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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文化产业经济研究中心2016年度开放基金项目:“探讨文化产业下的高校无形资产评估管理”(项目编号:HBCIR2016Y005)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3月17日
一、高校无形资产评估方法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普及化,高校办学规模、生源数量等急速增长,加之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积累的无形资产十分可观。在这样的形势下,注重高校无形资产合理评估,加强管理,至关重要。具体而言,常规的高校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一)成本法。成本法又名重置成本法,是一种基于重置估值对象成本进而确定其价值结果的估值方法。在高校无形资产评估中,成本法应用需着重确定几项数据参数,包括重置成本、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以及成新率等。其中,无形资产重置成本的数据取得,可通过历史成本调整和计算现时劳务价格、事物价格两种途径实现。功能性贬值即是指科技创新等因素影响造成的无形资产价值下降,其估算主要是基于对比评估无形资产与现时无形资产收益差额确定的。经济性贬值则是指根据市场经济发展变化,预期的无形资产收益能力贬值。成新率主要反映无形资产运用效率与时间之间的关系,是无形资产新旧程度的直观体现。成本法客观性、稳定性的特征,决定了其更适用于教学类、科研类等以资产重置、更新、补偿、投资等为目的的高校无形资产评估。但成本法特殊的估值参数构成,导致其估算结果容易受多重因素的影响。
(二)收益法。收益法是指基于估值对象未来实现预期收益现值确定的估值方法。收益法作为一种有效的预期收益估值法,其适用范围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简单来讲,采用收益法评估高校无形资产,需确定评估对象可被合理预测,同时可预测持有者获得预期收益可能面临的风险,并能够通过货币计量。收益法的优势体现在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高校无形资产本质特征,且符合市场交易原则,有利于维系交易双方良好关系。在收益法评估高校无形资产的过程中,应确定未来收益额、折现年限及折现率等几个常量。其中,未来收益额的计算结果,可通过销售收入与销售收入分成率或销售利润与销售利润分成率相乘得出。实践经验表明,销售收入分成率为1%~5%之间,销售利润分成率则为5%~30%之间,具体按照实际情况而定。高校无形资产折现年限往往受使用年限和获利年限双重因素制约。折现率确定作为无形资产收益法评估的重难点,同时受风险补偿、无风险利率以及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
(三)市场法。相比于上述两种高校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市场法能够反映估值对象时下一定的市场价值,且操作流程简单、直接,具有较强的公信力和说服力。具体来讲,市场法是一种基于高校无形资产评估对象在经济市场公允价值确定的估值途径,主要通过对比相似资产,结合其差异调整相关系数,进而确定高校无形资产价值。因此,市场法应用需建立在获取比对估值对象与参考表象指标、参与及差异基础之上。而高度活跃、开放的市场济环境,为市场法应用于高校无形资产评估中提供了利好条件。此外,高校无形资产评估中市场法应用,应着重验证相似无形资产“交易市场”或“模拟市场”的存在性与可操作性,并尽可能全面地搜集相关参照对象及指标数据信息。只有在各个基础应用条件具备完善的情况下,市场法评估高校无形资产的结果才能更精准、更具体、更客观。
二、高校无形资产管理体系建设策略
无形资产作为高校资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工作实效直接关乎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是一系列教学活动开展的保障基础。在准确应用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基础上,高校要进一步加快无形资产管理体系建设进度。
(一)提高思想认知。思想认知是行为实践的指导,是一系列工作完善改革的初始。长期以来,受传统教育思想观念的束缚与影响,高校对无形资产的管理认识存在偏差,过度强调其社会价值,而忽视其经济价值。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的时代背景下,高校作为社会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发展应始终保持与市场紧密同行。无形资产积累,是高校文化、规模、品牌、教育等发展的客观体现,对推动高等教育普及化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亦是社会资本的重要构成。因此,无论是教育主管部门,还是高校管理者,都亟须转变陈旧思想观念,提高对无形资产管理的理性认知,深刻领悟其功能价值地位,并作出应有的支持姿态。在此基础上,高校要充分发挥自身的教育阵地作用,注重无形资产管理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及时更新、普及无形资产基础知识,并逐步纳入到课程体系设置项目中,借此改善工作现状。同时,高校还需加强教职工及学生无形资产管理创新意识、参与意识、保护意识培养,提高他们的道德素养,充分发挥其主人翁地位,避免无形资产管理与市场经济发展脱节,有效防止、违法乱纪行为。
(二)注重开发利用。开发利用是高校无形资产管理的重点实施项目,应切实纳入到高校战略发展规划当中,强化全体师生的紧迫感,激励他们的创新行为,推动高校无形资产总量扩充。其中,无形资产开发是指高校通过多元化途径,挖掘和扩充无形资产,最大限度地实现高校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无形资产开发作为一项系统化工程,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一旦稍有差池,则可能造成部分资源浪费。保质保量的无形资产开发,将促进高校整体竞争力提升,而这些又依赖于高校专业的服务队伍和完善的制度环境。在此过程中,高校需建立一支专业化的无形资产管理小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发展规划,并辅以完善的激励机制。另外,高校还需科学评估自身无形资产总量,认清其现时价值与预期收益,进而建立可行、合理的目标规划。具体而言,针对不同的无形资产评估项目,高校需选用正确的评估方法,有机地将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结合在一起,进而确定发展计划。此项工作完成后,高校可积极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最大限度地维持无形资产现时价值,避免其在转化中无形流失。
(三)完善工作机制。法律是我国治理的根本,为维持社会稳定秩序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基础。现行的法律体系中,有关无形资产管理方面的规定日趋完善,如《专利权》、《商标权》、《反不正当竞争》等。客观角度上讲,我国现有无形资产法律法规体系依然存在瑕疵,对无形资产的保护分配不均,是未来修缮工作的重点。以此为引,高校应进一步完善无形资产内部管理机制,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明确各岗位职责任务,保证此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管理本身作为一门学问,是知识与艺术的结合体。在很大程度上,人员素质水平直接决定了无形资产管理工作实效。因此,高校要着力于管理培训工作,提高无形资产管理人员的实践能力、合作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结合教育发展需求,适度补充师资数量,提高无形资产的承载量和转化量。信息化时代背景下,高校还需加强先进科学技术的引入,降低无形资产管理投入成本,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此外,高校还应建立完善的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包括保密制度、申报制度、监察制度以及激励制度等,有效约束师生行为。
三、结语
总而言之,高校无形资产评估与管理十分重要和必要。由于个人能力有限,加之各高校无形资产积累及管理现状存在差异,本文作出的研究可能不尽完善。因此,作者希望学术界更多地关注此项研究,深度剖析高校无形资产管理的本质与价值,结合现代研究理论,总结更多有效评估方法,并指导高校建立和完善无形资产管理体系。而高校作为无形资产评估与管理的实施主体,应从主观认识上提高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可结合本文论点,理性分析自身工作实践,有针对性地采取更多有效管理策略,并建立相应的体系机制。
主要参考文献:
[1]柯红岩.高校无形资产管理研究[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5.10.
