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6 16:01:37
序论:写作是一种深度的自我表达。它要求我们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真相,好投稿为您带来了七篇优美诗歌范文,愿它们成为您写作过程中的灵感催化剂,助力您的创作。
如何让民族文化血脉相传呢?下面谈谈小学古诗文教学的一些方法。
一、培养学习古诗文兴趣
古诗文本身的内涵博大精深,内容广博。有充满童趣的“儿童急走追黄蝶,飞入菜花无处寻”;有赞叹自然美景的“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有充满哲理的“远近高低各不同,只缘身在此山中”;有壮志豪情的“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爱因斯坦曾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我精选一些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名篇名句,通过各种形式,运用富有诗情的语言,着意培养学生学习古诗文的兴趣。
二、养成每天诵读的习惯
古诗不仅内涵丰富,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和很强的艺术感染力,而且短小精悍,词句优美,韵律和谐,节奏性强,易读易记,特别适合小学生诵读。古诗教学中,通过齐读、小声读、大声读、加手势读,读出味来,读得滚瓜烂熟,再让学生齐背、同桌互背,直到倒背如流。诗词的抑扬顿挫、声情并茂,以及“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的语感熏陶,这些正是汉语独特的魅力所在。
如何保证每天诵读古诗文的时间呢?我充分利用早读课,引导学生诵读古诗文。天天朗读,堂堂背诵,日积月累,量变到一定程度就会出现质的飞跃。我坚信,那些经过一代又一代人生命参与和证明了的古典精品,会同空气一样毫无痕迹地渗入生命深处。
三、辐射学习
所谓辐射学习就是举一反三。有时从教材出现的古诗为基点辐射,连带出其他相关的古诗来学习。例如:教学《锄禾》时,便由李绅的这首诗引出《悯农二首》中的另一首;由李白的《望庐山瀑布》引出别外一首《望天门山》;由杜牧的《清明》引出另外一首《山行》……有时从教材中的课文为基点辐射,如学习叶圣陶的《荷花》这篇课文时,便可以引出与荷花相关的古诗:《小池》《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等。
四、据时学习
据时学习是根据古诗文所反映的时令进行分类学习的一种形式。它能促使学生从时间的角度把握古诗文的脉搏,从而达到流畅记忆。例如,三年级学生在古诗文背诵汇报时,就采用了据时背的形式。学生春游芳草地,夏赏绿荷池,秋饮黄花酒,冬吟白雪诗。顺着四季走来,一路朗朗童音。从《早春》《春江花月夜》到《夏日》《小池》;从《秋浦歌》《秋思》到《冬景》《江雪》,学生们背过了灿烂的春,缤纷的夏,金色的秋,绚丽的冬。这种形式大大地调动了学生学习的兴趣,为大量地背诵奠定了基础。
五、摘抄优美诗词
我教的学生从小就养成摘抄优美诗词的好习惯。在此基础上,我要求学生把所学的优美诗词收集起来,并在首页上写上自己最喜欢的一句古诗。两年来,学生们也收集了几十首古诗。看着他们认真的笔迹,读着他们钟爱的“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等一条条名句,我心里真是说不出的快慰。
[关键词]基督教;音乐;赞美诗;敬拜
[中图分类号]J6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09)06-0008-02
基督教音乐对西方音乐的发展起了非常巨大的推动作用,如目前使用的五线谱就是由基督教会多年逐渐发明发展起来的,现在我们学习的美声唱法也起源于基督教。管风琴的制作与发展,甚至数字乐谱在亚洲的推广和使用,都与基督教有密切的关系。音乐与基督教的共同发展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密切相关,无论从基督教来说,还是从音乐来说,都没有办法将基督教与音乐分开。
一、基督教与基督教音乐
“基督”一词,希腊文的意思是“受膏者”、“君王”,宗教含义是“上帝差遣的救世主”。耶稣基督为基督教崇拜对象,“三位一体”“因信称义”为其教义核心,《圣经》为其经典,教会为其组织形式。
音乐的发展是和宗教(基督教)的发展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基督教音乐就成为一种重要的信仰传播工具,黑格尔说过“艺术到了最高阶段,是与宗教相联系的,宗教往往需要利用艺术来使我们更好的感到宗教的真理。”基督教是一个音乐的宗教,歌唱的宗教。基督教音乐旋律自然、曲调舒缓、优美纯朴且庄严肃穆,流行于世的60多万首赞美诗,其中既有巴赫、贝多芬等大师们的杰作,又包含了世界各国众多曲调优美颇具特色的民歌,圣歌的诵唱也十分广泛。现代音乐的记谱法、合声法、各种调式的形成以及音乐理论和音乐学院的建立都与基督教音乐密切相关。
基督教音乐又称圣乐。它既传达上帝给人们的启示,又表现信徒对上帝的崇敬、赞美、信靠和祈求。基督教音乐在欧洲得到的极大的发展,也是欧洲艺术音乐的源头。基督教音乐大致有以下分类:
1 弥撒曲
天主教所用的复调风格的声乐套曲。15世纪以前,是没有伴奏的清唱曲,15到17世纪改为由清唱和管风琴交替进行。17世纪起采用管弦乐伴奏,并插入独唱、重唱等,歌词用拉丁文,结束时的唱词有“Ite,Missaesg”(意为“回去吧,弥撒礼成”)之句,Missa之名由此而来。包括慈悲经、荣耀经、信经、圣哉经和羔羊经五个乐章。
2 受难曲
大型声乐曲。以四福音书中记载的主耶稣受难的过程为内容,从最后的晚餐起一直到被钉十字架。最早(十二世纪)的受难曲以格里高利圣咏组成,用戏剧形式演出。到十五世纪,复调音乐代替了圣咏。
3 清唱剧
将圣经中的经文谱曲,风格与歌剧十分接近,有人物、事件,用宣叙调、咏叹调和合唱来演唱,不同的是清唱剧没有戏剧动作和戏剧表演,这一点清唱剧和受难曲相似,与受难曲不同的是:受难曲主要是描绘耶稣的受难过程,而清唱剧的范围则没有限制。
4 康塔塔
最早的康塔塔是一种世俗叙事套曲。与清唱剧相似,两者区别在于清唱剧篇幅较大,人物众多,而康塔塔则篇幅较小,故事内容较简单,往往偏重于抒情。
5 众赞歌
一种基督教会众合唱的颂赞诗歌,又叫赞美诗。这类诗歌有两类:一类是由作曲家谱写的,有很高的艺术性,但不适合一般信徒诵唱;另一类是由信徒谱写的,不追求艺术性,但容易上口,适合一般信徒咏唱(教会所用的颂赞诗歌都属于此类)。
二、赞美与敬拜
敬拜与赞美本来是两个普通的名词及动词而已,敬拜是做礼拜,赞美是礼拜中对上帝的称赞。赞美的内容主要是对圣父创造天地、宇宙、万物的奇妙大能和作为发出赞叹;对圣子舍身流血施行救赎宏恩发出感谢;对圣灵自由运行做各样善工发出诚恳及甘愿顺服的邀请。
为什么在礼拜中一定要有赞美呢?
