以行政处罚即拘留15天罚款1800元,这种行政处罚是在酒精检验报告未作出、无法确定上诉人朴某是否构成犯罪之前进行的应急处理,程序合法、实体妥当,并无不当。在酒精检验报告出台后朴某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情况下,由于上述逃逸行为已经被行政法进行了否定评价,故仅应对其醉酒驾车并致被害人轻微伤和轻伤及电动车损坏的行为进行刑法评价即可。一审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为朴某将被害人撞伤并逃逸,忽视了行政处罚决定已经对逃逸行为进行了处理,在一审判决中,这种情况就得到了改变,一审判决仅认定将被害人撞到,而未认定朴某有逃逸的情节,二审判决也坚持了这一点,对于朴某的入罪行为描述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并致二人受伤及车辆损坏”,在事实认定上并未采用逃逸情节,也是对于原行政处罚决定的尊重和认可。故本案中,对朴某的危险驾驶行为判处拘役与之前的行政处罚并不矛盾,也不违反“一事不再罚”的原则。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再次将逃逸的情节纳入到危险驾驶罪中并作为对其从重处罚的情节。否则,单对逃逸行为而言,既受到了行政处罚的评价又受到了刑罚的评价,便违背了“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二)危险驾驶罪中自首的认定
危险驾驶罪是刑法修正案(八)中新设的罪名,刑法修正案(八)第22条明文规定,在刑法第133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133条之一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条文规定,危险驾驶罪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情节恶劣的追逐竞驶行为,另一种是醉酒驾车的行为,后者没有“情节恶劣”的要求,从法条表述来看,此罪应为行为犯,不要求造成实际后果。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朴某在事故发生后没有主动投案,而是听任他人报警的,是否可以认定为自首?涉及到对自首认定中的“自动投案”的认识。自首的本质就是自动归案,一个显著特征就是犯罪人犯罪后自己将自己交付国家追诉,[1]这种“接受国家追诉”的自愿性作为自首的本质是我们正确认定自首的前提条件。根据这一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对于法条中规定的自动投案标准予以降低,规定了视为自动投案的7种情形,[2]在此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2010)进一步扩充了视为自动投案的范围,增加了5种情形,并对交通肇事罪中法定义务履行是否影响被告人自首情节认定进行了明确。根据上述《意见》第1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1)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 (2)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 (3)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 (4)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 (5)其他符合立法本意,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
本案中,被告人朴某酒后驾车肇事后告知其妻金某自己撞车的事实,并与金某寻找现场,金某报警时朴某亦在场。虽然是金某在现场等候警察,但是考虑到朴某当时严重醉酒,金某让他先才回家睡觉,并非属于逃避侦查的行为。且金某带领民警在家中将睡觉的朴某抓获,可以解释为有自动投案情节。在到案后,朴某如实供述,根据上述《意见》的精神,朴某应当视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一审、二审判决均认定朴某自首,是正确的。
三、处理结果
一审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朴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一审人民法院判决后,被告人朴某以“一审量刑偏重,并称自己犯罪后自首且积极赔偿,并已被拘留一个月”为由,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判处缓刑。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一审量刑偏重。上诉人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建议对其适用缓刑。二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朴某及其辩护人提出的建议对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缺乏依据,不予采纳,所提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所提其他辩护意见,酌予采纳。鉴于朴某在二审期间赔偿了被害人田某福全部经济损失,获得了田某福的谅解,故对其量刑予以改判。最终改判被告人朴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注释:
宁波民主评议机关活动的主要做法
根据宁波市委的部署要求,我市民主评议机关活动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分类评议的方法进行。主要抓好以下“七个环节”。