[2]葛磊.高校资产评估体系在资产管理中的有效性研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5.10.
【关键词】资产评估 会计计价 会计准则 评估标准
资产评估与会计是现代经济赖以正常运行的基础业,两个行业在资产业务中因专业分工而产生内在的联系,又因工作性质、专业知识和执业标准差异而有区别。本文试图从我国资产评估业的产生历史背景入手,更深层
次地认识资产评估学,以更好地利用会计信息为资产评估业服务,提升资产评估业的服务质量。
一、我国资产评估业的发展与管理历史
我国资产评估业的发展史,也是资产评估业管理体制的演变历史。资产评估业发展20多年来,管理的手段、方法多种多样,在不同历史条件下各有差异,但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阶段。
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颁布标志着资产评估业产生
该办法明确规定了全国资产评估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时还规定了将审批评估机构纳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职权范围内,规定了被评估资产的管理范围、评估的程序和方法及法律责任等。由于国有资产在全社会资产中占有绝对优势,国务院第91号令的颁布为发展统一的评估行业奠定了基础,保证了资产评估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成立标志资产评估管理由政府管理向行业自律管理过渡
资产评估的行业特点决定了行业自律管理是其不可或缺的一种管理方式。根植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中国资产评估业虽然在发展伊始得到政府的扶持和干预,但行业自律管理作为其发展方向应该得到逐步实现。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就扮演了这样一个角色,它既受政府的管理和监督,又协助政府贯彻执行有关资产评估的法规政策。作为独立的社团组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具有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的特点,使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覆盖整个行业。
之所以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成立标着中国资产评估业管理由政府管理向自律管理过渡,是因为从其发展轨迹来看,首先独立的资产评估协会与资产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并存(1993年);然后资产评估协会与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合二为一(1994年);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再次成为一个真正的行业自律组织。从理论上说,这无疑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职能角度分析,尽管其从构架上具有了行业自律管理的特征,但在中国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尚未完成的条件下,其并没有真正具备行业自律管理的本质特征。通过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实现行业自律管理,不仅需要形式上的变化,更需要实质内容的变化。
3、实行注册资产评估师制度标志由重视机构管理、项目管理转向注重资产评估人员管理
资产评估考试制度的建立,一是有利于促进资产评估人员的执业准入控制,规范资产评估行业管理,为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摆脱政府部门干预,独立、客观、公正地执业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有利于提高资产评估人员的素质和执业水平,从而促进中国资产评估业的发展。三是强化了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尤其是从1998年6 月1日开始实行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制度使评估师的责权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了评估师的行为。四是有利于与国际惯例接轨,通过与其他国家对评估师资格的对等管理来加强与国际评估市场的联系。1999年10月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在北京举行年会,2000年7 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赴美国参加世界评估师大会等等,进一步加强了中外评估师之间的联系。
4、《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使资产评估业实现科学化、规范化操作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统一的评估操作规程和操作标准,各个评估机构自行拟定评估操作方法和规程,对于同一类资产,各个评估机构的评估程序、规则各不相同。但是经过若干年的积累,资产评估理论研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评估操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制定《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有利于提高评估业务水平,规范业务操作,也为以后制定行业统一评估准则奠定了基础。
5、《中国评估准则》标志我国资产评估管理体制的创新
从1998年起,财政部开始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1999年下半年,国务院开始对资产评估行业进行清理整顿,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和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合并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实行“一个协会,一套班子,三种资格并存,三个行业统一管理”。
6、《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标志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初步形成
财政部2001年颁布了第一个《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2004年又颁布了《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标志着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初步形成。2007年11月28日,财政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了新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对于经过了20多年的发展才形成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有人认为“中国资产评估准则严重滞后”,也有人将资产评估行业中存在问题归结于资产评估准则的不完善。本文认为,对于资产评估准则作用的认识取决于资产评估准则的定位。
综上所述,从资产评估产生的原因或服务手段来看,资产评估实质就是资产价值计量或价值判断的过程,而资产价值计量或价值判断本身就是会计核算的前提和基础,在资产评估实践中,资产评估工作也与会计工作也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
二、资产评估学与会计学的内在联系
从资产评估学科与会计学科的发展史来看,资产评估学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与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型边缘学科,而会计学科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由于人们管理生产的客观需要而产生的,因此会计学科发展远远早于资产评估学科。资产评估学科与会计学科的归属问题一直是资产评估理论研究焦点与难题,目前主要有两个学派。一些专家学者认为资产评估学属于经济学科体系,因为它是市场经济中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另一些专家学者认为资产评估是会计学、审计学和财务管理学科的延伸学科,应归属管理学科。本文比较赞同资产评估与会计同属管理学的观点,主要原因是两者存在着以下内在关系。
1、资产评估与会计核算的对象都是经济主体的资产