1 基督教信仰在《圣经》开篇创世纪中明确告诉我们太阳、月亮、光体、星辰、宇宙万物、空气、水、生灵和人皆为上帝七日内奇妙创造。上帝是创造者,是开始也是至终,是完全高于人类的全能者,是当受敬拜配得赞美的,必须敬拜、赞美。也应该是所有蒙恩得救的人们发自内心的惊叹与降服。
2 上帝除了是创造者、全能者外,上帝还是爱!而这种爱,人们只要愿意接受就可以无条件地、无限地并具有永恒性意义的爱。圣经在《约翰福音》3章16节中明确的告诉人们:“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正是因着这种对人类施行恩典、拯救、谓之长阔高深的爱,凡是相信这一救恩的众民在情与理上更应当是纵情高呼颂赞了。
通过赞美敬拜信徒表达他们对上帝的崇拜,并在音乐中解说神的指示和祝福,让信徒的信仰更加坚固。敬拜并不需要华丽的场合,教会中都有唱诗班来带领大家敬拜赞美,圣洁美妙的音乐把人们带入超凡脱俗的境地,使信徒感受到与神的亲近。基督教在布道时,也常常通过赞美诗的形式,将许多深奥、抽象的教义和宗教思想,转化为都能被广大普通民众领受的通俗易懂的道理,并通过音乐的渲染,使宗教特有的神圣、肃穆的性质突显出来。
一方面,宗教借助音乐来宣传教义,借助音乐烘托庄严肃穆气氛,借助音乐实现人神的交流互动等等;另一方面,音乐也借助宗教获得了丰富的精神内涵,借助宗教实现了艺术的力量,使宗教得以传承和不断发展。
基督教音乐具有布道传福音的功用,音乐是基督教信仰中的特征之一,但决非只是信仰中的点缀、装饰。基督教音乐中有庄严美、宏伟美、纯洁美和神秘美。这种具有综合元素美的感受在世俗性音乐中是感受不到的。正因如此,千百年来每当教会在纪念、欢度宗教节日或进行各种礼拜、仪式、聚会、庆典时,音乐颂赞之声飞扬远方。带着对人们心灵强烈的吸引力、震撼力,将无数心灵饥渴慕义的人引导上帝面前认罪悔改、蒙恩得救。基督徒以赞美音乐会的方式四处巡回赞美,传播福音的种子,用音乐来开展布道工作,以帮助更多人认识上帝,接受耶稣为救主。
赞美敬拜的审美愉悦功能和心理治疗功能。在宗教活动中,音乐可以帮助受众抒发、宣泄情绪,更重要的是可以唤醒来访者对美的体验,也就是唤醒了受众内心积极的生命力量。而这种美的积极的生命力量最终引导受众自己走出困境,摆脱痛苦,并找到解决现实困难的办法或方向。
三、中国基督教中的敬拜赞美
基督教在传人中国后就按本民族的地域文化特色去发展,就变成了有中国特色的基督教,在礼拜仪式上也唱起了中国人创作的赞美诗。中国基督教中的敬拜赞美主要是在中国人熟悉的曲调配上赞美诗歌词,基督教是一种宗教、是一种文化,但是每一种文化传播到另外一个地域的时候就会在无形的磨合当中显示出每一个地域的地域性以及民族性。
中外基督教音乐的不同有:(一)调式的差异:中国音乐的调式为宫、商、角、徵、羽五种五声调式,多数乐曲都基于五声调式,但七声调式也作为五声调式的扩充使用;西方音乐的调式主要有和声大、小调,旋律大、小调。(二)旋律的差异:中国音乐高音强低音弱,西方音乐高中低音较平衡;中国传统音乐一般不转调,而西方传统音乐有大量的转调西方音乐体系在处理多声部关系时,倾向于纵向的立体思维,即特别注重主调旋律与其它声部的和声关系,中国音乐中绝大部分均为单声部。
在中国,信徒能识谱的人并不多,人们似乎对旋律不太在意,只要好听熟悉或贴切流畅即可,诗歌的内容才是重点。特征是用中国民谣歌词和民间装饰滑音风格的旋律线条。歌词是基督教的伦理,其中却充斥着中国民间的思维模式,旋律无论中西或自创。都被演唱出韵味十足的中国民间风格。
论文摘要: 余光中先生以诗和散文成名,然而他学贯中西,在文学翻译领域也颇有建树。不仅译介了大量英美文学作品,同时还发展成一套自己的译论。本文以他关于翻译与创作关系的论述为主线,阐述其主要译学思想,并通过分析他翻译的英美诗歌,看其翻译思想在实践中的应用及体现,以及对于后进译者的现实指导意义。
提到余光中,人们首先想到的,自然是他那些家喻户晓、广为传诵的诗篇,还有那些气势雄浑、色彩瑰丽的散文。然而,余光中先生不仅是成功的诗人和散文家,同时还是优秀的文学评论家和翻译家。他学贯中西,在文学的教学、创作、翻译和研究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就。在逾半个世纪的文学生涯中,除了大量的诗歌和散文创作,余光中也致力于文学作品的翻译。其翻译范围广泛,包括诗歌、传记、小说、戏剧;产量颇丰,至今已出版翻译集十一种;并且在长期的翻译实践中,形成了自己的一套译学思想。
余光中认为,文学翻译是一门艺术,而为艺术,则必有其创造性。翻译与创作有相通之处,两者都是要将一种经验转换成文字。不同的是,作家是将自己的经验翻译成文字,一切全在自己掌握之中,是一种“不拘的翻译”、“自我的翻译”。而译者要进行翻译的这种经验,已经有了文本,有其既定的内容和外貌,容不得译者擅自变更。然而,译者在将这种经验从一种文字转换成另一种文字时,在字词的选择、句子结构的安排、整体风格的把握上,仍然有很大的空间,也可以说是某种程度的创作。他在谈自己译诗的经验时说:“翻译的心智活动过程之中,无法完全免于创作。……一位译者必须斟酌上下文的需要,且依赖他敏锐的直觉。这种情形,已经颇接近创作者的处境了。”因此,“翻译也是一种创作,至少是一种‘有限的创作’”(余光中,2002:34)。
在文学翻译中,诗歌翻译最难,也最能体现译者水平。余光中以诗人与学者的双重身份,兼具深厚的国学和西学功底,翻译了大量英美现代诗歌。凭借严谨的态度、醇厚的语言修养、天赋的艺术才能,他翻译的英美诗歌质量上乘,带给读者极大的审美享受。本文拟从余光中翻译的英美现代诗歌入手,分析其译学思想在实践中的体现和应用。
一、文学翻译需要“变通的艺术”