抓好动员部署环节。每轮民主评议机关活动开展之前,市委常委会都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在全市民主评议机关活动动员大会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作动员讲话。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分头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深入搞好动员发动。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建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能处室,形成领导重视、责任明确、上下联动、协调有序的良好工作格局。市级各大报纸、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广为报道,把民主评议的对象、内容、要求和每个被评议单位的联系监督电话等向全社会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的评议与监督。
抓好评价体系制定环节。在制定评价体系过程中,着重做到“三个贴近”:一是贴近中心工作。根据当时中央和省、市委作出的有关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执政能力建设等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确定本轮民主评议机关活动的主题。二是贴近机关实际。评议对象的分类、参评代表人数分配、各层面参评人员计分权重系数等,尽可能考虑到不同机关单位的工作性质、职能等因素,努力体现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三是贴近基层和群众。逐步减少机关参评人员数量,增加基层和群众参评人员数量和分值权重,使后者在参评人员中的比例达到80%左右。
抓好宣传引导环节。为增强民主评议工作的参与度和知情度,市评议办开辟了三个民意沟通渠道:一是市评议办宣传渠道。采取专题、专访和简报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及时宣传评议工作的意义、方法和进展情况。二是新闻媒体渠道。在宁波日报和宁波晚报上开辟了“民主评议机关专版”,以介绍和宣传市直机关单位履职情况,报道评议工作动态,配发各阶段评论员文章等形式,正确引导群众理性看待民主评议机关活动。三是社会公共渠道。通过向全社会公布被评议单位名单及投诉(咨询)电话,协调有关单位采取专刊、简报、网络、广场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进一步扩大评议工作的社会影响面。
抓好评议环节。在发评议表之前,市民主评议办公室首先向社会各界发出公开信,给各位参评人员寄发被评议单位的有关资料。评议表的发放和回收由评议办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市公证处公证员全程监督,并出具公证书。对3000户城市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确定,则委托国家城市统计调查队按照统计学原理抽样决定。评议过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如发现被评议单位有影响评议公正性的活动或行为的,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抓好评议结果反馈环节。评议表的拆封、分检在市公证处公证员的全程监督下,并委托省、市高校或科研单位对表一、表二、表三进行电脑读卡统计,计算出机关各部门的得分及排序结果。对表四、表五中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文字输入,则委托部队有关部门完成,由市纪委、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机关工委等单位派员共同参与甄别和分类。评议结果出来后,由市委办办公厅、市府办公厅发文通报,同时在媒体公布。市评议办负责向各被评议单位分别反馈评议得分、排名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抓好奖惩兑现环节。根据评议得分排定参评部门和单位的评议位次,按20%比例取各类前几位为“市直机关作风建设先进单位”,由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实施奖惩措施注重“三个结合”:一是注重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相结合。对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发生重大问题、领导班子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参评单位,则从先进单位中剔除。二是注重与排位变化情况相结合。比照上一轮的评议结果,实行向前移位给予奖励的措施。对“不满意”率达到20%以上的单位,则要求其向市民主评议机关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整改报告。三是注重与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相结合。对被评为作风建设先进单位的,在年度目标考核中增加10分。向前移5位以上且移位最多的前两个单位,享受作风建设先进单位待遇:其余向前移5位以上的,在年度目标考核中增加5分;向前移1~4位的,在年度目标考核中增加3分。