从国家颁布的相关法规中可以看出,我国资产评估对象的分类简单采取会计准则的资产分类设计,整体资产评估结果也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的呈报方式。其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会计准则对于资产分类在总分类账户层次上主要考虑资产工程技术特点,把全部资产划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等几大类。这样划分对于资产评估中专业技术分工和搜集整理信息资料是基本适用的,因而总分类账户可以作为资产评估分类依据。二是资产评估产生的背景使得资产评估对象按会计要素分类成为必然。由于我国资产评估初期是在创办中外合资企业中建立起来的,当时由于持续的物价上涨,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远远低于其市场价值,以历史成本计价的会计体系不能反映资产现时价值,为维护国家权益就必须通过资产评估方法对中方资产价值按评估值进行调整,资产评估的结果是会计科目分别陈述。
2、会计数据和会计计价方法成为资产评估的主要依据
资产评估是对某一资产在某个时点的现实价值进行合理判断、评估,评估的主要信息来源于会计资料和财务数据。对资产重置成本、各种贬值因素、资产预期收益和风险的测算都离不开会计数据的支持,没有会计计价形成的会计资料,资产评估就会变成无源之水,因此会计信息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到资产评估的准确性。另外,资产评估中还大量运用会计计价方法。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对于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该采取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应当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而资产评估方法中也包括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和重置成本法。由于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不够发达,对于资产未来收益的预测还存在条件限制,目前国内资产评估主要还是采取重置成本法,因此国内大部分资产评估都以会计数据为基础性数据。
3、资产评估结论可以作为会计核算计价的重要依据
我国《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在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制经营,与国外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企业清算时应当进行资产评估。”资产评估结论可能是增值也可能是减值。根据《税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企业应当按照资产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企业账面价值,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也可以参考资产评估结果。另外,在企业联营、兼并和重组等产权变动中,资产评估结果都可能是企业产权变动后重新建账、调账的主要依据。
4、资产评估理论、准则体系与会计理论、准则体系存在相互借鉴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投资、转让、捐赠、企业改制等涉及到企业产权变动的情况下资产会计计价,企业可以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调账或建账”。这使得资产评估与会计之间关系更加紧密。另外,我国资产评估的许多理论与方法,如折旧理论、成本理论、价值理论和货币时间价值理论等,都借鉴了会计理论。另外,会计准则中承认的某种条件下的资产评估结果,可以作为会计账务处理的依据;在资产评估准则中,也有许多会计的原始数据及计价标准可以作为资产评估的基础。
5、二者职业监管都是各级财政部门,执业机构和人员以行业协会管理为主
两者主要从业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事务所)与人员(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评估师)都以提供中介服务为主,都要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执业原则,以独立第三者身份从事工作,对职业道德的要求都提升到最高层次,且要对自己的专业工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资产评估学与会计学差异分析
分析资产评估学科与会计学科的发展史,本文认为两者存在着理论差异、目标与职能差异、假设前提条件差异、计价方法差异、计价结果差异、法规与标准差异等。
1、两者基本理论的差异
会计以货币为计量单位,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为平衡公式,反映会计主体的资产、负债和权益在静态状态下的平衡关系,主要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和编制财务报告等主要核算方法为理论依据。而资产评估是融会计、统计、工程技术、法律、审计、市场调查及相关专业技术知识等于一体的适用现代市场经济管理需要的边缘学科,其特点主要体现在现实性、市场性、预测性、公允性和咨询性。从学科理论来看,会计学科是一门学科理论比较成熟和系统管理学科,它的法规体系比较健全完整。而资产评估学科理论在许多领域还存在较大分歧,一些概念不清、法律空缺、准则不全、理论与实际认知差异较大,导致资产评估结论往往存在一定可操作区间,这也是国际评估准则不像国际会计准则那样被普遍遵循和应用的原因。
2、两者目标与职能差异分析
从目标来看,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认为:“会计的目标是为企业投资人、债权人、政府部门与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他们决策所需要的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从而为企业管理服务。”会计工作主要以会计理论和会计核算技术为基础,运用会计准则,通过实时、准确计量、记录、核算和报告对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完整公允的报告。而资产评估作为一种专业人员对特定时点及约束条件下资产价值的估计和判断的社会中介服务,主要为委托方提供合理的资产价值咨询意见。资产评估的目标是为资产产权变动和交易服务,主要以经济分析理论和专项资产价值识别技术为理论基础,运用资产评估准则对标的物进行价值判断。因此,评估、咨询是资产评估的基本职能;而会计主要是通过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方式,连续、系统、全面、综合地反映与监督单位财务收支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成果情况的一种社会活动,会计的基本职能是反映与监督。
3、两者前提条件的差异分析
会计核算的前提(或假设)基础是单位应当遵循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四项原则,这四项前提基础是互为一体、缺一不可,其基本核算方法也是唯一的。但资产评估适用的前提基础包括利益变动主体假设、资产持续经营假设、有效市场存在假设等,其假设组合具有多样性特点,在不同假设前提条件下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得出的评估结果具有差异性特点。会计的各项假设是会计计价的充分必要条件,而资产评估的各项假设是资产评估充分条件,并非必要条件。由于会计与资产评估所适用前提条件的差异,会计所引用的资产评估结论存在着限定性,一般比较适合引用持续经营前提条件下的资产评估结果。
4、两者方法上的差异分析
在会计计价中就资产论资产,目的是使货币能够客观地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量。而资产评估计价是就资产论权益,资产评估价值反映资产的效用,并以此作为取得收入或确定组织、实体中权益的依据。两者目标的不同,导致了两者方法上的差异。会计计价方法包括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和编制财务报告,它们相互配合应用,构成一个完整的会计方法体系;会计计价方法主要以历史成本计价,以实际发生的业务事实为依据,采取上述方法如实记载。而资产评估方法主要有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采取不同评估方法反映不同计价方式。因此不难看出,会计计价反映的是过去发生的业务,而资产评估是以现在已经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客观事实为依据,加上评估人员的职业判断及推理而计算出结果。会计计价依据具有唯一性,而资产评估依据具有推理性和判断性。
5、两者结果的差异分析
会计计价强调的是资产原始历史成本,并且只要符合客观性原则,在查证相同数据之后基本会得出相同的计量结果和结论。资产评估强调的是特定资产评估时点的市场价值,对同一资产由于在不同时期、不同地点、采取不同方法进行评估会产生不同的评估结果。