关于翻译,余光中有很多精辟的譬喻。“翻译如婚姻,是一种两相妥协的艺术”。“如果说,原作者是神灵,则译者就是巫师,任务是把神的话传给人”(余光中,2002:55)。既然如此,这种双方之间的妥协应该达到什么程度;而“巫师”应该如何用人话传达“神谕”,既要忠于神,又要让人听得懂?这就涉及两种语言、两种文化之间的“变通之道”。在翻译中,究竟应该靠近源语多一点,还是靠近译入语多一点?应该“直译”多一点,还是“意译”多一点?这也是译界中争执得最多、最久的问题。余光中提出鸠摩罗什“翻译为嚼饭喂人”的比喻,并转化译文“生”与“烂”的问题。他说:“译文太迁就原文,可谓之‘生’,俗称直译;太迁就译文所属语言,可谓之‘烂’,俗称意译。”他认为理想的译文,既不能生,也不必烂,够熟就好(金圣华,2006)。他说:“我做译者一向守一个原则:要译原意,不要译原文。只顾表面的原文,不顾后面的原意,就会流于直译、硬译、死译,最理想的翻译当然是既达原意,又存原文。”如果遇到难以两全的时候,“只好就迳达原意,不顾原文表面的说法了”(余光中,2002:126)。
在一般的文学翻译中,要把握好这种“变通的艺术”已是不易。而诗歌,作为各种文学体裁中语言最精粹凝练、艺术技巧最丰富多样的一种,其翻译更是难上加难。中英两种文字,在形、音、文法、修辞、思考习惯、美感经验、文化背景上相距甚远,而在诗歌翻译中,既要传达原诗的思想内容,又要尽量贴近原诗的形式,更要再现原诗的意境与神韵,做到“诗美再现”,这种心智活动的过程,似乎比创作更加繁复。下面,我们将通过赏析美国女诗人狄金森(Emily Dickinson)的一首名诗《殉美》(I Died for Beauty)的两种译本,看余光中是如何以驾驭两种文字的深厚功力,在翻译实践中贯彻自己的翻译原则的。
原诗:I died for Beauty——but was scarce/Adjusted in the Tomb/When One who died for Truth,was lain/In an adjoining Room——//He questioned softly “Why I Failed”?/“For Beauty”,I replied——/“ And I——for truth——Themself are One——/We Brethren,are”,He said——//And so,as Kinsmen,met a Night——/We talked between the Rooms——/Until the Moss had reached our lips——/And covered up——our names.
余光中译:我为美死去,但是还不曾/安息在我的墓里/又有个为真理而死去的人/来躺在我的隔壁。//他悄悄地问我为何以身殉?/“为了美,”我说。/“而我为真理,两者不分家;/我们是兄弟两个。”//于是像亲戚在夜间相遇,/我们便隔墙谈天,/直到青苔爬到了唇际,/将我们的名字遮掩。
张国海译:我为美而死了——但刚刚/安躺在坟墓里/便有一个为真理而死的人,躺下/在我的隔壁——//他轻声地问起“我为何而死?”/“为了美”,我答曰——/“而我——为了真理——两者为一体——/我们是兄弟”,他说——//于是像亲戚,相遇在夜里——/我们隔墙谈天说地——/直到青苔爬上我们的双唇——/将我们的名字遮蔽。
狄金森的短诗,风格独特,以文字细腻、观察敏锐、意象突出著称。她的诗大都采取童歌(nursery rhymes)的形式,单数诗行为“抑扬格四音步”(iambic tetrameter),双数诗行为“抑扬格三音步”(iambic trimeter),形成独具特色的“四行体”(quatrain)。她的诗中多用破折号,是因为创作时常常思如泉涌,来不及标点,便以长划代之。她的创作打破了传统,句子常常不合文法,用韵也往往是邻韵(para-rhyme)。然而看似不合章法的创作手法,产生的却是清新隽永、灵气逼人的诗作。
从两段译诗的形式上来看,张译似乎是对原诗的绝对“忠实”,从字词的排列,到句子结构,甚至是标点符号,几乎都与原诗一一对应。然而,诗歌是一种最感人的文学形式,诗人运用的一切语言和艺术技巧,都是为了创造一种整体的效果,而诗歌的翻译,也要努力去再现这样一种效果。张译看似与原文形式一一对应,实则没有体现出原诗的节奏感,所选字词平庸,句子结构松散,未能再现原诗那种轻盈、空灵的美感。这其实正是对原诗的“不忠”。在余光中的翻译中,为了符合中文的表述习惯,以及结构的紧凑,所有破折号均省去,在尽可能贴近原诗形式的前提下,部分字词的位置作了必要的调整,以满足音韵、节奏上的需要。每一节中双数行押韵,单数行以“四顿”代“四音步”,双数行以“三顿”代“三音步”,较好地体现了原文格律上的特征。在用词上简洁凝练,“不曾”、“安息”、“以身殉”、“唇际”,这样的字句朴实又有诗意,句子结构紧凑而有节奏感,从整体上再现了狄金森的风格,使读者完全感受到女诗人对美与真的执着追求。读他的译诗时,似乎可以想象诗人的灵魂附着在译者身上,译者“成了天才的代言人,神灵附体的乩童与巫者”(余光中,2002:177),达到了傅雷所说“理想的译文仿佛是原作者的中文写作”(傅雷,1984:80)之境界。
二、用优美地道的中文,做英汉文学翻译
既然文学翻译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创作,那么译者就算不是作家,也要有作家一般驾驭文字的能力。表现在文学作品的英译汉中,就是要有相当的中文水平,能用地道、流畅、优美的中文来再现原作。
谈到中文的地道和优美,就不能不提到余光中先生对于中文西化趋势的关注。他在一系列文章中谈到了对于目前中文发展趋势的忧虑。他指出,从至今,白话文一直受到西方语言的影响,而这种影响又可以分为“善性西化”和“恶性西化”。“善性西化”可取,“恶性西化”则不可取。造成“恶性西化”的原因,一是读英文的直接作用,二是看翻译作品的间接影响。因此他认为,对于维护中文的简洁、优美,译者负有重大责任。