抓好整改落实环节。为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取得实效,市评议办牵头组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企业、社区和新闻媒体等方面人员参与的督察巡视组和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走访服务窗口等方式,对各被评议单位落实整改的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评议中的偏差,提出整改要求。同时,会同市“96178”投诉中心,对参评单位的投诉咨询电话值班情况进行暗访:结合文明机关创建工作检查。对市直机关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通过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促进各单位认真查找薄弱环节,积极完善工作制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使整改措施真正落实到处。
民主评议活动取得的成效
经过五轮的民主评议机关工作,对市直机关各部门作风建设产生了较大的推动作用,显示了良好的效果。
激发了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民意表达渠道进一步畅通。民主评议机关,目的是通过评议来听取群众意见,改进我们的工作。许多群众为了获得参加评议的机会,想方设法与市民评办取得联系,为机关作风建设献计献策。不少已获得参评机会的群众也纷纷来电,咨询应怎样更好地行使这一民力,更全面地反映广大群众的呼声,更客观地为机关部门提建议。评议活动开展9年来,共计发出评议表39429份,回收评议表39125份,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44000余条,300余万字。从所提意见的内容看,既有对机关工作的肯定评价,又有不满和意见:既有表扬,也有批评与改进工作的建议。据粗略估计,实际参与评议活动的人员已超过10余万人次。调查还显示,82,78%的评议对象对开展民主评议机关工作持拥护和支持态度,
认为开展民主评议机关“很有必要”。
促进了机关和窗口行业作风的转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通过多次民主评议机关活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已转化为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的实际行动。几年来,各机关单位、部门和行业纷纷拿出实际举措,更新服务理念,转变服务态度,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许多市直单位和行业部门推行了“微笑服务”、“阳光政务”,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AB”角工作制、公开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站式”服务制。这些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广泛好评。在前几轮民主评议机关活动问卷调查中,91.91%的调查对象认为,机关作风“有所好转”和“明显好转”。
推动了一批“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使老百姓在机关作风建设中得到实惠。在前三轮民主评议中,群众对“就业难、行路难、就医难”等问题反映比较强烈,意见比较集中。各职能部门从群众反映最突出的问题抓起,纷纷出实招,求实效,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2002-2009年,市劳动保障部门通过出台各种就业扶持政策,解决就业80万人次:通过搭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帮助就业240万人次,2006年以来,已累计投入1.6亿元资金,为城镇下岗职工、社会无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免费培训69.6万人次,缓解了老百姓就业难的问题。市民政部门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6.09亿元,有800907人次困难对象得到医疗救助,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就医难的问题。市卫生局出台了把政府补助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互认、廉价药物使用情况挂钩等政策措施。使市级医院每人次门诊药费、每床日住院药费分别降低了9.71%和7.03%,从政策层面上缓解了公立医疗机构经济运行压力和群众看病贵的矛盾。市城管部门下大力气解决市区群众出行难的问题,新增市区公交线路213条,增加公交车1641辆,新建公交候车亭285个,新建公交专用道16.4公里,基本实现市六区村村通公交。
改善了投资创业的软环境,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在前几轮民主评议调查中,一些企业界代表、外资企业负责人,要求政府机关“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投资软环境”的呼声较高。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对照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下大力气进行整改。市行政审批办推出一系列便民措施,使办理的承诺时限比平均法定时限减少了80%以上。宁波海关推出“查验两班制作业”,实行人工查验365天作业制、365天预约通关服务、船舶申报和转关申报365天不间断等服务措施,实现出口货物当天放行率99%以上。宁波检验检疫局坚持“5+2”、24小时预约通检等便利措施,推行“全天候”、“无假日”、“无纸化”通检服务,确保进出口货物、交通工具按时、快速验放。市公安局简化、缩短出入境审批程序和周期,为外商和外贸商务人员出入境带来便利。正是这些便民措施的出台,使我市投资软环境不断改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得到长足发展。