6、两者依据的差异分析
会计对资产确认和计价的依据是《会计准则》和相关具体核算办法,这种依据比较全面科学,只有少数业务采取方法具有可选择性。资产评估依据的是《资产评估准则》和相关资产评估法规,对于资产评估方法选择方面评估机构具有可选择权,受国家相关政策影响比较大,这些都给资产评估带来很大影响,其理论依据和法规较少。
四、结论
本文以资产评估学的发展历史作为研究资产评估与会计关系的基础,其目的是帮助资产评估学在未来的市场经济服务中找到其发展方向。资产评估学作为一门新型边缘学科,它融管理学、经济学和工程学等多学科为一体。资产评估学的发展历史较短,理论基础薄弱,法规体系不健全,但市场前景广阔;同时,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绝大多数人员是从会计人员转变过来,对会计学科比较精通。因此,比较研究资产评估学与会计学的关系,有助于帮助资产评估从业人员提高对资产评估学科的认识,更好地提升他们的执业质量和水平,有益于我国资产评估业的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当前我国企业改革正在逐步深入,无论是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还是中小企业的改组、联合、租赁以及拍卖,都牵涉到产权的变动,必须依赖资产评估业的规范操作来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受侵害。因此,资产评估市场日益壮大。但是,目前我国资产评估管理体制还不够健全,具体表现在:一是政出多门,造成资产评估管理混乱。目前,我国涉及资产评估管理的部门主要是:财政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评估资格也相对应地有三种:即资产评估师、房地产评估师、土地评估师。与此同时,还有其他一些部门按其本部门、本专业的特殊性,也各有一套资产评估办法。这种状况形成了多部门制定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多部门审批资产评估资格,多部门设置资产评估机构,以部门的管理职能承接评估项目,给资产评估管理带来了混乱。
二是行政干预,阻碍了资产评估工作的有序开展。一些地方领导出于种种原因,人为干预资产评估工作,有些单位在产权变动时不经评估,擅自处理国有资产,即使进行评估,也仅是按某些领导的意愿进行。如有的企业对土地、房产等大宗不动产按原购入价入股,不计升值部分,对专利、商标、商誉等极具价值和增值潜力的无形资产不评估或按极低的价格评估等。
三是未能形成真正独立、客观、公正的资产评估执业体制。我国资产评估业从发展之初就借鉴了西方国家的理论和方法,但是,并未从一开始就吸收别人的精华,建立统一的资产评估管理体系。行业主管部门往往制约和限制被评估单位自由选择评估机构,形成行业垄断和地方封锁,影响了合法评估机构的公平竞争。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专业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为了拉业务、创效益,不惜弄虚作假,违背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四是评估管理机构、评估机构、评估委托单位职责不明,管理无序。按规定,资产评估应该是先由资产占有单位向资产管理单位申请立项,再聘请评估机构评估,最后由评估管理机构确认评估结果。在此过程中,资产占有单位对其所提供的各类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承担完全责任;资产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后应该到现场进行认真核实,并对涉及的全部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评估,资产管理部门应深入现场进行跟踪指导并确认评估结果。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资产占有单位故意隐瞒实情者有之;评估机构不到现场,仅按评估委托人意愿弄虚作假者有之;评估管理机构确认验证走过场,对评估违规行为听之任之者也有之。这些现象的存在,与资产评估管理体制不合理、管理无序、监督不力有着很大的关系。
二、完善我国资产评估管理体制的设想
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时期,与西方发达国家早期从传统经济向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又有本质的区别。因此,我们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在资产评估方面成功经验的同时,要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资产评估管理体制和模式。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去构建我国资产评估模式。
(一)建立统分结合的资产评估管理体制。要使资产评估工作能真正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充分发挥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必须建立一个统分有序、政府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监控相结合的资产评估管理体制。用图式表示如下:
国务院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管理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各级(省、市、县)资产评估分会资产评估机构
上述管理体制中各层次的职责是:
1中国资产评估管理中心的职责。在全国设一个统一的资产评估管理中心的目的在于适应我国国有经济份额较大、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特点,利用这个中心来从总体上配合国家的宏观管理,将资产评估的行政管理与资产管理区别开来。管理中心行使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其职责主要是负责资产评估的宏观管理,如制定资产评估的方针政策、建立资产评估的市场规范等。具体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负责制定有关资产评估的法规制度,根据资产评估工作发展的需要,适时修改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中国资产评估管理中心统一制定《中国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资产评估的立项范围、立项要求、资产评估标准和方法的选用原则以及资产评估的法律责任等,由国务院后施行。
二是建立资产评估的市场规范,为资产评估业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如制定资产评估机构跨地区开展业务的规则,引进外资参与我国资产评估业的原则要求等,形成资产评估工作的竞争机制,以促进资产评估业上水平、上台阶。
三是对资产评估行业协会的工作给予指导、监督和检查。中国资产评估管理中心就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对国务院全权负责。
2资产评估协会的职责。资产评估协会在中国资产评估管理中心的指导下,依据中国资产评估管理中心制定的有关法规开展工作,是专门对资产评估行业进行管理的行业管理机构,可根据需要分设若干分会。其管理的方式主要是进行行业自律管理,具体负责以下一些工作:一是制定资产评估行业的准入制度,审批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人员的执业资格。目前采取的分行业管理,要求评估人员必须取得本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的做法缺乏科学根据,应当由资产评估行业协会根据统一的标准,组织业务资格考试,确认有关人员是否具备相关的执业资格。
二是组织业务培训和交流,不断提高全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是建立行业自我约束机制,对资产评估机构进行日常管理监督。首先,根据中国资产评估管理中心的管理办法,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规章、规范和实施细则;其次,利用计算机网络将本级所有资产评估机构的各项资产评估业务纳入监控之中;第三,实施有效的质量抽检,督促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人员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
3资产评估机构的职责。主要是根据资产评估协会制定的具体工作规范,组织评估师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评估标准对具体的评估项目进行评估,并对其所评估的项目质量和应承担的责任全权负责。