余光中认为,当今中文受到的严重污染,很大程度上要归咎于公式化“翻译体”的泛滥。他举了大量实例来印证这种机械套用式的“翻译体”对中文的危害。例如,见“when”就“当”,见“and”就“和”,见“-ly”就“地”,见“if”就“如果”,还有遇到名词复数一律加“们”,不适当地套用被动语气,滥用代名词、介系词等。此外,目前中文的翻译和创作作品中,“的”字的使用可说是泛滥成灾,因此他特别提出著名的“的的不休”之说。英文形容词在词尾和语法组成上变化多端,而中文里全都交给“的”字去承担的话,则往往造成句子冗长繁杂,文意纠缠不清,失去了节奏和美感(余光中,2002:178)。
余光中不仅对公式化的“翻译体”进行讨伐,呼吁译界人士为维护中文的纯洁而努力,自己也身体力行,在翻译实践中为广大译者树立了值得效仿的榜样。下面就以他翻译的英国诗人雪莱(Percy Bysshe Shelley)一首变体十四行诗《英伦:一八一九年》(England in 1819)为例,看他如何巧妙处理原诗中大量出现的形容词和定语从句,从而避免陷入“的的不休”的困局。
原诗:An old,mad,blind,despised,and dying king—/Princes,the dregs of their dull race,who flow/Through public scorn—mud from a muddy spring;/Rulers,who neither see,nor feel,nor know,/But leech-like to their fainting country cling,/Till they drop,blind in blood,without a blow;/A people starved and stabbed in the untilled field—/An army,which liberticide and prey/Makes as a two-edged sword to all who wield—/Golden and sanguine laws which tempt and slay—/Religion Christless,Godless—a book sealed;/A Senate—Time’s worst statute unrepealed—/Are graves,from which a glorious Phantom may/Burst,to illumine our tempestuous day.
译诗:又狂又盲,众所鄙视的垂死老王——/王子王孙,愚蠢世系的剩渣残滓,/在国人腾笑下流过——污源的浊浆;/当朝当政,都无视,无情,更无知,/像水蛭一般吸牢在衰世的身上,/终会朦朦然带血落下,无须鞭笞;/百姓在荒地废田上被饿死,杀死——/摧残只有,且强掳横掠的军队/已沦为一把双刃剑,任挥者是谁;/法律则拜金而嗜血,诱民以死罪;/宗教无基督也无神——闭上了圣经;/更有上议院——不废千古的恶律——/从这些墓里,终会有光辉的巨灵/一跃而出,来照明这满天风雨。
原诗在语法结构上十分复杂,翻译难度相当大。全诗是一个完整的长句,前十二行是八个名词中心词构成的长长的主语,第十三行才出现了谓语“are graves”。这样庞大的结构在中文里是无法保持的,余光中在译诗中便化整为零,用一串的短句来对应。原诗中有六个作名词修饰语的定语从句,四个所有格形容词,九个动词分词,还有15个正规形容词,如果都用“的”来翻译,则一共要出现34个“的”字,这样的译诗会让读者读得万分吃力,诗歌简洁含蓄的美感荡然无存。以第一句为例,如果简单地译为“一位衰老的、疯狂的、瞎眼的、被人蔑视的、垂死的君王”,这样的中文就实在是太可怕,更谈不上什么诗性的语言了。余光中在翻译中省去了不定冠词“an”,将“君王”缩成“王”以直接搭配“老”字,再用一个“又……又……”的结构,将原来长达21字的句子缩短至13字,原来的六个“的”也只剩下了一个。结果经过余光中的巧妙处理,整首译诗中只出现了七个“的”字,全诗结构紧凑,语言流畅,诗意盎然,显示出余光中高超的中文水平和非凡的创作才能。
三、英美诗歌翻译中的格律问题
一般说来,作家而兼事翻译,难免会让译文受到自己创作风格的影响。特别是在诗歌翻译中,由于译诗是相当感性的,译者自己的格调就更容易渗透到译文中去。余光中在承认这一点的同时,又举出了“性格演员”与“千面人”这一对譬喻,来阐述对于诗歌翻译的见解。他说,如果译者在翻译各种风格的诗歌时都脱离不了自己的调调,那就只能算是个“性格演员”,演什么角色都摆脱不了自己的味道。而真正理想的译诗中,“最好是不见译者之‘我’的。在演技上,理想的译者应该是‘千面人’,不是‘性格演员’”(余光中,2002:36)。
因此,他主张译诗应尽量注意原文的格式与音律之美,译文体裁以贴近原文为依归。凡是韵律诗译出来必然押韵,译自由诗则不然。译者必须细心领会和分辨不同诗人的风格,如爱伦·坡擅长头韵,佛洛斯特爱用单音节的前置词和副词,艾略特喜好复音节的名词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避免译者的风格笼罩原文(金圣华,2006)。
以下便以爱伦·坡(Edgar Allen Poe)名诗《大鸦》(The Raven)第七节的翻译为例,探讨余光中在诗歌翻译格律转换方面的技巧。
原诗:Open here I flung the shutter,when,with many a flirt and flutter,/In there stepped a stately Raven of the saintly days of yore,/Not the least obeisance made he;not a minute stopped or stayed he,/But,with mien of lord or lady,perched above my chamber door——/Perched upon a bust of Pallas just above my chamber door——/Perched,and sat,and nothing more.