民主评议活动的几点体会
民主评议机关活动,是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有力手段。民主评议机关的实质,就是让人民群众来评判机关干部的作风。它既是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有力手段,又是检验作风建设成效的一把尺子。市委、市政府之所以多年来坚持开展民主评议机关活动,就是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让机关把问题拿出去“晒一晒”,让人民群众监督机关切实地加以整改,从而真正赢得人民群众对政府、对机关的信任和满意。实践证明,人民的评判是机关改进作风的客观动力,人民的评判是机关改进作风的明亮镜子,人民的评判是机关改进作风的行为坐标。
让群众评判政府,给机关把脉打分,是加快政治文明建设步伐的成功探索。请群众来评判机关,让群众说了算,充分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不仅使机关干部主动地摆正主仆位置,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判,加强自身作风的转变,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而且还使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主人翁意识和参与监督的意识得到了明显增强,有助于机关克服对上负责主动、对下负责不自觉的毛病,从而在积极对上负责的同时,自觉地把群众的呼声、群众的需求、群众的意愿作为改进工作的方向和动力,真正做到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相一致。
[关键词] 电力企业;财务状况评价;模糊层次综合评价法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5 . 17. 015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5)17- 0028- 07
0 引 言
电力是关系到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资源,在经济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电力企业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社会稳定密切相关。在市场经济体系中,电力企业对于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运行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电力企业面临着诸多风险,如投资风险、财务风险等。电力企业的财务活动变得越来越复杂,财务风险增大,成为其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它存在于电力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我们不可能完全消除财务风险及其影响。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提高了电力企业的效率、降低了其运行风险。为了配合改革的进程,我们应该积极对电力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价,争取更好地防范与控制其财务风险。
1 文献综述
国内外学者对财务状况评价研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对于上市公司的财务评价,国内的学者探讨了新的综合评价方法。多位学者研究了模糊综合评价法和层次分析法在企业财务状况分析中的应用,这为评价电力企业的财务状况提供了方法依据。
黎洪虎(2008)等从电力企业的行业特点入手,分析电力企业的财务风险及防范措施。Strong, R.A.(2009)介绍了利用蒙特卡罗模拟进行财务风险评价的方法。董学晨(2010)构建了由3个财务风险子系统组成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分别采用层次分析法、TOPSIS-GRA法和数据网络分析法对3个子系统评价,分析了发电上市企业财务风险的特征及影响因素。冯荣珍(2011)从内部和外部分析了电力企业的财务风险影响因素,运用BP神经网络评价法对3家ST电力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评价。田金玉(2012)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模型,以内部风险、外部风险指标,对电力企业财务风险进行评价。
通过对前人研究成果的回顾可以发现,对电力企业财务状况的分析多为使用传统财务指标定量分析,不能有效地将非财务指标纳入评价体系。因此,本文根据电力企业的特点建立了包含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的评价体系,提出将模糊综合评价法与层次分析法相结合,使用模糊层次综合评价法,设计出相对合理的将定性指标纳入评价体系的研究方法,对电力企业财务状况进行评定。
2 上市电力企业财务状况评估体系