(二)新型资产评估管理体制的构造。中国资产评估管理中心可以在财政部现有的财产评估司的基础上建立。资产评估协会可以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合并设立。这既符合精简机构的要求,也具有可行性。理由是:(1)二者性质相同,均属于维护国家经济秩序正常运行的服务性中介行业;专业知识要求也基本相同,不同之处仅在于具体处理方法上存在一些差异。事实上,目前有许多资产评估业务就是由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2)二者的职业道德标准相同。“独立、客观、公正”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灵魂,它同样也是资产评估业的生命线。(3)管理要求相同。二者都强调行业自律管理,管理手段也相同。(4)二者合并设立有利于节约管理成本。
一、资产评估风险的概念及其特点
资产评估风险是指与资产评估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因资产评估事项所引起的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资产评估风险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1.客观性。从广义上讲,只要开展资产评估工作,必然会出现由此而引起的遭受损失的事件。
2.不确定性。从个案来讲,资产评估风险何时何地发生,发生何种类型的风险,发生的程度如何等具有不确定性。但通过人们的努力,可以将风险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之内。
3.潜在性。导致资产评估风险的可能性已经客观形成,而有关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和遭受的损失暂时还没有成为现实。但是如果这种状况一旦被相关利益人发现,并且他们不能再容忍这种状况已经给他们造成的损失,那么,这种潜在的风险将会成为事实风险。
4.阶段性。资产评估风险在一段时期内可能只是潜在性风险,而在另一段时期内则可能成为事实风险(指资产评估工作已付诸实施,并且已对相关当事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已被受害方发现,并且已诉诸行政程序或法律程序以保障其利益不受损害)。
二、资产评估风险的表现形式
资产评估风险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通过分类,可以将资产评估风险的表现形式分为立法风险、管理风险、执业风险和结果使用风险四类。
1.资产评估立法风险。资产评估立法风险是指受人们认识事物的阶段性的制约,国家制定的与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和法规的内容随着时间的推移,与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再相符,以至不能有效地指导当前的资产评估工作所带来的风险。
2.资产评估管理风险。资产评估管理风险是指资产评估行政主管部门在履行其资产评估管理职能时所带来的风险。对这个定义,要说明两点:①目前我国资产评估的行政主管部门不统一,除了财政部门外,还包括国土资源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其他部门(如林业部门、农业部门等)。②资产评估管理职能大致可以归纳为两个:一是规划职能,如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等;二是控制职能,如对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资格认证、执业标准的制定以及国际协调等。在我国,资产评估管理风险主要表现在:在目前资产评估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不统一的情况下,各部门在具体实施管理职能和制定执业标准时,由于管理的不完善和相互矛盾而影响了资产评估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
3.资产评估执业风险。资产评估执业风险是指评估人员在执业中,由于达不到专业标准而导致的风险。执业达不到专业标准,必然导致资产评估结果不合理,从而使资产评估当事人的利益受到影响,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由此参与诉讼或仲裁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因败诉而承担的赔偿责任,这就是资产评估执业风险。
4.资产评估结果使用风险。资产评估结果使用风险是指资产评估当事人由于对资产评估报告书及评估结果使用不当所带来的风险。主要表现为:使用了过期失效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及评估结果;未按资产评估报告书上所注明的评估目的使用资产评估报告书及评估结果;在使用资产评估报告书及评估结果时,未充分考虑评估期后事项的发生而导致的资产评估价值的变化等。
三、资产评估风险的防范对策
如前所述,我们可以根据资产评估风险及其四个特点,对其加以控制。
1.建立和完善资产评估法律、法规体系。目前最主要的是制定《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在我国,资产评估行业至今尚未颁布相关法律,这显然跟不上资产评估行业形势发展的需要。通过制定《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法》,把前述的资产评估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并加以解决。同时,建立和完善资产评估法律、法规体系有助于减少资产评估立法风险。
2.理顺资产评估行业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的行业自律组织。资产评估属于社会中介服务行业,因此,它应当有适合自己行业特点的管理模式。具体来说,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①结束资产评估工作多头管理的现状,实行统一的行政管理。明确资产评估的行政主管部门,对资产评估行业进行统一管理,为评估行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②建立统一的行业自律组织,实行统一的行业自律管理。依照现有的与资产评估有关的行业组织(如注册资产评估师、土地评估师、房地产评估师等)状况,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由政府协调,组建统一的具有权威性的资产评估行业协会。统一的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可以按照资产类型(如建筑物、土地等)和地区设立分会,从而做到既有利于不同类型资产评估的完善发展,又有利于不同地区资产评估之间的技术交流。同时,实行统一的行政管理,建立统一的行业自律组织有助于减少资产评估管理风险。
3.建立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分类分级制度。分类是指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按其所熟悉的专业进行划分,分为建筑评估师、土地评估师、机器设备评估师等。分类管理的好处是可以发挥每个评估师的专业特长。分级指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按其执业年限和经验进行分级,一般可分为初级评估师、中级评估师和高级评估师。
同时,建立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分类分级制度有助于减少资产评估执业风险。
4.建立资产评估专家咨询委员会。由于资产评估涉及的评估范围太广,而每个评估人员的知识面相对有限,因此,在资产评估行业协会的指导下,建立资产评估专家咨询委员会,对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进行专业指导,十分必要。资产评估专家咨询委员会可由财务会计、工程技术、经济管理、金融、法律以及特殊资产(如自然资源、珠宝文物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基本任务包括:对资产评估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及其法律法规等进行研究;研讨资产评估执业中的难点、疑点问题;搜集与资产评估有关的信息资料并建立信息档案;接受评估机构、评估人员以及社会各界关于资产评估有关问题的咨询对无形资产评估进行研究;与国内外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交流与合作;评估人员的后续教育等等。建立资产评估专家咨询委员会有助于减少资产评估执业风险。
5.建立资产评估行业协会指导下的评估争议调解委员会。评估争议是指评估机构与客户或评估机构之间在评估依据、评估方法及评估结果等方面产生不同意见而发生的争议。如果采用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无论对哪一方当事人,都是一件很麻烦或不情愿的事情。因此,调解就成为解决这类矛盾的一种较好方式。调解的优点是:方式比较灵活,节省费用、时间和精力,可以为当事人保守商业秘密等。