译文:霍地我排开了百叶窗,忽然,以阵阵的拍翅与扑响,/一只庄严的大鸦踱进房来,那来自神圣的古代的大鸦。/他丝毫都不肯向我鞠躬,也不肯止步或驻足一分钟,/但是以贵族或贵妇的面容,在我房门的上端栖下——/在帕拉斯的半身像顶,正当我房门的上端,栖下——/栖止而坐定,更无其他。
这首《大鸦》 是爱伦·坡的代表性作品,是为怀念死去的情人丽诺(Lenore)而作。爱伦·坡特别注重诗歌的形式和韵律,这首诗也是格律严谨,节奏规整。余光中自己也在这首译诗的注释中说:“《大鸦》一诗,韵律至严,翻译最难。”(林以亮,1989:39)然而难虽难,却因难见巧,这首诗的翻译充分体现了余光中无与伦比的翻译和创作才华。全诗共十八节,每节六行,其中前五行为“扬抑格八音步”(trochaic octameter),第六行为“扬抑格四音步”(trochaic tetrameter)。译诗的前五行用八“顿”来对应原诗上的八个音节,第六行用四“顿”来对应原诗的四音节。全诗通押more韵(每节第二、四、五、六行),译诗中用“大鸦”、“栖下”和“其他”等来体现原诗中押more韵的句子。原诗每节第一行中间之字与行末之字押韵,如此段中的“shutter”、“flutter”,第三行中间之字与行末之字及第四行中间之字也押韵,如此段中的“he”,“he”,“lady”。译诗中分别用了“百叶窗”、“扑响”来对应“shutter”,“flutter”,用“鞠躬”、“分钟”、“面容”等词来对应“he”,“he”,“lady”。原诗中“头韵”(alliteration)运用极多,译诗中也将“flung”,“flirt”,“flutter”译为“排开”、“拍翅”、“扑响”,“stopped or stayed” 译为“止步或驻足”来加以体现。译诗不但准确传达了原诗的意义和精神,同时在语言形式上也努力再现了原诗的特征。余光中翻译的这首《大鸦》,可说是“形神兼备”的典范之作。
四、做文学翻译需要作家的才华和学者的严谨
著名翻译家王佐良先生曾对余光中翻译的《大鸦》作了专门分析,并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认为,余光中的译文是“译得很好的诗”,“说明了译者对所译作品研究得深,加上他本人的诗才,结果出现了这样的译文”,“这种态度是值得别的诗歌译者学习的”(王佐良,1990)。
余光中对于翻译,一直抱持着学者的严谨态度。他翻译的英美诗歌都是译、注并行,翻译与解说兼备,在翻译之余,对原诗的内容、作者的生平及诗作的背景都详加剖析。如《大鸦》一诗,译文前的题解和注释就长达一页多。读者一边欣赏诗歌,一边增加了许多知识,对诗歌的理解也大有帮助。
余光中认为,在文学翻译中,译者需要兼具作家的才华和学者的严谨,方能出好的译作。他说:“成就一位称职的译者,该有三个条件。首先当然是对于‘施语’的体贴入微,还包括施语所属的文化与社会。同样必要的,是对于‘受语’的运用自如,还得包括各种文体的掌握。这第一个条件近于学者,而第二个条件便近于作家了。至于第三个条件,则是在一般常识之外,对于‘施语’原文所涉的学问,要有相当的熟悉,至少不能外行。这就更近于学者了。”(余光中,2002:172)而余光中本人正是兼具了作家与学者之长,所以翻译出的英美文学作品才会有如此高的艺术水平。
其实,关于翻译与创作的关系,在余光中之前的其他翻译家,也表述过类似的意见。例如,郭沫若对此曾做过精辟的论述:“翻译是一种创作性的工作,好的翻译等于创作,甚至还可能超过创作。”(郭沫若,1984:22)茅盾也说:“文学的翻译是用另一种语言把原作的艺术意境传达出来,使读者在读译文的时候能够像读原作一样得到启发、感动和美的感受。”这样的翻译是一种“艺术创造性的翻译”(茅盾,1984:10)。而余光中则根据自己在创作和翻译两方面的丰富经验,对于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更为透彻、详细的分析和阐述。同时,余光中自己的翻译实践,就是对“翻译也是一种创作”这一说法最好的证明。
探讨翻译与创作的关系,对于学翻译、做翻译的人来说,具有很大的现实指导意义。诚然,并不是人人都能有余光中先生那样的诗才与文采,但我们至少可以通过学习,了解一些创作的原理;通过阅读,加深自己的文学修养;通过练笔,使自己的文笔流畅。翻译工作者应如余先生所言严格要求自己,在态度上向学者靠近,虽不如学者之满腹经纶,却有学者之严谨态度;在文字功底上向作家靠近,虽不如作家之才华横溢,却有作家之驾驭文字的能力。翻译的最高境界应是译作读起来“像读原作一样”,译者只有通过上述两方面的不断努力,才能提高自己的翻译水平和译文质量,使自己翻译的作品能无限接近于这一最高境界。
参考文献
[1]Ferguson,Margaret.,Mary Jo Salter,and Jon Stallworthy,eds.The Norton Anthology of Poetry[Z].4th ed.New York:W.W.Norton & Company,1996.