财务状况是企业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发展能力的综合体现。评价企业财务状况时,不能只考虑某一个因素,而应综合各因素加以权衡。另外,财务状况是一个模糊概念,既没有明确的外延,而且内涵也相当复杂,不能准确地、定量地加以界定,难以运用传统的方法来建立起统一标准的、切实可行的综合评价模型,而模糊决策则为这一切提供了可能。本文运用模糊层次数学评价模型,探讨一种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的方法。
层次分析法( The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简称AHP) ,是指将决策问题的有关元素分解成目标、准则、方案等层次,在此基础上,进行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一种决策方法。在层次分析中通过建立模糊判断矩阵,来确定模糊权重向量的模糊综合评价方法,称之为模糊层次综合评价方法。
本文从企业财务指标、企业经营状况、以及发展前景三个维度,对上市电力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1)财务指标。财务工作实践中,通过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解剖和分析,能够对企业经济效益的优劣做出评价与判断。(2)企业状况。结合上市电力公司的特点,在综合分析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选取组织结构、财务人员素质、财务管理水平、财务部门权力状况4项指标作为电力企业财务状况的评估指标。(3)发展前景。本文所设定的评估体系中引入的电力企业发展前景指标包括:竞争能力、政策环境。企业的竞争能力决定着在市场上的地位,由此可以评估企业的发展前景。政策环境也是影响企业前景的一个重要因素,不同的政策环境对电力企业的影响不同,评估政策环境也就可以评估企业的发展前景。评估体系如表1所示。
3 研究方法
在设计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电力企业评价指标体系之后,本章节将探讨建立模糊层次综合评价数学模型进行电力上市企业财务状况评价问题。下面是对此模型的概述。
3.1 确定因素集、评语集
(1)建立因素集。把影响财务评价对象的各种因素构成的集合称为因素集,用U表示:U={U1,U2,…,Um}其中,Ui代表第i个因素,m 为因素的个数。这些指标通常都具有不同程度的模糊性。例如评价财务状况时,影响评价的因素可选为:U1( 偿债能力)、U2( 营运能力)、U3( 盈利能力) 等,均存在模糊性。
(2)建立评语集。评语集是评价者对评价对象可能做出的各种总的评价结果组成的集合。用V 表示:V={V1,V2,…,Vn}其中,Vi代表第i个评价结果,n为总的评价结果数。模糊财务评价的目的就是在综合考虑所有因素的基础上,从评语集中选出一个最佳的评价结果。例如财务状况综合评价时,评价集可取为V={很好, 较好, 一般, 不佳},评价结果就是从V 中选出一个最合理的“财务健康状况”。如果涉及到的是多个企业的财务状况的综合排序,评语集就是所涉及到的企业,即V={C1,C2,C3}。因为综合评价的结果得出每个评语所占的百分比,即3个企业的排序。
3.2 确定权重集,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集的模糊权重向量A。
(1)构建层次结构模型。层次分析法的基本模型是递阶层次结构模型,一般分为三层:最高层,是解决问题想要达到的目标,所以又称目标层;中间层,这一层次包括了为实现目标所涉及的中间环节,由若干个层次组成,包括所需考虑的准则、子准则,因此也称为准则层;最低层,是解决问题的措施或方案,又称方案层。
(2)建立判断矩阵群。判断矩阵元素aij的标度方法,见表2。
3.3 综合评价矩阵
通过模糊评价获得综合评价矩阵R。设评价对象按指标集U中的第i 个指标Ui进行评价,评价集V中第j个元素Vi的隶属程度为rij,则按Ui的评价结果用模糊集合表示:
其中,Rj称为单指标评价集,可简化为Rj=(ri1,ri2,…,rin)。
对所有指标都进行分别评价后,即可得矩阵
R=R1R2…Rm=r11 r12 … r1nr21 r22 … r2n… … … …rm1 rm2 … rmn
3.4 综合评价结果
计算进行复合运算B=A?莓R可得到综合评价结果。单因素模糊评价,仅反映一个因素对评价对象的影响,这是不够完全的。需进行模糊综合评价,综合考虑所有指标的影响,以得出更合理的评价结果。模糊综合评价的模型可以表示为:
B=A?莓R, 即(b1,b2,…,bn)
=(a1,a2,…,an)?莓r11 r12 … r1nr21 r22 … r2n… … … …rm1 rm2 … rmn
其中,“?莓”表示A与R的一种合成方法。
3.5 综合评价优劣排序
计算评价对象的综合评价分值,根据评分值的大小来确定评价对象的优劣排序。
4 实证分析
本文选取了30家上市电力公司,依据其2014年第3季度的季报,采用模糊层次综合评价方法对这30家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价。
4.1 构建层次结构模型
电力企业层次结构模型如图1所示。
4.2 计算指标权重
根据图1的层次结构,应用层次分析法得到各指标的相对权重。如表所示,由表3可得到第二层因素相对第一层因素的权重:偿债能力0.04,营运能力0.09,盈利能力0.18,发展能力0.21,企业状况0.27,发展前景0.21。
同理可得,各因素相对偿债能力的权重:流动比率0.11,速动比率0.31,资产负债率0.58。各因素相对营运能力的权重:存货周转率0.56,应收账款周转率0.35,总资产周转率0.09。各因素相对盈利能力的权重:销售净利率0.17,总资产报酬率0.83。各因素相对企业状况的权重:组织结构0.06,财务人员素质0.38,财务管理水平0.41,财务部门权力状况0.15。各因素相对企业发展前景的权重:竞争能力0.17,政策环境0.83。
综上得到各层次的权重向量:
第一层次的权重向量是U1,U2,U3,U4,U5权重向量
A=(0.05,0.12,0.23,0.35,0.27)
第二层次的权重向量分别是(U11,U12,U13)、(U21,U22,U23)、(U31,U32)、(U41,U42,U43,U44)、(U51,U52),权重向量:
A1=(0.11,0.31,0.58)
A2=(0.56,0.35,0.09)
A3=(0.17,0.83)
A4=(0.06,0.38,0.41,0.51)
A5=(0.17,0.83)
4.3 进行模糊综合评价
在企业财务状况的评价指标中,有的指标是正效应指标,即指标值越大越好,如销售净利率等;有的指标是负效应指标,即指标值越小越好,如资产负债率等。由于本文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对30家上市电力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并排序,因此,对正效应指标采用这3家公司各实际指标的最大值作为标准值,对负效应指标,取该指标的倒数,将其转换成正效应指标。
根据选取的30家上市电力公司披露的2014年第3季度财务报告数据,将30家公司分为5组,每组6家,分别计算30家公司的各指标值。对于企业状况和发展前景下的定性指标,本文采取打分将其量化。分数分为1分,2分,3分,4分,5分,分别表示差,一般,较好,好,很好。依次计算各指标相对于标准值的得分值如表4~8所示。
由此得到的模糊评价矩阵分别为:
R11=0.290 3 0.266 1 0.717 7 1.000 0 0.346 8 0.169 40.369 6 0.282 6 0.804 3 1.000 0 0.413 0 0.195 70.022 3 0.014 4 0.019 2 0.014 7 0.012 8 0.013 5
R12=1.000 0 0.677 7 0.471 0 0.075 7 0.614 7 0.862 0
0.886 7 0.992 0 1.000 0 0.269 3 0.758 7 0.848 0
0.341 5 0.878 0 0.780 5 1.000 0 0.439 0 0.487 8
R13=1.000 0 0.230 5 0.305 3 0.071 6 0.152 8 0.241 6
1.000 0 0.607 9 0.719 0 0.212 7 0.195 2 0.342 9
R14=0.800 0 1.000 0 0.800 0 0.400 0 0.600 0 0.600 0
1.000 0 1.000 0 0.800 0 0.600 0 0.800 0 0.800 0
1.000 0 1.000 0 0.600 0 0.200 0 0.400 0 0.400 0
0.750 0 1.000 0 0.750 0 0.500 0 0.500 0 0.500 0
R15=1.000 0 1.000 0 0.750 0 0.250 0 0.500 0 0.500 0
1.000 0 1.000 0 0.800 0 0.400 0 0.600 0 0.600 0
由此得到的模糊评价矩阵分别为:
R21=0.517 2 0.275 9 1.000 0 0.284 5 0.577 6 0.913 8
0.513 8 0.247 7 1.000 0 0.275 2 0.532 1 0.917 4
0.013 0 0.012 8 0.035 4 0.018 6 0.016 6 0.034 2
R22=0.415 1 0.395 4 0.141 9 0.435 9 0.331 8 1.000 0
0.544 6 0.610 5 0.226 9 0.496 2 0.608 8 1.000 0
0.326 1 0.608 7 0.087 0 0.347 8 0.739 1 1.000 0
R23=0.050 0 0.023 0 1.000 0 0.058 7 0.030 5 0.021 0
0.183 3 0.155 7 1.000 0 0.228 0 0.244 4 0.230 0
R24=1.000 0 1.000 0 1.000 0 0.600 0 1.000 0 0.800 0
1.000 0 0.800 0 1.000 0 0.800 0 0.800 0 0.800 0
1.000 0 1.000 0 0.800 0 0.400 0 0.800 0 0.600 0
0.800 0 0.800 0 1.000 0 0.400 0 1.000 0 0.600 0
R25=0.800 0 0.800 0 1.000 0 0.400 0 0.800 0 0.600 0
1.000 0 0.800 0 1.000 0 0.400 0 0.800 0 0.600 0
由此得到的模糊评价矩阵分别为:
R31=0.604 2 0.527 8 1.000 0 0.222 2 0.326 4 0.604 2
0.639 3 0.590 2 1.000 0 0.229 5 0.360 7 0.663 9
0.021 5 0.022 1 0.020 3 0.016 2 0.014 2 0.017 7
R32=0.309 0 0.705 8 0.615 5 0.772 1 1.000 0 0.735 8
0.421 1 0.608 1 1.000 0 0.647 6 0.655 1 0.800 8
0.074 6 0.066 3 0.118 8 1.000 0 0.080 1 0.102 2
R33=0.945 2 1.000 0 0.248 2 0.514 1 0.198 4 0.684 3
0.628 0 0.962 8 0.423 5 0.517 9 0.227 5 1.000 0
R34=0.800 0 0.800 0 0.600 0 0.600 0 0.600 0 1.000 0
1.000 0 0.800 0 0.600 0 0.600 0 0.600 0 1.000 0
0.800 0 0.800 0 0.800 0 0.400 0 0.600 0 1.000 0
1.000 0 1.000 0 0.750 0 0.750 0 0.750 0 1.000 0
R35=0.800 0 0.800 0 0.600 0 0.600 0 0.600 0 1.000 0
0.800 0 0.800 0 0.600 0 0.400 0 0.600 0 1.000 0
由此得到的模糊评价矩阵分别为:
R41=0.232 5 0.276 8 1.000 0 0.301 0 0.321 0 0.387 5
0.237 4 0.252 9 1.000 0 0.287 9 0.315 1 0.319 1