[摘要]高职院校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时间较短,目前尚无成功的经验可供借鉴。笔者从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建设方向的确定、专业课程的设置、专业师资队伍的建设和实训基地的建设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并对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学改革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一、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育现状及办学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1.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育的现状
高职院校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时间稍早于本科院校,至2005年,全国已有41所高职院校开设了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1]。这些高职院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建筑建材类高职院校(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等)、经济贸易类高职院校(广西财经学院、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等)、财政税务类高职院校(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内蒙古财税职业学院等)、电子机械类高职院校(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等)、综合类高职院校(十堰职业技术学院等)。这些高职院校在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学过程中,都有自己的优势和不足。由于高职院校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时间比较短,从事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研究的人员较少,目前尚无比较系统的教学改革经验可供借鉴。
2.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趋同,没有考虑社会对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人才的不同需求,专业建设方向不明确
根据笔者调查,目前几乎所有的高职院校都是把按照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规格和要求来培养具有资产评估理论知识结构和业务实践技能的,能够胜任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会计核算以及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的业务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作为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对于这种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笔者认为是不够科学的,没有考虑社会对评估与管理人才的不同需求。笔者认为,资产评估不仅包括机电设备评估、建筑工程评估,还包括企业价值评估、珠宝首饰鉴定、文化艺术品评估、无形资产评估、金融评估、税基评估等,另外房地产估价、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土地评估、探矿采矿权评估等也应当属于资产评估的范畴。目前,国务院批准了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珠宝评估专业)、房地产估价师、土地评估师、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师、注册矿业权评估师等资产评估类职业。为社会培养各种从事资产评估职业的专门人才是高职院校的社会责任,但是,不同的资产评估类职业对资产评估理论知识结构和业务实践技能的要求也是不同的,如果只是围绕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规格和要求来制定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这样培养出来的人才显然是不能满足社会对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人才不同需求的。
3.高职院校主要围绕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来设置专业课程,没有考虑主办院校的实际情况,课程设置没有形成自己的特色
目前,几乎所有的高职院校的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专业课程都是围绕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来设置的,这种专业课程设置方法笔者认为是不合理的。现阶段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高职院校多数为非综合性的,一般与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相关的专业不够齐全,导致部分课程难以安排。比如,一些经济贸易类和财政税务类高职院校因在建筑工程及机电设备方面没有相应的教学能力和经验,无法开设建筑工程和机电设备方面的课程,而建筑建材类和电子机械类高职院校对于财经方面的课程则往往难以开设。
4.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师缺乏,职称结构和学历结构不合理
高职院校专业教师的主要来源是高校本科及硕士毕业生,但是我国资产评估本科及以上层次专业教育招生不久。2004年,南京财经大学和内蒙古财经学院将资产评估作为本科试点专业向教育部进行申报并且获得了批准,并已在2005年开始招生。此后,山东经济学院、山东工商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等高校也先后招收资产评估专业本科生,培养从事资产评估工作的紧缺专门人才。2004年,厦门大学积极申报并且第一个获得批准设立研究生层次的资产评估专业。厦门大学财政系资产评估专业的硕士、博士点是国内重点大学首个设立的该学科(专业)的博士、硕士点。上海财经大学在财政学硕士点下设立了资产评估方向。到2007年才会有第一届硕士研究生毕业,本科生要到2009年才能毕业,况且本科院校和资产评估事务所也需要大量的资产评估专业本科和硕士毕业生,短期内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不可能通过引进高校本科及硕士毕业生来解决师资问题。如何尽快建设一支职称结构和学历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是每一所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的高职院校的共同课题。
5.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实训基地建设相对滞后,不能充分保障实践性教学的顺利开展
加强实践性教学工作是高职教育的显著特点,也是培养高素质的高职人才的根本保障。实践性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除了要有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外,还要有能够组织实践性教学的实习实训基地。由于高职院校开设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时间较晚,实训基地建设相对滞后。为了保证实践性教学的顺利进行,高职院校必须加快实训基地的建设。
二、对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学改革的探索
1.根据社会对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人才的不同需求,结合主办院校的特点和优势,合理确定专业建设方向
由于我国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开设较晚,在产权交易、企业改制、司法实践、融资抵押、财产拍卖等活动中,迫切需要大量从事资产评估与管理业务的专门人才。高职院校要想培养能够胜任各种资产评估与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是不现实也是没有必要的。高职院校可以结合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合理确定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建设的方向,根据所确定的专业建设方向来制定人才培养目标,设置专业课程。笔者认为:具有房地产专业建设经验的院校可以把房地产估价作为专业建设方向;具有土地经济学建设经验的院校可以把土地估价作为专业建设方向;具有财政学和税收学专业建设的院校可以发展税基评估;具有金融、保险专业建设的院校可以突出金融资产的估价、保险评估;工科院校可以凭借学科优势侧重机器设备评估,如旧机动车鉴定评估的专业内容;拥有珠宝鉴定专业的院校可以开展珠宝鉴定方面的专业建设;拥有艺术、文物和考古等专业优势的院校可以突出古董和艺术品的价值评估;具有地质和矿业专业建设经验的院校可以把矿业权评估作为专业建设方向。