[2]傅雷.《高老头》重译本序[C].翻译研究论文集(1949—1983).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4.
[3]郭沫若.谈文学翻译工作[C].翻译研究论文集(1949—1983).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4.
[4]金圣华.余光中:三“者”合一的翻译家[A].http://fjfli.com/ygz.htm.2005.
[5]林以亮编选.美国诗选[Z].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
[6]茅盾.为发展文学翻译事业和提高翻译质量而奋斗[C].翻译研究论文集(1949—1983).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4.
[7]王佐良.汉语译者与美国诗风[J].读书,1990,(4).
[8]余光中.余光中谈翻译[M].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2.
【关键词】积极德育 疯狂晨读 探索 实践
一、“疯狂晨读”读什么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清新爽朗的早晨是朗读的最佳时机,可是有很多职校的学生在早读课的时候却不愿意开口,白白浪费了这段美好的时间,也使得失去琅琅读书声的校园缺少了学习的气氛,成了不完美的校园。
长期以来,早读课一直没有规范的教材,特别是在职业学校,低年级学生虽然有语文、英语教材,但有些篇目不适宜早读,而高年级学生已经没有了语文、英语课程。江阴中专组织有关教师对早读内容进行了反复研讨,提出了“读美文、诵美诗、塑美德”的理念,编写了校本《晨读》读本,填补了我校早读课上没有材的空白。《晨读》教材中选编了古今中外的美诗、美文:
美诗类,每学期诵读优美诗歌10篇。精选了一些古代诗、词、曲、赋和当代的优秀诗词。
美文类,每学期诵读精美的散文5篇。选文注重文学性、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选取中学语文教材中适合诵读的优秀篇目,也遴选了一些课外经典范文。
美文、美诗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积淀着中华民族的文化精华。诵读美诗美文,不但能够弘扬民族文化,传承民族精神,而且对提升人的境界、丰富人的内涵、开阔人的胸襟、净化人的灵魂、启迪人的智慧有着重要的作用。对进一步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情怀,加强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改进学生语文教育都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美诗美文是学校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最好资源。
二、“疯狂晨读”怎么读
(一)强势推进
为促进诵读质量,提高诵读效果,夯实诵读基础,抓好早读30分钟是关键。为此,实践中我们采取了一些有助于促进晨读的具体举措:
1.统一规范。
时间:30分钟,由领读员先领读,再齐读、自读;
坐姿:穿着整齐,佩戴胸卡,坐姿端正,精神饱满;
朗读熟练、流畅并带有感情。一般平均速度170~200字/分钟为优秀,140~170字/分钟为良好,140字/分钟以下为一般;诵读要吐词清晰、发音准确、不重读,错读率在0.5%以下。
2.检测评比。
查,负责早读课的老师检查诵读质量,并做好检查记录;
背,随机对各班学生指定背诵段落进行抽查;
默,每班选1~3名学生集中默写,进行评比;
赛,通过组织诵读、演讲等形式巩固和提高效果;
考,将晨读内容纳入语文考试命题范围。
规范诵读,目的是使学生通过大声读、齐声读、音读、意读、情读、美读等形式,让大脑进行充分的“早锻炼”,读出知识、读出习惯、读出乐趣、读出品位。
(二)耐心引导
语文教师和班主任要全面负责学生晨读的方法指导,并定期对领读员进行培训。引导的要义包括:
1.内容选择适当灵活。唐诗宋词中有的内容不一定适合学生的口味,要尊重学生的喜好。
2.诵读要求循序渐进。唐诗宋词中有的为学生熟悉,有的比较陌生,所以在诵读顺序上应采用由熟至生、由易到难的方式,使得学生在潜移默化中达到“腹有诗书气自华”的胜境。
3.诵读结果讲求实效。
第一,不重形式,重过程。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全程参与,坚持过程管理。
第二,不求数量,讲质量。正确处理背诵与理解的关系,不能将背诵变成负担,要让学生在宽紧适度的环境里愉快记忆。
第三,不讲速度,讲效果。速度和效果不是矛盾的对立面,是相对和谐而又统一的,速度是要求,效果是目标,既要保证要求,又要实现目标。
(三)活动引领
学校创造活动载体推动晨读的持续开展。每学年的第一学期,江阴中专以系为单位组织晨读主题活动,第二学期组织全校晨读展示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引领,促进早读质量稳中有升。近几年来,学生从被动到主动,从适应早读变成了喜欢早读。人人能背诵多篇诗词、美文,一般学生每学年至少会20篇,多的人可达70多篇。每年的“赛诗会”上还涌现了许多“满腹诗文”的读书明星。通过读书,学生的思想进步了,自信增强了,气质高雅了。
三、“疯狂晨读”好在哪里
疯狂晨读既是一堂文化学习课,更是一堂品德修养课。大声读书可以渲染浓厚的学习氛围,可以提升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通过坚持不懈的读书,充实了美文美诗的积累,丰富个人的内涵,陶冶思想情操,增强自信心。所以,疯狂晨读是内修文化、外修品德的育人大“补”之举。
(一)“疯狂晨读”丰富了学生的文化内涵
疯狂晨读能调节学生的学习状态。早读课上,专心致志地朗读,可以将学生的思维和情绪引入优美的文章意境中,学生随着文章的情感意兴飞扬、浮想联翩。早读课后,学生心境开阔、精神抖擞,对其一天的学有裨益。
疯狂晨读能培养学生的口语交际能力。一些学生的普通话水平比较差,语言表达能力差,原因就在于平时普通话用得少,表达水平不到家。利用早读放声朗读,既锻炼了讲普通话的胆量和勇气,也能在听其他同学诵读时发现自己语音上的毛病,便于及时纠正。坚持不懈的朗读,甚至熟读成诵,既丰富学生日常规范用语的内容,又锻炼了口才,同时也提高了运用语言表情达意的能力。