0.013 9 0.020 3 0.020 1 0.012 3 0.013 5 0.017 7
R42=0.331 7 1.000 0 0.321 3 0.432 0 0.497 6 0.103 3
0.127 7 0.606 9 0.574 5 0.369 1 0.463 7 1.000 0
0.130 4 1.000 0 0.826 1 0.608 7 0.413 0 1.000 0
R43=0.501 6 0.316 0 1.000 0 0.164 7 0.561 5 0.617 4
0.085 0 0.383 0 1.000 0 0.122 2 0.279 4 0.740 4
R44=0.400 0 0.800 0 0.800 0 0.400 0 0.600 0 1.000 0
0.200 0 0.800 0 0.800 0 0.400 0 0.600 0 1.000 0
0.400 0 1.000 0 0.800 0 0.600 0 0.600 0 1.000 0
0.250 0 1.000 0 1.000 0 0.500 0 0.750 0 1.000 0
R45=0.200 0 0.800 0 0.800 0 0.400 0 0.600 0 1.000 0
0.200 0 0.800 0 0.800 0 0.400 0 0.600 0 1.000 0
由此得到的模糊评价矩阵分别为:
R51=0.520 8 0.791 7 0.572 9 0.822 9 1.000 0 0.791 7
0.604 9 0.814 8 0.543 2 0.790 1 1.000 0 0.901 2
0.013 8 0.014 9 0.012 0 0.015 4 0.027 0 0.020 4
R52=1.000 0 0.016 9 0.038 2 0.051 6 0.018 1 0.114 1
0.612 4 0.425 4 0.500 0 0.717 6 0.982 0 1.000 0
0.137 9 0.362 1 0.517 2 0.948 3 0.258 6 1.000 0
R53=1.000 0 0.622 9 0.163 5 0.702 4 0.251 2 0.522 9
0.198 5 0.337 9 0.127 3 1.000 0 0.098 5 0.780 3
R54=0.750 0 0.750 0 0.750 0 1.000 0 0.500 0 1.000 0
0.750 0 0.750 0 0.750 0 1.000 0 0.250 0 0.750 0
0.750 0 1.000 0 0.500 0 1.000 0 0.500 0 1.000 0
0.750 0 0.750 0 0.750 0 1.000 0 0.250 0 0.750 0
R55=0.750 0 0.750 0 0.500 0 1.000 0 0.250 0 0.750 0
0.750 0 0.750 0 0.500 0 1.000 0 0.250 0 0.750 0
4.4 进行一级综合评价
按同样计算方法可得第一组6家上市电力公司在营运能力、盈利能力、企业状况、发展前景方面的综合得分:
按照同样的计算方法分别得到第二组、第三组、第四组、第五组公司在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企业状况、发展前景方面的综合得分如下:
4.5 进行二级综合评价
对30家电力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二级综合评价。
因素集Ri=(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
权重集A=(0.05,0.12,0.23,0.35,0.27)
各公司财务状况综合得分如下:
第一组:
B1=A?莓R1=(0.05,0.12,0.23,0.35,0.27)?莓U11U12U13U14U15
=(1.04,0.97,0.81,0.40.0.55,0.60)
用同样的计算方法可得第二组、第三组、第四组、第五组各公司财务状况综合得分如下:
B2=A°R2=(0.80,0.72,0.99,0.46,0.75,0.66)
B3=A°R3=(0.86,0.90,0.67,0.54,0.55,1.01)
B4=A°R4=(0.26,0.86,0.94,0.43,0.61,0.98)
B5=A°R5=(0.74,0.72,0.49,1.03,0.32,0.85)
30家上市电力企业的财务状况评分如表9所示。
由表9中30家电力企业财务状况评分状况来看,得分在0.8分以上的企业有13家,30家企业的排名与其2014年第3季度每股收益的排名基本相同,说明用模糊层次综合评价法得出的评分结果是可信的。根据得出的排名,我们可以直观地比较这些电力企业的财务状况。
5 结 语
应用模糊层次综合评价法对上市电力公司财务状况进行评级,能反映电力企业财务状况的总体情况,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评价方法。文章构建的上市电力企业财务状况评价指标体系,克服了传统财务评价法只考虑单一指标的局限,对上市电力公司财务状况的评价更具有客观性、系统性。采用层次分析法与模糊综合评价法相结合的模糊层次综合评价法,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权重,既全面反映了专家和决策者的主观意见,又不失评价结果的客观性。
当然,应用模糊层次综合评价法对电力企业财务状况进行评价,其中对于因素的选择、权重的分配等含有主观的认为判定因素,会影响评价的准确性,而且运用这种方法进行财务状况评价,计算较为复杂,必须依靠计算机完成。但是运用模糊层次综合评价法来进行财务评价,可以更直观地对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对于推动财务评价的发展有重要的作用。这样也将提高决策的准确性,为制定更有效地策略来降低电力企业的财务风险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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