2.根据专业建设方向,结合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合理设置专业课程
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是一个典型的跨学科专业,其专业课程应当包括财务与管理方面的课程和资产评估方面的课程,具体专业课程的设置应当考虑专业建设方向和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内容。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毕业生要到毕业工作后才有资格参加资产评估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这就给资产评估的教育带来了冲击。虽然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不能参加资产评估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但是这些考试科目却是培养学生理论知识结构和业务实践技能所必需的,把这些考试科目设置成专业课程也为学生毕业后参加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打下坚实的基础。比如以房地产评估与管理为专业建设方向的高职院校,除了要把基础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经济法、税法等课程设置为专业课程外,还应该把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等课程设置为专业课程。再比如以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为专业建设方向的高职院校把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师考试科目:汽车原理和构造介绍、汽车性能及新技术介绍、汽车状况检查办法、汽车价值综合评定应用、二手车交易方法与技巧、汽车保险和法律知识、汽车评估基本财务知识、现场评估实习课程纳入专业课程设置也是比较合理的。
3.高职院校通过对专业教师的培养、对紧缺人才的引进和兼职教师的聘请来完善师资队伍,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
由于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设置比较晚,而且高校资产评估专业本科尤其是硕士毕业生短期内不可能选择到高职院校就业,所以高职院校要想很快解决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师的学历结构和职称结构问题是比较困难的。笔者认为,高职院校在逐步提高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师的学历和职称的同时,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构建高素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上。高职院校应当创造条件鼓励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教师通过考试获取与专业建设方向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等)并委派专业教师到与专业建设方向相关的评估类事务所参加社会实践,以提高职业素质和实践动手能力。对于有较高职业素质和较强实践动手能力的具备一定的教师素质的资产评估方面的专业人才,高职院校应当创造条件优先引进。对于现阶段高职院校专业教师无法完成的实践性教学任务可以通过聘请相关资产评估事务所的兼职教师来承担。新晨
4.高职院校应当以建设校外实训基地为主,充分利用校内已有实训设备,确保把实践性教学落到实处
根据笔者的市场调研,用人单位对于本专业毕业生的实践动手能力的要求是比较高的。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实践动手能力主要有两方面:财务和评估。笔者认为财务方面的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可以通过校内模拟实训,评估方面的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应当通过校外实训基地来进行。目前高职院校正在积极探索“2+1”人才培养模式,笔者认为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也可以尝试该模式。高职院校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可以用第一学年的时间来完成财务与管理方面的教学任务并完成财务与管理方面的校内实训,用第二学年的时间来完成资产评估方面的教学任务,用第三学年的时间安排学生到相关事务所顶岗实践。根据笔者的调查,目前资产评估方面的事务所由于从业人员较少,几乎每个事务所都需要业务助理人员。高职院校可以把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和兼职教师的聘用结合起来,根据所确定的专业建设方向,将相关的评估事务所建设成校外实训基地,聘请该事务所的评估师作为兼职教师指导学生的实践教学,以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
资产评估概述
所谓资产评估,就是指资产价值形态的评估。指的是专门机构或者专门的评估人员,遵循法定或者公允标准与程序,采用科学的评估方法,以货币作为计算权益统一尺度,对一定的资产进行评定估算的行为。资产评估的目的就是其行为所要达到的目标与结果。一般情况下,资产评估主要是维护资产所有者以及相关经济主体合法的权益。其特定目的指的是对某项具体的资产评估时所要达到的具体目标与结果。
我国资产评估业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资产评估业现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社会各界对资产评估需求在不断的增加,这在无形中推动了评估业的发展。但我国资产评估业仍是新兴行业,在发展上不是十分成熟,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我国资产评估业在经历一系列的变革与改制后,最终成立了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当前,我国独立的注册资产评估师事务所较少,多是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兼营资产评估业务。这种情况对资产评估的发展是很不利的,很难形成资产评估业高效运行机制。
二、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资产评估市场不统一,法律调控力度不够。当前,我国资产评估机构独立性不强,很多机构依赖于政府部门,且管理体制不完善。这一状况使评估机构与执业人员过分依赖行政权力的保护。一旦脱离行政的保护,这些评估机构将无法在市场竞争环境下生存。另外,虽然我国已颁布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其对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部门法规过多,导致了立法质量的下降。权威性不够,法律秩序混乱。这给资产评估管理带来了混乱,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缺乏统一的规范。
第二,评估机构职责不明,评估执业人员及评估机构专业素质不高。在评估实际工作中,某些资产占有单位故意隐瞒实情。评估机构不到现场,仅是评估管理机构确认验证来走过场或按评估委托人意愿弄虚作假,对评估的违规行为听之任之。这些现象反映了资产评估管理体制的不合理、管理无序及责权不明。而且,在目前资产评估执业人员中,一部分执业人员风险意识与责任意识差,缺乏职业道。某些资产评估机构只追求收入,忽视执业质量。甚至合谋作弊,来满足委托人的不合理的要求。这些现象严重损害了资产评估行业的社会形象,也影响了资产评估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评估机构收费及评估后续教育问题。当前在对中小型企业评估中,评估收费难是普遍现象。这主要是因为大多数中小企业对评估费负担不了,或是其对评估的意义在认识不足,对评估工作不积极。使评估机构收费难,甚至收不到评估费,这影响了执业人员的积极性,将不利于评估工作的开展。另外,资产评估师的后续教育也是评估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内容。我国的资产评估师后续教育由于发展时间短,在教育体系、内容、形式及实施等尚存在一定缺陷与不足,无法取得应有的效果及发挥应有的作用。
针对资产评估存在问题对策分析
一、完善法制,加大调控力度,统一管理体制