疯狂晨读能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原先学生不喜欢写日记,通过参与晨读后,写作思路开阔了,想象力丰富了,借鉴引用的能力大大提高,写的日记也更有深度了。
(二)“疯狂晨读”提升了学生的品德修养
“疯狂晨读”不仅对专业完善和职业成长很重要,对品德成长同样重要。认真的早读状态,能够培养学生的上进心、责任心、事业心、吃苦耐劳、刻苦钻研、科学思维等良好的品质;放任松散的早读状态,会养成不求上进、自由散漫、弄虚作假等不良习性。充分内化的人文知识和科学知识,对学生思想品德的提高、认识能力的提升也将起到“由内养外”的功效。一个人的道德素养与这个人的文化素养有紧密的关系,提高道德素养不能依赖于一两次“苦口婆心”的说教,通过提高文化素养来提高道德水平,才是永久和持续的。像荀子的《劝学》、韩愈的《师说》、陆游的《示儿》、文天祥的《正气歌》无不给学生以精神上的无限启迪,李瑛的《我骄傲,我是一棵树》、茅盾的《白杨礼赞》、朱自清的《荷塘月色》使学生思想得以升华。
朗读是活的,如同给作品以生命。晨读之初,如春起之苗,虽不见其日增,但持之以恒必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晨读中无声的滋润和熏陶,悄悄地将传统精神文明的种子播撒到了学生的心灵之中,塑就了他们广阔的胸襟、文明的礼仪、健康的语言、饱满的学识。“腹有诗书气自华”,琅琅的早读成为我校的亮丽风景线,成为推动学生滋养身心、健康成长的一道良方。
【参考文献】
[1]葛柏炎,教以事喻以德——江苏省江阴中等专业学校“积极德育,化成天下”教育思想的解读[J].江苏教育(职业教育),2009(11)∶23
一、用诗歌导入新课,激发学习兴趣
众所周知,“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引入课题是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和必要环节,精彩的新课引入不仅会引起学生的有效注意,引发学习动机和兴趣,还能达到承前启后,建立知识联系的作用。在物理课堂上如果恰当地以相关诗歌导入就会使枯燥的课堂注入活跃、有趣的元素,为完成教学任务成功开篇。
如学习《牛顿定律》一章时可这样引入:同学们,我们都知道牛顿,他是世界的骄傲,更是英国人的骄傲,英国诗人薄伯曾赋诗赞扬:
大自然及其规律
隐匿在黑暗中
上帝说:让牛顿出世!
一切便都分明!
……
二、通过诗歌,使抽象的物理规律形象化
物理是规律性很强的学科,物理的任务就是将繁杂、混乱的大自然整理出统一简洁的规律为人类服务。但是前人总结的规律并不是人看人懂,妇孺皆知,如果运用诗歌加以阐明则会起到事半功倍之效。
如学习《运动的相对性》时可引用宋朝陈与义一首诗:
飞花两岸照船红,百里榆堤半日风。
卧看满天云不动,不知云与我俱东。
诗人以船为参照系得出云静、岸、花皆动的结论,使学生好象置身大自然,随诗人卧船仰面,畅游湖中,既加深了对“运动相对性”的理解,也领略到了诗文的优美。
三、以诗歌为载体,考查方式轻松活泼
平时也可以以诗歌为载体,应用物理知识解释诗歌反映出来的自然规律。使学生在不知不觉中巩固了知识,同时也避免了考查方式的呆板与枯燥。巩固力学知识时可让学生讨论“人在桥上走,桥流水不流”,“坐地日行八万里,巡天遥看一千河”,“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等诗存在的物理现象。在光学知识的考查中可运用“香炉初上日,瀑水喷成虹”,“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可怜九月初三夜,露似珍珠月似弓”等设题。热学知识则通过“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掬水月在手,弄香花满衣”等诗句进行。这样处理,既达到考查目的,又不至于使学生有疲惫、厌烦情绪,真正做到寓教于乐。
四、借助诗词总结物理规律,易背、易记、不易忘
学习物理的过程也是总结物理规律的过程,如果用一些脍炙人口的打油诗总结规律,就会使学生易背、易记、不易忘。如学习过力学后我引导学生总结力学知识,作诗如下:
经典力学真经典,
一个中心三线穿。
一二五章讲基础,
牛顿定律三章现。
七章动量八能量,
振动与波最后阐。
只要诸君多努力,
物理难学成笑谈。
总之,打破学科界限,把诗歌引进物理课堂是一个不错的方法。实践证明,这样做不仅对物理学科的学习有好处,同时还会有意外的收获:在引用诗歌教学的过程中还可以培养学生的科学探索精神和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中外诗歌中许多都是激励科研工作者遇到困难要有百折不回的勇气和毅力,如我国有“远山视见疑无路,曲径徐行渐有村”,又有“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诗句。
而综观我国诗歌的内容则可发现与物理有关的知识大多涉及经典力学、光学。而电学、原子物理部分几乎没有涉及。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我国近代物理研究处于落后地位,科学家们还没搞清的规律,诗人想象力再丰富,恐怕也很难在诗中体现出来。为此,激励学生只有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发愤读书,献身科学,将来我国科学技术水平提高了,有关近代物理规律的优美诗篇必会在我国诗人笔下生花。
最后以英国诗人雪莱的诗作为结尾和同仁们共勉:
诗是神圣的东西,
它既是知识的圆心,
又是它的圆周,
它包含一切科学,
某天,我被同学欺负后,就躲到楼梯口偷偷地哭。不一会儿,同学们发现我不见了,我的好朋友就出来找我,看到我在楼梯口,就过来安慰我。可是多情的我总是不敢起来,以至于在外面呆了三节课的时间。任朋友怎样做我都无动于衷。放学了,我努力的克制住自己,不让眼泪流出来。到家里,我又刻意隐瞒在学校里发生的事情。因为,如果我家人知道了这件事,他们会来学校质问老师的。晚上,我还是闷闷不乐地来到学校。好不容易挨到放学,我却又不想回家还是像往常一样和我的好友在操场散心。那时,我的心里满满的都是委屈,终于经不住寂寞的折磨,像我的好友诉说心里话了。倾诉了一番,心头果然不像原来那么难受了。好友也知道不是我的错。就这样,一件“大事”过去了。
还记得那次,我又被另一个同学气哭了,放学后,我又是在操场叹息。好友来了,我也送了一口气。因为,只要有她在,就什么事都不怕了。渐渐的,一天一天过了。
忽然,我发现,自己越来越依赖她了,可是她却慢慢地疏远了我。悲哀又渐渐蔓延至各处。我多么希望回到以前快乐的时光啊!