制定有关资产评估的法规制度及权威、统一的资产评估管理法规,并严格执法。修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制订并出台《资产评估管理法》。从根本上解决行政干预及管理混乱等问题。从法律层次上理顺资产评估管理体制,要坚持资产评估行业统一管理与统一政策,坚持评估项目的统一立项及确认程序,增强资产评估业的独立性,加大监查和执法力度,使资产评估业保持良好的秩序,并得以健康的发展。
二、建立并完善监控体系,不断提高执业人员的职业素养与水平
要加强评估管理部门监控机制,对执业人员、不负责任或营私舞弊等现象,一旦发现,要严惩不贷。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从根本上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与公正。还要努力提高评估执业人员的素质,与时俱进,督促其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及工作水平。管理部门要在对职员的学习培训上加大力度,举办各类型评估培训班,学习评估业务知识,提高评估管理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与业务素质。
三、改革资产评估收费办法,加强执业人员后续教育
资产评估收费应坚持市场化原则,评估项目收费要设最低限标准。防止机构及人员竞相压价,损害客户利益,影响评估质量,破坏行业声誉。可采用事先定价收费方式,可避免因私利造成高估资产价值现象,保护各方当事人利益。要加强执业人员后续教育,其是资产评估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可引进激励机制,丰富培训内容,建立多层次及多形式的后续教育,激发注册评估师积极参加后续教育的热情。
关键词:价值操作;评估误差;资产重组
随着我国新的公司制度的颁布,经济结构的调整和证券市场的发展,围绕上市公司而展开的兼并、收购等资产重组活动日趋活跃。在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中,作为确定恰当交易价格基础的资产评估变得越来越重要。但由于资产评估的复杂性是上市公司资产评估存在诸多问题,急需解决。
一、上市公司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一)资产评估价值操作与评估理论体系不健全
我国在1991年和1996年先后颁布实施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等一系列行业法规、规范,但总体来说,还不能从根本上规范资产评估业务活动和评估人员的道德操守,于是也就形成不了行业自律体系,强化评估管理只能依靠行政部门,但又由于这一规范和准则出自不同管理部门,其比较注意自身的行业特殊性,却忽略了整个资产评估业的共同需要,致使在实际操作中,评估行业技术标准的透明度很低,成为阻止其他部门进入评估市场的一个重要手段,这大大降低了资产评估业的公正与效率。健全资产评估理论体系,加快统一评估准则的制定迫在眉睫。
(二)资产评估价值操作与评估服务领域相对较窄
从世界评估实践看,资产评估的服务范围应该是十分广泛的,除了产权变动之际的评估外,个人资产、企业绩效、科技成果、专利技术、自然资源等等,都可以成为评估服务的对象。而在我国,评估只限于产权变动之时,服务对象主要是国有企业和合资企业,并且大多数是一次性评估,尚未形成国外同行那样的全方位、长期性、连续性的服务模式,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资产评估应有作用的发挥。
(三)较多的行政干预削弱了资产评估的本质特征
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资产评估都不能丧失其独立性。所以,政府的行政干预,或者说是不同管理部门的干预,实质上是与资产评估独立性要求相悖的。长期下去,必将制约并阻碍我国资产评估的健康发展。尤其是加入WTO后,国际惯例要求我们必须更加重视并积极维护资产评估业超然独立的地位,否则就会使得评估结果缺乏客观公正性,降低了评估的效率和可信度,弱化了对从业机构与人员的道德约束,进而出现侵犯利害人利益的可能,最终损害了中国资产评估业的声誉与形象。因此,强化资产评估独立性,减少行政干预,是资产评估业健康发展的当务之急。
(四)执业人员的业务素质、知识结构、职业道德制约了行业的发展评估人员是实施评估业务的主体,资产评估业的发展必须依赖于一大批优秀的评估人才,他们不仅要具备精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更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但从目前我国执业人员的构成看,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评估人才的更高要求。
(五)资产评估价值操作与评估标准存在严重缺陷
从当前资产评估实践来看,现有的资产评估收费办法已不能适应行业发展的要求,成为影响评估工作质量和评估业声誉的重要因素。其缺陷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现有评估办法中以评估结果作为收费依据的做法,违背了评估行业的公正性和国际惯例,资产评估是一项社会公正性工作,要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公证,就必须保持其形式与内容上的独立性,不能以客户最大满意为目标,其收费应与评估项目的范围大小、难易、风险程度等挂钩;第二,收费办法规定了评估项目收费最高限标准,而没有最低限标准,这实际上是鼓励了评估机构及人员在工作中竞相压价的恶性竞争,而资产评估有着严格的规范,许多工作程序是不能省略和逾越的,机构间的竞争应该是评估质量与服务的竞争,决不是相互压价的竞争;第三,1992年制定的收费标准延用至今,已明显偏低,不能适应现阶段评估业积累和发展的需要,不利于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从事这一行业的工作,以及对评估人员的后续培训、教育,也不利于评估机构上规模和提高防御风险的能力。
二、完善上市公司资产评估的对策
(一)完善资产评估价值操作与评估体系
资产评估理论研究和体系的构建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确定适用于市场经济的评估方法。评估理论研究要使评估人员明确行业的地位,明确评估方法的内在机理,这样才能使他们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科学评估;二是解决评估的准确性问题。资产评估的结果是静态的,它只能反映某一时点上资产的价值,但资产评估的前提必须是对市场做出动态的分析,评估理论就是要解决这一动态分析前提与静态评估结果相结合的基础问题;三是为制定统一的评估准则提供理论基础。制定评估准则,既需要实践经验,又需要理论指导。
(二)积极推进资产评估价值操作与评估的综合发展
中国的资产评估业最初主要服务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和合资企业评估,随着多种所有制经济在我国的蓬勃发展,资产评估行业要主动适应这一形势的变化,适时调整战略,努力拓展服务领域,全方位地参与到市场经济大潮中,要像知名的国际同行那样,随时向客户提供全面、长期、持续的服务,这既是一个市场问题,也是一个观念问题。就具体业务范围而言,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等,都可以成为评估客体;企业改制、并购、政府纳税、保险公估、土地估价、抵押信贷等都可以成为资产评估服务领域。
(三)加强行业管理与行业自律和减少行政干预
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具体实际,今后资产评估业的取向应该是政府监督下的行业自律与行业自我管理模式。因此,有两项工作是当务之急,一是要尽量减少政府部门对评估业的多头管理以及行政干预,确保评估机构及人员的超然、独立,还资产评估业本来面目,使之真正成为客观、公证、独立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二是要强化行业协会职能,改革管理方式。建立起具有高度权威和高超管理艺术的行业自律性管理机构。
(四)加强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培训与职业道德培养
我国资产评估的发展需要一大批优秀人才的加盟,因此,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资产评估师队伍至关重要。针对资产评估技术性强、难度大的特点,在严格执行资格准入制度的同时,要不断加强对现有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提高他们的执业水平。
总之,资产评估业是我国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社会公正性中介服务行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广泛、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深入探讨当前我国资产评估业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具体构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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