朋友,在黑夜是你把灯点亮的;是你在空白中填补优美诗歌;是你在皑皑白雪中点缀一丝色彩。因为你,世界有了色彩;因为你,生活有了乐趣;因为你,我才得到了快乐。
关键词:方文山;歌词;古典;情怀
中图分类号:J6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12010)16-0054-02
提到中国当代歌坛,一定会提到周杰伦。而提到周杰伦,不能不提到方文山。方文山,台湾著名词人,被称为“周杰伦成功背后的男人”。他的作品亦诗亦词,将唯美的古典情韵、浓郁的民族气息与现代潮流元素完美结合,给人以特殊的审美享受。
词,是一种与音乐紧密结合的、句式长短不齐的文学样式,从本质上来说,它是一种抒情诗,是诗歌的变体。从起源上看,诗歌与歌词是同源同流的。古人云:“诗言志,歌咏言,声依永,律和声”、“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都形象地表达了诗与歌之间的密切的“血缘关系”。因此,我们从文学的眼光出发,以读诗的心态来读方文山的歌词,解读它对古诗词传统的承传,也就具有了畅通古今的意义。
一、古朴唯美的意象
古典化的意象,使得方文山歌词(以下简称“方词”)大都弥漫着浓郁的“中国文化气息”。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选取古诗词中有特殊含义的事物为意象
娘子依旧每日折一枝杨柳,
你在那里,在小村外的溪边默默等着我。
相思寄红豆,无能为力的在人海中漂泊,心伤透
《三辅黄图》中记载:“霸桥在长安东,跨水作桥,汉人送客至此桥,折柳送别”,证明了古人“折柳送别”的习俗,因此,“杨柳”的意象便带有了“离别”、“留恋”的意味。在古典诗词中,“柳”是渲染离愁别绪不可或缺的“道具”。如“秦楼月,年年柳色,霸陵伤别”(李白《忆秦娥》),“柳荫直,烟里丝丝弄碧。隋堤上,曾见几番,拂水飘棉送行色?”(周邦彦《兰陵王》)“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柳永《雨霖铃》)等等。
这首《娘子》,以现代语言塑造了一个静静守望心上人的古代女子。在词的第一句就使用了古典诗词中的常用意象――“杨柳”,来暗示离别,真正地将古典的浪漫情怀融人了现代的歌词写作,使人感觉迎面扑来的是一股穿越时空的风,在唯美的爱情中更流露出游子情怀。这样的例子在方词中比比皆是。
(二)灵活运用古典诗词中的经典语句为意象
早在唐宋,歌词领域就已存在截取前人成句,或间接化用前人成句人词的先例。贺铸尝自云:“吾笔端驱使李商隐、温庭筠,常奔命不暇。”古人还有“夺胎换骨”之说。“夺胎换骨”出于惠洪《冷斋夜话》:“然不易其意而造其语,谓之换骨法;窥入其意而形容之,谓之夺胎法。”而这种“笔端驱使古人”的词学风尚和“夺胎换骨”的手法,在方文山的词中,得到了恰如其分的运用。再以《娘子》为例,“牧草有没有,我马儿有些瘦”,“瘦马”的意象将马致远《天净沙・秋思》中的“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进行了巧妙的“夺胎换骨”;“近乡情怯的我,相思寄红豆”,则化用了宋之问的《渡汉江》:“岭外音书断,经冬复历春。近乡情更切,不敢问来人”。
在化用了“任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的著名诗句;“邀明月,让回忆皎洁,爱在月光下完美”,化用了李白《月下独酌》“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和苏轼《少年游》中的“对酒卷帘邀明月,风露透窗纱”,用“邀明月”这一意象渲染了凄美意境。
无论是歌坛还是诗坛,面对当今浮躁的“快餐文化”,古典气息都是一股清新的风。这种从古诗词中采撷精华创作方式,不仅拓展了方词的表现空间,而且深化其文化底蕴,使得欣赏者在其时尚的R&B音乐形式的同时,感受其内在的古雅韵致。
二、优美诗化的韵律
方文山自诩为民族主义者,他对中国的民族文化有着强烈的认同感。因此,他的文字常回到五胡乱华的时代,取材于对民族历史上的苦难与辉煌的回忆。他还从中国传统诗词中汲取养料,创造了一种新的诗歌风格,并命名为“素颜韵脚诗”。
据他自己的定义,所谓“素颜”,就是一张素面朝天的纯粹中文的脸,不使用标点符号、外国文字、阿拉伯数字、图象等“化妆品”。“韵脚”是指每一行均须押韵,读来朗朗上口,如同歌谣。“素颜韵脚诗”虽然使用的是现代白话文,但过滤了标点符号等非传统因素,着重于韵脚等语言的音乐性,最重要的是恢复了传统诗歌的含蓄空灵。这种“素颜”、“韵脚”,是对是对古典诗词传统的传承,也是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一种认同。方文山曾自豪地说:“东南亚地区的很多华人歌迷告诉我,因为听了周杰伦的歌感觉汉语的韵律很美,他们才开始学汉语的。”翻开方文山的词,几乎每首都押韵,他善于用押韵创造歌词的音乐美,加强歌词的诗化气质。如《青花瓷》:
素眉勾勒秋千画,笔锋浓转淡,
屏神描绘的牡丹,一如你出妆,
黯然檀香透过窗,心事我了然,宣纸上走笔只字搁一半,
釉色渲染侍女图,韵味被私藏,而你嫣然的一笑,如含苞开放。
你的美一缕飘散,去到我去不了的地方,
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
炊烟袅袅升起,隔江千万里,
在瓶底书汉隶仿前朝的飘逸,就当我为遇见你伏笔。